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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2023-03-01 08:45:5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躺平小熊”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1: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专职治安巡逻员的管理制度

1、社区要建立专职治安员登记簿,并建立治安员档案。

2、治安巡逻员参加社区学习、会议、考勤、考核奖惩。

3、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专职治安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二、巡逻制度

1、负责社区日常治安巡逻和重点防范工作。

2、负责社区治安秩序稳定,防止发生刑事犯罪案件

3、预防、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及时提供线索。

三、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社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记录。

2、学习《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宪法》、《婚姻法》等法律为主要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落实。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四、国家安全防范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2、加强社区安全“联络员”队伍,制定国家安全工作细则,会议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反渗透、反窃密、反策反、反破坏、反心战”意识。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和法规。经常对社区干部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

2、预防重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六、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2、宣传各项法律规章制度。

3、参与社区各项组织活动。

七、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1、签订出租房屋协议书。

2、通知限期内出租双方到社区报到。

八、精神病人防治与监护管理制度

1、社区及时掌握居民生活动态,有情况及时上报。

2、做好精神病人监护人员的工作。

3、认真执行精神病人防治和监护管理制度。

九、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员报告制度

1、及时掌握社区的各种矛盾纠纷,有情况第一时间内报告办事处。

2、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结果及时反映给上级部门。

3、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篇2: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落实部门综治责任制,维护社会安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本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实现单位职工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刑事犯罪、社会治安事件,无矛盾纠纷、上访等事项,机关文明、祥和。

二、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司其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

2、建立健全保障、目标管理、奖惩等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实现综治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和能力。

4、落实责任,坚决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深做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三、岗位责任制

1、局长负总责,对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行动要亲自过问。

2、支部书记协管,具体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普法教育、综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综治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3、分管业务副局长除自觉参与综治日常工作外,还应从严要求,自觉恪守《岗位责任制》和廉政规定,确保不引起矛盾和纠纷。同时要注意沟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

4、办公室应做好机关综治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草拟综治工作总结;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负责完善日常综治工作台帐;负责档案的整理和归集;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5、各股室负责人,应自觉恪守岗位职责,除管理好自身外,还要服从服务于机关综治管理工作的需要,自觉做好本股室、部门的安全防范和综治的日常工作。

6、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做好各自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自觉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关好门窗,防火防盗。

7、财务经办员除自觉履行工作人员应尽责任外,还应保管好单位现金及凭证。

四、考评

根据年度个人综治工作绩效,严格奖惩,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机关综治领导小组管理而出现影响单位治安形象的,与年终考评挂钩,扣发年终综合考评奖,年度不作为评优评先人选;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一、学校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

二、学校领导每期专门研究一次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三、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所属综治办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内治安动态。

五、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制订预案,做到超前部署。

六、节假日,校领导要值班巡逻,做到问题发现早,反馈快,整改及时。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八、门卫室要经常将社会治安动态,提供给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篇3: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

二、学校领导每期专门研究一次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三、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所属综治办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内治安动态。

五、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制订预案,做到超前部署。

六、节假日,校领导要值班巡逻,做到问题发现早,反馈快,整改及时。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八、门卫室要经常将社会治安动态,带给给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用心提出工作推荐。

篇4: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综治工作各项制度

一、专职治安巡逻员的管理制度

1、社区要建立专职治安员登记簿,并建立治安员档案。

2、治安巡逻员参加社区学习、会议、考勤、考核奖惩。

3、用心参加市里组织的专职治安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二、巡逻制度

1、负责社区日常治安巡逻和重点防范工作。

2、负责社区治安秩序稳定,防止发生刑事犯罪案件

3、预防、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及时带给线索。

三、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社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有计划、有资料、有时间、有记录。

2、学习《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宪法》、《婚姻法》等法律为主要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落实。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四、国家安全防范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2、加强社区安全“联络员”队伍,制定国家安全工作细则,会议制度,工作状况报告制度,提高“反渗透、反窃密、反策反、反破坏、反心战”意识。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和法规。经常对社区干部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

2、预防重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

六、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2、宣传各项法律规章制度。

3、参与社区各项组织活动。

七、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1、签订出租房屋协议书。

2、通知限期内出租双方到社区报到。

八、精神病人防治与监护管理制度

1、社区及时掌握居民生活动态,有状况及时上报。

2、做好精神病人监护人员的工作。

3、认真执行精神病人防治和监护管理制度。

九、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员报告制度

1、及时掌握社区的各种矛盾纠纷,有状况第一时间内报告办事处。

2、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结果及时反映给上级部门。

3、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综治办职责

1、制定本辖区综治工作方案、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发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

