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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制度

2022-07-31 08:30:5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曲径通幽”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谈心制度,下面给大家分享谈心制度,欢迎阅读!

谈心制度

篇1:谈心制度

谈心制度

为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沟通交流,增进全局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 谈心主体与对象

(一) 局长与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谈心1—2次,同时找一般干部谈心;分管局领导与分管部门的中层干部及一般干部每年谈心1—2次,谈心情况应予记录;

(二)部门领导与本部门干部谈心每年2次以上;

(三)机关党支部每年与全局党员、群众谈心1次,根据党员、群众思想工作需要,亦可视情随时开展谈心,谈心情况应予记录。

二、谈心目的

(一)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

三、谈心内容

(一)征求全局人员对本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党员、群众反映比较突出,意见比较集中问题;

(三)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助或支持的'事项,

四、谈心要求

(一)机关党支部负责谈心活动的组织、管理、安排、协调;

(二)谈心活动开展前,机关党支部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心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提供给有关领导,对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机关党支部要确保每位党员在谈心活动中的数量和质量,防止走过场,要负责对谈心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四)机关党支部应建立谈心活动工作台帐,将年度谈心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备查。

篇2: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干部开展有效的经常性谈心谈话,对于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凝聚共同力量,促进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都是相当有利的。

谈心谈话制度一:

一、为使部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领导与干部、干部与干部之间应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在下列情况下,领导必须与干部谈心谈话:

1、本部干部提任职务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进行谈话;

2、本部干部工作变动(包括轮岗、调进、调出)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谈话;

3、本部干部较长时间外出工作,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4、干部在工作中遇到挫折、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好时,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5、对干部有反映或干部违纪违规时,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须找当事人谈话;

6、干部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向组织反映问题时,部领导应及时安排时间听取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1、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时,应本着严格要求,关心干部的原则,耐心细致,坦诚相待;

2、干部本人在谈心谈话时应向组织敞开思想,如实汇报;

3、干部与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维护领导权威,维护部机关整体形象;

4、各科室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本科室每个同志的思想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

5、部长与各科室负责人,部领导与分管科室正副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干部,每年至少谈心一次。

四、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分管部领导对部长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部领导负责,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谈心谈话制度二: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镇党政班子成员;

2、镇一般干部;

3、村主职干部。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镇党委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镇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镇领导班子与村主职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与中层以上干部、村主职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条线干部、村主职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

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篇3:党员谈心制度

党员谈心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机关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党委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0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分管处室以及联系点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篇4: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下面是大学网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谈心谈话对象,本局中的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谈心谈话内容,做到全面了解,突出重点。在通常情况下,(1)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工作人员各种问题、实际困难的反映。(2)听取工作人员对上级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3)听取工作人员关于科室、单位工作特别是全局思想作风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4)谈心谈话中,肯定工作人员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的.方面,在思想上帮助,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鼓励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奋发工作,积极向上。

三、谈心谈话要求。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对象,至少每半年谈心谈话一次。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1)发现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要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2)工作人员之间,科室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心谈话疏导,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心谈话,以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4)工作人员在职务变动,或者岗位变动、退休时,要及时谈话谈心,做细致思想政治工作。

四、谈心谈话分工。局长负责副局长、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以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中层干部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必要时,局党组可指定人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五、谈心谈话方法。谈心谈话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学会和掌握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开展谈心谈话,要注意方法,讲究效果。找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般以个人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可以主动关心和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注重谈心谈话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六、谈心谈话情况反馈。谈心谈话的领导在谈心谈话后,应填写《平湖市司法局谈心谈话登记表》,每半年逐级上报。局每半年召开一次思想汇报会,讨论研究思想动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措施。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遇有需汇报的重大事项,应按照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反映。

篇5:交心谈心制度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活动。

2、党员干部家中有困难时要主动与其谈心,交流感了解其困难并帮忙解决。

3、党员干部有思想波动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思想障碍。

4、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工作有不一样意见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化解矛盾,增强团结统。

