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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目的作文500字

2024-06-18 08:14:3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kingg”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0篇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目的作文500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整理后的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目的作文500字,希望大家喜欢!

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目的作文500字

篇1: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目的作文500字

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目的作文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位明星是一位柔弱的女生。别看她是位女将,可不比男子汉差。

她是新中国第一位双向飞碟200中的运动员(我国男女选手的最好成绩是199中)。这足以说明这位豪门女将是多么的了不起。

我知道,这当然少不了她平时艰苦的训练和酸辛。虽然张山只有一米五几的个子,身材也并没有多么高大,但他对自己有一份永恒的信心,时常给自己以激励和鞭策。

张山这显然是一个男生名字。大多数人把他想象成了一位五大三粗的男子汉。如果你不看她在运动场上流露出的真情,也许你也会尤为如此吧!我喜欢张珊姐姐是她第一次站在奥运会舞台上,众人们为她颁奖时。从她的.面孔中,可以看出她是位坚毅不屈的豪门女将。当她站在麻木不仁的战场上时,她并没有感到恐惧和失落。而是以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每一场比赛。当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的成绩也是不负众望的。

记得她在参加奥运会前,并没有感到与以往不同,而是下定决心要为其他输了的女运动员们争口气。上场前,她默念着: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她拿着手中的那支中国造,对自己又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

最后,张山姐姐以她自己的奋斗和努力赢得了梦想,赢得了自尊,赢得了全世界人的骄傲。

张山,加油。我挺你!

山东淄博南郊中学初二:鹿杰琼

篇2:我的妈妈为题目作文500字

我的妈妈为题目作文500字

我的妈妈今年三十多岁了,她仍然很漂亮,乌黑的头发,总是扎着一个马尾;一张瓜子脸上,长着柳叶般的眉毛,还有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她身材高挑,像位模特。我的妈妈操持家务是一把好手,不管怎样脏,怎样乱的屋子,经她一打扫,不出半小时,屋子就整整齐齐.一尘不染。

虽然妈妈干活是一把好手,但对我的学习和生活,那也是很关心。我的作业有些题不会做,她教;有些字写不好,她修正;有些生字记不住,她还教。小学毕业的`她居然会做一些很难的问题,还对我的生活进行打理,今天穿什么,明天穿什么,都提早准备好。洗发液用光了,她变戏法似的给我拿出来,学习用品,书包,玩具,生活必须品给我整理的井井有条,我连一丝插手的机会都没有,简直就是全能老妈。

“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我的妈妈也不例外,也有缺点。她的瓶瓶罐罐多,春季保湿系列,夏季防晒系列,秋季补水系列,冬季活肤套装。总之,她的那些瓶瓶罐罐像是她的宝贝一样,多的数不过来。妈妈爱打扮,有时很浪费时间。记得有一回去姨姨家吃饭,尽管她提前半个小时就开始准备了,但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姨姨电话催了几次她都没动静,急得我和老爸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用我的话说,她简直是在浪费生命。

虽然我的妈妈有很多缺点,但是“人无完人”,她在我心里是最好的妈妈,我永远爱她!

篇3: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的高中作文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看上了一张CD名叫《不良笑花》,我想:这个电视剧的名字很特别,一定很好看,我就叫妈妈买下来。

我和妈妈回到家后,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里面有一个叫唐门的帅哥立刻吸引了我。唐门是一个非常酷,对自己人要求非常严格的发型设计师,他最不能容忍别人穿花花绿绿的花衣服。但他总是忍不住去帮助那个天下最俗的小花,可见唐门其实也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他和小花爱打爱闹,我们一家人看着忍不住哈哈大笑。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真名叫潘玮柏,他是现在最有名的流行歌手之一。我喜欢他的一首《双人舞》,让我百听不厌,我还会哼上几句呢!

潘玮柏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多才多艺。

篇4: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的高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我最喜欢的明星是李宇春。要是你们看过超级女声,就一定认识她,她就是超级女声的冠军。喜欢它的人是玉米,我和妈妈都是玉米。

李宇春唱歌非常好听,还会唱许多英文歌。她很有礼貌,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玉米送她东西,她都会说“谢谢”,或者鞠个躬。她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女生,所以,我和妈妈都喜欢她。

我的妈妈天天都上网查李宇春的资料,看她的表演和照片,听她的歌,给她投票,有时还和网上的玉米聊天。妈妈到音像店买李宇春的各种各样的光碟,《皇后与梦想》我们家有,妈妈还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家里李宇春的东西很多,不是图片,就是照片;不是影碟,就是和李宇春有关的用品。

而我呢,要写作业,写完作业还要学英语,根本每时间上网看。但是,只要李宇春唱了什么新歌,我多会努力地学,努力地唱。现在李宇春的新歌我已经会唱一首了,就是《Loving》。可妈妈一首都唱不好,亏她还是个老玉米呢!哈哈……

听说李宇春要来南宁签售了,我和妈妈心花怒放。妈妈说她要写一封信给李宇春,信封全贴满李宇春的照片。她要我画一幅画给春春姐姐,我高兴地说:“好啊!那你快点行动吧!”妈妈说:“不用着急,还有一个月呢。而且我的礼物还没想好。”我又说:“那我先画,我要画三幅。”

