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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相见,怎敢老杂文随笔

2023-04-02 08:50:3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煤油的呦西”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未相见,怎敢老杂文随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未相见,怎敢老杂文随笔,欢迎大家分享。

未相见,怎敢老杂文随笔

篇1:散文日记:未相见,怎敢老

散文日记:未相见,怎敢老

你发来问候的信息,末了,还开一句玩笑:老了,也许相见不相识。

我笑着回复:未相见,怎敢老?

如今的通讯非常发达,微信、QQ应有尽有,你我的模样,其实已通过照片尽享。

三十载,光阴无情,你我的容颜,早已改变。那青涩靓丽的脸庞,时光不仅让其丰满,还把经过的年轮妥帖留下了印记,或者在眉角,或者在嘴边,或者在头发,谁也免不了。第一次互相交流照片,你我都笑了:以前的影子在哪?

不老,是你我共同的愿望。三十年的风风雨雨,一万个日子的喜怒哀乐,二十四万个小时的酸甜苦辣,确实改变太多太多。曾经的欢笑,也许已被沧桑掩盖;曾经的忘乎所以,也许已被谨小慎微代替;曾经的趾高气扬,也许已跌落成灰,只有深深的叹息......。太多的曾经,也许只是飘散的云烟,轻轻的,在你我面前若隐若现。不怪你,也不怪我,岁月的`风,终究太大。

但我心的角落,在最为柔软的地方,有一片无烟无尘的净地,为你我留存着,尽管很小,甚至不起眼,可为了那一份净,我守候了整整三十载。

高中,一个情感洋溢的年龄,我们却只挥一挥手,从此天涯海角。虽然,分别的时候,眼眶有湿润之感,可对未来的向往和憧憬,让我们读懂,离别的意义。

谁说的,最真莫过于同学情。一路走来,这份情,虽不浓烈,却总是心心念念,难以释怀。这份情,平淡得只有手拉手去看一场电影,肩并肩奔跑在体育场;这份情,简单得或者我送你一只笔,或者你送我一瓶饮料,或者只是坐着讨论数学题;这份情,直率得不中意就大喊大叫,闹矛盾就给对方一个教训。这份情,如阳光般灿烂,秋水般明净。这份情,放不下,也混淆不了滚滚红尘中,五颜六色的其他友情。我只能在心里辟一块地,悄悄地供养着,保留着最初的自己。

未相见,怎敢老?身材可以发胖,脸上可以有皱纹,头上也可以有白发,但眼眸,在你我见面的时候,却应该一如当初的明亮、清纯;说出的话语,也该一如当初那般的直率、真诚,没有任何岁月的痕迹。

不老,是稚嫩、青春的友情;不老,是心灵深处的一块净地,芳草萋萋。

我在等你,怀揣未落尘埃的记忆,以当初的心境,静静地候你!

未相见,我不老。

篇2:踏遍深山景未老杂文随笔

踏遍深山景未老杂文随笔

作为道教文化的传播的活动领地——“祖师观”是久负盛名,却至今仍然躺在大山深处孤独的散发着它的“神圣”而没有人去发见。5月,以一个文化探究的普通人带着对祖师观的好奇我来到了湖北巴东县清太坪镇,开车行至公路的尽头,再披荆斩棘的攀爬近一个小时来到只有断亘残壁的祖师观,被眼前的颓败景象感染:几百年曾经风云过的祖师观竟然还是这样荒废。但祖师观的神奇诱惑着我义无反顾的探究。

“祖师观”是一处当地道教文化传播的活动中心地,位于现今的巴东县清太坪镇,海拔1510米。从现存的残痕来看,祖师观的大门向东,中间相隔桥河,正对着刀尖岩、神路岩;西边就是现今的清太坪集镇所在地;北边是蔓延起伏的仙池峰、骑马岭;南边是一处陡齐的悬崖,和对面的万丈悬崖遥相辉映形成了现今的隘口——大岩口。祖师观居高临下,传说的“可纵观八县”没有一点夸张。

群居在祖师观一带的最早是邓姓人家。据史料记载:邓姓的始祖,是被颛顼赐姓为曼姓的金天氏的后裔。曼氏,是我国最早的少数原始姓氏之一。传说几千年前,黄帝之孙颛顼高阳氏,曾赐少昊金天氏的一个有功德的儿子为曼分氏。曼氏开姓之后,世代繁衍,并分出许多支系,而邓氏就是其中之一。

殷时,邓氏一支发展成以邓为名的侯国。邓国历史悠久,直至战国时代,才被楚国所灭。其子孙便按当时的习惯,“以国为氏”将此姓传了下来,就是邓氏。对此,唐代的《元和姓纂》概括说:“邓,曼姓,殷时候国也。春秋时,邓侯吾离朝鲁,后为楚文王所灭,子孙以国为氏。”

由祖地南阳发展的这支邓姓,据《邓氏家谱》载,已有114代传人,汉文帝时,官至上大夫的邓通,是邓氏家族的第42世祖;光武帝刘秀的军师邓禹,是邓氏的第47世祖;三国时魏将邓艾,是邓氏的第54 世祖;晋时镇国将军邓羌,是邓氏的第62世祖。中国的邓姓,大多源于这一系源。

从邓氏族谱得知,邓氏迁移始于宋朝景定年间,由“南阳”逐渐迁移,播迁至全国各地,尤其是今福建、广东、贵州、浙江、湖北等地,经过了一个较长的时间,不仅时间较早,而且繁衍旺盛,很快成了当地盛姓。

在距离祖师观不到一公里的“骑马岭”的山脚下,笔者找到了卒于清光绪年间的邓尚坤、和卒于光绪8年的邓全菲(碑记年久,字迹不详),由此可以推断祖师观应该是始建于清朝雍正十年(即公元1732年),距今大约280年左右的历史。

据《湖南慈利县邓氏家谱》记载的排辈:仁亚卧必单、子世如尚兴、学应成永玉、大开光明继、克紹鸿谟显。据湖南另外一支邓姓家谱记载辈分:鸿业继元良、廷建周宜志、国全左右相……。由此可以确定:群居在祖师观的邓氏家族应该是湖南张家界邓氏的分支。

据汪琬《题庵村和尚法嗣图》记载:“浮屠氏之,谈禅者皆本达,磨以下诸祖,故谓之祖师。”《太一三代度师萧公墓表》曰:“祖师立教,代代相承如续灯然,无有穷尽。”《易.系辞下》称:“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于地。”又据《新唐书。李叔明传》记载:臣请本道定寺为三等,观为二等。上寺留僧二十一,上观道士十四。祖师观注定就是一个传输道教文化的置胜宝地,在此超度道教文化的道士就有十四人之多。可以想象,当年的祖师观肯定是香火鼎盛的火热景象。只可惜祖师观庙宇在破“四旧”的年代消失殆尽。在祖师观观址下约200米的地方还掩埋着两、三个曾经在此超度的道士。

在祖师观走访,85岁的谭元国老人给我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远久年代,居住在祖师观、仙池峰一带的居民屡次遭受强盗的.抢劫,当地一个叫邓尚坤的住户的老婆能说会道,找到当时的县令投诉此事,县令来到祖师观,伸出大拇指赞叹说:难怪你们这里会被人抢劫的,原来你们这里是人丁兴旺、物华天宝。走到仙池峰上,县令看到峰下的一块凹地泉水潺潺,在阳光的照射下,俨然一弯明月,于是就指着那块凹地说:这真是一个“金盆明月”之地。

县令的走访,虽然没有破获抢劫的案子,但对抢劫犯还是有了很大的震慑。从此以后,人们安居乐业,过着太平盛世般的生活。

随着时代的前行,祖师观的旅游产业备受热爱家乡的有识之士的青睐。在武汉工作的谭绍均先生先后投资1500多万元在仙池峰修建有飞机场并投资修建了进场路。当地政府也正着力于对乡村旅游的开发。祖师观的修复工作有望纳上议事日程。

