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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幸福院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2022-05-29 05:38:1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刘筱筱”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农村幸福院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农村幸福院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农村幸福院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篇1:农村幸福院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尊重民意的原则。农村幸福院建设要尊重群众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建设规模和形式要体现当地风俗,尊重老年人意愿。

(二)坚持村级主办,自我管理的原则。农村幸福院基础在村、依托在村,建设和管理的主体是村委会;湄洲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养老服务公共服务规划,支持和引导农村幸福院建设;社会事务局给予业务指导。

(三)坚持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原则。农村幸福院是农村老年人的共同家园,要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帮互助、共建共享;要充分发挥村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教育和引导老年人以院为家,老人之间要相互扶持,年龄小的、身体好的要照顾年龄大的、身体弱的,共同树立“今天我照顾你,明天他照顾我”的良好风尚。

(四)坚持整合资源,改造利用的原则。要将农村幸福院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社区建设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农村各类公共服务资源,整合现有老年人协会、闲置的校舍、厂房仓库、庙堂、村委会办公场所等设施,通过改造设置老人厨房、饭堂、活动室、休息室等,逐步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服务中心,以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餐饮服务、文化娱乐、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

二、目标任务

对前一年完成的幸福院建设项目,要在下一年的4月15日之前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根据《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通知》(莆民〔20xx〕185号)相关要求,针对“六有”内容进行细化考核。

三、建设标准

参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幸福院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xx〕88号)要求,项目建成后,应达到以下“六有”要求。按照“有固定场地、有设施设备、有服务内容、有人员队伍、有管理制度、有筹资渠道”的“六有”内容,全面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

1.有固定场地。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具体规模应以老年人口数、经济条件、建设内容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有设施设备。建设内容及设施配置包括:

(1)娱乐室不低于25平方米,并配有桌椅、电视机、音像播放设备、扑克、象棋、麻将等。

(2)阅览室不低于20平方米,并配置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籍、报刊、杂志,并配有桌椅、书架等。阅览室应设置网络区,并配置电脑等设备。

(3)休息室不低于30平方米,并配置老年人午休用的休息位,可以是床、可折叠的椅子、沙发,不低于3张,并配置有午休所需基本生活用具,如毛毯、枕头、废纸篓。

(4)餐厅不低于25平方米,就餐位与老年人数之比不低于1:2,配置有饮水供应装置,洗漱池等。如提供餐饮的,可设置厨房,并配置有碗柜、餐具等。

(5)有独立设置的卫生间。

(6)室外活动室不低于100平方米,并配有运动健身器材。功能分区、面积可根据建设规模的类别、老年人数、服务需求做调整。

3.有服务内容。贴近老年人实际需求,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内容。在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孤寡、失能等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在保障满足日间照料所需基本的就餐、文化娱乐和休息住宿的养老需求基础上,逐步增加卫生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根据村集体经济和服务老年人家庭状况,视情况提供无偿、低偿、有偿服务。

4.有人员队伍。充分依靠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农村老年人协会等组织,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广泛吸收志愿者等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村民委员会作为管理主体,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反映处理有关问题,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幸福院正常运营秩序。志愿者服务队伍可从本村村民中遴选组建,免费为老年人提供烹饪、洗衣、卫生保洁等服务。鼓励各类社会公益组织、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学校学生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5.有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实行村民自主、自治,建立经费使用、人员聘用、就餐住宿、设备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明确费用分担方式,区分村集体、老年人自付的项目和金额,并将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村民监督。严格收支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6.有筹资渠道。坚持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有效整合各部门投向农村的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运营资金可通过社会捐赠、老年人缴费等途径解决。为形成长效的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可统筹相关资金建立基金。村集体可提供必要的生产用地,鼓励老年人参与种植、养殖等力所能及的轻体力劳动,基本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农副产品,提高农村幸福院的造血功能。

各村幸福院名称统一。即湄洲镇xxx村幸福院,规格30厘米×200厘米,蓝底白字(字体为宋体)竖牌。

四、服务事项

(一)服务对象。凡年满60周岁以上、生活能够自理的本村村民均可入院活动。优先保障有需求的特别是因子女长期外出务工经商或外迁身边无人照顾的留守、独居老人和散居的老人,并逐步向其他老人扩展。

(二)服务内容。以满足老年人的吃饭、日间照料等基本需求为目标,逐步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需求延伸。

(三)服务人员。主要以老年人互帮互助为主,配备少量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同时积极发动党团员、爱心人士、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日常服务。服务人员负责在院活动的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及健康教育服务工作,接受老年人监督。有条件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农村幸福院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发放适当的岗位补贴。

