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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楼市调控细则

2023-04-30 08:34:3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啊揪揪”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长沙楼市调控细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长沙楼市调控细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长沙楼市调控细则

篇1:长沙楼市调控细则

1、5月20日,已进行购房资格申请的,按318政策执行;之后申请的,按520政策执行。

2、203月18日-5月20日,未进行购房资格申请,但已签订购房协议,并将购房款(含首付款、定金等)交至监管资金账户内的,按318政策执行;在6月30日前,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报。

长沙市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房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后,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人数明显增加。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文德勇介绍,从5月27日至6月15日,每天上班时间调整为8时至12时、13时至17时、18时至21时。5月20日前预约成功的市民,可凭预约单等资料于6月15日前,按预约时间到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未取得预约单的市民,在5月20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的,可持银行付款凭证或银行流水,在6月5日前申请预受理。

“520”新政落地后首周,长沙楼市成交量下跌明显

端午小长假,楼市成交量同比跌六成

华声在线5月31日讯 “520新政”落地后,长沙楼市产生了一系列反应。有人观望,有人被限购,由此也造成了长沙楼市成交量的萎靡。据湖南中原地产最新数据显示,5月第4周即5月21日-27日,长沙一手住宅网签成交1397套,环比下跌11.13%,成交面积15.29万平方米,环比下跌9.04%。

数据

小长假成交量跌六成

数据显示,上周长沙楼盘来访指数环比下跌39%,鑫远悦城、龙湖紫宸、金科山水洲、万科魅力之城等6个项目开盘推出新产品,成交率为72%,与5月14日-20日,4个住宅项目开盘,95.66%的成交率相比,逊色不少。不仅如此,今年端午受节前新的网签限价标准影响,3天成交仅337套,成交量较去年下跌63%。

湖南中原地产董事长胡治纲认为,“520”新政后,市场客户数量腰斩,客户基数问题重回视野,已直接影响到部分住宅项目的开盘去化,而商业、办公市场因不受调控限制,正是出货的好时机,此时营销需回归本质,快速辨别、合理分类及引导客户、尽快走货去化。

声音

“跳水”现象或持续

“长沙楼市深度调控之下,购房人群总量至少剧减五成,刚需产品竞争压力有所增大,刚改型产品将出现客户难求局面,个别项目价格或将在3个月内出现松动,舒适改善型产品不少购房者资格被限。”长沙克而瑞机构总经理刘佰忠认为,新政的威力将逐步显现,难以预计的跳水性行为将继续影响市场。

篇2:长沙楼市调控细则

今天,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执行长沙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限购政策执行时限、户籍认定、住房套数认定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公布了限购限贷操作流程。

今年以来,长沙就楼市调控出台了2个限购政策,分别是长沙市政府办公厅3月18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3·18”政策)、长沙市住建委5月20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简称“5·20”政策)。在“3·18”政策相对温和的基础上,随着“5·20”政策的出台,长沙楼市调控全面从紧,“限购、限贷、限价、限卖”政策全部落地。

《规定》明确,年5月20日前,已进行购房资格申请的,按“3·18”政策执行;之后申请的,按“5·20”政策执行。《规定》同时明确,2017年3月18日至5月20日期间,未进行购房资格申请,但已签订购房协议,并将购房款(含首付款、定金等)交至监管资金账户内的,按“3·18”政策执行;在6月30日前,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报。

《规定》指出,户籍认定以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含集体户口)为准,不以身份证号为准。户籍家庭认定明确:家庭成员中有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无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外户籍家庭。住房套数是指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限购区域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和网签的住房套数;已注销的住房和非住宅,不计入住房套数。

篇3:长沙楼市新政细则

4月19日,长沙市住建委发出《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7〕3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3月18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并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原件,且各款项按《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长政函〔〕261号)规定办理的,可按原政策执行。

“谢天谢地,差点就上不了车。我在2月份已缴纳首付,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和完成了面签。318新政一出来,我就慌了神,以为自己被限购了。”一位来自常德的姚先生表示,这个细则出来,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根据通知,这部分人群完成网签的具体流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期现房交易及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录入购房者的基本资料,并将基本资料、银行付款凭证及入账明细、认购书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逐步有序完成购房合同网签。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对不符合条件交易行为要及时整改纠正,不得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的交易行为,通过我市商品房期现房交易及预售资金监管程序办理网签备案。

