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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核查整顿实施方案

2023-01-13 08:38:4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冬日啵啵茶”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农村低保核查整顿实施方案,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农村低保核查整顿实施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农村低保核查整顿实施方案

篇1:农村低保核查整顿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核查整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整顿,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提高低保管理水平,促进全镇低保的公正、公平、阳光、透明。

1、所有低保户要重新审核认定,所有低保户都要无条件的接受核查。

2、通过核查清理,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人情保”、“压力保”、“福利保”的;二是户口在本地而长期在外生活的;三是手续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3、按程序切实做好新纳入低保对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二、清理范围

对以下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

2、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生除外);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子女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等);

4、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5、低保家庭成员有经商、开店、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有商业门面或住房进行出租,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6、低保人员法定赡养、抚养人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具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抚养义务的;

7、在外居住半年以上,不能由现居住地出具生活困难证明的;

8、享受低保期间购房、建房、装修现有住房(危房改造除外)或添置小汽车、高档电器、贵重首饰的;

9、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义务教育阶段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10、家庭成员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好吃懒做的;

11、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拒绝签署诚信承诺书的;

12、经民政部门认定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清理整顿时间及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1日)

镇、村采取广播、标语、印刷宣传单等方式,贯彻上级精神,营造核查氛围,各村要设立公示专栏,公示低保条件等内容。

2、各村自查阶段(3月21日—3月25日)

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部分村民代表、镇包村干部组成联合调查组,逐户对每个低保家庭的财产、住房、成员收入、劳动力状况等情况逐项登记,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签字,要有低保人员及居住情况的影像资料。调查人员和低保户本人要签署诚信承诺书。

各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结合入户调查情况,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有文字记录,参加人员有签字。

将核查与评议结果在公示栏公示5日,同时公布县乡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并通知其本人;对符合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必须补齐。

对以后新申请低保人员按先入户调查,再党员、代表评议,再公示的程序办理。

3、镇政府抽查阶段(3月26—3月31日)

镇政府根据各村自查结果,抽调民政、财政、纪委、农保等相关部门人员,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合格的村,给予通报批评,计入年终考核,并责令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镇长XXX同志任组长,镇纪委、办公室、民政所、社保所、计生站等部门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长常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2、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3、完善制度,巩固成果。

各村要以此次集中清理整顿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镇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XX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篇2: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为了落实民政部、省厅“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根据省低保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从3月28日起到4月30日,由市低保局直接组织,对全市农村低保、农村五保、40%救济及其他救济对象开展了一次全面核查工作,达到了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救助对象,了解民意的目的。通过全面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各类救助对象的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核查清退调整农村低保对象8103人、农村五保对象275人、其他社会救助对象17人。我们的具体作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全省社会救助培训班结束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分管市长和局党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初步提出核查的具体方案,积极争取市领导和局党委的支持。局党委非常重视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把农村低保核查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贫困难群众得实惠的大事来抓,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力支持市低保局开展核查。核查前召开了全市各乡镇民政办主任会进行核查工作安排部署,核查中再次召开了主任会议进行督导。同时核查工作也获得财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低保核查的通知》,财局社保科派人自始至终参加核查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低保核查,全力予以支持,积极配合。由于市乡两级领导高度重视,认识统一,加上部门的密切配合,保证了全市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试点,是保证核查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环节。在开展全面核查之前,我们组织骨干力量,在小板镇进行了核查工作试点,核查试点采取四种形式:一是以村为单位逐户入户调查,访问邻里住户,登记家庭信息;二是由村召集所有对象逐户介绍情况;三是调查人员在村医疗室、小卖部等人口集中的地方了解情况;四是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现场评议对象;通过试点,基本摸清了核查工作的流程,低保对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核查中应注意的事项,统一了核查标准和评判尺度。核查试点也锻练了核查队伍,起到了培训队伍的作用。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设计印制了《市农村救助对象核查登记表》,分类统计表,征求意见表等三万余份。为全市核查工作全面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详细制定方案,严格执行标准,是确保核查收到实效的重要保证。通过试点,我们制定了详细核查实施方案。按照集中核查,分组调查,上下联动的原则,一个一个乡镇,一村不漏的进行调查。做到明确分工,流水作业,各负其责。下乡核查分四个小组进行进村入户调查,在家同志负责资料收集、信息统计,实行一条龙操作。核查前用二时间对所有参加核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核查要求,规定核查纪律。规定在核查过程中,不准接受吃请、不准按受对象礼物、不准说情包庇、不准泄露核查信息、不准独立行动、不准将核查资料放在个人手中。同时确定了在核查中七种应予取消和调整的对象类型:一是对象死亡的;二是儿女已成年,外出打工经商的;三是优亲厚友的关系保、人情保;四是保障家庭成员中的老人有其他子女,并有赡养能力的;五是保障对象无病、无残,正在劳动年龄段的;六是张冠李载的;七是群众意见较大的等等,方便各核查小组在核查中掌握,统一尺度。有了实施方案,有了掌握的标准,使整个核查工作有条不紊,得心应手。在核查中,核查人员遵守核查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耐心听取群众意见,详细登记对象信息,每个核查小组平均每行程150多公里,走访近10个行政村,填写150多份核查登记表。整个核查过程紧锣密鼓,有条不紊。

