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文>存在主义与心理咨询-由两个案例引出的思考

存在主义与心理咨询-由两个案例引出的思考

2023-07-14 08:28:5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夏夏夏夏夏天的”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存在主义与心理咨询-由两个案例引出的思考,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存在主义与心理咨询-由两个案例引出的思考,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存在主义与心理咨询-由两个案例引出的思考

篇1:存在主义与心理咨询-由两个案例引出的思考

存在主义与心理咨询-由两个案例引出的思考

应用存在主义哲学原理对两个出现精神疾病症状的学生咨询案例进行描述和讨论:1.存在主义哲学原理有助于对来访者精神世界的.理解;2.咨询者要认真把握存在主义哲学对潜意识的重视和解释;3.精神疾病症状并非必然是药物治疗的指征;4.有必要就存在主义对心理咨询的影响做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作 者:张新立  作者单位:徐州师范大学教育系, 刊 名: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XUZHOU NORMAL UNIVERSITY 年,卷(期): 27(2) 分类号:B894 关键词:心理咨询   存在主义   潜意识   精神疾病症状  

篇2:由一件事引出思考作文

由一件事引出思考作文

思考是思维的一种探索活动,思考力则是在思维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具有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力。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思考的作文吧。

由一件事引出思考作文范文一:

蚂蚁的力量是微弱,我们人类轻轻地对它一吹就飘得十里远,且任人杀生,可见蚂蚁家族是多么的卑微,多么被人瞧不起。

通过一件事我却发现:蚂蚁的力量大于我们想像!

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不远处有一团黑色的东西围绕着一团略黄的东西而且还在动。是什么呢?我走近一看,才看清。原来是一群蚂蚁在搬食一只半死半活的蜜蜂。一条线上有不少蚂蚁在活动,也许是去叫支援队吧。我看着不自觉地向蚂蚁堆吹了口气,蜜蜂上的蚂蚁全被吹散,只有那只蜜蜂和几只蜜蜂下的蚂蚁没动。我静静地等了会儿,被我吹散的蚂蚁又回到了蜜蜂那儿。继续自己的工作。终于,蚂蚁们弄死了蜜蜂,看到这我也慢慢向家走去。

这件事使我有许多疑点不解,我们那么怕蜜蜂,可蚂蚁毫不畏惧,猎食蜜蜂。竟然蚂蚁能猎食我们所害怕的动物,那它们怎么不向我们反抗呢?难道蚂蚁和牛一样把我们看得比自己大了不对,人和蚂蚁比起,就连刚出世的小婴儿也大于蚂蚁。看来这不是谜,那蚂蚁是怎么猎食蜜蜂呢?蜜蜂那么灵活,蚂蚁想偷袭那是不可能的。难道蚂蚁是躲在花苞里等待蜜蜂的到来再乘机抓住蜜蜂。嗯,有可能,或许那只蜜蜂在蚂蚁弄死它之前蜜蜂已经半死半活了。蚂蚁们再来个黄雀在后就手到擒来了。对这个疑点到是有很多解释,就是不知道那个是对的。

关于蚂蚁我还有许多疑惑之处。它们是怎样远出回来还能准确找到自己的家!是通过什么方法找到自己的'同伴呢?

这一个个耐人寻味的问题真令人值得探寻。

由一件事引出思考作文范文二:

星期天,天空万里无云,艳阳高照,快到中午时,妈妈让我下去买菜。我接过钱,高兴地下楼了。

到了菜市场,只见人山人海,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我来到一个买“心灵美”萝卜的摊前,问:“叔叔,多少钱一斤?”“一元。”我掏出钱买了一个既大 有嫩的萝卜,便急匆匆地往家走。正当我走到楼下时,就听见有人喊:“小姑娘,等一等。”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位叔叔,脸上挂满了汗珠。他气喘吁吁地递给我 一元钱,说:“你的钱掉了。”我还来不及说声谢谢,他便消失在人群中了。

回到家里,我沉思了好久,是什么让那位叔叔拾金不昧呢?放下手中的活计把钱要交还给失主呢?我想了又想,终于知道了:他能这么做的,因为他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

萝卜甜。萝卜美。

卖萝卜叔叔的心灵更美。

由一件事引出思考作文范文三:

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偶然间看了一部动画片——《少年师爷》。一开始,我看得漫不经心,没想到,情节越来越精彩,故事中的小师爷机智勇敢,善于思考,勤动脑筋,我被他正能量的一面深深地感染了。

