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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工作报告

2022-07-28 08:21:5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小粑粑狗”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东莞市清溪镇工作报告,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东莞市清溪镇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

东莞市清溪镇工作报告

篇1:东莞市清溪镇工作报告

20__年,全镇上下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国际制造强镇、现代生态名城”的奋斗目标,按照镇委“一五一十”的工作思路,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亮点频显、捷报频传,呈现出百业兴旺、态势强劲的喜人局面。

过去一年,我们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在经济增速换挡、下行压力叠加的形势下,始终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统筹施策,精准发力,全镇经济稳中向好。全年完成生产总值208.1亿元,同比增长9.1%,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47.9亿元,同比增长6.1%;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5.5亿元,同比增长7.2%。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3.1亿元,同比增长15.4%;社会消费零售总额47.3亿元,同比增长19.1%;各项税收总额37.6亿元,同比增长15.6%;镇级可支配财政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70.7%;村组资产合计39.5亿元,同比增长4.2%;村组两级集体经营纯收入4亿元,同比增长15.9%。

过去一年,我们聚焦创新、谋划发展,创新驱动取得新成效。出台了“1+21”创新驱动发展系列政策;全社会R&D经费支出5.4亿元,任务综合完成率排名全市第一;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5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加速增长,达33家。与清华、北大、英国爱丁堡大学、阿里巴巴开展战略合作,规划建设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北大智汇谷产学研基地、国际低碳生态小镇、智慧小镇等高端科技产业园区。其中力合双清与智汇谷两个项目分别取得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开发企业资质。

过去一年,我们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城镇品位实现新提升。完成了总规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推进了长山头罗马片、九乡片、三中片等3个片区的控规编制工作,开展了镇中心区城市更新设计、商业网点规划、低碳产业创新示范区概念性城市设计、国际低碳生态小镇建设综合规划等编制工作,逐个制约我镇发展的规划难题。全力配合省市有关单位推进4条高速、8个高速出入口的建设;加紧推进10条外联道路的建设,其中2条已动工;制定了24条镇内道路实施计划,已启动了其中11条的建设。着力构建“内畅外联”立体交通体系,打造东莞东南部新的交通枢纽。

过去一年,我们多管齐下、协调发展,城镇发展增添新荣誉。在全市20__年度镇街领导班子工作考评中,我镇获评优秀镇街,综合排名全市第2,同比去年进步14名,综合排名进步全市第1;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法治建设、旅游发展等3个项目获评全市“单打冠军”。在20__年度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镇中,我镇位列第41名,比20__年提升22名。自20__年1月起享受中心镇权限。“国家卫生镇”通过复审;获评为“20__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是全国获该批通过评审的唯一乡镇;获列入“广东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是东莞市唯一入选该项目的镇街。此外,我镇还获得了“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十佳生态旅游示范景区”、“广东省旅游名镇”、“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等荣誉。

(一)以“三重”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新兴工业

狠抓重大项目促投产。继续大力实施“一三五”工程,着力培育一个产值超300亿项目、三个产值超100亿项目、五个产值超30亿项目,为实现再造一个新清溪奠定基础。进一步健全、实施镇领导挂钩督导、“五个一”、“明白卡”、“销号制”等制度机制,促进“三重”建设全面加速。进一步发挥镇重大项目落户投产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重大项目专责小组的作用,重点推进惠科、铭利达、智能骨干网、黄金谷、保税物流中心等项目开展主体工程建设,协助中安等新项目申报市重大项目,确保重大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及投资计划有序推进,完成市下达的项目实际投资目标。

深化改革开放促招商。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快速反应、后续服务、目标考核等机制,积极主动对接深圳、对接“一带一路”、对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粤港澳区域经济一体化,坚持内外需协调、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并举,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的合作,建立“项目源”大数据,开展精准招商,争取引进更多的优质大项目。

实施创新驱动促突破。落实好中央、省市及我镇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规定,重点抓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培育,目标至20推动10家孵化载体建设,孵化企业超过100家,至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翻一番达到52家。积极发挥“全国光电通讯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广东省光电通讯技术创新专业镇产业升级示范区”等品牌优势,推进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北大智汇谷产学研基地、国际低碳生态小镇、智慧小镇等高端科技产业园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的建设,打造高规格创新平台。

加大扶持力度促发展。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度培育措施,鼓励企业设立总部经济,通过鼓励上市、挂牌“新三板”、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强扶持政策宣传和落实,利用好“机器换人”、企业成长培育、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信息化等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扶持一批企业做大做强。深入贯彻“东莞制造2025”战略,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互联网+”新业态。

(二)以调优结构为主线,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大力推动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清溪镇关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腾笼换鸟”、转型升级,推广“汉平片区”转型经验,将“银山片区”作为突破口,结合清溪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和“三旧”改造,按照“疏堵结合、治旧控新、奖惩并举”的原则,推动成片升级改造,带动其余8个片区逐步升级,推动有条件的传统工业区由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提升我镇发展层次和水平。

奋力补齐产业短板。大力实施“引龙头、树品牌”工程,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着力发展电子商务和流通业,将中国智能骨干网东莞清溪项目打造成为深莞惠电商物流中心,将东莞华鹏飞物流项目打造成为公路、陆路、水路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示范企业,利用清溪保税物流中心积极发展“无水港”业务。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业,引进恒大集团等龙头企业,合作实施“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建设城市综合体、商贸中心。

积极盘活优质资源。成立资源收储中心,设立资源收储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式收储土地、物业资源。进一步完善引导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加强统筹镇村共同开发土地,通过镇政府引进重大项目、镇村共同开发建设、共同分享收益,增加村集体收入。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搭建集体经济组织与实业投资、金融信托等合作平台,支持和引导集体经济以土地、物业或自有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三旧”改造、园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融资项目。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逐步解决农村留用地历史欠账问题,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促使村级经济组织更规范发展。继续大力抓好镇、村减债工作,想方设法不断减轻镇级财政、村集体的负债,促使镇政府、各村减负前行。拓展集体经济投资渠道,结合“引龙头、树品牌”工程的实施,加快发展优质物业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和投资型经济,推动集体经济持续有效增长。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趋势,整合提升镇、村工业集中区,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街区、园区。

(三)以宜居宜业为目标,努力提升城市品质

着力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速推进长山头罗马片、九乡片、三中片三个片区的控规的落实,实现我镇控规全覆盖的目标。以最新修订的总规为准,逐步开展各片区的控规调整。加紧完成《清溪镇中心区城市更新方案》、《清溪湖低碳产业创新示范区》等专项规划。大力推动镇中心区城市更新,并抓好美丽幸福村居创建工作,逐步实现全镇各片区质的提升。

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全国重点镇”的扶持政策,紧跟东莞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全力开展好我镇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通过借改革之力、借上级之力、借外脑之力、借先行地区之力,推动各项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创造先发优势和先行改革红利。加快推进新文化中心、新影剧院、新清溪医院、张松鹤雕塑公园、体育公园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用法律、政策、管理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力争在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改造整治“插花地”、打破空间制约上取得突破,既力争违法用地“零增长”,又通过综合整治、升级改造逐步释放建设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要紧抓承接中英绿色低碳城镇化合作的机遇,通过建设国际低碳生态小镇,探索形成以低碳生态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经验。

着力加快“内畅外联”路网建设。大力推进“四通八达”工程,打造大交通。树立道路交通建设是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龙头的观念,继续不遗余力推进道路交通网络建设,解决“出行难”的问题。主动跟踪服务好S358清溪段升级改造、从莞高速谢坑出入口至塘厦东深二线、博深高速清溪出入口等已开工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促进加快完工、投入使用。着力推动8条外联道路、11条镇内道路按计划在今年动工建设。我镇共有11个道路工程项目获列入《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规划》,从政策层面上,暂未动工的8条外联道路项目及从莞高速清溪支线新增保税物流中心出入口项目将在20__-陆续建成;新增的_886线清溪北环路口至清水路口、_231线塘厦至清溪西区加油站两条道路项目将在-建成。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及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高速及出入口、外联道路、镇内路网加快建设,轨道交通加快落实,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将清溪打造成为深莞惠新的交通枢纽、东莞东南门户。

(四)以绿色发展为统领,精心打造生态家园

建设生态环境最美小镇。围绕建设“生态环境最美小镇”的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建设美丽清溪,提升城市吸引力,促进旅游大发展。全力打好“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十佳生态旅游示范景区”、“中国最美小镇”、“中国最佳休闲小城”、“中国最宜居城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广东省旅游名镇”、“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广大十大最美森林”等多个品牌的“组合拳”,巩固我镇旅游发展“单打冠军”成绩,大力发展文化和休闲旅游业,争取用3年的时间将清溪银瓶山森林公园打造成为国家5A级景区,用3年的时间将大王山森林公园打造成为国家4A级景区,在黄金谷黄金珠宝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建成后用3年的时间打造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大力推进山水天地森林公园、红门山森林公园、亚公山森林公园、清厦客家文化创意园、中国(清溪)麒麟艺术馆等生态和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适量发展房地产业,抓住20__年我镇房地产销售的良好势头,依托我镇和周边地区的居住、投资需求,以及深圳的居住功能外溢的趋势,继续引进房地产龙头企业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打造深莞地区的宜居新区。

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修复和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石马河整治、截污次支管网建设、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内河涌整治、罗马垃圾填埋场整治等工作,有序推进“数字城管”,保障和提升全镇环境质量。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管好用好每一寸土地。

(五)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协调发展社会事业

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机制,抓好残疾人康复就业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慈善事业发展模式。全面完成全镇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工作,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注重精准扶贫,“输血”与“造血”并重,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扶贫任务。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就业的指导、帮扶和培训,激励创新创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抓好社会保险金征缴和发放工作。有序推进一批条件成熟的村建设农民公寓,解决村民“住房难”的问题。

加快完善各项公共服务。多渠道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加快落实深圳众美教育集团与华中师范大学的高级中学项目,着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解决“读书难”的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新清溪医院建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资源和服务,提升公办医疗服务水平,推动民办医疗发展,促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可及,解决“看病难”的问题。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引进企业参与投资,做到政府引导、社会化运作,促进相关领域的消费。

不断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以市民文化需求为导向,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完善文化中心、影剧院、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新型业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六)以社会治理为保障,全力构建平安清溪

突出创建“平安清溪”。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深入推进安保、反恐及应急处突工作;完善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全镇三级视频监控建设和规范出租屋管理。狠抓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综治维稳工作平台建设,提前分析研判做好敏感时期社会维稳工作,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深入实施各类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三小”场所、出租屋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防控工作,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围绕建设“法治环境最优小镇”的目标,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改革发展事业的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行政、经济、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各项改革,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运用法治思维科学决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抓好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不断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大力强化社会治理。创新社区服务模式,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努力把社会治理落实到基层,延伸到社会的末梢。强化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的功能,积极培育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依据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七)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强化权力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团体的沟通协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办理质量。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健全公示听证、决策咨询、专家论证等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持续改进政风。全面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奖惩机制,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让干事的同志有位置、有平台、有作为、有环境。

各位代表!宏伟的蓝图已经绘就,前进的号角已经吹响。蓝图再好,关键是要干出实效,关键是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狠抓落实,涓涓细流汇成江河,件件实事合成大事。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敢于担当、奋力拼搏,为实现清溪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率先在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篇2:东莞市清溪镇工作报告