5、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麻烦时,要经过组织谈心,寻求解决办法。

6、党员要经过谈心向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党组织应及时解决。

7、党员与党员之间有矛盾和分歧时,要主动谈心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8、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篇6:交心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拉卡拉党总支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了解全体员工对组织工作的期盼,增进中共拉卡拉党总支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党总支应进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谈心资料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异常是要交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习,共同提高。

第三条: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所在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第四条: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我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经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职责、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4人次。

第五条:党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个别谈心不少于2次,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第六条: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构成共识。

第七条: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坚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忙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进取改善;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忙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篇7:交心谈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经过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关心爱护党员,切实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促进党内外和谐,现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XXXXX公司。

第三条:目的。

(一)沟通思想。经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提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经过谈心谈话,发现不足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善和处理意见,及时予以解决,起到党组织核心作用。

(三)理解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坚持...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类别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类型。谈心谈话包括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

第五条: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经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履行党组织主体职责。

第六条:党员之间谈心谈话。经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第七条: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经过指派专人同党员进行个别思想交流,促进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的沟通交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从而增进党内和谐。

第八条: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密切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合作,理解群众监督,提高党员的党性和党组织先进性。

第三章:谈心谈话资料

第九条:通报党内重大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本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景。

第十条:听取和收集党员对党组织、谈话人和其他党员的要求、意见和提议,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情景。

第十一条:反馈谈话对象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指明努力的方向。

第十二条:了解党员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景,异常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忙或支持的。

第十三条: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四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当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组织应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

(一)当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面临较大困难和挫折时;

(二)当发现党员有较突出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苗头时;

(三)当党员之间出现不团结时;

(四)当党员受到上级组织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时;

(五)当党员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

(六)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

(七)出现其他需要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的事项时。

第十六条:当出现以下情景,党员之间应及时谈心谈话:

(一)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要及时告诫提醒,坚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二)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要帮忙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进取改善。

(三)工作生活困难的,要帮忙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工作生活中出现矛盾摩擦的,要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五)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篇8:交心谈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进取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根据《.....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云勤集团党委有关规定,结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到达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由各级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出现以下八种情景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景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景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梦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异常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景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团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景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景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相互平等原则。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八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理解对方提出的意见和提议。

第九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资料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一样谈话对象的不一样特点、不一样情景,采取不一样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一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我教育自我。经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异常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忙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二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忙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三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我不期望让别人明白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保密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主要资料

第十五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我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到达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忙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资料: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我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我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提议,帮忙同志改善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忙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景,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忙,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十六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团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应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团体谈话。

第十七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能够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景;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能够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景,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景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九条:谈心谈话过程需要原始会议记录。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一样,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善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景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9:交心谈心制度

为切实加社区道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工作环境,实施“以人为本”管理方式,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景,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把严格要求与悉心关怀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发挥作用的进取性和主动性。要经过交心谈心,从不一样侧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帮忙解决思想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思想交流,构成思想共识。经过交心谈心,细致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情景和现实表现,主动交流工作心得体会,帮忙解决工作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共同探讨做好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经过交心谈心,了解、关心干部职工的家庭、生活、子女、感情等方面的问题,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具体措施

在具体运作中,要做到:把握“五大原则”、坚持“四个必谈”、做到“十个及时谈”。

(一)、把握五大原则

1、互相尊重。班子成员要以平等的心态进取应对下级的“谈心”活动,一般干部要正确对待谈心,在谈心中及时汇报自我近阶段的思想动态,实施互动沟通方式,解决“不愿谈、不想谈、不好谈”等问题带给工作上的不便。

2、互相理解。在交心谈心活动中,双方应进取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换位思考,正确区分是思想觉悟问题,还是实际困难和自然心理反映,经过自我找,他人帮来解决问题。

