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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新方法论文

2022-11-27 08:57:4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不知名i团人士”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新方法论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新方法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新方法论文

篇1: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新方法论文

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新方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日益成为经常性的支出,且数额越来越大。综观各国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看出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实际上只有两种:全部费用化和部分费用化。本文提出融合这两种方法的优点,弥补各自方法的不足,创建资本化与费用化融合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全部费用化部分费用化研究开发支出主体公积

各国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中规定:当期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作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研究开发活动结束后不论成功与否,均不确认为无形资产。

英国在标准会计惯例公告第13号中规定:研究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开发费用如满足特定的标准,即表明这些费用很可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应确认为资产,即资本化。

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中的规定和英国类似,也是主张研究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开发费用如符合规定的资产确认标准,就应确认为资产,否则均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我国的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记账。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又指出: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无形资产入账,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综观各国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看出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实际上只有两种:全部费用化,如美国;部分费用化(也可称有条件的资本化),如英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

现行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不足

美国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全部费用化。其不是表现为不符合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研究开发支出在研究开发期间往往金额较大,若一概列作费用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那么研究开发期间的利润相对要低,开发成功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期间,而与收益相配比的费用为零,有违配比原则;全部费用化会计处理,无视无形资产的价值,不符合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开发项目成功,将使企业以后年度直接受益,在这种情况下,开发费用理应属于资本性支出,若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则有违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也影响了其利润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因为当期费用容易受研究开发支出的影响而大起大落,从而使利润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大打折扣;未能体现重要性原则,随着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也将越来越大,信息使用者必将关注企业的科研活动,而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未能体现其重要性;助长企业削减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短期行为,并造成国家的税收损失;若开发成功形成无形资产,不能真实反映该项无形资产的价值,如果仅以开发成功年度的开发支出计入资产,则其无形资产价值既不真实也不全面;不便于考核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益,由于研究开发支出的记录方面显示出的极大随意性,将使研究开发项目成功无从查考其投资总额,在将来考核无形资产投资效益时便失去了一个可靠的分析指标。

部分费用化会计处理的不足之处

国际会计准则所规定的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属于部分费用化,即有条件资本化。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部分费用化条件下,资产确认标准带有太多的主观性,从而给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可乘之机;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也不符合一贯性原则,因为研究开发往往会跨年度,如本年度研究开发尚未完工,将其发生的支出列入当期费用,而当下年度继续研究开发取得成功时,将该年度发生的支出计入资产,这二者的会计处理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影响了当期支出的纵向可比性;若开发成功形成无形资产,如果仅以开发成功年度的开发支出计入资产,则其无形资产价值既不真实也不全面,因为这要求对以前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重新计算,并在会计记录上也要将已费用化的支出对以前年度利润和利润分配的影响进行调整,会给会计核算带来麻烦,若不予以资本化,则研究成果就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得到反映,作为报表使用者,很难从会计报表中了解该企业拥有的高新技术的含金量,也无法了解企业在研究开发方面是否投入和投入多少;另外也未能体现重要性原则,不便于考核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益。

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创新

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应能恰当地解决研究开发费用的内在矛盾性。承认其确定性,就须在财务报告中对其有所反映;承认其不确定性,就决定了反映须是谨慎的反映,即适当的反映。

设置“研究开发支出”、“研究开发失败准备”、“主体公积”和“研究成果”等四个账户。“研究开发支出”账户用来反映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该账户应按研究支出、开发支出设置二级账户,按研究、开发项目设置明细账;若无法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则可按项目设置明细账。“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账户用来反映所计提的研究、开发的.失败准备金,是“研究开发支出”账户的备抵账户。“主体公积”账户用来反映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取得成功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带来的权益的增加数,设置该账户的目的:是为了在考核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时,有利于将其与实现的净利润结合起来进行评价,避免评价的偏颇,从而可避免经营者为了达到利润目标,而减少研究、开发投资的短期行为发生,也有利于将其与“资本公积”账户区分开来。“研究成果”账户用来反映企业在研究过程所形成的研究成果。若企业有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时,可增设“科研经费”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所收到的科研经费及其支用情况。

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发生各项研究开发支出时,借记“研究开发支出”,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账户;同时还应按全额计提研究、开发的失败准备金,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

若能够明确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当某研究项目结束时:若失败的,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研究开发支出”。若成功的,立即准备开发的,则借记“研究开发支出――开发支出”,贷记“研究开发支出――研究支出”;若暂时不准备开发的,则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研究开发支出”,同时按相等的金额借记“研究成果”,贷记“主体公积”;当研究成果转入开发时,再借记“研究开发支出――开发支出”,贷记“研究成果”;当某项研究成果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研究成果”,其差额计入“主体公积”;若某项研究成果已失效或企业不再准备转让、出售、也不再准备开发的,则借记“主体公积”,贷记“研究成果”。

当某开发项目结束时:若该项开发项目取得成功形成无形资产的,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究开发支出”,同时还应按相等的金额,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主体公积”;若该项开发项目失败的,则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研究开发支出”。

若无法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开发结束时,若该项目失败的或未能形成无形资产,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研究开发支出”;若该项目取得成功形成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究开发支出”,同时还应按相等的金额,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主体公积”。

若企业有从外购入研究成果进行开发的,则购入时,借记“研究成果”,贷记“银行存款”;若开发成功形成无形资产的,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究开发支出”、“研究成果”,同时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主体公积”;若开发项目失败的,则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研究开发支出”,同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研究成果”。

若有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进行研究开发的,当收到其所拨付研究、开发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科研经费”;当研究、开发项目结束或年末按完成进度法结转研究开发支出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贷记“研究开发支出”,同时借记“科研经费”,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若是与其他单位共同进行研究开发的,则由本企业负担的研究开发支出,其会计处理方法与独自进行研究开发的会计处理相同。

研究、开发支出的披露

研究、开发支出应在资产负债表内作为与无形资产同等重要的项目列示、披露,设想如下:

研究开发支出

期初研究开发支出

本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

减:本期转出的研究开发支出

其中:研究成功所发生的研究支出_________.

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_________.

减:研究开发失败准备

研究开发支出净额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一般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研究开发支出净额是个零,但不能因为该项目是个零就不披露了,通过在表内列示,从而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信息;当本单位有接受外单位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投资时,则该项目所列示的金额就不再为零了,因为只有本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需要计提失败准备金,而接受外单位委托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是不需计提失败准备金的;若研究开发阶段无法区分的,则“本期转出的研究开发支出”下面可列示“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主体公积”作为单独一项权益,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单独披露,并详细披露研究成功所形成的主体公积数和开发成功所形成的主体公积数。另外,若还需披露更详细的研究或开发支出信息的,则可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补充说明,如某项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进度、成功的可能性,研究或开发费用的支用情况,可能获得的收益等等。

上述会计处理方法的优点是:更合理,也更符合逻辑性,兼容了全部费用化和部分费用化两者会计处理方法的优点,避免了部分费用化的主观判断,也避免了全部费用化当开发成功时不确认为无形资产价值的弊端;其所披露的信息更充分,也易于被信息使用者所理解,并充分体现了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使信息使用者了解资产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的经营实力做出正确的评价,避免会计信息不准确而误导信息使用者;有利于充分调动经营者、投资者对研究开发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增强潜在债权人和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

篇2:研发费用会计处理论文

【摘 要】研究与开发活动在企业中显的尤为重要,很多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投资日益增长,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不同对企业的资产价值、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都会有不同的影响。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采用有条件的资本化。这一规定是在深度考虑旧准则全部费用化的基础上改进的,有实质性地突破与革新,但是仍有一定缺憾。本文讨论我国采用有条件资本化的合理性和不足处,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