据潇湘晨报了解,此前,广州、成都等城市均出台了类似政策对新政之后遗留的问题进行解决。

从长沙一些楼盘处了解到,很多置业顾问已经开始通知尚未办理退房手续的购房者着手进行网签事宜。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长沙楼市调控成效明显,但“一刀切”的做法或许会存在一定问题。此次细则的出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之前的遗留问题。

篇4:长沙楼市新政细则

焦点一

按政策操作“我们也没办法”

新政实施后,外地和外省的购房者受影响最明显,长沙不少楼盘都遭遇了大规模退房的情况。不少没有网签的购房者,因为不符合购房身份,只能选择退房。

“已经退房的我们也没办法,我们都是按政策操作的。”长沙南城某楼盘的营销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已经退房、退款的购房者无法恢复交易,“此前还有很多不愿意退房的业主,这次终于熬过来了。”

他还表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热门板块的楼盘,受新政影响的购房者普遍倾向于不退房、努力筹钱付首付。而一些非热门或边缘的板块,或者一些品牌质量比较一般的楼盘,有些购房者担心楼市在连番出台的限购政策后会进入拐点,因此要求退房的会多些。

焦点二

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

通知明确,3月18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并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原件,可按原政策执行。换言之,没有网签但能证明给了钱的也按原政策执行。

针对会不会有买家网签时间造假的疑问,长沙市住建委的工作人员回应,网签系统完全由房管部门对每个合同进行实时监管,系统中的签约时间是有记录的,不可能造假。

至于银行入账凭证是否有造假的可能,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入账凭证也是有时间记录的。主管部门会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的,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都会加大执法力度。

焦点三

一个楼盘上周就退房近百套

阳光城地产湖南区域总裁陈良良表示,本轮调控主要是针对非长沙市户口多套房客户限购并提高门槛,长沙购房者地级市客户占比较大,该类客户的改善性需求受到抑制,是受影响最明显的客群。

首付门槛则主要影响价格偏高的楼盘,首付比例上调后,购房的门槛提高了,购房者在买房时受制于高额的首付不得不冷静下来,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和资金状况重新进行理性评判。

长沙新政“限外不限内”,限购出台以来到底影响了多少人?从随机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只要有外省来的购房客户或者非本市户籍客户,几乎每个在售楼盘都受到了影响。如高铁新城一楼盘上周退房近百套,另一楼盘退房超过50套;金星北一楼盘前不久退房客户也有几十位,梅溪湖一楼盘前不久退房也达到了三四十套。

篇5:北京楼市调控新政

北京楼市调控新政:如何认定普通住房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普通住宅的认定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目前北京执行的普通住房的价格认定标准为:5环内标准为单价39600元/平米、总价为468万元;5环到6环31680元/平米、总价374万元;6环外23760元/平米,总价281万元。单价、总价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可。

北京楼市调控新政:首套房贷首付比例区分对待

此次北京的调控新政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关于房贷的新规。根据新政,将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目前,北京对于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统一都为30%,不分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此次新政中,实行了差别化的政策。

对此,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此次北京政策的调整,体现了国家要求的分类调控,以及优先满足刚性、自住性需求的原则。“普通刚需家庭购买的大都是普通住房,其首付提高的较少,仅有5个百分点。而大户型的非普通住房,则提高到了40%。而自住房、两限房这些政策房的首付则还是30%,这就让住房贷款的支持更加优先刚需家庭。”

可能会有人问,为何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也提高到了35%,这是否会伤害刚需?【京房字】从各大商业银行获得的权威数据显示,当前北京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平均在36%,也就是说,虽然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了35%,但其实还是少于当前购房者实际的平均首付比例,因此对于刚需家庭的购房贷款影响很小。

北京楼市调控新政:“认贷不认房”改为“认房又认贷”

同时,这次新政中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新政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此前,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二套房的认定为“认贷不认房”,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已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时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而按照此次北京规定,执行的将是“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只要该家庭名下有房,再次购房时无论是否还有贷款,执行的都是二套房的首付比例。

