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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阅读后的心得

2023-06-27 08:16:3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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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阅读后的心得

篇1:《红与黑》读后心得参考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 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 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 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 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 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 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 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 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 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 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 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 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 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 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 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 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 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 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 “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 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 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 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 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由 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 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 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 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 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 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 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尽。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 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 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 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 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历史的`剧烈颠簸给这一代人带来的阵痛和眩晕,是“世纪病”的精神病根。对历史反复的失望、反感、怨恨,对拿破仑帝国的向往、缅怀和理想化情感,是 “世纪儿”们基本的精神状态。于连身处这个时代,有这两方面情感的明显印记,但他不同于那些沉溺于个人情感的泥潭、在生活中找不到依傍、个性单一扁平的 “世纪病”患者:他不像塞南古的奥倍曼和夏多布里昂的勒内那样因不满现状而逃避现实,不像贡斯当的阿道尔夫和缪塞的沃达夫那样因百无聊赖而在爱情中寻求排 遣,也不像巴尔扎克的拉斯蒂涅和吕西安,除了名利之外没有其它信仰……于连的性格要复杂、微妙得多。他是启蒙思想的信徒,政治上的雅各宾派,拿破仑的崇拜 者,他为寻求个人幸福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而投身人生的战场。为了成功,他使自己的行为与真实思想分离: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把整部《圣经》看作谎言,却需 要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将《圣经》和《教皇论》读到倒背如流;明明憎恨贵族特权,却不得不用包藏着“痛苦的野心”的热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务,甚至冒 着生命危险为反动贵族的秘密会议送情报……在那个腐朽的“上流社会”里,他是唯一能以冷静、批判的眼光观察一切的人,他洞悉贵族阶级的僵化保守、平庸无 能,耶稣会教士的伪善、贪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寡廉鲜耻,并在心里痛斥、咒骂这一切。然而,他的人生目标驱使他进入“阴谋和伪善的中心”,与那些“社会蠹 贼”周旋,最终达到分享他们的利益与特权的目的。

于连全部的武器只是:野心与虚伪。但这两件武器并不锋利,在变幻的现实中它们每每或磨钝了利刃,或消隐了寒光。野心是于连行为的原动力,是获得他的 理想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野心在他身上却表现出双重性。“它(指于连的野心)有时表现为一种强大的力量,有时却是一种朦胧的愿望,变化的形势随时可以使之 沉睡获将之唤醒。事实上,它是和对立的愿望,或者复仇的愿望相联系的,并随着这种愿望的强烈程度变化而波动不定。”甚至可以说,野心并不是于连固有的特 质,它只是在特殊的原因下才冒出来。于连“野心勃勃,因为凭着细密的心思,他感到有去获取金钱带来的几多欢乐的需要”。抑或,“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于连 就自然而然地沉浸在他的野心勃勃的计划里”。而当他处在幸福的当头,相反,“于连不再去思考他的野心,以及他那些实行起来困难重重的计划了”。当他获得十 字勋章时,他想到的是“我当遵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动”;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与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 时,他大喜过望,原先的野心顷刻消散殆尽。于连的野心并非源于根深蒂固的征服这个社会的斗争策略,社会的接受和承认是他的野心的绝好的消除剂。再看虚伪。 于连深知在这个充斥着谎言与假象的世界中,一套必要的策略是生存所不可缺少的,虚伪是掩盖内心、求得发展的最好的工具。他也自知并暗自宣称自己是虚伪的, 同时处处实践着他的虚伪。然而,事实是他有太多与包围他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特质,阻碍着他将受公共舆论赞许的那些个角色演得炉火纯青。在伪装的实践中他少有 成功,往往在激起他极端厌恶和沮丧的时刻败下阵来。瓦勒诺家的晚宴上,当人们禁止隔壁贫济院的穷人唱歌后,“尽管于连有过多次运用虚伪的经历,但此时他感 觉到一颗大大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内心的真实情感一不小心冲破虚伪的面具而赫然显露出来。在扣问自己的灵魂时,于连终于不堪虚伪的重负,重新直面心灵的本真。由此观之,于连只是一个蹩脚的 野心家和虚伪者。

若炽热的勃勃雄心是“红”,阴郁的虚假和伪善是“黑”,“红”即不时为“黑”所玷染,“黑”又常常淡化、褪去本色,隐约透出“红”的影子。红与黑的主题在于连的身上既对立,又融合,在不断地交战、妥协与渗透中将人物的命运层层铺开,将作品的主旨推向顶点。

红,与,黑,从这两种色彩中可解读出无限丰富的内涵。矛盾,是所有解释的共同本质。一位现代诗人有两句诗:这个世界充斥了色彩/ 色彩中存在着矛盾/ 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了矛盾。这几句诗作为论断来讲在逻辑上很难说是经得起推理的,但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世界组成和运行的哲学的角度,颇有些味道。对于红 与黑,各人有不同的解读,能从玩味和体验中获得些许审美乐趣,也就足够了。

篇2:红与黑读后心得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

篇3:红与黑读后心得800字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篇4:个人红与黑读后心得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篇5:红与黑读后心得600字

关于红与黑读后心得600字1

暑假有机会看完了小说《红与黑》,最初的兴趣来源于,电视剧《北风那个吹》,剧中的牛主任,因为帅子等人传读《红与黑》而大发雷霆。

看完后于连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看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我以为,与其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到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却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短暂的'一生,是追求幸福的一生。他虽出身卑微,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够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混下去。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困惑着人类几千年了,也同样困惑着小说的主人公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他以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残忍对待而幸福,以能在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以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把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得到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看完这部小之后,才明白,为什么在《北风那个吹》中,牛主任把这本书当着坏书了。

关于红与黑读后心得600字2

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关于红与黑读后心得600字3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关于红与黑读后心得600字4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感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因此,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资料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杯具命运,正因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潜质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必须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liuxue86)。他以前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最后不曾放下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但是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能够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十分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能够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杯具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完美”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关于红与黑读后心得600字5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在我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篇6:小公主阅读后心得感悟

最近,我看了弗朗西斯伯内特写的一本书,名叫《小公主》。

萨拉七岁时,在模范学校深受大家的喜爱,因为她从不摆架子而结交了许多朋友。但好日子也没多久,在她最高兴的生日派对上,父亲不但破产并且因热病死在印度的消息,让萨拉所拥有的一切化为乌有。

她的变化也挺大,从同学们十分尊敬的“公主”变成学院里被人使唤的女仆。虽然她在世界上已失去双亲,但她还是以真诚的态度待人,用乐观的心看待自我的遭遇。最终,她爸爸的朋友明白萨拉就是克鲁上尉的女儿,把他爸爸的遗产交给了她。她又从一位被人使唤的女仆变成了一位品德高尚的小“公主”!

读了《小公主》这本书,我觉得很惊奇,萨拉是靠什么度过了重重困难?

靠的是她那知足常乐的心。她从不因为没有好东西吃而抱怨,从不因为很孤独而抱怨,从不因为失去双亲而抱怨……我有时在望着满满一桌饭菜吃饭时还时不时抱怨饭菜不合胃口,在周末为不能和同学一齐玩而抱怨……和萨拉比起来,我差远了!我感到十分惭愧,以后可不能乱发小脾气了。

靠的是她以公主来要求自我的心,无论是在她富有时,还是在她一贫如洗时,都以公主来要求自我,使自我坚强、优雅、善良、无私……就是这些使她有信心坚持下去,收获到真诚的友谊。我认为,所有的女孩都期望自我能像一位公主一样善良、富有、优雅、高贵。但能不能成为公主并不是看你的财富,而是看你的心灵。

做人,就应当有坚强、善良、知足常乐的心,对自我有要求、有信心,也要坚持下去。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有一颗坚强、努力的心哦!

