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文>商场管理制度

商场管理制度

2023-08-15 08:12:5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先跳个广场舞”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商场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商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场管理制度

篇1:商场管理制度

商场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公司的进场资格,市场经营部负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公司商品质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被招商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公司执照副本,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公司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公司管理,享受其所在公司(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公司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公司市场经营部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公司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公司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公司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销、假冒、伪劣商品。

5、招商联营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有发展前途的可订1-2年,到期后根据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公司产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公司,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A输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公司不得擅自更换信息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公司,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公司,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公司,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公司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公司要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公司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公司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公司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公司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公司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产损失的,由招商公司自行负担。

6、被招商公司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公司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公司,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篇2:商场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甲方指洛阳立丰御海东方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指租赁/承包方。

1.2东方广场商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维护整个商场正常经营秩序和经营氛围而制定的,乙方应当积极配合遵守。

1.3甲方在东方广场设立的管理机构――东方广场管理服务中心为东方广场唯一合法的管理机构,乙方在东方广场内的所有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1.4乙方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经营执照,向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向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取得合法的经营条件,依法经营。甲方进行监督和协调。

1.5乙方在商场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1.6乙方应保证在商场内的经营活动无欺诈行为,无假冒伪劣产品,诚信经营。

篇3:商场管理制度

2.1商场装修及维护

2.1.1商场装修要遵守洛阳立丰御海东方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东方广场装修守则》。

2.1.2乙方商铺的装饰应配合整个商场的风格要求,不得损坏商场外观效果,商铺内的装饰允许保留自己品牌的特点,但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商场形象的设计。

2.1.3除商场装修以外,凡涉及到各项设施设备的更换、整修、增设、移动等维修工程,需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管理服务中心,同时乙方应提供设计平面图及施工配套图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施工时间在甲方规定的非营业时间内进行,乙方需派员监工,负责施工安全,并接受甲方检查,完工后需经甲方查验合格后方可营业。

2.2推广促销管理

2.2.1乙方应将店招的尺寸大小及设计方案交甲方审批,按甲方统一要求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2.2 经甲方批准制作的自立式招牌应放置于乙方商铺使用范围内,但不得阻碍商铺的出入口及妨碍顾客视线。

2.2.3 如有合同约定归乙方使用的广告位及厨窗展示的内容和效果,由乙方自己选定,展示方式、设计样本、效果图等一并报甲方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2.2.4 乙方张贴任何招牌、宣传画、信用卡标记及其他宣传制品等在店面的门上或玻璃上,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以便保持商场的统一形象。

2.2.5 所有陈列厨窗及招牌的照明在商场开放时间内必须开放。

2.2.6 商铺内所有广告画面的更换或拆除都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2.7 如乙方须使用商场内的其他广告位发布广告,应与甲方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在广告发布的有效期内,所有广告画面的更换和拆除都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2.2.8乙方所用的代表商场形象的包装物(如包装纸、包装袋等)要事先报甲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使用。

2.2.9 推广宣传活动:

─ 乙方作为经营主体有权对自己经营的商品设计促销方案,但需于实施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列明活动内容、地点、实施时间、目的、甲方需提供的配合事项等内容,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 乙方举办的`促销活动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有碍其他商家的正常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制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广场内举行的所有推广宣传活动不得在商铺之外的任何地方进行。

─ 在乙方组织的推广宣传活动进行过程中,乙方对整个活动的效果、安全负责。

─乙方的宣传资料,经甲方同意后,可摆放在甲方指定地方。

─ 乙方因促销活动需使用甲方名称、商标、名册资料或发送媒体有牵涉甲方内容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衍生费用),否则以侵权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损失赔偿。

─ 甲方有权根据商场运作的需要举办各类促销活动,乙方应通力配合。如涉及经费分担,甲方需在事前与乙方协商。

2.2.10乙方需租用自用商铺以外的广告或灯箱位置,具体位置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2.3安全管理

2.3.1乙方应对自用商铺范围内的财产及公众责任购买保险。

2.3.2 商场内任何人不得留宿。

2.3.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开放时间,打烊时乙方要认真检查商铺内电源、火源、水源、气源,有无藏匿人员。

2.3.4 在营业时间内乙方工作人员外出,不得穿制服和佩戴工作牌通过购物通道,乘坐扶梯和观光电梯,只能走甲方规定的员工通道。

2.3.5 在营业时间内乙方经营货物的运输不得通过购物通道,只能走甲方规定的进出货通道。

2.3.6 乙方要保持经营商铺内地面清洁、畅通、不至于过滑。

2.3.7 乙方不得在商场楼梯间、通道、公共区域、或其它消防疏散、扑救场地放置任何物品、或加装设施设备。

2.3.8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水电装饰线路图,取得消防审核意见书,并与商场管理机构签订消防责任书,并遵守相关规定。

2.3.9 若乙方使用之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停止运用,立即通知管理服务中心处理,否则造成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2.3.10 若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或其他代理人、雇员等)故意、过失或疏离职守而引致商场结构和设备及其财物损失,乙方应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

2.3.11 除了餐饮项目以外其他商家不得使用明火(包括电炉、移动灯箱等)。

2.3.12 商场内禁止吸烟。

2.3.13 商场内禁止使用无罩灯具,不准乱接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气材料及保险装置。

2.4清洁卫生管理

2.4.1 乙方负责商铺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不准将杂物扫入公共卫生区,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

