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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故乡》读书笔记

2023-07-09 08:57:5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cupabc00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初中生《故乡》读书笔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初中生《故乡》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生《故乡》读书笔记

篇1:初中生《故乡》读书笔记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的读后感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就是一个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特别是儿时生活过的地方。但这个“故乡”的范围却是可大可小的、在杭州,绍兴就是鲁迅的故乡;在北京,浙江就是鲁迅的故乡;而到了日本,中国就是鲁迅的故乡。在这时,“故乡”和“祖国”就成了同一个概念。

所以,在有的民族的语言里,“故乡”和“祖国”是同一个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就是“祖国”,第一个字母不大写就是“故乡”。也就是说,《故乡》具体写的是“故乡”,但它表现的却是鲁迅对“祖国”的感受和希望。 在《故乡》中,“我”与“故乡”的精神联系首先是由于有了少年“我”与少年闰土的友好和谐的关系,在这时,“故乡”在他的观念中是美好的、亲切的.但当他再次回到“故乡”,这种精神联系淡漠了,“故乡”的观念就变化了,在这时,他对“故乡”的现实是厌恶的、反感的。但“我到底是曾经与故乡人有过亲密的情感联系的,他无法忘却自己记忆中的那个美好的故乡,无法对故乡人的痛苦生活采取完全冷漠的态度,所以他希望自己的故乡好起来,希望自己故乡的人有一个美好的前途。不难看出,这表达的也是鲁迅对自己祖国的痛苦的爱。 在鲁迅小说里,《故乡》的美学风格也是独树一帜的 《故乡》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

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 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 讨论并归纳:作者把希望比作地上的路,结尾充满了哲理。它告诉 人们:只空有希望而不去奋斗、追求,希望便“无所谓有”;有了希望并始 终不逾地斗争、实践,希望便“无所谓无”。人们都向着希望之路迅跑, 就会迎来新生活。 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 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 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 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同时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 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造成纯真的人性的扭曲,造成人与人之 间的冷漠、隔膜;真切抒发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希望有新生活的 炽热感情

篇2:初中生《故乡》读书笔记

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与剥削之下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揭示了封建传统观念对劳苦大众精神上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强烈感受到旧中国的民不聊生,与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党中央提出“改善民生”这一理念,让中国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福祉。我不由得想起太平镇我姥爷家这几年的巨大变化来。

一崭新水泥路

从前我坐车回姥爷家的时候,村里只有泥泞不堪的土路,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而且也有许许多多的大坑,我坐在车上,就如同在蹦蹦床上一样,上蹦下跳的。自从开启“一事一议”和“平整土地”的项目,村里修建了几条机耕路,宽敞的机耕路笔直地从田间穿过直达村里,乡村就像换了一个新容颜:路变成了水泥路,再也没有灰尘和泥巴,坐在车上,也没有一丝的不平稳,公路两旁也添加了许多的杨树和松树,成群的小鸟在树上表演大合唱,小溪那欢快又轻柔的叮咚声来为小鸟们伴奏,各种各样高大的楼房也在静静地凝听。我兴奋地跟姥爷说:“修好了新公路,真是太方便了,以后我经常回来看您!”姥爷乐呵呵地说:“乖孙女啊,修好了新公路,不仅方便大家出行,更大的好处是种出来的甘蔗、蜜桔和葡萄等农作物可以更快捷地运往外地。你不知道以前有多麻烦,隔壁家的张爷爷以前种了很多的甘蔗,因为路太烂,大卡车都进不来,要用牛车拉几十次到公路边才能装车运走,讲多辛苦就有多辛苦!现在老板直接开车到田间地头把农作物拉走呢!”是啊,正是这一条条四通八达的大路,让农村发展的势头更猛了,村民们的生活也随着进入了快车道。

二、广场舞

火遍大江南北的广场舞,如今也跳进了我们的小农村。每当夜幕降临,村里的文化活动中心——操场上就传来动感的音乐,各家的大妈们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块,随着音乐像愉快的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谁又想到,就在几年前她们可都是麻将牌桌上的主力军呢!操场四周,老人们在下棋、聊天,孩子们在嬉闹、游戏,好一幅和谐新农村的动人画卷啊!