小师爷每次遇到困难,都会积极思考。有一次,小霸王钱贯正在欺负小越,小师爷见状,立刻冲上去保护她。钱贯恼羞成怒,威胁道,如果小师爷不能让上了锁的独轮车动起来,就不放小越走。小师爷立刻开动了脑筋,稍稍一想,便有了主意。他就地取材,把身旁的算盘垫在了独轮车下,轻轻一推,车就飞快地向前驾驶去。钱贯看得目瞪口呆,只好灰溜溜的走了。小师爷遇事总是想办法克服,从不退缩,给人带来了正能量。这也证明:多动脑筋,多想想总会有办法。

由此,我想到了以前的一件小事。一个晴朗的午后,当我正在十分认真地做参赛小报时,一不小心写错了字,涂掉吧怕影响美观,用透明胶粘吧又太显眼。正当我万分焦急的时候,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拿来一张卡纸。剪下一朵小花,贴在错别字上。这样一来,画面反而更加优美,更加生动了。这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更令我惊喜的是,我的作品居然获得了一等奖!看来,只要善于思考,就可以把坏事变好事,化腐朽为力量,真可谓是“思考思考,一切皆有可能”啊!

通过观看《少年师爷》,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事,如果以积极的心态去思考,积极面对,积极寻求出路,以正能量的心态去面对困难,那么困难最终也会迎刃而解。相反,如果遇到一点点挫折,萎靡不振,停滞不前,也不积极开动脑筋,只会让困难越积越多,最终成为一道无非逾越的鸿沟。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以积极的心态迎接生活的挑战,克服困难,为美好的生活努力奋斗!