小公主阅读后心得感悟范文

篇7:俗世奇人阅读后心得

俗世奇人阅读后心得1

今天早上,我和一个同学在老师家补习,他有一本书,一听是冯骥才写的,我就向他借。一看,名字叫《俗世奇人》,我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俗世奇人》里面的一个个人物,一个个故事讲得都是发生在码头上的。动作干净麻利的苏七块;力大无边的张大力;手巧灵活的泥人张;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书中觉得让我最佩服的人是——张大力。一听到这个就觉得他很有力气。他原名叫张金璧,津门一员赴赴武功,身强力蛮,力大无边,所以那里的人都故称他大力。天津人都知道他的名字,他之所以力气大这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的原因就是:侯家后有一家石材店,叫聚合成。大门口放一把死沉沉的青石大锁,锁把也是石头做的,锁上刻着一行字:凡举起此锁者,赏银两百。旁观的人不停地嘀咕着,没人举起过,甚至没人能叫它稍稍动一动,您而猜出它有多重吗?

一天,张大力到侯家后,看到这把锁,也看到了上边的字,便俯下身子,使手问一问,轻轻一撼,竟然摇动起来,而且赛摇一竹篮子,人们看到了,都赶紧围上来看。只见张大力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遍布笑容老板上来笑嘻嘻的说:“张老师,您没看锁下还有一行字吗?”张大力怔了一下,石锁下写着:唯独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张大力大笑起来,扔了石锁,扬长而去!

我最后的感受是: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生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啊!

俗世奇人阅读后心得2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先生写的《俗世奇人》一书。我对书里的人物非常的钦佩,而且他们各种各样的独家绝活让我大开眼界。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了:天津卫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碱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耀上层,更在市井民间。有精通医术的苏七块,刷墙技术精湛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刷子李。刷子李有一个绝活:就是刷墙的时候衣服上不会染上一点点油漆,如果沾上就不收费。有一次,徒弟在给刷子李端茶点烟的时候,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但是用手一捏,白点却消失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烫破一个小洞。通过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了在仔细观察后才能下定论这个道理。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许多的奇人。残奥会第一届游泳冠军的金牌的主田荣5岁时因触电而失去了右小腿和整个左臂。14岁时因在水中时飞速游泳时被永顺县体委的李兴虎教练发现并对他进行了训练。田荣每天清晨5时就起床,在运动场坚持4000米的耐力练习,单脚跳、拉皮筋,每次训练下来都是腰酸腿痛,但他硬是咬紧牙关坚持完成训练。20--年,田荣终于游进了湖南省残疾人运动队。他在S750米蝶泳预赛中以31秒09的成绩打破世界纪录。之后在决赛中,又以30秒37的成绩再次刷新了自己的纪录,完成了这个主要项目上的卫冕。9月15日,田荣再与7名队友分享了男子20分级4×50米混合泳接力赛奥运金牌。

其实在《俗世奇人》中,这些高人并非是样样精通的,所以“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这句话请牢牢记住在大家心里吧。

俗世奇人阅读后心得3

寒假里,我又交了一个新“朋友”,大家一定很奇怪我的朋友为啥加了一个引号,那是我读了一本《俗世奇人》的好书,它让我了解了天津卫的奇人妙事,使我受益匪浅。

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天津卫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有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手指一触,隔皮戳肉,就能了解伤情的苏七块;有刷墙不沾衣服的刷子李;身强力蛮,力大无边的人称张大力;心高气傲,落笔生花的是冯五爷。

天津卫的买卖多如牛毛。其貌不扬,眼疾手快的小达子就有了用武之地。登堂入室的小混混就能浑水摸鱼,这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要数《绝盗》了。

《绝盗》讲的是一对新婚夫妻租了一间房。他们不在家时,来了一个老头和俩个小伙子冒充他的家人,骂他不孝,砸开门拿走了所有的东西,邻居都以为那个新郎是一个没良心的白眼狼,都没上去劝阻,任由那伙人在搬东西。老头子走了以后,新郎回来了,发现家里被偷了,急忙去报了案,但是这个案子查了十年也没找到那个“爹”。这个故事让人哭笑不得,很多小偷都是深夜进行偷窃,只要有一点响声,就吓得魂不附体,可是这伙小偷就不一样了,他事先在家里设计了一个完美的行窃方案,骗过了所有的邻居,大摇大摆地就偷走了很多的东西。当新郎诉苦时,却招不来同情的目光,反而被人取笑,这样的事情真是防不胜防,让人扼腕叹息。

我真希望自己也是一个拥有某种特殊技能的俗世奇人,能更好地为人类造福,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建议大家一定要用心阅读,仔细阅读,取其精华,为自己所用。

俗世奇人阅读后心得4

看完这本《俗世奇人》后,仿佛真的看到了作者冯骥才笔下刻画的“俗世奇人”。刷子李、泥人张、张大力等等,都被冯骥才刻画的栩栩如生。作者还通过描述一件件有趣的事,来突出人物的手艺和绝活。看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天津人喜欢把人的姓和他们的拿手的绝活连在一起叫,时间长了,名字却没人知道,但光一个绰号,在当地一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人人都是平凡的,可正是平凡的人,才会有一手绝活和才艺。我们这些小学生几乎第人都有一技之长,有的跑得快,有的画画好,有的弹钢琴好……说到弹钢琴,不久前我去过一场钢琴个人演奏音乐会。全体人员入席后,主持人请出了那位演奏的人,台下瞬间安静下来。演奏者开始演奏了,第一首曲子柔美动听,听着这首曲子,仿佛进入梦境一般,深深地打动了听众的心灵。演奏者也很入情入境,手指的动作也很柔和,他没有拿曲谱,却能一个不错的敲打着琴键。第一首演奏结束,主持人宣布第二首开始。第二首曲子快速激烈,演奏者的手飞快的敲打着琴键,就像手指在琴键上跳踢踏舞,五根手指不断替换着敲打,敲出的音乐依然十分美妙。就算是非常快速的敲打,演奏者也能一个不敲错。第二首演奏结束,之后的那些曲子也都很动听。

“俗世奇人”就是有绝活或是有一技之长的人,只要我们有一技之长,有一手绝活,我们就能当上“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阅读后心得5

翻着薄薄的《俗世奇人》这本书,我仿佛置身在近百年前的天津卫中,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让我身临其境,一个个身负绝技的“俗世奇人”更让我敬佩不已。虽然写了一个个小人物,却让我们领略了大道理。其中“泥人张”的故事跟让我喜欢。

“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有一手捏泥人的好手艺。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在天庆馆里饮酒,看人世间的各种角色,好作为自己泥人的素材。刚好靠贩卖私盐赚下金山,城里城外气最冲的“海张五”领着两个人也来饮酒,他凭着自己有财有势,在言语上羞辱“泥人张”。“泥人张”凭着自己娴熟精湛的手艺,捏出了一排排“海张五”,在杂货摊上叫卖,摊上还贴着个白条纸,上边用墨笔写着:“贱卖海张五”,来回报“海张五”。最后,“海张五”只好派人花了大价钱,才把这些泥人全买走。“贱卖海张五”的这事传了一百多年。

