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作文 > 作文大全>我为书痴迷作文800字

我为书痴迷作文800字

2023-03-31 07:59:5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月之魔女赫卡忒”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7篇我为书痴迷作文800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我为书痴迷作文800字,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我为书痴迷作文800字

篇1:为书痴迷作文400字

为书痴迷作文400字

在我的生活中,幼年时的'读书生活就像一幅流光溢彩的图画。我每忆及幼年时代的读书生活,便禁不住涌起欢快之情。

在我幼儿园时,发生了一件事,使我对书更增添了几分喜爱。

有一天,我去上幼儿园。一进门,我就发现玩具架上多了一本书!我刚在座位上坐好,老师就说:“今天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在书和玩具之间选择了书,而且还写了一篇读后感,所以老师要表扬他!”

我是个胜负欲很强的人,所以老师表扬他我就不舒服。于是,我一跨进家门,就激动的对妈妈说:“妈妈,我要写读后感!”妈妈心平气和地说:“那你要多读书啊。”于是,我冲进书房,像一匹饿了好几天的猛虎一样,“贪得无厌”地读着。

到做饭时间了,妈妈叫我下楼和爸爸一起去楼下的食杂店买盐,我答应了一声,然后又捧起书开始接着看。

过了半小时,妈妈生气地说:“我的盐呢?”气鼓鼓的,目光好像能杀人。我被吓了一跳,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跟爸爸去买盐了。

幼年时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带我飞往知识的天空。也像一艘飞船,带我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

篇2:书,让我痴迷

在大地的万事物中,一定有令每个人着迷的东西或事物,它可以是:旅游地区、一幅画、一件作品、一件任何东西都可以吸住你的眼球、心;使你痴迷于它。

我对什么都很喜欢,很痴迷,但让我最痴迷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书。

记得那一次,我才10岁,在家里我闲着没事,就翻开哥哥的《成语故事》书看,一开始我只是觉得“挺好玩”,可后来,我越看越愿看,整整一个下午我把这本书终于看完了,等我抬起头来,“哎哟!脖子好痛,好酸”。我叫起来,脖子抬不起来了,这时,正在厨房的妈妈听见了,跑过来问道:“怎么了?”我一边“哎哟”一边说“不知怎么了,脖子好痛,抬不起来了”。妈妈无意看见我放在桌子上的书,笑道:“怎么了,准是低头低的.时间太长,猛一抬能不痛吗?”听完妈妈的话,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还请楚地记得,那一次,刚下学回到家,妈妈在做饭,我打了一声招呼就进了屋,来到屋里,我拿起一本书就翻着看,看着看着我入了迷,越翻越起劲儿,突然,妈妈叫我:“小梅,把放在桌旁的白醋拿来。”我连声应道:“啊……知道了。”回完话,我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见我还不拿来就又喊道:“快点,等着用呢!”我还是那句话,这时,坐在一旁的爸爸再也忍不住火了,冲我吼道:“你妈以叫你干嘛呢,还不快点送过去!”这时,我才犹犹豫豫地站起来,一边走一边看,来到桌前我看也不看的就从桌子上拿起一瓶“白醋”朝厨房走去。递给了妈妈,妈妈接过一看,一边笑一边说:“我的小祖宗唉,我让你拿的是白醋,不是饮料。”我这才抬头发现,拿错了。

妈妈曾多次警告我:“不要太痴迷书,对眼睛不好,多出去呼吸新空气,可我每次都是嘴上答应,暗地里行动。

书的魔力好大。

篇3:一本让我痴迷的书作文800字

最近,我近乎疯狂地迷上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作者是家喻户晓的罗琳。

文中的哈利在一岁时,被伏地魔夺去了双亲,被寄养在姨妈家,倍受凌辱。然而,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叫海格的巫师来到了他面前,告诉哈利他是一个巫师,并送给他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哈利在魔法学校里,结识了罗恩、赫敏等好友,并多次与仇人伏地魔对战,最终杀死了伏地魔。

这本书让我痴迷的原因之一,是它所展示的既奇妙又惊险的魔法世界。哈利在一年级时,为了保护魔法石,独自直面伏地魔;二年级时,他从分院帽中抽出格兰芬多剑,杀死了祸害学生们几个世纪的蛇怪;当然最为惊险的是,第二次魔法大战爆发时,伏地魔闯进霍格沃茨烧杀抢夺,许多人在防御伏地魔时,被夺命咒所杀。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受到死亡到来时,生命的渺小和无能为力。当时场面十分惨烈,牺牲的巫师们被摆放在大厅中,家属们的哭声响彻天空。这时,复活的哈利挺身而出,与伏地魔决斗。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战斗,哈利终于成功地杀死了伏地魔,给整个魔法世界带来了和平。看到这里,我对死去的巫师们产生敬畏的同时,也深深地被哈利的正义与勇敢所震撼。

这本书中所描述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让我心驰神往。在魔法学校中,哈利遇到了“格兰芬万事通”赫敏,与哈利同样是学渣的罗恩和喜爱植物学的纳威。他们都十分勇敢,与哈利一起学习,一起肩并肩地击败伏地魔。哈利上的许多课程也十分有趣。有妙趣横生的变形课,展现实力的飞行课,危险刺激的魔法动物课……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魔药课,我一直很喜欢把各种东西混在一起,做成“魔药水”。我觉得,如果你来到魔法学校,你也一定能找到那门令你着迷的课程。

看了《哈利波特》后,我发现魔法世界中就有这样专门的一节课,教学生们把各种魔法世界的东西混在一起,做成真正的魔药。因为它实现了我儿时的梦想,所以我就喜欢上了它。我也十分敬佩教魔药课的斯内普教授。他是一名优秀的“谍中谍”。他既是一名食死徒,又是一名凤凰社成员。他是邓不利多派去伏地魔那儿的间谍,但他却对伏地魔说,他是安插在邓布利多那儿的间谍。在他发现哈利的母亲被伏地魔所杀时,他就立下决心要把哈利保护好,不要让他落入伏地魔的掌心。虽然他表面上对哈利十分冷漠,但实际上他对哈利是十分留意甚至疼爱他。当他被伏地魔识破,即将被杀时,他把自己的记忆留给了哈利。哈利终于认识到了斯内普是如何地对他好,后悔莫及。我十分敬佩斯内普,因为他是一名优秀的“谍中谍”,而且他为了一个他假装讨厌的学生而献出了生命。

所有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它所吸引,久久回味在曲折的魔法故事中,相信你也会像我一样一读再读,爱不释手。

篇4:痴迷于书作文

痴迷于书作文

我是宇宙英俊、潇洒、帅气的鑫哥,今年12岁,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

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晶莹剔透似如珍珠的眼睛,瓜子似的脸面,让人一看就分外喜欢。嘴巴一笑就像一个神魔具有特别的魅力,身材健壮,非常引人注目。

很多人都说我是一个练武的好苗子,对我来说这也不算是优点吧!对我而言,我的优点是——是一个小书迷吧,而我的缺点是每次一看书把什么都忘了,连妈妈交代的'任务也忘得一干二净,什么也不记得只管着看书。我是一个爱看书却很懒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毛手毛脚,这样妈妈就会让我不要干,我就只管看书去了。在我心中书就像我的宝贝,我不会让它受伤,我会把它当成朋友一样对待。

记得有一次老妈让我去永康图书馆买一本关于菜谱的书,我一听兴奋得如出笼的小鸟哼着歌终于有机会去图书馆了,刚走到图书馆,我就气喘如牛,但是我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书,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图书馆,刚进图书馆,琳琅满目的书让我目不暇接,我如同发现新大陆似的。图书映入眼前,我像一只饥饿的狼,直奔过去,顿时让我手忙脚乱,目不转睛的看着书眼睛如被磁铁吸住了一般,不一会儿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一个小时过去了,二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找我才把我从书的世界给拉回来,妈妈眯了一下眼,我瞬间从书中清醒了,妈妈手指轻轻弹了一下我,笑眯眯地说:“你个小书迷,又忘记了我的任务,真拿你没办法,我红着脸,低下了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看,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一个与书为友的我,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篇5:痴迷优秀作文800字

