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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2023-10-03 08:49:2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brdxd1”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篇1: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政策基本稳定。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各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为确保公平公正,家长在市级平台统一报名,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全程录像,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民办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公开“三个承诺”,包括: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教育专家表示,学校发展不能单靠“生源依赖”,而是要从“选好学生”转变为“教好学生”,实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

政策解读

3月11日,上海市教委公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大众最关心的20个问题,市教委相关人士给予了解答。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3号)等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可为家长提供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20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

“入学报名系统”2020年3月25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招生划片范围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2020年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SHMEC-xwb)的“教育大厅”继续开列“义务教育入学报名”菜单,一键进入“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可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20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和“中国上海一网通办”实现信息联动。家长访问市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的“一网通办”栏目,登录和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三、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9月1日-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上海市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3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信息登记方式为: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事先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_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请登录shrxbm.edu.sh.gov.cn及时上传学生照片,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入学相关信息。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证件号码;初始密码为___。《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应于4月23日前,在“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儿童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_354,分辨率为350dpi,jpg格式),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等的重要依据。

如家长上传照片符合要求,可直接作为入学后注册学籍需要的照片;如家长难以上传规定格式照片,至少保证上传儿童照片的头像清晰可辨,不会影响入学报名,待入学注册学籍后再采集规定格式的照片。

四、今年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

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进入“民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

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民办小学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

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一所民办小学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小学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小学;或者报名这所小学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

报名民办小学前,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有关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五、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6日-5月17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按时到校进行验证。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各区指定的验证点将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并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30日-5月31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六、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居住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凭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包括公共租赁房在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办理),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2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七、今年小升初如何进行系统操作?公办初中如何对口入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4月2日-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3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方案。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八、跨区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九、如果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20年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民办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并于5月6日-5月8日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报名时登录“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

家长需输入孩子的学生证号(学籍副号)、学生姓名、家长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一所民办初中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初中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初中;或者报名这所初中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

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十、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如报了不符合条件的志愿,会产生什么后果?

为提高市民对教育资源的多样化需求与民办学校资源供给的匹配度,本市允许民办学校按寄宿、走读、收费等不同情况设置分类招生计划。家长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部分报名志愿须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一旦填报并确认提交,将无法更改报名信息。

对于不符合相关分设计划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不要报名相关志愿。对于需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计划,各区可组织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验证不通过的将不予录取。如报名调剂志愿的,按调剂志愿的相关规则录取;如调剂志愿未录取或未报名调剂志愿的,由其就读意愿区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安排入学。

十一、报名民办学校何种情况下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何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

如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19日。

本市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一是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软件;二是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三是电脑随机录取全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五是电脑随机录取结束,结果及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并导入“入学报名系统”。

十二、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在坚持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校外实际招生数的前提下,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须于4月2日-4月13日信息核对时,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本校直升,必须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由学籍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根据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十三、今年小升初如何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2020年起将实施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有意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根据就读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入学。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十四、家长如何获悉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入学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各区指定网站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各区可组织民办学校录取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十五、如报名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将如何录取?

5月18日至5月19日各区组织实施报名志愿电脑随机录取时,将同时举行调剂志愿的电脑随机录取,产生顺序号。5月23日至5月24日根据报名志愿录取情况开展调剂志愿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将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果将由“入学报名系统”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家长也可以访问各区指定网站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十六、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原则上与境内学生一样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个别境外学生比例较高的民办学校经审核同意可在学校计划中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境外学生。当境外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大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同样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具体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境外学生家长可查询有关学校的招生简章。

十七、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 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应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篇2: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3月11日下午,江苏教育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备受关注的“公民同招”定了,并且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

关于公民同招的重点信息一览

先来看看,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召开的2020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新闻通气会上,有关公民同招的重点:

1、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可适当扩大范围,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2、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1日,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3、民办学校录取原则: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4、公办学校录取原则: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5、开发建设招生入学信息平台,2020年起各地各校全面通过平台实行公民同招。

江苏关于公民同招的相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法定责任,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2.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采用联控联保机制,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努力将控辍的工作与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人、每所学校和相关教师,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肃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求

4.加强招生计划审核。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的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审核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招生前,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所辖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做到招收学生数与注册学籍数一致,并按规定控制班额。2020年开始,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5.明确学校招生范围。各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服务片区范围。服务片区范围确需调整的,要进行风险评估,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具体报名对象范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额的,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范围,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6.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招生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不得早于5月1日。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

7.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体育或艺术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8.严格规范招生与分班行为。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地各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各地在分配热点高中指标生计划时要将民办初中一并纳入考虑。

