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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那个送信的人随笔

2023-04-10 08:13:2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MTori”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你就是那个送信的人随笔,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你就是那个送信的人随笔,希望大家喜欢!

你就是那个送信的人随笔

篇1:你就是那个送信的人随笔

你就是那个送信的人随笔

《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作家和出版家哈伯德。本书出版后风靡全球,成为励志书籍的经典之作,如今已经被200多个国家翻译成各种版本,许多政府、军队和企业都将此书赠送给部署,作为培养士兵和职员主动、敬业、忠诚的必读书。本书是企业培训的教程,改变了无数企业员工的命运。同样,也创造了无数机会与财富。9月,作家榜团队推出了《把信送给加西亚》完整版插图本,新书上市后迅速登上亚马逊图书销售飙升榜第一名,引起读者广泛关注。

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 :18,美西战争一触即发,美国总统急需把一封绝秘信件送给古巴起义军领袖加西亚将军,他把任务交给了中尉罗文……加西亚身处大山深处,行踪不定。罗文临危受命,没有多问一句话,马上开始行动,他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险阻,最终成功完成任务!罗文的事迹传遍全世界,成为“主动、忠诚、敬业”的精神象征,在这本小册子里,罗文的行为给所有雇员树立了一个榜样。这个优点的精髓是,他一句话都没有说,默默地接过给加西亚的信,捆在胸前,就离开了,并没有问“他在哪里。”这篇小小的文章,值得所有人去追随。 在美国州长办公室,杰布·布什永远都在发书,他的总顾问罗德里格兹说。高层员工在工作首日就会收到布什的礼物:《把信送给加西亚》,布什通常会为书题上他已累计写了几十遍的.话:做一个送信者。

很久很久以前,寓言故事里的两个好朋友,受国王重托,一起去远方寻找传说中的财富与幸福。

他们翻过九十九座山,越过九十九条河,历尽千辛万苦,终于看见了闪光的金子,看见了流淌着奶与蜜的乐园……但是,一条湍急的大江挡住了去路。怎么办?一个自叹命苦,摇摇头,往回走;一个当即行动,骑上一根木头,过了江。结果可想而知,前者因退缩被斩首,后者因冒险前行满载而归。

国王应该选择谁把信送给加西亚?当然是后者。

亲爱的读者,摆在你面前的《把信送给加西亚》不是寓言故事,是美国历史上每个字都发着光的真实事件,册页间隐藏着一切问题的答案。所以,如果国王或总统选择你送信给加西亚,你只需立刻、马上出发,去送信!

现在,你需要读眼下这本书。我们坚信,即使身处手机移动端快速阅读时代,书中一篇翻译成汉语仅多字的作者评论、一篇不超过15000字的主角自述,你能很快读完。

美国管理专家威廉·亚德利(William Yardley)说:“长期以来,美国西点军校和海军学院的学生都要上一门关于自立和主动性的课。教材就是这本题名为《致加西亚的信》的小册子,其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学员。”

美国演说家马克·戈尔曼(Mark Gorman)读后,写下这段意味深长的话——

上天不希望我们仅仅做那些自然而然就能做到的事情,他希望我们超越舒适的现状,不怠惰于安逸。对于我们来说,在现状中随波逐流就是自甘平庸,而上天最不愿意我们做平庸的人。耶稣以无花果树作为例子来告诉我们他对我们的期望。他希望那棵树能多产,要一年四季都硕果累累。当你可以选择比大多数人都优秀的时候,你为什么要甘于平庸呢?假如你能在一年中的一天有所作为,那为什么不肯在365天都有所作为呢?为什么我们只做那些人人都在做的事情呢?为什么我们不能成为杰出的人呢?

律师赖特是《把信送给加西亚》的忠实读者,关于这本书,他读后深有感触:“你得到一个工作,就应该全力以赴地去做。当我向布什推荐这本书时,布什说:‘我不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我说:‘请读一读,只需要一杯咖啡的时间,这不是新时代的东西,它永远不过时。’当我再一次碰到他时,他已经读过了这本书。他的反应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这本书太可怕了,它把一切都说了’。”

“你是一个送信的人!”此后,布什总是这么夸奖令他满意的属下,也总是将这本书送给他们,“我把它献给所有那些在政府建立之初,与我们同行的人们……我寻找那些能把信带给加西亚的人,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员。那些不需要人监督而且具有坚毅和正直品格的人,正是能改变世界的人!”

《把信送给加西亚》强大的畅销数据不断证明,除了一百多年来的全球政治领袖,还有那些你从新闻上所熟悉的商业英雄们,甚至你喜欢的娱乐明星,几乎都读过这本书。他们无一例外地热爱工作,且行动迅速、敏捷;他们十分明白自己的使命:人生在世,总要做事,总要把事情做成、做好。作为积极进取的行动者和任务目标的象征,罗文中尉和加西亚将军早已不在人世,却有亿万罗文,正在穿越密林,向着加西亚靠近……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行动力超强的中国“罗文”们的时代已经到来。当你心有所动,是否即刻行动?

时不我待,罗文快跑!在时代的巨流中,你正骑着一根木头,飞速靠近传说中的财富与幸福。

即刻行动,你就是罗文,就是那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篇2:你还是那个你呀杂文随笔

你还是那个你呀杂文随笔

正午阳光明媚,高挂在天空,路上的行人来去匆匆,树荫下尚好,若是在太阳直愣愣的“关照”下,定是会睁不开眼的。早晨的时候还是多云,但天依旧蓝,云依旧白,花依旧盛开,一切都是舒适惬意的样子,都刚刚好,真好。

大概更多的时候心里明朗了,心态也明朗了,心情也随之明朗起来了。很长时间没再看到过这样的美景,并不是美景不在,而是心灵被蒙上了灰尘,久不关心照料,便封闭了。没有受到阳光的普照,没有雨水的滋润,心灵逐渐失去了色彩,失去了那发现美的眼睛,一点一点丢掉了为数不多的正能量,而没有光亮的东西总是很容易被负能量的'东西侵袭。当正能量渐渐失去时候,负能量如海水般涌来,紧紧围绕着它,潮起又潮落,却从未真正地退去。

