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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多精神读后感作文

2023-06-20 08:21:3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北师大”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9篇许三多精神读后感作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许三多精神读后感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许三多精神读后感作文

篇1:许三多精神读后感作文

许三多精神读后感作文

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深思熟虑,想想许三多的一句话“有意义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干许多许多有意义的事。”其实人这一辈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干没意义的事,让我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我们都希望自己出去能干些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其实任何技能只要熟练后就是一种机械运动,如果你想要稳定,想要一份铁饭碗的工作就要习惯枯燥的过程,或许以后的工作就是不停的重复同样的动作。其实在工作上最重要的还是一种责任感,要有许三多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人们在遇到问题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找借口,一个是找方法。找借口无非是失败,找方法所得到的结果不一定就是成功,但有前进的可能,也许就可以到达胜利的彼岸。 日记

我们要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不能因为一点点的失败和挫折就放弃自己的责任。我们太在乎自得失,就把自己的责任放在了一边。我们有时太聪明了,我们为自己的聪明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许三多没有在意自己的得失,他从一个最孬的兵成了兵中的佼佼者。他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团队的责任,所以他最终成为一个可以信赖的兵王。“不抛弃、不放弃”就是他的信念,也是我们的学习的信念。“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每天的工作其实做久了都枯燥,长路无轻物,所以,能不断重复的'做好每一件事,才是真正的职业人士。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不断重复的做,这说来简单,做起来不易。许三多为什么能够成功,是他对事的态度;是他不争辩、不抱怨、不放弃的精神;是他的单纯、善良、钝感、认真、执着、坚忍、危机感、团队的精神。要知道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招生是学校相信我们而赋予我们的一种使命,我们有责任且有必要去完成这种使命,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没有信念人们就不会有意志,更不会有积极主动性的行为。

我们要有团队的精神,对工作:用“敬业”态度对待工作是我们起码的要求;用“职业”精神从事工作是我们合格的标准;用“事业”理念融入工作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团队协作意味着没有人能单独成功,你必须依靠他人,他人也需要你的支持和帮助,个人也可借助团队而获得更大的成功。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一只蚂蚁来搬米,搬来搬去搬不起,两只蚂蚁来搬米,身体晃来又晃去,三只蚂蚁来搬米,轻轻抬着进洞里”。上面这两种说法有截然不同的结果。三个和尚是一个团体,可是他们没水喝是因为互相推诿、不讲协作,三只蚂蚁来搬米之所以能轻轻抬着进洞里,正是团结协作的结果。有首歌唱得好“团结就是力量”,而且团队合作的力量是无穷尽的,一旦被开发这个团队将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钢七连的“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深深的铬在每一个士兵的心里,这是这个团队的每一个人为之骄傲的资本,也是每个士兵为了维护这种精神不惜牺牲一切。正是这每一个个体的不懈努力,才使得这种精神一代代的传承和发扬光大,使团队本身更加具有生命力。

“不放弃,不抛弃”,最简单不过的六个字,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又是何等的艰难,这是一种意志的考验,这是一次心理的历程。工作,生活能不抛弃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许多美好的事和人,珍惜身边很多美好的东西.在追求理想,实现目标时,奋斗的过程有着许多的挫折,讲究的是不放弃。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对什么事,生活、工作或者是感情,能做到“不放弃,不抛弃”那就是自我的一种最辉煌的胜利。

读了本书,受益匪浅,其中每章都能使人鼓舞,使人振奋,使人激发内心的每个梦想,脑中浮现出实现目标后的成功景象,一个个的目标就像久汗的幼苗遇到甘露一样,心灵受到很大的反省、很大的振奋,这本书不能不说是一碗上乘的精神鸡汤。

成功取决于目标设定,目标实现取决于坚定的信念。让我们将感悟运用于工作中,将工作做的更好、更完美,这才是真正的受益。

篇2:《许三多精神》读书笔记

。”其实人这一辈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干没意义的事,让我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我们都希望自己出去能干些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其实任何技能只要熟练后就是一种机械运动,如果你想要稳定,想要一份铁饭碗的工作就要习惯枯燥的过程,或许以后的工作就是不停的重复同样的动作。其实在工作上最重要的还是一种责任感,要有许三多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人们在遇到问题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找借口,一个是找方法。找借口无非是失败,找方法所得到的结果不一定就是成功,但有前进的可能,也许就可以到达胜利的彼岸。

我们要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不能因为一点点的失败和挫折就放弃自己的责任。我们太在乎自得失,就把自己的责任放在了一边。我们有时太聪明了,我们为自己的聪明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许三多没有在意自己的得失,他从一个最孬的兵成了兵中的佼佼者。他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团队的责任,所以他最终成为一个可以信赖的兵王。“不抛弃、不放弃”就是他的信念,也是我们的'学习的信念。“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每天的工作其实做久了都枯燥,长路无轻物,所以,能不断重复的做好每一件事,才是真正的职业人士。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不断重复的做,这说来简单,做起来不易。许三多为什么能够成功,是他对事的态度;是他不争辩、不抱怨、不放弃的精神;是他的单纯、善良、钝感、认真、执着、坚忍、危机感、团队的精神。要知道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招生是学校相信我们而赋予我们的一种使命,我们有责任且有必要去完成这种使命,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没有信念人们就不会有意志,更不会有积极主动性的行为。

我们要有团队的精神,对工作:用“敬业”态度对待工作是我们起码的要求;用“职业”精神从事工作是我们合格的标准;用“事业”理念融入工作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团队协作意味着没有人能单独成功,你必须依靠他人,他人也需要你的支持和帮助,个人也可借助团队而获得更大的成功。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一只蚂蚁来搬米,搬来搬去搬不起,两只蚂蚁来搬米,身体晃来又晃去,三只蚂蚁来搬米,轻轻抬着进洞里”。上面这两种说法有截然不同的结果。三个和尚是一个团体,可是他们没水喝是因为互相推诿、不讲协作,三只蚂蚁来搬米之所以能轻轻抬着进洞里,正是团结协作的结果。有首歌唱得好“团结就是力量”,而且团队合作的力量是无穷尽的,一旦被开发这个团队将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钢七连的“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深深的铬在每一个士兵的心里,这是这个团队的每一个人为之骄傲的资本,也是每个士兵为了维护这种精神不惜牺牲一切。正是这每一个个体的不懈努力,才使得这种精神一代代的传承和发扬光大,使团队本身更加具有生命力。

“不放弃,不抛弃”,最简单不过的六个字,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又是何等的艰难,这是一种意志的考验,这是一次心理的历程。工作,生活能不抛弃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许多美好的事和人,珍惜身边很多美好的东西.在追求理想,实现目标时,奋斗的过程有着许多的挫折,讲究的是不放弃。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对什么事,生活、工作或者是感情,能做到“不放弃,不抛弃”那就是自我的一种最辉煌的胜利。

读了本书,受益匪浅,其中每章都能使人鼓舞,使人振奋,使人激发内心的每个梦想,脑中浮现出实现目标后的成功景象,一个个的目标就像久汗的幼苗遇到甘露一样,心灵受到很大的反省、很大的振奋。

篇3:励志文章:《向许三多学职业精神》

向许三多学职业精神

我先后在几家世界500强企业任职,近年来研究企业文化,和林林总总的商界人士接触,他们或精明强干,或足智多谋,无一例外都是爱岗敬业的典范。然而在我看来,理解“职业精神”最到位的,当属许三多一类的军人。他们从不把“职业精神”挂在嘴边,但他们是把这四个字履行到极致的一群人。

“不抛弃,不放弃”

这是职业精神的典型解读:坚持。最后攀上顶峰的人,无一例外都是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人,投机取巧者会半途落马。从这个意义上讲,军人无论对职业还是对人生,都抱着投资的态度。投资和投机的手法差不多,结果却大相径庭,投资才有可能成功,投机不能长久。

“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好好活”

这句话转赠给所有期望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朋友。潜台词就是,别做整日赶场参加饭局等与事业无关的“额外工作”;做对事业有帮助的事情,就是好好工作。