2.4.2乙方商铺内的清洁应于开始营业前完成,并保持随时整洁,玻璃门及玻璃墙面上无手迹、污迹。

3品牌管理

3.1 乙方经营的产品须经甲方同意、备案。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更换和增加新的品牌,必须提前一个月将该品牌的所有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上柜销售。

3.2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产品注册商标书、近期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总经销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并悬挂于商铺内显眼的位置。

3.3 乙方除了应向甲方提供“五证” 外,品牌商品在上柜销售前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备案)。

3.4 对于不能提供以上品牌资料的商品,不得上柜销售。

3.5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间内的品牌商品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乙方经营的产品与提供的资料不符时,甲方有权采用通知乙方补齐资料、限期整改、停止违规商品经营、配合质检部门进行检查。

篇4:商场管理制度

4.1商品陈列管理

4.1.1陈列商品要保持整洁、充实、分门别类紧放,要求货价对位,销售后要随时整理补货。不得将商品捆绑陈列,陈列模特要保持形象美观、庄重,不得裸体。

4.1.2如有瑕疵的商品应按处理品销售。

4.2商品质量管理

4.2.1乙方陈列或销售的商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规定。

4.2.2若甲方发现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产品不具有有效的经销权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售卖此类无经销权的产品,并有权重新引入正式拥有此商品经销权(或代理权)的供应商;

4.2.3乙方所陈列的商品若受任何形式的经销权限制,须于营业前提供有效的经销权授权文件给甲方。

4.2.4乙方须自行办理其陈列或销售商品检验报验手续。

4.3商品价格管理

4.3.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4.3.2乙方在甲方商场内销售的商品使用甲方定制的统一标价签,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甲方收取成本费。

4.3.3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必须做到“一价一签”、“货签对应”、“明码实价”、“明折明扣”。标价签上要详细注明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零售价。标价签由物价管理部门指定的人员审核盖章后方能使用。降价商品使用降价标签。标价签的填写要整齐、美观、准确、清楚,文字一律采用国家颁布的汉字,零售价格要用阿拉伯数字。乙方要保证标价签的粘贴位置醒目、清楚,便于顾客货签对应,挑选商品。

4.3.4乙方必须接受物价监督和物价检查。物价监督包括各级物价机构、银行、财政、工商行政和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群众团体、消费者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甲方商场管理机构的监督。

4.3.5甲方有权对乙方陈列或销售的商品进行物价监督、并配合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执法,要求乙方对物价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整改,对于多次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的商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

4.4退换货及投诉管理

4.4.1 商品的退换和赔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商家利益与消费者相一致的原则。

4.4.2乙方保证在接到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或质量投诉时应尽量在各自商铺内自行解决。如乙方不能妥善解决,导致消费者向甲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的投诉,乙方应按相关职能部门裁定结果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支付给消费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4.3乙方在接到消费者投诉,若因重大分歧无法妥善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讲明详细原因和经过,甲方根据投诉事件的性质区别处理,甲方有权将涉及纠纷的商品交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4.4.4甲方有权根据消费者的有效投诉次数及涉案金额的大小对乙方进行处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和向顾客致歉、给予乙方警告及进行公告,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篇5:商场管理制度

5.1商品进场

5.1.1乙方所有商品或原材料的进场必须走甲方指定的进出货通道,若乙方特殊情况下需要从购物通道进场的,必须在非营业时间内进行,事先必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得批准,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

5.1.2乙方在进场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和清洁卫生,保障商场设施设备完好,保障进出货通道的畅通和整洁。

5.2商品出场

5.2.1除消费者购买自提的商品外,大件送货商品及乙方因各种原因撤场的商品,均应走进出货通道。

5.2.2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撤场的大宗商品,必须经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获取甲方同意,凭甲方审批开具的撤场批准书,经进出货通道撤场。顾客购买的大件或大宗商品,凭乙方出具的发票出场。

5.3商品保险

5.3.1乙方应将存放于甲方商场内的商品和财产列出明细表购买财产险和其它乙方认为有必要的保险,保险可以由乙方自购或委托甲方代购。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人员管理

6.1乙方自主聘用管理者和营业员对自己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供乙方选择。员工的聘用、解聘、辞退、更换、提升、降职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但需及时报甲方备案。

6.2乙方对其聘用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负责。

6.3乙方雇员必须配合甲方商场开业日期及时间上岗到位,于开业日期前接受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4乙方必须提供雇员个人资料给甲方存档(包括个人照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地址电话等),乙方更换或辞退自聘工作人员,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5乙方雇员必须遵守本规定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违反者,经甲方通知后即予撤换;如因此影响甲方信誉、权益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6乙方雇员工作服必须统一、样式和颜色由乙方根据需要自定,但必须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涉及换季换装也应提前十天报甲方审批备案。

6.7乙方雇员必须配戴甲方统一定制的工号牌,在甲方办理完乙方雇员登记备案手续后,向甲方申领工号牌,每个工号牌甲方收取  元工本费。乙方雇员需妥善保管,一旦出现丢失,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收取每个  元的补办费。

6.8乙方所有雇员在营业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号牌,涉及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项目的工作人员还必须随身携带健康证,其他未经甲方认可的佩章、证章等一律不准佩戴,佩戴位置在工作服的左襟。

6.9乙方雇员的语言行为规范要遵守甲方制定的《营业员守则》。

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6.10 人员培训

6.10.1乙方应对所属雇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6.10.2乙方雇员的基本礼仪、行为举止、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消防技能、商场内基础设施设备的使用等方面的培训,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培训是否合格作为是否录用该员工的必要条件。乙方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6.10.3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专为乙方工作人员举行特殊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由乙方安排,甲方组织师资力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10.4甲方不定期为进驻本购物广场的商家举办各类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乙方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费用由甲方承担。