痴迷优秀作文800字

当我第一次听到它的声音,我就恋上了它。

苍凉里不乏希望,柔弱里不乏苍劲,浑厚里不乏柔美。寻着声音,只看见一个女子坐在那儿,手指在琴弦上上下翻飞,另一只手力度恰好地握着弓,那如流水般滋润的声音,便从指间、琴弦、弓中流泻出来。那是触动心灵的声音。于是我决心一定要学好这个乐器――二胡。

它的外型也是深深令我着迷的。当第一次抚摸它时,那粗糙而有质感的蛇皮,那用竹子镂空的音筒,那粗细分明的琴弦,那微微弯曲的弓,那同样用竹子做的光滑的琴身。我就像在抚摸一件艺术品一样,享受着指尖的触感,却又不敢用力,生怕给它添上一点瑕疵。

当我第一次学会《二泉映月》时,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迷恋它。这大概是最配得上二胡的曲子了。当我是手指间流露出《二泉映月》的声音时,那种悲伤的旋律中掺杂着一点希望,时而慢如小泉,时而快如江河,时而低如沉吟,时而高如鹤唳,时而悲,时而喜,时而忧,时而乐……当这苍劲有力的二胡声划开寂静的夜空时,我被令我着迷的二胡声带入了另一个世界。

我看见了阿炳。他戴着那墨镜,手持一把二胡,独坐二泉旁,拉起了一曲《二泉映月》。月光倾泻在泉中,也倒在了他的身上。在夜色的掩映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而他的二胡声却无法被夜色掩盖。我竟从那悲凉的曲子里,听出了些许对光明的追求,对未来的向往。

阿炳是生活在黑暗中的。他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被疾病缠身,被贫困拖累,被生活中的`困难折磨得体无完肤。但他是一直向往光明的,他希望未来的生活,也如今夜月光一样美好。

一曲K,我又被拉回现实世界。看着手中的二胡,我微微地笑了笑:我竟痴迷到这般地步,拉一首曲子也联想到这样多的事。那时我感觉,二胡注入了阿炳的魂,于是我痴迷中又多了敬佩。

我开始离不开二胡了。一有空便翻开二胡书,拿起二胡,拉上几首曲子,有时一拉就是一两个小时,周围的一切仿佛都被隔离开来。我开始对二胡声音特别敏感,每听一首曲子便会细细侧耳寻找那熟悉的声音,一旦找到,就一阵莫名的激动。在街上,偶尔听到街头卖艺人拉二胡,便会驻足倾听许久,就算没人在旁边,也会细细点评:嗯,这《赛马》的激情还欠缺了些。手机里也存了许多二胡曲,心烦时便会听一听,也就静了下来。

我对二胡的痴迷大致如此。

二胡几乎成了我的信仰了。

篇6: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我们一天天在不断地成长,成长之中也有了自己的变与不变。于我亦是如此,变的总是很多,但不变的永远是那份徜徉于书海的痴迷。

爱读书大概是人的天性吧,我自幼便这般觉得。因为自我识字以来,便开始接触书籍了,年幼时是《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那一个个美妙的童话故事简单易懂的寓言总令幼小的我浮想联翩,开始幻想这个世界的模样。随着逐渐长成一个翩翩少年,我看的书也就更多了。于我,也从原来单纯的喜爱到开始探索每本书的深切内涵。

这些内涵其实就是每本书中所蕴含的独特情感。这些情感从作者们的笔尖滴出,涓汇成一股潺潺溪流,流进了我的心底,滋润了我的心田。同时,我也深深为这些情感所痴迷,感化,乃至成为我精神上的营养品。

这也就是我徜徉书海所深深痴迷的。我痴迷于它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令我开始用新的思维来看待这一个新的世界。你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手捧一本好书,开启一段美妙的旅程,不也是一种享受吗?

书香袅袅之中,心不再浮沉,如止水一般富含着新的品格。我痴迷于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徜徉于书海之中,或许就可以将这无色无味的愚医尽吧。同时,这也成为了我快乐的源泉。回首一件件快乐的往事都离不开书的身影,是书伴随我走过了春夏秋冬。

自古人心易变,变的事物正如天边的繁星数不尽也就不足挂齿,因此那对读书深深迷恋的情感也就越发可贵。回望古代圣贤,哪一个不是热爱读书后才有了一番建树,写下一些脍炙人口的诗篇,成为人们口中称颂的高尚人士?因此这份不变的痴迷只有坚如磐石才能给我们自身乃至整个社会带来源源不断的进步的动力。这也是我对自身的希望。

不变的正是这份发自内心对读书的痴迷,只愿这份痴迷永不改变,伴我一生!

篇7: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今年,因为疫情的影响,我们无法出门游玩,而这正好是看书的好时机,让人一次看个够,看个爽。

每天刚起床,我就捧着必读书目在看,看着看着,总会让人仿佛进入书的海洋里,有时连妈妈叫我我都没听见。

有一次,我在书房里看书,看《鲁滨逊漂流记》,看到鲁滨逊就下野人,并把他取名为“星期五”……“麦兜,出去散步吗?”我像以往一样没有听到,妈妈一连叫了好多遍,终于不耐烦了,冲进了书房对着我喊:“陈涵,你耳朵聋了吗?把我的话当耳旁风吗?皮又痒了?”我也不耐烦了:“我本来就没听见嘛!真是的。”妈妈生气地把门一甩,又在门外对着我喊:“你跟书过去吧,一天到晚捧着书没完没了,还不听大人的话,还有本事顶嘴。”我听到后,心想:看书又没有错,啰里啰嗦,烦死了。我继续看着书,“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不由得感叹道。

妈妈散步回来了,气也消了,问我:“麦兜,电视上有你喜欢的篮球比赛,你到外面来看一下呗。”“不来,书比球赛好看多了”“那你来吃不吃东西?”“不吃”……妈妈想尽办法还是没把我叫出来,由此可以看出我对书的痴迷和热爱。

一天下来,我整天都在看书,看到九点钟才睡觉。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

篇8:我为书狂作文800字

我为书狂作文800字

书,是一种无所不知的东西!在这个地球上,有很多很多知识,但是,没有书上没有的,没书所不知道的。

读书,如品百味人生,能让我们知道很多东西,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虫,一闲下来就爱往书堆里扎。后来,我发现我已经离不开书了,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因此,书让我着迷,令我疯狂。

说起书,我可得感谢一个人,那就是我的妈妈。妈妈从我上幼儿园时,就常常给我读《安徒生童话》,我也常常听得很入迷。我渴望有一天我可以自己看书,就是因为这个念头,促使我努力地在生活中发现和认识了更多字。

直到有一天,我兴奋地拿起一本故事书,激动地打开它,幽淡的.书香,扑面而来,我,吃力地阅读着,一个字,一个字的地拼读着,并在我那知识少的可怜的大脑里,仔细地分析一个个词的意思。尽管这样,但我还是很高兴,我的手开始发抖,我好像干了一件很伟大的事一样,我激动地想,我终于可以读书了。

接下来,我每天都会看会儿书,在书的海洋遨游的同时,我会无比开心。

时间也过得飞快,转眼间几年过去了,我也早已今非昔比。当我熟练地翻阅着一本本书时,我发现我离不开书了。

在看《格林童话》时,我的表现总会让妈妈一脸诧异。我看到白雪公主,被迫离开自己的家时,不禁一唉声叹气,当我看到白雪公主,被恶毒王后谋杀的经过时,平时看电视都会掉眼泪的我,这时的眼泪,就如同大河崩滴一样,哗啦啦地往下流,止也止不住。但是当看到白雪公主后来美好的结局时我又开始开心大笑。把这些一直看在眼里的妈妈便会对我说:“傻啦吧唧,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真搞不懂你。”

