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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活动策划书

2023-08-05 08:58:4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磷酸2羟丙酮”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养老服务活动策划书,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养老服务活动策划书,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养老服务活动策划书

篇1:养老服务活动设计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街道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五保供养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财政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

20--年-月,委托---老年人协会在全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篇2:养老社区促销活动策划书

根据总裁指示,物业公司经与住宅集团商议,拟以“社区养老模拟体验中心”为基地,开展一系列联动营销活动,通过活动使xx养老社区成为省会新的舆论热点,进而宣扬孝道文化、xx养老体系以及物业品牌,促进各项目产权销售。第一阶段活动方案如下:

一、与省电视台“金色夕阳”联办xx“老年大讲堂”

时间:5月25日至7月5日,每周一课

地点:太阳城国际俱乐部四楼养老体验中心

活动内容:

1、与河北电视台“金色夕阳”栏目合作,在该电视台推出由xx集团冠名的“老年大讲堂”节目,录制现场设在xx太阳城养老体验中心;

2、每期节目邀请国内以及省市各方面专家到太阳城开讲,讲课内容包括:养生保健、家庭理财、手工艺制作、婆媳关系、家庭厨艺、美容化妆、书画美术等;

3、通过录制节目使更多老年客户光临太阳城,通过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更大范围宣传xx项目、xx养老体系。

组织人:住宅策划部、书香园社养部、物业销售部

所需费用:每期5000元,计划举办10期,共计50,000元。

二、联合市第一医院举办中老年大型义诊活动

时间:每周六9点—11:30,连续1个月

地点:太阳城俱乐部四楼养老体验中心/总部销控养老体验中心

活动内容:

1、邀请市第一医院、省老年病医院各科室专家,分别到太阳城俱乐部四楼养老体验中心和总部销控中心养老体验中心,开展义诊活动;

2、义诊内容将针对老年人易患的9种疾病,老年期抑郁症、老年性痴呆、老年性白内障、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糖尿病、皮肤病等进行咨询和检查。为到场客户免费提供医疗咨询和诊疗服务,如测量血压、称体重、健康评估等;

3、通过义诊活动增加客户参与活动,聚集客户人气,并通过建立客户《健康档案》,留取客户资料,跟进销售。

组织人:住宅策划部、书香园社养部

所需费用:场地布置费:2,000元;医师义诊费:15,000元;

共计:17,000元。

三、太阳城百对老人集体金婚庆典

时间:20xx年5月28日(端午节)

地点:太阳城国际俱乐部、三可湖公园、茶社

活动内容:

1、通过市民政部门、高档社区的居委会邀请100对符合金婚条件,且有社会影响力或有购买潜力的'老年夫妇到太阳城,以及家属代表、新闻媒体等,举办大型集体金婚纪念庆典,期间举办:牵手星光大道、小型联欢、情感故事回忆、三可湖畔留影、养老服务模拟体验等活动;

2、活动期间,参与活动者由住宅销售全程跟进,通过签名登记掌握客户情况,并予以跟进。

组织人:住宅策划部、物业销售部

所需费用:现场布置6000元;专业婚纱摄影及洗印费:0元;

就餐费:4000元;不可预见费:3000元;共 计:33,000元。

四、举办“城市住宅与社区养老”百姓论坛

时间:5月29日

地点:太阳城国际俱乐部四楼

活动内容:

1、邀请省市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物业协会等领导、专家和省市主要媒体,就城市住宅适老设计、社区养老配套及养老服务等方面的议题,展开讨论,并藉此机会推介xx养老社区设计思路及销售政策;

2、由住宅销售部门邀请所有在档以及意向客户共同参与,并举办为为xx养老社区建言献策活动,其中穿插抽奖环节,增强参与性。

组织人:住宅策划部、书香园社养部马东云 物业销售部苏鹏

所需费用:领导、专家、媒体纪念品5,000元;活动奖品:8,000元; 共计:13,000元。

另:为配团全员销售,各社养模拟体验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服务项目,增加解说人员,并强化培训服务员及时掌握各项目销售政策。

