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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施工合同签订范本

2023-11-03 08:57: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jja91095698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园林施工合同签订范本,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后的园林施工合同签订范本,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园林施工合同签订范本

篇1:园林施工合同签订范本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工程开工竣工时间:本工程自20______日竣工。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2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3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在开工前应取得并提供正常合法的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保证该项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证乙方能如期顺利进场施工。

4.3对本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4.4提供施工水源,电源并接至预定位置。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园林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

4.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的一切矛盾。

4.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条 乙方责任

5.1 按双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4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进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条 工期延误

7.1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确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进场施工5日内,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总造价(万元)作为乙方进场施工准备费用,用于工人进场、施工材料的基本费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养护、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

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8条 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签字。

五、违约与争议

第19条 违约与争议

13.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合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2条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需要作出任何变更,则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寻找全程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过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4条 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第15条 附件

22 . 1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

22. 2工程预算书。

22. 3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篇2:园林施工合同签订范本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工程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郭店小学校园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郭店小学

二、工程范围:园林绿化种植,园林景观水电施工,园林景观土建施工,园林绿化养护。

三、工程总造价:

乙方上报预算总价(含税)为 壹佰贰拾陆万捌仟肆佰元 (¥ 126.84万 元),确定最终含税合同总价为: 壹佰叁拾伍万肆仟陆佰元 (¥ :135.46万元)。

四、工期:工期为: 40 天 20______年 3 月 5 日至 20______年 4 月14日。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期间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为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水电接口;负责为乙方驻地提供场地,其办公或生活用房搭设费用由乙负责。 ii. 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在甲方指定的水电接口处安水、电表,并负责交纳水电费。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变更项目或预算中漏项的情况,采用以下方式:

1.变更增减工程量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量确认;

2.变更项目单价首先参照原合同预算报价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单价执行,如果原合同预算报价中没有可参照的项目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确认。

3.变更项目金额一起并入工程决算中。

九、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

a) 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报价书中所列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书上报甲方审核;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

十、养护期:该工程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养护期为 壹 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 20______ 年 10 月 15 日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在养护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十一、合同款项支付:

工程完成到 30% 时支付第一次进度款 30万元 元,完成到 60% 时支付第二次进度款 40 万 元,工程验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一年养护期满后若没有质量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5%。

十二、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 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如果需要办理出入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报价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预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年__ 月___日

篇3:园林施工合同签订范本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双方商定,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养护期 年 总日历工期: 工作日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要求,甲方负责清理绿化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其他垃圾影响绿化施工的其他杂物。

2·2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及养护期内的电源和水源。

2·3尽一切可能为乙方提供便利,并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施工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穿插配合和工种统筹问题。

2·4为乙方提供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及保护要求。

2·5确保乙方施工和养护人员不受外界侵扰,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2·6遵守合同条款、准时支付乙方款项,否则影响工期和乙方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第3条 乙方工作

3·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2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标书附件上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及种植规范施工,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程。

3·3本工程所有树种栽植后乙方要精心管护,不得出现缓苗,以保证绿化效果。

3·4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不得污染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3·5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保护要求,并保持一定距离。

3·6乙方不按时完成施工及养护,责任由乙方全面负责。

第4条 工程验收

4·1乔、灌木成活率要达到95%,养护期满后成活率要达到100%。 4·2工程验收分阶段进行,所有工程完工后进行初验,为第一次验收,养护期满后一周内,乙方邀请甲方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

4·3在工程施工和养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和补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4·3·1树木主干、主枝记主要部分损伤或枯死的;

4·3·2苗木规格未达到要求的

4·3·3树木有明显偏冠;

4·3·4病虫害发生严重的;

4·3·5其他影响观赏效果及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4·4全部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报告,甲方在接到资料和报告后7日内做出验收报告。

第5条 工程量核实确定

5·1单项完工5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完成情况报告。 5·2甲方在乙方提交报告的7日内确定工程量,逾期可视为同意乙方的报告。

第6条 工程款支付

6·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定苗款。

6·2工程完工后,第一次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

6·3养护期满,终验合格,付清全部款项。

第7条 工程变更

7·1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设计确需变更时,乙方凭甲方及设计人员签订认可的变更手续实施变更。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具体结算。

第8条 养护

8·1绿化养护范围

8·2绿化养护内容

8·2·1做好乔灌木的病虫预测和防治工作,发现病虫害及时施药,保证绿化成果。

8·2·2对弱苗、差苗要适时进行施肥。

8·2·3草坪的修剪,每年不少于6次,绿篱、球类的修剪要保证新梢不超过6cm。

8·2·4落叶乔木大型花灌木冬季进行涂白,常绿树冬季要进行缠草绳防寒。

8·2·5保证绿地及人行道方砖内无杂草、无垃圾,清洁卫生。 8·2·6遇干旱要及时浇水。

8·3绿化养护费用按照实际养护面积,每平方米 元。

8·4绿化养护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9条 违约责任

9·1不能按合同及时完工,每延迟一日,乙方须支付总造价的5%违约金。

9·2施工及养护过程中,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剩余工程价款不予支付。

9·3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则应按银行利息结算。

第10条 争议

10·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1·1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2条 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2·2未尽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账号: 电话:

年 月 日

篇4:园林施工合同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期间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为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水电接口;负责为乙方驻地提供场地,其办公或生活用房搭设费用由乙负责。 ii. 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在甲方指定的水电接口处安水、电表,并负责交纳水电费。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变更项目或预算中漏项的情况,采用以下方式:

1.变更增减工程量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量确认;

2.变更项目单价首先参照原合同预算报价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单价执行,如果原合同预算报价中没有可参照的项目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确认。