当然,农村的变化远远不止这些,随着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富强,惠民政策越来越多,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我相信姥爷家的生活一定会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篇3:初中生故乡读书笔记

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篇4:故乡读书笔记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篇5: 《故乡》读书笔记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篇6: 《故乡》读书笔记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平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篇7:故乡读书笔记

故乡读后感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读后感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故乡读后感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故乡读后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后感

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与剥削之下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揭示了封建传统观念对劳苦大众精神上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强烈感受到旧中国的民不聊生,与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党中央提出“改善民生”这一理念,让中国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福祉。我不由得想起太平镇我姥爷家这几年的巨大变化来。

一崭新水泥路

从前我坐车回姥爷家的时候,村里只有泥泞不堪的土路,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而且也有许许多多的大坑,我坐在车上,就如同在蹦蹦床上一样,上蹦下跳的。自从开启“一事一议”和“平整土地”的项目,村里修建了几条机耕路,宽敞的机耕路笔直地从田间穿过直达村里,乡村就像换了一个新容颜:路变成了水泥路,再也没有灰尘和泥巴,坐在车上,也没有一丝的不平稳,公路两旁也添加了许多的杨树和松树,成群的小鸟在树上表演大合唱,小溪那欢快又轻柔的叮咚声来为小鸟们伴奏,各种各样高大的楼房也在静静地凝听。我兴奋地跟姥爷说:“修好了新公路,真是太方便了,以后我经常回来看您!”姥爷乐呵呵地说:“乖孙女啊,修好了新公路,不仅方便大家出行,更大的好处是种出来的甘蔗、蜜桔和葡萄等农作物可以更快捷地运往外地。你不知道以前有多麻烦,隔壁家的张爷爷以前种了很多的甘蔗,因为路太烂,大卡车都进不来,要用牛车拉几十次到公路边才能装车运走,讲多辛苦就有多辛苦!现在老板直接开车到田间地头把农作物拉走呢!”是啊,正是这一条条四通八达的大路,让农村发展的势头更猛了,村民们的生活也随着进入了快车道。

二、广场舞

火遍大江南北的广场舞,如今也跳进了我们的小农村。每当夜幕降临,村里的文化活动中心——操场上就传来动感的音乐,各家的大妈们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块,随着音乐像愉快的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谁又想到,就在几年前她们可都是麻将牌桌上的主力军呢!操场四周,老人们在下棋、聊天,孩子们在嬉闹、游戏,好一幅和谐新农村的动人画卷啊!

当然,农村的变化远远不止这些,随着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富强,惠民政策越来越多,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我相信姥爷家的生活一定会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篇8:故乡读书笔记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篇9:故乡初中生作文

我的故乡是在河边的,一出门便是无边无际的大海。

每天夏天,我回到家乡就情不自禁的在海边走。但是我的父母不让我下海,我就只能在海边游走。最喜欢的是和我的朋友们挖挖螃蟹和捡螺。我家那的海岸线很长,够我走半个小时了,虽然长但是那里未被开发,平常是见不到别人的。

有时候喜欢站在那里一直被海浪冲刷,永不停歇的海浪。我甚至还会数一小时海浪能拍我多少下,站到那里一动不动的。没过过久,脚就麻的动不了了。我家前面是一片汪洋大海,后面则是一片小竹林,和一些灌木草。我每年夏天必须干的一件事就是抓蝗虫,小时候不害怕虫子就一个劲的抓。抓到后来那蝗虫都不见影子了,小时候我以为蝗虫是用鼻子呼吸的`。我就把我最大的那个蝗虫的头给塞到土里,过了一天后我发现蝗虫竟然没有死,我就以为蝗虫是不用呼吸的。