上述活动将持续1个半月,主要以间接营销方式促进公司销售业绩。

活动费用合计:68,000.00元(大写:陆万捌仟元整),据实报销。

篇3:养老服务合同书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家政员): 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雇用乙方为其提供 □全日制 □住家制服务。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 服务时间: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

乙方服务时间为:□住家 □白班 _____到_____ (时间) 。

第三条 服务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费:乙方服务费为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计日薪_________。(日资=月工资÷26天),试用期三天。合同首月乙方服务费需当场结算,次月费用需提前七天支付。乙方每个月有4天休息时间,乙方选定休息时间后,应该提前一天告知甲方,并做好记录由甲方签字确认。国家法定假日乙方工作,需按双倍日薪提另给付。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对乙方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调换人员或中止合同。若终止合同,则扣除乙方实际工资后的剩余服务费将退还甲方。

2.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应向乙方明确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务,必要时予以示范;提前告知乙方重要家庭成员信息,如疾病、生活习惯等。

3. 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如遇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乙方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丙方。

4. 家用电器使用方法各异,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家中的煤气、水、电及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因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甲方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与异性成年人同室居住。

6.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7. 乙方下户离岗时,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培训或用户的要求操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善待服务对象,爱护甲方财物。

2. 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到丙方处办理手续,经丙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务。

3. 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有权与有侵权行为的甲方、丙方解除合同。

4. 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验证甲乙双方身份信息;为甲方委派身份经过验证、体检合格并达到相应技能的员工,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2. 为乙方建立服务档案,记录乙方的工作经历;指导督促乙方执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对乙方进行一定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

3. 因乙方原因(如生病、事假等)或甲方原因(如服务日期变更)造成乙方不能履约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人员。

4. 有权向甲方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有权对乙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指正。有权调查并协助解决甲、乙双方产生的纠纷。

第八条 终止合同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 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 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 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工作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公司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xx社区总人口4865人,其中老年人259人,占全区人口的5。3%。我社区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以来,在县、镇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居家养老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社区把试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两委成员对本区18个小组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对需要帮扶的老年人进行造册建档。同时明确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补贴标准、落实社区启动资金,确定服务项目及标准,公开具体的援助程序。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开展大量的宣传工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扎实开展营造浓厚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是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从组织领导、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力度,形成了抓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强大合力。

二、着手抓好社区服务站建设

根据县、镇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及镇政府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社区针对现有状况,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牢牢抓住为社区居民便民服务这个工作核心,并以此为特色品牌,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1、成立班子:成立居家养老领导班子。以社区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两委为成员的班子;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各居民组长、老年协会会长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联络人。

2、成立志愿者队伍:成立了3支(共30人)为社区服务专职人员、社区服务兼职人员、志愿者义务工服务队伍。设立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联系点。

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工作

1、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老年人需求

为全面掌握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组织两委成员入户调查,切实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59人。(60—79岁老年人有249人,80—89岁老年人有9人,xx岁以上的老年人1人)其中低保老人8人,低偿老人11人,有偿7人,部分自理能力老人129人。

2、整合社区资源,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根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社区用房的实际情况对试点社区进行规划,六楼划出来作为老年人学校培训学校,同时设有老年人文化娱乐场所;在城区中心地带依托居民家庭办起南音学校。印发xx社区服务手册500本,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急,同时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代购代办,倡导邻里间互帮互助,结对子,老年人日间照料依托社区卫生所。现已投入了10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3、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