热心的当地居民谭永富听说我是来探究祖师观的文化的,马上就放下手中的活计,带着我到处转悠。来到景观台,俯瞰对面,是一条顺山蜿蜒的“绝壁天河”,谭氏家族的祖先佘氏婆婆的墓碑耀入眼帘,近千年的土家文化豁然纸上。在距离祖师观400米的悬崖边,独立耸立的“石柱岩”俨然就是一个伟男子,屹立在桥河的右岸见证着祖师观的兴衰。鳞次栉比的石柱、层峦叠嶂的岩石或青、或白、或黑,在青山绿树的映衬下,构筑了一幅天然的山水画图。在惊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同时,让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这么美好的景致如果都能分享给人类该有多好。

走一处风景、看一番景致、探究地域文化似乎成了我多年的习惯。可当我从祖师观回来的路上,却是思绪万千,“祖师观”这块躺在深山人未识的大家闺秀至今仍未曾谋面,心里稍微有了一丝凄凉,但我总是相信,她不会就这样孤独的“美”着,我们期待开发“她”的那一天。

篇3:相见而不得杂文随笔

相见而不得杂文随笔

周末一觉睡到了临近正午。一如往常的打开手机看看是否有人试图找到自己。好友发来火锅视频,帮我种草。我看28元的锅底费,诶呦,我一个人吃也不会太浪费的感觉。

“我反正从来没有参加过班级聚会。”

“应该蛮无聊的吧。

想见的都见到了不熟悉的`见不见也没多大关系。”

可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想见的没有见到。

彼此都是不爱发动态的人。那天共同的好友在你的动态下评论提起我的名字,我头发丝都知道,你是定然不会回复的。

其实事情有时候真的可以简单的这种程度。

正是因为这段情感还没有上升到喜欢,才会没有俗套里的卑微感情,我告诉你的时机让我绝对不会后悔,也让我明白其实每个人不一定会无法量化感情。

想见你的心情,和起床的漱口水一样冲进了下水道里。

其实,真正有几个人是相见而不得的。有多少人是为了情感的匮乏,明面上的好看亦或是单纯的需要。独立的人,并不是独身主义者,可能是可以在任何社会关系之中掌握自己的人。

更多的时候,我只是对未来的自己想见而不得,因为是未来的自己和你没有重逢只有距离。如果我双鬓斑白之时,仍渴望与未来的我相见,那我已是我,而不是此刻的我。

我爱人,更爱己,但心底尚存方圆。

篇4:老何杂文随笔

老何杂文随笔

我再次见到老何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人。

当然,原本我们也谈不上认识,更谈不上熟悉。因为认识是两个人相互之间的事情,我能认识他,他未必认识我,哪里算是认识呢?同样,我对他算是有一些了解,而他可能连我是谁都不清楚,自然也算不上熟悉。

我关于他的信息来源主要是第三方和自己最初的记忆,比如村里的传言,比如他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印记。尽管这些信息的来源多半是发生在我小的时候,而他的实实在在的印记有的已经斑驳,有的已经风化而逐渐模糊。

这些印记包括他曾经吹过悠扬的竹笛,拉过如泣如诉的胡琴,只是这些声音已然久远,我连自己究竟有没有听过都难以确认,不过的确久久地曾经在村里响起过,在村里的口耳相传中鲜活过;他还能用极短的时间在墙上写出潇洒的大字,画出逼真的画像。这些大字曾经频繁地出现在村子里最为显眼的墙壁上,激荡过许多年轻年老的热血,匹配过一个群情勃发的时代;至于他画的领袖像则更是出现在村里被称为“宝书台”(“宝书”的含义有一定年纪的人应该不陌生)的墙体上,那几乎是村里最为神圣的建筑,只是打我记事起,我并没有见过一副出自于他手的清晰画像。

我记事的时候,他已中年,在外面做起了生意,很少在家,据说是村里少有的几个富人之一。

他女人和两个孩子常年在家,但女人不种地,也不做其他农活,通常会提着一个竹制的小提篮到集镇上买菜做饭。别人拉着水牛扶着鉄犁和田野搏斗的时候,那个女人可能正在轻巧地磕着瓜子,不时还会流露出不屑的表情。他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和我仿佛年纪,他们吃得零食穿的衣服,都是我们不敢奢望的。他们竟然有彩色蜡笔,而且可以肆无忌惮地用它画画。只要是他们画的画,老师都会表扬,因为他们的美术作业本上五颜六色,可以用彩色盖住粗黑的铅笔,只有他们画的花才是红色的,在灰白的年代和灰白的乡村,连老师们对于彩色都是倾慕的。

他们还画过天安门城楼,一层一层的,两端尖尖的,他们说那是龙的形状。我们没见过龙,但是见过河道里穿梭过得龙舟,确实能够对的上。

他家盖起了全村的第一幢二层楼房,楼梯就在我们称为“堂屋”而他们称为“客厅”的地方,从家里就可以直接上二楼。他们只是在极少的情况下才喊我们到他家楼房上玩儿,这个极少的情况是指他们心情极度高兴或者他们实在百无聊奈需要我们陪伴和慰藉的时候。

我也因此极其偶尔地看到了老何。当然那时人们还不怎么喊他老何,叫名字的居多,只是他究竟叫什么名字我已然记不大清了。他明显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上的人,他梳着整齐的头发,背在后面,露出宽阔的脑门,穿着笔挺的中山装和同样笔挺的西裤,每个纽扣都扣得严严实实,手腕上的手表不巧遇到了太阳光的`反射发出刺眼的光芒,同样刺眼的还有他乌黑的皮鞋,整个人始终不怒自威。满是泥泞的山间小路,他能把皮鞋维护的这样,直到今天,我都想不出他有着怎样的天才。

他的妻子我倒是常见,矮、黑、稍胖,喜欢耷拉着脸,较长,且很少有笑容,属于丢在人堆里一秒钟就能被淹没的那种女人。尽管她有时尝试着把自己弄得花枝招展,但就是没有办法在我们小孩子心目中留下什么好印象。即便是完全不更事的我们都觉得,这两个人的组合有那么点不对。而在我的记忆当中,我也几乎很少看到老何和她之间的交流,只是女人在打孩子的时候,老何会阻止,这倒是他们交流的最主要的渠道之一,尽管非常地不友好,也有后遗症,因为争吵之后女人便会没玩没了的哭嚎,半个村子都难以幸免。

村里的大人包括我父亲、外公等等有时会论及他,外公还和他做过生意,赞赏过他做生意的果断决绝,说他特别有魄力,舍得花血本,他想做的事情一般都能做成。外公说得事情我后来零零碎碎地知道了一些,当外公花了很大精力才说服自己给别人送烟酒以拓展生意渠道的时候,老何已经在烟盒里送钱了。两相比较、高下立判,外公立马就成了败将,而老何自然生意越来越大。

外公还渗透着这样一个信息,有本事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他就是外公言语当中那种有本事的人,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于有本事的人好奇心也越来越重,经过多渠道的收集,老何在我的脑海中轮廓越发清晰起来了。

十八九岁的老何(那时应该叫小何)初中毕业之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那时的他年轻、高大、俊朗,几年在外读书的经历把他身上的泥土气息洗刷殆尽,他声音洪亮,步履款款,一不小心会从嘴里说出据说叫做普通话的别扭言语。人们却不敢用惯常的轻薄来讥讽他,反倒觉得在他身上发生的合情合理,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成为村里大人小孩的关注所在。作为全村唯一的一个初中生,迅速地进入了众人的视线里。大队和学校都向他伸出了橄榄枝,他可以在大队充当一个团委书记的职务,也可以在村办小学里当一个民办老师。