四、实行上下联动,是核查工作整体推进的有效手段。为了使整个核查工作做到群众满意,基层满意,领导满意,我们在核查中坚持做到上下联动。一方面市低保局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力量直接进村入户调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信息及时向乡镇和基层反馈,征询基层意见,由乡镇村进行复核调查,特殊情况及时沟通说明。防止因被访对象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造成错漏和误判等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组织乡镇村二级开展评议公示,自查自纠。发挥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情况熟悉的优势,防止不合条件对象漏网。据初步统计,乡镇及村民委员会通过自查取消、调整对象占整个取消对象近30%,经过至上而下,至下而上几个回合,上下意见一致,都比较满意,对象也更加准确了。

五、存在问题比较普遍,今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深入人心,在核查中尚未发现较大的违纪违规现象,救助资金也按时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到了对象手中,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及痴呆傻残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多数困难群众的困难得到了缓解。但调查核查中发现的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引起各级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一是执行政策不严,保障对象不准,关系保,人情保,照顾保的问题普遍存在。少数地方不按程序申报,个别人说了算,村级民主评议,公示流于形式。乡镇审核把关缺失,一些地方任凭村里申报,不进行审核把关或者审核不彻底,造成部分对象不准确。审批环节由于对象多,分布广,时间紧,也往往走马观花,即使抽查发现一些问题,也没能及时予以纠正;二是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够,加上村级干部变动较大,部分地方村组干部对农村低保政策一知半解,有的根本不知道,普通群众的知晓率更低,有的地方干部群众对新的五保政策了解极少,对其他救助政策了解就更少了。因此,造成执行农村救助政策出现偏差较大的问题;三是救助对象的信息失真,存在张冠李戴。有些特殊救助对象没有户籍和身份证,社会化发放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一些地方在办理过程用他人名字顶替,有的用村干部的身份证为其开户,造成不知情的群众意见很大。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改进农村低保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平,对象公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篇3: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xx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xx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乐山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乐山市××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xx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

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通过培训和市中区、马边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

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城乡低保分别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0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050人,金额1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

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0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032户9174人、金额3510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0人、101021元。

篇4: 低保入户核查工作总结

20xx年,本人主要负责城镇低保资金发放、电价补贴资金发放、协助廉租办、教育局等单位核查申请相关待遇人员身份,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妇联等工作。现将个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重视业务素质提升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学习,唯有不断学习,才能取得长足进步。为使自己在所从事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如鱼得水,我利用闲暇时间,学习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法规,争取吃透政策,拿准政策,使自己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在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时有理可依、有据可循。对不懂的问题,虚心向股长或同事请教。

