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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股权资本计息问题

2022-10-09 08:39:4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熊猫爱玩不爱闹”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刍议股权资本计息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刍议股权资本计息问题,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刍议股权资本计息问题

篇1:刍议股权资本计息问题

刍议股权资本计息问题

内容提要: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都能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所理解吗?该表右边所报告数据的现行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就与现实不大一致。但是,如果在会计上进行一个变革,即明确确认股权资本的利息费用,那么,就能编制出一张有意义的资产负债表。这一变革将提供一个有关主体业绩、资产及其资金来源的更为有用的信息。本文拟就这些问题提出笔者的观点。

一、问题的提出?

对资产负债表的右边的理解有两种较有影响的观点:

一是责任观,即资产负债表反映对企业资产的索取权。虽然大多数负债是索取权,且以优先股的形式所报告的资产也是一项索取权,但股东权益不是索取权。除非巧合,股东永远不可能索取或收到股东权益所报告的那一金额。在持续经营条件下,股东根本就没有索取权,除非企业被清算,但资产负债表不是按清算价值报告的。?

二是资金来源观,笔者认为这一观念比“索取权观”要更接近现实一些。负债的确反映了许多团体提供的资金来源,其中包括贷款人(以长短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形式体现)、供应商(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形式体现)、雇员(以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体现)、甚至政府(以递延所得税、应付税款等体现)。但是,股东权益这一项所列金额并非完全来自股东的投入。尽管缴入资本(以股本、资本公积的形式体现)项目反映股东最初投入的资金,但留存盈余(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体现)项目并不代表股东对企业所作的贡献。赚取“盈利”的是企业自己,而非股东。上市公司的公众持股人对盈余留存多少没有什么发言权。那种认为是股东“批准”这一留存的看法是“真实的”却是天真的。

二、解决方案?

怎样才能有意义地描述资产负债表的右边呢?“资金来源”观是最有效的方法。负债自始至终反映资金来源。若将股东权益重新组合也能反映资金来源,如此,该表的右边就能报告概念上一致的事实了。通过确认存在三类资金来源,而非两类,就可实现上述结果。这三类资金来源是:(1)负债;(2)股东提供的资金,不妨称之为股东权益;以及(3)企业通过自身努力所创造的资金,不妨称之为主体权益。

(一) 负债: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企业的现有义务,这种义务需要 企业将来以转移资产或提供劳务加以清偿。?

(二) 股东权益? 股东所提供的资金要比主体报告的缴入资本金额大,但一般小于缴入资本和通常意义上的留存盈余之和。除了股东的直接投资外,这些直接投资资金的使用成本中未以股利形式支付给股东而留存于主体的部分也属股东提供的资金。笔者将股东权益资金使用成本称为股权利息,就像未支付的债务利息一样,未支付的股权利息也是一种资金来源,但在资产负债表上却无处可觅其踪。报告为股东权益的金额应包含缴入资本与未支付的股权利息两部分。?

(三) 主体权益? 负债与股东权益代表外部人提供的资金。除了这些外部资金来源外,一个盈利的主体还能通过自己的经营创造资金。然而,这些内部创造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上也未分列出来。留存盈余比这一资金的金额大,因为增加留存盈余的净收益比主体的经济盈利能力要大;它包括了股本利息这一成本。需要有一新的分类来报告主体在偿付了所有关联成本之后通过自身努力而创造的资金。笔者称这一类资金为主体权益。? 主体权益报告至今所有年度的累计净收益。一年的净收益是指收入(包括利得)与费用(包括损失与股本利息)间的差额。每年的净收益将增加净收益,正如现行实务中净收益被加入留存盈余一样。但是,由于股本利息被确认为费用,故主体权益的数额要比现在所报告的留存收益的数额小得多。?