有一次,我向同学借了一本书,放学走在路上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它,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虽然这样看书对眼睛不好,可我还是忍不住,因为看书的缘故,使我的行走速度骤然下降,还看不清路,险些将头碰在了柱子上。回家时也很迟了,还被妈妈批评了一番。晚上我早早写完作业,又捧起书看,看得如痴如醉。妈妈又会说:“看你那个样子,就像被勾走了魂,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不理。”

我还经常以书会友,我和好朋友之间,常常互相换书看,自然也会提到一些书里的内容而互相交流,这时候的我,会是很快乐的。

书,他就像一个生命,在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我爱书,我会永远伴在书左右。

篇9:我为书狂作文800字

我为书狂作文800字

我为书狂作文800字

书,是那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的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丝凉爽的清风。读一本好书,犹如畅饮琼浆玉露,沁人心脾;又如倾听天籁之音,余音绕梁。一拿到书,生性好动的我便会不由自主地沉静下来,我在书的陪伴下成长。书,成了我的最爱。一拿起书,我就如痴如醉,犹如走火入魔,无法自拔。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又在床上看书,书中故事的情节一波三折、曲折离奇,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越看越入迷,正看到精彩部分,妈妈在楼下喊我了:“骋骋!睡觉了!”我随口说道:“等我把这章看好。”“那你看好了自己睡哦!”妈妈又说。“嗯。”我敷衍着老妈,随口答应着。 一章看完了,主人公到底有没有逃离危险?好奇心让我欲罢不能,使我继续去揭晓答案,可是下一章说的却是另一个人了,我看完这一章,心想:“就看最后一章,要是没有那就睡!”正要看,妈妈又在楼下喊我了:“还没看完一章吗?”我连忙说:“还有三页!”“一章有这么长吗?”妈妈的声音中充满了疑惑。

“当然啦!”我忙不迭地回答,“我看得慢呗!” 妈妈打消了疑惑:“快点啊,我先睡了。”说完她打了个哈欠,关上了房门,我心中一阵狂喜,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门口,小心翼翼地把房门关上,又回到了床上,但是这一章依然没有主人公,我想:“反正老妈睡了,多看一会没事。” 结果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整本书,我坐在床上发呆,还在被书中主人公那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浑然不知已夜深人静,直到耳边突然传来老妈上楼的脚步声——完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关上灯,躺下去,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就用被子把身体捂得严严实实的,希望能逃过这一劫。老妈打开房门,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奇怪,刚才明明看见开着灯的呀?”我紧闭双眼,连大气也不敢出。这时没想到老妈看见了我露出的衣服的一角,于是便要掀开被子看个究竟,我双手紧紧地抓住被子顺势翻了个身,压在被子上,不料暴露出了衣服,这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老妈一把就把我揪了起来,说:“你怎么看书看到这么晚!你看看现在几点了?”一看老妈怒发冲冠,自知理亏的我连忙保证:“好,下次不会了。”

老妈看在我态度诚恳的份上不再跟我计较,不过她也罚我一个星期不准看课外书。但我和老妈都心知肚明,这一惩罚第二天就会失效,因为我一天不看书就会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明天趁妈妈不注意,我又会去“窃读”。于是,这样的小插曲一直不断上演…… 书犹如一杯醇美的香茗,令我回味无穷;书又像一架神圣的阶梯,引领我不断攀登知识之巅。随着年龄的增长,阅读的深入,我和书之间那种难舍难的感情与日俱增。虽因疯狂看书而屡受“惩罚”,但江山易移,本性难改。我爱读书,我享受阅读带给我的快乐,我愿为书狂!

篇10:我痴迷的土地作文800字

我痴迷的土地作文800字

那片土地,总勾起我的回忆,那一片土地,总让我想了一遍又一遍,那片土地,总抓住我的心,让我痴迷上了它。

城市,就像是由那错落的高楼,纵横在大街小巷的马路,那一辆辆蚂蚁般的车辆构成的巨人。这个巨人似乎整天都在工作着,车辆的来往,不断的车鸣,广场上大妈的跳舞音乐声,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这一切,看似十分热闹,可久了,它会让人感觉闹心,而这时,那片土地让我越来越痴迷。

那儿,没有城市的华美,但那儿却有着独特的魅力,有着独特的宁静,那儿,有着一条条通达的田间小路,随处都可见的绿色植物,路边有着苍绿的草,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花,四周的山坡上长着繁茂的树木……

那儿,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宁静的气氛,总能让人心旷神怡。

当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时,万物都从酣梦中苏醒过来了。鸟儿似乎一醒来就要亮亮清脆的歌喉,花草树木伸了伸懒腰,抖了抖身上的露珠。这时漫步在清晨的田间小径中,可真是一种享受,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听着大自然的天籁之声,看着洒在草叶上的阳光,这一切都是这么美好,一切都是这么安静,那颗心似乎融入到了这清晨之中。到了晚上,那片土地没有城市的灯火阑珊,没有城市的人群涌动,那片土地只是静静地等着夜幕降临,然后涌起了各种动物的鸣叫,那鸣叫似乎是这夜晚的.伴奏曲。听着,似乎能拨动人们的心弦。那儿就是这么宁静,这么美好。

在那儿,也有我儿时的许多小伙伴,曾经和她们一起玩,一起闹,一起疯。而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没有了小时候的顽皮,只是变得更加安静了,当我们聚在一起时,我们都会谈谈心,说说趣事。

那片土地,是我心中最美的故乡,现在我越来越想念它。身在这个热闹的地方,有时候我想去寻找一份宁静,那片土地便成了我最想去的地方,真希望就处在那个地方,而每当心情烦闷的时候,我都会想想它,渐渐地,它成了我最痴迷的地方。

那儿,让我痴迷,让我痴迷那儿的宁静,那儿的物,那儿的人,甚至那儿的一切。

篇11:我痴迷与书的叙事作文

我痴迷与书的叙事作文

书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兄弟。这话听起来虽然有点江湖义气,但是也看出来了我对书的痴迷程度。

你们想知道书是如何成为我的朋友和兄弟的吗?那就跟我来看看吧,哈哈。我每天都与书朝夕相处,它就像朋友一样对我了如指掌。每当我意志消沉的时候,它就会给我指出人生的奋斗目标,让我扬起理想的风帆;当我做错了事情的时候,它就会毫不客气的指出错误的原因,让我及时的改正过来;当我有了好成绩沾沾自喜的时候,它就会告诉我胜不骄败不馁的道理。你瞧我和书的关系的确像是朋友和兄弟吧!