二、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本人严于律己,脚踏实地、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面对每月一次的城镇低保资金发放,从督促各乡镇报表到整理报表到调整报表到汇总报表到做各乡镇资金发放表到调整系统到做社会化发放到给财务报台账,每一环节都不能疏忽,乡镇上报该取消的必须取消,否则造成资金错误发放,追回资金困难重重;乡镇上报提高低保补差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提标标准的及时与股长沟通;对每月发放失败的及时联系乡镇民政所,要求提供正确账号,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并及时更改系统及资金发放表帐号,避免下次发放再次失败。每月发放低保金时,还要与人社局保持沟通,请其提供当月退休的企业、机关退休人员名单,以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取消有退休人员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的低保待遇。有时候,人社局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在单位或者请假,我总是客客气气、不厌其烦的沟通,时间长了,工作人员即使不在单位,也能让同事把信息给我发过来,这样就确保了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

面对每月一次的电价补贴发放,我也是及时与电力局工作人员沟通。只要领导将低保、特困资金汇总表签完字,我就开具户数证明,做好电价补贴资金发放备案表,并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告知电力局小杨来取证明,并给其发送备案表。待电力局将电价补贴资金汇过来时,我又及时与财务小胡联系,小胡发现汇款资金到账,我就做资金汇总表及社会化发放。为避免有有错误账号发放失败,每次做社会化发放时我都是从系统中导出最新的资金发放表。

面对每一个来访电话或者每一个来访群众,我都耐心解答,诚心帮助,力所能及地缓解其困难。有些老年来访者,对低保金、特困供养资金不明白,发了说没发,领了说没领,还有的一身臭味,我把他想象成我的老人,我总是耐心地对着打印出的流水给其解释,直到他听明白为止;对身体虚弱或者情绪激动的,赶忙找椅子让其坐下,并倒杯水,缓和情绪。有些中年来访者,年龄与我相仿,但身患重病、两个孩子还上学,我总是深深地同情,把相关的低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临时救助政策、福彩助学政策都一一告知,来访人说自己文化低,听不明白,我便把救助政策和申请部门写在纸上,让其满意而归。有些少年来访者,小小年纪失去父母,但成绩优异,我把他想象成我的孩子,告知其助学政策,并鼓励他好好面对生活。面对精神不太好的来访者,我也会跟他聊一些轻松的话题,缓解其焦躁的情绪。总之,我尽力让每一位来访者满意而归。

三、团结协作,与同事取长补短

本人虽能力有限,但充分认识到能在一个办公室工作是一种缘分,总是力所能及地协助同事完成工作。每个人都有闪光点,我细心观察,努力发觉每位同事的优点,艳艳的冷静睿智,军军的钻研进取,彭彭的谦逊和善,萍萍的诚恳助人,小闫的热心善良,明铭的干练敏捷,璇儿的勤奋务实,都是我要吸纳的资源。

四、勇于担当,抓好妇联工作

本人作为妇联主任,积极完成上级妇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xx年,协助妇联完成申请大病救助人员的低保、特困身份认定工作。

虽然我做的工作很平凡,但想到能为困难群众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帮助他们答疑解惑,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自己就倍感幸福!20xx年,本人将继续发扬专业、务实的工作作风,把社会救助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篇5: 低保入户核查工作总结

自9月底以来,我镇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扎扎实实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现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将我镇开展城乡普查工作的情况小结于后:

一、基本情况

涌兴镇地处渠县北部,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102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全镇总人口46935人,其中农业人口42651人,非农业人口3744人。目前,全镇已享受农村低保542户1322人,城镇低保156户212人。这次普查中享受农村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镇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4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

继省、市、县提出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要求后,我镇迅速成立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王正礼任组长、镇武装部长兼副镇长、分管领导何明远为副镇长,镇党政办主任徐长政、财政所所长张晓明、纪委委员及监察室主任任健康、民政办公室主任胡凤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胡凤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了由镇民政办、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组。领导小组依据