3、互相帮忙。在谈心时,要切实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心实意帮忙对方排忧解难,做到在谈心中交心,在交心中知心,在知心中融心,在融心中同心。

4、互相信任。在交心谈心时,要坚持坦诚布公、保守秘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在和谐宽松的环境中交流认识、互亮思想,互讲真话

5、注重引导。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说出心理话,带头亮出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坚持正面教育和引导,突出用真心换真情,以情动人,以情感人。解决好“怕暴露思想、怕丢面子、怕抓辫子”的思想顾虑,

(二)、坚持“四个必谈”

1、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谈:由主要领导逐一找班子成员进行谈心,班子成员也可主动找主要领导谈心。必要时,主要领导也可召集班子成员团体进行交心谈心。

2、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及下属负责人之间必须谈:由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逐一找分管部门及下属负责人进行。必要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下属负责人进行谈话。涉及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谈话时办纪工委要派人参加。

3、部门及下属负责人与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之间必须谈:由所在部门或下属负责人逐一找本单位职工进行。必要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专人与职工进行谈话。

(三)、做到“十个及时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按交心谈心分工,及时找干部职

工本人谈话。

1、干部被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干部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期望和要求。

2、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时,要提醒他们坚持清醒的头脑,戒骄戒躁,坚持和发扬成绩。

3、干部职工需要调整、轮换时,要做思想工作,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景,提出期望和要求。

4、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较大的困难和挫折时,要消除他们的思想压力,增强他们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帮忙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群众反映干部职工的问题,或是检查考评发现履行职责等问题时,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澄清的要澄清,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发现有突出毛病和不廉洁的苗头时,要给他们打招呼,引起他们的注意。

6、干部职工因不胜任现职而被免职,因犯错误受到处分或被降职、撤职时,要实事求是地讲清免职、降职、撤职的原因,严肃地指出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帮忙他们分清是非,使其吸取教训,放下包袱,重树信心。

7、干部职工之间出现不团结时,要帮忙他们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增进了解。对影响团结的主要职责人,要批评教育。

8、干部职工向组织提出要求或报告本人重大事项时,在不违反原则的情景下,要及时研究解决。

9、干部职工退休时,要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和贡献,听取他们的意见,关心他们的生活。

10、干部考核工作结束时,要通报情景,转达意见,提出努力方向。

三、几点要求

1、交心谈心一般采取“一对一”方式,必要时,也可采取团体谈话方式进行。

2、“四个必须谈”原则上应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谈心,如有“十个及时谈”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安排与干部谈心。

3、交心谈心既要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也要根据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景,适时地进行。

4、交心谈心应作为一项干部工作制度来抓紧抓好,并纳入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考核。

篇10:乡镇谈心谈话制度

人与人之间通过沟通交流,才能相互了解相互帮助。在党内也是一样,上级与下级,同事之间也要通过谈心谈话才能够彼此了解,团结协作,完成任务。谈心谈话是党内进行思想和感情交流最直接、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对于增进相互感情、及时化解矛盾、密切内部关系,具有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早在延安时期,毛主席就称谈心谈话为最细致入微的宣传鼓动形式。 总书记指出:“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只有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好了,党员干部精神上才有依靠,生活上才有温暖,工作上有奔头。所以,坚持好谈心谈话制度,尤为重要。

篇11: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党委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0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分管科室以及联系点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篇12:乡镇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增进与区管领导干部的思想沟通和交心谈心,及时深入了解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关心爱护干部,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

区管领导干部。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评价干部,既不因成绩而姑息错误,也不因错误而否定成绩,切实做到对人和对事相统一。

2.以诚相待原则。坚持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意倾听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

3.激励关爱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干部,既帮助干部解决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又对干部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4.注重实效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和方法,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5.经常及时原则。坚持经常性的定期谈话和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引导干部,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类型及内容

1.日常沟通谈话。结合日常工作需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情况,以及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耐心倾听干部的心声和利益诉求。

