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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总结202

2025-02-11 07:35:1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fanbq”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宗教工作总结202,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宗教工作总结202,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宗教工作总结202

篇1:宗教工作总结

宗教工作总结 -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宗教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我镇宗教活动、安全稳定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信教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发展生产,从事养殖业、建筑业、建材加工、交通运输等多种经营,实现增收致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宗教基本情况

我镇主要有三个宗教活动场所。长兴天主堂位于港南区桥圩镇永梧村长兴屯,天主教传入当地始于19,上世纪90年代重建教堂并依法进行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目前有教堂1座及办公楼、宿舍楼等附属房屋,信众人数1000多人。天主教于1927年传入当地。

二、加强领导,落实政策

为了保证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我镇宗教工作制度。把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以板报、标语、联合摆摊等形式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在永梧村、东井塘村以及圩镇分别制作了固定宣传栏,定期向广大群众宣传宗教知识。各村利用不同形式进行了学习和宣传,扩大了宗教事务在基层的认知度,为了进一步开展宗教管理工作奠定了宣传和理论基础。

三、组建宗教网络,落实两级责任

我镇及各村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宗教工作制度,同时以正式文件,对镇、各村宗教信息员进行任职。采取镇对村的逐级管理网络,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对我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到位,进一步促进和维护全镇的社会稳定。

都签订了镇、村目标责任书,明确镇、村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把任务、职责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责任人,形成职责明确、任务到人的镇、村民族宗教工作格局。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宗教场所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更好的规范化宗教场所,便于宗教活动的开展,多方筹集资金,在永梧村长兴教堂安装太阳能路灯,预计今年圣诞节前完成安装工作。建成后,将提升我镇宗教治安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

篇2:宗教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_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篇3:宗教工作总结

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在“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上下功夫、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年内,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20__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安全年”先进单位;机关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二)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三)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一)加强民族联谊组织建设。

(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三)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篇4:宗教工作总结

__区是__市下辖的一个城郊型农业大区,位于__市东北部,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徐州、淮北两市结合部,辖5镇____街道办事处,9____行政村,3____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24____公里,总人口3____人,___共有1____少数民族,76____,占全区人口的0.2____,其中以回族为最多72____,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____。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分布在国有大型企业中。

近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导下,我区的民族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团结、进步”两大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得到了日益巩固和发展。朔里矿的回民代表王生树等____先后受到省、市表彰。在民族工作中,我区坚持“四个到位”,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四个依靠”,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工作的新路子,促进了全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认识到位,民族工作受到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区对民族工作非常重视,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放松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并始终把民族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的大局中。为加强领导,区政府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每年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民族方面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民族宗教无小事”的重大意义,把协调民族关系,支持民族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社会救济等多个方面都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需要,优先扶持帮助,促进民族群众的共同发展。

二、宣传到位,民族团结的氛围浓厚

我区把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同时,进行广泛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多年的一贯坚持,已在全区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共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每年都不定期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接受民族政策咨询等等,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民族平等,享受宪法赋予的同等权利,也承担同样的义务,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取得各项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如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畅谈党的民族政策的英明正确,歌颂祖国的建设成就。区民族宗教局每年春节都要慰问、看望少数民族群众,送去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并组织人员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法规,制作了有关民族方面的法规宣传展板,与司法部门一道到少数民族居住的企业巡回展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服务到位,民族工作全面细致

风俗习惯是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内容,正确对待民族风俗习惯是处理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区民族工作部门经常对与少数民族接触较多的汉族群众进行总结教育,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要注重自己的言行,哪怕是开玩笑也要防止“走火”,避免出现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的事情。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基础上,一直把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作为民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少数民族群众在经济生活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总是优先考虑是否符合民族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民族工作部门代表政府负责处理民族事务,重大问题区领导亲自过问,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少数民族群众,认真倾听来访者反映情况,及时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民族事务,诸如子女上学、参军等;在处理少数民族群众来访来信时,总是可办的事马上办,难办的事想法办。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问题解决起来颇为困难,如就业、分配、调动等,只要少数民族有要求,我区坚持做到不推诿、不畏难,主动上门联系,多方协调,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近年来,已妥善安排2名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到区、镇机关单位工作;帮助多名少数民族的高考生办理照顾手续的证明;在少数民族群众集中居住地,专门成立自管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问题,处理有关民族纠纷。总的来说,就是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好,创造好的发展环境。