篇6: 低保入户核查工作总结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xx年的4367户,8562人。20xx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于20xx年开始实施,几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资金管理逐步规范,法规和制度日趋健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初步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落实,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为了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强力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兜底作用。我县20xx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全面铺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物价、统计等部门测算并请示县政府,我县农低保标准暂定为1100元,既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现在,农村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57234户118000人增加到现在的84399户174769人,20xx年第一季

度已按照20xx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

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20xx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xx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督促到位、确保公正

督促到位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确保公正的首要条件,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农村低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当前各乡(镇)

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3次以上跟踪督查。通过督查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乡镇,推广其好方法和好经验,对做得不好的部分乡(镇),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强化资金管理

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以货币形式由乡(镇)财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按月(城低保)、按季度(农低保)组织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存折(卡)兑付。对部分老弱病残等无法自行领取低保金和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低保对象,可经本人委托由他人代领,但必须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委托证明。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迟拨、缓拨、截留、挤占和挪用。低保资金设置城乡低保资金支出专户,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及时将已发放的低保资金向当地纪检、审计机关通报,积极配合他们对低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实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我们将视为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篇7: 低保入户核查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抓好宣传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xx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

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二、稳抓落实,突出成效

街道严格按照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四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准确了解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们的实际生活状态,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争取做到“应退尽退”。

2、对特殊对象进行了清查。特殊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特殊人员,即所谓的“人情保、关系保”。各村(居)如实填写了?红谷滩新区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基层干部已备案人数217人,其中13名社区干部的亲属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街道认真开展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清查结果如下:7户主动退保、4户保留、2户减少享受人口和金额。

3、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2个村、11个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并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团。4月28日前各村(居)评议全部完成,对低保户679人进行了民主投票评议,投票评议的结果为:保留629人,退出50人。

4、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街道按照统一格式制度了14块低保公示栏,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公示栏》格式对本辖区内所以城乡低保对象、退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保留一年。

三、加强检查,整改落实

1、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作要求。20xx年6月2日召开低保专项治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各村、居认真布置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和“八查八看”工作。

2、6月3日至6月7日,红谷滩新区社发局对城乡低保户进出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交叉互动检查活动。6月8至6月11日街道组织社区进行交叉检查。基层单位民政办工作人员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检查”活动中,有了“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效果。

3、根据上级文件中在低保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中存在的一户保一人的现象。邬江华所长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清退,存在

特殊情况的对象村(社区)说明情况。此次共清退“一户保一人”16户16人。

四、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上级文件通知,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清退低保户51户191人。现目前我街道城镇低保276户,总人数591人。其中非常补206户475人,一般常补47户89人,三无常补23户27人。

篇8: 低保入户核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低保股紧紧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和局党组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牢记宗旨、为民解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

一、努力完成省市督办目标任务

(一)按照《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完成20xx年度省政府重点督办目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南民发[20xx]40号)“今年,省政府目标办把城市低保月均补差达53元”的精神,我们加强了对城镇低保对象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勤把审核关,并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全县目前有低保对象4680户,1023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28.3万元,人均月累计补差达53.16元,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的督办目标任务。

(二)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xx]30号)和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市低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民发[20xx]45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县征地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经反复核实,及时将已申请,并按低保程序审核的381户、762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

二、动态管理,规范运行

(一)理顺关系,建立低保评审制。为了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在各居委会成立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程序施行全过程评审。同时,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制定了申请承诺、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金管理、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这样,使我县城市低保有章可循,保证了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二是实行阳光作业,每个居委会建立公示栏,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对象、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低保标准尽量提高,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的原则。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三级审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

(三)积极推进分类施保。3月,对全县已享受的4834户10038人进行了入户调查,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已享受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分类登记,共分为特困(含“三无”对象)、重点困难、困难、较困难的A、B、C、D四大类,不搞平均主义。重点对A类人员补差到位及个别可突破保障补助标准,然后再由B到C、D,按家庭收入据实补差,重点对特困家庭中重病家庭实施医疗救助。到目前,全县共为100户发放医疗救助7万元。同时,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城乡特困户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蓬委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用资12万元,为442户低保户实施了医疗保险。

