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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申报报告范文

2022-07-05 08:08:4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闰土闲不下来”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专项资金申报报告范文,下面就是小编整理后的专项资金申报报告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专项资金申报报告范文

篇1:专项资金调研报告

关于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财政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总结我市前几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经验,更好发挥保护专项资金效用,根据《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行动计划》有关要求,207月31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上报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杭文广新发18号),对非遗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了专项检查。

截至9月30日,我办回收了除萧山区、滨江区、下沙经济开发区之外的25个项目责任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拨付情况

月底,我市全部下达非遗专项保护资金,共计1677884.2元,其中拨付给各区、县(市)的共计1312450元;拨付给直属单位和市属项目的共计365434.2元。非遗专项资金主要由名录补助和非遗普查补助构成。其中名录补助标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万元/项,省级1万元/项,市级0.5万元/项。非遗普查补助则根据各地普查工作业绩决定。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08年得到市非遗专项保护资金补助的共有28家单位,经统计上报情况发现,我市非遗保护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监管工作,合理分配使用,地方配套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最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具体如下:

(一)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市政府及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市文广新局、财政局十分重视非遗资金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在审核和监督等环节把握得很好。两局根据《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文广新发17号 杭财教2008645号)《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杭文广新发200813号、杭财教2008504号)等有关规定,围绕预算分配权、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加强监管工作,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办法科学、结果公正。

经费下拨前,两局对拟补助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多次核实。之后,经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直接将专项资金下达到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同时,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要求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当中,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二)资金分配合理,使用突出重点。

本市获资金补助的28个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及其所承载的非遗项目,均符合《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支持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料挖掘、资料整理、资料编纂、实物征集、展示演出、传承人补助、授徒工作、专家咨询、名录申报、保护研究、交通与会议等共计12个科目(详见图1,附表1)。其中,专项经费支出最大的是科目展

示演出,合计支出490220.6元,其次是资料挖掘,合计支出466615.7元。支出最小的科目是其他,合计支出85209元,其次是专家咨询,合计支出101025.8元。我们认为,全市非遗经费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使用合理,具有一定科学性。整体而言,非遗经费分配格局与当前我市的非遗保护现实情况是相适应的。

图1  2008年杭州市非遗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配套资金到位,项目效益明显。

近一年来,实报的25家补助单位年度支出3477791.33元。25个统计在内的项目责任单位的地方配套资金1973474.13元,占到总支出的56.7%(详见附表2)。也就是说,市里每补助1元钱,地方至少有1.3元(56.7%/43.3%=1.3)配套资金跟上。

专项保护资金的及时下拨和合理使用,为我市完善名录保护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原则,合理开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初步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

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09年9月30日,我市申报的“篆刻”、“蚕桑丝织技艺”成功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实现了我市世遗项目零的突破。2008年11月,西湖区蒋村乡、萧山区楼塔镇、余杭区等6家单位列入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08年,18个项目成功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使杭州市国家级名录数量跃升至26项,居全国同类城市第一。2009年6月,文化部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传承人名单中,我市9人成功入选,使我市的国家级传承人数量达到16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茅。同期,省政府公布的246项浙江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我市入围58项,使我市省级名录已达到了122项,居全省第一。2009年4月,杭州市公布了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0项,使我市名录总量达到249项;各区县(市)也根据有关要求公布了当地的三批名录,达703项。杭州市公布了两批市级民族民间艺术之乡6个、民族民间艺术家16名,第一批市级传统节日保护地16个、传承基地6个、生态保护区9个及产业基地3个。

(四)严格资金使用程序,无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三、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补非遗专项资金在使用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非遗保护资金仍显不足。

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专项资金整体效益的提高。目前,我市非遗项目保护专项资金每年仅300万,而全市现有市级以上名录项目

249项,另外,还有传统节日保护地、传承基地、生态保护区、产业基地等非遗保护延伸载体41个。平均下来,每个项目补助只有1万零一点。非遗专项资金的严重缺乏,已成为保护工作继续向前推进的内在瓶颈。因此,一些亟需保护的项目,也因经费有限而导致保护工作难以为继。

(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平衡。

整体而言,杭州市非遗保护专项配套资金还是比较到位的。但由于各个项目保护责任单位财政状况不一,个别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小,甚至没有配套,项目开展后缺乏后续资金投入,导致项目的缺口资金较大,致使部分项目保护单位空有一腔保护热情,而无法把工作落实到实处,从而影响了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资金使用不尽科学。

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观念上相对落后,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粗糙,加之缺乏一定的责任心,个别项目保护责任单位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个别保护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存在资金积淀、资金效用不高等现象。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活态传承,传承人是

