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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灰度图像的矢量地理空间数据水印算法

2022-09-08 08:25:5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抹茶拿铁”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基于灰度图像的矢量地理空间数据水印算法,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基于灰度图像的矢量地理空间数据水印算法,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

基于灰度图像的矢量地理空间数据水印算法

篇1:基于灰度图像的矢量地理空间数据水印算法

基于灰度图像的矢量地理空间数据水印算法

根据灰度图像信息量大、可视化效果好等特点,提出一种基于灰度图像水印的.空间域矢量地理空间数据水印算法,即先将灰度图像水印信息按一定法则进行处理,再将处理后的水印信息嵌入到空间域矢量地理空间数据中,最后对嵌入水印信息的矢量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检测.文中还对矢量地理空间数据进行了攻击实验,分析表明,提取出的灰度图像水印具有较好的鲁棒性效果和一定的实用价值.

作 者:郭思远 朱长青 GUO Si-yuan ZHU Chang-qing  作者单位:郭思远,GUO Si-yuan(信息工程大学,测绘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朱长青,ZHU Chang-qing(信息工程大学,测绘学院,河南,郑州,450052;南京师范大学,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江苏,南京,210097)

刊 名:测绘工程  ISTIC英文刊名:ENGINEERING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年,卷(期): 17(1) 分类号:P208 关键词:数字水印   矢量地理空间数据   灰度图像   空间域   鲁棒性  

篇2:基于测绘灰度图像的一种数字水印算法

基于测绘灰度图像的一种数字水印算法

随着测绘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数字水印成为测绘图像的版权保护的工具.文中基于测绘灰度图像提出了一种改进的邻域方差法的.数字水印算法,该方法具有隐蔽性高,抗检测能力强的特点.

作 者:刘亚琦 Liu Yaqi  作者单位: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天水,741025 刊 名:矿山测量 英文刊名:MINE SURVEYING 年,卷(期): “”(5) 分类号:P208 关键词:灰度图像   数字水印   邻域方差法  

篇3:矢量格式图像

假设我们写了一首新的乐曲,要把它交给唱片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把这首乐曲弹奏出来并录制在磁带上,

把这首乐曲的乐谱写下来。

这两种方式的最大区别在于记录的形式。 前者是记述性的。包含乐曲的音频信息。其中的所有信息都是固定的,如演奏速度、乐器音色等。如果你想把笛子换成排箫,那就要重新录制一遍。 后者是描述性的,不包含音频信息,只包含对乐曲音律的描述。如果要改变演奏速度或乐器音色,只要在乐谱中修改一下就好。 点阵图像就属于记述性,以点为记录的对象。而矢量图像属于描述性,以线段和计算公式作为记录的对象。

比如下图中的直线,如果以点阵方式来记录,就是从左上角第一个点开始,到右下角最后一个点结束,记录所有像素的颜色。 记录这幅图像(200×50像素)就需要1万个信息。即使这条直线本身并没有那么多像素,但点阵方式也是完整的把整幅图的像素记录下来。 因此不管是一条直线还是两条三条,对于点阵图像来说都是一样的。都是去逐个记录图像中的所有像素。 如果用矢量来记录这条直线,只需要三个信息:直线起点坐标、直线终点坐标、直线的颜色。 在还原的时候就利用这三个信息去生成图像,就如同乐队把乐谱演奏出来一样。 由于矢量的这种特点,使得它非常便于修改。 比如要把下图的直线旋转一下,点阵方式就需要重新记录所有改动过的像素信息。而矢量图只需要改动起点和终点的坐标就好了。 当放大图像的时候,点阵图像会产生模糊和锯齿。就如同录音带播放时候加速产生的变调,

对图像质量是有损失的。 而矢量图像是根据放大后的坐标重新生成图像,不会产生模糊和锯齿。就如同乐队根据新乐谱重新演奏。对图像质量是没有损失的。

下面大家亲自动手来感受一下矢量图像和点阵图像在缩小放大之后的区别。点此下载002 s01.psd范例文件

在Photoshop中打开会看到同样的两个人物剪影图像,左边的是矢量格式,右边的是点阵格式。此时看起来没有区别。如下左图。 原图片大小是400×300,现在使用【图像 图像大小】将宽度改为100像素,高度自动计算为75像素。得到如同下中图这样的效果。 这时两者看起来还是差不多的。 再使用【图像 图像大小】改为和原先一样的400×300像素。会看到如同下右图的效果。 现在区别就明显了。右边的点阵格式在经过上面两步的操作后变得模糊。而左边的矢量格式却仍然保持着和原先相同的清晰度。没有一点损失。