手艺人有真本事,有绝活,都会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这成就背后又有着些什么呢?俗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就像这本书中“刷子李”对徒弟曹小三说的话:“你以为人家的名气是虚的?那你是在骗自己。好好学本事吧!”在这些“俗世奇人”的身后又有多少酸甜苦辣呢?不光是这些手艺人,在茫茫历史长河中又有多少个像“俗世奇人”一样的名人呢?苏秦第一次游说秦国失败后,回到家里悬梁刺股,苦读三年后,游说六国合纵,一举成为名垂青史的六国丞相;匡衡因家穷屋内无灯,凿壁借光,成为一位丞相;岳飞,小时候刻苦读书,练武,成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气壮山河的抗金名将……

“梅花香自苦寒来”,没有付出,哪有回报!《俗世奇人》这本有趣的小说,让我懂得很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篇8:小红帽阅读后心得总结

在我小的时候(大概2-3岁吧),记得妈妈给我讲了小红帽的故事,可已经记不清了,寒假期间,我终于亲自读了小红帽的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个经常戴着一顶红帽子的小姑娘名字叫“小红帽”,有一天,小红帽给远在山里的外婆送葡萄酒,半路上遇到了大灰狼,大灰狼套问小红帽骗取了她要去看外婆的信息,支哄小红帽走到另外一条路。

说到这里,我心里真为小红帽担心,记得妈妈从小就给我说过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说话,更不能把家里的情况告诉陌生人。狡猾的大灰狼直奔外婆家,吃了外婆。我好伤心呀!为小红帽的外婆伤心。更可恶的还在后面:大灰狼装做外婆躺在床上。

这时候我的心在砰砰跳,小红帽呀小红帽!你千万不要来呀!可是,勇敢孝顺的小红帽兴高采烈地来到外婆床前,正要送上葡萄酒的时候就被大灰狼吃掉了,我好伤心。继续往下看:这时候来了个猎人,看到大灰狼,把正在睡觉的大灰狼肚子剪开,救出了外婆和小红帽,猎人把大石头装进了大灰狼的肚子里,坏蛋大灰狼逃跑的时候掉到井里淹死了。呵呵!我太高兴了,真实太神奇了,外婆和小红帽从大灰狼肚子里出来还活着,这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吧。

通过这个故事我学了很多,我要学习小红帽的孝顺和勇敢,还有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特别是不要相信坏人的话。

小红帽阅读后心得总结范文2

星期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红帽。

这天小红帽去外婆家遇见了大灰狼,大灰狼让她去采野花,小红帽就去了森林,可是大灰狼却跑去了她的外婆家把外婆给吞了下去。

等到小红帽采好野花到了外婆家,小红帽才问了几句,大灰狼就也把小红帽吞了下去。

这时一个猎人发现了大灰狼,就趁它睡觉时把它的肚子切开,小红帽和外婆得救了。

第二次妈妈又让小红帽给外婆送点心,这次小红帽可没有离开大路了,小红帽是个聪明的'孩子,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值得我们学习。

小红帽阅读后心得总结范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名字叫作《小红帽》。书中讲的是小红帽在去奶奶家的时候遇到大灰狼的故事。

小红帽虽然长得聪明、乖巧,还会做家务,所有邻居都很喜欢她。可是,当小红帽的妈妈让她去看望生病的奶奶,听完妈妈的叮咛后就上路了。到了森林以后,就把妈妈的话忘到九霄云外了。一会儿和小动物玩,一会儿又吃浆果。当她想起妈妈的话时,天已经黑了,还遇到了大灰狼。结果害得奶奶和她都被大灰狼吃掉了。一个猎人把小红帽和奶奶从狼肚子里救出来时,小红帽才知道自己错了。紧紧拉着妈妈的手说:“妈妈您放心吧,我以后牢牢记住您的话不再贪玩了。”妈妈笑着说:“这才是我的乖孩子。”

通过读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作为一个好孩子,一定要听家长和老师的话,做事情要认真,一心一意,不要三心二意。否则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读了小红帽的故事,还让我懂得了知错就改才是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小红帽阅读后心得总结范文4

这本故事讲的是可爱的小红帽在去奶奶家的路上,遇见了一只大灰狼。大灰狼用花言巧语骗得小红帽信任,骗得小红帽先到森林里去采花,然后自己跑去吃掉小红帽的奶奶,还扮成奶奶的样子,想一起吃掉小红帽。不过,聪明的小红帽识破了大灰狼的诡计,在猎人的帮助下,杀死了大灰狼,救出了奶奶。

这个故事告诉我,在生活中,千万不要相信坏人的花言巧语,不要贪玩。但小红帽就是因为没有想到大灰狼的狡猾和残忍,才会上当受骗,最后大灰狼还吃掉了奶奶,要应学会分善恶。

这个故事还教会我们,生活中即使遇到困难,希望总会有的,我们应该乐观冷静,千万不能自暴自弃,努力去拼搏,这样一定会取得胜利。

小红帽阅读后心得总结范文5

有一天,妈妈对小红帽说:“孩子,你外婆生病了,你拿一些水果给外婆,路上要注意小心,不要走出大路,不然会遇上灰大狼的。”小红帽听妈妈说完就提着果篮,蹦蹦跳跳的走在大路上,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一只大灰狼,大灰狼走到小红帽跟前说:“小红帽,森林有很多花,美丽极了。”小红帽被大灰狼的花言巧语吸引了。走到森林里,发现有很多花,就准备摘一些花送给外婆。大灰狼走到小红帽外婆家,敲了敲门说:“外婆,开门。”躺在床上的外婆说:“是谁?”“是我,小红帽。”大灰狼装着小红帽的声音回答。奶奶高兴地说:“门没关,你自己进来吧!”大灰狼冲了进去,一口吃了小红帽的外婆。大灰狼穿上外婆的衣服躺在了外婆的床上。等小红帽摘完花走到外婆家,一进门,看见外婆躺在床上,走过去说:“外婆,我是小红帽。”小红帽被大灰狼一口吃掉了。大灰狼躺在了床上,呼呼的睡着了,猎人经过小红帽的外婆家,看见门开着,便走进去,看到了大灰狼,猎人便知道大灰狼吃了小红帽和她的外婆,于是拿起了刀,小心翼翼的剖开了大灰狼的肚子,小红帽跳了出来,接着小红帽的外婆也出来,猎人拿起几块砖头放进了大灰狼的肚子,然后用针缝起来。

讲完这个故事告诉瑞瑞不要随意相信陌生人,放学后不要贪玩,一定要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爸爸问他:“如果一个人在家时,有陌生人敲门请你去吃肯德基,你该怎么办呀?”瑞瑞瞪着大眼睛说:“我这么小能一个人在家嘛!”

小红帽阅读后心得总结范文

篇9:长袜子皮皮阅读后心得总结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人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著,去掉)。故事的主人公(写的,去掉)是一个小姑娘,(她的,去掉)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亚·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可大家都叫她:皮皮。(最显眼的就是,去掉,因为不是对她全部特征的描写,没有比较,所以不需要最显眼的强调)她有胡萝卜色的头发,穿了一双大黑鞋,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房子的名字),现在,我们一起来认识认识她吧!

