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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长篇散文

2023-05-23 08:41:0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武思莹”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姐姐长篇散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姐姐长篇散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姐姐长篇散文

篇1:姐姐长篇散文

姐姐长篇散文

女孩、妻子、母亲、祖母,一个女人一生中必经的几个阶段。在这倏忽而过的光阴里,沉淀了多少鲜为人知的悲欢离合——写作前面

姐姐大我十二岁,是家中的老大。像那个年代绝大多数农村女孩一样,姐姐早早地辍学了,原因是要照看幼小的我。

那年正月,刚刚满三个月的我躺在摇篮里,“咿咿呀呀”地唱着、笑着。母亲一脸的忧戚,望着正在兴高采烈收拾书包的姐姐,轻叹一声。

“妈,怎么啦?”姐姐生就一颗敏感的心。

“你上学去了,小妹怎么办?”

“奶奶不可以带吗?”姐姐仍抱着一丝侥幸。

“奶奶要帮三叔操持家务,还要带二叔家的弟弟。她的腿脚又不好,白天一劳累,晚上更是钻心地疼,连觉也睡不着。”

姐姐一直跟奶奶睡,每天晚上都帮奶奶按摩那一双三寸金莲。她和母亲一样,打心里头怜惜奶奶。

姐姐低下头去,默然无声,两颗晶莹的泪珠滑过她娟秀的脸庞。母亲上前搂住姐姐,用手轻轻地擦干她脸上的泪水,哽咽地说:“好孩子,别怪妈妈,妈妈这样做也是没法子呀!”

从此,只读了小学四年级的姐姐,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力,永远失去了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这是我对姐姐一辈子的亏欠,永远也偿还不清。

我的童年,因为有了姐姐的照顾而倍感温馨。当许多孩子被锁在屋子里睡觉的时候,我却在姐姐柔美的摇篮曲中安然入睡;当许多孩子醒来哭得昏天黑地的时候,我却依偎在姐姐的怀里灿烂地欢笑;当许多孩子蜷缩在潮湿的地上,一身的污泥,我却骑在姐姐的脖颈上,在阳光下奔跑。

姐姐的怀抱是那么温软,犹如一片风和日丽的芳草地,我在姐姐的怀抱里恣意地成长,直到五岁。

那时农村的女孩总是过早地嫁人,过早地生儿育女,还没有来得及享受青春,青春已经开始凋零。

姐姐十七岁结婚,十八岁生下来外甥女。

提起姐姐的婚事,母亲总是不胜嗟叹:“一切姻缘都是命中注定啊!”

姐姐到了十五六岁,出落得像一朵出水芙蓉,上门提亲的踏破了门槛。其中有一个姓骆的小伙子长得一表人才,家境又好,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可是母亲没有答应这门亲事,却将姐姐许配给了一个家境贫寒、无父无母的孤儿。听做媒的亲戚说,那孩子踏实、能吃苦。

姐姐懵懵懂懂,既没有明确应允,也没有坚决反对,她把关系到自己一生幸福的婚姻悉数交给母亲去安排。当她一旦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时,已经稀里糊涂由一个少女变成了一个女人,一个男人的妻子,而她对那个男人几乎一无所知。相处一段时间后,她感觉自己一点也不喜欢那个男人。可是,此时再怎么后悔不迭,再怎么埋怨母亲,都已是生米煮成了熟饭,于事无补。

一直搞不懂母亲当初为何做出那样的抉择。难道母亲不希望姐姐嫁到一个好人家吗?有一次,我忍不住问母亲。

母亲说:“你姐姐那时长得看上去水灵灵的,招人喜爱,但她的两条小腿上长了一种脓疮,总不见好,严重的时候会发出一股臭味,走路也一瘸一拐的。我担心她嫁到骆家去,会遭人嫌弃。心想,你姐夫孤苦伶仃一个人,结门亲事不容易,一定会善待你姐姐。唉!谁知道——”

原来如此!一片慈母之心,不料想却带给姐姐一生的痛苦。母亲也因此操了一辈子的心,受了姐姐一辈子的埋怨。命运弄人啊!

说来也怪,姐姐出嫁后,腿上的疮不治自愈,可她的婚姻却成了心头一块永远无法治愈的痼疾。

姐夫是一个十足的大男子主义,将姐姐娶进了门,似乎就是娶来了一个洗衣做饭的保姆,一个生儿育女的工具。他不仅对姐姐没有起码的体贴和温情,对自己的孩子也十分的冷漠。

外甥女出生后,母亲心疼姐姐无帮手,让我在姐姐家帮忙带了一年外甥女,我亲眼目睹了姐姐婚姻的不幸。

姐夫在离家不远的一个林场做事,一周回家一次。他刚刚还在门外与邻居们谈笑风生,一只脚刚踏进家门,脸上就风云突变,挂满了冰霜。刚刚还在我怀里活蹦乱跳、笑语晏晏的外甥女,看到一个黑着脸的陌生人进来,吓得哭了起来。姐夫既不抱她,也不哄她,还厉声呵斥:“哭什么哭!就知道哭!”外甥女哭得更厉害了。

姐姐闻声从厨房出来,见此情景,心中哪还有一丝一毫“小别胜新婚”的欣喜呢!

母亲对这些本来是不知情的,是我的一次告密,她才认清了姐夫的本性。

那年冬天,一个寒冷刺骨的日子,母亲在家里煎豆折。

傍晚时分,姐夫姐姐带着我和外甥女到了母亲家。母亲感觉到姐姐的情绪异样,私下问我是不是姐夫和姐姐吵架了。少不更事的我忘记了姐姐事先的嘱咐,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告知了母亲。

女儿受了委屈,疼的是母亲的心。母亲并没有像有些丈母娘那样对女婿破口大骂,只是轻轻地责备了几句,好言规劝了几句。令所有在场的人没想到的是,姐夫竟然和母亲顶撞起来,接着便甩袖而去,消失在茫茫寒夜里。叔叔等人冒着严寒摸黑去找他,生怕他会出什么意外。

从那以后,母亲意识到自己铸下了大错,误了姐姐的一生,痛悔不已。但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又能如何呢?她能做的'只是更加体恤姐姐。无论三九严寒,还是烈日酷暑,母亲总是趁别人歇息的空档,来回八九里,给姐姐送去物质的和精神的关怀,一颗慈母之心令天地动容。

我带了一年外甥女便回家上学了。以后的两年里,每当和姐夫吵了架,姐姐总是抱着外甥女投奔娘家。过了几天,姐夫便和村里的某个头面人物一起登门造访。姐夫一般不吭气,同来的人则能说会道,好话说了一箩筐。最后,在母亲和叔叔婶婶的一致规劝下,姐姐又极不情愿地跟着他们一同回去。

这样的情景屡屡发生,像一出戏剧演了一场又一场,频率越来越高。终于有一次,大家磨破了嘴皮子,姐姐还是死活不回去,她当众宣布:“我要离婚!”

母亲吓了一大跳,在母亲的词典里,根本没有“离婚”这个词。

“女儿啊,老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农村女人离婚,少有先例啊!何况你已经有了孩子,就算看在孩子的面上,将就着过吧,许多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你想想:如果你带女儿离开,以后再嫁,能保证人家善待你女儿吗?如果你将女儿留下来,你忍心她从小就没有母亲吗?认命吧,孩子!”

母亲像点穴一般,一下就拿捏到了姐姐的痛处。外甥女,那是姐姐心头的一块肉啊,她宁愿所有的苦难都扛在自己身上,也不要让外甥女受半点委屈。

姐姐彻底向命运低头,回到了那个阴森森的婚姻城堡,继续生儿育女。在漫长的人生路上,没有爱情的滋养,只用母女、母子亲情来取暖。

大外甥出生后,姐姐便很少回娘家,也不再提离婚的事,她把自己所有的心思都倾注到了儿女身上。

这期间,姐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我所知甚少。我只知道,姐姐生两个外甥的时候,没有人照顾,只有我和母亲抽空过去帮帮忙;我只知道,姐姐最后一次怀孕,她一个人偷偷地去做了人流,然后在我家歇息了一天。

姐姐对我说过:“每次我们娘几个在一起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只要你姐夫一进门,便像见到了阎王,一个个大气不敢出。”

我为姐姐的命运而哭泣!我无法想象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硬要捆绑在一起,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该是怎样一种煎熬!

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有了安身立命的资本,便尽我所能去弥补对姐姐的亏欠。

那时,姐姐的三个孩子渐渐长大,外甥女和大外甥读中学,小外甥读小学。在一次和姐夫激烈争吵之后,我那里成了姐姐的临时避风港。

“姐姐。你就安心住在我这里,只要我有口饭吃,就绝不会让你喝粥。”

过了几天,我利用熟人的关系,为姐姐谋到了一份在县园林场做饭的差事。

姐姐历来又勤快,又能干,她的爱干净、爱整洁在家乡是出了名的。她到园林场干了两个星期,获得了所有人的好评。

但姐姐一点不快乐,我知道她惦着家里三个孩子了。

这时候姐夫找到县城来,说家里的事离不开姐姐。我的嘴巴像一挺机关枪似地,噼里啪啦对着姐夫就是一顿痛击。也是奇了怪了,姐夫竟然没有气恼,悻悻地说:“夫妻之间,难免吵吵闹闹,就是牙齿和舌头也有相咬的时候。”

我没有劝说,姐姐跟着姐夫回家了。从那以后,姐夫的脾气竟奇迹般好了许多。姐姐后来告诉我:“你姐夫怕你呢!他是一个势利眼。见你是老师,就另眼相待。”

又是十几年一晃而过。外甥女和大外甥相继结婚成家,另立门户,小外甥到外面打工去了,家里剩下姐夫和姐姐两个人。姐姐的心一下子空了。

“要么两个哑巴,整天说不上一句话。要么是你姐夫像教训小孩一样教训我。没有孩子们在中间,两个人更过不到一块去。”姐姐在电话里里诉苦。

“那你来广州住一段时间吧。”

这是姐姐一生中最闲暇的一段时光,也是我和母亲最舒心的一段日子。几十年来,母女、姐妹之间一直聚少离多,而今三个人同时在一起,简直是天赐良辰。

白天,我上班,姐姐陪着母亲一起买菜,做家务;晚上,我们仨一起散步,一同看电视;周日,我带着母亲、姐姐,还有孩子去公园玩,去街上购物。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会心的微笑,母亲和姐姐容光焕发,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几岁。从外表看根本没人知道她们是地道的农村妇女。

这样过了一个月,姐姐又闲不住了,要我帮她找份事做。

我贴出一张广告,很快就有人响应。这次姐姐去了华师的一个教授家里做家政。对姐姐来说,做做饭,搞搞卫生,那是得心应手的事,根本不在话下。那些家用电器的操作,姐姐也是一学就会。主人家对姐姐是一百个满意和放心。

快到春节的时候,姐夫来电话,催姐姐回家,说是一个人在家忙不过来。

姐姐说:“你现在知道一个人忙不过来呀!我在家的时候你不是说我是白吃饭的吗?我不回去,我在这里打工赚钱。”姐夫转而求助于我。

“小妹,姐姐最听你的了,你让她回家吧。这老都老了,还在外面伺候别人,难为情。”

“姐夫,姐姐凭她的劳动赚钱,怎么叫伺候别人?难道她生来就只能伺候你?”