保护的关键,我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倾斜。而就我市非遗专项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看,2008年用于传承人补助、授徒工作的支出分别为257147.9、218564.3元,低于交通、会议(两者共计支出266028.5元)的支出。而展示演出总支出490220.6元,明显高于传承培训工作所涉及的支出,显然这与活态传承的理念是不相适应的。

四、几点建议

篇2:专项资金调研报告

关于郧县蔬菜产业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蔬菜产业是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的.“民生产业”,是农民创业增收的“致富产业”,更是打造“生态郧县”、“民生郧县”的支柱产业。最近,我们对全县蔬菜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认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既是我县跨越发展的顺势之为,也是绿色繁荣的富民之策,更是执政为民的务实之举。

一、发展优势

1、自然环境优越。

在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绿色消费潮流已成时尚、核心水源区生态建设日益强化的现实背景下,郧县地处大巴山东段逶迤于南,秦岭余脉屏障其北,汉水穿境而过,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也是我国内陆腹地重要生态功能调节区,境内地形地貌多样,海拔高低悬殊,光、热、水等气候条件各异,南北气候兼有,属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湿润性季风气候,具有平原地区和许多发达地区难以比拟的先天优势,适应露地栽培的蔬菜品种多,是发展设施菜、精细菜、西甜瓜、加工专用和高山反季节蔬菜的理想区域,是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的天然基地。土豆属南缘生产区,莲藕属北缘生产区,形成了南北过渡区和余缺调剂区。全县山野菜资源丰富,有香椿、荃菜、竹笋等30多个野菜品种,分布范围广,可开采面积大,年开采量达15万吨以上,开发前景十分广阔。

2、政策机遇有利。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1988年国务院开始在全国实施“菜篮子”工程,2009年又启动了新一轮“菜篮子”建设工程,以国办发〔〕18号文件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又发了3个关于蔬菜产业建设方面的文件,要求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菜篮子、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20,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全省菜地最低保有量800万亩,年蔬菜调出量800万吨,将湖北建成全国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和菜园子”的“十二五”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蔬菜产业发展,为我县蔬菜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顺利推进,生态特色产业开发

得到了国家和省里高度重视,国家将加大对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投入,对库区实行生态补偿、对口支援等一系列扶持措施,省、市政府都设立有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市南水北调新建蔬菜基地项目资金1.12亿元,为我县蔬菜产业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三是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鄂、渝、陕、豫毗邻区域性中心城市,县委、县政府做出打造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支撑的决定,郧县将与十堰形成产业上无缝对接,加快了“一区两带”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百公里汉江生态经济带步伐,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3、区位优势明显。

从蔬菜生长区位优势上来看,由于东南沿海地区的人力和土地资源成本较高,受夏季高温、台风灾害频繁等影响,发展蔬菜相对缓慢,夏秋缺菜时间较长;西北地区气候、生态、地理条件较差,蔬菜生产受限因素较多,市场供应季节性缺口很大,而我县正好处在南北交接地带,具备蔬菜产业化发展和外销的先决条件。随着 “武银”高速、“郧十”高速、“运十”铁路、“郧十”一级路相继贯通,郧县将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交通瓶颈将被彻底打破。这为我县蔬菜产业化发展,抢占十堰城区蔬菜市场,拓展外销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4、市场需求加大。

蔬菜是人类的基本食物来源之一,提供人体健康所必需的维生素、膳食纤维和矿物质。鲜食为主、需求量大的传统饮食习惯,对“吃好”、“营养”、“品质”和“改善结构”等诸多方面,提出了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新需求。蔬菜生产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消费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目前蔬菜市场供求关系上看,还存在较大缺口,可供开发的市场潜力巨大。从全市来看,按总人口350万人,人均日消费0.6公斤蔬菜计算,全年蔬菜需求量为76.6万吨;除去加工外销蔬菜及食用菌等,鲜菜自供基地12万亩,年产鲜菜37.4万吨,全市蔬菜自给率为48.8%。从十堰城区来看,按城区常住人口76.8万人、流动人口10万人,人均日消费0.6公斤蔬菜计算,年需要量19.1万吨;现有蔬菜基地面积3.05万亩(含柳陂镇和六里坪镇),蔬菜年产量13.5万吨,十堰城区蔬菜自给率为70.7%。由于十堰城区蔬菜有部分倒流到县市,城区实际自给率不足60%。

5、群众基础较好。

郧县城关为老郧阳府所在地,城郊及附近镇村有蔬菜种植的历史传统,广大农户有蔬菜种植的习惯和经验。随着国家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和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将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蔬菜产业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蔬菜产业的发展已经在我县深入人心,是群众广泛认可的效益产业、朝阳产业、支柱产业。

