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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小说《红舞鞋》读书心得

2023-07-09 07:59:4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做饼干的月亮”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优秀小说《红舞鞋》读书心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优秀小说《红舞鞋》读书心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秀小说《红舞鞋》读书心得

篇1:优秀小说《红舞鞋》读书心得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平凡的李莎莎和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知心朋友张西,张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在班上数第一,初中,张西要到好的学校读书。李莎莎为了和张西在一起,她每天努力读书,最终和张西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获得参加国际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莎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莎的心太善良了,竟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讥讽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种善良的心是别人没有的善心。让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都要善良的对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欢心。

篇2:优秀小说《红舞鞋》读书心得

前几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红舞鞋》的书,于是我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肯求妈妈给我买了下来,回到家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了李莎莎的故事,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还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从中我明白了,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和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永不放弃。

篇3:优秀小说《红舞鞋》读书心得

友谊与梦想,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最高尚,最不容侵犯的,在我受挫的时候,有朋友的鼓励,有梦想的坚定使我重新站起来面对面前的重重困难……

就在六年级上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童年》、《杨果》、《震动》……唯独只有《红舞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喜爱有加。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叫李莎莎的女孩子,她没有什么特长,长相不出众,学习也一般,性格内向。但她有一个优秀的朋友名叫张茜,她长得漂亮又有许多的特长,学习也特别好是老师面前的红人,性格活泼开朗。而偏偏这两个性格恰恰相反的人却是最好的朋友。

李莎莎与张茜从小就是最好的朋友,她们两个人的家挨得很近,在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你都可以看到有两个小女孩手拉着手高高兴兴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就在她们要升初中的那段时间里,张茜已经被学校加到了市里最好初中的报送名单里,而这就意味着学习好的张茜要跟学习不好的李莎莎分开了,李莎莎因为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所以她就一直努力的学习,每天学得很晚,有空就往老师办公室跑。就在她的努力下终于可以跟张茜上同一所学校。

可是来到新的学校,李莎莎和张茜并没有以前那么要好了。就是因为,张茜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入了舞蹈队。舞蹈队一共有12个女生,没多久张茜就跟那些女生打成了一片,落下了李莎莎。因为张茜每天放学后要练习舞蹈所以李莎莎每次都是买好了水在舞蹈室里等着张茜练完舞蹈一起回家。有一次舞蹈队的一个女孩出国了,舞蹈队就少了一个人,所以夏老师邀请李莎莎进入舞蹈队。因此张茜就觉得李莎莎是因为自己才能加入舞蹈队的,因为自己夏老师才认识的她。所以张茜因为心里不平衡就不理李莎莎了。

因为,李莎莎比别人都要晚学俩个月,所以她每天都要去舞蹈室练习,每天练得都满头大汗,因为李莎莎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她要向她的梦想努力。

没过多久,市里开展了一个舞蹈大赛每个学校只有一个人可以参加。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舞蹈队的所有女生都想参加,但是夏老师却选择了李莎莎了。夏老师选择李莎莎并不是看重别的就是看中她的努力与自信和坚定地梦想。

因为此事,舞蹈队的其他成员不高兴了,凭什么选她呀,她有什么好的呀!所以,其他的几个成员打算处处为难李莎莎整李莎莎……

就在舞蹈大赛要开始的前一天,李莎莎来到教室拿东西的时候,看见教室只有张茜痛苦的趴在地上,李莎莎着急地跑过去扶起趴在地上的张茜,一看她的膝盖被摔破了,李莎莎二话没说背着张茜就去了医务室,并且告诉老师让她的家长把她接走了。

今天,李莎莎要去参加比赛了,就在那天早上,张茜给了李莎莎一个心形的盒子,里面有写给李莎莎的祝福,看着看着李莎莎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读了这个本书,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不能哭,就让眼泪孕育成珍珠,在我们的年华里闪闪发光。

篇4:小说《红舞鞋》的读书心得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红舞鞋》的小说。

《红舞鞋》的作者是来自浙江宁波的吴洲星。小说是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且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但是,误解、背叛和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哪种情况,李莎莎始终没有选择放弃,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最后,成功地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其实,我已经读过这本书三篇了,每一次我总会被小说中的主人公打动。书中说到,李莎莎读小学的时候,成绩不大好,但为了能够和好朋友张茜在一起(张茜成绩非常好),她不得不在最后那个学期努力学习,并最终如愿地考上了重点中学,还跟张茜在同一个班呢!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那么的勇敢,坚强,善良和乐观,我也要向她学习,做一个有爱心、有诚心、有善心的人。

篇5:小说《红舞鞋》的读书心得

《红舞鞋》是一本书,它写了中学生李莎莎的故事。

李莎莎是那个小城最好中学的中学生,在一镒偶然的机会下,平凡的李莎莎进了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处境,李莎莎一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最后变成了白天鹅。

李莎莎的故事感动了我,李莎莎不怕谣言,重友情,有爱心。我遇到困难就会退胉,我害怕谣言。相比之下,我有些胆小,还有些懦弱。我也要象李莎莎一样,用自己的努力,将自己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每个人在成功前都会遇到困难,不会总一帆风顺,更别指望别人来帮自己。

每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总会成功,成功这条路上有许多大坑、小坑,失败这条路上是平坦的柏油路,你选择失败还是成功?

