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文>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邹碧华事迹材料

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邹碧华事迹材料

2023-06-07 07:57:0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咔咔”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邹碧华事迹材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邹碧华事迹材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邹碧华事迹材料

篇1: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邹碧华事迹材料

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人物履历

学习经历

1984年―1988年在北京大学经济法系就读,1993年通过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硕士生考试。

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8年,进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从事书记员工作。

1993年,成为助理审判员。

,成为审判员,并调至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

,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助理,担任研究室副主任。

月,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6月,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7月,任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

10月,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曾赴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高级研究员。

月10日下午,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1]

社会兼职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 。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学术研究

研究方向

民商法 ,诉讼法,国际经济法。

研究成果

著作:

《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展开与评述》(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10月第1版。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10月第一版。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3月第二版。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1月第三版。

《合同法学》(副主编、作者),北京大学出版社,1月第1版。

《合同解释论》(个人专著,法律出版社即出)。

《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律出版社,第1版 (9月1日) 。

论文:

《国企改制中劳动关系之司法认定初探》,载《中国劳动》年8期,并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法研究会优秀论文。

《论归一性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载于《法学》年10月。

《事实劳动关系之司法认定初探》,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前沿》2005年第2期。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待证据规则》一文,载于《法律适用》年1月。

成就荣誉

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人物评价

邹碧华同志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事业的无私奉献,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

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邹碧华式的好干部、好法官。

篇2: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

邹碧华倒在司法改革第一线,令人痛惜。他生命的最后一瞬大放光彩,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担当精神,听到他的改革信念:“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在已成舆论焦点的政法系统,在权与法胶着较量的领域,在司法改革艰难推进的此刻,甚至在法官与律师尖锐冲突的现实中,作为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邹碧华却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弥足珍贵。人们对“燃灯者”邹碧华的高度评价,凸显了人心所向和强烈改革共识。

工作中邹碧华认识到各种法治力量都是为公众输送公平正义的平等一环,唯有珍视这种相生相存的价值纽带,才凝聚起法律职业最大共识、重拾社会对司法权威应有尊重、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未来的真诚信仰。正如他自己曾在一篇博文中写道:“当法官做到这一点的时候,法庭内就会建立起一种信赖的气氛。当这样的法官多起来的时候,整个司法就会获得受人尊崇的社会基础。”他这样恰恰反衬出现实中这种职业品格其实并未普遍建立起来。因此,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当邹碧华成为一座为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仰望的高峰时,他所留下的法治遗产,他在无数人心中种下的法治想象,却让我们无法仅仅满足于停留在“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篇3: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

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感不适,送医抢救但终告不治,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7岁。作为党和人民的优秀干部、人民的好法官、推动法治改革的践行者,留给我们的是学之不完、用之不尽的宝贵精神财富。

“的春天,有一个叫“燃灯者”的法官,被人们永远铭记心中……20的春天,有一种叫“邹碧华”的精神,在中国大地慢慢生长……”学习传承邹碧华同志崇高精神,我们要心怀对政法事业的热爱,争做终身学习型干部,坚持公正为民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本职工作中寻找差距,做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我们要学习邹碧华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学习他的改革胸怀和执着追求,脚踏实地,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检察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凭着敢担当的气魄,在司法工作中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炼就了前瞻瞻性的改革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 邹碧华在司法改革中,对党忠诚,严守规矩。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律己,严把公平用人的原则,坚决不让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坚守司法公正的准则,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期的组工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自觉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做好干部表率。坚持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不论亲疏、不徇私情、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奉公守法,把法律法规看成悬在头上的“利剑”,时刻自醒,严守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严守道德底线。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的无限忠诚;一心为民,对人民无比热爱;坚守价值,对事业无私奉献;崇法尚德,对法治执着追求;敢于担当,对改革勇于进取,为检察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砥砺意志品质,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篇4: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

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走了,全国法律界震惊之余,一片哀悼之声。这些天来,全国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全国法律同仁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不同领域法律人的共同损失。

听取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二、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可以看出,邹碧华同志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了多少时间用在学习上!

