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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寻觅觅之李清照作文3000字

2024-04-29 07:49:0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人在何处”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寻寻觅觅之李清照作文3000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寻寻觅觅之李清照作文30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寻寻觅觅之李清照作文3000字

篇1:寻寻觅觅之李清照经典名人故事

寻寻觅觅之李清照经典名人故事3000字

宋代女词人李清照,齐州章丘人(今山东章丘明水镇)。她仰慕陶渊明,佩服他蔑视权贵、回归田园的精神,渴望寻找一份心灵的净土,于是,取其文《归去来兮辞》,为书房题名为“归来堂”,又取文中的“审容膝之易安”之句,自号易安居士。清照的这个自号里,寄托了她的傲视情怀,即使身居陋室也觉得心安。可是,她的心真的能安定吗?父亲李格非进士出身,在朝为官,学识渊博,是当时著名学者。

他出自韩琦门下,曾以文章受知于苏轼,名列“苏门后四学士”之首。母亲也是名门闺秀,知书识礼。可以说,李清照一出生,就掉在蜜罐子里,她是在温暖幸福中,度过了十分快乐的童年。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李清照自小就受到了诗书礼乐的熏陶,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所不能。再加上家中往来客人,多是文人政客、达官贵人,独特的政治氛围,使她视界开阔,气质高贵。所以,她小时候,就有了一定的审美能力和鉴赏能力。独特的环境氛围,文学艺术的濡养,很自然地熏出一颗诗心来。清照用一颗敏感诗化的心,细细地感受着周围的一切,寻觅着内心的美好和纯真。她写景抒情,品评他人,头头是道。她的才气也随着她的诗文,流传开来。她十余岁时就作了《如梦令》,轰动京师,“当时文士莫不击节”。

少女的情怀总是诗。她在诗中享受着自然之美,她流连于花间溪畔,沉醉忘了归路。同时,少年也是情窦初开之时,对异性有了敏感与好奇。她在诗中编织着自己的爱之梦。18岁那一年,李清照嫁给了21岁的太学生赵明诚。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两人都出身于官宦之家,可谓门当户对。他们都喜诗词,爱文学,日日在一起调琴吟诗,猜书斗茶,乐不可支,更为重要的是两人有共同的志趣爱好——金石研究。

特殊的家庭门第,才子佳人的相知相悦,他们的结合该是多么的幸福!李清照和赵明诚就是一对恩爱的鸳鸯,灵魂合一,爱心相印。这在那个不能自由恋爱的封建时代,有这样美满的爱情,是多么的难得!新婚时,清照就是那个含羞带娇、温婉多情的小女子,陶醉在幸福的甜蜜里。她的词《减字木兰花》记录了当时喜悦自矜的.心情:卖花担上,买得一枝春欲放。泪染轻匀,犹带彤霞晓露痕。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新婚是清照爱情幸福的起点。此后,她常和赵明诚在婚姻的小溪里如鱼戏水,恩爱相欢。曲径回廊,花前月下,斗室之内,卧榻之上,两人吟诗接续,调琴作画,研究金石,留下了多么难忘的生活画面!然而,明诚在外做官,清照闲居在家,两人聚少离多。一次次,离歌声声,似乎有意在考验我们的女词人,为她提供创作的灵感。生怕离怀别苦,多少事,欲说还休。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

人何处,连天芳草,望断归来路。从这些凝聚了清照才情和愁思的词句中,我们可以看出,她对赵明诚的眷恋是多么的深浓?无论是相守还是分离,她都是他心中永远的王后,他也是她心中永远的王子。如果清照和明诚就这样一直相守到老,该多好。可是,天妒红颜,命运偏偏弄人。从个人角度看,李清照和赵明诚的婚姻无疑是幸福的,但他们的婚姻又受到政治和时局的影响。李赵两家在政治的舞台上时浮时沉,而李清照也因赵明诚的失官和复官,与他时聚时散。

靖康二年(1127年),金人围攻汴京,掠走了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等数千人,北宋灭亡。李清照在山东青州的爱巢被破坏,归来堂十余屋的书册什物被焚。李清照只携小部分文物共十五车随人群逃难,从此开始了她在南方的苦难生活。她和明诚的婚姻,也在战乱中经历着考验。南渡第二年,赵明诚被任为京城建康的知府,就在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国耻又蒙家羞的事。一天深夜,城里发生叛乱,身为地方长官的赵明诚不是身先士卒指挥平乱,而是偷偷用绳子缒城逃走。叛乱被定之后,赵明诚被朝廷革职。李清照深为丈夫的临阵脱逃感到羞愧,虽然并无争吵,但往昔的鱼水之和已经一去不返,她从此冷淡疏远了赵明诚。

1128年,夫妇二人继续沿长江而上向江西方向流亡,当行至乌江镇时,李清照得知这就是当年项羽兵败自刎之处,她不禁浮想联翩,心潮激荡。面对浩浩江水,吟下了这首千古绝唱《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首诗一改易安词婉约愁苦的风格,慷慨激昂,讽刺当时朝廷腐败无能,丧权辱国,不思进取,表现了她坚强豁达、叛逆勇敢的爱国情怀。这首词也似乎暗含有对丈夫赵明诚的不满和警示。这哪是一个多愁善感的柔软女子的心声呢?倒像一个视死如归的勇士在引吭高歌!字字有力,铿锵悦耳,锤击着失节的赵明诚的心。他听着清照吟咏这首诗,愧悔难当,深深自责。从此便郁郁寡欢,一蹶不振,第二年(1129年)赵明诚被诏回京复职,但不幸病倒,不治而亡,年仅49岁。