大家也可以先把图像缩得更小些,这样放大以后效果对比将更明显。下图是先缩小到20×15后再放大的效果,右边的图已经是“一塌糊图”了。

为什么在第一次缩小之后没有看出区别呢? 这是因为缩小点阵图像是不会产生模糊的,在丢弃原先的一些像素后,剩下的像素是足够描述图像的,并没有产生像素空缺。而放大后才产生了像素空缺。 为什么矢量图像“饱经风霜”却依旧“面不改色”呢?这就是因为前面说过的矢量图像的特点:通过记忆线段的坐标来记录图像。 图像放大缩小的同时坐标也放大缩小,而各个坐标之间的相对位置并没有改变。然后根据改动后的坐标重新生成图像。因此无论放大多少都不会失真。

篇4:基于双重网格的矢量地图数字水印算法

基于双重网格的矢量地图数字水印算法

通过分析数字水印技术和矢量地图的结合方式,提出了一种基于双重网格的数字水印算法,该算法通过双重网格划分,将水印信息分散隐藏到节点坐标的最低有效位上.实验证明,该算法具有良好的.隐蔽性、较强的鲁棒性,可以抵抗常规的节点编辑和地图裁切对水印信息的破坏,适合于矢量地图的版权保护.

作 者:车森 邓术军 CHE Sen DENG Shu-jun  作者单位: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测绘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刊 名:海洋测绘  ISTIC英文刊名:HYDROGRAPHIC SURVEYING AND CHARTING 年,卷(期): 28(1) 分类号:P208 关键词:数字水印   矢量地图   最低有效位   鲁棒性   版权保护  

篇5:基于数字水印的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安全技术研究

基于数字水印的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安全技术研究

着力于研究一种在地理空间数据中隐藏和提取标识数据生产单位产权和数据用户使用权属的数字水印技术方法,作为一种辅助国家和测绘执法人员取证的技术手段,有效惩治数据非法流通,保障法律、测绘法规的执行,达到数据共享的安全性与最大化之间的平衡,实现地理空间数据共享的`有序性、安全性.从技术上使地理空间数据共享的安全性得到保护.

作 者:贾培宏 马劲松 JIA Pei-hong MA Jin-song  作者单位:贾培宏,JIA Pei-hong(南京大学,海岸与海岛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江苏,南京,210093;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江苏,南京,210013)

马劲松,MA Jin-song(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刊 名:测绘通报  ISTIC PKU英文刊名:BULLETIN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年,卷(期): “”(2) 分类号:P2 关键词:地理空间数据   数据共享   安全技术   共享安全   产权保护   数字水印  

篇6:基于空间方向相似性的面状矢量空间数据匹配算法

基于空间方向相似性的面状矢量空间数据匹配算法

数据一致性匹配处理技术是空间数据融合中的'关键技术.采用方向关系矩阵模型进行空间方向关系描述,讲座了一般情况下的这间方向相似性计算,提出了基于空间方向相似性的矢量数据匹配算法流程.最后,以面状目标为研究对象,以某地局部地区居民地数据为例,对基于空间方向相似性的矢量数据匹配算法进行了试验与分析.

作 者:郭黎 崔铁军 郑海鹰 张新慧 GUO Li CUI Tie-jun ZHENG Hai-ying ZHANG Xin-hui  作者单位:信息工程大学,测绘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刊 名:测绘科学技术学报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ZHENGZHOU INSTITUTE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年,卷(期): 25(5) 分类号:P208 关键词:数据匹配   数据融合   空间方向关系   空间方向相似性  

篇7:《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全文

第281号

《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已经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4月1日起施行。

省长 许达哲

年3月3日

篇8:《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理空间数据的管理,规范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生产、汇集整理,促进地理空间数据的共享使用,发挥地理空间数据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地理空间数据,是指与地理空间位置及其时态有关的自然、经济、社会等信息,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专题地理空间数据。

