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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2022-09-22 08:33:1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fm7”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篇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 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 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总经理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制

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生产经营中抓好全方位安全环保综合管理:

1.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市、区安全环保的决定和指示;

2. 按董事长受理权限审定安全环保规划、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 对每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安全环保工作部署、重大安全环保举措进行决策;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环保委会,听取安全环保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环保问题,指导开展工作;

4. 检查指导各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承包商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5. 确定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及定员,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环保工作密切配合。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环保工作,对安全环保负具体领导的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3、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未遂事故,检查落实改进措施,负责重伤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批;

5、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编辑本段质监总监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首席地质师安全环保责任制

1. 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证体系;

2. 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项目;

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技术攻关,安全技术成果鉴定及推广使用;

5. 参加重大设备、工艺、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 组织分管业务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督促其业务保安职责的落实。 监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安环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的综合管理与监督部门,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监督检查企业对党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指示贯彻执行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2、组织制定和审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环保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力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对新进矿员工及代培和实习人员三级教育的入矿安全教育,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7、负责爆破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

8、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劳动保护防护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发放、使用及佩戴;

9、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技术攻关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环保的科学管理水平。

10、负责全矿消防、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爆破物品、重点要害岗位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种:

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消防器材的分配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 12、负责业余消防队队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财务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编制财务计划时,把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安全项目专项基金、安全环保奖励基金等所需费用列入财务计划;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章,付诸实施,并监督执行。

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和承包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本部门建议。

4、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

5、正确地核算和监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律。

6、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强化经营管理,抓好“双增双节”。

安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公司、厂、施工队、项目部各级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2、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查处“双违”,协助领导解决安全环保上的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协助领导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环保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组织员工讨论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环保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

5、总结和推广安全环保的先进经验。

6、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

7、参加审查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及新安装设备的试运转工作。

8、协助公司、选厂、施工队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对新工及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按期填写工伤事故统计报表。

9、提出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编辑本段队组长安全环保责任制

队组长是队组安全环保的直接领导者,对队组安全建设负有重要的责任。

1、组织队组学习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指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带头执行。

2、组织本队组创建标准化队组,严格执行“五坚持”作业程序标准,对作业范围内文明生产隐患整改负责。

3、负责对新工进行三级教育,对转换工种的员工进行转岗教育,对本组成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及操作技能的指导和教育。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反映安全问题。

5、积极组织工伤事故抢救,参加本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防范措施和的意见。

员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遵守厂规、厂纪,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履行班组安全公约,做到“三不伤害”。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环保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本组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

3、按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爱护安全设施,及时反映,处理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

4、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不冒险作业,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检修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每班班前、班间、班后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无法处理时,必须及时报告组长,重大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认真填写点检表,每次检修完毕后都要作检修记录;

4、按时检查各种承载绳及加油,并认真作记录;

5、坚持现场交接班,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编辑本段电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严禁带电作业及修理设备,特殊情况带电作业,须经车间有关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保护措施和监护人员在旁边方可进行。

2、使用仪表测量带电设备时,须防止设备零件、导线等产生机械拉力,禁止用有缺陷的仪表去检查带电设备。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禁止用导电工具敲打开关和接触不良的刀片和接点,一般情况下须停电处理。

5、高压绝缘工具使用前应检查,要定期做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6、电器设备发生问题时,若不停电有危险时,电工有权紧急停电停车。

7、高空作业须有安全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有人监护。

8、检查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导线时用手背摸(绝缘部份)不能用手去拿。

9、检修电容等蓄能设备时,要先放电、验电后方可工作。

10、电器设备,线路检修时,必须挂检修牌,谁挂谁取。任何情况下检修高压电器或高压线路,都须小心谨慎,经验电、放电、三相线路输入端对地短接后,才能检修。

11、禁止随便改线路、接头,因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告诉值班电工。

12、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操作规程,乱拉、乱接、乱动电器设备的行为,并向领导反映。

编辑本段电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使用时严禁碰线。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需要,要做好防护措施。

3、如电焊机有故障时,应将电源开关断开后,请电工进行检查和检修。

4、使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收好焊线地线等。

氧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装氧气表时,先检查氧气表及所用工具、手套是否有油污,严禁使用有油工具。

2、氧气瓶应小心轻放,防止暴晒,开氧气时人员应站在氧气瓶嘴侧面;禁止用铅丝和硬物垫氧气瓶嘴。

3、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先检查有无漏气,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冲洗乙炔发生器及加电石时严禁吸烟,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

4、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乙炔发生器压力表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损。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防爆片。

5、注意氧气表压力一般不超过5公斤/厘米,割刀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发生器开关,同时注意防止皮管破裂伤人。

6、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

吊车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签名:xuexila.com

日期:年 月 日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4、经

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 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 厂总务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单位达标情况。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十条 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 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签名:xuexila.com

