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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编写注意事项

2025-01-08 09:47:5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szwm”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会议纪要编写注意事项,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会议纪要编写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会议纪要编写注意事项

篇1:会议纪要编写注意事项

会议纪要特点

1.纪实性。会议纪要必须是会议宗旨、基本精神和所议定事项的概要纪实,不能随意增减和更改内容,任何不真实的材料都不得写进会议纪要。

2.概括性。会议纪要必须精其髓,概其要,以极为简洁精炼的文字高度概括会议的内容和结论。既要反映与会者的一致意见,又可兼顾个别同志有价值的看法。有的会议纪要,还要有一定的分析说理。

3.条理性。会议纪要要对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分类别、分层次予以归纳、概括,使之眉目清晰、条理清楚。

三种写法

集中概述法

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

分项叙述法

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内容相对全面,问题也说得比较细,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

发言提要法

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这种写法能比较如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某些根据上级机关布置,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会议纪要组成格式

标题

有两种格式:一是,会议名称加纪要,也就是在“纪要”两个字前写上会议名称。如《全国财贸工会工作会议纪要》《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纪要》。会议名称可以写简称,也可以用开会地点做为会议名称。如《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郑州会议纪要》。二是,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在标题里揭示出来,类似文件标题式的。如《关于加强纪检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落实省委领导同志批示保护省级文物七级浮屠塔问题的会议纪要》。

开头

简要介绍会议概况,其中包括:

(1)会议召开的形势和背景;

(2)会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3)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者;

(4)会议的主要议题或解决什么问题;

(5)对会议的评价。

文号格式

文号写在标题的正下方,由年份、序号组成,用阿拉伯数字全称标出,并用“〔〕”括入,如:〔〕67号。办公会议纪要对文号一般不做必须的要求,但是在办公例会中一般要有文号,如“第XX期”、“第XX次”,写在标题的正下方。

制文时间

会议纪要的时间可以写在标题的下方,也可以写在正文的右下方、主办单位的下面,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如“二〇〇二年八月十六日”。

正文

它是纪要的主体部分,是对会议的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主要原则以及基本结论和今后任务等进行具体的综合和阐述。

怎样才能写好正文部分?也就是说,要掌握点什么要领与方法,是否可以这样:

(1)要从会议的客观实际出发,从会议的具体内容出发,抓中心,抓要点。抓中心就是抓住会议中心思想、中心问题、中心工作;所谓要点,就是会议主要内容。要对此进行条理化的纪要。

(2)会议纪要是以整个会议的名义表述的,因此,必须概括会议的共同决定,反映会议的全貌。凡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则需要分别论述并写明分歧之所在。

(3)要掌握并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与党的方针、政策对会议进行概括与总结。它是贯穿在纪要始终的一条红线。

(4)为了叙述方便,眉目清楚,常用“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强调”、“与会人员一致表示”等词语,做为段落的开头语。也有用在段中的,仍起强调的作用。

(5)属于介绍性文字,笔者可以灵活自由叙述,但属于引用性文字,必须忠实于发言原意,不能篡改,也不可强加于人。

(6)小型会议,侧重于综合会议发言和讨论情况,并要列出决议的事项。大型会议内容较多,正文可以分几部分来写。常见的有三种:一是概括叙述式;二是分列标题式;三是发言记录式。

结尾

一般写法是提出号召和希望。但要根据会议的内容和纪要的要求,有的是以会议名义向本地区或本系统发出号召,要求广大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夺取新的胜利;有的是突出强调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关键问题,指出核心问题;有的是对会议做出简要评价,结合提出希望要求。

篇2:会议纪要编写注意事项

1 要突出中心。

2 注意吸收正确意见。

3 要条理化、理论化。

4 要忠于会议的实际内容。

5 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详尽地占有材料;并且要认真研究会议的精神,以便对材料正确取舍,合理删减。