3、用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职责,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扎实开展基层建立活动,抓好长效管理。

5、组织协调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安置帮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6、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7、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奖罚兑现、检查、考核工作,严格实施领导职责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推荐权。

8、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河南街道综治办

治安员工作职责

治安员应当在各级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重点防范和日常巡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辖区内开展治安巡逻,维护治安秩序。

二、预防、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平安建设的行为向

公安机关报告案件线索,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

三、了解、发现辖区内的平安隐患和漏洞,及时向相关

部门反映,并用心采取措施消除平安防范意识。

四、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化解民间纠纷,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参加抢险救灾。

七、为群众带给治安和其它救助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河南街道综治办

辖区社会面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辖社实际,做如下规定:

1、协助派出所做好本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

2、协助专职治安员,把各街小巷治安工作做好。

3、利用好本辖区内的义务巡逻员把小区的治安工作做好。

4、有状况及时反映,第一时间内报到综治办处理。

5、做好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

6、定期走访驻街单位,了解生产、安全、防范工作状况。

7、要求驻街单位有状况要报到综治办,并按照年初考核细则处理。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河南街道党工委

群防群治工作职责

1、做好治安巡逻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

2、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

3、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4、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秩序。

5、对广大群众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密切群众关系。

6、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河南街道综治办

平安协会职责

一、配合警务区、治保会、调委会和专职、义务巡逻员,开展规范化建设,共同处理好社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将各种事故隐患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与治安巡逻防范相结合,努力构建集矛盾纠纷调解、

突发事件处置、信息收集、安全管理、巡逻防范、服务群众等功能为一体的协会工作网络。

三、合法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用心

开展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五、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秩序。

六、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河南街道综治办

出租房屋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

协管员在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和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每人管理70-100间/套出租房屋的工作量,实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搞好所管辖区内出租房屋的调查拱摸底工作;

(三)在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的领导下,做好房屋租赁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出租房屋承租人信息采集、录入和反馈工作;

(五)做好出租房屋业主及承租人的法制宣传,并督促出租屋业主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的有关手续;

(六)协助房管、公安、工商、税务、计生、消防等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

(七)协助做好辖区内出租房屋税、费征收工作;

(八)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九)收集群众对出租房屋管理方面的意见和推荐,及时汇报并不断改善服务和管理;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市、区(县)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协管员的岗位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学习房屋租赁、治安、消防、计生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每年集中培训1-2次;房管、公安、工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从自身职能出发,认真落实对协管员的培训资料,并加强对协管员培训的指导。

篇5: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重视综合治理工作

1、把综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工作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办事机构的领导;对综治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和其他必要的设备及工作条件尽量给予保证。

3、由办事机构制定综治目标并逐项分解,下到达各部门、年级组落实和执行。层层签订职责书,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4、因校制宜,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构成网络。

5、表彰和奖励先进群众和个人。

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划分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群众。

领导为学校综合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是职责人,各职能部门、年级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职责人。

三、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职责人的主要职责为

1、加强防范。及时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用心疏导,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群防群治机制;职责落实到人。

2、加强教育。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任务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自防自护、遵纪守法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园秩序的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3、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实行综合治理职责制。

4、学校实行安全职责追究制度。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或警告。

1、因对综治工作不重视,造成本部门、年级组的管理和治安混乱的。2、不及时化解矛盾或处理不力,以致发生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学校稳定的。

3、部门、年级内部发生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

5、存在隐患,经上级或学校综治机构提出警告、推荐,限期改善,而未有效改善的。

6、因教育管理不力,内部人员(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的。

7、发生案件或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受一票否决的部门、年级,年内取消各类评优的参评资格,职责人不得评优,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处分。

篇6: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用一段简单的话描述该词条,立刻添加摘要。

工作例会制度

1、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工作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2、会议由综治站主任主持。

3、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精神,回顾前阶段工作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综治常识,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治安形势分析制度

1、每个月不少于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会议由综治站召集,由各线负责人参加。

3、会前,对治安问题进行一次排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4、会议首先由相关负责人通报辖区治安形势及排查出的治安突出问题,然后分析治安形势的特点、重点、难点,研究对策,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治安防范制度

1、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与服务管理工作。

2、加强值班巡逻,在社区、企业经常开展治安巡逻和治安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用心参与上级组织的联中行动。

3、进一步落实科技防范措施,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安装监控探头。

4、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提高人户一致率,做到底数清、状况明。

5、落实职责人,认真做好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

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1、认真热情地做好来访接待登记工作。

2、对当事人的申请贴合村、企业调委会受理条件的,能当场调解的就当场调解;不能当场调解的,要努力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3、做好纠纷预警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做到职责明确,职责到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络,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员。