日期:年 月 日

篇5: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选

第三十一条 党群工作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之一,把安全生产当作大事贯穿于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坚持领导干部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导向,坚持安全思想教育常抓不懈,并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参加安全生产的讨论与分析会,保证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研究。

三、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及管理人员考核和党内创先争优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协助并监督公司行政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法令,参加涉及员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认真执行《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和安全生产群众活动;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竞赛。特别是组织开展适合青工特点的经常性安全活动。可以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六、维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组织员工代表参加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危害员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隐患,向生产经营组织及有关方面提出问题和建议。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收集、提交并监督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女职工和特殊群体的劳动保护工作。

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总结交流经验,积极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安全生产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和先进做法,积极组织开展增强员工安全文明意识的企业文化活动,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八、对施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支持员工抵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下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行为及瞎指挥、盲目蛮干的冒险作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有明显隐患,将造成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时,代表员工向公司行政或现场管理人员建议停工解决问题或组织人员撤离。

九、发生事故后,参加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订措施,不断强化保证监督作用和政治思想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基地管理中心

中心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总部办公楼、家属院内房屋、用电、用水、用气、防火、防盗、防爆有关设施和环境的安全及治安管理,负责基地家属区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二、参加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参加不定期的卫生、防疫、防火、防盗、防破坏案(事)件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负责职工食堂、单位招待所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重大节日烟花燃放的安全工作。

四、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基地管理中心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本中心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中心的安全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中心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中心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中心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中心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中心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中心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发现本部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试验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公司试验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负责试验楼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对项目、外单位原材料、实体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指标进行试验检测、质量验证鉴定,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控制、监测,确保测试数据和验证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三、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工具。

四、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尘工作。

五、定期对仪器、设备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校正、标定,并保持标定的有效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完毕立即断电。

六、各种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清楚,专人保管、分别储存。

七、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符合规定、真实准确、计算正确、字迹(打印)清晰、提交及时、整理规范、台帐完整、保存安全。

八、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为防止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所。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制定本部门各类仪器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发现本部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项目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项目班子成员安全职责

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负责人)

一、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中交股份、二公局、业主单位、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四、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进行各类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负责主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七、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九、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十、认真执行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规定,坚持持证上岗,落实对新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在岗(包括调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十一、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十二、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十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安全事故,不隐瞒,不谎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同时按规定时限报告各有关方面。

第三十五条 项目党支部书记

一、监督并保证项目贯彻国家和行业、业主及四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保证、监督、领导责任。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三、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员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组织党员开展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的“三无”活动。

四、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及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六、主管本项目安全保卫、地方关系协调、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后勤生活、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工会主席

一、在组织职工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作方面,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领导工会组织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审核项目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项目各项奖惩决议。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生产经营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员工权利。

第三十七条 主管生产副经理

一、分管本项目的生产和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协助经理在本项目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业主及四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项目的有关实施细则。

三、具体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四、组织本项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五、主持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六、主持项目安全生产例会,领导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签发安全奖罚单。

七、加强对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规范施工的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切实吸取事故教训。

八、本项目发生生产安全方面涉及人身、机械设备、工程实体、施工生产生活设施等的损伤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及时实施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将损失减低到最小程度。

第五十三条 项目总工程师

一、指导、教育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自觉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

二、为保证施工项目的生产安全和质量要求,对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使用、奖惩有建议和否决权。

三、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和特殊施工设计与有关安全技术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

四、负责组织验收确认施工临时设施的安全稳定性,审查各项安全技术交底书,对存在较大技术安全隐患的工程、或重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时,亲临现场负责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协助搞好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在向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作业队长、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首级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在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慎重考虑其安全可靠性,加强施加安全防范措施。

七、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第三十八条 项目安全总监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二、协助项目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监督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三、根据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本项目日常的安全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

四、从安全层面参与对项目部所属作业队、班组的考核、奖惩、人事任免、岗位调整;有权对安全事故、违规违章事件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涉及项目部或其班子成员时,有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权。

五、按照国家和公司事故处理相关规定,负责配合做好上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向项目经理及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十九条 主管物资设备副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物资设备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物资设备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项目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项目各项奖惩决议。

五、参与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条 主管成本合同副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成本合同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的成本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项目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项目各项奖惩决议。

篇6: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选

第五十一条 工区(厂、站)

工区(厂、站)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执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

二、配备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识别本工区(厂、站)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或预防控制措施,并告知各从业人员。

四、按照三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对工区(厂、站)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按照项目的要求,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六、做好工区(厂、站)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定期召开工区(厂、站)安全例会,解决生产中存的安全问题。