第三条 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应当遵循统筹管理、全面汇集、统一标准、共享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地理空间数据共享使用协调机制,依法保障对地理空间数据建设和更新的投入。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和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全省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建设和维护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推进地理空间数据的使用。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生产和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推进地理空间数据的使用。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生产、更新和管理本部门专题地理空间数据,无偿提交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中形成的专题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汇集,享有无偿使用地理空间数据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理信息服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具体承担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处理和集成、交换共享平台运行和维护、共享服务提供等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章 采集和生产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地理空间数据生产和更新的总体规划,编制年度生产计划,保证地理空间数据的更新速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

第七条 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项目中涉及地理空间数据生产、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和系统,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 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和生产应当遵循一种数据一个来源的原则,由法定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相应地理空间数据的生产和管理,避免重复采集、多头采集。

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生产、更新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空间基准,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地理空间数据标准。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生产或者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

第三章 汇集和整理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地理空间数据汇集、数据更新的工作机制。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拟定并且适时修订《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目录》,于每年3月底前向同级服务机构提交上一年度地理空间数据(包括目录、元数据、原始数据或者数据库等)进行数据汇集。

鼓励其他单位将合法拥有的地理空间数据参与汇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保密或者限制使用的地理空间数据,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向服务机构提交前应当注明密级、保密期限、限制范围等内容。

第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提交的数据质量负责,提交的数据应当合法、完整、准确、规范。

服务机构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进行质量核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退回修改。

第十四条 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地理空间数据的集成和整合工作。服务机构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地理空间数据集成、整合工作的,经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日。

第十五条 下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数据汇集。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年度更新。

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专题地理空间数据因建设、管理或者自然作用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并将更新数据及时向服务机构提交。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应急地理空间数据汇集机制,完善应急数据资源储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因应急测绘工作需要收集专题地理空间数据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无偿提供相关数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需要,加强应急测绘装备建设,及时提供应急测绘技术服务。

第四章 共享使用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全省政务信息平台,统一建设和维护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交换共享平台,以联机方式实现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精细化服务和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第二十条 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发布地理空间数据目录、元数据以及用户权限、获取途径等信息,便于有关部门和单位查询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服务的相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服务采取依申请获取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向服务机构提出共享服务申请,无偿获得共享服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遵循按需申请的原则,申请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应当符合部门法定职能和履职需求,有明确的使用用途。

服务机构对于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共享服务申请,应当在15日内提供服务或者反馈不能提供服务的理由。

第二十二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发应用地理空间数据的过程中需要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的,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机构应当保障公共服务、科研、教学、科普、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服务需求。

第二十四条 服务机构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应当遵循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

地理空间数据标准和共享技术规范由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拟定,经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布实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益性地理信息服务网站,通过互联网无偿提供地图等地理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 地理空间数据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使用共享获取的地理空间数据,应当尊重原权属单位的知识产权,注明数据来源,不得损害数据原权属单位的合法权益。

未经原权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和公开所获取的共享数据,不得利用免费获取的地理空间数据从事经营性、盈利性活动。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七条 依法应当予以保密的地理空间数据的传输、处理、提供、利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家安全、国家保密等部门,建立健全地理空间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建立地理空间数据安全审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

第二十九条 网信部门负责督促建立地理空间数据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地理空间数据采集、汇集、共享使用过程中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推进地理空间数据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

第三十条 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和数据保密规定,通过建立身份认证、存取访问控制等机制完善安全技术体系,定期开展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灾备恢复机制,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第三十一条 申请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服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保密条件,按照网络安全和数据保密规定使用地理空间数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理空间数据采集、生产、汇集整理和共享使用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组织生产和更新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做好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利用免费获取的地理空间数据从事经营性、盈利性活动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有效的安全和保密措施,致使地理空间数据丢失、损坏或者失密泄密的;

(五)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做好地理空间数据汇集整理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做好地理空间数据共享信息发布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时提供共享服务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利用免费获取的地理空间数据从事经营性、盈利性活动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有效的安全和保密措施,致使地理空间数据丢失、损坏或者失密泄密的;