“人不能太舒服,太舒服就会有问题。”

如同秦始皇所言:“养士如养鹰。”不能给鹰吃的太饱,太饱就会缺乏斗志。在这一点上,无论客户管理还是内部管理,都是一样的。

“日子就是问题叠着问题。”

作为员工,你的使命是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抱怨工作环境、不断提出问题。拿几个行业内的小道消息来危言耸听,或者一知半解地向领导提出几个问题,绝对不是职业的表现。出题谁不会呢?问题是,你是否知道该如何解决它们。记住,解决问题是你在任何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而不是提问题。一个光会提出问题、品头论足、横加指责的人,一定是个饭桶。任何公司求贤若渴的,都是能解决问题的职业人士。

“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

其实,每天的工作做久了,谁都会觉得枯燥。可是古人说了:远路无轻担。所以,坚韧才是体现一个职业人士精神的所在。能不断重复的做好每一件事,才是专业化的表现。成功就是不断重复的做简单的事情,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

“别混日子,小心日子把你给混了”

混日子其实比过日子有趣,你会感觉自己赚了,至少每天都很高兴。但是长久看来,混久了终究是把自己给混了。十多年前混日子的人,我没见过一个现在在单位里挑大梁的。你可以选择现在混,但时间对你的酬劳是一事无成。

“你玩命了,你的班长也得玩命。”

每个公司,每个级别的领导,包括高级管理层,都存在着混日子的人。千万不要因为你的上司不玩命,你就不玩命。你是为自己而活而工作,不是为上司。如果你真正有能力,没有人能挡住你成功的步子。群众的眼光永远是雪亮的。大伙都清楚地知道哪些人是玩的,哪些人是玩命的。上司也有压力,你玩命,你的上司自然也得玩命。

【延伸阅读】

剧中的许三多人物形象:

许三多,一个农村的土孩子,一个突然的因素,进入了最为需要像成才那样聪颖、灵巧的年轻人的部队,也将许三多推入生命的绝境。

这样的绝境,似曾相识。有多少人没有过这样的生命绝境呢?

面对这样的绝境,我们能够做什么?

坚韧地活下去——从生命的绝境寻找生活的支点,寻找生命的呼吸。许三多就这样一步步走了过来。

而支撑这一信念的,就是好好活,而要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

这样的场景,令许多人热泪盈眶,因为这样的经历,我们曾经有过;因为这样的经历,我们正在经历。

每一个人生历程中,总有艰辛,艰难,甚至绝境的一天。

我们如何可以活下去

部队或许是残酷的,老七或许是残酷的,伍六一或许是残酷的,但人生中,总有美好。这不仅是因为有史今——“部队的母亲”。但更有人们在逐步理解许三多后,在心灵深处的生命的交流。

从而,生活、生命变得有意义。

每一个人或许就应该如许三多那样,对生活永不抱怨,对周围的任何人都抱有好感,能够承受一切不解,能够接受一切现实。

相信别人,就像相信自己,你的心中就有一朵花。

许三多成功了。

他不仅成为了“兵王”,而且他还从一个农村的土孩子,成长为一个现代人。

许三多的现代生活,就是现代的士兵。他融入了现代的社会。

我们为许三多担心过什么?

是许三多会不会变。

会不会变得像成才那样“适应社会”。

最终,许三多没有,许三多还是许三多。

他还是那样“磁实”。他身上的质朴、坦诚、善良,没有丝毫的丢失。

篇4:感谢许三多六年级作文

感谢许三多六年级作文

周末吃饭的时候,我又和爸爸抢电视机的遥控器。我今年10岁了,在小学5年级读书,我以前一直喜欢看少儿频道的节目,今天我将节目锁定在陕西2套要看《士兵突击》,“许三多太猛了”,我说。爸爸突然想和我谈谈这个话题。

“你喜欢许三多什么?”

“喜欢许三多说过的一句话:不抛弃,不放弃。”

“你是怎么理解的?”

“就是干什么事都要干到底。”

“他还有特别的什么吗?”

“有,他很有毅力,坚决服从长官命令。”

“那你认为许三多诚实吗?”爸爸说,“他不诚实。因为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不论是不是他的错,他都要说是他的错。”

爸爸注意到我在思考,“你认为许三多为什么那么做?

我很自信的'说:“为了要别人注意他。”

这个答案让爸爸多少有点感到意外,他对这部电视剧看的并不多,“他为什么要让人注意他?”

“因为从小到大一直都没有人注意他,他没有朋友,非常孤独。”我随后还讲了许三多的父亲在车站受到流氓欺侮等情节。

爸爸愕然了,他没有想到我一个小学5年级的学生竟然懂得这么多,也知道没有朋友就是孤独?在爸爸的心目中,10岁的孩子只知道贪玩,甚至连学习也不明白意味着什么。

如今爸爸知道不能再用老眼光看我了。

现在社会的接触面太广了,手段也多样化:学校,互联网,电视,报纸,还有朋友……

我们长大了,大人们应该用全新的眼光来对待新时代的我们,和我们交朋友,一起看电视,学习,玩耍,旅游,让我们自己感受生活,更重要的是随时征求我们的意见。

爸爸感慨万千,他说:“是许三多让我知道了孩子的成长,知道了我今后该对孩子做些什么”。

我也只想说一句:“感谢你,许三多”。

篇5:南海精神读后感作文

南海精神读后感作文

敢为人先是南海人显着的精神品格。敢就是果敢,先就是先行。除此之外,南海精神还包括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和团结奋进的龙狮精神。这些精神造就了南海的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值得我们代代承袭。

敢为人先,在于思考。正因为有了博涉群学,勤于思考的精神,才成就了变法领袖康有为。我们要发扬这种精神,凡事思考周密和独到,不断探索,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其次也要超前学习,勤于思考,领先一步,超越自我,培养求索精神。

敢为人先,在于创新。正因为有了学以致用,敢于创新的精神,才造就了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对于中学生来说,这种精神更值得我们仿效。多角度想问题,勇于创新,多多联想,加以修缮,便成为自己新意的成果。在工作和学习也一样,不要墨守成规地办事,要采取多种途径,所做的事是别人意想不到的,并且是别人刮目相看的。

敢为人先,在于实干。正因为有了不屈不挠,勇于实干的精神,才有中国第一家近代民营企业创办者陈启沅。我们要向他学习,敢于打破传统,首创企业,勇于尝试。我们也要尝试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打破世俗观念,一改旧俗,做个先驱,凡事走在前头,不甘落后。而且,我们更要实实在在地去干,兢兢业业地去做。少说废话,多做实事,爱因斯坦这句话引领我们务实前进。

长江后浪推前浪,自古今人胜古人。国家发展需要有敢于人先的民族精神;敢于人先的民族精神需要有敢于人先的集体;敢于人先的集体需要有敢于人先的'个人。敢于人先的跟人需要具有敢于人先的学识和胆略;敢于人先的学识和胆略则需要不断地学习和积累。总而言之,国家要发展,民族要进步,人人都要有这样的精神。

我们要以南海敢为人先的英杰为榜样,继承和弘扬敢为人先的精神,为回报祖国社会、建设和谐南海、实现自身价值而努力!

篇6:工匠精神作文读后感

在国内,提到“工匠精神”,常混互联网的人定会想到罗永浩,且不论这是老罗的真实情怀表达或是营销策略,就工匠精神而言,确实是非常值得推崇的一种态度和信念。也很多人说老罗玷污了“工匠精神”,搞得其实是公关营销。我个人一直很景仰罗永浩,无论是当年的牛博网、后来的老罗英语、如今的锤子手机,老罗都是跟着自己的声音走,而且专注、专注、再专注,有了今天的成就。并且,当年正是有了乔布斯偏执狂般的挑剔,才成就了今天的苹果。

也有人说,工匠精神不适合当今的快节奏社会,现代社会应该有的是“商业精神”、“互联网思维”。但事实上是,快节奏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仍然需要对极致产品的追求,工匠精神更显宝贵。因为,什么叫“工匠精神”?其核心不是“制作”什么,而是一种心态,一直把东西做到极致的心态。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20万年薪招处女座体验师”的广告,想起了精益求精不断改需求折磨程序猿的产品经理,想起了一天工作14个小时不分昼夜可怜的前端后端工程师,还有做着枯燥乏味的工作却又不厌其烦力求完美的测试工程师......