6、增收潜力较大。

蔬菜生产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推广易的项目。同时,

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据测算,全县蔬菜产值超过种植业产值的三分之一、农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种植蔬菜的收益是粮食的5.5倍、油料的5倍;净利润是粮食的10倍、油料的6倍。谭家湾镇五道岭村新建设施蔬菜基地100亩,种植的黄瓜、西红柿、辣椒、西葫芦,亩收入一季过万元,种植能手李明国亩收入突破15000元,增收效果十分显著。

二、发展现状

我县就获全国首批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县。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建设,将蔬菜产业的发展提高到农业工作的战略主导地位,作为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力推进抓落实,蔬菜产业得到了稳步健康发展,据年报统计,,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22万亩,实现产量30万吨,产值4.75亿元。

1、生产基地有了一定规模。

按照城郊路边商品菜、深山远山高山菜、因企定产加工菜的发展要求,重点建设了柳陂镇舒家沟、高岭、挖断岗、刘家桥、史家院,青曲洪门铺、巷子口,城关菜园、堰河,安阳居峪,谭家湾十方院、五道岭,杨溪关门山,白桑秀峪沟等一批蔬菜专业村,突出抓了三大板块基地建设:一是快速建设商品供给蔬菜产业带。打造了以柳陂、青曲、谭家湾为核心的3万亩水生菜、精细菜和设施菜基地,以安阳、杨溪、城关为核心的3万亩西甜瓜基地,巩固扩大示范效益。目前全县设施菜、精细菜基地面积达6.2万亩。二是着力建设加工专用蔬菜生产区。突出辣椒、萝卜、三叶青菜、豇豆等主导品种,按照订单农业生产模式,在谭家湾、安阳、城关建设核心加工蔬菜基地0.8万亩。三是巩固开发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初步形成了以鲍峡、谭家湾为核心的万亩土豆种植区,以白桑、大柳为核心的万亩高山秋淡和山野菜种植区。

2、加工企业有了一定基础。

近年来,发展了“渝川”、“甘绿特”、“统香”3家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十堰渝川食品有限公司已被确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入了中国便利店大联盟。郧县源升食品有限公司与武汉源芝缘商贸有限公司以统一酸菜风味包项目为纽带,成立了“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在茶店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投资1.4亿元,建设3条日产150—200万包统一酸菜风味包生产线和5万吨原料腌制池。20,3家蔬菜加工企业带动谭家湾、城关、梅铺、安阳、杨溪、青曲、白桑等7个乡镇1.2万户农民种植蔬菜0.8万亩。

3、质量监管逐步走上规范。

一是全面宣标贯标。产前重点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宣传推广并严格执行了市、县蔬菜办制定的辣椒、茄子、芹菜等11个蔬菜品种和1个蔬菜产地的

地方技术规程。二是严格生产管理。一方面,积极开展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整治,从源头严把生产投入关;另一方面,围绕茬口安排、育苗种植、病虫防治、配方施肥等技术,对菜农进行培训,指导菜农规范用药、安全采收。三是强化检测认证。全县认定无公害蔬菜基地10.2万亩,建立了蔬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加工企业检测制度,坚持每月抽查100个样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7%。新增认证了泡辣椒、老鸭汤炖料(酸萝卜)、红油豇豆3个绿色蔬菜品牌和番茄、黄瓜2个无公害蔬菜品牌。“武当红”泡菜荣获“湖北十大名菜”称号,被评为“最受网民喜爱产品”。

4、示范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一是培养科技示范户。去年,农业局筹资30万元,选派30名技术指导员进驻30个村,采取集中培训、入户指导和物化补贴等有效方式,在每个重点村培养10户科技示范户,共培养科技示范户300户,带动6000多户农民种植蔬菜。二是培育合作组织。全县已登记注册柳陂镇柳绿、川绿,青曲镇洪绿、谭家湾镇绿野等蔬菜专业合作组织20多家,与寿康、武商、京华、丰融、太和医院等超市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供销合作关系。柳陂镇作为寿康、京华超市蔬菜直采基地,年直供直销十堰城区蔬菜6万多吨。三是培植产销大户。县农业局、蔬菜办筹资80万元,采取以膜代补、以种代补、以肥代补形式,扶持狄永虎、朱春芳等10多家种植大户发展壮大,涌现出了一大批种植大户、营销大户典型,发挥了行之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

5、产业发展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资金整合机制。县委、县政府采取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多级联动的办法,整合项目资金余万元,优先安排在柳陂、青曲等蔬菜主产乡镇,进行坡改梯和水、路、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土地流转机制。柳陂、安阳结合南水北调淹没区土地的利用和管理,采取招租的方式,推进蔬菜规模化种植。城关、青曲实行“政府买单出地租、业主开发建基地、农民务工种蔬菜、转变方式促发展”模式,推进土地流转,推动产业基地建设。目前,全县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发展蔬菜面积达到2000余亩。三是政策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县乡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科技工作人员创办或领办产业基地,参与蔬菜产业化开发。2012年,县财政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在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各项优惠政策的激励下,目前全县已有100余名干部和下岗失业人员、乡镇转体单位职工投资兴办产业基地或农产品加工企业。青曲镇引进4位生产技术能人承包100多亩大棚基地,单季亩均效益3500元。