6 会议纪要是与会者共同意志的体现,落款应是全体与会单位,故不写落款,不加盖公章,与会者带回去执行就行了。

篇3:会议纪要编写要点

会议纪要的标题有两种格式:一是,会议名称加纪要,也就是在“纪要”两个字前写上会议名称。如,全国财贸工会工作会议纪要;又如,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纪要。会议名称可以写简称,也可以用开会地点做为会议名称。如,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又如,郑州会议纪要。二是,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在标题里揭示出来,类似文件标题式的。如,关于加强纪检工作座谈会纪要;又如,关于落实省委领导同志批示保护省级文物七级浮屠塔问题的会议纪要。

开头部分简要介绍会议概况,其中包括:

(1)会议召开的形势和背景;

(2)会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3)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者;

(4)会议的主要议题或解决什么问题;

(5)对会议的评价。

文号写在标题的正下方,由年份、序号组成,用阿拉伯数字全称标出,并用“〔〕”括入,如:〔20xx〕67号。办公会议纪要对文号一般不做必须的要求,但是在办公例会中一般要有文号,如“第XX期”、“第XX次”,写在标题的正下方。

会议纪要的时间可以写在标题的下方,也可以写在正文的右下方、主办单位的下面,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如“二〇〇二年八月十六日”。

正文部分它是纪要的.主体部分,是对会议的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主要原则以及基本结论和今后任务等进行具体的综合和阐述。怎样才能写好正文部分?也就是说,要掌握点什么要领与方法,是否可以这样:

(1)要从会议的客观实际出发,从会议的具体内容出发,抓中心,抓要点。抓中心就是抓住会议中心思想、中心问题、中心工作;所谓要点,就是会议主要内容。要对此进行条理化的纪要。

(2)会议纪要是以整个会议的名义表述的,因此,必须概括会议的共同决定,反映会议的全貌。凡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则需要分别论述并写明分歧之所在。

(3)要掌握并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与党的方针、政策对会议进行概括与总结。它是贯穿在纪要始终的一条红线。

(4)为了叙述方便,眉目清楚,常用“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强调”、“与会人员一致表示”等词语,做为段落的开头语。也有用在段中的,仍起强调的作用。

(5)属于介绍性文字,笔者可以灵活自由叙述,但属于引用性文字,必须忠实于发言原意,不能篡改,也不可强加于人。

(6)小型会议,侧重于综合会议发言和讨论情况,并要列出决议的事项。大型会议内容较多,正文可以分几部分来写。常见的有三种:一是概括叙述式;二是分列标题式;三是发言记录式。

结尾部分一般写法是提出号召和希望。但要根据会议的内容和纪要的要求,有的是以会议名义向本地区或本系统发出号召,要求广大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夺取新的胜利;有的是突出强调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关键问题,指出核心问题;有的是对会议做出简要评价,结合提出希望要求。

格式内容

1、标题。由“会议名称+会议纪要”构成。

2、导言。介绍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参加人,讨论的问题。

3、会议的成果及议定的事项。应逐项列出。

4、希望。

篇4:会议纪要编写要点

根据会议性质、规模、议题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1.集中概述法。

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

2.分项叙述法。

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内容相对全面,问题也说得比较细,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

3.发言提要法。

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这种写法能比较如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某些根据上级机关布置,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篇5:会议纪要编写要点

关于协调解决沙面大街56号首层房屋使用权问题的会议纪要

第XX号

xx年2月2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厅x x x主任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沙面大街56号首层房屋使用权问题。参加会议的有省政府办公厅交际处、广东胜利宾馆、市商委、市国土房管局、二商局、市外轮供应公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会议认为,沙面大街56号首层房屋使用权的问题,是在过去计划经济和行政决定下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早几年曾多次协调,虽有进展,但未有结果。按照省、市领导同志“向前看”、“了却这笔历史旧账”的批示精神,在办公厅的协调下,双方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谅互让的原则,合情合理地提出解决这宗矛盾的方案。

经过协商、讨论,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认识。会议决定如下事项:

一、市外轮供应公司应将沙面大街56号房屋的使用权交给胜利宾馆。

二、考虑到市外轮供应公司在56号经营了30多年,已投入了不少资金,退出后,办公地方暂时难以解决,决定给予其商品损耗费、固定资产投资和搬迁费等一次性补偿费用共95万元。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广东胜利宾馆负责80万元;考虑到省政府领导曾多次过问此事和省、市关系,另15万元由广州市政府支持补助。