3.变更项目金额一起并入工程决算中。

九、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

a) 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报价书中所列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书上报甲方审核;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

十、养护期:该工程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养护期为 壹 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 年 10 月 15 日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在养护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十一、合同款项支付:

工程完成到 30% 时支付第一次进度款 30万元 元,完成到 60% 时支付第二次进度款 40 万 元,工程验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一年养护期满后若没有质量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5%。

十二、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 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如果需要办理出入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报价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预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年__ 月___日

园林施工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双方商定,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养护期 年 总日历工期: 工作日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要求,甲方负责清理绿化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其他垃圾影响绿化施工的其他杂物。

2·2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及养护期内的电源和水源。

2·3尽一切可能为乙方提供便利,并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施工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穿插配合和工种统筹问题。

2·4为乙方提供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及保护要求。

2·5确保乙方施工和养护人员不受外界侵扰,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2·6遵守合同条款、准时支付乙方款项,否则影响工期和乙方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第3条 乙方工作

3·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2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标书附件上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及种植规范施工,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程。

3·3本工程所有树种栽植后乙方要精心管护,不得出现缓苗,以保证绿化效果。

3·4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不得污染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3·5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保护要求,并保持一定距离。

3·6乙方不按时完成施工及养护,责任由乙方全面负责。

第4条 工程验收

4·1乔、灌木成活率要达到95%,养护期满后成活率要达到100%。 4·2工程验收分阶段进行,所有工程完工后进行初验,为第一次验收,养护期满后一周内,乙方邀请甲方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

4·3在工程施工和养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和补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4·3·1树木主干、主枝记主要部分损伤或枯死的;

4·3·2苗木规格未达到要求的

4·3·3树木有明显偏冠;

4·3·4病虫害发生严重的;

4·3·5其他影响观赏效果及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4·4全部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报告,甲方在接到资料和报告后7日内做出验收报告。

第5条 工程量核实确定

5·1单项完工5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完成情况报告。 5·2甲方在乙方提交报告的7日内确定工程量,逾期可视为同意乙方的报告。

第6条 工程款支付

6·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定苗款。

6·2工程完工后,第一次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

6·3养护期满,终验合格,付清全部款项。

第7条 工程变更

7·1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设计确需变更时,乙方凭甲方及设计人员签订认可的变更手续实施变更。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具体结算。

第8条 养护

8·1绿化养护范围

8·2绿化养护内容

8·2·1做好乔灌木的病虫预测和防治工作,发现病虫害及时施药,保证绿化成果。

8·2·2对弱苗、差苗要适时进行施肥。

8·2·3草坪的修剪,每年不少于6次,绿篱、球类的修剪要保证新梢不超过6cm。

8·2·4落叶乔木大型花灌木冬季进行涂白,常绿树冬季要进行缠草绳防寒。

8·2·5保证绿地及人行道方砖内无杂草、无垃圾,清洁卫生。 8·2·6遇干旱要及时浇水。

8·3绿化养护费用按照实际养护面积,每平方米 元。

8·4绿化养护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9条 违约责任

9·1不能按合同及时完工,每延迟一日,乙方须支付总造价的5%违约金。

9·2施工及养护过程中,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剩余工程价款不予支付。

9·3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则应按银行利息结算。

第10条 争议

10·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1·1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2条 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2·2未尽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账号: 电话:

年 月 日

篇5:园林施工合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工程开工竣工时间:本工程自日竣工。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2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3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在开工前应取得并提供正常合法的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保证该项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证乙方能如期顺利进场施工。

4.3对本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4.4提供施工水源,电源并接至预定位置。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园林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

4.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的一切矛盾。

4.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条 乙方责任

5.1 按双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4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进行施工。

篇6:园林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工程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郭店小学校园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郭店小学

二、工程范围:园林绿化种植,园林景观水电施工,园林景观土建施工,园林绿化养护。

三、工程总造价:

乙方上报预算总价(含税)为 壹佰贰拾陆万捌仟肆佰元 (¥ 126.84万 元),确定最终含税合同总价为: 壹佰叁拾伍万肆仟陆佰元 (¥ :135.46万元)。

四、工期:工期为: 40 天 年 3 月 5 日至 4 月14日。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篇7:园林施工合同

三、工期

第5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条 工期延误

7.1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确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进场施工5日内,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总造价(万元)作为乙方进场施工准备费用,用于工人进场、施工材料的基本费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养护、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

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8条 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签字。

五、违约与争议

第19条 违约与争议

13.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以千分之五支

付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合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2条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需要作出任何变更,则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寻找全程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过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4条 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第15条 附件

22 . 1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

22. 2工程预算书。

22. 3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园林施工合同范文三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院 内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 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苗木、土方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 置方案。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Ⅱ类工程标准收取,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 写 元整)。注:附价格表一份。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款额,剩余款 额保活期满一次性付清。(保活期一年)

四、双方责任:

1、施工中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地下埋伏线路及管路有关图纸,或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指导,如指导人员误导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花苗成活率不可控制,乙方应及时更换。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无偿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8:园林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步阳江南甲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 中标承担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江南甲第一期5#楼商业网点周围景观绿化工程

1.2、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2号

1.3、承包范围: 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硬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内容。

1.4、景观面积:约15000平米(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面积测量为准)。

1.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1.6、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100万元 ; 大写:壹佰万元整 (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第二条 施工工期

2.1、工 期:20xx年 4月10日 至20xx年4月 10 日。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标准