侵袭是一点点的,而释然却是一瞬间的事。某一个时刻,因为某一件事情,好像一种力量深入你的心灵,把你拉回的原来的轨道。

只想低叹一句,还是原来的自己,真好。

阳光明媚,花开正好。

篇3:那个乞丐随笔

那个乞丐随笔

那天,我们出去吃饭,碰到一个要钱的人,看上去有四五十岁了。

他在我们吃飯的饭店里转来转去,走到每个桌子面前,都在不停地说着什么。一会儿,他来到我们桌子前,小心翼翼地说:“你们看,我家里老人生病了,孩子有好几个,我也挣不着钱,一家人连饭都吃不饱,给点钱吧!”他一边说,一边手不停地搓着,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我看他满眼期待,就对爸爸说:“看他这么可怜,给他一点吧!”爸爸看了看他,递给了我一元钱,让我给他。“一元钱,爸爸啊,您也太抠门了吧,这能干什么呀!”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我把一元钱递给了他,他不知说了什么转身走了,又到别的地方要钱去了。

可是过了好一会儿,他又来了,还是站在那里说着那些话,我看他太可怜了,就把我剩下的.七块零花钱都给了他。他连连谢我:“你这个孩子心真好!”说完乐呵呵地走了,爸爸看看我没有说话。

我看他走到旁边的桌子那儿不停地说着,可那些人只顾着聊天,根本不看他。他站在那里十分尴尬,但也不走,终于那些人开始赶他:“走吧走吧,没钱,别的地方要去。”他又站了一会儿,看那些人就跟没看见一样,终于走了。

就这样,那个乞丐又来到我们面前,笑嘻嘻地对我说:“小朋友,你真好心,能不能再给我一点,这点钱不够家里人吃饭的,别人都不愿意给我。”我看看他,又看看爸爸,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不愿意帮助他了,他并不是真的困难,他只是个好吃懒做、贪得无厌的骗子。

篇4:那个老人随笔

那个老人随笔

三伏天,炎热的天气,犹如人间运转在火轮之下,动不动就是挥汗如雨,哪怕我是生活在空调的凉风之下,也抵不过热气点燃汗腺,流遍全身。多年以来我也习惯了这样的状态。看到门管阿姨,其实我们真的生活的太好了。

从23岁守寡至今,阿姨可谓尝尽了人间的各种酸楚,劳累一生,只为将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可是因为长期的出卖自己的体力,在年老之际也渐渐透支,呈现疲惫状态,承受着各种病痛的折磨,一瘸一拐的形象已深深烙在我的记忆中。因为各种原因,出于对老人家的照顾,让阿姨给这个小区看门,用一个月三百五元的工资打发,放在物价上涨,节奏变快的当今,已是不足以支持她的日常开支,因此就饱一顿饿一顿的熬着日子,看着就心酸。每次送午餐过去给她,她总是徐徐的从床上爬起来,给人第一印象就是已经累到极致的状态,房间里,只有一个小小的吊扇转动着,四周都被楼层包围,其所住环境的恶劣程度可想而知。因为行动不便,到庭里面提水也是十分困难,总是一瘸一拐的一步一步将一桶一桶的水给提到房间。每次我碰见,我都会帮她搞定,可是在我周末回家或者外出之时,她只能一步一步挪动着。想到这样的场景,一股酸溜溜的味道。真不知该如何来形容现在社会的悬殊情形。这么一个小区都是住着一群有头有脸的人,如果动用下手头的关系,帮助一个古来稀的老人也不算是什么难事。可是当今的各人自扫门前雪,已经寒了一部分人的心。在这块人生地不熟的土地上,我的一切从零开始,我有心要帮助,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哪怕不能完全解决,至少在每个月多给一两百元的补贴,也不为过吧。一两百元对她来说就有着一两千元的用处。一切都是空想。

有些人值得我们去帮助的,却总被无视,有些一点都不值得同情的,却因为那演戏的举动让他人爱心泛滥。这个社会不是没好人,是好人没好的用处。记得今年年初,我的左脚受伤,以致走路要撑着拐杖,是阿姨给我熬了人生的第一碗中药,让我能够顺顺利利地康复。人们常说中药很苦,其实那几碗中药完全没有任何的调味品,我依然觉得很甘甜,完全没有苦地味道。如果在你最困难地时候,那个关心你的,就是时时刻刻地关在心头,如果对你只是淡淡之情,那么可以一声冷冷地问候,或者就算知道了,也是没有下文。从那场大病之后,其实我早该醒悟。自己冒着40度地高烧,不睡觉,等着她的信息回复,却让我失望了一整夜,也许对于她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如果那一整夜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也许第二天就不是再40度,也许就是37或者38,也不至于后来的喉咙扁桃体发炎,半个月说不出话来。有的话还真不要再次提起的好,以免得到心碎的答案。我承认很傻,对人太好了,反而不被当回事。或者可以说用情用错地方了,但是人为什么差别就这么大。但是我从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也就是失望,才会洗牌,然后再失望,然后就藏起真心,以致变成了自己不想面对的人。最近最常看到的一句话,恋爱时不能付出自己的全部真心,反之,受的伤害最深。我承认这是很多人的经验,但是我更相信如果不是真情,付出再多也没有用,那恋人跟普通朋友有什么差。如果怕受伤,那么如何能找到真爱?