篇6:《红舞鞋》的优秀读书心得

我很喜欢《红舞鞋》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我依然可以如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有一次,我在《儿童文学》这本杂志上看到了《红舞鞋》的介绍,我的心被触动了,就让妈妈在网上给我把《红舞鞋》这本书买了下来。

我迫不及待地享受着美丽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叫李莎莎,她和千千万万平凡的女孩一样,每天默默地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张茜,长得漂亮,学习也好。经过一次意外事件后,她们俩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天天黏在一起。

六年级快结束的时候,学校的保送名额下来了,理所当然地张茜被保送新苑初中。李莎莎为了能和朋友在一起,每天更加刻苦学习,终于也考上了新苑初中。看到这里,我真为李莎莎和张茜感到高兴,也发自内心地感叹:李莎莎,你真不容易呀!每天起早贪黑,废寝忘食,但是你的付出是值得的,我佩服你!

新苑初中有有一个校舞蹈队,张茜也自然被选上了!李莎莎因为给夏老师送了一瓶水,被老师筛选上了!我更高兴了,他们俩可以更加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可以一起练习舞蹈,一起表演!

没想到:张茜却对莎莎充满敌意和鄙视!其余十一个女孩儿也都有点看不起她不喜欢她!但是,莎莎经过刻苦努力,最终被选上参加全国大赛,而且,参加大赛的只有莎莎一个人!我有些吃惊,但是也更高兴!

后来,莎莎客服无数的困难,成为了优秀的舞蹈家!而其余的舞蹈班的同学们却平庸无为!

我最喜欢这一段了,讲的是李莎莎被欺负的事:那时,莎莎刚被宣布被选上参加全国大赛。所有的人对夏老师的决定感到非常不满,都在嘀咕她凭什么资格去参加比赛?尤其是张茜,对莎莎进行了报复……

“李莎莎,涂老师有请!”以为男生叫道。李莎莎极不情愿地站起来,边往老师办公室里走,边想:“什么事呀?怎么这几天涂老师光找我的麻烦?我又没犯错呀!可能这次是好事!是好事!我一定要谦虚,谦虚……”她来到涂老师办公室的时候,涂老师正在改作业,就让她站在窗边等!作业终于改完了!涂老师上下打量了一遍莎莎,厉声问:“莎莎,你最近咋回事呢?咋老犯错?我问你啊,今天早上,为什么带零食来学校?”莎莎赶紧回答,“老师,我没有带呀!哦,我想起来了,我今天带感冒药来了!我早上吃感冒药了!”说着,把兜里的感冒药拿出来了!原来老师把感冒药当成了糖果!老师又拿出来一堆的小纸条,让李莎莎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李莎莎一张一张地翻看着,终于明白为什么涂老师为什么生气了!纸条上写着:“李莎莎早上吃零食!”,“李莎莎在语文课上和孙方宇传纸条”,……李莎莎说也说不清!李莎莎伤心透了!我也伤心难过:谁呀!这么没良心和爱心,光陷害莎莎?

为了帮助莎莎理解事情的真—相,耿乐乐把自己的邮票全都给了莎莎的同桌孙小梅!要知道,当时正流行集邮,舍弃了那些邮票就像割掉了心头肉一样!但是,我们认为话费这样的代价也是值得的!最后,耿乐乐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原来都是张茜捣的鬼!张茜!莎莎瞪大了双眼!自己认为的最好的朋友张茜!莎莎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我也没想到会是张茜!她凭什么这么做?张茜是一个好胜的好女孩!可怎么也不能因为一次竞争失败就翻脸不认人吧?因为一个参加比赛的名额,把自己多年的友谊一笔勾销,而且还耍手腕进行报复?

但是,在放学的路上,莎莎还是叫住了张茜,对她诚心地说:“张茜,你放心,我不去参加比赛了!你去吧!等夏老师回来了,我就告诉她!”莎莎放弃了参加全国大赛的资格!

我非常震惊!为了朋友,为了友谊,莎莎放弃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放弃了大家都在羡慕的都在竞争的东西!真不简单!

想想我自己,总是因为一点点的小事,对自己的伙伴发火,对自己的好朋友记恨!我以后要学会珍惜了!要多为朋友想想,多为身边的人想想,不能只为自己考虑,只顾自己的感受和喜好!

