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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采购合同

2023-08-31 08:40:5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老司机”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混凝土采购合同,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混凝土采购合同,欢迎阅读!

混凝土采购合同

篇1:混凝土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

2、XX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当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篇2:混凝土采购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买各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含砂浆,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工程建设所需预拌混凝土购销事宜进行平等友好协商,确定该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及数量。

1、P6等级混凝土在原强度等级上加收15元/m;P8等级混凝土在原强度等级上加收20元/m;P10等级混凝土在原强度等级上加收25元/m;细石混凝土在原强度等级上加收10元/m;如使用泵送时:电泵送10元/m/m、臂架泵送20元/m。

2、合同预计混凝土数量约m,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二、交货地点。

按甲方要求,乙方将混凝土供应到下列指定范围。

工程名称:

施工位置:

三、订货、运输及验收。

1、订货:甲方应提前3天将计划单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并注明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接收人等,如有特殊规格或特殊要求的订货应与乙方协商确定。

2、供应方式:甲方须于发货前24小时由指定联系人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但每批订货量超过500m时,须提前333333333、柴油泵送15元48小时通知乙方。通知单中应注明具体交货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所浇筑部位和施工方法等情况。若遇临时变更交货数量或交货时间时,甲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但乙方可适当调整供货时间;甲方应对乙方已出货的《送货单》予以签认和结算。甲方在通知单数量外的追加数量应及时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组织供应。甲方如需臂架泵一次订货尽量控制在60m以上。

3、运输: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所在工地现场。

4、验收:甲方在收到货物时,即对收到产品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异议,需在收货之日通知乙方。通过双方查证,确属乙方原因所致的,对不合格产品视具体情况实行退换。甲方在收货之日不提出货物数量及产品质量等异议的,则乙方视为符合甲方的定货要求。

四、结算。

1、结算方式:按月进度80%结算,主体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因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时,甲方可提前支付一定资金控制价格。(如因政府资金不到位时,别行协商)

2、付款方式:甲方可以通过现金、电汇、汇票、银行转账等方式,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有效账户。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现金直接交给乙方任何商务人员,否则,视为乙方未收到货款,甲方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照国家规范的技术要求和甲方指定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所浇筑部位和施工方法及浇注时间及时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保证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按GB14902-20xx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前将原材料检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等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对乙方混凝土进行质量检测,以现场取样质量为准,并出据28天强度检测报告。

2、乙方必须对混凝土质量负责,如因混凝土强度而产生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当供应混凝土时,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按合同要求向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

2、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供应前,甲方人员应确认该车混凝土强度及塌落度是否符合该工程部位使用,乙方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钟内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对每次所到混凝土进行质量抽检。并做好同条:件试块养护,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联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七星关区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混凝土采购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甲方承建的宝安区环路西乡段接线工程由乙方供应商品混凝土。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原材料的其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技术标准:

(一)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二)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为准。

(三)其它需列出的标准:普通砼饿他落度为120MM以内(含20㎜)。

三、订货与发货方式:

(一)甲方每次要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写明浇筑时间、混凝土标号、数量和所用部位。由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调度关系,以乙方调度的电话记录为准。

(二)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语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部位和签发时间。

四、交货方式:

(一)甲方应在有监理人员作见证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验。养护至规定龄期后,送相关质检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以此抽样检验的结果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

(二)本合应在施工现场派专人指挥车辆进出和卸料,提供夜间照明,保证保证车辆安全;并提供水源冲洗搅拌车,确保不带泥土上路。

(三)本合同履行地为深圳宝安区所在地。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派专人歉收,确认混凝土数量和使用部位,防止其它工程的砼或不同标号的砼用错地方。

五、混凝土量计算方法:

1、甲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上数量计算;

2、甲方若对混凝土数量有怀疑,可以用地磅称重形式抽查(当批三车平均值做为抽查结果),在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容重±2%的范围内为合格,结算方量按送货单方量计算不做调整,若抽检结果负偏差超过±2%的范围时,则当批混凝土数量可按偏差值折算扣减。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月结算一次,并在次月10前支付月度结算货款的`测合格,30日内付清余款。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材料结算员:现场指定签单人:

(二)因现场抽样检验的试块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主体工程验收时,采取回弹或抽芯检测砼强度,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该工程主体验收不合格,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如该工程砼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检验,以专家组根据检验结果作出的分析结论作为裁决依据,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1)因交货前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施工或养护、浇注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如因其他原因引起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四)混凝土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在2小时内卸完,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须在大方量砼浇筑时派专人在现场协调调度车辆,监督砼质量。

(五)双方应在每月3日前结算完上月砼数量及金额,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按时完成结算,则甲乙将视同确认乙方结算单为准。

(六)当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乙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

(七)混凝土卸料及浇注过程中甲方不得加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八)若本工程中途停工或缓建,甲方须在停工或缓建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若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同意。若遇不可抗力时间抗力事件影响履约,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将所有砼配合比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送达甲方技术办公室。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混凝土外加剂采购合同

5违约责任

5.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应承担欠付金额每日0.1%的违约金;并且,卖方有权决定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买方),并对买方可能造成的停产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2卖力未按合同约定发货,则应承担延迟货物金额每日0.1%的违约命。

6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政府原因造成的原料短缺或铁道部、路政规定停运造成的运输不畅等其他不可控制因素。

6.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6.3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出现后,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尽力采取措施减少影响。

7其它约定

7.1因甲方改变砼外加剂使用,由乙方负责所供外加剂的罐体,管道由甲方负责。

8争议解决

8.1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须友好协商。

8.2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合同有效期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9.2合同有效期为2年。协议到期3个月之前买卖双方若无书面反对意见,则视同本协议再延续一年。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外加剂采购合同范文3

供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合同单价为送到需方指定地点价格,含运杂费、税金,实际供应数量以需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符合现行GB8076《混凝土外加剂》标准;

2、用于客运专线的还需符合铁道部《高性能混凝土施工技术指南》有关质量标准;

3、满足本项目业主、设计方面的相关要求(按照业主规定以及设计文件明确具体内容);

4、供方送达现场的混凝土外加剂必须与原样品(需方选定配合比时所送样品)一致;

5、供方根据气候条件的变化对外加剂的适应性和品质可作适当调整,但须保证混凝土的质量(保证到场的外加剂掺量不高于试配时的掺量);

6、产品保质期为产品交接之日起12个月;

7、当环境和设计文件等发生要求时,供方应根据项目部递交的补充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供料,确保供应的产品符合补充文件的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要明确)。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供方承担运杂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现场称重与送货单标重相差± 0.3%时按标称重量签收,相差超过± 0.3% 时,按实际重量签收。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如需回收,供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需方负责使用期间的保管。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每批产品随机取样检验(双方各封存样品一份,存在供方试验室),需方在10日内提出产品质量异议。供方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共同解决,否则视为接受异议并承担相关责任。双方将封存的样品送往具相关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需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供方承担检验费用并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无条件退回此批产品。

八、随机备品、配件供应数量及供应办法

需方提前5天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送货,供方必须按照需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及时供货。需方随车提供本批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25日办理结算手续,次月凭税务发票按照供货金额60%付款,余款在该批产品使用完毕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

3、需方资金紧张时,双方协商可延期支付。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签订前供方交纳合同总金额2-5%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按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应确定数值),合同履行完毕,未出现质量、供货、服务等问题,结清货款后无息退还;供货不及时影响施工的,一次扣除1万元,出现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造成需方工程质量事故的,供方全额赔偿需方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供方供货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影响需方施工的,需方有权中止合同,供方承担为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腐败或欺诈行为时按行为主体违约,赔偿受害方的损失,受害方有权中止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在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业务人员、车辆应服从需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产品在包装、运输、储存方面要满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细化此条款);

2、供料期间供方负责其人员、车辆及产品的安全。

3、供方安排技术人员到需方现场协调工作。

4、本合同一式5份,供方2份,需方3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5、未尽适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混凝土原材料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

说明:1、就签订日期,水泥单价295元/吨,当价格单价上涨超过30元/吨,混凝土价格按原310元/m基价,上涨5元/m。

2、混凝土砂材料采用机械砂。

3、结算按实际供货的M数计算。

第二条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2.1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标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标1490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2.2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提供配合比及原材料检验报告。