说着说着又说远了,我对阿姨的尊敬,不仅仅是出于她的恩情,更多的是她那令人心生怜悯的经历。生活中的诸多不易,岂是我们所能真正体会的。慢慢长路,以后真有的受了。

篇5:我喜欢那个热爱生活的你随笔

一点点地慢下来,一点一滴地融入生活,幸福就已经开始了。

终于不再满心浮躁,不再奢望某个年龄段上天准备的惊喜,脚步放慢下来,目光慢下来,用心感受周围的一切。

健身,看书,练字,工作,做饭。每一天,循序渐进地做着细微的琐事,过程安静而投入,内心自由且快乐。

清晨骑着单车,去菜市场购买新鲜的蔬菜。从拐进菜市场,看到青绿可人的蔬果和忙碌的人群,眉眼就已经溢满了笑。蹲在菜摊前,拿起胡萝卜跟老板询问价格,然后,细心挑选心仪的那几颗。

菜贩是一个中年阿姨,我经常去她那里买胡萝卜,她进货来的胡萝卜模样小巧可爱,粘着泥土的芳香,很是新鲜,适合用来切丝凉拌。有时,需要找零,我通常让她送两颗小葱,零钱不用找了。

于是,早上逛完菜市场,基本上小葱之类的辅料都不用买,送的已经足够了。

菜市场旁边有一家馒头店,河南人开的。馒头做得很有劲道,价格也比较公道,1元钱能买2个。4个馒头,一天的主食解决了。

买完菜回到家,折腾一顿简单而丰富的早餐,慢悠悠地吃完,出门去上班。

午饭和晚餐,也全部亲力亲为地自己做。或面食,或小粥馒头,刚好的一人份。于是,看综艺节目,吃自己煮的饭。此时,才突然有一种人间烟火的感觉。

闲了的黄昏,带上纸袋去摘杨梅,那红扑扑的杨梅,宛如少女羞涩的脸颊,在我胳膊上的纸袋里藏躲。

把它们带回来,用清水和盐淘洗干净,控干水分。然后,烧热锅,用白糖做成简单的杨梅果酱,充当平日的小点心,以及制作酸甜的水果沙拉。

先前,直接用白糖腌制的杨梅果,冷藏之后再食用,也同样是风味十足。

小木叶说:“梦姐,你呀,终于安静下来了,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

是啊,以前的我才不是这样。

以前,那个姑娘太疯了,太任性了,活得太无法无天了,身上没有一丁点的烟火气。

以前,她超讨厌进厨房,沾染一身的油烟味,她不喜欢在柴米油盐之间浪费时间,也不喜欢花费时间去研究食物之美。

她宁愿整天在山河湖海之间流连忘返,用一整天的时间,泡在图书馆的某个角落,在清晨时分,穿一身干净利落的运动装,奔跑着穿越人群与花海。只是,她从来不愿把时间分出来一部分,交给生活,最简单的一粥一饭。

因为她一直觉得,那太浪费时间了。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晴曦都说,你活得太飘了。

也许是因为年龄渐长,再度回到江南,往事历历,已经是千回百转了。终于不再那么浮躁,心一点点安静下来,开始懂得生活之美,柴米油盐的乐趣。

一盏素茶,两碟小菜,几页书香,一段清幽的音乐,生活终于变得简单,变得慢,内心萦绕着满满的喜悦感。

无意中翻到一个老友的动态,他不再写小说,也不谈及出书的.事情。在靠近河流的地方,开了一家小店,有花有草,文艺而自然。他囿于几平米的小厨房,制作各种点心吃食,每一盘食物,就像他精心完成的一部短篇。

年少时,我们谈理想,谈大千世界,谈所有好奇的远方。现在,我们谈当下的一顿饭一杯茶,谈路过的城看过的花,偶尔,谈谈那些曾经爱过,又零落天涯的人。

一切都没有改变。只不过,一颗向外的心,慢慢地往回收,看到了内心深处真正的需求。

人越长大,越靠近孤独。其实,也并非真的孤独,而是越来越了解自己,了解自己身处的这个世界。然后,换一种角度,让自己以更简单的方式,去自在生活。

因为来源于生活,所以最终,我们还要回归于生活。

在琐碎的一日三餐中,慢慢行走,感受食物的美好;在各色人物之间,怀一颗纯净的心,静看人性的复杂或单纯;在独处之间,翻几页书,听一段音乐,触摸内心或平静或喜悦的心情。

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那些把日子过得如同花开的人啊!

他们健身、学习,努力生活工作;他们表达爱,追逐幸福,在黄昏时分牵手漫步。他们慢下来,在午后的草地上追逐嬉闹,玩到忘情,偷偷拥吻......

世间事,太容易变幻不定了,而拥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更容易活得简单一些,活得洒脱快乐一些。

一个热爱生活,把日子过得不紧不慢、花香四溢的人,他的内心也一定是喜悦的。

如果生活也会表白,我想它一定会对那些认真生活的人说:

篇6:那个你诗歌

那个你诗歌

在春天一个角落里

那里百花盛开,蜂蝶飞舞

面前的镜子里浮现你的笑容

可我知道你那里离我很远

也许有风能将我的言语带去

但风中你的喃语一定很孤独

当一个影子出现

在夏荷盛开的池塘

风雨中能感受你的气息

可我看不到你

哪怕我拥抱着手

我们之间仿佛隔着几座山

我伸手握着你的手

可却是牵着另一个人的感觉

当一个影子出现

在秋叶落英的童话里

我张口却发不出声音

昔日的秋千还在游荡

早已没了你的舞姿

我会一直守在樱花树前

默默的看着夕阳

当一个影子出现

在冬雪皑皑的松下

凛风吹散了脚印

却吹不走对于你的回忆

不知道你何时再回来

可是我还是只有我自己

黑夜里仿佛看到亮光中德身影

我知道一定是你来了

婀娜的身影,曼妙的舞姿

该忘记的总是不易忘记

当一个影子出现

我想

在期待中

在树叶下

在暴雨里

在一切黎明前消逝

在所有星光散去时惊醒

在一切还未走远的时候

铭记你

最新日志大全之二:回忆

我不知道该如何舍弃

只因为梦里梦外都是你

那些飘落的记忆

碎片一般的随枫叶吹起

树上的纸鸢告诉我

这一切都已经开始

也注定会过去

我把你写在诗里

只为了终老时回首往事

会偶然记起长发的'你

和那个迷失方向曾经疯狂的自己

也许泛黄的照片并不代表回忆

我所想起的是在那些木棉花

飘落在与你相遇的那个雨季

你撑着油纸伞

谜一样的出现在风里

随着姹紫嫣红的重叠

慢慢的消失在云里

我只能把时间装进沙漏

来铭记你出现的点点滴滴

我能做的或许只有这些

也许某些年过后

我们会再一次相遇

那时的我没有年轻时的朝气

剩下的只是苍老的容颜

还有那些仅存的记忆

如碎片一般地点滴

忽然间我明白了

梦成空 万物皆自然

故事的结局

或许是在春天里已经开始

又在冬天逝去

我想

在那个花一样的雨季

再也没有也再也找不到

木棉花开的过去

我努力的在空气中呼吸

妄图寻找你的气息

忽然间我懂了

我不可能再找寻到你

嗅到你身上的香气

我能做的

或许只是在一个人的夜晚

独自思忆

我想我再也不会在雾里哭泣

去找寻那所谓的走失了的你

你始终是你 而过去也只能是过去

夜深了 林静了

鸟儿也歇息了

守着窗台 喝着酒

麻醉自己 我告诫自己

或许那不是一件坏事

滴 滴 滴 滴

我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迎着夕阳 奔跑着

身边的残红雨一样的飘落

突然间梦醒了

我起身 看着外面微笑着

就是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身影

撑着油纸伞

迎合着窗外迷离的雨

我想 那个一定是你

篇7:那个雪天,那个你

又是一个雪天,又是一次回忆。不敢想象,不敢放手,却又铭记在心,恋恋不忘。

你记得吗?也许你早已淡忘,可我却仍记得,也许是我自作多情,以为我们可以继续做死党,做闺蜜,呵,我错了!

那个雪天,我们一起缓缓走向公园,不再像以往那样手拉着手,不再像以往那样谈天说地,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默默地说,绝交!

终于,你开口了:我们,绝交吧。那话并不长,但你却用了很长的时间,一字一顿的说,我的心,被狠狠的揪了一下。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闹到这个地步!你想想,我们以前,是那么无话不谈!难道就无法挽回了吗?最后一句话是喊出来的。

许久的寂静。寂静的可怕……

就这样,我们绝了,绝的那么彻底。

你知道吗?我现在还是在默默地关注你,用从来没有的胆小和躲避。

篇8: 曾经那个你

曾经那个你

曾经那个和你彻夜聊天的人,现在还在么?

曾经那个和你逛遍大街的人,现在还在么?

曾经那个和你一起买醉的人,现在还在么?

曾经那个和你一起吃吃的人,现在还在么?

曾经那个看过你最狼狈的人,现在还在么?

曾经那个和你一起犯傻的人,现在还在么?

你们有没有那么一瞬间回忆扑面而来?不管那个人是不是还玩在一起或者已经再也不联络?就那之前在一起的.各种美好吖,各种事吖,就会让你特别感慨。

有时候就想着当初如果不这样,或者当初联系多一点,是不是一切就会不同了。我们也就不会一点点就疏远了。

死鱼告诉我:没有人会一直在,会离开的都是风景,留下来的才是人生。不是我说不离开就不离开的。如果按佛学的话,有些人的缘分就到这了。可是我还是不想离开,不愿意离开,我希望一旦开始了就不结束。特别小孩子气吧?但我就想每个人都维持的很好很好。

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失去,也可以说是我占有欲很强吧。我觉得我的就是我的,人事物一切。就有时候好朋友交了新朋友而比较疏远我了,都会觉得好难受。

讲真,我巴不得我在意的人们脾气古怪只能和我相处,我们就相互依靠过一辈子,时不时出去浪,和我分享各种,也随时有时间接受我倒苦水。但我希望他们能幸福,我希望他们能找到宠ta宠上天的另一半,然后跟我分享ta的各种喜悦与甜蜜。

篇9:那个梦情感随笔

那个梦情感随笔

夜静了,我轻悄悄的起了床,拉下石门的班锁,门开了,先是一道金光,什么感觉也没有——后来我进去了。

醒来了,我已置生于春景的“画卷”中了。一条弯曲的玻璃带在草边流淌,脚踩在毛绒绒的草滩上,痒酥酥的。浅草处,不知名儿的小花点缀着一簇簇的绒草,深草处,看不见小碎花的影儿,但用手一拨,就会发现,除几处高绒草外,一朵朵野花正铺成草间的花海,也维也纳四月的花有可媲美。下雨了,我不停地奔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所小木屋,向窗外望去时,我每一处脚印踏过的草地,都长出了艳嫩的小花,环绕小屋的一条小溪经变成了花瓣河,鸡精的小雨也下成了花瓣雨,一瞬间,鸟儿,蝶儿也都舞起来了,好美!思想使我不得不离开这美丽的地方。

我向小屋的后门走去,“吱”的一声,门开了。脚向下踏去时,意外的发现竟是一片湖泊,差点扑了个空。我把绳子解开,跳到河边的小舟上,在湖心荡漾,这是清晨吗?湖中的荷叶中满盛着,晶莹的.露珠儿,天边一缕缕的阳光向他们射来,比钻石还耀眼。屏住呼吸,蝉鸣声停了,鸟叫声不见了,风也不敢飘了,怎么了?从荷叶下的一朵朵的荷花渐渐上挺,那么耀眼,那么夺目,与荷叶夺走了露珠儿的光彩。几只天鹅在湖中戏水,不知觉得竟跟了过去。

我靠了岸,系上小舟,此时的天鹅已不知去向。地上是火红的枫叶,我来到了枫林。我踏上一条小径,一直随他来到一个座椅边,对面是不见枫树的天际,我坐在椅上,面对黄昏,这似火的激情盖过了淡淡的思愁,那火红似潮水,慢慢流进我的心窝。风吹了,卷起满地的落叶,我在一股莫名的歌声中激动起来,仿佛是我一直期待的东西,在这声音中,我似乎找到了真正的自己。蜻蜓依然飞舞着,只是吹来了雪。

再过一会儿,飞舞的不是蜻蜓了,而是纷纷雪白似柳絮。这是所有冬天中,最美的一个,雪花向上飘,所有冬眠的动物感到了希望,这个东不漫长。梅花依然那么俏,可谓: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一切的一切,是那么和谐,那么希望。