八、收集保存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种资料。

工区(厂、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是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工区(厂、站)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工区(厂、站)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工区(厂、站)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工区(厂、站)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工区(厂、站)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工区(厂、站)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工区(厂、站)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工区(厂、站)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工区(厂、站)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 操作层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十二条 分包队伍(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与项目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中各项责任和义务;做好本单位全部的生产安全、技术安全和人员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

二、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岗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工作内容、存在的危险性、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要领、岗位职责及注意事项等,根据班组成员技术、身体、思想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三、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人员,制订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地点、数量和衡量标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四、组织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例会,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指导,接受班前安全员的建议,进行安全自检,做好上下班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组织班组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对本作业区域危险源控制,具体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和保证安全的措施,并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和预案告知员工。

六、组织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和劳动纪律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并督促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员工每周一次的安全技术操作教育,使其遵章守纪,坚守岗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蛮干,不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和各种安全生产设施等,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七、对新调入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在工人未熟悉本岗位工作前,不得分配其独立操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好他的人身安全;坚持执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安排复审。

八、定期月检、旬检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或本身无力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报请上级给予解决。

九、督促有关部门按施工设计布设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及时申请、购置、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设施和用品的正确有效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及时上报领导,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安全措施,稳定班组人员思想,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参加对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五十三条 分包单位(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与项目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项目的指示、决定,对本单位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复杂、临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三、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四、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持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例会。经常检查所管辖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三违”现象的出现。

六、接受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七、按要求配备足额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八、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发生伤亡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第五十四条 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三、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

四、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

六、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第五十五条 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三、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四、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七、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九、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十、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十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第五十六条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自身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并有责任随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三、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体和群体保护能力,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在可能情况下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在自己身体状态特别不佳或心情极度不好而有可能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允许强行上岗工作。

四、服从管理,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进入施工(生产)作业现场,按规定自觉穿戴并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五、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业前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六、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操作水平;从事特种作业或技术工种的人员还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产。

七、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八、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或不服管理、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十、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讨论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责任制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五十七条 各项目经理部部门名称与本责任制所称名称不一致的,其相关职责归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各级人员实施本制度的成绩,应列为考察干部和考核工人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五十九条 对模范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未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教育;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废止。

篇7: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选

第四十一条 项目财务总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负责落实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户核算,保证专项安全资金的及时、足额投入,防止挪用。

三、负责审核项目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

第二节 项目各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第四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上级、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召开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督促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三、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年度、月度计划,报主管领导签发实施。编制本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经主管领导签发实施。

四、参加项目工程施工技术的讨论,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议,监督项目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五、组织新进场和变换工种员工的“三级教育”及聘用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坚持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准入标准,对不适用机械设备限期整改直至清退,会同其他部门与机主签订《租用机械安全生产协议书》。

七、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做好安全宣传和警示工作。

八、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跟踪整改结果,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收集,制作奖罚单报主管领导签发后交财务执行。

九、深入现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或时段,坚持派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对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立即停止生产,要求现场负责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督促做好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建档工作,预防职业病。

十一、归口组织或参加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十二、做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整理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十三、做好安全工作总结,向领导和上级推荐、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部长安全职责

一、在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帐,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协助项目领导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四、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框架内,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五、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

六、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七、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均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有建议奖励权。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九、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十一、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参加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

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帐,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四、协助部长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

六、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七、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均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有建议奖励权。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九、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参与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十一、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参加伤亡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

第四十三条 工程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二、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三、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

四、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协助项目总工程师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制计划。

五、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六、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可靠、满寿命使用。

七、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报告的义务。

八、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

九、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一、协助本部门领导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

二、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在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在向相应作业班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五、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生产。

六、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可以越级报告。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 物资设备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的机械、设备、车辆和物资进场前的检验、安装拆除、使用过程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结合项目生产特点,修订完善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岗位责任及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

三、和有关部门一道,负责落实制订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收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贯彻执行。

四、加强各种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严格检验包括购置、制造、改进、大修、在用的各种船机设备、工具等,其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出厂检验证明及技术资料完整,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标准,安全有效,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五、参与组织对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持证情况,实行定机定岗定员,杜绝无证操作;对所租用的车辆、机械设备进行严格审查,对设备资料、配员及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性严格审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操作人员或以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代替。

六、在编制机械设备、车辆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保养、修理计划时,要列入其恢复安全生产性能相关内容,并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纳入供应计划,及时提供、一并实施。

七、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准交付使用。

八、采购的机电设备、附件、工具材料、物资等,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对回收进行维修在用的机电设备、工具,一定要满足安全生产指标,保障安全使用。

九、在国家指定的商店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其商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对在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防护服等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或过期的,要维修、报废或更新,确保安全使用。

十、定期检修车辆、机械设备,确保其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不准使用报废和有重大安全技术缺陷的车辆机械设备。

十一、检修机械设备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和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

十二、督促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建立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台帐并严禁格管理。