四、培养到位,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参政议政更广更深

少数民族干部来自于少数民族,熟悉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少数民族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维护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多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培养各级少数民族干部,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目前,我区少数民族干部有1____,省、市、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少数民族人士____,一些还走到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他们为民族团结和发展,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___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依靠发展凝聚民心

加快民族经济发展,不仅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始终坚持把发展民族经济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的传统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积极为民族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目前,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大显身手,涌现出一批带头人、领头雁,民族经济成为区域经济有活力、有潜力的增长点和增长源。

六、依靠教育提高素质

我们坚持用“三个离不开”的重要论述教育全区广大群众,引导各族群众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意识。具体工作中突出抓了五个结合:一是把宣传教育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相结合。二是把宣传教育与干部培训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三是把宣传教育与“四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四是把宣传教育与提高少数民族素质相结合。五是把宣传教育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区镇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及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七、依靠法律调处矛盾

各族群众长期生活在一起,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一旦处置不当,不仅会影响全区稳定大局,甚至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对这些矛盾纠纷,我们高举“团结、稳定、法制”三面旗帜,正确对待,认真分析,妥善处理。一是正确对待矛盾纠纷。教育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出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后,区镇领导干部都亲临一线做工作,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因事施策,尽快解决。在矛盾定性和处理上严格区别民族矛盾和非民族矛盾,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二是积极预防矛盾纠纷。一方面强化基层班子建设,增强基层班子和干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另一方面把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不稳定因素作为矛盾排查的重点来抓,对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搞好预测,超前工作,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出现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严格控制事态,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德高望重老同志的作用,多策并举,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由不同部门依靠法律、按照政策进行处理,做到既掌握政策、坚持原则,又灵活处理、因事施策,确保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维护好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对危害一方的邪恶势力和少数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八、依靠机制完善管理

我区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建好队伍,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推进了民族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法制化。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少数民族制度。二是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区镇村三级民族宗教管理体系。区里于即成立了民族宗教局,各镇也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信教群众较多的地方建立健全了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三是加强对爱国宗教团体的领导。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不断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选拔一批素质高、立场坚定、群众威信高的同志充实到爱国宗教团体领导层。让他们积极配合政府规范管理,做好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我区宗教界人士成为宣传爱国爱教、维护民族团结一支重要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的民族工作将继续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___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篇5:区宗教工作总结

区宗教工作总结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很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200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五一”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明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篇6:乡镇统战宗教工作总结

乡镇统战宗教工作总结

首先,我代表****乡党委、人民政府向光临我乡进行统战、宗教工作检查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现将我乡统战、宗教工作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sO100

一、我乡的基本情况

****乡地处*****市北部**公里处,属于半山地区,全乡有***万人,***多户、**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全乡土地总面积***万亩,耕地面积****万亩,人均占有耕地***亩。我乡有一个宗教管理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共**人。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我乡设立了统战宗教办公室,一位副书记、一位副乡长及五位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我乡宗教活动场所有***所,其中,大清真寺**所,小清真寺***所,在职宗教人士***人,其中,哈提甫**人,助理哈提甫**人。各村设有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宗教办公室,成员共***人,各大、小清真寺均由清真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成员**人。市政协委员,统战委员有**人,每月生活待遇补贴**元。今年计划内朝拜有***人,旅游、探亲与朝拜的有**人。

