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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专注的样子

2023-12-25 07:49:2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麒麟影票①”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我喜欢你专注的样子,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欢你专注的样子,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你专注的样子

篇1: 我喜欢你专注的样子

我喜欢你专注的样子

01

最近搬家,最让我头疼的就是一批又一批的衣服,边打包,边断舍离,可还是搬得力不从心。新家距离现居地有一段距离,驾车大概20分钟,妈妈没空陪我一趟又一趟的折腾,而我虽然持有驾照,但手太新了,练过几次计时,旁边还是需要一个老司机陪同心里才有底,前两天约了小伙伴做陪同,可这大过节人人都有计划也有突如其来的事情,干等了两天,忽然来了莫名的勇气,自我开

内心正反方开始打架,“根本不会停车,怎样办?”“能怎样样?停不了再开回来!”于是,我把心理过程跟我妈坦白,启动引擎,摇下车窗,我妈送我一句:“你要相信你自我,实在不行兜一圈就回来!”我妈头一次这么励志啊,我深深点点头,启程

平安到达目的地,停好车,解开安全带,看见妈妈打来两个电话我竟然没有听见,整个路程完全沉浸在看好红绿灯,并线,转项。。。。。。自我嘿嘿的乐了两声,忽然想起三年前也曾练过计时,但终究没能自我独自开车,回想那时的心态,内心是极度排斥的,注意力无法集中,也就是此刻大家常说的专注,每次练习计时我都困得不能自拔,可当一个人真正专注于一件事情的时候他其实是十分清醒的,思路清晰,所到达的结果通常令人很满意

这又让我想起小时候,每次放学回家第一件事便是做作业,无论路上遇见什么都不会打破我回家做作业的专注心,作业做不完不吃饭,课文背不完不睡觉,毫不夸张,第二天考试只要给我一个晚上,200多页的历史书从头到尾看一遍,第二天考试答案在书上的第几页第几行都在我的脑海里清晰浮现,为什么越长大越没有那样的头脑呢?人不就应是越来越聪明吗?聪明分很多种,我们成年人的聪明大多是经验的积累,是越来越事故圆滑,而小时候的聪明是因为没有那么多让我们分心的事情,每一件事我们都足够认真,足够专注,大概孩子的眼睛之所以清澈,因为杂念少,看了他的眼,便知了他的心

02

我的一个同事Amber,她是个做事十分专注的人,有时我去她的办公室找她,站在她身边很久,她也不会发觉,又或者她明白我来了,一边打字一边十分直接的问我说:“找我啥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前几天,我们中午为了改善伙食去外面吃饭,从进了饭店她手机接到领导的邮件开始,直到菜都凉掉她也没能把饭吃完,一向双眉紧锁的回邮件。从前的我十分不能理解,也因此觉得她有时冷落了我,可此刻想想,这样专注的人真是太少见了,她做每一件事都集中精力,所以她工作成绩优秀潜力不断提高,我很喜欢跟她在一齐,很多事情我们是截然不一样的态度,但总能找到让我学习的地方,在我消沉懈怠左顾右盼的时候就会想到她,“Amber能够,你也能够的”,我相信近朱者赤,我也想以此重新找回那个专注的自我

就在前不久我和她一同报了催眠课程,人们都觉得催眠神秘,的确,潜意识的东西很难用具体的语言去解释,但它的确是科学的`,催眠到底能对人们起什么作用呢?根据我短短学习的时间来粗略得概括一下,催眠就是在短时间内让你意识高度专注的状态,之前说过,专注不会让人疲惫反而让人放松,因此,做完催眠的体验的人都会感觉短时间的简单愉悦,所以很多时候我们运用催眠来进行减压

昨日一个朋友帮我搬家,他说最近工作压力很大,人很焦虑,我便帮他做了一个催眠放松训练,短短十几分钟,他睁开眼的瞬间便觉得眼神清亮,精神了许多,他坦然,每一天思维都在不停地转,头脑里装着很多事情,包括被我催眠的过程中他都有过溜号的状态之后把自我拽了回来,很久没有专心的做一件事情了,疲惫不堪,也因为焦虑而得了胃病,得不偿失啊

在我看见了身边形形色色的人之后,越发觉得专注的力量是强大的,也开始慢慢训练自我做事专注。好好吃饭就是一种专注,认真看一本书是一种专注,就像此刻手机静音,盖着被子,在键盘上敲打文字也是一种专注,而每篇文章得到朋友们的支持与点赞,便是对我最好奖赏,对不起,我仍是个俗人,我在乎这些形式的肯定

03

好朋友Max从上班以来我们定期都会见面,因为她也长期处于焦虑状态,无法专心工作、学习,一次又一次与她想要的目标失之交臂,我曾问过她,在你人生这30年中你感觉最有成就感的是什么时期?她回答说是在考研那段时间,那段时期每一天除了睡觉吃饭就是去图书馆学习,内心异常平静,什么事情都没有动摇她考研的决心。。。。。你看,亲爱的,因为那时候一心考研,专注其中,不但不累反而简单,结果,她以第二名的成绩跨专业进入研究生学院,我帮她回忆到这时,她眼眶仍然湿润了,我明白,她找回重新相信自我的力量与勇气,这个力量大概叫做专注吧

注意力等于事实——我们专注于哪里,那里就会为我们开出花来,好好想想你内心真正所属,专心致志的去实践,你想要的,终会如期而至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专注的时候真的很迷人

我喜欢你专注的样貌,也请你找回那个专注的自我吧

篇2: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美文

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美文

01

作为一个爱胡编乱造言情小故事的不入流小写手,很多朋友都爱问我,慕容同学,你写过那么多故事,怎么就从来不写写自己的爱情故事呢?莫非……

莫非之后一串省略号,潜台词是各种遇人不淑各种婚姻不幸各种无恶意揣测,真令人惊叹,我大汉语文化,真是博大精深哪!

我暗自打了个冷战,心想写就写吧,who怕who?

可决心才下,摆在我面前的就是一道难题:我该如何称呼某位同学呢?

叫他L君吧,太文绉绉,不符合我一贯峥嵘毕露的风格,何况乔一早就捷足先登,用F君来称呼她的心上人,令后来者难以为继;

叫他李同学吧,太过质朴无华,何况李是天下第一大姓,大街上叫一声李同学,一百个人中怕是有九十个人回过头来,辨识度太差了点儿;

至于他的本名,那叫一个伟光正,和言情小说男主角的身份完全不搭,这里就不透露了,大家可以按照建国、国柱、和平一类的路数去想象。

可见言情小说不是人人都能写的,光是一个名字,已经难倒了无数人。

后来有次,我们一起去南方旅行,路过苏州时和网友虫子面了个基。天涯火的那会儿,虫子是其中一个版块仗剑天涯的版主,我在仗剑连载过读金庸的帖子,混着混着就熟了。

这小子几乎熟读过我写的所有东西,也没拿自己当外人,一见面不等我介绍,就打趣说:“哟,这位是家明吧?”

