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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

2025-01-13 08:39:4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rebecca”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篇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欢迎阅读与收藏。

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

篇1: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

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对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精神,结合质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干部方针政策为依据,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干部,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的质监干部队伍,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不断发展的要求。

二、竞争职位

州局党组根据本系统规范机构设置后的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确定和公布本系统科级领导空缺职位。

州局机关人事科长、监察室主任职位空缺的,可不列入竞争上岗范围;但任职人选属提拔的,必须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党组研究、上报省局备案、省局批复后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

三、资格条件

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或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等次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一)在质监系统工作5年以上(军转干部不受限制)。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43周岁以下;对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四)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需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之一:

1、现任主任科员(包括正科级干部);

2、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

3、军队转业的正营职(含)以上干部(包括对应的技术级别干部)。

(五)竞争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需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之一:

1、现任县、市、局内设机构领导正职;

2、现任副主任科员(包括副科级干部);

3、军队转业的副营职干部(包括对应的技术级别干部);

4、任科员7年以上;

5、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任科员5年以上;

6、有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的,任科员3年以上。

四、竞争上岗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州局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和公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由州局党组决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只报1个志愿,并表明是否服从分配。州局人事部门按照各地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笔试、面试。由州局组织,省局只负责笔试、面试的命题和印制试卷、送卷;全省统一笔试,在州局机关所在地进行。

1、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由综合知识(50分)、质监业务知识(50分)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州局党组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提问方式,由应试者回答3道题;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评委组由7-9人组成,系统外人员至少为4-5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竞争同一职位的面试者应在同一面试组面试;面试应当允许本单位人员旁听。

(四)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1、民主测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每档确定相应的分值,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民主测评与笔试、面试的操作顺序,可由各州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

3、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前的,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的资格。

4、考察工作由州局人事部门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州局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州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州局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六)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发任命文件;对新提拔的干部,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

州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党组领导下开展竞争上岗各项工作。各单位主管人事工作局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人事、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委办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和考察组。

(一)办公室:设在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任主任,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监督组:由监察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保证竞争上岗的公正性;

(三)面试组:由州局领导、科级领导干部和外聘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组成人员要有代表性,又要确保公正性,注意考官与考生的回避问题;

(四)考察组:由人事部门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六、其他事项

(一)要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州局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是具体负责人,人事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各级领导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要增强全局观念、组织观念和参与意识,确保各地竞争上岗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严肃竞争上岗工作纪律。州局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三)建立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后备干部队伍。对此次竞争成绩优秀,并列入考察范围的对象,由于竞争职位有限而未任职的干部,可列为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进行培养。每个县、市局可确定2至3名班子成员后备干部人选,具体办法由州局党组制定。

