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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2023-12-17 08:01:4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欢连熠”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篇1: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如何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机关领导、管理和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职能作用,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建设工作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基础性关键性课题。本人结合正宁县实际,谈几点看法同大家探讨。

一、正宁县县委政法委建设的基本情况

正宁县委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现实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书记1名,由县委担任,副处级;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3名,均为实职正科级;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7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学历2人,平均年龄42岁。

正宁县委政法委自成立以来,积极发挥了在政法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政法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了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正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构建维护稳定工作格局。把维护稳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对维稳工作进行宏观统筹安排,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联系沟通,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政法部门协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政法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政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建立和推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促进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

(二)大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坚持不懈地组织政法部门开展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教育活动。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努力做到“四个在心中”,有效地解决了政法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使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及时组织对政法、综治干部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

(三)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从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入手,逐步整改政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体系和队伍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中共正宁县委政法委执法督导工作制度》和《正宁县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检查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二次执法大检查活动,促进政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文明执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政法部门健全规范化执法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促进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理顺社会监督机制,正确引导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营造有利于公正执法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状况,适时组织“严打”整治斗争,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行业的特点,落实严格管理责任制和监管制度,确保不出大的事故。建立基层治安防范组织,创新群防群治模式,构筑基层治安防控网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单位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把社会成员都纳入部门单位等组织管理之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调处队伍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动员各方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五)建立健全政法工作机制。坚持从宏观上科学统筹政法工作,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健全完善了政法委员会议制度,对涉及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安排,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针对政法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政法干部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了政法工作协调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政府支持政法综治工作,保障政法综治经费,提高政法综治部门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法干警待遇,解决政法综治部门人员、场所、设施不足的问题,落实科技强警、从优待警原则,为政法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政法委建设虽然得到了有力加强,职责地位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充分发挥了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但要进一步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后,工作领域更加宽泛,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现有的人员、工作机构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人员、经费、设施、制度等方面。

(一)机构设置不统一,编制、人员不足。政法委的体制、编制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置和级别,有的由省级相关政法部门与省级编制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执行,有的由当地自行决定,造成各地内设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统一、级别不统一。同时,县委政法委承担的任务繁重艰巨,但编制相对不足,人员缺少。目前县委政法委有16人,却有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油区办、见义勇为协会六个单位合署办公,还有执法监督室等内设机构。“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导致工作力量分散,有些工作处于应付被动,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从而使得有些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影响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力和政法委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业务经费紧缺,基础设施簿弱,待遇相对偏低。县委政法委与综治办等六个单位合署办公,一套人马几块牌子,属党委综合部门,既无办案收费权力,也无罚没资格,办公业务经费来源主要靠县财政拨付。由于经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基础设施方面,县委政法委虽说是整个政法机关的中枢,一般都是与县委在同一场所办公,没有独立的办公楼,而且政法委的交通、通讯、办公设施在政法各部门中也是最差的。待遇方面,在工资改革中,政法委干部享受的政法津贴被取消,造成政法委系统的干部与其他政法部门原本相当的工资收入被拉开了档次,使政法委干部职工的工资普遍低于政法各部门同职级干警的工资,极大地挫伤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人员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形势需要。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官多兵少”。由于受编制的制约,正宁县政法委工作人员中,领导职数多,一般工作人员少,科级以上干部有9人,科员仅有3人。二是干部交流困难,人员更新缓慢。政法委难进难出,干部交流渠道不畅,新鲜血液无法及时补充。有4名科级干部在政法委工作已超过,最长的达;有2名任职时间超过10年,最短的也有5年之久。因此,经常造成工作被动,工作效率低,导致许多政法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加上政法委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还要承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等方面的大量具体事务,现行的人员结构和素质已经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

(四)干部协管难履行,政法委权威不高。一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只是在县委确定人选后才去协助组织部门去考察政法干部,而实质性的“协管干部”,并没有真正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文件精神去落实。二是目前县委政法委更多的是履行知晓权,难以充分履行协管的权力,没有真正确立对政法部门科级干部任用报批备案制度。县委政法委有协管干部的职能,但是对协管的范围、程序、方式没有统一规定,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具体怎么协管、权限到底有多大不明确。三是由于体制上的障碍,县委政法委在履行加强队伍建设这一“重要责任”时往往“力不从心”。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在级别待遇上与政法委书记相同都是副县级,行政级别的无差距,造成党委政法委协管乏力。

(五)缺乏制度保障,整体效能难发挥。一是尽管县委政法委的职能职责、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则已经明确,履行职能具有一定的依据。但是,政法委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领导管理政法工作,实际上还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县委政法委的职能开始呈现出复合化、多元化的趋势,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普遍要承担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任务。由于县委政法委自身领导管理水平、工作制度机制、力量整合等方面的欠缺,在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多发的特殊时期,要取得更大工作成效难度增大,加上政法委机关干部的思想观念、理论水平、开拓精神等方面的差异,也影响着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

(六)执法监督难开展,淡化了监管作用。一是县委政法委编制和人员配备数量过少,内设机构不健全,不能形成专门机构管理和专职人员负责,而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往往是体现在具体的案件上。就算有执法监督机构,但专业人员较少,专业性不强,法学理论水平明显落后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司法实践经验相对不足,导致县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显得力量薄弱,深度不足,影响不大。二是县委政法委在监督当中,多数是过问过问和督促督促,不能从案件的受理到结案后形成一套工作规范。有始无终,抓而不实,削弱了监督的作用。同时,也由于县委政法委没有一定的处理权限,只有建议权,所以县委政法委在监督中,费力不讨好,不愿去深挖细究,从而淡化了监督管理的作用。

三、加强和改进县委政法委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在工作日益繁重的情况下,作为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当具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和地位,使其在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应赋予政法委相应的职能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管人管事的权力以及物质保障能力。一是建议按照中央意见,由省级党委或政法委统一制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协管干部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使县委政法委全方位参与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选任、管理和监督。重点是县委组织部门支持政法委切实履行好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对县委政法委协助管理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按照干管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上一级政法部门和同级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根据政法部门工作需要及干部状况,政法委也可直接向组织部或有关部门提出任免、调动的建议。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在报县委组织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法委和上一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考核县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应听取县委政法委的意见。二是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实行政法委机关与政法部门干部相互交叉挂职锻炼,提高机关人员素质,使政法委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优化,切实把中央关于政法委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树立党委政法委的权威。

(二)提高干部待遇。在当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下,政法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与其他政法部门干警一样,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特别是在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及影响较大的案件中,政法委干部都是冲在第一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既是宣传者,又是实施者,而且政法委要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全县的政法工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工作压力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政法委系统的干部队伍都是工作最忙、最累、最苦、最紧张的群体之一,所以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建议制定统一的工资、津贴、福利标准,恢复原来“比照享受公安待遇”,或者参照其他政法部门享受干警同等待遇。

(三)加强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政法委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足够的办公业务经费,对开展工作必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县委政法委的经费保障工作应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要根据政法委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落实经费标准,增加县委政法委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公设施、技术装备和车辆、通讯条件,更好地适应政法工作的需要,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将综治维稳、禁毒、防范和治理邪教问题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分级负担,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政法委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理顺机构设置。一是大力推进政法委系统的机构改革,规范政法委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统一内设机构的名称和级别,增加人员编制数量,提高政工部门建制级别,根据当前县委政法委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情况,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必要数量的机关干部,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改革政法系统党组织,建议组建政法系统党委,让县委政法委在领导、管理、监督、协调政法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把管人与管事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政法系统内各政法部门的党组织设置既有党委,又有党总支、党支部,而县委政法委却只设立党支部。让一个党支部去领导党委(党组),存在逻辑上的混乱,也严重违背了组织原则。建立政法系统党委,既可以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应承担的职责分工,也可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协助组织部门实施对政法部门的有效管理,又能坚持党管司法机关的原则,强化党内司法监督力度,弥补当前司法监督乏力的问题。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能够规范县级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权力、监督约束、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政法委工作制度规范。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严格规范各部门、岗位责任,明确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重大事项议决制度等工作制度,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这一集体领导有效载体,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组织不越位,支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监督不手软。

(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是县委政法委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研究制定加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明确执法监督的内容和重点;在目前编制难落实的情况下,抽调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法律实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的水平,通过对执法行为和影响较大的案件的监督,确保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从源头上防范错案的发生,并通过强化监督,规范和制约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杜绝执法犯法、徇私舞弊的现象。同时把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职能与干部管理职能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工作与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奖惩。

篇2: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政法机关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持把党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素质,为保民生、保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人员结构:全县现有政法干警173人(男132人,女41人),其中法院系统42人,检察系统31人,公安系统82人,司法系统20人,中共党员105人,占60%。有基层公安派出所6个,乡镇法庭1个,公证处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司法所8个。

(二)年龄结构:在全县政法干警中,30岁以下64人,占总数的37%;31岁至50岁86人,占总数的49%;51岁至60岁23人,占总数的13%。

(三)文化结构:大学本科及以上96人,占总数的55%;大学专科及以下77人,占总数的45%。

(四)政法委建设不断加强。政法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为7名,工勤编制1名,在岗人员8名。初,县委给政法委增加1名行政编制,选调了1名工作人员。加大经费保障,20xx年落实政法警衔津贴,县财政每年落实平安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一是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政法机关在选拔班子成员上注重选贤任能,把群众满意和有能力的干部配备到领导岗位。以来县委为政法机关选配副科级以上干部17名,班子及中层领导得到加强。二是加强班子的廉政建设。政法机关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法院系统在廉政建设中采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位的监督办法,取得较好成效。三是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注重坚持民主集中,发挥班子作用,提升整体素质。围绕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大走访”等活动,狠抓干警作风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使干警保持了比较过硬的思想纪律和工作作风。

(二)端正执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增强理想信念。全县政法机关把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结合政法干警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主题教育,把思想教育同工作实践相结合,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坚持讲党课、作辅导,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基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强化职业道德。全县政法组织针对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开展了以增强党纪、廉洁勤政和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三是促进服务提升。实施“一村一警”,强化为民服务。在全县99个村(社区)建立法官、检察官、法律、警务工作室99个,入户走访10000余人次,开展法制宣传40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份。公安机关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省厅8类50项便民利民措施,严格落实首问首接责任制、一次性书面清单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和上门服务制,有效解决了业务办理中不公开、不透明、态度差、效率低等问题。

(三)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全县各级政法机关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以提高政法干警专业技术水平、拓宽知识面为重点的专业知识培训。法院系统利用新的法律法规实施之机,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每年开展多项法律业务考试、书记员业务培训、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活动,并将考试成绩和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法官干警考评档案中;检察机关针对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套餐”,对新进人员实行“十步培训法”;县公安局开展了法制员培训、执法办案系统培训、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培训等培训班,举办了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民警的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局对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分批进行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让新上岗人员尽快适应工作需要。20以来政法系统举办、参加各类培训班60余期。举办了王雷同志事迹报告会,组织广大干警参与全县广播体操比赛、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深入开展“一村一政法干警”“两学一读”、“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了作风,提高了队伍素质。

(四)坚持从严治警,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建立学习谈心制度。政法机关都建立了学习谈心等制度,通过周一例会集中学习、组织谈心谈话会等形式,加强内部沟通交流,确保队伍思想稳定。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工作。县委政法委坚持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年以发现安保执勤维稳及警风警纪问题41个,责令限期整改41个。县公安局强化督查力度,编发《督察通报》,共发现4类37个问题,整改37个,责令写出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5人,提出督察建议16条。三是严查队伍违法违纪问题。2014年共诫勉谈话8人,查处民警违纪案件1起,并移交县纪委给予警告处分。三是坚持从优待警,关心干警生活,认真落实干警警休假、体检等措施。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全县政法机关进一步推进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县法院建立完善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新聘请任命人民陪审员26名。县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组织也都分别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政法机关执法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满意度。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表明,留坝县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6.32%,位居全省第二、全市第一,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县法院、检察院位列全省第6名,县公安局、司法局全省第7名,位列全市前茅,全县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连续保持了上升态势。

三、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是好的,但必须看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新要求还有差距,在政法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警力配备不足,队伍不够稳定。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与严重短缺的警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存在警力不足、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等问题。近年通过招录、调入等方式,新进大批年轻干警,政法队伍人员配备情况虽有所改善,基本上是以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班子带领年轻干警开展工作。县检察院业务人员人数少,人员老化,年轻干警缺乏工作经验,各科室人员配备不足,缺少业务骨干,一定程度影响检察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效能降低。县法院资深法官人数较少,先后有6名老法官未到退休年龄,政策性离岗或过早的退出了一线审判岗位,而年轻法官成长是一个长期过程。由于年龄结构问题,法官断层问题依然存在。存在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的问题。处突、维护稳定任务重,执法压力大,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下降。社会要求高,致使部分干警想方设法调离工作岗位。

2、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滞后。基层司法所编制少、人员少。全县8个司法所,平均一所一个专编,与上级最低要求每所2-3名工作人员的要求有很大差距。陕西紫柏律师事务所(留坝县法律援助中心)只有3名律师人员,专业法律服务队伍人员较少。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系统在编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人,但多数是成人教育半路出家,法律知识不足,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3、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县加大了教育培训的力度,想方设法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但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薄弱,抓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不足,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了解不多,对如何搞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新办法、新招数不多,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4、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干警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奉献意识淡化,工作缺乏热情,职业荣誉感逐渐淡化,办事效率低,表现出作风“散、懒、慢”、工作马虎应付现象;少数干警有执法不严、办案不规范,违反办案程序等问题发生;部分干警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四、对策建议

