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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门前》读后感800字

2023-07-20 08:57:5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北极猪”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法的门前》读后感800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法的门前》读后感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的门前》读后感800字

篇1:《法的门前》读后感800字

《法的门前》读后感800字

《法的门前》是美国经典法理学教材《法律之门》的作者之一彼得?德恩里科与原书中文译者邓子滨,专为中国读者合作改编而成。原书在美国畅销30多年,历经8版,被誉为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法的门前》既汲取了原书的精华,又特别为中国读者考虑,删繁就简,精心筛选和编撰了适合中国读者的素材和内容,尤其适合法学院的学生以及希望了解和思考美国司法模式的读者作为基础读物。

何谓正义?记得罗斯柯・庞德曾经说过:“我们都需要地球,都有大量的愿望和要求需要满足。我们有那么多人,但却只有一个地球。每个人的愿望不断地与邻人相冲突或者相重叠……即使这些物资手段无法满足人民的全部需求,至少也应该尽可能地人人有份。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法律的目的在于正义。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我们以为正义是一种制度,我们指的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调整和行为的规则――它将使维持生存的物资、满足人类享有物质和采取行动所需求的手段,能够尽可能地在最小摩擦与最少浪费的情况下人人有份。”

依庞德之见,法律体系的设计是用来决定在物质财富和生存空间方面相互抵触的需求之中,何者应被认可和保障,何者应被否认和拒斥。法官,是上述判断的裁判者,用正义的理念指导裁判。

《法的门前》是一本关于美国法律理念的基础读物,让建立起对美国法律初步的认识框架。虽然讲述的是枯燥的法理,但大量出自西方经典文学、社科作品的引文和生动流畅的文笔让本书充满了可读性。

亚里士多德说,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在中国,用法律所建制的秩序无处不在,但在现实中,如果秩序对现实中存在问题不能起主导作用的话,那么就会存在不稳定的因素,进而导致混乱不堪。我们一直在提倡法治,但如何执法,如何确保管理的公正性,才是我们面前最重要的问题,这是一杆天平,平衡法律理论和实践所产生的问题,才是我们真正应该考虑深思的。

作者:呼中区人民法院 碧水法庭庭长韩卓

篇2:《法的门前》读后感:丈量“守门人”的角色

法的门前站着一个守门人,有个乡下人来到他面前,请求进去见法。守门人说现在还不能放他进去。乡下人问,过一会儿是否允许他进去?“可能吧,”守门人答道,“但现在不行。”

通往法的大门就那样敞开着,乡下人不时地向内探望,守门人告诉他,他不必征得许可就可进去,但里面的每座大厅都有守门人,一个比一个更有权力,甚至守门人自己都不敢看他们。可是乡下人觉得他还是等得到许可再进去,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乡下人等待着,也尝试着与守门人攀谈、送礼,而得到的答案始终是“还不能进去”。最后,乡下人开始衰老,眼睛也变得模糊,在生命的弥留之际,他孱弱地问了守门人最后一个问题:“这么多年来,除了我,竟没一个人来求见法,怎么会这样呢?”守门人看见乡下人听力已经衰竭,于是在他耳边喊道:“除了你,没有人能够进入这道门,因为他是专门为你开的,我现在要去关上它了。”

以上的寓言来自于弗兰茨·卡夫卡的小说《审判》,也是《法的门前》中的引言,短小精悍却复杂多义,既有法的诡谲,也有人的彷徨。有人说是守门人欺骗了乡下人,因为在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才把真相告诉乡下人;有人说守门人只是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因为他当时的职责就是拒绝让人进去;也有人说真正受骗的其实是守门人,因为他对大门里面的情况和重要性一无所知。但无论归责于谁,结果只有一个,乡下人至死都未踏足法的大门,而这扇大门却是专为他而敞开的。并且无论从哪个维度出发,事实也只有一个,的确是守门人阻止了乡下人的进入。于是,我们不仅接近了故事的悲惨结局,更接近了守门人的真相。

在历史的江河中,我们迈过了奴隶制、封建制才逐步走向了今日的民主。我们的父辈曾经受了绞刑和监禁的痛苦,才创造了如今被冠之以“法律”的规则。在一个秩序当先的社会中,民众从来不需要有趣的灵魂,他们只要对“法”足够忠诚,甚至成为一种习惯。于是便有了清晰的角色定位,由代表“法”的政府和法院进行“执法”和“司法”,扮演着所谓的“守门人”角色,而由民众来“守法”。不错,就算在我们所向往和追求实现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样的安排都无疑最稳定,也最合理。可是,好像也不仅如此。如同有人说,政府和法院是“法”的代表,是“人民的公仆”。同样,我十分愿意将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矛盾的化解归功于他们,但当目睹了台阶高筑的政府大楼和平反昭雪难以换回的年轻生命时,任何人都会产生如“乡下人”一般的恐惧——对“守门人”的恐惧。就这样,“守门人”既是秩序的维护者,也成为了民怨的激发者。