他选择当了一名民办老师。

乡村破旧的教室里出现了一个年轻的见过世面的老师,成了新生代的先生,受到了全村老少的尊敬。每当夕阳西下,羊肠小路上,他的身前身后围满了半人高的孩子们,他会给孩子们讲故事,还会带着孩子们唱歌,在孩子们的簇拥下,他胸前飘扬的白色围巾轻盈地舞动着,像冬天圣洁的白雪。

他还会好几样乐器,一根竹笛是随身携带的,他能忽然从身后抽出来,只是轻轻地往嘴上一碰,立即就会发出清脆的旋律。孩子们只要是会唱的歌曲,他都会吹出来,村里的戏班子唱戏的时候,他只要听一遍,就跟一模一样地吹出来。

按照上级的指示,村里经常要搞宣传,因为他的横空出世,村干部有了主心骨。只要任务一来,队长大手一挥,叫小何来!何老师来了,微笑着,有求必应,写标语的时候他提起刷子在墙上一蹴而就,连不识字的队长都能觉察到他书法的遒劲有力;画领袖像,他也是稍作勾勒,和蔼可亲的领袖便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人们虔诚地称颂着领袖,也顺带对那个画功非凡的年轻人久久地赞许。

他会当校长,当乡长,当市长,当省长,当画家,当书法家,当作家……村民们因为他而把所能想象得到的好事和美差搜罗殆尽;甩起辫子的姑娘们也开始吃吃地把自己和他联系在一起,终而觉得有些天高地厚,在泛起一阵红晕之后,姑娘们默默地低头,悄悄地远去。

他已心有所属。他恋上了大队书记的女儿,一个竟然也读过初中的农村姑娘,也在学校里当着民办老师。有学生据说都见过何老师经常在刘老师跟前吹笛子,还有学生说,办公室里只要何老师和刘老师在,其他老师们都会不约而同地有事出去。

但学生们不再谈论何老师了,也不大喜欢何老师了,因为何老师不知怎么地像换了人似的,上课的时候草草几句就结束,也不唱歌了,尤其是他从不离身的笛子有好长时间再也没有响起过,稍微大一些的学生更是煞有其事地向别人透露,何老师和刘老师两人走路的时候都离得很远很远。

夜晚,村子坠入沉寂,人们坠入梦乡,后山的竹林会因为山风的惊扰而发出瑟瑟的声响,冷不丁地,似乎就在竹林中间,传来了一阵凄惨的声音,那是胡琴的声音。那声音简直就是一个女人的哭泣,自始至终地哭泣,时而轻声呜咽,时而顿足捶胸,时而风雷震荡,时而低徊婉转,长歌当哭,久久不绝。

那是何老师在拉胡琴。起初听的时候,村民在赞叹何老师才艺的同时也能听出何老师遇到了事情,有些同情,也有些惋惜。可他天天如此,再好听的曲子也会稀释了人们的辨别能力,听众的情绪转为漠然,渐而厌烦。最后,人们也不管他拉什么曲子,统称为《小寡妇上坟》,而在人们的判断中,他也成了一个病人,病的名字叫做:相思病!

刘老师没有继续同何老师交往过,她选择了一个同村不识字的年轻人,和何老师的贫农出身相比,那个人不但穷到一无所有,而且家里还有军属的背景。刘老师没有爱上竹笛和帅气,而是爱上了出身和前途。

何老师并没有成为村里最为显赫的姑爷,而是被学校开除回家了,原因是他的相思病使他目光时常呆滞,记忆丧失明显,有时候会自顾自地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已经不适合再继续教书了。刘老师成了校长,而她木讷的丈夫一如既往地木讷着,从一根木桩变成了一个石桩。刘校长的所有热情和冷漠和丈夫没有丝毫关系,刘校长经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村里能懂这句话的没几个人,她丈夫更不懂。

再后来,邻村的一个姑娘自愿嫁给老何,还说结婚可以冲喜,然后他就和这个姑娘结婚了,这个姑娘就是他现在的女人。

这个女人竟然真的让老何的精神恢复正常,几年后,他们还生了两个虎头虎脑的儿子。

再次谈论他,我已成年,老何一家已经全部进城,两个儿子在城里安家落户,不过,他的生意也戛然而止,因为他最主要的一个靠山——某一个国企倒闭了,他彻底断了财路。

十八岁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走上他曾经呆过的那个学校的讲台,人们会偶尔谈论他。我的好几个同事和他一道共过事,我半开玩笑地问过那些同事,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能让一个青年才俊真的想不开?就在我的身边,就在不久前还有过这样令人唏嘘的爱情吗?我的同事笑了,什么样的女人?长得还不如他现在的女人!看到我可能要往地上掉的下颏,同事说:“没什么奇怪的,那个年代和你们现在不一样”,可他又迅速改口:“也不完全不同,现在领导家的姑娘也还是很吃香,不过大队书记肯定不像以往那么吸引人”。

又停了一会儿,我那同事又改口:“还是不一样的,那时候的爱情可能是一种荣誉吧!”

那个女人不是校长吗?现在怎么样?

她算个什么校长!小学三年级水平都不到,哪里能当校长。运动结束后,她父亲的书记当不成了,所有人都要通过考试才能决定是不是还能当老师。她不敢考试,自己回家了,吓得!

那老何也可以考试啊?

他是小聪明啊!出去一圈跑下来,看不上老师了,哪里还会考试呢?老师是清水的衙门,不如做生意来钱快,就转行做生意了。还是急功近利了一些,当老师安稳,他到老了,不见得会比老师好!

我听说他是个全才,是真的吗?

我同事笑了,看在什么年代,在那个年代,山里的初中生当然是人才。现在你说初中生算人才吗?

可他是不是有很多特长?比如书法,比如绘画,比如音乐等等,村里都把他当神话了。

有些天分吧,但水平真的很一般!

我同事说完,忽然煞有介事地看了我一下,他不如你,一门都不如你!

一阵冷风窜到我的后背,我凉到脚底。

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关于他的谈论。直到今年夏天,我回老家,父亲指了指一个佝偻着腰身的老人说,那就是老何。我顺着父亲的手指往前看,就在路边,一个老得不成样子的男人正在蹒跚前行,须发皆白,杂乱地包围着一个瘦小的脑袋。他的身体快和地面平行了,肩上还耷拉着一个蛇皮口袋,正在捡小孩们喝完四处乱扔的矿泉水瓶和燃放过后鞭炮的外壳。

我爸说,他到底还是有些痴呆,现在看来是好不起来了。

那天,村里有件大事,中午很多人在一块儿吃饭,隔壁桌上坐着老何,身边是一群和他年纪相仿的老人。那些人可能是他当年的崇拜者,总是和他拉话。我坐在隔壁桌上,听得很清楚,尽管他的声带已经沙哑到只能勉强地发出简单的字符,但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在尝试着讲一个故事。他说,有一条水蛇遇到了一只癞蛤蟆,水蛇想箍住癞蛤蟆,可是箍不到癞蛤蟆,就是箍不住癞蛤蟆,箍不住……箍不住……

他可能是记不得故事怎样往下发展了,很着急,声音在喘,越来越急促,人们提醒着,询问着,他就是讲不下去……

我忽然感觉到他很难过,可能还在轻声地哭,场面很安静,人们逐渐兴趣索然,逐渐散去。

一个更老的女人走了过,拉起了他,要带他回家,那是他的女人。

那个女人认识我,和我招呼了一下,还问我以前当过老师有没有什么养老金,让我关心一下。我鼻子有些发酸,觉得这个女人不像记忆当中的那么讨厌。

篇5:老茶馆杂文随笔

老茶馆杂文随笔

老茶馆的老板叫李强,多少年来,是他让老茶楼免受拆迁和破坏,维护了其原貌,一直经营到现在。这座茶馆座落在川西平原双流彭镇老街上,茶馆是幢平房,没有店名、也没有招牌,占地约二、三百平米,两面临街,前后门口全是长长的木质旧铺板。老茶馆店堂里木梁木柱已有点歪歪斜斜,墙壁上斑斑驳驳,整个茶铺告诉你:它生活在遥远的历史里。进得茶馆,看见哪些老茶桌、老竹椅、老茶客、老茶碗,给人恍若隔世之感。