三、坚持公平原则,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9.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10.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地区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各地应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11.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等的入学问题,各地要明确具体办法,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加强过程监管,建立招生入学预警制度和招生信息平台

12.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学校应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13.建立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机制。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不足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报告,合理引导家长和社会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加快消除大班额办学。

14.开发建设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研制开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2020年起各地各校全面通过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省级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大数据监控平台。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清理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方便家长办事。

五、严肃招生纪律,构建义务教育招生的良好生态

15.健全监督机制。各地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督导,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16.严格问责制度。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非起始年级掐尖招生的民办学校,可采取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惩处办法。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篇3: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一、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不得跨区域抢生源

二、各地建立统一招生平台,全面推行公民同招

三、民办学校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四、对特殊情况的招生录取方式有特别的规定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招生通知》共5个方面17条,其中涉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基本没有变化,调整规范的主要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不得跨区域抢生源。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各地建立统一招生平台,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地统一设定。各地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公民同招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民同招的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

民办学校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对特殊情况的招生录取方式有特别的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各市、县(市、区)20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近期将会陆续出台。

政策解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浙江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通知》)。

为让大家更全面、准确了解2020年浙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内容,省教育厅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8个方面36个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据悉,各市、县(市、区)2020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近期将会陆续出台。

一、关于政策出台背景和研制过程

1.请先介绍一下招生政策涉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简称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等。完全中学是指同时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中学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招生通知》中的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2.《招生通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我省出台《招生通知》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去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是对《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

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细化,也是对规范义务教育特别是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具体要求。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坚决遏制住掐尖招生行为。这次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调整招生政策,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必须不折不扣加以贯彻落实。目前,山东、河北、广东、广西、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已陆续出台落地文件。

二是回归教育初心,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全省教育大会强调:“教育的初心应该是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我们不能为了关注少数人而忽视甚至伤害多数人”;“要着力中小学生‘负担重’的问题”。目前,义务教育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主要来自于校外培训,而校外培训的重要动力是争抢民办学校的入学机会。无序的跨区域“掐尖”招生,加上个别民办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推动“培训热”“竞赛热”,加重了学生的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对此,广大群众要求加大力气规范招生、整治乱象、

落实减负的呼声很高。经省政府同意,去年12月,我省十四部门出台《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体现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落实中小学生减负的重点举措之一,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到位。出台《招生通知》是落实减负方案,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行动。

三是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教育焦虑的要求。我省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仍然存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不注重内涵发展,千方百计变相“掐尖”招生,主要依赖优质生源打造所谓的“名校”的现象,打乱了正

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甚至严重冲击了公办学校的办学,不利于发展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全省教育大会指出,部分民办中小学的不规范办学让“家长焦虑,学生吃力,老师无奈,公办学校优质生源萎缩,破坏了教育生态”,提出要“着力解决公办和民办教育发展不协调问题”“坚持公民办教育政策上平等、招生上同步、管理上统一”的要求。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理直气壮支持公办学校,依法规范管理民办学校。坚决纠正民办学校五花八门的招生行为,严禁民办学校省内挖墙脚,切实防止民办学校过度冲击公办学校”。为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出台《招生通知》、调整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是优化教育生态的关键举措。

3.请介绍一下《招生通知》的研制过程?

答:义务教育涉及面广,社会各方十分关注。我厅对研究制订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十分慎重、高度重视。9月以来,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了相关文件,先后召开民办学校代表、市教育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征求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教科卫体委的意见;委托各市教育局多层面组织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学校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随机调查等形式,重点向家长等群体听取意见;通过网络信息等多渠道掌握公众对规范调整招生政策的社情民意。我省去年12月推出的“浙江中小学生减负40条”已包括了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的主要政策内容,出台前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了意见。我厅多次与长三角地区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招生政策制订的沟通衔接。《招生通知》经省教育厅党委会研究通过,并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二、关于招生工作原则、政策主要变化

4.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主要基于哪几条原则?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属公益性事业。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始终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明确的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要彻底扭转依赖优质生源立校的错位的学校质量观和不看生源

进口端、只看出口端的片面教育质量评价导向,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对治理招生乱象、进一步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有着强烈的呼声和期待。规范招生这项工作多数人是支持的,虽然在推进过程中会碰到一些困难和阻力,短期内也会出现一些阵痛,但必须坚定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缓解社会的教育焦虑,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5.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这些政策变化全国范围统一吗?

答:全国各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是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作了较大调整。我省《招生通知》涉及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共5个方面17条意见,其中招生政策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光我省各地是统一的,全国各省份间也是基本一致的。

三、关于招生计划、范围、对象

6.民办学校招生哪些方面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答: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纳入统一管理的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规程、招生结果、学籍管理等。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

7.对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招生计划核定公布后还可以扩班或增加班额吗?