1、深化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根本举措,更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一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面对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政法队伍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显于行。二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必须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坚持把学习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务必把集中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切实把开展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三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政法部门要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从宗旨意识的高度剖析问题,从对党的事业危害上解决问题,认真解决政法干警执法作风和执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政法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关键在于要加强组织领导。一要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积极争取为政法部门增加人员,解决人员特别一线办案人员短缺问题。配齐政工部门人员,做到专人专用。二要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有计划地组织政法委各部门班子成员参加培训班,健全领导班子学习制度、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决策的科学、民主。三要加大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基层司法专编,充实司法专业人员,拓宽司法宣传服务渠道,为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保障。四要采取有力措施为政法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3、坚持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是政法工作不断创一流业绩的可靠保证。一是要在监督制约机制、手段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和内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纳入督察的范围,实时、同步、动态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督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要突出督察重点,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把纪律作风整顿和教育制度化,从开展思想教育入手,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教育。要重点查处漠视群众疾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的案件。要及时发现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对民警出入娱乐消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

4、强化主动服务,提升政法队伍公信力。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第一要务,是最大的大局。一是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当地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安排,坚持并指导政法各部门,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的现实需要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向政法部门领导和干警宣传、灌输强化主动服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做到在思想上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在行动上落实服务发展的工作举措。二要教育广大政法干警要善于维护群众的利益。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方面的问题不断增多。因此,一定要教育基层政法干警在办案工作过程中要把工作的基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注意尊重、保护群众的权益,严格执法,坚决制止一些部门、干部利用权力到处向群众伸手牟取部门和个人利益,随意侵害群众的利益,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企业与部门共同协作、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机制,把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在当地的一些重大项目建设上,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配合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有效降低项目实施的维稳风险,促进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5、落实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关心干警身体、待遇、生活和进步,让干警有干头、有劲头、有盼头,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一是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每年定期组织干警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二是积极创造从优待警的条件。将落实政治和经济待遇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及时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经常过问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对于较困难的干警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帮助,使干警切身体会到组织的关怀,不断提高从优待警内容。三是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要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人员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做到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不断完善对政法部门中层单位及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推荐、提拔任用、评选先进结合起来,形成制度,认真坚持。

6、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打造平安留坝。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留坝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平安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精美富强,宜居和谐留坝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政策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高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解除导入难、纠错难、终结难,确保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三是进一步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全面落实广场、车站等重点场所的网格化巡逻力量,完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重点部位的内部安全防范机制,提高整体防范水平。坚持专项打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建立对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强化基础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实战应用,把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平安建设的核心战斗力,提升公共安全智能化水平。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明晰政法部门职能职责,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切实担负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加强政法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政法工作。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高全县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不断提升政法队伍满意度。

篇3: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3

20**年4月下旬,本人与情报中心副主任沈海、政工督察室民警刘阳对全县25个乡镇派出所的公安队伍建设和情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过程中,作为政工干部,我借此机会对乡镇派出所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近一周的时间里,共接触派出所民警60余人,与19名所长、4名教导员、18名业务骨干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对派出所目前的队伍状况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既看到绝大多数基层派出所工作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气氛,也发现了队伍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导检查结束后,我对调研记录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整理成如下报告,希望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点滴帮助。

一,基层公安队伍的主流永远是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

树文、城东、白山、胜利、金山、小宽、东河等绝大多数派出所的工作都是井然有序的。用朝气蓬勃、欣欣向荣来形容我们的队伍永远恰如其分。我从同志们那张张面孔上读出了一种乐观向上、团结奋进、积极进取的集体主义精神。为了便于表述,我将这激情迸发、充满正能量的战斗群体分成两类。

(一)是以家住本乡镇的老民警居多,主持工作的所长也是老同志。他们长期在一起工作,尽管脾气秉性各不相同,但共同的理想、真诚的合作使他们建立了一种默契的兄弟情谊,此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他们对新入警的年轻同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兄弟一样关心爱护。这些老同志在故乡这片热土上辛勤耕耘无怨无悔。其中突出的代表就是金山、孟家岭等偏远农村派出所。周欣、申火炎、宋喜军、张焕昌等都是89年参加工作的老同志,他们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具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周欣连续在金山派出所工作八年,他事必亲躬、冲锋在前。可以看出金山派出所、孟家岭派出所等都是群众满意、党委放心的一流队伍。在调研过程中时,教导员宋喜军自豪的说:“我们非常注重培养年轻同志。在我们这工作过的张铁钢、王辉等同志都十分留恋这里,都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二)是以常兴、张凯、于宏志、刘永凯等一大批四十左右岁的中青年所长带领的队伍。他们朝气蓬勃,一往无前。在他们工作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困难”二字,有的只是自信、乐观与从容。他们都是在一线所队磨练多年的老同志,有经验、有魄力、能吃苦、求上进。他们个个是率先垂范排头兵,因此他们带的队伍可以称得上是党和人民放心的爱民为民之师、公平正义之师。

特别要强调的是,基层派出所还有很多才华四溢的新老同志。年轻民警中不乏名牌大学科班出身的精英。四棵树派出所的赵亮,小伙子聪明好学、心如止水。作为内勤写得一手好字,各种工作记录让人看了耳目一新、神清气爽!还有来自沈阳市的袁冬冬,大学毕业,专业英语四级。据说专业四级相当于非专业的六、七级。完全可以和老外对话。可见,我们公安队伍真是人才辈出、后继有人啊!

除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还有像郝洪亮、赵克印、李国海、赵新宇等众多的老同志,他们依然战斗在一线,依然是中青年领导的参谋和助手。23日中午,我们到小宽派出所时,我特意找到正在染发的郝洪亮攀谈了许久,他用沙哑的嗓音对我说:年轻的领导很关心他,他也愿意发挥自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长处,主动承担一些调解纠纷的工作。看到他那认真地态度,我真为我们队伍有这样的同志而感到欣慰。在郭家店派出所我见到了能填词赋诗的赵新宇同志,临走时我特意关照赵新宇同志一定要勤读书多练笔,积极参加文学作品大赛活动,他欣然应诺。

二,当前基层派出所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跨省、市、县招收警察的问题。

在基层派出所,让所长们揪心的是那些跨省、市、县新入警的小青年儿们。有辽宁省锦州的、沈阳的,内蒙古科尔沁的等等。省内其他市县的就更多了。他们绝大多数都抱有在基层呆两年再说地想法,时刻想着回梨树、回四平、回大城市。他们有当警察的美好愿望和理想,但现实生活对他们似乎太苛刻了。以在泉眼岭派出所工作、家住沈阳市的袁冬冬为例,他已经在沈阳成家,现在面临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而下一步成为人父后又面临教育孩子的重任,这是精神层面的问题。从经济层面讲,往返泉眼岭与沈阳市之间一年要多少经济支出?而且新入警的工资并不高,更没有远程通勤补助。将来又要面临照顾父母、儿女的重担,凡此种种,让他们如何面对“家国”的双重责任?如何面对忠孝两难全的尴尬?要知道他们大多数人是独生子女。

那些制定招警政策的人应该到基层派出所去看看,看看他们酿的苦酒。看看他们制定的政策是多么的不切实际!从政治的高度讲这一政策将给公安队伍建设带来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和长久的影响。

(二)老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所有五十左右的老民警都有二三十年的基层工作历程。年轻时每个人对工作都有火一样的热情、都创造过辉煌的业绩。岁月如流,黄沙淘尽乃是金。老同志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和工作经验,他们是我们队伍的财富,绝不是负担。但绝大多数老同志身体健康状况堪忧、工作积极性不高,个别人还长期泡病号。如何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照顾好老同志就成了队伍建设的一道难题。我走访的三个较大的派出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一问题。如十家堡派出所、奉化派出所、榆树台派出所。

(三)民警心理压力过大的问题。

年老体弱民警偏多的单位,所长的压力普遍较大,因为所有的任务指标是按人头泼下去的,而这些老同志完成任务很吃力,实际工作都压在了所长和教导员以及少数年轻民警的身上了,这种状况又造成了民警心理压力大,焦虑、妄想,甚至不安心工作,产生一种逃避工作的意识。这种状况在个别派出所表现得尤为明显。所长疲于应付各种任务指标,无力抓队伍建设,整个队伍步调不一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个别派出所长不堪重负主动“让贤”。

(四)极个别派出所长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

调研过程中,发现极个别派出所长没有一线工作经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执法办案水平低。民警称:下乡办案(他)就是多占(车上的)一个位置。可以想象,这样水平不高的领导很难服众,他不但带不出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反过来还会影响其他同志的工作热情,成为工作的障碍。说这话的同志也许是偏见,但,更可能是实情。

三,如何加强队伍建设是公安政治工作永恒的课题。

(一)确保一方平安就要有一支稳定的队伍。

近几年民警招录工作采取的是“全国招生”。新入警的有沈阳市的、锦州市的,有内蒙古赤峰的,也有黑龙江牙克石的。千里迢迢来此工作,年轻民警的生活成本加大了、生活困难增多了、公安队伍人员不稳定的现象出现了。解决这一问题根本的出路在于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难道就不能通过招收本乡镇籍的大学毕业生吗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吗?1989年从乡镇招收的一百多名警察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他们的根在于此、情系于斯。正所谓“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时至今日,那批当年的合同警早已过不惑之年,有的已经年过半百。但他们二十多年来为公安事业作出的贡献将永远被家乡人民所铭记。

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年轻大学生放弃外地优厚的工作,返回家乡入警。如城东派出所的巍威、郑印等人。尤其是郑印,曾经在辽源市东丰县考试入警,工作六年之久,还被作为业务骨干调入刑警队工作。但家中父母、爷爷、妻儿的召唤终于让他踏上归乡的征程,他再次参加考试、再次成为一名家乡的警察。可能他原来警队的领导会感到惋惜,然而对于郑印本人却也是一种释然。他曾经对我说过:“在外边工作五六年了,现在要加倍对家中老小给予情感上得补偿。我欠他们的太多了!”都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我看也应该提倡“好男儿志在家乡!”

大学全国招生,军队全国招兵,那是民族融合与交流、区域团结与协作的必须。但公安机关不是学校,更有别于军营。学校是好聚好散只有四年,军营是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兵,然而警营却是铁打的衙门一世的兵!希望通过制定“仅限本地户籍大学生参加招警考试”的政策来实现警察“本土化”。

(二)一流的队伍更需要一流的领导。

基层所队领导的选拔任用是队伍建设的关键。没有基层所队实际经验,或长期没有从事一线工作的同志,即使政治上优秀,有敬业精神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胜任派出所工作。不胜任派出所工作,那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基层民警,不是合格的基层民警如何能胜领导职务!如何服众!瘸子打围座山喊的时代已经过去。打铁须得自身硬,要当好派出所长就要懂业务,就要率先垂范、冲锋在前。

基层是前沿阵地,一个萝卜顶一个坑,是退无可退的战斗岗位。六年前陶永泉同志来城东派出所检查工作时,他问时任所长的李国海是否已经完成某项工作。李国海说:“马上安排人落实”。陶局长很不高兴的说:“你还安排谁落实啊?”李国海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赶紧回答:“我马上就干。”可以看出派出所长即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应该从长期工作在一线战斗单位或业务科室里选派任用。如:奉化派出所张竟鹏、小宽派出所张凯、白山派出所侯乃静等等。

(三)派出所长要进乡镇党委班子,更要有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

派出所长进入领导班子除了参加党委会、管理派出所外,并没有其它的分工。建议上级机关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派出所长不但要参加党委,而且要有实际权力。至少要分管涉及社会治安一块的司法所、综治办等。这样才能发挥作为党委委员的权责,方便协调司法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

(四)提高民警待遇,提振派出所的整体精神状态、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1,对那些已经被招来的外省市县的年轻警察,应该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从生活上照顾他们。家在外地的民警应该给一些长途补助,单身民警长期在派出所值班,能否给一点加班费什么的。同时为他们提供一些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这些都有利于他们的成长,有利于工作。更能让他们安心基层,甚至扎根乡镇。

2,提高老民警的级别待遇,延长民警的政治生命。在基层所队四十五岁对于民警是一道坎。这个年龄如果没有提职的话,几乎再没机会了。然而,四十五岁正是一个人年富力强的时候。换句话说,四十五岁正是既有工作经验又有体力耐力的时期。基层一位老民警对我说:“年轻时是有热情没经验,现在是有经验没热情了!”

这一问题只有从“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机制上去解决。可以规定在基层工作年满二十年以上,且五年内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连续五年考核及格以上的给予副科股级待遇;副科股级民警五年内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连续五年考核良好以上的给予科股级待遇;科股级民警五年内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连续五年考核优秀以上的可以晋升为副(科)局级民警。通过逐渐提高老民警的政治地位(警衔)和经济待遇,就能化不利因素为有利条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延长他们的政治生命。从而提振派出所的整体精神面貌。让那些不唯上、不唯权、只唯事的老实厚道民警有奔头、有自尊,越干越有劲头!

(五)定期调整基层所队人员结构,及时注入新鲜血液。

十家堡、奉化等个别派出所老同志偏多,部分人员健康状况欠佳、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不强。在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指标完成上存在较大压力。而树文派出所年轻同志偏多,工作气氛热烈,年轻人工作起来争先恐后。对比两类单位我深感这就好比打扑克,抓到了一手好牌谁都会打,抓到一手孬牌只能是“老太太下夹子-----强支”。然而,队伍建设不是打扑克。我们可以通过定期调配基层所队新老民警比例来解决这一问题,如此就可以发挥新老同志各自的优势,工作中扬长避短,共同前进。

(六)建立警营文化活动中心,给所有民警一个释放工作压力的空间。

公安民警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同时还承受着不被人理解、被人误解等方方面面的社会压力。如何

化解压力、释放压力是从优待警工作的重要议题。为此上级公安机关想了很多办法。如建立“小阅览室、小娱乐室、小健身房等”,想办法让民警释放压力。然而,基层所队条件不一,很难在有限的经费中拨出专款去建设。就算建成了,每周5至6天的工作实际,休息时间都被工作挤占了,哪来的时间娱乐?退一步讲,即使有时间又要考虑社会影响,更何况任何文件都没有规定每周什么时间是民警文化娱乐的时间!即使你在星期天礼拜进歌舞厅喊两嗓子,那依然是违纪的。今年年初,有人举报经侦大队小陈工作时间内进入娱乐场所。经纪检核查才知道真相,原来早在几天前她就休假了。可见,如今的警察几乎个个是“亚历山大”公爵啊!就算是休假想放松一下也照样被人误解!被人举报!