后面那片小竹林,是我最留恋的地方了。我每次进竹林都会牵着我家里的大黄狗,我家都会给他吃的,吃饭的时候一直给他丢菜。所以他就是我们村最壮的一只狗了。我一旦到了故乡它看到我都会扑过来。

一进竹林我家的大黄狗就会一直跟着我,又一次我就看到一条小蛇,他身上有些青色的。我就过去直接抓着他的尾巴甩来甩去,我一甩到地上我家的大黄狗就冲上去咬死它。于是我就没得玩了。大黄每次咬死什么东西就会很凶,我就上去一直摸它。直到他不凶了为止。否则,我是不会放手的。

我在我家的小竹林,灌木丛都没了。海边被占用了,不再是我的“故乡”了。

篇10:初中生读书笔记

李智华在小的时候,她妈妈得了精神病,所以她妈妈有时候会发作。有一次,她妈妈失踪了,爸爸去寻找,爸爸居然把孩子丢在家里,就去寻找了。

爸爸找到妈妈后,把妈妈带回了家,回家之后,爸爸看见家里突然失火了,在家里的李智华被火烧掉了手,我觉得很恐怖,心想:这么惨!太吓人了。爸爸看见了,立刻把李智华送到医院,到医院时,医生们都说:“孩子小,不容易治疗。”爸爸听了,更加伤心,我又在想:如果李智华家中有保姆,那该有多好,失火的时候,保姆带着李智华出门,那不更安全。

渐渐地,李智华长大了,她觉得自己很奇怪,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别人都说:“智华,是个可怜的孩子。”李智华每次看到别人玩得时候,觉得很快乐,李智华也想站起来玩,可是每次都摔在地上,她又爬起来,又摔倒,这就是自信。她回家和爸爸说:“爸爸,我要读书。”爸爸说:“老师没空,明天再说吧!”李智华等到了今天,她又去问:“爸爸,我要读书。”爸爸又照样说。李智华去找学校的校长,校长说:“你没手怎么写字,读书呢?”她坐到了教室门外,拿了根树枝在写,我也觉得很奇怪,她怎么会写字呢?”原来她是用脚在写。李智华每天晩上拿着笔和绳子,绑在脚上,等习惯了,就可以用脚写字了。她又坐在教室门外,这时,被老师发现了,老师问她:“你为什么坐在教室门外呀!”她哭着说:“校长不给我上学,不给我到教室里。”老师说:“我们帮你保密,你进来吧。”李智华每天都不缺课。

李智华长大了,去学习,她去了一个地方,学打字,老板说:“如果你能在1分钟内打完100字,我就收留你。”结果,李智华一分钟打了202字,老师收留了她。

我觉得李智华很可怜,也很坚强,我真想去看看她。

篇11:初中生读书笔记

上了近一个学期的“中国传统文化赏析”课,我觉得自身素质有所提高,并且真正发自内心的领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我对任何一部古代佳作都很感兴趣,但在老师布置的作业中我体会最多的还是《论语》。

最早接触到《论语》,是小学五年级语文课本里的《两小儿辨日》,接下来是初一课本中的“论语十则”,那时,根本不懂其中含义,却能够将其熟背,小时候妈妈对我的学习要求特别严,电视是绝对不允许看的,直到科教频道播出的由于丹老师主讲的《论语心得》,那段日子,在我完成了自身的作业后,唯一的放松,便是看《论语心得》,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才真正对《论语》有了初步的领悟。

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学生片片段段记录下来。这些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由他的学生编纂,后来记成了《论语》。

有人说《论语》好像没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很多是就事论事,里面也很少有长篇大论的文字,几乎每一则语录都很简短。其实,无言也是一种教育。

我们都说孔子是圣人,圣人就是在他生活的土地上最有行动能力,最具人格魅力的人。孔圣人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在大地上生存的信念,他这样的人一定是从我们的生活里面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来,而不是从天而降的。