(一)坚持一个中心——经济建设

大力推进转型升级。出台了《清溪镇关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及10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划定了10个统筹转型升级片区,总占地面积2120亩,总厂房建筑面积约111.8万平方米。通过实施淘汰关停一批、盘活调整一批、优化提升一批、择优引进一批等“四个一批”,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转型升级工作,促使全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其中占地面积62亩的“汉平片区”,在20__年底已率先成功“腾笼换鸟”。

持续改善经济结构。为补齐产业结构短板,出台实施“引龙头,树品牌”工程,加快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一年来,成功引进保利、碧桂园两个龙头地产项目;正式启动金色半山、南峰等停滞多年的项目;完成居民“三旧”改造“鹿湖湾”项目、通用大厦等项目的前期手续。20__年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86.7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工业增长快6.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所占产业比重由20__年的39.8%提升到20__年的41.7%,三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狠抓镇村增资减债。20__年,我镇镇级可支配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70.7%;与此同时,压减债务3.32亿元,债务下降12.7%。村组资产合计39.5亿元,同比增长4.2%;资产负债率29.57%,同比下降1.17个百分点;村组总收入6.4亿元,同比增长10.5%;村组经营纯收入4亿元,同比增长15.9%;村组压减债务4946万元,债务下降4.2%。获评为“20__年度全市村组增资减债工作先进镇街”和“20__年度全市村级预算工作先进镇街”。

规范镇村资产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全面进入平台交易,全年交易项目126宗,平均溢价19.6%;要求农村集体所有经济合同均录入“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镇对集体经济收入的网络化动态监管;依托“三资”监管平台,逐步建立健全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股权登记、流转、分配、统计、查询、备案管理;全面推行村级预算制度,全镇21个村(居)按时按质完成了预算编制工作,管理费用及公益福利费用均得到较大下降;推进村组经济统筹管理改革,共19个村(居)101个村小组完成了村组经济统筹表决工作。

实现资源高效盘活。全年落实用地指标1436亩,相当于至20__年用地指标总和的10倍。实施《清溪镇资源盘活工作方案》,全年盘活存量土地331亩,处置闲置土地218亩,成功推出商业地块3宗,地块面积合计99708平方米,成交价7.8亿元,溢价97.4%;推出工业地块5宗,成交价2.1亿元。成功完成清溪自来水公司改制工作。通过高效率盘活资源,进一步提升了我镇后发潜力。

(二)强化一个支撑——新型工业

高标准建立政策创新体系。出台“1+21”创新驱动专项配套政策,由财政每年安排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着力构建“强化扶持政策、分布式创新服务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三大体系。出台《清溪镇科技企业认定奖励管理办法》,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镇级配套奖励。制订《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我镇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方案(20__-2021)》和《清溪镇培育发展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筑巢引凤行动计划》,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孵化载体建设。积极发动企业注册“智造东莞”平台,实施“千干扶千企”,加大对企业的经济运行监测。目前全镇已有164家企业成功注册,其中纳入“千干扶千企”的企业47家,完成平台注册并与镇领导对接的企业有46家,完成率97.87%。

高要求打造创新服务平台。全镇企业全年投入产学研资金5.56亿元,申报市、镇资助4800万元,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备案数140个,覆盖率超50%,提前完成2021年目标任务。20__年扶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家,培育进入后备企业库33家。现有企业研发机构备案数140个,国家认可实验室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院士工作站4个、省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市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15个。20__年度专利申请量1332项,同比增长50.5%,专利授权量900项,增长24.5%,发动4家企业申报专利优势企业。新获20__年市专利奖7个、20__年专利优势企业4家。“机器换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20__年“机器换人”项目申报数量52个,申报投资金额达4.38亿元,增长1.2倍,撬动工业技改投资超过10亿元。

高水平实现光电通讯产业集聚。20__年,全镇光电通讯产业集群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15亿元,占全镇规上工业产值57.5%。我镇获评为“省光电通讯技术创新专业镇产业升级示范区”和“省现代物流业技术创新专业镇”,并作为20__年通过评审的唯一镇级单位获评为“全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清溪产学研合作创新案例入选十大“中国产学研合作好案例”。

高起点规划推动孵化载体建设。制定加快发展孵化载体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行动计划,目标三年推动10家孵化载体建设,孵化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孵化企业数量超过100家,全面打造“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基地”孵化育成链条。目前已成功推动中信宝等3家孵化载体。其中,中信宝获列入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培育单位。同时,成功承办东莞市创新创业大赛先进制造行业总决赛,我镇两家企业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

高质量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工程。落实“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政策措施,通过推动上市、重组等方式,力促快意电梯、天元印刷、铭利达科技、伟创东洋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3年内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目前,全镇有创业板上市企业1家、上市后备企业4家、挂牌“新三板”企业3家,正在筹备挂牌“新三板”企业10家,“新三板”挂牌全市各镇街奖励最大、企业签约数最多、融资力度最大。

高效率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牵头搭建了政商银融资平台,由镇政府、银行与光电通讯行业核心企业三方共同出资,通过筹集2000万元增信基金放贷2亿元资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支持。积极高效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专利质押贷款,20__年成功对接17家高新技术企业,纯专利质押贷款信用额度共2.7亿元,已获审批通过1.5亿元,占全市科技金融贷款额十分之一强。

(三)突出一个抓手——“三重”建设

重大项目稳步推进。20__年我镇共有9宗市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共7.73亿元,实际完成投资共7.92亿元,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任务,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审批通过率达100%。其中,铭利达、保税物流中心、力合双清、明门增资扩产、惠科、中国智能骨干网等6宗重大项目已开工;智汇谷、黄金谷两个项目力争今年第一季度开工建设。

招商引资再创佳绩。20__考核年度引进内资协议投资总额173亿元,比20__年度增长68.2亿元,同比增长65%;比增长159.4亿元,同比增长127倍,继去年排名第一后,今年排名全市第二。其中,新引进3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共87宗,其中超亿元项目8宗。目前在谈的优质项目有8宗,协议投资金额约60亿元,预计总产值约158亿元、总税收约5亿元。

增资扩产力度加大。成功推动外资企业增资31宗,增资总额达1.23亿美元,同比增长112.7%,是新引进外资企业投资总额的4.8倍。其中,成功推动了飞宏电子、宜安科技、永珈五金、宝钜儿童用品、冠坤电子等5宗超千万美元增资项目。20__年,明门集团增资项目完成投资达2.43亿元,是年度投资计划的3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78亿元,占总投资计划6亿元的113%。

(四)打造一个亮点——城镇建设

城市规划日臻完善。完成了《东莞市清溪镇总体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推进了长山头罗马片、九乡片、三中片等3个片区的控规编制工作,开展了《东莞市清溪镇中心区城市更新设计》、《清溪镇商业网点规划(20__-2025)》、《东莞市清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调整完善方案》、《东莞市清溪镇与深圳及邻镇交通衔接规划纲要(20__-2018)》、《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湖低碳产业创新示范区概念性城市设计》、《清溪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等系列编制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夯实规划基础。

新型城镇化初现成效。以承接“绿色低碳城镇化合作”项目为抓手,开展了“清溪低碳国际生态小镇”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并成功引进黄金谷等一批高端科技企业进驻“清溪湖低碳产业创新示范区”。20__年12月,我镇获定为“广东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

路网建设顺利推进。大力实施“四通八达”工程,积极构建“内畅外联”的交通路网。外联道路方面,有序推进4条高速、8个高速出入口、10条外联道路的建设;成功争取到市财政投资建设从莞高速清溪支线新增保税物流中心出入口。目前,从莞高速谢坑出入口至东深二线道路工程、省道S358清溪段升级改造工程等2条道路已动工建设,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2亿元,其余8条外联道路计划20__年上半年开始陆续开工建设。与此同时,尚未开工建设的8条外联道路及从莞高速清溪支线新增保税物流中心出入口建设等9个项目获列入《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规划》,从政策层面保障了上述项目在20__-20陆续建成。新增_886线清溪北环路口至清水路口、_231线塘厦至清溪西区加油站两条县道总长9.5公里升级改造工程,一并列入市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规划,将于2018-20建成。内部道路方面,制定了24条镇内道路实施计划,全面对接周边高速及外联道路,已启动振兴四路、商业街延长线、重合四路、政府段沿河路、鹿鸣路延长线、公园中路、公园南路、公园北路、东环路(青皇段)、聚富路延长线、林场路(北二环)等11条道路的建设工作。此外,我镇正积极争取轨道交通经清溪后与深圳、惠州轨道对接。

城市管理日趋精细。加快“三个一”精品工程建设。以聚富路、文化公园、市民广场为示范点,积极打造城市管理精品工程。其中,市民广场升级改造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青皇社区公园、鹿韵商业休闲广场正顺利推进,鹿湖广场、消防主题公园完成选址及第一期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清凤路95号段、清塘路、行政大道景观升级工程以及清溪湖环湖绿化升级工程均已完成前期工作。全年查处违法建筑152宗,面积21.1万平方米,拆除1.9万平方米;立案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332宗,其中城市“六乱”行为288宗。

(五)筑牢一个基石——生态建设

大力实施环境整治。严抓源头减排,强化工程减排,推进石马河清溪段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和清溪河下游河道整治工程。实施罗马垃圾填埋场抢险应急工程,同时积极申请新增垃圾外运焚烧处理。20__年,我镇作为“国家卫生镇”顺利通过省级复审。

积极推广生态旅游。获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利用省、市农村农业发展“一村一品”有关政策,大力发展清溪生态和都市农业等乡村旅游产业项目。进一步完善罗坑水库花海世界,启动建设休咎禅寺、慧云寺、禾雀花大道、禾雀花走廊、观光阁、登山步道等工程,推广大王山绿色生态游。成功举办第五届赏花行等活动,全年全镇共接待游客约250万人次。

严厉打击土地违法。全年查处违法用地417亩,荣获全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综合二等奖、土地执法监察一等奖。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顺利完成1321亩建设任务,预计20__年4月下旬完成.3亩建设任务。

(六)把握一个根本——改善民生

社会保障日益完善。新建设铁松村综合服务站,全镇共建成并投入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4个,居家养老服务覆盖21个村(居),全年共服务3042人次。20__年共发放救济和补助金约800万元。成立了东莞市清溪慈善基金会,进一步促进我镇慈善事业健康发展。20__年全镇共有参保单位5770家,参加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保险共83.43万人次,全年共征收各项社保金14.01亿元。

大力扶持就业创业。继续实行培训补贴、创业奖励、岗位补助等优惠政策,深入推广“村民车间”就业模式,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20__年登记已落实就业单位大专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321人,就业率为100%。累计组建村民车间43个,安置劳动力810人次,村民就业更为充分。共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班45期,培训人数2143人,进一步提升了部分企业员工和农村村民的就业技能。通过实施“圆梦计划”,共帮助近500名企业员工圆“大学梦”。

精准扶贫成效突出。精准扶贫乐昌市廊田镇和大源镇5个贫困村,在全省三年总考评中,5个村扶贫工作全部获评优秀成绩,其中对口帮扶的乐昌市白山村肉兔养殖扶贫基地项目获列为全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场会参观考察点之一,得到了朱小丹省长的高度肯定。因地制宜对口援建西藏林芝鲁朗镇东巴才村,得到了省委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市委徐建华书记的肯定。镇内19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顺利完成对口帮扶横沥镇水边村、六甲村等市内扶贫工作任务。

(七)夯实一个基础——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长足发展。全年共有840名新莞人子女通过积分入学入读公办学校。财政补助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经费2896万元,受益学生18929人。清溪中学中考总平均分和合格率首次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取得历年来最好的成绩。引进了深圳众美教育集团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投资开办高级中学,目前正有序推进中。