(四)服务费用。坚持有偿、低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以老年人自费低偿为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自行承担医疗费用。

五、管理办法

(一)农村幸福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民主管理、互助服务。院长由村委会选派或村主任、老协会会长兼任,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备案,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本院的管理工作;及时处理解决院内具体事务,调解矛盾,化解纠纷,将处理情况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并向院民通报;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有关管理制度;督促其他管理和服务人员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每年12月20日前向湄洲镇、区民政局报送年度建设管理服务情况表。

(二)老年人应由本人及赡养人(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书后方可在院活动。优先保障散居的五保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等,入院自愿,出院自由。不建议生活不能自理、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老人在院活动。协议内容具体由各湄洲镇指导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在院活动的老年人应当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不得在幸福院内开展与幸福院公益性无关的、不合时宜的其他活动。对严重违反院内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者,院方有权责令其离开农村幸福院。

(四)农村幸福院运行,坚持统一管理与老年人互帮互助相结合,家庭自理与政府和社会公益资助相结合,以自我保障为主。

(五)农村幸福院所需经费,以自我负担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社会捐赠为次。餐饮、洗浴等项目可适当收费,收费标准按成本价计算。

(六)农村幸福院按照自愿购买原则为在院活动的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自理。

(七)有条件的村委会,可为幸福院提供一定的生产用地,鼓励支持老年人劳动,形成以劳动为乐的兴趣爱好。

(八)农村幸福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集体所有,属地管理,接续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项目建成后,为农村幸福院永久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如确有需要改变其他用途或拆迁,必须报湄洲镇同意,并有同样标准的场所进行替换,同时报区民政局备案。

(九)农村幸福院一切财物由院方统一登记造册后按功能分别配置。对故意损毁,私自出售、变卖、挪用的要按照原价赔偿,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十)农村幸福院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接受监督。

六、监督检查

湄洲镇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协助村委会向上级财政、民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幸福院建设、设施修缮、设备用品配备等,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各级纪检、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适时抽查监督。

篇2:农村幸福院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做到入院有程序、管理有组织、运行有制度、发展有保障,充分发挥各项服务功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陕民发〔〕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幸福院是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聚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幸福院内开展与公益性无关、不合时宜的其他活动,坚决杜绝一切不健康和非法活动。

第三条 农村幸福院实行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协会组织、自主互助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 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主体为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运行管理方式要符合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要求。

第五条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村级文化图书室、健身广场、卫生室的作用,在文化娱乐、休闲消遣、医疗保健等方面为农村幸福院开展服务提供保障。

第二章 入院对象和程序

第六条 入院对象:凡本村及辐射村年满65周岁以上,无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影响集体生活的疾病,生活能够自理,身边无人照顾的农村老人,有入院意愿的独居、空巢和留守老人及散居的五保老人,均可自愿申请入院。有条件的农村幸福院可以向其他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七条 入院程序:按照自愿申请、村级审核、签订协议、正式入院的程序进行。入院对象由本人、子女或其他亲属(监护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入院申请,并提交镇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入院时必须签订入院协议,内容应明确管理主体、入院老人和子女亲属(监护人)三方的责任义务。村委会对入院对象进行核查确认,对不符合入院条件的当面说明理由。散居五保老人的入院程序可适当简化。

第八条 农村幸福院为入院老人建立个人档案,并安排专人长期保存,内容包括:老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书、协议书、健康证明,子女或亲属(监护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院务管理

第九条 农村幸福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委会),院委会成员由院长、院务委员3-5人组成,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院长可由村干部兼任,也可由村委会提名从院委会成员中推举产生;院务委员从本村德高望重、热心老年事业、热衷公益活动的老年人或入院老人中推举产生。院委会主要职责:

(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院务、财务、卫生、消防、安全、食堂等管理制度,并上墙长期公示;

(二)建立入院老人、工作人员花名册,安排食谱,进行就餐登记;

(三)研究审议院内管理服务的有关事宜,建立院内管理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监督院内管理服务人员履职情况。

第十条 农村幸福院院长负责幸福院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组织召开院务管理委员会议,加强院务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方式,维护正常运行秩序;

(二)及时处理解决院内具体事务,调解矛盾,化解纠纷,做到处事公开、公正、公平,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村委会反映、向入院老人通报,主动接受监督;