三、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博爱精神

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一点,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做到了。

篇5: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

一名普通的法官,因疾病意外来袭而突然倒在工作岗位上,将生命定格在那里,悲剧在人间上演。如果说法官失去对于家庭和工作单位来讲应该是一个相当大的损失,可是在法官去世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通过新闻简短的介绍,让我们看到了当代一位执法者的高大形象。

做改革的弄潮儿,邹碧华与时俱进的思想彰显当代执法者创先争优的优秀品德。新时期执法者更要有科学的工作理念,更要有改革的创新的工作思路,况且改革涉及各个领域,执法部门在改革时代更要立于时代潮头,在改革中有勇气显大责,在改革中做到壮士断腕的勇气。为此邹碧华早在六年前就开始为执法部门改革工作进行准备,让时任法院信访办主任滕道荣抓信访改革,每月做投诉率分析。在今天他时任上海司法改革组委会的一名成员时,更是在工作中时时将责任承担于肩上,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法官要压缩到33%,为了“避免搞‘一刀切’,图省事,出现‘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现象出现,他建立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他让执法人员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他潜心钻研,兢兢业业,为司法改革做出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多辛苦。

尊重基层维法人员,让爱的赞歌充满阳光。法官与律师事务所打交道,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律师的意见,并且与律师共同维护法的尊严,邹碧华也做了很多工作。在朋友圈转发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在重要的会议活动中强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年会上,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到:“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道出了执法者与律师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有改革进取心,在工作中努力拼搏,用良好的工作行为赢得了执法部门的认可;有服务群众的良心,让执法者的形象在哪一个地方都有阳光般的温暖,这样的执法者走了,如何不让广大群众痛惜呢?在他走后网上网下广大群众形成互动,更说明了他所做出的一切,让广大群众赞许,更说明了群众对于他离逝的相当惋惜。

邹碧华走了,但是他的精神长存,他为司法改革所做的成绩长存,他的行为更会激励其他的执法者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为中国的司法护法卫道,让司法改革打造出别样的风景来。

篇6: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

人们说,邹碧华是法治路上的“燃灯者”,是敢於担当、善於谋事的好干部。从去年12月10日邹碧华去世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追寻他走过的足足,试图还原他充分燃烧的47岁人生。

“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说,“不要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在担任长宁法院院长期间,他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他曾冒酷暑前往一位信访人家中,用了足足5个小时开展沟通工作,最终化解心结。

我认为,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使之成为法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性的角度来确立廉政工作的战略思想”。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26载的法律生涯中,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慎思明辨,他喜欢毫无保留地与人们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和人生感悟,他常常利用周末时间,应邀到全国各地参与法官培训教学,或在公共论坛开设讲座,把自己多年所思所悟的思想成果传播到更广的范围。他在新浪网开设个人微博“庭前独角兽”,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思想,不遗余力地播撒智慧的种子。他说,这是一种“予人玫瑰的快乐”。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矢志不渝地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并实现了人生

篇7:邹碧华事迹学习心得

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最牵挂的事,是备受瞩目的上海司法改革,他忙碌如常,上午参加上海司法改革座谈会,匆匆吃过午饭,便驱车前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突然,他一阵胸痛胸闷,司机立刻赶往医院……然而,这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再没醒来。网上网下,哀思如潮。这些天来,许多网友留言讨论“邹碧华现象”,全国各级法官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法院系统、律师界、法律人共同的损失。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说:“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如此哀荣,实属罕见。”12月14日上午10时,上海龙华殡仪馆一号大厅,人们送别“燃灯者邹碧华”,预计1200人参加的葬礼,来了近人,白花远远不够用。“碧血忠魂潜心法治鞠躬尽瘁,华星秋月璀璨人生风范长存”,挽联下,人们眼噙热泪……一位法官叹息:“这世间真有楷模,让我辈有所皈依……”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上海看望慰问邹碧华同志家属时强调,要大力宣传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法治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市中院向全市法院干警推荐学习书目《你可以实现你的梦想——追记邹碧华》,再次学习更受教育,撰写读后感以示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弘扬法官风采的信心。

作为人民法官的一员,我们为有邹碧华这样的好同行好榜样而自豪。通过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入了解和学习,在感动的同时,有所感悟,有所启迪。