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与属地职专学校、卫生院校联合协作,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其次是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4、全面开展上门服务。社区日托服务场地有限,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的关键是做好上门服务。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上门服务人员要随叫随到。服务要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如清扫、购买、护理、康复、入浴,以及精神方面的需要,如陪同游览、购物,陪同读书、看报、看电视,甚至是陪同聊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意识不强,自愿来社区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少,要求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更少的情况,我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报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好处,积极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2、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充分整合,与驻辖区单位、开发园区签订为老服务协议,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3、提高为老服务队伍建设水平。加强社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资队伍,扎实提高为老服务的工作水平。

4、进一步开展上门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学习、生活、生理上一些急于解决的不便问题。

以上是我社区近年来居家养老工作的一些做法,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县、镇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我社区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探索社区服务及居家养老工作的新思路,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力争把我社区建设成宜家、宜居、宜乐的和谐社区!

篇5: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自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本着让老人生活安心、舒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的服务思想,认真地对社区老人上门服务,现就今年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本年度完成了调查摸底、建立信息平台、开展慰问活动、启动服务等工作。我们对嘉陵区206名老人做了初步调查并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在服务对象之中,有瘫痪、失明、失聪的残疾人,也有患慢性病长期服药的,其中大多数老人的子女都不在身边,不能给予他们很好的照顾。我们对这些老人的信息和基本情况一一了解并做好记录,以便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3月1日启动上门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定期上门为服务对象测血压、讲解老年人保健知识、与老人谈心,以排解他们的心理孤寂。服务对象过生日,我们送去生日礼物和祝福;服务对象住院时,我们送去营养品和问候,使他们感受到了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节日开展的慰问演出活动,则丰富了老人的文化生活,使他们的心理得到慰藉。

二、工作中的困难及解决方法

1、在调查摸底的工作中,由于高板桥社区距城区较远,交通不便,人员分布较为分散,在走访中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不畏困难,尽量选择他们在家的时间上门服务,没有因此漏掉一家。

2、在工作开展初期,有部分老人不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和目的,也有人怕上当受骗,拒绝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我们请社区干部陪同,耐心地给服务对象讲解,让他们了解政府的这项优惠政策。“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真心付出终于赢得社区群众的充分信任,现在服务对象见到我们都很亲热。

3、在交流上也存在一些困难。双耳失聪的老人无法交谈;瘫痪在床和失明的老人独自在家时没办法给我们开门,家里人中午送饭时才在家,又没有通讯工具,很多时候都吃闭门羹。对不能说话的老人,我们让他的邻居协助沟通;对不能给我们开门的老人,我们就在特定的时间去走访。

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对遇到的.困难一个一个克服,让这些独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充分享受到了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实践证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让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真切地体会到“爱老、助老、促和谐”的深刻内涵。这对我们未来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让老人安心、舒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进行服务品质的提升,努力为更多的老人创造良好的居家养老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6: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为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根据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及铜仁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铜地老龄办发(20xx)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深受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欢迎。现将一年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认真研究、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在年初全市民政老龄工作会议上,把老龄工作特别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且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今年老龄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三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实行高龄补贴的意见》,对全市90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高龄补贴,提高了居家老人养老生活质量。

四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定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根据我市城市社区场地有限的实际情况,除原市中办事处南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外,另建设环北办事处两板桥社区,河西办事处广场社区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以三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全市16个社区老年人的要求进行建设,使需要服务的广大老年人都能接受到我们的服务。同时建立了桐木坪乡卜口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广大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新型服务方式,让老人安度晚年。

五是加强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5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建设,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服务场所。

(二)搞好培训学习,提升服务水平

为了使大家了解和掌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全市民政老龄工作会议上,采取了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业务培训。8月11日13日,市老龄办主任丁培云参加了在遵义召开的全省老龄办工作年中分析会暨居家养老服务推进会,并参观努力学习了遵义市红花岗区万里路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汇川区上海路办事处航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先进经验和作法,10月16日23日,市老龄办又派出副主任李红涛、环北办事处两板社区主任雷翠群参加了铜仁地区老龄办组织的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培训班,同时赴云南省昆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参观考察学习。通过培训和考察学习,提高了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任务,初步掌握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方法,增强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下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序进行