我和朋友是春节后不久去的,到达茶馆时刚刚6点多,老板早就把开水烧好,等着茶客的到来。天微微发亮茶客就陆续来到茶馆落座,老茶客每天坐的地方基本是固定的`,不会轻易换地方,老人、老茶馆、老地方。茶客每次给老板1元钱,喝茶的费用不多,这也吸引了大量的老茶客。另外,摄影者来茶馆拍照也要交费用,如茶艺表演则另算费用,所以茶客并不拒绝拍照,是一个相互相成的事。

因我们到的很早,老板把我们的东西单独放到一个房间,每人给上了一碗茶,茶水我们要付费。茶馆的墙上有毛主席的画像,还有不少的毛主席语录,这也是老一代人永远不会忘记的年代。现在就跟着我的镜头去看看彭镇的老茶馆和茶馆里的人。

篇6:老典座杂文随笔

老典座杂文随笔

来到宁波三江口江厦公园,一边欣赏着霓虹灯下的夜景,一边想象着当年明州市舶司以及城内高丽使馆、波斯馆的盛况。宋朝市舶司有两个码头,其中之一就是地处这里的“江厦码头”。而且朝廷规定“非明州市舶司而发过日本、高丽者,以违制论。”所以从日韩来的商船都要在这里靠岸。在当时的日本商品中有一样叫“倭椹”的东西吸引了我,查了一下《博物志》,原来这里的“椹”是指食用菌菇。日后成为日本曹洞宗之祖的道元和尚,在这里与前来买“倭椹”的阿育王寺老典座相遇,由此引发了一段对日本文化具有广泛影响的对话。

因为没办好“签证”而滞留船上近一个月的道元,和为了准备次日端午节斋饭用的菌菇而来的老典座相遇时。年轻的道元并没有重视这位六十出头的老典座,所以说:“坐尊年,何不坐禅办道,看古人话头,烦充典座只管作务,有甚好事?”典座僧笑道:“外国好人,未了得辨道,未知得文字。”

老典座是一位离乡四十年的蜀僧,遍历了诸方丛林后,前一年夏天才在宁波阿育王寺担任了典座之职,而阿育王寺离这里有三十四、五里之遥,所以道元请他当天不要回去了,以便“舶里说话以结好缘”,当然他很想知道什么是“辨道”和“文字”。同时在他看来,阿育王寺这样的大寺,有个把典座没回去,不会有事么大碍的。可是老典座却认真地回答:“吾老年掌此职,乃耄及之辨道也,何以可让他乎?又来时未请一夜宿暇。”无疑老典座是十分敬业的,而且他还把日常的“理会斋粥”,当作是自己修行“辨道”的实践,这就不由得让道元“发惭惊心”了。

老典座还对他说:“若不蹉过问处,岂非其人也!”并且邀道元,有机会到阿育王寺去再慢慢深入地作“一番商量文字道理”的切磋。两个月后,老典座辞去典座一职准备还乡时,终于与道元又见了一次面,于是道元赶紧再请教前日在船上提及有关文字和辨道的问题:典座说:“学文字者为知文字故也,务辨道者要肯辨道也。”道元就问:“如何是文字?”座道:“一二三四五。”又问:“如何是辨道?”典座回答:“遍法界不曾藏。”所谓文字,就是学习的经典,我们在学习文本的时候,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时刻本着一颗辨道之心,在日常看似琐碎的`事物中去认真实践,就可以从中寻找到那个遍(存)在的真理。

道元到天童寺以后,一日用斋罢,穿过东廊,在去禅房的途中,又见到了另一位老典座,正在夏日的太阳底下手携竹杖,弯着腰汗如雨下地在翻晒东西。道元上前与他一攀谈,知道对方已经六十八岁了。于是道元问:“典座年高,如何不使行者代劳?”得到的回答是:“他不是吾。”同样的道理,就如自己的生命一样,别人怎么能替代得了呢?日后道元特地撰写了《典座教训》一书,把这个道理告诉后人,还由此写了一部《赴粥饭法》,直到今天还影响着日本人的日常生活。

徘徊在当年“江厦码头”的江边,看着那树立在那里的“道元入宋纪念碑”,我想:是啊,真理不就蕴含在我们每天要面对的日常事务中,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吗?人生的真谛不也就是脚踏实地地、认认真真努力做好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每一件事情吗?

篇7:越老越漂亮随笔杂文

越老越漂亮随笔杂文

对于老年人来说,比肌肤衰老更可怕的是心灵的衰老。步入老年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但在变老的路上,有的人活得疲惫,老气横秋;有的人活得轻松,老得漂亮。

“漂亮”是一个很好的`形容词,它涵盖了“精彩、成功、幸福……”还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得意,一种坚持美丽的态度。一个人的长相是无法选择的,也许我们没有漂亮的外表,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变成一个漂亮的人,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丑人,只有懒人。

老年人的漂亮,更多的是来自于气质、修养、学识、良知。这些都是内在的东西,可以通过兴趣爱好来增补。一个修炼气质的爱好,一颗永远善待自己的心。这个爱好可以是诗书,也可以是音乐、美术、体育。只要能陶冶性情,培育人格,健康身体,滋润心灵,均可以“修”出漂亮,“养”出精神。美丽和时尚是一种态度,不管多少年岁,都要保持优雅得体、适当装扮。这既是自尊,也是尊重他人。

老年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有一种爱心。爱自己,更爱他人;善待自己,快乐生活。生命是活在当下,让自己活得轻松,活得潇洒,老得精神,老得漂亮,达到人生更高的境界。

篇8:唯愿无事常相见随笔杂文

唯愿无事常相见随笔杂文

近日在读一本《正见》的书。作者是宗萨钦哲仁波切。之前对于这个作者我并怎么不了解,只知道他是不丹藏传佛教萨迦派的喇嘛。这本书用很简单的语言向我们诠释着佛学中的哲理,不同于其他关于宗教的书枯燥乏味。语言简单,风格幽默。使我产生浓厚的兴趣。

他明确划分出是否是佛教徒的标准,一切和合现象都是无常,一切情绪都是痛苦,一切事物无自性,以及证悟超越概念。如果你认同这四个观念,你便是佛教徒。对于第二条,我不认可。所以我不是佛教徒。于是带着一个非佛教徒的心,在佛教禅语中并有所证悟。读这本书,有时会让我安静下来,有时会让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回顾我来时走过的路,以及思考我将要走得路。而我在这平静与不断的思考中,让我获益匪浅。

后来我在网上查找了仁波切的资料。结果让我吃惊,他不仅是不丹**,藏传佛教上师。居然还是导演。大概他是世界唯一的喇嘛导演。我便带着我的好奇与惊讶,从网上找来他导演的电影《旅行家和魔术师》来看。光听名字就让我兴趣甚浓。

虽然,在各种网络上的资料显示,这是一部关于佛教的电影,但这不仅仅是关于佛教的电影。是关于生命的未知,无常,以及人的欲望。

电影中,敦杜穿着“Ilove纽约”的文化衫,怀揣着自己的美国梦,离开偏僻的小村庄。他似乎是一个反影,能恰到好处的我们看到我们自己。他为了早点搭车到达延步,自私的让背着一筐苹果的老人坐着别动。因为在偏僻的村庄很难搭到车。他在等待的时候焦躁不安,而对他人动怒。后来,他因为在路途遇见了自己心爱的姑娘,放弃了去美国。也因为不打算去美国了,让背着一筐苹果的老人,最先搭上去延步的车。他像我们每一个人。自私,易怒,善变,矛盾。

