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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2023-08-25 09:13:0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麻辣少女刘能”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篇1: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关于20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教基一﹝﹞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和北京市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关要求,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区政府批准,现对我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协调发展,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48号)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教委协调,以各镇、街道为主组织实施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1.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区教委划定的服务片免试就近入学。

2.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具有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通过镇中学对口直升和直属地区电脑派位两种方式免试就近入学。

3.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到区、镇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区、镇教委协调解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辖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要求对提出申请的进行审核。

5.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的招生参照本意见执行。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入学按区教委有关文件执行。

6.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7.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任军人子女、全国劳动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区教委职责

(1)按照市教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依法规划本区“免试、就近入学”范围,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加强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入学工作宣传,加大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质量提升、特色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程序。

(4)指导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2.招生校职责

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学习市教委和区教委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有关入学的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以保证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与监督

1.2015年区教委将继续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尤其是对直属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和初中招收特长生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对学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考核范畴。

2.2015年将重点就公办学校通过考试、培训班等形式选拔学生,奥数竞赛与入学挂钩,学校私自招生行为,以及区教委建立和落实控制跨片流动审核制度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3.落实北京市《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意见》,加强依法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4.区教委将进一步科学划定每所学校对应的服务片。各校要严格按照区教委制定的小学入学和初中入学方式接收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应首先接收服务片内学生,保证服务片内每个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都能入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辍学。

5.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严格按照确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

6.加强学籍管理。全市使用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7.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经区政府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以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

篇2: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xx﹞1号)和北京市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关要求,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区政府批准,现对我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协调发展,贯彻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教委协调,以各镇、街道为主组织实施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1.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区教委划定的服务片免试就近入学。

2.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具有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通过镇中学对口直升和直属地区电脑派位两种方式免试就近入学。

3.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到区、镇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区、镇教委协调解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辖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要求对提出申请的进行审核。

5.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的招生参照本意见执行。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入学按区教委有关文件执行。

6.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7.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任军人子女、全国劳动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区教委职责

(1)按照市教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依法规划本区“免试、就近入学”范围,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加强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入学工作宣传,加大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质量提升、特色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程序。

(4)指导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2.招生校职责

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学习市教委和区教委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有关入学的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以保证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与监督

1.20xx年区教委将继续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尤其是对直属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和初中招收特长生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对学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考核范畴。

2.20xx年将重点就公办学校通过考试、培训班等形式选拔学生,奥数竞赛与入学挂钩,学校私自招生行为,以及区教委建立和落实控制跨片流动审核制度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3.落实北京市《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意见》,加强依法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4.区教委将进一步科学划定每所学校对应的服务片。各校要严格按照区教委制定的小学入学和初中入学方式接收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应首先接收服务片内学生,保证服务片内每个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都能入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辍学。

5.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严格按照确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

6.加强学籍管理。全市使用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7.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经区政府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以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

(三)加强宣传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发生。要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稳妥解决社会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做好信访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树立大兴教育的良好形象,确保社会的稳定。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xx年4月17日

篇3:北京市教委入学工作意见

北京市教委入学工作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京教基[]12号

各区县教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市教委第2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会议审定,现就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区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进教育公平,维护首都社会安定。

二、工作原则

第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和就近入学。

第二,坚持以区县为主组织实施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第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三、入学方式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就近登记入学。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区县教委安排其到公办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八类人员子女(持有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及“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子女身份证明”)、企事业子弟以及残疾儿童入学同上操作。

寄宿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文体科技特长生入学及共建单位学生入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

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借读,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文件精神的意见》(京政办发[]50号)规定办理,不收借读费。各区县教委要采取措施,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切实做好本区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市教委职责

负责制定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政策,统筹和指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加强对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指导、检查。

2.区县教委职责

(1)依法规划本区县“免试、就近入学”范围,制定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报区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示。

(2)加强对本区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入学工作宣传和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程序。

(二)检查与督导

2010年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对区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行情况及评选教育先进区县的考察范畴。对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本意见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入学政策落实到位。

1.加强依法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划定区县每所学校对应的服务片,学校应首先接收服务片内学生,保证本片内每个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都能够入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

3.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县统一组织,严格控制跨区县流动,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严格按照40人班额标准制定计划,有条件的要开展小班化教学实验。

4.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经区县政府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以及接收学生的结果名单。

(三)宣传与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各区县教委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发生。要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做好信访工作,确保首都社会稳定。

附:北京市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查看教委原文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篇4: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20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下面是意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48号),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区教委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学区内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三)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各区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四)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各区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2017年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要降到本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4%以内。

(五)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六)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指导做好区域间和区域内统筹,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范围。两三年内城六区新增一批优质学校;支持城六区帮助远郊区一批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在城近郊区、重点项目和人才引进密集地区新建一批优质学校。