我想告诉你们,每当我路过书店时,就会忍不住进去看看。看到自己喜欢的书时,便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妈妈给我买下来。有时看到同学手中的好书,我便会忍痛割爱,拿出自己最心爱的玩具去换。而且,每当妈妈带我去别人家里去做客,无论主人给我多么好的东西,我都会不在意。一看到主人家书柜里应有尽有的书,经主人允许,我便如获至宝似的,拿出来便如饥似渴的读起来,其它的事情就再也和我无关了。直到妈妈说该回家了,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和妈妈回家。还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三国演义》。回到家后做完作业,我拿出书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妈妈在厨房喊“儿子我下楼去买点东西,现在正烧水呢,你看一下啊。”我正看得入神呢,怕妈妈在烦我,就满口答应了。等妈妈回来的时候,“儿子,怎么有这么大的气啊?你看到了吗?”“呀!忘了您让我做的事了!”我不知所措的喊了起来,此时厨房到处弥漫着蒸气。“满满的一壶水,就要烧干锅了,这多危险啊,说你多少回了。读书是一件好事,但是也不能变成书呆子啊!”唉,妈妈的话让我感到很羞愧,是的,只要我一拿起书,多么重要的事情都不会放在心上。

我最想告诉你们的是,我读书的时候,感情很投入,会随着书里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心情起伏。当我读到欢快的文章时,我会高兴得手舞足蹈,放佛自己也置身其中呢;当我读到悲伤的文章时,我会难过的潸然泪下,同情故事里的'主人公;当我读到令人生气的卖国求荣的文章时,我会双眉紧锁握紧拳头,好像时刻准备着与那些人进行战斗。你们看,我是不是一个有爱心和正义感的人啊!喜欢读书的朋友们,我向你们推荐中国的四大名著。读《三国演义》,让你体会书中英雄的才略和霸气;读《水浒传》,让你感受梁山好汉的义气和劫富济贫的壮举;读《西游记》,让你走进孙悟空降妖除魔爱曾分明的性格;读《红楼梦》,让你了解人生的酸甜苦辣,权势和富贵有如过眼云烟。朋友,我的介绍你们满意吗?读了这么多的书,让我知道,书的确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书会一直陪伴在我的左右,陪我走好人生里程碑的每一步。

我和书的故事数不胜数,它不但是我的朋友和兄弟之外,它还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爱书,我愿意在书的海洋里畅游,做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篇12:为她痴迷高二作文

为她痴迷高二作文

默默时光中,其实一切都是你自己经历,自己承担,没有谁能够帮助你太多,即便是你的亲生父母,他们依旧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你的太多细节,他们也搞不懂,也理解不了。所以承担着一切,真的是责任重大,对于你自己而言。

我发出去的邮箱,其实并没有几个回复的,但是我依旧乐此不疲,就好像别人的评论都没有什么,别人也似乎从来都不会对我表示出恶意,即便是有,也会被我自动屏蔽自动忽略。我们必须要有一种能力,才能吃诧风云。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承担的'事情的确有很多,但是我们却不能始终对待别人,用同一种态度。也是那样谦逊温和,确实非常受欢迎,可是实际上,那些时间长了也会把自己出卖掉的。

只不过,一段时间给你带来的差距,你看不懂,也无法看懂。

那些故事,天生的幼稚,但是总有人为她痴迷,这个世界上,太多的事情,就是这样。

篇13:我为书而狂作文800字

如果你要问我从小伴我成长的是什么?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是书籍。“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看”,毛爷爷的话就是我的生活写照。

从我呀呀学语起,我就开始对书情有独钟。当别的小朋友沉醉于棒棒糖的甜蜜时,我却痴迷于那一张张印刷精美的幼儿启蒙图片。色彩斑斓的动植物,琳琅满目的生活器具,形态各异的交通工具……总是像一块磁石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每一个夜晚,我总要捧着一本故事书,蹒跚着走向爸妈,让他们给我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才肯乖乖上床入睡。

上学后,我对书的热爱更是表现得如饥似渴。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从书架上找一本已经看过的旧书出来,仔细地再看上一遍。虽说是旧书,但是我还是像刚买回来一样爱不释手地看。每当我坐在车上而手里又没有书的时候,我也有办法。我会把书里看过的内容在脑子里“反刍”一遍。想到书中高兴的情景,我会手舞足蹈;想到伤心之处,我也会黯然泪下;想到幽默之处,我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觉得妙不可言……

我对书向来是来者不拒的,有的时候甚至连大人的书也拿来看。书是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在与这些朋友的“交谈”中,我收获了许多:我认识了美丽懂事,人见人爱的白雪公主;我结识了乐观开朗,敢于冒险的辛巴达;我领略了亚马逊平原上热带雨林的肥沃与美丽;在历史长河中,我又结识了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

我为书狂!书香漫漫人生路,我只不过是茫茫书海里一条微不足道的小鱼,我快乐地在书籍的海洋中汲取营养,慢慢长大。

教师点评:小作者生动地讲述了自己从幼儿时期开始到现在读书的经历,以朴实的语言展示了自己为书“痴狂”的历程。而热爱阅读的益处显而易见,小作者在读书的过程中不断成长起来,她对书的热爱已经到了小作者自己所说的“来者不拒”了,毛爷爷的话更是小作者真实的生活写照了。真心地祝愿小作者在书籍的海洋中汲取营养,慢慢长大,徜徉书海,乐此不彼。

篇14:我为书而狂作文800字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每当见到书,我就像饥肠辘辘的猛兽见到新鲜美味的猎物一般迅速地翻开,如饥似渴、聚精会神地读起来。每当一看书,我就忘乎所以。每当遇到引人入胜、回味无穷、精彩绝伦的书,不论遇到什么样的状况,我都会坚持到底把它读完。因此我没少受家长严厉的批评与责骂,虽然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但是有时候它也是让我“犯罪”的“幕后黑手”呢!

我可是名副其实的读书狂。一次,夜深了,以为大人都歇息了,我关上门,在屋里借着微弱的灯光津津有味地读着推理小说。不知过了多久,我那双听力超棒的耳朵听见了微微的脚步声,我原以为是家人倒水喝或者找东西什么的,所以放松警觉,毫不理会这待会儿就让我陷入被挨批的脚步声。渐渐地,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不禁开始提高警惕,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门口出现了妈妈那皱着眉头的脸,我吓得差点儿从床上跳起来。为了不让妈妈在我耳边说那些忠言逆耳、唠唠叨叨、滔滔不绝的训话,只好乖乖服从妈妈的命令:“缴书不批”。我极不情愿地交上那本心爱的推理小说,目送妈妈拿着我爱不释手的推理小说回她的房间,哎!

记得有一次,我在“认真”地做作业,可是只要你发现我作业本下藏的是什么?你就知道我不是很专心地做作业,在作业本的掩护下,我正痴迷地读着一本趣味无穷的漫画书,偷偷发出嘻嘻的笑声,妈妈走过来我就“认真”做作业,妈妈一走我就认真看漫画书。可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妈妈竟然在声音混杂的时候偷偷的走进书房,当时我正一边哼歌一边看着漫画书,完全没预料妈妈会用这招,结果你肯定知道了,我这次被妈妈那些忠言逆耳、唠唠叨叨、滔滔不绝的训话给整惨啦!我可怜的耳朵,经不起妈妈的训话,没过多久就向妈妈“举白旗”,妈妈没收了那本漫画书,悲剧呀,哎!

还有一次,我光明正大地躺在在沙发上悠闲地读着一本本科普书,然而,在左边,一叠叠还没读过的书堆成了山,从漫画书到科普书,从科普书到故事书,从故事书到作文书……这些足够让我读一个月了,在右边,读过的书也堆成了山。这些书有的是我从书店买来的,有的从图书馆借来的,还有的亲戚朋友那里借来。有些书我一看就爱不释手,差点儿想把它们据为己有。正当我准备拿起一本好不容易、讨价还价才得到的侦探故事书,妈妈的叫我们吃饭的口头禅又来了:“祚楠,吃饭啦,还看书!”这句话我听得有些厌烦了,所以我置之不理,然而,妈妈开始了那漫长的训话,幸好我在那之前已经练就了“铁耳功”,不再怕她那训斥如潮水的语言啦!妈妈讲累后,没收了所有书,真气人,哎!这下你们知道我是如何为书而狂了吧。

在这漫长的读书岁月中,虽然有被挨批的小插曲,但我却从书中得到了许多乐趣。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给予了我许多的知识,从中积累了丰富的好词好句以及写作的修辞手法,让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熟知古今中外故事、人生哲理······让我提高了写作水平、阅读能力及开阔了视野,写作文和日记在我眼里成了“小KS”。使我从无知的小毛孩变为成绩不错的小学生,这都是靠书的功劳呢!