办法总比困难多,天无绝人之路。在这个问题上,我探讨并借鉴了一些民间自发组织的健康娱乐活动,如大大大大大大。建议上级集中警营文化建设资金,开发一个环境优美的“警营文化活动中心”。民警在休假期间、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内,可以有计划的前往中心进行活动。中心提供简单的食宿,民警仅付适当的成本费用即可。中心的功能:首先应具备像原来“东山基地”那样幽雅的环境,使之成为民警的天然氧吧。其次,能够提供一些娱乐设施和条件,如垂钓、健身、娱乐、图书等。最后,必须规定文化中心不接待民警以外的任何团体和个人;不设高档客房;不提供高档餐饮。相信如果管理到位,会成为广大民警释放压力和文化活动的一个好去处。

篇4: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强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为新形势下推进公安队伍建设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步进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社会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度、敏感度很高,容忍度却很低。公安队伍出不得事,公安队伍出不起事,加强正规化建设,始终是贯穿公安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要坚持四轮驱动,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公安“四项建设”注入生机活力。

一、强化规律认识运用。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一个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必然王国指的是队伍建设的内在规律,而自由王国则是对于规律的认识和运用,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体现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认识深化和实践飞跃。纵向来看,各个时期和阶段的公安工作侧重点不一而足,横向来看,各地区的警种部门发展步调也非同频共振。因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善于把握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深化对“宗”的认识,掌握对“纲”的要求,实现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万变不离其宗、纲举则目张。要紧扣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公安队伍,来统领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使其沿着正确的价值轨道向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不断前进。在队伍塑造上,要处理好全能与专业、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求同与存异的关系,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尊重不同个体的差异性,既要肯定主流,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有奔头,又要尊重差异,让想干事的人能够扬长避短,脱颖而出。在实践中,正确认识并积极利用这些规律,才能更好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转变,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和层次不断高端化和前移化。

二、抓牢思想政治建设。

从思想上建党,突出价值引领,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正因如此我们党才会成为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事业中的坚强领导核心。同理,对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也要将思想关、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摆在突出的位置,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确保公安队伍始终成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公安民警履职与社会阴暗面接触较多,时刻接受各种思潮和观念的洗礼和冲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一要深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队伍思潮、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锤炼和夯实政治品格;二要深化形势政策教育,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调动主动能动性,积极投身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主战场。另外,要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实保证。

三、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历史上,凡属进步的思想家,都十分重视人才和知识的作用,他们把“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作为“古今一也”的定律。人是最积极的因素,也是最能动的因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牢牢扭住这一“牛鼻子”,营造一种智力人才、创造源泉竞相迸发和充分涌流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公安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党委班子要放开胸怀,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树立正确导向,把扎实肯干、老实做人、踏实做事的干警委以重任。不搞论资排辈,不搞门户之别,不掺私心偏见,提倡外举不避仇、任人唯贤以德,管仲和齐桓公原来是什么关系呢?“射钩之仇”;魏征和李世民原来是什么关系呢?冤家对头。但管仲和魏征仍能被委以重任,这种宽广的胸怀和气度在今天依然要继承和发扬。要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只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积极推行“破格”任用和“火线”提拔等政策,破格任用破的是年龄、背景、资历的格,立的是素质、实绩、群众公认的格,只有坚决破掉该破的格,立起该守住的格,才能在破立并举之间将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公安队伍中来,让新鲜血液的鲶鱼效应激发队伍生机与活力,从源头上为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供保障。

四、保持铁腕治警定力。

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公安民警能够做到、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用铁肩道义担负起惩恶扬善的神圣职责使命。但不可否认,公安队伍中的存在的一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已成为影响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的消极因素。对此,要坚持铁腕治警定力,坚持“铁规管人、铁面无私,铁石心肠”,高悬从严治警利剑,架起带电的高压线,对顶风违纪违规的,从严从快加以惩戒,绝不讳疾忌医、养痈遗患。要围绕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队伍突出问题,加强自查自纠,出重典治乱、行霹雳手段、下猛药去疴,进行铁腕纠治,通过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的整治,有效实现队伍的强身健体。处理好严治与厚爱的关系,在队伍管理上,严治与厚爱是统一的,严治就是厚爱,不严就会出问题,要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剔除队伍腐败,增强自律意识和危机意识,将公安队伍打造成为经得起严峻考验的纪律铁军、廉洁雄师、忠诚卫士。积极探索推行科学的队伍管理体系,围绕调动积极性、增强能动性、激发创造性,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和绩效考评方法,做到用科学的方法和制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培养人才。

篇5: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工作既是整个公安工作的一部分,又是林业部门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定了森林公安的任务和目标,也确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森林公安怎样才能完成好此项重任,并且为林业整合后的六大工程服好务?回答只有一个———做大做强森林公安。而加快解决森林公安的编制和经费问题,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领导,加大对森林公安的投入,扩大森林公安的影响,强化森林公安的职能已经成为做大做强森林公安的当务之急。

一、我局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宜章是湖南重点林区县之一,也是我省最早建立森林公安队伍的县(市)之一。纵观我县森林公安分局成立组建二十余年的风雨历程,可看到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的发展轨迹。

(一)、依法履职 维护林区平安和谐。二十余年来特别是来,我局近60名民警默默奉献、顽强奋战,铁肩担负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任务,保障了我县林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和林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切实履行了人民警察的主责。近几年,我局始终保持对涉林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打击、集中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重拳出击,以打促防,努力构筑“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加强林区治安综合治理,为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就—间,全局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15起,破112起;立案查处林业治安案件38起;处理林业行政案件2857起。立案绝对数、案件查处率近3年一直名列全市森林公安部机关第一。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林业严打先进集体”,成为湖南省113个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当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不断强化了林区治安热点部位的整治。自1989年成立森林公安分局以来,针对林区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我局适时组织开展了“东部地区林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绿剑行动”、“侯鸟行动”、“火案侦破大会战”和今年的“专项行动”等,成功地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如,湖南省建国以来最大盗伐林木案即“彭照普盗伐林木1508.28立方米案”、20平和乡“2.16特大森林火灾案“和“史秀堂特大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等等。有力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净化了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环境,有效地保障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林业规费的足额收缴。

——森林公安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日趋增强。多年来,森林公安民警在上百次的县政法委或县公安局安排部署的统一行动或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当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深受现场指挥领导的好评。期间,先后投入警力近3000人次、经费支出近20万余元。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努力完成县委或县政府安排的每项中心工作,如一年一度地建整扶贫、煤炭安全生产整治等等。在这些工作的参与过程中,森林公安民警的“四种能力”不断得到锻炼和增强,与此同时,森林公安分局的社会影响力也日趋增强。

(二)、依法治警 铸造威武文明之师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组建伊始特别是近几年我局始终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义务纪律要求,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力求使我局躋身于全省前十名。

——实现执法思想的革命性转变。从建立森林公安队伍开始,我分局始终按照“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建设警队。从底县人大代表评议森林公安工作,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到年的“三项教育”、20的“大练兵”,直到今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重温《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其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是每次教育活动的必修科目,使民警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在头脑中牢固树立起“以民为本”的思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和“心中无群众,不配做民警”的观念。

——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多年来,我局在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上,包括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警衔晋升等各个环节上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民警素质,从而在错综复杂的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面前经受住考验,铸造成为一支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信赖的警察队伍。22年里,共有123个集体、429人次分别受到国家林业局或湖南省人民政府、省市森林公安机关、县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18个集体和59名个人荣立三等功。涌现出了“湖南省杰出公安民警” 光荣称号的杜才华等6名省级以上先进个人。在近几年的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当中,我局已经连续4年名列前茅。

——加大后勤保障夯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在过去的20余年里,我们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支持,将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1993年买地筑院兴建了分局办公大楼和民警住宿大楼各一栋,办公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人均住宿面积近100平方米;2003年、年县林业局在经费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投入专项资金91万元建成了全省一流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一支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已申报并授牌、正在申报的三级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各1个;省一级、二级档案室各一个,配置电脑5台;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下设的5个派出所都配置了办案专用车辆各一辆。

——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在这几年中,我局在贯彻执行以《人民警察法》为龙头的公安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错案追究规定》等8项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大力提高执法水平,出台了办理森林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工作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先后制定了10余个规范性文件,对森林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刑事强制措施,扣押、登记保存以及涉案物品处理等办案中的重要环节进行规范。做到了依据规范、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力求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模范守法、提高执法效率的四个统一。 2000—2004年,全局未发生、发现一起冤假错案和申请复议的案件。

二、当前我局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森林公安建警晚,起步晚,加上本身“先天不足”,后天又“营养不良”等等历史的、认识上的、管理上的和投入上的原因,使得森林公安队伍中长期存在的管理体制、民警待遇、人员素质等问题日趋突出,直接影响到森林公安队伍自身的长远发展和林业经济建设大局,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体系长期不顺、编制统而不一、经费无保障,严重制约了队伍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安队伍的一个专业警种,是专门从事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管理应纳入林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要关心、支持森林公安工作。

我森林公安分局自成立以来就定位为县属二级机构,业务管理归属县公安局,人事、财务属县林业局,实行公安、林业双重领导,这是客观现实所必需,但再追溯到上一级,就还有县政法委和县农办,这无疑给民警考核和申报解决民警职级待遇问题带来诸多不便,有政出多门之嫌。

就森警编制而言,尽管2003年全局民警已经都纳入了公务员序列,但目前都还定为专项事业编制而非政法专项编制,当然就更非行政编制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吃皇粮”自然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特别是我局下属的莽山所的12名民警,名为事业专项编制实为企业管理,他们的人事、工资和组织关系在莽山林管局,不说正常人事调整我局无法过问,就连因处置突发性事件要临时调用警力也是困难重重,充分暴露出管理体制上的不顺畅。

因受“事业编制”的限制,我局经费未纳入县财政预算,而是由林业局在林业事业费当中解决,在财务管理上属县林业局报帐制单位,民警的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由林业局发放或缴纳,因为林业局经费极其困难,民警已有3个月未发工资。分局的业务费用就更无法保障,分局机关一年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服装费、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油料费等等需50万元,就是个相当大的缺口。断炊是常事,举步维艰,到了影响生存的地步,并在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上形成不良循环:由于经费没有保障,基层所的办公用房、通讯设备、刑事勘察等技术装备无法添置更新,严重降低了森林公安的快速反映能力,想作为,而为不了,致使案件查不下去,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依法打击和处理;由于经费困难,民警的待遇得不到兑现,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政策难以落实。多年来未配发警服(新制式服装换发时配发的服装早已破旧),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由于经费困难民警不能正常学习和培训,业务知识老化,学历层次偏低的问题难以解决,不少民警往年垫付的公务费用至今仍未报到帐,队伍人心难稳,各种矛盾突出,这给管理工作增加了许多难度。

(二)、森林公安民警的工资福利、政治待遇低下,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森林公安民警一直奋斗在艰苦的第一线,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因为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上的长期不顺和受民警编制上的制约,带来的问题是工资低、生活无保障、装备短缺落后。横向而比,森林公安民警每月比县公安局同职级同警衔的民警要少200多元工资,纵向而言,市分局的森警月工资每月要高出县级同样级别民警近400元,至于其它应得福利补助就不用说了。莽山所的民警自2004年10月到6月总共才发了3个月的工资,在这种生活状况下,森林公安民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更无从谈起。民警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大谈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就势必显得苍白无力。

在硬件建设方面,全局下设的5个基层派出所至今完全意义上的属“自己所有”的办公住宿场所只有2个,其它3个所或借用或租用其它单位的房子办公,缺乏基本的生活、生存空间,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更是无从谈起,生活的艰辛、装备的落后严重地制约了这支队伍战斗力的发挥,更重要的是对森林公安队伍的稳定和林区的安全极为不利。

民警职级待遇较低。因管理体制上存在“先天不足”,如:多口管理,从优待警政策难以落实,民警职级待遇较低。目前,分局58名民警中副科级以上(含)干部(侦察员)仅有12人(其中有5名是乡镇转调而来),占20.6%,远远低于全国“二十公”、全省“十五公”和全市“一公”会议精神明确的50%比例,16名现任股室所长、教导员中只有4名享受副科级待遇。

(三)、森林公安队伍的文化素质偏低、警龄逐年老化、民警性别配置失调,导致警力相对不足。目前我局的森林公安民警受国家正规教育程度不高,据统计,全局58名在册在编民警中第一文凭在大专以上(含)的只有24人,占41.3%。尽管按照《全国森林公安(检、法)“十五”计划及规划》要求,这几年45岁以下民警都拿到了大专或正在自学大专学历,但实际能力与学历不符。提高民警的文化素质的难度较大,任务较重。

警龄逐年老化严重,民警年龄结构偏大,民警性别配置失调。58名民警平均年龄近40岁。20—29岁的只有9人,仅占总民警数的15.5%,其中女性民警就占了4个;30—45岁的有36人,占总民警数的62.1%,其中女性民警3人、局领导3人、40—45岁的非领导男性民警8人;45—59岁的有 13人。58名民警中女性民警有7人,占总民警数的12,1%,全部为35岁以下。

可用警力(指能参加一线执法或处置突发性事件的)相当少只有39人(总数58-50岁以上的男性民警10人-女性民警7人-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2 人)。这39人中包括了:长年派驻在县公安局110值班备勤的2人、整年参加建整扶贫工作的1人、人事工资关系在莽山林管局民警12人,实际能参加一线执法的民警仅余下24人(其中含局领导4人、办公室50岁以下男性民警2名)。承担着全县262.56万亩的森林资源,人均管护着46900多亩的森林面积,远远高于全国森林公安民警的人均管护数。

三、加强并推进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当前,国家对林业工作高度民主重视,中央财政对林业建设大力扶持,社会各界对林业事业热情关注,森林公安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建设一支编制性质统一、机构设置健全、经费渠道明确而畅通、队伍建设稳定、战斗力强大的森林公安队伍,我们认为:

(一)、解决编制、明确经费渠道,赢得森林公安的生存、发展空间。森林公安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执法实践告诫我们,编制问题一直是困扰森林公安队伍发展建设、影响森林公安队伍生存空间的首要问题。严格按照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将森林公安民警纳入真正意义的国家公务员序列,明确为政法行政编制,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而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从下而上、“由量变到质变”的思路已经行不通了。建议省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多与同级党委、政府鼓与呼,加强领导,积极理顺各种关系,采取从上至下的行政的方法解决该问题。

(二)、强化管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巩固森林公安的执法空间。一是要按照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民警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用正确的、先进的理论武装民警头脑,努力提高民警的“四种能力”,永葆队伍的战斗力,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级交办的任务,扩大森林公安社会影响力。二是要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努力建立一种上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推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在岗民警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四是要加强开展好警务督察工作,树立森林公安新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地点、服务对象较为特殊,更要注意形象问题,这就势必要加强督察。第一要对重大警务活动、重特大案件查处实行及时督察和监督,及时督促民警行使好各自的职权,要保证上级指示、命令等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执行,确保随时随地政令、警令畅通;第二要对民警贯彻“五条禁令”等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从中发现影响森林公安机关声誉和不利于队伍建设的苗头性问题,以便早控制、早处理,防患于未然;第三坚持依法督察与维权督察相结合,对民警正常的执法行为要大张旗鼓维护,对干扰、阻碍执行公务,恶意诬陷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澄清和打击。

(三)、加大投入,强化森林公安宣传工作,改善森警形象。公安宣传工作历来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树立森林公安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森林公安的战斗力,扩大森林公安社会影响力,就成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森林公安是一支特别能吃苦、能打硬仗的队伍,由于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长期地远离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情况和英雄事迹知之甚少,森林公安在老百姓眼里还蒙有一层神秘的面纱。对此,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这支队伍,熟悉这支队伍,认同这支队伍,支持这支队伍,这就要求宣传工作要上新台阶,上一个更高的层次。对森林公安的宣传要全方位地开展,不仅在思想、学习、工作、组织等方面大力宣传,还要在文化、日常生活、精神风貌等方面广泛报道;不仅要在行业系统内宣传报道,还要力争上大报、上头条、上新闻联播,尽可能地提高森林公安的整体知名度;要通过长期的经常性报道,”长流水,不断线“,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从众多的宣传报道中深入地了解森林公安,熟悉森林公安,理解、敬重森林公安,从而树立起森林公安的整体形象。“多年的实践表明,凡是宣传力度大的地方,各级领导对森林公安就重视,就能得到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有利于森林公安问题的解决。 ”(肖兴威《在全国森林公安局(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实践证明,森林公安是一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打击毁林犯罪的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我们只有在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经费渠道、提高队伍素质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的力量,依法打击各类毁林犯罪行为,才能有效地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

我们相信,森林公安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居安思危,不断强化自身改革,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完成提出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于不败之地。

篇6: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___人大主席团《关于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评议乡镇有关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我们第七代表小组对镇派出所今年的执法履职及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了调研。从10月25日到11月25日,我们先后走访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了由人大代表、社区干部、企事业负责人、居民群众和派出所公安干警参加的座谈会3个,参加座谈人员达50余人。向居民发放征求意见表300多份。整个调研活动得到了相关单位和群众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调研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在县局和___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__所紧紧围绕以创先争优、打造平安汉寿、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方针,认真落实县局“十项指定”工作,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治安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促进我镇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总的来说,__所干警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能打硬仗、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一是__所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臵于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对社会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防。8月31日下午3时,__所民警在巡逻至___南岳路时,因他们警惕性极高,就及时制止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同时,强化信访信息工作,确保全国各类特护期间,我镇人员的“零进京”、“零滋事”。

二是在执法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6月25日__所干警历经40多天的侦查,辗转三个省数千里,终将“5〃10”恶性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中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7月份,因为有__所在基层的扎实工作,最终成功告破了徐立明特大涉枪、贩毒制毒案件;8月份,经过2个多月的经营,__所与县局进度大队联手又侦破了一起涉枪、贩毒制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个,缴获冰毒500克。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重大恶性案件以及其他一大批刑事犯罪案件的及时侦破,使各类犯罪活动得到应有的打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是转变职能,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水平。为适应新形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__所全力配合县局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在管理模式上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大的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今年__所组织干警在县职业中学开展了一次安全与法制讲座,同时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利民便民措施,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二、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近年来__所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正视他们在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打击犯罪的力度还不完全适应当前安全维稳的要求。

近年来,我镇刑事发案数虽在逐年下降,但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仅今年以来,全镇共发生刑事案件 起,已破 起,破案率为 %。其中盗窃案发案数是 件,破获 件,盗窃案的破案率为 %。涉毒人员不见减少,参赌人员逐年上升。特别是几起在自动取款机上用信用卡套取现金案,嫌疑人至今未辑捕归案。飞车抢包案时有发生,多数案件案发后及时地向派出所报了案,但破案却不理想。对此,群众有意见。这些案件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的安全感。

2、传唤、告知、送达还不够规范。

一是不按规定进行传唤或者传唤手续不全。譬如在刑事传唤时间超过12小时后,虽然传唤后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与传唤期限不能衔接。二是告知手续不规范。有的案件材料中没有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如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没有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有关权利义务;有的案件告知内容不全面,实践中,在行政处罚中往往只告知处罚的理由、依据;有的取保候审未告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及应负的法律责任。三是有的案件违反送达程序。譬如在执法办案中,民警问完材料就让当事人交款走人了之,也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存在。

受利益驱动,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据反映罚款搞创收,社会影响不好。有的行政罚款收据上罚款和收缴没有分离。如赌博案件,罚款和收缴却开在同一张行政罚款收据上,不符合罚缴分离规定。同一起的赌博、卖淫嫖娼案件中,对当事人处罚罚款数额却相差许多;对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未引用有关条款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作出不同的处罚。以罚代拘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如对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的人员基本上进行罚款处罚,而拘留却未执行。

4、“便民”服务意识不强,窗口服务态度欠热情。

。__所户籍办公室办事效率欠佳,使得群众往往排长队,多跑冤枉路。户籍登记中差错不少,有的把姓名、性别写错了,当事人发现被登错了,要求改正时程序繁琐、接待不情愿,甚至拒绝受理。还有就是“110”出警较慢,有时报警电话打了很长时间干警才赶到,到后若发现不是流血伤人事件,极少出警人员也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寻根问底,不防范未然,草草收兵。

三、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经过调查、了解和归纳,其主要原因是:

(一)管理不力,治警不严是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

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队伍的素质问题。要提高队伍的素质,首先要加强公安领导班子的建设。一是有的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近几年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缺乏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偏重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安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少,但真正落实到位的不多,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现象并不鲜见。四是执纪不严,督察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执法透明度不高,监督机制不到位,为民执法意识不强导致少数干警产生特权思想。

人民公安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应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具体体现。但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干警忘记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人民警察的职责,颠倒了人民是主人,公安干警是公仆的关系,对群众态度蛮横,不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不文明办案,对当事人动手动脚,处处以管人者自居,表现出“公安老大”的特权思想。

(三)警力不足,配臵不合理,经费紧张,给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带来消极影响。

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物质保证。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公安机关基层警力普遍不足。由于基层派出所和重点社区的警力配备不足,公安工作基层基础薄弱。经费远不能适应执勤和办案的需要,导致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未能及时侦破。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装备经费难以保证,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由于经费不足而搞创收,容易出现案子降格处理或以罚代刑等不严格执法现象,影响了公安队伍形象。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切实端正执法思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对群众冷、硬、横、推的作风和态度。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为民便民措施,树立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良好形象。通过推行民调工作,要抓住滥用强制措施、滥用职权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和整治活动。

(二)针对我镇治安形势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的力度。目前,我镇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杀人、抢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案发率高,黄、赌、毒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趋上升之势。为此,要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了对农贸市场、学校周边治安问题的集中排查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了一些扰乱社公共秩序、赌博斗殴等事件。并且承诺随叫随到,有求必应,为群众提供“零距离”保护。确保第一时间稳定情绪,控制事态扩展,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认真研究对我市暂住人口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镇的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

(三)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认真研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队伍整治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同时要把提高业务素质,摆上队伍建设的重要位臵,努力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来促进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整体提高。同时,县局领导也要进一步关心广大基层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尽力解决后勤保障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篇7: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今年暑假我在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实习,在此期间,我虚心向老民警请教并且认真学习了该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搜集、查阅了大量资料。在这里我浅谈一下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以及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执法理念,指导思想错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在部分警察身上,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在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1 不重视理论学习及“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培养,理论修养不深,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缺乏耐心等。2 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十四项法定职责,在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没有很好的履行这些职责,这在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不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不及时立案及调查,其次是对群众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或拒绝履行,再就是对公民依法申领证件,执照,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1 执法主体不合法,在基层派出所,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派出所,甚至让见习生参与办案。2 违反地域管辖、部门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派出所跨辖区查赌,抓嫖,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3 违反程序办案,在基层派出所,先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等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当场处罚不出示证件,处罚决定书不及时送达等问题也时有发生。4 超越职权审批,如派出所所长审批刑事案件。

(三)滥用职权

1.滥用罚没权: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类案件违法情节相似,罚款数额却相差悬殊,原因在于当事人态度的好坏或有无重要“关系”;其次是乱罚款现象大量存在,在办理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中,以罚代刑、以罚代教的现象还很多。2.滥用强制性措施:首先适用强制性措施的随意性大,比如对嫌疑对象的强制传唤,超过24小时还进行非法关押;其次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如不按规定审批登记后就扣押,久不处置等。

(四)粗暴执法的存在

1.办案中的变相体罚,刑询逼供仍然存在。2.对待来访群众不耐烦,不愿意接待。如派出所民警对某个屡次上访的群众“讨厌”之至,以致于该人每次来派出所都没有民警接待。3.处理治安纠纷案件,多采用强制手段,不重视引导及思想教育。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部分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保守、落后等主观原因。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人事管理体制、财政保障体制,执法监督体制都不能适应当前的执法活动,表现在:1.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公安机关列入当地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制约使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2.财政保障机制不适应,现行公安办案经费重要靠财政拔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有关领导的重视程度,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公安经费,难以达到基本保障。资料显示,发展中国家维护治安的经费占财政收入的9.9%,我国仅占2.8%,是少数低经费国家之一。因而产生某些“创收”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如警察与妓女联手罚款创收,以罚代刑,以钱代罚等,并且经费过低,严重影响了警察执法能力和质量的提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徇私枉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等直接、间接侵犯人权的行为,与之有密切关系。3.执法监督体制不力,(1)监督与被监督意识薄弱,表现在:一方面将权力与监督对立起来,另一方面主要是对执法监督畏难,部分民警认为监督就是干扰办案,监督就是故意找茬,对监督持抵触心理。(2)有关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人民警察法》第六章专门对执法监督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但太过原则,《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太过原则、僵化,没有考虑到变化的现实。(3)监督的视野不够宽敞,只强调了内部监督,而外部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群众监督渠道不畅。

(二)警察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规范

有一调查统计表明,目前我国警察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52.3%,这较之上世纪90年代的3.9%,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调查结果又表明,57.3%的高学历警察,多在办公室,在基层的很少,目前我国警察的整体素质状况令人担忧。1.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导致业务不精,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的要求不了解,导致粗暴执法,违法办案,比如这几年,从地方和部队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了短期的培训,没有系统地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能适应岗位执法的要求,2.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比如对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则推,而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的案件则争着办理,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

例如一些民警对打架纠纷等治安案件,互相推诿,不愿办理,却忙于办理抓嫖、抓赌案件,个中缘由,我们大家都很清楚:抓嫖抓赌案件油水“多”,而打架、吵架等纠纷案件则既“浪费”时间,又无油水可捞。

三、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必须大力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少数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 “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服务人民的过程,特别要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必须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加强民警对执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及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对重点岗位的执法警察要定期考核,以作为评定警察执法资格的重要依据,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是警察工作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这样,一方面提高了执法民警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从心理上使执法民警重视法律业务素质的提高,从而有行于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必须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只有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一是大力加强执法调研活动,对基层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归纳整理,及时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创新执法质量考评。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网上考评相结合,落实执法办案奖惩制度,将执法质量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四)、加强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进而影响执法公信力,因此,规范执法行为是重中之重。必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对现有法律、法规从实体到程序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在法律面前决不能打折扣、走捷径、搞变通、执法犯法。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执法部门和岗位民警的执法责任,确定各自执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三是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上的漏洞隐患进行排查,制定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五)、必须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公安机关和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执法为民措施全面落实的具体措施。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督措施,加强对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监督和制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整合内部监督力量,落实内部执法监督责任,保障各项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日常管理,把执法质量抓在平时、抓在个案、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通过建立、健全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执法档案制度,加强对平时执法活动的管理,促使基层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边干、边查、边改、边受培训。

警察执法的改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应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建设法治和谐社会的宏大目标。

篇8: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形势下,公安工作环境、公安体制、政策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安机关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队伍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却越来越凸显出来,值得我们思考。

一、制约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

1、思想认识存在错位,重视程度不够。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部分民警认为只要把维稳工作做好,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就是最大的成绩,而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则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因此,直接导致在队伍建设工作中形式主义突出,应付现象普遍,虽能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安排完成队伍建设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但缺少抓队伍建设的自觉性、自发性。平时不出问题则不管不问,出了问题则上下惊慌,直接影响公安工作的运行及队伍战斗力的发挥。