三、省政府办公厅和胜利宾馆的补偿款于1994年2月7日前划拨给市外轮供应公司。市政府的补助款于3月5日左右划拨,市外轮供应公司应于2月15日开始搬迁,2月20日前搬迁完毕并移交钥匙。

四、市外轮供应公司原搭建的楼阁按房管部门规定不能拆迁。空调器和电话等,1994年2月20日前搬迁不了的,由胜利宾馆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会议强调,双方在房屋使用权移交中要各自做好本单位干部群众的工作,团结协作,增进友谊,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X X市政府办公厅

X X年X月X日

篇6:会议纪要注意事项

会议纪要是会议文件其中的一种,主要用于记载与传达贯彻会议的主要精神与议定事项,同时用以检查会议议定相关事项的执行情况。其主要特点是:

(1)会议纪要是对会议情况与议定事项的完整而系统的报道。

(2)纪要中所记载与传达的会议议定事项,反映了主持单位和与会单位的共同意志与法定的权威性。

(3)纪要的性质取决于会议的内容性质与印发会议纪要的目的要求。

会议纪要的撰写有一下三点要求:

(1)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议的各项内容。对与会者的发言与议定事项可归纳概括、提炼或作出必要的删节,但绝不要按主观意图,随意增添内容,甚至加以歪曲或篡改。对于会后工作的安排,包括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务求准确、具体,以利传达贯彻与督促检查。对于会议中出现的重大分歧,应如实记载反映。

(2)突出重点,简明精炼。应根据会议性质确定纪要的`重点,对于重点部分应作详尽的阐述。对于会议内容应加强分析与归纳概括,以便做到深入浅出,重点明确,语言简明。如对于会议中产生的各种观点,应加以集中与分析鉴别,作出理论上的概括,使纪要具有说理性;对会议中反映出的各种情况,也应认真进行分析,从中提炼出最典型、最有说服力的事例与数据并作概括说明;对于会议的过程与情节也应概括介绍,舍弃繁琐的细枝末节。

(3)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纪要的各个层次除可用分标题、序数表示外,还可使用“会议决定”、“会议同意”、“会议听取了……并经讨论决定……”等惯用词语表示。

篇7:会议纪要注意事项

会议纪要注意事项

会议纪要的撰写通常有两大忌,一忌贪多求全,面面俱到;二忌不分轻重,平均用墨,因此,写好会议纪要应力求突出实、简、精的特点。

(一)“实”。是指会议纪要的内容要忠实于会议实际,客观、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表述真实意思。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等材料上的再加工。会议记录是讨论发言的实录;会议纪要则是会议内容的提炼。在这一转化过程中,往往会发生由于撰写人因意思不明、理解不清而导致会议纪要的内容失真。为此,对撰写人来说,一要吃透会议精神。对会议的宗旨、目的,各项议题、议点等,要弄明白、搞清楚,做到了然于胸,确保撰写的会议纪要不走题。二要原原本本反映与会者意见。在综合与会者的发言时,撰写者不能任由个人赞同与否,断章取义,扭曲他人意见;要讲究真实,忠实于与会发言者的原意,尽量用其原话,保持其原有的语言风格。另外,当与会者在讨论中心议题时,往往存在看法不一致的情形,对此,撰写者在集中了大多数人的意见的同时,对于少数人的意见,在没有被会议完全否定的情况下,也应当予以如实地反映。三要如实反映会议内容。会议纪要具有较强的纪实性特点,其内容要紧扣会议实际,不能人为地拔高、深化和填平补齐。尤其是不能随意篡改会议精神,增删会议内容,变动或更改与会者议定的事项,修改会议达成的共识等。

(二)“简”。是指对会议讨论研究及议定的事项等内容进行梳理加工、归纳整理,简洁、集中地反映会议的主要精神。一是内容概括要递进。首先,撰写前进行通篇考虑、全盘谋划,以会议讨论的问题为单位,分层次、划项目,逐一展开,布好写作格局。其次,围绕各议点、议题,以剪裁整理每个与会发言者的讲话要点为内容,按照由繁到简、由表及里的概括方法,逐步去粗取精、层层深人,实现会议内容由无序变有序,由繁杂冗长变条理清晰,进而干练地体现会议议定的事项。二是语句表述要简练。会议纪要是会议内容高度集中的缩影,是指导与会单位下阶段开展工作的知照性文件。若语句含糊其辞、拖泥带水将会产生歧义,势必会影响传达会议精神的效果。这就要求撰写者,首先要“求简”。在述及会议要求的事项时,要综合概括、去浮辞、免冗长、不娇饰、不苟简,力求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精当不繁,切不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能用一句话表明的决不用多句话来陈述,