书,我爱你,我为你痴迷,我为你而狂!

篇15:那片花海让我痴迷作文800字

那片花海让我痴迷作文800字

春天,百花盛开,万紫千红。那一丛丛油菜花充斥着我的脑海,引得我浮想联翩……我决定来到双合,一览无遗它与身俱来的独特魅力。

从远处眺望,湛蓝的天空筛下一束束灿烂的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油菜花是如此的耀眼,阳光洒在它小巧玲珑的身躯上,为它蒙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色光芒。浩瀚的花海一望无际,犹如一片黄澄澄的花被,一直铺盖到很远很远……直到天际。微风吹拂,花朵摇曳,捎来了春姑娘的呼唤,油菜花翩翩起舞,犹如一位位纯洁无瑕的仙子扭动着自己高贵的身躯,酷似一条迂回的.金黄带子蜿蜒舞动。它那铺天盖地的金黄,如金子一般,令人为之震憾,卷上了一个个山丘,卷上了我的眼眸,卷上了那遥不可及的湛蓝天际,将金光遍洒于天地之间。天上一片湛蓝,地上一片金黄,相互映衬着,煞是美好。一朵朵金黄的油菜花恰似一颗颗金黄璀璨的宝石镶嵌在这茫茫绿色原野中。

走近一看,一朵朵油菜花旁若无人地壮丽盛开着,开得如此热情,如此奔放。它纷纷抬起了自己高傲的头,傲然挺立着,多么明艳动人羡煞旁人,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颔首,静若处子,犹如一位仙女凝眸眺望,含情脉脉,多么美仑美奂,美不胜收。我轻轻的爱抚着它那小巧玲珑的花瓣,指尖滑过叶片,清晰地感觉到凹凸分明的叶脉,我想,那应该春姑娘精雕细啄的“杰作”吧。那一位位羞滴滴的花姑娘正尽情散发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

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中,驻足在这花海之间,沉醉在这芳香之间。和煦的春风徐徐吹来,扑鼻而来的花香萦绕在我的鼻尖。风再一次吹来,味儿浓了,心也仿佛荡漾在湖面上,一丝微笑悄悄爬上我的嘴角。漫步花海,花香不停地涤荡心间,置身于花海中,呼唤对春天美好的向往与渴望,享受着和煦春风,忘却烦恼。徜徉在花海中,倾听着花朵的倾诉,心中甚是愉悦,心醉了,也分不清哪是天?哪是花?哪是我?

双合那一片花海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心旷神怡。油菜花的平凡,它的纯朴,它的沉默都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间。远处那一片湛蓝天空映衬着油菜花,油菜花衬托着那流连忘返的游客。真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篇16: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痴迷一词是抽象的,难以形容得透彻。它就如兴趣一般,深深地吸引着人们,引领着人们走向那条“被吸引”的未知之路。

痴迷使人进步。当一位音乐爱好者对音乐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他将会把大部分时间大部分心思投入到音乐当中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喜欢音乐,爱好音乐,对音乐有着一种探索深究的。精神,从而推波助澜地是他在音乐方面有很大的进步,而这种精神的来源就是痴迷。然而,这并不是说花了多长时间,收获进步就是必然。当贝多芬双耳失聪,面临人生最低谷时却留下了名曲。他的成功来自于长时间的专注和学习,使自己对所专攻的东西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随着熟悉程度的加深,他会慢慢得到进步,是痴迷所带动的进步。

痴迷使人激发奋斗的决心。怕的不是你不会奋斗,而是没有一颗想奋斗的心。当居里夫人面对如此艰难的生活坏境时,她不畏艰难,咬牙完成学业。她有一颗勇敢奋斗的心,来源于她所痴迷的知识。当工作坏境简陋,工作辛苦,她还在实验室里不断研制,不断努力,那时因为她有一颗想要奋斗的心,而这来源于她对自身工作的痴迷。

痴迷使人不断学习,不断努力,直至收获。古代书法家王羲之从小喜爱读书,喜爱书法。他那股对书法的痴迷使他每天花大部分时间来练字,书法的巅峰如何得来?那是因为他对书法的痴迷,从而不断努力的结果,收获了今人的敬慕和爱戴。

然而,痴迷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用在好的方面,它能够激发人向上,用在不好的方面,就会使人堕落,贻害无穷。

正确的使用“痴迷”,你会事半功倍。

篇17:痴迷为话题中考满分作文

外婆是个“土地痴”。

这词是我造的,用来形容她再适合不过。同广大的农人一样,地是她的命。她似乎觉得地有股神力,种下什么便可成倍地收获。所以,她的大半生都耗在地里。

老家门前横卧着几亩地,是我家份内的田。小时候,每逢要找外婆,她很可能都在那儿,或锄草或施肥。我便饶有兴致地往田埂上一蹲,看着她劳作。日头正高时,她头顶宽大的草帽,将衣袖高高地挽起,足蹬一双看不出颜色的拖鞋。她身材偏胖,活动起来不很方便,蹒跚地趿拉着拖鞋——我真担心她会掉下田埂,摔到池塘里去,如她曾告诫我的。可她的双脚认得田,田也认得了她的脚。她的每一步,都被稳稳地容纳了。

“外婆,你为什么总赤着脚呀?”我托腮看她,手中把玩着一朵无名花。她正在锄草,大手紧紧握着锄头,身子前倾,仔细地松动杂草旁的泥土。听到我问话,她抬手抹了抹沿着她脸颊肆意滚落的汗珠。

“因为穿袜子会脏呀,再说,我打赤脚凉快着呢。这田踩了也舒服。”她见我在太阳底下晒着,忙让我回屋里去。我问她为什么不也去歇息,她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缝儿。“我不锄这草,长出来的稻就不好,你就吃不到香喷喷的饭咯!”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叫她擦擦汗。她的脸蹭过纸巾时,神态像极了恣意的老猫,可猫才不会锄草哩,我回屋前又朝她望了望,她似是倦了使锄头,索性俯下身躯,用手拨弄杂草。她的肥胖的身躯缓慢又吃力地弯下去,弯下去,像一把拉满的弓。

我仍然记得她的双足:皲裂的、浮肿的,每道沟壑中都嵌进了泥土,水大约再也洗不净;脚后跟被厚重粗糙的老茧包裹着,每根脚趾都顽固地向外张开去。那双足,是属于土地的。我穿着干净的袜子与运动鞋,却从未被土地接纳。痴于土地的人,不会在意脚上是否沾了泥土。

可后来——后来,外婆没有地了。拆迁的人来了,他们掠走了她的土地。她再也不必顶着烈日劳作,而她亦再无法享受丰收之喜悦。她的眼眯成一条缝儿了,她的身子完成了弓。她停顿良久,终于极缓地蹲下身去,最后一次摩挲那方土地。

她的泪,一滴一滴地落进她痴迷的地里,同这些年落进去的汗水一样。

篇18: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常常会在朝霞似火的傍晚,轻捧书籍。晚风拂过微褶的书折,仿佛这世间仅我一人。

真论起我奇妙的阅读经历,则更多的是偶然成分。小时候仅仅是喜欢听故事,后来却爱上文字间奇妙的组合。情至深处时还会咂咂嘴,抚摸着经历岁月变迁、骨骼分明的文字。分明组成一幅鲜明的画卷。在静谧的乡村晚间,伴着温柔干净的凉风,裹着身躯的每一寸,携手并入书中的世界。