皮皮是个调皮(就这一段的内容来说,不光是能用调皮能够完全概述的,你想想有没有更合适的词呢?)的孩子。一次,有两个警察让皮皮到儿童之家去住,他们谈了几个条件,警察不同意,皮皮就和警察们玩起了“拍人”游戏,皮皮拍了一下警察的肩膀,然后飞快地跳上了前廊的栏杆,没一会儿功夫,又飞奔到了阳台上,(可,去掉,与后面重复)警察(却,去掉)冲进房子,跑向阳台,可他们刚到阳台,皮皮早已爬上了房顶,两个警察只好搬来梯子,爬上了房顶,(可,去掉,重复)皮皮却从房顶上跳了下来,搬走了梯子,两位警察只好苦苦哀求,皮皮把梯子放了回去,但是警察一下来,又向皮皮扑了过去,皮皮一手一个,把他们扔到了马路上,警察(一看不能把皮皮带到儿童之家,前面已经描述清楚了,这句话就没有必要了)只好失望地回去了。

皮皮也很大方。有一次,皮皮、杜米和阿尼卡(皮皮的朋友)一起去购物,皮皮拿了一大把金币(皮皮的金币是从哪里来的呢?请在这里也讲述清楚吧!),啊!皮皮真像财神爷一样有钱!他们去了不少地方,他们先去了化妆品店,皮皮看到了了一瓶药,旁边写着:您还为雀斑苦恼吗?皮皮走进化妆品店,对老板说:“对不起,我很喜欢雀斑。”他们接着(又,为了与下面的“又”区别开)去了糖果店,当皮皮看到孩子们都没钱买糖,就整整买了十八公斤糖(大把大把地,有点过于口语化,建议去掉)分给孩子们;皮皮又给孩子们买了他们最喜欢的玩具。皮皮、杜米和阿尼卡都非常开心(精简了原来的句子)。

因为皮皮自己有能力、有钱,所以她可以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要是把杜米、阿尼卡的生活和皮皮的生活比起来(杜米、阿尼卡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请在这里也简单叙述几句吧!),我更喜欢(皮皮的生活,更喜欢,重复,简单化)皮皮那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没有束缚的生活。

皮皮才9岁,她很聪明,她的脑袋很灵活,如果皮皮把她所有的聪明和灵活使用在学习上,那就更好了!

啊,皮皮真可爱呀!

长袜子皮皮阅读后心得总结范文

篇10:长袜子皮皮阅读后心得感想

长袜子皮皮阅读后心得感想1

放暑假了,我用一星期的时间读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作品,翻开这本书,里面精彩的故事让我惊讶不已。

门开了,一位与众不同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的名字很怪叫做长袜子皮皮。她有着胡萝卜颜色的发,两根硬梆梆的辫子直直的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小土豆,上面长满了她最喜欢的雀斑。长袜子皮皮的大嘴巴里的牙齿很漂亮,整齐洁白。她的衣着更奇怪,穿着由一块红布一块蓝布拼成的连衣裙。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上,穿一只棕色,另一只黑色的长袜子。脚上的鞋子很大,足足是她脚的一倍,这是爸爸送给她的,让她穿到长大。皮皮九岁就一个人孤零零的住在维拉——维洛古拉。爸爸在航海时不幸去世了,但皮皮却坚信爸爸在黑人国当国王,妈妈很早就死了,但却认为妈妈是天使。她能把不幸想象的那么美好。这位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皮皮是个大方、善良的好孩子。有一次,她在街上买东西,买了整整18斤糖果,她自己没吃一颗,却分给了全镇23个孩子,还给她们买了想要的玩具小汽车、手枪、布娃娃,又每人发了一只瓷口笛,孩子们很满意,于是,皮皮成了全镇孩子的朋友。还有一次,皮皮的家里来了两个小偷,皮皮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报警,而是温和的对待小偷,和他们跳舞,给他们喝牛奶,吃夹心面包,最后还给了他们两枚金币。

她还很调皮。她住在一个旧房子里,有一个邻居,邻居家有两个孩子,一个叫杜米,另一个叫阿妮卡,他们俩成了皮皮最要好的朋友。邻居家开咖啡宴的时候,皮皮把蛋糕和方糖吃个精光,把砂糖倒在地上,害得其他人没法吃。

读了这本书,我十分崇拜皮皮的勇敢,他的勇敢超越了我。我非常喜欢皮皮那种乐观开朗的性格。在她的眼里,一切东西都是美好的。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吧,做一个有爱心又坚强的孩子。

长袜子皮皮阅读后心得感想2

我读了“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我很喜欢看,因为发现很多有趣的事,也知道皮皮是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同时也是个力气很大可以简称超人的人。皮皮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离开了她,她的爸爸是个船长,皮皮从小就跟着他,但不幸的是一次,她跟着爸爸在海上航行可船遇上了龙卷风,皮皮的爸爸失踪了。但皮皮一直相信,她的妈妈是天上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在通过一个小洞看着她,她常向她说:“不用担心我会照料自己的。”相信爸爸飘到了一座岛上当了黑人国王。皮皮用乐观看待不幸,是个坚强的孩子。

皮皮不仅大方而且很善良。有一次,有两个强盗来皮皮家偷东西,皮皮并没有报警,而是请他们吃烧饼、和他们跳舞,最后走时皮皮给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她有一大袋子金币,是个永远也花不完钱的小财神。她用钱买了两大袋子糖果,分给路边没钱买糖吃的小孩子,孩子们一拥而上把糖果全部抢光了因此皮皮和他们交上了朋友。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也认识了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并交上了朋友。皮皮胡萝卜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长着一个大嘴巴,牙齿整齐雪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是皮皮自己缝的。皮皮有两只宠物,一只是尼尔松先生是一只小猴子另一只是一匹马。皮皮的全名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这些,是皮皮的朋友,亲人,宠物,是她的生活。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仿佛融入到了故事里,和主人公一起自由自在的生活。

长袜子皮皮阅读后心得感想3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作《长袜子皮皮》。

首先我给你形容一下她的外表吧,她是一名瑞典的小女孩。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皮皮不得不这儿一块蓝布那一块红布拼凑起来。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而皮皮一直穿到现在,别的鞋都不爱穿。

皮皮的邻居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他两个又可爱而且学习又好。小男孩儿的名字叫做杜米,小女孩的名字叫做阿妮卡。事情是这样的,皮皮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变成好朋友,阿妮卡和杜米经常到皮皮家去写作业。还有的时候,比如说周六、周天,杜米和阿妮卡就会到皮皮家来玩哦。对了!差点忘给你说,就是皮皮做鸡蛋饼的时候,她必须得念一个绕口令。不然的话,她做的烙饼就不香。绕口令是这样的,现在我要在这里烙烙饼,这里的烙饼马上就做成,这里的烙饼烙烙饼。还有她在刷地板的时候,她会把两只鞋子一扔,然后自己的脚上穿着两个刷子,像在滑冰场上溜冰一样的。

对了!我还要告诉你,杜米和阿妮卡唱的歌是“夏日里充满阳光,我们走过森林和牧场,一路疲劳又辛苦,啦啦啦,啦啦啦,我们走到哪里,歌声就在哪里飞扬。”皮皮唱的歌下面是这个样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咯吱咯吱响,我的一只鞋,你里里外外水汪汪,请你们相信,他一路都在咯吱咯吱响,公牛是个大笨蛋,我喝着牛奶米粥倒也香喷喷……”

还有就是皮皮在黑人岛上的时候,他便成了那里的公主,杜米和阿妮卡也去了。就是大人们外出打猎的时候,把小孩子留在岛上,遇到了两个强盗,剩下的时候他们都躲在珊瑚大山洞,玩抓石子,他们的工具就是珍珠,哦,忘了告诉你,他们在那里待上十四天都没问题呢,那里有充足的面包果,椰子,香蕉。自从他们从岛上我回来之后,他们的友情就变得更旺了,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以后要做个善良的人,这样的话你的朋友才多,你认识到的知识也就多了。

长袜子皮皮阅读后心得感想4

“长袜子皮皮”,“长袜子皮皮”,怎么会有如此古怪的名字呢?轻轻地翻开这本书,静静地走进“长袜子皮皮”的世界,一个天真、烂漫、可爱、有趣,不同寻常的小姑娘,一个名字如同火车车厢般的小姑娘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出现在我的眼前。

皮皮的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两条辫子梳的硬邦邦的;她的鼻子像个小土豆,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她的连衣裙相当的怪,本来是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了,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于是乎,她就拥有了了一条“色彩斑斓”的裙子,她又细又长的脚上穿着一双超大皮鞋……

皮皮是一位自理能力很强的孩子。爸爸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她,但她依然很乐观,生活在一个破旧的屋子。她幻想自己的爸爸是黑人国王,等他修好船后就会来接她的,到时候她就是黑人公主。妈妈是一位天使,通过一个小孔,看着在人间生活的女儿。皮皮常常对天上的妈妈说:“请不要担心,我会照料自己的!”