篇3:由眼睛到心灵案例与点评

教学理念: 美术课堂不是培养画家的地方,美术课也不可能将许许多多的专业知识强行灌输给学生,而实际上学生们对乏味的理论讲解、辛苦的技能训练也不怎么感兴趣。更何况,当今世界的发展日新月异,时代要求教育事业提供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教育的各个学科都在创新,美术课当然也要寻求新的发展方向,否则它就将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将不再受学生的欢迎。美术课同音乐课甚至语文课一样,有着开发学生智力、陶治学生情操的功能。我们不妨大胆地加强它的这一功能,使它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学生和其它学科的面前,使它在新的历史时期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并走在各个学科的前列。 绘画与音乐、与文学的意境是相通相联的:“画中有诗,诗中有画”,“音乐是流动的绘画,绘画是凝固的音乐”——先辈早有深刻的感悟。但传统的风景画欣赏方法是就一幅画的作者、绘画材料、画面色彩、空间、构图、画面所揭示的意义等给学生作一番介绍,这样仅理解了画面的视觉内容,学生也会觉得枯燥、呆板。我是从挖掘画面的听觉内容、意境与视觉内容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想把一幅静止的画变成丰富、生动的运动着的画。从学科的联系上看,本课结合了文学与音乐的内容,从而丰富了美术课堂,扩宽了学生的视野、启迪了学生的智慧。 美术课虽不能使学生成为画家,但它能给学生以乐趣。教给孩子们从艺术作品中获得乐趣和享受的方法,远比教会他们画几幅画更重要。一副聪明的头脑远胜过一双循规蹈矩的手——这是我对美术课寄予的期望、期望美术课能使孩子们得到快乐和变得更加聪明! 教学方案: (一)教学目标: 1.  使学生懂得怎样领悟大自然的美。 2.  使学生能以文学、音乐与美术相结合的方式去欣赏风景画。 3.  开阔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智慧。 4.  丰富美术课堂。     (二)教学准备: 1.  二胡、竖笛、口琴、箫等乐器。 2.  多媒体教学仪器,风景图片,音乐资料等。 3.  颜料,画笔、铅画纸等绘画工具。 (三)教学过程: 一、导入 1.  师:先请同学们听一段音乐,要求大家合上眼睛,用心聆听,想一想你都听到了什么,看到了怎样的图画。 放音乐《水径》: 森林里,无数的生命潜藏在茫茫的绿色中。哗哗的水声洗涤人的灵魂。在那遥远的深处,一大提琴与小卷尾画眉、五色鸟、红嘴鸭及迤逦的溪水邂逅……            生1:我好像看到了一片森林,有许多大树。            生2:我听到流水声,觉得那水很清澈,还有许多鸟在叫。            生3:还有音乐,是琴声,很好听。 2.  师:那么大家的脑海中浮现的图画是肖像画、静物画或是人物画吗? 生:不是! 师:那应该是什么画呢? 生:风景画! 师:对!刚才这段音乐描绘的正是风景画。今天我们将要欣赏到很多美丽的景色! (屏幕显示:风景画) 二、开端 1.师:自然美是非常迷人的,我们伟大的祖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每到一地游览,都能令人留连忘返、心旷神怡。即使是一些常见的自然景象,也同样具有令人陶醉的魅力。 师:朝晖晨曦,碧云如水,雁落平沙,大漠驼影,青草池塘…… (屏幕显示:同时播放相对应的风景图片) 师:都是那样的富有诗意,引起人们的遐想。当我们看到这许多的美丽景色,常常想放声歌唱,想以歌声来表达对大自然的赞美。大家刚刚看到了许多非常漂亮的风景图片,心里有什么感觉? 生:激动,美好,陶醉,想唱歌…… 师:好,我现在就请一位同学来用自己的歌声表达对大自然的赞美之情! (提示:大家可以想一想音乐课本上学过的跟小草、树木、花朵等有关的歌曲。) 一学生举手,他唱的是音乐课所学的歌曲《绿叶》。 (屏幕显示:同时继续播放一些风景画)            掌声。 2.师:下面大家想一想,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欣赏和解读一幅风景画、以及应该从一幅风景画里获得哪些信息呢?——每四个同学为一个小组,展开讨论! 生1:我觉得欣赏一幅风景画应该看它漂亮的色彩。 生2:还有构图,画面空间。 生3:画面的节奏、平衡感,还要学习画家的绘画技法。 师:刚刚大家所说的都只是用眼睛看到的内容,大家再想一想,我们能不能用耳朵听一下画里的瀑布声、用鼻子闻一闻画里的清新空气? (屏幕显示风景画:《幽谷瀑声》) 生1:我仿佛听到了里的宏大的瀑布声。 生2:我觉得那里的空气也很新鲜! 师:风景画如此让人陶醉,那是因为一幅风景画里所容纳的内容不仅仅是大家的眼睛所看到色彩、空间方面的内容,它里边还有丰富的声音,还有如诗如歌的美好意境。绘画跟文学、跟音乐本来就是相联、相通的。前人早有深刻的感悟: 画中有诗,诗中有画   音乐是流动的绘画,绘画是凝固的音乐         (屏幕显示) 我们欣赏一幅画,不仅要用眼睛看,还要用耳朵听,用鼻子闻,用心灵去想象。在这个过程中,联想起着重要作用:      (屏幕显示)   三、发展 师:下面我们来看有一只红色蜻 蜓的这幅画。我想请同学来说一 下,你看到了什么,看了这幅画 又想到了什么? (屏幕显示风景画:《红蜻蜓》) 生:我看到了彩色的鹅卵石,一 只红蜻蜓停在静静的水面上,那 水相当清澈,我想那里的空气也 一定很好,环境也十分宜人。 师:我们用眼睛看到了图画,这位 同学还有语言表述了他心灵的想象。 那么这幅画还缺什么呢? 生:还缺声音! 师:下面我们就请一位同学来为这幅画配音! 一位学生用二胡为大家演奏了与此画意境相配的曲子《晚霞中的红蜻蜓》,有同学跟着哼唱。(没有条件的班级可提供这首歌曲的录音) (屏幕同时显示了这首歌的歌词): 晚霞中的红蜻蜓,你在哪儿哟?童年时代遇见你,那是哪一天?   掌声。 四、高潮 1.师:我们再来看《幽谷瀑声》这幅画。请同学来说,从这幅画里,由眼睛到心灵,你看到了哪些,想到了哪些? 生1:青山绿水,空间幽远,空气清新,瀑布壮观宏大。 生2:景色宜人,我好像听到了哗哗的水流声。 生3:我想如果在山上那座小亭子里读书的话,肯定是一种享受! 师:刚才这位同学说得好,在山腰的小亭里读书,遥望对岸从山顶倾泄下的瀑布,此情此景,有没有令大家想起大诗人李白的一首诗啊? 生:想起了《望庐山瀑布》。 师:好,让我们一齐来朗诵一遍! 师生齐诵:                望庐山瀑布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屏幕显示) 师:既然瀑布的气势这么壮观,山谷又是那么幽远,就让我们来听一下来自画里的声音。请大家闭上眼睛,伏在课桌上用心地听! 放音乐《通往彩虹瀑布的路上》:先是宏大的瀑布声由远而近,接着宛若天籁般的藏族女声优美地传来…… 师:听完这段美妙的音乐, 再请大家回过头来看这幅画,我们的耳际是不是还在回响着那宏大的自然音响?——下面我想请同学们即兴作画,非常快速地把还残留在脑海中的韵律描绘在画纸上;不要求具体的形状,只用色彩把你对音乐的印象表示一下就可以了。同学之间可以相互协作,共同完成。 在投影仪下展示部分学生作品,并请作者向大家说明画面创意。 2.师:再请大家看一幅画:《天目山凉亭》。这幅 画里都蕴藏着什么样的季节、什么样的心情呢?你 可听到飒飒风声、可听见小桥下的泉水叮咚之声? 郊外的古亭里,朋友即将远行,再饮最后一杯吧, 别后路上珍重! 这样的意境,跟一首歌的歌词很吻合:(屏幕显示)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师:下面我用箫为这幅画配音,会唱这支歌的同学 可以跟着唱! 我用箫演奏《送别》,有不少学生跟着哼唱。 3.接下去,我们再来欣赏其他几幅风景画。每四个同学为一个小组,选取其中的一幅画,生出你们想像的翅膀,展开讨论! (屏幕显示:自动按顺序投放多幅风景画) 我已为这些风景画准备了配对的音乐: 《山雨欲来》——《风雨雷电大自然之声》 《水巷》——笛曲《姑苏行》 当学生评述这两幅画时,我播放了对应的音乐。 五、结尾 这节课我们欣赏了许多的风景画,学习了欣赏风景画的方法。以后大家在欣赏一幅风景画的时候,请记住,要动用你所有的感官,捕捉画内画外的所有信息,这样你不仅能够获得艺术的享受,而且还会变得更加聪明!

