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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4日-30日

2023-12-13 07:58:3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menghyu”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北京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4日-30日,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后的北京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4日-30日,供大家阅读参考。

北京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4日-30日

篇1:北京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4日-30日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

报名时间:10月24日至30日

报名网址: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

报名确认:月2日至5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

报名确认地点:北京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

准考证:205月4日开始在北京会计网打印准考证。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15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有关政策要求

(一)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中的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78号)有关精神,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第二年确需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须于2009年10月28日、29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能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三)每个年度只能办理一次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办理退报名或改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日期为2010年5月15日、16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一)初级资格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0月24日至30日期间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初级信息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在《初级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3、持《初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于2009年11月2日至5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见附件2)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4、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5月4日开始在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打印准考证,持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中级资格报名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为自起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为自20起在北京地区未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1、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0月18日至3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 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首次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0月18日至2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中级信息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中级信息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中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从附件3所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中选择一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港澳台居民按有关文件要求还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24小时后,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30日。

3、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5月11日至1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根据新编考试大纲内容重新编写,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条件一所列基本条件,可报考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注: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附件2、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

附件3、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篇2:江西宜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0日至30日

江西宜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0日至30日

20江西宜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11月30日,考试时间年5月13日至16日上午举行。 报名请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www.jxf.gov.cn)或江西会计网(acc.jxf.gov.cn)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网上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报名原则,考生必须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作为报名点报考,不允许跨省、地区报名。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情况的公告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7年5月举行。现就2017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考试用书可在网上报名交费的界面进行预订和缴费,报名结束一个月后由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统一寄送给考生,书款发票由省图书发行站开具。网上订书事宜可咨询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联系电话:(0791)86225493、86283600。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上午举行,共7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3天半、7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考务日程

1.2011月10日至30日期间,在“江西财政网”、“江西会计网”开通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请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的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报名费,并在网上订书及缴付订书款,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报考费发票,请携带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12月1日-31日)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现场报名点地址: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0795-3216734。

2.2017年4月10日前,我市考试管理机构将会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3.2017年5月13日至16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4.2017年6月6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江西财政网”、“江西会计网”公布。

五、其它情况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限内携相关报名材料到宜阳大厦中座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窗口)审核报名。 咨询电话:0795-3216734。

各县市区报名咨询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 地点 联系电话 宜春市直(现场报名点) 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宜阳大厦三楼市财政局窗口) 0795-3216734 樟树市 樟树市财政局会计科 0795-7362685 丰城市 丰城市财政局会计科 0795-6609032 靖安县 靖安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4652973 奉新县 奉新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4613972 高安市 高安市财政局会计股 0795-5212626 宜丰县 宜丰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2766073 铜鼓县 铜鼓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8722375 万载县 万载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0795-8816289 上高县 上高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2508191 袁州区 袁州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0795-3997292

篇3:云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30日

2017年云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30日

2017年云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年11月10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2017年云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按归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云南省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z2016{14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进行。现将云南省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组织,按归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二、考试报名工作

初级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6年11月5日前,各州(市)公布本地区2017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全省初级资格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0日-30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12月5日。报名的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三)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82号)精神,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40元/科。各地在确认考生交费后应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网上交费的考务费实行统一对账、统一清分,按每人每科20元直接划入省、州(市)或县(市、区)的财政专户内。

(四)2017年4月1日前,各地完成联系初级资格考点,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五)2017年4月10日前,各地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六)2017年5月13日―16日组织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可根据各州、市实际情况对县级考点进行适当撤并和集中。

(二)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篇4: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30日截止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30日截止

20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30日截止,可通过“辽宁会计网”(网址:www.fd.ln.gov.cn/lnkjwsy/)报名系统进行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全国各省报名详情请点击进入: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直通车>>

(点击图片 进入报名入口)

温馨提示:未注册学员需先注册再登录,注册学员可直接登录。请考生错开报名高峰期,避免因过多人员登录导致系统进不去的情况。

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报名时间及次数。大学网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搜集并整理各地最新考试动态,考生朋友可随时关注。(点击查看详情>>)2017初级会计职称备考的号角已经吹响,为了帮助参加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提前进入学习状态,大学网新一年的初级职称课程也在火热更新!(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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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河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30日截止

2017年河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30日截止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网上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河北省网上报名于11月30日截止,请尚未缴费的考生抓紧缴费,以免影响各位考生参加考试。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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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郴州汝城县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2010年郴州汝城县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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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县属各主管单位,中、省驻汝各单位: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会 [2009]3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二、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考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16日。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二代身份证等相关的证件原件。

四、报名程序

今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www.hnczt.gov.cn)或“郴州财政信息网”(www.czczj.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持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09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09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

五、教材征订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技术考试使用的考试大纲和两个级别五个考试科目的教材《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在2010年度教材的基础上经过修订后出版发行,新增了较多的内容,考生要根据自身情况积极订购。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湘价函[2005]130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七、注意事项

1、考生于考试前两个星期到“会计行业管理网、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或郴州财政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报名地点:汝城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电话:0735-8228536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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