直到后来沉沦书籍,如同献祭一生的灵魂与羁绊。某个大雨滂沱的午后,迈着匆匆而又急切的步伐踏进家门。哥哥哭笑不得地望着浑身湿透的我。我紧紧抱着怀中的两本书,自书中涌出的丝丝热量,从指间传递,涌向心脏。踌躇紧张地低头看了看,还好,还好,滴水未沾。一路的颠簸与劳苦,似乎也随着胸口温暖的书籍烟消云散了。额头前紧贴着湿漉漉的刘海,垂下来的`发丝几乎遮挡了我的视线。抓住袖口蹭蹭满是水珠的脸颊,复又小心翼翼的捧出书籍。扉页早已泛黄,似在无声沉吟它辉煌的过往。我五指张开,却只敢轻盈的用手心轻触,如轻抚吹弹可破的光滑洁面。许久后哥哥望着早已被风雨摧残了发型的我,又想起我房间床铺上摊开的书籍,长吁短叹:“简直像个疯疯癫癫的怪人!”我抱着书满足又得意的笑了起来。

浮生几许,总有千千万的人努力摒弃杂念,只为寻找心中的极乐净土。王小波曾说过:一个人只拥有今生今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季羡林先生也曾每日独自在林间三个小时,伴林侣鸟。我常常会反思,或许他们才是真正痴迷于这个世界的伟人。与自己独处,热爱整个世界。这才是最高级别的痴迷了吧。

仲夏夜,尤为小雨淅沥后,如洗涤世间浮尘。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品读古典书籍。又如茗茶,细呷淡淡,唇齿留香。云波流转中仿佛是一片崭新的世界。手随心动,指间略过书页,连续而无止的世界,终于为我启开一处小小而细狭的入口。虽有“美人如花隔云端”般虚无缥缈之感,但雾里看花,又是心灵的极致安逸。只见美人芊芊素手,眼波流转间嫣然一笑,天地黯然失色。我直直的望着她,目光相触间,心灵似乎跨过了万水千山。梦回大唐,侧耳倾听,属于一个时代的呢喃轻语,辗转而至。思绪回转时,手心潮潮的早已沁出汗水,长舒一口气,竟如穿越一般。

摊开了书页,我抬起头。满天繁星,一颗又一颗,似散落在肩头,咫尺天涯。竟与书中的那绝美世界渐渐重合。恍惚间又望见书中的悲欢离合。头晕目眩,是真是假,是梦是幻。紧闭双眼不愿睁开,酣畅淋漓。终于低头抬起手腕,看夜色在手表指针上盘旋。沉迷间早已忘却了时间。

晚风缱绻地抚过发丝,微褶的书折依然明亮。可满天繁星,只徒我一人,如痴如迷。

篇19:与书为伴作文800字

当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时,当喜鹊唱着欢乐的歌,迎接着喷薄欲出的朝阳时,我们,也应该让自己的梦想从这里扬帆起航,再度创下耀眼的辉煌。

在我们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会经历许许多多的事,无论这些事对你来说或好或坏,它都是你生命中必须经历的阶段。就像我们一生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不论他们或美或丑,或恶或善,也都是我们某段回忆里的重要角色。我生性内向,挚友更是少之甚少,在我心中,唯一一个可以陪我到老、不离不弃并能随时随地告诫我人生哲理的,唯有图书。

我常常沉浸于书的海洋,无法自拔。我认定我所热爱的图书本身就具有与生俱来的魅力,它高雅、纯洁,抵得过无数有趣却无好影响的东西。我相信,书的这种魅力,能让绝大多数人找回自我,治愈心伤。

从之前无知幼稚的我,到现在拥有丰富知识的我;从之前内向害羞的我,到现在开朗自信的我;这个过程足以堪称为破茧成蝶了,这个过程里,起着重要作用的便是书。

是书告诉我,时刻要保持微笑,是书让我明白了微笑的力量。我开始试着去对人、事、物微笑,开始以一种坦然的心态面对生活。因为从书中我知道了微笑的魅力与它能带给人的正能量。渐渐地,我的朋友越来越多,自己也变得更加开朗。我非常感谢书,因为是它让我收获了一份份真挚的友谊。是书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友谊的金贵、微笑的重要。是呀,微笑才是我们对人生应有的态度,与其哭泣,不如选择微笑,即使遍体鳞伤,也要让自己笑起来。这,才是人生之道、生活之道。

而在我们奋力奔跑时,偶尔也会产生放弃的想法,会怀疑自己,会郁闷,会消沉。我们谁又能辩解这种现象,去很快消除化解暂时的消极状态呢?而我却通过书,找到了正确的方向,不再迷茫。因为我懂得了,将来的我们,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努力的自己。我们常常去抱怨,抱怨老天的不公,其实上帝很公平,只是有的人只会抱怨,有的人却是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现在的我们,处于过分勾心斗角的社会,有些人会被他们传递的负能量所影响,而另些人则相反。我们要坚信,在我们山穷水尽、怀疑自己的时候,柳暗会花明,又会出现一个新的希望;将来的我们,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拼搏、奋发向上的自己。

书的世界不会有勾心斗角,更多的是促膝谈心。书带给了我无数的启示,是书让我的青春不再迷茫,是书让这个薄凉的世界变得美好。

如果说书像一盏盏灯,那么,我就像一只蛾子,厌恶了世间的丑恶,想飞出去看真正的世界,直到我遇见了那些灯,我开始深陷其中,我愈来愈不能控制自己对它的喜爱,因此我选择了扑向他们,让着无数盏灯陪我一辈子。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阳光明媚的白天,也有风雨交加的夜晚,有光明的地方总有黑暗。漫漫人生路上,当我们瑟瑟发抖,孤独无助时,书才是我们唯一的慰藉。书就像一坛酒,芬芳浓郁;书就像一幅油画,意境深远;书就像点点星辰,抚慰我们的心灵,照亮前方的黑暗。

在心灵深处,我早已把书当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或许我本身就与书有着不解之缘,我把书当做我的挚友,愿终生与之相伴。我相信,书的这种魅力,将永远不朽,像圣火一样,它被一点一点传递,一点一点感染了许多人,它的火焰将熊熊不息,燃烧至人们的心底。

让人生充满书香吧,这书香便是你一生的财富。与书为友吧,是书用它一缕缕淡淡的墨香,充盈着我们的人生,凝结成绚丽的彩虹;是书在黑夜指引我们前行;是书用它星星点点的道理警醒着我们;是书让我们的人生不孤独,不苍白,不浅薄;而是更丰厚,更精彩,更美丽!

篇20:与书为友800字作文

高尔基曾说过:“书市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以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来形容人的学识渊博。而我认为读书就像品人生的有趣之处。如果去细读、细品,在书中又圈又点,那么人生必有风景;人生就像读书,如果你厌烦不读它,那么你就不知道人生到底是如何精彩。为了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冰心奶奶送给我们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反复思考,悟出其中的道理。

从我认识字的那时候,我喜欢看书,整天抱着书看。我尤其喜欢漫画书,因为那些漫画书经常让我笑得合不拢嘴。特别喜欢看《爆笑校园》的那呆头的逆向思维,以及那些搞笑动作都使我常常笑得人仰马翻。

当我八岁时,老爸出人意料拿了一个书柜回来。他希望书能堆满书柜。。那时我还改不了看漫画书的小毛病。老爸为了改掉我的这个坏毛病,带我进书店。那一天,我牵着老爸的手,老爸牵着我的小手,老爸向我一一告诉说这些世界名著,以及名家:雨果、大仲马、巴尔扎克等这些世界伟人为文学宝库创造了不可估量的财富。老爸说着说着,二我的心早飘到漫画书的地方。看到《爆笑校园》,突然,老爸说:“自己去看书吧!”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三步并作两步向漫画书飞奔而去。向漫画书