7.其他约定

7.1本管理规定是作为整个商场内所有商家必须共同遵守的管理制度,其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7.2甲方有权根据商场管理的需要随时对管理规定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7.3本规定作为《东方广场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规定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洛阳立丰御海东方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篇6:商场管理制度

1、依照<市场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景区实际开展创建文明景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活动。

2、合理布局,规范定点,挂牌亮证,优质服务,创建市场经营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三化”治理模式。

3、做好景区市场门面、摊位的合理招标出租工作,加强对从业营销人员的技能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景区市场经营有序。

4、结合工商、税务、物价和技术监督部门对商户进行质量、价格、计量、位置、售后服务管理,严厉查处欺客、宰客、缺斤少两、哄抬市价、强买强卖的不正之风,对查处的违规现象依照<市场处罚条例>,公开、公正地就地予以重罚。

5、负责落实景区市场内所有摊位、门店的卫生管理,保持市场店面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并按有关法规收取商户的摊位费和卫生费。

6、负责市场外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对购物进行集中管理,保持市场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

7、严禁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不防碍游客抢占道路和景观空间。

8、负责景区公共场所、游览区、生活区、道路、停车场、卫生间、餐饮区的环境卫生打扫与管理。及时把景区垃圾拉运到指定地点。

篇7:商场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企业的进场资格,市场经营部负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企业商品质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被招商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企业执照副本,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企业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企业管理,享受其所在企业(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企业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企业市场经营部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销、假冒、伪劣商品。

5、招商联营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有发展前途的可订1-2年,到期后根据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企业产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企业,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a输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企业不得擅自更换信息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企业,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企业,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企业,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企业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企业要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企业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企业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企业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企业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企业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产损失的,由招商企业自行负担。

6、被招商企业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企业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

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企业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企业,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商场管理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 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 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 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 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

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 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 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第五章 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 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 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 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 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 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 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 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十章 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 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一章 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 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 (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 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 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篇8:商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商场、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商场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商场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场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商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商场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商场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商场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场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商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商场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商场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篇9:商场管理制度

一、仪容仪表

1、仪容

(1)员工发型端庄、文雅不染黑色以外的颜色,女员工披肩发必须用发卡或

发带系好;男员工发型要求前不遮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不留胡须、大鬓角。

(2)女员工淡妆上岗,清新、自然,禁止浓妆艳抹,且不得在卖场化妆。

(3)保持个人卫生,常洗澡,勤换内衣。

(4)保持口腔卫生,上岗前不得饮酒、不得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5)禁止涂染指甲,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2、仪表

(1)着工装上岗,要求工装整洁无污迹,衣扣对齐,裤线烫直,领带(领花)

打正;不得挽袖、卷裤脚。

(2)工号牌必须明显、端正地佩戴在左上胸,不准佩戴他人工号牌上岗。

(3)女员工着裙装时应穿接近肤色的长筒袜,男员工须穿深色袜子。

(4)上岗应穿黑色低帮皮鞋,并保持光洁;鞋跟高度男鞋不得超过3cm,女

鞋不得超过5cm;禁止穿破旧、变形的皮鞋或休闲、时装、厚底、运动鞋,严禁拖踏。

3、饰物

(1)女员工上岗时,最多只戴一枚戒指、一副耳钉(直径不能大于1cm)及

一条项链(只限于金银饰物,不可戴时装类饰物,不得露在衣领外);男员工只能戴一枚戒指(宽度不得大于1cm)。

(2)从事首饰销售的人员,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上岗。

(3)手表式样不得过于夸大、鲜艳。

(4)不得佩戴有色眼镜上岗。

(5)除公司规定外,不得佩戴与工作、身份无关的其他徽章及物品上岗。

二、服务用语

1、语调亲切,音量、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2、讲究语言艺术,根据顾客的身份、年龄、性格的不同,使用不同用语;称谓可用“女士”、“先生”、“小姐”、“小朋友”等;对年龄较大的以长辈称呼。

3、顾客光临时,应点头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华宇购物中心!”;需要顾客等候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稍等”;接待等候的顾客时,要先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4、展示商品时,应主动介绍,可以说“您看这种款式合适吗?”当顾客选定一种商品后,要说“您还需要别的吗?”;当顾客挑选后表示不买时,应说“没关系,欢迎您再来”。

5、当顾客所需商品暂时无货时,要抱歉地向顾客说“对不起,现在暂时无货,

请您留下电话号码,有货时我们及时通知您”;同时可以向顾客推荐其它同类商品,“对不起,您要的商品暂时无货,您看这种可以吗?”。

6、顾客前来退换商品,对符合退换规定的,要热情给予退换,可以说“对不起,让您又跑了一趟”;对不符合退换规定的,应耐心解释,讲明理由,“对不起,这种情况按规定不能退换,请谅解”。

7、送别顾客可以说“您走好,再见”或“谢谢,欢迎再次光临”。

8、劝阻顾客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可以说“对不起,请不要、、、、、、”。

9、遇到刁蛮顾客,应保持冷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顶撞;若不好处理,可移交楼层管理部。

