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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悟道之死美文摘抄

2023-08-10 09:01:3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Mrw”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王悟道之死美文摘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王悟道之死美文摘抄,欢迎阅读与借鉴。

王悟道之死美文摘抄

篇1:王悟道之死美文摘抄

王悟道之死美文摘抄

吃大锅饭的年代,我们村子是全公社最小的一个,现在还是,只不过合村并组以后,不再是行政村了。

当年我们村只有500多口人,分为两个生产队。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大队书记、村长、总账会计、小队会计、生产队长、民兵营长、妇女主任一应俱全。

王悟道那时候任大队会计,负责两个生产队的总账。他是“起”字辈,论起来我得喊他老爹。全村姓王的都按辈起名字,唯独他是个例外。

那时候我还小,只记得他个子不高,身材也不胖,是不是有一双习惯从眼镜框上看人的眼睛,已经模糊不清了。倒是有两件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是他家的堂屋,摆得满满当当,有乌黑油亮的八仙桌和供着神像的条几,有雕花的高背木椅子;二是他家的猪圈,比别人家的.深、大,养的两头黑猪,大得像两头牛。

我父亲那时做小队会计。年终结算的时候,王悟道常和我父亲在一起轧帐;一个拿着账本抑扬顿挫地唱数,一个将一把大木算盘打得噼里啪啦的脆响。唱的内容和伴奏的“乐器”如搬上今天的“达人秀”,定会赢得三个“yes”。

王悟道不但算盘打得好,还写得一手好毛笔字。谁家有了白事,做柜书记账的非他莫属。他不但常帮人家在“礼簿”上登名字、记礼金,还常帮要入学的孩子起学名。我的名字最先也是他起的,叫“王连善”——我是“善”字辈,“连”字,可能是希望能从军当个连长什么的意愿。不期这名字正和当年家喻户晓的叛徒王连举仅一字之差,故常遭到同学们的取笑;我读初中以后,到底改成了今天的名字。

王悟道还会帮人切脉和往病人身上捻进长长细细的银针,我看着都觉得脊背发冷,——奇怪的是却不见血流出来。还听大人们说,王悟道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神秘的符子用毛笔写在黄色的毛边纸上,然后点燃,能把老鼠拘来,围成一圈跳舞。自听说这件事以后,我更怕见到他,有时路上看到了,老远我就绕开走。他给我一种神秘莫测的压力和恐惧。

夏天的夜晚,村里的男人和男孩子们喜欢在光滑的打麦场上乘凉和过夜,王悟道那时也去,披着穇子叶子编成的大蓑衣。每次他来了,我都赶紧调换一个地方,离他远远的。

有一天清晨,我们陆续从地铺上爬起来,揉揉惺忪的睡眼准备回家,却见像王悟道掉了魂一样呆坐在蓑衣上,怔怔地看着远方。有人过去推推他的肩膀,问怎么啦?他说夜里梦见了鬼,穿着一缕一道的破衣服,用和挑草铁叉一样尖利而又冰凉的双手,紧紧地掐住他的脖子,想喊却喊不出来。又说,他一开始吓得要死,后来,定了定神,幸好记得一道驱鬼的咒语,忙深吸一口气,在心里默念一遍,朝着那鬼的面门尽力吹去,那鬼被吹得一溜跟头,踉跄而去。

我们听了虽然不信,但都有些毛骨悚然。不过还好,当时太阳正从东方冉冉升起,公鸡也在此起彼伏地叫着。

从那以后,王悟道便一病不起,最后命归黄泉。

再后来,听父亲说,公社里经管站的老李会计来村里审账移交,竟然发现王悟道有一笔账,点错了一个小数点,一万元的救济款按一千元入的账。

篇2:河豚王美文摘抄

河豚王美文摘抄

陈墩镇四周,湖泊众多,河网密布,离镇不远处的淀泖湖中产有河豚,尤产一种头圆嘴小无颊无鳞腹白背有淡褐色纹点的河豚鱼,叫斑子。此为河豚中的极品,毒性更剧,中其毒,无解药,然此鱼肉质细嫩尤为鲜美,常令嗜好河豚的人甘愿冒生命危险而欲罢不能。掐指算算,最近几十年中,淀泖湖一带被斑子河豚毒翻的人确也不少。陈墩镇人把这鱼称作河豚王。

镇上,有一个叫阿隆野鱼馆的饭店专做野生河豚,擅长烹制斑子河豚。其实,饭店里也唯有老板兼大菜师傅的阿隆能做这样的河豚,此美味食后确让人终生难忘。在陈墩镇,谁都知道阿隆。阿隆祖上就因擅长烹制河豚鱼而远近闻名。阿隆从小跟爷爷吃河豚,跟阿爸吃河豚,后来自己烧了自己吃河豚,整整吃了四十来年,吃出了一手烧斑子河豚鱼的绝技。

早先,阿隆的爷爷、阿爸都是乡间以捉鱼为生的渔人,每每捉到河豚,特别是河豚王,不敢轻易卖人,弃之可惜,便试探着烧来自己吃。河豚不是很容易就能捉到的,尤其是斑子河豚,常常混在其它鱼中,几天只能捉上一二条。他们就把不多的几条积起来,积多了才一起烧了吃。阿隆家做河豚,有很多的讲究,也是爷爷手里传下的绝活。捉刀杀鱼,去籽去内赃去血,然鱼籽鱼内脏好去,鱼血则难去尽。关键的一道工序便是支一口锅,用竹签把鱼反钉在锅盖上用文火煮水蒸,鱼熟透则鱼血也沥尽,弃水,再置橄榄子、槐花末解毒,或白烹成羹,或红烧。

这烹煮法说说简单,然和性命攸关,则步步惊心。

早先,只是阿隆爷爷、阿爸凭此绝活烹制了自己享用,拼死吃河豚,解个嘴馋有可能搭条命,被乡里人看不起。然几十年相安无事,这才渐渐被乡里人另眼相看。只是这绝活传到阿隆手里,阿隆便生出许多花样来,先是开了阿隆野鱼馆,做其他野生鱼宴,更做斑子河豚鱼宴。尤其是这斑子河豚宴,阿隆野鱼馆自有阿隆野鱼馆的做法,直吃得人心惊肉跳。在阿隆野生鱼馆吃野生河豚,有好多讲究,谁吃谁就得先沐浴、净肠。沐浴既为隆重也为防个万一。万一那个了,也好干干净净而去,很壮烈。而净肠则为清肠中物,生怕物物相克诱生毒性。阿隆专门配制了茶水,在上河豚前,边喝边等。至于谁先吃,则更有个讲究,以前是爷爷捉刀杀鱼烧鱼则爷爷先吃,阿爸捉刀杀鱼烧鱼则阿爸先吃。到了阿隆手里,阿隆用河豚鱼待客,总是当着客人的面先试吃,食后绝对无事了,方让食客们动筷。即使如此,食客也总觉得吃的时候,嘴唇微麻,心跳加快,然鱼味实在鲜美,让人欲罢不能。如此吃法,也吃出了阿隆野鱼馆的名声。好多有钱敢冒险的食客,常常从老远慕名赶来。阿隆也渐渐有了新的`称呼,被人称作河豚王。

阿隆野鱼馆做斑子河豚宴,其实并非日日开宴。原先是一个月一次,还得早几个月预约,然即使预约得好好的,还会落空,实在是野生的食料,少而又少。到了最近几年,阿隆只能看食料排预约,有的一约约了整整一年还没排上。赶上有钱的又非得请贵客的主,往往一掷万元作押金,然也常常扫兴而归。

一日,终有一常为阿隆野鱼馆送食料的老渔人,送来三条斑子野生河豚。阿隆一见,眼前顿时一亮,凭这么多年来做河豚宴的经验看,这正是久违了的正宗的淀泖湖里特有的野生斑子河豚,已经成熟,毒性一定非常了得,而肉质也一定非常鲜美。

老渔人开价三千,每条一千。阿隆多给了一千,乐得老渔人咧嘴傻笑。

三条斑子野生河豚,没有被阿隆作食料践了预约,而是请宠物商店送来了一架高档鱼缸,摆在店堂正中。河豚王养在里面,成了阿隆野鱼馆的镇馆之宝。

有了河豚王,阿隆野鱼馆的预约更多,然整整过去了几年,那些预约的食客一次也没有预约成功。他们又不甘心,一批批赶来野鱼馆探听虚实。只见馆里鱼缸里的斑子,一直在那里游动,很孤独的样子。

有三条斑子在店堂里养着,河豚王不再是个传说。市里有专门搞地方饮食研究的专家慕名联系,准备为这三条斑子河豚留些照片资料。

只是专家还没到,竟然有二只凶悍的野猫夜闯店堂,用了非常高明的手法,把鱼缸里的斑子河豚捞出了鱼缸,在一顿大快朵颐之后,七窍流血,殒命店堂。

这是第二日早上开店的服务员发现的。看到店堂里的惨状,服务员急急打电话叫阿隆。阿隆赶来店里,调出监控录像一看,顿时傻了眼。

从此,阿隆野鱼馆再也没有斑子河豚鱼的身影,所有预约的斑子野生河豚宴一直遥遥无期。好河豚者知道后挺失望,野鱼馆生意渐渐冷落下来。阿隆看着失落的食客,很无奈,也有点失落。

篇3:王汉美文摘抄

王汉美文摘抄

王汉和妻子陈梅在农村开了一家中型养鸡场。每次到月底算账的时候,他对妻子说;“这个月纯收入又比上个月多,干脆把崽王明喊回来帮忙算了,在外面也赚不到多少钱。”他见妻子听后不语,于是打电话给儿子,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毕竟外面有很多机遇,在诱惑着现在的,王明也不例外。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养鸡场得风声水起的时候,一场全国的暴发了,人们惧怕吃禽类。不知有多少养鸡场,养鸭场等禽类纷纷关门,王汉的养鸡场也在所难免。

自养鸡场关闭后,夫妻俩便种起了庄稼。别人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可是他们种什么,要么是产量不高,要么是被虫子或者老鼠吃掉,要么是……。他想:“在这样下去,靠原来养鸡赚到的钱也寥寥无几了,必须要另找出路了。”俗话说的好: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是呛的。他准备拿剩余的钱办一个鱼塘时,妻子陈梅因胃痛的难忍,去医院检查。被院方诊断为:“胃癌中期,”他拿着准备要办鱼塘的钱和儿子寄回来的钱,还有东借西凑的两万元钱,终于把治病的一切费用交清了。这事,让他原本千疮百孔的内心里上加霜。

在他感觉人生无奈时,经别人介绍来到了南峰时环卫处,成了一名临时的保洁员。

单位领导看他按时按质的完成工作,而且还热心帮助同事。年终被评为:“城市优秀美容师,”从那以后,只要他经过的地方看见垃圾,无论多少,他都得把他们清扫干净。

一天晚上他完成工作后,和平常一样准备回家。在途经X医院时,他看见医院门口有一个褪色已久的手提包,被行人踢来踢去。他不假思索地走上前去把它捡起,准备扔进路边装垃圾的板车内。这时,手提包一端的拉链开了一点,他看见里面有钱。于是,他提着它赶紧往家赶。