现在我已经画好一幅,题目是《玉米伴春飞》。妈妈说我画得还蛮不错的嘛。我真希望李宇春能在双休日来南宁,这样我就能亲眼看到她,亲手把我画的画送给她了。

从李宇春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我懂得了要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关心他人了。同时因为李宇春全世界、全中国到处飞,我也认识了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新加坡、新疆、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山东青岛、济南,还有深圳……

李宇春真了不起,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

篇5: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的高中作文

人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成龙是一位动作喜剧电影明星。他拍的电影总是又好看又好笑。

他有一张圆圆的脸,头上盖着卷曲的头发。一双大大地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下是一个大大地突出的'鼻子,正是他的鼻子总是让人们发笑。鼻子下是一个长挂笑容的嘴。他常常穿着白衬衫和白裤子,这样显得他就像一个习武之人,成龙天天也会练武的。他的身高近1米80左右,两肩平宽。在他的影片中,很多部是与小孩子们一起拍的,成龙自己也非常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他的双臂非常有力,他的双臂上满是肌肉,显得他特别的强壮。成龙还是一位大善人,在希望工程或别的捐款中都有他,每一次他都捐很多钱,有人会问他,你为什么会捐那么多钱,他却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成龙的影视作品中,有很多是具有惊险动作的,而这些惊险动作是经过多次拍摄才完成的,而有时也会出意外,成龙也少不了会受伤。但他坚持不懈,最终还是会闯过去。

成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篇6:明星代言为题目的作文500字

关于明星代言为题目的作文500字

从古至今,中国从不缺少名人。

曾经,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统治人们思想近千年;曾经,孙中山引导人民探索革命道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他们都是名人,他们都曾引导过我们。 现在,同样被称为名人的明星们,你能引导我吗?近年来,明星的境遇越来越尴尬,不少明星似乎成了“丑闻不断,唯得是图”的代名词。郭德刚、葛优的虚假广告,邓婕、倪萍等为质量有问题的三鹿产品代言更遭到了舆论的批评。 许多明星抱怨舆论的批评太狠。但反过来想,厂家之所以找明星代言是因为他们可以引导消费者消费。而明星置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仅为了高额的广告费去代言产品,难道不应该挨批评吗?明星把“向钱看齐”的拜金主义思想传递给民众,难道不该挨批吗? 明星,你要这样引导我吗? 当然,不可不论明星的影响有时所产生的正面影响作用也是很大的。汶川地震时,明星们纷纷捐款捐物,进行义卖、义演,使人们更积极地参与到灾后救援与重建工作中来。同时,明星们的做法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明星,你应该这样引导我。 80后、90后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一代,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抱怨80后、90后难以教导,那么明星们是否可以用实际行动来引导自己的80后、90后粉丝们呢?答案是肯定的。在风靡一时的快男超女中,明星的影响作用就显露出来。同样,其他各个明星也一定对80后、90后有着很大影响力的。 不只是引导80后、90后,明星还应以自身行动来引导人们与社会和谐相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精神生活的关注越来越多。与之相对应的娱乐圈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与思维方式。以春晚为例,每年春晚小品中的经典台词都会被人们在生活中无数次引用,许多都已成了大家的常用语。由此推广来看,明星们假若能积极宣传各种和谐社会理念,和谐社会也定能深入人心。

明星的引导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正如一把双刃剑。对于明星的影响,我们应精心“挑选”,去除糟粕,以“买”得最合适的“商品”。

以前,一代代名人影响着我们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今天,明星同样能引导我们迈上新的台阶。 明星,你能引导我。

篇7: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电视剧《诛仙青云志》中。他演的是小时候的张小凡,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习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习学习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他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篇8: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

在我眼里,上赛季NBA联盟的MVP科比,是一个永不褪色的经典人物,速度,弹跳,力量;精湛的技术,敏锐的意识,临危不乱的冷静,挑战困难的勇气,舍我其谁的非凡自信,震撼联盟的霸气……科比。布莱恩特不仅是个伟大的球员,而且是整个NBA联盟的标志。

看科比的比赛,心中不免有些激动,我喜欢科比,喜欢科比华丽的球风,喜欢科比使用高效的投篮,更喜欢科比不怕困难挑战困难永远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气质;他是一个职业球员,爱岗敬业同样被球迷赞赏。

在少年时,科比就有一个梦,他想以后在NBA打球,他的同学都说这不可能,但他就是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下不断努力,时,年仅18岁的他以高中生的身份被洛杉矶湖人选中,选秀当天,科比说:“球场是我梦开始的地方。’’科比的篮球之旅就从这里――洛杉矶开始了。

96黄金一代是NBA选秀质量最高的一年,在这个强手如林的联盟中,刚出道的科比并没有被飞人乔丹,滑翔机德雷。克斯勒的光芒所埋没。他把年轻当做资本,把所有燃烧成激情,后仰跳投,大力灌篮,出手绝杀,那个湖人24号新秀注定要与神相媲美。

他的MVP奖杯,他的得分王头衔他的连续五场50+,他的单场81分,他的奥布莱恩奖杯……他忘记了挫折的痛苦,伤病的失落,绯闻的忧郁。他用一次次高难度得分抚平伤口,用冠军回应质疑,“三连冠”的光环一直笼罩着他,他没有停止进步的理想,而是迎着困难,一次次挑战极限。那也变为历史,变为球迷的回忆渐渐淡去……科比完成了由心浮气躁的明星球员到超级巨星的完美蜕变,走过了一切质疑的目光,走过了所有失意的迷茫,向前的脚步迈得更加坚强。他不想以前那样独来独往上篮,跳投一条龙,而是将球无私的分给了队友,由独自一人变成了团队作战。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重现湖人王朝。