夜静了,我打开古老的门,重新回到床上,进入梦乡。我知道,那不是个梦——

也明白了,陶渊明隐幽山林是为何,也懂得了,梭罗为什么居于瓦尔登湖那的小木屋了。或许我现在不能与自然相存,但,数年后,我一定会去寻找那个梦,那份宁静。

篇10:那个青春不见了随笔

那个青春不见了随笔

这个盛夏,他走了,带着我所有的想念。

微信页面还残存着他的温度,他说“跟你说一件事你信吗?”我肯定的说“信”。他又说“你应该猜的出来。”我答“你谈恋爱了是不是?”结果是必然的,我俩认识九年了,分手七年了,但我俩还是好朋友。并不是我俩互相做备胎,而是喜欢无话不说的感觉。我的心是慌乱的,他说他都这么久没谈了,不想一直单着了。

我想了很久,告诉他“应该谈了”。他也是浅浅的应了一声。其实我很难过,就像自己的东西忽然被别人咬了一口,无关贵贱,只是心痛。我还是直来直去的脾气,跟他说“为什么一直单着不跟我说,这样我就不必答应别人了。”他说“因为我心里一直没放下一件事,而且我们也不合适。”说实话近几年他的情商提高了很多,我能感受到他的成长。他说那个姑娘不是很漂亮也有点微胖,但是他喜欢她的性格。或许他是觉得他俩合适吧,最终他还是选择了一个性格相投、距离合适的女生,虽然那个女生跟我很像,但她不是我。

我明明知道我们回不去的是青春,可我总想拼尽全力。高中毕业那会啊,我总幻想着和他在一所学校,可以趁着暖风,骑着单车,走遍校园的每个角落。可是慢慢长大了却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随着你的`想法而改变,你会受到质疑、欺骗和误解,也可能你终究不会开怀大笑。但只要你想到那个曾经让你放下一切戒备,想到他嘴角就会上扬的那个人,你就会发现,原来夏天不只有燥热,还有在燥热中驱逐烦闷的凉风。

我的整个青春,都是他陪伴我的。九年前那个夏天,我看到他满头的汗水和坚定的眼神,我就喜欢他。他说我是特别真实的姑娘,喜欢我不屈不挠的劲头。我以为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确认过眼神就是一辈子,可是我们还是太小太固执,分开后做朋友明显比恋人要舒服。高中的时候在一个学校,我总爱跑到他们班偷偷看他,他也总是装作没看见我,我一直喜欢他,他知道,我喜欢的那么热烈,可是他就是怕他给不了我想要的。其实只要他勇敢一点,我便可以放下一切来找他。但他不会,他知道我不可能舍弃我热爱的一切,他也不想毁灭,他不想成为破坏我梦想的怪兽。前几天看过《后来的我们》我还没有多大的感触,现在我懂了,我们最终都没有勇敢的迈出那一步,如果迈出了,或许我们也不是我们了。

我还想着端午节去他的学校,一起吹着海风吃着西瓜,享受属于我们的星空,回忆属于我们的青春。他是个淡泊名利追求平凡的人,而我是个喜欢热闹积极向上的人,我总会鬼灵精怪的做他磨人的小妖精,他也渐渐的默认了我的小情绪。我曾经说过等到我三十岁生日那天,如果他未娶,我未嫁,我就嫁给他。他说不要让我等,该来的总会来的。但一切都是他说,他说了就一定会做到……现在的我坐在窗前,还是吃着西瓜,嘴里嚼着的每一颗西瓜子,都是曾经与他美好的回忆,篮球场上大汗淋漓的他不忘回头给我一个微笑,我崇拜的目光正好迎上他炽热的眼神,一不小心,脸上就荡漾的比西瓜还红。

人这一生遇到的每个人都是命中注定,他的出现必定会在你的生命长河中掀起一番波澜,我不惧怕他的离开,也不会就此自甘堕落,我们曾经拥有过,那是一份历久弥新的渴望,更是不可多得的青春。感恩青春的记忆里有你,你来过就好。月季花传出了阵阵情愫,我在等花开,却不再等你归来。

他总爱瞪着眼睛让我不要熬夜,说不然我的眼睛会变的比他小;他总爱拍着我的头让我好好吃饭,说不然永远够不到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他总爱提着好吃的零食塞到我手里,让我不要减肥健康重要。当他走后我的回忆变得如此清晰,原来我并没有好好珍惜他在的每一天。

但当我泪眼婆娑、学会一个人的时候,他已不在,我也会成长为最好的自己。愿每一个曾经或者现在有着同样美好的他的小仙女,都要好好珍惜现在,不要等他离开,才发现原来是自己一直在作。

我想等下一个花期,在来年九月盛夏熟透的日子里,种一颗海棠,愿心里的这个人,依旧沉在心底。他说我是他的整个青春,他不会忘记,毕竟他也不小了,他需要一个合适的人来陪他度过余生。原来我是败给了距离,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异地恋,而是大多数人选择了和自己最合适的另一半。

我的青春里满满的装着他给我的色彩,现在他走了,也卷携着我所有的记忆,伴着夏天的风,吹散。再见,那个粉红色的青春;再见,那个不曾属于我的他。

篇11:那个小孩-生活随笔

那个小孩-生活随笔

小孩是男孩。三年级,小个子,小眼睛,常常穿一双一模一样的黄颜色凉鞋,上面沾着土,身上总是有一种臭臭的味道,总之是不讨喜的。

小孩从来不举手回答问题,除非点名叫他回答问题,他才会慢悠悠的站起来,他的声音很小,就是坐在他边上的同学,都不一定能听到他的声音。

小孩很不自信,只喜欢自己跟自己玩,他爱自言自语,无时无刻都轻声的自言自语,一会儿说天上的皇母娘娘,一会儿说地下的土地老儿。没有人懂他的世界,他也不要求别人懂。

小孩不喜欢学习,学习使他头痛,慌张。小孩从刚刚上课就开始倒计时,还有半小时,还有二十五分钟,还有二十分钟......从不会认真听讲。他不在乎自己的学习成绩,不会按时完成作业,老师让回家签名的卷子,他第二天总是借口找不到了。