二、学习、宣传情况

乡党委、人民政府对宗教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把宗教管理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紧抓宗教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宗教人士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江泽民同志视察***时讲话精神、关于宗教的三句话、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统战宗教会议精神、****同志在自治区统战宗教会议上的讲话、新修订的宪法、两会精神、州市有关文件、集中整治工作有关文件。主要学习对象是我乡政协成员、大清真寺的哈提甫、助理哈提甫、小清真寺的依马木。上半年先后组织学习七次,共***人参加,在各村先后**次组织由各村党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学校校长、机关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参加人数达***人。另外,乡党委、人民政府在征得人大、政协委员同意的情况下,与**个村**个宗教人士召开座谈会,对宗教人士进行谈话。我乡还根据婚丧简办精神,层层认真落实,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婚丧简办形成了良好的格局。如:今年上半年我乡就有***对新人按照婚事简办精神举行了婚礼;**村村民*****将原准备为父亲举行乃孜尔的***元钱捐给了****村的贫困户。***村的***将准备为其妻举行乃孜尔的***元钱捐给了***村两个学校的贫困生。

通过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划清了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确保了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确保宗教同全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对宗教人士的管理

我乡有在职宗教人士****人,乡党委和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在职宗教人士的管理,领导他们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与他们进行不定期地座谈,及时了解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宗教人士开展的活动实行跟踪监督,坚决反对非法宗教活动。严格要求哈提甫、助理哈提甫、依马木等宗教人士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对外来讲经人员的管理,无论外来人员有多渊博的知识,都不能让出自己的位子,不得私自邀请外来人员讲经。每个在职宗教人士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事,严格要求自己,绝不接受外来人员的指使。宗教管理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依法办事制度,坚持对在职人员实行“十不准”制度。我乡各清真寺每周五做礼拜时,严格按照《新编卧尔兹演讲集》规定的内容进行。对广大伊斯兰教群众进行伊斯兰教发展史的讲解,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卧尔兹不允许讲。

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我乡共有宗教活动场所***个,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民宗委的要求,我乡不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不许进行违法建设、违法搬迁、违法改建。****上半年各村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要求修建、更新的宗教场所有***个。经乡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复查后,认为确属危险、需立即修理的,报经上级负责单位,通过检查批准,对***个宗教场所进行了更新,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后,对***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修建。乡统战、宗教办公室对修建、更新的宗教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保证宗教场所建设的规模、质量、时间,坚决防止超标准建设。

五、狠抓统战、宗教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统战、宗教工作制度建设,使全乡的各项制度达标,乡、村先后投入***万元制作了制度牌。主要有《清真寺民主领导小组》、《合法宗教与非法宗教的区别》、《“五好”清真寺的标准》、《“五好”宗教人士标准》、《村委会管理宗教场所职责》、《乡统战宗教干事工作职责》、《宗教场所管理制度》、《乡宗教人士情况一览表》等制度牌,并上墙。使宗教管理制度日趋规范化。同时,设立了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与宗教人士进行座谈工作制度,我乡***个大清真寺,由乡领导干部同其建立联系关系;通过这些制度给各个宗教场所传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各宗教场所的领导干部定期到自己负责的宗教场所察看,通过跟哈提甫、依马木进行座谈,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及时处理各种事情发生,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锁门管理。

六、爱国主义宗教人士定点培训教徒情况

按照上级单位的指示,我乡的***名宗教人士在**个点培养了**个徒弟,目前,***个徒弟的学习生活已安排妥当。统一安排徒弟学习宗教知识及法律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15天组织一次法律学习,学习《婚姻法》、《民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普法知识。

总之,我乡统战宗教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宗教人士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开展工作,为推动全乡社会、经济发展,保持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篇7:单位宗教管理工作总结

,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20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二、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重点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篇8:单位宗教管理工作总结