3.1、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沈阳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3.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乙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并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3、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施工、质量等重要岗位的专职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完成。乙方应有专业园艺师担任总负责,以确保景观和苗木的存活。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指派专职园艺师负责养护及死苗的补种。

第四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开始付款。

4.2、付款比例:按实际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完整的计算底稿和计价依据,甲方收到乙方上报资料后7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工程款。

4.3、竣工结算后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绿化项目为两年,其他项目为一年。保修金在支付时均应扣除相应期间甲方已发生自行维修费用;

4.4、付款方式:凭沈北新区道义地区税务机关的工程发票,采用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 工程结算

5.1、结算方式及依据

(1)本工程按《辽宁省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结算。

(2)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现场核对工程量,并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取费标准:

乙方经过详细考察,考虑各种因素及市场风险,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市场行情,发挥本企业

5.2定额 和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基价执行。(执行辽住建发[20xx]5号文)

5.3、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套用沈阳市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及

5.4、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均不予调整.

5.5、在现场如发生的零星用工按综合单价 70元/工日固定单价包干计算;用工凭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单,零星使用机械按信息价中的机械台班固定单价包干计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按实际签证计算。

5.6、工程设计变更、各项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正规程序签证并盖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5.7、工程竣工结算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交甲方项目核算部。从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壹个月内完成整个审计工作。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核对确定,在甲方发通知之日起15天内乙方不前来核对结算的,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审定结果,以该审定结果为本工程的终审造价.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签证材料采购程序。

乙方在计划使用前5天将供货单位名称、品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书及沈阳市建筑材料使用许可证等书面材料送达甲方。甲方及时对乙方上报签证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并下发签证单。所有签证材料需交样品由甲方封样保存,施工单位按封样样品

16.4、苗木进场前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苗木形状、规格是否符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更换,其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胸径高度以1米处确认,地径高度以0.3米处确认,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正负1CM以内(包括1CM)的属正常范围不做调整,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负3CM以上(包括3CM)的一律退货或做降档处理,胸径负1CM-3CM之间的,按胸径与综合单价间比例扣罚(假设胸径10CM,综合单价1000元,负差2CM,则扣罚该苗木单价100元)。小苗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工程管理

7.1、开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竣工验收前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包括提供竣工图之电子文件),竣工图编制费由乙方自理。

7.2、甲方代表:甲方指派 朱金炉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3、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4甲方工作

7.4.1、开工前提供乙方有效施工图及有关地质资料及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要求;

7.4.2、办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批件;

7.4.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4.4、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控制计划;

7.4.5、对乙方已自行验收通过后的隐蔽工程和预检分项工程的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7.4.6、参加分项、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

7.4.7、参加甲方、乙方双方生产例会;

7.4.8、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乙方自行负责安装水电计量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7.4.9、负责协调乙方在施工期间与其它项目之间的关系,如现场有误,工期顺延。

7.4.10、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日内予以进行工程验收,如超过7日不 予验收,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7.5、乙方代表:乙方指派 侯东海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6、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7乙方工作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7.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7.7.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6.3、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本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

7.7.3、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视为已了解并接受现场状况。

7.7.4、按沈阳市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并提供齐全的质量及技术资料。竣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否则甲方不予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工程款支付。

7.7.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7.6、乙方应在整个承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内提供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合理有效的配合工作,并无条件服从甲方统筹协调,包括进度计划控制,分包间协调工作及质量检查等。

7.7.7、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经甲方代表确认并提供有效的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有关复试资料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使用。未经甲方确认已用于工程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发生的费用、工期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7.8、乙方人员配备应符合本工程实际素质要求,乙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技术工人必须同乙方合同签订前所提供人员清单一致并符合本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施工要求;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本条所述主要人员,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不符合甲方质量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建议乙方更换以达到管理要求。

7.7.9、乙方自行解决所有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0、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地下电力及通讯等线路,如由于乙方责任导致以上重要管线施工破坏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1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对甲方损失给予赔偿。

7.8、进度管理

7.8.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腾出计划,乙方据此在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审核。

7.8.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应赔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

7.8.3、乙方应执行甲方的控制计划及相关调整计划。甲方如有调整变化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重新调整。

7.9、文明施工与工程安全

7.9.1、乙方应按沈阳市及甲方对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当沈阳市规定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为准。

7.9.2、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9.3、若乙方出现非正常因素(如打架等现象),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20xx——1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9.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若发生对甲方管理人员或监理人的不良行为(谩骂,威胁)等,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7.9.5、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根据事故等级划分处以罚款。

7.9.6、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若发现挪用,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承诺付款之前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

7.10、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7.10.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4小时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知书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工作,直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对整改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如在整改未完成情况下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时甲方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责任人,甲方单位有权建议乙方将该责任人进行处罚。

7.10.2、对同一项次的工程如出现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从第一次不合格计算,每次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元、20xx元…….以次类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累积计算。

7.10.3、乙方未按合同时间通知甲方参加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10.4、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乙方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组织各层次人员参加验收,对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不到位的甲方拒绝进行验收。

7.10.5、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须尊重甲方代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如发生对甲方

7.10.6、如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甲方人员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事实,乙方可向相应部门或领导如实反映情况,由相应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责任人的所属单位负责。

第八条 退场

8.1、在施工期间乙方有下列任何一条原因都必须中途退场:

8.1.1、施工管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8.1.2、拒不执行甲方按合同条款规定所发出正确指令的;

8.1.3、未按施工图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又拒不整改的;

8.1.4、施工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完成本合同项下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的进度计划节点要求又无有力纠正措施在15天内赶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要求,可能导致无法按时竣工的。