【关键词】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有条件资本化

一、研发费用的界定

研发费用的发生主要来源于研究活动和开发活动。我国对研发费用的界定没有专门的准则,只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有所提及,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发费用,应予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该准则对研发费用的范围规定没有像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那样做具体的列举,所有可以直接归属为研发活动产生的费用,除注册费和律师费以外,都归集于研发费用。

二、我国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对研发费用的处理主要有三种方法。分别是全部费用化、全部资本化和有条件的资本化,各个国家根据内部的经济体制采用不同的方法。如下表:

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我国采用全部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模式。过去是为了防止企业加大资产的成本、虚增企业利润,缩小费用资本化的范围。经过多年的实践,着实发现存在着不少问题。

2月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由于我国完善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要明确划分研究阶段的结束和开发阶段的开始会很难,对会计操作人员的要求会很高。也正因如此,管理层可以利用会计职业判断操纵企业的盈余,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无法真实反映成本,导致计量的相关性不强。

(一)准则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对研发费用的界定没有像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那样做具体的列举,在现行准则中也只是规定开发阶段只有在同时满足“完成无形资产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具有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有足够的技术、资源支持以完成开发”;“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等五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无形资产。这样的规定不够细则化,对会计人员的职业要求很高,令他们很难做出客观的判断。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科研项目的研发十分复杂、而且风险大,有时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交叉,难以用一种标准来确定,而我国资产评估体系还不完善,对于某个具体开发项目而言,要把企业的研发活动清楚地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存在一定困难和主观性,尤其对本身并不精通科研活动的会计人员来说显得更难,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有条件资本化处理加大企业操纵盈余的空间

研发费用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存在盈余操纵空间。企业可能以利润操纵为目的来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界限。管理者也可能按企业存在调节利润的需求,划分开发阶段。那么,现行的准则很难对企业的利润调节行为进行约束,企业可能轻松实现业绩操纵,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研发工作靠的是智力资本,对其估值和确认显得尤为重要。智力资本因为没有具体实物参照,其价值不具有市场参考性,所以研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具有很大的弹性,这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空间。

研发费用在资本化后将以资产的形式反映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所以必将面对摊销问题。在关于无形资产的准则中,摊销方法仅提出对“企业无形资产摊销方式,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尚未对研发费用采用何种摊销方法做出明确的规定。任企业管理层选择摊销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操纵盈余的空间。

企业内部活动中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以及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满足准则所规定的五个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均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监督部门对企业划分正确与否也很难衡量,从客观上增大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三)研发费用计量的相关性不强

研发费用投入与产出是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的,研发成果凝结着智力成本,一旦项目研究成功,就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如果以历史成本计价,以少量资产的消耗和职员薪酬作为资产入账,并不能真实体现企业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严重背离了资产本身的价值,使研发会计的信息缺乏相关性。

研发费用分配难以对象化。项目投入与产出将发生杠杆效应,投入时需要大量资金,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而不同的融资渠道的不同所形成的资产负债率对企业收益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研究结束之前很难分情况分配。研发项目间的成本分配也很难,无法对研发项目进行可靠和相关的计量。

现行会计准则只将物质资源的历史成本作为企业的资产,对研发活动的人力资源的价值没有做任何规定去反映,将使企业中占比例较小的物质资源作为全部资产,而占比相对较多的人力资源却得不到任何反映,这将使市场对高科技企业的价值评估产生较大的偏差。这样使研发费用确认范围的合理性有所欠缺。

(四)会计科目涵盖内容不够充分,会计处理不符合可比性

现行会计准则要求对费用化与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在报表或附注中进行披露,进行会计处理时,其研发费用进行费用化的数额将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对其未加以区分。管理费用科目反映的内容繁杂,那就不能够清晰、明了地反映出企业研发支出所产生的费用究竟是多少。   在企业同时开发多项活动的情况下,发生的支出同时用于多项开发活动,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无法明确分配的,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但对于分配标准的确定以及是否能够明确分配,均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这样的会计处理将会引起可比性的降低。

研发项目通常跨年度进行,所以不同年度对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不同,将影响当期支出纵向的可比性。如果把开发费用计入开发成功年度的资产,则反映价值既不真实也不全面;如果把以前年度以前期间的研发费用进行重新计算,会计处理上进行追溯调整会变得非常复杂。所以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化将影响资产负债表上信息的真实性,使报表使用者很难从会计报表中获取信息考核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益。

(五)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成本

很多研发项目通常是跨年度进行的,企业可能存在大量待资本化的研发费用。企业自主研发的无形资产需要加以管理,管理不当有可能导致其迅速贬值。企业有必要对研发项目技术的创新性的市场状况跟进,以了解该研发项目投入的价值是否发生贬值。而我国准则对研发支出尚未做出与减值测试相关的规定,使真实的成本无法反映。研发费用的分配及处理存在着难度。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灵活,对于分配标准的确定以及是否能够明确分配,均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

三、我国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改进策略

研发费用有条件的资本化依旧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会计政策要想有效地执行就必须提高实际操作性,使会计人员能自主有效地处理。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应对研发费用具体处理考虑重要性原则,增设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科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完善会计处理方法。另外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内外共同努力避免盈余管理。让研发活动变得更加有经济价值和意义。

(一)加强资本化条件的实际可操作性

会计准则应进一步明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界定,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应细则化,缩小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难度。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采用列举式方法列举哪些具体内容属于研究和开发活动,或者排除式列举哪些不属于研究与开发的活动,让具体操作的会计人员掌握研发活动的具体事项,做到心中有数,缩小主观判断性,避免所报告的会计信息失真。尽快完善相关规定,提高现行准则的可操作性,减少在执行中会计职业判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压缩创造性会计空间,增强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向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趋同,分点列示满足五个开发阶段资本化条件的具体细则,使会计人员的简单客观的做出正确判断。同时注重培养会计人员对此项判断的专业知识能力,多方面有效提高实际操作性。

研发项目应尽力对象化。一旦难以对象化的话,前期研发失败的投入将具有管理会计当中所说的“沉没成本”性质。因此,找到一个明确科学的系统,对研发成本进行分配能提高操作性,也能恰当反映每个研发项目的实际成本。

(二)加强研发信息披露,避免企业盈余管理

会计政策的弹性越大,受到企业管理当局操纵的可能性就越大。我国可以颁布准则明令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防止企业管理当局按自己的理解对开发阶段是否进行“资本化”做出决策。同时明确指出研发支出采用何种摊销方法,能很大程度上缩小企业管理当局对盈余操纵的空间。

研发信息的充分披露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管理者产生监督作用,防止企业对调节利润的需求,也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研发能力进行分析和企业价值的重新确认。

增加会计报表附注的研发信息披露,在附注中反映研发信息包括:①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②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细则;③开发阶段无形资产的类型;④本期的研发支出。高科技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研发费用信息披露表。

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会计处理过程应加强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应保持谨慎性原则评价被审计单位研究阶段、开发阶段划分的准确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审计部门应最大限度地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遏止企业利用会计职业判断对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实施创造性会计行为。做好监督工作,帮助提高操作性。

(三)对研发费用具体处理规定应考虑重要性原则

不同行业的企业,研发费用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和重要程度也不同。对于研发活动发生不多,研发费用很小的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考虑研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处理。费用化处理比较方便简单,在重要性上不会影响企业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也不会给企业管理层留下利润操纵的空间。

对于研发活动经常发生但不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将研发费用有条件的资本化。此时研发的无形资产大多可合理预测未来现金流量,这些研发支出进行有条件的资本化是合理且必要的。