赵明诚死后,李清照如一叶孤舟,居无定所,各地漂泊,身心疲惫。在无数个晨昏交替中,她用回忆和思念慢慢疗伤,书写着心灵深处的恋歌,诉说着无尽的凄凉和愁苦。如果聪明的清照能守着这份感情,痴痴地念想,一直到终老,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第二次失败的婚姻。对于她的改嫁,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主要原因可能是生活所迫。据李清照所著《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及南宋人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资料记载,李清照孤独无依之中,绍兴二年夏(1132年),曾再嫁张汝舟,秋八月离。原来张汝舟娶她,并不是真正的爱慕她,而是早就觊觎她的珍贵收藏,想把它们据为己有。

其实,在李清照南渡的过程中,许多文物已经丢失,当婚后张汝舟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无多少财物时,便大失所望,原形毕露,拳脚相加。张汝舟的野蛮行径,使李清照难以容忍。像李清照这样坚强聪明的女人,眼里岂能揉进沙子?岂肯受那窝囊罪?李清照到处搜集张汝舟的材料,发现他还有营私舞弊、骗取官职的罪行。于是便一张状纸,告到了朝堂,揭发张汝舟,并要求离婚。经查属实,张汝舟罪名成立,被除名编管广西柳州。宋代法律规定,妻告夫要判处三年徒刑,尽管如此,她还是高昂着头,毅然决然地走上了大堂,选择了离婚。李清照虽被获准离婚,但也身陷囹圄。可能是她的才名广播,影响太大了,后经翰林学士綦崇礼等亲友的大力营救,才关押九日就获释了。此段婚姻前后不满百日。这次婚姻的失败,彻底泯灭了李清照的爱情之火。从此,她在漂泊无依、孤苦寂寞中,继续着她的诗词创作,继续着赵明诚未尽的事业——《金石录》的编纂工作。

绍兴十三年(1143年)前后,李清照将赵明诚遗作《金石录》校勘整理,表进于朝。开禧元年(12)刻书。当她看到《金石录》装刻成书时,她饱经沧桑的脸上该露出会心的微笑了吧。那是对情深意笃的丈夫的深情爱恋,也是他们爱的见证。但在一个又一个漫漫难挨的日子里,她在思夫、失家、离国的痛苦中,忍受了怎样的煎熬?品尝到了多少刻骨的愁苦啊?品尝了旷世的孤独后,李清照吟出了奠定她婉约词风格的代表作《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李清照的一生,既有幸福的童年,也有浪漫的爱情;既有相思的甜蜜,也有婚姻的痛苦;既有丧夫失家的孤独,也有爱国的情感。她在甜美和坎坷中,尝遍了人生的况味,演绎了一生的妩媚和风情。

篇2:泡沫之夏读后感3000字作文

泡沫之夏读后感3000字作文

《泡沫之夏》是我读的第一本小说,以前高中学习比较紧张,没有闲暇看各类小说。上了大学后,课余时间多了,就阅读了风靡多时的青春小说——《泡沫之夏》。《泡沫之夏》是武汉大学女作家明晓溪所著,共有三部。主要讲的是书中女主人公尹夏沫与两位男主角欧辰和洛熙之间的爱情故事,以及尹夏沫在音乐领域的经历。

在小说中,尹夏沫是唯一的女主角。她有一头海藻般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皮肤很白,是象牙色,眼睛淡静如海。她美得就像异域传说中的公主,神秘而纯洁,美丽得使空气也迷离梦幻。欧辰,男主角一号,他身材俊美修长,下巴线条有欧洲贵族般高傲,漆黑倨傲的眼眸,眼底闪着绿宝石的光芒,犹如太阳神阿波罗。洛熙,另一个男主角,头发黑玉般有淡淡光泽,脖梗出的肌肤细致如美瓷,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对于这部极受欢迎的小说,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因为真的很喜欢。小说里,关于尹夏沫究竟爱谁,又应该和谁在一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看法。还有一个较为深沉的问题,那就是爱一个人是否一定要拥有才会幸福呢?以下是我个人对这部小说的一些观感与看法。

从整部小说来看,可以知道三位主角的个性特点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尹夏沫和欧辰原本是公认的一对,欧辰对她很是疼宠,而尹夏沫也享受着欧辰对她的爱。哪知,洛熙的出现,使得欧辰与夏沫产生了一些误会,从而有了送洛熙出国,有了夏沫的养父母意外车祸身亡,有了那晚在暴风雨的樱花树下夏沫和欧辰的决裂,有了之后的故事……五年后,夏沫进入影视圈,她在几年前发生的事中,懂得了要保护自己得让自己变得强大,不再轻易相信他人,一切都要靠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和弟弟不受伤害。而这时,她也与已经是娱乐界有名的偶像明星洛熙相遇,并且成了他的女朋友。然而,欧辰也恰巧出现了,只是他失去记忆了。本来,夏沫已经和洛熙在一起,欧辰也失忆了,对洛熙还没什么太大的威胁,可是洛熙自身自卑脆弱和多疑的性格,加上欧辰再次对夏沫产生感情,有意在两人之间制造误会,洛熙就开始不安起来,而且怀疑夏沫会和欧辰旧情复燃,无论夏沫怎样解释都不相信,还做出些令夏沫伤心的事。欧辰看到二人关系密切,妒火和醋火让他只想抢回夏沫。而小澄的病让欧辰有了留下夏沫的机会。所以在外人看来是他的“卑鄙”拆散了夏沫和洛熙,但是,这一切只是表面的原因,当中其实有着更深一层的缘由。