从看NBA,就喜欢上了科比,他使我在球场上更加英姿飒爽,他让我在学习中充满动力,他把我从一个无知的少年变成了坚强不屈的青年。从那里,我欣赏到了什么叫球场上的艺术,了解到了许多球场规则,也明白了篮球的真谛。这一切,正是从NBA联盟得到的,更是从科比。布莱恩特身上得到的。

篇9: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

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

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一)

每一位如星般散发着光芒的伟人,都是历经人生中无数困窘,在冷嘲热讽中,逐渐将生命发扬光大,捉住梦想的踪影。我心目中的偶像,是不畏艰苦,承受无数摧残,仍然是夜里耀眼的星。

我的偶像,是现今家喻户晓的歌手--周杰伦。在求学阶段,他曾被老师们误会为一位有学习障碍的学生;然而,他也靠着对音乐的热忱,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即使并不是顺遂的,但他依然鼓起勇气,凭藉着毅力,和无悔的付出,成为一位在歌坛中,最有影响力的人。

从他一生的经历,我在他身上发现一股对目标不减的热衷,以及不被外力所击溃的恒心和毅力,即便路途上充斥着挫折,但他在挫败当中,寻找出一丝成功的希望,把握住任何仅存的希望。这是我必须向他学习的地方,不被人生的考验所击败,不被旁人的讥讽所覆盖,将持之以恒的心,运用于我的生活中。他成为我的偶像,并不是因为他无尽的才华,而是因为他不朽的精神,他刻苦的心灵,造就了他一切的成就。

周杰伦是我的偶像,他的执着、对理想坚持的心,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地方,我崇拜的,是他的毅力;我学习的,是他的.努力;我追求的,是他不被困难束缚的心。他是我的偶像,使我在茫茫的人生道路上,找到一条方向。

他的付出,对目标的执着,值得我去学习。历经一次次的挫折,面对一道道的关卡,朝向一次次的转折点,仍然能够高悬于星空中,在人群中突出,这是对于人生的坚持,也是最值得我所学习的。

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二)

人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成龙是一位动作喜剧电影明星。他拍的电影总是又好看又好笑。

他有一张圆圆的脸,头上盖着卷曲的头发。一双大大地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下是一个大大地突出的鼻子,正是他的鼻子总是让人们发笑。鼻子下是一个长挂笑容的嘴。他常常穿着白衬衫和白裤子,这样显得他就像一个习武之人,成龙天天也会练武的。他的身高近1米80左右,两肩平宽。()在他的影片中,很多部是与小孩子们一起拍的,成龙自己也非常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他的双臂非常有力,他的双臂上满是肌肉,显得他特别的强壮。成龙还是一位大善人,在希望工程或别的捐款中都有他,每一次他都捐很多钱,有人会问他,你为什么会捐那么多钱,他却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成龙的影视作品中,有很多是具有惊险动作的,而这些惊险动作是经过多次拍摄才完成的,而有时也会出意外,成龙也少不了会受伤。但他坚持不懈,最终还是会闯过去。

成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三)

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是老鼠杰瑞,正因为有了它,人们对老鼠这种动物的感想有了一些转变。它长得小小的,一身棕色,有着一双大大的耳朵,眼睛乌黑发亮,头发紧贴着头皮,尾巴细细长长的,真是惹人喜爱。

老鼠杰瑞既聪明又勇敢。有一次,老鼠杰瑞被它的天敌――汤姆猫“追杀”。它居然毫不慌张,而是镇定地按着自己粘的往洞里的箭头,不紧不慢地逃进自己的洞。它刚回到家,马上就启动了它的“小型私人飞机”,离开了老鼠洞飞上了“天空”,想和汤姆猫来一个“殊死搏斗”。飞机上放着十个番茄和十二个圣女果。只要它看见汤姆猫进入了飞机的放“炮”范围之内,就赶忙用弹射器对准汤姆猫抛去了一个番茄或圣女果。一会儿打左边,一会儿打右边,打得汤姆猫晕头晕脑,满脸全是红色的番茄汁。老鼠杰瑞一看局面已经在自己的预料之下,便立刻开着飞机离开了汤姆猫“受罪”的“现场”,进入了它的老鼠洞。

老鼠杰瑞,我真崇拜你的聪明智慧和勇敢,我喜欢你!