小孩始终是一个人,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没有结伴的。小孩会同龄人欺负,胖乎乎的`同龄人总是拦在他面前不让他走,小孩会被比他大的孩子欺负,他们会骂小孩,各种各样令小孩不愉快的词语。

我是心疼小孩的,却无能为力。我想让他成绩上去一点,可是我束手无策,小孩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不配合我的教学,表面上都是点头答应的,一转身就忘了个精光。我只好唉声叹气。我想让小孩注意注意个人卫生,迟迟,却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怕,怕一不小心戳到了他的痛处,我常常在想,小孩的家里,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唯一能帮到小孩的地方,就是鼓励他大声的回答问题,做些无用功,看着他的时候,多带一点儿微笑。当其他同学欺负他的时候,训那些同学两句。可是我知道,当我转过身去,那些同学背地里,还是会欺负小孩的。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因为小孩的问题而费劲心神,可是一些老师说,看习惯了就好的,这样的小孩子,经常会有,习惯了就好了。好一句,习惯了就好了。我现在是无能为力的,但我不相信,我一直无能为力。

篇12:那个眼神情感随笔

那个眼神情感随笔

湛蓝的天空中镶嵌着几朵软绵绵的白云。微风拂过我的脸颊,耳畔传来几声优美婉转的歌声,一切都显得如此惬意。我和小伙伴们手拉着手漫步在校园的小道上。今天该发数学试卷了,心里头美滋滋的。这次考试我信心十足。我坐在座位上,就等到老师叫到我名字的那一刻,全班同学投来羡慕的目光,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每妙。抬起头,望着窗外,太阳散发出迷人的光彩,金灿灿的阳光照耀着整个大地,同时也照进了我的心里。‘小欣,85分’老师似乎特意提高了嗓音。我怔住了。迈着缓慢的步伐,向前走去,时间似乎冻结在这一刻了。我不敢看老师那张严肃的脸,更不敢看同学们的眼神。因为只有我知道,同学们的眼神中透露着失望的目光。

我滚烫的脸上透过一丝失望。我回到座位上,试卷上一个又一个红色的大叉像一个又一个锋利无比的利刃刺伤了我的心。我的心已是千疮百孔。手中握着一只笔。忽然间,豆大的泪珠如同断了线一般滴在我的手上,它更像血一般流进了我的心中。望着那张85分的试卷,我摸摸的低下了头。放学了,这本该是我最期待的时刻。但不知何时,我已厌倦了打铃的'时刻。铃声如同孙悟空的“紧箍咒”一般,我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背着沉重的书包,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在放学的小路上。这条路的长度似乎绵延了几个光里。路,我还能走得到尽头吗?一遍一遍地问自己。突然,一只温暖白皙的手搭上了我的肩膀。“你怎么了”?

我抬头望了望她,只觉得没脸见她。透过那双清澈明亮的双眼,我感觉到她好像知道了什么。面对她,我心中有种莫名的自卑感。“抬起头来望着我”她说道。沉重的头就像一块千斤大石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心想,她肯定是来嘲笑我的吧。现在想想当时我实在是太聪明了。抬起头,看见充满阳光般的笑容布满在她的脸上,清澈的眼神里,没有嘲笑,没有失望,更多的是希望,是鼓励,她似乎在向我传递着某种心意。也告诉我不要因此丧失信心,未来的路还很长,要重新站起来。

我拭干了泪,只见她笑着对我说“加油”随后,我们手拉着手共同漫步在校园的小路上。几年后,我才知道---原来她考的比我要差得多。我现在才弄懂了这个眼神的真谛----那是她面对困难挫折的动力。晨曦里,我又看见了那个眼神,已经溶在了我涟涟泪光中

篇13:那个年纪生活随笔

那个年纪生活随笔

那个年代,临近最后一个毕业,我们在宿舍做着最浪漫的事情。小心翼翼的把草莓种子撒到小盒子里,轻轻地埋上一层土,然后用手滴一点水在上面。美美的做完这些,真的有种父母种完整个农田的感觉一样兴奋,盼望着快快生根发芽。

这时候,已经慢慢的感觉到年少的离逝,正在一步步的承担一些责任。不可以再像小孩子一样任性,至少还的顾虑生存下去的问题。未来如何,不会再有亲人铺好道路,只有一个人坚强的走下去,不管未来有多少坎坷,只有自己运用一切手段去解决。别人扶着走路的日子已经不属于自己,开始真正的面对自己的人生的时候。这种危机感慢慢侵入整个灵魂,让自己变得成熟,变得现实。因为能够像这样静下心来种花种果实的时候不多,最怕的是再也没有这样的心情。

我承认,那些纯真的日子已经看不到我的身影。假如有一天我变了,变得现实而且势力,还是希望有一段回忆纯洁而美妙。

那个年纪,我怀着最真诚的心在人世里浪漫,留下了最感动的.故事。如今我已经成长,现实的面前我开始伪装自己的幼稚,尽量表现的成熟一些,用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不再依靠着庇护,或者是悄悄的躲在风雨的背后。

门前的大树已经长满了枝丫,在春日的微风细雨中开始发芽,嫩绿的芽尖涌进春天的色彩。每一个年龄段都有每一段的特点,成长就是在慢慢的长大,慢慢的从懵懂到似懂非懂再到真正理解。这就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就像是一颗种子从土壤中慢慢中生根发芽然后成长为大树。

我们都应该感谢那个年纪,让我们成长,开始慢慢走向人生的正轨

篇14:那个我杂文随笔

那个我杂文随笔

点开编辑的时候,手指停留在键盘许久都无从说起……从小到大我喜欢写作,可至今我都不知道它存在我心里的定义是什么,我喜欢写,记录自己的生活,偶尔感性写写毒鸡汤,脑洞大开写一个新奇的或感人的故事。有朋友跟我说你这么喜欢写作,不如去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呀,但其实是不同的,当你的兴趣变成一个工作性质的事时,它的意义也变了,正如我喜欢写小说,但我不喜欢写作文,写文章,写文稿这些带着目的性的东西,我觉得那份心可能就没那么纯粹了,对于写作谈不上很爱,但是就是放不下,这就是我对它的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一个月里面总有那么几天间歇性的抑郁,就像是女人的大姨妈一样,没有丝毫逻辑,来的快,去的也快。