在孔夫子这个形象身上,凝聚着他内心传导出来的饱和力量。只有当天地之气凝聚在一个人心中的时候,它才能够如此强大。这是一种力量,我们如果学会了提取锻造这种力量,我们就能够获得孔夫子那样的心胸。我们看到孔夫子的态度非常平和,而他的内心却十分庄严。因为其中有一种力量——信念的力量。孔夫子是一个特别讲信念的人。

大家知道,儒家理论的核心和最最精髓的东西,除了“恕”字以外,还有一个字就是“仁”。孔子的学生樊迟曾经问过孔子什么叫仁?孔子只回答他两个字:“爱人”。爱别人就叫仁。樊迟又问什么叫智?孔子说:“知人”。了解别人,就是智。关爱别人,就是仁,了解别人,就是智。就是这么简单。

《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

这里讲的是如何调和“学”和“思”的矛盾。作为一个理科的学生,我觉得我对这个问题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只学而不思,不易发现别人的错误,也不容易有自己的思想。就像读《论语》,买一本书回来,刷刷几下读完,即使过目不忘,学到的也是别人的东西。思而不学,则会进展缓慢,而且容易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时如果能够参考一下以往人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则很可能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荀子也说过“吾常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所以,孔子告诉他的弟子,在学习中要把握好“学”和“思”这对矛盾。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

孔子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居敬兴简,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我想对各行各业的人们都有所启发。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意思是指孔子说:“弟子在家就孝顺父母;出门在外,则谦恭有礼,对人如兄弟一般,谨慎而诚实可信,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这样躬行实践之后,还有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知识,。”即在家要孝敬父母,在外在团结友爱,有爱心,以贤德的人为榜样,不断激励自己,努力实践,完善自己的道德修养,这些做人的立身原则做好了以后,再学习文献知识,以开阔视野,丰富思想。“德,人之本也,本立而道生。”

篇12:初中生读书笔记

在我们的教育工作中,学生学习方法不科学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轻视对学习方法的研究。

《这样学习最有效》[(美)戴维思著]一书,是一本很好地探讨学习术的著作。好的学习术,能大大提高你的学习效率。掌握了好的学习方法,你会感到学习并不是一件苦差事。《这样学习最有效》中所介绍的学习术有很强的操作性,很实用。我们在教学中,也曾经给那些做教师的学员介绍一些学习术,大家都感到收获很大。从今天的教育来看,那种重“学”而轻“术”的传统观念该改变了。

在该书中,作者提出了其“沙漏理论”,将学习作为一个完整的过程来研究,其中包括阅读、聆听、学习、思考、笔记、记忆和应用。每个部分又介绍了很多方法和技巧,这是最直接最实用的部分。系统地介绍学习过程各个方面的学习术,是该书值得称道的特点。

《这样学习最有效》一书比较系统地涉及了学习的各个主要方面,除学习术外,还谈到了学习的心境和学习的环境,这两个“境”也是被学习者常常忽视的。学习是在一个“场”里进行的,它对学习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学习时的心境,就是内部的“场”,学习时所处的环境,就是外部的“场”。学习者要善于选择、调节学习的“场”,使之有利于学习。该书介绍了很多选择场和调节场的方法。

最后,应当提醒同学们注意的是,对学习要抱一个科学的态度。世上没有什么万能的灵丹妙药,学习术也是如此。学习术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因为它符合学习的科学规律。理解学习术背后的规律,将更有助于我们举一反三,灵活运用。此外,学习术并非一学就灵,仅仅听听介绍,看看书,而不切实地运用,是不能达到你的预期的。