我含含糊糊地点了点头,某人完全摸不清头脑,还在问我:“家明是谁啊?”

家明是谁?

读过亦舒小说的都知道有这么一号人,家世清白,性格纯良,永远的后备男二,女主落魄的时候有他陪伴,女主伤心的时候有他安慰。

身为师太脑残粉,我很为家明鸣不平,索性将他的名字拿为己用,用做我小说中的男主角。

虫子肯定就是看了那本小说,才叫某人“家明”。

这真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家明,可不就是最适合他的名字吗?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亲切、温馨,让人想起邻家哥哥,一如他给人的感觉。

他就是我的家明,我落魄的时候有他陪伴,伤心的时候有他安慰,只不过,他是我的第一男主,不是男二。

02

我一直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家明同学,直到“暖男”两个字横空出世,才发现,原来眼前这个人,就是传说中的暖男。

我们认识超过十五年,相恋超过十年,想到和他有关的.事,没什么惊天动地的,都是一些很温暖的小事。

我不会开车,练车时老被教练骂,有次教练一个不注意,我直接把车开到墙壁上去了,还好没油门,不然会酿成重大事故。

我面色如土地给他打电话,说:“我再也不想练车了。”

他说:“不想练就别练了,反正有我做你司机。”

从那以后,他就成了我的专职司机,随叫随到那种。

他工作时间较为机动,我的工作常需要出门采访,他常常把我送到目的地后,过一阵再来接我。有时怕我办完事要等,就干脆哪儿也不去,坐在车上等我。

有次开会足足开了三四个小时,一走出会议厅的门,看见他的车还停在那里,车里的人却因为久等无聊,已经睡着了。

我有点内疚,推醒他说下次如果开这么久的会,你一个人先走好了,我打车回去。

他笑笑说,没什么,这个地方特别难打车,打不到车你又得急。

久而久之,同行的姐妹们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位司机,一位同行遇到了他好几次,终于忍不住问我:“他是不是经常这样送你过来,陪着你办事情啊。”

我老老实实地说,是啊,怎么了?

她感叹说:“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那时我才知道,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耐心数年如一日地接送爱人,从不抱怨,也从不懈怠。我原本天真地以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

03

网上曾经有个帖子很火,主题是“有没有那样一个人,你随时随地给他打电话,他都会跑过来接你”。

我很欣慰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有次我去深圳和同学聚会,玩得不亦乐乎,以至于忘记在网上订票了。准备回来时跑到高铁站一问,当天没有到广州的票,只能坐到虎门。

我傻了眼,打电话问他怎么办。

他想也没想就说,那你坐高铁到虎门,我开车到虎门来接你。

深圳到虎门的高铁只需要半小时左右,我出了站,发现他已经到了,不是不感动的,没想到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开这么快,没收罚单吧?”

我爱热闹,喜欢出去和朋友疯玩,他性子静,每次送我到了朋友那儿,我就对他说,你可以走了,等下来接我就行。

朋友笑我说,原来真爱就是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了你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啊。

我是路痴,方向感极差,有次让他来接我,说半天也没说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心里一急,不禁说:“你快点来,我正好就在月亮底下。”

他在电话那头嘿嘿一笑:“我也正好在月亮底下呢。”

梁实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要去接你。

他是个不太热爱文艺的男人,这样的情话,他说不出来,这样的承诺,他却全都做到了。

04

“知乎”上有个热门问答,“有一个会做饭的男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资深吃货,我觉得自己最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刚恋爱的时候,我们住在穷乡僻壤,连个下馆子的地方也没有,只好自己动手做饭。在经历了饭烧焦了菜炒煳了等一系列惨剧后(肇事者当然是我),做饭的重任,彻底落到了家明同学一个人身上。

他做的剁椒蒸鱼很好吃。鱼要买新鲜现杀的大头鱼,一整条买回来,简单处理后,放一层密密的剁椒上锅蒸,熟了后再烧热油浇上去,那鲜辣,无与伦比。我每次能吃掉一整条。

他做的啤酒鸭很好吃,鸭子切得极碎,加姜丝、蒜片、干红辣椒爆炒至五成熟,倒上大半瓶啤酒焖熟,秘诀是不加水,才能没有土腥味。买鸭子他总是要有头的那一边,因为鸭头是我的最爱。

还有酸辣鸡杂、孜然牛肉、水煮肉片……

等等,突然发现,他最擅长的拿手菜,都是我最爱吃的。还是因为我爱吃,所以他做得多了,才会越来越拿手?

我喜滋滋地告诉他这一重大发现,宣称“没准我就培养出了一代名厨”。

他笑笑地问我,能告诉我你擅长做什么菜吗?

我惭愧地摇了摇头。

他说没事,你擅长吃嘛。看着你吃得那么欢快,我做菜才做得开心。

这厮,真不是讽刺我吗?怎么我不仅没感到生气,还有点小感动呢?

05

说到吃,想起来两件小事。

我是个吃货,特别爱吃各种零嘴。刚在一起时,我每次去他那儿,他总会去超市买上一大袋零食,放在橱柜里等我去了一起吃。那超市离他住的地方挺远的,没有车直达,得走上好几千米路。

有次我走得急,他买的零食还没来得及吃就得回去了,临走时开玩笑地嘱咐他说:“柜子里的零食都不许动,等我来了再吃。”

过了两周再去,打开柜子一看,居然还是满满当当的,什么爱辣鸡爪劲仔小鱼一点儿都没动,有一包话梅被我拆过封,只剩几颗了,连这他也没舍得吃,拿个夹子夹住了开口,保管得妥妥当当的。

我问他,你就不馋吗?

他说,想着要留给你吃,就不馋了。

这就是书上所说的秀色可餐吧。我这么想着,不敢说出口,怕他笑我酸。

在吃的方面,我经常突发奇想,想吃什么,半夜都能在床上爬起来去买,遇见他后,就变成了让他去买。

咪蒙让罗同学半夜一点去买砂锅粥这样的事,我也干过,只是我想吃的东西换成了双皮奶。

那时他还没买车,见我躺在沙发上边咽口水边怀想双皮奶的美味,二话没说拿着钥匙就出了门。要知道,我喜欢吃的那家双皮奶,叫作“老凤城”,从住的地方过去,得转两趟车。他那时还是个穷学生,没特殊情况是舍不得打车的。

那碗双皮奶的滋味,至今我还记得,真甜啊,还冒着热气。

后来想起来有点汗颜,问他会不会觉得深夜去买双皮奶这样的要求太无理了。

他一脸茫然地回答,不会啊。

也许,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你对他提的所有无理要求,到他那里全成了合情合理的,只因为,他心甘情愿。