书中,在皮皮身上发生的趣事一桩接一桩:两位警察要把她送到儿童之家去,皮皮却跟他们玩起了拍人游戏;皮皮力大如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还可以教训强盗;她富的像一位财神,不用去上学,满嘴的瞎话,戏弄流氓汉。但她很善良,她花钱买一大堆糖果,分给城市里的所有孩子,她把快乐分享给所有的人,让身边的人都跟她一起分享幸福的快乐。

皮皮这个天真的小姑娘,不由地让我想起20--年1月28日,在斯德哥尔摩家中,在睡梦中平静去世的94岁的“童话外婆”林格伦。是她塑造了天真、烂漫、可爱、有趣的长袜子皮皮,是她让我们一起分享了长袜子皮皮带给大家的快乐。把她写的书摞起来,一共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每每翻开她写的书,那么生动、有趣,让我爱不释手,沉醉其中。

长袜子皮皮阅读后心得感想5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人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著,去掉)。故事的主人公(写的,去掉)是一个小姑娘,(她的,去掉)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亚·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可大家都叫她:皮皮。(最显眼的就是,去掉,因为不是对她全部特征的描写,没有比较,所以不需要最显眼的强调)她有胡萝卜色的头发,穿了一双大黑鞋,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房子的名字),现在,我们一起来认识认识她吧!

皮皮是个调皮(就这一段的内容来说,不光是能用调皮能够完全概述的,你想想有没有更合适的词呢?)的孩子。一次,有两个警察让皮皮到儿童之家去住,他们谈了几个条件,警察不同意,皮皮就和警察们玩起了“拍人”游戏,皮皮拍了一下警察的肩膀,然后飞快地跳上了前廊的栏杆,没一会儿功夫,又飞奔到了阳台上,(可,去掉,与后面重复)警察(却,去掉)冲进房子,跑向阳台,可他们刚到阳台,皮皮早已爬上了房顶,两个警察只好搬来梯子,爬上了房顶,(可,去掉,重复)皮皮却从房顶上跳了下来,搬走了梯子,两位警察只好苦苦哀求,皮皮把梯子放了回去,但是警察一下来,又向皮皮扑了过去,皮皮一手一个,把他们扔到了马路上,警察(一看不能把皮皮带到儿童之家,前面已经描述清楚了,这句话就没有必要了)只好失望地回去了。

皮皮也很大方。有一次,皮皮、杜米和阿尼卡(皮皮的朋友)一起去购物,皮皮拿了一大把金币(皮皮的金币是从哪里来的呢?请在这里也讲述清楚吧!),啊!皮皮真像财神爷一样有钱!他们去了不少地方,他们先去了化妆品店,皮皮看到了了一瓶药,旁边写着:您还为雀斑苦恼吗?皮皮走进化妆品店,对老板说:“对不起,我很喜欢雀斑。”他们接着(又,为了与下面的“又”区别开)去了糖果店,当皮皮看到孩子们都没钱买糖,就整整买了十八公斤糖(大把大把地,有点过于口语化,建议去掉)分给孩子们;皮皮又给孩子们买了他们最喜欢的玩具。皮皮、杜米和阿尼卡都非常开心(精简了原来的句子)。

因为皮皮自己有能力、有钱,所以她可以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要是把杜米、阿尼卡的生活和皮皮的生活比起来(杜米、阿尼卡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请在这里也简单叙述几句吧!),我更喜欢(皮皮的生活,更喜欢,重复,简单化)皮皮那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没有束缚的生活。

皮皮才9岁,她很聪明,她的脑袋很灵活,如果皮皮把她所有的聪明和灵活使用在学习上,那就更好了!

啊,皮皮真可爱呀!

篇11:小布头奇遇记阅读后心得感悟初中

这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小布头奇遇记》。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布头的布娃娃的故事。

新年到了,老师给小朋友们准备新年礼物。豆豆因为分到的玩具太小了,很不开心,热心的苹苹将自己的大洋娃娃和豆豆的小布头交换。小布头的新主人对小布头很好。小布头过着开心的日子。有一天,小布头为了练胆子,从酱油瓶上跳下来,弄得好多饭粒洒在了桌子上。苹苹责备小布头不真心粮食,小布头不但不听苹苹的话,还下定决定要离开苹苹。

离开家的小布头开始了自己的”历险“和”奇遇“。坐上了火车,认识了小电动机;来到了乡村,交了小芦花、大铁勺等好朋友,感受到了友谊的温暖。大铁勺告诉小布头过去的事,小布头认识到了就应珍惜粮食。小布头又遇上了鼠老大、鼠老二和鼠老叁等坏蛋,他不顾自己的安危,帮忙好朋友小芦花逃离了危险。小布头开始想念苹苹,后悔自己不理解苹苹的批评。之后,在一个老鼠洞里,小布头又遇到了好朋友小黑熊、小布猴和小老虎,他们齐心协力彻底打跑了作恶多端的老鼠,小布头也转成了一个真正勇敢的孩子。最后,最开心的是小布头又回到了苹苹的身边,和好朋友们幸福的生活在一齐。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懂得了要珍惜粮食,不能够浪费。我还懂得了犯了错要知错就改,并且要做一个勇敢的人。

小布头奇遇记阅读后心得感悟初中范文2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童话故事书,书名叫《小布头奇遇记》。小布头是幼儿园老师用各种零碎布头做成的一个小布娃娃。两道短短的有趣的小眉毛,一个小小的好看的小鼻子,两片红红的小嘴唇;身上穿着一件美丽的葱绿色上衣,一条漂亮的裤子,头上戴着一顶黄色的小帽子,真是可爱极了。由于这个小布娃娃太小了,还不到老师的手掌那么大,因此老师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小布头。

小布头被老师作为新年礼物送给了一个叫萍萍的小朋友。在幼儿园和萍萍家,小布头认识了许多玩具朋友,有小老虎、长颈鹿、小花猫、布猴子、小黑熊等。由于小布头胆子太小,有些玩具看不起他。后来,小布头到过很多地方,从城市到农村,从粮食仓库到老鼠洞;坐过火车、马车,还坐过上风筝上过天。在农村,小布头又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有小芦花、大铁勺、小金珠、黄珠儿等。同时,小布头也遇到过一些坏人,像老鼠兄弟、大老鹰等;遇到了许多困难和危险。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小布头克服了困难,战胜了坏人,自己也从一个胆小的男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的男子汉。