(三)关心和爱护入院老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每个农村幸福院确定炊事服务人员1-2名,由院委会提名聘任或自行安排,炊事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院长和炊事服务人员工资报酬由院委会核定或通过公益性岗位补助。

第十二条 农村幸福院管理服务人员负责入院老人的餐饮临休、文化娱乐、休闲消遣、精神慰藉及健康教育服务保障工作,接受入院老人监督。

第十三条 村委会负责组织管理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技能业务与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委会成立农村老年协会,协助村委会管理农村幸福院。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 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坚持“三为主、三结合”:以自我管理、自主管理为主,与统一管理、民主管理相结合;以自我服务、互助服务为主,与专人服务、志愿者服务相结合;以自我保障、家庭赡养为主,与政府资助、社会公益资助相结合。

第十六条 农村幸福院根据入院老人的实际需求,开展餐饮临休、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活动。就餐、洗浴等项目可适当收费,收费标准按成本价计算。饮食要实惠、可口、卫生,每周制定食谱。

第十七条 农村幸福院运行和管理经费采取政府支持、部门帮扶、村上自筹、社会捐助的办法进行筹集。市上给建成投用的每个农村幸福院每年补助运行管理经费5000元,并安排1个公益性岗位;县、区按每个农村幸福院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鼓励和提倡县、区提高补助标准,保障农村幸福院水、电、煤、暖、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就餐服务的开支以及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等,确保日常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 鼓励、引导和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及村内外务工经商人士通过捐赠等方式对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 农村幸福院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当月伙食及时核算,据实按时收缴,及时公开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十条 农村幸福院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入院老人在农村幸福院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农村幸福院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外卫生,文明礼貌,团结友爱;自觉及时缴纳伙食费用,支持院务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严重违反院内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者,院方有权责令其退出农村幸福院并终止协议。自愿出院或被责令出院时,须由其本人或子女、亲属(监护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入院老人生病或突发意外情况,院方应及时通知子女或亲属(监护人),根据病情及时进行处置。

第二十二条 农村幸福院按照自愿购买原则为在院老年人代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被保险人自理。

第二十三条 有条件的村委会可为农村幸福院提供一定的生产用地,鼓励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

第二十四条 各县、区要制定分档定级的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考核办法,根据硬件设施、运行机制、服务功能、规范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分档分级补助运行管理经费,调动基层发展农村幸福院的积极性。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农村幸福院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财物按其投资主体依法归国家、村委会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属企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依法归村委会集体所有,农村幸福院有使用权和管理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

第二十六条 村委会要保证农村幸福院场所长期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如确需改变用途或拆迁的,必须有同样标准的场所进行替换,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在县、区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农村幸福院一切财产财物由院方统一登记造册后按功能分区配置。对故意损毁或私自出售、变卖、挪用的要按照原价赔偿,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 农村幸福院财务管理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做到财务公开、账目清楚,经费、物资账目定期公布,接受入院老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财务人员离职时,按规定审计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运行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止20xx年10月31日。

篇3:农村幸福院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幸福院功能作用,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 展,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通知》(闽民福〔20xx〕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幸福院是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聚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农村幸福院内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坚决杜绝一切不健康和非法的活动。

第三条农村幸福院实行“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负责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农村幸福院的运营管理方式应当结合本村实 际情况,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符合村 民自治和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可以由村委会自主承担日常 运营管理工作,也可以委托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 开展社会化运营。

第五条农村幸福院的运营资金可以采取“村里投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个人出一点”的方式筹措,积极争取多方资金支持,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村集体可为农村幸福院提供必要的生产用地,鼓励老年人参与种植、养殖等力所能及的轻体力劳动,基本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农副产品,提高农村幸福院的造血功能。

第二章功能配置

第六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对院内场所进行合理的功能 分区,划分娱乐室、阅览室、网络室、活动室、休息室、 餐厅、厨房等功能区域。除休息室、卫生间、餐厅外,其他区域可以一区多用。

第七条各功能区域应当根据其功能定位和老年人使 用需要,配备老年人休息床、电脑、电视、棋牌桌、音像设 备、图书刊物、健身器材等功能设施和辅助设备。各项设施 设备应当适合老年人使用,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无明显尖 角、锐边、毛刺。

第八条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幸福院,应当配备必要的 炊具、餐具、冰箱、碗柜、饮水供应装置、洗漱池等设施设 备和相对固定的炊事服务人员,加强厨房卫生和用餐管理。 提供的膳食应注重合理搭配,每周拟定适合老年人口味的食 谱,并提前在食堂醒目位置公布。