他回到家,把妻子喊到身边。然后把手提包拉链拉开一数,他傻眼了:里面竟有三万元钱。他惊魂未定地赶紧把门窗关闭的不留一点缝隙,生怕被其他人看见。这时,在一边的妻子小声地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还是交给警察吧!”他听后说:“你以为现在这三万元钱,靠我扫地不知要扫多久?”于是,他打电话征求儿子的意见。未料,母子俩站在同一战线上。

他一夜之间似乎憔悴了许多。

第二天早晨,他咬咬牙。跺跺脚,若无其事的准备去上班。

扫着,扫着。……他眼前出现:“一个双腿残疾的`中年男性,前身扑在硬邦邦的拖车上。在他身子左侧放着一个中型的影响,右侧放着一个“捐款”的木箱。只见他右手用力得按在地上慢慢的往前爬,左手拿起话筒对着嘴巴唱起一首《从头再来》的励志歌曲。这时,街上行人纷纷向捐款箱投入十元,二十元。……”

他看到这一幕,心想:“和这个中年男性相比,自己拥有健全的身体,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哪区区的两万元钱债有算什么?”这时,他想起了在X医院门口捡到的手提包。

他立即回家,干脆利落地提起手提包直奔金石中心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他看见里面有:“有困难,找警察。立警为公,出警为民。”醒目的标语。走进接待室,他看见几位民警正在耐心开导了一个衣裤补了又补,且泪流满面的农妇。

农妇看见王汉手里提着的哪个褪色的手提包,她仿佛看见了一条新生命的出现。于是,她来到王汉身边说:“大哥,这个手提包是我的。”他听后说:“那你讲一下里面有什么呢?”农妇说:“里面有三万元钱,是我拿来给我儿子治疗“胃缺孔”的药费,还没进医院里就掉了。”他听后马上把这个包交给农妇。农妇说:“大哥,你是个好人,谢谢你!”他说:“不用谢,这是每个人应该做的事。”接着他有从自己裤袋内,拿出仅有三百元递给农妇。农妇说:“使不得,使不得。”他说:“妹子,我也是农村人,这点钱是我给侄子的。你就拿去给他买些营养品吧!”派出所民警被这一幕感染了,也纷纷递来了一百,两百元的钱。农妇接过这些钱后,眼泪在眼眶里忍不住潸然泪下。

王汉从派出所出来,他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感觉内心轻松了许多。

篇4:王勃之死?

王勃之死?

关于王勃之死,大家知道什么原因吗?对王勃之死有什么值得探究的呢?

王勃(刘小锋 饰)在童年时曾作过一个梦,梦见一仙人为他在身上披过一件袍子,那衣襟上盛开的是墨色的花朵。王勃有时候写完诗文,会把笔尖上的墨汁滴入酒中喝下。

王勃因私自藏匿罪奴曹达,被同僚告发。曹达猝死在王勃府内。“擅杀”官奴,依唐律,犯死罪。虽然曹达是自杀。可是王勃还是被冤枉,被押至断头台。

临死前,王勃的好友杜镜(沈晓海 饰)登上楼阁,在高处对着王勃大声说:“子安,你好生地去吧。黄泉路上,有此青春佳人陪伴,你不会寂寞的。”说完,杜镜放飞了手中的美人风筝。王勃仰望着风筝,笑道:“想我王勃一生游戏人间,生即轻狂,死亦放诞。知我者惟杜镜也。知我者惟杜镜也!酒来!酒来!杜兄高义。王勃来世再报!”

万幸的是,有人来报,改了新的年号,天下大赦,以显皇恩。天下大赦,街上歌舞升平。王勃却自言自语:“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心空空荡荡,全无主宰?王勃,王勃身在何处?为什么这像别人的节日?是世人遗弃了我,还是我遗弃了世人?”

“现在国运兴旺,十年后的大唐必将是古来第一强盛的王朝。我想三年后,必将出兵吐蕃。”王勃在马上对杜镜说,他们这是在离开长安,去往外地的路上。“你赴任蜀川,正是首当其冲。国家将有大事,也正是你施展才华的好机会。我预祝你功成名就。”

杜镜说:“既然国家正是用人之际,子安何不大力振作,再跃龙门呢?”

王勃道:“于仕途功名,我是心灰意冷了。饱学而无用,实乃人间一大败笔啊。”

在野外休息时,王勃端着酒碗道:“家父受我牵连,风烛残年还将奔波于沧海之外。实在愧为人子啊。幸好我懂些医术,能够为他老人家亲手调理汤药。今后只有晨昏侍奉在他老人家面前,我才能心安哪。有生之年,恐怕这是我惟一能够做好的事情了。”

杜镜道:“我将深入蜀山,你也将远渡南海。此刻一别,天高水远。不知什么时候,我们能再同饮这菊花之酒啊。”

王勃说:“王勃已是个活死人了。虽托生于天地之间,实乃偷生于造化之外。然这造化之事,又有谁能看得清楚呢?”他见杜镜还是面带忧伤,又劝慰:“我们不是有过一次生死之别了吗?就当,就当王勃是一个已经逝去的人。就像这——风。”他指着吹动野草的风,“长风何其渺渺,天涯何其遥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杜镜拿出纸笔,要王勃写下佳句赠与他。风大,吹跑了纸。杜镜展开身上的斗篷,王勃在斗篷内面写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一路旅途劳顿,一日他被歌声叫醒,发现自己在一条船上。老船工正在一边唱歌一边补鱼网。王勃问他:“老人家,这是什么地方啊?”

船工笑道:“你是做着梦来的吧?”王勃说:“难道,这还是鄱阳湖吗?”

船工问王勃:“你是做什么营生的`?怎么会昏倒在那个草滩上?”

王勃回答:“我是行医之人。”

船工大笑:“医生!哈哈。你趴在那草滩上,倒活像一条搁了浅的大白鱼。”

天又黑了。王勃在船上说:“我要去大海。听说海水是腥的,像血一样。”

船工道:“没有风,哪里也去不了。”

王勃叹了口气:“世人等风,惟王勃等死。”

船工道:“小老儿我活了七十多岁了。天天在等死。这个死啊,就像那个风一样,它说来就来。哪里是受人摆布的。懂不?”

王勃轻轻摇了摇头。“可人心似风,又是听谁摆布呢?”

老船工摆摆手:“管它呢。人活在世上,从梦里来,又回梦里去。只要眼睛睁着的日子里,有酒便是快活啊!”

王勃在湖岸边遇见一位被贬到此地的宫女。宫女吟诵王勃的《铜雀伎》:妾本深宫妓,层城闭九重。君王欢爱尽,歌舞为谁容?”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公子正是王勃。宫女对他说她从没见过王勃,王勃的这首诗似是专为她而写。

九九重阳,洪州阎都督在滕王阁大摆筵席,遍请文人雅士去写文章。九九重阳的前几日,湖上正好起风,王勃乘船赶往南昌的腾王阁。重阳节当天,王勃向阎都督问候过,便提笔开始写。谁知阎公有些不悦,还讽刺着说什么久闻王勃善打腹稿,定要假寐片刻,以壮文思。他命人给王勃搬来一张榻,王勃很尴尬,听见旁边的文人议论:阎公的女婿,昨晚已经撰好了文稿,今天就照搬照演。大家心照不宣,他王勃是无知,自取其辱。

阎都督也暂时离开了设宴的大厅。王勃有些心绪不宁,这时书童端来一支上部断了一截的毛笔,说是一位老船工给公子送来的,并有一句话要转告公子——“笔虽断,锋颖未残”。王勃笑赞说得好,顿时文思如泉涌,落笔写下第一句:南昌故郡,洪都新府。

书童跑去报给阎公听,阎公说老生常谈耳。书童来报第二句:星纷翼轸,地接衡庐。

阎公说此乃故事也。“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听到第三句,阎公略带惊喜地说快传、快报!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千古绝唱成了!

王勃走了,众人却发现有一句少了一个字,“槛外长江”与“自流”之间空出了一个字的空白。阎公忙令书童去叫住王勃。

“最后一句,中阙一词,不知当作何解。”书童问王子安。王勃叫书童伸出手来,他的毛笔并没有蘸墨。书童没有注意到,他只是合上手,然后去向众人摊开。手上无字,大家却明白了。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公元六七六年,王勃渡海时溺水而死,终年二十六岁。

篇5:祖父之死美文

祖父之死美文

爷爷,中秋时节了,桂花的芬芳抚慰不了我锥心的痛,血脉深处与生俱来的那一种情愫无法释怀。想你的时候,我记忆里浮现的是那张和蔼慈祥的脸,那副宁静安详的模样。然而,每当我母亲谈起你逝世时的情景,我想象的空间,总被你痛苦的神情充满。母亲老是说,你是被病魔折磨死的,病情发作时,你疼痛难忍,用自己的头撞击床沿,用自己的手很抓着胸膛,你向儿子儿媳请求,希望他们把菜刀拿来,把你的心脏挖出来。

爷爷,你养了7个儿子1个女儿,你的幸福却是有限的。奶奶先你6年去世,之后,你就一个人打发寂寞的时光。你和大伯、三叔一家过生活,他们都是独身,没有结婚,只有我姐和二弟过继给他们,与你一起组成一个小家庭。你本来还有1个儿子3个媳妇在家,可是,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帮助和照顾你的时间非常有限。你的孙儿孙女们读书的读书,工作的工作,也没有时间陪伴你。所以,平常的生活中,你经常一个人默默地坐着,烤火、晒太阳。有时我回家,看到你用浑浊的眼光眺望老家屋子对面的毛家坡,不知你是在想奶奶,还是在昏昏欲睡。你在外工作的儿子儿媳,他们一年半载也难得回家一次,所谓的尽孝,就是给你寄一点钱而已。说实话,这点钱,也是非常可怜的,没有谁主动多寄一点回来。你的最大幸福,就是儿女们孝敬你吃穿,生病给你端茶送水。至于你的孤独和寂寞,他们不会替你排解,也无法替你排解。你的内心世界,没有向谁表露过,至今我不知晓。

从到大足读师范开始,我就很少在家生活了。一个人在外谋生,工作、结婚、生子,一切人生的义务下来,我回家的日子也屈指可数。你的生老病死,仿佛与我离得很远,我没能尽一个孙子的责任。没有尽责是我的错,只因为那时太年轻,对人生的`理解,对世事的看法,都还很肤浅。我只是简单的认为,父辈们大多在你身边,我这个孙子可以偷闲一些。

我看见过爷爷你生病躺在床上痛苦地呻吟的样子。那些年,农村条件不好,小病是不会看医生的。病情严重了,人立不起来了,才到村里医疗点赤脚医生那里去。爷爷你生病之初,也就这么忍受着。病得久了,拖不过去了,三叔便去找来村里的赤脚医生给你瞧一瞧。病情还不见好转,大伯和三叔只好用滑竿抬你去来凤医院看病。至今,那滑竿闪悠悠的样子,我还清楚地记得。

