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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演讲稿

2022-08-06 08:36:0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夏池”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法制教育演讲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法制教育演讲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 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x班的xxx,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篇2: 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篇3: 法制教育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篇4: 法制教育演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家爵也不例外。

马xx,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如果马家爵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篇5: 法制教育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xx班的xx。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以法律己,以德驭思》。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箴言,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其实,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

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权利的武器,道德是规范我们行为的社会标准。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做出格的事,就不会触犯法律,更不会违法。”其实不然。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无论你是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权利在法律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美丽在道德中拥有。同学们,让我携手一起学法、懂法,一起守法、护法,让丑恶远离,让文明长驻,共同创建美丽的校园环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6: 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7: 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不知大家发现没有,从今天起我们进入了20xx年的最后一个月,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常言道: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制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而法制观念能影响人、教育人、规范人,促使人追求正义的价值取向,培养良好的道德素养。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学法守法,分辨是非曲直、远离违法犯罪;同时,我们还要积极用法,当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理智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及他人的权利,让法律成为保护我们的骑士。

增强法制观念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自身安全。生命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光辉灿烂,追求幸福美满。然而,若没有安全作为保障,顷刻之间一切化为乌有!因而,不论是身处何处,都要注重健康饮食、平安出行、防水防火防电等等,不可因一时的大意而造成终身的遗憾。

同学们,就让我们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最后,愿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谢谢大家!

篇8: 法制教育演讲稿

为保证学生安全,顺利地度过暑假,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学校特召开全体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大会。

一、安全第一,防范意外。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各种安全隐患,敢于同不法侵害行为做斗争。

2、禁止到危险水域玩水。学校明确要求学生不准在水库,池塘等旁边玩耍;不准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下水游泳,捉鱼;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防溺水事故是我们夏季在安全方面存在的最大隐患,因为每年在这个季节里我们的周围都会发生许许多多令人惨痛的事故和教训,并且这些教训往往是以生命的失去而作为代价的;而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孩子生命的失去往往就意味着一个幸福家庭的破裂甚至毁灭。在防溺水教育方面,我们学校是反复强调,一再重申,通过各种教育形式明确要求我们的同学要远离危险的水域,珍爱自己的健康和生命。

在这一方面,我们的绝大多数同学的表现是令人满意和放心的,这些同学听从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教导,真正做到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同学当中,确实有少部分人无视学校在安全纪律教育方面的三令五申,把学校的安全纪律教育当作耳旁风,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当儿戏,明知有些地方存在着危险的安全事故隐患,可就是敢于迎风而上,明知故犯地违反学校有关的安全纪律规定。学校要求全体同学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为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远离各种危险,隐患。

3、遵守交通规则,严守交通法规。严禁骑摩托车,不开各种机动车辆,禁止扶机动车辆行走。服从交通红绿灯的指挥,过马路走斑马线。旅游时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不到铁路周围玩耍,逗留,不得损坏铁路上的各种部件设施。

4、在任何时候都禁止携带火种,玩火。不携带,玩耍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各种物品。不携带,玩弄刀,枪,棍棒等危险物品。不乱摆弄电器。远离高压电线和配电室。学习防汛,防震,防台风,防电等防灾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和能力。

5、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6、外出或回家时向父母打招呼。一般不单独外出或在夜间单独行动。未经父母同意不得在外留宿。

二、遵纪守法,行为文明。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言行文明,以礼待人。

2、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听从教导,不任性。

3、正常交往。不接触不三不四的人;不结伙四处游逛,惹是生非;不打架斗殴。

4、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乱花钱,不参与迷信活动。

5、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进入游戏厅和网吧。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6、遵守群众纪律,不偷盗,损害他人财物。不随便进入校园或在校园附近闲逛,逗留。禁止进入镇村的空闲房屋内玩耍。

三、劳逸结合,不忘学习。

1、认真完成好各科假期作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看好影视片,读好书,唱好歌曲,写好文章。

以上是本次暑假前学校法制和安全纪律教育大会的主要内容。最后,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合家幸福,高高兴兴度假,平平安安返校!