第三章服务与收费

第九条农村幸福院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开 展服务。无精神疾病、传染疾病和其他影响集体生活疾病的 农村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入院参加活动。

第十条村委会自主运营的农村幸福院,各项目的收费标准应当由村委会广泛征求、收集村民意见建议,进行讨 论研究之后确定,实行专款专用,并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 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委托专业化机构运营的农村幸福院,村委会在与其签订委托协议时,应当就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约定,做到“三定”(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三公开”(服 务标准公开、服务流程公开、服务监督公开)。

第十一条具备短期托养能力的农村幸福院,按照自愿 申请、村委会审核、签订协议的程序,可以接收符合条件的 农村老年人短期入住。优先保障有入住需求和意愿的独居、 空巢和留守老年人及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低保对象、特困老年人入住农村幸福院。

第十二条农村幸福院应当为每一位入住的老年人建 立个人档案,并长期保存。档案所含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老年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书、协议书、健康信息、子女或亲 属(监护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院内居住照护记录等。

第十三条在院内活动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各项法律法 规和农村幸福院有关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爱护 公共财物,保持环境卫生。对于严重违反院内规章制度、拒 不服从管理者,应提前终止协议并劝其退出农村幸福院。

第十四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留守和孤寡、失能等困 难老年人巡访制度,完善巡访信息档案。

第十五条社区助老员应当按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 相关规定和规范,依托农村幸福院为周边老年人开展紧急救 援、入户关怀、建档立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老年教育 和咨询保障等日常为老服务工作。

第四章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农村幸福院应当配备与开展服务和运营管 理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广泛吸收低龄活力老人、志愿者、社 工等社会热心人士参与。

第十七条在农村幸福院内从事医疗、康复、社工等服 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 书上岗。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 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 进行职业道德、技能业务与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 水平。

第十八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 格收支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资料管理。做到账簿设置 齐全、科目设立科学合理、凭证真实有效、登账及时规范, 严禁挪用、挤占、截留、私分幸福院资金。

村委会自主运营的农村幸福院,要明确费用分担方式,区分村集体、老年人自负的项目和金额,并将其纳入村务公 开范围,做到财务公开、账目清楚,经费收支和物资账目定 期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委托专业化机构运营的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方必须规范会计核算,每年开展年度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报 送村委会、乡(镇)政府。

第十九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慈善捐赠款(物) 管理制度,对接收的慈善捐赠款(物)单独登记造册,确保 专款(物)专用、符合捐赠人意愿,并及时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登记管理 和设施设备维护制度。涉及重大维修、置换、改造项目时, 应当广泛征求、听取村民及入院老年人的意见建议,并对项目内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各项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和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 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 做好院内用火、用电、用气日常巡查。

第二十二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 的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意外事故、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流程,每年至少 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充分依靠农村党组织、村 委会、农村老年人协会等组织,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 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党建+农村养老”、农村互助养老新模 式。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篇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好装置、设施,以便在关键时刻发挥其作用,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物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配置、计划、采购、领取、维护保养、使用及报废更新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其随时处于完好的待用状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运输的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

3、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4、定义与分类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本公司的设备、设施主要是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5、管理职责

5.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更新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清单,并收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经总经理核准。

5.2行政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采购、验收和维护保养。

5.3运输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

6、工作程序

6.1选型及使用前期管理

6.1.2选购车辆时,应对车辆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积极性及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避免盲目购置。

6.1.2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性能、安全要求。

6.1.3接受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货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根据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6.1.4新车投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6.1.5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作出技术鉴定,属制造厂责任,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6.2车辆基础管理

6.2.1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准确。

6.2.2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配件更换情况,检测和使用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

6.2.3按时参加年检和车辆技术状况的等级鉴定。

6.2.4做好车辆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按规定上报各种数据。

6.2.5折旧资金应用于车辆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6.3.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参见《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6.4设备的报废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6.4.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6.4.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6.4.3大修理虽能恢复使用,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6.4.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6.4.5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6.4.6其它应当淘汰的。

6.4.7报废的车辆或气瓶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得转售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篇5: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施条件满足生产过程能力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备的选型、验收、报废以及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保养、卫生清理和检查维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控制。

3、职责。

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和车间负责按规定要求操作执行,并负责本车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

4.1.1大型或重要设备的选购由生产设备科根据产品生产策划的安排,组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定出最佳配置、采购方案,经质量管理科会签、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填写《生产设施配置购销单》。