三、主要问题

我县的蔬菜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市委、县委的要求、广大群众的需求和全省蔬菜生产大县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提速复建任务艰巨。

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蓄水后,将淹没我县2.3万亩蔬菜基地,尤其是柳陂镇、城关的8000多亩精细蔬菜基地将被淹没,同时,柳陂、杨溪、安阳、城关、谭家湾、青曲等乡镇大量年富力强、懂经营、有技术的种菜能人、运销大户移居到江汉平原,给我县蔬菜产销体系连接造成极大的损失,保障供应和复建基地的任务十分紧迫,加强老蔬菜基地管理的任务也十分艰巨。

2、产业块头不够大。

在蔬菜生产方面,仍然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生产常规蔬菜品种的多、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的多、满足自种自食蔬菜的多,生产优质特色蔬菜的少、生产反季节蔬菜的少、生产商品供给蔬菜的少,保障供给能力比较低,加工原料基地(规模、产出)跟不上加工企业发展需要。在蔬菜加工方面,目前已建成的三家蔬菜加工企业尚处于起步创业阶段,企业规模仍然很小,主要以“过坛”或“过池”加工为主,加工的产品比较单一,精深加工不足、不够,竞争力不强,带动农户发展蔬菜方面还停留在一般的产品购销关系层面,社会化服务功能不强,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松散,尚未与农户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经济共同体。在市场营销方面,虽然我县在城区建有6家以蔬菜销售为主的农贸市场、2家超市,各乡镇集镇也有小型分散的蔬菜交易场所,但普遍存在着规模太小、设施简陋、覆盖面窄、经营效益差等现象,产销设施依然滞后于蔬菜产业发展,以街为市、以路为集的“提篮小卖”问题仍然突出。

3、建设标准不够高。

蔬菜产业发展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税费改革后我县各乡镇可用财力有限,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中又缺少专项开发资金,致使在蔬菜生产、加工、流通、技术推广、质量和信息监测等方面资金投入还不够多、还不稳定;在蔬菜保险、补贴等方面政策不完善、不配套,风险规避无保障。多数基地蓄水集水、渠道渠网等水利设施不配套,不少地方农业机械设施装备不足、使用较少,蔬菜生产仍是“牛耕人种”为主,还处在“靠天种菜”、“望天收”的状态。如:“鄂西北西瓜生产大镇”安阳镇由于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温室、大棚设施建设标准低、不规范,抗灾能力弱,西瓜生产面积不断萎缩;柳陂镇高岭、金矿、吴家沟、黄坪、史家院、梯子沟和安阳镇小河、横山等村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限制,新建菜地的排灌设施不足,抵御自然灾害特别是干旱能力较弱。青曲镇、柳陂镇新建基地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多数农民收入不高,增加投入仍然困难,导致建设业主垫资

篇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我公司于20xx年9月在污水排放口安装了氨氮在线监测设备,20xx年11月通过市环境监测中心验收对比监测。现做核查报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装氨氮在线监测设备项目。

二、项目投资:9.6万元。

三、项目时间:20xx年9月~20xx年11月份。

三、项目目标:实现生产废水处理后排放实时监测和达标排放,确保全年氨氮指标达到新的国家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项目方案内容

采用中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TGH-SN型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联网,进行实时监控。

20xx年6月30日

篇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专项经费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的自查报告

市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xx年*月,原属省垂直管理单位,20xx年*月下划归地方政府管理,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现有干部职工**人。

一、专项经费方面

(一)各类专项资金20xx年办案补助,20xx年中央补助、两网建设经费、专项整治经费、专项补助、政风行风建设经费,20xx年专项整治经费、房屋维修、三统一补助、其他补助经费均已拨付到位,资金实施方案已经落实,完成了各项培训、抽验、工作开展等。20xx年全局共进行监督检查**次,检查涉药经营、使用单位**家次,查处案件*起,案件总值*万元。协助市药检所完成监督抽验*批次,完成药品快速鉴别检验*批次。20xx年举办餐饮、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7期,对全县*户餐饮从业单位,*家药品经营单位,*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共进行监督检查*人(次),检查涉药经营、使用单位*家(次),查处案件*起,案件总值*万元。完成药品快速鉴别检验*批次。出动执法监督人员*人次,检查餐饮单位*户次,发出监督意见书*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份。无资金截留或挪作它用。核算规范合理,费用归集正确。