(四)利息费用的确认及其会计处理:股本利息与债务利息都是费用,像其他费用一样,对它们也应进行会计处理,既然利息是在特定期间使用资金的成本,利息就应计入使用该资金的项目成本中去。利率可采用税前负债加权平均利率或企业的资金成本率或企业所要求的最低报酬率。?

1、利息是新购建的厂房设备成本的组成部分。这些利息包括自建厂房设备在建设期间所用资金的利息费用,以及外购厂房设备预付资金或工程进度款的利息费用,而并非仅仅是负债的利息。?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资金利息费用是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应按照与厂房设备折旧分摊相同的方式计入产品的成本之中。?

3、当资产被持有作存货储存相当长的时间时,那么就有利息费用发生,并应计入存货的成本中。本文所用“存货”一词是作广义理解的,包括工程项目、矿产储备、森林、苗圃以及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及其他类似的资产。?

4、与以上几点不符,不能资本化的利息费用则如同其他不能资本化的间接成本一样,就是该期间的费用,进损益表而不进资产负债表。? 这样,存货项目所报告的金额会比现行实务中报告的要大,因为它包含了利息因素。(钽他不会特别地大,因为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会将存货的报告金额限于可变现价值之下。)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帐户所含利息金额将不仅仅限于债务利息总额。(在现行观念下,这一限制是必须的,因为当没有明确确认股本利息时,资本化的利息费用超过债务利息的任何部分最终都将体现为一项收益。但没有哪一个主体可以通过处置自身来赚取收益。)?

(五)修订后的资产负债表?

若依循以上所倡议的变革,则资产负债表的每一项目都将提供有意义的信息。 资产包括:1、货币性资产:货币及对特定金额 货币的索取权。金额是这些索取权的 帖现值。2、未损耗的成本:将在未来期间使 用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是尚未借 记费用的那部分资产成本。3、投资:对其他主体的投资。金额 是初始投资额加上各该项投资上未 支付的债务利息或股本利息。本栏项目反映主体的资金来源? 1负债:由除股权投资者之外的外部人提供 这些外部人包括: 1) 贷款人(所提供的金额直接加上未支付 的债务利息。? 2) 供应商(应付帐款,应付票据等)? 3)雇员(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4) 政府(应付税金,递延所得税等)? 2股东权益? 由股权投资者提供的资金(投资金额加上未 支付的股本利息。) ? 3主体权益:主体通过自身努力而获得的.资 金。金额是截止于12月31日收入 与费用之间的累计差额。右边的项目表示各来源提供的资金额。负债主要是债权人提供的,但政府及其他非业主团体也提供。股东权益代表股权投资者所提供的资金,包括直接的(作为缴入资本)和间接的(作为股本利息尚未以股利形式支付的部分)两部分。负债与股东权益一起代表了外部人提供的资金。而主体权益这一新的部分则

代表主体通过自身活动所创造的资金。资产负债表左边的项目反映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各类资金的存在形式。笔者认为,这也就是现行实务中报告为资产的金额所真正代表的东西。有些人认为,这些变革的最终影响无非是将现在所称的留存收益分作两部分。这一看法并不正确。事实上这一变革将影响净收益的金额和许多资产的金额。而且,股东权益与主体权益的总和也并不对应于现在的股东权益,这两类项目中也没有什么项目可加总起来等于留存盈余。利息的资本化还将会确认一些现行实务中不予承认的经济现实。持有贮存很长时间的商品的确会发生附加成本,如同持有生长中的森林,矿产储备或类似资产一样。这些真正的成本并不能被马上确认。某些公司如石油公司的利润看上去出奇的高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持有石油与天然气储量的成本在早期没有得到确认。??

参考文献:

1、《会计理论》,汤云为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8月版?

2、《现代企业财务管理》,詹姆斯.范霍恩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0月版?

3、《中国会计案例选》,张文贤著,复旦大学出版社,198月版?