文化强镇有效推进。开展文化惠民“百千万”活动;大力弘扬客家传统文化,努力打造文化品牌“中国麒麟文化传承基地”和“客家山歌创作基地”。清溪麒麟制作工艺品获陈列在中国舞蹈博物馆作为永久收藏品。我镇麒麟舞《南国麒麟舞吉祥》获得第十二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曲艺类作品《羊续悬鱼》获得广东省第八届群众戏剧曲艺花会金奖;歌曲《清溪有梦千万里》、《有你有我》获广东省第二届客家新民歌创作大赛最佳歌曲奖,《这些年头都是风和雨》、《山歌好比清溪水》获优秀歌曲奖。成功承办了“20__年广东省首届麒麟舞文化节”、“广东省第二届客家新民歌创作大赛暨粤琼桂三省公共文化示范区域交流联动演出”。自筹拍摄的微电影“禾雀花开”在23届伦敦创意文化节华语微电影周评选活动中获得最佳影片奖和最佳摄影奖。舞蹈《客家酿》远赴意大利参加米兰世博会。成功举办了第三届镇运动会,共4000多人参赛。

卫计妇幼持续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差价,全年共为群众节省药款约1700万元;启动了新清溪医院建设。全面推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接受了省卫计委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平时检查,获得省、市的肯定和认可。依托工、青、妇三大社会团体共设立了“公共法律”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中心、“阳光雨”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中心、“民情志愿服务队”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中心等10个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

(八)狠抓一个保障——社会管理

深入开展平安清溪建设。20__年,全镇共接违法犯罪有效警情5633起,同比下降17.96%。共立刑事案件3589宗,同比下降13.8%;共受理治安案件5905宗,同比下降9.5%。继“6+1”专项行动排名全市第一后,“3+2+2”专项行动排名全市前列。连续5年获得“东莞市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先进镇街”称号和“东莞市创建平安东莞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镇街”荣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开展了“粤安”、“雷霆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清查整治、武装设卡检查和破案攻坚战役,严厉打击涉毒、涉黑恶、涉盗抢、涉赌、涉食药假等暴力犯罪活动;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0宗,同比下降5.58%,依法调处化解212宗,调处化解成功率96.36%,无发生进京上省越级上访、无集体到市上访情况;“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受理案件308宗,全部办结;清溪法庭诉前联调收案160宗,服务辖区企业141家、民众186人次,涉案金额超过2860万元,调解成功率逾50%;人力资源分局处理劳动争议信访案件4087宗,涉及人数5393人次,依法调解3879宗,调解成功率为94.9%;成立“平安建设促进会”,有效减少矛盾纠纷进入信访和司法渠道。利用清溪本土动画作品《麒麟王》开展普法宣传,建设法治公园,全年开展村企普法讲座50多场;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法援仲裁点、基层村(居)法援工作站建设,建立镇内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年共办理法援案件48宗,提供法律咨询1661人次。

综合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综合整治,集中开展“治摩”、“查酒驾”行动,加大对非法三轮车、摩托车搭客行为整治力度,20__年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786宗,辖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明显下降。全面落实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巡查、隐患整改和事故的预防工作,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开展出租屋各类清查行动,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实现出租屋发案率和安全事故“两下降”的目标。

(九)力塑一种形象——新型政府

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建设高效政府。落实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镇自20__年起享受中心镇政策待遇。目前,我镇已顺利承接515项事权下放和人力资源分局等6个单位的人财物管理。为规范财政管理,20__年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化商事登记改革。20__年实施住所申报制,集群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3项改革。全年新增企业、个体户等市场主体2425户,增长14.1%。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加强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镇法制办公室的建设,建立镇法律顾问室,成立法学会,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基础保障;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学法讲座、培训课和研讨会32次,参加人员2200人次;制订和完善了11个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制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在20__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评中,我镇取得进步一等奖的成绩。

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建设廉洁政府。以“三严三实”标准要求全体干部强化廉洁务实、高效进取、团结奋进作风,在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中提升机关效能。

篇3:东莞市清溪镇工作报告

20__年,是清溪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这是多年积累的释放,也是多年心血汗水的结晶。“十二五”,我们品尝了艰辛,经历了难忘,收获了自豪。

五年奋斗,经济总量明显增加,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与相比,经济总量从143.27亿元提升到208.05亿元,增长45.2%,年均增长7.75%,人均GDP由45678元提高到65860元,增长44.18%;全镇固定资产投资额达43.08亿元,年均增长14.4%;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120.5亿元,增长27.5%,年均增速达4.98%。20__年全镇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税收总额、各项存款余额分别增长236%、71%、142%、47.5%。获得“全国重点镇”、“全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十佳生态旅游示范景区”、“中国最美小镇”、“中国最佳休闲小城”、“中国最宜居城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多个国字号荣誉。

五年聚焦,创新驱动深入实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五年来,镇财政累计投入“科技清溪”工程资金3000多万元,撬动企业投入研发技术资金超过20亿元。“十二五”以来,全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长2.7倍;专利累计申请4894件、授权3938件,较“十一五”翻了一番。清溪是全国首个同时与清华、北大两所著名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的镇。成功推动来料企业不停产转三资76宗,截至20__年底,全镇共有外资企业599家,其中三资企业528家,占全镇外资企业的比例达88%。20__年外资企业内销额突破60亿元,较“十一五”翻了一番。

五年攻坚,城镇建设有序推进,承载能力显著增强。五年来,镇财政共投入约2600万元,编制了57项规划,涉及城市发展、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交通、国土、文化、旅游、商业、生态等多个领域。争取到市财政投入16.3亿元支持我镇建设10条外联道路和从莞高速清溪支线新增保税物流中心出入口。

五年开拓,改革开放实现突破,发展活力不断迸发。商事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简政强镇等改革不断深化,住所申报制、集群注册、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多项改革稳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法制体系有效完善。积极主动对接深圳,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五年间共引进投资超亿元内资项目28宗,协议投资额289亿元,预计全面建成投产后,年总产值438亿元、年税收28亿元。

五年倾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百姓福祉全面增进。五年间,共发放低保金、五保金、残疾补助等救济救助金约2500万元,发放高龄补贴908万元,发放优抚安置金约1200万元,发放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补贴352万元。成功帮助1.8万人实现就业,发放各类工作岗位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奖励3254万元。五年间成功办理新莞人积分入户397宗、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3365宗。与此同时,“黄赌毒”现象得到铁腕整治,“两抢一盗”等案件稳步下降,劳资纠纷、医疗纠纷、群众信访等基本得到妥善处置。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历届镇委镇政府打下的坚实基础,是全镇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跃升的平台。在此,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人大代表、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向所有支持清溪建设与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是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外部市场环境持续复杂严峻,引进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还不够理想,全部建成投产、强力支撑经济发展仍需时日,新的增长点有待挖掘。二是产业转型升级处于攻坚期。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靠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四新”经济尚未对经济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完成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三是公共服务供给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归属感和幸福感有待提升。四是政府系统的作风建设和履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有所退化,存在多干事不如少犯错的思想,部分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还有不足,企业和群众对行政审批效率、窗口服务质量仍不够满意,法治建设、廉政建设必须毫不松懈。今后,我们将积极解决这些问题,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十三五”主要目标及20__年工作安排

“十三五”时期,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紧紧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新型城镇化、供给侧改革、结构性减税、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珠三角一体化进程等机遇,促使引进的一大批重大项目加快释放产能,推进机器换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力抓商事登记改革。全镇上下对此要准确把握、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更加有效地应对风险和挑战,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坚持创新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实施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1+21”政策以及科技清溪工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政策体系,加大创新资金投入,集聚创新资源要素,促进更多企业开展研发。推进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加快两个高校产学研基地、国际低碳生态小镇、智慧小镇建设,着力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形成统筹推进格局。实施“一三五”工程,促进工业总值达千亿以上;实施“引龙头、树品牌”工程,推动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产业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广东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城规、土规及各项专项规划,促进城市功能升级、布局优化,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努力营造美丽生态家园。通过开展“清溪低碳国际生态小镇”、“广东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建设工作,推动发展绿色化、生活低碳化、功能现代化,让“美丽清溪”成为新的竞争力。争取用3年时间将清溪银瓶山森林公园打造成为国家5A级景区,用3年时间将大王山森林公园打造成为国家4A级景区,黄金谷黄金珠宝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建成后用3年的时间打造成为国家4A级工业旅游景区,同时大力推进清溪生态农业园三期、山水天地森林公园、红门山森林公园、亚公山森林公园、长山头都市休闲农业等项目建设,打响生态旅游品牌,打造珠三角的香格里拉。

坚持开放发展,全面提升对外开发水平。要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开放战略,主动对接深莞惠,主动对接国内外高校和相关机构,主动对接我镇企业的境外总部,主动对接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坚持内外需协调、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并举,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坚持共享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办好民生实事,加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发展成果共享水平;要促进就业、加强社保,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繁荣社会事业,多渠道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要继续大力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推动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加强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未来五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更好地适应新常态,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依法治镇,坚持促进产业高级化、新型城镇化、环境低碳化、发展集约化,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深入推进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培育百亿项目,打造千亿产值,努力再造一个新清溪”的目标,积极打造“国际制造强镇、现代生态名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高水平崛起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力争建设成为“生态环境最美小镇”、“法治环境最优小镇”、“经济活力最强小镇”。

“十三五”时期我镇发展的蓝图和愿景是:经济增速转为动力更强、更有利于爬坡越坎的新档位,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到达到330亿元。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四新”经济蓬勃发展,产业经济构筑起大中小微企业“星月同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比翼齐飞”的崭新格局,R&D支出占比3.5%,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80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日益浓厚。城市交通实现“四通八达”。“五大片区”抱团式城镇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市品质显著提高。生态建设让市民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音,单位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能力明显加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民生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治理在法治框架下不断创新和强化,居民收入水平位于全国前列,教育、文化、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全面繁荣发展,群众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令广大群众和企业更加满意,带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20__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今年全镇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镇生产总值增长8.5%至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7%,进出口总额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在发展好经济的同时,实现政治、社会稳定,民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

篇4:论东莞市清溪镇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经验

论东莞市清溪镇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经验

实绩表明,东莞市清溪镇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实践是比较成功的.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理论分析,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系统总结了东莞市清溪镇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经验,对于同类型地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 者:肖智星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广东,广州,510620 刊 名:科技与管理 英文刊名:SCIENCE-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年,卷(期): 5(5) 分类号:F127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实验区   经验  

篇5:东莞市政府工作报告

东莞市政府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及“”发展成就

过去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列”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第xx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在经济形势异常严峻的一年里,我们克难奋进,推动全市发展实现了稳中有进。初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6275亿元,同比增长8%,与全省持平,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亿元,增长10.2%。进出口增速在全国外贸总额前五名城市中排名第一。农村集体资产增资减债创下历史最优水平。东莞成为全国非省会地级市中第四个各项存款余额破万亿的城市。

在转型升级持续攻坚的一年里,我们聚焦创新,切实增强了科技动力和改革活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增加近三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效明显,“机器换人”如火如荼,工业技改投资大幅增长,首辆新能源汽车下线,东莞前沿技术研究院参与研制的光启“云端”号智慧城市空间信息平台系统完成全球商用首飞。改革创新和工作创新亮点纷呈,商事制度改革持续领先,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三互”大通关和项目直接落地等改革有效突破。东莞成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在全面落实国家战略的一年里,我们争先创优,进一步提升了东莞城市形象和国内外影响力。率先对接国家战略,制定东莞制造20xx战略,为东莞制造赢得了新的美誉度。主动布局新丝路拓展贸易版图,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大幅增长,产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加博会、海博会、智博会、漫博会、苏迪曼杯、国际科技合作周等一系列重大展会和赛事活动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现了东莞的经济活力和城市魅力。东莞第三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获评民生周刊全国十大“洗肺”城市,在全国地级市民生发展百强市中排名第七。在北师大发布的地方政府效率研究报告中,东莞再次排在国内104个重点城市第一。