陈志表示,此举是更加明确差异化的信贷政策。“毕竟,家庭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房只有两种原因,一是改善,二是投资。而无房家庭购买住房,相比之下则更需要贷款支持,应该有一个先后保障的次序。即贷款优先去支持无房家庭购买住房,然后才是改善型需求,而投资投机的需求则坚决要抑制。”

篇6:北京楼市调控新政

北京楼市调控新政

3月17日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发布后,网上流传一些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本报记者采访权威部门后,郑重提醒大家,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不可行!因为贷款记录是按家庭算的,不管本人还是配偶,只要贷过款的,就算有贷款记录了。

比如下面这两种情况,再怎么折腾都算有贷款记录了。

一种情况:离婚前夫妇双方购买住房时申请过贷款,不管你是借款申请人还是共同申请人,也不管贷款是否已还清,夫妇双方都将有贷款记录了,即使离婚了,也不管离婚后双方是否分别组建了新家庭,还是仍然单身,那么本人(或新组建家庭)名下都算有贷款记录。

第二种情况:夫妇一方曾在结婚前贷过款的,不管是否房子已卖或贷款已还清,那么家庭名下都算有住房贷款记录了,再购房申请贷款时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相关链接

3月17日北京出台的限购政策,按下了楼市调控的开关。此后的三天内,已有6座城市先后出台房产新政,新一轮的楼市调控风暴已经开启。

3月17日,北京出台了堪称历史最严的限购政策,一是恢复到了930新政以前的认房又认贷;二是二套房60%、80%首付比例迄今最高;三是最长贷款年限缩短到了25年。企业购买需满3年才能再次交易则是堵漏之举。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石家庄、郑州、广州调控的雷也劈了下来,没给市场一点心理缓冲的时间。

调控大戏由此拉开序幕。接下来的`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表示,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9日,保定又加入了限购大军行列,外地人在主城区限购一套住房,本地人限购三套。

楼市调控的背后,是这些城市房价近期都处在上行通道。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月份的房价数据,石家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4%;广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9%,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2.7%;郑州虽然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3%,但是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6%;长沙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8%,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1.2%。

今年两会把“继续抑制热点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补充进去,有很大的影响意义。从眼下各地接二连三出台新政看,两会后全国房地产市场的管控会进一步加强。

“从实际情况看,近期部分需求外溢的现象很明显,导致一些中小城市房价也开始升温。对于‘热点城市’的定义正不断宽泛化,只要是房价过热,那么就要认定为热点城市,相关的政策出台也是非常有大概率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周末依然有城市加入限购的行列,说明房地产市场的管控导向非常明显,目的是为了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也是为了更好地回应两会上对于过热房价抑制的导向,“预计在3月份之前还会有其他城市加入限购。”

其他地方楼市新政

3月17日

北京:认房认贷,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60%,非普通自住房首付80%;最高贷款期限降至25年;企业购买的住房需3年以上才能交易。

石家庄:外地人限购一套房,须提供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公积金贷首套房首付比例30%,二套房首付比例60%,第三套及以上不予办理公积金贷。

广州: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5年连续缴纳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

郑州:进一步加强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时提交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审核。

3月18日

长沙: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3月19日

保定:外地人在主城区限购一套住房,本地人限购三套住房。二套认房认贷,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60%。

篇7:20河北楼市调控

河北楼市调控:全面停止房产类公证 有无房本都不予公证

在雄安新区所涉及的安新、容城、雄县三地,房产交易冻结,但蜂拥而来的炒房客和当地中介,依然在试图利用房产公证的方法,实现房产交易的目的。

4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安新县公证处,了解到当前房产类公证已经全部暂停。

“最近几天,来公证处咨询的人非常多,我们4月3日接到上面要求,全面停止房产类的公证。”安新县公证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至于何时恢复还不太清楚。4月3日之前,有房本的房产可以做公证,没有房本的,不给予公证。3号以后,无论有房本还是没有房本,都不给予公证。”