爷爷你最后一次生病是在1987年的冬天,那时我在马坊初中教书,由于当时通讯不便,没有电话,所以就没有爷爷你生病的消息。听母亲说,爷爷你患的是肺气肿,最后发展成为肺心病。发病之初,病情不严重,大家也没有在意。到病情严重的时候,已经无药可救了。当时的医疗条件就这样,一般的大病,治疗效果都非常有限。特别是农村人,生了大病,最多就在当地的卫生院治疗,没有到更大、医疗条件更好的地方治疗的意识。住院治疗,也是一种奢侈。爷爷你生病了,被大伯和三叔抬到医院看了一下门诊,顺便开了一些药。来凤医院,是一个镇卫生院,不过,这个医院历史悠久,在当地,也算有些名气。医生见了你的症状,说,到了那种状况,就只能用药物减轻一下痛苦了。你病逝前一段日子,病情时轻时重,人清醒的时候,还和大家说话,甚至还和二娘说了两句笑话。但是,病情发作,就忍无可忍了。听母亲说,你逝世的当天晚上,没有什么状况,儿子儿媳守着你,很晚才离去。第二天早上,母亲起来煮饭,没有听到你的声响,进屋去看,你已经停止了呼吸。你的去世,和你一个屋子睡觉的大伯也不知道。

爷爷你去世时间是1987年农历冬月十五,大致时间是早上5点以前。去世的时候,你的亲人谁也没有守候着,你更没有留下任何遗言。

篇6:诗人之死美文

诗人之死美文

我爱这世界

爱它的美丽,爱它的多情,爱它的无奈

多少孤鸿飞过千古

滚滚江流送走岁月

前行的脚步总有太多羁绊

有心人把诗谱成了歌

懂或不懂,也会有人将爱唱响,

有人错把歌写成了诗,

却等不到那人翻开往事,轻轻诵读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首诗

每首诗都会有一个故事

有的故事可能会被雕刻成一幅画

封存在遥远的古都

有的故事被后人搬上华丽的.舞台

悬挂在闹市的街头

来来往往的过客

吵吵闹闹的人群

从醉人的雨巷走到寂寞的胡同

乘着月色误入风情的浅滩

谁的声音震颤了流浪的灵魂

谁的容颜凋零了血红的枫叶

记忆与臆想拼凑的意境

时空折叠众生颠倒

鸟雀躲在晚风中撕心裂肺地叫嚣

女人,孩子,家

可口的饭菜,温暖的床被,爱人的怀抱

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你身旁

请相信我依然爱你

只是选择了一种永恒的方式

离开或者死亡

篇7:蛀虫之死美文

蛀虫之死美文

蛀虫在一根木头里安下了家,在暗无天日的木头了,柔软的蛀虫忍受煎熬,以木头为食,尽可能地减少对水的需求,条件再艰苦,自己也总得要活下去啊!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蛀虫用它那柔软的嘴巴竟然在木头里打出一条通道来,生存的空间大为扩张,这真是一个奇迹。木头那么硬,而蛀虫那么软,只需轻轻一按,就成了肉酱了,连木匠看了都感慨不已,这小小的蛀虫不得了呢。

蛀虫以木头为食,以木头为家,时间长了,竟然抱怨连连:木头吃起来太苦了,水份太少了,真是个小气鬼!它呀,希望木头能给它提供可口的木质,水份多一点,都快把它给渴死了。对这些要求,木头一再向它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这可把蛀虫给惹火了,它愤愤地说:“你这该死的糟木头,要是一把火把你给烧成灰就好了。”

木头无语了,只给蛀虫提供了生活的.一切,想不到蛀虫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恩将仇报,一点也不懂得感恩呀!

终于,有一天,木头来到太阳下面,一呆就是大半天。赤日炎炎,烈日下的木头啥事也没有,这下,倒是木头体内的蛀虫的有些受不了了,温度太高了,本来水分就少,蛀虫都快渴死了,热得它躁动不已。直到这时,它还在抱怨木头没有给它一个温凉的环境,越动,水份挥发得越快。

最终,一味只知道抱怨的蛀虫死在了木头里,至死它都不知道自己是死在抱怨声里。

对于那种一味只想着索取,却不曾从身找原因的人来说,蛀虫之死是个深刻的教训。

篇8:骆驼之死美文

骆驼之死美文

骆驼在沙漠中自由自在地吃草,我和叶赛尔坐在一根木头上抽莫合烟。我带来的“红河”烟已经抽完了,便抽叶赛尔的莫合烟。叶赛尔对我抽烟有意见,他觉得我“过一会儿便点一根,过一会儿便点一根”实在是太麻烦,从早到晚嘴就不闲着。而他早上抽一根莫合烟可以管到中午,中午抽一根莫合烟可以管到晚上。他让我抽莫合烟,我抽了一根,味道太烈,抽完后头有些晕。

我们俩便又闲聊骆驼的事情。说着说着,便说到了骆驼的死。我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叶赛尔,居然经历了那么多的关于骆驼死亡的事情。

先写他告诉我的一峰病死的骆驼的故事。我已在一文中写过,骆驼在受伤后会躲在一个不被人发现的地方养伤,养好伤后才会露面。由此我们知道,骆驼只要有力气挪动身躯,哪怕伤口再疼,流再多的血,也还是可以践行“躲避养伤”这一精神旨要的。但如果一峰骆驼病了,病得无法从地上爬起,它就无法践行这一精神旨要了。

叶赛尔说,那峰骆驼真的很奇怪,说不行就不行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用痛苦的眼睛望着人们,似乎乞求有谁能救它。大家猜想,它的身体内部可能得什么病了。每年夏天外出放牧,实际上无医也无药,谁的牲畜要是得病了,就只能听天由命了。但长眉驼现在已属于稀少物了,所以叶赛尔还是想办法要救活它。于是捎话,打电话,终于弄来药给它喂进了肚子里。第二天,它有了好转,眼睛里不再有那么多的痛苦了。它想挣扎着往前爬一点,但没有成功。没想到,过了一夜它便不行了。早晨人们发现它趴在地上不动,过去仔细一看,它已经死了。它可能是半夜死的,有蚂蚁从鼻孔中出出进进,让人看着骇然。

它趴在那里,像一座倒了的山。平时,它迈着稳健的步伐在沙漠中行走,临死前,想再往前爬一点,都没能如愿。一峰高大的骆驼倒下后,就这样让人看着伤心。

去年,有一峰骆驼从山上摔下来摔死了。那是叶赛尔看到的骆驼最凄惨的一幕。那天,叶赛尔本不想让骆驼到山坡上去吃草,但山坡的另一端比较平坦,它们吃着草,不知不觉就到了山坡上。山坡的一端平坦,另一端必然陡峭,等它们意识到危险时,它们实际上已经站在了陡坡边上,下面的陡坡乱石密布,无任何动物涉过的足迹。叶赛尔着急地唤它们从来路返回,但它们已经慌了,一峰挤一峰,在陡坡边上乱成一团。有一峰骆驼一蹄子踩空,庞大的身躯顿时像个皮球一样向坡下滚去,陡坡上的石头一次次将它的身子撞得起起落落。可以看得出,它也想挣扎着站起身,但它的身子太过于沉重,加之向下摔出的惯性太大,它实际上已无力控制自己了。最后,它“咣”的一声摔在了坡底,被它连带下来的几块石头也被摔出了声响。

它被摔得嘴里和鼻子里都是血,眼睛颤抖着,越来越无力地闭上了。叶赛尔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坏了,他跑过去用手摇骆驼的头,希望它能从地上爬起来。但它嘴一张,“噗”的一声吐出一团黑血后,就再也不动弹了。它死了。它因为自己的身躯太过于庞大,一旦从高处摔出便无法控制。由此可见,重心对骆驼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叶赛尔抱着它的头哽咽着说,你太大了,你太大了……你要是像一只羊一样多好。他在这个地方已经历过一次牲畜被摔的事情。有一次,他的一只羊也从这个陡坡上摔了下来,摔到坡底,它爬起来颇为疑惑地向四周望了望,又去草地上吃草了。

不是所有死去的骆驼都显得悲怆,有一峰骆驼的死就很感人。几年前的一个冬天,一位牧民的一峰母驼下了两只小驼。它带它们出去寻找草吃。其实,冬天的沙漠中没有草,母驼带小驼出去,也就是从冻土中扯出几根草根,喂到小驼的嘴里。它们出去一般都不会走远,主人便也就放心地让它们去了。

一天黄昏,起了暴风雪,天地很快一片灰暗。母驼和两只小驼迷路了,它们原以为向着家的方向在走,实际上却越走越远。半夜,母驼为了保护小驼,在一棵大树下卧下,将两只小驼护在腹间,然后任大雪一层又一层落下。那是一场几十年不遇的暴风雪,天气冷到了零下40多度,而地上的积雪也有1米多厚。风在恣肆,像是天地间有无数个恶魔在吼叫。

那天夜间,母驼就那样一动不动地护着两只小驼。它身上的雪越积越厚,寒冷像刀子一样刺入它的皮肤,继而又刺入了它的体内。在那样的天气里,寒冷就像一个乱窜的魔法师一样,把它能占领的生命的肉体施以冷冻的魔法。不久,那峰母驼感到自己的躯体变得僵硬了,似乎有一个冰冷的恶魔正在一点一点地占据着自己的身体。但它仍然一动不动,两只小驼已经熟睡了,它用两条前腿和腹部为它们撑起了一个温暖的卧床。

第二天中午,暴风雪才停止。人们在茫茫雪野中寻找它们,直到下午才找到了那峰母驼和两只小驼。母驼已经死了,两只小驼围着它在哀号。风已经停了,但它们的哀号却像风一样在雪野中飘荡。

还有一只骆驼的死更感人,它是为寻地下水而死的,牧民们都认为它是那一年所有牧民的恩者。

沙漠虽然干旱,但在沙丘中间却总有小河或海子,牧民每年放牧的首选,其实也就是这些小河或海子,有了水也就有了生活最起码的保障。这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逐水草而居,古往今来都如此。现在,牧民们都会把上一年有水的地方作为下一年的首选,到了沙漠牧场,便直奔小河或海子。

但有一年却发生了奇怪的现象,牧民们进入沙漠牧场后,到处都找不到小河或海子。水,莫名其妙地干了。牧民们不知道,全球气温变暖已经影响到了沙漠中的小河或海子,水在短短的时间内便已经干枯了。没有水,人和牲畜都无法存活,牧民们决定向别处迁徙。但转了好几个地方,看到的却是同样的境况——没有水。人绝望了,牲畜们发出嘶哑的哀号。

有人想出了一个办法,骆驼可以找到地下水,从畜群中放开几只骆驼,它们就会去找水。这个提议让人们像是抓住了救命的稻草,马上从畜群中放开了几只骆驼。它们很快就明白了人们的用意,低着头向四周寻去。但一天过去了,它们没有找到水。两天过去了,它们还是没有找到水。第三天,人们已经对它们不抱希望了,打算赶着牲畜到另一个地方去。他们已经打听清楚,那个地方有水。但就在上路的`时候,却发现一峰骆驼失踪了。大家在一起碰头,觉得一峰骆驼与已经好几天没喝水的畜群相比,毕竟只是一峰,而眼下当务之急是要赶紧为畜群找到饮水,否则它们会一个个倒在沙漠中。

经过几天的迁徙,他们终于到了一个有水的地方。那峰骆驼一直没有消息,牧民想,它过几天后可能会沿着畜群的蹄印跟到这里来。所有的牲畜都集中到了一个地方,谁也抽不出身去找它。

一个多月之后,传来了一个消息,在那片所有的小河和海子干枯了的沙漠里,发现了地下水,不远处躺着一峰死了的骆驼。是那峰被人们认为失踪了的骆驼,它找到了地下水,然后便一直在那儿等牧民。但牧民们却一直没有过去,它饿死在了那儿。