教学效果:

首先,这样的一堂课使学生们耳目一新,他们好奇、新鲜甚至有些冲动。美术课原来也可以这样新颖和有趣,因为这一节课,他们的心情非常的好。

其次,孩子们在课堂上获得了极大的乐趣和非凡的享受。有那么多好看的图片和漂亮的风景画,有那么动听的音乐,听同学唱歌、拉二胡,看老师吹奏难得一见的古老的箫,听老师散文诗般的讲解,和老师一齐朗诵古人的诗歌,还自己动手即兴作画……他们心满意足。 最后,学生的智力得到极大的开发。他们的眼睛在风景画里浸染,他们的耳朵被音乐的清泉洗涤,而他们澄澈的心灵,已在艺术思维的熏陶中开花结果。

篇4: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之透视――由案例引发的思考

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之透视――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

   郁雷 德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一则案例]

某小区自行车停放混乱,小区要创建文明小区,要利用一块绿地来建造一个车棚。其中户人家同意建筑车棚,有1户人家不同意,因为车棚要建造在其房前。

[问题的提出]

以上是一个看似简单而常见的民事纠纷,它向我们提出的是:一个社群的公共利益与该社群内部的私人权利发生冲突时究竟应当如何取舍?这种冲突不同于我们以往所熟知的冲突种类:它不同于单纯私人权利之间的冲突,它也不同于国家公共权力在运做过程中与某社会利益共同体或私人之间的冲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翻开我们的法律,从中找不到明确的解决依据;翻开我们的法学论著,对此问题的阐释又像在打擦边球般无关痛痒。是这个问题本身缺乏深入探讨的价值呢?还是我们的学界缺乏发现和捕捉问题的眼光――而更多关注诸如公权力与私权力冲突等此类有关宏旨的议题,似乎只有它们才能根本上有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按照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在他的《自由秩序原理》中的核心观点,包含法律的社会秩序是原生自发形成的,而非立法者刻意构造出的,此种刻意为之的法律秩序往往会因缺乏社会或群体基础而不成功。如果哈耶克的观点是基本客观和正确的,我们就有理由得出结论:探讨公权利与私权利是如何冲突和解决的,其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并不在探讨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问题之下。因为前者可以看作是后者在微观领域内的缩影和范式,而后者可以看作是前者在更广阔的国家生活及公共政治生活领域的延伸和放大。[1]以下部分将围绕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公益与私利的取舍两个方面来分析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的本质。

[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

在上述案例中,不同意建筑车棚的那1户人家在是否具有道德或法律上的义务服从小区绝大多数居民在其房前建造车棚的决定呢?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在这里究竟是分离的还是重叠的?