过去一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制定东莞制造20xx战略,大力推动“机器换人”和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xx,全面推进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创新制造、优质制造、集群制造、绿色制造“六大工程”。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民营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5%、10.2%和16.7%。大力实施“机器换人”,申报项目831个,总投资66.9亿元,其中莞产设备占比34.7%。在“机器换人”的带动下,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增长85.6%,工业投资增长26.6%,占全社会投资比重提升至34.8%。大连机床、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等落户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加快建设,全市拥有智能装备制造企业400多家,机器人产业集群初具规模。

——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筑巢育凤”计划。出台创新驱动发展“1+N”扶持政策。创办创新驱动讲习所。用好高企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税28.4亿元。全市高企增至986家,获省高企扶持资金4.2亿元,均排全省地级市第一。新增新型研发机构3个、省级创新科研团队4个。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增长61.6%和72.1%。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鼓励企业利用旧厂房等建设孵化器,新增各类企业孵化器13家,总数达36家,在孵企业和项目1000多个,累计毕业企业300多家。预计研发经费支出增长14.8%,占GDP比重2.3%,增幅居全省前列。东莞初具高科技城市雏形。

——推动“四新”经济蓬勃发展。加快生产柔性化、信息化改造,75.6%的规上工业企业具备按订单自动排产和动态调度能力,涌现出一批互联网+家具定制(服装定制、数字印刷)等生产制造典型。加快打造全国智能手机创新研发基地,全市手机年出货量2.6亿台,增长15%。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3390亿元,增长16.9%。快递业务收入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二,获批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54.7亿元,增长10.9%。大力支持企业上市,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家,总数达32家;新增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45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100家,均居全省地级市第一,资本市场的“东莞板块”初现。

——着力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组团赴俄罗斯、南非、埃塞俄比亚等国家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拓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成功举办海博会,专业采购商人次、签约金额分别增长69%和15.5%。石龙中俄贸易产业园在两国元首见证下正式签约。粤满俄中欧班列启动试运行。粤新欧国际铁路联运专列提升到每周2-3班。石龙铁路货物吞吐量增长102%。东莞全港集装箱吞吐量335万标箱,增长15.7%,其中虎门港250万标箱,比20xx年的16万标箱增长近15倍,从全省第9位跃至第3位。东莞全港总货物吞吐量1.3亿吨,在全省排名第4。与德国乌波塔尔市结为友好城市,与韩国金浦市、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市等签署友好城市备忘录。中马友谊园开园。全市外贸出口增长6.9%,其中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增长25.2%。

——以“三互”大通关和项目直接落地等为抓手争创更多制度红利。在全国率先启动“三互”大通关,通关时间、费用节省一半以上。项目直接落地试点增至40个,动工项目审批普遍缩短3-6个月。住所登记管理、企业集群注册改革全面铺开,多证联办拓展到所有企业。“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正式启动,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施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全市市场主体突破70万户,稳居全省地级市第一。设立首期20亿元、总规模200亿元的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基金。组建市交通投资集团、科技金融集团。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扎实推进医疗、公交和不动产登记等改革。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开局良好,相关经验得到上级肯定和推广。

——加快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每月召开重大项目督促协调会,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实现投资397.5亿元,增长15.7%,带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1446.5亿元。实施内外资统筹招商,建立“项目源”大数据,设立驻深圳、北京产业合作联络处和驻美国经贸代表处,新引进57个总投资983.6亿元的重大项目。编制完成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年)。松山湖生态园统筹发展机制进一步理顺,松山湖高新区在全国国家高新区排名由第50位升至第30位。水乡新城规划完成编制,华阳湖湿地公园建设受上级肯定和社会认可。银瓶合作创新区总体规划获省批准。引进招商局集团合作开发长安新区。省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地铁2号线、莞惠城际轨道试验段试运行,散裂中子源一期、江库联网水源配置一期、虎门高铁站周边交通整治、市民艺术中心等一批工程完工。新建投产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19项。成功入选“宽带中国”示范城市。整合连片土地3万亩,盘活存量用地2万亩,完成“三旧”改造5300亩。启动美丽港湾建设。建成美丽幸福村居50个、社区公园42个。

——扎实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工作。投入17.1亿元推动水乡101家“两高一低”企业加快退出。电机和注塑机节能改造量均居全省第一。五大高能耗行业能耗全部下降,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9%。拒批污染项目740个,基本建成7个环保专业基地。启动40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建设,推进11家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启动麻涌环保热电厂建设,完成横沥环保热电厂一期改造。出台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省考核排名第一。启动臭氧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补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上升14.4个百分点。

——切实加大公共安全管理力度。深入开展“3+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全市刑事案件下降8.7%,破案率上升3.3%。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劳动仲裁结案率93.8%、调解率90.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等进行地毯式检查,整改各类隐患1.8万处,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检查企业3.6万家、处罚环境违法行为3824宗。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312宗。实现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数字城管系统试运行。打造城市管理亮点工程102个。拆除违建50万平方米。有效防范H7N9、登革热等疫情。

——全面发展文教体卫等社会事业。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企业、进军营活动300多场。入选成为全国5个数字文化馆地级市试点之一。《啊!鼓岭》等一批文艺精品推出并获得好评。高考四项指标连续四年排全省第一。东莞被授予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荣誉称号,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国家督导验收。省市共同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成功举办苏迪曼杯赛事,成为20xx年男篮世界杯承办城市之一,东莞代表团在省运会上总分和金牌总数名列第三,在省残运会上总分、金牌数和奖牌数均列第一。入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财政补贴医院2840万元,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轻群众负担7600万元。推行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实现医疗责任险公立医院全覆盖,试行微信预约挂号支付。打造“志愿之城”,全市志愿者占常住人口10%。培训应急救护5万人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和低保标准,向困难群体发放各类补助金1.6亿元。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成立白玉兰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发放就业补贴3.4亿元,小额创业贷款规模全省第一。十件实事圆满完成。

——加强区域协作与对口帮扶工作。出台扶持欠发达镇发展意见,在重大项目、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面向全国竞价。村组两级纯收入增长9%,资产负债率降至17.2%。超额完成欠发达村组、有劳动能力低保家庭帮扶任务。全部实现对口帮扶韶关、揭阳三年扶贫开发“双到”目标。新疆草湖产业园首期30万锭棉纺项目即将投产,西藏鲁朗国际旅游小镇完成工程进度80%。积极参与四川甘孜州、广西河池、重庆巫山帮扶工作。深化“深莞惠+汕尾、河源”合作。国防动员、统计审计、人口计生、工青妇幼、民族宗教、档案方志、科普法普、气象、打私等工作有效推进。

——以“三严三实”要求推进政府建设。在政府系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作风进一步转变。出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完成《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出台首部政府规章《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东莞总分位居全国第七、地级市第一。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善进驻事项目录,开通网厅村居办事点,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98.1%、办结率99.5%。整合部门镇街服务热线,实现12345政府热线“一号通”,服务水平在全国首次城市公共服务热线调查中排名第五、省内第二。

20xx年也是实施“”规划的最后一年。“”时期,我们积极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复杂形势,以高水平崛起为总目标,以创新型经济为主攻方向,以加快“三重”建设、打造“三大增长极”、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为主抓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一个跨越、两个突破、三个转变、四个提升”的新成就。

“一个跨越”:即城市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全市生产总值相继突破5000亿元、6000亿元大关,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突破20xx亿元,进出口总额迈上1万亿元人民币新台阶,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进入1万亿元俱乐部。全市引进培育一大批关系城市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500亿元企业实现零的突破,100亿元、50亿元企业分别增至12和34个。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两个突破”:即区域统筹发展取得有效突破。水乡经济区、大学创新城、银瓶合作创新区“三大增长极”建设全面推进,市镇中心区功能不断完善,以经济区理念加强区域整合、促进协调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中心四组团”的城镇群格局基本奠定。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有效突破。330多项莞版改革陆续铺开,东莞以主动改革、自我革命的勇气,在多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十大改革品牌领跑全省全国,激发出更加蓬勃的内生动力和改革红利。

“三个转变”:即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逐步转变。全市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新型研发机构、省创新科研团队、全社会研发投入加快增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增长3倍,发明专利授权量跃居全省第三,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分别提高7.4和10.9个百分点,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开放格局从外向依赖向内外并重逐步转变。全市外向依存度下降25.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内销比重超过外销,外资和民营“比翼齐飞”、出口和内销“两分天下”、引进来和走出去“双轮并驱”的格局初步形成。经济形态从传统制造向创新型经济逐步转变。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成效明显,智能手机、机器人等新产业形成规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生机蓬勃,以创新产业为标志、以新技术和新产品为着力点的创新型经济加快发展。

“四个提升”:即城市品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进一步完善,建成东莞地铁2号线、莞惠城轨试验段、东莞新火车站、虎门高铁站,新建改造高速路、国省道、镇村联网路超过400公里,以篮球中心、“四院一中心”等为代表的综合配套不断丰富,4G网络、WIFI和供水供电、邮政快递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提升。全市新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16个,建成绿道955.9公里、休闲绿地1287处,内河涌与跨界河污染整治成效明显,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监测城市中排名上游。社会治理提升。“黄赌毒”现象得到铁腕整治,“两抢一盗”等案件稳步下降,劳资纠纷、医疗纠纷、群众信访等得到妥善处置,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高。民生水平提升。市财政共投入1160.3亿元用于民生建设,十件实事成为每年民生工程突出亮点,城乡居民收入、基本养老金、城乡救助及福利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一体、全民享有的社保体系日益完善,教育、医疗、文化、就业、住房等幸福保障网不断加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处于全省全国前列,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中得到了更多实惠。

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奋斗下,东莞“”时期发生了一系列明显变化。我们的天更蓝了,大气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增加,蓝天白云成为常态。我们的水更清了,东江、运河和石马河口水质不断好转,水乡重现花红水绿的生态环境,不少河涌变身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我们的城更靓了,公共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美化绿化水平大幅提升,走在东莞的大街小巷,处处可见绿、处处是美景。我们的路更通了,高快速路网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东莞即将迈入地铁时代。我们的城市更安全了,治安案件进一步下降,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们的城市吸引力更强了,越来越多优质企业来莞投资,越来越多高素质人才扎根东莞,每年来莞观光旅游的游客超过2700万人次。我们的经济质量更好了,全市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东莞正朝着高水平崛起的道路上阔步迈进。