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我看完一遍还想再看一遍。看了这本书,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知识,还懂得了不少的道理。我体会最深的有两条。首先是一个人一定要勇敢,胆子太小了什么事都办不成。小布头开始的时候因为胆子小,被老鼠欺负,被抓到老鼠洞里,还差点被老鼠当点心给吃掉。可是通过一些事情的锻炼,他的胆子变大了,变勇敢了。在老鼠想抓小芦花鸡的时候,他勇敢的救了小芦花,虽然老鼠打他,他也不怕,受到了朋友们的夸奖。另外,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友情的重要。朋友不仅会给你带来快乐,也会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来到你的身边。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和朋友团结在一起,任何不可能完成的事也能完成。小布头在他的经历中,就遇到过许多困难和危险,但是有了朋友的帮助,他一个一个的都克服了。最后,小布头和朋友们团结一心,还打败了一直欺负他们的老鼠兄弟。我真为小布头和他的朋友们高兴。

看过这本书后,我要向小布头学习,要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胆量,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做好每件事情。

小布头奇遇记阅读后心得感悟初中范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小布头在一个老师手里诞生的。那一年,新年礼物都准备了99个,可幼儿园有100个小朋友呢,本来想拿那只旧的小狗就行了,可它太旧了,小朋友玩腻了,谁也不会喜欢的,就这样,小布头诞生了。第二天,在分礼品的时候,老师把小布头分给了一个叫苹苹的小女孩,她很喜欢小布头,所以待它很好。可是有一天,他们在吃晚饭时,小布头打碎了醋瓶子,因此被苹苹讲了一顿,所以他要离开苹苹。这期间,他遇到了很多的事,有趣的,糟糕的,开心的,伤心的。但他最后还是回到了苹苹的身边,和它的朋友们幸福快乐的过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里面的小布头在旅行中学会了勇敢,而且它还记的它的朋友,想念着它们,我也要做像小布头那样的人,但是,小布头不节约粮食,这个坏习惯可得改呀!可喜的是小布头最后认识自己不节约粮食是错误的,我们从现在开始,应该从小做起,不挑食,不浪费。我懂得了:批评不见得是什么坏事,有些时候,我们必须接受批评,改正我们的错误。

小老师曾经讲过:“要是有九十九个朋友都快活,只有一个小朋友不快活,那该多不好啊!对,不管怎么样,总得再做一件新玩具,好让所有的小朋友都快乐!”你们看小老师多为小朋友们着想啊,我喜欢这个小老师,你呢?

小布头奇遇记阅读后心得感悟初中范文4

我读了《小布头奇遇记》这一部作品,觉得此童话很有教育意义,这本书讲述了小布头的一系列遭遇,借此说明两点意思。一点是怎么样是真正的勇敢,一点是为什么要爱惜粮食。小布头起先认为勇敢就是胆子大,他为了练胆子闯了祸,浪费了粮食。他的好朋友苹苹批评他不应该,他不接受,开始赌苹苹的气,并逃走了。于是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和“奇遇”。他坐错了火车跟支援农业的电动机一起来到了农村,在农村里,他见到很多又奇怪又新鲜的事儿,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听他们说真灾的故事。这时,他才真正懂得粮食对人们多么重要,绝对不能浪费。同时,他也明白了惟有勤勤恳恳的工作才是勇敢,只有敢于想损害人民利益的坏人搏斗才算勇敢。

小布头在这部童话里就像一个孩子。他有自尊心,他希望做一个勇敢的人,就只怕别人说他胆子校小布头很任性,但他一意识到自己任性而出了眉头,他就赶紧掩饰。小布头也富于同情心,见到悲惨的事,听到悲惨的故事,一定会伤心痛苦。他富于好奇心,爱听故事,遇到什么新鲜事总寻根究底。他不接受那种光说道理的批评,但善于从事实实践中或故事中总结经验,接受教训。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深刻明白了两个道理。有些时候,小布头的心理也是特别符合我的心理。像他从瓶子上翻下翻,第一次是不小心,另一次却是有意的。我们做各种危险的'活动,第一次觉得好玩,第二次又去试,从不敢到敢的过程不正是这样吗

小布头奇遇记阅读后心得感悟初中范文5

《小布头奇遇记》读书笔记在我生日那天姑姑送给我一本特别漂亮的故事书,刚拿到手里,我就被漂亮的封面所吸引,饭都顾不上吃就缠着妈妈跟我一起读。

这本书很厚,里面有拼音,我看着拼音也可以自己拼读,可是我读的速度比较慢,我很着急想知道后面的情节,所以妈妈同意跟我每人一个自然段的读。就这样,每天放学我一写完作业就读这本书,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故事的结局。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布娃娃,他的名字叫“小布头”,胆子特别小,总是想决心做个勇敢的孩子,可是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呢?他就从酱油瓶子上跳下来,还打翻了他的主人苹苹的饭碗,苹苹批评他不爱惜粮食,他还生气了,从苹苹家跑了出来,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小布头很可爱。他能发现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他从开始胆子很小变成了勇敢的孩子,他从不爱惜粮食到懂得了农民伯伯种粮食的辛苦。我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善良、勇敢、可爱又充满智慧的孩子。

小布头奇遇记阅读后心得感悟初中范文

篇12:阅生活

你想体会崇山峻岭的巍峨吗?你想感波涛汹涌的激情吗?你想领略沙漠的一望无际吗?你想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吗?那么,从阅读开始吧。阅读,悟生活。

我爱阅读,阅读让我深深着迷,她似一位含羞有热情的女郎,她领着我走向火的圣地,领悟不平凡的搏击。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看到坚强的身影,感受到永不言败的精神,体会到掉入绝境的惶恐,眺望到雪地中的烈火。也许你有过就此放弃的念想,但你要知道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定的信念。我曾迷失过,害怕过,是阅读给了我一剂镇心良药,我痛苦的喝下,激动的醒来。阅读,使我明智,坚持自我。

我依恋阅读,阅读优雅美丽。有着醉人的芳香,有着温暖的双手,有着坚实的肩膀。我可以在她怀中畅游,我可以在她肩上嬉戏,读《绿山墙的安妮》我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她的无助,她痛苦的挣扎。那是一个孩子放不飞的童年的风筝。我亦深陷其中。我感叹作者神奇的手,竟创造出了这样真实的安妮,这样符合我们心迹的作品。继续畅游,翻开《活着》,我被不公的命运所打击,同情主人公的遭遇,同情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劳苦人民,更敬佩的是在不堪一击的躯体下顽强的意念。我被她所折服,阅读让我体验人间冷暖,我在阅读中成长,我依恋阅读。

我感激阅读。感激她的关怀,感激她的陪伴。是谁在茫茫人海中追随着我?是谁在孤寂的屋中陪伴着我?是谁在漆黑的夜里留下只与我的欢声笑言?都是默默无私的阅读。读《明朝那些事儿》成长的不仅是我的见识,还有我的心胸;读《小王子》温暖的不仅是我的笑靥,还有我孤独的心;读《在风雨中茁壮成长》体会的不仅是青春成长的悸动,还有逐渐成熟的心智。读大师小家的作品,陶冶我的心灵,治理我的心病。世间的一切生灭迁流,刹那不住,只有阅读,清浅成诗。我感激阅读。