从内容上看,法律规范可以划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及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法律明确要求法律主体积极地为一定的行为;禁止性规范明确要求法律主体不得为一定的行为;授权性规范则是允许法律主体采取可供选择的多种方式之一处理其所面对的法律问题。一般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包含了上述三种义务:强制性义务、禁止性义务、选择性义务。

道义或称道德义务,是指处于社会中的个人所应遵循的基本的公共道德所强加于其内心的社会规范,它是有组织的社会共同体希望创造起码的社会生活条件所必不可少的。[2]

回到上述案例,我们会发现法律和道德之间分野并不象它们的概念那样泾渭分明。

首先,该小区的2000户居民究竟有没有权利决定利用某一块绿地来建造车棚呢?我们看到,该小区是一个典型的松散型社群,尚未形成严密的组织机构,即使抛开具体的法律背景,建造车棚无疑符合这个社群的公共利益,因为没有车棚会导致该小区自行车停放混乱、进而影响到小区居民的行走便利及小区的文明形象。在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自由[3]的领域内,社群有权决定采取不为一国法律所禁止的公益行为。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对此种法无禁止的自然权利,有没有它自身行使的边界呢?在道德和法律上,此种权利人的相对方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和时期,对此问题有着不同的解释和看法:

在以国家和社会为本位或者在以义务为本位的前现代社会[4],社群的力量是强大到足以压制和碾碎它内部的不同声音的,在这样的社会里,强调的是个人对社群的服从和义务,社群的公共利益被认为与其成员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损害社群的利益即是损害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因此个别成员的利益无论怎样是不能与社群的利益相提并论的。此种所谓个体对集体、成员对社群的服从是绝对的,既是法律上的也是道德上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对此种社会道德的提升和确认。实际上,在国家未动用法律武器强制保证服从和义务的实现以前,个人就早已屈从于此种社会道德和公共舆论的压力了;即便有冲突,这种冲突也会熄灭在公共道德调整的范围内。

在以法治为根本标志之一的现代社会,公共道德已有了全新的内涵,当社会普遍认可以权利作为社会存在的基础时, 公共道德也不可避免的适应了这一变化的要求并被反映到立法中。以中国法律为例,《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这一规定将以往公共道德所调整的邻里关系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畴,它既不是一个禁止性规范――绝对禁止不动产相邻各方给他方造成合理的不便,它也不是一个义务性规范――绝对要求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对他方造成的不便给予容忍;而是赋予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妥善处理问题的选择权[5],并要求对相邻方造成妨害或损失的应给予他方一定的赔偿。由此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意图,即法律肯定并鼓励人们按照符合公共道德的行为(比如互利互让、合作妥协)解决潜在的纠纷,但是此种行为仍应受到不得侵犯他人权利的限制。立法者试图在公共道德和私人权利之间做出恰当的平衡。

在上述的案例中,我们假设二类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车棚完全可能建立在空旷的场地而不必建在那1户居民的房前,那么此种以公共以社群的名义做出的决定,则是对个人权利的粗暴侵犯――对该户居民的通行权造成不便、对通风、采光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即使同意的小区居民法占绝大多数,法律也不应保护此种决定及其行为的效力,在这种情形下,以集体名义做出的行为仅仅是假公众之名,本质上具有直接违法性。按照中国法律,被侵权的居民有权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6]要求侵权人(不论是集体还是个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即当车棚尚未动工时不得强行动工,当车棚已经动工后停止继续施工、拆除已动工的部分以恢复施工前权利人权利未受损失的状态。因此,尽管该户居民在道德上可能会受到来自小区整个社群的压力甚至被认为是“自私”的和“不道德”的,但是在法律上,他完全没有屈从于此种所谓“公共道德”或“公共利益”的法律义务。可见,道德和法律在此是分离的,甚而是对立的。

在另一种情形下,如果车棚完全没有可能建立在空旷的场地而只有建在该户居民的房前,那么道德和法律仍然是分离和对立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法律,不论是私法还是公法均承载着社会基本的公共道德,在特定的情形下,法律和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统一的。[7]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背景下,即便是私权的行使也应受到“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限制,如中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8]即是对上述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处理相邻关系时,该户居民与小区其他居民的利益既有对立的一面,更应当看到两者间统一的一面,该户居民也是小区建造停车棚之后最终直接的受益人。在没有其他选择可能下,《民法通则》第83条授权采取协商的方式、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解决双方的冲突。在一方权利不受限制就无法实现另一方或者公共利益时,法律鼓励双方进行合作和妥协,同时规定了不经一方同意擅自采取侵害他方利益的行为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可见,团结互助这一道德准则已经转化为法律上的要求,漠视这一道德准则的单方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法律的核心恰恰是公共道德。该户居民既负有道德上的义务,也相应承担了法律上的义务去与做出决定的小区社群沟通协商、进而在公平受偿的基础上对自身权利采取必要的限制。

[公益优先还是私利优先]