2、警力严重不足,工作任务超负荷。从宏观上看,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行业、新的治安问题不断出现,警察的职能始终呈不断扩张之势。然而警力的增长很难达到与社会需求同步增长。我分局辖区总面积__平方公里,实有人口__人。大专院校多、重点目标多、建设项目多、常住人口多、暂住人口多、人员流动大,社会治安状况日趋复杂。分局每年承担的各类警卫任务近__批次,占全市警卫任务量的__%,辖区大型会馆集中,会展经济繁荣,每年以__%的幅度递增,大型活动年均百余起,占全市__%以上。辖区国内外知名旅游景点多,每天游客高达__余人,节假日游客更多。辖区违法犯罪活动发案率、命案发案数、“两抢一盗”发案数居全市之首,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分局现仅有民警___人,全局平均每天接处警量___个以上,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既影响了工作效能,又影响了民警的身心健康。因而,警力不足将是一个长期的普遍性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公安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

3、从优待警、后勤保障工作不到位。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优待警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公安工作的后勤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与目前的实际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差距。一方面,经费保障不足。当前,公安机关虽然都落实了最低经费保障标准,但与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相比,公安经费依然显得捉襟见肘。如追逃工作,办案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发协查通报、有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工作中来,一旦有线索,就要南征北上,抓嫌犯,调证据,往往追捕一名逃犯都要花上好大一笔费用,大大超出预算,办案经费不足直接制约着民警的工作效率。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导致部分民警无法按照规定落实年休假、年体检等工作。这些直接制约着从优待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公安队伍建设隐患重重。

4、执法压力越来越大。当前,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完善和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公安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民警执法素质的差异,每年因民警执法问题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与日增加。尤其是在倡导人性化执法的今天,各种围绕如何便民、利民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层出不穷,而针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却少之又少,民警稍不注意,就会触动高压线,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及工作压力,使公安队伍建设的风险不断加大。

二、面对出现的种.种新问题,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就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以人为本”的理念推动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务求实效狠抓思想教育

公安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基层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辩证关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队伍建设作为搞好公安工作的根本来加强。二是要始终坚持立足民警抓思想教育。务必要克服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以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把集中教育和单个教育结合起来,把专题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内容充实、方法灵活、措施多样,便于理解与接受,使队伍整体活力焕发出来,队伍建设整体效能也将得到极大提高。

2、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坚持科学利用警力

在当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只有力求在管理和提高民警素质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计划、组织、指挥、激励、协调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才能真正缓解队伍建设的压力。首先,大力加强教育训练,提高民警的身体素质、知识文化水平、思想道德标准和业务工作能力。下大功夫做好民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轮训轮值等多种手段,将民警的理论素质转化为实战能力,使更多的人成为业务骨干、技术能手、专业尖子。为一肩挑多担、一人胜多岗奠定基础。其次,合理引进人才。在招考录用新警过程中,要本着“实用、实战”的原则,对当前紧缺的相关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为整个公安队伍充实新鲜活力。只有盘活了现有警力资源,才能给队伍管理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3、以人为本加强保障、解决民警后顾之忧

首先,坚决把从优待警工作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底,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公安机关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制订相关政策上向公安机关倾斜,为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经费支持;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年体检制度,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切实关心民警身心健康,解决民警后顾之忧。其次,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治安特点,为民警增添必须的警务装备,科学调配和合理使用有限的财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装备的使用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的基本保障水平。

4、缓解民警执法压力、保护民警合法权益

切实加大对民警的保护,针对一些群众的无理取闹与投诉,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要从保护民警的角度出发,不能片面认为“民警遭到投诉就是民警的错”,为了平息当事人的怨气和不满,不分青红皂白,动辄就对被投诉民警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使民警在辛苦付出的同时不仅得不到一丝安慰,还要在心理上承受更多的压力和委屈。因此,要坚决严厉打击无理取闹和投诉者,要彻底澄清事实,对那些无理取闹和上访者形成震慑作用,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增强民警执法的信心和勇气。

因此,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必须同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将“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化为“以警为本”,在确保公安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总体目标之下,从切实保障民警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出发,以公安队伍建设为基础,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科学管理,坚持科学建警,进一步转变思想、改变作风,努力克服、解决制约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不利因素,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篇9:关于XX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宜章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1

森林公安工作既是整个公安工作的一部分,又是林业部门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定了森林公安的任务和目标,也确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森林公安怎样才能完成好此项重任,并且为林业整合后的六大工程服好务?回答只有一个———做大做强森林公安。而加快解决森林公安的编制和经费问题,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领导,加大对森林公安的投入,扩大森林公安的影响,强化森林公安的职能已经成为做大做强森林公安的当务之急。

一、我局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宜章是湖南重点林区县之一,也是我省最早建立森林公安队伍的县(市)之一。纵观我县森林公安分局成立组建二十余年的风雨历程,可看到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的发展轨迹。

(一)、依法履职 维护林区平安和谐。二十余年来特别是来,我局近60名民警默默奉献、顽强奋战,铁肩担负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任务,保障了我县林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和林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切实履行了人民警察的主责。近几年,我局始终保持对涉林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打击、集中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重拳出击,以打促防,努力构筑“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加强林区治安综合治理,为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就—间,全局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15起,破112起;立案查处林业治安案件38起;处理林业行政案件2857起。立案绝对数、案件查处率近3年一直名列全市森林公安部机关第一。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林业严打先进集体”,成为湖南省113个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当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不断强化了林区治安热点部位的整治。自1989年成立森林公安分局以来,针对林区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我局适时组织开展了“东部地区林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绿剑行动”、“侯鸟行动”、“火案侦破大会战”和今年的“专项行动”等,成功地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如,湖南省建国以来最大盗伐林木案即“彭照普盗伐林木1508.28立方米案”、20平和乡“2.16特大森林火灾案”和“史秀堂特大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等等。有力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净化了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环境,有效地保障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林业规费的足额收缴。

——森林公安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日趋增强。多年来,森林公安民警在上百次的县政法委或县公安局安排部署的统一行动或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当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深受现场指挥领导的好评。期间,先后投入警力近3000人次、经费支出近20万余元。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努力完成县委或县政府安排的每项中心工作,如一年一度地建整扶贫、煤炭安全生产整治等等。在这些工作的参与过程中,森林公安民警的“四种能力”不断得到锻炼和增强,与此同时,森林公安分局的社会影响力也日趋增强。

(二)、依法治警 铸造威武文明之师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组建伊始特别是近几年我局始终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义务纪律要求,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力求使我局躋身于全省前十名。

——实现执法思想的革命性转变。从建立森林公安队伍开始,我分局始终按照“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建设警队。从底县人大代表评议森林公安工作,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到年的“三项教育”、20的“大练兵”,直到今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重温《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其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是每次教育活动的必修科目,使民警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在头脑中牢固树立起“以民为本”的思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和“心中无群众,不配做民警”的观念。

——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多年来,我局在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上,包括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警衔晋升等各个环节上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民警素质,从而在错综复杂的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面前经受住考验,铸造成为一支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信赖的警察队伍。22年里,共有123个集体、429人次分别受到国家林业局或湖南省人民政府、省市森林公安机关、县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18个集体和59名个人荣立三等功。涌现出了“湖南省杰出公安民警” 光荣称号的杜才华等6名省级以上先进个人。在近几年的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当中,我局已经连续4年名列前茅。

——加大后勤保障夯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在过去的20余年里,我们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支持,将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1993年买地筑院兴建了分局办公大楼和民警住宿大楼各一栋,办公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人均住宿面积近100平方米;2003年、年县林业局在经费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投入专项资金91万元建成了全省一流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一支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已申报并授牌、正在申报的三级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各1个;省一级、二级档案室各一个,配置电脑5台;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下设的5个派出所都配置了办案专用车辆各一辆。

——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在这几年中,我局在贯彻执行以《人民警察法》为龙头的公安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错案追究规定》等8项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大力提高执法水平,出台了办理森林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工作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先后制定了10余个规范性文件,对森林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刑事强制措施,扣押、登记保存以及涉案物品处理等办案中的重要环节进行规范。做到了依据规范、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力求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模范守法、提高执法效率的四个统一。 2000—2004年,全局未发生、发现一起冤假错案和申请复议的案件。

二、当前我局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森林公安建警晚,起步晚,加上本身“先天不足”,后天又“营养不良”等等历史的、认识上的、管理上的和投入上的原因,使得森林公安队伍中长期存在的管理体制、民警待遇、人员素质等问题日趋突出,直接影响到森林公安队伍自身的长远发展和林业经济建设大局,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体系长期不顺、编制统而不一、经费无保障,严重制约了队伍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安队伍的一个专业警种,是专门从事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管理应纳入林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要关心、支持森林公安工作。

我森林公安分局自成立以来就定位为县属二级机构,业务管理归属县公安局,人事、财务属县林业局,实行公安、林业双重领导,这是客观现实所必需,但再追溯到上一级,就还有县政法委和县农办,这无疑给民警考核和申报解决民警职级待遇问题带来诸多不便,有政出多门之嫌。

就森警编制而言,尽管2003年全局民警已经都纳入了公务员序列,但目前都还定为专项事业编制而非政法专项编制,当然就更非行政编制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吃皇粮”自然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特别是我局下属的莽山所的12名民警,名为事业专项编制实为企业管理,他们的人事、工资和组织关系在莽山林管局,不说正常人事调整我局无法过问,就连因处置突发性事件要临时调用警力也是困难重重,充分暴露出管理体制上的不顺畅。

因受“事业编制”的限制,我局经费未纳入县财政预算,而是由林业局在林业事业费当中解决,在财务管理上属县林业局报帐制单位,民警的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由林业局发放或缴纳,因为林业局经费极其困难,民警已有3个月未发工资。分局的业务费用就更无法保障,分局机关一年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服装费、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油料费等等需50万元,就是个相当大的缺口。断炊是常事,举步维艰,到了影响生存的地步,并在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上形成不良循环:由于经费没有保障,基层所的办公用房、通讯设备、刑事勘察等技术装备无法添置更新,严重降低了森林公安的快速反映能力,想作为,而为不了,致使案件查不下去,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依法打击和处理;由于经费困难,民警的待遇得不到兑现,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政策难以落实。多年来未配发警服(新制式服装换发时配发的服装早已破旧),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由于经费困难民警不能正常学习和培训,业务知识老化,学历层次偏低的问题难以解决,不少民警往年垫付的公务费用至今仍未报到帐,队伍人心难稳,各种矛盾突出,这给管理工作增加了许多难度。

(二)、森林公安民警的工资福利、政治待遇低下,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森林公安民警一直奋斗在艰苦的第一线,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因为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上的长期不顺和受民警编制上的制约,带来的问题是工资低、生活无保障、装备短缺落后。横向而比,森林公安民警每月比县公安局同职级同警衔的民警要少200多元工资,纵向而言,市分局的森警月工资每月要高出县级同样级别民警近400元,至于其它应得福利补助就不用说了。莽山所的民警自2004年10月到6月总共才发了3个月的工资,在这种生活状况下,森林公安民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更无从谈起。民警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大谈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就势必显得苍白无力。

在硬件建设方面,全局下设的5个基层派出所至今完全意义上的属“自己所有”的办公住宿场所只有2个,其它3个所或借用或租用其它单位的房子办公,缺乏基本的生活、生存空间,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更是无从谈起,生活的艰辛、装备的落后严重地制约了这支队伍战斗力的发挥,更重要的是对森林公安队伍的稳定和林区的安全极为不利。

民警职级待遇较低。因管理体制上存在“先天不足”,如:多口管理,从优待警政策难以落实,民警职级待遇较低。目前,分局58名民警中副科级以上(含)干部(侦察员)仅有12人(其中有5名是乡镇转调而来),占20.6%,远远低于全国“二十公”、全省“十五公”和全市“一公”会议精神明确的50%比例,16名现任股室所长、教导员中只有4名享受副科级待遇。

(三)、森林公安队伍的文化素质偏低、警龄逐年老化、民警性别配置失调,导致警力相对不足。目前我局的森林公安民警受国家正规教育程度不高,据统计,全局58名在册在编民警中第一文凭在大专以上(含)的只有24人,占41.3%。尽管按照《全国森林公安(检、法)“十五”计划及规划》要求,这几年45岁以下民警都拿到了大专或正在自学大专学历,但实际能力与学历不符。提高民警的文化素质的难度较大,任务较重。

警龄逐年老化严重,民警年龄结构偏大,民警性别配置失调。58名民警平均年龄近40岁。20—29岁的只有9人,仅占总民警数的15.5%,其中女性民警就占了4个;30—45岁的有36人,占总民警数的62.1%,其中女性民警3人、局领导3人、40—45岁的非领导男性民警8人;45—59岁的有 13人。58名民警中女性民警有7人,占总民警数的12,1%,全部为35岁以下。

可用警力(指能参加一线执法或处置突发性事件的)相当少只有39人(总数58-50岁以上的男性民警10人-女性民警7人-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2 人)。这39人中包括了:长年派驻在县公安局110值班备勤的2人、整年参加建整扶贫工作的1人、人事工资关系在莽山林管局民警12人,实际能参加一线执法的民警仅余下24人(其中含局领导4人、办公室50岁以下男性民警2名)。承担着全县262.56万亩的森林资源,人均管护着46900多亩的森林面积,远远高于全国森林公安民警的人均管护数。

三、加强并推进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当前,国家对林业工作高度民主重视,中央财政对林业建设大力扶持,社会各界对林业事业热情关注,森林公安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建设一支编制性质统一、机构设置健全、经费渠道明确而畅通、队伍建设稳定、战斗力强大的森林公安队伍,我们认为:

(一)、解决编制、明确经费渠道,赢得森林公安的生存、发展空间。森林公安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执法实践告诫我们,编制问题一直是困扰森林公安队伍发展建设、影响森林公安队伍生存空间的首要问题。严格按照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将森林公安民警纳入真正意义的国家公务员序列,明确为政法行政编制,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而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从下而上、“由量变到质变”的思路已经行不通了。建议省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多与同级党委、政府鼓与呼,加强领导,积极理顺各种关系,采取从上至下的行政的方法解决该问题。