篇3:你喜欢的样子我都没有散文

你喜欢的样子我都没有散文

这话是阿清说的,阿清是个典型的文青,为了让自己看起更加的文静美好,她已经五年没有剪过头发了。一头秀发垂肩,每次洗头都要打理半天,可阿清从来不嫌烦。

时隔半年未见,再见阿清已是一头干练的短发了。

我惊讶的问阿清,到底是什么让你剪去长发,她笑着说因为爱情。

我乐呵呵的调侃她,是哪个大帅哥这么有魅力能让我家阿清剪掉了留了这么多年的长发,可阿清却风轻云淡的说已经分手了。

阿清说在毕业聚餐的那天晚上,她终于向偷偷喜欢了四年的班长表白了,可班长说,他喜欢干练的女孩。

所以阿清剪了头发,从头到脚换了一身打扮。

她还是喜欢班长,正巧两个人上班的地方也不远,于是她承包了他的一日三餐,每天来回的往两个单位跑,就连他们单位的同事都认为她是他的女朋友。

后来,班长终于被阿清感动答应在一起,可结果没过多久两个人就分开了。

“他的新女朋友,一头长发,没有我以前的长,也没有我以前的好看”,阿清苦涩一笑。

“原来他是喜欢长头发的女孩的,只是不喜欢我这样的罢了。”

阿清顿了下接着又说:“我不后悔为他剪去一头长发,其实我心里明白,哪有什么需要一个人改变才会被喜欢的剧情。他不喜欢我,我为了他做那些事儿也只能感动我自己,博了一把他的同情而已。”

“要记住,爱情不能靠同情和感动来维持,除了喜欢,都不行”。

我连连点头,恨不得找支笔把她说的全部记下来。

晚上回家,看到阿清发了一个朋友圈:好巧,你喜欢的样子我都没有。

我愣了几秒,默默的点了一个赞。

树哥是我朋友中最社会的一个,因为他的右臂纹满了纹身。

树哥看上去其实十分的儒雅。没纹身之前他最大的梦想就是高中毕业能考个军校,穿着军装潇洒的走在同学们面前满足一把。

“可惜了,有纹身的是当不了兵的”谈起儿时的梦想,树哥长叹一声说到。

树哥的纹身是高三暑假那年纹的,纹身的理由不过就是暗恋的女孩告诉他自己痴迷陈浩南,有纹身的男人才叫man。于是他第二天就跑到街边的小店对着老板喊了句,给我来个陈浩南同款纹身。当晚,树哥差点被他爸打死。

前几天的时候,树哥喜欢的那个女孩结婚了 ,新郎没有纹身,戴着厚厚的眼镜,一点都不像郑伊健。

婚礼上我和树哥坐了一桌,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的时候,树哥突然扭过头小声的.对我说:“这些年,她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

我把目光顺着树哥看过去,才发现他特意穿了件短袖,胳膊上的纹身晃得人眼疼。

我问树哥后悔吗,他说飞蛾扑火也不能说飞蛾就不快乐,但火一直是火,没有理由喜欢飞蛾的。

知乎上看到一个姑娘,她对喜欢的男孩的所有喜好厌恶都如数家珍,她说她为了他减了肥,考了研,戒了吃辣椒,她以为自己足够优秀就能配的上他了,可他还是不喜欢他。

每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都会忍不住觉得自己不配,不够好看、不够成熟、不够懂事、不够温柔......

很多不够,很多不配,于是你小心翼翼改变自己去迎合对方,把自己的喜好丢掉,把自己的优点丢掉,把自己换成了另外一个人,我来问你,后来呢?

你连自己都不是了,然后把感情交给另外一个人去否决,你说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

外公和外婆一辈子没有一起好好吃过一顿饭。

外公是北方人,口味重,爱吃辣。外婆是南方人,喜欢清淡,不爱吃盐。可外婆能做出特别好吃的辣酱,外公也能炒出几乎没盐没油的菜。

外婆做的饭一直很清淡,外公口味重就自己放盐放辣酱,就这样一辈子过来了,两个人谁也没有为了谁刻意改变过口味。

爱情就是这样,不是我为你变成别人,而是我喜欢你,你喜欢我,但你还是你,我还是我。

好巧,他喜欢的样子你都没有,但这个世界总会有个瞎了眼的,会和你干柴烈火一拍即合。

他会喜欢你,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的性格,以及你的狗脾气。

篇4: 我就是喜欢你仰望星空的样子

我就是喜欢你仰望星空的样子

今天早上微观课时,王蠢鲜λ荡笠坏暮⒆邮亲钊菀谆衬罡呖嫉摹8呖嫉挠跋煺娴暮苌钤叮至少让你在几年过去以后明白,真正决定你人生的是你的长相,你的爹妈还有你住的村是不是要拆迁。

此时的我的确空前怀念一年前的那段时光,正如一年前的我期许现在的自己一样。

一年前的自己此刻应是刚刚下了一节晚自习吧,但就算是课间,那时的自己也会伏案背书,一遍遍地啃晦涩的政治和繁琐的历史,前后翻一大段一大段的性质和意义。实在记不住了,便从课桌里抽出写得密密麻麻的错题本,做两道数列或是圆锥曲线。

然而已经是最后关头,有了几分尘埃落定的笃然,也不会特别紧张,做着做着就会想到别的事情,想到二十几天后的高考,想到新上映却没有时间看的电影,想到校门口新开的小吃店,甚至会期许一下走进那些最好的学府,又会元气满满地握着笔,力透纸背地写下一行行字。偶尔看着映着灯光的玻璃窗,就像刚刚梦醒时没有戴上眼镜,脑子里全然是一张白纸,眼前也是蒙着雾气,听着其他同学落笔的沙沙声,兀自感受时光从身上流淌过的细微的触感。

那时的我不知有多么羡慕现在的我的生活,羡慕我没有高考的压力,不会写文综写到手软,羡慕我自主安排的生活,可以把时间投到我感兴趣的事情上。甚至说现在的我就是那时的自己奔跑的动力。

那是真正地倾慕。

就如同幼儿园的时候我向往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看他们咬着冰棍,一路欢笑。

也如同上小学时我又仰望骑车上下学的中学生,看着他们浪漫地穿行过青春的雨季。

更如同念中学时我又羡慕别人口中自由自在的大学生,希望能够追求属于自己的生活。曾经梦想过自主创业,梦想过学古筝,梦想过泡在图书馆里读各种各样的书。

在绝大多数人走的轨道上,我永远踮起脚看着前路,一直肖想着未来趋近完美的自己,也因此永远高估自己的运气、能力和运数。但是就算什么都得不到,我还是会怀着期许的勇气,我还是会在下一次开篇时行云流水地期许未来,一枕黄粱到如今。