篇21:与书为伴作文8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人们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些比喻再合适不过了。是啊,只要你进入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真的就可以使我们变得聪明、智慧。读一本本好书,就等于和许许多多品德高尚的人在谈话,读书真是乐趣无穷啊!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时我的书就是外公、外婆和阿姨给我讲的百听不厌的故事,那许许多多的故事使我懂得了很多的道理,懂得了什么是诚实和善良。我最早看的书是《龟兔赛跑》,它是一本连环画,虽然没有几个字,可内容和画面却深深地吸引着我,从此,我和书成了亲密的朋友。上学后我就更爱读书了。在床边的小桌上,摆着一本本我心爱的'书《小人王国历险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深海奇遇》、《草坪》……一个周末,我在为下周的语文课查找资料,翻遍了几个书柜,都没找到合适资料。

就在我迷茫时,突然发现了一本《街魂街惊魂记》,上面写着: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仔细一看,它是一部科幻小说,被译为三十一种文字,全球销量2.7亿册……挑衅的话语和惊人的数字带我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仿佛和两位主人公一起在惊魂街上逛来逛去,一会儿遇见狼蟹,一会儿又看见蛤蟆精……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妈妈一声“吃饭了”打断了我在惊魂街上的旅行。“马上,等会儿!”我应付着妈妈,又看了很久,直到爸爸夺走了那本书,我才坐到桌前,塞了两口饭,发现今天有我爱吃的鸡翅,但我的心思还在书里,主人公见到了狼人到底会怎么样?我根本顾不上吃,东找西找,哇太好了,书就在椅子上!抓起书我继续读了起来。“是不是非得饿你一顿啊?”妈妈生气了,无奈之下,我狼吞虎咽地吃光了米饭,竟然忘掉了好吃的鸡翅,又拿起书读了起来……我就是这样一个小书虫!

我与书的故事还有许多许多,走进书的世界,置身书的海洋,你可以尽情的遨游,就像一位作家说的,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没的小船,他会载着你驶向许多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的航程。

篇22:与书为伴作文800字

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是陪伴我们一生的好朋友。现在,书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就像蜜蜂离不开花朵,鱼儿离不开水面,羊儿离不开青草,我也离不开书籍。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一点也不爱看书。可是爸爸却逼着我看,我非常不高兴,在房间里对着桌子拳打脚踢。一会儿踢踢桌子,一会儿踢踢椅子,心中很不高兴,就像一只牢笼里的小鸟,被人剥夺了自由。

有一次,我们老师给我推荐了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的书,我一看就迷住了。不过,我那时的阅读能力有限,还不知道这本书题目中的意思,认为这本书的题目是随便写的。过了许久,我又打开了《山羊不吃天堂草》重新看了一次。

书中说,一群山羊在寒冷又很渴的情况下,在面对一片翠绿而又高贵的“天堂草”,却一直不肯低下头。最后竟一只只悲壮地倒了下来。这群山羊就犹如书中主人公明子,因生活所迫,明子只好与师傅去城里闯荡,经历过死里逃生。然而,这座城市对明子来说是陌生的,是永远不可能走进的,是永远不可理解的。至今,明子还是对这座城市陌生的,他一点儿也不理解这个城市,包括城市的一切。他认为这个城市是荒凉的,是凄惨的。但是,他认识一位小女孩……

自从他认识了这个小女孩以后,明子开始爱上了这座城市,开始慢慢走进了这座城市,开始慢慢理解这座城市。现在,他认为这座城市不再是凄惨的,不再是荒凉的,而是美好而又令人神往的,是高兴而又令人期待的。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是因为明子在小女孩身上看到美好,快乐。自然而然,在明子的眼中,这座城市在一天一天变得美丽,他自己也快乐起来。

有一天,当我再次看完《山羊不吃天堂草》的时候。我明白每个人都应该不断努力,像书中的明子一样,为了生活而不断地卖力工作,而我们为了美好的将来也在不断努力。课间,我为了写篇作文,我都没有下楼玩,而是一个人在教室里面努力构思。过了许久,写了作文。久而久之,经过坚持不懈努力,一片作文登上了《永嘉报》。

书,你陪我度过的时光总是一闪而过,书能与你为伴,是我的骄傲。

篇23:以书为友作文800字

童年时代,我希望有许多好吃的;童年时代,我希望有许多的洋娃娃;童年时代,我希望我能永远不要长大……但现在,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在一年级的弟弟妹妹们看来,我们是大姐姐大哥哥了。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变的成熟了!现在,我想拥有一本书。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良师;书,带给我们知识……所以,我想拥有一本书!

那一次,我想得到一本书,名叫《童年》。为了得到这本书,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啊!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高尔基从小家里就很穷,所以,那些富家公子经常来取笑高尔基,但是,高尔基却从不气馁。书中有这样一句名言,那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句名言,一直激励着我前进。于是,我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买到这本《童年》!后来,一天早上,我笑嘻嘻地走到妈妈面前,说:“妈妈,你是多么的美丽、善解人意、亲切,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妈妈听后,两个红红的的脸颊上满是笑容。她说:“小屁孩,你又要干什么啦?每次,只要你要买什么都会拍马屁!”我顿时心想:糟了,这次这么快就别妈妈发现了!于是,我突然脑筋一动,嘿!想到了,于是,我马上说:“妈妈,你本来就那么美丽、善解人意、亲切吗?难道你不认为吗?”幸亏我脑筋动得快,要不然就让妈妈给揭破了我的庐山真面目。我说完后,妈妈的脸颊明显比刚才更红了!我看到妈妈的表情,马上说:“我的好妈妈,给我买一本《童年》好吗?”妈妈因为刚才被我夸到头都晕了,所以她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哦耶!成功啦!我马上欢呼起来!买回这本书后,我马上开始看。看到甚至全家一起出去玩时我也不出去;吃饭时,我总是很晚去吃;睡觉时,我总忘了看时间,一看就看到十一、二点……

这本书,一直陪伴我我到现在,陪伴我度过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度过很多个岁月……当然,我会珍惜它,让它陪我度过到永久!这本书,《童年》一直激励着我前进,鼓励着我前进,在我摔倒时“扶”我起来……

这本《童年》是我人生中最美好、最珍贵的礼物!我会一直珍惜它,直到永远!

篇24:与书为伴作文800字

从安徒生童话的天真,到白落梅散文的优雅,书,我从未断过。连环画版的《红楼梦》,浪漫三毛的撒哈拉故事,畅销的《儿童文学》,梦幻的少女刊物,那些蝌蚪似的文字不知哪儿来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我。但是,在众多文学作品里,一直都在诵读,一直都在感悟,一直都在产生共鸣的,却是宋词。

躺在床头,最爱的便是手握一卷宋词,听那徐徐清风吹过,闻那淡淡墨香沁人心脾,看那词韵中的离别、欢聚、哀愁与奋发。感悟宋词里的那份悠然自得、淡淡哀伤,让我犹如置身于雨后的树林,漫步于清幽的小径,享受着早春美景的清丽,感受着碧草连天的壮阔……在平仄有致的长短句中,我随着宋词优美的韵律,起舞漫步,轻歌在人间。

宋词有情,也有理;有欢笑,也有泪水;有小女人的娇羞妩媚,也有大丈夫的气吞山河。沉醉词韵,我享受着“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欢笑,忧愁着“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的无奈,聆听着“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的伤感,敬佩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豁达,沐浴着“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的美景,叹息着“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的凄凉,赞赏着“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壮志豪情……

最早接触宋词,是小时候妈妈教我背欧阳修的《蝶恋花》,“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当时,只觉得是那么美,简直美极了!上学了,渐渐接触到越来越多的宋词,知道了不少词牌、词人,也悟到了词的意境之美,体会到了心灵的享受!当学业如山压得我透不过气时,品一品李清照的婉约,好比饮一杯酸甜的“冰雪柠檬”,是那么爽心怡人。当遭受挫折迷茫无措时,读一读苏东坡的豪放豁达,顿时便有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或许我们还执着于那种红袖飘香的情致,雨水煮酒的风趣,雨夜读书的.清幽。但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捧起一卷宋词,细细品读,那雅致的生活便会在无形间,浸润着我们的生活,改变着我们的品味,丰富着我们的内心。

宋词于我,是一坛陈酒,时间越久,喜好越深;宋词于我,是一位密友,将伴我一生,不离不弃!