各位代表,“”时期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历届市委市政府打下的坚实基础,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跃升的平台。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向各驻莞单位、驻莞部队、武警官兵,向所有支持东莞建设与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在协调发展、生态环境、社会建设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一是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外部市场环境持续复杂严峻,引进的重大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强力支撑经济发展仍需时日,新的增长点有待培育,一些年度部分指标未能完成计划目标。二是发展模式尚未根本转变。经济发展仍是较多依靠传统路径,“四新”经济还未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完成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三是镇村基层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一些镇街由于招商乏力、用地趋紧等原因导致发展缓慢,部分镇街债务结构有待优化。农村集体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压力加大。四是生态建设任重道远。跨界河流污染整治任务繁重,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市民低碳绿色消费还需加大力度。五是公共服务供给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经济发展同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和标准,必须在财力可支撑、可持续的同时,想方设法扩大公共服务供给,逐步提升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六是政府系统的作风建设和履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一些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有所退化,存在多干事不如少犯错的思想,部分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还有不足,企业和群众对行政审批效率、窗口服务质量仍有意见,法治建设、廉政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积极面对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十三五”主要目标及20xx年工作安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东莞发展既处于可以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看到,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既有全球经济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等积极因素,又有贸易保护抬头、地缘政治复杂、制造业部分转移等不利影响,但我们更要看到,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国制造20xx、“一带一路”、“互联网+”等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全面两孩等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将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孕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特别是中央着眼战略全局,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将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债务风险、实体经济成本上升等问题,对于提升社会供给水平、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必将为东莞这一国际制造业基地注入新的蓬勃生机。我们要紧紧把握新一轮发展的历史机遇,珍惜近年来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等打下的扎实基础,巩固产业转型升级的阶段成效,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态势,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全市发展的崭新局面。

去年12月召开的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市要以创新驱动发展、对外开放合作、重点改革突破“三个走在前列”为战略重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机制体制和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全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作出更大贡献,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建议》为全市未来五年发展明确了发展目标和工作方向。市政府据此编制了《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并提交本次人代会审议。

我们坚信,只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将“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东莞未来五年必将呈现出一幅更加美好的发展图景。“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到20xx年全市小康指数达到97%以上,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xx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92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11万元,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取得显著成效,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天蓝、地绿、水净的环境成为常态,对外开放的质量和发展的内外协调性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将更加坚实。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必须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把握“十个更加注重”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各项部署,努力实现“三个走在前列”目标任务,推动全市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今年全市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3%左右;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48%和37.3%;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00家;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围绕以上目标要求,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在兼顾需求侧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十三五”开好局增添新动力

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创造有效需求。东莞作为一个有强大制造能力的城市,应当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要在增强三驾马车动力的同时,集中力量推进东莞本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市场需求,让全国商家都来莞采购,让东莞的产品行销全世界。

着力打响莞货质量品牌。巩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提高传统优势产业质量水平,打响虎门服装、大朗毛织、长安五金模具、大岭山家具、茶山食品等区域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优质消费供给。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增强东莞企业话语权和东莞产品竞争力。实施技改事后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增资扩产、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力争全年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整合科技、人才等专项资金,优化拨付流程,提升资金使用乘数效应,助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层次。

创新机制有效引导和培育市场。聚焦世界产业前沿和重点领域,前瞻布局可穿戴设备、可见光通信技术、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扶持有实力的莞企和研发机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加强新产品的应用展示和市场推广,加快引进生产链上下游企业,逐步形成集群效应。推动军工技术向民用技术转化,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创建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

扩大优质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现代医疗等产业。鼓励设立跨境电商体验店。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入挖掘工业游、莞香游、古村游、休闲游、生态游等旅游资源,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抓好茶山南社等4A级景区建设。推动重大旅游项目的洽谈、建设。积极发展都市农业。

推动企业优化结构、做大做强。大力推进市场取向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出台政策鼓励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对外并购和重组整合。大力培育大型骨干企业,认定大型骨干企业30家以上。建立成长型中小企业储备库。新增个转企500家、小升规550家以上。大力推动重大产业项目上马,落实责任、逐月督导、强力推进,确保桥头新技电子等32个新项目开工建设,石碣盈聚电子等17个项目竣工投产。大力招引优质项目,完善招商激励机制,加强与周边城市产业合作,主动接受辐射。加强用地保障,争取整合1000亩以上连片土地10块。

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巩固历年减负成果,落实国家和省减负政策,加强扶企措施宣讲,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发挥作用。用好地方金融稳定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已建房屋补办产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企业沉淀资产。鼓励优质企业发债融资。推动贷款更多向制造业倾斜。做好经济运行监测与统计。

二、把握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着力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

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政策溢出效应。围绕东莞创新中轴线,统筹松山湖(生态园)核心园区,散裂中子源、大学创新城以及寮步、大岭山、大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石龙等9个镇,规划建设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完善自创区配套政策、规划体系,积极向上争取在东莞自创区优先推广复制自贸区政策,承接自贸区溢出效应和制度红利,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办好全省专业镇建设现场会,推广横沥协同创新模式,打造组团式区域创新体系。

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继续推进“育苗造林”行动,力争年内高企总数达1100家以上、高企培育入库企业700家以上。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用地指标,优先满足高企及高企培育入库企业用地需求。鼓励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新设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30个。试点科技创新券,推动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全年R&D投入增长10%。

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赋予新型研发机构对科技成果更大的自主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探索科技用房产权分割转让。搭建新型研发机构与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合作平台,组织技术成果展示对接活动,让新型研发机构更接地气,成为服务转型的助推器。五年投入35亿元、以超常规举措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创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面向全球重金招揽人才,加快建设成为以智能制造学科群为龙头的区域创新发展高地,力争20xx年进入全国理工类院校百强。引进国内外一流大学来莞设研究生院。探索建立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创新人才互动交流机制。

构建科技创新融资新模式。市财政投入10亿元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超过40亿元,培育引导新兴产业发展。与深交所、上交所等合作,强化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资产证券化等指导培训,推动企业进军资本市场。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各类风投、创投集聚,定期举办创新成果与创业资本对接会。建设统一平台,整合银企对接、征信查询等功能,为企业信用融资提供支撑。加快组建市属金融控股集团。支持设立地方保险机构。

三、大力实施“机器人智造”计划,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着力建设中国机器人产业先行市。鼓励重点行业开展“机器换人”应用示范,为企业提供全流程解决方案。省政府和市政府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融资租赁专项资金,与国开行开展“零首付、零门槛”技改信贷计划,解决中小企业“机器换人”资金难题。加强机器人创新体系建设,重点突破机器人整机和关键零部件技术。调查摸清食品、服装、家具、电子等行业实际需求,集中突破“机器换人”行业共性问题,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业化成果,提升莞产设备采购率、使用率。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招商,引进若干家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机器人龙头企业,加快形成覆盖本体、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的机器人产业集群,力争机器人产业产值增长30%。

大力推动“东莞制造+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生产流程智能化改造,推广数字化工厂等生产模式,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推广运用工业云服务平台,对租赁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设“阿里巴巴—东莞产业带”。大力鼓励电子商务发展,加强专业人才的招引和培育,支持设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认定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东莞跨境电商中心园区,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物流企业电商化改造,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自营电子商务平台。抓好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各类信息资源,进一步优化对企业的监测和服务。

大力推动“东莞制造+四新”融合发展。研究制定扶持“四新”经济发展政策。鼓励服装、家具等传统企业通过手机APP等,与消费者精准互动,建立柔性化、定制化生产模式,打响“东莞定制”品牌。办好国际工业设计大赛,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落实扶持会展业发展各项措施,推动展会迈向品牌化、国际化,促进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大力推动“东莞制造+双创”融合发展。出台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建设政策。鼓励在“三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三旧”改造建设科技园、众创空间和示范基地。设立孵化器扶持专项资金。实施莞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行动计划。办好各类创客嘉年华活动和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企业员工内部创业,支持青年学生初始创业。将创业小额贷款最高提至20万元。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四、建设“一带一路”海陆联动桥头堡,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

加快广东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和水铁联运大通道建设。推动粤新欧、粤满俄、中韩快线等国际铁路班线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中俄物流产业园和石龙口岸功能区,打造广东陆上丝绸之路重要起点。加快建设虎门港9、10号泊位,开辟东南亚等国际航线,打造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航运和物流节点。实施虎门港与石龙铁路货运站海铁联运,构建连接“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物流大通道。大力鼓励企业走出去,支持华坚埃塞俄比亚工业园、巴中贸促会总部项目建设。继续办好海博会、加博会,不断扩大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

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实施优进优出战略,增强一般贸易核心竞争力,深度开发多元化国内外市场,保持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引导外资企业更加注重创新发展,争取新培育100家外资高新技术企业、250个外资企业研发机构、3家外资上市企业。申报建设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建设清溪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进水运口岸“三互”大通关系统应用。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大力扶持内源型经济发展。完善市属企业产权管理、薪酬考核、预算评价等制度。推动市属资产优化配置,采取股权出让、职工持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开展市属企业公司制改造,支持和引导条件成熟的企业组建或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完善先进制造业项目数据库,定期举办对接活动,引导民间资本与先进制造业项目对接。推进“686”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优质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

五、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年)为契机,促进城市协调绿色发展

以地铁建设重构城市空间格局。推动地铁2号线、莞惠、穗莞深城轨早日开通运营。开工建设地铁1号线,加快佛莞城轨建设,抓紧中虎龙城轨前期论证,开展莞深快轨建设规划。谋划轨道交通沿线开发利用,推进周边TOD开发。科学预测市民出行方式转变和交通流量的变化,加快常规公交、有轨电车与地铁无缝衔接,完善公交线网覆盖,逐步形成以地铁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体系。试点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优化绿道配套设施,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主动对接国家、省铁路建设规划,争取赣深客专在莞设点。加强与深圳、广州等周边城市轨道交通对接。

以水乡、银瓶合作创新区建设为突破促进协调发展。加快水乡新城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打造水乡文化创意产业样板区,试点推动创意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银瓶合作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连机床等重大项目投产,开工建设5个重大项目,争取新引资50亿元。与招商局共同加快开发长安新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示范区。提高财政困难的欠发达镇街税收增收分成比例。将市对镇街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提高到20亿元。加大对经济发展滞后镇街基建投资的分担补助。加大市内对口帮扶力度,力争60%的欠发达村两级经营性纯收入达300万元或增长20%以上,60%的帮扶低保劳动力稳定就业。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动“深莞惠+汕尾、河源”经济圈建设,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

推动基础设施再升级。启用“无线东莞”WiFi,建成2万个无线接入点,实现全市主要公共区域免费WiFi全覆盖,打造全国第一批“无线地级市”。与光启合作建设智慧城市空间信息平台,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智慧交通、应急管控等管理能力。推进虎门二桥、梨川大桥、莞番高速东莞段、莞深高速黄江出入口等公路桥梁建设及改造工程。加快220千伏双岗变电站等17项电网、水利工程建设。以黄沙河流域为试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探索推进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打造管线高速。

完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任务。开展千家工业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扶持一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争取成为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工作示范城市。推进新一轮治污行动,建立水污染防治项目库,加快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启动现有污水厂提标改造。狠抓茅洲河、石马河等重点流域及内河涌污染整治,治理松木山水库和同沙水库。大力推进臭氧、PM2.5等协同治理。推动大型工业燃煤锅炉和区域性集中供热改造。在石碣、麻涌试点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规划建设建筑余泥渣土消纳场。推进桥头大东洲、清溪罗马等垃圾填埋场整治,抓好麻涌、横沥环保热电厂建设改造,力争两年内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进而实现零填埋。新建美丽幸福村居50个,探索推进连片特色示范区试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配套。