10、遇到顾客撕开商品包装,应告诉顾客“对不起,影响了二次销售,希望您

能购买”。

11、顾客之间发生争吵,应出面调解,语言委婉,以免影响其他顾客购物;如

调解无效,及时通知保卫部处理。

12、当顾客所提问题不便回答时,应告诉顾客“对不起,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范

围”。

13、服务忌语

(1)有损商场信誉和形象的话不说。

(2)有损顾客人格和自尊的话不说。

(3)刺激顾客、激化矛盾的话不说。

(4)方言土语及“喂”“嘿”等代替称谓的话不说。

(5)夸大其词的话不说。

(6)在服务中,绝对禁止从语言、行为中表现出对顾客的不耐烦。

(7)在服务中,应如实说明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不得做引人误解的宣传或

做不负责任的承诺。

三、行为举止

1、标准站姿:脚跟并拢、脚尖成60度站立,挺胸、收腹、沉肩,双臂自然下垂放在身体两侧或腹前交叉(左手放在右手之上),头部端正,目光平视前方,自然轻松,保持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得兜手、叉腰、抱肩或背手;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或愣神。

2、鞠躬:分15度和30度;保持标准站姿,一般迎送客用15度;需表示特别感谢时用30度。

3、行走姿态:行走应轻快、矫健;挺胸收腹,目视前方,两肩平齐,步态自然大方;不得摇头晃脑、左顾右盼或晃首过高;不得手插口袋或打响指;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在商场随意跑动。

4、引领顾客:走在顾客前方一侧,距离不宜过大,并以余光回顾顾客是否跟上,拐弯处应回身以手势引导;对迎面而来的顾客应侧身礼让,不近身(20公分)、不超越同行的顾客;不与顾客争道抢行(因事需要超越的,要礼貌致歉)。

5、接(打)电话

电话铃响两声内接起电话并问候:“您好,华宇购物中心**部”,不得因接电话而

对顾客置之不理,不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

四、柜台纪律

1、不准在商场内扎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干私活。

2、不准在商场内会客待友、吸烟、喝水、吃东西。

3、不准使用服务忌语,严禁与顾客顶嘴吵架、辱骂顾客。

4、不准因上货、结帐、点款而冷淡顾客。

5、不准趴、蹬、靠、坐柜台或货架,不得托腮、抱肩、叉腰、兜手,不做不礼貌、不文雅的动作。

6、不准私分抢购紧俏商品。

7、不准代存私人物品。

8、不准坐岗(特殊岗位除外)、串岗、空岗。

9、不准将私人物品带入卖场。

10、不准将顾客丢失的物品据为己有。

11、不准为个人方便,使用所售商品或样品。

12、未经许可不准随身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岗。

五、柜台售货服务要求

1、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等。

2、需调试的商品,出售时要开箱验机,因未开箱验机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贵重商品在销售中,营业员要实行一对一服务,不准一人接待多位顾客,在选择比较时,台面上不宜超过两个样品;如数量较多时,应选好一件收好一件,待付款完毕,再让顾客确认。

4、不准搭配商品出售。

5、不准代卖私人物品。

6、对滞销及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应及时上报,并按批复意见进行下架返仓或削价处理。

7、对于商品的调变价,必须在变价日营业开始前完成变价工作。

8、试销品、削价品要有醒目标识,并明确告知顾客一些退换规定

第二节服务流程

一、总台人员服务流程

1、准备

按时更衣、刷卡,自检仪容仪表,做到精神饱满。

2、参加早训

清理区域卫生,检查便民服务用品是否齐全、设备性能是否完好。

3、恭候

(1)再检个人仪表:着装整洁,符合仪容仪表要求。

(2)定位站立:站姿标准,表情亲切自然,随时准备迎接顾客。

4、迎接

(1)顾客前来问询时,应微笑致意:“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2)耐心回答顾客提出的各种问题;如对顾客提及的情况不了解,应道“对

不起”,并迅速问明情况,再做解答或委婉致歉。

(3)接到问询电话,应礼貌回答,若对方问询内容不清楚时,应对顾客说:

“请您稍等,我给您咨询一下”。

(4)敬老爱幼助残,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并对有特殊需要的顾客热情服务。

篇10:商场管理制度

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关系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发展的要求,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员工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营业前准备:

1、提前十分钟到岗,打卡后应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2、检查货架商场及陈列品,做到充足美观。

3、检查和核对物价、标签、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准确无误。

4、做好商场、货架、商品、销售工具的卫生清洁。

5、穿着制服、佩带工牌、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二、商场纪律:(违者处以警告或罚款)

1、不准在商场内吸烟、吃东西、看与业务不相关的书和玩手机。(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移交人事部)

2、不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违者罚30元)

3、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商品。(违者罚50元)

4、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违者罚50元)

5、不得与同事或顾客恶言相向,顶嘴吵架和辱骂殴打。(罚100元/次)

6、不得趴柜台,打瞌睡、无精打采。(违者罚50元)

7、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罚100元/次,累计3次职工移交人事部,信息员退回厂家)

8、不得同部门两人以上在饮水间,导致出现空岗情况。(罚50元/次)

9、未经许可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50元/次)

10、前台收款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收款台。(违者罚100元)

11、执行公司各制度文件,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者罚100元/次)

12、严禁未经部门主管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或对商品打折出售。(罚100元/次)14严禁伪造或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券)。(罚100元/次)

13、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涂改或伪造考勤记录。(罚50元/次)

14、关注货品周转情况,减少断货或滞销情况发生,积极提出促销方案。(奖励50元/次)

15、积极主动处理顾客投诉。(令客户不满意罚50/次)