其次要“求准”。会议纪要作为公文的一种,必须要写得清楚明确、句稳词妥、通体通畅,使语句表述达到直言其事、表意明确、言之有物、言必有中、言无不尽、

(三)“精”。是指围绕会议主旨,深入提炼会议精髓,使其提提纲挈领、重点突出、精辟入理,准确精当地介绍会议成果。会议成果是对会议讨论研究和议定事项进行归纳整理,概括出来的要点,是会议纪要的写作主体。一要善于发现要点。如:会前,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的目的和任务。会中,凸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思路;讨论争议较大的问题;与会者就某些重要问题所达成的共识,提出的解决办法,形成的.政策性规定和指导性意见。会尾,领导所做的总结性发言,对会中提出问题的具体答复以及上级领导所做的指示,等等。这些都是会议内容的精要所在,也是介绍会议成果的关键之处。二要集中反映要点。一方面要有的放矢,善谋全局。撰写者要从召开会议的实质精神出发,分析、综合会议的各种意见,舍弃那些琐碎枝节、与会议宗旨无关以及会议中未达成共识而散见于与会者间的零散意见;另一方面要抓住精要,突出重点。要将会议纪要纳入整个会议过程和具体环境中去考虑,重点反映“如何尽快把与会者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如何较好地解决现阶段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如何科学地指导下阶段工作的开展”等等。三要注意把握要点。也即会议纪要撰写的“度”。

撰写会议纪要既不可凌驾于会议内容之上,夸夸其谈,喊口号;也不可脱离会议中心,冥思苦想,搞创作,要切实达到任务清楚、目标明确、责任到位。首先,在反映会议决议的时候,要直截了当、开门见山、直言其事,切勿含糊不清、华而不实,尤其是对会议中未达成一致的观点或未最终形成决议的事项,切不可任意发挥、恣意想象、矫揉造作;其次,在明确工作目标的时候,要切合与会单位工作实际,符合事物发展客观规律,切不可虚无缥缈、言之无物,搞“超前主义”或“慢步主义”;再次,在明确责任事项的时候,不仅要写明要办理的事项,而且要写明办理的期限和所负的责任,以免各单位互相推委、扯皮,或因责任不明而推卸责任等。

篇8:编写公司章程注意事项

一、编写公司章程需根据公司的特点和需要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法与另一国家的是完全相同的,因为没有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也没有一个公司可以完全照搬照用其他公司的章程。例如,大部分的公司章程都套用了《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如果某公司股东仅两名,且持股分别为51%、49%,则该条款还有如此制订的必要吗?因为其实质上就变成了要求股东会一致同意决议通过。而假如两名股东持股分别为67%以上、33%以下的,则该条款的实质,就是33%以下的股东没有任何决策权利。

1、章程要根据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而定

制订章程的过程,也是确定股东今后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权利、地位的过程。章程条款的合理设置,是股东利益博弈的结果。而这种利益的博弈,与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密不可分。

例如,对于小股东而言,扩大股东会表决事项的比例要求,就等于为自己争取今后的发言权。如果公司章程中将重大事项均列入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通过的范围,则小股东将在公司运营中占有优势地位,这比通过《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来保护小股东合法权益更具有效率。

又如,关于董事的产生,是根据股权比例由股东委派还是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区别就在于股东们是更愿意由内部人员来管理公司还是引入外部人员来管理公司。

股东的特点包括股东之间的关系、股东关注利益或事项的区别等等,而股东持股比例的不同,则直接影响到章程今后的实施以及公司的运行效率。在一个股东人数众多、股权比例分散的公司,如章程中将大部分公司职权设置为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则该公司的运行必然是没有效率的。而在一个只有两三名股东、股权比例又相差悬殊(例如各占90%、10%)的公司,如章程约定经营管理的具体事项要经股东会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则该公司今后极可能陷入僵局。