按照市人大《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宗教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现就全区近年来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早期,全区宗教工作由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后于11月成立了区民族宗教局,当时与民政局合署办公,7月按省编办要求单列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现有编制6名,实有工作人员7名,领导1正2副。我区是全省确定的40个宗教工作重点县区之一 ,全区现有道教、佛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注册的宗教团体3个(伊斯兰教协会、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佛教协会),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2处,分别为:。现有宗教教职人员15人,信教群众上万人。其中信徒1200人、天主教信徒1000人、伊斯兰教信徒800人,佛、道教敬香人数众多。目前,全区各宗教发展情况良好,活动正常,教职人员爱国爱教,宗教领域长期保持稳定,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彼此尊重、团结和睦,为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贯彻《条例》,全面掌握宗教情况和动态。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先后组织举办了全区党政部门、乡镇领导和宗教界参加的《条例》学习培训班共5期,并将两个《条例》的宣传纳入到全区“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的必学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板报标语、上街设点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条例》及有关宗教政策,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采取召开讨论会、报告会、座谈会和下乡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条例》及相关法规,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的宗教法规政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两个《条例》及宗教政策的知晓率。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对民族宗教领域内的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要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渗透活动,切实做好反邪教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二是开展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继续做好私设点的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果。每年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进行统一。

三、宗教工作管理措施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主要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和加强监督来引导信徒“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维护农村稳定和谐的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宗教”。为确保 全乡社会稳定,谷拉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其他 班子成员,综合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非正常的监督管理。乡党委、政府还针对涉及非正常活动的迹象,要求各村委会干部密切关注,将参与“”活动的村民进行政策指导、思想教育,使村民认识到邪教的反动本质及危害,增强抵制邪教组织的自觉性,提高思想认识,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彻底与邪教组织脱离。

(二)加强宣传教育,感化受教群众。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按照“进村、入户、面对面”的要求,抽调得力干部配合派出所、综治专干深入到非正常活动点巡回宣传教育,并从网上下载相关知识打印成册发放到信徒手中,把邪教组织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营造人人同邪教活动做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同时,充分利用聚会日宣传党的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使广大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维护其合法权利,积极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防止地下势力渗透。为保证与保持联系、沟通,对情况的及时掌控以及对教徒心理动态的及时了解,实时监督教徒教徒的行为动态,严防外来人员传教、布道,抵御地下势力的渗透,防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趁机窃取情报,染指民族问题,对我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构成现实和潜在的危害,对我实施“西化”和“分化”,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私设家庭聚会点,从而达到对的监控作用,维护全乡稳定和谐。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热点难点地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策法规和农村实用技术科技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意识和文化素质。

(二)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热点地区扶持力度,进一步解决“六难”问题,让群众充分感受党的好政策和享受发展带给农村的成果,使群众拥护党的农村政策,从而自觉抵御不良文化的影响,传承农村优良传统文化。

(三)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在学校开设宗教政策课。因为青少年时期的理想信念尚未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正确树立,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宗教信仰的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有益活动,坚决阻止宗教组织对学生的侵蚀。

(四)对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宗教场所负责人相关宗教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对宗教的政策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清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触犯国家相关法律、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如果继续组织类似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从而使信教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篇9:单位宗教管理工作总结

20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在“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上下功夫、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年内,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20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安全年”先进单位;机关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严格执行《市少数民族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对2011年少数民族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20年度申报少数民族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定了扶持项目。年底,组织督导组就20年度少数民族扶持资金使用落实和扶持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调研。全年,落实各级扶持资金65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省级扶持资金 290万元,推动了56个少数民族基础设施项目和种植、养殖项目建设;为全市各县(市)区的150户低收入养殖家庭争取省扶持资金45万元,为开展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民品企业申报、贷款贴息和监督检查工作。齐鲁宏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经申报成为“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年落实民品贴息贷款6000万元,为民品企业降低成本172.8万元,缓解了民品企业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的流动资金压力。