所以,曾听很多人说,羡慕美国人民主自由,羡慕德国人思维严谨,羡慕法国人生活浪漫,我十分理解。但仔细想来就会觉得,如同犹太人天生聪明一般,那些只是一个民族的不同特性罢了。应当承认,从1776年建国到现在,美国的“三权分立”做的很好,经历200多年的政治产物也应当是如此的,但还是不能阻止“贫民窟”的悲惨,杀害章莹颖的凶手仍然没有得到最公正的审判。于是,就能够明白,每个社会都有各自的隐痛而已。当翻开《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时候,才会发现每一条宪法修正案的增补都代表着一次历史的进程,证明它曾经也是荆棘丛生的。所以,民主自由不一定伴随流血,但一定会有故事。于是我想回头看看这个1949年建国的国度,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孕育着13亿多的人口,的GDP位居世界第二,社会治安远好于欧美国家,哪怕仅夜路能安全回家这一项,便也能觉得多少是很幸运的。这些国内外的数字对比的确很有冲击力,于是,理解与期待比抱怨和愤慨好像更多了一些。时代的进步的确源于民众的呼声,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质疑对“法”而言是最高的忠诚。但对一个社会而言,质疑永远都不应当瓦解秩序,给予“守门人”基于适当信任的质疑才是对社会秩序的最好维护。

当然,当多数人如同李雪莲一样的“乡下人”被阻挡在法的门外时,我们应当意识到一个健全的法治国家是需要一个健全的法治环境的。首先,对于当之无愧担此重任的政府,法律约束着它的行为方向,但却不能决定它的行为方式,所以不如试着从管理学的行政机关前端理论进行分析。因为在政府行为中,绝大多数最终体现为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与被管理者——民众的间接或者直接接触,所以行政行为的前端与民众反应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

每一个政府行政决定的做出,必然伴随着其中多方利益的牵扯。如果行政机关过分考虑了自身利益,民众便会难以忍受,见诸报端。媒体曝光后,行政机关前端利益骤降,最终甚至降至负值,而社会效益随之降至最低,给政府形象带来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于是,我们认识到在“政府法治论”的前提下,强调在当前法治观念尚未得到完全普及的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行政权力的不当设置和行使,唯一的出路就在于法律对于行政权的控制和管理,进而倡导法律之下的政府治理。可见,政府这一“守门人”的角色,虽然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守夜人”仅一字之差,但却仿佛处于另一个端点,因为它不只不能“任意自由”,反而还需要在法律权限、程序框架内约束好自身行为,维持社会和谐。而事后,不妨引入“墨菲定律”,即是为了避免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政府部门应当完善相应预警措施和应急预案,事先多做规划,才能防患于未然。比如及时做好相关官方信息的通报,否则就只能是任意放纵造谣者;也比如做好“清理”后的安置工作更是“服务型政府”最大的必要。《孙子兵法》中“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也正是此理。

再说法院这一“守门人”角色,司法往往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不同的利益处于复杂的变动之中,如果司法能够很好地回应社会利益的再分配问题,那么就能够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顺利转型。其中,法官的公正裁判特别需要处理好与大众传媒之间的关系。

为了法院能够公正审判,我国束之以多方的监督力量,其中就包括了“舆论监督”。网络空间可能是一个有变动、有趣味、有创造性甚至有利可图的地方。然而,它却不是一个和谐的场所。所以,舆论监督的“度”从来不好掌控。那么源头不可控,我们便期待“受端”是可控的了。英国上诉法院院长丹宁勋爵就承认他平常不大看报,担任大法官到91岁高龄的霍姆斯更是以不读报而著称。由此可见,如若能够保持法官以及法院与大众传媒之间一定的距离,亦是颇具合理性的。毕竟,法院要独立审判必然依靠法官的“依法裁判”,且“仅依法裁判”,法官既要不使社会疑心其公正,又要做到不受媒体的控制,二者的平衡与兼顾就显得尤其重要。当然,目前传媒的报道很大程度上是有利于司法权的公正行使的,但同时也正如贺卫方先生所说,难免存在这样一种潜在的危险,多方面莫须有的压力“都进一步加剧了法院在审判那些被传媒广泛报道过的案件时所承受的压力,有时还会听命于传媒,导致某些案件无从得到公正的审理。”而最终何去何从,对于相关案件媒体报道的管控非常必要,同时法官自身素养的提升便是另一方面了。

凡此是非种种,我想不止是法的隐痛,大抵也是这个转型时代的苦闷。害怕的是有太多蒙着眼睛的质疑,便少了应有的适当信任。但如果说质疑是为了更好的信任,那再好不过。毕竟,我们现在所经受着的已经远比《活着》中的情景好上许多,这是历史进程的结果。而无论是一个社会的蜕变,还是“守门人”的蜕变,都犹如凤凰涅槃,应当是同样的道理。

我倒是很喜欢《法的门前》书前扉页上的那句话:

“还在犹豫什么?推开门吧,你就是法律殿堂里的国王!”