篇10: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他们也许经历了很多,也许有很多故事,但他们依然是最亮的星,我喜欢的那个明星叫做肖战。

他是一个开朗的男孩,他是通过《陈情令》火的。我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才喜欢他的,而是因为一句话,这句话是:所有的一切都是未知的,我们能做好的,就是当下。我交出了一份答卷,然后答卷给了我答案,给了我反响,仅此而已。没有一件事情是一步登天,我认为所有的成果,所有做出来的结果,都有一个积累的过程,而这个积累就需要坚持。这一段话看着平淡无奇,但也是经历过的。我每一次看这句话的时候,总是会问自己:你不知道人家学习怎么样,但你要学好,不要总是因为能进前十就骄傲,你骄傲什么?人家考前三的都没骄傲,你为什么不学学人家呢?你只是嘴上说而已,你做了吗?明星们不是本来的奇才,只是因为坚持不懈的努力,肖战本来是个普通人,但演了剧之后就火了,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那是因为他努力了。

也许在别人眼里他不怎么样,但在我眼里,他永远是最好的。

篇11: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

在每一和女孩的心中,肯定会有一个令自己崇拜的明星,每个女孩心中渴望自己就是将来那个令人崇拜的大明星。现在的追星族可真多,而我就不例外。

他,是我最喜欢的明星,他刚刚上演了一部偶像剧,在里面他主演的是男一号,他饰演一个外星人,从而不小心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当我打开电脑第一眼就看见了他,可能你们还不知道吧!他是一个韩国人,他叫金秀贤。他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了他的成果。在“来自星星的你”里他扮演的角色叫都敏俊,他的帅气,演技完全吸引了我。他那高大的身材,给人一种安全感,我想,如果我有一天能够见到他就好了。当我看到剧情,他在演戏中扮演生病的时候,当时心里觉得他很棒,这给多少粉丝带来难过,看到他的坚持,我真的感到骄傲。

都敏俊,金秀贤,我们粉丝团为你加油,希望你能演更多的作品,我们等着你。

篇12:我最喜欢的明星高中英语作文

关于我最喜欢的明星高中英语作文

Jay Zhou, who was born in Taiwanin , is my favorite singer. He has produced many loved by lots of teenagers. One of his famous songs, Qing Huaci, is my favorite. I like him because he works very hard, and he never gives in no matter how hard life is. When he was at school, he did not study well. But he never gave up. Instead, he learned his favorite music and at last, he became a well-known singer, also a producer of music, for which he is very popular among the young.

出生于台湾,周杰伦是我最喜欢的歌手。他产生了许多流行歌曲很多青少年的喜爱。清Huaci,他的一个著名歌曲是我的最爱。我喜欢他,因为他工作非常努力,他从不在无论生活是多么困难。当他在学校,他不好好学习。但他从不放弃。相反,他学会了他最喜欢的音乐,最后,他成为了一名著名的歌手,音乐制作人,他在年轻人中很流行。

篇13:我最喜欢的明星_话题作文

我最喜欢的明星_话题作文

谈起追星这裨题来,我没有太多经验。但要问我最喜欢的明星是谁,我可以立即肯定的告诉你,是韩庚!

我崇拜韩庚,不是因为他的帅气,也不是因为他唱的歌好。只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了解到了他的明星路。

韩庚12岁开始学舞蹈,后来在SM公司的选拔中,以自己独特的舞蹈魅力和帅气的容颜博得了评委团的赞许,从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直到成为SuperJunior的领唱,征服了无数粉丝的心。这一切看起来似乎都那么的顺利,可谁又知道,他背后的辛酸。他19岁时去韩国打拼,但因为签证的问题,只能带面具上场――他可是领舞啊!一次又一次的演出,一次又一次的痛苦,一次又一次的煎熬。

所幸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年之后他终于红了。他的成功只因为两个字――坚持。正因为有了他的坚持,才有了现在的`韩庚,才有了他现在的辉煌!

曾听过:“理想使忠厚者常遭不幸,理想使不幸者绝处逢生。”很多人在遭遇不幸时便放弃了,但韩庚却持之以恒,以至于他最后散发出金子般的光芒。韩庚的事例一直在激励着我前进。

我喜欢他的性格,那种永不放弃的性格。我要向他学习,向着梦想,永不放弃,为人生书写下最辉煌的一笔!

篇14: 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作文

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作文

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是《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美羊羊。

她的头上总是有一对粉色的蝴蝶结,身上总是背一个精致的小包。不管走到哪儿去她的包里总是有香水、面膜什么的。

我很喜欢美羊羊,是因为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圆圆的小脸蛋,更因为她的'勇敢与机智。

有一次,她为了羊村举办的“美食派对”圆满成功,就去采传说中的“美味之花”。可是,她在路上遇见了灰太狼,灰太狼把她绑住,她虽然很害怕,但她没有哭。只见她从包里拿出了村长给她的“魔力香水”,对着灰太狼迅速的喷了过去,灰太狼顿时变成了一瓶普通的香水。美羊羊把两种香水都放进包里,这才高高兴兴去采花了。等到她把花采回来的时候,美食派对已经开始了。她把“普通药水”放进了一个碗里,又把“美味之花”放进了那个碗里,那个碗里的“普通香水”顿时变得更美味了。大家争抢着都要喝,可是这个时候,“香水”却变成了灰太狼,在美羊羊的带领下,大家一气之下把灰太狼进了牢房。美羊羊真是机智勇敢啊!

这就是我喜欢美羊羊的原因,听完后,相信你也一定会喜欢她的!

篇15:我最喜欢的明星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明星初二作文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习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习学习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篇16:关于周杰伦的作文:我最喜欢的明星

周杰伦――歌手明星,同时也是一个钢琴明星。

周杰伦小时候,总是爱练钢琴和唱歌,他练琴的时候眼睛,看着总是前方的谱子,手在琴上面挥舞着,有时候传来哀伤的琴声,有时候传来激动人心的琴声,有时候传来欢呼的琴声,这三种连起来就成了一首优美的曲子。

他小时候练琴,每天都要练6~8个小时,所以现在便成了钢琴中的一颗闪的“星”。他琴弹得好,歌唱歌也是出类拔萃的!