春节临近,姐姐还是回去了,因为孩子们都要回家过年。

第二年正月,姐姐没有回来,因为她的小儿媳怀孕了,她必须履行做婆婆、做祖母的义务。

姐姐很早就做了外婆和奶奶,膝下两个外孙、两个孙子长得虎虎生威。看着儿孙满堂,姐姐心里乐滋滋的。那些苦、那些累,都像飘过的浮云,不再纠结在心。

小孙子出世了,姐姐忙得不可开交,又是伺候儿媳坐月子,又是在菜园地里忙碌,还不时要帮姐夫打理杂货店的买卖。

小孙子刚刚满六个月,小儿媳也出门打工了,照看孙子的责任都由姐姐一人担当。从此她被孙子束缚住了手脚,哪里也去不了。即便是几里路远的娘家,也难得去一趟。十几年了,再也没有机会来我家住上几天,享受几天的悠闲日子。

姐姐和姐夫不再吵吵嚷嚷,但关系一直是冷漠的。几十年的磨合,没有磨出感情,而是在他们之间筑起了一道深不见底的鸿沟,谁都渡不过去。

姐夫依旧喜欢唠叨,只是再也没有了争吵的对手。姐姐已经练就了一身百毒不侵的本领。她从带孙子中获得生活的快乐,从下一代的成长中寻找人生的寄托。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向身体很好的姐夫突然病倒了。到医院检查,是肝腹水,医生说只有几个月的时间。

孩子们一个个都在外面为生活奔忙,照顾姐夫的担子全都落在了姐姐身上。我和母亲劝慰她:不管怎样,他都是你三个孩子的父亲。在法律上,在外人眼里,你都是他的女人。他如今重病在身,你必须尽责任,尽人道,饮食起居方面你一定要好好服侍他。

姐姐本就是善良之人,尽管心有不甘,她也会尽到自己的责任。在姐夫生病的几个月里,她一个人忙里忙外,为姐夫做饭洗衣,端茶送水。最后的时日,还要为他清理污秽。

快到年关时,我打电话问姐夫的病情。

“他的病越来越重了,肚子一天比一天大,饭量越来越小,人也日渐消瘦。已经很少到店里来,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房里,不开灯。”

姐姐的语气中不仅仅只有同情。在即将终结的生命面前,所有的恩怨已烟消云散,有的只是对生命的悲悯和敬畏。

我的心湖泛起阵阵酸楚,姐夫一生好强,不向任何人低头,可他终究抗拒不了命运。在生命的最后时日里,他独自呆在黑暗中,孤独地等待死神一步步逼近。他到底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他和姐姐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对白?

姐夫凄凉地走了,离去的时候一个子女都不在身边,只有姐姐陪伴他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程。

姐夫去世,姐姐哭得很伤心。我知道,她哭的是自己的命运。自从十几岁出嫁那天开始,婚姻这个紧箍咒就把她给牢牢套住了,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因为这是一个女人的宿命。

姐夫不在了,姐姐还得在他们曾经共同的家里继续生活下去。

儿子、儿媳妇又去外面打工了,姐姐带着小孙子在家。

那爿小店还在,那是姐夫生前的全部寄托。姐姐一个人白天黑夜地经营着。

我说:“姐姐,把店关了吧?要不你就被它困住了。”

“你小外甥身体不是很强健。等盖了新楼房,他们夫妻就不出去打工了。到时候他们还得靠这间店维持生计。我现在先给他们看着。”

去年,小外甥的楼房终于盖起来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姐姐承担着给师傅们做饭的任务,有时累得直不起腰。但她累着并快乐着。她就像一只拉磨的驴子,围绕着家辛辛苦苦拉了大半生的磨,为丈夫,为子女,为孙子操劳,累弯了脊梁,苍老了容颜,换来的是子孙满堂。

姐姐的婚姻中没有爱情的花朵,却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各自开枝散叶,如今已经有五个孙子和外孙。最大的外孙,今年二十二岁,按照农村的习俗,一两年后就该结婚生子。到时候,六十几岁的姐姐就四世同堂了。

永远忘不了那样一个场景。那是我父亲出殡的前一天晚上,我无意中推开楼上的一间房门,看到姐姐的五个孙子和外孙,一字排开,横卧在一张大床上。我内心一阵震撼,那是一种对生命生生不息的强烈感受。

当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姐姐时,她的眼角眉梢全都在笑。

篇2:长篇鬼故事鬼姐姐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一些旧的东西正在被新的事物所取代从而逐渐的被人们淡忘。人们总是这样的喜新厌旧,把老祖宗传下来的珍宝视为糟粕,从而那项手艺就再没有人提起,也再没有人知道那项手艺真正的内涵是什么。于是它被时代的浪潮所淹没,带着它的愤怒被埋藏在坟墓里。

小然,远处一个身材纤细,长相甜美的女生在冲我挥手快来啊,这边有个吹糖人的老爷爷。额,饶了我吧,又是买玩具啊。我耸了耸肩,报以无奈的眼神朝她走了过去。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赵然,是一名高中生,站在那边喊我的则是我的女朋友,她的名字叫林小希,我们两个是同班同学。小希一直对玩具情有独钟,她说这叫童心未泯,而我却觉得她的童年有点长。

我们走进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巷子的尽头是一个破旧的帐篷,帐篷前面的小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糖人,一个带着破帽子的老人坐在旁边低着头忙着手里未成形的糖人。

哇,好漂亮的糖人啊。小希夸张的叫着,对摊子上的糖人们左顾右盼。

我走了过去,的确,这些糖人做的十分精美,形状各异。有糖牛、老鼠、花猫、孙猴子等等,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只是有几点十分独特,每个糖人上面都插着一个小小的管子,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而且我捏了一下糖人,发现这些糖人竟然都是软软的,不像以前玩过的糖人那样坚硬。

这时,我注意到了那个一声不吭的老人。他带着破旧的帽子,面目被帽檐遮挡住,我看不到他的模样。他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浑身脏兮兮的,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我看到他正在做糖人而伸出的双手,那双骨瘦如柴的手臂就如同刚从坟墓中被扒出的僵尸一样恐怖。但是他手中的糖人却是十分的丰满,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老爷爷,这个糖人多少钱啊。小希拿起一个吹得胖乎乎的糖牛笑眯眯的问道。

从坟墓里爬出来的糖人在哭泣,老人低着头忽然自言自语起来。

愤怒要燃烧整个大地。说完,老人低沉的笑着。我和小希被他突如其来的话语搞得莫名其妙,整个气氛十分诡异。

老爷爷,我是问这个糖人卖多少钱?小希以为老人听错了,故意放大了声音再次问道。

这些糖人都不要钱哦,老人笑着说道:喜欢就拿去玩吧。

真的吗,小希如获至宝的叫道,谢谢老爷爷,那我就再拿一个,嘻嘻。

嘿嘿嘿老人发出低沉的笑声,我听了非常的不舒服。破旧的帐篷、免费送出的糖人、诡异的老人,这一连串的事物使我感觉到莫名的不安,我拉着正在摊子上兴高采烈左挑右选的小希转头就走。

诶,小希被我突然地举动搞得莫名其妙,但是看见我严肃的神情也就没说什么。

呵呵,我们刚走几步身后就传来老人的声音。这个糖人要经常给它吹气哦,否则糖人就会瘪下去的哦。

我低下头看到糖人身上的小管子,原来每个糖人身上的管子是用来吹气的,可是我从来没听过哪个糖人还要自己经常充气来维持它的形状,我头也不回的拉着小希走了。

干嘛啊,刚出巷子小希就质问我:人家在那挑好好地,怎么突然就拉我走啊,搞得我都没来及多拿一个。小希看着手里可爱的糖人气呼呼的说着。

把这个糖人丢了吧,我对小希说:我总感觉这个老爷爷有点怪。

我看怪的是你,小希指着我的鼻子说道:昨天又看鬼故事了吧,一天到晚疑神疑鬼的,搞得人家还跟你一块紧张了好一阵子。我被指着鼻子挨了一顿臭骂,仔细想想,可能是我想太多了,毕竟就一个糖人而已会怎么样那。我的大脑也真是闲的可以。我笑了笑自己的多疑,送小希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我去小希家里接她去上学,临走前,我看到了被放在桌子上的糖牛变瘪了,我指着糖牛向小希示意。

哦,小希一拍脑袋跑过去拿起了糖牛,我记得昨天那个老爷爷好像说要自己吹是吧。小希比划了一下,然后对着管子吹了起来。

呼,糖牛随着小希吹出的气息瞬间便膨胀了起来。可是小希却没有停止,依旧不停的向里面吹着气。

小希,我拍了拍她,已经吹满了,再吹就炸了。

这时,我注意到小希的眼神变得十分的呆滞,像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只是机械的吹着气。我又使劲的摇了摇小希,这时她的眼神才慢慢地变了回来。

你怎么了,我关心的问道。哦,小希渐渐反应了过来,刚才我一吹气就感觉到特别的舒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我的幻觉吧。

我感觉到一丝丝的诡异,真的不要紧吗,还是把这个糖人给丢了吧。

你又来了,小希敲了一下我的头再说我就打你哦。

我只得无奈的耸耸肩,骑着单车带小希去学校。

哎,你知道吗,学校那边的巷子里来了个吹糖人的,那糖人特好看,而且还不要钱哦。真的假的啊。我放学也要去挑几个回去。

一到班里,就听到了纷纷的议论声,竟然全是讨论昨天那糖人的,我很好奇为什么那个老人卖的糖人会突然变得这么火。我趴在桌子上,冷冷的看着班里面讨论的兴高采烈地同学,隐隐的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此后的一段时间内,大家茶余饭后争相讨论的话题全是那个老爷爷做的糖人,尤其是小孩子们特别的喜欢,整个小镇都在疯抢那些糖人。而且,买过糖人的人都有一种相同的感受,就像那天的小希一样,在吹糖人的时候会使人感觉到非常的舒适与着迷,于是人们发了疯似的吹,被吹破了的糖人一个接着一个,于是人们也就一个接一个的去向那个老爷爷索要糖人。这种怪异的事情按理说会有人介入调查,或者说至少也该有人提出异议,可是现实是没有,没有人出面制止,没有人介入调查,也没有人对此感觉到奇怪,我隐隐的感觉到这件事的背后藏着一个惊天的秘密。

当我再次见到那个老爷爷的时候,还是在那个小巷,还是那个破旧的帐篷,还是那一顶破烂的帽子。小希说她的糖人吹破了,要来拿新的糖人,我才陪着她来到这里,这个让我不寒而栗的地方。

爷爷,我来拿糖人喽,小希笑眯眯的跟老人说。

可是那个老人却始终低着头,忙着手里头的糖人,完全对外界的事物视而无睹。已经习惯了的小希无奈的耸耸肩,选好了糖人正准备拉着我走,这时候,背后再次响起了老人那阴沉的声音:糖人有这么多种样子,却没有一个是人的造型,为什么他的名字还要叫糖人呢?我和小希被这个古怪的问题搞得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傻傻的站在原地等待老人的答案。因为最初的时候,被用来吹的就是实实在在的人哦。老人诡异的笑着,这笑声使我不寒而栗。我感觉到无比的怪异,无论是这使人着迷的糖人,还是这怪异的老人,我赶紧拉着小希头也不回的逃离了这个地方。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不安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老人不见了,人们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那个做糖人的老人,而那个老人就好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从此销声匿迹了。于是,当人们把最后一个糖人吹破了的时候,人们就再也无法满足自身对吹糖人的那种渴望,而其他工匠做的糖人也完全不起作用。

啊,好难受啊,小希在床上痛苦的打着滚。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毒瘾发作的病人,内心的渴望在不断地折磨着小希的身躯。小希身体扭曲,豆大的汗珠从头顶不断地落下。我看着小希痛苦的模样,心如刀割,可我能做什么,我只有紧紧的抱着她,让她撕扯着我的衣衫,让她的痛苦多分担一点在我的身上。

忽然,小希猛地一下停住了,她失魂的对我说:小然,你还记得那个老爷爷那天说过的话吗?

糖人最初的对象就是实实在在的人啊。那句让我毛骨悚然的话再次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我还没来得及制止,就看到小希已经把那个小管子狠狠地插进了自己的胳膊。然后,我惊悚的看到小希的胳膊随着她疯狂吹入的气体而不断地膨胀,就像是一个糖人一样变得越来越肿大,当小希的胳膊最终隆起一个类似于巨大的肿瘤的时候,小希虚弱而又安逸的倒在了我的怀里,平静的说:好舒服啊!