十三、参加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物资的安全堆放环境、车船机设备的安全使用,对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改正。

十四、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归口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车辆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参加工伤、机械、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一、对有持证上岗要求的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件,并随身携带方可上岗工作。

二、在作业前要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在安全技术交底单上签字,并保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单。

三、在作业中应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严禁工作中饮酒或酒后作业。

四、要按照机械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项工作,做到保养到位,不漏保、不缺油、不亏水,保持完好状态。

五、机械设备作业时,应注意观察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修。

六、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优质服务、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

七、要严格遵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中有关机械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机械设备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废弃物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倒、乱放。

八、要认真、按时填写机械履历书,重点机械设备还应认真、按时填写点检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九、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教育,要虚心学习,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十、发生未遂事故,要向直接管理人员汇报,并参与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治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库管员安全职责

一、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加强对库房临时存放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物品损坏或被盗、被抢。

三、加强对进入库咳嗽钡墓芾恚孕幕鹬质战伞

四、负责物品堆码、搬运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持正常的作业秩序,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积极参加县项目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发生火灾时的逃生方法,负责发生火灾时库房内的现场临时指挥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 质检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正常使用。

二、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三、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五、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合同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合同谈判签订、计量结算、分包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与他方签订施工生产合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应注意其内容要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不得签订非法生死合同。

三、严格把好分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关,分包单位或劳务承包者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等级,严禁同自然人签订分包或劳务承包合同。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财务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按公司规定,负责从项目工程承包总价中提取足够数量的经费作为每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列入年度财务专项计划,保证按时足额提供资金,并监督其专款专用。

二、为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活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设置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劳保用品购置、安全检查、应急救援及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方面提供经费。

三、协助安全环保部按规定扣除和收取罚款、发放安全奖金及其它款项。

四、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要利用保险箱安全存放,各种密码、印鉴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必须防火、防水、具备有关防盗(三铁一器)设施且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

五、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密、临时保管,保证会计单据、凭证、账簿、报表完整无损,禁止他人随意翻动、查看、摘录复制。

六、负责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防止闲散、无关人员挪用财务微机、非法进入财务数据库,要加强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八条 经理办公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对项目办公、生活、卫生、交通及防寒、防暑、防火、防台风、防暴雨雪、防盗、防治安案件等有关安全事项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三、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协同安全环保部对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四、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总结推广重视安全生产的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违章违纪行为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给予公开曝光;配合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氛围,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两面的经验和教训。

五、管理项目的交通和生活车辆,以及住房、用电、用水、用气、取暖、降温、医疗、通讯等;按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做好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尤其是特殊气候环境下,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劳动、工作和生活。

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全体员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七、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机关、上级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通知,为督促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八、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归口负责事故中涉及人员的善后工作。

主任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小车司机安全职责

一、积极参加业务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无违章、无事故、安全礼让、文明行车。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三、出车准时,随叫随到,在单独行车时,负责车上物品的安全。

四、每天坚持对所驾车辆进行“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状况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处理。按时进行车辆年审等工作。

五、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并报告项目相关人员,并积极对伤者进行救治,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能肇事逃逸。

六、发生交通违章被交警部门处罚或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迟报和谎报。

七、保管好随车配备的灭火器等应急安全用品,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物资设备部进行维修或更换。

八、服从项目管理,不私自出车。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炊事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食品、炊具、用具、炊事机械的管理和炊具、用具、炊事机械的维护保养、消毒工作,做到合理使用、安全操作。

二、认真搞好个人卫生,按规定定期体检,穿戴整洁,操作时禁止吸烟等不良行为。

三、负责食品卫生和操作间、炊具、用具、炊事机械及食堂周围的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四、检查厨房用电及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或处理,会使用消防器材。

五、时常检查食堂各类用电设备,保障其安全运行。

六、按要求储存各类食物,确保其不变质,不受虫害及鼠害。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保洁员安全职责

一、遵守项目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接受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第四十九条 试验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项目原材料、实体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指标进行试验检测、质量验证鉴定,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控制、监测,确保测试数据和验证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二、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工具。

三、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尘工作。

四、定期对仪器、设备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校正、标定,并保持标定的有效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完毕立即断电。

五、各种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清楚,专人保管、分别储存。

六、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符合规定、真实准确、计算正确、字迹(打印)清晰、提交及时、整理规范、台帐完整、保存安全。

七、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为防止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所。

主任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试验员安全职责

一、热爱试验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严格按照有关试验安全操作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及时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试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可以划改)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技术主管领导。

三、试验人员应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试验室主任报告。

四、爱护试验仪器和设备,做到定期维修保养,找妥善保管,确保试验设备正常完好、量值准确。

五、试验结束后,清扫场地,整理安好试验仪器及试验资料,保持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靠。