以前啊,很喜欢动不动就发心情,有QQ的时候就发说说,有微信的时候就发朋友圈,有微博就发微博,一天发好几条,喜怒哀乐什么都有,算是一种感情寄托。

以前啊,发出来的时候总想着有人看着,有人回复我和我交流交流,现在只为发而发,微信变得大众化后,QQ就没什么人玩了,而我也没在QQ发过什么,有一天我把过去QQ,微博,朋友圈,里面所有的说说全都删了,朋友对我的行为有些不理解,而我怎么说呢,也说不出来为什么,只是觉得人轻松了不少,但是心却是空荡荡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啊,就喜欢念旧,可记忆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不想往后的日子没有一点点可回忆的痕迹,于是,我试着把每天的心情或发生的趣事当作日记写下来,存下来,等到老了,看一看,还能逗一逗呢。

可是……却不知道写在什么地方好,QQ我也不用了,微信朋友圈我觉得不合适,以前大众刚开始玩的时候,那个热劲还在时,别人管你发什么,发多少,而现在,感觉无论自己写什么,看的人都觉得是一种矫情,越来越冷漠了,全是熟悉的,或是认识的人,感觉自己在朋友圈每天发自己的日记,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打扰。

于是,我写在了微博上,微博全被我清空了,我要在那里写满我的回忆,微博是一个很大的平台,形形色色各种人,大部分的都是陌生人所以没关系。

可我开心的记录自己的生活没多久,发现自己错了,微博虽然相对于微信来说很大众化,但是你的粉丝里也有你认识的在啊,有时候一天里心情比较好,或者发生的事较多,我会发几条微博,最多三条,可是又是一种打扰吧,我看到掉粉了,而且掉的是认识的粉,这有点打击到我了,其实我不在乎有没有看,有没有人评论,有多少个赞,我只是单纯的想记录自己的生活,也许有人会说那你为啥不自己买本笔记本写下来就好啦,不用纠结,唉……就当我太缺爱了吧,我喜欢刷刷存在感,这样我就觉得我是存在的,有些无理取闹,现在我都没有发微博的欲望了。

然后,我就到了这里,我不知道有没有看到,可我都不在乎了……我想拥有自己的一块小天地,记录我每一天的生活。

把开心有趣的记下来,不开心伤心的都忘掉,老了回头看一看,啊……原来我的生活是如此美好的。

有你的存在,我的世界变得不一样#以后每一天的故事就是这么一个主题,关于我的家人,亲戚,朋友等等等的。

篇15:那个少年情感随笔

那个少年情感随笔

至今记得那个午后,已近秋季,残阳并不耀眼,却似聚光灯般打在他身上,洒下一地的投影,斑驳,落寞。却奇迹般地听到花开的声音,是幻觉吗?

我的少年,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来到我身边,一切的喧嚣都在刹那间戛然而止,太过惊艳的错觉。吴一开口打破这镜花水月的静谧,只因有些话一说出口就会万劫不复。于是日复一日的沉默,如无声的黑白底片,安静的放映这一切。

这样无声的角逐,注定是没有结局的赌,就想扇私立的桃花寂寞的妖娆,孤独的绚烂。终不愿做烟花绽放天际的,太过短暂的华丽。所以任凭喜欢荒芜心事,点燃思念,最终熄灭期盼,冰冷缠绵。

遥远的看不到尽头的路,与天涯相栖相眠。我的少年,依旧那么温柔风度翩翩。依旧喜欢在夏季着一件白色T恤衫,只因自己不经意的一句戏言。我的`少年。市场可望,岁月翩跹,此时便已容颜迟暮,而我们却不曾分离,天长地久。

还记得你常走的那条走廊,喜欢在教室门口看你消失在楼梯拐角,之后向这里头以不经意的一瞥。我的少年,喜欢你在偷看我被发现时躲闪不及的目光,笨拙的掩饰内心的慌张。那是的岁月就如那时的天空一般无瑕,同样温暖了韶华。

可是生活并不如泉水般波澜不惊,我的少年,却是曲未终,人已散。形同陌路的人啊,眼里的泪水已经流尽,只渴盼那一眼。你站在树下,伸手便可触碰,却又感觉远隔万水千山。物是人非啊,再也不会是当年。我的少年,来的悄无声息,去的猝不及防。只留我一人,青石板街,幽冷,寂寥。

我的少年,曾说会有一人替你爱我,那么温柔的替我擦干眼泪,之后却又走得那么义无反顾。

我的少年,曾说会有一人让我不再流泪,可是,那个人不就近在眼前吗?

我的少年,曾说没有你我也会过得很好,可是,那并不代表你不重要啊。

我的少年,曾说……

我的少年,我……最喜欢的……少年……

你,何时归来呢?

篇16:那个夏天-随笔写作

那个夏天-随笔写作

灵秀有点惊愕,脑袋迷乱起来,她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震得似乎麻木了,左手上还留有他的余温,身边的他还在痴痴地望着自己。她心里有一种恐惧感,幸福感,甜蜜感,负罪感,心里有一只小兔子在猛烈的蹦跳着,不只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兴奋,总之,她和他,都静默着……

“我喜欢你!”这句话从他口里吐出来时,温温的,沉沉的,没有一丝的轻佻,没有一毫的做作。及至她的手被他握住后,灵秀才感觉到一阵颤栗,她触电般的抖了一下,望着那双真诚的如清水一样的眼睛,她傻了一下,甚至忘记了抽出自己的手。

“你,你怎么?怎么会?”灵秀凌乱的思绪以及满腹的疑问,令自己的语言无法表达,毕竟不再青涩,她告诉自己:冷静,冷静,然后给出了一个不信任的苦笑,同时摇了摇头,抽出自己被他抓紧的手。