六、进一步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东莞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快构建社会治理立体网格化体系。探索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全领域推行网格化管理,划分若干网格,明确治理责任,利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强化治理,力求取得叠加治理效应。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加强公路检查站、治安卡点和“智能天网”建设应用,强化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开展以案说防教育,倡导人文关怀,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健全镇街(园区)专职安全员队伍,加强危化品整治和特种设备监管。强化气象预测、预报、预警、预案和值班工作。加大打假工作力度,强化农产品日常检测监督。加强劳资矛盾分析和化解,加大恶意欠薪打击力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消防站全覆盖。启动数字城管系统二期建设。落实新增违法建设追责机制,力争实现违建“零增长”。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异地高考政策。通过积分制新招收3.3万名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出台实施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政策,市财政补贴7.1亿元支持民办教育。加快慕课教育平台建设,新增微课1万节、推送2万节,选定100所学校开展慕课教学试点。推动30%教师利用慕课学习。积极创建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推进健康东莞建设。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文件。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预约挂号平台。开展免费的孕妇唐氏综合征、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放开医师多点执业。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巩固篮球、羽毛球等体育基础,发挥绿道、公园众多的优势,组织开展长跑、徒步、自行车等户外赛事,打造珠三角户外运动和体育旅游基地。办好松山湖国际马拉松、欧亚全明星乒乓球对抗赛等重要赛事。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整合发展,建立健全公益广告发布长效机制。开展千场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全面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社保、住房公积金扩面征缴。制订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落实新生育保险政策,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核付,生育津贴与单位月平均工资挂钩。将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元。提高低保家庭食品、燃气及水电补助标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柔性引进海外专家工作机制,启动技能人才五年行动计划。建设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抓好残疾人保障服务。继续做好对口帮扶韶关、揭阳,以及对口支援新疆兵团第三师、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四川甘孜州、广西河池、重庆巫山等工作。

七、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着力建设全省全国领先的法治城市。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对水乡生态建设、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等的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制定行政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公众参与决策常态化。打造阳光政务,加大对镇街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的指导力度,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支出信息。

打造更廉洁、更高效的政务环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启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推进前端便利化登记,全面加强后续监管。深化项目直接落地改革,简化审批推广至所有项目。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形成市镇两级权责清单。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探索公益三类、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脱事转企改革,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以严格的问责倒逼机关作风持续转变,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扩大暗访和作风评议范围,曝光政府系统的落实不力、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以强有力的督导倒逼工作加快落实,推动政府系统提振奋力攻坚、改革突破的精气神,一件一件工作抓落实,一个一个难题求突破,一步一个脚印谋实效,高质高效地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各位代表!新的航程已经开启,新的任务光荣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东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真抓实干,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奋力夺取“十三五”新胜利,在东莞高水平崛起的道路上继续阔步前进!

名词注解:

三个走在前列: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东莞要努力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突破、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上走在前列的目标。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对“三个走在前列”内涵作了进一步深化和延伸,提出“十三五”时期东莞要努力在创新驱动发展、对外开放合作、重点改革突破走在前列的目标。

“三互”大通关:指东莞贯彻国家部署,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在陆运、水运口岸建立单一窗口、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一体化通关协作机制,实现通关效率大幅提升的改革。

项目直接落地:指东莞开展的以企业依法承诺制、备案制和事后监管制为主要内容,实行“先建后验、宽进严管”模式的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xx年9月,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同意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东莞松山湖、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仲恺、中山火炬、江门、肇庆等8个国家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全国第二个以城市群为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创新驱动发展“1+N”扶持政策:即东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体系,其中“1”指《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xx〕5号),“N”指配套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相关资助办法。

“四新”经济:四新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指通过利用新一代信息及生产技术、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等进行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所培育出的新型经济形态。

“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指国家部署的企业登记制度改革举措,将企业登记时分别由工商、质监、税务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一次性核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项目源”大数据:即收集目标引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五百强等相关企业投资重点、资金动向等信息,建成目标企业投资数据库,并进行综合研判、开展目标招商。

“3+2+2”专项行动:即20xx年省市共同推进的治安打击行动,其中“3”为全省统一的打击涉毒、涉黑恶、涉盗抢行动,“2”为我市自选的打击涉赌、涉食药假行动,并自我加压每个镇街集中整治2个违法犯罪突出的区域或行业。

一中心四组团:即一个中心区,西北组团、西南组团、东北组团、东南组团,是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东委发〔20xx〕19号)提出的东莞城市发展格局。

十大改革品牌:即东莞近年来力推的商事制度改革、“多证联办”改革、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三互”大通关改革、跨境电商发展、项目投资审批体制改革、新型城镇化改革、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民生事业改革等改革。

十个更加注重:在20xx年12月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即“推动经济发展,要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稳定经济增长,要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宏观调控,要更加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调整产业结构,要更加注重加减乘除并举。推进城镇化,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核心。促进区域发展,要更加注重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保护生态环境,要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保障改善民生,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进行资源配置,要更加注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扩大对外开放,要更加注重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xx年11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指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东莞创新中轴线:即位于东莞中部、沿松山湖新城路和生态园大道一线,贯穿东莞所形成的26公里创新走廊,涵盖松山湖高新区、散裂中子源项目等创新区域。

科技创新券:一种财政资金扶持科技的方式,政府向企业发放相应凭证票据,企业凭券向高校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购买服务,由提供服务的单位向政府申领兑现资金。

工业云服务平台:指通过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整合包括计算机辅助工程、产品数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标准化信息产品及服务,按需向工业领域企业提供多层次的云应用产品租赁服务的平台系统。

三不变:即土地性质不变、主体结构不变、产权不变。

优进优出战略:20xx年4月提出。“优进”指有选择进口紧缺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零部件,“优出”指在出口高档高附加值产品外,推动产品、技术、服务“全产业链出口”。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指建立一个大数据共享的政府信息平台,投资企业或进出境商品电子数据只需提交一次,就能达到所有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686”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程:即保持市一级上市民营企业后备资源库有60家以上的储备,每年推动其中8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程序,6家企业进入发行申报程序或境内外上市。

TOD:即公共交通导向开发,指在站点周边步行5-10分钟半径内,建设集工作、商业、文化、教育、居住等为一体的高密度城区的土地开发模式。

海绵城市:形容对雨水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漏、自然净化功能,对自然灾害具有良好弹性的城市水系统。

智能天网:即城市电子监控系统,指为满足城市治安防控和管理需要,利用视频监控技术与传输网络,对固定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信息记录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20xx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一、提升社会安全指数。强化全市命案防范和打击工作,确保现行命案发案数同比下降5%,破案率达到94%;深化平安出租屋建设,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实现警综系统和自助申报系统采集人数均比20xx年增加20%;加大出租屋管理执法力度,改变过去对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不处罚或处罚少的状况,实现查处案件数比20xx年提高20%;开展“以案说防社区行”活动,全年共开展不少于2500场次“以案说防社区行”活动,联动群众共同推动社区治安管理,从源头改善社会治安环境。

二、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增加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学位供给,20xx年向随迁子女提供约33600个学位(含优惠政策群体),其中,公办学校提供学位约28000个,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5600个;继续发放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生财政补助,对就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在校生给予财政补助,小学生每年每人补助127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补助2155元;投入2亿元,对民办学校给予财政帮扶,用于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民办中小学扶持专项资金、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对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对校车运营给予补助;投入约8000万元,建成松山湖中心小学分校。

三、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实施食品安全快检快筛和监督抽检,全年完成快速检测3300批;完成生产环节抽检1800批,流通环节抽检20xx批,餐饮服务环节抽检1000批,并定期发布食品抽检质量信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实现80%的镇街在各社区(村)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课堂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市527家学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微信公众号,及时传递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四、继续提高特殊群体保障水平。继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新开办不少于60个居家养老服务点,实现有需求的村(社区)100%覆盖;新增符合条件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20xx名,使全市享受该项服务的老年人增加到17500名;继续提高全市低保家庭食品、燃气及水电补助标准,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60元提高到80元;继续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继续落实惠渔政策,对申请更新改造渔船且符合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条件,以及符合政策性保险条件且购买了政策性渔业保险的渔船和渔民实行财政补贴,100%落实惠渔政策。

五、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方便市民出行,开通地铁2号线载客试运营,建成地铁2号线旗峰公园站周边公共自行车系统;提升跨镇公交服务能力,新开通东莞巴士运营的跨镇公交线路26条,新增东莞巴士运营的跨镇公交运力600辆;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完成水乡大道沙望路口改造,完善港口大道简沙洲口、环城路刘沙立交跨线桥等7个点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实施对尖岗岭桥和莞樟立交等一批市区桥梁加固维修,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六、加大信息惠民建设力度。建成不少于20xx0个无线接入点,覆盖市内公共服务区域,为市民免费提供WiFi服务;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系列化、课程化、精品化的微课资源10000节;向义务教育阶段中低收费民办学校或者薄弱学校推送不少于20xx0节的慕课优质教学资源;向中低收费民办学校或者薄弱学校送课到校不少于3000节;引进、开发和应用5000课时义务教育教师研训慕课资源,实现30%教师利用慕课资源学习;提高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投入约6000万元,建成“数字城管”平台一期项目,促进市区城市管理现代化;完善出入境自助办证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办证渠道。

七、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优化整合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补助标准,每对夫妇补助905元;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孕妇及其所生新生儿提供胎儿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服务,其中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孕妇)1.5万人,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1.5万人,共免费筛查3万人;提高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及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部分待遇标准,发挥基金最大效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医疗需求;组织应急救护培训,对全市社区居民、学生、普通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人员完成培训5万人次。

八、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整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使PM2.5年均浓度达4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年评价值控制在176微克/立方米以下;加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新建不少于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并联网实时发布数据,建成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一期工程;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建成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谢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桥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和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加快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进度,完成不少于26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建设。

九、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有针对性地实施系列创业补贴政策以及帮扶和鼓励就业政策,大力实施“大众创业工程”,多渠道促进创业工作;推动和帮扶9000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帮扶东莞生源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100%就业;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晋升补贴培训2.5万人次,加快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十、提升文体生活质量。建成数字文化馆一期工程,满足群众日益多元的文化需求;完善历史文化教育设施,投入约5800万元,完成海战博物馆室内空间及《鸦片战争》展览设计制作;实施家庭教育惠民工程,完成家庭教育讲座活动1000场、家教活动100场,电台活动50期;完善群众体育设施,全市升级改造99个篮球场,新建或改建20个小型足球场,免费对市民开放;推动和开展马拉松长跑、万人自行车骑行活动等全民健身运动,带动全市30万人次参与健身活动。

篇6:东莞市安全教育

东莞市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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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校园安全小常识

1、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学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上课要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等,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3、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扶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6、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

7、午间用膳要服从教师的要求,不在用膳时讲话、嬉戏或做其他事情。

8、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

9、学生放学回家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10、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要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摩托车、三轮车、货动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

消防防火类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的逃离。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

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

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遇火自救七法

一、如果有避难层或疏散楼梯,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到安全地点。

二、如果楼层已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

三、多层建筑火灾,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

四、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五、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它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它重物上,再顺着绳子或布条滑下。

六、如无条件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楼时,可先向地面抛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七、要发扬互助精神,帮助老人、小孩、病人优先疏散。对行动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用绳子布条等吊下。

小学生防火安全

1、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2、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草垛要远离房屋。

5、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6、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7、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要注意安全。

8、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9、对液化气钢瓶,严禁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晃。

10、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篇7:东莞市劳动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使用说明

一 用人单位(甲方)确定招用劳动者(乙方)后,需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东莞市劳动合同版本,合同范本《东莞市劳动合同版本》。乙方口头同意录用而不愿签订本合同的,甲方应作不同意招用处理;乙方同意签订合同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签订本合同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三 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四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五 工时制度分为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六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篇8:东莞市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_______市______镇街(区)_________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___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篇9:东莞市劳动合同

东莞市劳动合同范本

来源:() 发布时间:-03-11

(2)试用期从20**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 市 镇街(区)

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 部门 岗位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

,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 )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