一、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人民法官的誓言做了最好的诠释。

法官的誓言是: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从法院的书记员到司法改革的设计者、践行者,邹碧华将其短暂的一生都献给了司法系统。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的进取担当与构筑良性法律共同体的不懈努力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也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邹碧华同志满怀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不管是当书记员,还是当庭长,还是升任上海高院副院长,他都尽心尽职,爱岗敬业,他无怨无悔,艰苦奋斗,给人民法院的改革与审判事业交出了满意答卷。

二、邹碧华以自己的生命树立了中国法院改革的丰碑。

邹碧华同志讲求科学、实事求是。“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12月8日,周一,7时30分,邹碧华准点出门。当天,分管司法改革的他,要主持召开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专题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如何科学合理计算法官工作量及质效。”上海高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回忆,“邹院长让我们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这是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法官要压缩到33%,很难。邹碧华曾对最高法院法官何帆说,“避免搞‘一刀切’,不能为了图省事,就‘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一定要有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邹碧华深知,“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该担当时必担当。”6年前,邹碧华任长宁区法院院长,让时任法院信访办主任滕道荣抓信访改革,每月做投诉率分析。“这不得罪人吗?”滕道荣有顾虑。

,司法改革的大幕拉开,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带领着司改团队,始终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开会、加班、汇报成为常态。他认为,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因此面对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他也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面对争议和质疑,他坚定的表示,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9日上午,高院党组会议;下午,司法改革座谈会。“邹碧华从下午2点一直讲到5点。”张新说。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上海成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邹碧华深感重任在肩、时不我待。谈到司法改革,邹碧华总是充满激情。周日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论坛、半个月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年会,他积极介绍上海司改进程,谈司法公开,谈审判流程信息化……“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张新说:“他确实累了,调整了作息,晚上1点就睡下,比平时提前了一小时。”当年在长宁区,邹碧华做了件“前卫”的事儿——压缩会议室,给每个法官一间独立办公室,为了“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长宁区法院曾俊怡法官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法官分类管理,他那时已有思考。”

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他简直就是用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推动法院的改革。如果不是亲自到他工作的现场看看,是无法体会以邹碧华付出的艰辛与汗水。他真的是用生命为法院的改革前行助力加油。

邹碧华同志事迹在各媒体登载播出后,全国各地纷纷通过各种形式表达对邹碧华及的敬意。改革这份事业那么艰苦,他47岁的黄金年龄去世,他为法院、为司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他是法院的英雄、法官的骄傲。他在以一种强有力的正能量,感动中国!

三、学习邹碧华,我们要弘扬他的风采

邹碧华以自己的作为展现了法院管理人员的高素质品格和无私无畏的亮剑精神。邹碧华同志是审判业务行家,管理专家,授课导师学者,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他著书写诗,样样精彩。邹碧华虽然已离我们远去,但他用生命谱写的人生壮歌依然在我们心头传诵,激励广大法官为中国的审判事业和改革之路奉献出更多的热情与力量。

学习邹碧华,我们要做什么?我们要忠于我们的审判事业。我们的四级法院构架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分明,我们每个人都是法院这艘航母上的一颗螺丝钉,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并把这点事做到极致、尽心尽力就可以了。

做管理工作的,就是要考虑如何把广大干警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如何把上级的精神和指标落实好,如何保证审判工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新形势下法院工作如何有所创新改进等等。

做基层工作的,就是如何办好每一起案件,如何做好完成办案任务和指标,提高案件执行力的问题。在立案窗口信访岗位,就是要如何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

所以,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北京大学法学院将于近期设立邹碧华基金,纪念邹碧华校友在司法岗位上的突出贡献,也号召法学院师生向奋斗在司法部门一线的校友学习,并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贡献力量。在邹碧华校友的感召下,相信各个岗位法律人将更加坚定法治理想与信念,积极投身司法战线,在中国的法治道路上继续前行!