首先就是尹夏沫其实没有爱上洛熙,喜欢应该是有的;其次,在这一系列发生的事也让夏沫看清一个事实:她和洛熙不适合在一起。因为她和洛熙都是同一种人,孤儿的身份让他们没有安全感,在一起也许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同病相怜,于是,他们在一起时也会对对方有所戒备,而不能很好的信赖对方。两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一起,只会不信任对方,而不能用心沟通,是不会幸福的。

夏沫对欧辰,由于五年前发生的意外,她对欧辰是有怨恨的;而五年后相见,其实她是不知要怎么去面对欧辰,所以选择逃避。对欧辰的态度也不似平时那样淡漠平静,反而激动不已,仿佛掩藏的伤口被掀了开来。由此可见,她对欧辰其实还是忘不了的,对他也还是有感情存在的,没有爱又哪来的恨呢!而且他也害怕会再喜欢上欧辰,所以面对欧辰时总是特别的冷漠。

欧辰,五年前的他太强势,对夏沫一直有很强的独占欲让他不懂得怎样爱一个人才是对她最好的。他虽然很霸道又有很强的独占欲,但他真的是爱惨了夏沫,连失忆后再遇上她又再爱上了她。而且后来当小澄知道姐姐的结婚真相后,不肯动手术,看到此时受尽精神折磨的夏沫的欧辰也开始懂得了什么才是真的爱一个人,因此,他选择放手,即使心痛无比,可比起看到夏沫的痛苦,他宁愿让自己心痛也不让夏沫再痛苦下去。洛熙,因为夏沫与欧辰结婚,劝阻不成便以死要挟,也许他是真的有些爱上夏沫了,可是这样做却增加了夏沫的痛苦与内疚。相比之下,欧辰比他更适合夏沫。

所以,个人愚见,夏沫喜欢洛熙,但她真正爱的是欧辰,和夏沫在一起的人也非欧辰莫属。因为洛熙孤儿身份以及童年的经历让他自卑脆弱,缺乏安全感。和夏沫在一起时,不会替夏沫想,不懂得付出,只懂得索取夏沫的关心,而且不能好好信任夏沫也是他的一个致命伤。所以,在这方面他输得彻底。而欧辰,无论五年前还是五年后,一直都是夏沫的依赖,是她的安全港湾。即使发生了五年前的意外,但欧辰始终无怨无悔地付出,他只想要的也就是夏沫罢了。而且在夏沫因为小澄不肯动手术而濒临崩溃时,欧辰也渐渐的为夏沫改变,为她改变想法,开始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小说的最后夏沫在颁奖礼上的'表现以及对欧辰说的那些话也实实在在地表明她爱的是欧辰。“洛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我承认我喜欢过他,但是那都是与你结婚前的事情,现在我已经爱上你了…我爱你,不是勉强”。因此,夏沫和欧辰在一起才可以拥有幸福平静的生活。故事的结局,也正如我所希望的,夏沫和欧辰在一起,感觉很温馨,很幸福!

从《泡沫之夏》这部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三位主角的感情纠葛,归其根源,其实就是情与爱。的确,爱是人世间最原始、最纯净、最本能也最难以控制的一种情感。爱上一个人,说易不易,说难其实也不难。也许只是一瞬间,一个眼神,一次心灵的触动!那么,爱一个人是否一定要拥有才会幸福呢?

人世间总有许许多多的无奈,爱一个人有时候却有缘无份,无法拥有,即使知道要放弃,却往往让人痛不欲生。所以,此时,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让她幸福吧,让她去追寻自己想要的幸福,虽然心会痛的无以复加。但是所爱的人的幸福不就是我的幸福了吗!在《泡沫之夏》中,当欧辰愿意放手让夏沫自由选择幸福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欧辰他真的真的很爱夏沫,甚至可以说他是为夏沫而生的。真正爱一个人肯定会对那个人有着占有欲。可是欧辰爱夏沫甚于爱自己,所以选择放她自由。就像文中欧辰所说的“我是你的,而你,是自由的”。所以,爱一个人一定要拥有她吗?不,即使这个“不”字说的时候心有多么的痛却坚定不移!因为所爱的人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本来爱一个人就是想要给她幸福,让她幸福,那么,以哪种方式让所爱之人幸福又有什么关系呢!

爱,是一门伟大而神圣的学问,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需要她也渴望她,但她偏偏有时候让人捉摸不定。青春期那种刚刚萌发的酸酸涩涩中又带着甜蜜与惊喜的感觉,却也是最纯粹最真的情感,最令人感动。《泡沫之夏》这本青春言情小说真的很耐读,而且里面有很多让人感动的东西,我们可以在阅读时深深地感受到,那种美好的情感!

篇3:高三作文3000字:假期作业之读后感

40余天的寒假,终于走到了尾声。在这个漫长的假期中,做了一点项目,读了几本书,看了很多电影。现在想起来要完成学校布置的读后感,但是我并不想写看上去很高深的《万历十五年》,或者是歌颂人性与爱的坚强的《岛》。我只想写一写自己对一本看上去不配写读后感的书的感想,我看的第一本言情小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接触到这本书,完全是由于喜欢由它改编而成的那部电影。和苏颖妹坨一起坐在空荡荡的放映厅里看这部电影,许多许多的记忆,就这样被翻搅上来。后来买回电影的原著细读,发现书比电影更加耐人寻味。九把刀这部小说的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多么奇诡的构思,或者多么惊心动魄的情节,而只是因为这部几乎接近于恋爱回忆录的小说叙述的是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曾经或多或少发生的故事,或者说,小说中蕴藏的源于每个80后90后的青春的平平淡淡,本身就足够让每个读者惊心动魄。