敦杜说,中国人冒着生命危险去美国。这让我觉得有些耻辱,好像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国人有美国梦。

少年时,我发现自己有严重的幻想症。在某个午后的课堂,我看着窗外,万籁俱寂,老师说的话,仿佛没有声音。我感到一阵阵眩晕,仿佛大地都在塌陷,过了一会,大地又在最深处徒然升高,我在其中,茫然不知所措。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自己并不存在,我是虚幻的,没有人证明我是活着的,他们的脸都朝着一个方向,我一点一点的消失,他们全无动容。最后却在即将完全消失的门口惊醒。大抵,我还是对这世界有着太多的眷恋。这个画面一直困惑了我许多年。

修道士讲个一个关于梦境的故事,穿插着现实里的故事。而那个梦境像那块掉落在湍急的流水中戴客的披肩,在流水若隐若现,最后浮现了戴客的脸。塔石在曲折的山路逃跑,戴客在后面绝望的.叫喊并追随。在欲望面前,人人都会露出最真实的面孔。

大抵世间所有的事物都富含深意,曾经出现过的,会在某个场景相似的出现。

譬如,这部影片还告诉我们,也许你好意是别人的累赘。敦杜在过桥的时候把热情村民给他在路上吃的干粮,随手扔进了河里。

电影中有个画面让人忍俊不禁,一个喝醉酒的人,问修道士他们要去哪,修道士指着旁边和他坐在一起的人说,我和他去延步,然后笑着指着敦杜说,那个人,去梦想的地方。醉酒的人喝着酒说,梦想的地方,我也想去。修道士笑着说,你看起来已经到了那儿。这画面富含隐喻。让我很欣赏这影片的语言风格。句句都似平常话语,但字字珠玑,具有深意。

影片中塔石闯入的深林,景象极美,薄雾轻笼,阳光倾泻,树影重叠,清泉石上,幽静独立的木房子,安静如水的时光像世外桃源,与世隔绝。如果没有电影特效,若世上真有这样的地方,定是人间绝美的迦蓝之地。

一路上,天空很蓝,白云漂浮,风吹动着经幡,连货车都染上各种颜色。有着浓郁的宗教信仰的氛围。走走停停,看似平静,而敦杜的心中的却想法潜移默化的发生了改变,修道士依旧笑着说着故事,弹着他的琴,断断续续的琴声,和着供人消遣的故事。

有着漫长的等待,等待车得到来。我们的生活大部分时间都交予了等待,等待长大,等待老去。如敦杜在等车途中所说,当我们不需要它的时候就会有很多。

最后,敦杜忘记了美国的事,因为一个女孩他改变了他的初衷。他从一开始急切的想要去美国,后来却平静的等待,不焦不躁想多一些时间和女孩在一起。人们拼命逃离自己生活的地方,几经辗转,最后还是心甘情愿的留下来了。人世是无常的,一切都没有定性。塔石和敦杜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似的。人有很多欲望,却害怕承担后果,这和我们大多数人很相似。当戴客被湍急的河流冲走,他又追悔莫及。我们总是在逃避,失去,痛苦中轮回,忘掉了自己的初衷。

宗萨钦哲仁波切在正见一书中提及,在人际关系上,我们也同样经历到友谊的改变。过去曾和你分享内心秘密的好友,有可能成为最大的敌人,因为他可以拿那些亲密的交情来对付你。布什总统、本拉登和萨达姆就在众人面前闹翻而无法收拾。过去他们三个曾是亲密战友,现在却是最标准的死对头,利用对彼此的熟稔进行血腥的圣战,以成千上万人的性命为代价,就为了执行各自信奉的道德版本。

事事无常,诸事可变,我相信着。我明白我无法预知我将到达的彼岸,我所知悉的是眼前的风景,以及来时的路。安妮宝贝说,唯愿无事常相见。因为这世界一切都是无常的。我们须早早与朋友,亲人,相见拥抱。

希望自己能不忘初心,坦然面对将来,无论前路是荒芜还是繁盛,诚实生活。

篇9:西雅图夜未眠的杂文随笔

西雅图夜未眠的杂文随笔

在床上苟延残喘了两个小时之后,我知道我又陷入了失眠。这种境地是很难被拯救的。如若不想白白浪费,还不如打开手机写点什么。

近来我很不喜欢在票圈说些深刻的话,一是觉得众人无知,二是觉得自己不够格。

太多烟粉味了,那个自己,沉重而有枷锁,写不出像样的东西。

双11的时候买了本阿加莎的自传,草草看了几十页。阿加莎在第一章谈到了自己的童年,我仿佛有些感触,写下了这样一句话:没有那次时空旅行,能让你和自己相遇。

忘了这句话的源头是阿加莎童年的哪件事。

如果要追溯到最开始的地方,恐怕是我补童年番《家庭教师》,在牛仔蓝波的角色歌里,得到的感慨。

五岁的蓝波通过十年后火箭筒遇见过很多人,却从未和自己相遇,那是唯一一次,在自己的角色歌里,五岁的蓝波,和十五岁的自己相遇。

在无法证实更无法亲历平行时空的.我眼里,我如今真的无法想象十几岁的自己,或者几岁的自己是怎样的怪物了。

说怪物其实也不够恰当,只是一个不够可爱的家伙。

但是恐怕你翻来自己一年前写的文章,也理解不了一年前的自己到底在想什么。

果然某个人类一生中最大的瑰宝就是他本身。

篇10:君问归期未有期杂文随笔

君问归期未有期杂文随笔

在我心里,始终有一盏灯。

包装好最后一批货,我直起酸痛的腰,抓起衣襟抹了一把汗。走出工厂,发现已是暮色苍茫,老天像是漏了一个大窟窿,连着下了几天的雨,还在不知疲倦地下着,满是积水的路面已看不见地面的青砖,几乎连成一片汪洋。我活动着疲惫僵硬的身体,撑起雨伞,放慢步子往宿舍走去。

路面的枯枝败叶,不胜凄凉地瑟缩抖动着,大路两旁的白杨树,枝叶躯干都是湿漉漉的,一阵哨风掠过,绿的黄的叶子不甘寂寞地顺风一扬,又无可奈何地纷纷坠落,浸入路面的湿泥寒水之中。

我裹紧了外套,雨幕中仍见周围灯火闪耀,照亮了夜归人脚下的路,温暖着夜归人疲惫的心。我的心往下一沉,唉!属于我的那盏灯远在千里之外啊,我似乎看到了,在那盏昏暗而温暖的灯光下,你在洒扫庭除,你在浆洗缝补,你在桌前慎重地铺开信纸,你笨拙而欢欣地写下牵挂和想念,你翘首期盼我的回信。

绵绵密密的雨敲打着湿漉漉的树枝,发出令人心悸的沙沙声。我终于到宿舍了,这是一间地下室,阴暗潮湿,却也一样能挡风遮雨。进了屋,将恼人的风雨都关在门外。拧开灯,被风吹着摇晃的灯泡发出惨白冰冷的光,我将中午的剩饭泡了开水,匆匆填饱了肚子。

我来到桌前坐下,桌上是你写给我的信,我不由拿起那页已看了无数遍的信纸,那页纸是从儿子的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字迹生硬却工整,你说你们都很好,不要我挂念;你说儿子很争气,回回考试都得第一,回来还能帮你下地干活;你说家里两亩地的玉米收了,你们娘儿俩起早摸黑,忙乎了好几天,卖了一千五百块钱,你已经全部存进了银行里;你说你收的菜籽全榨成了油,金灿灿的,香飘四溢;你说大柱家的大黄生了一窝小狗崽,你特别喜欢那只白色的,胖乎乎的,就抱回了家,取名叫“欢欢”;你说我都三年没回家了,问我几时才回去……