我目瞪口呆,如此诡异的现象使我的思维十分的混乱。小希胳膊上那块恐怖的凹凸看得我心惊胆颤,纤细的皮肤被气体充斥成几乎透明,肌肉的脉络可以看的一清二楚,肿胀的血管快要涨裂一般悬挂在皮肤上。我静静的看着,什么都没有说,不是我不想说,而是我能说什么?我亲眼目睹了这灵异的全过程,这个完全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的现象,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能把小希放在床上,看着她熟睡,然后悄悄的离开。我要找出真凶,我要拯救小希,拯救这个小镇。

晴朗的天空没有一丝生气,我快步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我想去班里边看看,看看其他人还知道些什么。这时,天空中飘来一支怪异的巨型气球。这个气球的直径有一米多,缓慢的飘在离我不远的上方,而且这个气球上面竟然套着一件人的衣服,显得十分的古怪。突然,蹦的一声,气球炸裂开了,气球里面的红色液体渐到了我的脸上。真晦气,我擦了擦脸,也没多看,马不停蹄的向学校跑去。这个小镇里诡异的事情越来越多了,我得快一点了。我内心的不安感正在慢慢扩散。

咚,我一脚踹开了教室的大门。可是我却没能再走一步,我呆呆的站在班门口惊恐的看着里面的场景。班里坐满了人,确切的说已不再是正常的人。在一个个座位上蠕动的是一群臃肿的,已经无法辨认出人形的怪物。每个肿胀的人身上都插着那个同样的小管子,一个个快被撑裂的头颅张着充满鲜血的大嘴不住的往里鼓着气。我看到他们仿佛在注视着我,那一个个突起的眼球充满血丝的盯着我,好像在看一个怪物一样。

啊,我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号叫,我发疯似得逃离了学校。我不知道是我疯了,还是整个世界疯了。我现在想到的只有小希。

当我再次看到小希时,她昔日里那纤细的身体已经膨胀到近似于圆形,那可爱的小嘴被撕扯成一条长长的弧线,好像在诡异的笑着。两只眼球硬生生的被气体从眼眶中挤出,悬挂在圆球的表面。血管一根根的突起在皮肤上,整体看来好像一个巨大的血球。然后,她浮了起来,慢慢的慢慢的升空。我想起了刚才在路上看到的那个气球,原来那是人。

我的身体在瑟瑟发抖,我的双脚像是被牢牢地粘在地上一样无法动弹,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已经快要崩溃了。我只是傻傻的看着小希越飘越高,傻傻的看着小希在空中炸裂。

鲜血泼在了我的身上,小希体内的肠子,内脏,全散落在我的周围,她的一只眼球滚落在我的脚下,死死地盯着我。我似乎看到她在流泪。天空渐渐阴了下来,我举起头,只见空中升起了一个又一个巨大的气球。

长篇鬼故事鬼姐姐:女鬼叫我在你后面

已经半夜12点了,小光还没睡,他还在扣扣聊天,这是他的爱好,总是爱和一些陌生的小女孩聊天,聊得来的话然后就约人家出来见面。

突然扣扣动了,有人加他,叫我在你后面。小光点开后又看看人家的空间,他要先看看这是个女生还是男生,男生直接就past。可是对方空间打开后是确实一片空白的,整个屏幕都白的。tmd,怎么回事啊。

小光还是接受了,并直接和我在你后面聊起来。

美女,你好啊,叫什么名啊?

素彦。

素彦,这名字挺好啊,今年多大啊,我二十,你呢

八十。

八十,你老太太啊,老太太还上网,潮流啊,是不是十八啊

呵呵。

对了,你空间怎么进不去啊,一片空白,想看看你什么样子都看不了啊,嘻嘻。

可以的啊,你打开视频吧。

小光有点兴奋了,这么主动开视频的女孩啊,他打开视频后发现两个画面都是自己。

你设置什么了啊,看不到啊?

怎么看不到啊,我就在你后面啊!

开什么玩笑啊,我宿舍人都睡了。

你没看到我吗,我真的就在你后面。

突然后面一股凉风,小光有点渗得慌,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还没等对方回复,就赶紧关了电脑上床了。

第二天,一早,舍友发现地上有一摊血迹,,喂,光,昨晚看大片又上火了吧,都冒血了啊!

小光有点发虚汗了,昨晚他最后一个睡,根本没有流血的。

光,你眼睛怎么那样?

小光照镜子一看,眼睛是青的,青的发紫。

小光有点害怕了,躺在宿舍一天没出门。

晚自习的时候,舍友们都不在了,小光又打开了电脑。

我在你后面也在线。可小光不敢跟她说话,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突然门开了,但没有人。

小光有点害怕了。我在你后面竟主动跟小光说话,

你是不是来陪我了啊?

小光没有回复,而是直接把她拉黑了,但是聊天窗口就是关不了,小光开始有点发汗了,视频竟然也自动打开了。屏幕里还是一片白。音响里传出来声音你怎么不跟我聊天了啊,干嘛不理我啊,我一直在你后面的啊,你看看我啊,

小光从凳子上倒在了地上,手里摸到一个东西,一看,竟是一个女人头,全是黑发,嘴里流着血。

啊!小光赶紧爬了起来冲出门,在走廊里一直跑啊跑,一直跑不到头。总感觉后面有人在追他。

你别走啊,我在你后面等你啊!

后来,舍友们回来看见小光光着身子躺在走廊里,旁边放着一攒长头发。

再后来小光辍学回家了,嘴里整天神神叨叨的说着一句话我在你后面!

篇3:长篇鬼故事鬼姐姐

这个男人对西西说道:“我又回来了……”

这是条狭长幽深的小巷,长约五百米。夜已深,小巷一眼望到头也未见行人。小巷里的路灯,有四盏坏了,仅剩下一盏,在忽明忽暗的闪烁着。这样的小巷,恐怕胆小一点的单身女子是不敢走的吧;不过,对于一对情侣来说,这无异于是一条温馨之路,至少,可以让两个人的心贴得更紧吧!马恋晴是这样想的。

马恋晴是一名医生,他走在前面,他身后是他新认识的女友,挎着手提包的护士西西小姐。医生爱护士,似乎是自从有了这两个职业以来天经地义的事。西西长得娇小可人,绝对是那种人见人怜,风吹欲倒的林妹妹相貌。走到路灯闪烁处,马恋晴禁不住回过头来,想看看西西那娇魇似花的容貌,在灯下又是怎样一番美丽。西西也正含情脉脉的望着马恋晴缓缓扭过来的头,但她看到的,却是马恋晴瞪大了双眼,嘴半歙合着,说不出的恐怖表情。马恋晴用手指着西西腰际,尖声道:“快看!你背后有只手!”因情绪激动而声音有些发颤!

路灯又暗下来,再亮起来,西西惊慌失措的四处找寻,哪里有只手啊?她什么也没看见。这时,马恋晴才坏坏的笑道:“呵呵,我是吓你的。”西西蹙眉道:“讨厌,你坏死了。”声音娇媚,听到耳里,说不出的受用。马恋晴回过头来,依然走在前面带路。西西却从后面紧追上来,主动挽着马恋晴的胳膊,将脸贴在他肩膀上,柔声道:“你这个坏蛋,人家给你吓着了。”如此柔情,岂不令人感到浪漫。但马恋晴没有感到,他头皮一阵发麻,全身的汗毛都直立起来,因为方才,在路灯闪烁的前一瞬,他分明看到了,是那只手,从西西的腰际绕上来,红色的指甲,在灯光下泛着冷光。他心里知道,来了,又来了,那只手一直阴魂不散的跟着他,只要他一交新的女友,那只手就会出现,西西很胆小,不能让她知道这件事。

事情得从一年前说起。马恋晴原本不叫马恋晴,他有另一个名字。在一次偶然的舞会上,他认识了打工妹子晴姑娘,两人可谓一见钟情,不到一周,两人已好到如胶似漆,难舍难分了。子晴长得花枝招展,马恋晴风流倜傥,两人可以说是郎才女貌,是天造地设的一双。一日,马恋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子晴说道:“不如我把名字改了吧,改做马恋晴,我只爱你一个,今生今世,至死不渝。”子晴也道:“此身非君莫属,非君不嫁。山无棱,海水竭,乃敢与君绝。”于是马恋晴就和子晴去户籍处把名字改作“马恋晴”了

没有性爱的爱情,不能算作爱情,因为两人的世界,缺少对对方最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一切变故,就发生在子晴的初夜……

当马恋晴心情激动的剥开子晴的衣服时,子晴仰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睛,脸上飞起红霞,羞不可抑,真是娇不甚言,春光无限。然而,就在马恋晴抖落子晴最后一件内衣时,他不禁倒喝一口凉气,豪情万丈登时烟消云散,心情从极度高潮马上跌入低谷。在子晴的胸部,长了两个又小又瘪的乳/房,这都还不算什么;从肩胛之间,到两乳正中,竟生了一片呈倒三角形的胸毛,胸毛约寸余长,黑色浓密,看上去和大猩猩没什么两样,白皙的皮肤映衬着黑色的胸毛,像一个耻辱的记号。马恋晴什么心情都没有了,转身就准备从床上下来,这时,子晴却似八爪鱼般缠上了马恋晴,一把把他抱过,翻身将马恋晴压在身下,做着完全是男子才该做出的动作。马恋晴被压在下面,无奈的接受着残酷的现实,眼角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一切都变了,什么山盟海誓,花前月下,什么非汝不娶,非君不嫁。言语,是可以被忘记,可以被收回的。马恋晴开始有意无意的躲着子晴,他们一起去过的地方他都不敢再去。不过,子晴自从献出她的初夜之后,她就认定,马恋晴便是她今生的唯一。于是,她开始了永无休止的纠缠,不管马恋晴如何躲她,避她,甚或是骂她,打她,也不管周围的朋友如何劝她,说她,她始终锲而不舍。她坚信,马恋晴是爱她的,他对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放光,诚心实意,那种诚恳,绝不是可以伪装出来的。

篇4:爷爷长篇散文

爷爷长篇散文

时间过得真快,不觉中爷爷已仙逝快7年了。每当回忆起爷爷临终前说过的那句话:“我该走啦,再不走要坑俺孙子了。”我禁不住心头一阵发酸,悲戚的泪花在眼窝里直打转。

爷爷生于大清朝宣统初年腊月二十八,卒于农历腊月十三,距99周岁刚好相差半月。爷爷生前,我曾经当着老人家的面许诺:来年三月十八请剧团唱大戏,提前给他庆贺百岁寿诞,可爷爷却未能等到这一天。一辈子操劳奔波的爷爷,临终仍替自己的孙子着想,怎不让人伤心落泪呢。

我出生在上世纪大跃进年代,正赶上全村人合大伙吃大锅饭,一家9口人每顿领一盆能照见人影的稀菜汤维持生活。在我们6姊妹中,我是爷爷的眼珠子。因为从父亲那一辈起,我家单传两代,面对为老祖宗延续的香火已岌岌可危,爷爷几乎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这棵独苗身上。大炼钢铁那年,爷爷被公社抽调到运输队,每天赶一辆三挂套的马车往返开封。爷爷忍饥挨饿,每趟差节省下两毛钱,给我买一小包劣质饼干连夜送回家。一个月黑头天,爷爷赶着马车行至朱仙镇的沙丘地段,那匹枣红马瞅见前方黑乎乎的柳丛,立时炸毛扬踢惊了车,把爷爷从车辕上撂下来,呼啸而过的马车从身上轧过去,轧断9根肋骨一条腿。爷爷在医院里住了大半年,侥幸从死神的魔爪中挣脱出来,那条被轧断的左腿萎缩得像一根枣木棍,连脚板也小一号穿不了正常鞋。从此,爷爷与拐杖形影不离。

爷爷一生有三大爱好:喝酒、喂马、玩鹌鹑。旧社会,由于家贫,爷爷17岁就给大户人家扛长工喂牲口。冬雪夜,饥寒交加,爷爷一边喂马,一边喝劣质烧酒御寒,日久成习,酒量大得一气能喝一斤不醉。长夜难熬,爷爷从野地里逮回来一只鹌鹑,把在手里消磨时光,最终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养怡之道。

在豫东乡下,鹌鹑俗称“谷子虫”,被人们笼养着专供叨架逗乐。爷爷对玩鹌鹑很在行,仅从皮毛上就能辨别出优劣,什么“菜花、早秋、小雏、白汤”,“黑眼、朱砂眼、豆青眼”,“紫嗓、小灰嗓、大灰嗓”,“麻批胡、水红胡、尿臊胡”。还有羽翅的“单背剑、双背剑”,“单插花、双插花”。腿部的“黑腿、青腿、黄蜡腿”,以及爪子部位的“单滴溜、双滴溜”,等等,浑身上下,评价鹌鹑的行话极有讲究。爷爷不识字,却对那首民间流传的《鹌鹑歌》倒背如流:“姓鹌名鹑,祖籍燕胡。昨听雁大哥说南京好景,俺跟随雁大哥到南京观景。一路之上,行至高空,撇啦号角,吹的是美儿中听……”那抑扬顿挫如泣如诉的歌词令听者禁不住思绪纷然,对鹌鹑的生存环境派生出几许感慨。

