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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2023-04-03 08:39:1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瓦瓦月亮糖”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1: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一、活动名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校园签名暨有奖问答活动

二、活动主题:让消费者更有尊严

三、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四、活动地点: 校园小器材广场

五、活动内容:

针对我校师生消费意识与维权意识大调查与签名活动,在活动地点摆放答题箱,参与答题且回答正确的同学可获得答题奖励,同时邀请同学签名,借以提升相关维权意识。

(1)活动总负责人安排工作人员,并布置相关工作。

(2)11点30活动开始,参与的同学依次排队进行抽题与答题。如果答案正确,则奖励小礼品一份。

(3)当天礼品发放完毕或者时间达到12:30点时活动结束。

(4)活动当晚,活动相关的负责同学将活动开展的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该活动的总负责人。

六、相关要求 :在活动进行过程中,注意保存影像资料,作为成果展的一部分。

七、活动所需物品统计:

条幅1条、签字笔2个、答题纸盒1个、答题纸以及各式小礼品、桌子2张

八、活动经费预算:

篇2: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思想:

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让孩子们了解到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重点是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权、求偿权、结社权、教育权、尊严权和监督权。组织班级开展通过实对食品(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讲解,让孩子们了解怎样选购小食品和玩具,懂得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知识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给予了幼儿初步的'消费意识,引导幼儿注意从小事做起,启发他们科学的消费意识,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并增强了大家的维权意识。这次活动受到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让孩子们了解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知识。

2、培养幼儿健康的消费习惯,了解如何选购安全的食品及玩具。

3、引导幼儿从小事做起,启发幼儿科学的消费意识。

4、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活动准备:

1、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

2、课件:认识标志、食品(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对比 认识超市货架以及价位标志等。

3、每个孩子带一包有包装的食品或者有包装的玩具,通过实物观察,了解买物品时应注意到的问题。

四、活动过程:

1、让孩子们了解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认识相关的标志。

2、通过对食品的相关对比,能总结出合格食品应该具有相关的内。

3、认识超市货架及标签,选购食品,从中找出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志,了解包装带上应该具有的内容,及学会看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等。

4、让幼儿了解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注:托班、小班:让孩子们了解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

认识相关的标志。认识超市货架及标签,选购食品,从中找出食品的安全标志,以及学会看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等。

教研室 20xx-3-1

3.15消费者权

篇3: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背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师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师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的:

1、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和谐,促进法治教育;

2、让师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师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

3、学生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4、协助米东区消费者协会在我校做关于消费者知识普及的工作,增强国民的消费观念,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三、活动主题:

消费与安全

四、活动时间:

xxxx年3月13日3月15日

五、活动地点:

xxxx市第112小学校园

六、活动对象:

xxxx市第112小学全体师生

七、活动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准备现场横幅、宣传材料,负责现场实施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2、少先队大队做好活动前期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标语、宣传板,等形式做好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

(二)、活动内容:

1、向我校学生免费发放维权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年主题、消费警示、维权知识等 ;向同学们宣传基本消费者依法维权制度,加强同学们法律意识教育。

2、为了解我校师生消费维权意识 ,进行 “ 3.15 ”维权知识问卷调查活动。

篇4: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

活动主题:

活动目的:

活动背景:

活动内容:活动分为四个部分

1、问卷调查

2、发传单

3、由活动人员解说相关法律内容

4、参与活动的居民在活动宣传纸上签字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幸福小区

活动过程:

前期准备:

1、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并制定活动策划书;

2、活动道具:4张桌椅、1个横幅、请宣传部出活动海报和活动宣传纸、至少30张活动传单和30张问卷调查表、系旗和院旗、志愿者袖章;

3、由我部门人员进行事先场地打扫。

活动过程:

1、有我部门人员对居民介绍活动,并将居民带到咨询台,参与到我部门举办的活动;

2、由我部门坐在咨询台的人员,对居民进行发宣传单,并进行问卷调查;

3、收集问卷调查表,并进行统计,针对问题较多的事项,由我部门特定人员进行解说(针对问题较多,进行问题解答);

4、最后请参与活动的居民在活动宣传纸上签字。

活动后期:将活动道具收拾好,将活动场地打扫干净

注意事项:

1、活动人员文明用语;

2、活动人员统一校服;

3、注意活动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4、不得毁坏小区公共物品。

篇5: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

一、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同学们的权利

二、活动目的

树立当代大学生的健全消费观,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打造和谐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本次活动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前期宣传

1、网络宣传:人人、QQ、微博等

2、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四、活动安排

1、前期准备

(1)制作海报和传单,在各大教学楼及寝室张贴和发放

(2)制作展板,挂出横幅,对这一个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

(3)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主持人邀请等等。

2、活动时间

3月15日晚,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3、活动内容

(1)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进行小讲座,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讲内容可以包括:

A.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

B.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讲解。

C.解答同学们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影视宣传:播放一部与消费者维权有关的经典电影,让大家从中受益,敢于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默默忍受被坑。

(3)材料宣传:向同学们介绍商品的选购与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方法等消费知识及维权方法,分发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

(3)现场咨询:互动时间可以接受同学们的现场问答。

4、活动后期阶段

(1)寻找有关部门在大学内为同学们维护权益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2)与大学城里的其它大学性质与我们相同的部门取得联系,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发起一场消费维权进大学城的活动,扩大这场活动的影响面。

(3)做好活动的后期整理总结,为相关媒体提供书面材料。

篇6: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1.召开一场座谈会。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闽工商消79号),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座谈会,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单位:消保分局】

2.开展一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消保分局;配合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