对于研发活动为主要活动的企业,研发费用数额较大。这类企业研发项目的结果不外乎研发成功和失败。实际操作中研发成功的产品所需的费用往往会大量计入成本,而研发失败的产品所需费用往往会大量计入费用。此时会计人员万不能主观判断,一定要客观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严格按照准则进行有条件资本化。同时根据重要性原则在报表附注中写明是何种企业采用何种会计处理,让监督方和使用方得到最真实有效的信息。

(四)增设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科目

研发费用无法明确分配的一般都会计入管理费用,所以在管理费用下设立明细科目,设立“管理费用—研发支出”明细科目。专门反映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耗用的原材料及支付的现金等,将其计人当期损益。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充分披露,以便会计报表使用者解读会计信息,准确使用。研究阶段的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设立“研发费用减值准备”会计科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研发项目进行后续的减值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予摊销,只在存续期间内进行减值测试;另一种是有一定的期限,在相应的摊销年限进行摊销。国际会计准则是每期末对研发费用进行重新估测,再计提减值准备。我国也可以根据研发活动价值的减值情况进行计提研发费用减值准备。当研发成果商业化后的未来现金流入量低于其研发支出时,计提减值准备,在期未做减值测试后,并且按实际记录下来。会计处理为,借记“研发支出减值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研究的专利取得成功时,应将管理费用和研发支出减值准备转入借方,借记“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减值准备”,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研发项目会计账务处理程序:

①研发支出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②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③期末结转费用化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④期末对市场同类研发项目情况进行跟进,如发生减值情形则做减值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研发支出减值准备

⑤专利权获得成功时: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无形资产

研发支出减值准备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完善会计处理方法

研发费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可以更为准确,更具相关性。对于研发费用可以先采用历史计量与公允价值混合的方式进行计量来作过渡,等使用公允价值的环境较为成熟时再使用全面的公允价值来进行计量,这样能给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2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5~207.

[3]万翔.中美无形资产会计问题比较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

[4]鞠亚辉.基于会计职业判断视角的研发费用资本化应用[J].财会通讯·综合,,(1):141~142.

[5]黎明,马青云.研发费用会计处理优化问题探讨[J].商业会计,,(19):9~10.

篇3:研发费用会计处理论文

摘要:本文从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方法入手,重点提出研发费用明细科目设置及归集内容,最后通过实例阐述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研发费用 费用化 资本化 会计处理

一、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方法概述

一般来说,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共有三种方法:费用化、资本化、有条件资本化。

费用化主要是指将研发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全部作费用处理,不论研发活动结束后是否成功,均不确认为无形资产。这种方法遵循了会计的稳健性原则,主要是考虑到研发支出未来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代表国家是美国。

资本化是指将企业当期发生的研发费用先归集起来,如果研发费用很可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然后在以后的收益期内摊销,其代表国家是荷兰。

有条件资本化主张研发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如符合资产确认条件,就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种方法使用比较多的是英国。目前这种处理方法被广泛的接受,且逐渐成为一种国际趋势。

二、研发费用构成

目前大多数企业采用有条件资本化会计处理的方法,但在实际操作中研发费用如何设置明细科目及归集哪些内容却存在较大分歧,笔者认为可以不设资本化支出与费用化支出这两个二级明细科目,直接按下表进行二级明细科目设置并进行归集,见下表。

三、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核算科目的设置

一级科目设置:研发支出;二级明细科目设置见右表,平时按照研发支出具体项目设立研发费用台账,期末根据研发活动的成果决定采用何种处理方法:若已经取得成果并预计能够产生收益时,就将相关支出全部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从其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按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不低于),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反之则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即“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

(二)具体会计处理

1.相关研发费用发生时,借记“研发支出——工资/材料/设计费/培训费”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会计期末时,将费用化支出转入管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科目,贷记“研发支出——工资/材料/设计费/培训费”科目。对资本化支出部分,则等到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工资/材料/设计费/培训费”科目。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从其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按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不低于10年):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三)实例

参考文献:

1.赵海.基于国际比较下的研发费用核算思考[J].交通财会,,(6).

2.周雪梅.高科技企业的研发费用及会计问题的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

3.付丽娜.论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

篇4:研发费用会计处理论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完整,企业如何合理、有效利用现行政策法规,尽量控制费用开支的支出金额,是摆在企业财务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本文就煤炭企业研发费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进行了初浅地分析。

关键词:煤炭企业;研发费用;摊销

一、国家关于研发费用处理的有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88号)规定: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上述企业在1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实例分析

例:1月1日,某煤炭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允许其进行某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工作,期间研发开支达到1200万元,其中资本化支出600万元。20年底时,该研发成果已经实现。初步估算其使用年限为10年,没有净残值,预计采用直线法摊销。会计利润为万元,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若除研发费用外,并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解:该煤炭企业年年底可计入研发费用的金额为600万元,根据税法中的规定能够扣除其50%,这样一来,该企业的纳税利润就调整为1700万元。无形资产成本中将可以资本化的600万元并入,由于本期并无摊销,所以税法中摊销额150%可以抵扣这项优惠政策企业无法享受。无形资产摊销数额40万元,可以抵扣的金额为60万元。以后每年抵扣数额都是60万元, 年末摊销结束。

通过以上实例计算,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第一,煤炭企业的研发项目当年开始但是当年并没有完成,而是继续到下个年度。建议煤炭企业在以前年度可以先归集到一个与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资产”账户差不多的账户下,若是研发失败,若失败年度研发企业当年费用化的金额为1000万元,当年可抵扣的金额为1500万元,以后年度不再处理。若不是研发企业则不能抵扣。第二,煤炭企业的研发项目当年开始并在当年完成。由于这种情况新准则中并无详细规定,因此也建议先将其计入与“研发支出资产”账户类似的账户中,到年底时将其部分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同时抵扣一半,对于能够资本化的部分,应该计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虽然当期不能抵扣,但到摊销年度就可以按无形资产的1.5倍摊销。第三,煤炭企业的研发项目当年开始并在当年结束,但是没有形成成果。对于这种情况,在当年可以抵扣一半,并且之前计入相关账户的金额,研发失败后可以转入当期损益。对于非科研单位,当年不能抵扣,以后年度也只能照实摊销。

三、煤炭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建议

就煤炭企业自身情况而言,研发开支一般来说是指能耗降低、环境保护、节省能源、有效利用设备以及生产中的技术要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等等,比如说高产量和高效率矿井的建设、机电一体化技术、高产量和高效率矿井建设对地质安全保障系统的新要求、煤矿系统电子信息化技术应用研究、与选煤和洗煤等关键深加工技术有关的原材料、人员费用等开支均可纳入研发费用。