长大后,他最喜欢写歌谱给歌界中的“四大天王”。歌王郭富城城、歌神刘德华……他们唱。可是四大天王并没有接受,周杰伦感觉非常非常失望。这时,他的老板对他说:“周杰伦,虽然你做的曲子四大天王都不愿接受,但是你可以你自己作曲给自己唱!”周杰伦听了说:“对呀!我可以自己唱自己编的曲呀!”老板的话让周杰伦又有了希望。

就这样,周杰伦一边学习钢琴,一边又做曲,一边又在学习歌唱。终于有一天他成功了,他走上了明星的道路!

你们瞧!就像那句“有志者,事竟成。”只要努力朝着自己的梦想大步前进,就一定会成功!

公众号:快乐作文滨海分校

篇17: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作文400字

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 说到卡通明星有许多许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喜羊羊。 喜羊羊生活在青青草原,它长着一身雪白的羊毛,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能随时识破灰太狼的诡计,保护大家的安全。还有喜羊羊的羊角那可是对付灰太狼最好的的武器。不过凭喜羊羊的智商不在危险时刻不用。喜羊羊性格开朗,遇到什么事都很镇定很冷静,就算被灰太狼抓住扔到锅里也会“狼”口脱险。 喜羊羊的耳朵也不是没有用的,当同伴被灰太狼抓住大叫救命时,只有喜羊羊才听得到,之后就去解救了同伴。 不仅如此,喜羊羊可是青青草原上跑的最快的动物了,灰太狼在捉喜羊羊的过程中喜羊羊跑得太快所以包包大人把罚单给了同样超速的灰太狼先生。喜羊羊的脖子上的铃铛也很有用,在大家迷迷糊糊的时候,会让大家清醒过来。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觉得喜羊羊更可爱了呢?

第3篇

篇18: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作文400字

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卡通明星。它的身子胖胖的,肚子圆圆的,肚子上面有一个小脑袋,脑袋上长着一对小小的耳朵,耳朵下面又有一个翘翘的`鼻子,鼻尖上有一个象糖果一样的黑球。它的身体是黄色的,每天都穿一件红色的短袖衬衫,样子很是可爱,还特别爱吃蜂蜜。

因为它是吃蜂蜜长大的,所以浑身都是黄色的,而我却非常喜欢这种颜色。而且它的肚子溜圆挺挺的,我有时忍不住真想亲它一口,它还特别喜欢玩,而且从不与小伙伴们斤斤计较。

有一次,百亩林里的动物们都看中了一棵圣诞树,都想把它带回家,这时它站了出来,对大家说:我认为大家不应该把这棵圣诞树带回家,而应该从家里拿来美丽的饰品给这棵圣诞树梳妆打扮,让每个路人都来分享这棵数的快乐。你看多美的一番话,我也正从这句话知道了有快乐大家应该齐分享。

哈哈,这下你们应该知道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是谁了吧!它就是小熊维尼!

月浦实验学校三年级:杨浩

篇19: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但是最喜欢的非工蜂莫属(就是我们常见的蜜蜂)。如果你问我原因,那么我会说:“因为工蜂很勤劳,也很团结。”

工蜂的身体大体分为:头部、胸部和腹部。

先来说头部,工蜂的头算是比较小的了,整个头上最显眼的就是它的眼睛了,大大的,几乎占满了整个头部。工蜂的眼睛是复眼,在飞行中起着定向和导航的作用。工蜂的头上有和蝴蝶一样的触角,有密密的黄毛,还有专门用来吸食花蜜的口吻呢!

再来说它的胸部,颜色比头部的毛更深一些,别以为它不重要,其实这可是连接着头部和腹部的重要桥梁呢。它的胸部还有飞行必需的翅膀,翅膀对工蜂的作用可大了,翅膀飞行是工蜂的主要行进方式。如果没有翅膀,工蜂只能在地上爬行。工蜂后足上有花粉(篮),用来携带花粉。

最后说它的腹部,腹部有很多绒毛,起到保温和保护身体的作用。腹部有工蜂的秘密武器——螯针,许多小朋友一听到螯阵就很害怕,其实,工蜂的螯针只是为了自卫的武器,人类的皮肤很厚,工蜂把螯针扎进去的时候,会连同肠脏留在人体皮肤中,人类皮肤会起一个大包,但工蜂却因此而死去。

工蜂很勤劳。它的一生只有短短的五周,除了进食、休息的时间,都在工作。它们生命短,工作多,这也证明了小工蜂很勤劳。

工蜂很团结。每当工蜂发现花蜜,他们都会跳八字舞,来告诉其他工蜂一起来采蜜。跳得八字舞圆圈越大,就证明花蜜越多。工蜂常遇的天敌是胡峰,胡蜂体型庞大,工蜂的螯针一般对付不了胡蜂,但工蜂也有绝招,小工蜂遇到胡蜂时,会把一群工蜂召集过来,在胡蜂的身边不停地扇风,胡蜂受不了,就死掉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工蜂,勤劳又团结,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会喜欢小工蜂吗?