“真的!真的!”他有点急,眼睛里闪烁着一缕急切的复杂的光。灵秀似乎理解,但又不理解。因为他已经结婚三年,孩子都会走路了,家庭生活很幸福,妻子很漂亮,而且能干。

“从什么时候?”她让自己的心冷下来,用一个男人的角度审视着自己,并且想看看这个平常表现很优秀的男人如何圆一个不可思议的'谎言。

“看见你的第一眼。”他决绝的说。

“在哪里?”她想不起来她和他具体是什么时候见的第一面,以为是在自己结婚的新房里。

“在你们村子外面,他约你出来,”他双眼皮里的大眼睛里含着深深的忧郁。

“哪一次?”灵秀一头雾水,因为自己曾好多次的被约出来,但是并没有一次多出来这个人。

“那次,去年夏天,他让你村里一个小孩叫的你,就在你村西面那棵大杨树下。你穿着一个男式的夹克上衣,留着特短的发型……”

想起来了!灵秀恍然记起了那次并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的约会。那天,她正在家里洗衣服,穿着弟弟的旧上衣,脚上随便穿着一双妹妹不要的旧布鞋,村里的一个孩子告诉她有人找她,自己就匆匆忙忙跟着小孩来到了村外,只看见男友笑眯眯地在大杨树下等她。记得那次,两人只是轻轻松松的说了一会话,嘻嘻哈哈,心情很好,好像还打趣男友怎么不敢去自己家,倒是差一个小孩去叫。但是,即便那次,也是只有自己和男友,并没有这个第三者啊!

“我怎么没有看见你?”灵秀不禁疑惑地问:“你藏在哪儿?”

“就在你们旁边的大杨树上,”他笑了:“看到你一出来村子,我就赶紧爬上树了,就在你们头上。”

“真的?”灵秀也不禁笑了,同时脸红了一下,但很快又兴奋起来:“天哪!你可真会藏!我怎么一点也没感觉到?他到现在都没跟我说过,你们真是够哥们。”

他的脸也红了一下,似乎也有点不好意思:“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听说他谈了一个女朋友,我想看看,其实他也想跟我显摆显摆,直到看到你,我……”

灵秀也愣了一下,因为他看到的是那双诚实的双眼,凭着半年来对他的了解,他沉稳,内向,在同龄人中是一个领袖人物,值得任何人相信,就连所有的大人们都对他很看重。他经常和几个朋友来自己家里,但一般他都是默默的,在别人说笑时适时地笑一下,给灵秀的印象很沉稳,很成熟,很令人尊重的感觉。

今天,适逢灵秀自己一个人在家,她拿着一本书,像平常一样半躺在床上,正在读一篇很吸引人的小说,不知什么时候,他进来了,寒暄了几句客套话,灵秀的心思还犹在小说的情节里,以为他会觉得有点不方便而离去,但没有想到,灵秀怎么也想不到上面的那一幕到底是怎么开始的。

时间和空间似乎都静止了,灵秀也忘记了小说里人物的命运,她心里酸了一下,让自己展开一个笑容,想说出“谢谢”这个词,但嘴张了一下,不知为何却笑出声来:“哈哈!别说笑了!你媳妇真漂亮!又能干又贤惠,在这个村里数第一吧?你儿子真聪明!就是有点瘦了,是不是不好好吃饭啊?”

没有得到回应,灵秀不自然地眨巴了一下眼睛,无奈地翻动手里的小说,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在被玩弄?于是脱口而出:“你喜欢我什么?”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眼睛。

“漂亮!”及至话一出口,他忽而又急急想改:“不是,不是,是,你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唉,说不清,反正,我就是喜欢你!”

“可我不是那样的女人,你知道的,”灵秀悠悠地说出这句话,心里已经打翻了五味瓶,因为那时,她的婚姻已经处在悬崖的边缘,但是,她知道,无论如何,他和她都不应该有任何的感情纠结的。

灵秀仍旧保持着那种半躺着的姿势,只是眼睛望向了另一边,避开了那双同样矛盾的眼睛。

“你看书吧,我走了。”轻轻的一句话,像一滴清凉的水,滴在灵秀的心上,随着门的响动,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

灵秀愣愣地望着门口,忘记了手里翻开的书……

篇17:那个做菜的人随笔

那个做菜的人随笔

假期接近尾声,我张罗着要离开老家了。妈妈开始收拾一切可以让我带回城里的东西:蔬菜、地瓜、咸鸭蛋、地瓜粉、鱼干……满满的两大包。

我上前扒拉一番,挑出些东西,对妈妈说:“这些就不带了。”妈妈嗔怪:“你就懒吧,又没多远的路。”看我挑出来的东西,她诧异了:“地瓜粉和巴浪鱼干怎么也不带呢?你不是最爱吃地瓜粉团吗?”

是的,我最爱吃地瓜粉团。回来这几天,要不是顾忌老公和孩子会吃腻,我真恨不得一天三餐都吃地瓜粉团。其实在城里,我是尝试过做地瓜粉团的。从小吃到大,不用特意学习,也能做得有模有样。可每次出锅以后色香尚可,味道总是差强人意,怎么也吃不出老家的味道。程序没错,原料是老家带来的,粉团弹性十足,但吃到嘴里总觉得味道有点不对。不禁想,是水的味道不一样,还是做菜的人不一样?几次尝试之后,我就不再做地瓜粉团了。只在回老家的时候,缠着妈妈给我多做几次。

先生老家有一种腌菜,叫香菜。这香菜用当地的'长茎青菜,去叶、留茎,洗净、切段、撕条,经揉搓晾晒后,拌以芝麻、辣椒等佐料,装入瓮中腌制而成。先生极为喜爱,无论喝粥、吃面,面前都要摆上一盘。婆婆每年都会做一些香菜,托亲戚朋友捎来给我们。近几年,婆婆身体不好,不能再动手腌香菜了。香菜还是会捎来,不过是婆婆买的。虽说买来的香菜味道也不差,可先生从此对香菜的热情大减,有也可,无也可。离乡日久,总有些东西让人牵肠挂肚,也许是房前的水、屋后的山,也许是门口的树、庭院里的花,也许是坛子里的腌菜、灶台上的窝头……只要那里,有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进进出出,在收拾花草,在晒着太阳。

我突然懂得了,我们心心念念的不是那道菜,而是那个做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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