2.职务调整谈话。在干部提拔重用、交流任职、退出领导岗位或退休等职务调整时进行谈心谈话,宣讲有关人事政策和纪律要求,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并注意听取干部对职务调整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3.考核反馈谈话。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察、换届考察等工作,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向干部反馈考核考察情况、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帮助分析原因,端正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

4.提醒帮助谈话。干部在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干部在承担重要工作、外派挂职、工作生活中遇到重大挫折时,及时给予关心关爱,并帮助其疏导思想,理顺情绪,振奋精神。

5.诫勉谈话。在年度考核、信访或其他渠道发现存在一定问题;在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重要工作推动落实不力;分管和负责的工作在考核中排名末位或靠后;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6.其他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专题谈心谈话。

四、主要方式

1.集中谈与平时谈相结合。考核反馈谈话、职务调整谈话,结合考察考核和干部调整工作,相对集中进行。日常沟通谈话、提醒帮助谈话等,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平时进行。

2.主动约谈与接受约谈相结合。建立以区领导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主动约谈有关干部和接受有关干部约谈为主要内容的“双向约谈”工作机制。

3.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但涉及到较多干部调整、需要针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要求等情况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

五、主体及分工

1.区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与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区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区政府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其他区四套班子领导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每年负责与分管和联系区级机关单位、联系乡镇街道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

2.区纪委领导每年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区级有关单位纪委书记,以及第一、第二、第三纪工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平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组织日常沟通谈话、提醒帮助谈话、诫勉谈话等其他谈心谈话。

3.区委组织部领导每年与区级机关各单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开展正常性的谈心谈话,其中与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

4.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与本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1次。

上述谈心谈话,可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交叉进行。

六、成果运用

1.要把谈心谈话成果与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使民主生活会能针对性解决一些思想认识、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和工作协调上的问题。

2.谈心谈话成果作为干部调整、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3.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

4.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努力协调帮助解决。

5.对谈心谈话中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情节较严重的,提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意见。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谈心谈话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各谈心谈话主体对谈话中了解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区委组织部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及时汇总谈心谈话情况,分析干部队伍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

2.增强工作实效。谈心谈话双方应提前做好准备,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谈心谈话质量。谈心谈话时既要谈工作更要谈思想,既要谈成绩更要谈不足,不回避矛盾,不谈空话、套话。主谈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原则,带头讲真话,杜绝一团和气、不敢批评的现象。谈心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虚心诚恳地接受批评、反思不足。

3.严肃工作纪律。谈心谈话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对失密、泄密以及搞打击报复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13:乡镇谈心谈话制度

一、为使部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领导与干部、干部与干部之间应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在下列情况下,领导必须与干部谈心谈话:

1、本部干部提任职务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进行谈话;

2、本部干部工作变动(包括轮岗、调进、调出)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谈话;

3、本部干部较长时间外出工作,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4、干部在工作中遇到挫折、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好时,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5、对干部有反映或干部违纪违规时,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须找当事人谈话;

6、干部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向组织反映问题时,部领导应及时安排时间听取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1、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时,应本着严格要求,关心干部的原则,耐心细致,坦诚相待;

2、干部本人在谈心谈话时应向组织敞开思想,如实汇报;

3、干部与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维护领导权威,维护部机关整体形象;

4、各科室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本科室每个同志的思想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

5、部长与各科室负责人,部领导与分管科室正副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干部,每年至少谈心一次。

四、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分管部领导对部长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部领导负责,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篇14: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和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开展谈心谈话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实际,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个人成长负责的态度,开展谈心谈话。

(二)以诚相待原则。坚持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重倾听党员干部呼声,善于听取党员干部意见,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促进党员干部身心健康。

(三)激励关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谈心谈话,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区别对待原则。力戒空泛,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效果。

(五)经常及时原则。坚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及时交心谈心,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六)双向互动原则。谈话人与谈话对象应产生互动,互相交换意见,推进交流与沟通。

