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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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确保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及各项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
3引用文件
3.1《安全生产法》;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4管理内容
4.1职责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负总责。
4.1.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4.1.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1.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4.2.内容与要求
4.2.1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按照大连港集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分解并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制订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要结合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状,制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并将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到每名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具体工作岗位上,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目标实现。
(4)各类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
培训与学习。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2.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在各部门和单位分解落实情况。
4.2.3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大连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基层单位接受公司考核;基层单位要对所属班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兑现和评定先进,实施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2.4考核细则
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处分和经济处罚等。参照公司下发的《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标准执行。
(1)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罚款金额为3000-5000元。
①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的;
②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③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的;
④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⑤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的。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篇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本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
三、制定原则与依据
应坚持科学预测原则、职工参与原则、方案选优原则、信息反馈原则,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安全生产目 标是由各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在一定时期内的一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指标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量化。
四、职责
4.1.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定工作的组织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批准。
4.1.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信息收集、备选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以及评估、修订工作。
4.1.3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备选方案的确定工作。
4.1.4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4.1.5 全体员工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反馈工作
4.2 制定流程
4.2.1 提出问题,即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通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4.2.2 制定方案,即根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所应解决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种安全信息,制定两个以上的安全目标备选方案。
4.2.3 确定方案,即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诸多的备选方案中选取一个满意的方案。此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
4.2.4 目标调整与修正,即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或再交由职工讨论,广泛收集意见,以使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安全目标与指标及安全工作计划。
4.2.5 制定或修订后的安全管理目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3 分解与实施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4.3.2 部门及驻本公司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采取签定责任状等形式,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4.3.3 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3.4 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与指标任务。
4.3.5 安全环保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工作。
4.3.6 各部门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与指标。
4.4 考核评定
4.4.1 对部门月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职责情况及各项安全的工作完成情况。
4.4.2 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 目标与指标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两大部分。
4.4.3.1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对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含工伤事故次数、经济损失指标等,满分为50分。
4.4.3.2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
4.4.3.2.1 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规模、宣传教育场地。
4.4.3.2.2 安全检查措施包括部门安全巡查、班组综合安全检查、员工岗位自检自查。
4.4.3.2.3 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好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 , 保证措施。
4.4.3.2.4 危险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对危险因素和危险点要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4.4.3.2.5 安全控制点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实无漏洞、设备无隐患、人员无违章等满分为50分。
4.4.4 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 管理制度 》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与平时抽查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4.4.5 根据公司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 , 依据目标与指标管理考核标准逐项打分 , 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评分项目,按照每月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进行评定。
4.4.6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各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根据考核与评价的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五、相关文件
5.1 《安全生产考核 管理制度 》
5.2 《安全检查 与 隐患 整改管 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篇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制定的原则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项目目标的依据,各项目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2、均衡协调原则。各部门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任人,安全科科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科室的目标负责。
二、目标制定的程序
1、每年初根据公司安全目标规划,结合公司物流服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安全奋斗目标,并通过会议形式传达到每个公司员工。
2、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3、按照确定的分目标,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细划成各具体目标,要对每项目标完成的时间、进度和所达到的标准有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具体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示内容。
三、目标的内容
1、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布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2、公司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3、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完善和强化的安全工作。 具体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四、目标的实施
1、按照制定的目标,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安全科科长牵头按月检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五、目标的考核
1、安全科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由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篇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及具体要求
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了遵守法律法规,遵从本公司的风险特点,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十六字方针。
2、本方针及目标的制定,使各级领导及从业人员明确要重点防范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做到责任明确,自觉落实。
3、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后,由负责人将方针的具体内容在全公司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宣布,且在公共场合进行张贴和悬挂,同时,由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进行培训,纳入本年度的安全培训内容中。
4、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广泛听取外部单位,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员工代表以及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
5、当本单位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
二、安全生产目标及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杜绝重大设备损毁、火灾、爆炸事故;
(3)轻伤事故控制在0.3‰以内;