我敬佩阅读,她有不畏生死的胆量。读《家》透过他们家的老宅我看到了觉新的软弱,觉民的理智,觉慧的率直看到的是封建的牢笼,而三兄弟却在这样的牢笼中演绎自己的一生。读《呐喊》我听到的是无声的抽泣和紧闭在喉咙中的叫喊。滚烫的热血,是革命人士大滴的泪珠。令我费解又恍然大悟。读《追风筝的人》我读到的是人性的审视,犯过的错终究要补偿。救赎他人又拿什么来救赎自己?我敬佩阅读,她壮着胆告诉我生存之道,授予我护身的铠甲。阅读,让我明白生活。

看那梅兰竹菊,凝聚着古往今来多少人敬仰的美德;看那溪水并峰峦,勾勒出多少大好河山;看那夏花秋叶,牵动了多少文人墨客高雅的情怀;看那平凡阅读,悟出多少生活道理。

我爱阅读,希望与她长久相伴。

篇13:阅生活

一个人,在他的人生中,可能不会读过几本好书,但是,我,一个平凡的初中生,却受到了上天的眷顾,得到了最基本的教育,是我的父亲,他开启了我人生的读书之旅,开启了我光彩未来的大门。小时候,父亲坐在我旁边。一只手拿着一本书,另一只手抱着我,用温柔的声音,给我念书听。虽然那时候的我根本听不懂几个字,但是,我从父亲温柔又略带严肃的神情里,感受到了某种神圣到不可开玩笑的光辉。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种光辉,是书,是知识,是开启我我未来大门的钥匙。所以,在父亲念书的时候,我总是会一本正经地看着父亲和书,用幼小的心灵,去感受那一字一句,去体会字里行间的故事。

那时,我七岁,正是贪玩的时候。我,不想读书。原因仅仅是,无趣,枯燥,乏味。那时候的我觉得读书没有和同学打闹好玩。我和父亲对峙了好些时候。记得有一次,我的书还没看完,却坐在沙发前,津津有味地欣赏着动画片。无知的我还不知道父亲早已站在沙发后,怒气包裹着他。“快写看书去!”父亲生气了,向我大吼道。而我呢,无动于衷,依旧坐在沙发上,只是说了几个字,等一下。父亲勃然大怒,拎起坐在沙发上的我,开门就下楼,走廊里只有父亲燃烧着怒火的脚步声。到了外面,他把我往地上一扔,说:“你要是再不看书,你今天晚上就不用回家了!“我,哭了。父亲,走了。我一直趴在那里,直到母亲下楼,把我抱回家去。那时,我哭着,闹着。到了家,父亲说:“还看不看书了?”我不说话。当时,父亲只是在那里抽烟抽了一支又一支,我很痛,便随即答应父亲,马上去看。书,是一盏明亮的灯,照亮明天前进的路;书,是一把锋利的宝剑,砍断人生顽强的荆棘;书,是一位名师,教会你人生哲理。

仍记得,那年秋天,是一次期末考。我,一个六年级学生,在我不擅长的理科面前一败涂地。我回到家,平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仿佛失去了魂魄。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向父母交代。我从下午回家时就一直呆在床上,直到母亲回家,母亲见到我,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声吼道:“你在干什么!你知不知道自己浪费了一个下午的宝贵时间,在这时间里,你完全可以看完一本书,可是你呢,白白在床上耗费了一个下午的宝贵时间,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我,哭了。我抹干最后一滴泪,顺手抓起一本小说,心不在焉地看着。

母亲看了看我,又摇了摇头,一字一句地说:“加油吧,现在还来得及!”

可以说,是书,在无边的困苦之中,给我当了一叶孤舟;是书,在悬崖边缘给了我一个回头是岸的道理;书,正是开启我未来大门的那把金钥匙!

篇14:阅生活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无疑是对阅读的充分肯定,阅读似乎是一件平凡而又高尚的事,它能陶冶情操,使人在文字的海洋里遨游,感受知识的无限魅力。

静下心来,手捧一本好书,静静地看,认真的读,即使是在一个喧闹的环境中,也能享受到一份独特的宁静。“心远地自偏”,这句话说得好,当我们静下心来,用心的去阅读的时候,不管身在何处,不管周围的环境如何喧闹,也都能融入书的世界中,感受知识的熏陶。所以,这难道不是说阅读能使人静下心吗?

阅读能使人找到初心。在这个科技时代,能供人们娱乐消遣的东西太多太多了,一部手机,便能让人度过一天。在众多科技产品的诱惑下,人们便自然而然的不去碰书本了。每天刷微博,聊微信似乎已经成为了人们的生活日常了,可是,在面对那些冰冷的屏幕时,已然感觉到读书的美好。打开书本,满心欢喜;合上书本,书香流溢。阅读让我们感受到了最初对知识的渴望的那种感觉。让我们静下心来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我们对知识的渴望的初心。

阅读让人找到自己的内心所属。灯光依旧亮着,不能熄灭。几只小虫围绕着灯光。对于那些小虫来说,一切发出耀眼光芒的东西都是它们的理想乐园,就是简单的崇拜,都能奋不顾身。如果可以我倒很想做一只小小的飞虫,每个夜间飞向最吸引我的某个光源。在那里玩乐,在哪里祈祷,在那里奔向另一个世界。 阅读让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每读一本书,便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另一个世界。读着《水浒传》,感受着一百零八位好汉的英雄事迹,自己的内心也住进了一个英雄;读着《红楼梦》,感受四大家族的兴衰,以及宝玉和黛玉的爱情,内心也有着无限的感慨。

阅读是自由的,你想看什么就看什么;阅读是美好的,它能让你感受到字里行间的意境;阅读是有益的,它能让你感受知识的魅力以及世界的美好。

带上一本好书,去到一座城市,打开书,阅人生,合上书,品百味。

篇15:阅生活

读书就像吃巧克力,如果不是亲自咬下去,你永远不会真正知道滋味如何。于我而言,读书就像吃巧克力一样惊喜,味道却远比它要丰富多彩。我的人生信条是人生在世,一定活得要有趣。

阅读,确是件趣事。幼时完全不知阅读为何物,只是极尽所能地读所有能认识的字,标着汉语拼音的童话、厚厚的诗集子、各种作家的散文、甚至一张电器说明书也能让我读得津津有味。这些方方正正的字块通过各种奇妙的排列组合,把我拽出了充斥着父母争吵的小屋,挥散我的戾气,恍若至此终年。 未知于我意味着十足的新鲜感和莫大的乐趣。找个角落随意一窝,混乱喧嚣通通都无所谓。当如潮水般的文字扑面而来,瞬间将我卷进书中,周遭的于我便是无物。曾经破马张飞的桀骜少年褪去一身尖锐,乖乖仰着脑袋,听着那些伟岸到无与伦比的巨匠们娓娓道来。而那些作者似乎是诚实而宽容的,没有人在乎你成熟或幼稚,深沉或肤浅,他们总是一股脑儿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那些东西是往往有趣而充满惊喜,让你知道,哦,原来世界还可以是这样,还有人会这么想。于是在思想迅速生根发芽的年少,我听庄周“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的沧桑慨叹,也读“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潇洒问询,嚼了藏在黑洞里的艰涩研讨,又笑薛定谔奇怪的逻辑和愚蠢的猫。任性地在时间里穿梭,在空间内跳跃,如永远不知疲倦的饕餮,我贪婪地侵吞着一切书籍里的思想。吞下、揉碎、再混合、重组,思想如野草般疯长,离经叛道,却是含了几分慈悲和少许锋芒。