篇13:初中生读书笔记

翻开薄薄的论语,我发觉如今的我们已离儒家文化甚远了,也许以今人的眼光,论语中的孝道已很难让人接受。但我想说:请大家捧起《论语》,让我们重视孝道。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其实父母就是我们最完美的榜样,我们观其志,而等到我们成为父母眼中的成人,多的更是任性的小王子、小公主,而少了对父母的崇敬之情,孝字难寻呀!我曾听说父亲卖x换来的是儿子无止境的花销;我曾看见一个绝望母亲的泪水,却换不来浪子的回头。我不禁想问:孝从何寻?早在春秋之时,夫子便有子寻父志之思想,父母给了我们生命,以崇敬的心来奉养父母,这就是我们对父母最大的回报。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如今我也见年过半百的父母仍为孩子操前忙后,真不知作为儿女的他们是否对父母之年有夫子般的见解。而有感于父母之年这正是现在儿女应尽的孝道。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看完这句,我不禁想起报纸电视上一个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和那流满泪水的父母的脸。夫子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孩子应该在父母身边,若有时要远行必告知父母。若那些离家的小孩能捧起《论语》,若明了此句的深刻含义,便知父母之用心良苦,便会少一些离家出走的孩子和焦虑万分的父母。如果今后我们远游了,我们更应当珍惜与父母团聚的时间,要在有限的时间内给父母以最大的关心来弥补远游之缺。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以为孝乎?”侍奉父母和颜悦色就是孝。而对于现在的小王子、小公主,和颜悦色大概只是父母对他们吧!若以夫子之言,我们应当以遵从的心来面对父母,以此来表达我们对父母的感激之情。而要在小王子、小公主辈重拾对父母的敬佩服从之心,重捧《论语》,势在必行。

读《论语》,才明白了孝字当头必从小事行起,才懂得对父母的爱应当更加的珍惜,而对父母的爱应当更加真切、切实。重读《论语》,受益匪浅,我坚信这部哲学原典的光辉必能照耀普世孩子的心。重读《论语》,对我们意义深远。

篇14:初中生读书笔记

我曾阅读的课外读物中,《兴趣语文》是我的最爱。读《兴趣语文》时,时而令人开怀大笑,时而让人眉头紧缩,时而使人泪流满面。

《兴趣语文》第64期更与众不同,其中有很多感人的关于地震的小故事,常使我看后不禁潸然泪下,“希望的翅膀”这篇文章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一篇献给每个地震难友的文章,作者是郝广才,他以“我”为主人公,叙述了一个关于“我”——“天羽”的故事。小天羽曾经有一个可爱又温暖的家,自小他就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在蓝天上飞翔。但“5.12”地震夺走了他幼小的生命,爸爸、妈妈和妹妹幸运地被救了出来。为了让亲人心里“悲伤的湖”消失,天羽以积极的心态向他们诠释——我很 “快乐”!文章最后一段颇为感人:“我现在真的有了一对翅膀,在高高的蓝天上,我会静静地看着所有的人,希望他们像我一样快乐。”

读了这篇文章,令人回味无穷。首先,文章内容立意深远,虽然自然灾害给我们带来了不可挽回之痛,在哪里跌倒了就应该在哪里站起来,我们要像天羽一样,用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直面现实,用我们的双手重建我们的家园。其次,文章构思巧妙,以“我”梦想有一对翅膀飞向蓝天、憧憬美好未来开篇,文中始终以“希望”、“翅膀”为线索,让人感受到希望就像翅膀,无论艰难险阻,只要我们心存希望,翅膀就会带着我们飞向理想的天堂。 同时,文章在多处较好地使用比喻句,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地震虽然可怕,但“大地无情人有情”,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一定能用自己的双手描绘美好的明天!

《希望的翅膀》让我铭记:跌倒了,一定要爬起来!有爱,就有希望,就有飞向美好明天的翅膀,就能抵达理想的彼岸!