我喜欢《红舞鞋》这本书,它不仅给了我感人肺腑的故事,而且使我懂得了一定要珍惜身边的同伴的道理!

篇7:《红舞鞋》的优秀读书心得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天鹅的故事。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初中女生李莎莎通过加倍的努力,她如愿以偿的和张茜考到李莎莎所在的城市的中学新苑中学。

和她的朋友在一个中学里。在新苑中学里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舞蹈队,舞蹈队只有一个女舞蹈老师。女老师姓夏,她刚来学校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夏老师来到这个学校当年就组织了一个舞蹈队。结果夏老师带的这支舞蹈队第一年就捧回了省级里的一个大奖,在那个小城镇一下子轰动了。后来舞蹈队就成为了这个学校的历史保留项目。

张茜她长得比李莎莎好看,学习也比李莎莎好。张茜理所当然的进了舞蹈队。第一次单元考试因为是重点高中,出的题都特别难,加上李莎莎数学本来都不好拼劲全力,也就只考了65分。老师让叫家长签字。到家后爸妈吵了李莎莎。

李莎莎她很幸运,进了舞蹈队。她在舞蹈队很努力,得到夏老师的欢心。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情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的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篇8:《红舞鞋》小说读书笔记中学生

假期里我阅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李沙沙的小女孩相貌平平、成绩不好,和她的朋友张茜在一起上学,但张茜长得很漂亮、学习又很好。在考中学的时候,因为张茜成绩一直拔尖,所以直接被选入保送名额,送到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之后李沙沙经过努力也考上了新苑中学,在中学里认识了夏老师,夏老师要求李沙沙去学舞蹈。之后,误解、背叛、伤害、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李沙沙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夏老师买的红舞鞋,还让她代表全校出去比赛。

《安徒生童话》是着名童话作家安徒生之作,里面的故事都特有淳朴,优雅,诗意的风格以及人生哲理。里面《皇帝的新装》,《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等作品都绘写的栩栩如生,如同故事就展现在了面前。

《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没有画的画册》。《没有画的画册》中的每一幅画,都是情景交叉的诗。列如那个美丽的印度少女,她从浓密的树林中走到月白风清的恒河之旁,将她手中燃着的一盏灯放到河面上。她乌黑的,亮丽的眼睛追随着水面上闪烁的,逐渐远去的灯光,为她心上的人儿祝福。

还有《安徒生童话》中的《丑小鸭》丑小鸭历经了千辛万苦,重重困难之后变成了白天鹅。以为它心中有一个伟大的梦想,是梦想在背后支撑着它,丑小鸭把面对的艰难,挫折统统踩到了脚下,通过努力的拼搏之后,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白天鹅。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只要有梦想就要努力的去完成它,追上它,不要让它变成我们终身的遗憾。

《安徒生童话》的美丽是永恒的,绝不会因时光流逝了一百年,二百年或更久远而褪色;但同时,安徒生童话并不是美丽的全部。在我们这个信息多样化,审美多样化的时代,我们仍然需要安徒生,也需要更多可以把我们带劲美好环境的童话故事。

我也有过与李沙沙类似的经历,以前我和李沙沙一样成绩不好,可是经过我的刻苦努力和老师的谆谆教导,考出了理想的成绩。看着老师和家长的微笑,我自己也很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我从书中知道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只是开放的时间不一样,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花季,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就会迎来轰轰烈烈地花季。

篇9:《红舞鞋》小说读书笔记中学生

我非常喜欢读《红舞鞋》这个童话,因为它给我的启发很深刻。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嘉伦的小女孩,她非常可爱,非常漂亮。但家里很穷,只有一双别人留给她的红舞鞋。从小到大她都很喜欢那双红舞鞋。嘉伦长大后,有一次舞会,她穿上了红舞鞋去跳舞。她就不停地跳,想停也停不了,因为无论她怎么样都不能脱下那双鞋。于是她来到了一个刽子手的家,并让刽子手砍掉了脚。从此嘉伦有过上了新的生活。

今天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有了很多的收获,里边的“第二次拜访”的故事,让我有所感悟,那个故事的道理是:每种东西都有每种东西的含义,各有各的好。有的是让你快乐的,有的是让你幸福的,

有的是让你懂事的,还有的呢,是让你平安的。

书一直都是人类的朋友不过这位朋友与我们的每一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你把它当作一位自己前途的明灯,或者你是心心相印的难求知己。这其中的原因就太多了,正所谓书学海无涯,许多人往往望洋兴叹。时至今日,我个人对书的认为也不外乎“书非借不能读”之列的。

不过一说起读书,我就想起了我的童年。我童年的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安徒生童话》,它可以吸引我走进它的童话世界,在那里面可以让我看到一些梦幻的美丽场景。

贪图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它会使人想入非非,脱离实际;它会使人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更会引诱人走向邪恶的深渊。故事中的红舞鞋就是对嘉伦的诱惑。