(二)、强化管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巩固森林公安的执法空间。一是要按照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民警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用正确的、先进的理论武装民警头脑,努力提高民警的“四种能力”,永葆队伍的战斗力,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级交办的任务,扩大森林公安社会影响力。二是要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努力建立一种上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推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在岗民警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四是要加强开展好警务督察工作,树立森林公安新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地点、服务对象较为特殊,更要注意形象问题,这就势必要加强督察。第一要对重大警务活动、重特大案件查处实行及时督察和监督,及时督促民警行使好各自的职权,要保证上级指示、命令等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执行,确保随时随地政令、警令畅通;第二要对民警贯彻“五条禁令”等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从中发现影响森林公安机关声誉和不利于队伍建设的苗头性问题,以便早控制、早处理,防患于未然;第三坚持依法督察与维权督察相结合,对民警正常的执法行为要大张旗鼓维护,对干扰、阻碍执行公务,恶意诬陷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澄清和打击。

(三)、加大投入,强化森林公安宣传工作,改善森警形象。公安宣传工作历来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树立森林公安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森林公安的战斗力,扩大森林公安社会影响力,就成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森林公安是一支特别能吃苦、能打硬仗的队伍,由于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长期地远离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情况和英雄事迹知之甚少,森林公安在老百姓眼里还蒙有一层神秘的面纱。对此,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这支队伍,熟悉这支队伍,认同这支队伍,支持这支队伍,这就要求宣传工作要上新台阶,上一个更高的层次。对森林公安的宣传要全方位地开展,不仅在思想、学习、工作、组织等方面大力宣传,还要在文化、日常生活、精神风貌等方面广泛报道;不仅要在行业系统内宣传报道,还要力争上大报、上头条、上新闻联播,尽可能地提高森林公安的整体知名度;要通过长期的经常性报道,“长流水,不断线”,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从众多的宣传报道中深入地了解森林公安,熟悉森林公安,理解、敬重森林公安,从而树立起森林公安的整体形象。“多年的实践表明,凡是宣传力度大的地方,各级领导对森林公安就重视,就能得到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有利于森林公安问题的解决。 ”(肖兴威《在全国森林公安局(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实践证明,森林公安是一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打击毁林犯罪的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我们只有在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经费渠道、提高队伍素质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的力量,依法打击各类毁林犯罪行为,才能有效地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

我们相信,森林公安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居安思危,不断强化自身改革,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完成提出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于不败之地。

宜章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一点”是指各级森林公安局,特别是一线局。这些一线森林公安局大多是在《森林法》赋予森林公安权力之后在原“林业公安”机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本身“先天不足”,后天又“营养不良”,机构和工作任务相脱节,“小马拉大车”,适应不了现实工作需要,森林公安工作的综合性、实战性、指导性、监督性、管理性等得不到充分发挥。

森林公安工作的综合性是指它要涉及森保、政工、法制、刑侦等各部门;实战性是指它要直接查处本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以及处置林区内的重大治安事件等;指导性是指它要直接指导各基层单位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监督性是指它要监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民警正常执法,依法、依程序办案、办事;管理性是指它要管理好自己的人、车、物、财,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一面”是指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或是森林警察大队),它们是森林公安的最基层单位。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可以说是整个森林公安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整个森林公安工作的根基和支撑点。

森林公安派出所有其独特的工作性质。一是统一性。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决定了它不仅要做好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而且要作为一个密切接触群众的窗口单位。只有做好群防群治,与群众密切结合,才能有效地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各项林区治安稳定工作。二是专一性。切实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为林业生产建设经济服务,是法律赋予森林公安最主要的职责。森林公安派出所必须强化基础,客观、真实、及时地提供与实际相符的林区治安情报信息,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决策的依据。三是长期性和动态性。林区面积大,人口流动性也较大,基础工作不固定。只有适应基础工作的长期性,在动态中不断更新基础业务资料,才能有效发挥派出所的作用。

森林公安怎样才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道路只有一条,就是加速自身变革,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科学运行机制,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

二、应重点抓好的几方面工作

(一)合理调整,科学搭建森林公安局的基本框架。要以基层森林公安局为骨架,先“强筋壮骨”完善其功能,实现其规模,让其先成为一个战斗实体,充分发挥其优势兵力,集中警力、装备,造成声势,打出威风,实实在在解决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森林公安机关形象。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一定要对各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改建,或加挂森林警察大队的牌子。要完善其功能,实现规模建警。

(二)合理配置警力,设置内设机构,解决职级待遇问题。无论森林公安局或森林公安派出所(或森林警察大队)都要科学地设置内部机构。例如政工、刑侦、法制等职能部门。科学地界定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将一些素质好、文化高、业务精的青年民警充实到一线。而且要积极努力协调解决好民警的待遇问题。

(三)强化民警素质,加强内部工作的协调衔接,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在森林公安内部要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民警“ 以人为本”思想,使每位民警爱岗敬业,增强干好工作的自豪感、干不好工作的耻辱感。凡事成也在人,败也在人,要将责任感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每位民警身上。此外,要注意培养一批科技人才,搞好软件建设,这对弥补森林公安警力不足也是条捷径。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重点在落实,不走过场,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工作运行机制。机构扩大了,警力增加了,工作范围扩大了,职责内涵扩展了,怎么样将工作运行起来,而且要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势必要在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上下大功夫,充分调动每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五)从优待警,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森林公安体制不顺等客观原因造成民警政治待遇低、从优待警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要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尽快解决民警本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及其他伤亡补助和保险等待遇问题,把从严治警、高标准建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的统一起来。

(六)开展好警务督察工作,树立森林公安新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地点、服务对象较为特殊,更要注意形象问题,这就势必要加强督察。一是要对重大警务活动、重特大案件查处实行及时督察和监督,及时督促民警行使好各自的职权,要保证上级指示、命令等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执行,确保随时随地政令、警令畅通;二是要对民警贯彻“五条禁令”等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从中发现影响森林公安机关声誉和不利于队伍建设的苗头性问题,以便早控制、早处理,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依法督察与维权督察相结合,对民警正常的执法行为要大张旗鼓维护,对干扰、阻碍执行公务,恶意诬陷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澄清和打击。

我们相信,森林公安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居安思危,不断强化自身改革,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完成提出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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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人力资源在社会各种资源中,是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人才决定着国家的兴衰成败,决定着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一切社会组织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于知识和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所以,人才开发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推动力量。

国土资源管理是人才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就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调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样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行政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思想解放、能力强、技术硬、作风扎实的队伍就成为应对挑战最重要的、具有决定性的取胜因素。近期,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按照国土资源厅开展“四个一”活动(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完善一套好制度,创造一流好业绩)要求,我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队伍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总体情况

(一)国土资源队伍基本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共有在职职工118人(在岗职工114人,退二线3人,关系未转1人),中共党员83人,女职工21人,少数民族职工56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有7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15人;年龄在35岁以下职工36人,在51岁以上的8人。

局党组由6名同志组成,有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2名。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实际27人),机关后勤服务编制3名,内设办公室、地质矿产科、土地利用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监察室、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科7个科室,党群机构有局机关党委、工会、团支部;下设**市地籍管理站(编制27人,全额拨款)、**市土地勘测规划整理中心(编制21人,全额拨款)、**市矿产资源管理所(编制21人,自收自支)3个事业单位;局派出古城、上桥、东塔、板桥、金积、高闸、扁担沟、金银滩、马莲渠、郭桥、孙家滩11个国土资源管理所(编委批复为10个乡镇所,编制22人,全额拨款)和太阳山国土资源分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编制10人)。

(二)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国土资源厅党组的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基层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扎实构建反腐倡廉体系,努力探索构建国土资源特色文化,使国土资源队伍综合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跃上新的台阶,行风政风出现新的气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业绩。

一是以班子建设为重点,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建设一个好的班子,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市国土资源局十分重视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科学合理地调整了领导分工,充分发挥每位领导统揽全局、驾驭工作、处理问题、贯彻执行的能力,使领导班子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抓学习、抓业务培训、抓作风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带动全局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显著改善。

二是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通过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制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考勤考核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激发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切实纠正“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等不良现象,强化了职责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国土资源各项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三是以基层建设为起点,树立国土资源窗口形象。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体制调整前,市区国土资源所为乡镇办事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国土资源局领导。体制调整后,改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人员全部依照公务员管理,通过加强国土资源所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形成了一套形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在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中发挥出窗口作用。

四是以廉政建设为要务,打造廉洁高效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精神,将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推进全局廉政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制定了《**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以推进阳光政务为重点,坚持做到政务公开,并积极拓展公开的范围与渠道,全面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三服务一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和 “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评,并作为领导干部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有效提高了自我约束能力。

二、当前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相对不足。高学历、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奇缺,不能适应技术业务工作要求。国土资源事业所需要的专业人才明显不足,一方面,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更加有赖于科技支持,但科技人才数量少、层次低,全局没有高级职称专业人才,中级职称专业人才有15名,占全局人数的12%,初级职称专业人才有21名;从学历看,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高学历层次人才

也相对短缺,现有研究生学历2人,但属非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3人,占全局人数的20%,大专学历50人,仅占全局人数的40%,从当前发展形势看,国土资源主要技术业务方面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伴随着事业发展带来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比例不当、青黄不接等问题比较突出。

2、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是为了激发和调动优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人才的激励机制包括人才的分配激励机制、奖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从近几年国土资源工作内容来看,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很多,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配机制不完善。高度统一具有刚性的工资制度使得工作人员的利益分配与工作成果没有多大的关系,造成干好干坏都一样的思想认识比较普遍;二是奖励机制落实难。由于缺乏财力支持,各种奖励的经济利益不高,对干部职工缺乏吸引力,难以有效落实奖励机制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

3、队伍培训不规范、培训效果不明显。首先是培训不规范,缺乏科学有效的培训计划,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一旦遇到其他活动或重要工作,学习培训就要让路,培训课程缺乏系统性和长远计划,培训效率低下;其次是培训效果不明显,现行的培训教育政策关注领导层人才多,关注普通工作人员少,培训方式单一,存在赶形势、走过场问题,往往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篇11: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一、当前我市统战部机关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1、市委统战部机关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市委统战部机关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女同志2名,少数民族1名,中共党员10名。

(1)职务构成情况:主持工作的副部长(正县)1名,副部长兼侨联主席1名,助理调研员1名,科室负责人3名,主任科员2名,科员1名,司机2名。

(2)年龄构成情况为:35岁及以下的2名,36岁至40岁的2名,41岁至45岁的1名,46岁至50岁的2名,51岁至54岁的3名,55岁以上的1名。

(3)学历构成情况:大学本科8名,大学专科3名。

2、县级统战部机关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市13个县(市、区)共有机关工作人员75人,其中女同志12名,少数民族1名,中共党员69名。

(1)职务构成情况:13位统战部长中,有6位是由县(市、区)委担任。正科级的副部长19人,大部分兼任民宗办(局)负责人。其他副部长14名,主任科员5名,副主任科员3名,科员和办事员8名,司机13名。

(2)年龄构成情况:35岁及以下的18名,36岁至40岁的11名,41岁至45岁的21名,46岁至50岁的14名,51岁至54岁的8名,55岁以上的3名。

(3)学历构成情况:研究生1名,大学本科24名,大学专科33名,中专7名,高中及以下10名。

二、对统战部机关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基本估计

总体来讲,我市各级统战部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是好的,用“思想好、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来概括是较为恰当的。具体体现在:

1、敬业精神较强。统战部门多年来被不少人看作是清闲、休闲、休身养性之处,似乎都是些软任务,干好或不干都影响不大。但从我市统战干部的精神状态看是振奋的,特别是不少从外单位进入统战部门的领导干部,能够很好地平衡心态,进入角色,干一行,爱一行,甘于清贫,打破寂寞,干出新思路,增强统战工作的影响,打开工作新局面。

2、大局意识较强。统战干部能够跳出部门意识小框框,从整体发展的大局出发定位统战工作思路,围绕发展想招、出招,出成效。如增强服务经济建设意识,紧扣大力促进光彩事业发展重点,走出去、请进来,开展牵线搭桥活动,以实实在在的统战方式在经济工作中的作为赢得党委、政府重视。如吉安县开辟的金华招商平台、永丰县开辟的香港招商平台都在县里影响很大,大大提升了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的影响力。

3、操作能力较强。统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不少工作很敏感,难度较大。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大部分统战干部能够认真学习和领悟统战工作的有关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既坚持原则性又把握灵活性,虽然工作协调难度大,但敢于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现状创新工作方式,及时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在宗教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就有不少县创新了许多工作方式和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4、服务意识较强。统战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统战部门的权力影响因素很弱,而非权力因素的影响力则成了推动工作的主动力。我市绝大多数统战干部能够加强自我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将平等协商、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精神贯穿于具体工作中,以为人就是为己的态度对待和做好感情联络和沟通工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可以说,一些较大的有影响的活动都是争取各方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统战部门主动服务结出的硕果。

三、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

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以来,我们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是比较重视的,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主要有以下措施:

1、争取党委重视,加强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县级换届或届中调整中,我部领导主动向市委领导汇报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关于统战部长由担任的精神,并提出了具体的安排建议,经市委会研究,一次安排了6个县的统战部长进。二是争取分管领导支持,在召开全市性统战工作会议上,由分管领导向出席会议的县(市、区)分管书记提出加强统战部干部安排力度,加强班子建设。截止到底,由统战部门科以上干部交流到外单位的有14人,外单位科以上干部交流到统战部门的有31人,虽然进多出少,但对盘活干部资源,增强统战部门活力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三是通过协调机制的建立,加大干部使用力度。到目前止,我市除吉州区外,其他县(市、区)都形成了统战部与民宗办(局)合署办公的格局,13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大部分与统战部合署办公,部分县成立了侨联,归口统战部管理。这些机构的成立,为统战干部的培养使用建立了新平台,一批统战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大大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健全制度,在规范干部管理中增强统战干部的工作能力。一是部机关建立健全了考勤、学习、考核等制度,注重平时的培养和管理,在平凡的工作中培养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勤奋好学的精神。二是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部领导经常性地与干部谈心,在非正式的氛围中沟通思想,解除思想疙瘩,去除工作包袱,振奋精神,形成合力开展工作。三是建立统战干部与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要求统战干部在与党外朋友的交往中,自觉注重加强经常性的自我修养,不断提升各方面的品味,努力成为人缘好、人格好、形象好,深受党外朋友欢迎的统战干部。四是建立调研制度,每年通过承担一定的理论研究或调研课题,要求统战干部深入一线掌握情况,踏实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科学决策的能力,积累一定的组织领导工作经验。