我恰好活在最好的年纪。王小波说,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淡的云。

我也恰好饱满真切地活在曾经的期许里,但又不失对未来的奢望。此时仿佛正在趋近人生的那条开口向下抛物线的驻点,相比之前多了一点点自由,又没有以后柴米油盐的困扰。可以大胆自由地做一个理想主义者,可以竭尽全力、不计后果地向着切线的方向飞奔,可以勇敢地附庸风雅,满心地追求文艺和浪漫主义。甚至虚荣,庸俗,但凡架着青春的幌子,也有自以为是的可爱。

可我每一次真正穿过我期许的未来时,都没有看到曾经梦中的华彩。

过往以为的绚丽的中学生涯,全然无关风月,回想起来没有半分浪漫,只记得记笔记、写政论时右手的酸痛。以往以为的踏实的大学生活,却是碌碌穷年,走过拥挤的图书馆,最终却依然两手空空。

或许是过于求全责备,未来的真正来临就意味着一场血腥而支离的杀戮,扼杀开在梦里的姚黄魏紫,花钿委地无人收。

并非命运给我们一路磨砺,而是我们太会向往。

就像一年级的课堂上,我们畅所欲言地描绘蓝图,想当科学家,想做明星,甚至想白天踢足球晚上造飞船。我们愿意在说起未来时极大地发挥自己的想象,不管可不可能,把一切美好的都一层层贴上。我们相信总要像盖茨比一样抓着绿光。而真正走到以后,我们却被很多功利而俗气的事束缚住手脚,顺势而下地做了很多之前无法理解的决定。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

因为我们活在真实里,未来一定会予你千万句“我本可以”,一定会予你无限后悔与遗憾。像是一支锃亮的银钗,轻轻挑灭一豆烛火。

灯终究会暗,可是你甘心穷尽一生在黑暗里浑浑噩噩吗?

向往诚然会给我们失落和忧伤,可是你舍得不向往吗?

此刻坐在学校课桌前的学弟学妹们,此刻即将离开贸大奔向更广阔的世界的前辈,以及碌碌的.我们,又有谁舍得不仰望星空?

我时而沉溺过去,回想到的往往却是最最有希望的时刻。上台拿奖前迈出的那一步,自信满满地考完数学等着卷子发下来的那一刻,以及明明知道他会从这条路走来,我梳好头发往这个方向走去。

而我怀念高考,也是怀念那个时候做着春秋大梦的自己,不知人事变易,不计得失输赢。只是一味地期许那个重要的日子有东风相助,送我上青云。

其实最美的不是当下,不是未来,而是我们期许未来时带着闪亮的眸子和微微的笑意的一刻。

就像小时候把葡萄籽埋在花盆里,日日浇水,一想到就冲到阳台看,生怕错过了它的萌芽。

就像十五岁那年去挑自己的第一支口红,看着琳琅满目的柜台,莽撞而又欢喜地想试色。

就像后来约了久别的故人,坐在咖啡馆的窗边不断向外张望,期盼穿过马路而来的就是自己等待已久的那个人。

就像我们初见时尚未看透彼此的客套与伪善,心里还在天马星空地描绘未来的美好。

就像刚刚画出一个坐标系,限制条件还是未知的,就会以为整个平面都是我们的。

而葡萄藤早已枯萎,口红也不知散落何处,路涉险难、尘垢满面的自己能聊以自慰的,无非就是当时仰望星空的眼眸。

《梁书》里有范缜的一席话,人的一生譬如一树花,同发一枝,俱开一蒂,也都会随风而堕,有的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有的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侧。命运像风一样随意而自如地给我们做了抉择,潦草地终结我们的期许。

其实最明媚的时光便是在枝头争妍的岁月,不仅仅是因为新鲜地绽放,也关乎希冀。不知道风从哪里吹来,也不知道有无冷雨摧残,更无法计算自己将坠于何处,一切都是未知的。但此刻花开正好,谁都可以略带欢喜地幻想那场唯美的落花风,都可以认为自己是轻拂茵席的优雅的一朵,都可以期冀命运的温柔以待。

高考时的我于现在的我而言就是树上花,我有当记者,做中医的无限可能性。现在的我于未来的我也是,因为我还不曾走到那些恼人岔路前,还可以勇敢甚至疯癫地做一个幻想家。

期许自己不为生活摧眉折腰,即使衣衫褴褛也能不卑不亢。

期许自己既努力又洒脱,既会拼搏也会释怀。

期许自己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仿佛胸中已有万千丘壑,却将将提笔,即将酝酿一场挥毫落纸如云烟。每一刻的自己看着明天或是下一刻的自己就是那案上的白纸,总是略略含着被书写传奇的期冀。

仿佛刚刚洗完的娇艳的苹果,幸福感满满地咬下第一口,听到脆脆的一声时的定心。握着微微凹陷的苹果,那时一定是最满足的。谁还管日后如何苟且地吃出果核的形状?

前尘隔海,后路荒凉,只由此刻惯得梦魂无拘检。

篇5:我就喜欢你热爱生活的样子散文随笔

我就喜欢你热爱生活的样子散文随笔

01

如果你没办法重新选择人生,那就去热爱眼下的生活吧。

认识程干,是在苏州甪直古镇。当时,我和露露正闲逛古镇,她还没拍过古装照,于是便想找一家古装摄影店拍些照片留念。

穿好汉服,刚巧陈干和他朋友进来,正巧也想挑一套服饰拍照,都是年轻人,没几句话就熟络了,索性四个人一起留念了几张。

临走时,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他还把用手机拍的照片发给了我。

不过,后来我还是忘记保存,把那些照片给弄丢了,只有洗出来的一张合照仍摆在家里。

无意中闲聊,我才知道程干毕业之后,就去了一家工厂做技工,工作虽并不是他最喜欢的,但也并不算太坏,跟很多人一样每天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虽然仅一面之缘,但他身上不同于其他年轻人的活力让我记住了他。

他酷爱自行车,每逢休息就骑车去周边城市,一年时间就把无锡昆山苏州南京等周边城市骑完了,五一和国庆之类的小长假,别人都挤破脑袋往旅游景区钻,他却和朋友骑上单车,潇洒地去省外城市溜达,留给别人一个矫健而帅气的背影。

因为热爱骑行,他参加过不少自行车比赛,也拿过很多大大小小的奖项,但一眼望去,最吸引你的永远是他脸上的自信和温暖的笑容。

前年,他和几个朋友从江南骑行去云南,计划从云南走滇藏线去拉萨。一路上,他们且行且高歌,用顽强的意志去征服一座座大山,在寒酸的小客栈里烧烤喝酒唱歌,在杳无人烟的公路上,一行人和一辆辆单车,用快乐的身影去拥抱大自然和生活。

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又返回了城市。在冰冷的钢筋水泥的房子里,在坚硬的柏油马路上,在日复一日的匆匆人海中,他们都太渺小了,但他们却用自己热爱的方式生活着,每天都活力满满,那么自信,又那么可爱。