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他们总是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为了炫耀自己而不择手段,最终害人害己。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为那些美丽的诱惑所动。当我们对虚荣保持超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也就会和美,实在。

篇10:关于童话故事红舞鞋心得的推荐

就在前不久的一天,我从书架上翻出了一本《红舞鞋》,我轻轻的翻开这本书,用心的开始品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字的读着,我一遍一遍的读着,仍然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红舞鞋》这本书以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接踵而至,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真诚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一只懦弱,胆怯,自卑的丑小鸭,蜕变成一只大方,自信美丽的白天鹅。

这本书的内容是那么的回环曲折,荡人心弦。一双红舞鞋成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书中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的蜕变过程”,从不起眼的丑小鸭,变成了引人注目万人之中的焦点。也使一篇本来不起眼的文章从而变得绚丽而丰富多彩,那么的沁人心脾,我久久的陶醉在其中,不愿离去……

读到这儿,我似乎也想起了我一个类似的经历。那是在我刚升入初中时,那时的我,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特别是面对这种陌生的环境与一个个陌生的面孔,再一次使我胆颤惊心。这不,就在初中后的一段时间,又迎来了考试。正是因为我有着这样一个弱点:自卑,胆怯。使我在每次考试时都不是那样的得心应手。没有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身旁的同学们对我议论纷纷,而且我还觉察这老师对我的冷淡,这一些又一些,再一次使我难受,这些流言蜚语,对于这样一个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我,无疑又是一次打击。这一切又一切,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道道的印记---伤疤。这伤疤的形成,似乎成为了我内心中一道道挥之不去的痛。每当我想起,它们便在我内心中隐隐作痛,难以自拔,成为了我前进的阻力。

就这样,接连几天,我都是以这种憔悴的神情面对家人,面对老师,面对同学,我消瘦了许多,大概就是被“它”给折磨出的吧。我就这样,神情恍惚的面对着每一天……可是,在这接连几天之后,我的朋友开始安慰着我,我的家人开导着我,老师们也开始鼓励着我了。原本无所事事,没有信念的我,在此之后变了。面对这些为我费尽心思,日益操劳的家长,面对着这些给予我知识的老师,面对着这些给予我欢乐与帮助的同学。想到这儿,我的心不禁酸了一会儿,这一刻,我变得无地自容。我开始后悔了。从那时起,我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弥补我所铸成的错,一定要弥补我所没学懂得课程。我在心里喊,加油,你一定能行!就这样他们的关怀成为了一股暖流,从我的脚底蔓延至全身,同时也成为了一鼓动力,激励着我,让我努力前进,改善方法,循序渐进。从那以后,我似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原来那个胆小,自卑,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我,也退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自信的新的自我。我从容地对待着生活,从容地对待着争议。

是呀,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们为何不下一些功夫,是别人对你刮目相看,使你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充满乐趣呢?是挫折改变了我!加油吧,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挫折与我们人生相伴,让它是我们成长,让它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篇11:红高粱优秀读书心得

关于红高粱优秀读书心得1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现在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现在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知道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你如果看了,元芳,你怎么看?

关于红高粱优秀读书心得2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形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

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关于红高粱优秀读书心得3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陽崇拜“的神话中。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时,就会感知到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陽、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陽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陽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关于红高粱优秀读书心得4

九儿是一个可怜苦命的女孩。命运多舛、身世凄苦的九儿在那个黑暗、封建、贫穷的年达注定会吃很多苦、遭很多罪,可她偏偏还得不到一个宠爱她、保护她、关心她、尊重她的家人,这就无非将她一步步逼到了绝境。

九儿的爹是一个爱财如命、酗酒贪吃、自私自利的小人,为了让自己过上安逸自在、吃喝不愁、吸毒有余的神仙日子,他不惜棒打鸳鸯毁了九儿的爱情,然后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刀单家,嫁给一个病入膏肓、即将入土的伪善之人。九儿的哥哥随了父亲不着调的性子,自私狭隘、自顾不暇的他不仅不能给与九儿一时温情不说,他还伙同父亲一起变本加厉的折磨、压榨九儿,这让人觉得愤懑又辛酸。

九儿又是一个坚强、独立、勇敢的女性。孑然一身、无依无靠的九儿大义凛然地走进了单家的大门,面对病恹恹的丈夫,面对步步紧逼的大嫂,面对无一人可信的下人,九儿只能一个人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去摸索自己的生存之道。遇到难事了就自己去处理分析,受到委屈和欺压了就只能自己打落牙齿和血吞。尤其是当被土匪花脖子抓去的时候,九儿表现的异常从容和镇定,尽管她心里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但她还是很勇敢的在和劫匪斗智斗勇,她甚至不惜忍痛对自己下手,然后用锋利的指甲在脖子上划出血淋淋的伤口,以此来吓唬花脖子自己染了疾病。九儿这样临危不惧、勇敢无畏的模样真是美极了。