2.3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为准。

第三条供货时间

3.1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电话或传真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3.2合同附件约定的供货时间为计划供货时间,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确定具体的供货时间后及时通知乙方。

篇6:北京市混凝土外加剂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

│外加剂名称│ 规格 │ 粉/液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 │ │ │ │ │(吨/元) │(元)│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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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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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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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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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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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百 十 元 角 分│

└───────────────────────────────────┘

第二条 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 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附件

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要求(附件)

┌────┬─────┬───────┬─────┐

│品 种 │ 项 目 │ 控制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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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secret

商品砼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07-012

1. 定义

1.1 买 方: 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嘉泰华府项目部

1.2 卖 方: 鄂尔多斯恒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1.3签订地点:项目部

1.4签订时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2. 合同标的

2.1 工程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务,以用于买方的鄂尔多斯市铁西三期嘉泰华府项目工程的建设。

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为买方生产并提供合同项下的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汽车泵或者地泵的输送浇注;进行出厂检验和验收工作;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向买方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

2.2 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须承担依照“合同条款”第2.1条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来自于:卖方生产基地生产的货物

4. 技术要求和标准

4.1 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在以下“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1.1第二条、混凝土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

共9页第1页

共9页第2页

6.1 本合同不付预付款,卖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材料结算款一律通过开户银行,均用人民币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6.2 货款支付

6.2.1 对无误后乙方在15日内付筏板总砼货款的50%。

6.2.2 筏板浇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浇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为完整单据到买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应在15日前支付上个月商品混凝土货款的息两倍计算利息)。卖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买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卖方承担。

6.2.3 买方施工的结构工程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75%,三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在一年内付清。相关单据如下:

(1)买方确认盖章的《送货签收单》和《汇总表》。

(2)卖方支付票据及货物结算明细表正本一份。

6.3 银行费用

在买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7. 检验和验收

7.1买方或其代表对货物和拌合施工进行检测,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检测在买方的驻地、交货地点进行。如果在卖方的驻地进行,检验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7.2买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测,或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出厂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测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3 验收

检验:由买方现场代表和驻地监理,按本合同的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现场初验。现场7.3.1

初验主要指货物的坍落度、入模温度及外观等的检测。初验不符合要求的,允许卖方掺外加剂调整一次,但应通知买方及驻地监理,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擅自加水。

除以上检验外,买方或管理服务单位有权复检到货的货物,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保留追究卖方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由卖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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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取样:货物的强度质量,以买方按国家规范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检测资质的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

7.3.3 计量:以卖方随车的送货单为依据,在监理及买方都在场的情况下,采用体积计量法或重量计量法(与实际容重法同时进行)检验。且买方及其它有关部门,都可随时到卖方搅拌站抽检,查核货物生产系统的下料记录。

7.3.4 签收:买方指派专人现场初验合格后,由买方指定的有效签收人员在《送货签收单》上签收盖章确认。

8. 计划与供货

8.1 计划

8.1.1 卖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好货物生产和供应的准备。买方将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以书面计划(或电话)的形式报于卖方。

8.1.2 在要求到货前,买方一般应提前天预约,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有计划有变化,也应于计划到货时间前5 小时通知卖方。大量(超过1000立方米)使用货物,需提前两天预约。

8.1.3 卖方应按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8.2 运输

卖方应使用搅拌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地点,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卖方负责办理装、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续,承担运输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并负担实施运输及泵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9. 有关要求

9.1 货物的有关质量要求

9.1.1 加工货物的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必须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沙、石料、外加剂、水泥等原材料,每批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检测报告。

9.1.2 卖方所设计的货物配合比,必须经买方、监理和业主确认。未经买方、监理和业主同意,卖方不得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

9.2 资料的要求

9.2.1 卖方应随车附送商品混凝土的发货单及货物配料通知单,28天强度报告在货物到货后天内补交给买方。

9.2.2 一般情况下,在商品混凝土到货后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按照工程部位,以每月为时间段提供28天龄期强度(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买方提出的其它相关资料。若出现不合格现象,卖方负全部责任。