篇20: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我都有点数不清了。但是我最喜欢我的姥爷,因为他对我最好了。

我姥爷对人很和气,可是他又一个缺点,那就是重男轻女。自从我妈生我以后,姥爷就对我妈比以前好了很多。而且我出生后,姥爷高兴得一天至少到我家看我两次。等我会走路以后,他天天领我去玩,什么碰碰车呀,摩天轮呀,都是我经常玩的,甚至他还特意带我去云冈石窟去,说是让我早点感受魏晋石刻的艺术魅力。

我记得有一次,妈妈说要给我买衣服,带着我就上街了,我们逛了一上午,中午吃饭后才回到家。一进家门,我就看见床上放着一个铁饭盒,我急忙打开一看,里边竟然是一根“大甜筒”,我一摸还是冰冷冰冷的,马上就明白了:原来刚刚姥爷来过我家。他知道我每天中午饭后,还喜欢吃点冷饮,就特意给我送来了这个大甜筒。

姥爷家离我家很远,而且姥爷又很节俭,从来舍不得乱花钱(当然给我花钱除外),连坐公交车也舍不得。从姥爷家到我家,步走至少要花一个小时才能到。为了给我送这个大甜筒,他居然大中午的,一来一回,在大街上走了两个多小时。这件事过去十多年了,可我依然记忆犹新,写到这里,我不禁又想起了我姥爷。他去世已经四年了,但他将在我脑海里活一辈子。

他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一直都很想念他。

篇21: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希望出生在最好的家庭和最好的时代。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体面的工作,过上好的不能再好的好日子。——穿越十年后。

今天,这个周四的心品活动课又到来了。这次的心品活动课题目是“穿越十年后”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十年后的模样,我们对这次活动很期待。

开始时,班主任找了一位同学朗读:“自由呼吸,心无杂念。我将带你进行一次想象之旅。集中注意力于我的语音,并感觉你的身心开始越来越放松…继续放松…”这时我们已经要穿越了。我们每个人都认真地对待这件事,当我要穿越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圆圆的小物体,是一个钟表。然后就看到他离我越来越近。就看到了时针和分针都指向了12感觉到了时间开始凝固。慢慢地,分针开始沿着表盘走动,而且速度越来越快。我感觉到被拖进了未来之城,当表针停下的时候整整十年已经过去了。

我看到了十年后处于理想工作环境,最好家庭,美好日子中的我。

然后我又被拉向了黑暗,睁开眼后,我又重新回到了现在,回忆起我美好的未来形象。那些美妙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将在心中留驻。

穿越回来以后,我总结了从现在到想象意象的过程中获得的所有收获。

这次心品活动课不仅可以让我们通过憧憬美好的未来暂时忘掉压力和不愉快,得到一定的放松和休息。还可以让我们带着这份美好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潜移默化的想着这个目标奋斗,直到在某一天与美好的自己相遇。

这次心品活动课即是一次穿越,也是一次憧憬和邂逅。只要我们不断想想美好的前程。用热情的双手拥抱它,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它,他总有一天变成现实。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敞开心扉去迎接他它。

篇22: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我有一个最喜欢的人,他是谁呢?他就是我的同桌哦!就是王世哲呀!”

王世哲戴着一副眼镜,非常高,是个大个子。他的眼睛大大的,总是精神抖擞,非常精神。他的耳朵小小的,鼻子中不溜溜的。王世哲总是问我题,我都忙不过来了!

有一次下课,我在写东西,王世哲问我:“徐赛广,这个题怎么做啊?”我就耐心的教他:“王世哲,你看,这个题是个普通题。你总要好好想想,普通梯形和直角梯形要区分。普通梯形等腰不相等,没有直角。有一个直角或一个以上的直角的梯形,他就是直角梯形。”王世哲说:“哦,原来是这样啊!那直角梯形一定是第三个喽!”我微微一笑。过了一会儿,他又问我:“这个题怎么做?”我说:“这个题是思维训练题,你看,这么大一个平行四边形,里面有好几条线段,你数数吧。先数一个的,再数两个的,再数三个的,最后数四个的,后面的一步就是把那些小的平行四边形和大的平行四边形加起来。”王世哲的神情好像是明白了我对他讲的话,就开始做了。又过了一会儿,王世哲又来问了,我只好教他了:“这个题是什么什么题,你要怎么怎么地做······”最后王世哲对我说:“谢谢你教我,徐赛广。”为什么我要教王世哲,谁叫我们是天下第一好的同桌!而且王世哲也是个勤学好问的人啊!

王世哲真是个勤学好问的人啊!

篇23: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可是有些人偏偏不守信,我以前也不是一个特别守信的人,但是当别人不兑现承诺,我尝到失落的滋味后,我就发誓,自己一定要当一个守信的人。

小时候

小时候的我爱迪士尼和芭比的程度估计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那时的香港迪士尼乐园刚刚建好,每当我看到米老鼠,我都会向妈妈央求,说:“妈妈,你带我去香港迪士尼乐园好不好?”妈妈看我这么想去,就说:“只要期末语数双百,我就带你去。”

我当时开心极了,马上化开心为动力,终于如愿以偿地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双百的好成绩,当我怀着满心的激动和兴奋来到妈妈面前时,妈妈却说:“不行,今年暑假你要打好英语的基础,为以后中年段的英语课做好预习!”