二、谈心谈话对象

谈心谈话对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分管范围,根据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制。

(一)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每年要分别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2次;与重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2次。

(二)学院领导班子副职,每年要分别与所分管部门和联系点的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2次。

(三)部门党政正职,每年要分别与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2次。

(四)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与党员普遍谈心谈话至少1次。

(五)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六)下列对象,应及时或适时谈话:

1.刚调整到位的干部。对于新提拔或交流到新岗位的领导干部,除任前谈话外,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要及时就岗位适应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谈话,提出鼓励和希望。

2.成绩突出受到表彰奖励的干部。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受到领导表扬和上级表彰较多的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在充分肯定其工作的同时,引导其正确认识成绩,避免产生骄傲情绪。

3.面临特殊情况和困难的干部。对于即将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对于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干部,要及时与其交流谈心,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在原则范围内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困难。

4.有意见、有情绪、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对于工作积极性不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干部,要及时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调整思想情绪,消除思想顾虑,尽快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对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现象的、干部在工作作风和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或群众对干部反映意见较大的情况,要及时谈话提醒。

5.执行“四个合格”不到位的党员。参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对于存在“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具体表现的党员,要谈心谈话,及时进行提醒,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6.其他需要及时谈话的党员、干部。

三、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1.听取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2.听取干部对学院改革、发展和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上级及学院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情况。

4.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5.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提醒或告诫干部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及措施。

6.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二)部门党政正职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1.通报学院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了解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2.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

3.听取干部对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肯定干部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干部奋发进取。

5.其他需要谈话的事项。

(三)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1.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党员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党员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谈心谈话时间和方式

谈心谈话实行定期互谈与临时约谈相结合。

(一)定期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中和年末,可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统一安排开展。

(二)临时约谈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随时安排。临时约谈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集体活动时谈。

(三)谈心谈话一般采取双向互动的方式,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五、谈心谈话要求

(一)谈心谈话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要尽可能多地在谈心谈话中解决问题,并认真填写好谈心谈话记录表。

(二)党员干部要把谈心谈话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和工作协调上的问题;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其他党员干部应在组织生活会上报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

(三)谈话对象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困惑及问题,虚心诚恳地接受批评意见或建议;谈话人要保护好谈话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不宜公开的内容,谈话人要注意保密。

(四)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意见和建议,谈话人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干部做好反馈;发现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学院党委。

(五)强化谈心谈话督查,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人事处作为抓好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职能部门,要统一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格式见附件),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谈心谈话工作的正常开展。

篇15: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目的:

对党员干部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

本谈话制度,是我校根据工作需要,对谈话对象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对党员干部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

1、实行谈话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党员和党员干部中发生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作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分析,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反腐化关口前移。

2、谈话对象的确定,采取分级谈话,各负其责的制度。

3、谈话的内容

(一)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落实执行上一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情况;

(二)本单位、部门反腐化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对纪律检查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化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五)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六)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4、根据谈话内容,谈话形式区分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和诫勉类谈话两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组织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加强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诫勉类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个人的思想、作风、纪律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监督。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一)、(二)、(三)款内容有计划进行。通过谈话,监督各级党组织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化斗争深入开展。

6、诫勉类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四)、(五)、(六)款内容,根据举报反映出来的问题开展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于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提出纠正意见;构成错误的开展批评,帮助改正错误。从而化解矛盾,保护教职工举报反映问题的积极性,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7、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必要时,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8、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或由谈话对象写出说明材料并签字或盖章。谈话记录或说明材料经领导审阅后,由校长办公室立卷归档、党党支部负责妥善保管。

9、通过谈话认定的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错误,由谈话人跟踪督促。谈话了解到的谈话对象的思想、作风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必要时向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篇16: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我局经常性、长期性党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

3、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党员与党员之间。

二、方式方法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处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

2、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3、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月谈心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5、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6、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