篇9: 法制教育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严格门卫值班制度。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篇10: 法制教育演讲稿

同学们:

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二、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再次是互联网问题,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儿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毒品”,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最后,预防和减少毒品必须从青少年儿童抓起。青少年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富强,中华民族的复兴,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但是,由于青少年儿童涉世不深,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磨练和考验,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加之特定的年龄、生理、情感和性格等方面的特征,往往存在着判断能力、自我防范能力、自控能力、抗拒诱惑的能力不强,以及易于偏执自信、好冲动、爱冒险等方面的弱点,如不能及时正确地加以教育引导,就难免产生不利于身心健康的问题,甚至也很容易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

为什么青少年儿童容易成为毒品侵害的对象?从近年来我们对吸毒青少年儿童的调查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不少吸毒青少年儿童在吸毒前对毒品本身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对毒品的害处只是道听途说,口耳相传,略有所知,非常肤浅。

二是在不正当的好奇心驱使下而涉毒。青少年儿童好奇心理强,同时自控能力又差,容易做出轻率的举动。而且未成年人越是禁止的东西越想尝试尝试,结果就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驱使一些青少年儿童染上了毒瘾。

三是交友不慎被拉下水。在吸毒青少年儿童中,甚至包括一些成年人在内,他们都是因为结交了一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以后,逐渐丧失了正确的是非观和人生观,最终或被引诱吸毒,或因精神空虚,为寻求刺激而吸毒。

四是承受压力和挫折的意志力不强而希望在吸毒中寻求解脱。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青少年儿童一般生活环境都比较优越。但是,现代社会又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青少年儿童的学习负担重,加之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家人又往往忙于自己的事业,与孩子交流沟通少,而要求又很高,使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压力大,容易产生孤独感和苦闷情绪。一旦遇上学习成绩上不去,家长、老师责备多,或者遭到家庭破裂等不幸,他们就更难承受这样的压力和挫折。在这种时候,如果家庭、学校、社会帮助引导不及时,就难免对生活丧失信心,对社会产生失望悲观情绪,甚至破罐子破摔,通过吸毒麻醉自己,寻求解脱。这也就是一些因此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儿童所说的,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篇11: 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和学习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的,是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大会;刚才,派出所警官同志给我们讲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我们登临中学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及时雨,是“雪中送炭”,“雨中送伞”。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同学,保护学校,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防患于未然,消除各种不良矛头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有没有以打架为荣,以称王称霸为乐的愚昧想法吗?如果有,请坚决消除。当今社会是知识大爆炸的社会,唯有知识和科学才能使我们成为时代的强者,拳头里面出不了真理,拳头里紧紧握着的是野蛮和愚昧。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的!

二、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三、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目前在我们学生中间还存在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习惯不太好的有之。个别学生惰性思想严重,不善学习。具体表现在“怕”上。课前怕预习,上课怕思考,怕回答问题,课后怕作业,怕读书,怕问老师同学,更不复习功课。学习上听之任之马虎了事,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或不交作业。少数学生从来不做家庭作业。由于课后从不读书复习,知识无法巩固掌握,学从而导致成绩很不理想。

2、分不清什么是“真善美”的有之。男生中有个别留长发,留怪发,不剪指甲,不常洗澡,不换衣服的同学。女生中有个别戴项链、首饰,染指甲的同学这些不良行为影响了学生精神风貌,影响了校风校貌。

3、不讲社会公德和公共卫生的有之。少数学生乱买东西,乱吃零食,吃后将包装袋、果皮、食物壳等随处乱扔;个别学生不爱惜公共财物,拿着刀子在树木课桌上乱刻乱画;在公共场合大呼小叫等。

4、不懂文明礼貌的有之。个别学生见了老师不知道问好,见了长辈不知道礼貌。也有个别学生出口成脏,下手成蛮,在校园内追逐打闹。这些都是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表现。

以上种种不健康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都是和我们和谐校园格格不入的,都是我们要坚决取缔的,希望同学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和学校各条纪律,在有些事让你感到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因为一时冲动而造成终生遗憾。春节晚会小品当中一句话大家可以记住:“冲动是魔鬼”,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

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就争做守法小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另外,我还想就同学们维权当中的一些不够正常的现象谈点看法。我们有个别同学,当受到别人欺负的时候,不是告知老师让学校来解决,用法律保护自己,而是叫上自己的亲人,叫上自己的朋友以牙还牙,你可知道你这是在犯罪,在把你的亲人你的朋友往监狱里送啊!有的同学在校外受到敲诈、殴打,却忍气吞声,你可知道你是在滋长邪恶,使坏人更加肆无忌惮啊!是放弃自己的健康权和生命安全权啊!希望同学们认真思考这一问题,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同学间的矛盾,团结起来,勇敢的同社会上的坏人坏事作斗争。