妈妈的这段话真奇妙,一下子把我所有的开心和兴奋变成了失望、难过和委屈。

从那时起,我就最讨厌失信,失信给我的心里蒙上了一层“防盗网”,我再也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了。

现在

如今的我已渐渐长大,我开始越来越守信,但我身边还有许多言而无信的人。

那是一个星期三,我和好朋友张小菲一起约着星期天下午去水果湖游泳。我家住杨园,搭公汽去水果湖如果不堵车都要一个多小时。

星期天我早早地出了门,好不容易到水果湖,却下起了小雨。我没在意,一路小跑,终于到了游泳馆。在游泳馆门口,我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张小菲也没来,我十分担心,打个电话过去一问,好家伙,她因为怕下雨躲在家玩电脑!

我十分生气,人要守信啊!最后,我只好一个人回了家。

不守信的人对它人构成的精神伤害和时间伤害多大啊!我最讨厌失信了。

篇24: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人自识字聪明始”,我真喜欢那些方方正正的汉字。我认识的汉字已有两三千个,在这么多的汉字中,我对“跑”字情有独钟。

今天有一节体育课,我和同学们一起比赛跑二百米。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做着准备。我们的欢呼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好像有一股力量,推着同学们跑向终点,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轮到我跑了,我做好了准备。哨声响起,我们冲出了起点。我一点一点地加快速度,超过了前面的'一个同学。不料,她又追上我。我再发力,速度更快,奋起直追……喝彩声让我热血沸腾,我加快速度,想追上第一个选手,但是她已经冲过了终点,我只好屈居第二了。

跑得飞快,用我最大的力气,我喜欢这跑的感觉,我也是这样跑着度过我的每一天的。

我和妈妈去书店,我会跑着冲进大厅,跑着踏上电梯,为了早一刻读到我心爱的书;回家了,我和妈妈跑上几步,就追上了公交车,不用站在风里等待;早晨出门,电梯我只乘到二楼,还有一层我跑下去,一定要比妈妈快一点到达;傍晚放学,外婆牵着我的手,我一路小跑,快快回家看我的小兔、小龟、小鱼……

人生就像跑步,一生不停地在跑。现在我跑得并不快,但我知道只要奋勇直前,就可能成功。只要我努力了,就是好样的!

朋友们,和我一起喜欢这个“跑”字吧,加油!

篇25: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写的一篇散文,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文中的父亲和朱自清的关系,跟我和我爸爸差不多。每次读到它,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

记得那天,我因受凉咳嗽了一整天。到了晚上11点多,我在房间里翻来覆去。

病痛像魔鬼一样敛在黑漆漆的房间的一角,而有时在空气中游荡,有时放肆地折磨着我。我颤抖着注视着黑暗中的一切,但视觉早己麻木,只感到头晕。灵魂似乎想挣脱开身体的禁锢,在身体里横冲直撞,我不禁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爸爸听到后,立刻冲进来,抱起我就往医院飞奔过去。正值寒冬,屋外地上堆积着厚厚的雪,可爸爸只穿了一件毛衣就跑了出去,而在他怀中的我,却严严实实地裹了三层衣服。不知跑了多久,爸爸突然猛地把我抱紧,用自己的身体裹住我,把我裹在怀中。随后我感觉到,我们疾速翻滚了半圈后又重新摔倒在地上。我吓得顿时清醒了,恍惚中又看到爸爸的裤子膝盖处有血,又被吓晕过去了。醒来时,我己经在医院了,爸爸正在身边,嗔怪道:“你怎么不好好休息呢?再睡一会儿吧。”说完就要出去了。他一步一停,捂着腿,从门口消失了。但我还是呆呆地盯着门口,爸爸走走停停的'样子,刻在了我心中那条走不尽的路上……

朱自清先生看到父亲的背影,心中是不是也思绪万千呢?纵使是丹青高手,亦难以勾勒出父亲坚挺的脊梁;即使是文学泰斗,也难以刻画尽父亲那不屈的精神;即使是海纳百川,也难以包罗尽父亲对女儿的关爱!

父亲的关怀像一把大伞,为我遮避风雨。父爱如海,是沉默深遂的。我喜欢《背影》这篇文章,不是因为语言有多么华丽,不是因为作者有多么出名,而是因为我对父亲的感激,与字字句句之间渗透出浓郁的却沉默的父爱。

篇26: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闲暇时翻起爱看的杂志,竟遇见了一篇令我怦然心动的文章。

文章的题目是《敬畏规则》,乍看题目,我头脑里环绕了一团疑雾,我们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而小小的规则还需要我们敬畏吗?想到这儿,我继续往下读。一个男孩在排队途中离开,返回后拒绝了别人允许的“插队”,而他只是默默说了“这不符合规则的”。一个小孩,就有如此根深蒂固的规则意识,我很是诧异。循着文字再读下去,我又看见作者写道季老散文集《留德十年》中的故事。故事的背景是二战时期,当时苏联红军包围了柏林,许多德国百姓陷入了寒冷的.困境,他们中的一些进山砍柴。在无政府的状态下,德国人遵守了只砍枯藤朽木的规则。季老也由衷地感叹“循规蹈矩,一丝不苟是德国人遵守的一条规则,任何时候都不会破坏规则,这已经深入到人们的骨子里”。

本是浅浅淡淡阅读的我陷入了沉静与思考。不论是前几年很“流行”的“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的“中国任性式过马路,随手一挥“某某某到此一游”的中国随性式游客,还是去年引起社会轩然大波的7?23老虎吃人事件,都在表明有些人已经在规则的大框架外“随心所欲”,一次又一次的“逾矩”。究其根源,我想,是规则意识的淡泊。当我们还在随手涂鸦时,我们要问问自己,这些行为,脏了谁?每每徘徊在规则的边缘时,只要我们再思考,再给予敬畏,我们就会做出规则中的正确选择。

《吕氏春秋》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则圆,则必规矩。规则不仅仅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更是我们个人素养的彰显。敬畏规则,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错了,就毅然回头。

篇27: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经典名句,有的喜欢“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的喜欢“滴水能把是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而我喜欢的是: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句经典名句是我三年级的时候开始喜欢上的'!