公共利益做为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之一打破了“私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法禁忌,已为现代文明国家的立法所吸收和体现。然而,公共利益[9]的概念及其宽泛,在不同的国家,甚至相同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它可以有不同的外延、内涵和表达,“公共利益”、“公共政策”、“社会公序良俗”诸如此类的法律概念在内容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脱离了具体的法制背景和个别案情探讨公益优先还是私利优先这一命题是毫无意义的,有意义的是判断的标准和相应的对策。

仍以上述案例在中国法律框架下进行分析,判断公共利益是否优先的标准有三:

一是该种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相比较是否为较大的利益。公共利益是为实现社会全体或一个社群生存和发展所追求的利益,私人利益是个人为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追求的利益。公共利益不是许多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公共利益的受惠主体是不特定的。受益主体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公共措施或行为的受益者,相反,私人利益受惠主体是特定化和受局限的,尽管权利人也有可能是特定的多数。小区建停车场并非为了个别有停车需要的居民的利益,而是为保证小区的文明环境和所有居民的通行便利,是小区社群作为一个整体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因此该种公共利益的实现比起个别居民的私人利益具有更大的价值和宏观效应,最终会推动社群整体福利的提升。

二是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手段是否是必须的.。公共利益的实现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如果采取其他可供替代的方法仍然可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就不应当采取对私人利益造成损失或造成更大损失的方法。比如,前面提到,如果完全有可能在其它场地建造车棚而不损害该居民的采光、通行权益时就不应当将车棚建在该户居民的房前。

三是对利益受损人是否给予了相应的合理补偿。以本案为例,小区社群有2000人,假设其因为建立车棚而获得的公共利益是v,该户居民因车棚建在其房前遭受的损失是x,因此,理论上讲,该居民应获得的合理补偿y=x-v/2000,当事人可以根据己方受损的程度要求受益方的代表组织(实践中可以是作为小区社群代表的业主委员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反之,在没有确定给予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种公共利益具有优先性;在已经造成侵犯私人利益的情况下,公共利益的合法性应受正当质疑,对于已造成私人的损失必须给予赔偿。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公共利益的优先性并不能因为事后对权利人给予赔偿而获得当然的法律效力。[10]

在判断某种公共利益具有优先性之后,我们还应考虑如何处理好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冲突的问题。

处理这一问题的途径有两个:

一是从宪法和基本法律的途径解决。一国宪法是该国法制的背景,首先在宪法中应明确除为公共利益需要并给予合理补偿外,私人的权利不受非法剥夺和侵害。关键的问题是宪法本身或宪法解释机构对何谓“公共利益”应当做出更明确的界定。除宪法外,一国的基本法律还应将具体的社会关系纳入其调整的范围,如上述案例中,小区社群的公共利益和其成员的利益的冲突应当可以纳入物业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律。但是我们看到,中国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重点在于规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委员会之间的外部关系,对小区社群(业主全体)及其内部成员(单个业主)的关系,只是笼统规定了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11];对于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解决没有进一步做出规定,仅仅侧重于组织管理方面的规定,忽略了其中包含的契约性法律关系。

二是从契约的途径解决。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在某些领域强行规定公共利益优先并不有助于问题的圆满解决。在某些涉及到社群公共利益与其成员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跳出组织法[12]所强调的决定――服从关系的局限性,从平等主体间关系的角度考虑解决的途径,与其在法律上界定何者利益优先不如将选择权交于当事人自身――通过协商进而通过权利的自我约束和补偿机制,务实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结论]

以上的思考向我们揭示:在现代法治社会,公权利和私权利的冲突在本质上反映了道德和法律、公益和私利内在的差异和对立。缺乏具体的语境,我们无法判断公权利和私权利何者具有更高的价值或更应受到法律的保障。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种冲突不是不可调和无法解决的,法律往往只能做出原则性的指导:私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权利的行使也不应使私人利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无论是在私权利的行使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时候还是公权利的行使有可能损害到私人利益的时候,行使权利的一方都应本着互利互让、诚信协作的基础上自觉约束其自身权利行使的边界;权利受限的当事方因此应当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在损害实际发生后受损的一方均有权要求侵害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注释:

[1] 根据哈耶克的二元论观点,法律和立法是两个不同的事物,社会生活中活的法律才是立法的源泉,而不是相反。因此,探讨公权利和私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冲突并解决的可以为立法上如何解决公共权力的架构及其限制问题提供借鉴,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剥离了国家意志的形式后,本质上与公权利无异。

[2] 博登海默认为,道德起源于“有组织的群体强烈渴求创立社会生存的宽容环境,创立社会道德的箴规来遏制群体内的侵略性,减少掠夺和肆无忌惮的行为, 培育对别人的关心,从而扩大了和睦共处的可能性。……道德箴规的主要目的是诱使人们去做社会所称赞的行为。社会道德很有理由被看作对客观的价值等级的认可,这些价值指导人们在特定社会中彼此如何相处。” 参见[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37页。