3、加大培训教育的力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是举办基层统战干部培训班,较为系统地学习统战理论和各领域统战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及时推荐统战干部参加组织部门举办的中青班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通过协调,参与干部年度考核或干部考察工作,了解其他部门和单位领导同志的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通过间接学习,既扩大了知识面,又能够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通过组织比较大的活动,给统战干部压担子,在活动中培养干部,锻炼干部,发现干部,对活动中脱颖而出的优秀统战干部及时向党委推荐予以提拔使用。五是将统战干部纳入全市“大教育、大培训”的自我教育和专题培训教育体系,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通过自学或参加短期培训,学习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市场经济知识、领导科学等,并以学分制予以考评。六是通过参与中心工作或挂钩扶贫工作使统战干部了解基层,通晓相关知识,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夯实培养基础。七是通过外出考察扩大视野,拓宽工作思路,提高统战干部应对新形势、新情况变化的能力,及时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利用“他山之石”攻本地问题之“玉”,开创工作新局面。

篇12: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一、政工队伍建设现状的分析

在调研中大家认为,从中国铁建到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政工队伍建设。各级党委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中国铁建总公司党委要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基层单位配备了党支部书记。从总体上看,当前政工队伍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在企业全面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各级政工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企业发展充满信心。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三是各级政工干部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推进了企业的全面建设。四是深入抓好反腐倡廉,落实“三重一大”,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民主决策,减少决策失误,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五是通过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优势,为稳定员工队伍、构建和谐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是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工干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施工生产,在唱响发展主旋律、打好建筑市场主动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当前政工队伍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体制的原因,影响了基层政工队伍尤其是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本来位置,造成政工队伍的不稳定性,53%的被调查者认为书记难当,政工难做。二是由于削弱了党的政治领导,失去了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核心位置,使企业重大问题难以监督,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在一些单位表现突出,违规违纪现象有所抬头,反腐倡廉成了一句口号。三是宗旨观念、公仆意识不强。有的单位政工干部公仆意识淡薄,对员工缺乏真感情,关心职工群众疾苦不够,满足于在接待上访中解决问题,忽视深入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少数政工干部作风不够扎实,有时仅满足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部署工作;在督促落实的过程中,听汇报多,实地检查少,跑面多,跑点少,工作方法还不够细致。四是部分政工干部不注重系统的理论学习和业务钻研,缺乏一定的理论功底,说话毛躁,办事粗糙,不可打造。部分政工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凭经验按部就班,创新意识、进取意识跟不上新形势政工工作的节拍,有时候用一般的工作纪律、工作要求代替了党的先进性和与时俱进的要求,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工工作的需要;部分政工干部没有跳出“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桎梏,仍采取粗放型管理的老办法,与施工生产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五是精神状态需作进一步调整,在机关的同志感到无所事事,在基层的同志感到有压力无动力;有相当部分的同志认为政工干部有职无权,难以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不安心政工工作;六是目前政工队伍老化,而对年轻政工干部的培养又缺乏力度,二至三年内将出现青黄不接。

二、政工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

——放松自我修养是政工队伍存在问题的内在根源。主观因素表现为部分政工干部忽视对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规章制度以及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论虚无主义思想在政工干部中占有一定市场,很难在理论学习上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很难静心思考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缺乏理性思考与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创新和深入开展。客观因素表现为少数政工干部缺少必要的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经过多年来的努力,一大批优秀中青年政工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45岁以下的政工干部已成为政工队伍的主体。这些同志普遍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思想解放、思维敏锐、年富力强、充满活力、具有良好的改革创新精神。但他们大多成长经历比较顺利,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练,缺乏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熏陶,致使一些同志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措施不力是政工队伍思想政治方面存在问题的关键。长期以来,党组织特别是上级党组织对思想政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工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更多的是倡导性和原则性的,缺乏刚性制度作保证,缺乏配套制度作支持,缺乏有效机制作约束,“高压线”不带电,致使有的政工干部特别是党的一把手把思想政治建设看成是软指标,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会上强调,会后忘调;平常忽视,出了问题才重视。有些单位对政工干部日常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除界中考察、年终考核外,难以及时了解干部平时的表现;组织监督在一些单位还比较薄弱,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尤其是近年来企业行政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加上监督机制不完善,致使对企业和项目行政主管监督难,存在监督盲点和监督空当的现象。

——多样化的客观环境对政工队伍产生直接影响。社会经济成

分和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及其发展,使价值取向多样化,有的政工干部不能正确把握人生观、价值观,迷失了政治方向;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导致各种物质利益刺激的强度日益加大,追求个人利益的趋利性侵蚀人们的思想,以致极少数政工干部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带进党的政治生活,把权力、地位作为与利益交换的“筹码”,经不住权钱的诱惑,产生拜金主义、享

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

——基层党建工作与企业快速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是影响政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当前建筑企业大集团施工生产快速发展,而基层党建工作并没有与此同步加强。上级党委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施工生产的服务作用,而轻视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过多精力用于应付组织、协调,不能充分发挥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监督作用。部分单位重行轻政比较明显,对同级党政领导实行“阶梯式奖励”,挫伤了政工干部的积极性,使政工干部在感情上难以接受,83%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工干部没干头;在基层政工干部选拔上,仍然存在“经验主义”的错误,往往选派一些老同志出任书记,客观上造成了年轻同志缺乏思想政治工作的阅历,加剧了青黄不接的趋势。

三、政工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新形势下政工队伍建设,要在总结和继承过去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政工队伍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着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增强政工队伍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增强政工队伍的活力;突破难点,在提高政工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力气,在选准、配强、用好政工干部上下功夫,在制定有关制度办法的刚性约束上出新招,从而把整个政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推进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政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实战能力

认真学习特色理论体系,提高政工队伍理论水平。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政工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切实抓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政工干部工作。在全面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依托党校培训的同时,各级中心组要克服工学矛盾,认认真真的学习、与时俱进的学习、持之以恒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学习成为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各级政工干部要广泛涉猎多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展学习领域,完善知识结构,更新知识体系,从而应对各种复杂的政治局面;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新知识,必须反复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髓,融会贯通,真正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工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挖掘和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展主体实践活动的载体和手段,确保主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等。要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潜心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真正做到钻进去,晓悟大义,心领神会,并能走出来,化为思路,自觉应用,解决问题。不同政工干部要区别不同情况根据自身需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一种责任,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着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群众工作。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不是策略安排,而是价值取向;不是权宜之际,而是根本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可以知民心、察民情、体民意、解民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带着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群众工作,可以推行“三不”工作法:一是从远到近,不搞“背靠背”。教育引导各级政工干部在认识上从“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中摆脱出来,把接访当作密切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感情上克服“好人不告状,告状不是好人”的对立情绪;情绪上正面交流,袒露心扉,防止矛盾激化。二是由虚入实,不搞“空对空”。察实情,见微知著,一叶知秋;说实话,言之有理,查之有据;办实事,能办的竭尽全力办,难办的想方设法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三是以柔克刚,不搞“硬碰硬”。遇到言辞激烈、行为失范的群体上访,要临而不惊、处而不乱、冷静观察、笑脸相迎,切异唇枪舌剑、争高论低,防止火上浇油;对“死缠硬磨”者提出的复杂问题,要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防止再有新的过激行为;对态度粗暴的上访者,要以细对粗,细语轻言、和风化雨,消除其积蓄的怨怒,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克服少数政工干部“贵族化”倾向,培养政工队伍为民、务实、廉洁的良好作风。调研中,46%的被调查者反映,在政工队伍中间,有生活上讲究排场,作风上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工作上醉心应酬、追风逐浪等现象。这一现象被认为是“贵族化”倾向。出现这一倾向的根本原因在于少数政工干部放松了党性修养,淡化了宗旨观念,丢掉了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体和创造者这一基本观点。在掌握了一点权力后,自以为高人一等,从而滋生出“贵族化”倾向。在他们看来,手中的权利不是职工给的,而是上级领导给的或个人争取来的。甚至有的认为自己凭努力当了官,享受一点是应该的。“贵族化”倾向发展下去,害莫大焉。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要克服“贵族化”的倾向,首先,应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境界。政工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牢记宗旨。其次,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些政工干部走上腐败犯罪道路,大多是从生活上不节俭开始的。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能够使人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能够发挥砥砺意志、陶冶情操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工干部应将节俭意识贯穿于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用有限的财力、物力为职工群众创造最大的效益。再次、必须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只要心里时刻装着职工,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自然就会得到职工的拥护和支持。同时,政工干部每年应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真学、真帮、真干,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办职工所需,努力为职工多办好事、实事,以此取信于民。

(二)重才育才,为年轻政工干部成长成才开通“绿色通道”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十七大的这一精神,需要对培养造就年轻政工干部的重要性、紧迫性有深刻的认识。针对当前政工队伍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的现状,应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对年轻政工干部培养的引导和管理,积极探索发挥年轻政工干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年轻政工干部进得来、留的住、用的好。

选准、用好政工干部,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那些德才兼备、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业务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勇于创新、善于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年轻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政工岗位上来,以此改善政工队伍的年龄结构,适应新形势下政工工作的需要。在选拔中,注重在施工一线培养、锻炼和发现人才,研究制定“领导来自基层,干部出自一线”的具体措施,加大从基层和施工一线选拔政工干部的力度,鼓励和引导机关优秀年轻政工干部到一线施展才能、建功立业,使基层和施工一线成为政工干部成长进步、脱颖而出的主阵地。加强后备干部的补充、培养、锻炼和使用,通过上挂、下派、到基层部门或到一线任职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继续探索以差额推进、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差额选拔任用工作;积极探索科学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进一步规范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工作,完善两种方式相互佐证的具体办法,注重通过谈话了解干部的深层次问题。实行分层次分批推荐和加权计分。不搞“一人一票”的简单相加。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工干部的积极性,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同时,在选拔用人中,要坚持选拔与淘汰并重,不断健全科学的考核、选拔机制。坚持按照“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格监督,把那些热爱政工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进来、稳定下来、使用起来,让他们为企业发展作贡献。此外,要把那些只把政工岗位作为过渡、作为跳板,不安心工作,挂名不办事、出勤不出力,业绩不明显、工作能力差、群众不认可的,经组织考察确定后,坚决清退出政工队伍。

健全激励机制,开通年轻政工干部成长成材“绿色通道”。各级党组织要关心一线政工干部。一是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协调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改善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二是对群众认可、工作突出的,给予充分肯定,鼓励他们扎实干好工作;表现突出,具备条件的要培养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三是对荣誉称号的表彰,要与行政干部一同看待,给政工队伍分配一定名额。从近几年看,政工干部只有推荐的权利,没有享受的待遇。有的政工干部说,政工没干头,前途没奔头,奖励没盼头。势必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从而提高政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开通年轻政工干部成长成材的“绿色通道”,对有才干、有事业心、有较强能力的、工作成绩突出且群众认可度高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他们搭建更好的成长平台。

篇13: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及其全会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今年3月,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XX市司法局系统、XX区司法局系统、XX市司法局系统,全市队伍包括市、区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国家司法鉴定人。目前全市共有地、县级司法局3个,机关工作人员111人;乡镇司法所44个,工作人员98人;律师事务所5个,执业律师43人;公证处3个,执业公证员1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5个,从业基层法律工作者155人;司法鉴定机构4个,执业国家司法鉴定人20人。总计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共有人员441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117人,占26.5%;县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324人,占73.5%。从工作性质上看,从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有209人,占47.4%;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有232人,占52.6%。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32人,占7.3%;30-40岁的有153人,占34.7%;40-50岁的有178人,占40.3%;50岁以上的有78人,占17.7%。近几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

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务接待首问责任制度》、《干部职工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自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每年都在年初或结合行风评议,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近几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多个单位、30多名个人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篇14: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现状:从近三年县乡村三级妇联信访接待状况看,以婚姻家庭类案件为主。信访接待总数为469件,婚姻家庭类案件398件,占85;20信访接待总数为312件,婚姻家庭类案件255件,占82;年信访接待总数为240件,婚姻家庭类案件为190件,占总数79.2。而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尤其以夫妻关系为首,这和我县近年来开展“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有关。其他各类案件,部分分布在劳动仲裁、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公检法司等司法执法部门。不过随着我县妇女维权工作的提议社会化,多机构干预体系的日趋完善,案件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近三年婚姻家庭案件之外的案件数量分别为15、18、21,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在劳动权益、政治权益等领域,案件比例有所上升,可以看出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在日益增强。从我县为全队伍建设方面,自我县承接“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之后,依托这一项目,妇联立足调解家庭矛盾,消除家庭暴力,打出了我县妇女维权工作品牌,在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力度逐步增强,社会认同度也随之增强。在项目实践过程中,我县侧重构建“党政支持、妇联牵头、公检法司等多机构共同干预的社会化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并逐步向妇女儿童维权的各个领域延伸,目前,多机构干预妇女维权的社会化网络,从县到乡镇局公司到村到社区,层层成立妇女维权领导小组,广泛吸纳妇女维权工作志愿者,组建“姐妹爱心互助队”、“巾帼文艺普法队”等各种形式的基层民间组织。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组织保障。

趋势:首先,综上所述,随着妇联工作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信访案件多元化的趋势仍会日趋明显,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其次,再婚后再次丧偶的老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日趋严重。我县某村65岁妇女郭某,前夫去世后,从河北省嫁到我县,和老伴关系一直不错,后老伴患病,其间百般呵护照顾,比儿女们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当老伴去世后,因郭某和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和赡养关系,为此,即子女百般刁难。县镇村三级妇联、镇村干部、公安、司法、法院甚至于广电中心先后介入到此个案之中,虽少有阶段性的缓解,但始终由于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缺,无法解决根本上的问题。统观这一方面的问题,由于中老年人再婚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赡养)关系,同时由于男性普遍短于女性寿命,为此再次丧偶后的老龄妇女居所、生计等一系列问题在法律保护方面都趋于弱势。随着老龄化进程的日益加速,这一问题将成为妇女维权领域一大突现问题。