五、要树立远大理想。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会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做刻苦学习勇于创新的好学生,不辜老师的希望,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最后我以一句名言结束今天讲话: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为之。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篇12: 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是因为一般违法的适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认真学习、了解、领会了法律的内涵,就可使你的行为规范。从而避免违法甚至犯罪了。本法共六章,1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是处罚程序,第五章是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涉及违法行为名称有151个。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呢?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内容,我所摘录的部分,我认为与同学们的成长关联密切。青少年,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杨某(男,24岁),某厂工人,7月3日上午十时许,去县城南大街商店买了一个西瓜,并让售货员给切开口,杨某见西瓜是生瓜,要求换一个,售货员不给换,双方先是激烈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先是杨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顺手用算盘还手打杨某,杨某抓住算盘又打了周某,这时,另一售货员张某也来助打,用雨伞打了杨某一下,杨某就绕开柜台打张某并踢了周某小腹一脚,后被制止,经医院检查,周、张二人多出软组织挫伤。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殴打、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小事引起,后动手殴打致人受伤。虽不属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但属于情节轻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因此,分别给予周某、张某、杨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赵某,20岁,于5月1日上午10时许,在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参观游览时,明知该山庄某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并严禁污抹或刻划。但赵某却用水果刀在该古建筑上刻划了“赵某于205月1日到此一游”字样,当即被管理员抓获并送往派出所。对此,公安机关给予了警告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某中学高一学生因病去县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家长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死亡,于是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燃放鞭炮,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是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即处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某中学学生张某,男,十五岁,在家中听说了某地发生了大规模的疫情,他道听途说之后,便在校园里见同学便说:我县爆发了大规模的疫情,县城很多学校都放学了。结果学生们人人自危,无心学习,以致很多学生不敢到校读书了。

后经学校调查,方知谣言的源头是张某。由于张某谎传疫情,制造混乱,扰乱了社会秩序,本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张某不满十六周岁,免于拘留,由其监护人缴处200元罚款。

好了,同学们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多举例子了,以上我向同学们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内容,因为时间紧,篇幅短,很多内容我可能没有介绍的十分透彻。同学们可以专门上网或找这方面的书籍来看看。开卷有益,希望同学们多多学习法律知识。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篇13: 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首先我代表上庄中学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中心的感谢。

同学们,天气这样冷,乡政府、市局、中心校的各位领导还来参加我们的法制教育大会,充分体现出上级领导对我们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大力支持。

同学们,老师们,“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

今年 的“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也是五五普法的的总结年。今年普法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关于学生工作的内容是“为了明天”。明天是你们的世界,你们是明天的主人,你们是明天的建设者,国家、社会需要你们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经过今天的学习,我们每位同学都要深刻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的主要性,在你今后的生活中遵守法律,宣传法律,利用法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

同学们,刚才派出所的 同志,用详实的数据、鲜活的事例、形象的语言给我们作了精彩的法制报告,给为我们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同志的报告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既有理论又有事实,把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讲得通俗易懂,听后既让人深思又令人警醒。 同志的报告告诉了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就是怎样做事如何做人。

同志列举的案例,用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犯法的人员,也曾和你们一样有过美好的童年,高尚的理想也曾在他们心中扎下根。但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起,不注意小节,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耻辱,也给自己带来了终身的悔恨。同学们,案例是血淋淋的,教训是惨痛的。

同学们,认真地想一想,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承受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接受老师谆谆的教诲,大家不要辜负国家、父母、老师,而是要珍惜今天、努力学习。

我们学校始终注重德育工作,多年来始终注重养成教育,从入学那一天开始,老师们就在培养你们的良好行为学习习惯,要求大家有礼貌、爱学习、讲卫生。

尤其是今年,我们开始了一系列的学习《弟子规》的行动,很多同学已经开始在自己的生活中实施。比如回家孝顺父母,在学校尊敬老师、爱护同学,在外讲诚信等等。我们在班会课、晨会课、学校大型集会一直在对同学们进行法制、德育教育,更是充分利用了每两周一次的法制教育课。我们的德育处也加大了检查、评比力度。

可以说,学校的校风校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绝大多数同学都能遵守学校纪律,体现了良好的道德品行。但是还有少数学生的所作所为不尽人意。比如贪图安逸抄作业、不完成作业,不热爱学习等,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文化素质不高、分辨是非能力较差,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以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中学生,正是青春好年华,正是学知识的最好时光,也正是模仿能力强、易受各种诱惑的时候,很容易走错路,那么学生怎样做才能避免走上犯罪道路呢?