[3] 严格意义上说,“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仅适用于私法领域,在公法领域,应遵循“法无明文许可则禁止”的法律原则。

[4] 前现代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传统社会的统称,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社会可以看作是前现代社会。

[5]《民法通则》第83条因此可以看作是规定了一项选择性义务,即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使一方的权利受到限制,受限制的一方对相对方也就承担了契约上的义务。

[6]《民法通则》第134条。

[7] 富勒认为,“义务的道德和法律最接近,……义务的道德可以帮助法律决定某一行为是否应在法律上加以禁止。义务的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一般说就是法律所禁止或应当禁止的行为。……向往的道德和法律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向往的道德同法律的目的实现有联系。转引自: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版,第404-405页。

[8]《民法通则》第7条。

[9] 有学者提出界定“公共利益”的四个基本标准,分别是公共性、合理性、正当性和公平性。参见袁曙宏:《“公共利益”如何界定?》, 载自《人民日报》 (08月11日 第十三版)。

[10]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身已表明该行为的违法性,显然,违法行为不因为事后赔偿而转化为合法行为。

[11] 《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第17条。

[12] 截止目前,律师界仍在呼吁国家出台《业主委员会组织法》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弥补《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不足,希望以此细化小区的公共权益。本文作者认为,通过物权法、合同法等其他基本法律比组织法对此种法律关系的调整更为有效且更具灵活性。

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之透视――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请注明出处!

篇5:预设下的生成美丽-----由两个小学语文课堂案例想到的(网友来稿)

宁波市鄞州教师进修学校 吴文波

一.理念的阐释

所谓预设是教师面对教材、面对学生应考虑的两问题:学什么与怎样学最有效的基本定位和假设路径,预设包含了教学理念及在理念引领下的具体教学的操作层面(策略),它具有有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能动学习并有机整合学习目标的“理想意图”和操作思想。它是教师走进课堂、走上讲台之前的必修课。以往的教案、教学设计大都注重教学方法、方式,往往忽视对学习内容的再加工和学习方法的具体指导及学生学习情感的忽略。教师一般只是依据教材呈现的次序和方式展开学习内容,“照本宣科”式的教学不在少数,因此课堂也就缺失了应有的生命活力。

新课标下的预设,首先要求构建一个“学习主题”,应该思考怎样合理组合学习内容,使内容与目标一致;应该思考运用哪些学习策略,使效益与方法一致(有效地达成目标与掌握学习方法相一致);更应该思考学生对学习内容会有臬的体验和情感。在预设过程中,教师从传统的线型设计(关注“教师怎样教”的设计)转到了新理念下的框架设计(关注“学生怎样学”的设计)上,即从“以教定学”转到“以学定教”这一新理念上来。但是在具体的课堂实践过程中教师心里背着新课标,手中还是那张旧船票。这是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地关注课堂的生成教学,即真正意义上的以学定教。

新课标强调课堂是一个不断生成的教学,它更多地关注课堂生成的新情景(问题)、新内容、新方法、新过程,更多关注学生在课堂中个性化的生命活动。它不仅要看教师“教”的怎样,更要看学生“学”得怎样,甚至要从学生如何学这个基点来看教师是怎样教的。

在很多时候,或者说大部分时候,我们总是不知不觉地脱离了教案,至少我自己如此。原因很简单,是学生以及y课堂现场的情境推着我们往下走,而如果再加强师生的互动,课堂的生成性是很明显的。这一点许多老师都有体会,但鲜有人能够很好地总结出来,

听完课,常见教师在那里自怨自哀:“我没有完成教案”,“糟了,我忘说了这句话”,“唉,多好的问题!我当时怎么就把它给放过了,都怪我老担心会漏了下面哪个环节、、、、、这些话背后隐含的是什么?课已结束,可教师的“心”还是在“预设”的“我怎样教”的旧念上。

二.案例与反思:

《坐井观天》课堂片段情景描述:

教师:读了课文后,你认为小鸟和青蛙谁说得对?

生1:小鸟说得对。

生2:小鸟和青蛙都说得对!(众生笑)

师(走近学生,面带微笑):同学们都笑了,你还认为青蛙说得是对的吗?