我突然明白了,没有丝能够逆袭,对一夜暴富和骤然成功的巨大渴望,已经让我们迷失了心性。我们只看得见洋房豪车、专栏采访,却看不见他们的梦想、积累、心态,看不见他们的意志、气度、热情,以及坚持。这本《工匠精神》是一本集大成者书,讲述了本杰明富兰克林、华盛顿、麦克唐纳、卡门、爱迪生、梅尔沃德、格里菲斯、勃兰登堡等杰出的工程师、科学家、创业家。由于出生年代等因素,他们的背景、经历和成就各不相同,但是都有伟大的创举并名垂青史。我记得小学还是初中第一次知道富兰克林,看到“著名政治家、科学家,同时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的描述觉得简直胡编乱造,长大后读了他的自传才知道原来每一个都是真的,而且单独把每一个职业挑出来他的成就都够普通人赖以生存一辈子了。其实在华盛顿那个年代,很多杰出的政治人物都是工匠,为什么?答案在哪里?答案其实就在第一章的第一页——“他们都是博学、充满好奇心的人,生活在一个并不便利的时代,电灯和能够打发大量时间的电视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试问,在这个离不开手机、离不开网络,跟别说电脑电视的年代里,又有多少人能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心中想?

我想起一位朋友,毕业于中国两所大学本硕核物理专业,毕业后也在保密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每一周会打开微信看一次消息,然后回复,平时从来不会打开。(说实话,当时让我这个时不时刷朋友圈的人、连着wifi上微博的人羞愧无比。)他不打鸡血、不喝鸡汤,也不是geek小说里幻想出来书呆子,相反,他开朗健谈,老婆漂亮。他与我们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不会被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所干扰,一心一意钻研自己喜欢并擅长的工作。如果现在要我为“工匠精神”颁奖,我定会颁给他。因为在这个人心浮躁的年代,坚持认真做一件事情的人已经寥寥无几。

我想,这就是《工匠精神》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吧。

篇7:狼的精神读后感作文

一个和尚挑水喝,……一只蚂蚁来搬米,搬来搬去搬不起,……,我们知道,一个手掌,拍呀拍不响,而许多手掌在同一个时间拍起来,将会响成一片。

那狼呢 他们也是这样。你别看它们那么的凶猛,可是它们也有很强的团结性。一只狼虽不足为惧,但是当狼以集体力量出现之后,却是非常的强大。狼群中必然有一只头狼,当头狼发号起令号时,狼群就会从远处赶来进行这次斗争。狼群虽然威猛,但它们这是在保护家庭的所有成员。

在一个乐队中,如果不团结一致,那就不叫作乐团啦!所以我们在学习中,更应该学习狼的协作精神……

篇8:狼的精神读后感作文

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小说,实在是当代读者的幸运。千百年来,占据正统主导地位的鸿学巨儒,畏狼如虎、憎狼为灾,汉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更遑论为狼写一部书,与狼为伍探微求真了。

读了《狼图腾》,觉得狼的许多难以置信的做法也值得借鉴。其一,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其二,最佳时机出击,保存实力,麻痹对方,并在其最不易跑动时,突然出击,置对方于死地。其三,最值得称道的是战斗中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甚至不惜为了胜利粉身碎骨、以身殉职。商战中这种对手是最恐惧,也是最具杀伤力的。

篇9:狼的精神读后感作文

我看书向来都是狼吞虎咽的,没有牛的反刍精神。因此,虽然我是看了点书,但往往留下点感动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喜欢上了狼这种动物,原于此,我才有看这本书的冲动。真的很欣赏作者对这种动物的观察和痴迷,让我也似乎是近距离的能够观察狼!看了开篇中张瑞敏,腾格尔,白桦等人的评论,真是什么职业的人说什么话啊!我是没有职业的,不能专攻了!

在书中,首先让我欣赏的是对狼的描写,如此生动。我见有同学说文字功底不够,这点我倒没有在意。因为我被他的描写吸引着,他写的狼显然有别与那些武侠世界中完全两样,完全是人性的!我甚至不觉的他在写的是狼(动物),而是一种与人能相提并论的东西,或者说是另外一个人的种族。用里面一个参谋长的话:对狼养出了感情。当然我知道,在作者眼力更重要的`是:对狼的敬叹。狼的战斗,分明是一种艺术了。真正的来自狼的生活的艺术,当然狼自己是没有意识到的,也许正是这种无意识,对生活的抗挣,才产生这种了这种美丽。这比起那些所谓的艺术家们的作品,我看是美多了。只有真正的蒙古人懂的他,所以把他当作长生天派到下界的神物。狼的一切似乎都在超越作为战士的极限,

他们忍耐一切看似不能忍的东西,敏感的对应草原上一切动静。在群狼和小狼对嚎的一节描写中,我是如核在喉,激动了好一会儿,虽然就是几句“对答”,但是作者通过人,狼,狗,尤其是对小狼和对那些嗥叫的揣摩,使得那种景象似乎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第二点让我感同身受的是,作者以及毕利格老人对草原灭顶的痛心疾首,在这里狼是草原的灵魂,没了狼的后果,老人了解百分,但是他的力量微薄如此,即使痛苦哀嚎都不能表达,领导是盲目,不了解草原,那些外来户是了解的,但是他们不在乎,还用“盲流”来解释,盲目流动,等这里没法混再流,真是有一种有苦说不出的味道来

篇10:中国精神初中读后感作文

中国精神初中读后感作文

还未等到“风烟俱净,天山共色”之时。一轮红日已在薄雾中缓缓升起,宛如一个来不及摘掉面纱的少女向我走来,殷红的眼韵让我彻底的心醉了。林间传来阵阵鸟鸣可谓“好鸟相鸣,嘤嘤成韵”。过了不多时候传来“蝉则千转不穷”之声,可惜少了“猿则百叫无绝”之韵。即便如此,这一切也绝不亚于“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事务者,窥谷忘反”。我不在去想,不敢去想,更不愿去想,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下一刻到底会发生什么。

这好像是偶然,更像是必然。就在那天下午14时28分让我彻底明白“美丽背后往往暗藏杀机”的真正内涵,向我诠释的更是生命的意义。

5月12日,我将永远忘不了这一天,这天让我见证了生与死较量。地震之后,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紧急部署和紧密配合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迅速行动起来。5月12日15时,震中汶川当地驻军和武警官兵就开展救援,成为第一支救援队伍;5月12日15时20分,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疗队出发,成为地震后第一个进入重灾区(都江堰)实施救援的医疗队;5月12日16时……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坚强的中华民族并没有趴下,反而站的更稳。“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中华儿女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一起:在成都,就在地震当天,1200多名出租车司机自发开车到都江堰,义务将幸存者抢送到成都各大医院;在北京、上海、广州……献血队伍排成长龙;短短20天,来自中华儿女的400多亿元的捐款和物资从四面八方汇聚于灾区。受灾群众也在无私的奉献着:严蓉老师在生死的瞬间用自己娇小的身躯为学生开辟了生命的通道;邹雯樱同学用她稚嫩的生命换来了其他同学的.生还机会;废墟下的幸存者也在不断地自救,三年级学生许中正在黑暗中带领同学们长期国歌……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明白,生命有时是“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的无赖,但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生命有时是“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困窘,但更是“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迈与乐观。

我们谁也无法预测天灾的将临,如果我们都伸出一双手,就能拥有战胜一切灾难的巨大能量:这就是守望相助,这就是众志成城,这就是人心温暖人心,这就是中华民族在任何大灾面前的举国大爱,这就是强大中国战无不胜的无穷力量。让我们放声歌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并让它永远被传唱。因为有“你”,我们一起唱响中华的明天!