1、要树立远大理想。

有远大的理想,才能抛除所有杂念,才能专心致志,才能在学习中寻找到乐趣,同学们就没有时间去做坏事,没有犯错误的机会,我们班级里就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我们学校就会呈现只听到琅琅的读书声,只看见专注读书身形的好局面。

2、选择好品质的朋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问同学们:你是选择好朋友还是坏朋友?相信不会有同学说选坏朋友。但是,当真正与同学朋友相处的时候却常常是错误的。有同学傻乎乎跟在那些懒惰、欺负人、话谎的人后面,这些同学其实非常危险。请同学们相信:与优秀的人为友,想不进步都难。同学间还要友爱。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团结合作。如果意见不一致、出现矛盾,不可张口骂人,更不可挥拳打人,伤到自身或他人。

3、要从点滴小事严格要求自己。

有句古话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意思是说小时候偷根针,这是很小的坏事,可是一旦小的坏事做多了,形成了习惯,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宋代有个县令叫张乖崖,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吏从府库中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张乖崖叫住小吏,发现他头巾下藏着一文钱。那个小吏支吾了半天,才承认是从府军中偷来的。张乖崖把那个小吏带回大堂,下令拷打。那小吏不服气:“一文钱算得了什么!你也只能打我,不能杀我!”张乘崖大怒,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张乖崖当堂惩罚这个小吏。

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在学校守法,也就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1、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经常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

2、讲究对策,机智面对。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或者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4、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目的是让上庄中学的每个人都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构建我们的和谐校园,为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各种活动,有机会还要聘请各位领导来我校做报告,同时,也希望大家把今天所学应用于校园外,向你的父母、亲人、朋友做好宣传,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篇14:法制教育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上午好!

今天法制教育的主题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小学生交通安全口诀。

常言道:“马路是虎口,大意祸临头。”有的小朋友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马路是虎口。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在“虎口”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

今天,X老师特别找了一则小学生交通安全口诀送给我们XX小学的同学们,现在请大操场、中操场、小操场的同学们都跟着X老师大声地把它读出来。

走路要走人行道,横穿要走斑马线。

过马路,左右看,天桥地道最安全。

上学来,回家去,记得要靠路边走,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安全记得清。

同学们真棒,相信我们XX小学的孩子们都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优秀小公民。今天的法制教育就到这边,谢谢大家。

后注:这次的法制教育准备得用心,当时在看《零极限》,很安于当下。觉得既然要上去了,就该有用于孩子,全力以赴,至于后果便也无愧。先是整稿子,而后反复诵读,到满意的时候已经是零晨12点了。第二天一早还在家演练了一遍这才放心地上班去。广播操体育老师的整队学校的麦客风或断或续,我有点担心学生听不清,也担心孩子们没跟我齐读。想着《零极限》,我不住地调整心情。当学生响亮的跟读声响起时,我的手在颤抖,一直到孩子们热烈的掌声响起来。成功了,不管对他们的影响如何,至少我尽力了。

篇15:法制教育演讲稿

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与各位同学一起进行交流,今天交流的主题是“中学生人际交往与犯罪”,希望同学们能从这次的交流中获得一些知识。

各位同学,每个人都是令人羡慕不已的花季少年,如何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大好光阴,正确对待社会和人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校能学到一技之长,进而进一步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才,值得在座的每一个人认真思考。近年来,在检察机关办理的犯罪案件中,有不少是青少年,也有不少就是中学生,他们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就在于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满义气、暴力等不该有的思想,发生纠纷以后不是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武力等手段,最终导致双方聚集多人在一起相互斗殴,有的进行寻衅滋事,有的为了个人享乐进行盗窃、抢劫等犯罪,从而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败坏校园风气,他们的行为在给社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使自己和家庭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纵观他们犯罪的过程,主要是人际交往过程发生毛病,因此,就中学生人际交往与犯罪这一话题和同学们一起探讨,望能给各位带来一点点收获。

一、中学生人际交往及机制

什么是人际交往,这似乎是一个十分简单而又明了的问题。因为交往对于任何现实的社会来说,如同吃饭、睡觉一样,无时无刻不在伴随着你。一个人可以不与他人交往而独立生存于世的情况是不可想象的,你们在座的各位同学有哪个说不与他人交往的?