前几日,程干发微信说他要结婚了,我嚷着说要听故事,他竟然还害羞了。

02

很喜欢在广州认识的一个姑娘。

我喜欢叫她塔塔,一名普通办公室白领,28岁,仍跟18岁的.小女生一样活泼开朗,没有一点因为年龄而带来困惑和牢骚。

她的出租屋简直是一个小型收藏馆。因为南方人普遍爱喝茶,她又有收藏茶具的习惯,所以小小的房间里竟摆放了不下五套精致茶具。

另外,她还是一个狂热的手工爱好者,各种绣品,她设计的布艺小挎包,还有市面上已经消失的布料,被整齐地叠放在一个个小匣子里。

塔塔又是一个极大方的人,每逢朋友来家中小坐,她必煮上上好的茶叶款待,她设计的各种绣花手帕,布包之类,朋友若是喜欢,也都分文不取地送给她们。因此,她有很好的人缘,但也经常会被朋友占些小便宜,她多数会一笑了之。

塔塔也很喜欢户外,我跟她去玩过一次短线路的出行,徒步15公里穿越海岸线。

在路上闲聊起来,才知道原来几个月前,她已经参加过珠海的8小时50公里的徒步,不由得对她佩服起来。

她比我大5岁,却丝毫感觉不到年龄的差距,两个人一边拍风景,一边嘻嘻哈哈地讲各种趣事,仿佛认识了很多年。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正等红绿灯,她突然用手轻轻拂过我的脸,略带调戏地说:“你看这肤色多健康啊,没有一颗痘痘。”我愣了一下,随即大笑,一把搂过她的肩膀。

工作的闲暇之余,她喝茶做手工,每个月必然要去一趟户外。要么是登山,要么是看海,要么就是穿越羊肠小道,听风赏花看云霞满天。

问起她对男人的看法,她随口说:这种事情看缘分。

对啊,当你生活得很好的时候,另一人若出现,对你只会是锦上添花的效果。他来,无非你吃饭的时候多一副碗筷,把爱一盏茶,爱一幅手工的时间,再抽出一些时间来爱他,他不来,你依旧过着自己的日子,爱着点滴的生活。

我喜欢这样通透的姑娘,知道自己爱什么,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并且热爱也享受生活。

03

早上六点准时爬起来去跑步,吃早饭的空余,打开手机,听凉凉每日准时地读英文情诗,然后出门上班。

周末闲暇,半躺在床上看书,听欢快的小语种音乐。房顶阳光灿烂的时候,带上一本书,或者闭上眼睛,在房顶上懒洋洋地晒太阳。

黄昏时分,罗从南京出差回来,画了淡妆,去地铁站接他。

认识罗很多年,那时他失恋,找我写一篇关于他初恋的文章,就这么认识了。接他时,他还开玩笑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不担心我是张牙舞爪的大坏蛋吗。

我笑了。

一起吃了晚饭,两个人走了几条街,他说他的工作生活,说他已经订婚的女友前不久跟游戏里一个男生跑了,我安静听着,有时也会感慨几句。

末了,他问:你一个人在这里不会孤单吗?

我笑了笑:怎么可能不孤单,不过是找了些事情打发时间。

生活是什么?不过就是各种酸甜苦辣咸,还有你不想去面对的世俗和现实,可是大多时候逃避都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既然逃避不了,不如干脆就接受它,然后做些微小的改变,让生活除了每日的腐朽和乏味之外,多出一些美好和可爱。

有人在沉重的生活和工作面前,早已丢失自我,狼狈不堪地存活着,也有人从容不迫地面对世俗压力,仍能保持自己的喜好,让心底的小欢喜,去冲淡世间的不如意。

一万个人有一万种活法,但你热爱生活的样子真的好可爱,让人不由自主的喜欢。

篇6:对不起,你看到的我,不是我自己喜欢的样子散文

证明未来的我无所不能。

我不知道故事这个词语是怎么来的,不知道怎样的经历才能称之为有故事,我们总是很有兴趣去看别人的故事,却忘了体会自己的存在也是一段很有故事的历程。

我们都在时光里跌跌撞撞地成长,然后一点点地离开最初的模样,汗水与泪水恣意地流淌着。

只是对不起,我还是没能那么快蜕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昨天终于第一次踏上了回家的火车,肇庆--茂名--高州--大坡--家里,这触不可及的距离也只不过是加起来才48.5的人民币了,原来我还可以这样回家,兜兜转转,一天里坐了滴滴,火车,公交,长途汽车,摩托,拖着两个行李箱,背着书包挂着手提仿佛踏遍了整个世界。

本是一场自以为很棒的冒险经历,一切都很顺利的旅途,身上的负重都在脑后了,本以为这次自己真的很厉害,但一切又都被最后时刻的泪水击灭。

我近80岁的爷爷啊,在夜晚八点多的时间,他本该像其他老年人一样舒意地躺在暖暖的被子里睡觉了。

奔忙的路上,爷爷的无数次电话让我一点也不敢停下脚步,几乎每小时每个站都能听到他急切的呼唤。可是他并没有告诉我,他已经在车站等我等了半天。夜晚七点我还赶在最后一班大坡车上,弟弟打电话给我问怎么我还没到,他都快饿死了,说爷爷在车站等了我好久好久,他和奶奶还在等我一起吃晚饭呢。

那时候的班车上没有开灯,没有几个人,正在奔驰兜转的长坡水库边,倚在车窗边的我终于哗啦啦地无止境触碰了泪水,硬硬脱落到捧在怀里的手提包,于沁凉的空气中,荡起无声的回响。

我不知道爷爷在车站是怎么等过半天的,他只是在满怀期待地等着他好久不见的孙女罢了,只是夜晚的空气特别冷涩,拂过脸上,我丝丝作痛,脚下是湿漉漉的,我每踏一步,便重如千斤。

班车直奔终点站,爷爷仍旧是笑面迎上,帮我把厚重的行李解脱下来,习惯性地对我说,累坏了吧,怎么也不穿多点。

尽管是萧瑟的夜晚了,爷爷的摩托车依旧那么平稳地开往家里的`路,倚在他背后的我,在逐点逐点分享着我的旅途给他听,我心念的爷爷啊,他并不知道我的距离有多远,以为火车是很快很快的,听着我的经历,他只是心疼我兜了那么多站,说下次不要坐慢火车了。

有时候我曾渊博的近80岁的爷爷啊也不过是一个大小孩而已。

岁月流转得太快,令我猝不及防。我有初中三年的周假,高中三年的月假,及平时的节日假,可我没有放过爷爷一次假,每次的放假时间,他总能提前出现在我跟前,带我回记挂着的家,我骄傲地听着同学们的羡慕,因为无论什么时候放假都不怕接不到回家的车。爷爷的摩托车啊换了一辆又一辆,载的依旧是我。