我想,它不只是说给数以万计的法学院学子的,更是说给那些徘徊在法的门前的“乡下人”的,也许正是你我。

后记:本文写于前几日网络“炸裂”的时候,正好一位学新闻的朋友告诉我,她的原则是一事当前,先问真假,再辨是非。可是,在我看来,在真假尚未明晰的时候,作为肉体凡胎的我们也都是难以做到不看、不听、不想的,如此便一定有所倾向。不过还是索性尝试着看看能不能跳出“框”外看世界,于是,便有了上述“各打五十大板”的说辞,虽然怎么看着都像是“无关痛痒”的“风凉话”,但个人所悟也仅能止于此了。

作者|王婷

公众号|新语莘苑

篇3:一扇法门的隐喻-评《法的门前》

一扇法门的隐喻-评《法的门前》

“爱和承诺,像指环和花朵,你用一生守候,等待幸福的结果.”生活,就是如此充满期待.此在永远是不能让人知足的,对彼岸的渴望代表人类永远的迷思.那里有一个诗意的世界.然而,面对现实,梦想往往无法升华,甚至于沦为幻想或妄想,这种沉沦有时居然在人力可控之外.对此在的.厌倦与对彼岸的绝望,最终可能导致人们对生活本身的反动.

作 者:张昌辉  作者单位: 刊 名:民主与科学 英文刊名:DEMOCRACY & SCIENCE 年,卷(期): “”(4) 分类号: 关键词: 

篇4:门前的树作文800字

门前的树作文800字

老家的大门是什么样?我努力追忆,可脑中仍然是一片空白。只有门前的两棵树依稀可记,它们宛在梦中,宛在雾里,迷蒙中透着神秘。

那一棵槐树很高,很壮,立在院门外的右边。秋天的时候,我时常站在它脚下,仰望着它。太阳出来的时候,阳光总在叶间闪耀,那些迷离的光点让我看得入迷。太阳藏起来的`时候,我看清了,树上坠着串串槐果,每一串都那么饱满,透着诱人的青绿色。露水浓重的时候,槐果越发显得晶莹。也许是那些年零食匮乏,看着露珠浸润的槐果,高粱糖的味道竟奇迹般地在舌尖泛起。我在心里固执地认为槐果有着绝美的味道,就一心想要吃到它。无奈我在手上“接”了一根竹竿,也只能是望尘莫及。我就这样一天一天盼着尝到它的美味。有一天,我出门时,发现树下居然有被人遗落的一个槐果,我迅速捡起来,悄悄地放入口中,闭上眼,嚼了嚼,满嘴都是苦涩的味道。我很失望,从那以后,对着槐果我再也不做梦了。后来槐树不在了,而它是哪天消失的,又到哪里去了,我却无从知晓。

那棵青铜树在大门外的左边,它像被人精心打造过树形一样,不高,但有着弯曲好看的枝干,树叶青翠浓密。母亲常对我说,等秋天青桐籽成熟了,晒干了可以拿去街上换钱,到时候一并带上我去上街。于是我天天盼,从发芽盼到开花,从开花盼到结果,可没有一次盼到收成。当一个青桐籽黄了,第二个还没盼到黄,黄了的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这样黄一个丢一个,它们早跑到女孩们的手中,她们拿着“弹咪咪核”(一种游戏)。每到这时候,姐姐就会带上我,也去其它人家的青桐树上搜寻成熟的桐籽,再拿来玩“咪咪核”,赢回的桐籽攒在一个小木箱里。有一回,母亲果真带着我和姐姐用桐籽换回了冰糖。

起风的时候,很多小孩都会爬到树上找个位置坐着或站稳,风摇晃着树,树带着孩子们在风中悠啊悠。我常常在院子里就听到他们欢快的呼喊声;有时我也站在树旁看他们占满了树,没风也一起呼喊着摇晃树。一天,“嚓——”的一声响起,随即就是一阵惊呼声,等我跑出院门,那棵记录着甜蜜与欢笑的青铜树已然折断,树上的孩子们还惊愕地坐着,趴着或仰翻。