3、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职责单位限期整改。

4、每年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进行考核。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2、落实消防职责制,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到人。

3、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消防演习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居民和员工的消防意识。

4、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其限期整改,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篇7: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落实部门综治职责制,维护社会安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本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实现单位职工政治上与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无刑事犯罪、社会治安事件,无矛盾纠纷、上访等事项,机关礼貌、祥和。

二、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司其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职责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

2、建立健全保障、目标管理、奖惩等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实现综治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和潜力。

4、落实职责,坚决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深做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三、岗位职责制

1、局长负总责,对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行动要亲自过问。

2、支部书记协管,具体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普法教育、综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综治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3、分管业务副局长除自觉参与综治日常工作外,还应从严要求,自觉恪守《岗位职责制》和廉政规定,确保不引起矛盾和纠纷。同时要注意沟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

4、办公室应做好机关综治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草拟综治工作总结;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负责完善日常综治工作台帐;负责档案的整理和归集;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5、各股室负责人,应自觉恪守岗位职责,除管理好自身外,还要服从服务于机关综治管理工作的需要,自觉做好本股室、部门的安全防范和综治的日常工作。

6、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做好各自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自觉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关好门窗,防火防盗。

7、财务经办员除自觉履行工作人员应尽职责外,还应保管好单位现金及凭证。

四、考评

根据年度个人综治工作绩效,严格奖惩,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机关综治领导小组管理而出现影响单位治安形象的,与年终考评挂钩,扣发年终综合考评奖,年度不作为评优评先人选;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直接职责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篇8: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加强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保证正常、稳定教学秩序,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学生学习,生活,健康成长提供安全保障。特制订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协工作制度。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2.学校聘请长岗镇派出所所长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全体师生进行及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3.建立学校与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等相关执法部门组成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协工作机制,定期磋商、通报校园周边地区治安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定。

4.学校值班室应设立相关执法部门的报警电话,发现网吧违规经营的、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的、出售色情书刊、音像制品的,学校门前乱停乱放车辆的、有人在校门口向学生出售食品以及有人进入校园寻事闹事的,及时与执法部门取得联系,消除校园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

在校园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家长学校、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远离网吧,远离毒品以及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5.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高度重视群众和家长来访。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6.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校内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7.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好校门口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出入交通安全。

8.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9.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10.加强与文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取缔各种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杜绝学校200米以内有网吧出现。

11.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摊点的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的监控,做好对周边小饭桌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进入校园。严查在校园周边进行外卖的.行为,防范不卫生的食品伤害学生。

篇9: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模板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决定,使我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年级组明确职责,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特作如下规定:

一、重视综合治理工作

1、把综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工作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办事机构的领导;对综治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和其他必要的设备及工作条件尽量给予保证。

3、由办事机构制定综治目标并逐项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年级组落实和执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4、因校制宜,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形成网络。

5、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的划分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集体。

领导为学校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是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年级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责任人。

三、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为

1、加强防范。及时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积极疏导,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群防群治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2、加强教育。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任务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自防自护、遵纪守法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园秩序的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3、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实行综合治理责任制。

4、学校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或警告。

1、因对综治工作不重视,造成本部门、年级组的管理和治安混乱的。2、不及时化解矛盾或处理不力,以致发生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学校稳定的。

3、部门、年级内部发生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

5、存在隐患,经上级或学校综治机构提出警告、建议,限期改进,而未有效改进的。

6、因教育管理不力,内部人员(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的。

7、发生案件或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受一票否决的部门、年级,年内取消各类评优的参评资格,责任人不得评优,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处分。

篇10: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 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学习例会制度

没有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 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居民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4. 归正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本地区“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5. 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6. 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7. 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做好执勤记录。

8. 台账、档案制度

建立台账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篇11: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决定,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三创”工作为载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实践相结合,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本倾斜,在基层建立起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机构。真正做到层层有人领导、层层有人办事,层层真抓实干。

2.工作方针

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使用政治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各种手段,打击改造犯罪。教育感化,挽救失足者,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护人们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3.主要目标

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好,群众有安全感。

4.基本任务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适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政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工作要求

5.1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

5.2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

5.3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片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工作范围

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途条件;加强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加强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这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加强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六个方面的工作环环紧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不能有所偏废。

7.领导责任制

是指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的考核奖惩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副职是第二责任人,党委专管和政府(行政)分管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

8.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四项制度

一是各级党委都要成立“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小组”,建立党委直接领导下具体抓稳定的工作制度;二是各级党委都要建立例会制度,每月由书记主持分析一次社情、民意、敌情,排查不稳定因素,研究制定对策;三是要建立重点地区派工作组的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地区要组织精干的工作组,驻进该单位或地区帮组工作,把治穷、治乱、治愚结合起来,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建立热点问题部门负责制。