8.2、甲方根据8.1条款内容有权无条件解除同乙方所签订的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现场,以保证甲方安排其它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8.2.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通知后10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8.2.2、乙方必须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破坏施工现场的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的,甲方将根据损坏和修复的实际损失金额直接从乙方已完工程结算款中双倍直接扣除。

8.2.3、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4、自甲方发出退场通知后第十天起,完成退场时间每拖延一天处以20xx元/天的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5、在甲方安排新的施工队伍进场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故意阻挠、破坏新队伍进场施工的,每发生一起处以30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6、乙方退场并在接到退场通知书一月内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全部承包施工期间工程归档资料,并会同甲方、监理、新进场施工队伍完成已完工程内容工作界面划分书面手续后,方可向甲方提请办理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结算,甲方在结算完成后开始支付乙方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款。如乙方拒不提交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虽提交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甲方将不予进行工程结算,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

8.2.7、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退场通知书起到结算完成期间,无论乙方是否还有工程进度款未收取,甲方都将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方予支付。

第九条 保修:

16.1、本工程保修期:绿化苗木部分为贰年,庭院部分为壹年,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尾款。

16.2、保修期从工程验收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16.3、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6.4、保修期内乙方根据自己提供的养护方案进行对苗木、草皮的养护,并承诺不计取任何费用。 16.5、保修期内苗木枯死(含主干死),需及时进行更换补种,补种后保修期重补种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违约:

18.1、工期延误: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内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500元;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外的,每拖延一天罚款2500元。

18.2、质量违约:工程质量未达《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品评定标准》DG/TJ-08-701-20xx合格标准或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扣罚伍万圆工程质量违约金。并乙方必须按规定要求将不符合要求部分无条件整改到位,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极其衍生责任由乙方承担。

18.3、文明施工:未达到合同要求, 扣罚贰万违约金。

18.4、工程过程管理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备档资料未按要求按质按时完成的,扣罚叁万违约金。

18.5、乙方采购的需甲方封样的材料需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材料封样,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进材料需经甲方按封样对比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乙方每出现一次未经甲方认可材料即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合同违约金:合同暂定总价的5%。

第十一条 工程分包

乙方作为本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不得转包。

第十二条 其它

12.1、土方造型工程和填道渣工程土方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现场测量确定并签证工程量。

12.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已完管线工程。

第十三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及合同附件

15.1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两份。

15.2、本合同正本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园林施工的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安全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安全条款

1、进入修剪地点必须带安全帽。

2、高空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系于安全位置。

3、高空作业时,离地15米内不得站人。

4、高空作业时,看准树枝倒向及地上人员,保证树枝安全落地。

5、高空人员随时与高空司机沟通联系,调整方位,保证高空人员安全。

6、地上人员必须有监护人员时刻观察树枝倒向,保证下面无人,无车及各种妨碍物。

7、在修剪树枝中发生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高空作业费用

第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园林施工的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定本合同,以之共同执行。

一、工程名称:

长治市世纪嘉园B区园林景观。

二、建设地点:

史家庄村北侧。

三、工程内容:

根据提供的设计图纸、甲方变更指令及预算项目施工。

四、工期:

指定进场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延误工期按每日_________元处罚,提前完成按每日_________元奖励。(凡遇大雨等恶劣自然天气或开工时间推后则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

依据行业规范、设计图纸内容、甲方变更通知及预算项目表,结合现场实际,达到《山西省园林建设施工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绿化养护工期:预算表内单价1000元以上的树种三年,其余树种及花草一年。

六、承包方式:

本工程乙方以指定项目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形式总承包。当甲方要求或图纸变更工程量发生增减,可参照本预算单价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私自增加工程量,该增加部分不予调整,若乙方私自减少工程量,该减少部分按本合同价款一律扣除。

七、工程造价及结算:

1、本工程绿化以综合单价、铺装景观及安装(包含所有安装要求做的基础)套定额以包干形式承包,暂定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金额包含各项土方工程,不含取费,不含税金,乙方不提供税票。

2、合同项总投资以本合同价款主包干,如有小范围调整,内部变动,如有大的变更,另计。

八、付款方式:

1、按预算项目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但最多不能超过分项总价的50%。

2、本工程施工完毕,核对工程量后开始付款,绿化部分付到绿化合同价的60%,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70%给乙方。

3、本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实核实工程量,出具结算单据十日内付款,绿化部分付到绿化合同价的70%,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90%给乙方。

4、绿化留30%的合同款作为保修保养款,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留10%的合同款作为保修款;预算表内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树种保养期为三年每年支付10%,其余绿化保养期为一年到半年头支付20%一年头十天内付清,景观、铺装及安装项目在一年保修期满十天内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负责水电费用。

2)、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三套,设计、甲方、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外协单位的.交叉作业。

4)、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给乙方。

5)、提供相关种植图纸、资料给乙方,有施工变更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工程款项调整与本合同一起结算。

6)、按乙方计划提供种植土到工地,负责垃圾及残渣的外运。

7)、树木花草进场时甲方要对照图纸规格要求验收品名及技术指标,不达标者折价处理,并办理书面手续,否则要求乙方更换。

8)、按乙方计划提供绿化区域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主材,消防车道内主排水及主雨水由甲方完成。

2、乙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指定开工之日,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进场进行定点放线以及其他园林施工准备工作。

2)、服从甲方管理、技术人员领导,按园林种植图纸参照现场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施工,针对不宜生长的树种,提前调整方案报甲方审批,价格在预算范围内。