九儿更是一个心怀天下、无谓牺牲的革命战士。为了让心爱的人和最爱的孩子虎口逃生,为了让无数英勇的斗士躲避日军攻击,为了保护村子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民,九儿选择孤身一人引开敌人,最后更是利用高密响当当的高粱酒与敌人同归于尽了,她这样英勇就义的精神很是让人钦佩。

我喜欢九儿,因为她是那么独立、那么顽强、又那么坚韧;我也很欣赏九儿,因为她是那么温柔、那么干练、又那么善良。因此我希望自己可以和九儿一样,做一个自强自立、自尊自爱的独立女性。

关于红高粱优秀读书心得5

电影《红高粱》是根据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的,是张艺谋“摄而优则导”的一鸣惊人之作。本片曾获得多项大奖,同时也捧红了不少演员。一直想好好地看一下这片子。

以为从没有看过《红高粱》,但当我再次听到那狂放的将近吼出来的歌声“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莫回头,莫回头……”时,我才依稀记起,第一次看《红高粱》是在小学的时候。当时什么都不懂得,只记得有一大片的高粱犹如一波又一波的海一浪一随风起伏,一碗又一碗的红酒洒向空中,洒出了上世纪中国三四十年代一伙农民古朴与野一性一。

《红高粱》所描述的并一个不完整的故事,如果一定要把它凑成一个故事的话,那也是一个很乏味的故事。《红高粱》主要是通过颠轿、野合、祭酒和埋雷炸日本鬼子等故事情节来向观众展现出一种敢一爱一敢恨,敢生敢死,没有太多理一性一羁绊的原始生命力。

看完《红高粱》后,影片里最后那个画面在脑海中还 是挥之不去,那是在这部片子里我最喜欢的地方。那机槍招来的爆炸和爆炸所招来的日全食的漫天红,姜文所饰的“我的爷爷”站在日全食之景里,那已不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我的爷爷”,而是一个超现实的,有点神化的人物。那是展现了人们对那个疯狂而无序的年代里的英雄的追求。《红高粱》正是以这种超现实的、超自然的神话赢得大家的喜欢,让人们压抑在内心已久的人本有的野一性一得到了释放。

在影片里,无处不表现出了那种张扬狂放的原始生命力。比如开头那段有趣的,很吸引观众的颠轿。一群汉子一裸一露真上身一边高歌一边颠轿,而轿里的是一个弱小女子,这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不管是出嫁或迎亲的,都没有陪嫁人也没有迎亲人,在中国,这是不合乎情理的。还 有,“我爷爷”的一泡尿竟然酿成了好酒十八里红。等等,似乎都是一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然而,恰恰是这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把人们那种原始的生命力展现了出来,古朴与野一性一,张扬与狂放。

成功的艺术不必居于生活的真实一性一,它只要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就好。在拍摄《红高粱》那个年代里,人们对现实的生活缺少的就是那种张扬狂放的个一性一,而《红高粱》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篇12:小说读书心得

小说读书心得:致青春读书心得

已经许久不读青春小说,这本是偶然遇到,虽然读到后来,讲的大多是少年进入职场后的成人领地,但是仍觉是纯洁的。

深夜两点,读毕,起身关灯睡去。不记得有梦,起来偏偏想要写写这个平常的故事。

昨日与旧友聚,两年未见,她依然叫嚣着自己曲线救国的成才之路,依然掰着手指算自己现在经历了几个人,因为相信人一生要谈三次恋爱,第一次初恋尝到爱情的味道,第二次是自己义无反顾爱的那个人,第三个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但是可能不是那么爱。

当然,也只是个段子而已。谁不想拥有从一而终、一帆风顺的真爱呢?

我只是笑,没有资格唏嘘,因为不过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望不到远处。以为多么隆重的告别和浓烈的悲喜,只是因为懂得太少,因为无知,所以故作悲凉。

在年少的岁月里,动辄浓墨重彩地说着,回看,也不过如此罢,才明白聚散是多么平常的事。

不过也好,无知好过天真,一切总会有因为懂得而不再执着的一天。

懂得了,所谓爱情,实在是一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戏码。

若往剧中人身上套,年少时的林静是郑微的第一个他,小女孩的爱慕与崇拜,依恋与交付;陈孝正是第二个他,放下所有自尊也要到手的爱,许久许久以后不能释怀的人;而回国后的林静,则变成了第三个他,没有了深爱,总归是了解和熟悉的,胸膛不至于太过陌生,女人总是要这样一个依靠的,想着就算趁虚而入,也填补了这空虚了。

郑微的精灵,坦荡,到后来的隐忍慎言,学会一个人守护过往。虽然有好友阮阮,但是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才是真正的老师,教会她如何爱,与放下。如何让自己收束,与绽放。

郑微对林静之前的她说,愿赌服输。不是谁先爱,谁就输了,而是谁先不爱,谁就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因为郑微早已收心,又何来苦苦找甘愿,自然占了上风。

小说读书心得:白夜行读书心得

绝望的念想,悲恸的守望!