根据铜仁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铜地老龄办发(20xx)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为使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进行,我市对此项工作作了认真准备。

一是搞好调查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有所养”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摸清了老年人在养老、医疗、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我市在环北办事处两板桥社区、河西办事处广场社区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桐木坪乡卜口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方式方法及实施时间,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及服务范围。结合我市城市社区活动场地有限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原南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再建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达到覆盖全市16个城市社区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目的。

(四)积极探索服务模式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主要采取“走进去”,即上门服务的模式进行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并且确定是由政府买单的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派专职养老护理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服务。对社区行动不便和有特殊需求的其他老年人则实行低偿和有偿服务,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经常组织青年志愿者上门提供精神慰藉等服务,还对社区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在服务中心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同时还开通了24小时爱心服务热线,让社区老年人随时拨打电话都能享受到全方位的专业服务,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有人帮扶”的服务格局,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和意愿,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自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虽然我市出台了对高龄老人实行高龄补贴,但规定是90岁以上老人才能享受,享受补贴的人数不多。

二是投入资金较少,由于财政困难,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及设施的投入甚少,满足不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三是没有固定场所,绝大多数社区的办公场所都比较狭窄,甚至是借用或租用,也就谈不上有固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更谈不上服务设施。因此,我市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只能为老年人提供一些上门服务,无法开展其他项目,工作起来难度较大。四是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滞后,无力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五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素质不高,待遇较低,工作不安心,不利于专业化发展,导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难以开展。

篇7: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自20xx年9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我们不断的摸索,不断的完善我们的工作与机制。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本着让老人生活安心、舒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的服务思想认真地对社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现就今年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1、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们完成了制定的工作目。在美兰区社保局管辖内的220名孤寡老人做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逐一核实家庭实际情况,并签订了50位孤寡老人作为服务对象(在50位服务对象中女性26人,男性24人,最大年龄86岁,最小57岁),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在服务对象之中,有瘫痪、残疾人,也有患慢性病长期服药的。自从启动上门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定期上门为服务对象讲解老年人保健知识、与老人谈心、以排解他们的心理孤寂、给他们买菜做饭、陪医送药。他们住院期间我们送去营养品和问候,使他们感受到了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服务员还在家里为生病的孤寡老人熬汤、包饺子,他们感受到我们的服务是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周到。他们给我们的服务最好的报答就是含泪的目光冲着服务员远去的背影挥挥手。

2、工作中的困难及解决方法:

1)、针对孤寡老人生活孤僻的特点我们服务员充分发挥了工作时间灵活与自己的耐心不畏困难的特点,尽量选择他们在家的时间上门服务,没有因此漏掉一次约定的服务次数与缩短服务时间。

2)、在工作开展一年多里依然有部分老人不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和目的,认为只是走“过场”。我们耐心地给孤寡老人讲解政府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让他们了解政府的这项惠民工作与我们公寓的专业化队伍与机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们真心付出终于赢得孤寡老人与他们周边邻居的充分信任与赞赏。

3)、一年多的服务工作我们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与困难,特别是与瘫痪卧床与痴呆的沟通时候经常都吃闭门羹或不愿意给我们服务签字确认。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对遇到的困难一个一个克服,让这些孤寡独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充分享受到了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事实证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让越来越多的孤寡、高龄、空巢老人真切地体会到“爱老、助老、促和谐”的深刻内涵。这对我们未来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了让老人安心、舒心;让党与政府放心、省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进行服务品质的提升,努力为更多的老人创造良好的居家养老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更加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层次,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20xx年各项服务统计数据如下:

20xx年我们总共为老人服务1932次,政府购买服务时间4464小时,我们为老人服务时间4546小时,超出82小时,20xx年传承20零投诉。

20xx年工作我们将从两个方面去做:

1、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层次增加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的老人群体要求。