3)、科学管理,质量至上,力争树立样板工程。

4)、加强安全管理,对己方安全造成的事故负全责。

5)、文明施工,注意成品保护,不得有意干扰甲方的其他施工。

6)、对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返修。

7)、职工生活用水、电自费,食宿自理。

8)、提供主要树木后期保养说明,水系灌放水时间及使用要点。

9)、乙方需土量要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种植换土、成型、景观土方及余土处理均由乙方负责,垃圾及残渣集中堆放。

10)、树木花草、铺装主材及景观主材进场前必须先报计划由甲方审核。

11)、按图纸要求布设绿化区域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系统,安装主材提前两日报甲方,甲方安排进场;安装辅材、耗材自理。

12)、本工程所有苗木规格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要求来做,如私自更改,后果自负。(后附兆盛公司提供苗木表)

13)、竣工图,土建,安装,各项隐蔽工程等由甲方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完成资料归档。

14)、施工用图必须经甲方技术部盖章后生效。

十、工程验收:

1、本工程验收以设计图纸及预算项目表与现场实情为标准。工程数量及质量符合要求时,双方签字并盖章。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时,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工程不合格需要返修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不经验收,甲方原因造成破坏由甲方负责。

3、工程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由乙方即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必须在三天内验收完毕。如果完工之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没有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份,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司法解决。若有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需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损失。

十三、生效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工程竣工并工程款结算支付清后作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建筑园林施工合同

7.4甲方工作

7.4.1、开工前提供乙方有效施工图及有关地质资料及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要求;

7.4.2、办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批件;

7.4.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4.4、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控制计划;

7.4.5、对乙方已自行验收通过后的隐蔽工程和预检分项工程的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7.4.6、参加分项、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

7.4.7、参加甲方、乙方双方生产例会;

7.4.8、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乙方自行负责安装水电计量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7.4.9、负责协调乙方在施工期间与其它项目之间的关系,如现场有误,工期顺延。

7.4.10、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日内予以进行工程验收,如超过7日不 予验收,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7.5、乙方代表:乙方指派 侯东海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6、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7乙方工作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7.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7.7.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6.3、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本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甲方可自行委托其他人进行修复,并以修复费用的两倍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7.3、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视为已了解并接受现场状况。

7.7.4、按沈阳市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并提供齐全的质量及技术资料。竣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否则甲方不予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工程款支付。

7.7.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7.6、乙方应在整个承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内提供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合理有效的配合工作,并无条件服从甲方统筹协调,包括进度计划控制,分包间协调工作及质量检查等。

7.7.7、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经甲方代表确认并提供有效的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有关复试资料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使用。未经甲方确认已用于工程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发生的费用、工期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7.8、乙方人员配备应符合本工程实际素质要求,乙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技术工人必须同乙方合同签订前所提供人员清单一致并符合本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施工要求;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本条所述主要人员,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不符合甲方质量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建议乙方更换以达到管理要求。

7.7.9、乙方自行解决所有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0、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地下电力及通讯等线路,如由于乙方责任导致以上重要管线施工破坏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1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对甲方损失给予赔偿。

7.8、进度管理

7.8.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腾出计划,乙方据此在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审核。

7.8.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应赔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

7.8.3、乙方应执行甲方的控制计划及相关调整计划。甲方如有调整变化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重新调整。

7.9、文明施工与工程安全

7.9.1、乙方应按沈阳市及甲方对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当沈阳市规定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为准。

7.9.2、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9.3、若乙方出现非正常因素(如打架等现象),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1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9.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若发生对甲方管理人员或监理人的不良行为(谩骂,威胁)等,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7.9.5、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根据事故等级划分处以罚款。

7.9.6、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若发现挪用,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承诺付款之前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

7.10、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7.10.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4小时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知书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工作,直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对整改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如在整改未完成情况下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时甲方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责任人,甲方单位有权建议乙方将该责任人进行处罚。

7.10.2、对同一项次的工程如出现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从第一次不合格计算,每次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元、2000元…….以次类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累积计算。

7.10.3、乙方未按合同时间通知甲方参加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10.4、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乙方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组织各层次人员参加验收,对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不到位的甲方拒绝进行验收。

7.10.5、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须尊重甲方代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如发生对甲方人员不礼貌行为,乙方必须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7.10.6、如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甲方人员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事实,乙方可向相应部门或领导如实反映情况,由相应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责任人的所属单位负责。

第八条 退场

8.1、在施工期间乙方有下列任何一条原因都必须中途退场:

8.1.1、施工管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8.1.2、拒不执行甲方按合同条款规定所发出正确指令的;

8.1.3、未按施工图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又拒不整改的;

8.1.4、施工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完成本合同项下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的进度计划节点要求又无有力纠正措施在15天内赶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要求,可能导致无法按时竣工的。

8.2、甲方根据8.1条款内容有权无条件解除同乙方所签订的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现场,以保证甲方安排其它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8.2.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通知后10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8.2.2、乙方必须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破坏施工现场的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的,甲方将根据损坏和修复的实际损失金额直接从乙方已完工程结算款中双倍直接扣除。

8.2.3、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4、自甲方发出退场通知后第十天起,完成退场时间每拖延一天处以2000元/天的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5、在甲方安排新的施工队伍进场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故意阻挠、破坏新队伍进场施工的,每发生一起处以30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6、乙方退场并在接到退场通知书一月内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全部承包施工期间工程归档资料,并会同甲方、监理、新进场施工队伍完成已完工程内容工作界面划分书面手续后,方可向甲方提请办理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结算,甲方在结算完成后开始支付乙方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款。如乙方拒不提交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虽提交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甲方将不予进行工程结算,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

8.2.7、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退场通知书起到结算完成期间,无论乙方是否还有工程进度款未收取,甲方都将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方予支付。