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 (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 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 甲方依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

编辑

篇10:东莞市劳动合同

东莞市劳动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合同范本《东莞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篇11:东莞市租房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30号4栋7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月日至年月日,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结算。月初10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xxx账号:xx)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前,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1000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可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2倍的违约金。

六、乙方入住后须经常排查该房屋所有的安全隐患,发现后要及时通知甲方修缮,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因安全隐患所造成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和房顶花园及阁楼的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居住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其它设施、设备清单

(本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已配齐,附煤气灶一台、抽油烟机一部。

二、每个房间已配齐一床、一衣柜,4个床头柜和一个固定密码箱。

三、餐厅配有冰箱、海尔电热水器、洗衣机各一台。

四、客厅有木子沙发一套。款式为1+1+2+1(茶几);餐厅4+1餐桌一套。

五、一房配有松下空调[1匹挂式]:数量一台。

六、该房屋房顶有一独处花园、搭有铁架凉棚约70平方米。

七、该房屋门前附有一个阁楼供使用,

八、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xx年底装修完毕。

甲方签名: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篇12:东莞市租房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押一付三(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___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___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补充协议: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有________㎡面积的房屋,套型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_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______用房,月租金为______元,缴租方式为_________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_________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按照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后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________吨;电________度;气________方。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以交费收据为准。

八、若乙方的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________月与甲方商议。(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购买权)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屋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十、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定: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3:东莞市师德征文

东莞市师德征文

1、东莞市师德征文

----我人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点。就是这年,我从一个象牙塔来到了另一个象牙塔。完成了由座位到讲台,由听课到讲课,由学生到老师的身份转换。

崇拜的目光曾经追逐朗朗的课堂,多彩的青春曾经激荡教师的梦想,如今当我穿过它的光环,如此真实的走进她的内核,才真正明白“老师”一句称呼背后的责任和内涵,才真正明白“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体现的是最为无私的奉献。做一件事,不难,做好一件事,却很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做一个好老师,做好一个老师,一直是我的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我最深的体会是----累并幸福着。

是的,做好一个老师,会累;因为老师本身,就意味着一种责任。

教书是教师的天职。合理的知识结构,渊博的知识,是教师完成工作的基础,是一名优秀教师的必备条件。我深知“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一个教师不仅要对本学科知识精益求精,还要善于接受和及时消化新知识、新概念,只有在那个知识的“水桶”里不断地注入活水,才能使它不致枯竭。为了能多给学生“一滴水”,我在认真钻研教材,备好上好每一节课的同时,还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以使自己能跟上时代飞速发展的步伐。

是的,做好一个老师,会累;因为在行为和道德上,我们都要把自己塑造为榜样。

有句话说得很好:“一两的身教,大于一吨的说教”。法国作家卢梭曾经说过:“没有榜样,你永远不能成功地教给学生以任何东西。”法国作家罗曼.罗兰也说过:“要撒播阳光到别人心中,总得自己心中有阳光。”为了这一两的身教,为了这榜样的塑造,为了使自己心里总有阳光可以撒播。我们就要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课堂内外淳淳的教诲,一点一滴,潜移默化,日积月累,耳濡目染,久而久之,教师的崇高的思想品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的言谈举止,便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正如古诗所讲:“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是的,做好一个老师,会累;因为要有永远的爱心和耐心。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学生才能赢得他们的尊重。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学生的每次过失,用期待的心态去等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目光去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去赞许学生的每一份成功。站在学生的视角去上每一节课,站在学生的立场上去和他们沟通,调整频率,和他们共振。正是这样的情感使我对学生们少了一份埋怨,多了一份宽容;少了一份苛求,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份指责,多了一份尊重。

是的,做好一个老师,会累;但同时,也会很幸福。

当节假日,收到难以计数的祝福的时候,我们是幸福的!

当我在第一次上课结束时收到短信“老师,不要紧张,您讲得非常棒。”的时候,是幸福的!

当我听到“老师,我在北邮读书了,这是我的新号码,以后要常联系哦。”的时候,是幸福的!

当我听到:“老师,我在深圳海关工作了,军训了两个月,今天第一天上班,跟您汇报一下。”的时候,是幸福的!

当我听到:“老师,我在广州工作了,这边咱们几个班有四个人都在呢,我们都商量好了,您什么时候来,我们集体请您吃饭。”的时候,是幸福的!

当我听到:“老师我在中科院软件所了,这边牛人好多,今天去北大清华看了看,真的好漂亮,我先踩踩点,回头您来了,我带您去玩”的时候,是幸福的!

当我听到:“老师,我在中国银行工作了,回头我给您办张VIP卡吧,这样您就不用排队了”的时候,是幸福的!

是的,做一个好老师,做好一个老师,会累,但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因为一直有幸福相伴!

2、东莞市师德征文

世上有很多东西,给予他人时,往往是越分越少,而有一样东西却是越分越多。那就是爱。作为一名教师,面临的是一群天真无邪,渴求知识,有着五彩斑斓般梦想的孩子们,对他们更应该给予无私的爱。唯有爱的雨露才能催开最美的.花朵;唯有爱的交流,才能搭起师生之间心灵的彩桥。我们的事业是爱的事业,我们的教育就应该像春风那样慢慢吹开学生的心扉,就应该像春雨那样“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一、爱学生就要严格要求学生

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教不严,师之惰”。严是有标准的严,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严,是符合教育规律的严,是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的。严格要求不等于惩罚学生,应该做到严中有慈、严中有爱、严中有度、严中有方,使学生对老师敬而爱之,而不是敬而畏之。教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是出于真诚的爱。严以爱为基础,爱以严为前提,严爱结合,爱而不纵,严而不凶。

今年我带一年级的语文。对于习惯于教高段的我来说,刚开始接触一年级的学生的确不习惯。最开始,我经常批评他们,时不时被他们气得大吼,有时也会惩罚他们。结果孩子们对我的严格非常害怕,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敬畏,可是该犯的错误一点也没减少。我发现这样不对,不利于师生感情的交流,也不利于孩子们的成长,更不利于他们学习习惯的养成。于是我改变教育方法,首先通过激励的方法培养他们对学校生活的热爱和对学习的向往,然后通过举事例,讲道理,在恰当的时机进行说服教育。在班级制定规范,要求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如果有学生犯了错误,先请全体学生一起评价,说一说他为什么错,该怎么改?让学生换位思考,从中体验得失,自己汲取教训。渐渐的,孩子们懂事了,班风学风加强了。听家长说:“赵老师,我家孩子又怕你,又喜欢你!”还有的家长说:“赵老师,我喜欢你的教育方法,即严格,又不泯灭他们的天性。孩子们跟着你学习很快乐!”听着家长的评价,我很高兴。其实我也要感谢这群孩子,是他们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严格。严格之水只有渗透情爱之蜜,才能成为爱的甘露。

二、爱学生就要尊重学生的人格

爱学生就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人,拥有独立的思维,因此,教师必须努力把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学生的思想认识规律,决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就要充分理解学生、信任学生、欣赏学生,呵护学生的创造潜能,切勿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对学生多一些鼓励,少一些训斥;多一份肯定,少一份否定;多一点表扬,少一点批评。对学生要真诚,真诚地与学生交往,给学生以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学生心目中真正的良师益友。

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明白了尊重学生人格的重要性。那天发学生奶,本来23个同学报名,却领了24分牛奶,肯定有个学生没有定牛奶却领了。我让领了牛奶的学生坐好,然后定名,结果冒领牛奶的是卢航韦。这个女孩昨天见同学们喝的开心,自己也想喝,跟班主任说了,但是家长还没有报名。她今天自己就领了牛奶。她站起来,孩子们纷纷说:“交了钱才能喝”。小女孩脸色紧张,汗都吓出来了。我看着她那紧张的样子,心里想:“该怎么处理?简单粗暴地呵斥一番,肯定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可是她本来也不是故意要冒领的,可能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犯了错误。不批评,也不行,那班上会有更多冒领的现象,甚至还会出现其他的事故。”我想了想,对她和全班同学说:“哦,我明白了,卢航韦以为自己订了牛奶,所以才领了牛奶。可是妈妈还没有交钱,这样吧,老师今天的牛奶给你喝,你妈妈交了钱后,你就还一瓶我,好吗?”说完我冲她笑了一下。小女孩的脸色马上松弛了,也露出了笑容。全班同学也都纷纷点头,然后当我对其他没有报名的同学说:“还有想喝的吗,还可以报名。”马上就有很多小手举起来了。看来,今天这件事情的处理,是比较科学和人性化的,即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又起到了教育大家的作用。其实本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同时,我也认识到,小孩子犯错误肯定是有她自己的原因的。没有也不可能有天生就恶劣的孩子。理解她们,帮助她们度过人生的急流险滩,这就是老师真正的职业使命!

三、爱学生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

任何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点,“问题生”也不例外,相反,对这些“问题生”要给予更多的爱。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千方百计让学生的闪光点真正闪光,使学生的自信心和上进心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激起学习的斗志。转化“问题生”除了多观察外,还应多了解、多关心、多谈心、少发火、不体罚、不放弃。实践证明,从爱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问题生”是绝对可以转化的。

班上有一个孩子叫彭才毅,从进校第一天起就到处闯祸,不是揪了女生的小辫,就是踢了男生的肚子。有他在的地方,学生就纷纷告状,很不安逸。简直就是个“小刺猬”。我在班里狠狠罚了他几次,跟家长反映了情况,家长在家也罚他。结果批评的当时老实了一会,过后又变本加厉。后来我发现他很爱做清洁,每天到校第一个扫地的就是他,而且扫的又快又干净。我安排他当清洁委员,要他管理教室清洁。对他的工作经常表扬,渐渐地,他的注意力转变了,不再热衷于打架,除了清洁热心去做,学习上也进步很大。家长感激不已,说:“我们不知道打了他多少回,他都不改,还是老师有办法,一个清洁的官就把他改变了。”我想,改变他的不仅仅是一个清洁的官那么简单,还有老师和同学对他的认可,激发了他内心向上的动力,使他从各方面真正成长了。像这样的例子,我想每个老师身边都会有很多,就不多说了。

总而言之,师爱是一种激励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的无可取代的教育力量。爱是春雨,能滋生万物;爱是桥梁,能沟通师生的心灵。有了爱,师生之间就能以诚相见,心心相印,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对学生的责任感是每个教师所必备的,热爱学生又是教师献身教育事业,搞好教育工作的原动力。对孩子多一份爱吧,因为在给予的同时会多一份收获;对孩子多一份责任感吧,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愧对教师的这个称号。

篇14: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_________市_________镇街(区)

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_________部门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____(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甲方依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2)计时工资:岗位工种标准为_________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3)计件工资:甲方按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4)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__元/月。

第十条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制度、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别缴交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十六条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擅自离职15天后或1年旷工屡计超过30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被给予开除处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甲方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2)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按本条(3)~(7)项解除合同的,除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外,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属本条(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

(1)乙方因结婚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而要离职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

(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负伤而辞退的,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5)在乙方正享受法定节日、各种假期及补休中的;

(6)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条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

第三十一条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15天内办结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九、违反合同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_________

(2)乙方违约情形:_________

十、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监督履行。

第三十六条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不够写可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5:东莞市基本工资是多少

如题,东莞市基本工资是多少

1.2014东莞市基本工资是多少

2.东莞工资标准

3.东莞基本工资标准2015

4.东莞2015最低工资标准

5.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

6.2015东莞工资扣税标准

7.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8.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9.东莞市加班工资计算法

篇16:东莞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乙方(劳动者)