1.建议煤炭企业对所发生的研发开支实行专人专账制度,与此同时,精确计算所覆盖年度可累计扣减的各类研发开支的实际发生金额。如果在一个正常年份内煤炭企业从事了多项研发活动,可以根据研发项目不同进而将各个可加计扣减的研发开支分类区分开。针对大型煤炭集团企业存在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的特点,研发费用在母子公司或总分公司之间通常是各自进行独立核算,这种情况下,研发费用和企业管理费用与其他费用要尽量分开核算,以避免造成研发费用核算过程中出现数据不齐全、资料不规整的现象,以致于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的相关优惠政策煤炭企业都无法享受。建议煤炭集团企业从研发费用核算的现状进行分析或者采取调研的方式抽样分析,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将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中存在的不合适做法找出来,建立相关制度以规范企业做法,找出最适合企业的一套完善齐全的核算办法,首先在企业局部实行,产生良好效果后,进而在企业内部全面推广。与之相对应,研发项目的进行、研发费用的审批流程和项目管理都需要一套完善的体系来保障,同时研发系统和财务系统之间进行无缝化衔接也需要企业有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2.企业在做预算时要严格管控研发费用,特别是发生前、核算中和发生后这三个时间点。发生前煤炭企业要从下往上详细调查,并且反复讨论其金额大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而制定出合理的研发费用预算。核算中要严格以预算数额为尺度,派专人严格督导各单位科研部门的支出情况或者是外包出去的研发任务单位的开支详情,当年底结账时,若发现有与预算标准相出入的地方,各单位科研部门或外包出去的研发任务单位必须对下个年度的经费预算进行适时的调整,并严格遵循各企业审批经费预算的调整核对等流程要求,发生后,当整个研发项目结束时,各单位科研部门和外包出去承担研发项目的单位(取得了成果的或者是没有取得成果的)都要及时履行结算程序。同时邀约合法的、权威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机构对其进行结算审计,出具“研发开支审计报告”,并以此来为企业申请享受相关抵扣、免税等政策。与此同步,各单位科研部门或外包出去的研发项目的单位应详细阐述超过预算的金额部分的发生原因和依据,并上报企业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留底,为以后各单位实行绩效考核提供相关数据支撑。

3.煤炭企业对其科研项目要实行全过程监管和项目负责制。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当研发开支产生后,财务工作者要实地了解具体情况后从而判断发生额到底是归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以便于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使会计工作者更容易了解到企业研发过程的具体情况,煤炭企业要制定相关制度以保障内部人员之间的沟通力度,加强会计人员与研发人员之间的交流,或者派驻会计人员到研发部门换位工作一段时间,这样一来,会计人员对于研发项目的开始、进程、结束的各个过程就都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金额发生在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也会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同时,对每一个研发项目首先都要进行可行性调研和分析,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编制详细预算,明确项目属性和第一负责人,由财务部门根据其实际发生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新会计准则中关于研发费用的核算要求进行相对应的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1]孔庆林,朱琳.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国际比较下的优化方法浅析[J].商业会计.2012(02).

[2]崔也光.新准则下研发费用处理的积极作用及改进[J].会计之友.(12).

[3]王小宁,陆军,曹礼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9(07).

篇5:研发费用会计处理论文

[摘要] 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对研究和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由原来费用化向有条件资本化转变。本文就完善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研究开发费用 费用化 资本化

一、新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及其影响

1.新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

20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主要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按本准则规定处理。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2.新会计准则的修订将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1)开发费用资本化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开发费用本质上是资本化支出,具有明显的后效性。在开发经费投入后,其效果可能要经过数年才能体现出来。由于管理者的任期并不是永久性的,如果把开发经费支出作费用核算,该项支出的增加必然会引起本期利润的下降。

(2)开发费用资本化能更客观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开发支出为企业的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了关于企业革新活动进展和成功可能性的信息,将开发费用加以资本化后作为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可以向投资者传递企业管理层对无形资产预期收益评估的信息。

二、新会计准则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准则也对会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的会计实践面临新的挑战,新准则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完善。

1.新准则在一定的程度上缺乏可操作性

(1)未严格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标准。虽然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两个阶段: 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强调其“创造性”;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本或其它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尤其是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要把企业的研发活动清楚地划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显然很困难。

(2)操作性不强。企业难判断哪些活动属于该范围,操作性不强。新准则对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相应的五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无形资产。但这五个条件往往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出客观合理的判断。企业在判断哪些活动属于研究阶段,哪些活动属于开发阶段时,常常难以把握,导致对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的划分也存在较大的主观因素。

2.新准则增大了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

如上所述,新准则中的许多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企业管理者裁决,这样为企业的盈余管理提供了相当的空间,企业可以依照自己意愿“合理”地把研发费用费用化或资本化,从而达到其操纵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

三、完善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建议

对新会计准则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缺乏可操作性,笔者采用增设四个会计科目及详细说明了四个会计科目核算的具体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1.专设几个会计科目来核算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

设置“研究开发支出”、“研究开发失败准备”、“主体公积”和“研究成果”等四个账户。

“研究开发支出”账户用来反映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该账户应按研究支出、开发支出设置二级账户,按研究、开发项目设置明细账;若无法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则可按项目设置明细账。

“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账户用来反映所计提的研究、开发的失败准备金,是“研究开发支出”账户的备抵账户。

“主体公积”账户用来反映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取得成功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带来的权益的增加数,设置该账户的目的:是为了在考核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时,有利于将其与实现的净利润结合起来进行评价,避免评价的偏颇,从而可避免经营者为了达到利润目标,而减少研究、开发投资的短期行为发生,也有利于将其与“资本公积”账户区分开来。

“研究成果”账户用来反映企业在研究过程所形成的研究成果。若企业有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时,可增设“科研经费”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所收到的科研经费及其支用情况。

2.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1)发生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发生各项研究开发支出时,借记“研究开发支出”,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账户;同时还应按全额计提研究、开发的失败准备金,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

(2)研究开发项目结束的会计处理。当某开发项目结束时:若该项开发项目取得成功形成无形资产的,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究开发支出”,同时还应按相等的金额,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主体公积”;若该项开发项目失败的,则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研究开发支出”。

(3)企业购入研究成果的会计处理。若企业有从外购入研究成果进行开发的,则购入时,借记“研究成果”,贷记“银行存款”;若开发成功形成无形资产的,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究开发支出”、“研究成果”,同时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主体公积”;若开发项目失败的,则借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研究开发支出”,同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研究成果”。

上述会计处理方法的优点是更合理,也更符合逻辑性,兼容了全部费用化和部分费用化两者会计处理方法的优点,避免了会计人员难以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支出,也避免了全部费用化当开发成功时不确认为无形资产价值的弊端。

参考文献:

[1]刘兆萍:无形资产准则的变化及其影响.证券市场周刊,2006.9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篇6:研发费用会计处理论文

摘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式倍受关注。不同企业由于研发投入和产出不同,研发对企业的作用也不完全一样,企业对研发活动的重视程度、管理效率都有差异,由于不同会计核算方式有着各自的优点和不足,因此应该避免企业对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方式的“一刀切”,采用不同类型的企业选择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体现出企业的差异和特色,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利润,避免人为操纵利润。

关键词:研发费用;会计处理

一、研究开发费用的特征

通常情况下,企业自创商誉以及企业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不确认为无形资产,如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但是,由于确定研究与开发费用是否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和相关特征(例如,可辨认性)、能否或何时能够为企业产生预期未来经济利益,以及成本能否可靠地计量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研究与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除了要遵循无形资产确认和初始计量的一般要求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的条件,才能确定为一项无形资产。

二、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

1.研究阶段。研究阶段是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它是建立在有计划的调查基础上,即研发项目已经董事会或者相关管理层的批准,并着手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市场调查等。这一阶段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只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

2.开发阶段。开发阶段是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开发阶段具有针对性、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三、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分析

1.费用化。费用化即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时全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这一核算方式符合财务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做法比较简单,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避免了因为财务人员职业素养不高,进而通过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人为划分进行利润操纵,同时递延了企业的应交所得税,可以使企业尽早收回投资,早日分享税收优惠待遇,从而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

不足之处在于:①它不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②不符合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③不能体现真实性原则。

2.资本化。资本化即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期内归集起来,一直等到开发成功取得收益时开始予以摊销,若企业连续几年内有若干研究与开发项目,其中研发成功项目而取得的收益将与研发费用配比。

3.有条件的资本化。有条件的`资本化即符合条件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其他的则在发生当期摊销。

这是一种比较公允的做法,它可以避免全部费用化和全部资本化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但区分资本化与非资本化的条件难以掌握,在研发活动期就确定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未来收益有很大的主观性。其资本化后的摊销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容易人为操纵利润。

四、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及其披露

1.账户设置。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成本账户,用以归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中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研发支出”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2.研究阶段的会计处理。对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因此对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账务处理,这一阶段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1)研发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会计期末:将费用化支出结转到“管理费用”账户。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开发阶段的会计处理

(1)支出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研发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形成无形资产后:

借:无形资产--XX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3)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从其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按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不低于)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4)开发阶段发生的研发支出,在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发生减值、甚至转让时的会计处理为:

a确定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研发支出减值准备

b确定减值的研发支出予以转出时:

借:无形资产/管理费用

研发支出减值准备

贷:研发支出

C研究开发成果在未形成无形资产之前转让的,可参照无形资产转让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研发支出

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参考文献:

[1]王松年.国际会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鲍亮,唐洋.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思考[J].会计之友,(02).