第九条 保修:

16.1、本工程保修期:绿化苗木部分为贰年,庭院部分为壹年,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尾款。

16.2、保修期从工程验收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16.3、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6.4、保修期内乙方根据自己提供的养护方案进行对苗木、草皮的养护,并承诺不计取任何费用。 16.5、保修期内苗木枯死(含主干死),需及时进行更换补种,补种后保修期重补种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违约:

18.1、工期延误: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内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500元;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外的,每拖延一天罚款2500元。

18.2、质量违约:工程质量未达《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品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合格标准或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扣罚伍万圆工程质量违约金。并乙方必须按规定要求将不符合要求部分无条件整改到位,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极其衍生责任由乙方承担。

18.3、文明施工:未达到合同要求, 扣罚贰万违约金。

18.4、工程过程管理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备档资料未按要求按质按时完成的,扣罚叁万违约金。

18.5、乙方采购的需甲方封样的材料需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材料封样,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进材料需经甲方按封样对比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乙方每出现一次未经甲方认可材料即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合同违约金:合同暂定总价的5%。

第十一条 工程分包

乙方作为本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不得转包。

第十二条 其它

12.1、土方造型工程和填道渣工程土方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现场测量确定并签证工程量。

12.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已完管线工程。

第十三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及合同附件

15.1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两份。

15.2、本合同正本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园林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定本合同,以之共同执行。

一、工程名称:长治市世纪嘉园B区园林景观

二、建设地点:史家庄村北侧

三、工程内容:根据提供的设计图纸、甲方变更指令及预算项目施工。

四、工期:

指定进场之日起7月10日进场,9月10日完成,延误工期按每日500元处罚,提前完成按每日500元奖励。(凡遇大雨等恶劣自然天气或开工时间推后则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

依据行业规范、设计图纸内容、甲方变更通知及预算项目表,结合现场实际,达到《山西省园林建设施工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绿化养护工期:预算表内单价1000元以上的树种三年,其余树种及花草一年。

六、承包方式:

本工程乙方以指定项目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形式总承包。当甲方要求或图纸变更工程量发生增减,可参照本预算单价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私自增加工程量,该增加部分不予调整,若乙方私自减少工程量,该减少部分按本合同价款一律扣除。

七、工程造价及结算:

1、本工程绿化以综合单价、铺装景观及安装(包含所有安装要求做的基础)套定额以包干形式承包,暂定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 ),本金额包含各项土方工程,不含取费,不含税金,乙方不提供税票。

2、合同项总投资以本合同价款主包干,如有小范围调整,内部变动,如有大的变更,另计。

八、付款方式:

1、按预算项目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但最多不能超过分项总价的50%。

2、本工程施工完毕,核对工程量后开始付款,绿化部分付到绿化合同价的60%,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70%给乙方。

3、本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实核实工程量,出具结算单据十日内付款,绿化部分付到绿化合同价的70%,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90%给乙方。

4、绿化留30 %的合同款作为保修保养款,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留10%的合同款作为保修款;预算表内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树种保养期为三年每年支付10%,其余绿化保养期为一年到半年头支付20%一年头十天内付清,景观、铺装及安装项目在一年保修期满十天内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负责水电费用。

2)、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三套,设计、甲方、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外协单位的交叉作业。

4)、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给乙方。

5)、提供相关种植图纸、资料给乙方,有施工变更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工程款项调整与本合同一起结算。

6)、按乙方计划提供种植土到工地,负责垃圾及残渣的外运。

7)、树木花草进场时甲方要对照图纸规格要求验收品名及技术指标,不达标者折价处理,并办理书面手续,否则要求乙方更换。

8)、按乙方计划提供绿化区域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主材,消防车道内主排水及主雨水由甲方完成。

2、乙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指定开工之日,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进场进行定点放线以及其他园林施工准备工作。

2)、服从甲方管理、技术人员领导,按园林种植图纸参照现场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施工,针对不宜生长的树种,提前调整方案报甲方审批,价格在预算范围内。

3)、科学管理,质量至上,力争树立样板工程。

4)、加强安全管理,对己方安全造成的事故负全责。

5)、文明施工,注意成品保护,不得有意干扰甲方的其他施工。

6)、对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返修。

7)、职工生活用水、电自费,食宿自理。

8)、提供主要树木后期保养说明,水系灌放水时间及使用要点。

9)、乙方需土量要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种植换土、成型、景观土方及余土处理均由乙方负责,垃圾及残渣集中堆放。

10)、树木花草、铺装主材及景观主材进场前必须先报计划由甲方审核。

11)、按图纸要求布设绿化区域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系统,安装主材提前两日报甲方,甲方安排进场;安装辅材、耗材自理。

12)、本工程所有苗木规格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要求来做,如私自更改,后果自负。(后附兆盛公司提供苗木表)

13)、竣工图,土建,安装,各项隐蔽工程等由甲方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完成资料归档。

14)、施工用图必须经甲方技术部盖章后生效。

十、工程验收:

1、本工程验收以设计图纸及预算项目表与现场实情为标准。工程数量及质量符合要求时,双方签字并盖章。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时,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工程不合格需要返修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不经验收,甲方原因造成破坏由甲方负责。

3、工程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由乙方即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必须在三天内验收完毕。如果完工之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没有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份,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司法解决。若有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需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损失。

十三、生效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工程竣工并工程款结算支付清后作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建筑园林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步阳江南甲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 中标承担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江南甲第一期5#楼商业网点周围景观绿化工程

1.2、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2号

1.3、承包范围: 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硬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内容。