共9页第4页

10. 保险

10.1 卖方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对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

11. 保证

11.1 卖方应对货物的生产、管理、交货、调配等建立完整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坚持实施,确保工程之质量。

11.2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符合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确保货物的质量。并且保证货物是用质量优良的原材料和良好的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所有有关的技术规格须与 “技术要求”的规定一致。

11.3 卖方保证在施工现场和现有条件下,不会因卖方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的缺陷、错误或原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的采用上的缺陷,而产生事故。

11.4 卖方保证给予买方人员在卖方工厂检查其质保体系和生产流程的任一环节提供方便。

12. 索赔与赔偿

12.1 不足量索赔

12.1.1 由卖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2 %,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

12.1.2 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时)的现象,买方可能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卖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12.1.3 对于可清楚计量的部位,现场验工计量也作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应与双方签收的相应单据数量基本一致,如有较大差异的(超过 2 %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查找原因,如经证实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12.2 质量索赔

12.2.1 如在“合同条款”第7、9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 “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

12.2.2 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

12.3 延迟到货及付款索赔

12.3.1 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施工现场则卖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 5 %向买方支付罚金,本项罚金开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货物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 共9页第5页

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买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买方有权按12.4(B)的规定另行采购货物。

12.4 “合同条款”第12.2条对货物提出的索赔,若卖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2.4(A)条的方式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成影响,则买方有权决定按“合同条款”第12.4(B)的方式处理。

(A)更换

卖方应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B)另行采购

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买方可以认定卖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搅拌站采购替换的货物。但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

12.5 索赔偿还

对于合同中所列的索赔偿还,在递交索赔文件后买方有权直接从未结算的货款或质保金中获得赔偿。

13. 买方保留的权利

13.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3.1.1 如卖方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买方有权执行12.4(B)条款的权利。

13.1.2 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卖方不应拒绝。

13.2 为更好保证货物的质量,买方(或代理单位)保留向卖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卖方不应拒绝,双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确。

14. 通知

14.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传真或电报送到合同书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 14.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4.3 凡合同规定任何人发出通知、同意或确认时,该同意或确认不得被无故扣押。

15. 争端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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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17.1 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7.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17.1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双方则将无例外的免去对方合同规定尚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但已履行部分应当清算并继续履行完毕。

18. 违约终止合同

18.1 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18.1.1 如果买方发现卖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范本_secret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ii)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卖方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买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18.1.2 如果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1.1条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买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买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2 因买方违约终止合同

18.2.1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而买方未能在 共9页第7页

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18.2.2在“合同条款”第19.2.1条的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19.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9.2卖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买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买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20 工程暂停

20.1 买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由于任何原因暂停工程,并以书面通知卖方暂停部分和暂停起始日以及重新恢复的大约日期,卖方必须在暂停起始日尽快暂停上述工程,但未暂停部分必须继续执行。若要恢复,买方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说明恢复部分以及恢复的生效日,以便恢复前述暂停部分。

20.2 在买方提出工程暂停持续较长时间的情况下,买方书面通知卖方。如果工程暂停是因为卖方违约造成的则本条款不适用。

21 不可抗力

21.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9条和20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其他的合同义务的话,卖方也不应该承担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或**、火灾、洪水、流行病、防疫限制和禁运。

21.3 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减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买方书面另有要求,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22 主导语言

本合同应用中文书写,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也应用中文书写。

23. 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4. 合同生效

24.1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共9页第8页

买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时间:

卖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时间: 共9页第9页

篇8:混凝土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施工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盛世华城1#、2#楼工程

二、施工地点: 鲁平大道以北、顺城路以西

三、结算单价(运到价、元/m3)

C15:210 C20:220 C25:230 C30:240 C35:250 C40:265 C45:275 C50:290 有抗渗要求的砼每立方增加10元。

四、质量要求:

达到《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1992)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暂按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混凝土结构体积中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同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损耗也不增加体积)作为结算依据,在标准层施工3层后最终确定结算方式。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洽商,乙方计算完工程量后归还。