故事的内容非常简单,男主角柯景腾就是九把刀的本名,他读国中时是一个成绩暴烂而且又调皮捣蛋的男生,老师将他“托付”给班里秀的女生沈佳仪。只要他不认真学习,沈佳仪就会用圆珠笔戳他的衣服。在沈佳仪的监督和鼓励下,柯景腾的成绩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渐渐地,他也喜欢上了气质优雅的沈佳仪,但在八年的暗恋长跑中始终不敢向沈佳仪告白。最终,在沈佳仪结婚之后,柯景腾搜集记忆中温馨的段落,连缀成了小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我拿这么一部言情小说来写假期作业的读后感真是不可理喻。不错,至少在我们成长的大陆,学生时代的“早恋”早已被视为毒蛇猛兽,是不可触碰的禁地。与之相关的言情小说,也早已被列入各大中小学校的首席禁忌品行列。因此,很少有人用正常的眼光去看待这一现象,或者,我更愿意说,去欣赏这份最纯真的感情的美好。究其原因,是很多家长认为——也的确有很多实例证明——“早恋”对于学习成绩具有可怕的大规模杀伤性,而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身边也总会有那么几个朋友,特立独行的总要给这份证明再加点料。然而,柯景腾的故事却不是这样。我十分欣赏小说中的一句话:

“死板的父母该清醒一下了,别老是停在恋爱阻挡课业的旧思维,快点督促你们贪玩的小鬼头谈场热血K书的奋斗式爱情吧!”

在小说中,柯景腾为了让自己配得上成绩拔尖的沈佳仪,拼了命地热血读书,把自己从一个垫底的烂学生,近乎残酷地锤打为一个成绩稳定在年级前30名的优等生。而这,常常是为我们很多年轻人所忽视的一种巨大的爱情力量。当我们在沉醉于爱情的缠绵悱恻之余,可曾想到过如果把它作为一剂燃料,成为两个人人生的助推剂,那么当两个人共享成功果实的时候,会不会比仅仅是天天腻在一起更有意义,更加甜蜜呢? 读书笔记

谈到这里,不禁想起自己在念高中的时候总结的“高中生爱情三原则”——其一,不可影响成绩,应当成为自己发奋学习的助推剂;其二,不可霍乱军心,影响班级整体学习氛围;其三,不可互相伤害,应当彼此尊重,彼此扶持,彼此关心,彼此信赖,切记不可强求。现在看来,这三原则中的第一条,与九把刀当年的“热血K书”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如今,已经成为大学生的我们,在面对爱情时,也未尝不可采取这种态度。其实,换一个角度看(以男生为例),当你和自己喜欢的女生围坐在同一张课桌边,一起破解同一道难题,或者攻克课题学术上的一道难关,最后一起感受豁然开朗的快感,并不比故弄玄虚说些自己都不懂的情话来得不浪漫,甚至在今后回忆起这段感情的时候,都会比所谓单纯的“谈恋爱”的卿卿我我要来的充实。至少我可以说,我为这段爱情热血过,拼搏过,竭尽全力过!

我们有着共同的美好回忆!

回到小说本身。《那些年》的结局很难定义为单纯的喜剧或是悲剧。或者用文中自有的一句话来总结会比较好:

“我与她之间的爱情,总算有了一个不圆满,却很踏实的句点。”

柯景腾与沈佳仪在大学期间终于是因为性格上的一些不一致而分道扬镳。但在此之后两人却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用文中的话说,两个人的轨迹始终“羁绊”在一起,即使做朋友,也有一种温暖人心的淡淡默契。或许,这又恰好契合了我所说“三原则”中的“其三”,相互尊重,不可强求。在我的观念里,22年的人生经历告诉我,爱情和婚姻不一样。我一直很鄙视那种因为自己有个漂亮的女友,而四处吹嘘“她是我女朋友”的男生。在我看来,如果你真正爱一个人,那么你的终极目标应该是让他或她快乐,祝愿TA永远幸福,而不是拥有TA。你可以拼命提升自己的实力,为了你爱的人付出一切去争取TA的心意,却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私心和占有欲而去伤害不愿爱你的人,因为你为了所有爱你和你爱的人而努力,但终不可否认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可能存在区别的现实。所以,当你真正面对自己所渴望的爱情的时候,为什么不来一次不求回报的燃烧?就像陈学工老师所言:“你爱一个人,是因为你觉得对她付出不够多;而你恨一个人,是因为你觉得对他索取不够多。”真爱与“谈恋爱”的区别,就在这一个字上。 读后感

就像柯景腾与沈佳仪最终没能在一起,我们却不能把这个故事定义为悲剧一样。当九把刀回忆起他为沈佳仪燃烧了八年的青春时,他没有后悔,只觉得那是一份美丽的记忆。亦如我自己写过的一篇乱七八糟的文章的标题——虚空之上,爱唯信仰。其实,细细想来,一个人一生的信仰,并不见得是什么看上去很神圣的东西。于我,一场能够让我们为之努力改变,提升自我,不计回报的付出,只为可能不属于自己的美好而牺牲奉献的事件,或感情,或这样的一个人,就是我们的信仰。我喜爱的作家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有言——真正的信仰前面,其实是一片空旷,除了希望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包括对福乐的期许,包括最后确定可以得到的结局。但我们并不后悔,因为在这个层面上,爱与信仰等价,纵使牺牲在追寻信仰的路上,信徒所感受到的也只是光荣与梦想。很多平凡的信仰,正是因为于平凡之中践行在夜夜天天,而变得神圣与伟大。

所以,人生最初的爱恋,实际上是于灵魂最洁净的时刻,最温暖美好的情感。这样的爱情,是没有悲剧的,无论结果如何,纵使是无尽的等待,也值得珍惜。

“对爱者而言,爱情怎么会是悲剧?对春天而言,秋天是它的悲剧吗? 本文来自读后感吧

‘结尾是什么?’