三、服务纪律

1、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并正确运用。

2、员工应按规定及制定路线做好退场及进场,退场不得携带商品。

3、早进场后,不得出现坐柜、嬉笑打闹、化妆、聊天、串岗、吃零食等违规现象。

4、中午、晚间用餐及休息时间没有空岗、空柜、迟到、早退现象,员工休息后准时回岗。

5、员工下班后,不得着便装在营业现场滞留,交接工作或参与销售,如需加班必须着工装、佩戴胸卡

6、工作时不允许有抓头皮、抠鼻子、挖耳、梳头、剪指甲、吃东西、看书报、唱歌哼曲、照镜子、抠手、抠脸、拖拉鞋、涂抹化妆品、剔牙等不规范行为。

7、员工不准聚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会私客及逗小孩。

8、营业期间禁止员工现场换装。

9、员工在销售期间严禁以任何名义代替顾客保管、看护财物。

10、员工不得坐姿接待顾客或因结账、制表、点货等怠慢顾客。

11、专柜营业用电脑或电脑类商品只允许安装体现商品功能的相关程序、软件,不得随意使用游戏、QQ、MSN等娱乐性程序及软件,禁止工作期间利用专柜电脑网络,看电视、收听(收看)娱乐性影音文件或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员工不准着工装、工牌在商场周围聚堆说笑、抽烟或长时间闲聊。

13、员工等候顾客是站姿标准:两肩自然下垂,两手在身前交叉或自然放于身体两侧;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站姿端正,不随意倚趴货柜、开票桌、立柱等。

14、等候顾客时保持自然站姿或从事简单的整理工作。员工两人以上应分开站立,并处于让顾客看到的明显处。

15、员工在陈列或搬运商品时,充分留意身前身后顾客,不得妨碍顾客的行走、观看及购物。

16、员工应注意商品安全,离柜时应让附近员工代看。

17、员工不准在卖场内佩带、使用手机。员工岗上需接打固定电话应标准站姿接听或拨打。

18、员工应按规定时间早迎宾,晚送宾,遵守早晚迎送宾纪律。

19、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代客办理会员卡或将会员卡积分积入自己卡内。

20、员工不得在卫生间内休息。

21、员工不准着工装乘坐卖场内的客用电梯或与顾客争道抢行、推挤、扒拉顾客。

22、员工在营业过程中应主动劝阻顾客或制止拾荒、吸烟、采价、违规发放宣传页、利用中心经营场地从事违规销售等闲杂人员,处理不了及时上报。

23、员工办事需通过卖场时,应成列行走,禁止成排结伴搭伙行走。

24、员工应遵守考勤制度,不得出现迟到、早退,营业期间严禁无故空岗、脱岗、串岗。

25、按时参加早会、并做好记录,及时交接,做到内容清晰、全面。

26、不得在专柜内堆放垃圾、杂物,发现专柜前过道有垃圾、杂物,员工应及时主动清理。

27、工作期间文明送货、理货,禁止运送货物、理货期间大声喧哗。

28、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使用客用电梯上下货,应按规定路线使用四轮小推车在货梯上下货。

29、厂家(厂家人员)在现场不得出现与专柜、临柜员工聊天、说笑或在现场吃东西等现象。

30、厂家(厂家人员)不得直接参与售后处理或在现场与顾客发生争执。

31、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便装参与销售、私收款、私自打折,严禁进入商场调货。

32、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33、员工不得有互相包庇、弄虚作假、通风报信、有损于企业利益的不良行为。

34、员工外出商场应经管理人员批准。

35、不准辱骂、纠缠甚至威胁检查人员及店内专管,不得顶撞领导或不服从管理。

36、在服务过程中严禁与顾客顶撞、争吵或做出侮辱顾客的言行。

37、不准随意讲价、打折扣、私收货款、挪用货款等;不准以工作之便优亲厚友。

38、不准有问不答、答话生硬、以貌取人、嘲笑顾客或与顾客吵架打架(包括员工之间争吵打架)的不良言行

四、员工形象

1、员工上岗,必须穿着统一服装,佩戴胸牌,须着公司规定工装或审批合格店服上岗,专柜员工着统一工装上岗,无破损、脏污、私自更换工装现象,穿着内套衣服不得露出领口、袖口、下摆,不佩戴有色眼镜。胸卡佩戴于左胸上方,不得有破

损、涂改、串戴、卡壳上粘贴物品现象出现。

2、员工不得有纹身,一经发现,责令下岗,整改后方能上岗。

3、专柜确需穿着形象装,应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必须穿着商场统一服装。

4、女员工发型标准:自然端庄,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梳怪异发行;发长过肩10CM应扎束并挽起。

5、女员工需淡妆上岗,化妆标准:浓淡事宜,唇膏为自然红色,睫毛膏为黑色,眼影为咖啡色;不留长指甲(1MM为限),指甲油仅限使用透明色。

6、女员工佩戴首饰标准:仅限于一副耳钉、一枚戒指、一条细项链。

7、女员工鞋袜标准:工鞋前掌厚度不超过1cm,禁止穿超过3cm的高跟鞋、拖鞋、凉鞋上岗,无破损、脏污,鞋的颜色为黑色;袜子为统一的肉色或黑色。

8、男员工发型标准:庄重大方,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烫卷发;发长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盖耳,鬓角不过耳朵中部。