我提起笔,又放下,何时归去?我也无数次轻声地问自己,可我也不知归期。

三年了,一千一百六十个日日夜夜,我没有一刻不想念你们娘儿俩,还有我们温馨的家。三年前因我家砖厂的那场事故,彻底改变了我们这个小家的命运,为了死伤的几名工人的赔偿费,债台高筑,我把砖厂抵押出去,将家里能卖的都变卖了,也还差三十几万的外债。我不得不背井离乡,来到千里之外的这家家具厂做打包工。也苦了你,一个女人,不仅要经营庄稼,还得照顾孩子,为了早日还清债务,你还每年养三四头猪,养了一群鸡鸭,你每次来信都说你很好,活儿一点都不累,可我知道,这些年你都苦成了啥样。

想起你受的苦,我除了心疼,只能拼命的'干活,多加班多挣钱,省吃俭用,争取早日还清债务,回家来和你团聚。那时,我决不让你这么劳累,一切脏活累活都有我哩。你只需在家为我点燃一盏灯,只要望着那橘色的,温暖宁静的灯光,晚归的我就充满了力量和欢喜。

我起身拉开窗户,任那冰凉的雨雾迎面飘洒,打在窗台上的冰冷的雨点,是异乡人想家的泪滴。朝着家乡的方向,我仿佛看到一盏温暖而明亮的灯,那是为爱而守候的灯啊,在阴暗的夜里发光发热,温暖着异乡人的心。

篇11:我曾有梦,未实现杂文随笔

我曾有梦,未实现杂文随笔

曾经,有一个小小的愿望。

后来,变成随风飘摇的梦想。

在时间长河中,梦想逐流已远。

“你在看什么?”我边吃牛肉豆汤饭边问。

“新闻”男票边玩手机边回答。

“军事类的?”我其实已猜出,但还是想确定一下。吃饭嘛,有点聊的吃得慢一点,对胃好。

“对啊,我跟你说............”~~~~~~此处省略都是军事方面的新闻。

“跟我说说,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关注军事类新闻呢?”我眼睛里写满了问好直勾勾地看着他。

“我曾经的梦想是当一名海军。”

“高中毕业时和大学期间都有入伍招募啊,怎么没去呢?”

“读高中的时候,总不能放弃学业去吧;上大学的时候,视力没过关。”盯着手机继续浏览不看我。

“你都没为它付出点什么,只能称之为梦想了。”我撇撇嘴。

“我跟你说点关于我曾经的梦想吧!”倾诉欲比较强的我。

小学的时候,有一篇任务作文,要求我们写“我的梦想”,我写的是我要当警察,我不曾一次地将我那传说中的The biological father想象成一名英俊威武的警察;再加上每次当我不听话时,The adoptive mother就吓我说你不听话就把你卖了,连警察都找不到。我对警察的幻想就更多了,在我心里警察就是万能的,可以抓人贩子,可以保护我,可以让自己很拽,哈哈。(每次和同龄小朋友打架的时候,我就说我爸爸是警察,就没人敢动我了。)

我把这份幻想完完全全写进了作文里,最后还被班主任拿出来在全班念。被念的有几篇,大部分人的梦想都是当老师,特别是像班主任那样的老师。现在回想起来,人家那会儿就学会了拍马屁,而我还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诶。

高中的时候,梦想是当导游。为了这个梦想,可是折腾了两三年。为了还能长高那么几公分,被电视广告中的增高鞋诱惑住了,让我哥花了五百多大洋给我买了一双。天天穿着那样式不好看,又不好走路的鞋,把自己折腾得够呛。坚持了半年多,发现没什么效果,又到了夏天,确实没办法再穿了就搁置在一边了。然后又看到可以增高的口服胶囊,遂让爸妈给买了好几个疗程,无辜吃了好久的药,好在没起作用也没起什么副作用。

现在看来那会儿的自己真傻,挂着梦想的旗帜尽干些傻事。世界之大,跟我一样傻的人何止我一个?

今天午饭由另一个部门的主管请了,为了答谢我们在年度优秀员工评选中给她部门的员工投了几张票,最终得以胜出,奖金还没发,饭先请了。平时我们两个部门的关系就很好,饭桌上更是很谈得来,自己以前的那些糗事也敢爆料了。两个小时下来,笑折了腰,笑得都快哭了。

最后,Line manager冒了句,真想再回去重读大学,认认真真学点东西,好好地谈场恋爱。我曾经的梦想是当名老师,可是高中的时候天天坐在后排跟人一起改写歌词去了,要不就打瞌睡,要不就研究老师的口头禅和“经典动作”去了,讲的什么内容倒一点没听进去;上大学的时候呢,足球、音乐、美女、睡觉,唯一跟老师有点关系的就是某女老师竟然喜欢自己,可惜太老了。

岁月蹉跎,蹉跎岁月。我曾有梦,未实现。

篇12:你未痊愈,我不敢老随笔

你未痊愈,我不敢老随笔

你听说过丘妈吗?就是天下最感人的妈妈、乌兹别克斯坦体操传奇丘索维金娜。这位女性在中国很有名,大家亲切地叫她“丘妈”。

请原谅我的孤陋寡闻,我真的是今天第一次听到丘妈的故事,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41岁的小个子女人。

已过不惑之年的丘妈,在里约奥运赛场上参加了女子跳马比赛。这是她第七次参加奥运会。

虽然她化了妆,穿着紧身衣,身材娇小,但是,和同场竞争的花季少女们相比,她真的是大妈,甚至可以称为奶奶。25年前,她在世界锦标赛上夺冠时,这些体操选手还没出生。

体操是高难度、高风险的运动,年龄超过25岁的选手都少见,遑论40岁的`中年妇女了。

丘妈站在助跑道上,一脸坚毅表情。她选择的是全场难度系数最高的动作,前手翻前团两周的“普娃跳”。这个动作史上仅有6人完成。40多岁的女人,胳膊腿已经发硬,丘妈这是怎么了?

果然,她落地没站稳,一个滚翻站了起来,赢得巴西观众潮水般的掌声。

这个妈妈级选手,最终获得跳马比赛第七名。

这够传奇的了吧,但是,真正传奇感人的丘妈故事还没有开讲。

丘妈出生在前苏联。1991年她在世锦赛夺冠,1992年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赢得团体金牌。之后,她代表乌兹别克斯坦参赛,由于她是国宝级明星,乌兹别克斯坦专门给她发行了邮票。

亚特兰大奥运会后,丘妈退役;次年,和一位摔跤运动员结婚;,儿子出生。

,噩耗突然降临。3岁的儿子被诊断患白血病。这是一个治疗费用昂贵,极难治愈的疾病。儿子危在旦夕,母亲心急如焚。为了给儿子治病,丘妈倾家荡产,卖了房子和汽车,但是,钱远远不够。

丘妈除了翻跟头没有其他技能,27岁的她作出一个惊人决定:复出!挣奖金为儿子治病!