‘等待。’

‘之后呢?’

‘没有之后。’

‘或者说,等待的结果呢?’

‘等待就是结果。’

‘那,不是悲剧吗?’

‘不,是秋天。’”

——史铁生 《我与地坛》

是的,是成熟的,看着爱的人幸福快乐的秋天,不管其中是否有我的成分,我都依然为她快乐,我依然幸福。或者就像柯景腾和沈佳仪分手后,他自己在《那些年》中写到的:

“我能怎么样呢,我已经退出了与沈佳仪的爱情,守在一个名为‘友谊长存’的疆界。这个疆界里,有最充足的愉快阳光,如果我们需要,随时都可以毫无芥蒂地拍拍彼此的背。

这是块,真正不求回报的土地。也是我始终没有离开的过的地方。”

和自己曾经为之热血过的女生,成为一生的可以毫无芥蒂的朋友,也是信仰的一分胜利吧。但愿在许多许多年以后,当我们回忆起那些年,我们喜欢过的男孩女孩时,也可以骄傲地说:

在我的青春里,也曾有一段让我热血沸腾,一生羁绊的信仰,面对它时,我只有骄傲,没有遗憾!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谨以《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结尾,作为本文和这个假期的最终谢幕……

篇4:高一叙事作文:现实,污点之祸3000字

一个污点,对美术作品来说,或许是瑕疵,亦或许是一丝灵感;但对于人类社会来说,那将是违背正义规律的燃头,一燃即发,无法阻挡。

污点——天道酬勤的对立者。当今社会,信息网络技术越来越先进,它既给社会带来了便利,当然,也给一些打着歪心思的人予以方便。每次大大小小的期中,亦或是结业考试,总有一些动歪脑筋的学生,用手机来查答案,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就传开了,这一所谓的“巧妙”方法使越来越多的差学生也能“考”个好成绩。当然,也使那些苦读的勤奋者抱怨起来,心志坚定一点的,继续踏实学;有些太能抱怨的,也随“波”逐流,这样,考风就越来越差,学生的心也浮起来,这对我们国家来说,是极其危险的,因为踏实肯干的人越来越少,那么我们国家就成了外强中干的空壳了。

想想,这一切源于什么?当然是最初的那个不起眼的污点了!——偷尖取巧。

污点——商道酬信的昧心汗。对于老百姓来说,商场就像人民银行一样,是讲诚信的地方,但如今,却并非如此。一些人为了能低成本、高利润地售出自己的东西,不惜昧着良心,要么掺假、要么缺斤短两,在秤上作手脚,然后获利之后再拿去老百姓对他们的信任来消费,久而久之,他们的欲心越来越大,最终落得个在监狱度完后半生,那时后悔,无人问津。就连人们最信任的消费市场也成了如今这样,那他们还能去相信谁呢?

看看,那监狱里犯人的哀嚎声又是什么引起的呢?毫无疑问,是污点——欲望。

诸如此类的现象还有好多好多,都是因为最初的污点。

这些污点就是人类禁受不住上帝的考验,将自己的丑陋本性一点点放大而酿成的;而最后的收场就是达到放大的极限后所呈现的结果,直至爆破,但无论谁也不会想到,这竟是由一个毫不起眼的污点所酿成的大祸。

这,就是现实——污点酿祸的结果。

篇5:春秋之韵,冬夏之情的作文3000字

春秋之韵,冬夏之情的作文3000字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习惯独自漫步在碧草茫茫的原野。看日暖风和、万物复苏;看百花竞艳、流云萧疏;或者看山河解冻以及那春姑娘婀娜多姿的舞步。

我喜欢徜徉于绿色的想象中, 淋浴在和煦的阳光下, 行走在早春的幕雨里,去感受那份草长莺飞的雅致和千树琼花的美丽。

碧波涟漪、丝绦拂堤的春景总是给人一种诗意的情趣;兰馨蕙草、润物如酥的春景更是浑然天成般地引人入胜、无可厚非般的美幻迷离。

从小就喜欢诗词,喜欢得莫名其妙,喜欢得几近疯狂,所以对诗意的生活总是充满了原始冲动的渴望,对美好的意境更是带着与生俱来的亲切感和赤诚由衷的向往。

枕着云窗同睡的时候,我习惯静静地倾听风儿诉说那些春日的恋语。我还常常幻想在鸟语花香的春季里,我的思绪可以欢呼雀跃着漫天飞舞,我的梦想能够无拘无束地自由飞翔。

“阶前绿色凉如水,户外春光翠欲流”的时候。听泉水叮咚呢喃,衔远山花开千树,看碧海潮起潮落,望天河云卷云舒,是一种难得而唯美的快乐,是一种超然且绝妙的享受。

“吹面不寒杨柳风”,春在我的眼里,满是柔情似水,满是诗情画意。她让一切都返璞自然,让一切都回归原始。就像一个人找到了自己遗失已久的'初衷那样,合情合理却又始料未及。

我喜欢那种唯美的感觉,我喜欢在浪漫安雅的环境中凝神,回眸,然后,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不需要精心策划,也不需要计较得失。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夏在春日的酣梦中醒来,没有决绝的欢呼声,也没有盛宴开幕时那般绚美多姿的礼彩。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炎热的夏总是让我刻骨铭心。我常躲在盛夏的树阴里,不敢企及“朝如华轮午似火”的烈日苍穹。