篇8:邹碧华事迹心得

“法官当如邹碧华”。怀着无比崇高的敬意,我聆听完了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作为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是中国法制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他甘当敬业、进取、创新的奉献者,走在司法改革路的前端,引领着一批又一批的法律人前仆后继。邹碧华不仅具有丰厚的法律素养,尽显卓越才华,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将渊博的法律知识,升华为坚定的法治信仰,内生成强大的精神动力,实现了知行合一,成为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于法院实际工作的典范——他是践行法治中国梦的时代先锋。

习说: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与邹碧华成为法律同仁,我感到无上荣光,我要以邹碧华为榜样,学习他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努力成为一名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政法干警。

学习邹碧华,从汲取丰厚的法律素养做起。邹碧华是一位专家型法官,他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还先后撰写了十多本法学专著,其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折射出了一名优秀法官的缜密审判思路和丰富的法律职业素养。殊不知,这些都成为邹碧华日后提出的诸多司法改革举措的垫脚石。读书使人明鉴,这句话浅显易懂,然而大多数人却很难沉住气,安静下来读一本书。邹碧华渊博的法律涵养令我震撼,我从心底里敬佩他,也励志从现在开始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成为一名拥有丰厚法律素养的法律人。

学习邹碧华,学习他进取勃发,敢于创新的奉献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上海开启了司法改革试点的大幕。邹碧华当仁不让,成为上海司法改革的领军人,“他就像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成为一个无畏的改革者”。为了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长期以来责任难落实、责任难追究的问题,邹碧华坚持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他认为一定要择优遴选法官,一定要把优秀的人才遴选到法官队伍中来,绝不搞论资排辈、绝不搞一刀切、绝不网开一面;邹碧华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十条意见》包括,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甚至连为律师预留车位、提供休息区、提供复印设施等细节,都收入其中。这一意见的出台,源于他对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考量,他希望法官与律师能够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彼此惺惺相惜,肩并肩走在中国的司法改革道路上,共同为建设中国法治事业发光发热。

邹碧华也是一位儿子、丈夫和父亲,他不是一名铁铸的钢铁侠,他有七情六欲,有儿女情怀。在聆听邹碧华妻子唐海宁所作《你的生命是我爱的雕塑》的讲演时,我感动地流下眼泪,邹碧华与父母妻子儿女生活的点点滴滴无不与当代普通家庭有半点区别,邹碧华爱摄影、爱歌唱,他是妻子眼中的“阳光大男孩”,只是这个“阳光大男孩”将自己的毕生奉献给了祖国的法律事业。

“每天都有进步的目标,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每一点努力,都会给我们周围的人带来福利。”这是邹碧华生前所说的一段话。潜心法治,鞠躬尽瘁,邹碧华带着他的法治中国梦离开了我们,但是他那勇于担当,锐意创新的改革精神依然激励着我们,我们必将沿着邹碧华生前绘制的法治蓝图继续前行!

篇9:邹碧华事迹心得

去年12月10日傍晚时分,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不幸离世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律师界。惊闻这一噩耗,律师们无不感到震惊和悲伤。

夜幕降临,我握着手机呆坐在办公室,眼前浮现出与邹碧华生前交往的一幕又一幕。

那一晚,我的微信朋友圈被所有法律人的追思刷成了灰白色。每一张照片,每一段文字,都能引起大家的强烈共鸣,也一次又一次地触痛着大家的神经。那一晚,我和许多律师同仁都彻夜难眠,大家追忆着,思考着……

一直以来,法官与律师分属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不同的群体,各自有所封闭,缺少足够的认同,有时甚至相互轻视,惺惺相惜的相对较少。

初,时任长宁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在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时得知,有律师反映,一些法官在庭审中时常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呵斥律师,一些判决书对律师代理意见回应较少或回应时遗漏要点。

这让邹碧华很是感慨。他认为,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基于此,他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一个基层法院,能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为保障律师权利出台正式文件,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了震动。

《十条意见》包括,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甚至连为律师预留车位、提供休息区、提供复印设施等细节,都收入其中。

这让我们做律师的心生敬佩和感动,并给予了积极的回应。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向全区律师发出了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书。上海律师学院在为新执业律师授课时,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法庭发言时注意控制情绪,给予法官充分尊重,避免冲突等内容,均列入其中。

“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我和我身边的很多律师,手机里都保存着这条截屏,这是邹碧华在去世前一天发出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的留言,时间永远定格在12月9日11时45分。这是他对当天试运行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写下的寄语。这句话,在我们心中成为永恒。

在邹碧华写下这句寄语的两周之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20年会在上海召开,他受邀作了《司法改革背景下构建法律共同体的几点思考》的演讲,“律师服务平台”的雏形,第一次闪亮在我们眼前。