六、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将试验技术资料随意外传。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第五十条 测量队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测量控制的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和放样结果的准确可靠,保证测量人员人身安全。

二、测量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掌握测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具备自我保护救治能力。

三、爱护并妥善保护仪器,防摔、防水,测量仪器必须按期标定、校准,导线点、水准点必须稳定保护和定期复查、补充、校正,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安全。

四、测量、放样时必须认真复核图纸、仔细计算,严格复测,杜绝错误。

五、工作中必须随时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在攀高、下沟、上山、水上、密林以及路口、街道、交通密集道路、交叉施工等危险场所时,必须做好自我和相互防护,穿戴佩用相关防护用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作业。

六、保证测量资料的完整准确、保管安全,防止污损。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篇8: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与生产现场有关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施工必须管操作”、“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所属项目经理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四条 公司、项目工会组织要根据《工会法》,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监督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第五条 本责任制覆盖公司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适用于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 公司总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公司级负责人

第六条 董事长

一、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有关制度、规定。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召开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三、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中,应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

四、在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应按国家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要求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第七条 总经理

一、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组织、督促和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确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公司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五、审批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审批公司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采取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人员、物资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负责确定公司其他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履行情况。

八、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

九、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宜或奖惩做出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

十、安排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并实施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 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的审查、处理。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别向二公局安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和安全管理信息。

第八条 党委书记

一、履行党组织对公司安全监督职能。

二、在干部政绩考核中,把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纳入考核范围。

三、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党支部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纳入安全教育中并予以落实。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传公司安全生产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教育党员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五、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六、领导、参与指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 总工程师

一、对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的施工技术安全;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和大型机械化施工方案,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在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 以及审核科研、设计、施工等技术方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设计时,坚持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

四、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各项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领导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六、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安全技术方面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

第十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公司安全总监)

一、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二、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上级各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三、布置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修订、健全并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组织安全生产定期和专项检查,认真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保护(防范、防护)设施(物品)、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的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监督审查公司安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待遇情况。

六、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及其具体实施措施,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七、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八、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进行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九、主持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9: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选

第十一条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一、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施工生产领域内的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结合公司实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及其具体实施措施,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五、在检查、处理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时,同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六、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七、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八、参与公司生产领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主管物资设备副总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物资设备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物资设备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五、参与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主管市场开发副总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市场开发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的市场开发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弟十四条 主管成本合同副总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成本合同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的成本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第十五条 其他分管项目副总经理

一、是主管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二、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三、参与分管片区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总会计师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负责审核公司及各单位的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负责落实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户核算,保证专项安全资金的及时、足额投入,防止挪用。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第十七条 纪委书记

一、对监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决议、指令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对施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三、监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安全资金保障。

四、对安全生产上的严重失职、渎职及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六、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监督对责任人处罚决议的落实。

第十八条 工会主席

一、在组织职工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作方面,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领导工会组织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生产经营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员工权利。

第二节 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九条 安全环保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上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例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指导项目安全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下达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控制目标,并组织各单位贯彻落实。

四、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推动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正常运行,收集有关信息反馈,做到持续改进。

六、负责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综合、专项检查,参加集团和局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解决现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技术业务问题,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情况。

七、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年检工作。

八、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公司总部、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监督、指导各项目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十、参与审核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一、负责对公司安全方面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指导项目对安全管理资料、信息的收集管理。

十二、认真抓好每年的防汛、防台(暴)风、防暑降温、防其他特殊灾害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检查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装卸、运输、保管、领发、使用等安全工作,特别是对炸药库、雷管库、油库和大型配电房、锅炉、空压机等,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十三、参加新建、改扩建和大修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提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十四、组织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和突出事迹进行总结、交流、推广、表彰。

十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各项目年度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公司有关部门。

十六、负责将公司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教育及其反馈、通报等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负责项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人保险及团体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组织本部门人员,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是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责任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上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的同时兼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内容。

二、负责施工安全技术工作,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审查各单位施工中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采取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三、在编制、审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同时要指导项目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指导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参与风险控制措施的评审。

四、监督项目对外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要求。

五、负责公司试验、测量、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安全可靠。

六、在对项目进行生产管理、工程质量、材料储运、机械设备使用的重点、专项检查时,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发现的较大问题可一并限期整改或指导解决,并及时通报项目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七、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工作。

九、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篇10: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选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是安全人力资源管理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人才录用、培养、使用计划,确保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

二、在对各单位领导人员考察中,应有安全生产业绩方面的考核内容。

三、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工作。

四、认真按照国家、上级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员工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五、合理制定劳动时间,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六、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执行。

七、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负责组织各类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训、考试、申报、注册等工作;负责办理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八、负责组织新入职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在办理员工聘用时,执行体检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考核制度,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工作。

九、制订或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必须包括安全技术内容,把安全技术作为考核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条件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或定级。