篇15:初中生读书笔记

上学期,我们学习了课文《海伦·凯勒》,被海伦·凯勒热爱生活、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最近读了她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同样被她的坚强、奋斗、乐观与勇气所震撼。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她一生写了14部着作,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20世纪美国十大偶像。时隔100多年,当我们穿过悠长的时光隧道,回眸凝视这位度过87年无光、无声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我们不由得惊叹:生命的奇迹究竟是如何诞生的?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着,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

与海伦比,我们真是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掌握丰富的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用知识为祖国为人类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因为,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知识能创造人间奇迹!

篇16:初中生读书笔记

《论语》是记载孔子及其部分弟子言论的语录,孔子死后由他的弟子及再传弟子辑录而成。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他创立了儒家教派,是我国著名的思想家和伟大的教育家。

《论语》内容广泛,记载了关于哲学、艺术、伦理、文学、政治、教育等几个方面的言论,是儒家学派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也是了解中国文化绝对不可不读的作品。

《论语》是一本“老古董”。年轻人很少由喜欢它的。他们多半认为,都21世纪了,谁还去看古文啊!尽管这样,还是有人喜欢它的。我就是其中一位。孔夫子是我的偶像,我爱屋及乌才喜欢《论语》的,就决定读读它。读后觉得,他的言论很有道理,可以知道我们为人处世。我最欣赏的是他“以仁为本”的思想,他的胸怀和他的学问一样大。

我认为,沉迷于漫画书的朋友们,偶尔看看古书,体会一下前人留下的精华,是大有益处的。

母亲的读后感

作为当今的父母大多认为,子女的教育是自己最大的课题。我也不能脱俗,总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快乐健康地长大,总怕自己没有教育好她。女儿11岁了,开始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了。我不想把我的强加给她,因此,我买了一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丛书,希望她会从中有所启发。《论语》是十本之一,也是她认真阅读的第一本。

我以前没有系统地读过《论语》,和女儿一起读时才发现,我许多为人处世的原则原来都可以在书中找到依据。我很遗憾,以前没有认真的阅读过《论语》,更希望女儿能够从中有所“悟”,如愿的话,女儿会从中大获裨益的。

孔子的学习观,我十分欣赏。他提倡学习不仅限于书本,更重要的是学习做人和做事,强调在实践中学习。这与当今社会对孩子们的要求是很一致的。如今的孩子,不仅要学会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会学习,注重能力和人际交往的培养。而这些,孔子在许多许多年前就用一句句精辟的经典格言告诉了我们应该怎样去做。

我不认为女儿学了“见贤思齐”就能立志成为圣人,学了“事父母,必竭其力”就能极孝,学了“学而时习之”就能学会学习,她的领悟需要时间,阅读《论语》只是对她的思想道德的一个启蒙。

篇17:初中生读书笔记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好心眼巨人》。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尔德达尔,他非常有名,写过《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与巧克力工厂》,《魔法手指》等,都是世界文化大师精品系列。 刚看了几页,就被这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深夜,孤儿院的小姑娘索菲在街道上看到一个拿着大喇叭的可怕巨人。巨人发现了索菲,便把她用毯子包起来带出了孤儿院。索菲害怕极了。但是后来,索菲发现这个巨人心眼挺好的。在他们的巨人王国里,一共住着10个巨人,其他9个巨人都比他高大得多。其他的巨人都吃人,只有这个巨人除外,于是他就有了一个绰号:好心眼巨人。 索菲住在好心眼巨人的山洞里,他们两个人相处得很好。那些吃人豆子的巨人也都有自己的外号:如吃人肉块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等等,它们共同的爱好就是吃人。

而好心眼巨人却不是,他宁愿吃恶心的大鼻子瓜,而且还为小朋友们制作美梦,送给小朋友们。后来,好心眼巨人和索菲都烦透了吃人的巨人,他们联合女王,运用了集体的智慧,最终战胜了可恶的吃人巨人。 这部小说情节非常刺激,扣人心弦,使人很想一直看下去。看完这本书,不仅觉得它精彩,更让人敬佩这位好心眼巨人:生活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却能出淤泥而不染,不受其他巨人的影响,做一个好巨人。这个巨人的容貌并不是很和蔼,甚至有些可怕,但是接触的时间久了,却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都会被巨人的善良、朴实、富有爱心的品质所感动。《好心眼巨人》告诉我,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而且,我们应该对每个人都多一些理解与宽容,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相处的更加融洽。要记住,不要被外表所迷惑,心灵的美永远高于外表的美。