(二)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农户为主、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原则,引导我市民族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0余家,社员近2000人,涉及禽畜养殖、蔬菜粮食林果种植、有机肥料生产、食品加工等多个产业,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年内,为全市11家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发展资金110万元。9月份,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部分民族村书记主任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通过组织专家授课、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活动,增强了少数民族农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提升了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利用惠民政策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济民宗发〔20〕6号),为基层用足用好政策提供了指导和依据。认真落实《关于春节期间对我省穆斯林农户和城市穆斯林低保户发放牛羊肉价格一次性补贴的通知》(鲁民发〔20〕2号),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精心组织,确保补贴发放及时足额到位。落实民族教育优惠政策,争取民族教育专项经费60万元,为章丘埠村大冶小学、区段店镇小金庄小学、区党东小学改善了办学条件,及时解决了永长街回民小学冬季供暖问题。积极协助市民族医院对原建筑设施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提升了医院整体环境和水平。支持市民族医院开展医疗惠民行动,组织医务人员赴县尹坊村、区凤凰村开展送医下乡活动,为40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义诊,免费赠送药品价值近万元,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热烈欢迎。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春节前夕,隆重举办了省暨市民族宗教界人士迎春茶话会,副省长贾万志出席茶话会并作重要讲话。10月,组织开展了第十二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了调研督查民族工作、民族文艺汇演、送医下乡、清真食品检查、创刊《济南民族与宗教》杂志等八项主题活动。联合市文广新局在全市开展了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活动,10月30日,在山东百花剧院隆重举办了以“展示民族文艺风采,共享绚丽多姿文化”为主题的“喜迎十八大”市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汇报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集中展现了我市少数民族文艺工作取得的成就,展示了我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努力营造了全市各族人民喜迎党的十八大的良好氛围。省民委主任马文艺,市委副书记雷杰,市政协副主席李好臣等领导出席活动。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个人以及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按照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民委《关于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发放宣传读本、举办文艺表演、扶持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召开民族宗教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认真做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9月份,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了民族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着力推动了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清真食品行业的市场秩序,保障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召开全市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为我市民族工作建言献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慕建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杨豫在宣传月期间视察了全市民族工作,实地察看了济南回民中学、清真南大寺、云亭清真楼,听取了全市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市在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教育事业,推进民族团结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也赴基层进行了民族宗教工作督导调研。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一)加强民族联谊组织建设。经过积极筹备、精心组织,成功召开了济南少数民族联谊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更名为济南少数民族联谊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慕建民出席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这是联谊会十三年来第一次召开代表会议。联谊会的换届,为更好地发挥联谊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打下了基础,为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平台与载体。

(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认真贯彻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明确社区民族工作的重点,扎实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平台建设,区纬十路社区成立“民族之家”,省内首家少数民族社区博物馆——区堤口社区文史陈列馆开馆。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命名活动的通知》(济民宗发〔20〕24号),着力打造了社区示范窗口、学校示范窗口、清真寺示范窗口和企业示范窗口品牌。

(三)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继续完善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发挥24小时少数民族服务热线电话的作用,认真接待本地和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咨询求助,帮助部分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生产经营、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问题。召开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间的协作。与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先后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40余起,特别是妥善处理了省立医院(西院)医患纠纷,外来少数民族围堵区刑警队、县公安局等群性事件。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到我市调研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护情况时,对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切实做好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

(一)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方案》,专门成立了“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学习月有关工作。6月1日,在洪楼广场举行了省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学习月”活动期间,各宗教团体系统认真学习了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和时势政策教育,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及邀请教授进行专题讲座等活动。全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市两会换届工作。上半年,市局会同市委统战部,就做好市“两会”换届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5月4日召开了市第九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两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通过换届,增强了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有力推动了宗教团体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区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功组织召开了第三次代表会议,顺利完成换届工作。认真做好宗教团体年度考核评测工作,其中13人被评为优秀等级。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各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到市区两会学习了财务“双代管”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了省宗教局副局长刘爱民的充分肯定。

(三)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培训。举办了一期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县(市)区民宗干部、乡镇分管干部约180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了基层宗教工作干部理论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会同市委统战部,组织伊斯兰教协会、协会教职人员和骨干40人,在市社会主义学院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水平。