十、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指导项目对职业健康管理资料、信息的收集管理;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的制定,编制公司职业病清单,对重大职业病制定应急预案,建立职业病职工的档案。

十一、组织公司机关、督促项目对职工定期体检,为职业病、年老、多病、伤残及医务部门检查不适合从事现职工种的员工办理工作调动和因工伤亡劳保事宜,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进行伤残鉴定和办理赔偿的具体事宜。

十二、负责办理公司员工工伤保险,并办理赔偿的具体事宜。

十三、负责职业病、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负责协调办理事故善后工作。

十四、发生事故后,根据公司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十五、按照公司有关安全奖惩决议,办理安全奖惩事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物资设备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是物资设备方面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机械设备、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参与爆破物品、化学品等危险物资管理制度制订、修订工作,并督促项目严格执行。

三、负责制订重要大型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及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指导、督促项目部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准交付使用。

四、监督各项目做好设备进场验收、设备租赁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设备材料供应商安全管理、设备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加强各种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

六、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施工中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采取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七、参与组织对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持证情况,实行定机定员,杜绝无证操作。

八、负责机械设备技术方面的安全工作,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审查项目施工中采用新设备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对老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否则进行淘汰更新,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九、负责对机械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车辆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及时传达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工作具体议事日程,为生产创造安全环境。

二、对公司机关办公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负责机关办公楼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三、参与公司总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消防、治安等综合治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的技术原因,提出改进技术措施。

四、负责公司综合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总部交通车辆安全管理。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发现本部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市场开发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收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并向有关方提供记录进行资审。

二、在工程投标的现场考察、编制标书和确定报价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计入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成本合同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是公司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二、在审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资质时,对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质进行评审,保证其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审批项目与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签订的施工合同时,同时审核安全生产方面的合同或协议。

四、在编制下达施工生产计划、成本计划的同时,要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计划,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预算内容,且数量不得少于项目合同总价中列入的数额之和。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 预算考核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审核公司总部、项目有关生产经营计划中相应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二、审批公司总部、项目的预算成本时,会同安全环保部确定安全资金预算,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预算到位。

三、会同安全环保部对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财务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办法。

二、编制公司总部年度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时,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安全生产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经费,专户核算,并监督所列费用的正确使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按审定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费用计划,负责公司内部安全资金的调度,保证各项安全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监督各项目安全资金支出及计量,确保支出满足要求的同时,归集计量及时。

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奖惩规定,督促各项目经理部按标准及时发放安全奖金,按规定收扣事故罚款。

六、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要安全存放,必须具备有关防盗(三铁一器)设施,各种密码、印鉴必须妥善保管。

七、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完整无损。

八、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的安全管理,防止闲散、无关人员挪用财务微机、非法进入财务数据库,要加强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 纪检监察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监察职责,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事务,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三、为事故处理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公司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对安全生产上的严重失职、渎职及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审计项目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上级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三、对审计出的安全管理方面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条 信息化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指导公司总部及项目网络通讯、网站建设方面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其落实、执行。

二、负责公司总部服务器主机房及其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擅动服务器、非法进入数据库,要加强病毒防护和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损毁。

三、负责公司机关内部网络通讯日常的安全管理、维护和保通工作。

四、负责公司网站安全管理方面模块开发,以及日常维护工作。

五、参与公司网络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篇11: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4、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副职及车间主任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批准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7、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

9、主持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安全工作。

10、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人员的编制。

11、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9、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0、按权限审事实上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3条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主管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安全科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设备基建科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

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时到安全科备案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生产调度室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及指令下达;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3、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第8条财务科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9条化验室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10条保卫科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炸药、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管理和审批工作;

2、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职工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危险物品情况;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8、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11条仓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12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办公楼值班查岗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车间各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班组长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车间、班组职工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3条供销科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第14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预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8、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9、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0、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5条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预防、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第16条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3、在审查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7条维检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培训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8条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协助车间申报动火作业,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19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20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21条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22条公司安全机构安全职责: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工程师及生产、保卫、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

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高炉车间、烧结车间、喷煤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篇12: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和各生产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应负的责任,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监察、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监察、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各级人员、横向到各个部门,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分管副总为安全生产管理人,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统筹管理职责;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班组长(或部门副经理)是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者,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全面负责本班组(或片区)的安全生产;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公司的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配合、衔接关系,行使分管副总的部分管理职责;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职工群众也应积极发挥检举监督作用。

第五条 公司每年度与相关部门鉴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作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措施。

篇13: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成立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3、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并落实到位;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6、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条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拟定公司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计划。

篇14: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15: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篇16: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目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2、考核资料

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条款进行考核。

3、考核步骤

3.1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配送中心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及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3每年初配送中心主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层层签定职责状。