篇11:蚂蚁精神的读后感作文

蚂蚁精神的读后感作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精卫填海,非一日之力。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不就是意味着,每天多做一点点,将来必定能成大事,每天多做一点点,必定能得到回报?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例,那些都是一些小事,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过:农民伯伯种小麦,为什么不种一株小麦,而要种一整块地?为什么不种一种,而要种各种各样的农作物?那是因为种一株小麦和一种农作物,那是在浪费时间,徒劳无功。

成功靠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靠我们每天比他人“多做一点点”。 每天多做一点,或许初衷是为了获得报酬或是某些人的认可,但往往获得的更多。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如既往地多付出一点,回报可能就在不经意间出现在你的面前。付出多少,得到多少,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果法则。或许刚开始效果可能会不太好,但是长期的坚持,还是会有收获的。

如果你是一个图书管理员,在整理图书时发现了一个与自己的职责无关的未被发现的错误;如果你是一个火锅店的小小的职工,在打扫时遇到了一个不应该是自己职业范围的.事;如果你是一个邮差,在送信的过程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事……这些工作也许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但是如果你做了,就等于播下了成功的种子。

或许你现在的工作很平凡,很普通,但是只要你每天坚持多做一点点,久而久之就会使你从工作中脱颖而出。

如果不是你的工作,你做了这就是机会。有一个故事:一天下午,在公司里总经理一个人在偌大的办公室踱来踱去。原来,他把一份很重要的文件交给了他的秘书,现在就要用,可是现在已经下班了。他思来想去,终于决定自己到秘书家里去拿。在公司的大门外站着一个刚来不久的小员工,他站在那看着好像觉得不对劲,自己就走过去问。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自己主动提出要求去帮他拿文件,总经理觉得很奇怪:这个人来了还不到一个月,不可以掉以轻心,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所以对于这件事没怎么放在心上。可是连续几个月来,那个小员工是最早来公司,最晚下班,还不计较工资。总经理是看在眼里,想在心里啊。果不其然,在这个小员工来这家公司不满5个月之后,就连续升职。

每天多做一点,这意味着什么?以为着改变自己——一件事情将会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几件事情将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只要你每天多做一点点,每一天都是一个阶梯,都是新的一步——向着既定的目标。换句话说,只有不断地追求才有不断地进步。只有不断地行动,才有不断定的成就。每天多做一点点,日积日累,作为普通员工的你也会达上成功的阶梯,摘取满意的成果。

每天多做一点点,是聪明人的选择;每天少做一点点,是投机者的把戏。前者是主动掌握成功,后者利用成功;前者为长久的人生之道,后者为短暂的机会偶遇。每天多做一点,就像把钱存进银行一样,你一点一点的存进去,回报也就多了。这时,你就会惊喜地发现,你“每天多做一点”没有白做。

滴水可以穿石,但不是一滴就能滴穿的。古人云:业精于勤,荒于嬉。这里所说的“勤”,也就是比别人多做一点点,即付出更多的劳动和努力。

篇12:许我以微笑问候读后感作文

许我以微笑问候读后感作文

“人生多少遇见,我把无限感恩在心中存留。不在此处,便在彼处,且珍惜沿途风景,许我以微笑问候。”——题记

她是黄扬,一个“霍金式”女孩。她用鼻尖“写”下了这本传递正能量的励志图书——《许我以微笑问候》。

她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她摊上了一种叫“手足徐动型脑瘫”的病,但是她拥有爱她的可爱的家人;她早早被神婆下了“死亡通令”,但是她依旧好好地活到了而立之年;她失去了语言与行动能力,但是她心中怀揣着不变的梦想。

而黄扬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文字就是她的微笑。或许稚嫩,唯其如此更显真挚;或许简陋,唯其如此更显干净。知名主持人何炅说:“她的每一个字都闪着奇妙的光。那种光芒里有超过她年龄的豁达与沉静,也有远比这二十多年的艰难要轻灵的`纯净与童心。”我说:“她的文字清新、自然、真诚、细腻,是未经污染的原生态文字。”

“有时候我会感叹,不知道是自己命好,还是世界美好,我所遇到的都是美丽风景,都是向善之人。我宁愿相信,世界真的是美好的,生活总有很多感动,只要你真诚对待,用心体味,小门小户的开心总有生活的细腻质感,一如我们吃的饭都包含着炊烟的味道,平常人家的幸福自然也藏着一份恬淡和一份微笑。”

命运如此待她,她却把糟糕都当成经历,心中满满是这世界的美好。这又照应着她说的:“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你幸福的权利,只存在你自愿放弃幸福的可能。”

“我只是一点微弱的萤火,我要做的是珍惜我的命,让光不灭。倘若真让人看见光,暖了心窝,识了迷途,那不是别人的运气,而是我的荣幸。”

篇13:工匠精神的读后感作文

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做任何事,没有一点精神来支撑,终将会失败。一个人,特别是想做点事儿的一个人,更需要有一种精神。有了精神的力量,一个平凡的人生,一个平凡的职业,一个平凡的岗位,就可能变得有意义、很精彩。怎样让平凡的职场人生焕发出别样的光彩,是我们每一个中国铁建人应该思考的问题。很庆幸的是,我在《工匠精神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里找到了答案。

作者种青是职场人生研究的专家,这本书以讲故事的方式,从多个方面论证了“工匠精神”对职场人生的重要意义,凝聚了作者长期的实践和思考。古往今来,“工匠精神”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途上,“工匠精神”更显得弥足珍贵,更需要践行发扬。我们中国铁建也不一例外地需要“工匠精神”,我们每一位员工同样需要“工匠精神”。概括起来,我们所说的“工匠精神”就是“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技艺,“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态度,“孜孜不倦、精雕细琢”的精神。要想达到“工匠精神”的要求,让平凡的人生更精彩,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付出别人所没有付出的,才能让平凡的人生更有分量。俗话说,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些说法无非在表达一个概念,那就是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只要付出了别人所没有付出的,你就会获得成功,就会赢得尊重,或许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爱岗敬业吧。

爱岗敬业,是“工匠精神”中的一个核心元素,没有爱岗敬业,谈什么“工匠精神”,那就是空中楼阁、本末倒置。爱岗敬业这个词汇很普通,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口头和书面上,但真正能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却需要经年累月、兢兢业业、刻苦努力和辛勤付出才能实现。其实,人生就是一种积累,“工匠精神”也是这种人生积累的一种提炼。每天比别人多做一点,每天比别人多干十分钟,每天比别人多流一滴汗,久而久之,就会集腋成裘、积沙成塔。也就是说,当你把自己的付出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的人生就会达到另一种高度,就会拥有更重的分量,那么等待你的、回报你的,就会是成功,是荣耀,是尊严。这是每一个成功者的规律,也是走向成功的唯一捷径,那就是比别人多付出一点,再多付出一点,平凡就会慢慢伟大,平淡就会焕发光彩。

坚持别人所没有坚持的,才能让平凡的人生更有韧性。“工匠精神”的核心要义,归根结底是一种责任,对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岗位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一个人知道了自己是干什么的,该怎么干,并且持之以恒,那么在她身上才有可能闪耀出“工匠精神”。坚持细节,坚持完美,坚持精益求精,坚持一丝不苟,坚持精雕细琢……这种坚持,没有责任的支撑是坚持不下来的;这种坚持,只要做到极致,坚持到最后,坚持到别人不能坚持的时候,那么你的人生就会变得更有韧性,这种韧性同样是“工匠精神”的主要构成。谁会相信一个朝秦暮楚的人会有“工匠精神”?就像马拉松比赛一样,你坚持了,就有可能获得冠军;你坚持到最后了,并坚持以最快的速度坚持到最后,那么冠军就会非你莫属。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一场马拉松呢?不管什么职业、什么岗位,也只是“跑道”不同罢了,我们的终点是一样的,只要我们坚持了,坚持到最后了,坚持了别人所没能坚持的,那么撞线一瞬间的精彩就会属于自己。坚持是一种责任,由责任会变成一种信念,由信念就会转化成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工匠精神”。