一如这本书的文案一样,“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头,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轨迹,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悲切动容。

这就是故事已给的介绍。

467页的一本厚厚的书,看完后,能感觉到的的确就是凌乱、压抑、悲凉。

作者独特的笔法,在开头的平淡无奇慢慢铺垫,但后头的跌宕起伏,让人抑制住呼吸与忐忑的刺激感一页页的阅读,最后,只留下叹息的转折。

很神奇,很像鸦片,让人上瘾的自虐。

盖上书,重新回想书内容,理清思路,的确让人回味万千。

一开始,书就介绍了这不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但谁会想到故事竟拉长了二十年;

一开始,书就是围绕着一场命案开始,千回百转后又回到这场命案中,早已物是人非;

一开始,书就暗示他们的不单纯的情感,书本的大段大段的文字却未着墨,但是那份感情就这样进入我们心中的理直气壮;

一开始,书就坦承这不是一个喜剧,只是悲伤的形式竟是这样表现,迂回得让人措手不及却是意料之中的点头默然;

一开始,书就隐藏着无数伏笔,一个个转折,残忍的片段,却将那个爱情写得让人潸然泪下,叙事之美的极致。

白夜行,书中给了这样的解读: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暗,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当雪穗说出这段话的时候,也许就是在这本书中她最真实的形象表现了吧。

那个早熟的女孩,那个经历沧桑的女孩,那个把自己灵魂隐藏起来,留下美丽与优雅,只剩下那双不变的写着无数却让人读不透的猫眼的女孩,那个拥有白天明亮的女孩。

幸福吗?不幸吗。

在“MUGEN”的庆祝会上,问及了桐原的愿望的时候,他只是回答:

【在白天走路】

因为他是这么解释的:

【我的人生就像在白夜里走路。】

那个默然的男孩,那个拥有黑暗的男孩,那个把自己隐藏在深处,不留下真实姓名,仿佛只有不良相伴的男孩,那个其实剪纸很厉害的男孩。

书中提及多次他的剪纸记忆,其实全能的他会的不止这个,可是多次提起,其实只是想证明他还是那个单纯的男孩,因为单纯,所以才会义无反顾的堕落。

是吧?对吧。

雪穗与桐原,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一个在明亮,一个在黑暗。

只是,明亮的背后的大片黑暗,就是两人的交际,亦如枪虾和虾虎鱼,共生的两人,逃不了的依然是当初想逃离的命运。

除去那些不堪,其实这本书写的就只是一份很单纯的爱情,一份无怨无悔付出的感情,一份经得起所有代价,甚至不求所谓的圆满的的天长地久的感情,除了奢望的短暂的光明正大,

但那不也是对自己命运的一种悲哀的默认和人皆有之的期盼吗?

就我个人的立场,我心疼那个躲在暗处,成为雪穗光明的桐原,关于桐原说的那两句话,我甚至想理解成是他想离开的希望,是他想拥有自己光明的权力,不止是成为别人的太阳,而是寻找属于自己的太阳。但是,不就是因为做不到,所以才选择继续守候吗,爱情啊,盲目得无力残酷。

不可否认,雪穗的光明其实对她也是一种痛苦,因她还是失去了她的光明。穷极一生的隐忍伪装,最后,仍还是一场戏,只是,是她不能喊卡,不能NG,不能重来的一场戏。她只能继续,不管再痛苦,她也只能继续,因为这就是她的人生,无奈的人生。那个没有回头的背影,也许就是这样的含义吧。

那些绣有R&Y的拼布袋子,那个名叫R&Y的店名。

不多的线索,已给这份从不明亮的感情一个温馨的注脚了,不能再强求了,因为这本来就是没有幸福存在的黑夜。

社会上有很多种人,那些生活在黑暗角落得不到救赎只能出卖灵魂的人们,绝对不在少数,看了这样的关于那些的文字,除了唏嘘,我们也的确不能做些什么。

只是记住,快乐不要建立在别人身上,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就够了。

小说读书心得:白鹿原读书心得

已经好久没有读长篇小说了,印象里少说也有20多年。一来是没有那份闲钱去买装潢华丽的小说;二来是没有读长篇小说的耐心和毅力;三来是手捧厚厚的长篇小说,手酸吃力不说,时不时地要翻页,还得换手。再说这些年出的小说,纸张非常好也非常厚,翻页难度大了,也增加书的重量,另外,大概为了让书有厚度感有好的卖点,字间距行间距都弄得很大,且书中天地左右也留得多多的。看不了一会儿就得翻页;四来如果是新的小说,我指的不是新出版的小说,而是新买来第一次翻看的小说,手托着硬硬的,哪哪都较劲,为了爱护书籍,又不敢生折硬压,没看几页就累了,我指的不是看累了,是手托书托累了。最后一条就是近几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粗制滥造的多,为赶短期效应恨不得一个月就创作出一部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样的小说根本不值得一看。