马一孚说“已识乾坤大 犹怜草木青。”这不就是读书的意义么?看似杂乱无章的阅读,于我却是件天大的趣事。忽而迷茫了,师长总教导读好书,读有意义的书,我读了这么多的书,不能全部记住,真的有用吗?后来听人讲,阅读就如同吃饭,虽不能记住吃过的所有东西,但它已经融化在我的骨血里,成为我的一部分。于是释然,然后又似痴似嗔地扎进书堆。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我的阅读生活才刚刚开始。

有人说阅读是饮浓烈的酒,有人说阅读是品清淡的茶,或俗或雅,有笑有骂。读的酣畅淋漓或神怡气静其实都很好,俗雅也真不重要。重点是我沉醉于此,它也造就了我独立的人格和坚韧清醒的内心,令我欢喜,足矣。阅读有无数种选择,人生也是。随意找个地方,拿本书便是妙趣横生、快然自足。任思绪如野草般狂长,或惊喜,或惆怅。有什么所谓的呢?反正我还年少,有大把时光恣意飞扬。

篇16:读书名主要人物主要内容最喜欢的一句阅读后心得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名言,有的名言飘逸别致,有的含蓄浑厚,那一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的名言是我最喜欢的。有一次,我的作文怎么也写不好,就去房间里闷闷不乐的看书。当我看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时,我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我平时看的书太少了?

不仅要会,而且还要引用到自己的文章中,还要写出自己的风格。多读书就像是一场艰苦卓越的旅行,旅途中既有风也有雨,既有阴也有晴,既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痛苦,只有下定决心启程才会达到理想和目的地。如同一棵小树,只有播种,才会发芽,才会茁壮成长,才会有收获。我觉得这才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真正境界。

篇17:《红与黑》笔记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原名玛利亨利贝尔,自1830年7月革命后就一直在政府供职。他生前默默无名,在文坛上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让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文学家、批判家都很感兴趣的作品。可以说,斯丹达尔完全是凭借这本书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几乎和巴尔扎克比肩的位置。

《红与黑》是法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小说主要就是描述了于连索海尔这个人,以他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为主线,最终的结局是他的两次爱情都破灭了,他自己也死了。

看完第一遍感觉有些糊涂,架不住好奇心,多次阅读之后终于有所了解。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整个社会环境冲突,加上他那巨大的野心,最终导致了他的厄运。我个人认为于连是有点变态的,因为在第一次爱情的时候,他完全是一种下层人对上层人的报复心态。他因为看不惯市长的傲慢就想去占有市长的妻子来报复,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之后,我才发现于连这个人的性格太特别了。他追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效劳;他正直善良,却又以虚伪的面目出入贵族阶层。从他的所作所为中,我读出了野心,以及他心中那股不甘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然而我最推崇的还是这部书的心理描写。不得不说,斯丹达尔的心理描写真的很有特点,在作品中,人物心理的挣扎、矛盾、扭曲、斗争……每种变化都真实细腻、深挚动人,有着独具匠心的刻画,充满了逻辑和理性。尤其是在描写于连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时,那心理微妙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分析的相当的精致、独到。也怪不得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个时代和任何时代最伟大的心理作家。他开创了心理小说的先河。

这部书反映了法国下层青年的想法和处境,于连就是一个这样的体现,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但肯定都会被他吸引。

这的确是本好书。

【《红与黑》笔记5篇】

篇18:红与黑简介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红与黑简介

木匠的儿子于连从小就希望通过自身奋斗来进入上流社会,但在家中,他因为不擅长做力气活,喜欢读书而不受父亲喜爱,但也正因精通拉丁文而被市长德瑞雇为家庭教师。其实市长雇佣他只是为了在与瓦列诺先生的明争暗斗之下,为了面子来显示自己高人一等。

于连与市长的妻子德·莱纳夫人产生了爱情,于连对于德莱纳夫人的爱只是因为一种野心,他觉得自己出身卑微但却能得到地位高贵美妇人的爱情,并因此十分自豪。

后来,市长发现了他们的私情,却碍于脸面以及担心把妻子逐出家门后自己会损失一大笔财富而装聋作哑作罢。于连因事情败露离开了维利叶尔,去往贝藏松的神学院,恰逢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了于连去当木尔侯爵的秘书。

于连在如此贵族社会的环境中也很快成了一个上流社会的花花公子。他开始追求木尔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而玛蒂尔德认为自己敢与社会地位低下的人相爱是很浪漫的事,且把于连看作一位英雄,委身于他。但只要于连表示对她的爱慕,她就开始侮辱他。

后来于连因公事去往国外,遇上了情场老手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教于连假装追求另一个女人,以达到降服玛蒂尔德的目的。于连开始转抄俄国王子准备好的情书给元帅夫人,玛特尔见了再也忍受不住了,开口求于连爱她。

玛特尔以怀孕威胁父亲接受于连,侯爵拗不过女儿,便给了他们一份田产,授予了于连贵族称号。于连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谁知道玛蒂尔德来信说,德莱纳夫人写信给木尔侯爵揭露了于连曾是自己情夫的真相,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赶回维拉叶尔,朝德莱纳夫人开枪,并因此被捕。

德莱纳夫人醒来之后买通狱吏,于连得知后感动落泪,而对于为营救自己而从巴黎赶回来的玛蒂尔德却无动于衷。开庭的时候于连开始攻击资产阶级,被法庭宣判死刑。于连死后,玛蒂尔德买下了他的头颅,亲自埋葬了他的头颅,而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德莱纳夫人也离开了人间。

篇19:红与黑议论文

红与黑议论文750字

拆开这个世界的包装盒——想看看里面是什么样子的。

想知道,红色华丽的背后,究竟藏了多少的黑烟。

是馒头里面的染色剂?是奶粉里面的三聚氰胺?还是肉食里面的瘦肉精?

可以想象,在这些人的世界里,是不是他们走在大街上,行色匆匆,为钱为利,一阵狂风猛卷起漫天的钞票,直接遮住了他们的眼睛?

名与利,直接腐蚀着他们的心——直到溃烂,直到无法修补。

最多,还剩下一个红色的包装,是要骗谁呢?

为钱为利的.心,都有,但是里黑外红的心,那是什么?

钱是我们的主人吗?是不是它在我们眼前稍微舞动一下,我们就屈服了?是不是它遮住我们的眼睛,指挥我们走?

可它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我们的主宰者,是我们自己的心。只有心告诉我们该怎么做,我们才会那样做。可是,心如果坏了,如果臭了,那它就只是一个傀儡了。

我们想要生活在包装纸的外面——因为里面没有光,我们看不清楚,他们也看不清楚。我们需要一大片光来照亮整个世界,让它透过每一个角落——就算是被钞票蒙住了双眼,还是看得见前面的人和路。

钞票是迷宫,它想让我们迷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奴隶,有些人可笑地用一辈子的时间在里面绕圈,而它,只是个看猴戏的。

为什么要被它这样玩弄于股掌之中?非要等到进牢房的时候,才恨自己被玩弄了吗?可是它会负什么责呢?它的戏看够了,至于你的待续的故事,它恐怕没有兴趣想知道。

我们是人——是有红色的心的人。

我们不是机器——给钱就办事吗?

不过,就算是机器,它也是有底线的——给一毛钱能买矿泉水吗?

那作为人,自然也是有底线的——为了那一点点儿钱,就会去犯法吗?

心,从外面红到里面——它不是一个烂了的苹果。

烂了的苹果,没人敢吃;黑了的心,没人敢碰。

谁想要生活在自己的小房间里?一个人抱着一堆钱大笑吗?还是整天和钱说说话呢?

说到底,到最后,也只剩下一棺材的钱了——陪着心,慢慢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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