然而,我喜欢站在绽放了一池荷花的柳岸边,任凭心如潮水般汹涌澎湃。我看见花儿清澈成潭的粉泪在团团的荷叶上逗留、闲谈,似乎在诉说着逝去之事的耳语,那是关于成长与愿景的秘密。

我在想,那样一池的荷花,在那样一个个炎热的午后,不惜穷竭一季的力量,而以别样的红艳来解读它们生命的内涵与美丽,留给世人可观可感可赞可叹空间,的确不可思议!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我喜欢夏风的俏皮多变。 它时而粗犷豪迈, 时而温柔婉约, 时而放声高歌, 时而低吟浅唱, 给人以清爽自然的感觉。

篇6:春秋之韵,冬夏之情的作文3000字

春秋之韵,冬夏之情的作文3000字

当然,无所事事的时候出去吹吹风,也不失是件有趣的事。它可以帮你卸下疲惫的心情,给你清醒着冷静思考的自由与时间。

夏花双蝶秀罗裙,闲花淡淡香。我想, 醉梦花丛, 尽情地遐想,应该也是件不厌其烦的事吧!

因此,我虽然怕热,却不曾厌倦炎热的夏天。我总是习惯在雨后的晴空下漫步,想一些有关彩虹之类的事。

如诗如画的早秋来了, 漫山的黄叶纷飞, 满树的果实累累, 给人一种不胜喜悦的心情。然而秋也是一个让人失落的季节, 虽说有不少收获, 但更多的是落叶纷飞的伤感,草枯树残的落魄,使你茫然四顾,使你情绪低落。让人不知路在何方,不知今夕何年,不知归程何处,不知何处归程!

我时常沉醉在枫叶燃尽的残红里, 静听长风似箫吹奏出的情韵,如丝如缕。 心底落满了幽怨的时候,便若有所思的渴望起雨笛成曲。

有人说秋天的夜色都叫月亮给占了,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阶前月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你看多美的夜色啊!众所周知,“七月双星桥上会,八月中秋看桂花”。与月有关的秋夜是诗意着伤感的。秋的魅力也正是因月而显露无遗,因月而诗意的栖息。

“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试想,深沉宁静的夜空中,一轮如凝脂般晶莹剔透的皓皖满月,静静地凝视着人间的一切。无言地倾诉着一个个关于离别的古老的传说,洞悉起怀远思乡之人的忧伤与寂寞。

团圆的人,可以心满意足的欣赏着月色的温柔宁静、丰润迷人,孤单的人,则要寂寞着承受月圆人不圆的苦涩。毫无疑问是月牵动了凡人的心情,在深秋的夜里,演绎了人世间所有的悲欢离合与聚散匆匆。

因此,对于秋,对于月,我只能用心去领悟它所给予的美感,以及那些藏在悲伤里的故事。

忙碌的人们还来不及卸下晚秋的风衣,白雪皑皑的冬天, 就在不经意间如约而至了。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银装素裹,分外妖娆……”,我喜欢雪景,喜欢到了可以完全忽视寒冷存在的地步。当然不是我不怕冷,只是大雪燃烧着我的激情远胜于降雪带来的急剧降温。

也许会有很多人害怕过冬,他们惧怕冬天的寒冷与无情。于是在寒冬即将来临之际,便想方设法把自己隐藏起来,拒绝和低温接触,以躲避冰封雪冻的蹂躏。而生在江南的我,却由于少见雪天,就年复一年地在期盼瑞雪纷飞的冬天。

我常常幻想行走在初冬时节的旷野里时,能再圆我儿时于雪中翩翩起舞的梦。漫天飞雪、银装素裹的世界,完美如斯,是我心中长期以来都解不开的情结。

篇7:春秋之韵,冬夏之情的作文3000字

春秋之韵,冬夏之情的作文3000字

“急雪乍翻香阁絮,轻风吹到胆瓶梅”,我很喜欢满清第一才子纳兰容若的这句诗。每每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我总是习惯地凝神遥望窗外,然后,幻想着“窗含西岭千秋雪”的绝美景色。可是,无数次的失望让我满溢双眸。

我羡慕那位“独钓寒江雪”的“孤舟蓑笠翁”;我羡慕那位行色匆匆的“风雪夜归人”。我不知道在遥远的未来是否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那些与雪有关的梦想。或许说就根本无法实现,因为梦想有时候终究只是梦想,不过是梦,是想。毕竟效仿古人,肯定不是心血来潮时乘着小舟冒雪垂钓和穿着风衣在雪夜里赶路那么简单的事。

因此,冬季里的那些美梦或许只能成为我心中遥远的追逐了。

其实,生命无非就是这样,从降临于世的那天起,就不断地在经历着春夏秋冬的四季更替。我们在昼夜的轮回中沉睡,苏醒,成长,衰老,然后死去。伴随着生命里那些爱恨交集、喜怒哀乐的是窗外变幻莫测的风花雪月,是继续着却不曾有所改变的春夏秋冬。