(4)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6)GPS车辆监控在线率为100%。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体现“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体现本公司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数字具体并可在年度评审工作中,便于量化计算。”
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各部门的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和宣传,使各岗位作业人员明确掌握本人在年度内的安全责任。
4、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
5、公司将在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召开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大会,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6、当出现重大情况,本公司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对目标进行修订。
三、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的制定、实施、管理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及历史和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必须具备:
(1)明确性。方针与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又有形象目标。为使全体员工明确努力方向,方针与目标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单位的特点。目标期限要适当,不宜过长或过短;
(2)可行性。目标的制定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员工激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考虑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在制定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公司总目标制定后,要将目标对各部门进行层层分解。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部门及个人的职责范围。
2、建立管理体系:
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1)组织体系。公司要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管理人员为成员;部门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专管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
(2)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实行过程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
要求安全生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明确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实现。
(3)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专职安全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互相监督,制止“三违”,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4)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
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对部门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4、年度检查考核及评审要求
安全的检查考核,一般分为定期检查考核和最终检查考核两种形式。定期检查考核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方针与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检查考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在年度工作总结时,应分别对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进行分析,提交文字性的材料,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本年度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执行情况,
可作为制定下年度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重要依据。
篇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一)为明确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一)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四)千人负伤率5‰;
(五)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六)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100%;
(八)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历年和上年度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
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三)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设备等)必须严加控制,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作业规范、安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
(五)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公司有指标;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五、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一)安全目标制定后,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
六、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一)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时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二)安环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目标与指标的奖惩考核
(一)奖励规定
1、在年度考评期内,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给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门奖励。
2、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的,给予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部门奖励,其余有关人员和部门按比例给予奖励。
3、奖励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规定
公司或属下各部门发生超考评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指标时按下情况进行一次性处罚:
1、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伤三人以上的责任者予以考核1000—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门负责人考核一个月工资,车间负责人考核3000元。
2、发生重伤一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1000元,车间负责人500元;重伤二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2000元,车间负责人1000元。
3、一年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两人以上,后果特别严重者,除执行考核外,部门负责人免职。
4、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外的其他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人员的处罚按责任划分按比例进行处罚。
5、部门对考核指标第(五)(六)(七)(八)项没有按要求执行落实的每宗按公司违章处理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并取消奖励资格。
6、对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屡教不改等恶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安全主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并作出处罚。
(三)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由安环部进行考核,由工会进行监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
(四)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八、附则
(一)本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归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公司安环部。
(四)本制度自颁之日起执行。
篇6: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浮桥管理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谁建设(投资)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浮桥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营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所辖浮桥营运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有浮桥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辖区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辖区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安全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海事机构履行具体安全监管职责。
水利、公安、黄河河务、安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浮桥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从事浮桥经营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八条浮桥公司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经营范围内的营运安全负责。
浮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督促、检查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浮桥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营运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和安全培训证书。
(二)每座浮桥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解业务的工程
技术人员。
(三)每座浮桥应当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浮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当接受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十条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状态并配备能够满足浮桥架设和拆解需要的拖轮等辅助性船舶。
第十一条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第十二条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浮桥公司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浮桥承压舟之间应当连接牢固。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十五条浮桥公司应当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
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确
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根据营运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预防恶劣天气以及防止浮桥断裂和承压舟冲离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营运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营运,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门报告。
遇有调水调沙、防汛、防凌等紧急情况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拆解浮桥。
第十七条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明显的限速、限重、限载、限距、限宽等标志,并有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八条浮桥营运必须做到:
(一)禁止在浮桥上通行的车辆超车、掉头。