2、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与规范化操作,有机结合公寓养老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公寓养老为支撑一个新的养老服务体系。

篇8: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社区进入老龄化以后,老年人的生活与健康受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为此,我们在区和街道老龄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于20xx年成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了一支由党员、老年协会骨干、社工人员组成的居家养老志愿者队伍,同时,又在今年初成立了居家养老志愿者俱乐部,对80岁以上老人开展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因人制宜,讲求实数,从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位的服务活动。从而得到了老人们的满意、老人子女的感谢和周围居民的好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组织建设,管理制度已经逐步完善。

1、成立了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由35人组成的居家养老志愿者俱乐部,有组织、有分工,服务体系完善。

2、健全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程、职责、工作人员守则。家政服务员工作职责、服务内容等制度,并上榜公布。

3、组建了一组比较稳定、乐于奉献的居家养老志愿者队伍,并且活动经常。

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务实、服务形式多样。

1、开展以“十个一”为内容的“一帮一”单个结对服务。即对现有34位80岁以上老人(20xx年是18位独居老人)已全部与就近的志愿者结成对子,这样结对,老人看得见、叫得应、服务也不同形式,贴近老人生活所的老人满意、有亲情感。如86岁朱杏梅老人,她是独居高龄老人,子女都在海外,远在海外的子女老是惦记着老人的生活和健康,自从老人与志愿者王亚芬、虞中式结对以来,他俩就成了老人家里的常客。他们不定时地去走访、陪老人聊天、打扫卫生、买菜、陪同看病。为了方便,他们还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给了老人,24小时开通,随叫随到,解决了老人一系列生活难点,老人与之子女相当感激。去年5月份,朱老人扭伤了腿,去先锋村亲戚家调养的那段时间里,王亚芬、虞中式关心老人,他们特意雇车前去探望,正如王亚芬说:“我们已习惯了,几天没看到她,心里老惦记着,今天来,看到了,也就放心了。”想他们那样“一帮一”的结对帮扶事例在我们社区时常在发生着

2、开展帮扶小组定期进行上门服务。在对34位老人的服务活动中,我们根据老人各方面状况,服务工作也有侧重和不一,如对其中5位子女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他们需要更多的照料。为此,我们分别组成了“敬老关爱家庭”,其家庭成员由社区党员、协会骨干、社工人员和学生57人组成,老人平时受结对志愿者联系帮扶外,我们分别在四个传统节日(立夏、端午、重阳、除夕)进行以“家庭形式”去老人家里,如:打扫卫生、整理衣被、聊天,既帮老人解决一系列因缺乏劳力而带来的困难,也为老人带去了精神慰藉。

3、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社区统一组织集体活动。

①、每年春节期间组织部分骨干对85岁以上及患病老人上门拜岁、慰问。祝他们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快乐,并拍张照片作为留念,老人和子女非常高兴满意,这一活动已连续7年,已成为制度。

②、四月十四日,我们召开了“关爱独居老人传递世博温情”座谈会。把老人请来,与志愿者一道叙叙旧,讲讲家务。街道老龄办马主任也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在汇报介绍社区开展居家养老工作情况后勤恳地征求老人们对我们帮扶活动的意见建议。会议开得和谐成功,反映很好。

③、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敬老人、孝顺老人的节日。为此,我们举行了集体活动,去年端午节我们特有创意,在大千公园举办了一次“端午粽飘香,敬老爱绵长”的敬老活动。用三轮车把老人请来,与志愿者一道围坐在圆桌旁,一边品味粽子,一边聊聊家常,还一边观看文艺骨干的说说唱唱小节目,使老人们感受到社区大家庭温馨祥和,至今老人们仍感念念不忘。今年端午节,我们组织志愿者开展了“端午相约,棕礼相见”的敬老活动,去34位结对老人家里聊聊天,问问好,打扫打扫卫生,拍几张照片,深感亲情和谐,不是一家亲如一家的高田王社区人。