三、低保信息网络管理已初步建立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基础数据普查和建立低保信息数据库的通知》(川民发[20xx]89号)文件下发后,一是5月份组织130名工作人员对全县低保基础数据进行普查和收集,确定应普查的对象,即:

1、已被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及其家庭成员;

2、向当地居委会提交了低保申请,经居委会初步审查,认为基本符合条件,需进一步审核的家庭及其家庭成员。二是以县级为数据库中心,及时将全县低保对象普查资料和低保对象档案纳入微机管理,并按《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要求认真录入低保基础数据库资料。三是按《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数据库审查表》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低保信息化建设统计表》,要求认真校对数据,及时与省厅低保处实现数据并网。6月底,已初步实现了我县低保工作信息网络化管理。

篇9: 低保入户核查工作总结

大家好,我叫xx,20xx年四月,我因工作需要从xxxx居委会转调到xxxx,担任副主任,同时分管民政工作,一年来六安里社区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xxx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要求,在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居委会干部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圆满完成了民政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低保管理工作。

xx里居委会,人口多达2084户,5776人,且贫困人口较多,人员错综复杂。自接管民政工作以来,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对受理的低保申请,逐一入户调查,走访邻里,核实查证,收集材料,进行初审,张榜公示并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保障对象的审核复查工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广大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对低保边缘户,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政策,尽可能给予各类救助,逐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根据要求,逐步完善了低保人员档案。在社会保障对象的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规定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章办事,接受群众意见,有效提高了低保申请的透明度。今年我社区共申报低保家庭及特困12户,注销变更4户。至今年年底社区共有低保家庭126户,特困家庭5户,全年发放低保金505990元,为3位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办理了残联救助卡;为5位精神病人办理限额服药卡,同时,,为两户低保户孩子申请助学金1500元,为长期生病的低保户、残疾人6户家庭申请到大病医疗救助款19848元。切实解决了困难居民的生活,让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做好老龄及残联工作

通过摸底调查,对社区的60周岁老人登记造册,社区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617人。其中90岁以上老年人6人,全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61人; 九月份我居对整个辖区就医 困难的老年人进行登记并建立台帐,共登记大病,慢性病等,就医困难老年人38人。6月、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开展了“敬老爱老”老年人预险的录入工作,共投保29人。截至11月份我居共受理了两位老人的意外伤害索培工作,并得到满意的赔付金额。老年节来临之际,我居分别为辖区9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了慰问,同时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备品,并询问了老人们的身体情况和生活状况。社区设有残联协会,残疾人联络员。现有残疾人85人,其中精神残7人,视力残8人智力残16人,肢体残 47人,言语残7 人。在残联工作中,积极做好助残的宣传活动,为加强社区残疾人服务,我们利用残疾人协会展开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需求,提高他们“人残志不残”的坚强意志,鼓励他们参加社区各项活动。今年的5月13日社区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分别为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他们打扫室内卫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三、积极开展双拥工作

我居现有现役军人1人,参战参试2人,抗美援朝复员老军人1人。“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我居委会组织部分中小学生,走访慰问了军人家属,送去了党和政府对军人家属的关怀。慰问伤残老军人李兴,听老人讲述了抗美援朝期间的战争故事,让孩子们了解了许多历史,更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中秋节期间,我居还未现役军人家属及参战参试人员、复原老军人送去了中秋慰问品。

四、切实做好民政其他工作

1、今年的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我社区作为防灾减灾宣传的重要载体,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了“中学生防灾减灾教育活动”,“减灾科普宣传”,“预防火灾知识”等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宣传画、标语等形式,从多方位、多角度,图文结合,向社区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大大的提高了广大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2、为“倡导文明祭奠,维护卫生环境”我居分别于,农历七月十五和农历十月初一,组织全体居干,部分社区党员,楼门院长,志愿者等50余人进行巡查执勤,,集中管理,对不文明祭奠行为进行制止与劝说,并逐一排查不安去隐患,深入推进“告别陋习,文明祭祀’工作,有效控制迷信源头。