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延庆县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工作人员数量共计833人。分布状况-行政机关61人,占7.32;事业单位131人,占15.73;民间组织134人,占16.09;城乡社区妇女组织507人,占60.86。结构状况为-性别:男性112人,占13.45,女性721人,占86.55;学历:本科以上222人,占26.65,大专118人,占14.17,高中中专及以下493人,占59.18;专业:社会工作专业2人,占0.24、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21人,占2.52,其他专业810人,占97.24;年龄:40岁以下242人,占29.05,41岁至50岁433人,占51.98,51岁至60岁158人,占18.97;除没参加过工作的志愿者以外,工作年限:5年以下86人,占12.00,5年以上15年以下261人,占36.40,15年及以上370人,占51.60;妇女工作年限:5年以下182人,占25.38,5年以上15年以下437人,占60.95,15年及以上98人,占13.67;工作职能:管理岗位660人,占79.23,专业技术岗位51人,占6.12,工勤技能岗位6人,占0.72,其他为无工作;职业评价等级:高级社会工作师2人,占0.24,社会工作师1人,占0.12,助理社会工作师0人,未获等级人数占99.64。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分布状况看,喜人的是我县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及社会等应设妇联组织的单位按要求建立了妇联组织,全县相当12个企业单位也建立了妇联组织,为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除此以外,借助“双学双比”主体活动建立起一批种养殖协会、民俗旅游协会组织,为各级妇联组织提高妇女经济地位,进而提高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提供了组织保障。更为喜人的是我县建立一批以康庄镇大营村“姐妹互助队”、旧县镇耿家营村“爱心服务队”等为典型的基层民间,有效的延伸了妇联工作触角,拓展了妇联工作覆盖面。

篇15:公安信访调研报告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16:公安信访调研报告

一、我区信访工作概况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20**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进京访84批次132人次,集体访7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32批次63人次,集体访5批次25人次,登记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厂教师6人的集体访1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访2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68%;进省访12批次31人次(含集体访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访95批次412人次(含集体访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区访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体访420批次,含重复访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70%。

--受理群众来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98.5%。--受理电话访628件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信访工作现状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篇17:公安信访调研报告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篇18:基层公安调研报告

20xx年是公安部确定的三年“基层基础年”的开局之年,如何做到一年强基础,两年创品牌,三年上台阶的目标,真正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的,我们中队结合辖区治安情况,从辖区实际出发,本着务实的态度,以压降案件、力争为提线破案提供新的支撑点、服务现实斗争、打牢基础工作入手,开展了多措并举的群防群治及人口管理工作尝试。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强化责任心,深化“三项”会战为依托,采取入户调查的工作方法,增强房屋出租户的管控和流动人口管理的能力。房屋出租户管控是社区民警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社区警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实际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教育我们要清醒认识紧紧抓住犯罪分子利用出租屋犯罪和犯罪嫌疑人藏匿在出租户内的特点,以入户调查作为主要勤务式,以按年度核签《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和建立房屋出租户档案为抓手,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掌握。

1、依托房屋载体,实行分层管理房屋出租户的工作关键在于管控,必须坚持“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根据社区的实际楼幢的分布情况,定时定阶段调整工作重点,侧重于高层商住楼、零散居民楼等容易漏登漏管的部位。在狠抓房屋出租户和承租人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对承租人分层次管理,对有固定职业及现实表好、正常生活的承租人只须掌握基本情况;对游手好闲、单身租住、无业人员租住等重点承租人纳入视线,进行重点监控。坚持一般人口面上管、高危人群监控管的原则,提高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将房屋出租户也实施等级管理:分为放心户、不放心户,对放心的依靠他们,不放心的重点管控,按分类等级进行“周、月、季”上门走访,分层管理。

2、依托法律武器,强化查处力度。针对平时社区管理中所接触的房屋出租户户主大多只关心租金,对治安不闻不问,出租户难发现难管理的现状,我所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契机,加大对该法57条的宣传,在全面签定《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的基础上,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对出租屋内发生违法犯罪的,除依法进行打击处理外,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落实加大查处力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增强其依法出租的意识。

3、依托社区团体,分类分层管理。根据我所流动人口多的特点实行三种管理模式。一是委托管理型。对居住在饭店、建筑工地的暂住人口采取委托用工单位管理方式,由派出所与相关单位签定治安责任书,要求用工单位充分发挥其内部管理、集体管理、直接管理的优势,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报告,每月向派出所呈报一次流动人口变动情况。派出所针对有关单位呈报情况进行抽查,定期开会,对好的予以表彰,对差的予以处罚,主要强调用工单位抓落实情况。二是双重管理型。针对散居在小区内的流动人口,充分调动社区可利用资源,由民警牵头组织社委会等有关部门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时上门登记办证。三是直接管理型。对散居在路边店的流动人口,结合治安巡逻由社区民警协管员直接登记办证管理。对流动人口实行分两层管理,第一层为控制层,对那些居无定所、无业可就、有较大违法犯罪危险性的,或来自特定具有地域性犯罪地区的高危人群,由社区民警直接管控制,强化对这部分人员见面率和日常表现的掌握;第二层为知晓掌握层,对有固定工作和收入,表现较好的外来人口及时登记办证录入微机,做常住人口管理。

4、依托警务平台,服务现实斗争。一是充分发挥公安网络优势,对登记的承租人和暂住人口及时上警务平台进行比对,及时发现混迹其中的逃犯,比对率要达百分之百。二是通过函查的方式,对“控制层”的流动人口现实表现进行调查,及时掌握其有无受过打击处理有

无前科劣迹等情况,发函率要达百分之百。三是广泛发动群众,严密治安防范网络。

二、以抓现形为突破口,提升治安防范质态。

1、紧紧依靠社委会,密切警民关系,充分调动社委会参与治安巡逻的作用。依靠社委会,充分发动群众是弥补警力不足,克服责任区偏大困难的重要措施之一。针对我辖区实际情况,我们及时与社委主任进行交流提高统一认识,抓住社委会考勤低保人员参加社区义务工作的特点,由社委会出面成立了低保人员巡逻队伍,填补了巡逻时段的空白。如成立了红杉树社区低保巡逻队、大坝社区绿橄榄巡逻队等都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深挖辖区内部单位防范潜力,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街面治安监控的效能。针对我辖区金融单位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的特点,我们经常性地上门促督检查视频对外延伸监控工作的落实,同时主动上门加强沟通,邀请内部单位成员参与治安防范工作,确保构筑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提高内部单位人防技防的综合能力。3、建立科学的勤务巡逻模式。在巡逻方式上我们坚决做到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以抓现行为出发点,坚持着装巡逻和便衣巡逻相结合,着装人员对社区面上巡挤压犯罪空间形成面上震慑,对易发案地区采用便衣巡逻、蹲点守侯等方式,力争抓现行,改变民警以防为防的思想,确立提高打击也是防范的工作理念。

4、建立科学研判机制和考核机制。坚持对警情案件的分析,牢固树立信息指导警务的理念对相关信息定期量化分析,梳理研判,促进巡逻防范工作上台阶。我们中队坚持每天对今日警情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当前治安形势和特点,利用每周一点评一周巡逻工作的“碰头会”将信息及时传达给一线巡逻人员,增强巡逻工作针对性,同时建立业绩考核机制,为增强巡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加强对巡逻人员的量化考核:(1)巡逻时间段的案件考核及抓获考核,坚持做到每周一评每月一结年终汇总的工作机制,强化巡逻工作责任心。(2)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奖惩办法,及时兑现奖励,提高巡逻人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奖勤罚懒,打牢巡防人员以抓促防的工作理念。

总之我认为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向社会借人力,把广大群众当成参与主体,通过扩大治保人员、单位保卫人员治安极积分子,调动广大市民参与防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向各界借物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缓解自身经费压力,创造必备物质保障;向媒体借势力,把新闻媒体作为宣传主阵地,营造一个浓厚的基层基础工作社会氛围。20xx年是公安部确定的三年“基层基础年”的开局之年,如何做到一年强基础,两年创品牌,三年上台阶的目标,真正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的,我们中队结合辖区治安情况,从辖区实际出发,本着务实的态度,以压降案件、力争为提线破案提供新的支撑点、服务现实斗争、打牢基础工作入手,开展了多措并举的群防群治及人口管理工作尝试。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强化责任心,深化“三项”会战为依托,采取入户调查的工作方法,增强房屋出租户的管控和流动人口管理的能力。房屋出租户管控是社区民警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社区警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实际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教育我们要清醒认识紧紧抓住犯罪分子利用出租屋犯罪和犯罪嫌疑人藏匿在出租户内的特点,以入户调查作为主要勤务式,以按年度核签《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和建立房屋出租户档案为抓手,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掌握。

1、依托房屋载体,实行分层管理房屋出租户的工作关键在于管控,必须坚持“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根据社区的实际楼幢的分布情况,定时定阶段调整工作重点,侧重于高层商住楼、零散居民楼等容易漏登漏管的部位。在狠抓房屋出租户和承租人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对承租人分层次管理,对有固定职业及现实表好、正常生活的承租人只须掌握基本情况;对游手好闲、单身租住、无业人员租住等重点承租人纳入视线,进行重点监控。坚持一般人口面上管、高危人群监控管的原则,提高发现控制打击违

法犯罪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将房屋出租户也实施等级管理:分为放心户、不放心户,对放心的依靠他们,不放心的重点管控,按分类等级进行“周、月、季”上门走访,分层管理。

2、依托法律武器,强化查处力度。针对平时社区管理中所接触的房屋出租户户主大多只关心租金,对治安不闻不问,出租户难发现难管理的现状,我所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契机,加大对该法57条的宣传,在全面签定《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的基础上,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对出租屋内发生违法犯罪的,除依法进行打击处理外,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落实加大查处力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增强其依法出租的意识。

3、依托社区团体,分类分层管理。根据我所流动人口多的特点实行三种管理模式。一是委托管理型。对居住在饭店、建筑工地的暂住人口采取委托用工单位管理方式,由派出所与相关单位签定治安责任书,要求用工单位充分发挥其内部管理、集体管理、直接管理的优势,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报告,每月向派出所呈报一次流动人口变动情况。派出所针对有关单位呈报情况进行抽查,定期开会,对好的予以表彰,对差的予以处罚,主要强调用工单位抓落实情况。二是双重管理型。针对散居在小区内的流动人口,充分调动社区可利用资源,由民警牵头组织社委会等有关部门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时上门登记办证。三是直接管理型。对散居在路边店的流动人口,结合治安巡逻由社区民警协管员直接登记办证管理。对流动人口实行分两层管理,第一层为控制层,对那些居无定所、无业可就、有较大违法犯罪危险性的,或来自特定具有地域性犯罪地区的高危人群,由社区民警直接管控制,强化对这部分人员见面率和日常表现的掌握;第二层为知晓掌握层,对有固定工作和收入,表现较好的外来人口及时登记办证录入微机,做常住人口管理。

4、依托警务平台,服务现实斗争。一是充分发挥公安网络优势,对登记的承租人和暂住人口及时上警务平台进行比对,及时发现混迹其中的逃犯,比对率要达百分之百。二是通过函查的方式,对“控制层”的流动人口现实表现进行调查,及时掌握其有无受过打击处理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发函率要达百分之百。三是广泛发动群众,严密治安防范网络。

二、以抓现形为突破口,提升治安防范质态。

1、紧紧依靠社委会,密切警民关系,充分调动社委会参与治安巡逻的作用。依靠社委会,充分发动群众是弥补警力不足,克服责任区偏大困难的重要措施之一。针对我辖区实际情况,我们及时与社委主任进行交流提高统一认识,抓住社委会考勤低保人员参加社区义务工作的特点,由社委会出面成立了低保人员巡逻队伍,填补了巡逻时段的空白。如成立了红杉树社区低保巡逻队、大坝社区绿橄榄巡逻队等都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深挖辖区内部单位防范潜力,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街面治安监控的效能。针对我辖区金融单位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的特点,我们经常性地上门促督检查视频对外延伸监控工作的落实,同时主动上门加强沟通,邀请内部单位成员参与治安防范工作,确保构筑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提高内部单位人防技防的综合能力。3、建立科学的勤务巡逻模式。在巡逻方式上我们坚决做到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以抓现行为出发点,坚持着装巡逻和便衣巡逻相结合,着装人员对社区面上巡挤压犯罪空间形成面上震慑,对易发案地区采用便衣巡逻、蹲点守侯等方式,力争抓现行,改变民警以防为防的思想,确立提高打击也是防范的工作理念。

4、建立科学研判机制和考核机制。坚持对警情案件的分析,牢固树立信息指导警务的理念对相关信息定期量化分析,梳理研判,促进巡逻防范工作上台阶。我们中队坚持每天对今日警情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当前治安形势和特点,利用每周一点评一周巡逻工作的“碰头会”将信息及时传达给一线巡逻人员,增强巡逻工作针对性,同时建立业绩考核机制,为增强巡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加强对巡逻人员的量化考核:(1)巡逻时间段的案件考核及抓获考核,坚持做到每周一评每月一结年终汇总的工作机制,强化

巡逻工作责任心。(2)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奖惩办法,及时兑现奖励,提高巡逻人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奖勤罚懒,打牢巡防人员以抓促防的工作理念。

总之我认为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向社会借人力,把广大群众当成参与主体,通过扩大治保人员、单位保卫人员治安极积分子,调动广大市民参与防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向各界借物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缓解自身经费压力,创造必备物质保障;向媒体借势力,把新闻媒体作为宣传主阵地,营造一个浓厚的基层基础工作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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