3.4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职责状的条款,对各部门本季度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3.5公司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考核标准及职责状的有关条款,对各部门进行考核,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状》要求,对本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相应的考核。

3.6公司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及处罚。

3.7对职工的考核,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考核时间与部门考核同步进行。

4、安全职责考核奖惩细则

4.1考核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配送中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2考核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配送中心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

4.3考核办法

4.3.1按岗位安全职责的大小制定的安全奖励基数。配送中心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逐项对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考核;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根据配送中心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奖惩考核办法。

4.3.2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资料,对各部门本季度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4.3.3每季度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检查。

4.3.4各级考核结果作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发放依据,安全职责奖按季度发放。

4.4考核资料及方法

4.4.1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配送中心根据具体状况,发放当季安全职责奖。

4.4.1.1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4.1.2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4.1.3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4.1.4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4.1.5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善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4.1.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4.1.7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配送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4.2处罚

4.4.2.1管理处罚

4.4.2.1.1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网络,各部门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配送中心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和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会议,又不请假者。

i、安全会议迟到者,扣安全职责奖10分/人。

4.4.2.1.2下列状况之一者,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职责人员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或不严格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单位安全管理混乱。

b、本部门人员在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一名疑似职业病的。

c、未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或外来施工单位不服从安全管理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d、未按规定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按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f、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g、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h、不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

j、设备上不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

k、各运行岗位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的。

l、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m、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4.4.2.2违反规定、规程、制度的处罚

4.4.2.2.1安全作业

检修作业务必严格执行物流中心《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各项安全措施务必落实到位,作业现场务必设专人监护;违反其中一项者,扣除该部门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违规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4.4.2.2.2劳动防护用品

a、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配送中心的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标准不全的,扣有关职责人5分,并责令立即整改。

b、劳动防护用品应从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购进后,务必经过综合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c、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务必按标准、按时发放。

因不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扣除职责部门负责人和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d、不按规范要求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扣5分/人次。

e、作业时,应根据作业性质正确穿戴相应的手套和绝缘鞋等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引发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f、交叉作业、巡检人员、监护人员和现场检查人员务必戴安全帽及其他相应的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

g、高处作业时,务必系安全带,水上作业穿戴救生衣,并贴合其他有关规定。违反规定者,扣10分/人次。

h、电气安全用具、绝缘护具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超过日期未试验的用具、护具禁止使用,违规者,扣3-5分/人次。

i、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因个人维护保养不当,而造成损坏者,视损坏程度,扣职责人5-10分/人次。

4.4.2.2.3救援器材、设施

a、救援设备、设施、器材不清洁的,摆放不整齐,扣5分/台次。

b、个体防护器具上岗未随身携带或未拿出备用的,扣5分/人次。

c、备用的救援设备、器材、器具不贴合使用要求的,达不到备用条件的,扣除职责人5分/项。

d、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未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或发现问题未处理、未报告、未备案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职责人5-10分/项。

4.4.2.2.4安全设施、安全附件

a、库区的安全设施主要有:防护罩、静电消除装置、警告牌等。

安全附件包括呼吸阀、阻火器、等。

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务必配备齐全、按时巡检、定期校验或检验、安全有效、记录齐全。

违规者,扣5分/项次。

b、其他有关违反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有关规定的,可酌情处理。

4.4.2.2.5安全标志、标识

a、现场的安全标志、标识要规范、齐全、整洁、清晰、固定牢固;不贴合要求的,扣职责部门负责人2分。

b、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标识的,造成安全标志、标识残缺不全的,扣职责人5分/块。

4.4.2.2.6其它

a、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责人扣5分/人次。

b、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的,扣5分/人次。

c、未经批准乱拉临时线或临时线用后不及时通知电工拆除的,扣职责人10分。

d、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等,发现后,扣5分/人次。

e、无证或酒后在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者,扣5分/人次。

f、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扣5分/人次

g、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对直接职责人扣20分/人次;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h、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关掉随身携带的移动通讯工具,违规者,扣10分/人次。

i、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的,扣直接职责人10分/次。

j、库区内严禁吸烟,发现库区内吸烟者,扣职责者20分/次。

k、带火种进入库区(气焊工除外),扣20分/人次。

4.4.3事故处罚

4.4.3.1发生一齐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20%。

4.4.3.2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齐扣罚事故职责单位当季度安全奖总额的30~50%。

4.4.3.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扣罚当季度安全奖的300%。

4.4.3.4发生职责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5发生职责事故每死亡1人,扣罚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6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3.7其它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来源罚意见,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管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

篇17: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和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于本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以下简称“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领导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资料

第四条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主要资料是:考核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状况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落实状况;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基础工作开展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状况;所属各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隶属范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是:

(一)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部署是否得力;

(三)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四)有无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构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有无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实行整改;

(六)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七)有无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登记工作;