3、一年来,我局认真做好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在5月份助残活动月慰问看望了特困残疾人6 户。六月份夏季救助活动中我居为130余户困难户送去了白糖、绿豆和闻香等。“七一“期间为四位困难老党员送去了慰问金400圆整。九九重阳节走访慰问了老年人8户。分别购买了米、面、油及保健品等11月份冬季救助活动中我居又为17户低保户和3户边缘户送去了价值300元的救助卡。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许多方面还存在工作漏洞和盲点。但相信,只要我们永远站在居民一边,始终为居民办实事,如一的为居民解决困难。扬长避短,戒骄戒躁,在未来的工作上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篇10:农村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镇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根据《隆回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隆政办发〔〕9号)和《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隆民发〔〕2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6月15日开始在全镇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审核审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年审对象

三阁司镇辖区内正在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

二、年审内容

坚持“以户为单位”进行保障的原则,按照“从最困难的群众保起”的基本原则确定保障对象,一定要确保重点对象保障到位;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停止保障,对应保对象保障到位,确保应出即出、该退尽退。主要审查低保对象家庭的年收入状况,及其劳动能力、身体状况,住房、日常消费等情况。

三、年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低保年审工作从206月15日开始至2013年7月10日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 6月15日―6月17日)。各驻村干部将《隆回县2013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审查公告》张贴到村(居),积极宣传低保年审工作,营造氛围,确保低保户家庭主动配合此项核查工作。

2、本人申报(6月18日―6月19日)。低保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享受或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如实填写《隆回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简称申请表)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审批表》(简称年审表)。

3、入户调查(6月20日―6月22日)。驻村干部和村(居)支两委成员要100%入户调查,逐户核对低保对象家庭相关情况。

4、民主评议及公示(6月23日―6月29日)。各村(居)必须召开由驻村干部、村(居)支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民主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逐一进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5、镇人民政府审核( 6月30日―7月4日)。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核实资料等形式进行复查、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村(居)委会再次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的,汇总后报送县民政局。

6、县民政局审批( 7月5日―7月10日)。县民政局根据呈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批,确定保障标准后,反馈到村委会第三榜公示。

四、低保对象“进退”要求

(一)必须“进”入农村低保对象的:

⑴残疾类:

① 一级残疾人(未吃五保的)必须无条件享受农村低保(资料上必须有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② 二级残疾人(未吃五保的)原则上要解决农村低保,因家庭条件优越而没有解决的必须向镇社会事务办提供书面形式予以解释(资料上必须有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③ 未分家且有两个三级(含)以上残疾人的贫困家庭(只需登记残疾人信息)。

⑵其他因年龄问题暂时不能享受五保的:无儿无女年龄不足60周岁的孤寡“老人”(50周岁以上)。

⑶父母单方死亡且年龄不足16岁的“孤儿”(不能同时享受五保)。

⑷因患重大疾病而使家庭特别困难的(必须附上清晰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⑸其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的。

(二)必须“退”出农村低保对象的:

①低保对象已死亡的。

②无正当理由半年以上未支取低保现金的。

③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具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④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的,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员调查的。

⑤家庭收入明显增加且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⑥家庭成员具有正常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或有赌博、吸毒等行为尚未改正的。

⑦非因拆迁或其它正常原因近期调整住房,购买商品房,新建住房以及对住宅进行高档装修的。

⑧家庭实际生活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水、电、气、通讯费用支出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

⑨无特殊理由、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

五、程序上要规范

1、各村(居)驻村干部和固补干部为该村(居)低保评定和年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吸收党员骨干、组长、群众代表等成员参加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团,驻村(居)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低保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组长会议民主评议逐个确定,以确保农村低保评定和年审工作顺利完成。