在三年级的一次单元考试中,我得了一百分。我望了望周围同学的成绩,都是得了八十多分。当时,我就开始骄傲了起来。第二天,我来到学校,就开始嘲笑周围的同学。在上课时也没有听老师讲课只是呆呆的想着:我的了一百分,我的能力比别的同学强,所以不听老师讲课我也会。

没过多久,第二次单元考试开始了。在公布考试成绩的时候,我大吃了一惊,还以为自己在做一个的噩梦,因为我从一百分一下变成了八十八分。我的骄傲在顿时间不见了,只留下了内心的悲伤。

回家后,我向爸爸说了考试的成绩后。没想到爸爸居然没有批评我,而是对我和蔼地说:“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只要你虚心,一百分就一定会回到你这儿……”

我听了爸爸的话,不嘲笑别人,上课时认真听老师讲课。在第三次单元考试中,我又考得了一百分。

从那时起,这句名句就变成了我最喜欢的经典名句。当我骄傲时,它就会回旋在我的脑海里,让我不再骄傲;当我上课不听老师讲课是,它会告诉我:上课时认真听讲,学习成绩才会好起来。

在这几年来,“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经典名句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篇28: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我最喜欢的大街是我一出生就已经在那里了。从以前的的落后老街,变成现在的繁荣商业区,从以前来往的人寥寥无几的老街,到现在人来人往的小吃一条街。

清晨,街道上空空如也,只有年迈的`清洁工在清扫街道上的垃圾。他们孤独的身影在我眼中成为了一道最美丽的风景线。他们弱小的身体微不足道,在我眼里却是最伟大的人。菜市场里已经有几个已过六旬的老人坐在摊位前,用他们那布满皱纹的双手在整理他的菜,或者一些水果。

正午,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汽车的鸣笛声中掺杂着小吃摊老板的叫卖声,炒菜声。还有讨价还价的声音,这时,一位卖烧烤的老板吸引了我的目光,他的摊位聚集了很多人,他们在排队。我想:“这么好生意,看来这位老板肯定很开心。”果然,他虽然汗流浃背,但他脸上却洋溢着快乐。他满脸笑容。他一定是一有品德的人。

夜晚,城市的灯光亮起,广场上已经聚集了一群中年大妈,她们有说有笑,等待着其他人到来。其人陆续到达。音乐响起。大妈穿着统一服装,动作一致,就像一群训练有素的士兵在操练。路边的摊位都被堵得水泄不通。实际上,这里每晚都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小学生踢足球,中学生打篮球,青年人就聚在小吃店门前叙旧,中年人则跳广场舞。总之,各有各的事,不会孤独、无聊,生活很充实,吃喝玩乐,样样齐。人们安居乐业。如果谁不开心,那么他的朋友会立刻来这里与他一起分担这份不开心。在这里,人们可以结伴对酒当歌,开怀畅饮,谈谈人生,这是何等放松的生活方式啊!

人们的热情款待,你会喜欢上这里。不知不觉,已到了黑夜,人们渐渐散去,热闹的大街变得寂静了。美好的一天过去了,我期待新的明天。

篇29: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在这美丽而又富饶的世界,有着无数种的乐器。不管是西洋乐器,还是我国的乐器,都能奏出世间最美的音乐。

而在这茫茫的乐器中,我最喜欢的乐器是:长笛。它是一种西洋乐器的木管乐器,它也是管乐团中必不可少的。

你们如果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它的话,那是因为它所奏出的.音乐旋律是那样的美妙。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开始学习了长笛。

刚开始,我是那样的喜欢长笛,因为我被它那悠扬的笛声所迷住了。而现在我学习长笛已经有两年了,学习过程中,我也曾遇到了许多坎坷和磨难。在我学习长笛一年多时,因要迎接毕业考,所以,那几次上课时,老师所要求练的曲子,我却一点儿也没吹,被老师教训了几顿。当时,我想,算了不学了,反正也没什么。这样也能减轻一下自己的负担。这真是一举两得呀!但当我和爸爸谈论这件事时,爸爸却说:“你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你应该振作起来。而你说没时间练习,还是你自己不愿挤时间。”人们常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会有的。后来,我就继续学了下去。果然我的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在音乐会上,我又一次的感受到了长笛的魅力所在。通过这一次的经历,我对长笛的喜爱有加深了一层,我感到世间最美的音乐就是长笛所奏出的悠扬旋律。

因为这悠扬的笛声,我开始学习了长笛,我开始热爱长笛,我开始喜爱音乐。长笛是我最喜爱的乐器,愿它能伴我一生。

篇30: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

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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