4、《实证会计理论》,R.L.瓦次,J.L.齐墨尔曼合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6月版

篇2:刍议股权资本计息问题

刍议股权资本计息问题

内容提要: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都能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所理解吗?该表右边所报告数据的现行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就与现实不大一致。但是,如果在会计上进行一个变革,即明确确认股权资本的利息费用,那么,就能编制出一张有意义的资产负债表。这一变革将提供一个有关主体业绩、资产及其资金来源的更为有用的信息。本文拟就这些问题提出笔者的观点。

一、问题的提出?

对资产负债表的右边的理解有两种较有影响的观点:

一是责任观,即资产负债表反映对企业资产的索取权。虽然大多数负债是索取权,且以优先股的形式所报告的资产也是一项索取权,但股东权益不是索取权。除非巧合,股东永远不可能索取或收到股东权益所报告的那一金额。在持续经营条件下,股东根本就没有索取权,除非企业被清算,但资产负债表不是按清算价值报告的。?

二是资金来源观,笔者认为这一观念比“索取权观”要更接近现实一些。负债的确反映了许多团体提供的资金来源,其中包括贷款人(以长短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形式体现)、供应商(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形式体现)、雇员(以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体现)、甚至政府(以递延所得税、应付税款等体现)。但是,股东权益这一项所列金额并非完全来自股东的投入。尽管缴入资本(以股本、资本公积的形式体现)项目反映股东最初投入的资金,但留存盈余(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体现)项目并不代表股东对企业所作的贡献。赚取“盈利”的是企业自己,而非股东。上市公司的公众持股人对盈余留存多少没有什么发言权。那种认为是股东“批准”这一留存的看法是“真实的”却是天真的。

二、解决方案?

怎样才能有意义地描述资产负债表的右边呢?“资金来源”观是最有效的方法。负债自始至终反映资金来源。若将股东权益重新组合也能反映资金来源,如此,该表的右边就能报告概念上一致的事实了。通过确认存在三类资金来源,而非两类,就可实现上述结果。这三类资金来源是:(1)负债;(2)股东提供的资金,不妨称之为股东权益;以及(3)企业通过自身努力所创造的资金,不妨称之为主体权益。

(一) 负债: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企业的现有义务,这种义务需要 企业将来以转移资产或提供劳务加以清偿。?

(二) 股东权益? 股东所提供的资金要比主体报告的缴入资本金额大,但一般小于缴入资本和通常意义上的留存盈余之和。除了股东的直接投资外,这些直接投资资金的`使用成本中未以股利形式支付给股东而留存于主体的部分也属股东提供的资金。笔者将股东权益资金使用成本称为股权利息,就像未支付的债务利息一样,未支付的股权利息也是一种资金来源,但在资产负债表上却无处可觅其踪。报告为股东权益的金额应包含缴入资本与未支付的股权利息两部分。?

(三) 主体权益? 负债与股东权益代表外部人提供的资金。除了这些外部资金来源外,一个盈利的主体还能通过自己的经营创造资金。然而,这些内部创造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上也未分列出来。留存盈余比这一资金的金额大,因为增加留存盈余的净收益比主体的经济盈利能力要大;它包括了股本利息这一成本。需要有一新的分类来报告主体在偿付了所有关联成本之后通过自身努力而创造的资金。笔者称这一类资金为主体权益。? 主体权益报告至今所有年度的累计净收益。一年的净收益是指收入(包括利得)与费用(包括损失与股本利息)间的差额。每年的净收益将增加净收益,正如现行实务中净收益被加入留存盈余一样。但是,由于股本利息被确认为费用,故主体权益的数额要比现在所报告的留存收益的数额小得多。?

(四)利息费用的确认及其会计处理:股本利息与债务利息都是费用,像其他费用一样,对它们也应进行会计处理,既然利息是在特定期间使用资金的成本,利息就应计入使用该资金的项目成本中去。利率可采用税前负债加权平均利率或企业的资金成本率或企业所要求的最低报酬率。?