答: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学校班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即小学、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即使核定公布的招生计划班额不足国家基准班额标准的,以后也不得中途增加班额。确需增加的,须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实施招生前,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辖区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8.《招生通知》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

答:《招生通知》明确:依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公办初中学校可以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学学校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简言之,公办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

9.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可以在哪个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如果在审批地招不足可跨区招生吗?

答:《招生通知》明确: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10.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由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一样吗?

答: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明确。全省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允许各地的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略有差异,但有一点是统一的:在符合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前提下,只要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当地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

篇4: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学位资源短缺的地区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通知》强调,各地要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持招生入学政策相对稳定。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

教育界人士表示,受政策影响最大的是各地的优质民办中学。新政策下,这些学校不得以任何考试为依据招生,且原则上也不能跨区招生了,实际意味着不能再公然争夺优质生源了。不少教育界人士和家长表示,“公民同招”将令“择校热”进一步降温。

公民同招的影响

01

公民同招使义务教育回归公平起点

“公民同招”使义务教育回归公平起点

以前,往往是民办学校提前几个月甚至大半年招生,掐尖抢生源,公办学校往往是在规定时间内才启动招生。“这导致一部分优质生源提前被民办学校挑走,不仅干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的招生秩序,还加重了家长的焦虑。”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吴颖慧表示,长期以来,民办学校借助“掐尖”招生带来的先发优势,给部分家长造成“民办强于公办”的片面错觉。

“实行‘公民同招’是让义务教育回归本位。”张举范认为,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基础性、公益公平性以及强制性。他说,实行“公民同招”,才能真正让义务教育回归其本位属性。“公办”、“民办”只是举办者不同,义务教育的基本属性不应因为举办者的不同而不同,理应“公民同策”。在他看来,对于学校而言,实行“公民同招”将为义务教育学校健康发展创建绿色生态环境。简单来说,就是在生源基础相对均衡的情况下,学校办学的好与不好,更多的取决于“办学的水平”,也就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师资水平、管理水平等,而不是“掐尖”来的优质生源。

“‘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可以让孩子们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时候,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张举范表示,义务教育的招生入学,其本质是“受教育权”的问题,因此,中央和陕西省出台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目的就是实现受教育权的公平。

02

公民同招,牵住义务教育良性发展

各地政策“齐步走”牵住义务教育良性发展的“牛鼻子”

从入学招生管理上看,政策的“齐步走”是这一轮改革的一个显著特征。梳理各地的《实施细则》不难发现,各地不约而同地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强调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是政府行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地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报名。

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后,如何进行转移录取和电脑派位?统筹中的排序问题如何解决……面对更为复杂的入学招生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公民同招”等招生新政平稳落地。

以往,教育改革的目标指向了对外部教育资源配置的最大和最优,‘公民同招’正是从招生这件‘关键小事’入手,从源头上促进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剑波说。

03

公民同招促进学校走向质量竞争

“公民同招”不是设置“单行线”,而是促进学校走向“质量竞争”

毫无疑问,随着“公民同招”政策的推进,公办和民办学校过去不平等竞争的格局将有望得到改变。但是,“公民同招”并非“单行线”。有专家表示,“公民同招”不是对哪一类教育的抑制,而是对标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入学“就近、随机、公平”的总要求,通过规范招生行为,打造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生态。

今年以来,除了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地也通过出台各类政策,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

记者采访中,多位民办学校校长预测,招生新政实施后,优质生源大概率不会再像过去那样“扎堆”于某所学校。这也意味着公办和民办学校今后的竞争,将会从“生源竞争”走向“质量竞争”,最终倒逼并促进民办教育实现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

“‘公民同招’是手段,不是目的;是过程,不是结果。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和高质量发展,结果是学生公平享有优质的义务教育。”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赵丽表示,任何改革都会有阵痛,但“只要方向正确、机制科学,推进规范,就一定能获得成功”。

篇5:2024全面实现高中入学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5月22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同时,各地各校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确需保留的,要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并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市(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对于违反规定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公民同招的定义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开展登记报名、入学录取、注册学籍等工作。“其实,‘公民同招’,并不是新生事物,也不是陕西省独有的。”

张举范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要求,全国一盘棋统一执行。

公民同招的影响

01

公民同招使义务教育回归公平起点

“公民同招”使义务教育回归公平起点

以前,往往是民办学校提前几个月甚至大半年招生,掐尖抢生源,公办学校往往是在规定时间内才启动招生。“这导致一部分优质生源提前被民办学校挑走,不仅干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的招生秩序,还加重了家长的焦虑。”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吴颖慧表示,长期以来,民办学校借助“掐尖”招生带来的先发优势,给部分家长造成“民办强于公办”的片面错觉。