不要抱怨你的人生还不够精彩,那只是你付出的还不够多,坚持的还不够长。再付出,再坚持,你平凡的人生就会锤炼出“工匠精神”,就会五彩缤纷,就是神采飞扬。

篇14:工匠精神读后感作文1000字

一看到这本书,就立马喜欢上了它。说不清,道不明,就是喜欢它,它让我有一种非得一口气读完的冲动!事实上,我真的这样做了。掩卷反思,心潮澎湃,仔细思索着付守永先生的话,他就像一个导师在谆谆教诲着我!让人从心底里佩服!所思所想,见诸于笔端,聊以自勉!希望自己以后能够树立正确的工作观,真正成长为一名“工匠”。

在这个日益浮躁的社会,金钱至上论甚嚣尘上!在我们的社会里讲利益的人越来越多,讲责任的人越来越少;讲权利的人越来越多,讲成长的人越来越少;讲关系的人越来越多,讲原则的人越来越少!当人们去寻找一份工作时,考虑更多的是这份工作能带给我多少薪水,能带给我多少物质报酬!而不是我能从这份工作中学到什么?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成长经验?我能学会什么样的做人道理?我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份工作?我对这份工作足够上心吗?我把我的感情投入到工作中了吗?每一个工作细节我是不是都认真去做了?面对每一个顾客我是不是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友好的态度?我是不是还有一些地方有待改进?我怎么做才能提高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我是不是很受顾客欢迎?我是一个称职的员工吗?我是一个价值型员工吗?我在公司是无可取代还是无足轻重?我是不是应当转换一下心态?我是不是太急躁了、太急功近利了?在现实社会中,更多的是听到员工的抱怨!日复一日的抱怨只会打消工作的积极性,只能使你处于焦躁、忧郁、惶恐之中,永远为看不清的明天奔忙,外表强悍,内心空虚!殊不知“牢骚太多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

说实话,初入职场,我也有抱怨,有迷茫!看不清未来在何处!找工作也是看工资高低,而不顾其他!实在是惭愧!但读罢此书,令人豁然开朗!问题的关键就是心态的问题!我还没有树立一个正确的工作观、金钱观。以前我一直认为工作就是赚钱的工具!钱多了,自然就幸福了!可是当我读罢此书,我知道我错了!从今往后,我要改正错误!我不敢奢望要成为像稻盛和夫、乔布斯那样的一代巨匠,但求能成为一个普通的,在自己岗位上勤劳、敬业、投入和全身心奉献的普通工匠!这也是付先生写此书所想要达到的目的。作为一个销售员,首先我应该对自己所卖的东西有一个透彻的了解!如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卖的什么东西,何谈销售?其次,我要让自己慢慢爱上这份工作。

正如付先生所说,把工作当成一种修行!我更喜欢把工作比喻成你的恋人,每天的工作就像是跟自己的恋人谈恋爱一般让人心动!让人倾心!面对每一个顾客我要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正确友好的态度,不能说看见一个有钱的就非常热心,看见个没钱的就爱理不理!如果这样做会伤害到顾客的自尊心!再次,我要了解顾客的需要,无论是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顾客的颜色、品牌偏好,他需要什么型号的物品,比如鞋码大小、喜欢什么颜色、哪个牌子、顾客的担忧和顾虑是什么、如何解除顾客的顾虑。精神需要方面,我要给予顾客足够的尊重与谅解,不能伤害顾客的自尊心,不能说些带有讽刺、嘲笑意味的言辞,不能做带有鄙视意味的动作!总之,我要使自己的言行举止充满了对顾客的尊敬!我想这正是“工匠精神”所要求的。

篇15:关于工匠精神读后感1000字作文

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的审议时,对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现代农业、干部队伍建设等多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指示。特别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提出“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的要求。6月6日,在省委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新路子的决定》中强调,要按照总书记要求,各级干部要在学习上下一番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不断提高推进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推进发展。对待工作要有“工匠精神”,大力倡导精细化的工作态度。用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激励党员干部,在推进振兴发展中建功立业。

“工匠精神”首次出现在lkq总理的工作报告中,报告内容为: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到底什么是工匠精神?工匠精神的意义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我阅读了亚力克·福奇的《工匠精神》,该书介绍了美国历史上知名的工匠们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什么是真正的工匠精神,以及他们是如何影响整个国家的产业和社会环境。并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工匠精神是一种信仰,是一个国家生生不息的源泉。

一、工匠所具有的特质

作者介绍了美国工匠的杰出代表,及他们通过发明创造改变世界的故事。工匠们往往依靠着对工作的向往和热情,借助着纯粹的意志和拼搏的劲头,不断专研,精益求精,最终通过创造的产品影响了整个国家和社会。迪恩·卡门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保持着对于电子设备的热爱,不断探索、创新,先后发明了自动输液泵、便携式透析机、赛格威,这些发明与创造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关于工匠的培养,作者认为传统的教育存在着不足,真正有趣的东西多数来源于课程之外,应该重视培养乐观、严密的思维以及愿意冒险的精神。

二、工匠精神所面临的挑战

面对经济的发展,投资者一直在寻找更高的投资回报,导致创造了很多近功急利的产品,很多专家、工人为了完成各种指标,而丧失了更广阔的空间进行思考。另一方面,迅速增长的经济使充满实干的国家容易转变成为消费的国度,人们容易放弃探索、创新的思路。特别是现在商业产品制作流程越来越复杂,如苹果的iphone手机需要31个国家提供原材料及零件,当iphone手机出现硬件故障时,面对复杂的硬件、软件系统,更多的人选择了更换新的手机,也放弃了某种探索的欲望。

三、工匠精神的复兴

作者认为,开放、自由的小团体,是工匠成长的沃土。真正的创新者,是一大群有不同技能的聪明人的组织,这些人相互欣赏、相互重视、技能互补。工匠可以来自世界任何地方,互联网将推动他们的合作与共享。开源软件就是一个最好的实例,开放源码软件主要被散布在全世界的编程者队伍所开发,他们共同创造了影响世界的产品,共同阐释了工匠精神的真谛。而众筹、创业营和孵化器正在成为资助工匠的3种有效方式。通过以上方式,工匠们可以减少寻找资金、人才、相应配套设施的时间,专注于产品的创造。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学习和发扬工匠精神。在全省坚定不移地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大力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背景下,保障网络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突出,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面临诸多安全挑战。面对不断变换的攻击手段、越发隐蔽的安全对抗,正是需要工匠精神来指引我们的工作。在工匠精神的指引下,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专研技术难题,攻坚克难,为保障我省网络信息安全做出贡献。

篇16:关于工匠精神读后感1000字作文

将毕生岁月奉献给一门手艺、一项事业、一种信仰,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呢?如果做到需要一种什么精神支撑呢? “一旦你决定好职业,你必须全心投入工作中,你必须爱自己的工作,千万不要有怨言,你必须穷尽一生磨练技能,这就是成功的秘诀,也是让人家敬重的关键”。而这就是工匠精神最纯真的呈现。

工匠精神在欧洲,是象征着瑞士钟表的品质,以及德国工匠的严谨与精确,工匠精神之于汇嘉,则是服务第一,其他都是第二。曾经有这么些的故事,讲述着我们的这种坚持:

想必在座的各位都有听过(东方店…的案例),此案例表明:成功不在大小。很多企业都在追求做大,做强;很多员工都在追求只想做“大事”而不想做“小事”。试问:什么是真正的大,什么是真正的小?小的事业做到极致并一直去追求更高的极致,这事业就是“大”,就是“强”;我们全方位的去考量这个案例的时候,不难发现正是我们在每个小细节上的到位,才使得顾客得到了到家式贴心服务的感受,我们“立体的爱”才能与顾客产生“感情链接、心灵互动、价值分享”。,我们的心灵财富,精神财富,物质财富也得到了成长。这不正是我们的所求吗?