看过了春华秋实, 走过了冬寒夏炎, 听惯了乌啼莺唤,历经了沧海桑田,饱尝了人世悲欢,我们在寻求人生真谛和生活的答案中渐渐地老去,顺理成章也无可逆转。

篇8:《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3000字作文

第一次知道米兰。昆德拉是在深雪的《爱经述异》中,书中的女主角期望透过无尽的付出来换取男主人公对她的爱,于是就举了特蕾莎的例子来自勉,期望所爱的人能从众人中走向自己。正因这个情节,让我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误认为是一个女生的坎坷恋爱史,直到读了原著之后,才知道远非如此。轻与重,这组相对的概念,在书中的每一个角落幽灵般的闪现着,感情,理想,背板,媚俗,生存,都在这张轻重交织的人生之网中互相联系着,纠缠着,却永远的不能被逃离。这是一个关于人的存在的深刻思考,即使离开文本。回望自身,我们也能够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职责重负。”但这种重负在这个轮回不存在的世界里,没有好处---“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在书的开头,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我们在没有好处的一次性*中,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期望得到肯定与唯一,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当托马斯将特蕾莎比作树脂的篮子里抱出的孩子时,他们俩命运的缉畔便开始将他们牢牢束缚,再也不能放开。正因他们是昆德拉笔下的第三类人:“务必活在所爱的人的目光下。”他们透过爱来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重,没有了爱,就务必应对那无法承受的生命之轻,“生命的殿堂也将陷入黑暗之中。”但这种重也使他们的处在不断斗争的过程中,正因人类的爱并不是只有无条件的付出,每个人都期望得到回报,期望得到和自己付出说相同的一份爱,正因只有这种回报才能让我们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的存在的好处。在存在主义的世界里,认为人是无法知道自己的存在的,只有透过与他者的交流来找到自我。托马斯与特蕾莎也正是如此,为了找到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他们互相爱着也互相纠结着。正如故事中所提到的,“他们为彼此造了一座地狱,尽管他们彼此相爱。”

文本中提到特蕾莎:“她来和托马斯生活在一齐就是为了证明他的肉体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而他呢,她却在她和所有其他女生之间画上了等号。”能够看到她对于生命之轻的恐惧。幼年时期,她的母亲一向期望磨灭她对于特殊的渴望,因此想尽办法去告诉她这个世界只但是是一个巨大的肉体的集中营,没有灵魂的特殊只有肉体的相同。而特蕾莎则想尽一切办法逃离这个没有羞耻的世界,找到灵魂深处的真正自我,而托马斯正是拯救她灵魂的天使。但是,这个世界上是没有谁拯救谁的,我们只是在互相伤害,也互相拯救着。托马斯与特蕾莎在性*观念上的不一样注定了他们永无止境的斗争。托马斯认为感情与性*爱并没有直接的关联,甚至认为爱是透过:“和她共眠的欲|望来体现的。”而不是性*。对于托马斯来说性*是了解一个人的手段,它帮忙他认识到女生与女生之间那些最本质的差别,透过与不一样情妇的交往,他窥视着她们的内心,找到她们身上与那百万分之一的不一样只处。这种心理,反应出了一同对与生命差异性*的强烈渴望,他期望看到的是这个集中营中不一样的一角---一种完全的真实。而这些在特蕾莎的眼里成为了一种巨大的背板,一种对她灵魂的藐视。于是她开始被那些恐怖的梦所惊扰着,在这些梦中,无不回荡这一种

声音:“你和所有人一样,你没有个性的权利。”这种恐惧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一种强烈的控制欲,她不断的改变着人生的轨迹,以便让托马斯追随她的脚步。这种考验,不是为了证明托马斯的价值,只是找到自己的那份重。因此在卡列宁的微笑那一章,充满了对这种爱的怀疑,她甚至觉得她对卡列宁的爱才是真正的感情,“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生总想改变女生,女生亦想改变男生)”只是期望它能够快乐。而在人类的感情中,幸福来的困难的多,正因我们的欲|望并不是“对重复的渴望”,时刻的变化让人处在一种永恒的无法摆脱的不安之中,谁都害怕被未来所弃,谁都不愿成为无足轻重。应为没有他者,我们什么都不是。

除了第三类人的轻与重,值得思考的还有其他几类人的轻重徘徊,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追求熟悉的目光的注视,最求想象中的目光。无论那一种其实都是一种对于存在感的追求。我真的存在吗?有了我世界又会怎样?我的生命之重真的存在吗?这些问号存在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不一样的是每个人证明自己的方式截然不一样,这种方式能够是浪漫的,比如追求唯一的感情,也能够是媚俗的,比如为了拯救越南人民而丧生的弗兰茨,还能够是虚荣的,比如美国女明星。甚至能够是残忍的,透过屠杀来证明自己对于世界的巨大影响,。但无论是那一类,我们都不能少了目光,正因没有了目光,我们就不再是我们了。

在这个故事中,萨比娜是个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从轻到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萨比娜的眼中,美是一个被背弃的世界,要发现美只有不断击破。背叛在萨比娜眼里有着无语伦比的美妙,“背叛,就是脱离自己原来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而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在这种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主角*,将生命的重的好处抛在脑后,而追求的就是一种破坏的快感。但是在不断的背叛中萨比娜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种虚空,那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开始明白;“赋予我们行为以好处的,我们往往全然不知”到最后发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自己的追求没有任何好处,作者在那里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目的就是这个吗?自从离开了日内瓦,她已朝这个目的越走越近了。”我之因此说萨比娜才是故事的主角,原因就是,她才是真正走到终点的人,其他人都不断追求的生命之重,这也就导致了他们永远也不能意识到自己之因此会无法停止脚步是正因害怕生命的无所适从。而萨比娜一向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穿插在故事中的关于媚俗的定义,自然而然的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这部经典中,作者用生动辛辣的笔调,将媚俗的实质反讽的揭露出来。而萨比娜在那里扮演了一个与媚俗坚决对抗的主角*。作者幽默的从上帝是否排泄的问题入手,将媚俗虚伪的一面很好的展现,于是就有了上帝只吃喝不排泄的可笑理论。“媚俗是把人类生存中不予理解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那是一种虚假的完美,他将一切对人类不利的对立都排除,甚至成了”掩盖死亡的屏风”,强调绝对,反对相对,作者将它概括为一种对于生命的绝对认同。萨比娜痛恨游行,正因媚俗在那里展现的无以复加,一致的口号,坚信绝对的真理,这些在萨比娜看来才是真正的恶。这让我想到了王小波对于“”的看法,一群善良的人发疯是最可怕的,正因媚俗掩盖了一切,人性*的真实被研磨在迷狂似的发疯的口号中。米兰昆德拉在那里用一种辨证的角度看待了人类间的所谓的绝对的正义,“每一次反对的是一方的屠杀,每一次支持的是另一方的屠杀。”这就是人类的实质,正义实际上是胜利者的欢呼,比弱肉强食更可怕的是----忘记真实。弗兰茨最终为他的媚俗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我看来,这种媚俗的实质是对自己价值的过度肯定,当整个人类都坚信自己能够战胜死亡,代表正义时媚俗就显现出它的最大化。在媚俗面前,生命之轻被完全忽略了。