交往的实质是活动,交往不仅仅是每个中学生的意愿、爱好或需要,而且是中学生之间,中学生与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互动方式。我们说中学生的人际交往就是人与人之间交流信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活动。

那么,中学生通过日常的交往活动就会结成一种特殊的关系――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表现为人与人之间情感态度上的疏远紧密,经常听人说张三和李四关系好,我和他不怎么样,就是这种情况,交往的结果就会形成一个社会群体。为什么学习好的同学经常在一起呢?因为他们通过交往形成了一个群体,努力学习的群体。为什么偷偷地到网吧上网的总是那几个同学呢?我看也是因为他们通过交往形成了一个好上网的群体。为什么有的同学打架,有的同学就积极参加呢,而有的`同学就不去参加呢?因为参加的同学在交往中形成了一个群体,不愿参加的同学没有和他们形成一个群体。

二、不良个体交往与犯罪

什么是不良个体呢?在犯罪学中,不良个体中能是存在反社会人格倾向的社会人,也就是说,一个人对各种社会行为准则和规范在心理、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变态、越轨,从而个人与社会直接处于不和谐、不平衡,甚至对立的状态。如,学校要求中学生遵守学校纪律,不得上网吧,而有这么一个学生,偏要偷偷地去网吧上网,这个学生就异常、越轨;中学生不许打架、盗窃,有这样一个学生不为什么事,就要捅其他学生几下,或将他人物品顺走,这个学生难道不是异常、越轨吗?这样的人就是属于不良个体。不良个体在我们学生中往往表现为:

一是在认识水平上,以自我为中心,缺乏理想。有人认为我好歹考不上大学,现在就这么混混好了。但是,同学们,我希望你们了解一个社会事实,那些在社会有地位的、有修养的人不一定都是在校学习最优秀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一定要有理想,理想说大了有点空,从具体到每一个个体的人,娜就是要有正确的人生目标,这个目标包括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近期的目标对同学们而言,就是要遵守校级校规,遵守法律法规,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学到能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和社会有用的本领。

二是在知识内容上,对腐朽没落的负面文化信息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你叫他说怎样好好学习本领,将来怎样建设国家,他不感兴趣。

三是在情感体验上,缺乏义务感、道德感、没有同情心,别人受难,他兴灾乐祸。别人比他强,他心生嫉妒。四在意志品质上往往为所欲为,放荡不羁,缺乏自控能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五是在个性倾向上,表现出非分的物欲、占有欲等等。下面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

1、有一个17岁的钱某喜欢上网,在网吧结识张某。有一天,两人一起上网到很晚,张某就邀请钱某住到他家里,晚上钱某见张某家大人不在家,就趁张某睡着后将张某的父母的金首饰、手机等东西悄悄偷走,然后拿到外面变卖现金后自己花用。这是什么情况?这就是我上面讲的不良个体第五种表现形式――非分的物欲,结果是怎么样呢?公安机关很容易就排查到是钱某所偷,移送到检察机关后被以盗窃罪向法院起诉,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元,并赔偿张某家的所有损失。非分所得不仅没有得到,而且还获得了牢狱之苦,更为自己今后的人生添上了一笔难以抹去的污点。

2、刘某今年16岁,天津市某县人,跟随父亲到外地打工。在某中学借读。在学校期间,因一件小事和一个同学产生了矛盾,二人发生争吵,继而刘某对该同学心生怨恨之心。一天,他从一个录像上看到放火行为,竟然心生歹念,也想学着录像中的行为去报复同学,于是就在一天晚上带上打火机等摸到同学家门口放起火来,后来因火情及时发现被扑灭没有得逞。这种行为就是缺乏自控力,结果怎么样?结果当然是犯罪,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而这六年本来是应当在美丽的校园中与同学们一起度过的,就是因为缺乏自控能力而不得不在监狱中度过。因此,我们在座的中学生,要有交往的意识,但是切忌要注意,不要与不良个体去进行交往或者要少交往,在人际交往中要特别注重对自己控制力的培养,特别要注意以下情况发生:

一是“义气”第一。作为真正的人际交往应该建立在直挚诚实、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基础上,而许多青少年犯罪的人是从所谓的“交情”出发,认为“江湖义气才够朋友”、“割头不换、两肋插刀才算友谊”。在这种义气观念指导下,有些人走入犯罪道路。如,某学校的一个学生孙某,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开除,后辍学在家无所事事,一天,有一个社会青年中午喊他到外面去玩玩,同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学生周某。在一个偏僻的弄堂里,他们看到迎面走来了三个中学生模样的人,这个社会青年于是就提出要敲诈三个学生钱,并要孙某和周某一同参与,周某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一边拒绝一边就离开了。而孙某觉得不参加属于不讲“义气”,不够朋友,于是就和这个社会青年一起拦住这三个学生。他们用匕首将三个学生逼住,喝令三个学生交出身上的钱物,三个学生不肯,他们就一人拿刀威胁,一人上前搜身,后来共抢到100元不到,得款后还大摇大摆到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吃了一顿饭,三个学生被抢后迅速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在二人还在小饭店大吃大喝时就将二人抓获。虽然不到100元,但是由于抢劫属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二人是用暴力、胁迫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按照刑罚规定最低法定刑也要判处3年以上刑罚,也就是要坐3年以上牢。后来,检察机关将该案起诉到法院,这个社会青年被判有期徒刑4年,而孙某也因为讲“义气”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个真实的案例,每年都在发生,虽然发生在不同的个体身上,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大多是青少年,大多是不讲原则、不讲是非的进行“讲义气”,对此,我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

二是追求生活刺激。还有一些青少年,他们在生活中无所追求,无所事事,以追求刺激为乐趣,有的甚至不为耻,反以为荣,愚蠢妄知地“恶作剧”。如在汽车上向路边行人吐痰,从自己住的房子里向外随意乱仍垃圾,还有的把别人的书包等物件投到河里,有的随意殴打学生,向学生强拿硬要少量现金,或叫学生买包烟,请吃饭等。这些情况也许在我们当中是不存在的,但是我认为要值得大家警惕。因为这种情况弄不好就要犯罪,就要坐牢。如果在座有的同学有这样的恶习,我劝你们赶快改正,不然到那时后悔就晚了。因为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属于寻衅滋事犯罪,不管是谁,只要触犯刑法规定,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这我不是吓唬你们,我给你们说一个例子:一个青少年,就是没有事向学生要个十元八元的,或叫学生请吃顿饭,或叫学生买包烟给其抽,结果怎么样呢?构成犯罪,逮捕起诉后被判二年。那犯的是什么罪呢?这个罪名就是寻衅滋事罪。什么叫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表现形式有下列四个行为之一的就犯该罪了:(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一次殴打他人致轻伤等;(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所以,对照以上四种情形,希望同学们严格约束知己的言行,只有经常性地对自己进行约束,才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也才能使自己走好今后每一步。

三是虚荣为先。一些学生追求名牌,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缺乏吃苦耐劳精神,热也不行,冷也不行,学校规定穿校服,他们就比鞋子、手机是不是名牌,或者谁的的名牌更好一些,追逐的是豪华生活,星级享受。下课后聚在一起,讨论的不是功课和难题,而是一个个脱口而出的名牌, “俭朴”这个词语也老老实实在新华字典中扎根。不相信?事实摆在眼前。据报道:一个父亲下岗的某职高学生,为了虚荣就与同学攀比,强迫其父母借钱为其买来金利来皮鞋、皮尔卡丹西服。爱慕虚荣的后果是什么?跟你们讲一组数据就知道了。据某地区对近二年青少年犯罪调查的统计,在100名青少年犯罪中,因为爱慕虚荣、追求享受而进行偷窃、抢劫的等犯罪的有55人,比例高达百分之五十五。因此,如果在人际交往中,交往对象是爱慕虚荣的不良个体,如果再没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和鉴别能力,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三、不良群体交往与犯罪

以上讲的是不良个体,下面讲一下不良群体。

不良群体,首先具有群体的基本特征。即:二人以上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人的结合,群众内部的成员一般都有心理交互影响的确定模式和特殊类型的集体行为。