生2嘟哝着:“青蛙说的是没错呀,它看到的天是只有井口那么大。”

部分生附和、议论:青蛙说是没说错,它看到的天是只有井口那么大,可天是无边无际的,青蛙说的又是错的”

师:现在我们让青蛙跳出井口来看一看天究竟有多大?出示大量课件并要求学生根据课件用“青蛙跳出井口后,看到了 的天。”句式进行说话训练。

反思:教师本想以她的“微笑”想让学生自己说出“我错了”三字,但学生并不买帐,尽管没有了开始时那么有底气,但此刻学生仍在捍卫他的个性化的独特理解,尤其是部分学生的议论使这个生成问题越来越尖锐,而这个极具探究价值的问题恰是达成“理解成语的寓言”这一教学目标的关键所在,如果教师此时能把握住这一美丽的“生成”,在明确青蛙说的是没错的前提下,引导学生思考:青蛙说这话根据是什么?再一次引导学生进入文本,让学生探究青蛙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经历,这时学生的学习充满了挑战,他们不由自疑:那么青蛙究竟错在哪呢?这时教师再一次引导组织学生进一步自主、合作、探究文本,成语的寓言的理解水到渠成,教师再从文本引导学生走向生活,探究自悟生活中的“坐井观天”的人和事,从而让学生真正明白这个成语的人生哲理,终身受益。这才是真正的课堂生成的生命活力和教学的终极目标所在。

案例中,教师的问题预设意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自主、探究学习,但是预设的问题本身就缺乏逻辑性与科学性,而课堂上学生开始有自己的主见,不愿跟着老师备课设定的思路上走。是将预设进行到底还是顺着学生提出的有价值的答案进一步前进?这是摆在每个教师面前的一道选择题。《新课标》告诉我们,跳出备课预设的思路,灵活应变,尊重学生的思考,尊重学生的发展,尊重学生的批评,寻求个人理解的知识建构,课堂会因生成而变得美丽。

案例2《夜宿山寺》课堂教学描述:

初读、再读、三读课文后,教师请学生说说诗句中写了哪些事物,并说说自己的理解,有兴趣的可以进行小组交流。但教师很快发现许多学生并没有参加小组交流,而是饶有兴趣地在画画,并发现其中一幅有问题的画,那是一张画有星星、月亮和一座倾斜的厉害的高楼。教师默许并支持了这一学习方式,并请学生对那幅画作出评价,学生很快纠正了错误,从而让学生正确地掌握了诗句中“危”字的正确解释不是“危险”而是“高”。

反思:在这个教学片段中,教师不再死抱“预设”,而及时关注到了课堂的“生成”。教师的机智在于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并在过程与方法中融入新知识的学习指导。我们相信学生对这个诗句的理解也已融入他的生命中。《新课程标准》不再视知识为确定的独立于认知者的一个目标,而是视其为一种探索的行动或创造的过程,它倡导的是“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自主、合作、探究”中的独特的和个性化的学习方式,教师要不断探索这三大学习方式具体有效的操作方法。这些方法不单来自教师的实践和创造,更应该关注学习者自身的实践和创造,他们自己创造的方法更适合他们自身的学习特点和需求,为师者多么需要敏锐地捕捉和推广“画画”这类具有生命力的学习方法的“生成”。

教学需要预设,但预设不是教学的全部,教学的生命力与真正价值在于预设下的生成教学。“关注生成”,它所蕴含的教育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第一要义的教育总旨,它所倡导的就是自主、探究的学习方式,它是对新课标理念的全新展示。研究生成教学,也是实践新课标的最基实的阵地和途径。

作者邮箱: wwb6345@sina.

[预设下的生成美丽-----由两个小学语文课堂案例想到的(网友来稿)]

篇6:对高校心理咨询与思想政治工作关系的辩证思考

对高校心理咨询与思想政治工作关系的辩证思考

本文结合目前我国高校开展心理咨询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对两者的关系作了辩证思考.分析了两者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认为两者可在素质教育的总目标上有机地结合起来.

作 者:赵晓春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人文社科部,江苏,常州,213022 刊 名: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JIANGSU INSTITUTE OF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2002 3(1) 分类号:B84-05 G444 关键词:心理咨询   思想政治工作   统一性   差异性   结合  

【存在主义与心理咨询-由两个案例引出的思考】相关文章:

1.由什么引起的思考作文

2.小学生心理咨询案例分析及反思精编

3.由0是自然数引发的思考

4.由教师课堂提问引发的思考

5.中学生心理咨询案例分析--不良的思想和心理

6.由水引发的思考600字优秀作文

7.我在班级管理工作中的两个案例

8.蛇与庄稼案例

9.由苹果产品热卖的消费心理引起的思考

10.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的支撑系统研究

下载word文档
《存在主义与心理咨询-由两个案例引出的思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