大集体年代,爷爷丧失了劳动能力,专门给生产队喂牲口。每到农闲时节,爷爷喂饱牲口,院子里聚集一帮子老爷们,各自从腰里解开鹌鹑布袋,掏出公鹌鹑搁罗圈里叨几嘴,那兴致不亚于现在的球迷观看一场精彩的世界杯。素来心善的爷爷早已把鹌鹑视为自己的好伙伴,和蔼地关爱生灵,总是在鹌鹑叨架的兴头上收场,彼此不分输赢,自然心平气和。茶余饭后,爷爷手把鹌鹑坐进罗圈椅内,眯缝眼吹着逗鹌鹑叫唤的口哨,就如禅坐练功一般进入状态,心境广阔而又高远……

爷爷原本平静的生活环境,却因我的伤残被无情地击碎了。

上世纪70年代末期,我随部队赴南疆前线参加自卫还击战,负重伤被抬进野战医院。治疗终结,我被评为一等伤残,拄着两条拐杖退役回到故乡。那年正赶上农村土地联产承包,我们家7口人,老弱病残,一下子分了近20亩耕地。农忙季节,正当壮年的父亲不懂稼穑,眼看焦麦炸豆的庄稼收不到家里,70多岁的爷爷心急,甩掉拄了20多年的拐杖,扬场放磙,摇耧撒种,瘸着腿终日奔波在田间地头。家里房子窄狭,我有心建造新宅,却囊中羞涩。大冬天,爷爷赶着小马车,一趟趟地从岗上往麦场里盘土,我们请街坊脱坯烧砖,自己动手做水泥瓦,终于盖起三间西屋。新宅落成,爷爷却不停歇,拉土和泥,给我妻子做帮手,把剩余的砖头垒砌一圈院墙。在乡下艰难生活的7年里,爷爷跟着我吃尽了苦受尽了累,几乎把前半辈子没出完的力气都耗干了。

1988年,我的身体稍有好转,进城重新工作,有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决心要把爷爷搬进县城颐养天年,而老人家却故土难离。直到87岁高龄的奶奶去世后,我在县城置买了一处大宅子,把爷爷和父母都接进城里居住,一家人四世同堂,彩电、录音机样样齐全,我专门从街上买回来成套的《杨家将》、《呼延庆打擂》等评书磁带,让爱听戏的爷爷天天听,觉得老人家应该享受天伦之乐了。可这种日子没过上半年,我下班回家,却发现爷爷既不看电视,也不听录音机了,老是躺在床上睡闷头觉,显得无精打采。瞅着爷爷那一脸苍老淡漠的表情,我大惑不解,作为小辈,怎样尽孝心才能安慰老人家的心绪呢?

几天后,一次偶然的故乡之行,让我终于从现实生活中寻找到了答案。

那天我下乡办事,正好途径村口。或许是思恋故土的缘故,明知道家中无人,却身不由己地拐进了村子,径直朝老家的门楼走去。我临时下乡,身上没带大门的钥匙,只能绕着院墙兜圈子。踮起脚尖趴在院墙的豁口处,我瞅一眼落叶飘零的院子,心绪在刹那间绷紧了。我隐约感到,堂屋那两扇漆皮斑驳的大门紧闭着,皱巴巴颇似奶奶生前那张苍老的面孔注视着我,好像在不停地唠叨:“走吧,都走吧,谁都不要这个家啦!”我的心头一颤,泪水止不住滴落下来。这毕竟是生我养我的故园啊!至此,我恍然大悟,年轻的游子尚且留恋故土,又何况根系所在的年迈爷爷呢?爷爷离开了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身边缺少了朝夕相处的老街坊老爷们,没熟人喷空儿,自然提不起兴头来。

匆匆返回县城,我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落叶归根!我让父母先卷铺盖回去,随后用车把闷闷不乐的爷爷送回老家。前脚才踏进家门,屁股没暖热凳子,左邻右舍的老街坊们闻讯纷至沓来,挤了满满一屋子,爷爷立时高兴得眉开眼笑。从此,爷爷那蹒跚的身影整天在街道上晃动,与朝夕相处的老爷们天南地北喷闲空儿,话题喷到兴头上,当街围一个人圈,各自从腰里掏出鹌鹑布袋,把好斗嘴的鹌鹑搁地上叨几嘴,那开怀的畅笑声响彻半道街。

从此,我城里一个家,乡下一个家地两头跑,虽然忙点累点,可瞅着90多岁的爷爷大碗吃肉,大杯喝酒,猜拳行令,思维清晰,满面红光地坐在靠背椅内居然能翘起二郎腿,心里总有一种欣慰感,盼望老人家能活过一百岁,成为闻名乡里的老寿星。

然而,子欲养却亲不待。那年腊月,一场寒流袭来,天上下起冻雨,路面变成了溜冰场。思维清楚的爷爷突然间精神失常了,大声喊叫我的名字,居然说有人要害我,夜晚不穿衣服老往门外跑,结果被冻成了重感冒。我闻讯赶回老家,爷爷的喉咙已喊哑了,说不出话来,躺在床上瞅见我,咧嘴一笑,错乱的思维反倒清楚了,继而仰头瞅我身后,哑着嗓子喊我儿子的名字。我家小儿子也是爷爷在乡下一手拉扯大的',隔代亲的感情更加浓厚。小儿子大学毕业在郑州一家公司搞设计,得到消息连夜返乡,支一张小床陪伴在爷爷身边。目睹爷爷躺在床上不吃不喝的神情,我当即返回县城,请来医院的内科主任给老人家看病,挂上吊瓶输液补充营养。当时我和儿子提议,要把爷爷接进县城住院治疗,可护理老人却成了大问题。我的腿脚不灵便,床前床后侍候不了爷爷。小儿子所在的公司刚签了一份合同,客户催着要样图。几个姐姐家都娶媳妇有了孙男嫡女,个个脱不开身,条件差最没能耐的四姐家新添一个小孙子,光肚蔫盖在被窝里两天了还没有棉衣穿。我把目光投向自己的父母,78岁的父亲耳朵聋得说话直打岔,81岁的母亲患有冠心病,连累得躺在床上正输液。看到这种境况,本家族爷劝我说:“孩子,这大冷天,路上冻成滑琉璃,您爷病成这样,经不起折腾了。是福不是祸,听天由命吧。”当晚,我把医院的陈主任送回县城,眼见爷爷一病不起,自个却又无能为力,难过得抱头痛哭。

一夜北风,及至天明起床,一场大雪下了足有一尺深,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将我阻隔在县城。晌午时分,大雪终于住了,老家打来电话,爷爷念叨着我的名字去世了。我当即驱车返乡,20公里路程走了近俩小时,赶到家里,爷爷已穿好寿衣被抬进了外间的灵床上。轻轻揭开爷爷的蒙脸纸,瞅着老人家端正的五官,就如平常熟睡一样安详,我跪在地上痛哭失声,可惜爷爷却再也听不见孙儿的呼唤了。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索命的阎罗呀,您格外开恩吧,让爷爷在通往阴曹地府的旅途中一路走好,平安跨过奈何桥,千万别喝孟婆的迷魂汤,但愿老人家能在望乡台上时常看到自己牵挂的孙子的影子。

爷爷临终我未能在身边尽孝,老人家入殓时,我含泪把两瓶好酒放在他的身边。小儿子租车跑几十里路,专门给爷爷买回来一只鹌鹑,连同喂鹌鹑的谷子都搁在了棺材里。尽管我是个无神论者,却花几百元钱请纸扎匠,为爷爷扎一辆三挂套的马车,那浑一色的高头大马是老人家一辈子的心爱之物。

埋葬了爷爷,我独自站在老人家的坟前,无语凝噎。默默回望着天地间浑然一色,连苍天也似乎为之动容,一夜间让万物披上了一身重孝。

长路漫漫,人生苦短。阴阳两界,假如真有轮回,爷爷呀,来世我还做您的孙子,甘愿为您老人家牵马坠镫,把上辈子未尽完的孝心延续下去。

篇5:归宿长篇散文

归宿长篇散文

风吹过耳畔,青草的味道与甘南胡麻味和寺院的香火味混在一起,夹杂着故乡的气息,越来越浓。我逃不出这个气味的包裹,甚至浓得让我无法呼吸。站在草原上,我听到了风声,风中有大自然美妙的歌声,当我在草原上轻歌舞蹈时,我却听到了远方的心跳。好像有一种召唤,指引着我往前走,催促着我,让我去到属于我的远方。那里是哪里?我不知道,潜意识却一直指引着我,或许是故乡,可是却冥冥之中觉得那不是故乡,也许那就是每个人的归宿吧!

当我身陷无尽思索时,我才意识到,我在的地方是他乡,而不是我的故乡。这里的风景并不属于我,而是属于甘南,属于甘南的每一个人。我在薄雾中剖析这个世界存在的本相,我在寂静中看属于我的远方,也许每个人的归宿各不相同,但是这是属于每个人的内心旅程。我到过一个地方,再到另一个地方,可是每一个地方都不是最终我停留的地方,这些他乡都不是我的故乡,也不是我内心最终的港湾,只是一站,我停留片刻就走。

内心都有一段旅程,从近到远,从远到近。最初,我一直以为,属于我的地方在远方,我便一路向前,随着内心的节拍,走到我最想到的远方。可是,当我达到远方之后,还有更远的地方牵着我的双腿让我往前走。穿过雨季,踏过山川,可是我一直都无法找到内心指引我往前走的动力源泉。就在远望的那一瞬间,我似乎找到了答案,因为我正在瞭望着故乡,虽然我看不到,可是我的脑海里有一个清晰的画卷。

人生是一段旅程,无论你的起点在什么地方,当你迈出第一步时,就注定是一次越走越远路程,却是内心越走越近的路。地球是圆的,朝着一个方向走,最终你还是回到了原点。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事物越来越多,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就看到了故乡的存在。这也许是注定让我走不远的坎,可是我却不能拒绝它的存在,因为我也是个凡夫俗子,我的故乡就是我的归宿。

一年四季,都在轮回,演绎着自然造物的神奇。叶子在春风抚摸下,抽出新芽,通过春季,在整个世界里探索。露着一个小脑袋,蓬勃生长,然后变得硕壮,支撑着天空,遮天蔽日,留下一片阴凉。渐渐地,被秋季染黄,变得松动,在秋风吹动下,摇曳在秋风里,最终回到土壤。看看叶子,如同我们人类一生。在微小之中慢慢长大,变得成熟稳重,最终在奄奄一息之中离开这个世界。匆匆忙忙来到人世一遭,生在何方,最终还是回到何方。飘落的叶子只是在土壤里慢慢腐烂,变成养料,只为来年再次踏上奇妙的生命旅途。

我们和树叶一样,只不过我们有属于我们的思想,我们可以选择,而叶子不能。我们可以为了风景而停止前行的脚步,而叶子只能按着岁月的轮回,走上一遭。我匆忙的脚步,走过中原与塞北,看过沙漠与草原。在我脑海里,我想走过沙漠、草原、高山、大海之后,回到那个属于我的地方。总有一段属于我的旅程需要我去发现自己,究竟哪里才是我的归宿。

都说心如果没有方向,无论走到何方都是流浪。每个人都渴望归宿,我也是。和女友相处久了,却发现,我们之间的争执开始变少了,彼此相惜,不再分离。因为她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很简单,但是却是很难以得到,由我和她共同创造,那是属于我俩的归宿。相识之时,有缘有分,彼此相惜,拥抱着她,就拥有了全世界。

曾经和一位老作家聊过天,他说,不是越老的人写的文章越有味,而是让自己回到原点,所有的灵感就会主动跑来。他说文章很多的内容是来自生活,但是内容的前提是灵感,先有灵感,后有文章。他住在大城市里,每天面对着高楼大厦,人来车往,总是感到无尽的压抑与不自然。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他们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故土,因为那是生他养他的地方。想要回到故乡那片热土,重温那个在他脑海里奔腾已久的记忆。

他,腿脚有些不舒服,是由于久坐而导致的。可是他却告诉我,当他踏上回家的那条路时,却发现腿脚充满了力量,甚至可以跑回家。几十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他都没有合眼,他说他睡不着。看着窗外,车辆穿过一个又一个城市,最后停在了他最初离开的城市。他在车站转乘了班车,拿着车票在候车室等车。他说对于他而言,他更知道回家的意味是什么。当他颤颤抖抖拿着车票上车回家时,当他在班车上看见故乡的名字时,他哭了,他两眼直流眼泪,他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直地流着眼泪。很多人上前问他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只是坐在车上流眼泪,什么都说不出口。