(四)州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定于7月统一开展。

篇2: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细则》、xx市工商局杭工商人xx号通知精神,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竞聘局中层领导干部,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机关干部人事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 二、资格条件:分局在编在册的公务员,符合下列竞争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竞争。 (一)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吃苦,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群众基础好。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争的,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xx年x月 x日后出生)、女47周岁以下(xx年x月 x日后出生);现任副职竞争正职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xx年x 月x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般干部参加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xx年x月x 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初级以上执法资格的(对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经杭州市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原则上从事工商工作应满一年以上。 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6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 三、竞争的职位: (一)局机关(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5名):办公室主任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科科长(监察室主任)1名;法规科科长1名;经济检查科科长兼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1名,经济检查大队副大队长2名;市场合同监管科科长1名;商标广告监管科科长1名;企业注册监管科科长1 名,副科长长2名。 (二)工商所(中层正职6名,中层副职7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xx工商所所长1名。      四、方法和步骤 此次竞争中层领导职位,采取“只竞职位,不竞岗位”的方法进行,竞上职位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征求中层干部对“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实施意见的意见与建议;强调有关纪律并作动员。    (二)报名自荐。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报名,凡本人没有自荐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按照竞争上岗的资格与条件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本人。 (四)开展竞争上岗。召开全局干部、协会职工会议,由局领导作动员讲话并公布竞聘职位,宣布竞争规则及有关纪律。开展竞争上岗,具体程序如下: (1)民主测评。与会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竞职者进行综合测评。   (2)竞职演讲。竞职者在全体干部、协会职工会议上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5-10分钟)。演讲内容:竞争动机、竞争条件、如何当好中层(正职或副职)领导的施政目标和构想,并表明聘任与否的态度。演讲顺序抽签确定,演讲人员必须先表明是竞正职还是副职。与会人员根据竞职者的竞职演讲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   (3)领导测评。由局领导对竞职者有关方面的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4)计算得分。新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一般干部竞争正、副职,下同)和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原职位(含副职竞争正职,下同)按不同程序进行,分别计分。新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按民主测评120分、竞职演说100分、领导测评80分,三项得分相加后除以3,计算各竞争者得分。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原职位的,按民主测评120分、领导测评80分,二项得分相加后除以2,计算各竞争者得分。 (5)党委决定。党委研究最终确定中层干部的人选和岗位。    (6)公示、上报备案。对党委决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并报xx市工商局备案。    (7)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由局党委发文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正、副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新聘人员(含副职聘为正职)实行1年的试用期;对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出现年度考核不称职、有违法乱纪、完不成年度任务等问题的,予以解聘。     五、时间安排。整个竞聘工作从xx年x月x日开始至xx年x月x日前结束。  六、竞聘工作的其他事项:     (一)此项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进行。 (二)本次竞聘中,如经过考核、考察或党委认为某一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此岗位可暂缺或党委研究决定由副职主持工作。         (三)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竞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参与竞争。 (四) 此次未被聘任的原中层干部职务自行免除。                                        xx工商分局                                       xx年x月x日

篇3:煤矿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

煤矿关于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

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更好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我矿实际工作需要,矿党委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公推公选5名副科级领导职务拟任人选。

一、公推公选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群众参与、群众公认;

4、民主集中制。

二、公推公选职位及选拔范围

(一)职位

机电工区分管固定设备副区长2名;

机电工区分管供电副区长1名;

机电工区分管综采副区长1名;

综采队分管机电副队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拟任人选在全矿相关岗位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产生,或曾经从事过所要选拔职位工作,有这方面管理阅历的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间产生。

三、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

在上述选拔范围内,凡是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下列资格和任职岗位具体条件者均可以报名。

1、工龄:五年以上矿龄。

2、职务: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含2年)。

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含中专),现任班长5年以上,学历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中技)。

4、年龄: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熟悉所选拔职位业务,具有所选拔职位的岗位工作经历,具备所选拔职位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

四、公推公选的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全矿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布公推公选的职位、条件、基本程序等。

2、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

(2)报名地点:政工部组织办公室(办公楼108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单位证明(需加盖党支部公章及党支部书记、行政主管签字),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资历、业绩的资料;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4)每人限报1个职位。

3、资格审查

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确定产生人选,合格者进入民主推荐。

4、民主推荐

(1)第一轮民主推荐

在参选者所在单位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或党员、职工代表、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参加推荐的人数不得低于所在单位总人数的60%),对本单位报名参选者进行民主推荐(本单位报名人数较多的,最多只能推荐3名),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取足名额。

(2)第二轮民主推荐

由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推荐,按照1:3比例,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

5、面试答辩和民主测验

面试采取当场答题,情景模拟测试、现场答辩等形式,对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专业工作水平、实际工作经验等进行考核。矿成立面试评审小组,进行具体面试评审,考评者将根据选手情况,独立评分;同时,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旁听面试并进行现场测评。选手积分比例为:面试答辩占70%,民主测评占30%。

6、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答辩和现场民主测评的积分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推公选职位1:2的比例依次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矿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专业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7、决定任用

差额考察结束后,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矿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8、办理试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经矿党委研究,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决定任用人选,并在全矿范围内公示。任用人员上岗前,由政工部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岗前培训,任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聘用人员与矿签定试用协议,试用期间享受同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者,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胜任者,取消试用期。回原岗或另行安排相应工作。

五、组织领导

矿成立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矿党委书记、矿长担任组长,某某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政工部,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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