邹碧华像是“法院的产品经理”,精心打磨着“律师服务平台”的每一个功能。在前期调研中,他曾派工作人员在全上海范围内调取了20万件有律师参与的案件,经过仔细核算,他们发现,若每个案件中,律师通过网上阅卷减少往来法院的次数,就能节省60万个小时工作时间,10万次车辆往返。为帮助律师识别恶意诉讼情况,服务平台专门设置了“关联案件自动推送功能”,将同一当事人在上海法院系统涉及的案件制作一份清单推送给律师。还有庭审排期避让功能,免去了同一律师同一时间几个案件在不同法院开庭的困扰。

如今,上海1325家律师事务所的近17000名律师,都已成为了这个服务平台的受益者。

与邹碧华相识十余年,我觉得无论是作为法官还是法院的管理者,他总能站在整体的高度,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做着不懈的努力。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各种法治力量都是为公众输送公平正义的平等一环,唯有珍视这种相生相存的价值纽带,才能凝聚起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最大共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真诚信仰。

斯人已逝,幽思长存。得知他不幸离世的消息,上海的律师们陷入无限惋惜和哀思之中,深圳律师协会专门为他默哀,湖南律师协会特别为他制作了悼念专辑……一位与他素昧平生的河南律师,特地乘火车赶来上海参加他的追悼会。

邹碧华曾说,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

他用生命,让法治的天空更清朗。而我们,就是要继承他的理想信念和实践创造,带着他心中的那团火,奋力前行。

这,就是我们对邹碧华最好的追思。

篇10:邹碧华事迹心得

邹碧华骤然辞世后,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邹碧华人物通讯和评论,并连续刊登评论文章,讨论“邹碧华现象”。

这些报道,与其说是我们采写的,不如说是自发追悼邹碧华的人们共同书写的。

邹碧华离世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纪念文字喷涌而出,追忆怀念连绵不绝。人们称赞他,“法官当如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

今天的社会,价值多元,众声喧哗,人们早已习惯对偶像的质疑和解构,为什么邹碧华能够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

当我们走进邹碧华的精神世界,感受到他曾经给周围人们所带来的温暖与光亮,感受到他仍然留存于人们心头的信心和希望,终于明白,人们为什么一致为他献上“燃灯者”冠冕。因为,他用自己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应了时代需求,回答了社会迷惘。

燃灯者,光亮源自内心。邹碧华心灵灯火源自何处?

采访邹碧华北大同学,他们回忆当年一起求学岁月,那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年代。亲历这段流金岁月的法律人,感受到法治前行者笃志革新、砥砺奋进,法治理想和信仰渐渐融入他们血液。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大学毕业后,邹碧华的同学有的当了律师,有的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收入远比他这个法官高。在基层法院实习时,事务的琐碎,也曾让他有些茫然。

可时间久了,邹碧华却发现,每审理一件案子,如果法官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双方当事人都会很满意。后来,邹碧华和媒体回顾这段岁月时说,这些经历让他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找到工作的目标和意义,这种自我价值满足感和幸福感,成为邹碧华心中的长明灯,也成为他行动的光源。

燃灯者,用内心温度,温暖他人。邹碧华的心灵灯火是怎样照亮了他人?

很多人说,邹碧华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沟通管理,往往事半功倍。他夫人唐海琳老师说,和儿子讲道理,我费劲说上半天,比不上他三言两语。儿子说,因为爸爸很少会冲我发火,他和我说一件事,不同角度分析,再一对比,道理就很明白了。

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体会他人的情绪,理解他人的感受,这是邹碧华的同理心。他在一次演讲时曾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

邹碧华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唤醒法院干警内在的激情。走进长宁法院,我们看见,他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给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办公室,面积虽然狭小,但这是要“创造条件,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立案大厅分隔出一个个独立小隔间,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也让当事人感受尊重;甚至,连食堂餐桌设计他都强调要人性化,要保持一定宽度,以免不熟悉的人面对面吃饭,心生尴尬。

清明,邹碧华在博客中写下他的人生感悟,“生命中最为可怕的,是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的流逝。”后来,他总结自己工作时说:“坚持用理想与激情去影响下属,引导大家不抱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工作,手头工作做好了,就是推进法治进步。为事业注入理想,就会产生持久而强大的热情,会对下属产生影响力。”

许多人回忆,与邹碧华共事的岁月是激情燃烧的岁月,一位年轻法官说,“他是我们活着的理想”。邹碧华尽自己最大努力,让世界再多一些人,一起为法治进步而努力,这何尝不是一种温暖!