二20xx年x月x日

篇5: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街村第一书记杨丙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街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街村位于龙亢镇南部,南靠307省道,北邻涡河,交通便利。该村现有人口3932人,834户,耕地面积3212亩。主要以小麦和大豆轮种为主。种地和外出务工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地少人多,村民人均收入4000元左右,群众致富愿望迫切。村集体经济来源有限,基本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勉强维持正常的办公开支。经过调查研究,并结合该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的历史背景,认为购买联合播种机可以缓解农忙时的工作压力,也可以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同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当地致富能手,发展农机服务业,提高家庭收入,真正发挥“酵母”作用。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认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结合村情,以积极稳妥、逐步发展为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可靠,同时又能为村集体经济带来一定的收入。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怀远县是农业大县,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农机的需求量十分大,农机十分短缺,每到农忙季节,就会出现机械紧张,群众着急,干部发愁。如果投资购买联合播种机,在原有的基础上推进农机作业合作社的形成,统一调配,协调作业,不但可以解决本村农忙农机短缺问题,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三、市场分析:

目前每亩小麦、大豆播种价格在30-40元每亩,一台播种机每年有效播种面积为1800亩,去除燃油、维修及人员工资,年盈利在3万元左右。如果形成专业合作社经营方式盈利还将有所提高,投资具有风险低、效益高的特点,值得推行。

四、效益分析

联合播种机购买后,除外出作业,增加收入外,作为村级股份项目主要能够帮助村在农忙时解决农机紧张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损失,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可以为村增加集体收入5000元。

五、项目概要

新街村拟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由村委会出资5万元,李向阳出资2万元共同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承包给李向阳经营。农机购买后3年合同期内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权归李向阳所有。经协商,不论农机盈亏如何,李向阳都要每年付给村委会5000元分红资金,并保证本金在合作结束后归还村集体所有。另,李向阳在经营过程中应优先服务本村农户。

此项目投资少,见效快,能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好途径,每年为村里增加收入5000元;还可有效缓解新街村民夏播、秋种紧张的难题。

六、资金筹措

利用上级组织部门下拨的5万元和李向阳出资的2万元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

七、管理方式

3年内联合播种机归村集体所有,李向阳负责经营,3年后李向阳将本金5万元交还给村委会,村委会将联合播种机的所有权转交给李向阳。有效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

八、投资期限

初步拟定三年,到期后视情况逐步扩大投资规模。

九、项目运行情况

此项目与20xx年8月正式开始运行,截止20xx年8月,李向阳已经向新街村缴纳租金5000元,并表示联合播种机运行良好,收益颇佳。李向阳再次向新街村承诺保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按时向村里缴纳租金,三年期满后全额偿还本金。

篇6:申报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办文〔〕2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71号)、《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总体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更好地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专项资金继续重点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并继续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参股基金等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重大项目部分

(一)主要目标。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要求,由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牵头负责项目遴选工作,促进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衔接。调整资金投入结构,降低直接补助比例,提高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事后奖补比例,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

(二)主要内容及牵头部门。

1.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由中宣部牵头负责。

2.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3.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4.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5.推动影视产业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其中重点影视项目由中宣部负责。

6.推动广电网络资源整合和智能化建设,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7.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8.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其中报刊台网媒体建设由中宣部负责。

9.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由商务部牵头负责。

10.支持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负责。

对于符合上述支持重点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宣传文化体育部门多头申报。

2.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3.申报文件应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重大项目类别、申请金额、项目简介等内容。具体项目申报资料和程序,按照牵头宣传文化体育部门要求报送。

4.向中央牵头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负责牵头的宣传文化体育部门承担重大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拟申请企业可向上述部门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2.负责牵头的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3.在拟支持项目名单中,承担单位为中央企业(单位)的,原则上由其主管部门以部函形式向财政部申报。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文化企业,其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以企函形式向财政部报送;资产和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企函形式直接向财政部申报。承担单位为地方企业(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汇总后向财政部申报。

三、市场化配置资源部分

(一)主要目标。

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有关要求,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遴选一批中央、地方的优秀文化产业基金,支持重点省级国有文投集团加大债权投资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基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制或公司制。

(2)基金类别是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为文化产业各细分或相关领域。

(3)基金管理公司运作规范,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完善。

(4)往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参股基金,原则上不得以同一投资期基金重复申报。

2.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省级文投集团,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开展文化资产融资业务的相关资质,在文化企业融资租赁、文化无形资产评估等方面经验丰富,以往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业绩较好。

(2)集团及相关承办单位根据财政扶持资金规模,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配套。

(三)申报程序。

中央各部门(单位)出资设立的文化产业基金应通过其主管部门向财政部申报,地方文化产业基金及省级文投集团应通过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级)财政厅(局)向财政部申报,省级财政厅(局)推荐基金原则上不超过2只(相关申请文件及资料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着力从制度建设、预算管理、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等各个方面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项目库管理,完善项目入库和退出等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申请文件质量,确保申请项目信息真实、准确。