1.4、景观面积:约15000平米(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面积测量为准)。

1.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1.6、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100万元 ; 大写:壹佰万元整 (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第二条 施工工期

2.1、工 期: 4月10日 至4月 10 日。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标准

3.1、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沈阳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3.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乙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并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3、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施工、质量等重要岗位的专职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完成。乙方应有专业园艺师担任总负责,以确保景观和苗木的存活。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指派专职园艺师负责养护及死苗的补种。

第四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开始付款。

4.2、付款比例:按实际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完整的计算底稿和计价依据,甲方收到乙方上报资料后7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工程款。

4.3、竣工结算后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绿化项目为两年,其他项目为一年。保修金在支付时均应扣除相应期间甲方已发生自行维修费用;

4.4、付款方式:凭沈北新区道义地区税务机关的工程发票,采用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 工程结算

5.1、结算方式及依据

(1)本工程按《辽宁省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结算。

(2)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现场核对工程量,并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取费标准:

乙方经过详细考察,考虑各种因素及市场风险,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市场行情,发挥本企业的技术经济优势,承诺本工程综合费率为 36 %,综合费率包括措施项目费(含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及上述内容未包括在实际过程中发生的措施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环境检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含工程排污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润、风险金、材料吊装费、市政工程干扰费、其他专业成品保护费、苗木草皮养护费(乙方提供养护方案,不再按定额计取)等其他一切费用。乙方承诺不再另外计取其他任何费用,营业税按3.445%单独计取,综合费率取费基数为辽宁08定额直接工程费(含技术措施费)中的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5.2定额 和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基价执行。(执行辽住建发[]5号文)

5.3、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套用沈阳市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及甲控材料(苗木、石材、路侧石、水泥砖、草坪砖、景观灯)等工程材料按甲方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电气预埋管等其他材料价格按沈阳市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按甲方签证价的除外)合同工期算术平均值计算。

5.4、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均不予调整.

5.5、在现场如发生的零星用工按综合单价 70元/工日固定单价包干计算;用工凭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单,零星使用机械按信息价中的机械台班固定单价包干计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按实际签证计算。

5.6、工程设计变更、各项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正规程序签证并盖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5.7、工程竣工结算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交甲方项目核算部。从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壹个月内完成整个审计工作。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核对确定,在甲方发通知之日起15天内乙方不前来核对结算的,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审定结果,以该审定结果为本工程的终审造价.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签证材料采购程序。

乙方在计划使用前5天将供货单位名称、品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书及沈阳市建筑材料使用许可证等书面材料送达甲方。甲方及时对乙方上报签证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并下发签证单。所有签证材料需交样品由甲方封样保存,施工单位按封样样品进行采购。如乙方对甲方材料签证价存在异议可由甲方代为采购,材料款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实际采购过程中需增加其他厂家产品,乙方须根据厂家资料调查评定合格,提前3天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使用后方可采购进场。

16.4、苗木进场前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苗木形状、规格是否符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更换,其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胸径高度以1米处确认,地径高度以0.3米处确认,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正负1CM以内(包括1CM)的属正常范围不做调整,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负3CM以上(包括3CM)的一律退货或做降档处理,胸径负1CM-3CM之间的,按胸径与综合单价间比例扣罚(假设胸径10CM,综合单价1000元,负差2CM,则扣罚该苗木单价100元)。小苗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工程管理

7.1、开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竣工验收前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包括提供竣工图之电子文件),竣工图编制费由乙方自理。

7.2、甲方代表:甲方指派 朱金炉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3、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4甲方工作

7.4.1、开工前提供乙方有效施工图及有关地质资料及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要求;

7.4.2、办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批件;

7.4.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4.4、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控制计划;

7.4.5、对乙方已自行验收通过后的隐蔽工程和预检分项工程的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7.4.6、参加分项、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

7.4.7、参加甲方、乙方双方生产例会;

7.4.8、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乙方自行负责安装水电计量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7.4.9、负责协调乙方在施工期间与其它项目之间的关系,如现场有误,工期顺延。

7.4.10、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日内予以进行工程验收,如超过7日不 予验收,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7.5、乙方代表:乙方指派 侯东海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6、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7乙方工作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7.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7.7.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6.3、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本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甲方可自行委托其他人进行修复,并以修复费用的两倍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7.3、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视为已了解并接受现场状况。

7.7.4、按沈阳市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并提供齐全的质量及技术资料。竣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否则甲方不予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工程款支付。

7.7.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7.6、乙方应在整个承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内提供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合理有效的配合工作,并无条件服从甲方统筹协调,包括进度计划控制,分包间协调工作及质量检查等。

7.7.7、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经甲方代表确认并提供有效的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有关复试资料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使用。未经甲方确认已用于工程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发生的费用、工期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7.8、乙方人员配备应符合本工程实际素质要求,乙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技术工人必须同乙方合同签订前所提供人员清单一致并符合本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施工要求;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本条所述主要人员,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不符合甲方质量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建议乙方更换以达到管理要求。

7.7.9、乙方自行解决所有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0、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地下电力及通讯等线路,如由于乙方责任导致以上重要管线施工破坏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1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对甲方损失给予赔偿。

7.8、进度管理

7.8.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腾出计划,乙方据此在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审核。

7.8.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应赔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

7.8.3、乙方应执行甲方的控制计划及相关调整计划。甲方如有调整变化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重新调整。

7.9、文明施工与工程安全

7.9.1、乙方应按沈阳市及甲方对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当沈阳市规定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为准。

7.9.2、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9.3、若乙方出现非正常因素(如打架等现象),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2000——1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9.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若发生对甲方管理人员或监理人的不良行为(谩骂,威胁)等,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7.9.5、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根据事故等级划分处以罚款。