望着窗外,房子变高了,路旁的树变粗壮了,故乡的山变矮了,云朵不再白了。当他再次踏上回家的路时,他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我无法想象一位老人回家时的情景,只是我在他的身旁听他说当时很无助。故乡的路,变宽了,房子盖得高了,那一幕幕场景又浮现在了他的眼前。左打听右打听,才知道,阿才已经入土了,小霞也没有了音讯。该走的,人都走了,留下的只是他们的记忆。望着属于他的几间茅草屋,如今没有了一丝温度,再也温暖不了他的内心了。

他说,无论走得多远,故乡一直都是他的牵绊。他似乎长了一对顺风耳,无时无刻都能听到故乡的消息。村口来福家添了孙子,红姐家孙女出嫁了……而他的家人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个村庄。他所有的灵感都来自于那个村庄,来自于那个时时刻刻出现在梦里的故乡,那是他创作的源泉,永不枯竭的源泉。他说我还太年轻,不知道故乡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总有一天我会明白,只不过需要我自己用生命来感悟。

他说他今生逃不出,逃不出那片乡土,那片让他既害怕又欢喜的土地。当他站在那片田地上时,心中无数的思绪凌乱着,即使风再大,都吹不开他的思绪。他发疯式的去解开那些结,可是失败了,他只有一种方式可以解决,那就是任由那些回忆去凌乱他的思绪。他无人可倾诉,他也不敢说,因为他害怕有人担心他。最终,他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方法,那就是用笔写下来,只有写下来才会让他施压。被压抑的情感实在是太痛苦了,结果他把情感尽力地捋顺,然后记录下来。

当身在故乡时,内心想法是最多的,看到熟悉的土地,就会想到曾经的日子,摸着大地的身躯,如同触摸着自己的心脏,对于他来说,故乡就是心脏,无论走在何方,那是让他唯一坚持下去的理由。我曾经试图通过他的言语,走进他的故乡,他说故乡在心里,一直不离去,此生足矣!最终我还是没有看见他的故乡,不过他说其实房屋早已不复存在了,只不过那些记忆还能让他串起来,组成一整个人生。

我看着他,早已苍白的鬓发,话语中带着哽咽。故乡,是一个起点,也是一个终点,自从他与家人在那个饥荒年代走散之后,只有他知道,故乡对于他来说,意味着什么。时间是味药,能治疗他身上的疾病,却治愈不了他内心的苦痛。他说当我到了一定年纪时,就会明白故乡的意义和重要性。对于一个两鬓斑白,身躯已经弯如弓的人才会明白落叶归根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归宿。静静地躺在生他养他的地方,安然入眠。

身在何方已经显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心在何处。候鸟要南归,姑娘要嫁人,我们都在悲叹着时光的流逝,可是谁在乎自己所拥有的。梦想和希望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渴望有个归宿。人这一辈子,只是匆匆忙忙来过几十年,说漫长,也漫长,说短暂,只是弹指一挥间。有的人还在路上,去远方寻找自己,而有的人已经开始踏上返程。起点也是终点,开始也是结束,出发就是远行,返程就是归宿。密密麻麻的人群,总有一个属于你的身影,苍茫的大地之上,总会有一个地方是你的归宿。

追寻内心的旅程很远很辛苦,有时候我们会走错方向,甚至在路上遗忘自我。我站在一棵老树下,看着粗壮的树干,抚摸着树皮,树皮的沟壑里充满了岁月。有一片叶子,挣脱了树枝的束缚,在空中盘旋着,悠悠然地落在地上,安安静静地睡去了。叶子从生到亡只有短短几个月,可是它们都在遵循着属于自己的人生轨迹,最终落叶归根,回到属于它的地方,而我们人,也是这样。

甘南属于每一个人,但是归根结底属于甘南的人民,而不属于任何外来者。曾经我的远方就是甘南,我只能算作是一位游客,来到甘南只是满足了我的心愿。接下来,那么多的岁月里,真正属于我的归宿还需要我去寻找。小镇上难得的'热闹,也许这是衬托我离别的忧伤。我以为我可以留在甘南,可是我是不得不走。以前走在小镇,是为了欣赏风景,如今走在街上是为了铭记这里的一切。这里是甘南,我知道我还会来到这个地方,我会和她携手来到这个地方。

街上有外国游客拍打着鼓,再唱上一个小曲,他们会迷上这里,和我最初一样。我是个怪人,不喜欢吵闹的人群,可是今天却发现小镇无比的热闹,也可能是天气变好的原因,而我的内心却空空荡荡。走到河边、草原上、山上……再看看小镇,多拍几张照片留下来,我会以一个游客的身份想念,也许还会以一位游客的身份出现在这里。

朋友送我一本他的书,不仅签了名,还写了一句话“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生活久了,就会长下根须”。当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想起了故乡,因为我这二十多年的岁月里,一直没有逃出的就是故乡。我对其他生活过的城市,却都没有生出感情,要么是因为亲人在,会对某些城市心存依恋,或者是因为某个人、某些事,我把那座城装在了心里。直到如今我才发现,一个人的归宿其实只有一个,哪怕是挤破月台、走着也要回去的那个地方,就是心中的归宿。

我站在山岗上,对着甘南说声再见,感谢它对我的收留与眷恋,我还会回来。拥挤的月台,挤出了丝丝眷恋,我要回到我生活的地方,再多的牵绊也拉不住我要回去的身躯,不是我狠心,只是不得不走,其实我也舍不得。站台很小,却留下了多少过往人的脚印。远去的人把心丢在了这里,总有一天他会回来寻找。流动的站台上,生下的有不变的情感,随着岁月的变迁,情感只会越来越浓,浓得一发不可收拾,离开故乡的人,就会再次出现在这里,满心欢喜。

小小的站台,能够归来的是依恋,是归宿,不能归来的是年轻,是生活。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这里才是唯一的避风港。我们每个人都非常脆弱,内心经不起风吹雨打,更不用说故乡的召唤。故乡的召唤会让我们失眠,会让我们痛苦,那就感觉就像离岸的鱼,故乡就是大海。生命中不再重要的是身在何方,而是心在何处。唯一能让你感觉到温暖的是,踏上归宿的那一瞬间,就是你的脚步离你的内心越来越近。

人生旅途中有无数的月台,又有无数个站点,所有的停靠站只是供我们歇息或者转车。旅途的开始,是为了看到生命怒放的精彩,旅途的终点,是我们每个人的归宿。身边的乘客,上了下,下了上,一波换一波,也许他们都在寻找属于他们的归宿吧!看他们的脚步,来的人踩在去的人的脚印上,走过的人从此渐渐远去在人海中。他们都不孤单,无论远去的人是否还能再次踏上归途,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是否能在那个地方扎根?还有就是,哪里是他们的归宿。

篇6:林清玄长篇散文

林清玄长篇散文

归彼大荒

每年总要读一次《红楼梦》,最感动我的不是宝玉和众美女间的风流韵事,而是宝玉出家后在雪地里拜别父亲贾政的一段:

那天乍寒下雪,泊在一个清静去处,贾政打发众人上岸投帖,辞谢朋友,总说即刻开船,都不敢劳动,船上只留一个小厮侍候,自己在船中写家书,先打发人起岸到家,写到宝玉事,便停笔,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急忙出船,欲待扶住问他是谁,那人已拜了四拜,站起来打了个问讯,贾政才要还揖,迎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贾政吃一大惊,忙问道:“可是宝玉么?”那人只不言语,以喜似悲,贾政问道:“你若是宝玉,如何这样打扮,跑到这里来?”宝玉未及答言,只见船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说着,三个人飘然登岸而去。贾政不顾地滑,疾忙来赶,见那三人在前,哪里赶得上,只听得他们三人口中不知是哪个作歌曰:

“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读到这一段,给我的感觉不是伤感,而是美,那种感觉就像是读《史记》读到荆柯着白衣度易水去刺秦王一样,充满了色彩。试想,一个富贵人家的公子看破了世情,光头赤足着红斗篷站在雪地上拜别父亲,是何等的美!因此我常觉得《红楼梦》的续作者高鹗,文采虽不及曹雪芹,但写到林黛玉的死和贾宝玉的逃亡,文章之美,实不下于雪芹。

贾宝玉原是女蜗炼石补天时,在大荒山无稽崖炼成的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的顽石之一,没想到女蜗只用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余下的一块就丢在青梗峰下,后来降世为人,就是贾宝玉。他在荣国府大观园中看遍了现实世界的种种栓桔,最后丢下一切世俗生活,飘然而去。宝玉的出家是他走出八股科考会场的第二大,用考中的举人做为还报父母恩情的礼物,还留下一个腹中的孩子,走向了自我解脱之胳。

我每读到宝玉出家这一段,就忍不住掩卷叹息,这段故事也使我想起中国神话里有名的顽童哪咤,他割肉还母,剖骨还父,然后化成一道精灵,身穿红肚兜,脚踏风火轮,一程一程的向远处飘去,那样的画面不仅是美,可以说是至庄至严了。《金刚经》里最精彩的一段文字是“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我觉得这“色”乃是人的一副皮囊,这“音声”则是日日的求告,都是有生灭的,是尘世里的外观,讲到“见如来”,则非飘然而去了断一切尘缘不能至。

何以故?《金刚经》自己给了注解:“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我常想,来固非来,去也非去,是一种多么高远的境界呢?我也常想,贾宝玉光头赤足披红斗篷时,脱下他的斗篷,里面一定是裸着身的,这块充满大气的灵石,用红斗篷把曾经陷溺的贪嗔痴爱隔在雪地之外,而跳出了污泥一般的尘网。

贾宝王的出家如果比较释迦牟尼的出家,其中是有一些相同的。释迦原是中印度迦毗罗国的王子,生长在皇室里歌舞管弦之中,享受着人间普认的快乐,但是他在生了一子以后,选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私自出宫,乘马车走向了从未去过的荒野,那年他只有十九岁(与贾宝玉的年纪相仿)。

想到释迎着锦衣走向荒野,和贾宝玉立在雪地中的情景,套用《红楼梦》的一句用语:“人在灯下不禁痴了。”

历来谈到宝玉出家的人,都论作他对现世的全归幻灭,精神在人间崩解;而历来论释迦求道的人,都说是他看透了人间的生老病死,要求无上的解脱。我的看法不同,我觉得那是一种美,是以人的本真走向一个遥远的、不可知的,千山万叠的风景里去。

贾宝玉是虚构的人物,释迎是真有其人,但这都无妨他们的性灵之美,我想到今天我们不能全然的欣赏许多出家的`人,并不是他们的心不诚,而是他们的姿势不美;他们多是现实生活里的失败者,在挫折不能解决时出家,而不是成功的、断然的斩掉人间的荣华富贵,在境界上大大的逊了一筹。

我是每到一个地方,都爱去看当地的寺庙,因为一个寺庙的建筑最能表现当地的精神面貌,有许多寺庙里都有出家修道的人,这些人有时候让我感动,有时候让我厌烦,后来我思想起来,那纯粹是一种感觉,是把修道者当成“人”的层次来看,确实有些人让我想起释迦,或者贾宝玉。

有一次,我到新加坡的印度庙去,那是下午五点的时候,他们正在祭拜太阳神,鼓和喇叭吹奏出缠绵悠长的印度音乐,里面的每一位都是赤足赤身又围一条白裙的苦行僧,上半身被炙热的太阳烤成深褐色。

我看见,在满布灰鸽的泥沙地上,有一位老者,全身乌黑、满头银发、骨瘦如柴,正面朝着阳光双手合什,伏身拜倒在地上,当他抬起头时,我看到他的两眼射出钻石一样耀目的光芒,这时令我想起释迦牟尼在大苦林的修行。

还有一次我住在大岗山超峰寺读书,遇见一位眉目娟好的少年和尚,每个星期日,他的父母开着宾士轿车来看他,终日苦劝也不能挽回他出家的决心,当宾士汽车往山下开去,穿着米灰色袈裟的少年就站在林木掩映的山上念经,目送汽车远去。我一直问他为何出家,他只是面露微笑,沉默不语,使我想起贾宝玉——原来在这世上,女蜗补天剩下的顽石还真是不少。

这荒野中的出家人,是一种人世里难以见到的美,不管是在狂欢或者悲悯,我敬爱他们;使我深信,不管在多空茫的荒野里,也有精致的心灵。而我也深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灵石,差别只是,能不能让它放光。