2、加大宣传力度。低保年审工作中,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正确理解低保政策,明白低保申请条件及申办程序,使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政策规定,树立正确的社会救助观念,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3、各驻村(居)干部、村(居)支两委要强化责任,镇下达的到村(居)指标数,不得再将指标分解到组,低保对象只能在评议会上根据政策和家庭困难情况逐个产生,必须坚持“个人申报―驻村干部和村(居)委会调查、民主评议(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的工作程序, 1500人以上的村(居)必须至少有两处醒目公示处。同时,做到每次民主评议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字。

六、注意事项

1、已享受农村五保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2、要坚决杜绝“合户保”、“平均摊派”和“低保轮流吃”的现象。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最贫困居民基本生活的一种政府救济制度,不是社会福利,不能平均享受,更不能人人享受和轮流享受,不能把动态管理,人员有进有出错误地理解为轮流保障;决不允许以一户挂名保,而后将低保资金再重新分配或挪用做为村组公益款项使用。

3、镇下达的到村(居)指标数,不得再将指标分解到组。各村(居)按照镇安排的指标上报低保人数,不得突破指标(指标安排见附表3)

4、严禁现任村干部及其家庭、直系家属享受农村低保,确因突发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按程序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5、各村(居)务必对无劳动能力或因病、因残、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及因自然条件恶劣无法生存的家庭实施重点保障,首先纳入保障范围;对重点保障对象,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全额纳入保障范围。

6、不得出现死亡未报和“吃空饷”等现象,死亡人员应及时申报,死亡未报及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必须追回有关人员所冒领的保障金。

7、重新评定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必须填写《隆回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报镇社会事务办;继续享受低保的农户必须填写《隆回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年审表》(一式两份)。低保对象必备资料:

①低保对象本人申请书;

②低保对象的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存折及复印件;

③低保对象最近2寸照片3张;

④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需出具相应证明。

每次负责评议和年审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人情保、亲戚保、自己保、合户保等违规现象。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三个不能”、“四个100%”,即:该有的年审程序一个不能少;该走访的对象一个不能漏;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能保。村干部应对申报对象逐户走访,走访率达到100%;完善保障对象的档案资料,台账完善率达到100%。 民主评议到位,民主评议率达到100%;三级公示到位,张榜公示率达到100%。

七、奖罚措施

在低保年审期间,镇党委政府将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居)低保评议程序、公示等内容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且严格按镇绩效考核扣分到村:

1、未按程序确定低保对象的,扣2分;

2、不符合政策享受低保的,每例扣2分。

3、凡因低保确定不当引发到省、市上访的,每例分别扣3分、2分;

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党员组长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的,扣2分,未公示的扣1分。

5、未及时报送资料的,每缺1项扣0.5分。

篇11:镇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实施方案

镇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实施方案

滩头镇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镇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民发〔〕16号)、《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市政办发〔2013〕21号)和《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隆民发〔2014〕14号)的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10日开始在全镇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审核审批工作,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核审批对象

1、对滩头镇辖区内正在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审核。

2、按照本次工作要求,对新增保障对象依规依程序审核审批。

二、审核审批内容

主要审查低保对象家庭年收入状况及其劳动能力、身体状况,住房、日常消费等情况。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低保审核审批从204月10日开始至2014年5月1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1.公告宣传(4月10―4月18日)。拟定审核审批方案,发布《隆回县2014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审查公告》。

2.本人申报(4月15日―4月20日)。低保年审、新增申报对象本人必须在4月20日前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享受低保待遇的书面申请,写出申请理由(因未宣传到位导致低保年审、申报对象未按时提出书面申请的责任由镇驻村干部负责)。

3.民主评议及公示(4月20日―4月30日)。各行政村要成立以镇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成员为主要成员的评审小组。由镇驻村干部于4月22日前主持召开组长、党员、群众代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民主评议会(要有会议图片等信息资料备查)。其中参加评审的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要认真对提出书面申请的低保对象逐一进行民主评议,(www.fwsir.Com)详细记录评议内容,与会人员全部要在评议记录上签字。民主评议结果必须张榜公示7天(国家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固补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须单独公示),无异议后,将民主评议记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和公示记录(时间、地点、是否收到歧异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上报镇政府审核存档。