篇18:初中生读书笔记

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有人可能会说,狼可是吃人的。但人也会“吃”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类现在因为金钱和权力,对自己的同类甚至家人进行欺骗与计划谋杀,这和“吃人”又有什么区别?另外,狼吃的东西,人基本全都吃,但人吃的东西有的狼却不吃,比如烟、酒等,所发可以证明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不要再猎杀它们,让大自然更加和谐,更加美丽。

这些家务事也要多做一做。更重要的是:要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光靠体力劳动是不行的。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认真完成作业,不懂就问,学习更多的知识,在未来的社会竞争中取得优势。“少年强,则国强!”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祖国的将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篇19:初中生读书笔记

《窃读记》中“窃”总有一丝不光彩的含义,“窃读”?怀着好奇,我仔细地品味这篇文章。

小女孩,一有时间就跨进书店急忙打开书,躲在一角边,一页,两页,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

这种读书的滋味!她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所以进来看书时,把自己藏起来。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不管在多么晴朗的天空下,也有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作者因为家庭情况并不能富裕,所以只能小心翼翼地偷溜到书店里“窃读”。而且这样的“窃读”,也会有被发现的时候。作者提心吊胆地看书,一点一滴地丰富着自己的精神粮食。所以,为了看书,作者把自己的“窃读”发挥得淋漓尽致。

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很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的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书的知识的海洋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使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与好书相伴吧!

作者酷爱读书的境界让我值得学习,作者对读书那种如饥似渴的精神令我敬佩。21世纪的青年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我们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为座右铭,以“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为学习的榜样,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毅力,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

篇20:初中生读书笔记

温柔端庄的大家闺秀,为了梦寐的痴求成了叛逆的杜丽娘。

牡丹亭上,百花犹存,脉脉温情依旧在,一厢情愿去,双宿双飞还。

而在柳梦梅心中,最美不过牡丹亭。花团锦簇的牡丹亭,花枝招展的佳人,而自己于伊人身旁。

所谓丽人,在梅边。

当梦境与现实碰撞,一切不过虚无,严苛的制度压制了刻骨铭心的眷恋,维护现有的规章?亦或维护真正的爱情?泪眼心寒归时泣,愿君永铭终不弃。于是,杜丽娘凄烈地只留一副冰冷的身躯给制度,心魄随柳梦梅而去。人鬼情缘仍未了,爱恨又岂在朝朝?杜丽娘是如此聪明的女子,又怎会让柳梦梅一生与一个孤魂相伴?而至于柳梦梅,连万念俱灰的心情也没有时,那该是怎样绝望,怎样悲凉。

“重到旧时明月路,袖口香寒,心比秋莲苦。休说生生花里住,惜花人去花无主。”纳兰容若这么说。柳梦梅在寻找,在等待着金榜题名的那一刻。于是,他寻回杜丽娘的躯壳,幸福,终究来到。那算是一段美好的日子,朝暮如歌,镌刻于心,带着憧憬与隽永,像一场华丽而不真实的梦幻,虽没有那前朝长生殿华美绮丽,宛如幻境,但是却有着相印的心,真挚的情。再也不用长相思时渴盼的念“美人如花隔云端,上有青冥之长天。”幸福的道路总是坎坷不平,柳梦梅被他人陷害,两人随即不得不分离,碧落黄泉,却再也隔不断爱的思恋。正义与爱情面前,任何阴谋已然微不足道,有情人终成眷属,终于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切崎岖如此渺小。

爱,终究可以战胜一切,就让我爱你爱得很深很远很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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