甲已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二)试用期限 甲、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都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专业技术类/(___)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总工时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单位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 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的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劵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在每月的 _____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篇17:东莞市土地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应支付给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应按规定用于发展集体生产,安置补助费应按规定用于安置剩余劳动力,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土地补偿费的兑现手续必须凭土地权属证明等文件办理。

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应当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和收益的分配进行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村民公布,接受监督,不得侵占、挪用、克扣、截留、私分征地补偿费用。

第四十条

土地被征用后,应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修改或更换权利证书,按规定核减农业税和粮食定购任务。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审核和登记手续。

第四十二条

下列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应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

(一)将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

(三)改变土地用途或使用条件的;

(四)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得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

(一)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二)未依法领取土地证书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它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四)市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五)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六)未按本规定办理审核、审批手续的;

(七)已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但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其它情形。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在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按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后,方可进行转让、出租。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因转让地上建筑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准予转让的,应当由转让方补办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

出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准予出租的,应当由出租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或以出租所得收益抵交出让金。

第四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土地交易市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形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是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土地交易综合场所。

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

下列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必须进入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招标、拍卖: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指商品住宅、写字楼、商铺、酒店及高级娱乐设施,不包括工业厂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二)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使用条件并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进行招标、拍卖的其他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拍卖、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可由法院自行选择拍卖机构,但选择市土地交易中心以外的拍卖机构的,应向市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七条

下列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必须进入市土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或者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一)将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的;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营、合作的;

(三)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改造等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的。

第四十八条

申请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申请人应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表;

(三)交易土地的权属证明;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五)按规定需评估的,提交评估报告;

(六)按规定需办理公证的,提交公证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十九条

实行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制度。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公布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由依法设立的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地价评估结果涉及国家土地收益的,必须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

对全市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区的土地进行分等定级。根据土地分等定级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制定和公布基准地价,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

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应到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第五十条

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的,申请人应先委托省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的具备土地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地价,地价评估结果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第五十一条

经批准同意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后,市国土资源局方予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抵押的,应当先进行地价评估,由市国土资源局核定土地出让金。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第五十四条

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如实提供,不得转移、销毁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和土地使用情况等问题作出说明,也可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关系人提出询问。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拍照、摄像。

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或阻挠。

当事人拒绝配合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四)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

(五)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发现违法行为人为逃避法律制裁而隐匿、转移违法所得或者可能妨碍土地行政处罚实施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违法行为人的财卤勃定查封或冻结其银行存款。

(六)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正在进行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采取暂扣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措施及时予以制止。

对暂扣的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应出具暂扣清单送达当事人;暂扣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经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个月。

暂扣的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保管,暂扣和保管的费用由被暂扣人承担。

(八)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为其办理有关土地审批、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阻挠、干涉和妨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对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举报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关责任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

第五十七条

对在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土地违法行为,应当向有关机关或主管部门反映,并可以提出对该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对发生土地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九条

对揭发和举报土地违法行为有功的人员,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文件、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ΟΟ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篇18:东莞市离婚协议

男方:

身份证号:5327263

女方: 身份证号:5327264

男、女双方属于自由恋爱,并于20___年11月25日到勐大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结婚证号:滇(20___)勐婚字第156号,婚后男女双方感情一度尚好,生育一男孩,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现因多种原因,导致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深感确无合好可能,经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属于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财产,只有一部份债务,债务归男方杨辉负责,女方从娘家带来的财物归女方周忠兰带走。

三、对其子女抚养费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从11-18岁,一个月20___元,男方杨辉负责1000元,女方周忠兰负付1000元,女方必须一次性付清96000元的抚养费给男方,期间,抚养权归杨辉所有。

四、付款方式:本协议签定后于20___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其财物20___年 月 日前从男方家带走。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篇19:东莞市劳动合同书

五、 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_____元(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未约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伤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的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的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按劳动合同。

(二)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或法规计划外生育的,甲方可以视同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

(四)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五)《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 经济补偿、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全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期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有管瞎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 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业务:按公司下达各业务年度目标处理及政策(另见附件一)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劳动合同书范文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 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_________市_________镇街(区)

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_________部门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____(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 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 甲方依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 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2)计时工资:岗位工种标准为_________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3)计件工资:甲方按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4)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__元/月。

第十条 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制度、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别缴交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十六条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 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擅自离职15天后或1年旷工屡计超过30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被给予开除处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甲方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2)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按本条(3)~(7)项解除合同的,除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外,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属本条(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1)乙方因结婚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而要离职的;(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负伤而辞退的,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在乙方正享受法定节日、各种假期及补休中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

第三十一条 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15天内办结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九 违反合同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_________

(2)乙方违约情形:_________

十 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一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监督履行。

第三十六条 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不够写可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应当与我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第三条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形式。

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患疾病门诊、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得到经济补偿。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患疾病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得到经济补偿。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分步实施,逐步覆盖。下列单位和人员必须第一步参加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市属集体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按规定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的职工,中央、省和其他驻东莞企业、机构及其职工,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必须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

(二)镇(区)属集体企业、镇(区)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按我市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条件成熟的镇(区)集体企业以镇(区)为单位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 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参保人有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六条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是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市社会保险委员会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负责向参保人提供门诊、住院基本医疗诊疗服务及规定范围内的药品等。

第八条 医药卫生改革应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同步配套进行,建立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和医疗机构的合理补偿机制。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强制实施,政府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支付。遇特殊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通过政府加以解决。

第十条 逐步建立健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制,补偿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基金的筹集

第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筹集、管理和核算。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下列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费,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费。

(二)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市(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缴费,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应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医疗消费水平以及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300%,超出300%部分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工资标准,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

第十四条 单位应按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部门委托用人单位开户银行代扣代缴。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由社会保险部门委托有关部门代扣代缴。

任何用人单位或参保人不得拒缴、漏缴、少缴及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重新参保;中断缴费前已缴纳个人帐户的本、息,参保人可结转使用,但不得提取现金。

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列支渠道: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列支;

(二)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成本中列支;

(四)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税前工资提取。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发生依法解散、分立、撤销、破产时,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工资同等顺序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利息及滞纳金,并一次性缴足有关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站)负责缴纳。

第十八条 为保障参保人,特别是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由单位共同筹集医疗补充费用妥善解决体制转换中出现的遗留问题,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十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组成。其中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社会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免征税、费。

第二十条 个人帐户基金的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费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左右,按职工年龄分段划入个人帐户:45周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工资0.5%划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工资0.8%划入;退休人员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划入。

第二十一条 个人帐户只用于支付本人门诊及按规定使用的医药费用,超支不补。个人帐户的本、息为本人所有,可结转、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参保人调离本市时,个人帐户余额转至其调入地社会保险机构,继续使用;当地无相应机构的,将个人帐户余额发还给本人,并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参保人凭“东莞市社会保险卡”,通过个人帐户与医药机构进行有关费用结算。

第二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后的剩余部分及其利息、滞纳金等组成。

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且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以及支付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且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特定门诊(指特定病种的.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

社会统筹基金每年支付给参保人住院及特定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之和,累计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

第二十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社会保险部门要建立预决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部门的事业经费由市财政预算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费用由市财政预算拨付。

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从参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因疾病接受诊治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符合医疗收费标准;

(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五)符合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定;

(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转诊和异地就医规定;

(七)符合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管理办法;

(八)符合特定门诊病种目录;

(九)符合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从本人个人帐户中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自付。

参保人发生的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社会统筹基金年度支付特定门诊费用的限额,根据病种费用等有关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第二十七条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按分段累计办法支付,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

(一)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按市内、外医院等级确定为:市内三级医院(含东华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900元,一级及其它医院为800元;市外三级以上医院(含三级医院)为2000元,二级医院为0元,一级及其它医院为1000元。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自付。

(二)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基本医疗费的最高支付限额,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确定,具体限额标准根据参保时间确定为:

1、参保时间不足6个月的,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2、满6个月不足1年的,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

3、满1年以上的,年度最高支付金额为420000元。

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参保的人员,最高支付限额直接按参保满1年的标准确定。

(三)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按以下分段比例计算,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支付:

1、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000元的,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2、超过10000元, 不足或等于30000元的,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88%;

3、超过30000元,在职职工87%,退休人员90%。

第二十八条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按分段累计办法支付,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

(一)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按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执行。

(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基本医疗费的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根据参保时间确定:

1、参保时间不足6个月的,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

2、满6个月不足1年的,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3、满1年以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20000元。

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参保的人员,最高支付限额直接按参保满1年的标准确定。

(三)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按以下分段比例计算,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支付:

1、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000元的,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2、超过10000元,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88%。

第二十九条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的调整,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支等情况提出,经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违反规定到非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

(二)因本人故意行为如自伤、斗殴、吸毒、酗酒,无证驾驶车辆、船舶等或因本人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伤病的;

(三)属于生育,工伤、交通、医疗事故的;

(四)施行美容或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矫正治疗的;

(五)属于预防保健、康复、疗养的;

(六)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因病就医的;

(七)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第五章 医疗、医药管理

第三十一条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医疗收费标准,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转院转诊、异地就医规定,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等,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制定。

第三十二条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审查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选择。

第三十三条 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项目、费用定额等内容的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遵守定点合同,遵守职业道德规定和技术规范,根据参保人的病情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服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分解和重复收费,保障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超出收费标准的医疗费用,以及未经市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批及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可的新技术、新项目、新药品发生的医药费用,社会保险部门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遵守诊疗常规及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优质服务。需给参保人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或转诊转院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需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服务和用药时,须向参保人说明并征得其收面同意。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部门和参保人不予支付。

第三十六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逐步提高医疗服务的技术含量,降低药品收入的比重,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第三十七条 参保人患疾病时,凭“东莞市社会保险卡”及本人身份证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第三十八条 参保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本人持“东莞市社会保险卡”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后,再由社会保险部门按定额方式与医疗机构定期结算。定额结算标准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核定。

经批准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或特定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再由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并按规定支付。

转院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按照“逐级转诊、费用分担”的原则由社会保险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因急诊、探亲、出差、外地定居及符合规定的市外转诊等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凭当地公立医院的诊断证明、收费收据、收费清单及有关诊疗资料到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并按规定支付。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社会保险部门有权核查用人单位的职工名册和工资发放表、财务会计帐目等有关资料,以及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有权审核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医疗费用有关的全部诊治资料及帐目清单;有权核查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关情况。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有权查询本单位及本人的参保情况,社会保险部门应提供查询方便。

第四十一条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医药、物价等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给予奖惩。对考评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可责令限期改正,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资格。

第四十二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工作人员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合理支付的,社会保险部门除扣回不合理支付的费用和取消有关医务人员的医疗保险处方权外,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罚。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未按规定参保及缴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对其相应的医疗经济责任负责。

第四十四条 参保人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获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部门除追回所涉及的数额外,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至6个月,直至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四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责令其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负责人分别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将医疗保险费转入社会统筹基金或个人帐户的;

(二)贪污、挪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三)擅自减免或增加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四)擅自更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五)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违者除责令限期如数归还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市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市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的基本医疗指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等各项规定的医疗服务,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称基本医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由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治疗的医疗费用,由政府综合协调解决。

第五十条 离休人员、老红军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医疗待遇不变,其医疗费用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医疗费用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第五十一条 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未满18周岁,未就业),均应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子女人数,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执行)。

第五十二条 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必须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以补偿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

第五十三条 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须同时按我市现行规定参加社会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列支。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参保人不包括外籍员工和港、澳、台人员。

第五十五条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应的管理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实施之日起,我市原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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