9.重点治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调查研究的基层上,排查出秩序混乱,治安问题较多的地区、街道、乡镇村落和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顿治理务使这些地方尽快改变面貌,它是迅速改变局部地区治安面貌的最有效的方法。

10.“黄牌警告”制度

10.1实行对象

实行黄牌警告是指社会治安治理领导机构对所属地区部门、单位因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治安状况不好或出现重大社会治安问题,但未达到应实行一票否决的程度实行警告。黄牌警告的对象包括区、县(市)、乡、镇、街道、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

10.2行使的权限

一是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单位及中央和省驻辖区那的处级以上单位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警告权。

二是乡(镇、街道)和区、县(市)、直属部门,单位及省、市驻区内的科级以下单位,由区、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警告权。

10.3实施程序

可以按年度进行,也可以根据情况及时进行。黄牌警告不是实行一票否决的必经程序。属区、县(市)、行使警告权限内的,后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备案,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警告权,由区、县(市)上报警告材料,共同核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其实行警告。实行黄牌警告的形式:按警告权限,由有警告权的机构按发文程序发文进行警告、同时视情况在省、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予以公布,被实行黄牌警告的部门单位在限期内整改措施不办必须坚持实行一票否决。

11.属地管理原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对辖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协调指导权,监督检查权,表彰批评权和对主管领导以及治安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权。街道综合委对辖区的驻区各部门,各单位有评先晋级一票否决的建议权;区综治委有评先晋级一票否决的决定权,其办会有建议权。

12.一票否决权制度

其目的是建立一种奖惩结合、奖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督促后进单位和个人改进工作,其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没有达到当地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否决:

12.1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12.2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停产、停工、停课等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12.3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工作不负责人,发生特大案件或者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12.4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12.5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12.6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

12.7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12.8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认为其他需要予以否决的。

1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和工作范围、结合本身业务,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职责,加强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到“管理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认真抓好该项工作,防止因本身业务工作偏差而对社会治安造成消极影响、主动承担起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整体责任。一旦发生问题要酌情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14.综治措施落实到基层的主要标志

基层党政领导重视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议事制度,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有专人办事;建立了一定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有群防群治队伍和严密的防范措施;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敢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较少,对发生问题能及时处理。

篇12: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办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街道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2、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归正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本地区“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窗等多种行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护村活动,作好执勤记录。

八、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帐、档案制度

建立台帐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帐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篇13:村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各村综治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包组村干部、综治协管员(专职调解员)、平安中心户长、综治工作协会会员和反邪教协会会员深入群众的优势,及时向他们收集辖区社情动态,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综治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总结前期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分析治安形势和不稳定因素,商讨调处疑难矛盾纠纷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具体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2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及4次的民情分析会(综治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及民情分析会可结合召开),及时排查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信息,针对当前热难点问题研究部署对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缴”。原则上明确提请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相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书面申请;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有村调委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调处意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有村调委会确实难以解决的理由。

四、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及轻微违法青少年帮教制度

摸清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和轻微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因人制宜,组织帮教力量,结对帮扶,开展帮教工作。在做好法制教育的同时,要尽可能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五、依法治理和综治平安普法宣传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扎实推进“四民主、两公开”(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村自管理水平;建立法制宣传栏、村民法校、法制宣传员、法律图书角、村级广播等综治平安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综治平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综治平安意识。

六、治安防控和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治保会、护村队、民兵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认真研究每阶段的治安形势和发案规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治安巡查防控,积极参与警、企、村、校、店、户等多种形式的联防互动,大力实施“亮灯工程”,推广现代技防手段,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制度

依托综治服务站,自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办证、档案录入、汇总上报、服务维权等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八、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制订和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村主干和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并即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财产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案件或治安事故灾害的,要按规定保护现场,积极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政法机关尽快侦破案件,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九、档案管理制度

认真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综治维稳工作台帐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工作部署、会议情况、纠纷调处、安全防范、安置帮教、国家安全、铁路护路、反邪教斗争、突发性事件处置、依法治理、宣传教育、社区矫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等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文件资料和活动情况,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篇14:村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了强化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防控能力,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村综治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村综治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村情及刑事治安案件,研究分析调解、信访、治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研究本村各类不稳定因素,确定责任人提前介入调处。

二、值班接待制度:

针对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其综治工作站实行值班接待制度,负责办理调解、信访、治保等具体事项。如遇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研究处理,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