门前的两棵树,曾经平凡地活着,又像很多平凡的事物一样平凡地逝去,而他们却和童真,童趣一起镌刻到了我的记忆中。

篇5: 《法留》读后感

《法留》读后感

读罢小说《法留》,我想赠给小说中的主人公小尼姑果慈一句古诗――“别有幽愁暗爱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此诗,出自唐朝白居易《琵琶行》“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只不过我改了其中的一个字:改“恨”为“爱”。

小说中,作者没有说初中刚毕业的小女生为何出家。只是着重描写了果慈在法留山灯光寺学佛学的日子。

淡淡的笔法,像素描画,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个小尼姑的'神态、心理、企盼和随缘而安的无奈之举。

小尼姑果慈在灯光寺日出诵经,日落晚课,学习书法诗赋,每天下山喂喂看山门的一条狗。生活枯燥单调,缺少色彩。她似乎由此产生些许惆怅苦闷。

小说中,草蛇灰线地点出一个小秘密。妈妈电话中告诉她,那小子竟然去广东找你了,老妈心软,号码我可是给了他了。果慈听了心里一晃,像是有人用强劲的指头弹了一下她的心脏。她便暗暗保留了手机中一个来自广州的未接电话。文中写到“果慈突然鼻头一酸,泪水滑了出来,她咬着牙根不让自己哭出声响”。

原来小尼姑竟是为“爱”而出家的。先“爱”,后“恨”;“恨”又转为“念“,最终果然还是念兹在兹!

篇6:法在我心中作文800字

法在我心中作文800字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这是自古至今不变的真理。拥有良好的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有良好的生活秩序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都有违法犯罪的事。但是,不管什么事,就算人们知道,也不能引起大家的警惕,所以才导致违反法制的事屡禁不止。

“毒品”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因为它而走向犯罪道路的人更是数不胜数。我曾看过一则新闻:有一位明星去外地工作,当他抵达入住的宾馆时,有人向警方举报他携带毒品。于是,警察就突击他的房间检查,他打开门时看到警察脸上露出了一丝慌乱。警察让他打开他的旅行箱,他照做了,但是他是背着警察打开的,趁无人看到的时候拿了一样东西在手里。警察看见了就问他手里的是什么?他说,是火柴。后来警察拿过来以后发现在火柴盒里有一小袋毒品,然后就逮捕了他。

在讯问的时候,警察就问:“你知道吸毒是违法的吗?”他说:“知道,但是禁不住诱惑啊,心里抱有一丝侥幸,认为不可能会被发现,谁知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还是自食恶果了,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伤害了爱我的粉丝,伤害了我的父母,让大家失望。”说完后已经泪流满面了。

如果他们能早些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的话,相信他们就不会有这些无知的行为了吧。法是无处不在的,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是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守法,只有守法,才能保护自己。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违法的`事如闯红灯、酒驾等等。“勿以恶小而为之”,往往一些大的错误都是因为这一个个小过失而堆积起来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在意它,扼制它的成长,不要让它像细菌一样滋生不止。心中要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正确地走好自己的路。

未来的社会,必然也是一个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创造,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作好表率让法常驻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篇7:法在我心中作文800字

法在我心中作文800字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常响起:要遵纪守法!

从我的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中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佳硕,一定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抢黄灯;和小朋友们一起玩的时候,他们就告诉我:一定要和小朋友们互相谦让,好好地玩耍,不要打架;在街上看到警察时他们还会吓唬我说:“佳硕,要是你做了违法的事情,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然后又说了一句:你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啊!那时,我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乖孩子绝对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中慢慢生根了。上学后,教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老师们和爸我的爸妈妈一样,告诉我么一定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校规。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因为做坏事不仅仅是被警察抓起来那么简单,跟重要的是做坏事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危害,影响他人的生活,更会改变自己的生活,是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纸和刊物上,甚至在我的生活中我深深的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法律,最终后悔的事自己!法律使人追求美好的一个工具,人的权利意识;而犯罪却是一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他只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的说:“我是未成年人,跟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严肃的告诉你:“不,你错了,16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防火、抢劫、投毒和故意伤害在成他人重伤。”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此,就拿我们认为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独品有什么了了不起的`,我一定能抵制它,可最后,那些吸毒和人还不都是抵制不住而犯法的。但现在,又有多少人认为可以抵制它啊?不要认为它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而且说不定,它已经走进了你的生活。如果我们不从小约束自己,就很容易触犯法律,到那时,可真的就是“一失足,千古恨”了,很可能会抱憾终身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制定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我们现在是21世纪的好学生,将来我们还要走向社会,那是的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永远在我闷得耳边响起吧!