——一九八二年八月一日

如来的种子

我读过好几部佛经,常常为其中的奥义精深而赞叹着,可惜这些佛经总是谈出世的道理,认为世上的一切都是空的,很难运用到实际的生活里来,对一个想要人世又喜欢佛道的人总不免带来一些困惑。

黄桑禅师说法里有这样一段:“心若平等,不分高下,即与众生请佛,世界山河,有相无相,偏十方界,一切平等,无彼我相。此本源清净心,常自圆满,光明偏照也。”把一个人的“心”提到与众生请佛平等的地位,稍为可以解开一些迷团。

一个人的心在佛家的法眼中是渺小的,可是有时又大到可以和诸佛相若的地位。在新竹狮头山的半山腰上有一块巨大的石第,壁上用苍润的楷书,写上“心即是佛”四个大字。同样的,在江苏西园寺大雄宝殿里也有四个大字“佛即是心”;不管是心或佛摆在前面,总是把人的心提升到很高的境界。

其实,这四个字学问极大,它有十六种排列组合,每一种组合意义几乎是一样的,以心字开头有四种组合:“心即是佛,心是即佛,心佛即是,心即佛是”,以佛字开头也有四种组合:“佛即是心,佛是即心,佛心即是,佛即心是”,几乎完全肯定了心的作用,佛在这里不再那么高深,而是一切佛法全从行念的转变中产生;明白了这个道理,可以不再从“空”的角度在经文中索解,有时一个平常心就能在佛里转动自如了。

我最喜欢的讲佛法是“维摩经”里的一段,维摩诺间文殊菩萨说:“何等为如来种?(什么是如来的种子?”)文殊说:“有身为种,无明、有爱为种,贪、恙、痴为种,四颠倒为种,五盖为种,六人为种,七识处为种,八邪法为种,九恼处为种,十不善道为种。以要言之,六十二见及一切烦恼、皆是佛种。”

文殊并且进一步解释:“是故当知,一切烦恼,为如来种。譬如不下巨海,不能得无价宝珠,如是不入烦恼大海,则不能得一切智宝。”“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卑湿淤泥,乃生此华。”

在这里,文殊把人世间烦恼的意义肯定了,因为有一个多情多欲的身体,有愚昧,有情爱,有烦恼才能生出佛法来,才能生出如来的种子,也就是“若有缚,则有解,若本无缚,其谁求解?”把佛经里讲受,想、行、识诸空的理论往人世推进了一大步,渺小的人突然变得可以巨大,有变化的弹性。

在我的心目中,佛家的思想应该是瘸子的拐杖,顽者的净言,弱者的力量、懦者的勇气、愚者的聪明、悲者的喜乐,是一切人生行为中的镜子。可惜经过长时间的演变,讲佛法的“有道高僧”大部分忽略了生命的真实经验,讲轮回,讲行云。讲青天,讲流水,无法让一般人在其中得到真正的快乐。

我过去旅行访问的经验,使我时常有机会借宿庙宇,并在星夜交辉的夜晚与许多有道的僧人纵谈世事,我所遇到的僧人并不是生来就是为僧的,大多数并在生命的行程遇到难以克服的哀伤烦恼挫折痛苦等等,愤而出家为僧,苦修佛道,可是当他饲入了“空门”以后,就再也不敢触及尘世的经验,用这些经验为后人证法,确实是一件憾事。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住在佛光山,与一位中年的和尚谈道。他本是一名著名大学的毕业生,因为爱情受挫,顿觉人生茫然而适入空门,提到过去的生命经验他还忍不住眼湿,他含泪说:“离开众生没有个人的完成,离开个人也没有众生的完成;离开情感没有生命的完成,离开生命也没有情感的完成。”也许,他在孵说里是一个“六根不净”的和尚,但是在他的泪眼中我真正看到一个伟大的人世观照而得到启发,他的心中有一颗悲悯的如来的种子,因为,只有不畏惧情感的人,才能映照出不畏惧的道理。

心有时很大,大到可以和诸佛平等,我们应该勇于进入自己的生命经验,勇于肯定心的感觉,无明如是,有爱如是,一切烦恼也应该做如是观。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日

篇7:山路长篇散文

山路长篇散文

在我心中,山路也就是“道路”。当你静下心来慢慢攀登,这山路里面就有“道”。

山路是我所在的县城东郊魁山之巅蜿蜒而来的一条林间小道,是我休闲放松的运动场。当我从钢筋混凝土的丛林中逃离出来,攀上这条山路的时候,常常一呆就是半天或者一天。我又回到混沌状态。小鸟在歌唱,在叽叽喳喳地议论,在为一段爱情或一个窝儿你争我啄。小鸟的路在翅膀上,而我的路呢?当我迷茫的时候,小鸟也欺人太甚,甩下一滴鸟粪,然后远走高飞了。草地上的蚂蚁,常常为一个食物去游行,浩浩荡荡地东奔西跑。石头则沉默着,露珠晶莹着。我坐在石头上,看露珠里的我,看着自己从饱满晶亮到慢慢缩小缩小再缩小,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段时光也就消逝了。一滴露珠一个世界,我看到了从有到无的过程,又看到从无到有的开始,看到那一滴露珠滋养过的芽尖,又长出了新的生命。

其实,山路没有我这样多情而复杂。我来攀登的时候,山路舒缓地匍匐在我的面前,我不来的时候,山路安祥地静卧在大山的胸膛。春天,山路是一串鸟语花香,招蜂引蝶地给我伴舞;夏天,山路是一条林荫跑道,大树举起绿伞让我乘凉;秋天,山路是一桌十里长宴,累累硕果让我慢品细尝;那冬天呢,山路是一条雪花大道,洁白银毯铺成一段空白时光。晴天,阳光从树叶的缝隙射下来,像一柄柄长箭,插在路上,插在行人身上,我从这刀光剑影里攀登而上,大汗淋漓。雨后,山路湿漉漉的,一不小心就摔你一跤,粘满了泥土,仿佛自己也成了一截山路。最有意思的是晚上,踩着月光,一个人在山路上走,山路像一条泛白的绸缎,挂在路边的大树上,而我的影子,也成了一截黑色的山路,和大树的影子时而碰撞时而交融。我已经不是在山路上行走,而是被一场黑色的梦裹进了夜色里。漆黑的夜晚,打开手电,山路成了一束亮光,或者成为一个光圈,我跟在光的后面,走到我要走的地方。关了手电,山路消失了,我也消失了。我睡了,我睡在黑夜的怀里,山路睡在时间的怀里。

山路辟于何年,没人考证,山路辟于何人,没人知道。路边立着的石碑,镌刻着集资名单,记载着修路功德。这样的碑立在路边,本身无愧于路,如果这样的碑立在心头,那就无愧于人。抚碑遥想,真正的开路先驱,往往没有石碑,也无需后人瞻仰。开路人本身就是一条路,人走了,路还在,修路人也是一条路,人在修路,路也在修人。修路人沿着路的走向,一代又一代地进行维修,砌上了石台阶,修好了护路栏,一条山路就平坦顺畅多了,再后来的人,平平安安地在上面走,走着走着就长高了,走着走着就成熟了,走着走着就弯腰了,走着走着就消失了。人走了,而路还在,后来的人,又走在了路上。一条路,从来不缺前仆后继的跋涉者。路不图名不图利。皇帝走过,路没有因此而趾高气扬,平民走过,路没有因此而自卑萎缩,就算是盗贼走过,路也还是那么平缓宽畅,乞丐走过,路也仍然伸向远方。路,坦坦荡荡,路,坎坎坷坷。

路是面向苍天背负大地的宇宙的经脉!同样的路,有的人,走着走着走进了圣殿,有的人,走着走着却走进了地狱;同样的路,有的人,走出了欢乐健康,有的人,走来了悲伤迷茫。路还是那条路,走的人变了,路就变了。有些人的欲望比路还长,所以越走越不满足,有些人的胆量比路还宽,所以走着走着就栽到了路上。人在路上走,心却没在路上,或者背道而驰。你背叛了路,而路也就抛弃了你。细细想想,你的寿命再长,也没有时间漫长,你的人生之路再远,也没有道路遥远。

登山路上,常常碰到失志而返的青年,他们说,山顶的风景也不过如此,还不如就在半山逗留,不高也不低,不进也不退,永远不达顶峰,永远留着悬念,多好。的确,再高的山都有一个顶峰,你攀上去的时候,也就是失落的时候。有高峰,就有低谷,有绝顶,就有深渊,有得就有失,有成就有败。但我觉得,你每登一次山巅,又回到平地,回到平地,再登高山,形成规律,也就无所谓山峰和沟谷所带来的得失悲喜。因为人生也就是一个攀登山路的过程,你每天把有意义的事做到最好,成功就成功得有峰有峦,失败也失败得有沟有壑,就这样一事一个顶峰甚至一个沟壑,你用一生甚至更多的时间营造自己的顶峰,反思自己的沟壑,用一生的心血去把自己每一天的平淡每一事的平常做到极致,就这样慢慢耸立起自己人生路上的无数顶峰,你也就构成了自己的人生山脉。

你所处山脚的位置越低,你看到的山峰就越高,就像做人一样,把自己放得越低,放得越谦和,你看到的人生高度就越高。高度在你心中,高度越高,你的心灵空间就越大。人生之路就好比这山路,走得越长越远,见识的东西就越多越广。人生之路在脚下,成功之路在心中。人生停步不前,成功也就到止为止,人生之路上倒退,离成功就越来越远。面对路上的坎坷曲折,有的选择放弃,有的勇往而前,有的停下来,把坎坷曲折修整一番,或立块路牌提醒后来人,有的很可恶,看着前面长长的路,自己不想走了,但又偏偏挡在关键地方,让想继续攀登的人过不去,人间争斗就发生了,有的求情,打通关节,让自己过去,有的另辟蹊径,绕过去,有的干脆把卡住关卡的家伙弄开,让大家过去。大凡能够卡住关卡的家伙,都有些本事,于是,争斗产生,就有输有赢,有成有败,有的人,停下来加入这场争斗,有的趁乱侧身而过,有的停下来当茫然看客,有的记录这段争斗过程。只有时间在默默流逝,一切的一切又烟消云散,成为一段传说或历史,只有作下真实记录的'那个人,为后来人提供了参考资料。所以,山路也是一个人间名利场,也是一条历史长河,作下真实记录的人,也许就成了史官甚至是司马迁。

一条路,就这样连接着我的春秋冬夏,一条路,就这样连接着我的生命和故乡,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路上奔忙。路是我的亲人我的师长甚至我的仇敌我的健康我的生命极限与我的碰撞,路是我的祖国我的传统我的炎黄甚至我的世界和时间与我的较量。当我把所有的恩恩怨怨坎坎坷坷是非得失都想透的时候,我发现,路依然铺展在我的脚下。路是匍匐的人,人是行走的路。我在这山路上一走就走到不惑之年。我想走快点就走快点,想走慢点就走慢点,想往哪走就往哪走,路从来没干涉过。一条路,从来没有终点,也没有起点,终点的地方又是起点,起点的地方也许就是终点。我不懂什么升迁之路,也不寻什么南山捷径,我只在乎我的山路,我是山路的知己,我在路上蹦蹦跳跳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玩玩耍耍,那些春夏秋冬、喜怒哀乐、得失荣辱、恩怨情仇,不过是手中的一个小皮球,或是一段小树枝,一颗小石子,耍累了,随手一丢,又是两手空空,自由自在,继续前行。我在这条路上一走就是几十年,累了,歇息,再走,再歇,我就这样走上去,走下来,走下来,又走上去, 在我心中一步一个脚印地攀登,上下求索。

篇8:灯长篇散文

灯长篇散文

【1】

最近几天总是看着那盏坏了的荷花灯发呆。灯做工精细,小巧玲珑,粉色花蕊与乳白的花瓣相间显得柔和靓丽,它时常和一个小女孩的身影重叠在一起,许多日子以来,她成了我的牵挂,那双带着渴望的眼睛萦绕心间挥之不去,

每年元宵节习惯了给小儿子买一盏玩具灯,今年也不例外。中午带着儿子来到街上,元宵节比春节的气氛更浓,汤圆,香烛,烟花鞭炮……应有尽有摆满马路两边,摊贩招揽生意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我牵着儿子的手在一个个花灯的摊点前浏览着:十二生肖,动画人物,一朵朵盛开的鲜花……。

“爷爷,我要灯,要荷花的。”耳边传来一个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她有七八岁,穿着一件不合体的红色半旧棉衣,大概是姐姐穿过的。

“妞啊,爷爷没有钱,等你爸爸挣钱回来咱再买。”爷爷七十多岁,很瘦,沟壑遍布的脸色带着沧桑。

“不嘛,我就要。”小女孩撒娇,眼中带着祈求。

“你想吃汤圆,咱回家还要坐车,买了灯就没有钱回家了。”

小女孩哭了,她依依不舍地看着手里的灯。爷爷试图从孙女手里接过灯放回去,细细的电线从女孩手中握着的手柄处断了,正在响着的音乐戛然而止。灯坏了,祖孙俩愣住了。

这可怎么办?老人望着摊主。

“您老买着呗。”摊主三十多岁,见灯坏了有点不高兴。

“大兄弟,多少钱?”老人陪着笑脸。

摊主看看老人破旧的衣衫,说:“二十二元,看您老偌大年纪让你两元。”

老人把手伸进怀里,拿出一个布包,那里面包着一沓一元的纸币,他数出几张:“大兄弟,我留下坐车回家的钱,这五元钱赔你吧。”

“五元?我进货就十五元,你打发要饭的。”摊主恼火,他没好气的推开老人的手,“二十元少一分不行。”

“大兄弟,我就十二元,就抬抬手就收下吧。”老人继续哀求着。

摊贩斜睨他一眼:“不行.”