上个月,单位宣传部门为了奖励我写稿子有功,发我一个电子阅读器。开始不会从网上下载小说,放一段时间,后来下决心一定要鼓捣会,便在网上摸索。其实并不难,用了不到1小时就搞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下载了陈忠实写的长篇小说白鹿原。早就听说这部小说很好,是一部农村史诗般的小说,陈忠实为写这部长篇小说,沉到农村一待就是10多年。

更因为电子阅读器一改传统纸制小说阅读方式。电子阅读器很轻,托在手里好象拿着一张报纸,轻轻一点就翻页了。看完一段放下明天再看,也不用做记号,下次打开就是上次看的那页。还有不受光线制约,外界暗一点也不会损伤视力,电子阅读器版面有亮度。再有就是电子阅读器存储量大,可以存很多小说。如果看一部小说感到有些乏,调整到另一部小说的页面,既可以换换脑子,又可以换一种思路。电子阅读器,真好。

罗嗦的多了点,跑题了,言归正传吧。

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看完长篇小说《白鹿原》,总体感觉旧社会并不那么黑暗、也并不那么万恶;地主没有那么作威作福、穷人也没有那么饥寒交迫。一个社会总有一个社会存在的道理,即使行将灭亡。如果没有战乱;没有土匪就更好了。

地地道道的地主白嘉轩很仁义,很对得起他的那些长工。麦子刚打下来,最先让长工套上牛车,拉上新麦子送回家,一点不克扣。年底该给多少银元就给多少银元,早早就放长工的假,让他们回家过年去。

在白鹿原能当上长工,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只有得到主人家的信任才能当上长工,否则的话,永远是短工。短工脸上是不光彩的,说明没有被主人家看上,只能打短工。主人家雇用短工期间,就是考察期间,考察所雇人是否可靠,可靠了才会被雇为长工。

虽然没有动摇中学时代受到的收租院“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育,更没有动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但我还是感到白鹿原的长工都是幸福的长工,幸福得比现在都幸福。

2011年4月1日《北京青年报》“私人别史”用整版的篇幅登载了题为“收租院像原子弹——少为人知的引爆内幕”的文章,详细记录了60年代中期大型革命雕塑收租院创作亲历。让我回想起上中学那个年代参观收租院的影像。现在想来大概像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刘文彩那样的大地主很少很少,所以才作为典型反面人物来宣传教育。

鹿三是白嘉轩的长工。但他俩之间根本看不出一个是地主,一个是长工的样子。下面摘抄第17章和第18章中两小自然段,这两段不仅刻画了白嘉轩和鹿三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描写得相当细微(如果不愿意看,请跳过去)。

第17章。已是秋末冬初,白日短促到巧媳妇难做三顿饭的季节。太阳坠入白鹿原西部的原坡,一片羞怯的霞光腾起在西原的上空。白嘉轩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地头,瞅着鹿三一手捉着犁杖一手扬着鞭子悠悠地耕翻留作棉田的地块,黄褐色的泥土在犁铧上翻卷着;鹿三和牛的背影渐渐融入西边的霞光里迎面奔到他眼前来了。白嘉轩手心痒痒喉咙也痒痒了,想攥一攥犁杖光滑的扶把儿,想踩踏踩踏那翻卷着的泥土,想放开喉咙吆喝吆喝牲畜了。当鹿三再犁过一遭在地头回犁勒调犍牛的时候,白嘉轩扔了拐杖,一把抓住犁把儿一手夺过鞭子,说:“三哥,你抽袋烟去!”鹿三嘴里大声憨气地嘀嗒着:“天短求得转不了几个来回就黑咧!”最后还是无奈放了鞭子和犁杖,很不情愿地蹲下来摸烟包。他瞧着嘉轩把犁尖插进垄沟一声吆喝,连忙奔上前抓住犁杖:“嘉轩,你不该犁地,你的腰……”白嘉轩拨开他的手,又一声吆喝:“得儿起!”犍牛拖着犁铧趄前走了。白嘉轩转过脸对鹿三大声说:“我想试火一下!”鹿三手里攥着上尚未装进烟末的烟袋跟着嘉轩并排儿走着担心万一有个闪失。白嘉轩很不喜悦地说:“你跟在我旁边我不舒服,你走开你去抽你的烟!”鹿三无奈停住脚步,眼睛紧紧瞅着渐渐融进霞光里的白嘉轩,还是攥着空烟袋记不起来装烟。