篇8:门前的那条小河作文800字

门前的那条小河作文800字

我的老家在1个绿树环抱的村子里。村里有1条清澈的小河,哼着快乐的小曲蜿蜒地奔向树林深处。

每天清晨,我都伴着欢快的鸟鸣走出院子,扑鼻而来的1股清新的感觉,瞬间驱走了还残留的淡淡睡意。1缕缕柔和的晨光穿过树梢,像少女的长发倾泻而下,在河面上洒落几个斑驳的光点。我沉醉其中。

然而有1天,扑鼻的清新消失了。我走近那条小河。清清的河水依旧唱着歌儿,只是不远处,赫然躺着几袋垃圾。那被风撕扯着的灰黑的塑料袋,像1只只张牙舞爪的怪物……

那天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1遍又1遍闪现着“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的画面。银白的月光诡秘地从窗口泻进来,给屋子里的每个角落镀上了1层银,晶莹而苍凉,柔美却悲伤。这时,1声尖锐的撞击声打破了这压抑的宁静。我忙跑到窗前。月光笼罩的树林,在寂寥中发出沙沙的声响,隐隐约约,断断续续。近处,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在小河边晃动,旁边停着1辆翻斗车,突然打开的车灯照得我不得不眯起眼睛。“扑通,扑通!”几团黑乎乎的“怪物”正1个个地扎进小河。我不禁睁大了双眼——那些人投到河里的分明就是垃圾!我仿佛看见那些垃圾正张开血盆大口,毫不留情地吞噬着清澈的小河。那几个人1溜烟儿就没了踪影,只剩下那悲伤哭泣的小河和唉声叹气的`草木。

不出我所料,从那以后的每1天,垃圾都在不断地增加着。

1袋,两袋……

1堆,两堆……

小河那原本清澈的面容被糟蹋得面目全非。花儿无精打采地垂着头;小草失去了活力,弯下了腰;树叶也被尘土埋没了诱人的光泽;阵阵恶臭让路过的人们捂着鼻子,加快脚步。小河在垃圾的侵蚀下无力地呻吟着。

我的心颤抖着,哭泣着,害怕脑中的假想会真实地出现在眼前。

不知过了多久,本已绝望的我惊奇地发现,垃圾正在减少。原来是村里的1位老伯不忍目睹小河越来越脏,主动担起了清扫垃圾的责任。

清晨,天边刚露出淡白的晨曦,残缺的半月旁还闪着几点星星,老伯撑着1艘小船,缓缓漂了过来。他弯下腰,麻利地拾起几袋垃圾,放在船上。然后他撑起竹竿,小小的船轻轻地颤了1下,顺着水流走远了。不久,他又回来了,还是同样的动作,再次装上几袋垃圾。阳光从叶缝中渗了出来,给那朴素的身影披上了1件金色的纱衣。

老伯清理垃圾的事在村里传开了,乱倒垃圾者自惭形秽,再也不往小河里倒垃圾了。

日子1天天过去了,小河的水渐渐清澈起来。那丁东奏响的乐曲,仿佛正在诉说无尽的感谢。

篇9: 《狮子育儿法》读后感

狮子作为森林之王,深知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的艰难,于是,对于幼狮采取的生存教育方式,就是把刚出生不久的幼狮推下石崖,让小狮子自己想办法爬上来,公狮和母狮则在安全距离范围内袖手旁观,只要幼狮没有生命危险,决不出手援助。这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被韩国人推崇的一种育儿方法。看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针对我国现在在家不是小皇帝就是小公主的独生子女来说,也应该是行得通的,而且是很有必要的。

如,一天,我在公交车上,听到一则这样的消息:一个上初二的15岁的女孩,打电话想让妈妈开车送她去学校。她妈妈因为陪同远道而来的娘家侄女上街买衣服,没有答应她的要求,而是让她自个儿坐公交车去上学。谁知,放下电话不到半个小时,这个上初二的女孩就从自家14层楼上跳下身亡了。这血淋淋的教训,在让人寒心的同时,也警示着我们做家长的。如果,这个女孩生前不是在家长面前说一不二,以及家长不事事替她考虑周全,事事包办代替,让她从小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也不至于仅一次妈妈陪同她的小表妹,不去送她去上学,自己心里就承受不了,而采用极端的行为――轻生。

又如,我从同事那里得知,她舅舅家的小表弟,16岁就考上了英国的一所不错的大学,由于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洗过衣服、洗过碗,更没有出门买过东西,于是舅母就陪同孩子一同到了英国。舅母在英国由于语言不通,除了照顾孩子的衣食住行外,什么也干不了。后来,舅母的母亲病危,她买了许许多多吃的、喝的,并再三嘱托后儿子后才恋恋不舍地回国了。舅母回国不到两个月,老母亲就病故了。老母亲安葬后的第二天,实在是不放心单独留在异国他乡的儿子的舅母,就匆匆赶去英国了。舅母回到了英国,儿子看到母亲,赶忙跑上前,谁知由于低血糖而昏倒了。舅母急忙掐人中,表弟苏醒后,扑进妈妈的怀里泣不成声。舅妈看到眼窝深陷、面黄肌瘦的儿子,心如刀绞般地疼痛,立刻给老公打了电话。