(三)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积极与党委宣传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不断规范审核程序和标准,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项目评审机制,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

特此通知。

附件:1.参股基金企业所需资料清单

2.省级文投集团所需资料清单

3.重大项目负责部门联络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1日

篇7:度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办文资〔〕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总体安排

按照国务院要求,财政部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安排242亿元,支持项目4100多个,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但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专项资金管理也遇到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仍主要采用传统行政分配模式,没有完全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涉及部门较多、支持领域较广,后续监督管理难度大;财政资金总体使用效益不高等。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更好地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除保留部分资金继续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宣传文化部门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外,专项资金将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参股基金等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市场化配置资源部分

(一)主要目标

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有关要求,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遴选一批中央、地方和市场的优秀文化产业基金,支持重点省级国有文投集团加大债权投资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基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制或公司制。

(2)基金类别是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为文化产业各细分或相关领域。

(3)基金管理公司运作规范,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完善。

2.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省级文投集团,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时间2年以上,底总资产规模不低于10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具备开展文化资产融资业务的相关资质,在文化企业融资租赁、文化无形资产评估等方面经验丰富,以往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业绩较好。

(3)集团及相关承办单位根据财政扶持资金规模,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配套。

(三)申报程序

中央各部门(单位)出资设立的文化产业基金应通过其主管部门向财政部申报,地方文化产业基金及省级文投集团应通过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级)财政厅(局)向财政部申报,省级财政厅(局)推荐基金原则上不超过2只,相关申请文件及资料清单见附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

三、重大项目部分

(一)主要目标

在以往重大项目实施的基础上,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要求,让宣传文化部门充分参与相关项目遴选工作,促进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衔接。

(二)主要内容及牵头部门

1. 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2. 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3. 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4. 加快推动影视产业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其中重点影视项目由中宣部负责。

5. 推动广电网络资源整合和转型升级,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6. 继续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7. 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8. 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由商务部牵头负责。

(三)申报程序

1. 上述牵头负责部门承担重大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拟申请企业可向上述部门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2. 牵头负责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3. 在拟支持项目名单中,承担单位为中央企业(单位)的,由其所在中央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为部发文;承担单位为地方企业(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汇总后向财政部提交申请文件,各省级财政部门不再承担征集、遴选工作。

申报文件应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重大项目类别、申请金额、项目简介等内容,涉及的具体项目资料由中央各部门(单位)、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各省级财政厅(局)留存备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在2016年申报工作中,中央各部门(单位)、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和各省级财政厅(局)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改进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从制度建设、预算管理、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等各个方面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幅提升。

(二)结合此次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模式创新,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做好与党委宣传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地方,以此次财政创新扶持方式为契机,加大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参股基金企业所需资料清单

2.省级文投集团所需资料清单

3.重大项目负责部门联络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1日

篇8: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河北北塑管业有限公司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本公司始建于,地处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占地4,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配套设施开发、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为一体的塑料加工企业,主要生产UHMW-PE、HDPE、LLDPE、PP、PVC-U、PE双壁波纹管、钢带增强PE波纹管、PE-RT、PP-R、C-PVC等管材及配件,年生产能力已过万吨。产品现广泛应用于城镇、农村安全饮水、农田灌溉、市政、建筑、矿山、石油化工等领域。本项目申报财政资金92万元,于已全部划拨到位,为了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我公司筹集优势力量参与到项目中来保障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项目经工信厅、财政厅审核并批复资金支持后,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支出科目进行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本项目是河北北塑管业有限公司于计划实施,并于进行筹备建设的技改扩能项目,本项目建于河北承德县创新创业工业园区河北北塑管业有限公司新厂址内,占地42000,项目建设车间3栋,库房1栋,办公楼及综合楼各1栋,总建筑面积达24800,建设工程均已完工,全部投入使用;本项目拟新进改造设备76台(套),建设管材生产线48条,现已大部分完成,投入使用生产线达28条,部分生产线仍在咨询谈判过程中,现公- 3 司生产能力大大提高,如市场推广得力,生产运转负荷高,完全能达到预定的年产管材管件1.5万吨目标。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24个月,即205月至205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本项目实际到位省级财政资金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项目评价时实际支出情况92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预算科目计划进行支出,各预算科目资金略有小调整,调整幅度符合科技资金管理规定的范围内。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项目承担单位是规上企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建立了《河北北塑管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项目制订了《技改扩能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

2、机构设置公司内部设置财务部,下设主管会计1人、成本会计1人、出纳1人。

3、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专账核算”,待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合并入公司的统一会计账务之中。

[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篇9:新兴产业创业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01