总之,在上级党和政府的重视帮助下,我们高田王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出现了活动形式与内容扩展的越来越多,受到关爱帮扶的老人越来越多,参与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也越来越多的好势头。今后我们将在上级老龄办公事的具体指导下,认真总结经验、拓宽服务网点和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让社区每一位老年朋友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篇9:养老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对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人员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各方自愿签订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填在括号内( )。

1、生活照料

2、康复保健;

3、家政服务;

4、精神慰藉;

5、文化娱乐;

6、紧急救援;

7、看护病人。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护理员。建有护理员队伍并保持经常联系,护理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护理员服务期满,甲方将护理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护理员服务期间内的服务费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护理员的衣物和钱款,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对新到的护理员和期满回后到中心的护理员,中心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护理员足额的服务费_______元整(具体数额在签订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护理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护理员的工资报酬。

2、交纳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护理员的机会。

3、向护理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护理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护理员的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护理员突发急病或遭受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护理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护理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护理员带往县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将护理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有权要求和安排护理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护理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7、有权拒绝护理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护理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员的人身权益。

9、发现护理员患有不能胜任养老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养老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报酬。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护理员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护理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护理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处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护理员的,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订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500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 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养老服务合同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玄武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标准文本,由玄武区民政局制定。

2、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尽到提示义务。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在签订本合同时,当事人应根据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付款义务人、保证人、联系人的不同情况,将“专用条款”增加或替用至“通用条款”中。

5、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养老服务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甲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联系人□代理人□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组织,能够按照《南京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办法(暂行)》(宁民规〔20xx〕01号)文件要求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与甲方充分沟通、考察,自愿入住甲方提供的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服务组织名称),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篇11:养老服务合同

甲方(养老机构):

乙方(入住老年人)

乙方监护人

通用条款

第一条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1 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养老机构的具体门牌号)。

1.2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单间 ②双人间 ③三人间 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费用的,还应由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同时调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则仍依本合同约定房间履行。

1.4 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除了住宿的房屋,还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 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见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2.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果选择《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经甲、乙(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积极适用行业或地方标准。

第三条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3.1 养老服务费用

3.1.1 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以 方式进行公示,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1.2 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 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项目服务的,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否则按本合同第9.2.2条约定处理。

3.1.4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1.5 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付款人开具等额收费凭证。

3.2 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

3.2.1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 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3 押金不计利息 □押金计利息 □ 计息标准为: 。

3.2.4 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4.1 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

4.2 合同期满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

4.3 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

4.4 如果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8.1 甲方保证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8.2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保证乙方不属于患有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

8.3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8.4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 合同的变更

9.1.1 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 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 合同的解除

9.2.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 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

(3) 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9.2.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付款人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 日,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搬出养老机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 日内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付款人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以外,还应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费用金额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难以履行对乙方的养老服务,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伤害或现实性伤害危险的。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隐瞒重要乙方健康状况、患有须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适宜在机构内集中生活的。

(4)发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解除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6)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 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十条特别约定

10.1 突发疾病或出现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10.1.1 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及时联系120等医疗急救机构;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送至医疗机构。甲方不能及时联系上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应尽早与本合同附件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甲方具有医疗资质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承担。

10.1.2 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及时清偿。

10.2 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去世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的,应及时联系殡仪馆,妥善保存遗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10.3 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

10.4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0.5 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拒绝接收甲方提供服务,造成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10.6 本合同关于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的法定责任。

10.7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及时通知合同其他相关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应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应提示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重点注意上述特别约定内容,按照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要求,对上述特别约定内容进行说明,并请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签字确认:

以上特别约定内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均已认真阅读,充分知晓与了解。特此签名确认: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 甲方服务人员资质不合格、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 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 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6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 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者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3.1 在本合同首页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13.2 以下情形,视为送达,但受送达人有证据证明其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的,已经签收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未签收的,同城自发送之日起2日视为文件已经送达,异地5日视为送达,境外15日视为送达。