三、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坚决反对各种庸俗的市侩作风。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5、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五、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心对象有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谈心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2、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需谈心前要有精心准备,做到胸中有数。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方式,引导谈心对象说出真话、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 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自觉放下架子,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4、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把认识统一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和谐晋梅中学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上来。二是与转变教风和师德建设相结合。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关爱学生、树立为家长服务的理念。三是与关心党员教师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还要切实关心党员教师的工作生活,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谈心活动的实效性。四是与推动各处室、各人实际工作相结合,与推动黄梅教育事业发展相结合,用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来检验谈心活动的成效。

篇17: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特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关心爱护、激励教育为主要形式,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忠诚尽责、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枣强地税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二)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开展自我批评,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讲实情、说真话,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的误解,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三)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四)尊重信任原则。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双向交流互动,彼此间要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三、谈心谈话的时机

本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单位领导应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领导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除以上情况外,各级领导干部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与分管单位和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定期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一)日常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谈话的事项。

(二)不同时机的谈心谈话内容:

1、干部提拔任用时。重温党的宗旨,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干群关系,勤政务实,并依据民主测评考察结果,转达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希望。

2、干部岗位交流时。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从全局的角度对待工作岗位的调整,鼓励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开拓进取、建功立业。

3、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时。教育干部职工正确对待荣誉和成绩,要求戒骄戒躁、谨虚谨慎、再创佳绩。

4、干部职工受到挫折、遇到困难时。鼓励干部职工振作精神,放下思想包袱,总结教训,努力工作。

5、干部职工之间有矛盾、隔阂时。要了解情况,分清是非,化解矛盾。

6、干部职工被举报有违法、违纪等问题时。要让干部职工讲清问题,澄清事实,自我批评,自我纠正。

7、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时。要帮助查找问题根源,提高责任意识,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8、当干部职工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要听取意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五、谈心谈话的基本方式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负责谈心谈话;机关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一般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其他人员一般由部门领导负责;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局党组确定。

(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三)干部本人主动要求领导谈心谈话的,一般由领导本人进行,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进行。

六、谈心谈话的要求

(一)谈心谈话要严肃认真,态度鲜明。既要坚持原则,又不回避矛盾,还要坦诚热情。允许干部职工对谈话内容提出不同意见、解释或说明,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做出解释,并搞好跟踪了解,及时反馈谈话效果。

(二)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中层干部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

(三)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机关股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1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四)机关和基层单位正、副职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单位正职(或委托副职)与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每半年进行1次。

(五)机关和基层单位正、副职之间,以及单位正职(或委托副职)与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应由谈心谈话领导对谈心谈话对象、时间、事由进行记录,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谈心谈话主要内容,也应记录。《谈心谈话记录》作为单位日常考核内容,督导组要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单位要对谈心谈话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谈话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篇18: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一般由局主要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由各分管局领导负责谈心谈话;一般职工由科室站负责人谈话。

第三条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向干部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肯定工作成绩,反馈有关群众评价和社会议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干部本人的情况说明,征求干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条谈心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但遇下列情况必须及时找干部谈心谈话:

1、干部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和局党组工作部署出现偏差时。

2、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和退休时;干部个人遇有重大变故事项时;在人事调整中,干部进入考察范围,但没有任用时。

3、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4、年终考核进行民意测评,干部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之和超过三分之一时。

5、发现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健康苗头时;有重要信访反映时。

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活动,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基本满意两项之和不足三分之二时。

7、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

8、遇到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情况时。

第五条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干部个人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心谈话要求。

第六条领导同志在谈心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心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把握好谈心谈话重点,因人而异开展谈心谈话。

第七条谈心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在谈心谈话过程中主动、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和个人想法,虚心接受被指出的缺点和不足,对需要作出书面说明的'事项应及时按要求说明。

第八条谈心谈话的内容应当记录存查并按规定保密,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领导和党组织汇报。

第九条对谈心谈话中涉及干部个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尽力解决,对被谈心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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