另外该工作人员补充说,即使做了公证,能顺利过户,房子才算是你的。而安新县已经冻结过户,即使公证好了,也过不了户。

雄安新区已发布消息称,任何以收取定金、意向金等变相销售“五证”不全商品房都属于违法行为,购买此类房屋不受法律保护。新区希望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销售活动。

同时,雄安新区将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严厉打击二手房和小产权房违规交易,严厉打击违规建设,严厉打击黑中介非法销售、夸大宣传、哄抬价格等行为。

河北楼市调控:限购1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任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沧政字〔〕11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沧政办字〔〕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任丘市辖区。

(一)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已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任丘市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住房。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上述限购规定的,交易部门暂不办理房产交易确认手续,登记部门暂不办理登记手续。

二、加强白洋淀区域稳控

(一)一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针对沿白洋淀区域(包括鄚州、苟各庄、七间房三个乡镇)内所有商品住宅项目(包括洋房、别墅建设),发改局要暂停办理立项核准手续,国土局要暂停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局要暂停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住建局要暂停办理施工许可和预售手续。

(二)强化监管。鄚州、苟各庄、七间房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所辖区域内抢占土地、非法建设、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一)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审批审查制度。一是对申请办理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进行合理指导,对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房地产企业办理预售审批后,须到市发改部门办理商品房明码标价备案。备案后,房地产企业应当按备案价格售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擅自涨价超过备案价格的项目,依法查处并暂停商品房网签资格。

(二)调整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政策。一是房地产项目土地或在建工程办理抵押的,在抵押物全部解除抵押前,项目整体暂不得申请办理预售许可;项目已办理预售许可手续的,土地、在建工程均不得再行抵押。二是开发企业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5%以上,方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

(一)强化各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严查“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无证销售、哄抬房价、无地售房”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房价涨幅较大的楼盘纳入重点监控。

(二)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对已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不得代理再转让。税务部门严格控制各类房产交易违规行为。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相关部门要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社会信用平台上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对屡教不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住建部门纳入黑名单,降低资质,并限制在任丘市域范围内参与土地竞拍。对屡教不改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五、本通知由住建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自204月5日起实施。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河北楼市调控:外地居民限购1套

河北省高碑店市今日发文升级楼市调控政策,自今日起,非高碑店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高碑店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三套商品住房,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以下为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保定市对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房地产业涉及上下游产业广、关联性强、敏感度高,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住房的根本属性和定位,严格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各项调控措施,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强化领导,建立部门联席会商制度

成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兼任,各副市长为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房产局、建设局、国土局、执法局、规划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监察局、审计局、公安局、宣传部、信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协调推进市场调控工作。

三、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三套商品住房,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四、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按照法定程序和许可条件,严格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打击力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商品住房合理价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发展。

五、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核准和动态监管

严格落实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现场公示,房地产项目在预售前,开发企业必须按政府限定的预售价格将预售房源按套分别定价并报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备案核准。加强价格管控,限定申报预售价格涨幅,完善住房信息查询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必须严格按备案价格销售,市物价局对实际销售价格进行动态监管,对未按备案价格销售的行为从严查处,同时物价部门设定价格涨幅区间,超过限定时段(暂定6个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待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的涨幅调整住房销售价格,房产部门按调整后的价格进行合同备案。

六、加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时,不得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应在订立合同前向购房人明示。房产管理部门应严格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落实购房实名制。对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合同欺诈,可暂停办理其商品房网上签约、合同登记备案等房地产交易手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监管

凡是实行代理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委托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将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全面推行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取得资质证书、超范围从事中介业务以及中介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及产生的后果做出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改直至取消经营资质的处罚。

八、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

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将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楼盘基本情况、可售房源、销售进度、权利状态等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公示。对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人为制造市场火爆的行为,视情节由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从严查处。

九、本意见根据上级政策和实际情况适时予以修改、调整。由高碑店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适用范围为高碑店市全域。

十、本意见自2017年4月5日起实施。

2017年4月5日

篇8:北京楼市调控新政

北京楼市调控新政

北京出台了楼市调控新政,新政将如何影响未来楼市?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环一线区域压力加剧,市场期待调控长效机制出台据不完全统计,自2月28日以来,截至记者发稿时,过半月已有近20个市、县、区相继出台限购或限购升级措施。这其中既有北京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又有河北涿州、浙江嘉善这样的受外溢效应影响的环一线三四线城市,以及南京、杭州、青岛等热点二线城市。