4.入户调查(4月28日―4月30日)。镇驻村干部必须入户走访所有低保申请对象,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详细做好走访记录,入户调查人员及低保申请家庭户户主要对核查情况签字确认。4月30日前将走访记录及低保评议结果公示照片交镇政府备案。

5.镇审核(5月4日―5月10日)。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核实资料等形式复查、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村委会再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再由镇汇总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审批确定保障标准后,反馈到村委会第三榜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低保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滩头镇农村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李 良 谭邵益 钱国强

组 长:罗运河

副组长:庞祥贵(常务) 陈高君 邓 新 钱垂华

廖昕炜 颜少江 罗华英 孙琦烨 周述忠

周小龙

成 员:朱圣军 廖秋明 漆恋恋 彭国顺 刘志强

肖 华 孙志贤 张之一 黄春花 肖建平

黄孝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圣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尹华、宁新益为成员,办公地点设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驻村干部包村负责。

(二)严格保障标准及对象认定范围

根据《2014年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和《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制度的通知》(湘民发〔2014〕2号的要求,实现对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的农村特困家庭的因保尽保。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家庭收入明显增加且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2.家庭实际生活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水、电、气、通讯等费用支出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

3.非因拆迁或其它正常原因近期调整住房,购买商品房,新建住房以及对住宅进行高档装修的。

4.家中有经营性、非经营性机动车辆或大型农机具的家庭。

5.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6.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

7.无正当理由半年以上未支取低保金的。

8.家庭成员具有正常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或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尚未改正的。

9.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的,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员调查的。

10.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具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11.无特殊理由、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

(四)应特别注意和落实的`事项:

1.凡持有本县残联新核发的一、二级残疾证的农村居民,其家庭情况基本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且本人自愿申请低保的残疾对象原则上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2.对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贫困家庭对象要按政策予以重点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3.已享受五保待遇的一、二级残疾对象不再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4.要坚决杜绝“合户保”、“低保平均呷”和“低保轮流呷”的现象。

5.严禁将低保名额与种烤烟、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挂钩。

6.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

7.国家干部、现任村固补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享受低保待遇(一、二级残疾,重大因病、因灾情况除外)。

8、镇驻村干部未到村里主持召开民主评议会议,所驻村因低保评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镇驻村干部全部承担。

9、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出现“该保的不保,不该保的保”现象,要对相关驻村干部进行追责,行政村年底绩效文明考核时将视情节扣分。

(五)加强档案管理。

年审结束后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农村低保档案管理。按保障类别编号归档,做到一户一档,村级有低保对象台账,村里有档专柜,有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

滩头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篇12: 社区低保入户核查总结

依据《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低保工作,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不正当纳保行为的发生,确保公平、合理、阳光分配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今年以来,县文昌社区高度重视低保入户核查工作,结合社区低保工作现状,全面、持续开展本辖区低保入户核查工作。

注重方式方法,提高入户效率。在入户核查中,核查小组以保障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听、看、访、聊家常等形式全面了解低保户具体情况,重点对9类低保户的家庭成员情况、健康情况、实际收入、住房情况以及就业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了解,在确保“一个不漏”的前提下,力求做到“一个不错”。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民政惠民资金落到需要的家庭,把群众的救命钱落实到人头上。

广泛宣传,严格政策。入户核查人员全面系统学习相关政策,做到熟知政策,融会贯通、灵活掌握12种低保认定条件和16类不得享受低保对象。利用居民微信群、宣传栏、信息报道等方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改变贫困户落后思想观念,坚定脱贫信心,激发致富动力。

此次走访核查共83户,让居民对低保标准、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使社区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化、民心化,力求将民政惠民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公平、合理、阳光分配居民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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