9、男员工不准留胡须、长指甲、涂有色指甲上岗。

10、男员工岗上佩戴首饰仅限于一枚戒指。

11、秋冬季员工工装衬衣应平整掖于裤装中。

篇11:商场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企业的进场资格,市场经营部负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企业商品质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被招商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企业执照副本,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企业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企业管理,享受其所在企业(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企业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企业市场经营部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销、假冒、伪劣商品。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企业产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企业,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A输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企业不得擅自更换信息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企业,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企业,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企业,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企业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企业要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企业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企业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企业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企业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企业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产损失的,由招商企业自行负担。

6、被招商企业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企业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企业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企业,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篇12:商场管理制度

一、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二、废旧包装物品回收管理制度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三、行业管理制度

为保证商场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商场在购、销等工作中应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行业管理。

1.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手续齐备,特别是对方应提供的准运证、调运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批文、商标注册等各种证件,应在内容-亡、时间上与实际相符并要有专人负责存档、保管。商场经理要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场经营部汇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经理及当事者的责任。

2.商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3.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国有商业的良好信誉,各柜台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量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4.如商场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专项管理的,要先向商场经营部申报,待手续完备后,方能经营,若违反制度,一经发现,追究其主管经理责任。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由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悬挂在总经理办公室墙上;专项商品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正本、主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

6.由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营证副本、许可证副本。

7.各柜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执照副本时,要向市场经营部出具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借条,借条内容包括:事由、前往单位借用人签字,用后要及时送还。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办公物品的购买

第一条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用品管理员统一负责。

第二条 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用品管理室经理报告,确定订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管理经理提出。

调整印刷制品格式,必须由使用部门以文书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企划部门审核确定大致的规格、纸张质地与数量,然后到专门商店采购,选购价格合适、格式相近的印刷制品。

第三条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者订购的方式。

第四条 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办公用品管理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五条 按订购单以及订购进度控制卡检查所订购办公用品,以及在预定日期送到与否。

第六条 所订购办公用品送到后,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后,在送货单上加盖印章,表示收到。然后,在订购进度控制卡―上做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等。

第七条 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与订购进度控制卡,开具支付传票,经主管签字盖章,作好登记,转交出纳室负责支付或结算。

第八条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总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

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购买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月把审核结果连同申请书一起交付监督检查部门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

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九条 各部门的申请书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领用用品台账登记。在申请书上要写明所要物品、数量与单价金额。

第十条

1.接到各部门的申请书(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在申请受理册上做好登记,写上申请日期、申请部门、用品规格与名称,以及数量,然后再填写一份用品分发传票给发送室。

2.发送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的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3.用品分发后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用品发出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空记账存档;另一份作为用品分发通知,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

第十一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现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办公物品的保管

第十二条 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台账(卡片)。

第十三条 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采取防虫等到保全措施。

第十四条 办公用品仓库一年盘点两次(6月与12月)。盘点工作由管理室主任负责。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台账,使两者一致。

第十五条 印刷制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以照盘存的台账为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一旦一批消耗品用完,立即写报告递交办公用品管理室主任。

第十六条 必须对商场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日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种用纸与印刷制品作出调查。调查方式是,每月5日对前一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作出统计,向上报告。办公用品管理室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统计的数据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账中的记录相一致。最后把报告分部门进行编辑保存。

第十七条 对商场各部门进行监督调查的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传票与用品台账;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台账与实际用品台账。

第十八条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台账;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

三、商场办公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商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电脑及附属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由信息管理部设专人负责。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购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三条 特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通信设备,须经主管总裁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购置,然后记入备品保管账目。

第四条 备品发放采取定期发放制度,每月的1日和15日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五条 备品仓库设专人负责。备品入库需根据《入库单》严格检查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单价是否与进货相符,按手续验收入库,登记上账。未办入库手续,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备品保管实行“三清、两齐、三一致”,即材料清、账目清、数量清,摆放整齐、库房整齐,账、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 做好出库管理。在日清月结的条件下,月末必须对所有单据按部门统计,及时转到财务部结算。

第八条 各部门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卡,由行政管理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收回商场调离人员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第十条 行政管理部建立商场固定资产总账,对每件物品要进行编号,每年进行一次普查。

四、商场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第一条 本商场为规范办公田品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四条 各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第五条 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供应。

第六条 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条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五、办公消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商场为加强对办公消耗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消耗品是指文具、纸张、账本及其他印刷物品。

第三条 办公消耗品一年的消耗限额为x万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节约使用,避免浪费。

第四条 办公消耗品的购买与管理,由总务部负责,下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第五条 总务部必须把握消耗品在正常情况下每月的平均消耗量,以及各种消耗品的市场价格、消耗品的最佳采购日期。在此基础上,确定采购量与采购时间,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事务运营对消耗品的基本需求。

第六条 对于特殊场合所用的特殊办公用品,使用部门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总务部据此进行必要的调查后决定是否准予采购。如果一次采购价格总额超过x万元时,须经该部门主管同意,必要时请示总裁。

第七条 在订制各种账票时,如果需要改动原格式或者重新设计新格式,使用部门的主管必须起草正式文件或方案,若有相关部门,则需要一式多份,然后将这些材料送至总务部,并附上委托订制或订购申请单。之后,总务部在其责权范围内。审核新格式、订购数量是否合适,以及新格式的适用性与时效性等等。通过审核后,还必须就是否由本公司自行复制或复印,还是委托外部进行印刷等问题,与申请部门作进一步协商。

第八条 向总务部领取办公消耗品时,必须填写申请书,写明申请时间,使用场所(部门名称)以及物品名称与数量。同时,申请者以及其部门主管必须加盖印章或签字。另外,特殊办公消耗品的申请,必须填写用途。