有人过来围观,老人的无助让我油然生出太多的怜悯,推开人群,我站在摊贩面前,静静地问:“这灯多少钱?”

“二十二。”

我拿出钱包:“我买了。”

他看看我:“大姐,这盏她弄坏了,换一盏吧。”

“不,我只要这盏坏的。”

摊贩低声嘟囔了一句,大概说我神经,我递过钱,他还我零头,我退回去,冷冷地说:“不用。”我接过灯,抚摸着小女孩的头,“孩子,喜欢哪盏,阿姨给你买。”

女孩看看爷爷,看看我,我笑:“不要担心,喜欢哪个自己选。”

看着我温和的笑容,小女孩消除了陌生感,她选择了一盏会打鸣的红色大公鸡,我也没有问价递给摊主二十元带着老人和女孩走出人群,留下摊主和围观的人。

老人对我连连感谢,说等过几天卖了羊羔来还我钱。看着老人花白的头发,我心在疼,钱啊,究竟是什么?

爷俩累了,坐到路边的石阶上,我们闲聊了起来。老人告诉我,他儿子有点智障,四十多岁了没有成家,后来通过中间人在云南买回一个媳妇,第二年生下小女孩,因为穷买媳妇借的钱没有还完媳妇跑了,债主上门要钱,为了还债儿子出去打工,一走就是六年杳无音信。孙女长大了,她没有出过山村,没有进过县城,读一年级的她从课本里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央求爷爷带她来县城看看汽车,看看马路和高耸的大楼,老人答应了孙女的请求,一大早祖孙俩高高兴兴地带着二十元钱坐上进县城的客车。说到这里,老人叹了口气:“没想到孙女不听话弄坏了灯,如果不是大侄女帮忙我们爷俩可怎么办呢。”

看看儿子看看小女孩,心里感觉不是滋味,同龄的孩子,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差别?默默地走进商店给女孩买了一包食品,还有一包女孩没有吃过的汤圆。老人推脱着,我塞在老人手里:“大爷,是给孩子的。公鸡不打鸣的时候就是没电了,换上电池就可以。”我教他换电池的方法

老人要走了,我想起什么,匆忙给老人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大爷,再来县城的时候记着给我打电话。”

祖孙俩牵着手消失在人群里,看着他们蹒跚的身影,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情愫。儿子好奇:“妈妈,你认识他们吗?”

我摇摇头:“不认识。”

“你为什么给她买灯?”

“小妹妹喜欢灯,爷爷没钱买,他们需要帮助。儿子,你记住了,当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就帮助他,你有困难的时候就会有很多人来帮助你。”

儿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寂静的夜里总是想起小女孩,想起爷爷牵着女孩手的画面。几个月过去了,不知道老人和女孩怎么样了,后悔没有留下他们的地址,真想去看看他们。

【2】

储藏室放着一盏马灯,框架已经生锈,玻璃罩有着一层黯淡的难以去除的暗泽,它是六年前父亲去世后我带回家的。老公不解,他不知道,陈旧的马灯里装满了父亲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深深的怀念。

小时候怕黑,母亲说我出生就要看着亮光才能入睡,熄灭灯就会哭个不停,看着如豆的灯火在跳跃,我就咧着小嘴笑,那时是煤油灯,煤油定量供应,按人头我家每月二斤煤油不够用,为了节省煤油,母亲把灯头调的很小,别的房间不能点灯,大姐他们有什么活计凑在一起做。记得二姐经常说的一句话:四是咱家最有凝聚力的人物。

十二岁考上初中走进县城接触到电灯,同年村里也通了电,晚上在明亮的电灯下写字看书,很快忘记了昏黄的煤油灯,我以为永远告别了煤油灯的时代。那时村子和县城没有完全连接,中间大约相隔一公里的旷地,种着茂盛的庄稼。学校在县城的西北角,距离我家五公里,每天天不亮我就早早起来,顶着月光或者黎明前的黑夜去学校。那年全班三十多人四人考上初中,只有我一个女生,那个年代男女生不说话,每天我都是一个人走。初冬的时候,公安局在路边的土坡下枪毙了三个人,没过多久就传说有人在那里看见了鬼,传的活灵活现。这是进县城的近道,以往是人来人往,自从死了人之后,人们宁可绕很远的大路也再不从这里经过。我贪图捷径,虽然怕也是壮着胆子走这里。每次走到这里,就仿佛看见地上的三具流血的尸体和周围晃动地鬼影。冬天夜长昼短,放学走出校门天就黑了,在城里走的时候同学多,还有三两个路灯不觉得怕,走出县城陆陆续续就剩我一个人,出了城就是这条道,每当走到这里总是心跳加速,那种恐惧无言描述,几乎是屏住呼吸跑过这段路,直到回到家心才逐渐平静。我告诉母亲,我怕。

父亲不做声,他坐在灯下,拿出布满灰尘的马灯默默地擦起来。

又是黑沉沉的夜幕降临,又一次走到这段恐怖的路口,远远地我看见了路口亮着的马灯,灯下是父亲高大的身影,父亲看见我,牵住我的手:“四,不要怕,以后爹来这里接你。”

父亲用粗糙的大手牵住我的小手,在父亲的大手里感觉到安全和温暖。

从那天以后,无论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无论农活多忙多累,父亲总是准时站在这里,我再也不怕路两旁高而密的庄稼地,再也不怕黑暗中的鬼影,我知道,前面的路上父亲提着灯等着我。初三冬天的一天,雪下得特别大,我在雪中艰难的迈动脚步,走到城外的时候雪已深极小腿,每走一步都感到吃力,四周白茫茫一片,黑沉沉的夜里只我小小的身影,想哭。母亲犯病了,父亲脱不开身不会来接我。当我走到土坡下面的时候,远处又晃动着明亮的灯光,父亲来了,他在雪地里几乎是跑,来到我面前,父亲急切地说:“四,没有吓着吧?你娘刚清醒过来就催着我快来接你。”

那一刻我落泪了。

寒假开学的时候因家庭情况我辍学了。许多年过去了,父母也永远离开了我,每到黑夜总是想起父亲陪伴的情景,想起黑夜中的那盏灯。儿子好奇地问我:“妈妈,这灯是古董吧?是不是卖好多好多的钱?”

我抚摸着儿子的头:“儿子,这不是古董,是无价之宝,它是妈妈心中最亮的灯。”

是啊,灯光中有父亲,有母亲,有我对过去时光最珍贵的记忆。

【3】

巷子在县城的一角,幽深而狭长。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年轻人都搬到新城的楼房小区,小巷里只剩下一些老人,这里成了被城市遗忘的'角落,晚上漆黑一片很少有人走过,几年前一个女人在巷子里遭人拦截遇害,晚上这里更是成了禁地。

秋天开学的时候,巷子里有了一个女孩瘦弱的身影。女孩只有一只右胳膊,一年前中考的时候,爸爸接她回家,在山道上刹车失灵,父女俩掉进路旁的深沟里,爸爸当场身亡,她也失去了一条胳膊。休学一年后,在姨妈的鼓励下她重返学校,继续自己多彩的梦。离开农村,她住到姥姥家,姥姥家在巷子尽头,虽然漆黑的巷子让她心悸恐惧,但是比起同学异样的目光她感觉轻松得多。每晚下自习以后独自走到这里,巷子就像一个黑色怪物张着大口要吞没她,她闭着眼睛匆匆跑进怪物的腹部,这一刻她多忙希望姥姥出来迎接她。姥姥七十多岁,腿脚不灵便,每次姥姥问她:灵啊,害怕吗?姥姥出去接你。她总是摇摇头:不怕,我长大了。

黑夜走进巷子,可怕的寂静可以听见自己“砰砰”地心跳声,稍有动静都会让她惊恐不已。一次一个婴儿的哭声让她惊讶,寻找无果,婴儿的哭声依然地清晰地传入耳鼓。想起了那个冤死的女人,她吓得躲在一家门口大叫,叫声惊醒了院里的人,门开了,是个慈祥的老人。老人拉亮了门口的灯,灯霎时照亮了巷子,照亮了他花白的胡须。老人说:孩子,不要怕,那是狸猫的叫声。

她羞涩的笑了。

以后,每当放学回来,这盏灯总是亮着,一直照到巷子尽头。灯光驱散了黑暗,驱散了恐惧,女孩在灯光下走过有了一夜又一夜,一年又一年,她不知道,好心的老人每晚开灯等她下课。高三的时候,灯灭了几夜,老人抛下老伴去世了,老人的儿女想接妈妈回家,老奶奶不同意,她记住了老伴临终的话:不要走,那个可怜的独臂女孩没有毕业,巷子黑,她害怕,你要留下来陪伴她。

老奶奶接替了老伴的工作,小巷的灯再次亮了。

三年后,女孩考上大学,长大的她明白了巷子的灯为她亮了三年,老人默默地陪伴了她一千多个夜晚。当她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走进巷子告诉老人这个喜讯的时候,老人的大门已经上锁,她不知道老人去了哪里,后来才听说,远在新疆的女儿把她接走了。

女孩流泪了,看着小巷深处,那盏灯是那么明亮,照亮了她的人生,永远不会熄灭……

篇9:长篇爱情散文

最新长篇爱情散文

对于相爱的人,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会叫你想一生一世。特别是偶然的相见,偶然的目光触碰,很惊讶,也很微妙,就象敏感在无声中传递,来不及任何解释,也不容解释,是那么的根深蒂固的扎在心间。隐隐的在思痛象捲取一种相思的想,在意犹未尽中盼。

当她冷不丁的出现在你的面前,真犹如做梦,连想都没有想到,日思夜想的她,会居然出现在眼前,好敏感,好惊讶,是那么的想扑上去,又出于一种无奈,只有在偷偷的看,偷偷的瞅,还得当做视而不见,对她漠不关心的感觉,还不能让别人看见,也不能让别人发现,其实心里比谁都想去见她,去爱她,甚至把她搂抱在怀中,一顿的亲吻和猛啃。但不能那样去做,因为爱不容他这样,他强力的控制自己,他强力的劝慰自己,要冷静要自重,不要做出太出格的事情,要顾忌她的面子,也得顾忌自己的面子。

自己一遍又一遍的劝慰自己,冲动是魔鬼,冷静是自尊。他就象平时一样,对她是那么的冷淡,就象她根本不存在,只是用眼睛轻瞥她一下,就和别人打招呼,表示和她只是一般的关系,那么的无所谓。其实他们自个的心里清楚,对方都在在意着对方,但都没有流露,可心里早已翻腾起熊熊的烈火,但无法烧出来,只有圈在心里燃烧,那又是多么的疼痛与火热的爱呀,只有他们的心里明白。