又是大学四年,爷爷的摩托车将会继续乘载着我,我多么希望日后的人生旅途中都能依偎在他硬朗的背后,坚如铠甲。

篇7:对不起,你看到的我,不是我自己喜欢的样子散文

别称路痴自称路盲的我也很想找一下方向感的名词,有个朋友说她天生就有的这方向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她每次都能从完全陌生的地方感觉得到回家的路,她说她也很想迷一下路,软弱一下,可是她从来都是很厉害的,不容易生病,不会迷路,不会玻璃心得要死,在听她说这些的我,竟毫无防备。

或许,别人看到的你,羡慕的你,都并不是自己喜欢的样子吗。

当初填报志愿,仗着喜欢的专业难找工作,所以志愿都不是我亲手提交的,虽说是对自己有好处,可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失去了执着就是没有了主见。

我多么也不想当一次乖孩子,执意自己的想法。

走过的路我也很想一次性记住,这样我以后是不是可以不迷路了,就不用总是麻烦别人带我,不用别人担心我。

放假前后,坐车路中,家里人的几十个电话不停地在敲打我的脑瓜,听完爷爷奶奶的嘱咐,又是爸爸妈妈的唠叨,他们对我永远都不放心的声音时刻灌输着我,他们生怕我没有同伴一起回来,生怕我迷失在路上,生怕我被坏人欺负,而这些,我真的从来没有事先想过。

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坐车,没有试过一个人出远门,怕他们担心的唠叨,自己去过的广州也没敢告诉他们,很多想要做的事情,去的地方都没能踏出脚步。

是自己没能长成让他们放心的模样而已,小心地被他们溺护着,我也逐渐迷失在自己想要的道路上。

很多人都被我毫无防备的简单头脑所气到了,可我就真的很相信这个世界,就像你们那般晶莹剔透,怎么会有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

你们知道吗?原来天空是蒙着光洁玻璃纸的,滤纸滤去了世间的尘埃与喧嚣,只留下了单纯和率直,所以我们仰望着的是头顶那顶瓦蓝。

都说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太差,我多么怕我的运气迟早会花光。也说大笑的人很容易大哭,我的笑声真的都灵验了,我以后能不能别大笑大哭了,能不能别总是吃运气了。

在乎的人和物太多,所以玻璃心就很容易破裂。怕被辜负不敢对人太好,别人的好很容易被感动,不敢太入戏不敢太轻狂,怕一不小心又会伤过,错过。

我还远远比不上自己以为很强大的样子。

很久很久之前就一直跟朋友嚷着说我以后要写一本自己的书呀,曾经真的超级想的,可是现实的我很怕故事被嘲笑,怕文字过于简单,怕情节过于幼稚,所以就没敢迈前。

对不起啊,我也不喜欢现在的我,我也很想蜕变成让家人放心,让朋友依赖,让自己喜欢的样子,可是我快赶不上速度了。

波澜不惊的岁月是一杯烈酒,而我,曾认真地醉过。

人在荆棘中,不动不刺,心在世俗中,不动不伤。

确实,盔甲再厚也没有用,只有伤疤硬实才能防身,而我们那些痛过的伤疤不会再痛。

我愿每一个醒来的人都不会再流泪

愿每一颗跳动的心都能勇敢如初

当黑夜如潮水般褪去时,那些搁浅在海底的梦想与情感都会浮动。

需感谢的人太多

要释怀的事不少

我们永远在成长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不是说如今大了,那样感动难重复的吗?我却由有声哭到无声了。

家人的使命是陪伴,我们让自己成长,成长不一定会得到什么,但一定会失去什么。

只有无所畏惧,才会无所不能,愿我们都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篇8:分开以后我变成了你喜欢的样子

的跨年夜,我没有看各大卫视的晚会,只是一个人看完了五月天诺亚方舟演唱会的视频。

十一点半的时候,我发了一条微博,“这些年,坚持下来的事只有对五月天的爱没有改变。”

然后便关了笔记本,卸妆、洗澡、护肤,刚贴上面膜,陆泽司的来电把我吓了一跳。

“阿乔,新年快乐!”陆泽司的声音变得有些粗重。

“谢谢,新年快乐。”

“阿乔,”陆泽司叫了我的名字以后却沉默着没有接话,手机里传来燃放烟花的声音和陆泽司轻微的呼吸声。

“那没什么事的话我先挂咯。”

“这一年你过得好吗?”陆泽司抢在我挂电话之前开口了。

“挺好的。”

“那就好。”

我和陆泽司没有互道再见便匆匆结束了通话,我按住了扑通直跳的心口。我和陆泽司已经好久没打过电话了,久到我都想不起来上一次通话是什么时候了。

挂了电话以后,我犹豫了半天还是把刚刚发的那条微博删除了。

这些年坚持下来没有改变的其实除了五月天,还有对陆泽司的爱。

陆泽司是我的初恋男友,哦不,是前男友。

大二的时候认识陆泽司。那是一场生日派对,室友CC要帮男朋友庆生,她把我们宿舍五个人都拉去凑人数。到了饭店,一起来的还有CC男朋友的室友,陆泽司就是其中一个。

个子很高,体型偏瘦,留板寸头,还有不爱说话。这就是我对陆泽司的第一印象。

那天来的人不是很多,加起来也才十个人,酒足饭饱后,大家交换了联系方式。接下来的一周,我的两个室友和CC男朋友的室友发展成了恋爱关系,大家都开玩笑说CC真是个心机婊,CC也不介意,还对我挤眉弄眼,“那个叫陆什么司的呆子有没有找你聊天啊?”其他室友也纷纷唏嘘瞎起哄,算起来我是全寝室唯一没有恋爱的。

之后,陆泽司跟我告白,他送给我一盆芦荟,“南乔,我挺喜欢你的,你可以和我交往吗?”我愣了片刻点头答应了。

大家都说陆泽司用一盆芦荟就把我俘获了真是赚到了,只有我知道他认真的模样让人无法拒绝。

和陆泽司在一起后发现他其实也没有像大家说的那样木讷,他学的计算机专业,时不时会设计一些很Q的表情发给我或者制作一些搞笑视频,然而人无完人,交往半年的时候,我发现陆泽司喜欢看乡村爱情题材的电视剧,这简直让我大跌眼镜。

再之后,我又发现他经常光顾学校门口的夜宵摊,点些鸡肝、鸭肠之类的东西。

就像多米诺骨牌,只要有一个缺点被发现,其他潜藏的缺点也很快就浮出水面。

陆泽司的毛病真不少。经常丢三落四、生活作息不规律、夏天穿着人字拖去上课等等。

对于我的多次提醒,陆泽司总是先面红耳赤,然后像个犯了错的小孩一样跟我承诺以后尽量改正。

然而陆泽司的毛病虽然不少,但他对我的好却也是别人无法代替的。

生病的时候他会给我买好药,打好饭送到我宿舍。印象中,陆泽司有一次旷课陪我去打点滴,后来听CC说他那天错过了一场随堂考试,需要补考。

而当我怀着愧疚的心情安慰他的时候,陆泽司只是笑着说考试错过了还可以补考,我要是脑子烧坏了他可得后悔一辈子。

陆泽司是工科生,不懂得浪漫。但我记得他做过的最让我感动的事是20国庆节带我去了上海看五月天的演唱会。

那时我才知道陆泽司利用暑假打工挣足了演唱会的门票和旅费。

阿信在唱《你不是真正的快乐》时,陆泽司在人潮中拥抱了我,“阿乔,你现在开心吗?”