第九条 局部使用或特殊用途的账簿传票的订购与领用,统一由总务部调控与管理。使用部门或申请者必须按特殊的.程序提出申请。

第十条 总务部必须在填写办公消耗品购进登记簿的基础上,对照各申请采购传票,在每月末进行统计,向总经理作出报告。

六、文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三条 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机、打码机等。

篇13:商场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每个月商场消防安全负责人都要组织工作员人员开会,总结前段时间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进展,是否有新问题要反映。做好各项会议记录。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建消防队伍、监督消防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等。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三:巡查制度

规定消防人员每天的巡查次数,巡查的工作要点,以及巡查的方法。制定火灾隐患的评定方法及处理程序。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四:消防值班制度

消防人员不像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到点就下班。他们必须做好轮换交接工作。而且消防人员还要三班倒,上晚班是对消防人员的最大考验,一来生理钟被打乱很容易睡着。二来晚上也容易发生火灾或是偷盗事件。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发生火灾,大多数与易燃、易爆物有关的。电路系统就是其中的一个,电路老化,或是线路出现问题,都会引起火灾。商场消防安全制度要对用火、用电管理有要明确的规定才行。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规定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无消防器材的支持,消防安全工作也难以进行。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七: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有利于规范消防人员的行为。考核评定是对其工作的肯定,通过考核评定了解消防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及早处理。

篇14:商场管理制度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商管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

“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司审批。

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篇15:商场管理制度

(一)考勤华联通讯由考勤员统一施行逐日登记。

(二)迟到、早退、矿工

1.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和早退三次或三次以上,扣发工资50元,情节严重的扣工资的'50%。

2.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商场,无正当理由,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工资50元,年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合同。

(三)请假制度

1、假不论时间长短,不论什么假,除紧急情况外,一律凭请假条,经商场领导批准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事后补填假条,非特殊情况不以电话形式请假。

2、请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须到商场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有效。

3、其它假期,如:法定假日、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公假等依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参考商场规定细则。

4、自各种假期中如遇休假日连续计算。

二、营业员规范纪律

(四)营业前准备

1.提前十分钟到岗,到考勤员处签到后,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2.上足商品、码放好陈列品,做到充足美观。

3.检查和对物价、标签,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准确无误。

4.收款员要核对备用金,准备好零钱,整理好款台。

5.做好店堂、货架、商品、售货工具的卫生。

(五)仪容仪表规范

1.衣着整齐、讲究卫生

2.发型庄重、语言文明

3. 思想集中、接待热情

4.服务周到、站资规范

(六)店堂纪律

1.不准在店堂内吸烟、吃东西、看书报。

2.不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3.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在工作时间酗酒。

4.不得与同事或顾客恶言相向,顶嘴吵架和辱骂殴打。

5.不准靠货架、趴柜台、登货架。

6.不准挪用借受货款和票券,不准擅自涂改发票。

7.不准私自少收或多收现金,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取用商品

8.未经许可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有事必须请假。

9.不准无故迟到、旷工。

10.除收银员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介入收款台。

11.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动计算机,发生问题责任自付。 12.不听从调度,领导有权勒令下岗。

(七)营业后清理工作

1.接待好最后一位顾客,要耐心热情。

2.清点好货款、票证,做好登记记录。

3.实行日清日结的柜组要及时盘点结帐。

4. 整理好货架,打扫干净店堂卫生。

5.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防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仓储保管制度

(一)商品验收入库制度

1.商品到达后,保管员持进货票及时验收货物,即查品名、规格、单位名称、数量、批号、出厂日期,验收无误后,及时做入库手续并签字盖章,然后将第三联交付货方(结帐用)。

2.商品入库,整箱商品按箱验收,贵重商品拆箱抽验,零散商品要逐个点清,如发现有破损和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登记清楚。

3.入库后要按货编号建立商品卡,并注明商品的有效日期,及时与主管领导沟通信息,避免商品积压过期造成浪费。

(二)商品出入制度

1.业务员提货时,必须持盖有财务印鉴的出库单,保管员按单提货,不得随意改变。

2.出库后保管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盖章,并将第二联,第三联返回。

3.代销商品在出、入库单上注明。

4.保管员按出、入库单及时登帐,每月盘点,及时将盘点表上报财务。

(三)商品的保管

1.按商品的类别不同,分别码放,爱护商品,爱护包装。

2.先出先进的商品,新老不断更换,减少食品过期数量。

3.定期检查、防虫、防腐、防火、防水、防止保管不善造成商品的损失。

4.有送错货物,立即调整,有遗失现象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经理报告。

篇16:商场管理制度

商品出入货门的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商品出、入货门手续,保障商品有序、安全的出、入货门。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门保安员对商品的出、入管理。

3、职责

①护管队负责制定本规定。

②所有货门护管队员负责对商品出、入货时单据与商品对照检查。

③各部门人员应遵守商品出、入货门规定,按本规定执行。

④审计部负责货门出入商品单据的审核。

4、管理规程

①各部门人员在商品出、入货门时应提供的单据:商品调拨单、商品出库单、供应商退货单或商品出门证。

②各种单据出、入货门审核标准:商品调拨单或商品出库单应有:制单人、各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收货部人员签字。供应商退货单应有:制单人、各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收货部人员签字。商品出门证应有:制单人、各部门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

③货门护管队员在收到商品出库单、调拨单或商品出门证(均一式三联),与所出、入商品数量认真清点核实,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并注名收到单据时间,留存一份保管,其余单据交制表人。