后来我又见到了一群野骆驼。之所以在这里挑轻拣重地让笔落到野骆驼身上,是因为野骆驼更为真实,他们仍保持着自己作为一个物种的原始本性。

那是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我远远地见有什么在移动,同时伴有灰尘扬起,近了,才发现是几峰野骆驼。它们奔跑到一个小海子跟前,将巨大的身躯弯下喝水。天正蓝,小海子的水面便映出一峰峰骆驼,几个搞摄影的朋友不拍饮水的骆驼,而是绕到对面专拍它们在水中的倒影,得了几幅好照片。

喝水对骆驼来说,也许是几天,或十几天才要做的一件事,遇上水了便大喝一通,遇不上就只好忍着。一个牧民说,这群野骆驼已经把这个小海子牢记在了心间,每隔几天,总是要来喝水,因为是野骆驼,它们不必顾虑人,来去皆很自由。与家驼相比,它们在迈出那至关重要,几乎要改变命运的一步时犹豫退却了,所以他们仍是野骆驼,但他们现在的生命是自由的,也是快乐的。

牧民住在小海子对面的小山上,每当这群野骆驼下来,便来看它们,逗它们,它们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鼻孔里发出一些亲切的呼呼声。牧民也很高兴,觉得在这荒天野地和一群野骆驼成了朋友。后来,野骆驼们下来喝水时,总是要走到他的羊圈旁,如果他在,与他对视一会儿便离去;如果他不在,它们就望一会儿他的羊圈,好像羊圈就是他一样。一群野骆驼就这样与一个人建立了亲密的关系。骆驼与人之间原本或许有着一些相通的语言,天天见面,这些语言在默契中被双方都感觉到了,于是只要每天看见对方,他们便都觉得亲切。

我到牧民的家中喝奶茶,闲聊着,野骆驼的面容被一件事勾画得清晰了起来。也是众骆驼来喝水的日子到了,却不见众骆驼出现。牧民诧异,它们上哪里去了呢?他走到一个山包上,见骆驼在一片宽阔的地带转来转去,似是在寻找什么。他一数骆驼,发现它们中少了一峰,他从骆驼们急促的样子上断定,它们在寻找走失的一位伙伴。过了一会儿,有一峰骆驼急促地叫了一声,众骆驼便一起向它围拢过去。少顷,它们像是做出了一个什么决定似的,又一起向山后急急走去。

牧民好奇,骑上马赶上它们,想看个仔细。很快,他便发现野骆驼们跟着地上的一串蹄印在向前走着,走了一会儿,地上的蹄印变得歪歪斜斜,似乎行走者难以支撑自己的身躯。有一峰骆驼叫了一声,驼群便显得有些慌乱起来。牧民猜测,正在被众驼寻找的这只骆驼可能受伤了,翻过一座山,果然见一峰骆驼卧在一片草丛中。众驼奔跑过去,围着它呼呼叫,但它却纹丝不动。牧民仔细一看,它已经死了。

“它倒下的地方是它出生的地方。它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时,就坚持着走到了那里。骆驼在哪里出生,死的时候就必须要回到哪里。”牧民的这几句话把故事推向了高潮。这样的话,应该写到教科书里去,让学生们停下“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朗读,而是读一读这几句话,想必会使他们的心灵更美好。

后来的闲聊轻松自然。牧民说,骆驼们知道那只骆驼要死了,就去找它。其实在路上它们知道它已经死了。我问他何以见得,他说,有一峰骆驼流泪了,那是一峰母骆驼,是死去的那峰骆驼的母亲。

篇9: 玻璃之死美文

玻璃之死美文

玻璃,在人们的眼中是易碎的,也是伤人的!印象中的确如此,可是似乎又不是这样的! 今天不慎弄碎了一块玻璃,划了手,生疼生疼地,好生委屈,再看地上那些破碎的玻璃片儿,还带着血迹…

一瞬间眼睛像被什么刺了一般,皱眉间,也忽然明白玻璃的`悲哀!玻璃原本透明无暇,完好光洁,人们用它作门窗,各样装饰建筑…让人可以透过它看见外面的世界,让很多事物看起来更加明亮,人们透过它看见了这个世界的纯善与肮脏…

其实只要我们不去碰它,不去靠近,不去破坏,不去…它就不会那么易碎,更加不会伤人!伤人只是它受到伤害时的抵抗罢了!它只是安静地呆在那里,不喧闹,不争吵,不猜忌,不……可是当它的安静受到打扰,它就会破碎,进而攻击人,让人受伤!

我突然间心疼,心疼着玻璃的一生,因为它不知道是否有那么一些人会不会善待它,心疼它,理解它,会不会有一天把它砸得粉碎,然后再被遗留在某个不知名的废弃的角落,天寒地冻,风吹雨打,凄凉得没有任何人注意!

想到这些,我莫名地心疼起来,那或许是一种感同身受的同情!但是不重要了,因为伤是透明的玻璃,知道而无法治愈。就像此刻,玻璃碎了,我想把它恢复,却是无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带着血的玻璃渣滓横躺在我的面前,无可奈何。我甚至觉得玻璃上的血不是我的,是那玻璃在流泪,在流血,为它的生命流下最后的血泪,祭奠它的离去。

我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所以我把这些玻璃一片片拾起,有好几次手被玻璃扎了,即使很疼,我还是倔强地继续着…我只当那是玻璃的愤恨,愤恨我了结了它短暂的一生,也似乎它是让我明白,不要做玻璃一样的它,要勇敢地坚强!

我把破碎了的玻璃埋在了阿婆家的李树下,那是我最爱呆得地方,我相信那块碎了的玻璃也会喜欢那里,因为那里安静,安宁,不会有人打扰,不会有悲伤,不会有伤害,不会有……我感谢这块玻璃,因为它用生生地痛,用自己那鲜红的血泪告诉我:你必须坚强,必须自强。

篇10:蚊子之死美文

蚊子之死美文

本来,死只蚊子正常得很,就像冬天死几只苍蝇,“冻死苍蝇未足奇”嘛,应该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是,那只蚊子死得不太寻常——它不是寿终正寝,只因为咬了人,人很恼怒,发誓要将蚊子置于死地。最终,人如愿以偿;那只本不该命绝的蚊子却一命呜呼,且连一个全尸都没有落下。

这件事情与我有关,说得直白一点,那蚊子咬得是我,我便是杀害那只蚊子的刽子手。此事的发生,引起了我些许情绪上的波动,因其时而潜下,又时而涌起,便有了将这潜下涌起的情绪脉冲付之于表,记录下来的冲动。

蚊子之死的准确时间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是前不久的一天晚上。我正坐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罗列文字,突然感到耳朵奇痒难忍,下意识地用手一搔,手感竞于别时不同,平时薄如蝉翼的耳轮变得厚重了许多,对着镜子一照,厚重着的耳轮还带着紫红的色晕。如果不出意外,罪魁祸首应该是只蚊子!

尽管我很讨厌蚊子,但平素也对蚊子存有一丝宽容。一则蚊子的生命很在短暂,雄性蚊子的生命只有短短的10到20天,就是生命周期较长的雌蚊,也不过百日而已;就依雌蚊的生命上限而言,较之我们人类的长命百岁,实在短得令人见怜。二则呢,并不是所有的蚊子都咬人,雄蚊就没有叮人的嗜好,仅以花蜜和植物的汁液为生;只是那些雌蚊,因要繁衍生息,才会冒险去叮咬人或动物,吸食血液以促进内卵成熟;想想看,她们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对于“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原本就应该给予一些宽容,就像法律之于紧急避险一般。

因为常存这份宽容之心,起初并没打算将这蚊子怎么样,对着镜子,在耳轮的红肿上涂了风油精后,重又坐到了电脑的对面来罗列文字。惟一让人恼怒的是——由于蚊子的叮咬使罗列文字进程有了中断,刚才那种文思泉涌的感觉不知跑到哪个爪哇国去了,想再罗列一个文字,竟不知该到哪里去找寻!

正在我抓耳挠腮、苦思冥想、无计可施的时候,只听有“嗡嗡”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就索绕于耳际了。“是蚊子!”我一边想刚刚发生过的事,一边用手在耳边晃动,作驱赶状。但是,无论我如何驱赶,那“嗡嗡”的声音总在耳际响起,时高时低;一只蚊子围绕着我的头部,前后左右、上上下下地飞行。很显然,蚊子的并不是想跟我做捉迷藏的游戏,也不是因为我的头部有什么特别的美不胜收之处,不过是因为头部的裸露,便于她选择合适的时机下手罢了。她不停地飞着,我不停地驱着,如此三番五次,她竟没有一点收手的意思,开始跟我打起了游击,那份信念的执着真是有点让人肃然起敬了。肃然归肃然,起敬归起敬,我可不想为了她的信念再次牺牲自己,毕竟我也有我的信念不是——请不要将我的宽容视为懦弱,每每测探我宽容的极限。

都说大爱无疆,我说宽容有度!

蚊子的连续挑战终于让我忍无可忍,恶就像天边的乌云越聚越多,杀蚊的念头陡然站立了起来,必置蚊子以死地而后快!

蚊子最终死于我的两掌之间,尸骨断作两截,躺卧在殷殷的血红里;但那血红,不是蚊子的,而是她从我的身上汲取的,但她为了这血,为了汲取更多的热血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蚊子是消灭了,但我关于蚊子的思绪并没有终止:蚊子本是可以不死的。她咬了我,我没有记恨,甚至不曾有一丝愠怒,为了繁衍后代,她不得不啊;可是,可是,咬了以后,有发而无收,就失之于贪了;当我对她的贪明确表示拒绝之后,她仍一意孤行,死打烂缠,挥之不去;准确地说,不是我要了她蚊子的命,她是死于她的贪婪和对贪婪的那份固执上。就像时下的许多贪官一样。

尽管蚊子也许罪不该死,但因贪婪而死和死在对贪婪的固执里,总归也该有些死有余辜的味道吧。也许这话纯属为自己开解的遁词。不管怎么样,事件已经发生,时间不会倒流。此时的我,只能说出类似“死者长已矣,生者当勉励”的话来,舍此,还能再说些什么呢?

篇11:水客王美文摘抄

水客王美文摘抄

他的目光越过层层叠叠的闽西南梯田以及散落其间的圆土楼方土楼,黑瓦之上,青山隐隐,有几道炊烟袅袅升起。

他收回的目光落在了墙角,几片枯黄的叶子在微风中颤动,鲜红鲜红的柿子缀满了枝头。

家乡的红柿啊。

红柿树下,是一条小路,青石板路,弯弯曲曲伸向远方。他看不到这些,但这条路的每一块石板的形状、质地、厚薄、凹凸、颜色微妙的差别以及路边的一草一木,都深深地印刻在他的心中。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他想起五十多年前的一个清晨,五十多年前啊,两代人了,也是这么个深秋季节的清晨。他清晰地记得,土圆楼的黑瓦上的湿露在阳光下一圈圈缩小,几丛“狗尾巴草”迎风摇曳。年迈的阿母把包袱送到他手上,又掏出粗布包裹了一层又一层的一堆零碎铜钱,塞在他的怀里。

他感觉到喉咙哽咽,鼻子酸楚,双眼模糊了。他赶紧转过身去,大步向山外走去。山垇口,他回望,阿母孤零零的身影还在村口。他大喊一声“阿母”,眼泪就流了下来。

翻越连绵群山,他来到了汀江边。

千里汀江,滔滔南流。

沿汀江出闽西、过粤东、顺韩江、经潮汕,迎接他的是水天相接的浩瀚南海。

历经坎坷,他只身飘泊到了“南洋”槟城。

他见到了三叔公。满头白发的三叔公庄重地交给他一块残缺的铁板。铁板的一面铭刻着伏羲八卦,另一面是一条破空欲飞的蛟龙。

“俺老了,走不动了。俺家子孙,你要接着走!”