1、利息是新购建的厂房设备成本的组成部分。这些利息包括自建厂房设备在建设期间所用资金的利息费用,以及外购厂房设备预付资金或工程进度款的利息费用,而并非仅仅是负债的利息。?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资金利息费用是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应按照与厂房设备折旧分摊相同的方式计入产品的成本之中。?

3、当资产被持有作存货储存相当长的时间时,那么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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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谈股权资本成本会计论文

谈股权资本成本会计论文

一、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的产生及其含义

我们知道,企业占用任何一项资金都需要支付一定的代价,即“资金成本”。企业占用的资金通常有两个来源,即从债权人借来的债务资本和股东投入的股权资本。传统财务会计只确认债务资本的成本,而不确认股权资本的成本。这就给人们一种错觉,好象运用股权资本是无需花费代价的。但事实上,从理财的观点看,由于股东比债权人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因此他们会要求更高的回报,即企业运用股权资本所支付的代价往往比运用债务资本的代价更大。在损益表中,债务资本的成本(债务利息)是属于正常税收的项目,而股权资本的成本则不能在税前扣减。这样,传统财务会计计算出的净利润指标中就包含了一部分股权资本成本,该指标也就无法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业绩,若用该指标对企业经营进行评价,其结果可能会产生偏差。比如,对于A、B两个规模完全一样,资产报酬率也完全一样的企业来讲,若A的负债比例高于B,B的净利润将大于A.若用该指标对这两个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就会得出B优于A的结论。显然这一判断并不真实。

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的目标就是为了克服传统财务会计只确认债务资本成本,而不确认股权资本成本的缺陷,对股权资本成本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的定义可表述为“计量和报告股权资本成本的过程”。如同折旧会计一样,股权资本成本会计并不是会计学的一个新的分支,它仍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只是对传统财务会计进行局部的修改。

二、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的理论基础

会计主体和成本两个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是建立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的理论基础。

1.会计主体概念

在19世纪的西方,企业一般是由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所拥有,所有者同时又是经营者。当时会计上采用的是“业主”概念,企业的全部资产为企业所有者(业主)拥有,而企业的全部负债也是所有者个人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是唯一的企业外部资金提供者,企业支付债务利息后的全部所得,均为所有者所有,若对股权资本成本进行单独的确认和计量,就显得无意义了。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股份公司的大量涌现,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开始分离,会计的“业主”概念也转变为“会计主体‘概念。此时会计主体主要从两个渠道获取资金,即债权人的`债务资本和股东的股权资本。相对于会计主体来讲,债权人和股东均成为了企业外部资金提供者。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如何组合,是企业管理当局(经营者)的事,而企业所有者(股东)不参与企业经营,他们将资金提供企业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取投资回报。站在会计主体的立场上,股权资本是由外部股东提供的,也是要支付代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股权资本成本进行单独的确认和计量就是合理和必要的了。

2.成本概念

在会计上,资产一般要以其成本记录,成本是指在成本客体上耗费的全部资源的数额。例如,在生产产品时,企业要支付生产人员工资,耗费材料,还要使用机器设备,这些人力。材料、机器设备都属于生产该产品所耗费的资源,分别以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和折旧成本的形式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成本中。但目前很少有人将生产过程中占用资本的成本视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事实上,资本才是企业一切资源的起点,如同耗费人力、材料等资源一样,企业也要使用资本。企业全部资本的主要来源有两个:债权人和股东。除非能获得一定的回报,否则无论是债权人还是股东都不会为企业提供资本,债权人和股东要求的回报,对于企业来讲就是使用资本的成本。在生产过程中占用资本的成本理应视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但不幸的是,传统财务会计根本不确认股权资本成本,这种作法是不符合完整的成本概念的。

三、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的核算程序

股权资本成本会计主要是对股权资本成本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其基本核算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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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网络道德问题刍议

网络道德问题刍议

为使人们的网络行为得到规范,使网络社会得以有序运行,应在增强网络法制体系、提高技术监控能力、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强化主流文化建设等方面特别予以着力.