4.1.2新购设备进厂由设备科组织进行检查。

4.1.3设备安装完毕,由总经理、生产车间、质检部、车间设备负责人及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验收,运行效果达到出厂技术要求,并填写《设备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形成的文件及出厂技术资料交档案室保存,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登记。

4.2设备使用的日常维护

4.2.1各车间实行严格的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管理,多人操作的设备须指定一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车间必须贯彻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2.3各车间应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法、润滑、调整。

4.3设备、设施的检查

4.3.1各车间设备、设施负责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车间设备状况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3.2对连续出现质量问题的设备、设施,认真检查维修,分析原因,做好记录。

4.3.3设备、设施发生事故,车间应填写《检修单》报生产车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4.4设备、设施的维修

4.4.1设备、设施的检修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全员预防维修技术,提高检修水平,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4.5设备的报废

4.5.1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报废:

4.4.2车间根据设备出厂要求和运行状态,对设备进行润滑、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4.3大修计划由各车间编制初步计划,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据此并根据设备、设施运行及历年检修情况,编制全公司大修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大修完毕,由生产车间组织车间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试车、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检修单》。

a、己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设备效能己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复者。

b、型号过于老旧,设备效能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无法提高效能的。

c、严重影响生产,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且不能修复的。

d、因意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的。

4.5.2凡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单》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消帐手续。

4.6设备、设施的卫生管理

4.6.1厂房与设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蝇措施,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废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过程需要有清理设备,

4.6.3成品必须有专用库房,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存放、同车运输;

4.6.4车间班前班后应进行卫生清理,防止设备、设施中滞留物料,发生霉变;

4.6.5按卫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定期打扫车间环境卫生、并定期检查。

4.7设备、设施停产、复产管理

车间人员对停产复产时应认真填写《停产、复产设备安全控制台帐》,如实记录停产复产时间、设备设施状况,在备注中注明停产复产原因。

篇6: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二、范围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篇7: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机动、安全部门备案。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五、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篇8: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安全规定

1、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不得脱岗、空岗。

2、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

3、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

二、操作顺序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交接班→检查风门信号、标志等→现场操作→交接班。

三、正常操作

1、工作前必须全面认真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通风科、调度室。

2、集中精力注视来往车辆、行人,当接到需打开风门通车的信号时:

(1)立即打开车辆行进方向的风门,发出减速进车信号。

(2)待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第一道风门。

(3)打开第二道风门。

(4)监护车辆通过后,关闭第二道风门。

(5)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3、发现车辆长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

4、发现风门损坏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

5、必须经常清除风门前后10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

篇9: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70%,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30%,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10%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3、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4、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5、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4、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5、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6、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六、塔机的检测管理

塔机安装完毕后,公司设备部门及时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和试转试验,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检测标准应按《塔机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篇10: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 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生产能力和最高允许使用负荷。

二、 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停机故障,会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严禁违章操作。

三、 每台设备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 当班的机修工、电工要巡回检查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五、 对设备发生的临时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力减少停机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六、 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由主管经理写出报告,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七、 设备维修计划由设备负责人编制,正确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按计划,有步骤的检修。

八、 确定各项修理项目,工作时间,材料消耗的费用及其它预算,报请批准后实施。

九、 设备修理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十、 设备的保养维修应尽量避开正常操作时间,设备上及周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维修完毕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篇11: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各个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单位(人员)负责。

重要设备(价格10万元/台以上,功率300KW以上)的投用与否由使用单位提出建议,设备部门复检,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设备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⑴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

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

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

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

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⑵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①雷雨季节前搞好电气设备,高大建筑物防雷、防雨、接地装置电阻测定等。高压电气及电缆作预防性测试、整定试验。

②高温季节前落实设备的降温措施,架空线路松驰度等。

③寒冷季节前做好水、汽、油管线和露天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

④化冻季节前做好各种设备、管道、电杆基础塌陷、沉降预防工作。

⑶操作工要严格按规程进行设备的起动、运行与停车,运行中及时巡回检查,且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维修工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1)日常计划检修

⑴设备日常计划检修指设备的中、小修理。

⑵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应掌握检修内容,解决疑难,检修时要做到专人管理,合理安排、充分准备、及时检修,按检修的工艺标准和内容,保质保进度完成,不得影响生产,要不断提高检修技术水平,改善劳动组织、注意修旧利废,降低检修费用,厉行节约。

⑶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应根据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过程中的结果,以及历史经验积累资料(包括零部件的使用寿命、磨损、检修周期等),并考虑作业制度和生产计划。

①设备中、小修计划,由车间主管设备负责人亲自主持编制,如期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