20釜山亚运会上,她夺得跳马和自由体操两枚金牌。

接下来的几年,国际大赛上总会出现一个妈妈级选手身影。挣钱,挣钱,她舍命争先,奖金虽然不多,但却是给儿子交治疗费的唯一途径。

本国医疗条件有限,为了儿子,她独自带儿子前往德国治疗。德国人在同意给孩子治疗时,提出一个苛刻条件:改变国籍,替德国参赛。

同意!为了给儿子治病,她什么都豁出去了。

在的体操世锦赛和北京奥运会上,她接连斩获奖牌。20年底,丘妈跟腱断裂!当时,她已经33岁了。

儿子依然需要维持治疗,依然需要大笔的治疗费,于是,体操欧锦赛赛场上,人们又看到了丘妈不老的身影。

伦敦奥运会,丘妈的故事感动了所有人,她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让儿子活下来。

目前,17岁的儿子病情已经稳定,但丘妈依然没有退役。

这个故事或许大家已经知晓,但丘妈舍身救子的故事重复千遍也不嫌多,尤其是数年前,她的那一句话:“你未痊愈,我不敢老。”

第一次听到“你未痊愈,我不敢老”这句话时,眼泪刷地涌了出来,在知晓她的故事后,更是每读此句必流泪。

这是感动了全世界的一句话!是凝聚了全世界母爱的八个字!母爱深深深似海,以这种方式舍命救子的母爱,真是伟大!

篇13:不作不会死老女生杂文随笔

不作不会死老女生杂文随笔

不过,女生已经不属于我们的称呼了!想起本山大叔那句——悲哀!悲哀啊!

各色作秀都在上演,娃说连卫生间的镜子都会骗人了,怎么看着看着就觉得自己挺漂亮了呐?!(捂脸)所以就看着这个作怪的女生,咔嚓咔嚓自恋作秀。

作秀我不会,而且避之不及。

不过,no? zuo? ? no? die!

昨儿公司女同胞们发起了爱心捐助活动,用于帮助本城一对严重烧伤的姐弟。有贴心的过来悄悄问我咋没捐啊?

愣了一下,当然捐了!只不过没在群内发红包,因为正好有负责收集人的私微,直接给她了呀?不行?

其实我明白,贴心人只是好心好意提醒我,别在人前做了矮子,授人以话柄。

可爱心捐助不是作秀场,没在群里公之于众,可能会被别人嘀咕,可捐不捐不是个人的私事儿吗?道德制高点特别容易攀登,是个谁谁谁都可以冒泡,所以也就有了被提醒的一幕。呵呵!我不作秀差点儿在道德里“死”得很难看!

还有个事儿,也是作秀作出来的,不过,这得怪我自己。

公司有一女上司,不知道谁给她看了祥哥公众号儿我的文,特地来电表示“感叹”。

呵呵!木禾,当时的尴尬指数飙升,因为她看不到我的朋友圈。你懂的,这个时代,朋友圈儿分个类、作个标识应该是很正常的事儿吧,可偏偏被我遇上这尴尬的场景。

不是三观不合不给看,有时候万一吐槽公司,肯定得避着些人呀。没成想,得,“心机婊”了一回,被拆穿了!

悔!不过还没悔青,就是尴尬而已。戏剧化的是,女上司居然让公司内刊部负责的同志来取稿,天,上了架就下不来了!这后面不作不死的事儿肯定还等着我呐!(流汗)

这不太愉快的尬心情,总算在下班前可以去运动室排解一下。

偏偏今天隔壁站着一起跳操的“贾玲儿”,喜欢说些小话儿,看我动作夸张时,几次问我要不要这么拼?

我知道她可能是自嘲自己做不到,顺带羡慕一下我的小身骨儿比较柔软,有夸我的成份。

我不傻,但情商不高,想想她们平时不在乎按时做准备动作,又不乐意对自己狠一些,还嚷嚷着不减肥不换头像,就觉得公司开免费的课,也不是用来作秀的.场地,音乐声那么嘈,老师喊得那么吃力,就算是尊重自己,也别太随意。

我这上纲上线的臭脸,完全没有兴趣搭理她的“夸赞”,并且直言不讳的告诉她——要跳就认真做,再继续说话我还是不搭理你!

看到没,我就是这甩不掉的大女生脾气暴涨的女汉子。(捂脸)不能好好玩耍的!

木禾,不作不会死,对吧!呵呵!

我也知道自己个性太强,死板,较真儿。

不过,不是女生了,不能有小脾气,也不可能有抡小粉锤发泄的机会了,遇到事儿,得变圆滑。可惜,啥时候才能圆呐、滑呐?

算了,一觉解千愁,兴许明天女王节一过,我就自然成长了!(捂脸)

再祝节日快乐!

安!

篇14:你是怦然心动更是相见恨早杂文随笔

你是怦然心动更是相见恨早杂文随笔

当时青春年少

我们相遇太早

轻轻牵手拥抱

透支太多心跳

是你开的头 留我画句点

01

差一秒我就又要翻过《怦然心动》,这种场景出现过无数次了。

我对爱情片的兴趣始终不大。实际上理由是,我很难从一种情绪中抽离出来,会发散的回忆、想象,直到抽干自己的泪腺。

那句经典的“金玉其内,败絮其中”的翻译在我手机里以图片的形式保存了很久,在今天,他终于更加生动的展现在我的面前。

接下来,我要回忆和记录下的是我一直都很想写出来,又不知道如何开头,怎么把握分寸的故事。

是我的怦然心动。

02

再次和他见面是大概7年以后,姑且称它L吧。

我们约在了一家咖啡厅,是阳光很足的冬天。我穿了一件很长的大衣,配了一双小皮鞋,没什么错误的打扮,我的确很重视这场重逢,化了精致不过分的妆。他来的时候穿了西方人最正统的西装三件套,外套挂在手臂上,手里提着一个棕色的,在我看来有些偏大的公文包。

考大学的时候,他被选去做飞行员,后来去美国受训,西方那套学的十成十的回来,倒也没有刻意的炫耀,那似乎成了他身上的一部分。他比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应该算是在一起吧,更加的帅气,绅士,当然如果忽略他明显已经后移的发际线,那应该更加完美。

这次见面归功于我的同学,我替她托要回国的L带了口红。那次的谈话的确有些拘束,我们之间隔着的是7年的陌生和毫无了解的时间。

他坐在我的对面,我们聊的都是最普通的话题,畅想各自的未来,他说毕业了他就直接去航空公司了,我说我可能会继续读书,以后去北京,想做影视行业的幕后,他问我很累吧,告诉我他那边有朋友,有什么麻烦事可以联系他。

03

第二年的暑假,我们约着见了几次,吃饭、喝咖啡。

他和我聊很多他在美国的事情,我问他很危险吧,他跟我讲飞机差点坠毁,幸好他反应快,我说我看了你的朋友圈,他答都是死里逃生过的.人了,现在是真的什么都不怕,只知道珍惜每一天的生活。

其实我都不记得他那天给我看过的那些照片是哪里的风景了,但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和年少时说很喜欢我的时候一样。

我们的确聊过那场彼此的初恋,那是吃禁果的懵懂岁月,现在想来的确没什么大不了,人总有喜欢和不喜欢,喜欢和更喜欢,也必然想和喜欢的人亲近。这东西不分年龄,只是在父母的眼里,在大环境里,那是不该放肆的年龄。

04

那一年我14岁,初中二年级,我们认识的第二年。

他在跟着我去了数学补习班后又跟去了英语补习班,那是一幢菜市场闹区里难得的安静之所,他是在我们做一道完型的时候,把纸条递给我的,上面写的什么,具体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总之,是他喜欢我,要我做他的女朋友。那时候整个年级里谈恋爱的小男女生数不胜数,两个青年相互喜欢,分享一些吃喝,牵一牵手,或者是最过分的接吻。

他曾经特别骄傲追到我。

很多天前,我妈妈翻出了初中的毕业照,不夸张的说,我的确还算是不错的选择。那时候他留着几乎盖住眼睛的长长的斜刘海,应该是非主流的那段时间,说起来也算是弄潮儿了,有点驼背,痞痞的,看起来也并不引人注目。

我答应他了。

那是最好的故事的开头。

05

其实,就算到现在他也不知道,在刚进校排座位的时候,我仗着个子高,排队的时候不断的往后移,直到找到一个差不多可以与他坐同桌的位置站定,之后就是大可看做是命运的安排了,我如愿以偿。