(七)实行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区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八)加强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九)杜绝违规操作。各区教委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考试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对违规违纪事件在依法处理前要及时通报。

各区教委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主责单位,要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市区教委和教育督导室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十)各区教委要依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要及时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做好入学政策宣传,让学生家长了解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期间,各区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入学工作。

本意见自2017年4月20日起实施。

篇5: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北京市教委新发布的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北京市教委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根据意见,今年北京市将继续于5月1日正式启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5月8日至31日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小学入学免试就近入学

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新增“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初中入学就近登记和多校划片相结合

继续坚持就近登记和多校划片相结合为主的入学方式。按照教育部“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逐步降低特长生比例”的规定,在以往工作基础上今年全市取消推优入学;要求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降到本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4%以内;降低公办寄宿制招生比例,今后城区逐年减少寄宿招生方式,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全市统一公办寄宿招生时间,严格执行寄宿招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通过多种方式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派位入学。

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持“五证”要求

继续坚持“五证”要求。今年9月30日前本市在居住证制度过渡期内,居住证、居住登记卡和暂住证三证并存,因居住登记卡申领条件等同暂住证,2017年把“五证”中原“在京暂住证”改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5月8日起采集入学信息

根据意见,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8日起,开始采集入学信息。5月31日,完成集中采集入学信息工作。

5月13日至5月23日,完成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6月10日前,民办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招生工作。

7月5日,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集中同一时间,由各区分别操作,生成派位结果。

7月10日起,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以下是意见全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

篇6:大兴区小学优秀教学设计评选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帮助广大教师学习新的课程理念,转变教育观念,积极探索新课程教学的途径和方法。根据北京市教委对课程改革工作的新要求,从今年起,大兴区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在小学开展教学设计征集和评选活动。旨在通过以案例为核心的教学设计研究,有效地帮助教师对课堂教学进行研究和反思,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各学科教师在新课程的实验中,研究新课程,探索新模式,推动大兴区小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二、目的意义

征集课程改革以来教师的优秀教学设计,引导教师从以往的教案撰写转变为进行有意识的教学设计活动,帮助各学科教师通过教学设计研究,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活动主题

“课堂教学实效性研究”

四、日程安排:

2月,工作布置,教研室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各学校教学领导;各学科通知本学科任课教师。

205月上旬,各学科开展教学设计研究与评选。

年5月中旬,教研室组织评选工作。

五、教学设计评选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的教学设计为单一课时的课前教学设计,采用文本形式,字数4000字以内。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各项:

(一)         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

本节课的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

(二)         教学背景分析

包括学生情况分析、教学方式与教学手段说明、技术准备,以及前期教学状况、问题、对策等研究说明。

(三)         本课教学目标设计

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安排等。

(四)         教学过程与教学资源设计

本部分是教学设计的核心,应把教学内容、教学进程、学生活动、所需要的教学资源及教学指导策略表达清楚,可附教学流程图。

(五)         学习效果评价设计

对本节课学生学习效果以及教师自身教学效果的评价分析,评价方式应尽可能做到目的性和可操作性强,灵活多样。

六、格式要求

(一)交电子稿一份,打印稿3份。

(二)参评材料需包括以下表中基本信息

课题

学科

学校

教师姓名

教材版本

职称

年级

性别

学历

年龄

七、评选办法

(一)学期中以学科为单位开展研究并按比例收集整理、进行初选,上交教研室。

(二)教研室组织评审组,按照一定数额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三)一等奖将择优上报北京市参评,并在市、区级刊物上刊发。

(四)各学科名额分配

学科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1

语文

35

15

10

2

数学

35

15

10

3

英语

30

13

7

4

音乐

30

13

7

5

体育

30

13

7

6

美术

30

13

7

7

思品

20

7

3

8

科学

20

7

3

9

社会

20

7

3

10

劳动

20

7

3

11

综合实践

20

7

3

大兴区小学教研室

2006年3月

篇7:小学入学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或女,暂住xxx,子或女现年xx岁,因本人工作原因,小孩子已进入适龄儿童上学最佳时期,秉着就近入学便于其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人小孩符合进入该校学习条件,故特申请前来,祁望校领导批准。

谢谢!

申请人:xx

20xx-6-19

篇8:小学入学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的家长。女,生于08年4月28日,籍贯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镇××村3组,现住在骆仙铺,由于房子是与亲戚合建的,而我没有房产证,作为家长,我们致力于长期在郴州市打工,考虑到已成长为适龄儿童,我们有责任为她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该校以教学质量享誉郴州市,能够让到贵校学习,一直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愿望,所以我们为申请入贵就读,请您审核,望批准。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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