2、章程要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运行机制来制定

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同,决策的产生与执行的要求不同,运行的机制不同,都需要不同的公司章程。在章程的规定适应公司的行业特点、执行机制时,公司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就会减少,反之,则纠纷不断。

在一个要求及时、快速决策的行业内,或在一个充满冒险与机遇的市场中,公司的管理职权应更多地下放给公司经理等经营层;而在一个需要谨慎从事的行业内,公司的管理职权则应更多地集中于股东会。公司在运行中主要是依赖于人力资源时,股东的表决权与分红权应当与出资比例相区别,以体现人的作用;而当公司在运行中更多的是依据资金、设备时,股东的表决权与分红权则应当与其出资比例相一致,以体现资本的作用。凡此种种,均需要投资者事先做出考虑与平衡,并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二、编写公司章程应细化、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也就相关内容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很多中小企业投资者往往认为法律已经规定得很明确了,公司章程照抄就行了。殊不知如此章程就失去了制定的必要性了。实际上,公司章程的作用,就是将这些法律规定的内容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例如,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程序。一般章程中都会规定召开股东会应提前15日通知,但章程中更需要明确的是:(1)通知由谁来发出,是董事长还是公司?董事长不履行职责,能否由副董事长或其他股东或董事来发出通知?(2)通知以何种形式发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3)通知发往的地址,是股东的法定地址还是实际地址?地址变更如何处理?(4)拒收通知的效力推断:如果某股东将通知退回,是认定其未收到通知还是拒绝参加会议?(5)未收到通知但参加了会议,事后却提出异议,那么应认定为股东会召集瑕疵,需要重新召集,还是应认定为有效?

另外,规定违反章程的后果以及救济方式也很重要。例如,《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但如果股东参加会议却拒不在会议记录上签名,那么意味着什么?是认定该股东弃权、反对还是同意?同样的这些问题,也适用于董事会会议的程序等等。

三、编写公司章程要尽可能地加入将股东关注的内容与约定

无论是公司设立协议中的约定,还是在公司运行中,股东就公司管理、权利制约、利益分配等达成的一致,都可以也应该是公司章程的内容。同时,尽可能地预测纠纷产生的可能并建立解决机制,将是章程在公司运行中发挥作用的重点。股东只有将这些内容都规范地写入章程,成为公司运行的规则,才能使得公司股东之间、公司与股东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也才能使得公司的自治纳入到法律的体系中,得到法律的保护。

正如前述案例给出的教训一样,股东签订的公司设立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无论是在章程之前制定还是在章程之后签署,都应该避免与公司章程相冲突。如对公司章程有修改的,则应及时办理章程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建立起一整套详尽的法律体系,那么,制定一个详细的、全面的公司章程,将是公司规范运作的基本前提!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公司的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第十七条 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发起人的持股证明,应当标明发起人字样。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

(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确定本条第(一)项的具体人数。

第四十一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四十五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第四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四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四十八条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四十九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五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节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五十七条 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股份或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回购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重大资产的收购或出售;

(七)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二条 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六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六十四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六十五条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第六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六十七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六十九条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七)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七十二条 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七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七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七十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篇9:个人简历编写注意事项

个人简历编写注意事项

在个人简历编写原则上,首先要求的就是精简,个人简历的篇幅不能过长,最好是能偶在十秒钟的时间内能够读完。在这种快速阅读的情况下,哪些信息能够给对方留下印象呢?自然是一些关键词,关键词在快速浏览中能够起到指引的作用,也能够起到的优势暗示的作用。因此,在编写个人简历的时候也要注意关键词的'使用。

招聘官在筛选个人简历上长久的时间会导致审美疲劳,如果你的个人简历没有任何特点,又不巧是排在下面的,那么很容易就会被忽略掉。在编写个人简历的时候,适当的追求个性化也可以提高个人简历的好感度,进而被对方所关注。能够吸引对方注意的个人简历都称得上是优秀的,在个人简历中要具备较多的素质,以及自身优势亮点,进而来吸引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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