②编制程序:车间编报检修项目和备件计划申购表,报公司审核购进。

⑷小修:一般间隔期较短,只是对设备局部修理。通常只更换和修复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机构配合零件的间隙等,因此恢复设备的工作能力和技术状况,保证设备能运转正常。

⑸中修:一般间隔期1-3年,并包括小修内容,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更换或修整、校正设备的零部件和基准。主要精度达到工艺要求,基本上达到消除缺陷,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到下次检修。

⑹非计划检修:因事故维修或操作使用不当,无计划修理均为非计划检修。

⑺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都必须认真地积累各类技术资料,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对历次检修的主要技术数据调整变动,主要备件的变更、使用,磨损与损失、设备与备件的使用寿命,检修周期,检修后的检查,试运与验收图纸,更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情况,认真做好分析记录。

⑻设备检修完毕后,维修班长要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按月上报,供车间进行检查和技术状况分析。

⑼中修计划编制依据,根据检修计划所规定的检修项目,检修规模,作为主要编制依据,与检修计划相互衔接,可以调整,但变动不要过大。

篇12: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增强对公司机器设备的管理,做好机器设备的维护颐养工作,确保公司机器设备完好和正常运用,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机器设备的操作工、部门管理及设备科

三、内容

1、公司一切的机器设备均由设备科依据生产工作需求按规则程序申报、配置

2、公司所配置的一切机器由该运用部门主管担任,应严厉落实“谁运用,谁担任”的方针;对重要机器设备进行《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管理工作(挂在该机器设备上方)

3、机器设备操作工的职责:

3.1、操作工不得违规操作、带毛病操作和随意让别人操作。

3.2、操作工应做到“四会、三无”,即:会运用、会检查、会日常清洁维护颐养、会扫除普通毛病,无灰尘、无锈蚀、无破损。

3.3、操作工发现本人无法处置的毛病立刻向上级管理反映,由上级管理谐和处理。

3.4、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气源,将机器设备的外表灰尘、遗胶、

污垢擦拭洁净,关键部位应加光滑油。

3.5、操作工下班要拾掇好本人担任机器设备的随机工具和模具,不得随意乱放,丧失按价赔偿。

3.6、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带来的结果担任

4、管理的职责

4.1、实在做好“整理”、“整理”,把性能不契合规范的作隔离保管,待维修调试前方可运用。

4.2、坚持流水线的上下、中间清洁,严禁有人在流水线(皮带、台架)、机器设备上乱涂乱写,不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留意维护温控表。

4.3、 辅佐设备科做好所管辖机器设备、随机工具、模具等的注销工作;全责做好操作工机器设备的交接检查工作,做好操作工离任、年终设备工具交接检查工作。(《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A面)

4.4、 监视操作工做好机器设备日常护理和工具摆放工作。

4.5、 就设备的颐养、异常、维修积极与设备科担任人联络。

4.6、 部门主管对此项工作有义务进行落实、检查、调整。

5、设备科主管的职责

5.1、担任完善公司机器设备运用档案,对公司机器设备能否

合理合理运用进行监视。(《机器设备运用档案表》)

5.2、及时对不契合生产请求的机器设备进行维修,对曾经报废机器设备向公司副总或总经理提出申请。

5.3、配合公司行政部对公司机器设备的卫生检查及生产平安检查,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人员有权益进行处分或上报

5.4、做好公司设备机器的维修记载,对机器设备的损坏缘由做判别处置意见,并上报公司副总。

5.5、完善公司《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依照规则时间完成机器设备的颐养工作,并做好记载。

5.6、对节约机器设备投入本钱提出意见,节约合理运用零配件。做好新进机器设备的调试和跟踪效劳工作。

6、行政部的职责

6.1、辅佐设备科完成公司机器设备档案的入录、及其他工作

6.2、每月对公司机器设备状态检查一次,并做出相应措施

6.3、做好本条例的奖罚工作

四、奖励与处分

1、发现上述职责部门或个人违章一次按情节结果罚款20-50元,由直接上级行使处分权,若给公司带来宏大损失另行处置。

2、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差”第一次正告纠正,第二次扣款5

元,累次加倍。

3、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良好”达10次,奖励50元

4、此检查记载将作为公司优秀员工参考根据

篇13: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篇14: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二、范围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门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安全环保科:主要管理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四、各部门管理内容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五、管理标准及要求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六、设备设施购进计划编制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七、设施设备购进后的验收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

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八、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经对设施设备验收工作之后准备安装,安装工作分几类情况进行: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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