“实行‘公民同招’是让义务教育回归本位。”张举范认为,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基础性、公益公平性以及强制性。他说,实行“公民同招”,才能真正让义务教育回归其本位属性。“公办”、“民办”只是举办者不同,义务教育的基本属性不应因为举办者的不同而不同,理应“公民同策”。在他看来,对于学校而言,实行“公民同招”将为义务教育学校健康发展创建绿色生态环境。简单来说,就是在生源基础相对均衡的情况下,学校办学的好与不好,更多的取决于“办学的水平”,也就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师资水平、管理水平等,而不是“掐尖”来的优质生源。

“‘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可以让孩子们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时候,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张举范表示,义务教育的招生入学,其本质是“受教育权”的问题,因此,中央和陕西省出台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目的就是实现受教育权的公平。

02

公民同招,牵住义务教育良性发展

各地政策“齐步走”牵住义务教育良性发展的“牛鼻子”

从入学招生管理上看,政策的“齐步走”是这一轮改革的一个显著特征。梳理各地的《实施细则》不难发现,各地不约而同地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强调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是政府行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地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报名。

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后,如何进行转移录取和电脑派位?统筹中的排序问题如何解决……面对更为复杂的入学招生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公民同招”等招生新政平稳落地。

以往,教育改革的目标指向了对外部教育资源配置的最大和最优,‘公民同招’正是从招生这件‘关键小事’入手,从源头上促进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剑波说。

03

公民同招促进学校走向质量竞争

“公民同招”不是设置“单行线”,而是促进学校走向“质量竞争”

毫无疑问,随着“公民同招”政策的推进,公办和民办学校过去不平等竞争的格局将有望得到改变。但是,“公民同招”并非“单行线”。有专家表示,“公民同招”不是对哪一类教育的抑制,而是对标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入学“就近、随机、公平”的总要求,通过规范招生行为,打造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生态。

今年以来,除了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地也通过出台各类政策,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

记者采访中,多位民办学校校长预测,招生新政实施后,优质生源大概率不会再像过去那样“扎堆”于某所学校。这也意味着公办和民办学校今后的竞争,将会从“生源竞争”走向“质量竞争”,最终倒逼并促进民办教育实现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

“‘公民同招’是手段,不是目的;是过程,不是结果。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和高质量发展,结果是学生公平享有优质的义务教育。”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赵丽表示,任何改革都会有阵痛,但“只要方向正确、机制科学,推进规范,就一定能获得成功”。

公民同招有哪些不好的地方

1、“公民同招”最不利的就是私立学校。政策实施后,私立学校就不能“掐尖”招生了。当然,这也成了相当一部分人叫好的原因。但是我在这里就说说对于那些“掐尖”对象——优等生。由于实行了摇号政策,很多优等生很可能不能被摇到。

2、改革还限制了个区县之间的招生,除了一所私立中学可以面向全台州招生,其他的只能对区内学生招生。那很多原来有条件的其他区县,只能在本地学校就读。由此也可能影响该学生一生的命运。

3、对区县之间的限制,也可能会刺激学区房的销售,有些学生为了能跨区求学,而跨区买学区房。这样有可能会刺激台州房价的上涨。像台州这个房价这么高的城市,如果房价再网上涨,泡沫就会更大。比如温岭,作为县级市,房价在浙江已经排名第一了,其他一些区县,也是直追杭州宁波。一旦楼市崩盘,台州的房价一定在全省领跌。

4、其实对于优等生的不利,其实我觉得,对于那些中等生更不利。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中等生,如果不实行公民同招,那就在公办中学读书,中等生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彼此差不多的成绩,学习压力也不会太大,以往的成绩也可以说明,那些中等生也会在公办初中成为优等生。如今实行“公民同招”有一部分优等生会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这样就会对那些中等生的心理造成压力,影响中等生成绩的提高。

篇6:招同官游东园,招同官游东园王安石,招同官游东园的意思,招同官游东园赏析

招同官游东园,招同官游东园王安石,招同官游东园的意思,招同官游东园赏析 -诗词大全

招同官游东园

作者:王安石  朝代:北宋 青青石上蘖,霜至亦已凋。

冉冉水中蒲,尔生信无聊。

感此岁云晚,欲欢念谁邀。

嘉我二三子,为回东城镳。

幽菊尚可泛,取鱼系榆条。

毋为百年忧,一日以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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