就像是电视里曲折的剧情一样,一个月后他搬到了靠前的位置。

原因是那次月考他考了班里的第一名,临搬走前他还向我炫耀他的聪明。他从那个时候就自恋,这么多年也没什么变化,但他还算有那个资本。那次我是第11,那也是我初中三年最差的排名。

第二次,我夺走了他的第1名。

之后发生了什么我记不太清了,但也都不是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开始固定座位,好学生在当时总有特权,我们都有优先选择权,而我比他更优先。

所以,正常的故事是他会成为我固定的同桌。

然而并没有,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我几乎霸占着第一排中间的位置常年不动摇,而他始终宠幸讲台边的那个座位。后来他告诉我,那样上课他想看我的时候,就可以随时回头,而老师又不会轻易发现。

事实上 是我先动的心

06

他是个很会撩的男孩,我也承认我曾折服于他的情话,他的举动,他的一切。

他在英文补习班课前,没有灯亮起,没有人走动的安安静静的楼梯间

吻了我。

那是我的初吻,我至今未后悔和遗憾过他的给予者。

可是,我们还是分开了。

我留在了家乡上最好的一所高中,他去了外地,他也是在那里开始他的飞行员生涯的。

他说要谢谢我,他那时候就想去的远远的,他喜欢我,那些年都一直喜欢,很多年前他的空间里一直都留着给我写的那篇文章,我看过,看的泪流满面,后来我也曾还给过他一篇像样的文章,他只说我的字很好看。

07

我是在高二那年才看到那篇文字的。

他给我打电话,午休的时候,晚上的时候,跟我说他有多厌倦,多想我,和我回忆那些最单纯的日子。他问我还记不记得茉莉清茶和花茶,说他现在都喝花茶,问我这么甜你怎么喝的进啊。

那时候的夏天,他总是在下午上课前带一瓶花茶和一瓶清茶,各自放在我俩的课桌上,那对我来说是最具体的感动和记忆。我说我很久没喝过了,他叉过话题问我,快到你生日了啊,我说你还记得。

那年生日的晚上,我回到宿舍,看见我的床上放着包装好的一盒费列罗,至今我都不知道天高皇帝远的他是怎么让那盒巧克力在我到寝室之前出现在女生宿舍里的。

但这的确是一件很有心的事情。

我跟他说起,他初中找借口在课间操的时候出校门,带给我一盒德芙,我还说你从小就这么有本事,他便又开始吹嘘他的聪明才智。

他的确聪明,他成了优秀的飞行员,成为了他们那一届唯一一个按时毕业的学生,他熬过了所有的训练,甚至见过生死。

而我,不过只是一个他生命里至今不知轻重的人。

08

这一切可以写成故事,可以当做回忆,归根结底,都是过去式了。

十年

我们彼此有了各自不同的朋友圈,不同的生活,我们当然可以继续回忆那些时光,但总有到头,乏味的时候。

过了那个点,爱过,也不过如此了

09

谢谢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你

最后

真的真的希望你幸福

那是最好的青春 我最想回去的时刻

10

岁月汹涌波涛

冲散恋人毫无预兆

从今只能凭吊

——《相见恨早》

篇15:容颜未老心已沧桑的随笔

以前我们一齐走过那个路口,

你说你会陪我在哪把椅子上,

看着公园的落叶纷飞,

芳草萋萋,寒风凛冽的季节,[由整理]

还记得是哪一年吗,

你我一齐在一齐承包厂子里,

一齐哭过、累过也笑过,

回想那段青春的岁月里,

我们是多么的快乐,

多年以后当我回眸遥望,

亲爱的别对我说心已沧桑,

爱以天涯……,

当我慢慢的翻看你的朋友圈,

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年,

牵动着我心底的柔情。

若能回到从前我已经回好好珍惜你,

珍惜你我在一齐的每一分鈡,

若生活还能让我们一齐穿过风和雨,

落脚在我们梦的地方,

我们将不会在怕家庭的`反对,

和感情的背叛。

今晚和你聊了这么久,

其实我也能看出你对我的情感,

可惜我们一路走来走到这天,

走到了一个难以挽回的局面,

都怪我当初……

若这段感情还能够重来,

我必须会天天提笔写下我们爱的见证,

相信匆匆岁月会让你感觉到我对你的真情……

每一天都失眠,

我到底该怎样办,

蓦然回首,

我们以前许下的诺言……

但是生活身不由己,

太多的无奈需要释怀!

篇16:那个老男人陪了我二十年杂文随笔

那个老男人陪了我二十年杂文随笔

今晚因为我弟在学校的事,差点在电话里和我爸吵了起来。我看得出来,他正在努力克制他的爆脾气,而我仍是一如既往的发泄我的坏脾气。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好强、嘴硬、固执,在我面前从不展现自己脆弱的一面的人。但是我有些话说出去就后悔了。

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父亲

曾经得有一次,我因为不小心弄破了脚,本来在外面还是一直憋着眼泪,但是,回到家看到他的那一刻,嚎啕大哭起来,吓得他惊慌失措,急忙把我送去医院。之后就一直认真的听着医生的嘱咐,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之后一段时间更是对我百般呵护,在他的悉心照顾下一周时间就痊愈了。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每个孩子在父母面前总是能放下面子、防备、坚强,然后去无理取闹。因为你知道,就是全世界都抛弃你,父母对自己的孩子依旧还是不离不弃。我未曾让你骄傲,你却似我为宝。

他是一个曾经也有过梦想的父亲

许巍的歌词里面唱到: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其实每个人都有梦,有自己向往的诗和远方,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或许也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渴望。

有一次,我和父亲坐在沙发 上看电视时,父亲突然对着电视里面出现的那片海说:真希望能在有生之年能自驾游去看看大海,去看看海的广阔,和海浪的'波涛汹涌。我发现他眼里有光。不光是我们,他们深处也藏着遥远的梦,由于现实条件的不允许,身上背负的重担,要用双手撑起整个家。让他不得不放下内心那个远方,照顾起生活的柴米油盐。之后我暗下决心:等我毕业后的几年,帮父亲实现他的愿望,带他们去看看这个如此美好的世界。这或许是这世间这美好的事了,他们陪你长大,你陪他们变老。

我的父亲如同全天下的大部分父亲一般,很平凡,挣不了什么大钱,没有什么很高大上的追求。但是那个会为了儿女在别人面前低声下气的他,会在自己孩子生病的时候最着急的他,那个没有多少文化也要拼命赚钱送我去读书的他,那个竭尽全力把最好的给我的他,那个就算全世界与你为敌,还是会义无反顾的站在你身边的他。那个不管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回到家看到他却能有一种说不出心安。曾经我以为我爸是一个超人,但是我看到白发渐渐染花了他的双鬓,黑发不在那么密集,岁月在他脸色打磨许多大大小小的皱纹,我发现,那个超人正在慢慢老去。

真希望能像筷子兄弟的《父亲》: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我愿用我一切换你岁月长流,一生要强的爸爸,你牵挂的孩子长大了。

我在一本文章上面看过这样的一段话:长大后,我们渐渐成为了父母的依靠,曾经一直守护着我们的他们,现在需要我们的守护,当父母像小孩子一样像我们小时候撒娇的时候,我们真的要长大了,一想起父母的脆弱,人总会逼自己有力量,逼自己拼命去成长,逼自己有能力保护日渐衰老的父母。

年纪越大,越能感受到父亲的不容易;年纪越大,越能体会父亲爱得深沉。我想对那个渐渐老去的超人说:那个一直在你细心呵护下的女孩长大了,正在成为新一代女超人,现在,换我来守护你了。

我想对那个男人说一句:爸,谢谢你,我其实很爱很爱你。爱那个并不完美的你,爱那个不善言辞的你,爱那个有很多瑕疵的你。

感谢一路上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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