三叔公是闻名客家商界的南洋“水客”,那块铁板就是南洋“水客”的百年信物。

他下跪,双手捧过铁板。从此,就许下了自己庄严的承诺;从此,他的命运就与“水客”命运如影随形。

那一年,开饭店的`李狗三伯给了他200洋元的支票,他带回了家乡。六阿婆一家正闹春荒啊,接到支票喜极而泣。

那一年,七嫂子在独守空房9年之后,用剪刀铰下了一双鸳鸯鞋样,让他带给南洋的“那只鬼”。“那只鬼”接到物品,眼圈红了。后来,七嫂子成了“番嫂”,现在,和她的“那只鬼”生意做大了,子孙满堂了。哦,对门山上的茶亭,就是他们捐建的哟。

那一年,累啊,他往返南洋4趟,带回了卢家的3万洋元支票。每一次回来,他都看到山坡上土圆楼一节节地拔高。

那一年,上海成了火海,家乡第十九路军子弟兵用血肉筑成巍巍长城,抗击日本强盗的侵略。当他把南洋华商捐助的一张张巨额支票呈上时,蔡将军血红的双眼,有泪花闪烁。

那一年,山贼劫持了他。山洞火光熊熊,他赤身滚过洞口的刀床。山贼大叫一声“好汉”,放过了他。

那一年哪,在潮汕的乡村,他遇上了一双世界上最明亮最美丽的星星,他闻到了秋日田野稻草的香甜气息,他想醉倒在甜黑的梦乡。那一年哪,他还是走了,伴随着一声悠悠的叹息和两行滚落的泪珠。

如今,他老了,躺在土圆楼的一张木床上。具体地点是福建省永定县中川乡“富字楼”,时间是1987年的一个秋日。

人们都下地或上山干活去了,土圆楼阳光遍地,很安静很安静。

他往返南洋97次,他想凑齐100次。时代变迁和身体条件限制使他的愿望落空了,他没有“成功”,成了一生的遗憾。

他有名有姓,南洋华商们大多尊称他为“光叔”,而闽西客家人则大多叫他“水客王”。

篇12:去王家村美文摘抄

去王家村美文摘抄

后来洪水退去,那些被王宝贵搭救的人,有的来看过他,有的根本没来,对于那些来与不来的人,王宝贵全没理会,经历了这么一场大水灾,什么事都不算事了。

去年夏天,家乡发了一场大水。大水过后我回了一趟家乡。在电话里,大哥反复说,家里接到了救助款,正在盖房子。让我不要回来,回来也插不上手。大哥认为我在城市里住久了,特别是当了处级领导之后,根本干不了家乡的活儿。有些话他还没说出来,那就是,他没时间招待我。我说,我什么都不用你管,你只管忙你的。坚持回家看看。

家乡灾后的阳光难以想象的充足,各种飞禽不停地翻动着翅膀寻找田间的食物,到处都是农民搭建住房的忙碌景象。水泥、沙子和红砖在工地旁堆放,很多田地里的庄稼匍匐在泥地里无法收获。通往家乡的桥梁已被大水冲垮,我开着私家车只能驶出公路,沿着沙石临时铺成的土路绕行。小车左摇右晃好不容易驶出土路,刚在公路上跑出没多远,又遇见一处断桥,不得不再次驶进另一条土路,就这样,我的车遇到三四处这样的路,走得很慢。我要说的是,在我走到最后一个断桥时,不但桥断了,还有一段很长的公路被大水冲毁。看来,这里肯定经历了比其他地方更严重的水灾。现在大水已经退去,路两旁还残存着大水走过的痕迹,各种野草朝着河道方向贴附在地面。河道里的水在一派汹涌之后,现在归于平静。河水的反光有时会直接逼进车里,让人的眼睛很不适应,但我还是很想赞美家乡河流的沉静与逶迤。

事情就是在这时发生的。我看见河里有三个光着身子的孩子。两个孩子正往河岸上爬行,另一个孩子却往河中心漂移,两只手胡乱地拍打水面,与两个爬上岸的孩子距离越拉越远。河岸上堆放着一堆衣物。爬上岸的孩子不断向我摆手叫喊,我知道河里的孩子出事了。事情发生得突然,容不得我多想,赶紧刹车,推开车门向河边跑去。我边跑边甩掉短袖外衣,到了岸边,裤子也被我甩掉了,最后下水的时候,我踢掉了脚上的鞋子。在城里,我每天下班坚持到游泳馆游两千米,自认为游泳水平还可以,可家乡的河水跟游泳馆里的水不一样,看似平静的水面,水流还是很急的,我拼尽力气向那溺水的孩子游去,在那孩子即将沉下去的时候,我抓住了他。我告诉自己镇静再镇静,但还是喝了几口黄浆浆的河水。孩子年龄不大,也就八九岁的样子。我一只胳膊夹着孩子,另一只胳膊划着水游回岸边。上了岸,我甩了甩身上的河水,一件件拾起被我甩得到处都是的鞋子、裤子和衣服。我想我的好事做完了,准备回到车里穿上衣服继续上路。回到车里,我发现车钥匙不见了,找遍车里每个角落,翻遍了衣裤的兜子,也没有找到。我不得不重新下车,寻找车钥匙。就这样,我又回到了那三个孩子跟前,那个被我从河里拖上来的孩子,光着身,鼻涕泪水横流地直哭,像是被刚刚发生的事儿吓得才缓过神儿来。我问他为什么不赶紧穿上衣服回家?另外一个孩子告诉我,他怕回家挨揍。我说,怕挨揍就不回家了?走,我领你们回家劝说你们父母。这时我从岸边沙土里看见了车钥匙。我强行把三个孩子劝说到车里,送他们回家。

那个溺水的孩子家住村头,红砖瓦房一看就知道是水灾之前刚盖的,院子里有一棵老榆树,粗粗壮壮,枝繁叶茂,枝干上系着红布条,大概是把它看成了一棵神树,祈求着某种心愿吧。从车里放出这三个孩子,我在院门外叫喊这孩子的父亲,好半天,屋里出来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茫然地向我张望,我喊他过来,他似懂非懂地挪动脚步。我看着有点生气,说你孩子犯了点错误,教育教育他就行了,千万不能打。男人看了看孩子湿漉漉的头发和被阳光晒干的皮肤,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紧跑几步上前扯起孩子衣领,如同拎着一只小公鸡儿,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冲着他背后说,记住哇,千万不能打孩子。那男子没有回应我的话,钻进了屋,“砰”地把房门关上,声音大得我的脚板跟着抖动了一下。

我在院门外站了一会儿,没听到屋里有孩子的哭声,便放心地走了,走得孤孤单单很没意思。我总觉得孩子父亲的态度有点欠妥,他应该向我客气一下才是,虽然我不希望他对我有什么回报,但礼貌总该有吧?我心情郁闷地离开了这户人家,离开这个村子,继续赶我的路。

到了大哥家,才知道我刚刚去过的那个村叫王家村,只因我离开家乡太久,对那个小村没有多少记忆。我在大哥家住了三天,对于灾后繁忙景象我的确是个旁观者。我想尽自己所能帮大哥干点什么,都被他推到一边儿。大哥说我碍手碍脚,耽误他们劳动进度,我只好知趣地返城。三天里我没有跟大哥讲起在王家村遇到的事,即使我讲,我想他没时间也没兴趣听。

回到城里,我上班的时候跟同事闲聊,就聊到了王家村那户溺水孩子人家。当然我没有显摆的意思,我尽量淡化从河里救出孩子的过程,只讲那孩子父亲给我带来的郁闷。

同事开始跟我讨论这事干得值不值的问题,说万一你出了危险怎么办?对于那样一户人家,值得你冒那么大的风险吗?

我回避了这种话题。我要强调的是,当时我根本没想什么,当我眼巴巴看到一个溺水的孩子拼命挣扎时,本能促使我必须搭救那幼小的生命,不这样,我心里会一辈子不得安宁。

当天,报社的朋友孙义伟听我同事讲了我在王家村救起溺水孩子的事,打电话要求过来采访。他的电话打得很不凑巧,机关里正在开会布置对受灾村子的包保责任工作,我无暇接听孙义伟的电话,但我不想怠慢媒体的朋友,只能告诉他,我现在很忙,改日我请你吃饭。

我向领导请求,我负责大哥那个村的包保工作,领导很快答应了我,又让我顺便包保王家村,因为王家村离我大哥那个村很近,没必要再另外派一名同事。

就这样,我再次返回家乡。我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调查一下还有多少受灾扶贫项目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群众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来到王家村,我暂时住在村部。我特意向村长王东明打听那个溺水孩子父亲的情况。王东明告诉我,那个孩子的父亲叫王宝贵,是个聋哑人,一直是村里的贫困户。我想了想王宝贵上一次见我时的那种样子,有些原谅了他,他是聋哑人,肯定不会跟我说什么。即使不是聋哑人,作为地地道道只会干活的农民,也很难表达出内心的感激之情。

晚上,村长王东明来到村部,跟我唠起家常。他告诉我,王宝贵是村里的老大难,水灾前,村里收到上面扶贫款,盖了两间房屋,其中一间给了王宝贵。房子盖完了,王宝贵却不满意,嫌房子盖到了村子里的低洼处。当时村里能盖房子的地方也只能是这里,没办法的事,我们怎么解释都说不通,王宝贵的老婆倒不是聋哑人,我们就跟他老婆讲,王宝贵却在一旁火冒三丈,上来就抓我衣领子。做了好事人家还不领情,你说我这心里该是什么滋味?这几年,大家都奔着钱使劲儿,钱比自己的亲爹妈还亲,我猜想这聋哑人挣不到钱,心里不痛快,见到谁,都看不顺眼,有什么办法?这次闹水灾,村里很多人家房屋都不能住人了,王宝贵家的房子完好无损,这回他才看到了自家房子的好处。

不过,通过这次水灾,也的确看出王宝贵家房址有些问题,全村的水全往他家院子里流,他家的院子成了河道,大水经过时,王宝贵将一袋袋提前准备好的沙袋堆在房门口,看来他早就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真有先见之明,不但如此,他还用棉被从屋里把房门全都堵住。当时,很多人为躲避洪水,都爬到自家房顶,洪水瞬间涌来时,人们看见王宝贵一家困在屋里出不来了,好在洪水到了他家窗台就不涨了,当时盖这房子时,窗台的确比一般人家的高,地基也垫到半米多厚,他家房屋能抵御这场洪水,大家都没想到,这也是村里建筑史上的一个奇迹。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事让站在房顶上的人都看呆了。洪水到来时,上游的水裹卷着死猪死鸡直往下冲,冲过来的还有门板、家具、柴草垛,柴草垛上居然还趴着一个人,不管怎么呼喊,还是被无情的大水冲走了。这时我们惊奇地看见王宝贵站在自家窗台上张望了一阵,往腰上系了一根粗绳子,跳到洪水中,大家以为王宝贵被洪水吓疯了,急于逃生,但我们都想错了。跳到洪水中的王宝贵拼命游到他家院子里那棵老榆树跟前,爬上了老榆树,解开腰上的粗绳子,捆在树干上,他又扶着绳子游回窗台,撅着屁股爬回屋里。