篇7: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请欣赏:《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据统计,我国研究开发费用仅占GDP比重的0.83%,而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比重为2%,其中美国高达2.53%.但可以预计,随着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企业也必然会加大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力度。对于日益增加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如何从财务会计层面进行规范也就摆在世界各国的财务会计人员面前。鉴于此,本文拟选择当今世界上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对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规范进行比较,然后从研究开发的技术层面进行分析,以勤为我国修订研究开发费用会计规范提供参考。

一、世界各国对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规范比较及会计方法分析

(一)世界各国研究与开发费用的现行会计规范

美国对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做出规定的是(财务会计准则第2号公告――研究与开发费用)。该公告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值得说明的是,就计算机软件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如何进行处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做出过特别规定,即SFAS86指出:对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上市的计算机软件开发成本,一旦技术可行性得以确认,就应该确认为资产。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是认为研究开发涉及太多不确定性因素,一项支出与未来利益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定。

中国要求研究开发费用在发生当期直接费用化,只有在研发成功后,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中介费用资本化,并在一定期限内摊销。英国对研究与开发费用(支出)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的公告是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3号。根据该公告,研究与开发支出应区别进行处理,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开发研究三种类型予以划分。前两种类型的支出,则应在发生当时计入损益;而如果是开发支出,也通常应在发生时计入损益。除非出现特定情况,可以递延摊销。这些特定情况包括:研究属于专题项目,费用可以单列;研究取得的成果把握性极大,并能以收抵支;公司有足够的物力、财力支持研究项目的完成。总体上看,倾向于费用化的会计政策。

图1 产品开发风险概率图

日本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时(预计未来收入超过该项费用),可予以资本化,并在5年内注销,不过其实务中采用较为稳健的直接冲销法。

法国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当其属于特定的研究项目且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时,可予以资本化,并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摊销德国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在发生的当期直接费用化。

荷兰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只要在预期具有未来效益即可予以资本化,列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摊销。

国际会计委员会第38号准则将研究与开发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如不能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那么该企业应将项目支出均视同研究阶段的支出处理)。相应地,要求研究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支出是否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则要看开发费用是否符合特定的条件,如符合它确认的五个条件时,才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综上所述,世界各国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见表1.

表1 世界各国研究与开发费用比较

(二)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方法分析

从世界各国的会计实践来看,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不外乎三种情况:费用化、资本化、有“条件”的资本化。

图2 研究开发过程图

1.费用化。采用这种方法的国家有美国、德国、中国等国。即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时全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依据是研究与开发活动能否产生未来经济效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即使能带来收益也存在着无法计量性,同时递延了企业的应交所得税,因而被广泛采用。但这种处理方法助长了企业的短期行为,企业管理当局有任意调节各期收益的可能,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也不符合配比原则。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类的上市公司反映,公司当期投入的研发费用已高达企业总费用的50%甚至70%以上,而且,随着市场对企业核心风险竞争力的要求越高,研发费用还呈上升趋势。因此,不将研究开发这一现代企业的重要经营活动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进行单独核算,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的收入与产出,投资与回收状况在会计报表中不能得到有效的反映。

2.资本化。采用这种方法的国家有荷兰,另外还有巴西、瑞士等国。即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期内归集起来,一直等到开发成功取得收益时开始予以摊销,这种做法假定企业在连续几年之内存在着若干研究开发项目,其中总有些项目可以获得成功的收益,因而将其与费用配比。其依据是研究开发活动必然产生某些无形资产,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获取未来经济效益并增加现有价值和企业整体价值,资本化的做法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企业的短期行为,但不加区别地将其全部资本化,有违配比原则和稳健原则。

3.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加以资本化。采用这种方法的国家有日本、法国、英国等国,另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基本上采纳此观点。即符合条件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其它研究开发费用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我们把这种做法称之为有“条件”的资本化方法。这是一种比较公允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实现配比原则。但是用以衡量的“条件”在具体实施时,有相当的难度,毕竟这个“条件”的确定带有很强的主观性。

二、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技术层面分析

一般而言,随着产品开发过程的不断进行,即从最初想法的形成,到技术可行性测试,再到最终产品的形成,产品开发成功与否的不确定性在不断降低。随着时间的推进,研究开发的风险在不断降低,如图1,在通过T1时刻,即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后,也就是在c处,此后的研究与开发变得很明朗,目的更加明确,失败的风险较小。

最初想法的形成,到技术可行性测试,这只是一个初步性的分析和调查阶段,如图3,也就是在第Ⅰ阶段,这一阶段目的是搜集信息,产生新的认识,其未来是否会带来经济利益是非常不确定的,这时风险也非常大,所以在这一过程当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当费用化。但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后,如图3第Ⅱ阶段,即从技术可行性测试到研究开发成功这一阶段,主要目的为将技术运用于实践,并产生实质性的改进,其未来经济利益较为确定,开发失败的风险也比较小,因而应将这一阶段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以资本化。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所有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均予以资本化。这在美国已有先例,如对已通过技术性可行性测试的软件开发成本资本化。需说明的是,研究开发费用是否可以资本化的前提是已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换言之,并不是对所有的研究开发费用都资本化处理。如图2所示,在时间T1(技术可行性测试时间)前发生的支出即R&D1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而把技术可行性测试到开发成功即图3第Ⅱ阶段发生的支出即(R

&D2-R&D1)这部分费用资本化,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处理。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主张对研究与开发费用进行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这种方法的突出优点是:1)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研发经费本质上是资本化支出,具有明显的后效性。在研发经费投入后,其效果要经过数年才能体现出来。由于现代管理者的任期并不是永久性的,如果把研发经费支出作为费用核算,该项支出的增加必然会引起本期利润的下降。管理者不愿因为业绩下降而引起投资者的不满,也不想看到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结果,于是就减少研发经费支出。这样短期利润的数字可能比较好看,却损害了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如果把部分研发经费资本化,就能够部分地克服上述弊端。2)更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将研究开发费用加以资本化后作为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可以向投资者传递企业管理层对无形资产预期收益评估的信息。研究开发费用为企业的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了关于企业革新活动进展和成功可能性的信息。3)有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管理的最终目标。从近年来美国、日本、香港、中国等地的股市来看,科技类股票的市盈率普遍高于其他各类股票的市盈率,这说明“科技含量”已成为企业价值的组成部分。Lev&Rougiannis的研究发现,资本化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与股价显著相关。还可提高其账面价值与企业内含价值的一致性,从而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松年。国际会计前沿[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 陈玉荣。试论R&D费用的会计处理[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1(1)。

[3] 薛云奎,王志台。R&D的重要性及其信息披露方式的改进[J].会计研究,2001(3)。

邓小洋、王勇情

篇8:企业档案管理新方法新思路论文

1当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1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我国虽在《档案法》和《企业档案管理办法》中对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并给出了相应的工作指示,但大多数企业并未认识到档案是企业发展的历史文化财富,加之企业本身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致使档案管理的各项措施无法顺利执行,这不仅使得档案管理工作浮于表面,更让档案管理工作陷于一片混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管理的效率。

