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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2022-10-31 08:39:1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鱼羊活着”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欢迎阅读与借鉴!

“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篇1:“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力讴歌惊天地、泣鬼神的长征精神,更好地为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特举办“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主办:中国新闻出版书法家协会

安华城建有限公司

承办:水墨天下(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评委由中国新闻出版书协组织相关专家、书法家组成。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主要书写赞颂红军长征精神的诗词歌赋、对联短句,鼓励作者自己创作歌颂长征的诗文歌赋对联。书写古典诗文亦可。

2.参展作品为毛笔书法,每位作者作品限3幅以内,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为方便展览,作品应为竖式,不大于六尺整纸,不小于四尺整纸,亦可四尺、六尺条幅、对联或斗方。册页、手卷作品需要作者自己根据审美风格装裱。其余展出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3.每幅作品需另附纸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及个人简介(200字以内),以备出版作品集所用。

4.奖项设置(所有奖金均为税前):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元;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1000元;另选入展、入选作品若干。获奖及入展、入选作者均发证书。

四、征稿时间: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展出时间:拟在12月中下旬,拟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到开幕式现场领奖。

六、编辑出版《“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作品集》,赠送特约、获奖、入展、入选作者每人一册,并在开幕式上赠送来宾。

七、所有获奖及入展、入选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除奖金外不再另付稿酬。本次展览不收取参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八、本次展览获奖作者,可具备直接加入中国新闻出版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入展、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中国新闻出版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如能获入展、入选2次则具备入会条件)。

九、所有特邀、获奖、入展、入选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处置权归主办单位。

十、凡来稿者均视为认同本启事上述各条的约定。

十一、来稿请寄: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北京商务会馆办公区715室中国新闻出版书法家协会秘书处朱老师收

电话:010—5745

手机:13910401103

篇2:“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一、活动宗旨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风貌,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决定在第八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诗书画协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美术馆北京行宫书画院 金门县书法协会 闽台书画院

三、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各方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四、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月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民族复兴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书法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

2.作品尺寸6尺以内(含6尺),横竖式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

3.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4.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5.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各一份(用A4纸打印)。

6.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特快寄出。

六、作品评审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等媒体上公布。

2.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00件(含获奖作品),其中评出书法、绘画一等奖各2名,书法奖金每人10000元,绘画奖金每人15000元;书法、绘画二等奖各3名,书法奖金每人5000元,绘画奖金每人8000元;书法、绘画三等奖各10名,书法奖金每人2000元,绘画奖金每人3000元。

3.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获奖,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入展、获奖者均获赠《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七、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9月10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八、展览及出版事项

1.作品展览时间,入展作品将于月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

2.所有获奖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入展、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九、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路号综合楼318室(厦门市翔安区政协办公室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

篇3: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魅力,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喜迎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在厦门召开,决定在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作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厦门市书法家协会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书画院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馆金门县书法协会北京行宫书画院闽台书画院

二、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展评委、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征稿要求

1.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

2. 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风格不限。手卷、册页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册页外请勿装裱,欢迎投寄多字数作品。

3. 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无须装裱。

4. 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 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6. 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一份(用A4纸打印)。

7. 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

8. 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快递寄出,并请注明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字样。

五、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1. 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及相关网络等媒体上公布。

2. 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获奖优秀作品),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优秀作品各15件。其中书法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7000元,绘画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10000元;书法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元,绘画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3000元。实际入展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以上所述奖金均税前为人民币。

3. 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的,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获优秀奖证书。入展与获奖者均获赠《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六、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8月31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展览及出版事项

1. 作品展览时间: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将于月下旬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开幕式。

2. 所有获奖作品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 所有参赛作品(含获奖和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八、其他事项

在开幕式期间同时举办“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两岸书画艺术研讨会。

九、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顶曾路360号六楼C601A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0592-7167162

篇4:“中国陶都 醉美安陶”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中国陶都 醉美安陶”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依照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区人民政府对“中国陶都、醉美安陶”的文化定位,为推动安陶文化的复兴,进一步丰富荣昌安陶的内涵和品质,以陶器为载体将书法艺术完美的融入陶文化之中,向世界宣传荣昌、宣传安陶、促进安陶的文化及旅游事业大发展,特举办本次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荣昌区文学艺术联合会

重庆市荣昌区书法家协会

重庆市荣昌区旅游发展中心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委员会

荣昌区安富街道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展览时间

20底前

四、展览地点

荣昌区体育馆(暂定)

五、书写内容

本次展览书写内容原则上以吟咏中国安陶的诗、文、联为主,欢迎自撰与安陶有关的诗、文、联作品。

六、征稿范围

凡居住在荣昌区域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参加,欢迎荣昌籍在异地的书法爱好者踊跃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性名。

七、征稿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作品规格不得超过六尺(180×97公分)整纸、一律竖式。可以少量册页作品投稿。

2、费用:本次展览免收作品评审费。

3、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八、评审

由区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入展作品100件。

九、作者待遇

1、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证书,每幅入展作品奖励200元。

2、编印《中国陶都 醉美安陶书法作品集》赠送入展作者每人一册。

3、非荣昌区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申请加入荣昌区书法家协会。

4、本次展览作者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式工发给作者。开幕式当天未到场的作者,展后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领取或邮寄。

十、说明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取消入展资格。

2、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展出后作品归陶都博物馆永久性收藏。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的权利。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荣昌区书法家协会。

十一、收稿地址

荣昌区昌元街道后西二街张大毅装裱店。

邮编:402460 张大毅 电话:15223192196

篇5:水韵东平“僧安道一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水韵东平“僧安道一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弘扬历代摩崖刻石书法艺术,故在泰安东平举办“水韵东平‘僧安道一杯’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东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

泰安市书法家协会

东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织委员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书体不限,一律竖幅,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 x 97cm)。不收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入展者交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作者均可自由投稿,作品件数不限,须一次性投寄。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审。

4.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5.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手机号码。作品折叠后,请将写明个人信息的部分露在外面,便于工作人员登记。限于人力,来稿一律不退。

四、评审

评审工作于2017年9月举行,评审结束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出版

本展于2017年11月在山东东平县举行,展出作品200件左右,同时印发《水韵东平“僧安道一杯”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入展约200人,收藏费每人400元;向全部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展作品集一册。以上事项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2.山东籍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即日起征稿,至2017年8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进程公布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白佛山景区

联系人:

齐红 13361061776

张佳 13869169991

电话:0538-2222207、2222208。

九、其他事项

1.发现作者代笔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省文联。联系人:邹方臣,0531-68978551。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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