心疼儿子的舅舅当即决定,不让儿子在英国读书了,赶快打道回府。这16岁的少年的学生,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在书本上。她生活的本领实在是太差,妈妈给他买的很多吃的东西,他都不知道怎样去做着吃,要么是夹生不熟,要么是糊锅了,更不用说对胃口了。所以,在母亲离开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从没有吃饱过。如果,这孩子动手能力强些,生活技能多掌握一些,怎能饿得面黄肌瘦,不但坏了胃,而且又厌食呢?

像上面的例子还有很多,所以,我认为我们不妨学学狮子育子法,从小培养孩子生活的自理能力,培养孩子独自面对困难的能力,使孩子的身心渐渐变得强大。

篇10:谱法知识读后感

时间的车轮将我们带入了繁华的二十一世纪。现在是商品社会、高度文明的社会。如果你不懂法,那你将无法在这个社会立足,将会被这个社会所抛弃。读了《普法》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法律就好比一把好的手枪,你把握得好,那它就是你的朋友,你自卫的工具。如果你把握的不好,那它就是代表正义,为新世纪惩罚你的“刽子手”。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一般法律意识淡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知道怎样拿起那把“枪”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某位同学,在商店里一不小心的买了变质、发霉的食品,大多同学都满不在乎,一笑而过,顶多在心里暗骂售货员几声罢了!都认为小事一桩,何必大动干戈,其实我们应该拿起那把“枪”与那些不法行为做斗争。要求得到应有赔偿,这样一来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惩罚了那些唯利是图的奸诈商人。何乐而不为呢?

有一次,我的好朋友放学时去小卖部买零食,当她准备想把零食撕开时,我问她:“你买零食的钱从哪来的?”她吞吞吐吐地说“我的零花钱。”“确定吗?”我问。她把头埋得低低的,惭愧地说“我瞒着爸爸妈妈,从柜子的盘子里拿的。”我严肃的对她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就拿钱,这叫“偷”,现在是“小偷”以后长大成“大偷”。我们做人要踏踏实实,是自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要凭自己的劳动换来果实。她听了我的话她说“我要向爸爸妈妈承认错误,争当四好少年。”还有一次,在外婆家里,我看见外婆拿着垃圾准备往窗户外面扔。我看见这一行为,我连忙劝住外婆:“外婆,你不能把垃圾往窗户外面扔,你这一扔可能会砸到人,或者砸到动物”都没有好处,砸到人可能会犯罪。外婆说“你真懂事”。外婆连忙走到地下把垃圾往垃圾桶扔。法律其实就是国家制定的规则,约束着每个人的行为,包括我们小学生。如果我们不懂法,自己做了违法的事都不知道,并很有可能带来恶劣的后果。从另一方面来说,法律也是保护我们每一个小朋友的武器,当别人欺负我们时,法律会帮我们主持公道。所以,我们小学生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做任何事都离不开法律。作为新世纪的花朵,我们应学法、懂法、用法。一个国家的国力再强大,但没有一个好的社会秩序,只有犯罪行为的国家,人民是不能安居乐业的。只有人民安居乐业,一个国家才真正意义上的繁荣起来,才能长治久安。我坚信,只要人人懂法、守法,我们就一定能勾勒出一幅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新型文明社会的美好蓝图!

篇11:西窗法雨读后感

刘星先生的这本《西窗法雨》确实是一本很好的法学学术随笔。有人批评说内容未免太过简单,自然,《西窗法雨》里的文字都是发表在《南方周末》的小块文字,面向的是普罗大众,所以并不可能太过高深,太过高深反而会陷入自说自话的尴尬,以至于本身价值丧失。而这本书的价值正体现在他的浅,却不是肤浅,而是深入浅出之浅,其平易文字,幽默叙述,很能够使读者思维随之转动,继而引发思考。这种思考,纵使对于法律人,也是很具诱惑力的。在《卷尾语:反省的力量》中,刘星先生就借苏格拉底之死的评论坦言:不断反省,在知道一种正义之时反思与之相对的正义。可以说,这本书给我们的思维诱惑,就在于促使我们不断的对已往观念的不断反思。

全书里,西方的法律人们的行事大概可以视作这样一个过程:谨慎的打好法之前提――立法,通过法律整个运行过程中的多种制约和灵活运用,去实现法律的目的,并构建人民对法的敬畏。

拆分来看,西方法律的不同有五个方面:

第一,法之前提,即法的出发点和立法考虑的因素。由《法治的假设前提》来看,西方人信自己是亚当夏娃“犯罪”带来的后代,出生就有原罪。因而“性本恶”成了法存在的第一前提,毕竟大善人何需法律之限制?进一步,法规制定不是凭空来的。《法律与人类本性》等皆强调法律设立要顺从大部分人内心的道德原则,有好习惯不用,非要推倒,说不过去。时代发展,法律设立的前提还发生“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过渡。《法律就是“强制”?》一篇否认了“法律只有强制性这个特征”的说法,《权利:天生的和永恒的》则以法学家反对国王剥夺印第安人权利的故事,声明“自然权利”的存在:“国家制定法律权利只能是对人们原有的自然权利的肯定,而不是什么恩赐。”这部分里,西方法律人先定人性本恶,后采现成道德习惯。他们不断发展权利本位意识,但仍不忘原初。

第二,法之制约,即法律运行中关于法的制衡与约束。从洛克提出“分权”开始,西方就渐渐成了“制约权力”的代名词。理论上,要用“法理”引导法规,《法上“法”》总括,《法律与公正》等则分别阐述了具体法律原则。同时还得有宪法约束一般法,《法院的审查权力》中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一举确定法院的违宪审查权,为法律的统一性多设了一道关卡。实践上,先有“公对公”。《“半法治”与“全法治”》强调司法必须和行政分开,行政凌驾于司法之上只是半个法治社会。《法院的救济》探讨司法管理公权力,通过其合理判决“纠正错误”。也不能忘记“私对公”,《政府的承诺》《天平上的权力与权利》认为公私之权应该对等,私主体能去监督公机关。《一般公民的陪审团》中认为“现代化的法律运作越来越被法学家、法律家这样一个文化阶层所把持。”为了在审判中继续体现民主而非简单的精英代理,西方人作出了设置陪审团的选择。总的来说,西方人构建了一个在法理和宪法大背景下,公私互相监督的法律制约体系。

第三,法之运用。英美法法系下的法运用与我们社会主义法系肯定有大不同,判例法等太过具体,此处不议,但是使用方法值得一提。一是书中出现多次的“工具理性”,法官把“死法”变活。可以是《鲍西亚的智慧》里莎翁笔下人物的`巧改恶法,也可以是《法官嘴里的法律》中法官靠司法解释“造法”。二是“大众准则”的顺应,这点很像法前提中提过的靠人民的道德造法,只不过进入了司法的步骤。

第四,法之目的。法律所要实现的这些目标说是并列的不太恰当,应该有个模糊的先后顺序(似拉公式,界限不绝对)。作为统领性首先该是“立善法”,即正义之法。《善良违法》中老百姓抵制政府不恰当的收费,看似是对法律的不敬,实则敦促法律回到善法的正道。正义之后要实现“平等”,《女人和男人一样》中,西方人已经明确男女平等,可争论却仍然没有停止。因为权义完全相同的形式平等只有利于部分精英女性,大部分家庭主妇的利益是受损的。于是法律人便不断修正立法以求实现实质平等。然而每个人实质平等的都不一样,全都实现不存在可能性。于是只能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建立“多数人的秩序”。但社会仍需要善后处理,《少数人的权利》也必须被保护。书里写的是纽约承认同性恋,现实里则已经有二十多个西方国家捍卫彩色旗的权益不被侵犯。合起来看这目的就是:要建立善法以带来实质平等的多数人秩序,同时不忘少数人利益。

第五,法之敬畏。我曾纠结这块到底是放在开头还是结尾,但事例表明这种敬畏的构建更多是法律开始运行后的工作。最浅显规范的工作当然是确立严格的“形式”,《辛普森的命运》讲述了上世纪震撼全美的辛普森案,检方在掌握全部证据的情况下竟然在刑事法庭上输给了程序。可这份工作的重中之重却并非在此。《为什么要遵守法律》中西方人反复思考相信法律的理由,《苏格拉底的慎重》中大学士为了法律哪怕是恶法的威严坚决不越狱,他们的种种行为指向了这篇《法律和规律》。英文单词中,law既是法律,也是规律,看似不明确,却可以解读出:“法律应当是规律的一部分。”以前,西方人信永恒理性,把法律归为摩西得来的上帝恩赐。现在,这些权威统统被推倒,可他们总觉得人需要个信仰来支撑自己的生活,法律虽是人定,可好歹是公共理性的产物,把希望寄托在法律身上,何尝不可?