作 者:秦九麟  作者单位:新疆教育学院 刊 名:新疆社科论坛 英文刊名: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年,卷(期): “”(4) 分类号:B82 关键词:互联网   网络社会   网络道德   网络主体  

篇5: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问题

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问题

马克思早就指出,“正是非劳动者对这种生产资料的占有,使劳动者变成雇佣工人,使非劳动者变成资本家。”(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页。)这本来是一个早已解决的问题,但是受资本支配的西方经济学却无法接受,于是,为什么是资本家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佣资本,这样一个完全等同于同样简单的为什么是奴隶主奴役奴隶而不是奴隶奴役奴隶主的问题,竟成了一个长期困扰西方经济学家及其他西方学者的重要问题。(注: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对于这个问题,张维迎先生终于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指导下找出了一个能够为西方经济学所接受的答案。这篇牛津大学的博士论文“证明”,“资本雇佣劳动是一种能够保证只有合格的人才会被选做企业家(经营者)的机制;相反,如果劳动雇佣资本,则企业家(经营者)市场上将会被东郭先生所充斥(即是说,太多的无能之辈将从事经营活动)。”(注: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自然地,这个答案获得了西方著名大学的最佳论文奖,成为那里未来的研究生的一个范本。(注: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前言。)

然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答案呢?这是一个严重违背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的答案。

一、关于历史逻辑的问题

这个答案“由三个主要步骤组成。第一步,证明为什么企业的委托人资格要安排给经营成员,从而解释了从经营者到企业家的逻辑演变;第二步,证明为什么当企业家的优先权及选择管理者的权力给予资本家,从而阐述了为什么在古典企业中企业家与资本家合二为一即资本雇佣劳动的问题;第三步,分析职业经理的出现及企业内不同成员之间均衡关系的变化,证明这种变化是人口中个人财产及经营能力(和风险态度)分布变化的结果。”(注: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页。)其中,第一步的“证明”与第二步的“证明”关系不大,而第三步的“证明”则依赖于前两步的“证明”是否成功。也就是说,如果前两步的“证明”不成功,则第三步的“证明”也就自然地无法成立。因此,这里的分析就只是针对这前两步的“证明”。

这个所谓的答案首先是建立在几个假设前提下的。这里只列举几个我们感兴趣的假设,另有一些假设在有关现实逻辑的内容中再给出。这些假设不仅在编号上与原文有所差别,而且在具体的文字上也可能是出于叙述的方便而经过整理,但在含义上不会与原文有差异,读者自能对照原文感受到这一点:

假设1:个人被假定在以下三方面存在有差异,(1)经营能力(企业家能力),以θ表示;(2)个人资产,以W[,0]表示;(3)风险态度,以R表示。因为个人在经营能力上存在着异,通过建立一个企业而相互合作对他们也许是件有利可图的事。这是由于在企业中,那些在经营方面具备优势的人可专门从事经营决策,而那些不善经营的人则可专门从事生产活动。(注: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第3至4页。)

假设2:相对于从事生产活动的人,那些从事经营活动的成员不仅仅是主要的“风险制造者”,而且其行动最难监督。因此,他们应该被指定为委托人并有权索取剩余收入,以及监督其他成员。因此,他们成为了企业家,而那些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则成为工人。(注: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页。)也就是说,这个假设不过是中国古人所谓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另一种说法或阐释。因而,张维迎先生可以与奥古斯特・孔德及其学派一样,“象证明资本家老爷的永恒必要性那样,去证明封建老爷的永恒必要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9页。)

假设3:在一个古典型企业里,企业家承担了所有的风险,而工人们只挣取固定的报酬,因此我们把前者叫做委托人而后者则为代理人。(注: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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