(四)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强宗教行政执法。发挥联合执法抵御渗透联动机制的作用,与统战、公安、安全等部门协调配合,进行宗教执法9起,维护了正常宗教秩序。有关区县也加大对违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3月,高新区对某公寓内私设聚会场所“忠心教会”进行了查处。5月,区查获一起在公共场所传教、散发宣传品案。10月,区对机床二厂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了查处。指导区努力做好长春里教堂拆迁中的稳定工作。本着既要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又要维护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依策妥善处理拆迁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推进了教堂征收拆迁工作。指导区认真做好陈德恒越级信访工作,区妥善处理北大槐树清真寺矛盾纠纷问题。配合市委610办公室,对汪曙光案进行了立案查处。会同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赴青岛妥善处理了市天主教爱国会与青岛疗养院房产纠纷,维护了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市委副书记雷杰的充分肯定。积极做好天主教“圣母月”活动管理工作,得到了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牟强、省宗教局副局长岳富强的肯定。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以“安全”为主题深入开展了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以“安全”为主题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年”活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了阶段性工作任务。10月底,分两个小组对各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抽查了全市31个宗教活动场所,有29所宗教活动场所达标,2所基本达标。积极做好参加全国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经验交流会工作,我市清真南大寺从上百所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展示了我市在加强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

(二)成功举办了“宗教慈善周”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央六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精神,引导宗教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树立宗教界良好形象,8月13日,由省宗教局主办、我局承办的山东省暨市“宗教慈善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泉城广场隆重举行。副省长贾万志、省政协副主席陈光、省宗教局局长马文艺、副市长齐建中等领导出席。活动现场,我市各宗教团体共捐助款物30余万元。活动周期间,市两会在经四路教堂广场举行捐赠活动,向全市发出倡议,鼓励奉献爱心、实践信仰,收到慈善捐款22万余元。

(三)指导宗教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市伊斯兰教协会举办了第六届中青年阿訇“卧尔兹”演讲比赛,并推选清真北大寺青年阿訇王培国参加全国“卧尔兹”演讲比赛,获得了优秀奖。市天主教爱国会举办了教友骨干培训班,提高了信教群众的信仰素质。各宗教团体还积极开展宗教文化交流,主动“走出去”,热情“请进来”。先后接待了北京、云南、湖南三个省市的伊斯兰教参访团,通过交流,增进了友谊,宣传了我市宗教工作成就。

(四)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召开了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民宗局等五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参加的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协调会,专题研究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成立了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

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一)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扎实开展了“基础建设年”活动。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市民族宗教局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制度建设的方案》。3月份,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重点对基础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活动中,抽调12名年轻业务骨干组织4个调研组历时两个月深入基层调研,实地走访民族村(社区)、民族学校、民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620处,召开座谈会508次,访谈2000余人,发放调查表1025份,建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形成了调研心得和信息42篇。下基础调研活动基本达到了着眼长远、摸清底数、锻炼队伍的目的。结合我局实际,以“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规范办事流程为重点,对机关内部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修改和健全,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干部职工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收听收看了党的十八大开幕式盛况。结合年初市委书记王、市委副书记、市长杨豫慰问我局机关干部时的讲话精神,制定了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十八大报告,在全系统上下掀起了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热潮。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文明机关建设。健全完善了机关基层党组织,以处室为单位成立了党支部。进一步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荐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到县尹坊民族村任“第一书记”。

(三)切实做好机关日常工作。认真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共办理12345热线转来事项65件,实现答复率100%。承办省人大建议2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8件,满意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工作和网站建设,全年编发济南民族宗教工作简报 169期。积极推进了局机关政务内网建设,正式出版发行了《济南民族与宗教》刊物创刊号。认真做好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普法宣传、年鉴编撰、督办信访、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及老干部工作,注重规范建设,强化服务保障,确保了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转。

20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脚踏实地、扎实工作,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济南在全省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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