篇17:《水许传》读后感小学优秀作文500字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巧妙的刻画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传奇人生,让我记忆忧深的好汉是林冲。

林冲是梁山好汉中最可怜的一个人,也是内心最为脆弱的人。他本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生活在宋朝的王化之下。他是一个良民,一直安安静静的生活着。直到有一天,小人得志的高太尉的儿子高衙内看上了林冲之妻,并设计陷害林冲,林冲被发配外地。经过九死一生,他才来到沧州,可高太尉不肯就此罢休,于是,林冲被调往大军草料场,当天,他出去买酒,回来的时候,发现住的地方被血压坏了。他无奈,只得去一座小庙安身。第二天,庙门口来了几个人,一个人说:”哈,林冲被我们一把火给烧死了。“林冲大怒,冲出去杀死了这三个人。接着,林冲上了梁山。

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像林冲这样的良民都会上梁山?“这是因为皇帝无能,奸臣当道的缘故。林冲原本生活在王化之下,可高衙内等人不让他生活在王化之下,把他逼上了梁山。

还有一个问题:林冲算不算一个英雄?我认为:他刚开始不算,后来才算,而且,他是逼出来的英雄。同鲁智深相比,鲁智深敢于和恶势力做斗争,他看见张家父女被镇关西欺负,就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而林冲面对恶势力知是一味低头,一味求饶。不敢反抗。不过,林冲的所作所为也是老百姓的所作所为。

我个人认为:遇见恶势力我们不能低头。恶势力像弹簧,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所以说,我们遇见恶势力一定要勇敢的反抗。林冲之所以下场很惨,就是因为他没有勇敢的抬起头来。

最后,林冲死的很惨,很孤独,死的时候身边只有武松。

同学们,有时间你也来读一读这本好书吧!

篇18: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

当苦难成为惯性

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我还不知道何为苦难,于此而言,我是幸运的。看,那是许三观,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人,满脸堆积的皱纹写满了生活的疾苦,生活在一个艰苦的革命时代,对于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实属不幸。

我的脑海中至今仍回忆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的情景:一行三人走在路上,三观对这一切都是好奇的,瞧着他们肩上挑的担子,望着他们腰里别的大碗,对此,他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各自的用途。他只是木讷的跟着阿方和根龙,仿着他们的动作乃至一言一行都学得分毫不差。诙谐的言语无不流露出三观的孩子性格,也许他只是初涉世事罢了。对了,他也是刚刚初尝父亡之痛的“小大人”啊!而三观表现出的木讷,我想更多是对经历过的苦难的麻木。当苦难成为惯性,思想就会麻木,许三观处于其中,却难以知晓苦痛,实为可悲可叹。

当我看到三观拿着卖血的钱去“请”许玉兰时,内心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曾想着:三观的血钱定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娶许玉兰的想法也不过是个荒谬的梦罢了。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当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和一条香烟上门提亲时,仅仅凭着几条荒谬的不能再荒谬的理由,便成功拆散了在当时看来天生一对的何小勇、许玉兰。着实荒唐,我曾为许何之恋而惋惜,也曾怒骂许三观这个“混蛋”。就此,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就此开始。我至今仍在回想那位老丈人为何会同意这段恋情,或许仅仅是为了物质的需求。当苦难成为惯性,生活的要求仅为那瓶黄酒,一条香烟足矣。为此,不顾一切,着实可怜。

1958年,人民公社所造成经济困难,三年灾害随之而来,许三观一家每天喝着在当时看着极为奢求的玉米粥,嚼着无味的野菜。我理解为,这才是真正的苦难,这不仅仅是对身体的折磨,更是对精神的打击。那天,许玉兰出乎意料的把糖放在粥中,满怀希望的让孩子们猜测,不料,无一人猜出。我感叹,却不知缘何。当苦难成为惯性,没人会思索甜味,只为生活也只能为生活,即便无奈,但也仍被迫“沉浸”其中……

开始,当许玉兰被当做妓女进行,我曾以为这也许就是那场婚姻的终点,我从不曾想过这份感情回音苦难走的更近。我脑海中仍然印着这样的镜头:许玉兰胸前挂着牌子,狼狈地坐在椅子上疯狂却又无奈的咀嚼所谓的干饭,三观安静地站在旁边,当干饭见底,红烧肉露在外面,许玉兰感激地看向许三观,心中的不满一扫而光,只留下那份温情。许三观谈及:你已经掉到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凭借这一句话,我已经看到了两人感情的升温。当苦难成为惯性,爱随之升华,三观与玉兰的感情的交织,已经把苦难冲淡,这着实令人感动。

在那个苦难的时代,留下了太多的感动。当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却反而被人责骂、凌辱时,我为他而抱不平。当许三观嘴鸥一次走进饭店,桌子上摆满了炒猪肝和黄酒时,我惋惜于许三观一生对事的麻木。生活越来越好,人却忆着苦难,叹息的背后,又让我思索,究竟何为苦难?何为人生……

篇19: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

周一一次课间回到教室,就发现一本血红的书摆在我的桌上,之后得知,这是阅读课上要求读的书。

今天已经是周日,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细细品读了这本书,感触万千。书名是《许三观卖血记》,整个封面都已殷红的色调为主,卖血两字尤其用黑色加重,显得异常深邃,起初叫我读这本书,我是拒绝的。但经验告诉我,要敢于尝试新东西,因为现在我比较钟爱的作品,百分之六十当初是抵触的,接触后才发现了它们的优秀。

于是,我便粗略地阅读了四十页左右,读完后相当讶异,感觉这本书分明是“毁三观”,语言和描写甚至可以说是下流,故事流程令人匪夷所思,根本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书中人物更是愚昧的可怕。但我认为,一本书能够正当的出版并诗人翻看至今,闪光点是必不可少的,便决定耐心地细度下去。

仔细读完,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便如两级反转。我不由得佩服起作者强横的实力,他成功的把这个故事刻在我的心里,尤其是许三观这个人,想必我一生也无法忘记,他复杂的如同两根卷缠在一起的耳机线,却又简单的像一张白纸。

先来谈谈他的简单,许三观这个人没有梦想,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信仰的不是圣光,而是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活。且不论他在那个年代活得怎样,至少他现在是“活”不下去的。在当今社会,人们都有追求梦的本能,想升官需要梦想(野心),国家想发展人民需要梦想,就算上个综艺节目主持人也要问你“你爹梦想是什么?”,没有梦想的人就像咸鱼,让人唾骂。许三观就是个咸鱼精,我本以为他的结局会很悲惨,可万万没想到,他在特定的年代遇到一群特定的人,最终迎来了特定的happy end。人们都说“熟能生巧”,或许正因为他太过简单,抛弃了所有只留下生活,以至于最后支配了生活。

再来谈谈他的复杂,这个人无疑是矛盾的,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许多影子。许三观真可谓是敢爱敢恨,尤其体现在一乐身上。一乐曾是许三观最疼爱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他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有一次许三观在粮灾时卖血给家人改善伙食,全家人一起去饭店吃面条,却只给一乐吃一个烤红薯,结果一乐一气之下四处认爹,谁答应谁就要给他卖面条。当时我感到许三观真是没爹,可谁又能想到,许三观之后会一个月卖六次血给一乐治病。这时,那种无边的父爱已经超过了狭隘的血缘。

还有一个地方能够体现它的矛盾,许玉兰让他做了乌龟,他便甩起脾气,把一家的重担全压在许玉兰身上,而出了林芬芳事件后,他又愧疚的揽起重担,可见他是一个追求公平的人。然而他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刻却教自己的儿子一乐做人要讲良心,去让一乐帮完全愧对于自己的何小勇喊魂,他的善显然已经超越了他对公平的渴望与向往。

许三观做了一辈子乌龟,而我却认为,他是只“象龟”,曾听过那句“每一只象龟心中都有一处温暖的水坑”,世界上最年长的象龟叫“孤独的乔治”,它曾住在博物馆里,全馆仅此一只象龟。象龟是有领地意识的动物,他们会认为自己出生的水坑是自己的家,所以乔治千方百计想去追求自己的水坑。终于,在前几年乔治去世了,尸体是在附近的神秘海域找到的,他逃出了囚笼,却没能爬回自己的水坑……许三观心里也有一处水坑,也就是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他才会去卖血组成家庭,去卖血拯救家庭。幸运地,他爬进了自己的水坑,在经历磨难与变故后,他对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起来。