我打断王东明絮絮叨叨的讲述,说,今晚就到这儿吧,明天我还有很多事要做,你也回去早点休息。王东明知趣地走了,临走时,告诉我晚上怎么上厕所,怎样闩好门,半夜里不管谁叫门也不要开。我看出他脸上的表情还有些不情愿,有点恋恋不舍,既然我的话已经说到这种份上,他又不好意思赖着不走。

第二天晚上,王东明又来到我的住处,还要跟我讲王宝贵。他说,昨天的事我没讲完,今天我接着给你讲,你听了如果感兴趣,就向上级部门汇报一下。

我说,你讲吧,我听着。

王东明说,王宝贵往那棵大榆树上拴上绳子不长时间,洪水里又漂来一堆柴草垛。柴草垛上蹲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被吓傻了,不喊也不叫,直看着站在房顶上的人群呆愣,柴草垛漂进王宝贵家的院子,正好被那根粗绳拦住,不走了,柴草垛一点点散开,变成了零星几块,又顺着绳子底下漂走。王宝贵老婆在窗台上喊那女人,让那女人拽住绳子,王宝贵从窗口伸出一个木杆,那女人趴在绳子上,一只手攥住木杆,用另一只手和胳膊挽住绳子,王宝贵用劲把女人拽进屋里。刚救完这个女人,紧接着又漂过来一根圆木,圆木上趴着一个男人,那男人倒是灵巧,漂到绳子跟前,伸手抓住绳子,一点点挣扎着爬进了王宝贵家的窗台。有了这男人,王宝贵也多了一个帮手,只要有人漂过来,就被他们拽进屋里,就这么忙活了不知多长时间,王宝贵救出了五六个人。当然也有没救成功的,我们亲眼看见有一块门板漂过来,门板上趴着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儿,漂进王宝贵家院子的时候,洪水忽然出现漩涡,门板偏离了原有的方向,朝着榆树那边靠去,王宝贵老婆喊,抓绳子,快抓绳子。那男孩儿慢了半拍,伸手没有抓住绳子,又顺着洪水漂走了,王宝贵急了,他冲出窗台欲跳入水中追赶那块门板,被他老婆从后面一把抱住,王宝贵也许急红了眼,回手给了他老婆一巴掌,他老婆的手松开了,那门板却漂远了,即使王宝贵跳入水中,也追不上了,他就眼睁睁看着那男孩儿,沮丧得要命。也就从这时开始,王宝贵不再站在窗台上救人,他拽住绳子,把半个身子探入水中,只要漂过来一个人,他就能及时搭救。当时我们都看傻眼了,想不到这个木呆呆的王宝贵竟有这么大的勇气和胆量。

后来洪水退去,那些被王宝贵搭救的人,有的来看过他,有的根本没来,对于那些来与不来的人,王宝贵全没理会,经历了这么一场大水灾,什么事都不算事了。

我被王宝贵的事迹深深打动了,当着王东明的面儿,给报社朋友孙义伟打去电话,说起这个聋哑人的壮举,希望他能过来采访一下。

第二天上午,孙义伟坐着一辆出租车急匆匆来到王家村。他是早晨五点钟从家里出发的,身上背着十几斤重的照相机,风尘仆仆的样子。为了感谢出租车司机一路辛苦没生抱怨,他还多给了人家一百块钱的车费。

孙义伟马不停蹄跟着我和王东明赶往王宝贵的家。王宝贵的老婆在院子当中洗衣服,满胳膊是白花花的泡沫,她说,王宝贵到村外干活去了,你们找不到他,他对自家的事从来不上心,就喜欢干外面的活儿,也不知他咋想的,不理解的人,还以为他脑子不正常,我也管不了他。

我们不免有些怅然,孙义伟向王宝贵老婆了解上次孩子溺水的事,王宝贵老婆竟没话可说,看来她对孩子溺水的事一无所知,所以当然不会想过是谁救了她家的孩子。孙义伟拿着照相机在屋里简单拍了几张,我们就走了。

次日,我们起早赶往王宝贵家。这回,王宝贵老婆蹲在屋子里剁鸡食菜,身边堆着乱七八糟的菜叶。王宝贵则在院子前边的菜园子里翻着地,准备重新种些蔬菜。他看见我们,抬起头来,一脸木然。王宝贵的儿子从屋里跑出来,这是个俊俏机灵的小男孩儿,黑黑的脸蛋儿显出洁白而整齐的牙齿。看见我们,这小男孩儿一个劲儿往他母亲身后躲藏,眼里全是对我们的好奇。王宝贵家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在他家空空荡荡的屋子里,外屋除了堆着一些做饭用的柴草,再就是一口水缸,地面又黑又潮,因脚板频繁摩擦,生起一片鸡蛋大小的泥塄子,油光锃亮。鸡狗倒是出入自在,随便在屋地觅食大便。里屋有一铺老式炕柜,柜里有几条被褥。还没洗刷的碗筷装在一只大盆里,盆里放着淘米水,一只死苍蝇漂荡在水面上。看着眼前的一切,我心里一阵阵发酸,跟孙义伟碰了一下眼神,心照不宣各自从兜里掏出二百块钱,放在王宝贵家炕上。我们的动作似乎惊动了王宝贵,他上前拣起炕上的钱塞给我们,在挣挣扯扯中,我发现王宝贵的确不想要我们的钱,他们一家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生活,他们过得心安理得。王东明向王宝贵老婆说明我们的来意,王宝贵老婆用手比画着把我们的意思告诉了王宝贵,我们笑容可掬地等待王宝贵接受这次采访,他的事迹肯定会得到社会的关注,会得到很多好心人的资助。不想,出乎预料的事发生了,王宝贵撇开我们,拽起老婆就往屋外走。在我们不知所以的时候,王宝贵已走到院子里,拎起一把铁锹,再从鸡窝里棚顶上扯下一个柳条筐,走出院门到外面干活去了。

王东明不好意思地向我们道歉说,看见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怪人,谁都不明白他心里到底想着什么。

孙义伟打着圆场说,怪人好,说明有性格。

我们在屋里站了一会儿,决定跟王宝贵走,说不定能搜集到更多鲜活生动的材料。

这时,王宝贵领着他老婆早走没影儿了,我们也不着急,顺着他们的方向边聊天边走,轻松而惬意。快要走出村口时,我们看见了村边的那条公路,王宝贵正一锹锹挖起路边的沙土装进柳条筐里,筐里的沙土装得差不多了,他和老婆一起抬着柳条筐走上公路,往坑洼处填起沙土。孙义伟赶紧从包里掏出照相机,嘴里自言自语叨咕,太好了,真是太好了,我就需要这样的画面。孙义伟端着照相机,猫起腰亦步亦趋地小心翼翼向前移动,生怕惊动了他们。看着他那紧张要命的样子,我觉得好笑,心想王宝贵一点也不呆,他很懂得怎样炒作自己,知道有人采访,特意让孙义伟拍摄他修筑公路的场面。但我又想错了,我为自己的狭隘羞愧难当。王宝贵发现我们冲他走过来,停下活计,气愤地拎起铁锹和柳条筐扬长而去,头也不回一下,让我们尴尬得不行。

由于孙义伟过于小心,过于激动和过于强求完美,他一张照片也没抓拍到。

乡村的空气真是好,一尘不染的,吸在肺部里甜丝丝的清凉,比城市家里用的过滤器生出的空气强几倍。我们四周是一排排整齐的杨树,高大笔直,像天然的屏障守护着这片劫后余生的富饶的黑土地。杨树上飞起飞落一只只喜鹊,看得出,它们成年累月自然地生,自然地长,悄悄在这里安家生息,没有人打搅,没有人探寻它们的一切。

孙义伟无可奈何地对我说,我在这里给你拍一张吧,留个纪念。

为了排解孙义伟心中的不爽,我稍微调整了姿势,让他尽情地拍照。

这次包保工作,我在王家村工作了四天,在大哥所在的村子工作了两天,搜集了一笔记本材料,准备理顺思路形成文字,回单位向领导汇报。

回城里上班第一天,我的同事在办公楼走廊里叫住我,兴奋地说,你抢救落水少年的事迹昨天登报了。他跟我回到办公室,找出一张晚报,我看见有关我的“事迹”刊登了大半个版面,标题是:我市公务员不顾安危,回家乡勇救落水少年。还配发了一张王宝贵儿子的照片和我的照片。我的照片很有艺术性,头顶着蓝天白云,晴朗的天空中飞起一只只长尾喜鹊,一排排高大笔直的杨树成了我身后的背影。这时,我还看见我的眼睛深情地眺望远方王家村那片土地,眼眶里挂着不易被察觉的热泪,晶莹闪亮。

我笑笑说,孙义伟这小子,我真拿他没办法。

篇13:揭晓王勃之死

揭晓王勃之死

唐朝初年,诗人王勃才名鼎盛,那么,这位有如此才华的诗人王勃是怎么死的呢?

王勃(649或650~676或675年),唐代诗人。汉族,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王勃与于龙以诗文齐名,并称“王于”,亦称“初唐二杰”。王勃也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齐名,齐称“初唐四杰”,其中王勃是“初唐四杰”之冠。王勃为隋末大儒王通的孙子(王通是隋末著名学者,号文中子),王通生二子,长名福郊,次名福峙,福峙即王勃之父,曾出任太常博士、雍州司功、交趾县令、六合县令、齐州长史等职。可知王勃生长于书香之家。 王勃也是王绩的侄孙。

王勃才华早露,14岁,应举及第,后来他的才华更是锋芒毕露,在那时就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齐名并称为初唐四杰。乾封初(666年)为沛王李贤征为王府侍读,两年后因戏为《檄英王鸡》文,被高宗怒逐出府。随即出游巴蜀。咸亨三年(672年)补虢州参军,因擅杀官奴当诛,遇赦除名。其父亦受累贬为交趾令。上元二年(675年)或三年(676年),王勃南下探亲,渡海溺水,惊悸而死。其诗力求摆脱齐梁的绮靡诗风,文也有名,著名的《滕王阁序》就出自他之手。今存有《王子安集》。

王勃的一生

唐代大诗人王勃的一生虽然短暂,却称得上是一段颇有传奇色彩的人生。王勃出生书香门第,六岁即能写诗作赋,十四岁便以出众的文采受到唐高宗的赏识而官拜朝散郎,成为当时最年轻的朝廷命官,可谓少年得志,富贵功名不可限量。

顶着“神童”的美誉,王勃的.仕途经历一度顺风顺水。在此期间,他的文学创作水平达到巅峰,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佳作,其中尤以一篇《滕王阁序》骈文最为世人所称颂,该作通篇文字对仗工整,以大量文墨铺叙了风景名胜滕王阁附近的人文景致,辞藻之瑰丽,大有汉赋之遗风,是后世普遍认可的王勃之代表作。