(七)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暂停向其提供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服务;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未使用国家规定的空间基准或者未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数据标准采集和更新专题地理空间数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向服务机构提交专题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数据汇集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组织更新专题地理空间数据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利用免费获取的地理空间数据从事经营性、盈利性活动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有效的安全和保密措施,致使地理空间数据丢失、损坏或者失密泄密的;

(六)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底图服务和空间基准服务的数据,包括:栅格地图、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正射影像图等各类基本比例尺地图以及空间基准数据等,涵盖地形、地貌、水系、植被、居民地、交通、境界、特殊地物、控制点、地名等各类自然、经济和社会要素。

专题地理空间数据,是指为满足农业、林业、交通、水利、规划等特定行业需求,形成和产生的与地理空间位置和范围密切相关的数据。通常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产生,着重表示一种或者数种自然、经济和社会要素。

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是指通过光学、雷达、红外、多光谱等各种类型传感器获取的对地观测数据。其中,以飞机、飞艇、气球等航空飞行器为传感器搭载平台获取的数据,称为航空遥感影像数据;以卫星、飞船、航天飞机等航天飞行器为传感器搭载平台获取的数据,称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

空间基准,是指建立和维护国家或者全球统一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和重力场,为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和生产提供统一的起算面和参考系。

地理空间数据标准,是指与地理空间数据的类型划分、编码规则等相关的数据生产和管理的标准规范。

存取访问控制,是指入网访问控制、网络权限控制、目录级控制以及属性控制等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使用,确保网络安全的技术手段。

灾备恢复,是指一个数据中心发生故障或者灾难时,其他数据中心可以正常运行并对关键业务或者全部业务进行接管,实现互为备份,将故障或者瘫痪状态的系统恢复到可正常运行状态。

元数据,是指描述其他数据概要信息的数据。地理空间数据的元数据,是指数据标识、数据类型、覆盖范围、数据质量、空间和时间模式、空间参考系等描述地理空间数据概要信息的摘要型数据。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篇9:浅谈地理空间数据的质量控制

浅谈地理空间数据的质量控制

随着地理信息系统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数据作为地理信息系统的核心更被社会的各个领域关注和重视,地理空间数据产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很多国内外学者已经致力于空间数据质量以及进行质量控制方面的研究,其中空间数据的误差类型、来源及误差传播模型、空间位置不确定性、属性精度确定等方面的研究相当深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和技术体系,所有的研究与成果也基本上停留在其中的某一个方面,而且研究主要着重于理论方面.空间数据的质量控制是一个实际的问题,需要一个易于理解且易于实现的措施来保障空间数据质量.本文主要根据空间数据质量检查和控制的实践经验,浅谈一下空间数据控制的内容、标准、流程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建议.

作 者:宋刚贤 程飞  作者单位: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刊 名:浙江国土资源 英文刊名:ZHEJINAG LAND & RESOURCES 年,卷(期): “”(10) 分类号:P2 关键词: 

篇10:大容量多通道数字水印算法

大容量多通道数字水印算法

现有许多数字水印算法基本上都是针对灰度图像的,彩色图像数字水印算法尚未得到充分研究,且所能嵌入水印的容量也不够大.本文提出的`大容量多通道数字水印算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该算法以彩色图像作为原始载体,通过数字水印压缩编码,载体图像颜色空间转换,彩色分量分块离散余弦变换,结合人眼视觉系统确定水印嵌入位置等措施,将二维水印图像嵌入到原始彩色载体图像中,且能嵌入较大容量的水印图像.实验结果表明,该算法不仅提高了水印容量,且对剪切、模糊、锐化等有损攻击具有良好的健壮性.

作 者:温媛媛 龙伟 高政 WEN Yuan-yuan LONG Wei GAO Zheng  作者单位:国防科技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长沙,410073 刊 名:电光与控制  ISTIC PKU英文刊名:ELECTRONICS OPTICS & CONTROL 年,卷(期):2006 13(4) 分类号:V271.4 TP391 关键词:数字水印   彩色图像   离散余弦变换   人眼视觉系统   大容量  

【基于灰度图像的矢量地理空间数据水印算法】相关文章:

1.基于数字水印的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安全技术研究

2.《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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