1.2档案管理的基础业务相对薄弱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档案管理基础业务工作较为薄弱,一部分企业虽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却没有构建相应的监督体系去督促落实。从而导致档案的整理既不规范也不符合组卷的要求,甚至还有个别企业未经法律允许便擅自销毁本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1.3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

当前大多数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手档案管理工作前,都尚未经过专业培训。企业的档案管理是一项极为严谨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各方面素养均有着较高要求。然而,当前大部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并不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从而无法胜任当前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还有一部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理解不全面,从而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4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不够完善

大部分企业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错误地认为只要做好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便算完成了档案管理任务,从而忽略了档案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档案作为企业发展的文化财富,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大开发力度,将这些资源充分利用起来,让档案资源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篇9:企业档案管理新方法新思路论文

2.1充分认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为保证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首先,企业领导自身要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只有领导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够推动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从而为档案管理工作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其次,还应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投资力度,强化企业档案管理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构建良好的档案管理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效性,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2.2创新档案管理业务,充分发挥档案资源应用率

档案的管理工作不仅包括档案的建立.保存与维护,而且还涉及到科技以及技改项目。尤其是科技档案,其所涉及的文件资料除了企业生产的内容,还有企业的项目设计的内容,与推动企业发展息息相关。针对新时期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主要是归纳并整理档案中企业各个细节的业务,做好数据资料的统计与分析工作。一旦发现问题便需要及时做好变更记录,以保证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連续性和有效性。此外,针对档案管理的数字化管理工作内容,各企业应积极建立信息资源数据库,以创新管理业务,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资源的应用价值。

2.3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构建高素质管理队伍

为了从根本上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则需要从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入手,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从而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档案管理队伍。若在企业档案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变动等情况,应在保证档案管理人员整体管理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进行,从而不断完善企业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以便更好地满足新时期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

2.4加强档案管理基础建设,改善保管条件和管理手段

在新形势下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则需要加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档案保存环境与创新管理手段。首先是硬件设施建设方面,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存放室,以改善档案的保管条件。其次是创设良好的档案保存环境。不仅要满足存放面积的需求,还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其中,纸质档案必须存放于档案袋中,以防止纸质材料被腐蚀,提前购置切刀.打孔机.剪刀等物品,严格按照组卷整理的相关要求,保持组卷.排架合理。同时,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现代化办公与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求,企业还应配备相应设备,以微机检索的方式升级原有管理软件,从而有效提升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最后,还需做好档案存放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如保持档案室内的清洁.整齐。定期更换灭火器.防霉药剂,全面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潮工作,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只有齐全的设施与设备,才能满足档案安全保管的要求,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档案管理的水平。

2.5创新档案管理思维,充分发挥档案的使用价值

企业档案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因此,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在开展档案的收集.保存.管理等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企业的保密政策,任何工作都应以保密为前提,全面做好企业档案的保密工作。此外,企业还要不断完善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制度,以拓宽档案资源的应用范围,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重要作用,以便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2.6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工作中笔者发现到库房查找文件还是存在查找难的现象。因此笔者将库房中所有文件准确记录摆放位置,将其整理记录在EXCEL表格,形成一个平面的电子立体库,并以“超链接”的模式,链接每卷每件,使库房中的每份文件活灵活现地展现在电脑上,展现在自己的工作视野中。当借阅者需要某一份文件,只需在档案系统或卷内目录索引中查找出相关档案号,在离线备份中打开电子文件立体库就能很快找到文件并将其打开。

参考文献:

[1]高玉芬.浅议如何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工作[J].黑龙江档案,(01):105.

[2]梅龙.探索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思路[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33):54.

篇10: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规定的比较分析

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规定的比较分析

近两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研发费用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企业在归集研发费用时,应根据不同的归集目的,选择不同的归集依据,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依据的不同政策规定既存在相似之处,又有着明显的差异.对各种政策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准确界定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及构成要素,有助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管理,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以便于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作 者:张敏  作者单位:长江船舶设计院,武汉,430062 刊 名:经济研究导刊 英文刊名: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年,卷(期): “”(29) 分类号:F27 关键词:研发费用   规定   企业  

篇11:使用会计电算化规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实践探讨论文

使用会计电算化规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实践探讨论文

一、研发费用的专账核算方法

所谓“专账”指明细分类账。根据之前的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归集延用以下二种科目设置方式,具体账务处理可参照《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浙科发计〔2009〕159号)文件。

(一)在“管理费用”下设多级明细科目

在“管理费用”下设“研发费用”二级科目,再按具体研发项目设置三级科目;四级科目为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末级科目按材料费、人工费、折旧费、租赁费、设计费、设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外研发费等设置明细核算。其中:资本化支出按项目周期转入“无形资产”。

(二)在“研发支出”下设多级明细科目

直接通过“研发支出”进行归集,二级科目按具体研发项目设置;三级科目为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末级科目按材料费、人工费、折旧费、租赁费、设计费、设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外研发费设置明细核算。对于费用化支出的研发项目,月末由“研发支出”结转至“管理费用”下设的二级科目“研发费用”。对于资本化支出的研发项目,待达到预定用途时转入“无形资产”。

以上二种科目设置体系是对研发费用核算较为标准的方法,但在日常帐务处理中显得过于繁琐,由此导致很多中小企业核算不到位。特别是对研发项目较多的企业而言,不仅增加了财务人员核算工作量,也不便于分部门预算的统一管理。例如,某公司为编制全年费用预算,希望按部门分别统计“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下设的工资、社保、差旅费、办公费等明细数据。由于研发部门是按具体研发项目分设明细科目,与其他期间费用的科目级次不同,使得数据统计口径上存在差异。另外,企业设定末级的科目名称可能与国家统一的核算要求也存在差别,这个时候统计就更难上加难了。我们试想是否有一种方便、快捷的核算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二、研发费用核算要求的变化

(一)涉及政策文件

除了财税〔〕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第97号外,还包括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国税发[]116号、财税[]70号等相关文件。

(二)对比变化内容

对比原有的政策规定,新政策对核算要求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政策增加了“实行查账征收”的规定,对适用企业加以明确表述。新政策还把可列入加计扣除的行业,从“正向列举法”转化为“反向排除法”。除国家明令禁止的7类行业外,其他都可申请享受该项优惠政策,这是极大的利好消息之一。

其次,新政策对研发活动的界定有所扩展,从“正列举”改为“反列举”,仅剔除了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七类活动。同时还增加了对特别事项的处理说明,包括委外研发活动、创意设计活动的情况。由此带来两个好处:一是扩大了研发活动的加计扣除范围;二是给实际管理带来了明确的执行标准。

再次,新政策对费用项目的分类范围,由原先“8+5”归纳调整为7大类,即分为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等。不仅增加了兜底条款更符合实际情况,而且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归入“人员人工费用”,“试制产品的检验费”归入“直接投入费用”,“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三项均归入“其他相关费用”。

最后,新政策对会计核算及征管要求也趋于合理化。对研发费用归集由“专账”改为“辅助账”,这无疑又是一个重要变化。相对于实行专账管理而言,设置辅助账更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会计核算负担。针对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企业,新政策还规定了最长三年的追溯期。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不再强调“专门用于”,但明确了“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当然,新政策对审查程序的简化并不意味着对企业管理要求的降低,后续在研发项目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将会常态化。按照新政策第五条第5款的规定,“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三、如何通过电算化加以优化