第18章。白鹿村在渭北以及在当地邻村熬活儿的长工汉们纷纷回到自家屋里来,即使不大仁义的主家也都提前付给他们全年的工价,让他们在离年终之前的二个多月就下工回家了,起码可以省下一个人的口粮。鹿三在街巷里看见这些提前下工回归的兄弟哥们就想到自己。在麦子断定不能出苗以后,瞧着牲畜市场日渐下跌的行情,白嘉轩果决地卖掉了青骡和犍牛,只留下一匹骒马。这不算是多么聪明的举措,谁也能谋划得出来,一头牛或一匹骡子一年间吃下的精料——豌豆和夫皮,也许可以换回五头牛和五匹骡子。除了粮食集集冒涨,其余百物牲畜棉花木料布匹杂货以及土地天天往下跌价,女子订亲的聘金也跌过大半。在可怕的饥荒年刚刚露出暴虐先兆的时候,各色粮食一下就被推到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任何东西包括人本身都不得不俯首臣不得不跌价再跌价了。小麦无苗,冬天不用上粪了;棉花旱死了,轧花机也甭招徕弹花主顾了;牲畜卖掉了,剩下一匹马浮不住一个人专门喂养;整个一个冬天和春天都将闲适无活儿,自己闲吃静坐

在人家屋里怎么好意思呢?他深信白嘉轩绝不会象村中那些长工的主家那样打发他提早下工,需得自己说话辞别而不能赖着主家来撵出门去。晚饭后,鹿三抹了抹嘴巴点燃旱烟袋,爽声朗气他说:“嘉轩,我今黑回去呀。”白嘉轩平和地说:“回你回喀!有啥事你尽管办。今年冬里没啥紧活路喀!”鹿三料定主家理会错了自己的原意,就挑明了说:“我明日再不来咧!”白嘉轩依然平和地说:“我刚才说了嘛!何止明日?三天五天你尽管走。”鹿三更透彻他说:“从明日往后,我再不来了我下工咧!”白嘉轩这才从椅背上欠起身子:“那咋么了?半路上你就走了不来了?离过年还远着哩嘛!”仙草听见了也凑到桌边问:“三哥你犯了俺屋谁的心病咧?你倒是明说怎么能走哩?”鹿三连忙解释:“地里也没啥活儿屋里也没啥活儿了,我白吃闲坐着不自在喀!”白嘉轩说:“你走了倒是自在了,可把不自在丢给我了!”鹿三愣怔一下。臼嘉轩接着说:“为了省一份口粮撵你出门,人会说我啥话哩?我心里能不自在吗?”鹿三忙说:“不是这话!是没活干了闲下,这谁都看得见的事,不会胡说的。明年春上要是落下透雨地里活儿开场了,我不用你叫就来了。”白嘉轩冷下脸说:“三哥你听着,从今往后你再甭提这个话!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吃稠的你吃稠,我吃稀的你吃稀;万一有一天断顿了揭不开锅了,咱弟兄们出门要饭搭个伙结伴儿——”鹿三咽了一口唾液,粗大的喉圪节猛烈地滑动了两下,没有话说了。白嘉轩随之轻俏地说:“没活儿干了你就歇着睡着,歇够了睡腻了你就逛去浪去!逢集了逛集没集时到人多的地方去说,耍纠方耍狼吃娃耍媳妇跳井,说了耍了再歇再睡……你甭瞪眼!兄弟我不是给你撇凉腔是说正经话:天杀人人不能自杀。年馑大心也就要放大。年馑大心要小了就更遭罪了。”鹿三觉得眼里快要忍不住流泪,没有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进了马号。

这分明是兄弟俩,而且还是亲兄弟俩。

我认为黑娃与白嘉轩之间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恨得非要把白嘉轩的腰打断。白嘉轩对黑娃很好,白嘉轩给黑娃买了笔墨纸砚叫他念书,可他还要逃学。黑娃说了一句“我嫌嘉轩叔的腰挺的太硬太直”。鹿三叫黑娃来给牛割草,黑娃也说过这话。鹿三叫黑娃替他来顶工,他硬要跟嘉道到渭北去熬活就是不上这儿来,还说了话:“我嫌嘉轩叔腰挺的大硬太直我害怕。”难道就因为这个,就把白嘉轩的腰打断吗?理由不充分。

既然郭举人的小女人小娥可以和黑娃一拍即合脱衣解裤,那么再和鹿子霖上床就不足为奇,再和白孝文如胶似漆地性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说与前面两个男人还不能算是主动出击,那么在鹿子霖的授意下她凭着她那“三寸金莲”拿下白孝文,则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地地道道的破鞋本质暴露得一清二楚。这就难怪她的公公、黑娃的爹鹿三亲手把她杀了。深受其害的鹿三为了自己的儿子,也为自己尊敬的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还有许多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截然相反的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

向敢于还历史真实面貌的著名作家陈忠实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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