7.9.6、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若发现挪用,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承诺付款之前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

7.10、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7.10.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4小时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知书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工作,直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对整改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如在整改未完成情况下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时甲方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责任人,甲方单位有权建议乙方将该责任人进行处罚。

7.10.2、对同一项次的工程如出现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从第一次不合格计算,每次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元、2000元…….以次类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累积计算。

7.10.3、乙方未按合同时间通知甲方参加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10.4、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乙方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组织各层次人员参加验收,对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不到位的甲方拒绝进行验收。

7.10.5、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须尊重甲方代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如发生对甲方人员不礼貌行为,乙方必须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7.10.6、如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甲方人员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事实,乙方可向相应部门或领导如实反映情况,由相应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责任人的所属单位负责。

第八条 退场

8.1、在施工期间乙方有下列任何一条原因都必须中途退场:

8.1.1、施工管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8.1.2、拒不执行甲方按合同条款规定所发出正确指令的;

8.1.3、未按施工图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又拒不整改的;

8.1.4、施工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完成本合同项下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的进度计划节点要求又无有力纠正措施在15天内赶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要求,可能导致无法按时竣工的。

8.2、甲方根据8.1条款内容有权无条件解除同乙方所签订的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现场,以保证甲方安排其它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8.2.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通知后10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8.2.2、乙方必须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破坏施工现场的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的,甲方将根据损坏和修复的实际损失金额直接从乙方已完工程结算款中双倍直接扣除。

8.2.3、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4、自甲方发出退场通知后第十天起,完成退场时间每拖延一天处以2000元/天的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5、在甲方安排新的施工队伍进场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故意阻挠、破坏新队伍进场施工的,每发生一起处以30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6、乙方退场并在接到退场通知书一月内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全部承包施工期间工程归档资料,并会同甲方、监理、新进场施工队伍完成已完工程内容工作界面划分书面手续后,方可向甲方提请办理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结算,甲方在结算完成后开始支付乙方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款。如乙方拒不提交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虽提交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甲方将不予进行工程结算,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

8.2.7、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退场通知书起到结算完成期间,无论乙方是否还有工程进度款未收取,甲方都将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方予支付。

第九条 保修:

16.1、本工程保修期:绿化苗木部分为贰年,庭院部分为壹年,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尾款。

16.2、保修期从工程验收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16.3、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6.4、保修期内乙方根据自己提供的养护方案进行对苗木、草皮的养护,并承诺不计取任何费用。 16.5、保修期内苗木枯死(含主干死),需及时进行更换补种,补种后保修期重补种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违约:

18.1、工期延误: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内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500元;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外的,每拖延一天罚款2500元。

18.2、质量违约:工程质量未达《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品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合格标准或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扣罚伍万圆工程质量违约金。并乙方必须按规定要求将不符合要求部分无条件整改到位,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极其衍生责任由乙方承担。

18.3、文明施工:未达到合同要求, 扣罚贰万违约金。

18.4、工程过程管理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备档资料未按要求按质按时完成的,扣罚叁万违约金。

18.5、乙方采购的需甲方封样的材料需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材料封样,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进材料需经甲方按封样对比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乙方每出现一次未经甲方认可材料即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合同违约金:合同暂定总价的5%。

第十一条 工程分包

乙方作为本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不得转包。

第十二条 其它

12.1、土方造型工程和填道渣工程土方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现场测量确定并签证工程量。

12.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已完管线工程。

第十三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及合同附件

15.1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两份。

15.2、本合同正本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合同签订格式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事宜,达成以下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 产品 名称及牌号或商标 产地或国别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单价 金额(元)合计金额¥ 大写: (含税价)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设备购销合同范本的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年。

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 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付款方式:

1、签订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八、设备购销合同范本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14:合同签订格式

甲  方:  ××县政府

乙  方:

为壮大地区经济,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

利,实现双赢的原则,就乙方在县境内投资兴建塑胶日用制品项目,经过认真考察和多次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人民币,其

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人民币。

三、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四、项目选址及占地:项目拟建在产业集聚区,计划征

用土地约  亩(土地面积以国土部门测核为准)。

五、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按要求享受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报批等一切手续,土地价格

为上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用地价格,土地属性为国有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

3、甲方负责协调用电,帮助争取有关用电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水利部门,允许乙方在项目区打深水井一

眼,作为乙方项目的生产和生活用水,。

5、在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甲方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办理新建企业的相关手续,包括立项、工商、税务、生产许可、环评、消防、规划、城建等,部分手续可以边建边办,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6、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自主权,并负责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期间外部环境工作,将乙方作为重点保护单位实行挂牌保护。建设期间,明确一名区班子领导负责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正常生产期间,未经县政府许可,其它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检查,妨碍乙方正常生产。

六、乙方承诺:

1、乙方依法享受全部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2、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按章纳税,且环保达到当地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3、依照约定,按时将资金和各项费用兑现到位。

4、企业用工,按《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5、土地、建设等部门的测绘、评估费用,由乙方据实支付。

七、组织实施

1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协调土地部门提供土地红线图和测绘图,项目建设于年 月正式启动,建设期 个

月,于年 月试生产。

2、根据本合同书,双方各指定一人具体负责合同书的落实。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年月  日

篇15:合同签订范本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首次上市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宅。

普通住房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_____日前付款。另付房租押金_____元,水电押金_____元,共计押金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合同终止时,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乙方负责交纳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按实际发生数与下月租金同时缴纳,入住时的水电数:电________,水________,)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使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家用电器,注意防火、防盗,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 乙方签: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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