许三观向医院买的是血,卖给我们的,是感悟与成长。

篇20: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ps看到书的结尾至今仍有存疑,若是有足够医疗条件鉴定一乐是否是许三观的儿子,若确实是他儿子。他的心路历程又会怎么样。无从得知。

pps希望自己看完这本再看《活着》,会让自己还会相信希望与奇迹的存在。

篇2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一作文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篇22: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一作文

《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只是许三观的生活,还有活在那个时代的千千万万的人,也许他们微不足道,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也不尽相同,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我看到他们类似的、复杂的人性。

小说开头便给我极大地震撼,“爷爷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这句话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嘴中说出,更有震撼力。难道能卖血等价于身体好吗?不只是许三观神经不正常的爷爷,还有村里的桂花,桂花的母亲,以及四叔,甚至全村人都有这种思想,催生出这种思想的,只能是生活的重压和思想的愚昧,这就使我在刚读完第一页就感受到一种沉抑的气氛。

这本书中包括许三观都是一个个小人物甚至小人,各种缺点在他们身上暴露无遗,但在这种缺点之下有着光辉的爱情亲情,对生活的执著还有那份善良,正是这些让这些小人物变得有血有肉,有了灵魂。书中许三观在荒年卖血只是为了让家人吃上一碗面,但他又不肯让一乐吃,用他的话来说是卖血的钱不舍得花在别人的孩子上,我们看到了许三观的自私,逼一乐在大街上认爹要面条,但许三观又觉得良心过不去,到处找一乐,最终把哭的稀里哗啦的一乐背在肩上,温暖的街灯打在父子二人身上“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是的”这温情的对话让我鼻子一酸。

在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不统一的地方,除了对一乐的言行,还有对何小勇态度的变化。当何小勇被车撞了,“许三观光着膀子,穿着短裤从邻居家中进进出出,他见了人就说‘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此时的许三观身心舒畅。但何小勇的女人需要一乐去喊魂时,许三观又对一乐说“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么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此时,我们在这位生活的巨人许三观的性格中,看到了那份善良,那份不能说是无私,但足以称之为伟大的善良。

在这个卖血的故事中,只有两个阶级,买血的和卖血的。卖血的也包括他们的家人,他们善良但又有污点,自私却又伟大,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是值得尊重的,这一群体的人性引起了我的思考,相反,以李血头为代表的一类人收下卖血人的各种福利,趁机捞钱,乐此不疲,三年自然灾害时“全城人脸上都是灰颜色,只有李血头的脸上还有红润。”这种人应该永远遭到人们的唾弃。作者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完美地刻画出这两类人,衬托出卖血人阶层人性的光辉,那就是哪怕做了坏事,身上有无数缺点、污点,也要一心向善,追求平等和正义。

篇2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一作文

已经记不起来是第几次看许三观卖血记了,这本被誉为余华作品的最高成就的书也的确是名不虚传。余华这两个字就代表了一个作品风格吧,风趣中带着沉重,第一遍看觉得很搞笑的情节,第二遍看,第三遍看时会觉得愈来愈沉重。活着,许三观,兄弟,都是如此。余华惯常都是描写一个普通人,普通到有点平庸的那种人。描写他的一生。所以看起来有种爽快感,一个下午就可以看完别人的一生。但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爱吧。我们谁又不是一个普通人呢。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最感人的,大概就是当何小勇被车撞的时候,许三观尽管叫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许玉兰要求他去救何小勇时候还说去救就是孙子。但是在对一乐说的时候,仍然包含了满满的善意,尽管那是个让他当了十几年乌龟的男人,他有无数理由让自己不去管他,同时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他还是去选择了救人。当然最后也是善有善报,一乐生病的时候,何小勇的妻子和女儿借给了他最多的钱。

还有就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一家人都吃不上饭,许三观去卖了血,让家里人饱饱的吃了一顿面条。可能我的点和别人不一样吧,当一乐因为他不带自己去吃面条而出走时,到了晚上他去找到一乐后,一乐问他是不是带自己去吃面条,许三观温柔的说是。突然觉得再大的困难都不可能打得倒这个人吧。

还有就是在运动时期,许玉兰因为莫须有的妓女罪名被批斗。许三观给他送饭时候,表面上只送了白米饭,实际上在下面埋了好多好多肉的时候,还有就是在许玉兰说许三观也出过轨许三观赶紧让她小声点,理由是现在只有我能照顾你,我下水了你就没办法了。真的突然泪目。还有就是几个儿子都看不起自己母亲的时候,许三观巧用家庭批斗,把几个儿子的心态给转了过来。真的这样一个说自己老婆给自己带原谅帽的男人,最后是真的处处都在保护自己的老婆。

还有就是很有名的用嘴炒菜片段了。真的如果有人说余华的描述功力不行用这段分分钟打脸。最喜欢的就是许三观生日许玉兰多煮了一碗糖粥时许三观说反正谁喝了都会变成屎屙出来,就让三个孩子多屙一点屎吧这一段以及最后给自己用嘴炒了爆炒猪肝之后,所有人都在吞口水,许三观高兴的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大家都来吃我的爆炒猪肝吧这里。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伟大吧,心里就突然涌上了这句话。

爱有很多,有孔子所言仁爱爱民之爱,也有普普通通的爱。相比之下我觉得这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更加动人吧。爱自己的妻子,运动时候冒着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妻子送饭,晚上给站了一天的妻子泡脚。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弥补一乐的错去卖血,在送一乐下乡时候去卖血给一乐二乐钱只是为了让他们生活好一点。二乐的生产队长来的时候,他卖血去请队长吃饭,这次他得知了阿方卖血卖败了身子,根龙因为卖血死在了他眼前。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天底下所有的父亲可能都是这样的吧,为了孩子,自己累一点无所谓。还有就是对陌生人的爱吧。甚至可以说是仇人了。让自己孩子去给让自己带绿帽子的人喊魂,他也是恨何小勇的吧,但是爱盖过了恨。还有就是最后由于不能卖血而在大街上哭泣。在他眼里不能卖血就代表着如果这个家又遇到了挫折,他就没办法去拯救了。对自己家庭每个成员,对周围每个人这样的爱,大概就是余华想要表达的吧。第一遍看完只觉得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很爽,第二次看看到了苦,许三观一辈子都是在坎坷中过去的。后来看,看到了爱。大概爱才是余华先生写这本书想表达的吧。这样一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可以说在哪里都可以看得到,但是我们却习以为常。余华先生写出了这份爱,大概目的也是让我们珍惜这样的爱吧。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悲剧吧。

篇2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

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篇25: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篇26: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

书架上一本《许三观卖血记》,口评不错,想着最近书荒,余华写的,不会错。谁想一拿起来,就着了魔似地放不下来,没几天就读完了。在这之前,唯一看的关于社会之类的作品也就茅盾的《子夜》。可能是书中时代和现在相隔有点距离的原因,很多地方时代感很重,人物被蒙在时代框架中出不来的感觉,总和现实生活有点距离。一开始也就抱着这种“远处观望”那个时代的故事的心理去看了,但余华的这本书,确有些不同。书中有时代,但还有血肉,更有温情。

整本书以主人公许三观为中心,画卷般展开,向我们展示了他从年轻至年迈,在各种时代背景下所经历的事情。

许三观的父亲早逝,母亲又跟着国民党的连长跑了,是他一个人摸索出城回农村找爷爷,筋疲力竭的时候碰巧被还不认识的四叔捡回了家。后来爷爷和四叔把他扶养长大,他也回到了城里,做了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在那个时代,这样的人遇到生活难题总是难以化解的。偶然的一次机会,年轻的许三观“跟风”和农村人一起去卖第一次血,从此,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的卖血,可能只是出于好奇,但没想到的是,自此以后,许三观又靠着一次次的卖血,才勉强度过生活的难坎。