燃灯者,是冲破困境的先行者。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能义无反顾?

“一人逝去而众人哀,不唯哀斯人之早逝,亦哀法治之多艰”。这是一位律师对“邹碧华现象”的解读。

改革从来多艰难。在深化司法改革的今天,邹碧华们并不是在一张白纸上描画中国法治未来,而是要打破多年来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重新调整,每走一步都会碰到“硬骨头”,都要涉险滩。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还能义无反顾?

他夫人唐海琳老师告诉我,邹碧华曾不止一次感叹,赶上一个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有一批爱才惜才的法律前辈引领,有走出国门、开阔眼界的机会。像他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山乡少年,能一步步走到今天,完全得益于这个时代。他感恩这个改革时代,也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这个时代。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对改革充满信心,不怕遭受挫折。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的专业素养和执着睿智,这是他能够“一点一点往前拱着改革的底气”。

他敢于担当,还因为他有着“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

邹碧华是“燃灯者”。他生命最后一瞬大放光彩,凝聚起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了人们对法治中国的期待,凸显了人心所向和强烈的改革共识。这样的共识弥足珍贵,这样的共识正是改革的信心和希望所在。

篇11: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彭少勇事迹材料

彭少勇,现任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彭少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被推举为“CCTV中国法治人物”候选人。

人物经历

现任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侦查监督工作。

主要事迹

彭少勇从事检察工作33年来,参与指挥查办了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在,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指导顺平县检察院依法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还无辜者以清白,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

202月18日晚,顺平县村民王玉雷拨打110报案称,他在回家路上发现一死亡男子。当地警方经侦查认为王玉雷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刑事拘留。3月15日,顺平县检察院接警方报捕提请后,发现王玉雷供述前后存在矛盾,遂向保定市检察院进行汇报。在彭少勇的大力支持下,3月22日,顺平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王玉雷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王玉雷变更强制措施。年7月1日,王玉雷被无罪释放。在此期间,根据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扩大侦查范围,最终将被告人王斌抓捕归案。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高检院领导相继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相关经验材料被高检院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该案也成为检察机关严把刑事诉讼第一道关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冤假错案的典型案件,并被写入了年最高检在全国“两会”上的工作报告。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13日,荣获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5年10月9日,最高检授予彭少勇“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篇12:学习邹碧华事迹心得

学习邹碧华事迹心得

学习邹碧华事迹心得

――档案室 范倩倩

半个月前,第一次听说邹碧华这个名字。却不曾想到,百度上搜索到的第一条信息竟是他的死讯。2014年12月10日,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在工作途中突发心源性猝死。噩耗传出,司法界、律师界、法学理论界等不同领域的法律从业者纷纷在网络社交媒体上表达着各自的哀悼。有人说,这是“邹碧华现象”;更有人说,“12月10日,是法律人悲伤的日子。”痛惜邹碧华法官的早逝,懊恼自己的无知,作为一名刚刚步入法院工作的普通干警,我感到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向邹碧华同志学习。

一、努力学习,脚踏实地

1984年,农村出身的邹碧华从江西考入北京大学经济法系就读,1988年7月,邹碧华顺利毕业,并且为了心爱的妻子选择前往上海发展,进入上海高院经济庭成为一名书记员,开始了一个法律人的职业生涯。经过5年的历练,邹碧华从一名书记员升任为助理审判员。就在这一年,他选择了继续深造,开始攻读北京大学国际经济系硕士学位,而这次的学习持续了6年。,邹碧华获得博士学习。为自己这一阶段的学习划上了圆满的句号。,邹碧华被安排前往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对美国联邦法院内部机构设置及法官助理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期间还短期前往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成为审判员,并调至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10月,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6月,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7月,任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10月,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从一名书记员到审判员、庭长再到副院长,邹碧华同志投身司法事业26年,从基层做起,兢兢业业,一步一步向前迈进,并且在各个阶段不断积累着、收获着。从书记员到审判员,邹碧华用了的时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他不断调整心态,不断给自己充电,耐下心去等待。人们常说,“机会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邹碧华通过不断地提高学历,改善自己的知识技能,最终等来了属于自己的机会。我们要以邹碧华为榜样,给青春一个使命,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作为一名刚刚步入法院工作的普通干警,现在我要学习的还有很多。首先,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工作中需要的知识和在学校学习的内容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要结合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具体到我现在的工作,则是学习法院系统档案的归档、整理、利用等知识。其次,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当前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都与法律息息相关,因此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素养也成为我当前亟需面临的问题。我也会向邹碧华同事学习,克服困难,认真学习,争取早日通过司法考试。