(二)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通过浮桥。
(三)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过浮桥,客运车辆通过浮桥时乘客必须下车步行通过浮桥。
(四)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浮桥;车辆是否超载以车辆制造厂家核定的载重量为准;重载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五)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应当推车经过。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浮桥公司营运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浮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桥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责令其临时停止营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浮桥公司,应当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篇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对方针的制订、发布、传达、评审与修订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批准与发布。
(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编制、修订、实施与考评。
(3)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目标,编制实施计划并组织施。
3、管理内容与要求
1)制订与发布
(1)安全土上方针由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风险特点进行起草。
(2)通过公司、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等三个层级征求意见,对草拟的安全生产方针与职工进行沟通交流。
(3)对外由行政人力资源部通过邮件、信件传递的方式,对草拟的'安全生产方针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
(4)将交流沟通的意见与建议收集汇总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2)方针的传达
(1)通过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在全矿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干部会、分厂会、班组合向职工进行传达学习。
(2)将安全生产方针作为职工岗前培训及再教育培训的重安内容。
(3)在显著位置立牌进行宣传。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安环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安全部负责半年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作为安全奖罚依据。
5)评审与修订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一次评审。
(2)对不适宜的进行修订,并在年初的安全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3)当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改制、改组、生产经营与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评审与修订。
(4)只要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了修订,都要由公司总经理重新签发。
6)文本管理
各部门严格按文件管理控制制度做好方针的留存,及时更换修订过的方针文本和废除回收旧文本。
篇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设施选购及安装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采购。
2、抓实抓好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工作。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市场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情况,组织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等。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做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市场物业、安保等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报市场领导批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指令,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4、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置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到来之前应做好防洪排水准备。
7、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和消防器材,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电手续。
9、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1、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一切检维修均应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检维修的设施、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5、如施工现场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发生燃烧爆炸。
6、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接零或接地良好。
7、进行电气设备检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8、要认真检查动火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9、应认真检查检维修中所需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篇9: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场全体职工。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
1.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市场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2.物业部负责全市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验收及发放工作。
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4.各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8.职工进入市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作他用。
11.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为确保市场安全发展,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员工业户应当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组织
1.要形成以总经理为责任人,以书记、副总经理为管理人,以部门负责人行业组长为具体负责人,以安全管理人员为主体,以各岗位安全责任人为基础的长效安全检查监督机制。
2.安全检查人员要熟悉安全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要具有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1.员工、业户自查;
2.班组自查;
3.领导带队综合大检查;
4.日常巡查、检查;
5.重点检查;
6.专业对口检查;
7.季节性检查;
8.节假日检查;
9.不定期抽查;
10.反复跟踪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场内治安情况;
2.防火、防盗、防洪、防恐情况;
3.违章情况;
4.工程施工及管理情况;
5.设施、设备、器材情况;
6.安全疏散通道管理及应急准备情况;
7.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8.安全记录及隐患整改情况。
四、安全检查的方法
1.询问员工、业户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2.查阅有关安全资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查看、测试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确认是否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4.检查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及记录填写情况。
6.对重点部位及安全隐患的检查,采取询问、检查、督促、帮助、引导、教育及盯牢、盯紧、勤查等方法,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漏隐患。
五、安全检查的要求
1.在营业期间至少每两小时要进行一次安全巡查。营业结束后要彻底清查现场、清退滞留人员、消除遗留火种。夜间更值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责任范围认真进行巡查。
2.市场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
3.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
4.检查人员要做到严格要求、热情服务、主动帮助。要能问能答、看出问题、解决问题。
5.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6.发现隐患要坚持“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不放过”的原则。
六、安全隐患的治理
1.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法规及违章行为,要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市场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及责任人,并落实整改资金。对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跟踪落实。
4.在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必要时进行停业整改,以确保市场安全。
5.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该将整改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6.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责成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复函,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制度为规范市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总经理、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业户行业组长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援救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二次预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办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经常行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经营部主要负责人及职工、业户、劳务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篇10: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本商场实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安全值守制度。
二、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当日整个营业时间内商场的正常、安全运营;掌握商场安全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商场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熟悉商场运作和工作程序,掌握各部门人员当班情况,并做好查岗工作。
3.严格开收市制度,检查开收市情况,做好收市期间顾客的离场清场工作,收市时组成清场小组,自上而下逐层清场,确保商场安全。
4.认真检查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正常营运秩序。
5.认真检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破坏、防严重灾害措施落实情况,保证商场安全运营。
6.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当值时未能处理完的事务,必须在值班记录中向下班交待清楚,并做好交接工作。
7.如遇重大事情,除及时到场组织处理外,要立即向值班长或总经理汇报。
8.解决好当班的突发事件,并将事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报告市场领导。
三、值班工作流程
1.设立值班记录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当值记录,未能处理完的事务,必须在值班记录中向下班交待清楚。
2.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并将记录本交总经理审阅。
3.商场收市清场结束后,值班人员必须在防损清场登记本上签字。
4.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酒后上岗。
5.不得私自调班,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