2、本合同确认,结算分三次办理,即:各楼号10层主体结构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10层至主体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主体验收合格后10日内结算

六、商品砼交付验收方式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20日至该工程砼供应结束为止。首次供货施工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1、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三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施工方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由乙方为施工方免费提供标准养护试块的地点。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施工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施工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施工方浇注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三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2、施工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方应提前 12 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

(2)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保证现场场地道路通畅,工地卸料及时。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并应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并指挥车辆就位。施工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和自身原因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禁止在施工现场向砼内加水,并承担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后果和费用损失。

3、乙方责任:

(1)每次浇注混凝土时,乙方必须安排一名现场调度,随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乙方依据施工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进行供货。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承担由于混凝土质量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处理费用和相关费用损失。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应严格按

(5)乙方负责对本公司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使用方现场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由此给使用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9)接到甲方、施工方就混凝土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解决。

(10)每次混凝土浇注前,乙方按要求向使用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11)每车混凝土均由乙方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交货单》,无《预拌混凝土交货单》 的混凝土,施工方有权拒收。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方有权暂停混凝土的供应。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施工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所产生的后果,由施工方原因造成的由施工方负责;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施工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混凝土采购合同范本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预拌(商品)混凝土买卖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主体资格

乙方出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工商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章党镇

开工时间: 8月1日 交工时间: 10月20日

第三条 混凝土总数量及总价款、供货期限

1.混凝土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 按实际浇筑价款计价

2.混凝土供应总量(m3): 按实际浇筑量计算

3.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部位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该部位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当次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异常现象,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若确认无法解决时,甲方有权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共同确认质量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施工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混凝土强度质量的最终认定以施工方、买方、现场监理共同见证取样的试件检验报告为评定依据,若评定合格,乙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7.甲方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超高、超厚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在甲方结算之日起30天,将全部款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项上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六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内容验收确认。

(5)应遵守国家、省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现场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乙方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调动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供货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解决。

(5)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乙方应按甲方需要出具全部的混凝土质量证明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利息。

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在合同约定内不得在同一工程部位使用除乙方以外其他来源的混凝土,否则,混凝土质量、数量出现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最终意见达成不一致,向 注册地 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本着保证工程质量、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本商砼各单价依据原材料价格的涨幅,商砼单价应做相应调整。

第十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混凝土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施工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盛世华城1#、2#楼工程

二、施工地点: 鲁平大道以北、顺城路以西

三、结算单价(运到价、元/m3)

C15:210 C20:220 C25:230 C30:240 C35:250 C40:265 C45:275 C50:290 有抗渗要求的砼每立方增加10元。

四、质量要求:

达到《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1992)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暂按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混凝土结构体积中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同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损耗也不增加体积)作为结算依据,在标准层施工3层后最终确定结算方式。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洽商,乙方计算完工程量后归还。

2、本合同确认,结算分三次办理,即:各楼号10层主体结构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10层至主体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主体验收合格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提供完毕后10天结算剩余的20%供货价款。

六、商品砼交付验收方式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013年3月20日至该工程砼供应结束为止。首次供货施工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签属的有效单据对乙方进行结算。

1、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三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施工方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由乙方为施工方免费提供标准养护试块的地点。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施工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施工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施工方浇注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三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2、施工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方应提前 12 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保证现场场地道路通畅,工地卸料及时。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并应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若因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120分钟,承担另外增加的100元每小时的费用。

(4)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并指挥车辆就位。施工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和自身原因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禁止在施工现场向砼内加水,并承担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后果和费用损失。

3、乙方责任:

(1)每次浇注混凝土时,乙方必须安排一名现场调度,随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乙方依据施工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进行供货。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承担由于混凝土质量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处理费用和相关费用损失。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乙方负责对本公司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使用方现场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由此给使用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施工现场内,乙方车辆要听从施工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9)接到甲方、施工方就混凝土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解决。

(10)每次混凝土浇注前,乙方按要求向使用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11)每车混凝土均由乙方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交货单》,无《预拌混凝土交货单》 的混凝土,施工方有权拒收。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方有权暂停混凝土的供应。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施工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所产生的后果,由施工方原因造成的由施工方负责;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施工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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