④货门护管队员在收到供应商退货单(电脑列印一式三联),与所出、入商品核实,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并要求供应商在退货单上签字,留存二份保管,一份交供应商。

⑤货门护管队员员每日将收到的各种单据,接收到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在交接班时全部交护管队员内勤统一保存;

⑥护管队部内勤将收到的单据分类整理,在日常工作日将供应商退货单的第一联送财务部做帐处理,第二联留存。

⑦各种单据保存期限:调拨单和商品出库单,保存期限为六个月。退货单保存期限为一年半。商品出门证保存期为一周。

⑧保存期限满的.单据,由内勤做销毁登记表,经部门主任审核,报审计部批准销毁。凡经批准需要销毁的单据,在审计部的监督下进行。

⑨各部门商品出、入货时必须坚持三个不准,即不准从正门出货,不准在地上拖拉商品,不准乘坐客梯运货。

5、记录:《销毁登记表》

篇17:商场管理制度

□所有车主应将停车证放在所驾车辆风挡玻璃右侧,以便查验。

□无论持有地上、地下停车场车证的车辆必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车位。

□所有车辆必须遵守车场内交通标志的指示,严禁将车停泊于车场之任何出入口,不得堵塞行车路线及消防通道。

□任何人士不准在地下及地上停车场内修理汽车,紧急事故且得到车场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

□停泊于停车场内的任何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遇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停泊车场内的车辆,应将车门、车窗锁好,严禁在车内存放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

□无证车辆不得停泊于停车场内。

篇18:商场管理制度

商场物业部业务回访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对业户投诉处理和需求服务效果的及时反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范围内投诉处理和服务效果的回访。

3职责

3.1负责对任何信息产生之缘由追溯处理。

3.2物业客服部负责对业户的'回访工作。

4工作程序

4.1回访方式

业户回访一般可采用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

4.2回访分类

回访一般分投诉回访、接报修回访、日常主动性回访。

4.3、投诉回访

4.3.1、无论何种方式收到投诉信息,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3.2、客服管理员应客观分析并调查投诉事件起因。

4.3.3、协调并落实相关部门拿出处理意见和结果。

4.3.4、联络投诉业户并取得最终谅解。

4.4.5、回访中应了解业户对投诉处理的满意情况,如不满意应联系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直到业户满意为止。

4.3.6、将结论及相关措施上报主管并备案,以利工作进步开展。

4.4接报修回访

4.4.1接到维修服务需求信息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4.2通报维修部门。

4.4.3跟踪落实维修,两天内未处理完毕及时通报客服主管,由主管跟进处理。

4.4.4对维修满意度进行回访,并做好相关记录,一般由内场安排回访工作,外场负责回访,回访时间一般安排在返单后的第二天。

4.4.5对维修回访内容主要有:维修及时性、工作人员态度、维修质量。

4.4.6业户维修服务回访率不得低于95%。

4.4.7对公共部位接报修应做好相关记录,跟踪处理结果,回访事宜由报修人确认。

4.5日常性主动回访。

4.5.1随机选择业户进行回访,做好相关记录。

4.5.2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主管、经理。

4.5.3日常性主动回访主要参照业户满意度调查相关规定进行。

5工作记录

接待记录

投诉处理登记表

商铺维修报修单

篇19:商场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商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本着为厂家着想,为顾客负责的原则,特此规范货品检查程序:

一、所有进场货品必须先经过商检口岸接受货品检查,方可上货,在无商检书面备案的情况下,严禁货品上柜后再补检。

二、新进场品牌初次上货;货品数量大(整箱、不易打开包装、开包后难以搬运);或厂家委托外地货运公司送货(厂家不在场)不便开包情况下,可由厂家委托人、楼层业务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到商检口岸书面备案,经商检许可后先上柜,在两小时内按抽检要求提取相应数量货品到商检口岸补检。未经商检口岸或未经商检口岸备案上货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商检检验方式为抽检,抽样比例为:

a)30件或低于30件的货品实行全检,

b)超过30件低于100件的货品,按货品数量的50%且不少于30件实行抽检;

c)100件或100件以上的货品,按货品数量的30%且不少于50件实行抽检;

四、商检时,供货商必须主动打开包装箱,主动出示货品接受检查。严禁供货商在无楼层业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或商检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货品经其它通道任意调换。

五、《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由供货商上货前填写,需将货品的品牌、货号、数量、单价、产地等填写清楚,并在主管一栏中签字,在商检时随货出示。

六、商检员在验证货品价物相符、数量相符、标识相符,货品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在审核一栏签字生效。柜组人员验收货品无误后,在收货人一栏中签字生效。补货、退货均要求交录入两联《非自营进店登记表》,分别由录入留存一联,转会计部一联;新品初次上货要求交录入三联,其中一联在记录新品编码后返还柜组。

七、货品退货必须货随单走。先由楼层经理在红退《非自营进店登记表》'主管'一栏中签字,再经商检员核实数量、编码后,方可退货。退货数量大于80件者,楼层业务经理、综合业务部部长签字,方可办理。严禁先退货后补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除品牌撤场外,严禁供货商将已商检退货的商品滞留在柜组内。

【商场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1.商场卫生管理制度

2.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商场广播稿

4.商场自查报告

5.商场辞职报告

6.商场工作总结

7.商场发言稿

8.商场广告词

9.管理制度

10.商场店长岗位职责

下载word文档
《商场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