二、锐意进取,敢于担当

提起邹碧华,人们往往能想到司法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上海开启了司法改革试点的大幕。邹碧华深深地意识到这是法律人实现法治梦想的历史机遇,他就像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成为一个无畏的改革者。离世前,邹碧华在上海高院担任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与同侪奋斗了180多个日夜,修改了34遍,写就上海司法改革方案。如何落实司法责任制,如何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邹碧华和他带领的司改团队艰难地啃下一根根硬骨头。当有人善意提醒他司法改革涉及众多利益时,邹碧华直言,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该担当时必担当。邹碧华这种敢于担当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三、创新思维,铸就完美

在同事眼中,邹碧华堪称“完美”――他是北大的法学博士,是有口皆碑的好法官,还是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并且从小学习美术,热爱诗歌・・・・・・对于工作,他同样追求完美。而完美的实现,源于他卓越的创新意识、开阔的'眼界和前瞻性的思维。为解决长宁法院信访“老大难”问题,他主持长宁区法院自主开发了信访统计软件,带头分析数据,带领大家模拟设计出针对不同的来访人接待方法的65个场景;为解决司法公开难题,他亲自指导了上海高院互联网站改版,网站版面设计前后修改12次,并在最高法院三大司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构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律师服务等“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为了法院一个可视化网络的设计,他让下属一连修改了17搞,直至他满意为止・・・・・・邹碧华这种勇于创新,追求完美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还未来得及向儿子细说刚到上海时的那段艰难岁月;还未来得及和最爱的妻子好好告别;还未来得及完成他热爱的司法改革事业・・・・・・邹碧华同志就这样离开了自己的挚爱,离开了我们。他用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而他努力学习、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精神也将不断激励正在努力前行的每个人。

2015年3月31日

篇13:邹碧华同志事迹学习心得

执行二庭 张伟

邹碧华,一个平凡的生命演绎着精彩的人生;一个普通法官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法治事业,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征程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记,谱写着共产党人光辉赞歌,他的离世让举国悲痛。2014年12月10日下午,不堪疾病来袭的他将最后的生命献给了自己敬爱的工作岗位上,将生命定格在了那里。邹碧华是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临改革大潮,我们要做改革的弄潮儿”.邹碧华就是弄潮儿的楷模。他身前除了担任上海高院副院长,还有另一个头衔――上海司改办主任。从参与研制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到参与主持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邹碧华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生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上海看望慰问邹碧华通知的家属时强调,要大力宣传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法治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积极贡献。作为新入职的司法干警,将邹碧华的精神作为自己行路的指引,努力做到坚持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在缅怀逝者的同时,做好“继承者”.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向学者型、专家型法官发展

邹碧华同志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还先后撰写了十多本法学专著。他常说作为一个法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司法为民。“前十年用法律办案,后二十年用经验办案”是现实中常听到的一句形容法官办案状态的一句话。不可否认的是经验在法官办案过程中所承担角色的重要性,尤其是在面对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斗争时,拥有足够的办案经验可以很快洞察双方矛盾的焦点,找到矛盾的契合之处,从而更快、更有效的解决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但是如果经验缺乏法律理论知识的支撑,就会造成偏离法治的轨道,陷入与道德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界限不清的境地。作为法治建设大环境下的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在法律更新周期变短,司法解释层出不群的法治高速发展的.现阶段,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不被社会所淘汰,办出更多、更精彩、更符合法律精神的案子。