许三观可以说是命苦的,不仅是在身世上,还是在之后的生活经历上。好不容易结婚生子,最喜爱的大儿子许一乐却不是亲生的。小说中的一乐是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后生下的孩子,对于许三观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屈辱。在街坊邻居都在茶余饭后嚼着“许三观甘愿做缩头乌龟替别人养儿子”的舌根时,他没有抛弃这个孩子,只是选择了“认命”,我想很多人会觉得他窝囊,但他其实是在保护这个幼小的孩子的尊严、保护许玉兰的尊严。 许三观对一乐是有偏见的,但这种偏见只源于他的身世,丝毫不影响许三观对一乐的疼爱。许三观不仅在平时甚至在饥荒的年代里也没有少了这个孩子的吃穿,而且在一乐闯祸打伤了方铁匠儿子需要医药费时,他起先刀子嘴地告诉一乐自己不是他的亲生父亲,逼迫孩子去找生父何小勇要钱,后来又豆腐心地自己卖血去赎回物品。

同样地,许三观又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当何小勇被大卡车撞倒后,命悬一线时,当地有一个习俗就是让亲儿子上屋顶、坐在烟囱上喊魂,连着喊上半个时辰,灵魂就会回来,垂危的人就会生还。何小勇与许三观的关系,的确是尴尬的,听闻这个消息许三观也的确有幸灾乐祸,然而在这之后,他并没有袖手旁观、见死不救。他明白:做人要有良心。于是他对一乐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再说他也是你的爹……”。

许三观是善良的。他一共卖了11次血,其中有7次与一乐这个养子有关的,儿子不是他的,但他总是心甘情愿地付出。他的善良还表现在对他老婆许玉兰的身上,文期间,许玉兰因为与何小勇的往事被当作妓女批斗,被迫剃了阴阳头,每日还要挂着重重的牌子在街上受人们打骂欺负。时期特殊,但许三观并没有抛弃妻子,给她送饭的细节我们就能看到,他把肉和菜放在米饭下面,特意给别人老婆吃光米饭以此来惩罚她、和她划清界限,等人家离开,又悄悄地告诉老婆饭底下藏着红烧肉呢。

许三观是那个时代的小人物,自然也有小人物的思想狭隘、小气、有私心。有一次在饥荒年代,他卖血后要带家人像过年一样去饭店吃面,唯独留下一乐,让他自己在家里买红薯吃。这种巨大的落差感,对孩子的心理又造成了怎样的打击!但最终,还是他的善良战胜了他的狭隘和冷酷,当许三观把负气出走、又饿又困的一乐找回来,背着他慢慢回家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读到这句话,真的泪目。或许许三观一开始对一乐的确无情,但是长久相处的互相喜爱,早已弥补了没有血缘下缺失的亲密。

小说近尾,从生产队回来的一乐得了病,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许三观做了一件可以说有些壮烈的事情:一路卖血一路去上海。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他前前后后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我想许三观早已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会倾尽一切去救的亲生儿子。

他卖血娶老婆、他卖血弥补祸事、他卖血改善伙食、他卖血为儿子打点前程、他卖血为儿子治病……可以说许三观这一生遭遇的坎坎坷坷,都是靠着卖血一次次化解的。卖血成为了许三观生命中无能处理时解救一切的最笨拙的办法、也是最后的办法。在他认为,只要他的血还有人要买,之后的任何祸患都是可以解决的。可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突然想去卖一次血,只为他自己,不为其他任何人!可是,他太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许三观这才真正意识到了,自己已经老了,再也不能卖血救急了。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感到无力,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的沧桑莫过于此吧。但好在,事过时迁,这一家人在经历了苦难之后,终于迎来了好日子,身边,也有彼此陪伴。

纵观全书,我感受到的,还有浓浓的人性的温情。

许三观对许一乐,是无比温暖的父子深情;许三观对许玉兰,是岁月陪伴的夫妻温情;何小勇的妻女拿出辛苦积攒的财产为一乐治病,是特殊的往事的温情;还有许三观四处奔波卖血,在林浦的时候,周围的人看到他那样喝冰冷的河水,后听说了他悲惨的处境,专门给他弄了茶水,送来了盐。他们说:“盐吃不了你就带上,你下次卖血的时候还要用。茶水你现在就喝了,你趁热喝下去。”还有他住旅店时,隔壁床的农村人看到他冷得瑟瑟发抖,主动问要不要把猪崽放到床上给他暖和暖和身子,又担心许三观这样的“城里人”嫌脏,是素不相识的人的温情;还有还有……

其实一开始拿到《许三观卖血记》,相信很多人会和我一样疑惑:为什么叫“许三观”?“三观”这个词和当时的时代总觉得格格不入啊。但读毕,我确实认可了这个名字,“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许三观是那个时代的小人物,微不足道,但他用他人生的闪光点,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叫美好的“三观”。

篇27: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

先喝上七八碗水,直到实在喝不进为止,“这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然后去医院卖两碗血,卖完后去饭店叫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这样的画面像固定的流程一样在许三观的一生里一遍一遍的上演。他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如果把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没卖成也算上的话。

在乡下受风俗的影响,为证明自己“身体好”,跟着根龙和阿方卖了第一次血。 隔了将近,许三观为了替打架的并非亲生的大儿子一乐还债卖了第二次血。 重逢根龙、阿方之后觉得“血痒”,为了“报答”林芬芳”,卖了第三次血。

这个时候卖血似乎正面的轻松的,可以得宝贵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里吃不起的炒猪肝,喝黄酒,偶尔卖血对身体也无大碍,这样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坏处。 大跃进背景下的荒年,许三观为了让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了第四次血。 许三观为了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的大儿子,去医院卖了第五次血,塞给一乐,让他拿着钱在乡下“补补身体”。 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进城了,为了讨好队长让二乐尽早抽调回城,许三观形势压迫之下又去卖了第六次血,只为了能请队长吃上一顿好饭,保二儿子一个前程。 又隔了一个月,大儿子一乐肺炎,必须到上海医治,为了筹钱,他又去了医院卖血。却狠狠被李血头拒绝:“三个月才能献一次血,上次已经例外了,你不要命了!”

于是许三观决定换到别的医院去试试,他决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个县上分别卖血,一路卖到上海…… 到林浦,第七次卖血。 三天后到百里,第八次卖血。 四天后到松林,第九次卖血,但这次没卖完就晕倒在了医院,医生说了四个字:“亡命之徒”。三天后到黄店,第十次卖血。 这是一条透支生命的路。

这一段卖血到了全篇的最高潮,哀歌凄凄,震撼和冲击着人心,一曲悲天动地的命运交响曲。 第十一次卖血已是之后,生活回归平静,他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他想再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世事变迁却又终回了原点,是的,这次的卖血又回到他最初卖血的意愿和状态。然而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卖了……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篇28: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中作文

读完余华的《许三观血记》。是晚上大概7点多的时候读的,因为那是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联播。说实话,一点都不觉得累,完全被他吸引了,便一口气读到了凌晨两点多,想到明天还有事做,只能作罢!意柔未尽,今早早早起床一口气把剩下的全读完了。

感觉不到这是小说,活脱脱的就是叙诉一个现实生活的家庭!许三观就是人民大众中的普通一员,他从小无父无母,孤苦零丁的长大,偶然间的一次卖血,让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家里的一次次危机,都是透过他去度过的,足见他的职责与担当!虽然他也犯过错,把别的女人干了后还愚蠢的送一大堆东西过去!但也说明了他是个有情有意的男人!一个合格的丈夫!一个优秀的人父!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内人,因有几分姿色令许多男人垂涎,只因一次意外,就让许三观做了乌龟,这还是从孩子身上的特征看出来的,真是世事弄人!她的形象是一个辣妇,一个疯疯颠颠,敢说敢做的女人。

三个儿子中,大儿子一乐的描述最多,因为他的是另一个男人和自己的母亲的孩子,因此偶尔会受到父亲的不平等对待,相信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文中很明显的看到,许父对他是最好的。二乐三乐的描述就少了,适合时出场就行了。

文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但又在意料之中,是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吃猪肝和黄酒,又回到了他卖血后的情形,只是这次的气氛显得悲凉想卖血都没人要了!最后想说的是,不明白这部小说能不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之类的,心中充满期盼!

篇29: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中作文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在中

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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