三、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遵循合情合理合法,自愿平等,尊重诉权原则,及时组织调解。一般矛盾纠纷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纠纷双方按人民调解规程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的书面记录,及时归档。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向村两委汇报,或报告乡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联合调处,劝导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信访员制度:

信访员由村调解委员会兼任,信访员配合上级信访部门做好村信访工作,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动态信息,参与调处村民间矛盾纠纷,宣传信访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的思想教育、情绪疏导和稳控工作。

五、不稳定因素排查报告制度:

及时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和治安情况,及时采取预警、防范、化解措施。实行每周定期报告和零报告,每月向乡综治工作重心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表》。

六、治安联防制度:

组建专职治安巡逻队,落实防盗、放火、防破坏和防其他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进行查询,及时制止现场违法犯罪活动,将抓获的现场犯罪嫌疑人员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在公安机关指导下配合做好重点要害部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

七、台账管理制度:

日常工作都应建立台账,各种会议要做好详细记录,各种统计报表要专柜存放,有关组织机构成员、人员职责分工,有书面记录,各项制度上墙,并分门别类存档。

八、共建共创制度:

积极开展“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平安学校”、“治安中心户”等创建活动。

九、帮教监管制度:

及时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核对帮教对象底数,建立花名册及工作档案,定人员定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帮教工作,做到每周走访一次、每季教育一次、年终考核一次,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并定期反馈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

十、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配备专职协管员。配合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员、出租房等开展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全面掌握辖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做到“六知”即:知人、知名、知原住地、知现住地、知务工单位、知现实表现;发现流动人口未办理有关治安、计生等证件的督促其办理,督促房主落实治安、消防、计生等责任;协助乡综治工作中心和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检查和集中整治;协助公安机关派出所做好流出流入人口申报、登记、发证、变更登记、验证等工作。

篇15:学校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常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8、外来人员在学校公寓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9、加强党政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科、仓库、食堂、锅炉房、电教室、实验室以及汽车库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节假日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督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二、综治办工作制度

1、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协调学校的综治工作。

2、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5、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文明安全学校(小区)活动。

3、指导督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

4、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

5、综治成员要注意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四、保卫科工作制度

1、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群众,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六防”工作(防渗透泄密、防毒、防黄、防治灾害事故)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请保留此标记告有关情况。

4、认真督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安全。

5、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10、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11、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12、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13、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14、大门开启时间:早上6时整;关闭时间:晚上12时整。未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者,门卫可核明情况收取一定费用后,予以放行。

15、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约

1、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努力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安全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4、加强用火管理,学校食堂和住户厨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时要注意防火。

5、不得乱接乱搭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烧水、做饭,实验室、保管室严禁吸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6、供水、用电等公共防火设施要倍加爱护,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奋力扑救,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以上公约,全系统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篇16:学校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

根据市教育局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为搞好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学校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有章可循,促进学校内部治安和社会稳定,有效地避免各种治安性问题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和协调好学校在建设发展中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新问题、新情况,全力维护学校的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综治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签订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学校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各级综治机构的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把综治工作列人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其他中心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3、校综治领导小组或部门,必须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健全完善各种类型的综治工作台帐,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学校综治工作要严密周到,在做好消防安全防范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学校的治安环境,并把重点放在学生治安的管理工作中来。努力控制重大治安事件的发生。

5、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尤其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请法制辅导员对学生法制教育。

6、管部门要确实保证学校的防范功能,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7、要及时掌握学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

8、学校保安部门要加强对外经验交流,学习综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探讨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依法开展综治工作的新对策。

9、综治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综治工作会议,研究贯彻上级综治部门关于综治工作的指示意见,对学校综治工作的部署、检查、总结和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发挥积极的作用。

篇17: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模板

员工工作制度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管理。2.职责:各部门主任负责管理部门员工工作行为;办公室负责监督和考核。3.管理规定:3.1员工必须关心公司,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并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3.2员工应坚守岗位,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3.3员工在工作和对外接待中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衣着要整洁大方。3.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3.5员工午休期间不得喝酒,公司有特别安排除外。3.6员工必须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7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时需先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3.8员工要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工作,坚决杜绝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行为。3.9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诚实、敬业。3.10员工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3.11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禁止挪用公-款,谋取个人私益;禁止在对外业务联系中接受业务单位的馈赠与宴请。3.12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机密。3.13员工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赠予、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14员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和分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分管部门应为其严格保密。4.罚则4.1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罚款50-1000元,同时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严重的予以辞退。4.2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受到罚款处罚或造成公司损失应承担责任的,财务部自接到处罚决定后,从当事人工资中扣罚。5.奖励5.1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公司根据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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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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