二、敢于突破阻力,迎难而上

改革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面对一根根硬骨头,考量的是改革者的勇气和担当。为了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长期以来责任难落实、责任难追究问题,邹碧华提出:一定要进行可视化管理,把审判权力的运行做到全程落痕、全程看得见;一定要制定法官的权利清单,坚决纠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为了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他坚持一定要择优遴选法官,一定要把优秀的人才遴选到法官队伍中来,决不搞论资排辈、决不搞一刀切、绝不网开一面,敢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作为共产党人,除了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这启示着我们在面对工作中的困难之时,不能敷衍了事,更不能有逃避的心态,面对困难不退缩、不逃避,敢于直面困难。

三、心存理想,志当高远

正如邹碧华同志在文章《知行合一》中所述:“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只有实实在在把这种使命感融入自己的内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动力。因此,在这种状态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我也不会退缩”.作为新入职的司法干警,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实际中,只有心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信念,敢于面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利益集团的挑战,心存理想,坚定信念,才能够在面对工作阻碍之时“高唱凯歌”.

四、勇于创新,勇于打破常规,创新工作方式

邹碧华同志在担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亲自主导开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让所有的来信来访从纸质化变成网络化;改革了执行流程机制,使得长宁区法院执行绩效跃居全市法院前列,执行投诉率大幅下降;开发了管理台账信息系统,重点解决了中层干部管理能力参差不齐和执行力的问题。作为上海市司法改革的舵手,他统筹布局,全面安排,创立了“可视化管理”、“法官权利清单”、“遴选法官”等制度,让法官的权利收到制约,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为了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他坚持一定要择优遴选法官,一定要把优秀的人才遴选到法官队伍中来,决不搞论资排辈、决不搞一刀切、绝不网开一面。建立“能者有事干”的工作环境,充分调动了青年干警的工作热情。联系到工作实际,创新之于执行工作人员的重要性则显得尤为重要。司法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决定的是当事人的权利能否真正实现,而不仅仅是拿到一纸判决。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加以归类,归纳出不同类型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焦点,找出共性的症结,通过“以情说法”、“以理伏法”等方式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努力创设更多、更优质高效的执行方式是我们孜孜追求的价值所在。

五、塑造勇于吃苦,敢于牺牲的螺丝钉精神

邹碧华在担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坚持每天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曾在短短的四个月内阅批各类群众来信106封;坚持每周四接待来访群众;坚持利用周末或下班时间看望上访老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在司法改革大幕拉开之时,带领着司改团队,始终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开会、加班、汇报成为常态,呕心沥血。邹碧华是“燃灯者”更是“螺丝钉”.我们每一位干警作为法院这艘航母上的一颗螺丝钉都应该学习邹碧华同志不怕吃苦,敢于牺牲的精神,坚决摒弃自身存在的惰性,树立“吃苦为乐”的工作态度,将时间奉献给工作,奉献给法治事业。

六、自觉抵制诱惑,挺直腰板

从法院的书记员到司法改革的设计者、践行者,邹碧华将其短暂的一生都献给了司法系统,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着法律人的精神。随着职务的攀升,诱惑因素的多样,他用自己法官底线的盾,抵制住了糖衣炮弹的袭击,成就其一生的荣誉。作为一名普通的司法干警,在实际工作中也会面对多种多样的诱惑,面对诱惑之时是欣然笑纳还是婉言相拒,则是考量其信念是否坚定的时候。只有心怀对法律的敬畏,心系百姓的利益才能在糖衣炮党面前“屹立不倒”.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是对邹碧华最完美的诠释。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挺身为弱者代言,开创了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的先例,让一个无助的孩子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追求公正,他不怕当法官中的“叛徒”,在法官与律师的“暗战”中,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并推动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不仅被人称为法官,更赢得了“法律人”的美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

邹碧华同志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很多,逝者如斯,我们能做的就是做好“继承者”,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继续传承下去,将“燃灯者”的精神践行下去。

逝者安息,我们一定会追寻您的脚步,将您的精神继续延续下去。

【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邹碧华事迹材料】相关文章:

1.邹碧华事迹心得

2.学习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

3.邹碧华观后感

4.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5.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

6.邹碧华电影观后心得感悟

7.法治人物评语

8.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毛卓云事迹学习感悟

9.扶贫人物事迹

10.人物事迹范文

下载word文档
《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邹碧华事迹材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