13.2.2 手机短信发送的,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13.2.3 电子邮件自发出进入收件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

13.2.4 传真发送自发出对方传真机接收视为送达。

13.3 因受送达人通讯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错误、不详或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3.4 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以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确认签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拒签的,书面通知在第三方见证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接收系统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

第十四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15.2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4)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签章的乙方《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5)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6)房间、设备物品表

(7)公共设施、设备表

(8)甲方服务范围表

(9)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选择的《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10)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表

(11)经签署的《 养老机构入住须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

(13)其它联系人表

(14)其他附件:

15.3 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按手印):

日期:

乙方监护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日期: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篇12:养老服务合同

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

乙方(入住老人):_____

丙方(担保方):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

所住地:宁波市江东区百宁街66号邮 编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 编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丙方(担保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手机号 邮 编

总则

1、甲方系宁波市江东区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丙方详阅甲方《入院指南》,并经实地考察,自愿决定乙方入住 甲方机构,接受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为乙方指定的监护人和担保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 的相关事务,自愿与乙方共同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

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 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接收条件:

(1)年龄年满60周岁;

(2).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痴呆症者;

(3.)生活习惯、性格趣向、精神状态适合过群体生活者;

(4).有担保和监护人,本人和担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

(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的《体检单》(附件2),体 检项目包括心电图、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为乙方 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体检单》及对乙方的身 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

①生活自理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对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标准见服务指南。

2、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第三条 服务收费

1、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服务指南。

2、乙方、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20xx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关费用。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20xx元,乙方或丙方应在接 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在合同终止时,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乙方 或者丙方(不计息)。

3、乙方入住缴纳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及其它约定费用,首月

费用应在入住当日付清,以后在每月25号前付清次月费用。

4、乙方入住不满15天(含15天)的,床位费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床位费按全月计算;护理费、伙食费按日计算。

5、入住双人间的,除公共照明、电视、空调用电外,甲方为每床安装电表一只,壁扇和个人家电使用均进入个人电表,费每月底按实结清。

6、甲方在乙方入院时,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个人生活用品代办费300元。

7、入院时,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楼号床,确定护理等级为级,每月床位费 元;护理费 元;伙食费元;元,合计 元,今后费用收取视乙方身体变化情况和开展服务项目增减结予调整。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为了乙方的安全,有权根据乙方身体和自理能力情况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给予调整,但必须事先征得乙方或丙方确认;

(4)甲方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等级之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之义务。

2、甲方的义务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生活护理、饮食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服务;

(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4)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5)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对外透露;

(6)为乙方提供大额现金委托存款服务,存取自由;

(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2)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行动不便的外出需经丙方同意);

(5)享有隐私权,且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获得及时医疗抢救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况,如脾气性格、生活起居习惯,家庭成员情况、既往病史等,若因隐瞒相关情况,所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在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与入住老人和睦相处;如发生纠纷造成自伤或他伤,由乙方承担责任;如造成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疗,甲方认为需转外院治疗的,应主动配合;

(4)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养老服务费。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及对乙方的身体健康、享受服务的情况等有知情权;

(2)有权监督甲方根据约定的护理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的相应服务,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出批评和建议;

(3)有权查阅复制乙方的档案资料,在乙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4)遇紧急情况,包括乙方发生走失、意外事故、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第一时间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2、丙方的义务

(1)丙方自愿担任乙方法定监护人和担保人,全权负责乙方入住期间一切事宜。入院时应如实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响甲方服务的情况,如甲方认为不适宜休养的,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回,如乙方发生伤人毁物、疾病传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因乙方身体健康状况变化需对乙方护理级别给予调整,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3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3)丙方应经常来院探视乙方,保持联络,尽量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养老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根据本机构情况编号)

养老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读: 3次 大小: 14KB(共8页)

邮编: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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