资助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1.光通信;2.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3.物联网;4.平板显示;5.集成电路;6.新型元器件。

二、高端装备

1.智能网联汽车;2.智能装备;3.机器人;4.航空航天装备;5.精密制造。

三、生物医药

1.精准医疗;2.医学工程;3.医药;4.生物制造;5.照护康复。

四、数字经济

1.大数据;2.云计算;3.金融科技4.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五、新材料产业

1.电子信息材料;2.绿色低碳材料;3.生物材料;4.新型结构和功能材料;5氢燃料电池材料;6.其他前沿新材料。

六、海洋经济

1.海洋电子信息;2.海洋生物;3.海洋高端装备;4.邮轮游艇;5.海洋新材料;6.海水淡化。

02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财务制度健全,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申报单位拟获得我委专项资金资助的,原则上需在本次项目征集中提前申报。单个项目单位本次可以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

03

项目资助标准

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

1.工程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2.工程研究中心提升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

1.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组建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2.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国家/省项目配套扶持计划

1.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或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或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已获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资助的,资助额在2000万元总额中予以扣除。

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4.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5.国家级创新载体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与已获得的市级配套资金总和不超过该专项资助上限。

6.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配套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部门资助资金的10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市级与国家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7.国家产业化配套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部门资助资金的10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市级与国家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8.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项目:按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市级与广东省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已获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资助的,资助额在1000万元总额中予以扣除。

9.广东省产业化配套项目:按照广东省资助资金的10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市级与广东省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对于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配套、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配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级创新载体创新能力提升、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项目,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对于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配套、国家产业化配套、广东省产业化配套项目,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通过现场核查的,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项目单位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已立项项目不予资助。

前沿领域中试扶持计划

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国际市场准入认证扶持计划

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费用的10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

1.对于化学药品(第1.1、1.2类)、生物制品(第1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第1类)等,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以及取得药品注册许可并上市销售的,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费用给予事后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于委托本地临床试验研发外包机构(CRO)或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资助上限再分别提高200万元。

2.对于化学药品(第1.3-1.6类及第2类)、生物制品(第2-5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第2-6类)等,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的以及取得药品注册许可并上市销售的,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费用给予事后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对于委托本地临床试验研发外包机构(CRO)或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资助上限再分别提高100万元。

3.对于医疗器械产品,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费用的40%给予事后资助,二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扶持计划

对于我市企业研制的同品种全国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费用的5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其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费用的3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篇10: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情况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3)、预拨2009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09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篇11: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局甘烟财[20xx]57号《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开展全省行业20xx-20xx年度全部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营销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主任)尚永宁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李仲荃、副主任刘军锋同志为副组长,杨智强、高立华、安博为成员的'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xx-20xx年度全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到的专项资金情况

1、网点补助资金

20xx年市局拨付网点补助资金64.50万元,其中:20xx年2月50号凭证28.50万元,20xx年12月49号凭证30.00万元,20xx年12月216号凭证6.00万元,全部做实收资本。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20xx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

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3.28万元,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9.53万元,20xx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3.53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xx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20.00万元。

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30.00万元,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0.85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二、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1、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财政返还专卖罚没资金3.28万元(此返还款为20xx年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4.1万元,县财政按照80%的比率进行返还)。

20xx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40起,收缴罚没款1.98万元,于20xx年2月份上缴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当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返还。

2、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19起,收缴专卖罚没款11.04万元,经与专卖案卷核实,与其相互印证的专卖打假案件17起,收缴专卖罚没款0.22万元,而收缴的10.82万元专卖罚没款无相应的专卖案卷。

20xx年4月份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7.55万元,县财政局于同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随同20xx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返还金额为9.53万元(20xx年县财政未返还完当年上缴的全部专卖罚没款额,下剩3.49万元于20xx年1月份随同20xx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

3、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收缴专卖罚没款0.046万元,涉及专卖案件15起,实际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3.53万元(包括20xx年未上缴罚没款3.49万元),县财政局于年20xx年1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全部返还。

4、20xx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0.808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20xx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三、专卖打假经费收支情况

20xx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xx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36.74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1.14万元。

20xx年查获假冒卷烟555.8条(11.12万支),支付县法院协同办案费1万元,专卖打假人员差旅费0.01万元。

20xx年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0.85万元;20xx年查获假冒卷烟524.7条(10.49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0.012万元。

四、制度建设的完整性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五、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借方: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2、罚没收入收缴的不合规性

20xx年10月238号、239号会计凭证,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41,140.00元和67,028.00元,凭证附件不全,无罚没收款收据及相关处罚决定书,且业务入账无相关没收商品验收清单,财务入账无销售清单,经核查相关专卖案卷,发现20xx年的环烟专[20xx]年度处字第8号案件,没收卷烟翻盖白沙1249条和芙蓉王300条,案值为107,786.50元,与此两笔款项合计金额108,168.00元相近,但专卖部门无没收票据,且该案卷很不规范,据当时相关人员回忆,估计此两笔收入为上述没收卷烟的变卖款。