(八)是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办法。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实施考核。

第七条企业和职责人的考核,分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第八条自评考核每年一次。所属企业及职责人应认真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考核,填写自评考核表,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办。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委办于次年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被考核的企业和职责人自评考核表的初审工作,并报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对企业及职责人的组织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但对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考核,任期内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安委办提出年度组织考核计划,报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集团有关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考核采取听、查、访、问、抽的方式进行。即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字、数据材料、会议记录等;召开座谈会或询问有关问题,或抽查基层单位。透过以上工作,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评分,提出评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企业和职责人具体考核细则在年度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通知一齐下发)。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考核评分时,单项扣分可至零,不计负分。

第十四条安委办在组织初步考核后,经评估程序和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和被考核职责人。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评价所属各企业和职责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资料及评先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的企业及职责人,集团公司予以奖励,并按《安全生产职责书》有关规定予以兑现。

第十七条对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达标;考核为不合格的有关职责人不得评先受奖。凡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将追究该企业主要领导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被考核的企业和负责人弄虚作假,带给假状况、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十九条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二十条所属各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其下属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18: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1.为保证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2.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考核范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各单位、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三、考核组织机构

1.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领导小组。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及各矿行政正职为小组成员。

2.常设考核执行机构。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及其他协调工作。

四、考核形式

1.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考核以按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的形式进行。

五、考核资料

考核资料,如下表所示。

安全指标安全制度安全指令

权重分配50分30分20分

指标描述1.百万吨煤死亡率

2.千人重伤率

3.安全隐患整改率1.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性

(1)“三违”制度

(2)“一通三防”制度

2.各项操作是否有章可1.安全会议的召开

2.安全培训

3.违规操作次数

六、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结果分类

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五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

考核得分得分≥90分80分≤得分《90分70分≤考核得分《80分60分≤得分《70分得分《60分

七、考核结果计算

1.季度考核

考核得分=(安全指标自评得分+抽查考核得分)/2+(安全制度自评得分+抽查考核得分)/2+(安全指令自评得分+抽查考核得分)/2

2.年度考核

考核得分=年度安全指标考核得分+(安全制度季度累计得分+安全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审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奖的依据。考核结果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出具,在审批各单位奖金时给予上浮或下浮。具体浮动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20%。

(2)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10%。

(3)考核结果为一般等级的,年度安全生产奖不上浮。

(4)考核结果为较差等级的,下浮年度安全生产奖50%。

(5)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奖。

2.各单位党、政正职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本考核结果挂钩。

3.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比先进工作者、先进班组和部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在集团公司内部刊物上公布一次。

九、考核实施

1.每季度5日前,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印制“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考核表”,并下发到各个下属矿区和单位。

2.每季度10日前,下属矿区和单位将填写完毕的考核表送回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对收集上来的考核表进行分类汇总。

3.在每个季度的考核中,考核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到下属矿区和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的抽查并进行打分。抽查结果作为季度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考核的重要部分。

4.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在汇总抽查结果和各个矿区、下属单位自评结果的基础上,对各个矿区和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的最终评分,并于每个季度的15日前公布评比结果。

十、特殊规定

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级。

1.生产矿井发生3人(含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地面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

2.因工作不力导致大规模越级异常上访的。

3.在集团公司其他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一票否决的。

十一、职责追究

1.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通报批评;一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黄牌警告。

2.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黄牌警告;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职责人诫勉谈话。

3.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推荐给予单位领导行政处理。

4.全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推荐给予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处理。

篇19: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职责人)。

二、考核资料

(一)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安全生产职责人考核资料:

1.本市政府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状况,包括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亿元工业产值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工矿企业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各产煤市辖区内煤矿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辖区内重特大事故。

2.安全生产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状况:

(3)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

(4)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状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5)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状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组织制订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潜力;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6)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职责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漏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二)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考核资料: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状况(各有关部门职责附后);

2.安全生产职责人为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其中,对省经贸委、教育厅、公安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国资委、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考核资料包括:

(1)是否把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奖惩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资料;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其余部门参照上述资料,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有关部门结合该部门职责状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资料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职责人的自评状况,需经第一职责人审核。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2月1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

1.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省总工会等单位组成。

2.考核组要提前2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和及其安全生产职责人。

3.考核组应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状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不合格的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状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报告考核状况。考核报告经省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职责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7.考核结果优秀的,省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标准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印发。

篇20: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生产部,各部门是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务必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务必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状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生产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要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职责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生产部或行政部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务必向公司行政部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行政部;技术批准、品质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品管部;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财务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行政部,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务必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职责人进行处罚。

二、事故处理及考核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单呈交行政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给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及违章处理决定。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职责。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职责事故,要追究事故职责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职责,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职责。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职责程度对有关职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

6.以上各项如有违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相关规定的,按情节50---200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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