灵动,缜密,成熟,是我对这本《西窗法雨》最深切的感受。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沐浴。而这种法理智慧正是当代中国所呼吁的,所迫切需要的,并令我们每一个人深信不疑:这种大智慧,中国会有的。

篇12: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篇13: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

篇一: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不得不说这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引用了许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几则让我影响深刻。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 苏格拉底是个著名的哲学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强,尤其喜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最终)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言论?),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 临行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们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就正当吗?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选择了饮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对待自己认为不公平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因此,即使是恶法,苏格拉底依然选择了遵守。

赖特的英国前特工的故事讲的是一种“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样并不与法律有亲近的关系。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权或者政府凌驾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在中国,政府远比人民和法律更亲密。 人们常说,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法治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说法一半对,一半不对。中国历史上都有法律,统治者都用过法律来约束被统治者,但统治者自己却不在法律的约束之中,这是中国古代“法家”所说的那一类法治。在西方,从古至今也有法律,在近代之前,法律与统治者的关系也和中国差不多,可到了近代以后,统治者也得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法治。所以应该说历史上的中国是个半法治。  我们不必因为中国历史上没有一种“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为有一种“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种更好。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还有很多鞭辟入里的.见解,很容易就能引起我们法律初学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也极具启发性。很适合我们阅读学习。

篇二:西窗法雨读后感

对于学法的人来说,最大的无奈莫过于做一道法律与道德的单项选择题,无论选择了哪个,都是对心灵的背叛,要么背叛良知,要么背叛正义。这是对于那些过于感性的人来说的,在道德与法律的夹缝中生存,却不能游刃有余。然而,对大多数理性的人而言,学法的价值便在于寻求法律与道德的衡平!

我很坦诚地说自己便是一个过于感性的人,就仿佛我明知樱花很美,却仍然会对它不屑一顾甚至是讨厌。当我恨一样东西的时候便会失去理智地恨有关这样东西的一切,就仿佛樱花之于日本。恨一个民族,也连累了一种花,这是否是一场花的劫难?其实,历史的铭记并不是为了仇恨的延续,宽容也并不等于背叛,不去承认也无法抹杀樱花之美。

一场理性与感性的厮杀,当理性一次又一次败北时,我仍徘徊于感性的边缘,这样的坚守是否是一场错误?我该何去何从?

翻开《西窗法雨》,一口气看完《苏格垃底的慎重》,我最先的情感是无法接受苏格垃底的选择。这种慎重是否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这让我想到“米兰达警告”,明知法律存在实体不公,却要抛弃法律的个体正义去维护法律的程序正义,那么,身为法律人则更应该理智地看问题,将道德与法律分开,否则将深陷在情与理中不能自拔。那么,将法律道德化是法律的一种倒退还是升华?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却宁愿去信奉“以暴制暴”的原则,但是,如果用一种暴力去打击另一种暴力能为我的情感所接受的话,为什么

我就不能接受用生命去维护正义?哪怕这种正义并不见得完善。如果“以暴制暴”能让我们得到一种情感的宣泄和对现实不满的快慰的话,那么苏格垃底的选择则是一种殉道,理性地说,那是一种伟大的震撼!就仿佛任何一座江山都需要白骨的堆积,任何一条探索正义的道路都需要血和生命的祭奠!我们这些学法的人是否更应该对苏格垃底的选择肃然起敬?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在下面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讲述了一个叫乔治的青年闯入皇家机场内游玩而被起诉的案例。当所有人都认为对乔治的起诉毫无转机的时候,乔治的律师却以禁区里和禁区附近这样的理由成功地钻了法律的空子,他认为乔治进入了禁区,并没有违反《官方机密条例》“不得在禁区附近妨碍皇家军队成员的行为……”的规定。起初在我看来,“禁区里”和“禁区附近”不过是这个律师玩的一个文字游戏,纯属诡辩。如果这也算人的一种智慧,那么就纯属“混蛋智慧”和“无赖智慧”了,显得法律很白痴,法官很弱智,而那个律师要么是哗众取宠借以挑战法律漏洞来炒作自己,要么就是个无赖!作为律师,究竟是千方百计打赢官司?还是更应当心存一种对正义,对法律的敬畏?这是一个职业问题还是一个道德问题?然而,我不得不承认法律本身的缺陷所导致的漏洞和潜在危机,促使立法者必须具有更强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如果把每一件事都不能尽善尽美作为它潜藏危机的托词的话,我们又有什么必要去信任甚至信仰法律?而立法者又怎配称为精英?

《西窗法雨》讲述了很多法治于人治所体现的优越性,而且从西方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同中国法律做了比较,甚至是提出一种前瞻性建议。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而且中国的法律正在从人治中逐渐走出,作为法律人,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因为这样的时代赋予我们这样的使命!

作为一个文科生,曾经的我们是感性的,在太浪漫主义的驱使下无法回归现实而在成长的道路上彷徨过。然而,理智要求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个体主义,而是衡平,当他们之间存在矛盾时我们要随时调整道德和法律的砝码,将损害减小到最低程度,甚至为此而牺牲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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