但作者也看到了后现代主义的悲哀,他们痛恨媚俗,却又时时刻刻体现出媚俗。就像作者所说的;“不管我门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即使我们开始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即使我们知道了自己的轻,那有如何,我们需要力量来抚慰我们时刻恐惧着的心灵,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上帝和科学是一样的,媚俗和反媚俗也是一样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转瞬即逝,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期望在那里留下足迹,我们期望得到“重”,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因此就注定了我们被逐出伊甸园。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又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

米兰昆德拉用他的哲思,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篇9:《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3000字作文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正因异国情味,不是正因超多的性描述,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明白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好处,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群众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能够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构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务必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主角。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生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正因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思考,是他生命中的“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生,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最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能够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爱此刻的生活。我能够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理解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务必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正因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感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因此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主角就是这个可怜的女生。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能够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最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齐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齐。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感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主角,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生——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生都渴望一个男生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正因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正因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生使女生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最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生。

男生与女生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务必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好处可言,但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持续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之后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生)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向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因此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感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好处,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下拯救自己,而将期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透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十分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取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好处,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齐死去,我坚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最后平静长久的感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篇10:《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3000字作文

上一次读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生命之轻》,已记不得是什么时候了,总之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正因年轻,读书喜爱追逐情节,对大段大段人性的剖析、推理、评论,多是囫囵吞枣、蜻蜓点水、一目十行地扫过,读完了便束之高阁,没有思考,没有回味,心里没有留下多少印迹。因此这次重新捧起这本书,翻动每一页的时候,感觉是如此的清新,书中的每一个细节陌生而又浸洇出淡淡的似曾相识。

重读这本书的冲动是缘于一日午间的小憩。我躺在办公室的长沙发上,习惯性摸起一本书,随意翻开其中的一页,准备稍读片刻后休息,于是就遭遇了那篇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书评,模糊的记忆之门也就随之缓缓地开启了。

这次读得很慢,下意识地追随着旧日的足迹,字里行间的思索代替了情节的追寻。尤其是开篇的第二段,整本书的灵魂,是每次打开书都会反复咀嚼,并陷入良久沉思的。

巴门尼德于公元前六世纪提出世界分成对立的两半: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他把其中一半称为用心的(光明;优雅,温暖,存在),另一半自然是消极的。轻为用心,重为消极。昆德拉却认为这种二分法很幼稚,认为“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户外自由而毫无好处。”然后他追问“那么我们将选取什么呢?沉重还是简单?”

在忙碌与闲暇之间,在束缚与自由之间,在辛劳所得与不劳而获之间,在坚守职责与推卸职责之间,人们往往避“重”就“轻”,趋“利”避“害”,倾向后者,而逃避前者。但试想一下,太多的闲暇是否就是空虚,人们究竟是要工作时的忙碌还是退休后的闲暇?无限的自由就是灵魂的无所依托,如同断线的风筝四处飘零;不劳而获的人,对待财富乃至对待人生往往流于轻狂、浮躁,钱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辛勤所得,才懂得珍惜;逃避职责的人,看似一身简单、了无牵挂,以为这样就能够走得更快,但不曾想到不被牵挂、不被需要无异于被亲人、朋友、战友、同事遗弃。(lz13)一个勇于承担职责的人,最终还是会比惯于推卸职责的人走的更远。

是的,忙碌、束缚、辛劳、职责,种种的负担,是让我们从浮躁的云端坠落的重力,让我们根植于脚下的大地,让我们触摸到生命的质感,让我们感受生活的真实!

但是,挣扎在黑暗中的受难者背负的十字架又是怎样的沉重啊?当一个母亲,应对拿到大学入学通知书的儿子,却掏不出学费的时候;当一个女儿,应对身患重疴的父亲,却付不起手术费的时候,当一个妻子,应对因冤入狱的丈夫,而叫天不灵、叫地不应的时候,沉重还是简单,哪里由得了他们做出别样的选取!他们乞求上苍的是哪怕给他们一丁点能够有所选取的机会!

有时候,就是给你选取,那选取又是何等的艰难?电影《苏菲的选取》中,苏菲右手抱着女儿、左手牵着儿子瑟瑟踯躅在前往奥斯维辛集中营的队伍里,当纳粹军官责令苏菲只能留下一个孩子,另一个务必立刻送往焚化炉时候,儿子还是女儿?这种活生生将人撕扯成两半的痛苦一向延续到生命的终结!

是的,我们知道,黑暗终究会过去,黎明即将到来;我们也知道,冬天来了,春天不会远了。但是,当下的痛苦是这样的令人窒息,现实的重负压得人只能在地上匍匐爬行,很多人往往等不到黎明,等不到春天,就永远沉寂在黑夜与冬季了!

沉重与简单,究竟该怎样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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