那一刻我忘记了舞台上的偶像,看着陆泽司认真的模样突然哭了。谢谢你,陆泽司,谢谢你圆了我少女时期的梦想。

如果天底下所有的有情人最后都能成为眷属,我不知道我和陆泽司是不是可以毕业就结婚,只是人生没有那么多完满的故事。

和陆泽司分手是我提出来的,在一起是他说的,虽然知道说分手很残忍,但现实不容许我优柔寡断。

我们要毕业了。

陆泽司有去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的机会,地点在广州。而我因为外婆被检查出患了糖尿病决定留在本地工作,陆泽司有些举棋不定,我开始慌了,以他的性格极有可能放弃广州的工作。

拍完毕业证那天晚上,我约了陆泽司去吃料理。

饭桌上,陆泽司正在倒酒,我不合时宜地抛出了那个沉重的话题。

“分手吧。”

“为什么?”陆泽司脸上的表情严肃起来。

“因为我受不了你了。”我把之前对他的不满一件不落地罗列出来。

“我已经在改了,请你再给我一点时间好吗?”陆泽司用的几乎是祈求的语气。

我不顾陆泽司的挽留提前离开了餐厅,后来听CC说那天陆泽司喝得不省人事,被室友带回宿舍还一直叫着我的名字。

分手以后,陆泽司渐渐淡出我的世界。两年的感情早已成为一种习惯,我用了半年的时间才适应没有陆泽司的生活。

CC看到我一蹶不振的样子问我这又是何苦,天底下的异地恋情侣一抓一大把。

不是这样的。我不是没想过和陆泽司谈一场异地恋。只是我太依赖他了,我无法想象以后没有陆泽司在身边自己和他会闹成什么样,而且我不愿耽误他的前程,那就干脆长痛不如短痛吧。

当陆泽司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我一度以为我出现了幻觉。

陆泽司告诉我昨天晚上他本来想告诉我他今天会来看我,但最后突然改变主意想给我个新年惊喜,于是坐了五个小时的动车赶过来了。

我和陆泽司已经整整一年半没见过了,他好像更瘦了,只是眉宇间又多了几分睿智和成熟。

陆泽司见到我的时候也愣了一下,“你变漂亮了。”

那天我化了淡妆,还扎了马尾,穿很淑女的衣服,这些都是陆泽司喜欢的装束,我接受了它们也由衷喜欢上了这样的风格。

分开以后,我在一家杂志社上班,朝九晚五的生活有很多闲碎的时间,我开通了博客,不定时在上面更新一些文章,也慢慢积累了一些粉丝,年终的时候,人生第一部长篇终于定稿了。

我开始认真读一些大学时候列下的书单,真正进入半隐居生活,不想打扰别人,也不想被打扰。

我还报了一个钢琴培训班,教我钢琴的是个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的研究生,大家叫她三三,是个很有个性的女生。

闲暇之余,我也学习插花和煮咖啡。

我的生活在陆泽司离开以后不算乏味,只是偶尔想起我们的大学时光会有些恍然。

“是不是变成了你喜欢的样子?”我笑着调侃道。

陆泽司脸红了一阵,而后点点头。他还是那么容易脸红。

我给陆泽司煮咖啡的间隙,陆泽司打量了客厅一圈说道,你比以前更会生活了。

我默然,陆泽司见我不说话又绕到我面前,“阿乔,其实当初你根本就不是因为无法忍受我的坏习惯才提分手的吧?”

“这也能被你猜到?”

陆泽司笑而不语,两个人沉默了许久,陆泽司告诉我他看过我的每一篇博客。

我震惊不已,和陆泽司分手以后,除了微博,我已经没有再用其他社交软件,而我记得陆泽司以前不用微博,不过人终究是会变的。

陆泽司又说他现在已经不看乡村喜剧了,也很少吃烧烤了,拖鞋也只在家里穿,而且最晚也会在一点之前睡觉。说到最后,陆泽司问我愿不愿意再给他一个机会。

我看着陆泽司期待的眼神突然有些鼻酸,他说的那些变化我又怎么会不知道,每次看他更新朋友圈的照片都很想点个zan,然后告诉他你变了好多。

陆泽司的优秀一度让我倍感压力,但现在想想,正是因为他的优秀我才没有停止上进,我不想只是他光环下的一抹阴影,尽管我们已经分开。

“其实你真的不用为了我改变那么多。”

陆泽司摇摇头,“我应该谢谢你才对,谢谢你让我变得比以前更好,而且我也喜欢自己现在的状态。”

陆泽司的改变当然不只是看电视、吃夜宵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像我也不只是变成了他喜欢的外形,真正的改变是我们都变成了对方和自己都喜欢的人。

咖啡已经煮好了。

“那你为什么想要和我重新开始呢?”

陆泽司接过咖啡,“我在想你可以喜欢一个乐队那么多年,这样的女生一定是个很长情的人。”

“万一不是呢?”

“阿乔,我不想每天都只能偷窥你的微博才能知道你的生活了。”陆泽司答非所问。

我沉默了片刻给陆泽司续上一杯咖啡。

“其实我也不想靠朋友圈才能知道你的动向了。”

我和陆泽司都笑了。

三三曾说,如果真的爱一个人,无论他最后走多远,只要他重新站在你面前,你就无法停止去爱他。

我想是的。

篇9:你刚好丑成我喜欢的样子情感散文

你刚好丑成我喜欢的样子情感散文

1

我身边有一对情侣特别受到大家瞩目。因为男生是特别帅气迷人的样子,而小姑娘却普通而朴素。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男生的时候,直接是被他帅醒的。

他不说话,说话,笑起来,不笑起来的样子,都是帅的。

身边很多认识男生的人都很不解,为什么他最后会和这样一个姑娘在一起。不是没有长得很漂亮的姑娘追过他,可是他都不动心。

我和这个男生是大学特别要好的哥们。身为一个超级外貌协会者,我最后实在看不下去了,有一回在微信里开玩笑问他,嘿你就不能换一个女朋友吗?