3、账务处理发票不合规

(1)20xx年12月102号凭证,支付打假经费/举报费11,382.5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无相关的专卖案卷。据当时举报费领取人李仲荃同志回忆:20xx年我县局在秦团庄乡设立卷烟直销点,聘用张世明代理经营,在其工作期间将销售的卷烟货款携走,经核查对账发现短缺卷烟货款11,382.50元,由于当时业务经理是李仲荃同志,公司就从李仲荃同志工资中扣回短缺卷烟货款。事后,李仲荃同志多次找领导沟通,虽然其当时是业务经理,但具体负责的是专卖工作,应与此事无关,最后有关领导决定以打假经费/举报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所扣工资11,382.50元。

(2)20xx年10月90号凭证,支付县法院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10,000.0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专卖案卷中无相关印证资料。由于当时环县卷烟专卖市场比较混乱,20xx年至20xx年期间,环县人民法院一直协助环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开展专卖管理工作,20xx年10月,环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便以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

篇12:申报职称述职报告

各位评审组领导、老师们:

大家好!

光阴荏苒,时光飞逝。我踏上工作岗位已有十年。这十年,小小的三尺讲台让我感受到的是教师责任的重大,要想做好工作,做好一名教师,首先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心;时代的日新月异,让我深刻体会到自身素质提高的迫切,只有身正、学高的教师才能教育出合格、优秀的学生。下面我分别从几个方面来汇报我的工作和心得:

一、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方面

我拥护党的领导,政治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执教,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工作中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进取,为人师表。以学校工作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他人,甘于奉献,认真履行了一个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在—学年、—学年两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

1、语文学科教学工作

我担任了语文学科教学工作。来,我积极投入新课改实践,根据当前教学目标和教材内容,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教参和课标,认真备课,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力求上好每一节课,在教学实践中,摸索体会新的教学方法和形式,培养自己严谨、科学的教学态度和体系。在课堂上我追求以丰富多彩的语文课堂活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法,调动学生探究、合作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在教学中求创新,在活动中促发展,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愉快。平时虚心向前辈、老师们学习,多听老师们的课,取长补短。此外,我力求适量、科学地布置作业,及时批改、讲评作业,并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历年来,我班的教学成绩名列前茅。共计获得期末考核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10余次。最近5年来成绩尤为突出。在完成教学工作之余,我积极参加业务能力竞赛,上示范课3次,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3次,计获得青优课竞赛三等奖2次,优秀奖1次。

2、班主任工作

我连续十年担任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中,我能始终保持一颗“爱心”,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及时处理繁琐的,融于日常生活中的班主任工作,任劳任怨。我通过推行班级民主,培育得力有效的班干部队伍,改革班级管理体制实现班级精细化管理这三点来努力实现优良班风的形成,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与学生建立“师生+朋友”的关系,坚持以生为本,尽力以丰富的班级活动着力培养、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理想情操和道德品质,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学习方法的培养。这些年来,我所带班级有一定凝聚力,学习成绩能保持稳步提高,学风和班风较好,获区级优秀班集体一次,校级优秀班级三次,并两次在学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培训发言。在文艺活动、体育竞赛等方面也表现不俗,学生获区级各等奖励十余次,我指导学生参加区级读书征文活动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1次。

3、教学科研和继续教育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注重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承担了校级课题《小学低年级语文愉快教学研究》和《农村儿童自我表现能力的发展与培养的研究》,区级课题《校园文化建设研究》和《九义学校心理健康咨询的操作模式研究》,现正参与市级课题《农村九义学校学科校本教研文化建设研究》的研究。

我注重理论和业务的学习研究,阅读了不少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书籍,撰写读书心得,努力使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得到更新,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多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几年来统计获校级论文奖5次,区级奖二等奖1次,市级二等奖1次。

积极参加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达二级甲等;参加了教育基本功培训,新课改教师上岗培训,教师信息技术初级培训,班主任培训,均考核合格;参加西华师范大学汉语本科函授学习,即将毕业。

回顾这几年的工作,如果说我取得些进步和成绩,那也是在各位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老师们的帮助支持下取得的。我还存在许多不足,如:眼界还不够开阔;对新问题、新事件敏感度不够高;事情做得多,总结得少等等,我会努力克服这些缺点,不断超越自我,本着对学生的爱心、对教育事业的责任心、对未来的信心,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学习,争取更大的成绩。基于过去的一些成绩和经验,我认为自己符合小学高级教师的任职资格。希望各位领导和老师给予支持和通过。

谢谢大家!

申报人: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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