之前国家要求研发费用“专账”管理,很多企业只能通过设置多级明细科目来实现。然而,对于多部门或多项目的企业来说,这样就很难设置统一的预算模板;在实际与预算对比分析时,也无法从账面快速获取相关数据。目前新政策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改变,允许企业采用“辅助账”(即备查账),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这一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那么如何在符合新政策的条件下,通过会计电算化来规范和简化日常核算工作?接下来以用友U8(v12.1)财务软件为例,我们可以进一步展开讨论。

(一)科目设计思路

我们建议直接通过“研发支出”归集,在一级科目下设工资、社保、差旅费、办公费等二级明细,以便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核算口径统一。之前必须使用多级明细科目核算的',完全可以通过添加项目辅助核算加以解决。考虑到存在会计科目、研发形式、费用化或资本化、研发项目及费用归集范围等多条件匹配问题,借助用友系统的项目核算功能及自定义扩展项“双管齐下”,这样在后期设置报表模板时会相对容易些。我们在用友U8(v12.1)系统中把“研发支出”下级科目设置为项目管理,先把研发形式设为项目分类(如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再设定是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最后是研发项目的具体名称。例如,自主研发费用化的A项目对应编号“11001”,可采取“1-1-3”的项目编号规则。接下来这一步是关键,在自定义项目档案中选择“单据头”,参照新政策要求的7大类费用归集范围(如“人员人工费用”等),分设自定义值及代码(如“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对应代码“103”),这样才算完成了研发项目辅助账的基础设置。

(二)日常帐务处理

通过以上初始设置完毕,若填制凭证时输入“研发支出”科目,研发项目及费用归集范围(自定义扩展项)会自动跳出可选框。月末通过生成自定义转帐凭证,可分项目将“研发支出”明细汇总结转至“管理费用”下设的二级科目“研发费用”。在凭证打印时可将项目核算内容(包括自定义扩展项),设定为摘要栏或科目栏的打印内容。日常账务查询也可以通过项目辅助账轻松实现。

(三)报表取数设置

新政策要求企业立项时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于是,编制研发支出辅助账表成为日常核算的基础要素。对于辅助账的报表取数公式,可参照用友UFO报表设置规则。例如,本月发生数可以取“研发支出”的下级科目、所属月份、借贷方向、研发项目编号、费用归集范围等内容(如FSEX(“530106”,月,“借”,,,“”,“11001”,,“y”,,,,,,,,,,,“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其中:“530106”是“研发支出—劳务费”的科目编码,“11001”是自主研发费用化的A项目对应编号,“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为费用归集范围)。通过我们这种账务设计方式,既可以解决对研发费用辅助账的核算要求,又可以满足多部门多项目预算的管理需求。

篇12:企业借款费用的论文

企业借款费用的论文

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于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首先施行,准则中包括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现行借款费用准则为财政部于1月1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

新旧准则中均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包括哪些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内容。其中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企业资产和费用的计量,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溢折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和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笔者对新旧准则各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确定进行了如下比较。

一、利息资本化及其金额

新准则在利息的资本化及其金额确定方面的规定与旧准则有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根据旧准则,应予资本化的资产是固定资产。而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

2.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根据旧准则,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等。根据新准则,应予资本化的借款不仅包括专门借款,而且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还应计算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需要说明的是,新准则中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3.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旧准则规定,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符合开始资本化的三个条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则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应予以资本化。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可见,旧准则中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要与发生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挂钩,即支出的多少和支出承担借款费用期间的长短将直接影响着利息的资本化金额。

新准则规定,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减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该金额是一种净利息费用的概念,它实际上反映了专门借款真正的利息负担。很显然,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不再与发生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挂钩,也无需通过公式来计算。专门借款的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相对简单。

此外,新准则增加了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规定,即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需计算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利息金额。该金额按照资本化率乘有关的资产支出计算确定。其中资本化率应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有关的'资产支出应按累计资产支出中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4.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方法和调整内容

对发行债券企业来说,溢价是以后多支付利息的提前收回,而折价是以后少支付利息的提前支付,溢折价的实质是利息的调整。

旧准则规定,如果专门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应当将每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的调整。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新准则规定,借款存在溢价或折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可见,新准则取消直线法,只允许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这样减少了企业的会计选择,使企业计算的利息费用更准确,也使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所增强。

二、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及其金额

新旧准则对于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及其金额的确定规定基本相同。

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是指外币专门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指上一会计期末计算的利息和本会计期末计算的利息直接按月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所以不会产生汇兑差额)按月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余额之间的差额。对于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也必须符合上述开始资本化的三个条件。

企业计算出的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可能为正数,亦可能为负数。根据旧准则,如果汇兑差额为正数,则应借记“在建工程”;如果汇兑差额为负数,则应贷记“在建工程”。由于新准则中应予资本化的资产的范围扩大,因此,对于汇兑差额,借记或贷记的科目应包括“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等。

三、辅助费用的资本化及其金额

根据旧准则,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例如,银行借款手续费、承诺费和发行债券的手续费等,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如果辅助费用金额较小,也可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根据新准则,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但取消了根据重要性原则将金额较小的辅助费用予以费用化的规定。

总之,新准则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以及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等方面的规定更多地体现了国际趋同,同时减少了企业的会计选择,增强了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篇13:刍议企业社会保险费用会计处理

刍议企业社会保险费用会计处理

是否因为写不出会计毕业论文而烦恼,现在小编整理了一篇优秀会计毕业论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现行会计处理模式

新《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应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1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企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的原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新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融合了所有与报酬相关的项目,据此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在其下根据薪酬类别如工资薪酬、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辞退补偿、带薪休假费用等,设置二级科目,如“应付工资”、“应付辞退补偿”、“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住房公积金”、“应付福利费”等。具体处理如下:(1)会计期末计提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直付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2)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应由职工缴纳部分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职工个人保险费”。(3)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其他应付款一职工个人保险费”,贷记“银行存款”。

[例]华宇公司2月按照规定比例在社保机构核定的月缴费工资中计提基本社保基金,核定的月缴费工资为21458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产品发生薪酬费用124500元,车间管理人员薪酬费用35080元,为在建工程发生职工薪酬费用27000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职工薪酬费用28000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比例为单位20%,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单位6%,个人2%;失业保险比例为单位2%,个人1%)。则企业计提、代扣和缴纳社保费用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提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34860

制造费用 9822.40

在建工程 7560

管理费用 784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42916

——应付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4291.60

——应付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12874.80

(2)企业在职工工资中代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3603.80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个人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 17166.40

——职工个人保险费(失业保险) 2145.80

——职工个人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4291.60

(3)企业缴纳社保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42916

——应付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4291.60

——应付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12874.80

其他应付款——职工个人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 17 166.40

——职工个人保险费(失业保险) 2145.80

——职工个人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4291.60

贷:银行存款83686.20

二、企业社会保险费用所得税税前列支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084号)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同时,该条例还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税收法规对符合条件的社保费用是当期发生当期扣除,新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加大了所得税差异,使得部分跨期和资本化的社保费用难以在当期收入中得到补偿,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所得税汇算时应进行纳税调减处理。相应增加了涉税核算的复杂程度。

三、企业社会保险费用会计处理思考

社保费用是企业特定用途的支出。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采取统筹方式,是按照《劳动法》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和用途做出统一的规定、计划和安排,以发挥社会保险的功能,促进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的一种基金管理制度或基金管理方式,使企业职工等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可以确定社保费用是企业特定用途的支出,是按国家《劳动法》和社会保障制度统一上缴的一项非税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只是以工资总额作为计算依据,将其界定为企业的职工薪酬过于简单和笼统。社保费用计提的缴费基数和企业当期实际应付职工工资不同,计算缴纳具有特殊性。税法体系中对符合规定的社保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纳人工资薪金的应税所得。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0号文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篇14:对内部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思考会计毕业论文