篇25:以书为友作文800字

我是一只蛾子,书则是一束灯。

我厌倦了橱柜里暗藏着的荤臭,于是便偷偷飞出来享受一下久违的世界,所以我发现了灯。它惨白却富有生命力,它沉默却热情似火。我抵挡不住我防御不了的吸引,一步步走向深渊,深陷泥潭不可自拔身不由己意想翻飞时,我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它耀眼、闪亮。我嗅到了我内心最原始的却被现实镇压着的食粮。就在我与它接近、融合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我的魂灵,犹如蝉翼一般透明、无暇。

书真的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吗?我可以斩钉截铁地回答:有!

它是这世界上唯一不会被污染的原生品。它是由字体所连接成的句子,再由句子连接成的一本书。它一句轻描淡写就能把人伤到骨子里。它一本不动声色就让人爱恨交织。

书是危险品,勿轻易靠近。

我曾经喜欢看书是在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让全班订一套书,有草房子等十二本。当时买来觉得不好看,就让它埋没在了我的书柜底儿上了,崭新的,从未动过。后来放假了,无所事事时,就翻开了它,突然发现故事内容是那么的扣人心弦,即使会有不认识的生字,也会去老老实实查字典,耐心地把它看完。一个假期的时间,我把十二本书就都读完了。后来对书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我不只是接触儿童文学了,开始看一些有哲理的书,每读一个故事,心中就会泛起层层涟漪,感慨万千。直到现在,书仍是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使万物富有小情趣。书中的,无论是死物还是活物,都能散发出奇特的光芒,太阳、月亮、河流、星辰……在书中各自扮演着最恰当的职位,最丰富的神情,最优美的语言,最和谐的故事。它是又一个造物主,毋庸置疑。书是延绵千古,永垂不朽的传奇。

从《四书·五经》到如今的中学课本。书伴随我们一辈子。从孔子到鲁迅,书成就了多少名人。书是一个起始点,表示的是人们的进步与文化的提升。书又是一个终点,意味着人们将通过书来度过漫漫岁月。它就是这么重量级,这么张狂,它的堂而皇之是必须的。

就让书走进我们的生活吧。让生活多一些酸甜苦辣。

我也情愿变成一只心甘的蛾子,为了追求向往倾其所有去实现,哪怕那是危险的,我也要去实行,我梦想的殿堂。

篇26:以书为友作文800字

书籍,在喧嚷之中给我一片安宁,在茫茫人海赠我一方澄净。在我心中,书,就是一位称 职的益友。

当学习压力无法排解的时候,我便会去寻觅我的朋友——书。在微凉的午后,我静倚窗台,跟随书籍老友的指引,指尖触摸古朴的书籍,萦绕字里行间的美妙意境引领我走进这个奇特的世界。喔,原来是《敦煌志》,沉浸在各种有趣的传说中,风中的五色旌旗令我感觉如梦似幻,黄沙古道之上暮云火烧令我心驰神往,途中驴友的淳朴乐观令我心中的阴雨散却……掩卷唏嘘,我已忘记了忧愁忘记了压力。感谢书,就好像一位 老友为我排忧解难。

当 拘泥于脚下方寸轻狂张扬的时候,我也会请出我的朋友——书。

有时候这书是《国家地理》或者《华夏遗产》一类的杂志,跟随者精美的画面和精彩的描述,我似乎亲身来到了那些奇异有趣的地方,红色的丹霞地貌好像就在我脚下,火山的熔岩好像正 滚滚而来。那些明明离我生活很遥远,此刻却又那么亲近。瞧,那曲雪山的登山队正努力攀登,我似乎听得见他们的喘息声;传承千年的宣州纸窠好像就在我眼前,我似乎已摩挲着那洁白光滑的纸张,感受着厚重的文化底蕴和宣州独有的风俗文化,感谢书这位朋友,给予我不同的人生经历,让我的脚步更加厚重踏实些。

当迷惑困顿或空虚无聊的时候,我也会求教于我的朋友——书

历史风云一幕幕跃出书中,生动的在我面前演绎。看!秦孝公就站在我面前宣布新发,明太祖朱元璋在我面前纵马疾驰而过,驰骋沙场。听!荀子正在讲学:“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学生们听得那样入神;秦相李斯正在讲述着以法治国的重要性,殿堂之上涌动着一股政治变革的暗流。感谢书,充实了我空虚的灵魂,使我免于坠进学习痴呆者的行列。

当考试失利受挫不前的时候,我还会找到我的朋友——书。

知道吗,其实教科书就是很好的励志书籍。翻开语文课本,一行诗映入我的眼帘:“欲渡黄河冰赛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是李白,这个让盛唐都黯然的才子,他竟有如此失意之时,我凭什么要求自己的生活一帆风顺呢?赤壁依旧,大江东去,苏轼在乌台诗案之后成熟于一场灭寂后的再生。“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豁达让苏轼有了一种超脱的美。神交至此,我便像受到朋友的鼓舞一般,对未来有了更多的信心。

呵!读书使人心灵沉静,读书使人睿智通达,读书使人博古通今,读书使人充满信心。书难道不就是一位世上醉称职的朋友吗?

因此,我以书为友,这友谊,要延续一辈子。

篇27:以书为友作文800字

我有一个特别的朋友——她,不会说话,却能给我渊博的知识;她,不会走路,却能让我日行千里;她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穿越时空,赏秦汉的关山明月,闻唐宋的诗词歌赋,她让我痴迷。她是谁?是书!

我是枕着书长大的。三岁,我结识了书这位朋友。刚开始,是妈妈和我念儿歌,从“人之初,性本善”到“天对地,风对雨”,从“床前明月光”到“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我在摇头晃脑间,第一次接触到这如歌般动听的国学精粹,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能在大人面前念上一段,受一顿啧啧夸赞,却是十分自豪的。

渐渐地,我学会了认字,能自己翻阅一本本书籍了。我认识了善良的小红帽、美丽的白雪公主、灰姑娘的水晶鞋、匹诺曹的长鼻子。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在我脑海跳跃,就像在我年幼的心房打开了一扇窗,豁然开朗。我走进了安徒生的童话世界,见到了在圣诞节飘雪的夜晚叫卖着火柴的女孩,女孩手中的火柴熄灭一次,我的心就仿佛被针扎一次,当她坐在墙角,带着幸福的微笑飞向天堂的时候,我早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

再后来,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书页上的字越来越密,插图越来越少,原来,我已经在书的陪伴下渐渐长大了。读书是美妙的。在万籁俱寂的夜晚,当你翻开书本,会听到一条溪水奔流的声音,一朵鲜花盛开的声音,如水的月光倾泻的声音。在文字所编织的世界游走,烦躁的内心恢复平静,一切的烦恼与不快都烟消云散,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脚踏实地仰望星空的自己。我徜徉在《中华上下五年》中,追赶历史隆隆的车轮;我着迷于J·K·罗林笔下哈利·波特的奇幻经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我在夏洛蒂·勃朗特的笔下认识了勇敢执着的简·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我伤感着黛玉的喜怒哀愁。我在书的海洋遨游,眼前是一片广阔的天地。

书,我最亲密的朋友,是你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给了我力量。在我生命中,你就像一条船,载我远航,挂云帆,济沧海。

【我为书痴迷作文800字】相关文章:

1.我为书狂作文800字

2.痴迷为话题中考满分作文

3.我为书卖命作文

4.以书为友作文800字

5.与书为友800字作文

6.诗词让我痴迷作文

7.痴迷书法作文

8.与书为友的作文800字

9.我为书狂初一作文

10.作文我与书为友

下载word文档
《我为书痴迷作文800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