中央明确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因城施策去库存。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措施上来看,本轮调控主要对非户籍人口的购房资格进一步收紧。分析人士指出,最近几个月,北京、广州等地二手房价格上涨速度明显超过新房,甚至出现“价格倒挂”现象,因此新一轮限购升级首当其冲的是二手房市场。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如果执行目前的调控政策,房价较难出现上涨趋势。至于调整的幅度,则要参考信贷政策。“目前开发商的资金情况比较优良,降价的意愿不太强烈。”面对房价上涨压力,地方政府落实楼市调控的主体责任愈加艰巨,市场期待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尽快出台。一些地方住建部门负责人称,“环比不增长”成为地方调控的主要目标,但限于地方事权,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中只能通过户籍、社保年限、首付成数等进行调控。“长效机制涉及金融、税收、土地财政等宏观政策法规,需要从国家层面尽快理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衔接,才能让地方政府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珠三角一位住建局长说。

北上广深

全面实施“双认”

3月17日,北京出台新政策,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这意味着,北京的二套房首付门槛已为全国最高。

17日晚间,广州也出台新的调控政策。如果说去年10月4日广州出台的调控政策是对11月的“穗六条”的重申,那么此次新政策是名副其实的“加码升级”。非户籍人口购房门槛从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3年延长至5年;成年单身或离异人士也只能限购一套,剑指“假离婚”购房漏洞。

“从上海到深圳,从北京再到广州,认房又认贷已在四大一线城市全面实施。政策工具具有趋同性。”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说。

环一线周边

限购圈加速形成

以北京为中心,3月以来,河北涿州、保定涞水县、张家口崇礼区、石家庄等4城相继出台限购政策。环上海区域的浙江嘉善县则对新房、二手房全面限购,明确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嘉善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河北涿州、涞水县和浙江嘉善县等出台调控新政策,表明京沪一线城市的外溢效应正在逐步放大。”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说,本轮调控已从一线城市、热点二线城市,扩展到一些三四线城市区域。

随着京穗再次加码调控,外溢势能继续增大,环一线周边区域调控压力进一步加大。记者在广州采访了解到,由于增城、从化仍不限购,18日当天,不少购房者涌入增城新开楼盘。

热点城市

“补丁”添加不断

被业界称为楼市“四小龙”的'南京明确,从3月16日起,南京户籍家庭全面限购第三套住房,而非户籍居民限购范围则扩大至高淳、溧水、六合三区。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南京自去年8月、9月、10月接连收紧楼市政策后,再一次加码调控。而已两次出台楼市调控的郑州则明确,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3月17日之后的社保证明、个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对2月“补缴算数”的规定予以修正。

部分三四线城市

稳字当头,未全域限购

稳中求进是当前工作的总基调。记者梳理相关调控政策发现,面对限购带来的需求外溢,一些三四线城市在处理“活”起来与“火”起来之间体现出“稳字当头”的特征。如石家庄、赣州在调控中并未实施全域限购,而是选择在中心城区稳步推进,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有一定限制,缴纳持续时间要求并不高。

“部分三四线城市限购说明其进入了‘去库存’和‘控房价’双轨并行的模式,但去库存依然是三四线城市核心要务,限购也主要是针对局部区域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三四线城市面对“火气”蔓延,如何处理好“活”与“火”的关系,对去库存和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篇9:长沙调控新政

2017年长沙调控新政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一)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二)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三)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严格审核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补缴、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的证明不予认可。

二、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

(二)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严格价格备案制度。建立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统计、税务等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参与的房地产价格会商机制,凡销售商品房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预售审批。凡涨价、未进行价格备案的项目不批准预售。

(三)严格交易网签备案。期现房交易未经网签备案不得办理登记、转让、抵押、租赁、贷款、完税等手续。

(四)严格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违规销售、中介违规等行为。

四、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

落实供地计划,适度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闲置土地清理,盘活各类存量土地,分类引导,有序供地。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给。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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