3.组织一场约谈活动。对消费者投诉量排在前十名的经营者,举办一场集体约谈会,并由公职律师对经营者存在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责任单位:消保分局;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消委会,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

4.组织一次12315进乡村活动。结合“12315五进”建设和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消费维权站点,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单位:消保分局】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消保分局;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

6.开展一次有奖竞答。通过移动手机“12580惠生活”栏目举办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扩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理念,更新维权知识。【责任单位:消保分局;配合单位:消委会】

7.全方位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与电台、电视台、东南网、小鱼网、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专门报道工商部门维权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车载广告、横幅、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指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消保分局、消委会、广告监督管理科、办公室,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

8.召开一次通报会。根据市消委会对全市银行业消费评议的工作情况,适时召开一次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存在问题,促进银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消委会;配合单位:消保分局、政策法规科,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

9.举办一场现场活动。选好地点作为主会场,在3月15日当天,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各自在辖区设立分会场,举办20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消费者体验、车载宣传等活动。【责任单位:消保分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会、直属单位】

10.组织一次销毁活动。对全市工商系统各办案单位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有关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对销毁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核对,办理涉案财物销毁审批手续,并于3月15日上午准时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销假活动。【责任单位:竞争执法科、消保分局、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工商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值班,积极调处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高效地做好“3.15”期间各热线转办件及投诉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特别要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和微信平台转办件的处理反馈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强化宣传,按时反馈

“3.15”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系列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工商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做法及成效,传递工商正能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工作图片上报市工商局消保分局。

篇7: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党中央的XX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3.15”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2.公布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20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4.3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3.15”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3.15”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9.3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3.15”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篇8: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XXXX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部署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3.15”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来狠抓落实,要用新的思路落实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活动既要在消费者中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树立保存证据及时维权的理念,又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履行义务、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还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方便、快捷、高效地为消费者受理消费投诉。

(三)值班接诉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各单位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以上的值班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及自行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四)总结工作到位。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活动开展情况与203月17日前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报市工商局消保处邮箱。

篇9: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篇10: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下的消费维权新形势,着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的贯彻实施,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权益、促进消费”为目标,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以做强“3·15”民生品牌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媒体造势、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和消费者投诉焦点,不断提升社会各界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持之以恒地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加快发展消费经济,推动我市全面构筑“五位一体、综合发展”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召开常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二届三次理事会(时间:3月15日前)。总结市消保委xxx年度工作,部署xxx年任务;调整部分理事会成员;表彰xxx年度消费维权先进。

(二)开展城乡“3·15”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时间:3月5日~16日)。全市各地分别组织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和行业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消费维权专家团、讲师团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现场发放各类“3·15”宣传资料。

(三)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板报“基层行”巡展活动(时间:3月5日~15日)。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用图片、典型案例、消费警示等形式,编制宣传展板方阵,进行集中展示和基层巡展,提高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编发“3·15”消费者维权手册(时间:3月15日前)。结合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实践,梳理工作特色亮点,分析投诉的热点难点,以案例分析、消费提示、消费警示为宣教的主要形式,编制消费者维权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大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和违法责任等消费知识。

(五)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微电影展播(时间:3月5日~15日)。组织拍摄《一袋香肠引发的纠纷》、《新房装修的烦恼》、《谨防购房忽悠》等以消费维权为题材的微电影,在3·15期间进行播放,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六)编发青少年消费维权征文获奖作品集(时间:3月15日前)。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活动,向全市各中小学校发放青少年消费维权征文获奖作品集,引导青少年群体形成良好的消费理念和习惯。

(七)排演老年群体消费维权情景剧(时间:3月15日前)。针对老年群体维权意识淡薄、遭遇消费陷阱多发现象,编排反映老年群体消费权益题材的小品,以社区巡演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消费知识,提高老年人理性、安全、和谐的消费理念。

(八)开展快递行业消费问卷调查、消费体察(时间:3月1日~31日)。围绕快递行业服务,在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中开展问卷调查,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快递行业的意见建议,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规范服务行为。

(九)召开消费维权专家团队座谈会(时间:3月底前)。邀请监督站、投诉站负责人和专家团、讲师团专家及消保委理事座谈交流,分析消费维权重点、热点问题,商议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十)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时间:3月1日~20日)。各职能部门、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加强值守、整体联动,加大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活动,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打击惩处和信用惩戒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争取新闻媒体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动员更多的行业协会、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根据各自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依托丰富多样的平台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三)注重工作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效,及时填报活动情况统计表,于xxx年3月18日前报市消保委(联系电话:xxxxxxxx)。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1: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根据xx省纪念“3.15”活动组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消法》,结合我县当前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状况的实际,制定xx县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年主题,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3.15”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纪念活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xx县20××年“3.15”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xx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xx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县消协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消协秘书长xx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消协秘书处。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活动。

1、时间:20××年3月13日上午9:00

2、活动地点:××县邮政银行门前广场

3、活动安排:

① 县市场局、卫生、农委、物价、税务、司法、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宣传;

② 县邮政、电信局、人民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保险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咨询台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③ 组织县市场局、烟草、农委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伪劣产品进行销毁。

(二)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法》和中消协年主题宣传。

从3月5日开始,在xx网站、xx周刊、xx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开展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和“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年主题的重要性,并对群众的热点问题进行踊跃报道,县市场局、卫生局、农委、物价局、烟草局等执法单位组织人员开展市场执法检查、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

四、几点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理事单位,各消协分会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关组织,筹划好,安排好,落实好此项活动。

2、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3、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气氛。

篇12: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x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x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x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x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xx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x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 x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x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xx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xx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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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2.“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4.3.15消费者权益日主持稿

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7.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8.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广告语

9.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活动总结

10.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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