哥们回我说,张南,你们都觉得她不好看不漂亮。可是啊,在我心里,她就是好看的。

哥们刚开始追这个姑娘的时候,姑娘身边的朋友都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哥们不仅念书成绩好,而且篮球打得好,人也长得帅。

这种人丢在花痴泛滥的女生堆里,分分钟是被抢得渣都不剩的。

而姑娘呢,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人。长得一般,也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特长。

哥们注意到她,只不过是因为有一次他打完篮球,刚好看到她帮忙刚入校的师妹们拉行李。

明明自己个子小小的,帮起别人来,却满身都是力气。当时他觉得,这姑娘真热心肠。于是很低调地追起姑娘来。

一开始姑娘都觉得很惊讶,很多人提醒她,说不定他是跟别人打赌了,或者是闹着玩的。

谁知道后来啊,他们就在一起了。毕业没有分手,工作异地没有分手。而且一直到现在,他们就要结婚了。

再后来我问哥们,哥们说,姑娘对他各种好,而且他喜欢她周到细致的心思,可以照顾到身边所有人的感受。一个懂得为别人着想的人,是善良的人。

或者喜欢一个人,并不是因为她有多好看。你不是倾国倾城,但是却刚刚好能填满我的`眼睛。

2

都说经常假装嫌弃你的人,一定是最爱你的人。

第一个嫌弃我长得丑的人,是我妈。

我之前在文章里写过我妈,她总是能从我身上找到100种我丑的证据。

某一回我们一起在客厅坐着,她看电视,看到一个男明星。

我妈突然脱口而出说,这人怎么这么丑,比我儿子还丑,还是我儿子帅!!!

我当时正玩着手机,听到这句话正想嘚瑟几句,心想我的妈啊,你终于认清你儿子的真面目其实就是一个帅哥了啊!有眼光!

结果一看电视,靠,我妈在看电视节目,说的是黄渤……

妈你别说了,我想静静……

其实吧,爸妈嫌弃自己孩子长得丑,并不是真的嫌弃。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爱我们的,还真是他们。

3

我见过很腻歪的情侣,但是一把年纪还很腻歪的,就属我大学一女生同学的爸妈了。

两个人加起来也有100多岁了吧。

阿姨每天都喜欢穿得很时髦,叔叔就负责站在旁边看。

我同学说,我妈啊,每次出门穿衣服,都要在镜子面前转几圈。

然后回头问我爸,这衣服好看吗?

我爸就会一脸色眯眯,哦不是,是笑眯眯地说:好看,但是你更好看。

我同学跟我描述这一场景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当时受到的伤害。

我同学说,其实我妈年轻的时候很漂亮的,我爸也很帅。

这么多年来,他们都是这么腻歪的。

看了那么多年,我都看腻了,我爸还老说我妈好看。

这么多年了啊,我妈脸上都是皱纹和斑点了,我爸还说我妈好看。

我听完她的描述,当时想起了那句歌词: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这大概就是感情的最美结局吧。

愿我们老的时候,还会有人喜欢看我们脸上的皱纹。

篇10:喜欢你,沉浸的样子散文

喜欢你,沉浸的样子散文

你喜爱的风花雪月,转然间飘成了飞絮,耳畔的呼啸,沉寂里带有昔日余温,看一缕飞黄抖落光阴,流动的瀑布,在瞳眸里飘来飘去,深深浅浅,起起落落,浓了情怀,淡了所有的过去。

只是偶尔转身时才发现,一起走的,早已散去,再没人催促,也没有人引领,不算是孤独之旅,也不曾介意,岁月流动,过眼烟云,你,依然专注你的曾经。

除了内心,谁能说尽,这来来往往,朝朝暮暮,我遇见你,你又被什么牵引?

一次次相遇,在你的眼神里,仿佛只有淡然,像蓝天里的白云,轻轻地来,又慢慢的过。但你如花的笑容,转身沉浸的样子,却成了我今生遇到的最美风景。

你有时靠的很近,有时又离得很远,没有人告诉我,在茫茫人海如何辨别,但你走路的姿势,那一个自信的微笑,让所有人,一下叫出你的.名字。

最美的留连是盛开,不问冬夏,在每一个平淡的日子里,变幻着美丽的身影。

从抬眼那一刻起,就明亮了世界,点起的火焰,让世界为之着迷。

或许是一次选择,让你发现沉浸的喜悦。或许同行的路上,你只是多了一份倔强,少了一份安定,放弃了许多,却没有什么能淡去你眼中的星星。时光照见你走进了岁月,走进那一生缱绻,万般柔情。在层层叠叠的答卷上,所有的选项都没有结局,唯独,这片天地,你选择了坚守,不肯放弃,任流年往返,岁月老去。

都说因了一个喜欢,就这样无怨无悔拥抱湛蓝,放弃无数。寂静的路上,谁能感受被抚平的痛苦,谁又能让寂寞像风一样吹过?所有的路可以重走,飘去的云可以再来,但心却驻守了一世,不离不弃,曾经有一千次回头,你一千次拒绝改变。

或许因了曾经约定,所以至今你仍微笑着喜爱沉浸。独爱远方,像风追着云,山挽着水,忘记了日月旋转,记忆里找不到得失,来来往往中,不再问自己坚持还是放弃,既抱了一世流岚,就不怕梦想在岁月中蹉跎了云烟。

因为热爱,习惯了默默,习惯了深行,习惯了疲惫中,用微笑面对苦难。无论在哪个角落,有没有一次心灵相聚,一个人,一条路,一片天,你相信,最美的风景,必定在心海中无数次呈现。春花暖了来时,明月亮了归路,四季在身边轮回,落花成诗,落雪成蝶,落雨成思,烂漫了一路的寂廖和喜悦。

真的好美,从容行走,淡泊今昔,在自己的天地,这样款款深情。时光纵然改变了一切,却无从暗去你心中的灿烂。踏风离去的脚步,成了你前行中的风铃,在别人看不到的世界,那里有一场场空谷传音,沉鱼落雁,有肆意的飞翔,有清清的泉流,无有去留,无有悔怨。那一刻,醉了风景,任平生呼唤,你却在风景中徜徉不归。

比起天边的流云,你多了一份执着,比起成长的艰辛,你多了一份坚忍,比起漫天的行走,你多了一份自信,不问苦乐,且行且弹,看那苔米如花,日月经年般的盛开,一点点幻化了漫天的霞云。

真的,不需要理由,你的选择这样坚毅,从不需要改变,也不需要一遍遍去触摸你的心,你就这样站在那端详着旷古,那里前有山峰,后有等候的春天,你的心里只有一个纬度,翻越海拔,又把海拔变成过去。

你说,这是一次远行,风景只在天边,远行中找到自己,把世界放在指尖。

无数次,我在茫茫人海寻觅,竟找不到你的身影,或许在书海,或许在机房,或许在焊花闪烁的一线,或许在人迹罕至的边塞,你走过无数的山水,我总是看到背影,看你选择寂寞,在寂寞中沉浸,无法想像你心中,一次次面朝太阳,如花盛开。

看你沉浸的样子,我知道,你用真心拥抱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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