对内部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思考会计毕业论文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满足相应条件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对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方式的评析

国际上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核算,在处理时有三种不同的意见:国际会计准则认为研究费用应当计入损益,而开发费用则应资本化;英国会计准则认为, 研究与开发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资本化;而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会计准则规定全部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全部费用化)。

我国学者对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提出了如下的处理方法:1.全部费用化,即发生的所有研究与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全部资本化,即发生的所有研究与开发费用计入无形资产,以后再予以摊销;3.有条件的资本化,即将无形资产达到技术可行性之后的支出资本化,此前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追溯资本化,即在研究与开发的无形资产制造出商业上可行的产品之前,先将其支出全部费用化;待制造出可行的产品之后,再将先前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同时将此后发生的支出全部资本化。

新准则的规定实现了国际准则趋同,企业研发费用的处理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处理基本一致。使用此方法的优点:避免全部费用化和全部资本化的缺陷,遵循了客观性和配比原则。而旧准则采用全部费用化主要是因为研发活动本身的高风险和不确定性。

(一)全部费用化的缺点

1.不符合收入费用配比原则。

如果无形资产开发成功,经济受益就是以后的多个会计期间,但如果研发支出费用化,那么以后的这些受益期间的费用就很小(只包括注册费等相关费用),而研发期间的受益很小,却需要承担巨大的研发支出,并且这些支出全部列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违背了收入和费用在时间上的配比。

2.不能体现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要求企业的核算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而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结果导致在研发过程的当期虚减利润,研发成功后的会计期间又虚增利润,这样就不能反应企业的经营成果,不能体现真实性原则。

3.不符合一致性原则。

企业外购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支出全部计入无形资产,自己研究开发的只有在特定条件下资本化,同样的资产因其取得的渠道不同,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不符合会计的一致性原则,使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可比性。

从会计行为来讲,费用化不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因为企业管理者的收入通常是同企业当期利润直接相关的,如果采用费用化,必然会使企业利润直接下降。

(二)全部资本化的缺点

1.不符合谨慎性原则。

全部资本化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因为无形资产的研发活动风险较大,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尽管研发活动与企业未来的收益有一定的关系,但是这种收益只是潜在的收益,能否取得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不能将其发生的费用完全资本化。尤其现在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研发费用的发生越来越频繁,逐渐成为企业的一项经营性支出,如果全部资本化,会延长企业的投资回收周期,增大企业的经营风险。而且,如果项目研发失败,会直接影响企业后期的经营成果。

2.会计操作难度较大。

在实务中企业若同时开发多个项目,有的项目成功,有的项目失败,对于成功项目在资本化时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确认其费用并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后又怎样摊销,具有很大的主观性,操作中不易把握。

(三)有条件的资本化的优点

即符合条件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其它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种符合一定标准加以资本化的方法比较符合会计的配比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一种较为公允的做法,可以克服企业的短期行为,有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但是部分资本化条件下,资产确认的标准带有太多的主观性,从而给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新准则条件下的盈余管理的分析

(一)确认阶段

新准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对研究和开发分别进行了定义,但没有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准则将“研究”定义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他们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将“开发”定义为“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之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但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要把企业的研发活动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显然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对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这项工作更是难上加难。从另一角度来看,由于没有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企业管理层对内部研发活动中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包括会计人员在内的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因而这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

(二)初始计量阶段

新准则规定,属于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形成无形资产时,其支出至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由此看来,无形资产成本的确认过程需要企业管理层的主观判断。

首先,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否形成无形资产本身就是主观判断的过程;其次,支出至预定用途前时间段的'确定带有的主观意愿很强。企业管理层可能由于某些利益驱动利用这两点来进行盈余管理。同时,新准则还规定在企业实践中对因故未能研制成功的新产品进行研究开发的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这也间接表明,企业管理层即便在当初判断能否形成无形资产时存在人为的失误,也是不违背会计准则的,甚至可以在后期通过会计更正或者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差错。这显然又为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

此外,新准则规定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但这五个条件,例如“具有完成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当无形资产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等,往往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在实际操作中很难作出客观合理的判断。值得注意的是,同时满足上面五个条件的开发支出是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而不是必须的。显然,企业管理层选择将开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或无形资产也并不违背会计准则。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管理层对开发支出资本化额的确定具有最终的决定权。企业管理层也可以通过开发支出的资本化来实现盈余管理。

(三)后续计量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本化后必然形成无形资产,而无形资产又会涉及资产的后续计量。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包括摊销、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首先要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其次,根据无形资产利益的实现方式来选择适当的摊销方法。最后,在进行减值测试后,确定其应摊销金额。

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和减值测试没有作出相关的具体要求。关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新准则没有作统一的要求,只是规定企业在取得无形资产时需要分析和判断其使用寿命。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上打破直线摊销法的单一方式,只是要求企业选定的摊销方式能够反映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通过合理确定其使用期限、根据其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适当的摊销方法以及通过减值测试来确定其摊销额,企业管理层可以实现某种特定利益驱动下的盈余管理。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虽然其成本不予摊销,但是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每年年度终了的减值测试来间接盈余管理。例如,当企业会计利润为零时,管理层可能将本应该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不计提任何减值准备以便适当提高会计利润。

当企业需要在以前年度的基础上管理盈余时,管理层可以利用准则中“企业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消耗方式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消耗方式与以前估计不同时,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的规定来进行盈余管理。管理层可以借复核之机在需要时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摊销年限及方法进行重新选择。

三、正确运用新准则的建议

(一)应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学习

新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作了实质性的修改,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认识、掌握、运用税法和新准则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应提供会计人员培训的机会,学习新准则,更新原有会计观念,强化核算技能。

(二)企业应明确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正确处理经济业务一方面依赖于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方法的掌握,另一方面依赖会计人员对企业实际经济业务的了解,只有会计人员熟悉产品的生产流程,才能将会计准则中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标准落实到实际中,否则就会导致会计核算和现实不符的情况。而新准则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没有明确的规定,会计人员的判断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点。

1.会计人员应当实地了解企业研发活动。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当研发支出发生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属于研究阶段的支出还是开发阶段的支出,为企业会计核算提供更加详细、更加合理的依据;但现阶段经常有会计人员和研发人员沟通不到位,或会计人员因自身的素质无法正确理解研发活动的进展情况,影响了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增强内部人员沟通,提供会计人员与研发人员的沟通机会,了解研究开发活动特点、基本研发过程以及取得的实质性进展,从而使会计人员能够明确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2.对企业研发活动应实行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是指项目管理者按照客观要求,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管理,实现管理目标。对企业的研发活动进行项目管理,即对每一开发项目都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申报批准,确定项目预算,设置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来管理,供会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并且以项目的批准为界限将研发项目分成研究与开发阶段,同时作为研究开发支出的划分点,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以规范新准则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中的实务操作。

(三)相关部门应该对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的确认有更清楚的说明

关于开发阶段确认为支出的条件中规定,必须提供产品和无形资产本身有市场价值的证明。此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由于产品或无形资产本身的市场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于此类认定更多依赖于人的主观判断,缺乏客观性和公允性。也容易丧失不同企业的可比性基础。

另外,还应注意分清应该计入和不应该计入开发费用的范围。虽然企业会计准则作了列举性规定,但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

【主要参考文献】

[1]李伟,燕星池.企业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探讨[J].财会月刊(会计),2006,(6).

[2]谢海洋.新无形资产准则的国际比较[C].第七届全国无形资产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论文集.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4]季永佩.我国新旧会计准则下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方法比较 [J].财会研究, 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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