王勃一生光明磊落,然而盛名之下最易遭人嫉妒,加之王勃性格狂放孤傲,不通人情世故,因而朝堂之上亦不免受到政敌暗算。乾封二年,王勃因一篇《斗鸡赋》而受到同僚弹劾,称其有挑拨离间之嫌,唐高宗震怒,遂将其逐出长安,一度被称为旷世奇才的王勃顿时沦为被贬罪臣,不得不远离京师。

至咸亨二年,好容易在朋友引荐下当上虢州参军的王勃再度因年少轻狂而闯祸,竟将身犯重罪的官奴曹达私下杀害,此案震动朝野,连累王父亦遭贬官。后因好友多番周旋,王勃虽性命得保,然而仕途之路却不得不就此戛然而止。

篇14:王勃之死相关事情

王勃之死相关事情

王勃雕像

王勃是唐代著名诗人,初唐四杰之一,他的代表作品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滕王阁序》。王勃约676年就去世了,年仅26岁,关于其死因大多数书法是乘船溺水而亡,也有人说他投海自杀,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勃之死真相到底是什么

关于王勃之死,有不同的说法,有说是未达交趾见到父亲前便死去;有说是探父之后归途中死;有说是风浪大,渔船颠簸掉下海淹死;有说他既渴望又愧疚见到父亲,无法排解心中极端矛盾而投海自杀。关于王勃溺水时事,又有两种说法,一说风浪太大,其尸体眨眼间已被海浪冲走,根本无法打捞;一说他被船夫捞起,因不懂水性呛水昏厥,后过度惊悸而死。王勃之死说法略有不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淹死于北部湾防城海域。王勃至合浦郡后,再经钦州进防城境,然后有两条线路可走,一是于防城江下船出海,一是走陆路至北仑河口再乘船出海,在防城登船下交趾,是其渡过海域最便捷且安全的`主通道。公元42年,东汉马援南征交趾,主力部队曾走这条线路,历代赴任交趾官员,走的大多也是这条线路。因交趾郡北面防城海域处因“三险” (风高、浪急、礁多)的缘故而剧烈颠簸,故王勃很有可能在此坠海。越南北部的义安省宜禄县宜春乡原建有王勃墓地及祠庙,墓地及祠庙于1972年被美国飞机炸毁,今只存王勃雕像。

王勃死后闹鬼是怎么回事

传说王勃死后还念念不忘《滕王阁序》中他作的得意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每当人们走过他的墓前,就能听到他的魂灵在坟墓中反复吟诵:“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次,一个秀才经过王勃的墓前,又听到坟墓中在吟诵。秀才想了一会儿,对着坟墓说:“这句子好是好,只是还不够精练,要改成‘落霞孤鹜齐飞,秋水长天一色’不是更好吗?”从此以后,人们再也听不到王勃的魂灵在坟墓中吟诵这个句子了。也有一说王勃死后阴魂不散,常在夜间出没赣江水面,高声吟诵这两句诗。一次,一客船路经此处,正值吟声大作,那游客高喊: “这一句写得不好,太罗嗦,如果把上句的‘与’和下句的‘共’去掉,就简洁多了。”从此王勃鬼魂再也没出现。

篇15:诗人之死感怀美文

诗人之死感怀美文

90年代的诗坛是一个令人扼腕的年代,90年代的诗歌似乎以年轻诗人的早夭来宣告一个寒冷季节的到来。

1991年9月24日,留下一纸遗书和二百多首诗稿后,在一个安静的晚上,戈麦自沉于当年国学大师王国维溺死的北京西郊万泉河中,时年24岁。戈麦短暂的一生中时时都冥想死亡,也在抒写死亡,死亡如同影子一样死死地跟着他。

十年过去了,我们并没有忘记这位过早离开我们的天才诗人。西渡曾说:“或许他是半神,他是天使。”今天我们重温他的诗歌,但愿也能获得“永生的自由”。

诗人戈麦最喜欢的一句诗是:“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他说:“诗歌应当是语言的利斧,它能剖开心灵的冰河,在词与词的交汇、融合、分解、对抗的创造中,一定会显现犀利夺目的语言之光照亮人的生存。诗歌直接从属于幻想,它能拓展心灵与生存的空间,能够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

同为北大英年早逝的诗人,海子或多或少对戈麦产生过影响,尤其是海子的卧轨给了更年轻的戈麦很大的打击。现实的处处打击和对这个时代的绝望,让戈麦的诗歌逐渐游离于生活,形成一种独特的诗风而不被当时的时代所接受。戈麦的诗没有海子那般明朗的意象,更多的是一种隐秘的抒情,比海子更倾向于死亡的抒写,可以说他的诗是一种“黑色的美丽”。

戈麦考进北大中文系是鬼使神差的,高中时选学理工,高考时报的是经济学,后来却进了北大中文系,但所有这些似乎注定了他的文学道路选择,注定了他会以全部生命来实践他的诗歌创作。

“我从没有想过,诗应当和我发生联系——直到1987年,应当说是生活自身的水强大地把我推向了创作,当我已经具备权衡一些彼此并列的道路的能力的时候,我认识到:不去写诗可能是一种损失。”

“朋友们渐渐离我远去/我逃避抒情/终将被时代抛弃”(《诗歌》)。就是这种逃避抒情的思想,排斥了诗歌创作中的偶然性,突发性因素,使得他与时代拉开了距离,慢慢培植了他的“厌世”观,在他完成自我的分裂和选择的过程中,其实已经孕育着诗人人生悲剧的必然性的种子。“无论如何,我对诗的感激要高与对生活的留恋”,这句话或多或少地体现了诗人的决绝,诗歌成了他的精神故乡。

麦田是海子的精神家园,而戈麦的精神家园是在红果园,“我手捧一把痛楚,一把山揸/把一切献给广阔的家园/献给燃烧中灼热的胸怀”(《红果园》),与现实的决裂,造成戈麦面对的是想象的失落,语言的失落,精神的失落。在红果园,精神的家园,诗人的心依然无法明亮,“家乡的红果园/心灵的创伤连成一片”(《红果园》)。

戈麦是一个把体验诗歌当成体验生命的人,有人在评论戈麦的诗时,提到了戈麦作为一个诗人的谦卑,一种对语言的谦卑,将自己降低到语言之下,让语言自己来呈现。然而在归结其中的原因时,我却觉得并不单纯的是由于戈麦本身的谦卑的个性,很大一部分在于诗人特性,一种群体性,而戈麦则表现得更为明显,他的“逃避抒情”,“痛恨重复”,“必须诚实”等思想,尤其是他的“厌世”,他对这个时代,对生活的绝望,更明确地说是对人的绝望,这必然使他将人放得很低,自觉地将自己放在语言之下,降低自我,泯灭自我。

“当我说到风/我的心头涌起一层淡淡的云/我的话语像一片苇叶/风从苇叶下面一掀而过”(《风》)。对于语言的谨慎,甚至达到了敏感的程度,然而正是这种并非常态的敏感,营造出一种如“纤细的手指敲击着/浅蓝色脆弱的玻璃”般的意境,“那些刮到树木的并不是风/而是像一样杳无踪迹的语言”,在语言过分强大的力量面前,我们读到的是一种游离于生活的思想,一个在精神家园里流浪的受伤的灵魂。

《誓言》是戈麦的一首极优秀的诗作,也是解读戈麦精神轨迹的一个重要的入口,整首诗昭示着一种重要的分裂,“好了,我现在接受全部的失败/全部的空酒瓶子和漏着小眼儿的鸡蛋/好了,我已经可以完成一次重要的分裂/仅仅一次,就可以干得异常完美”,这种对于“异常完美”的渴求与向往,使年轻的戈麦完成了一次重要的分裂,并以此抵押了自己的未来。

对于诗歌道路的选择,一次重要的分裂的完结,却是另一种人生悲剧的开始,如今的我们已很难相象那个时代里的诗人,对于诗歌这种语言的纯粹的追求,然而这种过于纯粹的追求,与现实之间的强烈反差,往往会造就一个诗人的悲剧。

从《誓言》这首诗的语言开始挖掘,我们便能很容易发现戈麦在用一种几近崩溃的词句对这个世界进行消解,将它们转入一个隐喻的空间。另一位北大诗人指出:“戈麦始终运用一种可能性意味浓郁的汉语来写作。”这体现了诗人想象的.力度和高度,更重要的是体现了诗人一次次地将自己降低,让词语淹没自己,在隐秘的修饰中,让语言作为一个主体自我呈现。

伴随着决绝与分裂,选择与悲剧的开始,戈麦作为一个九十年代的诗人,一个异常脆弱的群体中的一部分,始终无法摆脱一种带血的召唤,“你是谁?为什么在众人之中选择了我/这个不能体味广大生活的人/为什么隐藏在大水之上的云端/窥视我,让我接近生命的极限”(《陌生的主》)。这种被召唤的命运让诗人陷入了痛苦的矛盾,“而他最终听从了命运的召唤/我将成为众尸中最年轻的一个/但不会是众尸之王”。

海子在留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样明亮的诗歌后,依然步上了殉诗之路,而戈麦在接近生命的极限的过程中,在命运带血的召唤下,走上了他在自己的诗作《金镂玉衣》中所想象的:“而我将故去/将退踞到世间最黑暗的年代/故步自封,举目无望/我将沉入那最深的海底”。

海子和戈麦的相继离去,给90年代的诗坛带来了一股压抑的空气,诗人之死难道真的是一种命运的召唤?我们后来的人也只能站在诗人的坟墓面前,用诗人的血宣誓:

如果你们活着,只是为了证明诗篇

往往比谎言更加美丽

就让你们都死去吧

让我穿起你们的黑影,开始重塑自己

篇16: 桑树之死美文欣赏

桑树之死美文欣赏

窗外的园中有一棵树,很与众不同,挺大的一个树冠,树枝却歪歪扭扭的,在周围那些笔直的松树映衬下,显得怪怪的。也许是寂寞的原因,叶子总掉得特别早,秋风一吹,叶子便稀疏得很了。不过,它看来生活得很自在,只是略显寂寞。

转眼,春天又到了,树又发出了新芽。芽儿一天天长大,变成了叶,叶子很快便缀满了枝头。偶然间,一位小女孩儿从树下经过,她惊奇地发现:“天啊,这居然是一棵桑树!”消息很快传开了,引得众做“蚕农”络绎不绝地光顾,带走了不少桑叶。

渐渐的,大的叶片便只能在较高的树枝上被发现了。人们也开始不满了,认为它不该把较大的叶片留给自己。于是有人爬上去将上面的叶子也扫荡了一遍,而更多的人是把下面枝条上所有的绿色都带走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不满足,总是希望能得到更多。

幸好,树总是努力地把枝头装点成绿色,以为能满足人们,但很快就发现那是不可能的。尽管它只留了一点点树顶的叶子来养活自己,但人们还是认为这太多了。幸好由于树很高大,人们够不着,否则它是挨不过这个秋天的。

人们在带走桑叶的同时,也不忘替树做一个宣传。于是,树的'确更是出名了;但也更不幸了,更多的人来向它索取,可它能给予的却仍是这么多。有人体谅它,不在采桑叶了,而更多的人却依然那么贪婪。桑树只能努力地奉献着,即便秋风早已吹起,它也没舍得让叶子落下来。

预料的不幸终于发生了,桑树再也支撑不住了,叶子纷纷的落下,一夜之间,它成了一棵秃树,身上再找不到一丝生气……“惨象”最终让人们认识到了错误,心情沉痛地拾起地上的桑叶,这可能是树最后的贡献吧。

桑树死了,它是被榨干了“绿色”而死的,这是谁的错?是所有采桑叶的人?是爬上树的人?抑或是发现桑树的那个小女孩儿?――如果不是她,树可能仍是那么自在,宁静,与也无争!