不良群体的形成与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不仅因为群体成员本身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反社会倾向,而且成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不良群体是如何形成的?我们通过大量的不良群体犯罪的调查发现,其形成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情感联系,拉拢、教唆、征服、结拜等形式和手段;(2)依据成员的年龄、文化素质、经济地位、身份素质、反社会经历与经验,确定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征服他人,称霸一方”;(4)有简单的规章制度,对成员有一定的约束力。

对你们中学生来说,不良群体发生犯罪的主要有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关于寻衅滋事犯罪,我在前面已讲过,在这里不再重复了。关于聚众斗殴罪,我国《刑法》第292条是这样规定的,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斗殴的行为。行为人的动机一般是出于哥们“义气”,“帮伙利益高于一切”,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为了一点小事报私仇或都为了在某一区域打出威风,称王称霸,通过在首要分子的纠集下,通常一般纠集三人以上,对对方不特定的人进行斗殴的,如果双方都有三人以上,相互都有斗殴故意的,双方都按聚众斗殴罪论处,一般聚众斗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等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还要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最高刑可达死刑。如,据报道,20**年12月12日,外省某校发生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学生许某因琐事与某职教中学学生雍某某发生争执后,与季某指使孙某某、孙某纠集四十余人,手持铁棒到该学校殴打李某某及其同学十余人,造成李某某、赵某等多名学生受伤,因四被告人投案自首,最终法院从轻处罚判处四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在本案中,如果李某某也纠集了学生三人以上准备迎战,即使李某某受伤,也要对其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再如,去年为我们处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也是为一点小事双方纠集数十人互殴,结果两人被判有期徒刑坐牢。虽然是参加的都是社会青年,但是性质还是一样的。同样在去年发生的一件聚众斗殴案件,两帮社会青年纠集再一起互相斗殴,学生万某出于义气也跟随前去参与斗殴,结果一起被判刑。还有某省一个学校里,一个学生看另一班级某个学士不顺眼,两人约定中午在教室斗殴,双方都纠集十多人,手拿铁管、板凳腿等物,在教室互相殴斗,造成一方当事人重伤,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判处,并承担医药费1万余元。

通过以上的案例,希望在座的的每个学生都应吸取教训,尤其是曾经违反或正在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是否应作出必要的反思呢?每个同学都应从中吸取教训。

首先,广大同学应严格要求自己,那些个别同学更应悬崖勒马,不要总是游离于学校纪律之外,大错没有小错不断;随意地放松自己,迟到、上课睡觉,不穿校服,该出操不去,跑、躲、藏,有这种违纪违规的行为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超凡脱俗。

其次,所有同学认真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自我控制的能力。既要学会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要懂得如何遵纪守法,要争做遵守校纪校规的好学生。对于一些腐朽思想和歪风邪气要自觉加以抵制,要远离一些低级庸俗的书刊与影视锐头,要与不良个体及不良群体之间保持距离。

第三,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能主动多与家长进行沟通。你们正出于由少年到青年的关键成长时期,最容易产生感情上的困惑和心理上的挫折感。这就需要取得父母理解,使他们了解你们日益强烈的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发展需求,在成长过程中获得父母热情的关怀,获得心理安全感。从某种程度上说,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家庭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第一阵地,父母则是你们最直接的老师,在与父母的交流沟通中,一方面,可以与父母互相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有了父母的耐心诱导和言传身教,我们也能增强抵御外来恶习影响的能力。

最后我希望你们要多和学校老师加强联系。老师也希望成为你们的好朋友。其实,我相信每个老师都有这个共同想法。遇到困难和挫折,我希望你们及时找到老师进行倾诉,将自己的困惑和不解告诉老师,由于老师比你们年长,很多方面的事情也比你们经历的多,肯定能够对你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的教育,也一定能使你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与法制观,

同学们,希望你们能够积极向上,追求梦想,也希望少部分学生打开心灵的窗户积极面对,改变自己,活的充实,学的快乐;在阳光风雨中变的成熟、懂得自重、自警、自省、自爱。

谢谢大家

篇16: 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是因为一般违法的适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认真学习、了解、领会了法律的内涵,就可使你的行为规范。从而避免违法甚至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是处罚程序,第五章是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涉及违法行为名称有151个。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呢?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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