爱有时真是那么的无奈,不是不敢爱,而是不能爱。就象心里始终放不下那个美丽迷人的身影,可是即使见到了,就是出现在你的面前,你也要克制,那种爱的火热,因为你一旦信誓旦旦的去爱,有可能适得其反,也许还会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是个教训,也是一种美丽的诫勉。谁都有爱的权利,但谁在爱的面前都要有把持,不要欲所欲为,那样会惹来自身的麻烦,也许会遭灭顶之灾。你要相信缘分,不要去强求,都说强扭的瓜是不甜的,你要明白这样的道理就好了。你何不把那种美丽甜蜜的爱深藏在心中,那样的意犹未尽的想,意犹未尽的念,那是多么甜蜜美好的事情。不要有贪欲的心里,要把握住自己,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无用,要有个自知之明,不要去钻牛角尖,什么事都是三分为二的,不要去做无谓的牺牲。给自己一个空间,就是给别人一个空间,爱也是一样。不要那样一意孤行,更不要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要随其自然,要跟着爱的感觉去走,不要那样的随心所欲,那样是要不得的。

即使你爱得是那么的如胶似漆、即使爱得是那么的山崩地裂、你也要挺住。因为你是个男子汉,男子汉就要有一种气度,就要有一种非凡超俗的能力。爱了,就要用心去爱,不要那样都写在脸上。如果你和她有缘分,谁也是拆不散的,如果没有,就不用去拆就会自然的解散。

都说人的姻缘是天注定的,你要相信这一点。就象梁山伯与祝英台即使在活着时没有能在一起,而死后还是比翼双飞,被世人传送。还有天上的牛郎与织女,虽然不能天天在一起,而到了七月七鹊桥的架立,两个人还能相会到一起,彼此的相述情意。小龙女与杨过,虽然辈分相差无几,但他们都深爱着对方,是那么的永随相依,爱得是那么的如胶似漆,被世人传送。

世间的一切,都是由爱而生成的,如果你真爱对方,就要为对方负责,哪怕是粉身碎骨也再所不惜,爱了就不要后悔,要么你就不去爱,爱了就要爱到底,是那么的'至死不渝。

爱是没有理由的,爱就是心里喜欢,就是心里有你,才能有爱。爱不是写在嘴皮上的标榜,更不是凌驾于任何之上的索求,而是建立在心灵基础之上的一种最完美的结合。

今天你真正体会到了这一时暂的微妙,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会想她一生一世的美妙所在了。她就在你身边,她就在你的面前,你的选择该怎样?都在那一刻由你去定夺。

我想爱并不是天天在一起就好,我想有这样一个美妙的时辰,那不也是最美好的幸福和陶醉吗?爱不需要挂在嘴上,爱在心里就行。

最新爱情散文:你待我不好,我没必要陪你到老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感情没了,互相伤害,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那种难受别人无法体会,每天冷着脸,反唇相讥,日子就是炼狱。结束也是另一种开始,离婚是最大的,不赌你就输了一辈子,赌还有胜负。婚姻买不了保险,被责任压成肉饼,蚕食到尸骨无存。女人必须自立,如果你一直靠男人过日子,一定是惧怕一个人的艰辛,所以隐忍成了不二之选。人的一生就几十年,如果就这样憋屈活着,是对自己的残忍,我宁愿与自己喜欢的人过三年、也不想与看着就烦的过一生。生命的质量不是活得多久,是你开心的日子有几天。或许这是一种自私,但是也是对自己负责。我任性,但绝对不认命。

日子是过给自己的,别人都说好,可是鞋子不合脚,难受的是自己,面子不当饭吃。生活就是不断面临挑战,你的选择决定以后的路,如果因为孩子就一步步妥协,那将面对的就是余生暗无天日。孩子大了,我们也就老了,没来的及享受幸福的分秒,已经踏入了死亡的泥沼。如果不想空活一世,那就转身改变行程。你待我不好,我没必要陪你到老。

生活中很多时候一再退让,不是怕,是一种委屈求全,为老人、为孩子,却从不曾为自己打算。当一方不再忍受,必然爆发战争,代价有的是一拍两散、胜了的也胜之不武,婚姻里没有赢家,到最后都是遍体鳞伤。无论男女要的无非是被认可,被理解,可以付出,可以辛苦,但是不能被视而不见,认为理所当然。这世上除了爹妈,没人必须对你好,就连爹妈也不欠你的。做了你的妻,不是做你家保姆,洗衣机,女人也工作,饭锅没理由天天背着。也许平时不会计较,但是病了,男人必须照顾着,不然嫁你何用?能赚钱,能养家,能自己处理一切,别让你的地位变得可有可无。女人不都是弱者,强大起来也很可怕,“你若无情、我便休”!你若不行,我便丢!一次不忠,百世不用。

人活着不能没了傲骨,可以输,可以哭,但是绝对不可以作茧自缚。最可怜的就是、我曾经拼了命想要的、你不给,如今你愿意给我一切,我却已经再没了半分兴致。婚姻与爱情有染,爱情与婚姻并不息息相关。在坟墓里等死,不如推开门看看外面的世界,不一定暖,但是一定会有阳光照到你的脸……

人因得到而忘记珍惜,忘记了来之不易。被人捧在手里,会忘乎所以。这人生有生死相许,亦有此心不移,前提是你不离我才不弃。若彼此不能是唯一,那爱的存在就可耻卑鄙。不是你的天,那就转身了无牵。人别在失去后说怀念,别在拥有时觉得可以肆意伤害轻贱。不要对自己都质疑的感情,抱有幻想。让人如履薄冰的不是爱情,两情相悦是生命的舒展,灵魂的渡船。你舍得伤害的、你一定不爱,舍得你疼的、也不爱你。情最怕所托非人,人的一辈子不长,除掉童年和迟暮,我们拥有的美好很短暂,爱情就像烟花,缥缈易冷,也让人痴迷沉醉。没有天长地久,日子是细水长流,只有沧桑在眉间刻痕。曲终人散,谁能控?牵了手、有多少可以白头?只愿憾事少几分,平湖秋月两相守。

一段都看好的感情,却是让自己万箭穿心毁了真身。一个谁都觉得不合适的人,却愿意把你捧在手心。所以爱情没有规则,能让自己笑的就是好的,总让你哭的一定是不能要的。男人爱不爱只看一点就够了,你要的他给,你疼他会落泪,那你一定在他心上很重。人会在甜言蜜语里沦陷,也会在锥心的疼里警醒,你不爱,我绝对不会留下来,尊严是比命还重的存在。

捕风捉影,是一种虚境,而日子是握在手心里安宁。贪婪是一切恶果的开始,夜色可以湮灭心事,也可以肆虐伤口。当生命成为一种压榨,总有一天会破败成絮,那些腐朽的贪婪会让人心凉薄、不寒而栗。而我规避的开始,是形同陌路。人若无求,眼睛会是最清澈的泉,而贪得无厌会让心窗蒙尘。你若不闻不问,我便在下一秒转身。别说我狠,一个人的寂寞,是另一个人的不认真。爱上一个人,没有标准。遇到了缘分,所有的所有都为你改了版本。我能一往情深,也能风过无痕。

一个人所有的不安,都源于心底的孤单。情感就如生命里的风筝,无论地北天南,只要天涯的两端,有人拽着那根线,自己便会安定下来,依偎着灵魂取暖。黑暗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点亮黑暗的灯盏。两个人在一起,不是对方有多少财富,是他(她)愿意把全部都给你。就像一句话“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在你面前我可以是谁”!

等待是一种煎熬,但是连可以等的人都没有是绝望。两个人在一起,不是因为他有多好,是他为你努力变得更好、想成为你眼里的骄傲。当一个人愿意把他所有的躁动和不安深藏,笑着安慰你,那他一定很爱。不爱的人、不怕失去,不心疼的人,你哭他会烦你。轻易得到的,都不会珍惜,这是人的通病,割舍越多,你就越舍不得放弃。婚姻里,如今的你,还想不想下班早点回家,有个人会等你,你想拥在怀里!你的钱给她花、不需要理由呢!如果你们还会争吵,说明彼此还在乎,真正死亡的婚姻是说句话是多余,看一眼都觉得浪费力气,感情走到绝地是无视。

有些人、有些事,也许仅仅是一个梦,却可以让心跳停了、往死里疼。倘若生活亏待了你,那也笑着忘记。日子过得好坏,取决于半分清醒、半分醉,简单的说就是不可以活得太明白。人的一生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是一种幸福,无论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都坦然接受,不被他人左右与操纵,就是别样的风景,不负此生。你有你的四季,我有我的颜色与时空,与他人绝不雷同。生活里的难,人与人之间慢慢走散,那些近的、远的,或许最后都是空谈,一场风花雪月后的遗憾。倔强拉着勇敢,一个人在路上打转。心的拥挤,影子狼狈不堪。过往云烟,无以言状的悲欢,慢慢繁衍。闭上眼,一天就擦肩而过,春里的温暖,在指尖消散,不残留一丝留恋……

最新爱情散文:一剪心,走失,走失!谁捉了?还我!

梦影几多,只将那一裘惆怅瘦瘦了卷!已是那么多年,曾经执念的璀璨时光横冲直撞的情绪,莫名的偏激固执,未解的不安挣扎,或许已轻掷在逝去而又斑驳的年华中了,我只问?匆匆留了多少?细细了品,却是那空!

初雪不觉凉,后霜始现寒!又怎敌它?年里爆竹烟花的声音弥漫,绽放了谁之诱惑?许了我的诗魂,可还是带动不了疲惫的心情!总是那么委婉落寞,总是那般惆怅无助!

都怪这新春的气氛太过于清冷。以至于愁丝此时、恁么个如此比夜长!睡空它闭眼昏晦恋恋萦绕在我的小世界。也不知是想祈祷对冬日的挽留,还是想隐藏那碎碎的感伤?去的尽管去着,来的尽管来着,来去的中间又是如此的匆匆,时光已从我手里溜去,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也没有一丝色彩。

于是,每日里,早晨洗脸的时候,日子在水笼头里滑过!吃饭的时候,日子在饭碗里闪过!玩电脑看电视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掠过!我觉察它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它便又从我遮挽的手边飘过。天黑睡觉时,它又悄没声息的从我的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过!等我睡醒了,看见了早晨的阳光,这算是又溜走了一日。

喵咪喵它随不懂人言,却枕边常伴。我只与它结成骨肉亲!心肝肺只郁结成字,却是原是这记忆未死透!

谁为我揩过这泪痕?心变了比纸薄!曾经真心却换了个假心人!

我到底要怎样解决,命运的悲欢聚散?本想让所有情怀凋残,敛尽风华将寂寞开满,任由它苍凉的空唱!可是却惊觉我骨子里竞是个多情控!

初春的阳光已开始明媚,倒是脉脉的洒在窗楹。

只是;

一个人的独,一个人的孤!我寂寞独坐着一个人的孤庭。

只是;

一个人的词,一个人的曲,词寞曲寂我过着一个人的年。

檐角碎雪它弄春风,回还紫燕驻步新枝,相依对唱它亦忙!

低眉思量细听:它声声诉短长,只说情醉一场,相守好,还是远相忘?

我的潦倒,我的骄傲!可懂?

我安静,我不问悲喜只问你心中千万缕!

蓦然回首,烟花璀璨,如梦如幻,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义无反顾,于是我奔赴了去!一语相许,与你携手共踏那霜覆的街!

微醺馥郁染上了贴恤镂空黑丝纱缎的袖边,点点淡墨天际。初歇,炉火燃燃,有噼啪细碎轻浅的声音萦醉一壶和音婉转,倾泻柔情,不慢不躁!

月步临窗,两情相悦!融一室灯光,柔享静谧。那刻不经意地沉湎,冰凉的双脚,将它娇嗔的探入你的怀中!

还苦!只怕路尽处。

衷肠诉,双眸雾。欲问明年何处?又恐言出无复。

芳心争乱,只翻魂杳!

悲露它欲言还悄!怜么谁畔?续墨愁边。

文字摇曳的小楼满眼摇晃着和你无奈的别离,手心里还恋恋的握着你送与我的暖!

以为春近啦!

却未料,西北二月的风还是那般凄寒!它扫飞了残离,心空空!

以为春近啦!

却未料,西北二月的尘还是那么犀利!它拂起了黄沙,心空空!

以为春近啦!

却未料,西北二月的云还是那么晦暗!它覆盖了苍穹,心空空!

我安静地远眺着窗外的铅色覆盖,压抑着沉闷!

魂却在这一刻漂浮,游离畅想,一剪心,走失,走失!谁捉了?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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