篇17:王五和赵六美文摘抄

王五和赵六美文摘抄

虽不同姓,但他们却一直比亲兄弟还要亲。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那时候,王五家住塘东,赵六家住塘西。王五家里有什么好吃的,王五就往塘边一站,吹个口哨,赵六在那边听见了,就立刻出门,沿塘边绕半个圈儿,眨眼之间到了王五家。同样的,赵六要是遇上什么喜兴事儿了,也住塘边一站,也吹个口哨,王五也就立刻颠儿颠儿眨眼之间到了赵六家。

那时候,他们就是这样一对有一块饼子必定要掰成两半来共同分享的好兄弟。稍大些的时候,他们甚至还模仿电视里的情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俩人先拜天地,再互相对拜,然后歃血盟誓,保证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那时候,他们不仅情同手足,而且还都志向远大。王五说,咱俩一定要好好刻苦用功读书,争取将来考上名牌大学,一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二为国家建设做贡献。赵六立刻响应道,你说的很对,咱俩今后要考就考的清华或者北大,这才叫“夫志,气之帅也”。

然而,他们初中刚毕业,家里就打断了他们的`升学梦。王五的爹对王五说,不是爹娘狠心,实在是家里太穷,供不起啊。赵六的爹对赵六说,你要怪要怨,只能怪你投错了胎,怨你的命不好啊。

王五和赵六都是明理的人,他们知道,再怎么埋怨也无济无事,只能冷静地面对和接受这一残酷无情的现实。

不久之后,王五就背上铺盖卷儿,跟随他那当建筑包工头的表舅,一块出门打工去了。

又不久之后,赵六也背上铺盖卷儿,跟随他那当建筑包工头的远房堂叔,一块出门挣钱去了。

一开始,他们俩虽然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地各干各的活,各挣各的钱,平常很少交往,但过年回到家,相互见了面之后,兄弟还是兄弟,一点也不显生分和隔膜。

后来,后来的后来,情况就有些不妙了。

再后来,那件事情就发生了。

王五的表舅对王五他们说,姓赵的简直欺人太甚,他们在别处接不到工程,就跑到我们这里来,用下三滥的手段,将本来已经说好要包给我们的那两幢楼房抢了过去,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大家知道,他们抢了我们的工程,就等于抢了我们的饭碗,所以我决定,今天晚上,大家先吃好喝好,然后操家伙,去狠狠地教训他们一顿!大家尽管放心,出了事,都由我一人承担——但这口气,咱们今天非出不可!当然啦,如果有人不愿为我们的利益着想,不想去,我也不会勉强,就这样吧。

这时候,王五就想起了赵六,就有些犹豫。他们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是情同手足的好兄弟啊,到时候万一碰上了,怎么下得了手?可是真要不去的话,表舅那里又如何交待?说来说去,表舅也是为了能让大家多挣几个啊。

王五犹豫再三,晚上还是狠狠心去了。

结果,一场混战下来,赵六被打断了一条胳膊,王五也被打断了一条腿。他们随后就被各自一方的人送进了不同的医院。恰切点说,当他们知道这种结果的时候,他们已经分别伤愈出院,然后又分别被他们的表舅和远房堂叔派人护送到了家里。他们是在共同走出家门,准备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的情况之下,一个拄着拐杖站在塘东,一个垂着一条胳膊站在塘西,就这么蓦然回首之间,俩人一下子泥塑木雕般僵在了那里……

篇18:电影王勃之死感想

昨天冒大雨到亲戚家,回来的时候更是脸都淋湿透了,不过久久还回味在刚看的电影中。

本来CCTV-3是我无论如何都不放弃的同一首歌,而周迅的《象雾象雨又象风》又绝对让人难以切换频道。但是,很不幸,切换到CCTV-6,突然一个新电影开始,神秘的蓝色,非常写意的背景和音乐,只看见主演是刘小锋(猪八戒里面的吴刚,我表弟说是),池华琼(十六岁花季里的重要人物)。显然这两个人决定了我要看看怎么回事。

片头大唐太子斗鸡,可谓灯光华采,场面壮观,人物精细,国内小成本电影拍得如此细腻,非常罕见;而开篇那大唐的无限繁荣、王勃过人才气更是表现无疑,而这一切竟在短短斗鸡檄文中表现,经典。

电影名字是王勃之死,于是在短短字幕后,王勃因受排挤,大概才开始20分钟片子,他就要被处死了!而这个时候他也仅仅25岁!我们显然很疑问连女主角也没有出来,怎么搞的?于是看了下去。

王勃因为斗鸡檄文招惹了另一太子,贬出长安;然后窝藏疑犯,疑犯不堪王勃嫌疑,自杀身亡,王勃说不清楚,被判死刑。(电影中居然也是一笔带过)。

监狱中,磨刀霍霍,被招惹之太子将王勃与鸡同斗,悲壮之极,连磨刀之歪嘴杀手都为之戚戚;刑场则是更为悲壮之美,比如:

王勃仰天,镜头居然从上而下拍,铡刀立其侧,酒祭血刀,竟如此令人感伤。

王勃好友杜镜挟美人风筝来刑场,展放风筝,言美人相伴;王勃感怀无限,喝罢祭刀之酒,笑等来生!然而,大赫之日竟来,王勃第一死逃过。

王勃与好友杜镜别离,才写下: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读这个诗我从来没有如此感动过!)

的精彩篇章。而《杜少府之任蜀州》,该蜀州居然是今天的崇州!!!

王勃南下南海,当时自杀的曹达其夫人一直以为王勃害死其夫,但杀他之时,却湖神保佑。二死逃过。王勃认识被贬之舞女晚霞(池华琼居然才出来,都下半段了)。晚霞被贬仅因为喜欢王勃之诗。王勃发现自己写文章害人又害自己(是么?)。离开晚霞之时,晚霞翩翩起舞送行,却体力不支病到,为救晚霞,王勃参加腾王阁大会,写下:

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这是为晚霞而写(历史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其中镜头交错,蒙太奇手法之多,美感之强烈,诗之境界,表现无疑,可谓极限!然而,带赏返回之时,落霞已去,孤鹜也飞不起来……

曹夫人知道其夫自杀的后,念到一切都是错而去。王勃再逃一死。

时年,王勃渡海时溺水而亡,26岁。

整个电影就两个基色,冷色的蓝,暖色的金黄,暖色又分为皇宫的和自然的,很美的配色,很美的诗句。

要非要说出现实意义,或许会说成太过于政治色彩,而该片本身恐怕更多表现了人生的无奈,一代才子王勃短暂而辉煌的一生。

篇19:电影王勃之死感想

初唐,为一个盛世拉开了序幕,演奏了中国历史几千年中最华丽最高昂最灿烂的交响曲。文学、艺术、音乐、舞蹈……一切一切都已最鲜活最昂扬的姿态活跃在金色的旋律中。

初唐诗坛,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陈子昂和四杰。王勃的生命是为了成就四杰,是为了成就《滕王阁序》。早就有人断言他文才虽长,寿命必短。

似乎王勃与生俱来的诗人气质和无法比拟的才思便是他人生悲剧和孤独的源流。

汉武帝对司马迁说,朕不需要一个在精神上不肯臣服于朕的人。然才高志洁者恃才傲物,又怎会臣服于任何一人?真正的文人铁骨铮铮,却又百年失意,万古孤独。

王勃便是这样一个人。他不肯臣服于任何人脚下,却又不得不一次次受人摆布,甚至被冠以“威武大将军”之名,与斗鸡无异。这样的拜倒和压制是对文人最大的侮辱,因为他们的尊严和文才绝对不容许半点玷污,“赐我一死”,是王勃的最后抗争。可惜,依旧无用。如同他的被贬,只是宫廷政治斗争的产物,他是不折不扣的牺牲品,如同千万粉身碎骨的文士。

少年得志,名满天下,放诞俊逸的王勃怎会想到,成就他的文章也恰恰开启了他的悲剧。曾经的鲜衣怒马和一时谄媚也只是对自己莫大的嘲讽和鞭打。

知己杜敬冒死相见,临刑赠纸鸢激情相送。纸美人是对王勃风流不羁、放诞自适的写照,也是王勃的生命支点和全部的精神寄托。

所以,王勃一直以纸美人相伴。纸美人就是王勃的才思,王勃的翰墨,王勃的文章。

纸美人唤回了王勃的风流才气,唤回了王勃的生命。老人也说,等你的纸美人飞了,你就可以飞了。王勃的存在,就是为了完成那千古绝唱——《滕王阁序》。

王勃烧掉纸美人,溺水而死。仙翁的墨色花朵的锦衣也终于收回。他是上天的一支笔,即便断了,也截不断那一腔才思和刚健骨气。

一个人的伟大,不在于他的权势,而在于他的风骨。一个人的高贵,不在于他的地位,而在于他的傲岸。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落霞,是王勃心中的纸美人,是王勃的失意化身,是王勃的所有柔情傲骨。孤鹜,则是失意落魄彻骨孤独的王勃。

真正的文人,自古以来便鲜有平安喜乐者,相反,皆连连遭贬,失意落拓,怀才不遇,郁结于心。痛苦,是滋养文人的绝佳土壤。透过人生的沧桑和宦海浮沉,经历心灵和身体的苦痛熬煎,诗人们才能更有更广远的眼界和慷慨沉雄的`气度,才更能具有难得的独立超然的文思和苏世独立唯我独清的高贵品格。

这,才是一个帝国最重要最珍贵的财富。

王勃说,是世人遗弃了我,还是我遗弃了世人。

他是痛苦的,他是孤独的,他虽有知己虽有翰墨,却始终无法排遣这压抑愁苦又沉痛的情绪。

屈原曾说,举世独浊唯我独清,众人皆醉唯我独醒。

这是一种怎样的寂寞和悲凉,穿越了千年的光阴,踩碎历史的门扉,今日依然能直击人们的心脏,诉说这沉郁顿挫的万古凄凉。

天问。

无答。

精神的独立和清醒是人生、社会、帝国以及历史最沉痛的醒酒汤。众人皆不愿一品其味。

杜敬说,大唐需要你的辞章。

王勃答,你错了,是我们需要大唐。

词章只不过太平的粉饰,盛世的点缀。

王勃说,自己一生卖弄文采,只博求君王的垂顾,与倡优何异。徒然苟且偷生装扮弄臣,生又何趣。

如此悲凉的有痛苦的清醒认识,自然预示了王勃必然的悲剧结局。

而《滕王阁序》,则是王勃留给世人的最后一笔精彩华章,纵然不是盛世点缀,也依然穿透历史长河,诉说着文人的心曲。

而电影,恰如其分的彰显出那渺远的盛唐之音,那非凡的诗人气度和天真污垢张狂不羁的风流文思。构建一方诗的国度,精神净土和极具人文内涵的翰墨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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