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汇报报告>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2023-06-26 08:04:5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你生长在我眼里”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篇1:预算分析报告

预算分析报告

其实要写好预算分析报告,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最大程度上满足阅读者(主要是企业领导层)的需求,真正发挥出预算分析报告的作用——反映成果、揭示问题、提出建议。要改变预算分析报告中存在的各种不足,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认真着手:

一是要构建一个清晰的预算分析框架,让管理层在阅读时一目了然,直接抓住重点。

预算分析报告的正文建议分为以下几部分:已完成预算情况总结、重点问题分析、未来预算完成情况预测、相关的建议措施。首先是对过去一段时期预算完成情况及预算差异的总结;其次是针对预算差异所反映出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揭示原因,提出警示;然后是根据预算完成情况及发展趋势,对未来一段时期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昀后是提出合理解决各项问题的建议及措施。要注意的是,管理层的阅读习惯通常是重点关注文章的开头和结尾,因此在报告的开始部分可以先提炼出“内容摘要”,让管理层对于整篇报告的重点内容有所了解,并对自己关心的问题进一步翻阅。在结尾部分可以“总结分析”,对于重点问题及相关建议措施进行回顾,引起管理层的重视。

二是注意文字与数字的结合,深入分析原因,避免大量堆砌数字。

管理层对预算分析报告的需求,不仅是简单的财务数据,更关注的是财务数据背后的深层原因。全面预算管理涉及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因此预算分析报告一定要结合具体的业务情况分析。由于工作内容的限制,财务分析人员往往对于企业的业务状况并不熟悉,导致预算分析报告常常只是就财务数据来分析,难以得出有用的分析内容。其实财务数据并不只是数字的简单拼凑和加总,每一个财务数据背后都包含着非常丰富的业务情况变化。对于预算管理所要求的及时反馈预算管理情况,预算分析报告必须清楚明确地揭示出财务数据所反映出的业务预算完成情况及内外部原因,并进一步提炼综合,昀终向管理层提交内容充实、对决策有参考价值的预算分析报告。

三是注意内容的精炼,重点突出,避免千篇 一律。

由于预算分析报告的`主要阅读者是管理层领导,因此行文要尽可能简明、精练、重点突出。虽然不同月份的预算分析报告整体框架基本保持不变,但其中内容分析要灵活多样,重点针对当前预算期内的突出问题,展开具体分析。例如:企业涉及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不同,有的业务可能相对稳定,不需要太多的分析内容,则点到即至,而有的业务可能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则需要作为重点问题进行详细分析。要避免长篇大论,复杂无用的信息堆积,尽量做到让阅读者一目了然,掌握重点。

四是财务分析方法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灵活使用 Excel图表分析,图文并茂,提高报告的可读性。

在具体分析中可以采用多种财务分析方法,例如比较分析法可以通过对比去年同期、本年预算数据与本年实际数据的差异,说明预算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结构分析法通过分析各项成本费用占总成本费用的比例,显示出某项成本费用的异常;比率分析法则可以直接反映某几项重点关注的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同时可以把有关的数字指标,用 Excel图表的形式表现出来,直观简洁地表达出预算分析的成果,清晰地显示出各指标之间的差异及变动趋势,使财务分析更形象、更具体。要注意的是,图表设计一定要结合文字说明,突出重点,例如:“趋势图”可以直观地反映出企业经营效益走势,“比例图”可以直观地反映出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所占总成本费用的比例,“差异图”则可以清楚地显示出企业当前超出预算数的百分比。要注意的是:在使用各种分析方法时要剔除各种特殊因素影响,才能使分析结果有实际意义,起到更好的参考作用。

五是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提出较为准确的预算完成情况预测 , 并针对预算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偏差,提出可靠的建议措施。

写预算分析报告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停留在反映问题、揭示问题上,而是要通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财务分析人员应对企业政策,尤其是近期来企业大的方针政策有一个准确的把握,通过观察近期经济管理情况或某指标发展的基本趋势,合理预测出企业经营情况的走势。预测分析一定要有理有据,在分析中应尽可能地立足于基础的业务数据,根据业务部门的预测情况推断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完成情况,尤其是注意市场环境、国家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带来的影响。同时与年初预算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出现的差异原因,并结合具体财务分析中发现的重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例如人民币汇率机制调整,对企业外汇业务造成一定影响,直接影响到预算指标中的财务费用,分析报告中应当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提请管理层参考。提出的意见和改进的措施要切实可行,而不是泛泛而谈,应当直接体现企业预算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管理层及时采取措施改进。

最后,不能弄虚作假。

最后要强调的是,预算分析报告的基础是准确的财务数据,预算分析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要准确客观的反映存在的问题,要对重点问题及其原因做出恰如其分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做到观点和资料的统一。但也不能因为相关业务资料的缺乏就主观臆断,仅仅依靠财务数据做出推测,事实上,财务数据常常由于账务处理的时间差异原因,在一定时期内难以真正体现业务发展情况。相关建议措施也要结合实际,不能凭空想象,要在实际数据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措施,切勿直接凭经验下结论。

篇2: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就是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这两者既有相互交叉,又有相对独立的内容。

首先,从审计范围上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围绕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情况的审查,侧重于流量方面,而对过去的存量不太涉及;而财务收支审计,不仅审查收入、支出、结余,还要审查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也就是说,除了流量方面,还要关注存量方面。

其次,从审计依据上看,财务收支审计主要不是依据法规标准,侧重于合规性审计;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除了依据法规标准之外,还要依据预算标准;除了合规性审计之外,还要看执行情况是否符合预算,还要看整个预算管理过程。

可以看出,两种审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实际操作时,由于审计对象是同一个,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可以得到更好的审计效果。

二、立足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要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就首先要弄清几类预算的概念。

(一)部门预算

近年来,随着政府预算体制的改革,对高等学校预算工作产生了显著影响,最为明显的是,为满足教育主管部门上报部门预算的需要,高等学校也要编报部门预算。

这类预算主要是满足政府的财政管理的需要,对于校内财务管理影响不大。

(二)单位预算

为与上报的满足政府的财政管理需要的部门预算相对应,我们不妨把各学校自用的满足自身财务管理需要的预算称为单位预算。

在财务分权情况下,根据校级预算管理部门的可控程度不同,单位预算又可以分为学校总预算和校级预算。

学校总预算包括整个学校的全部收支,既包括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可以控制、分配的资金,又包括学校预算管理部门无法控制、分配的资金,如各种专项资金等。

校级预算则只包括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可以控制、分配的资金。

这类预算是为学校合理配置有限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服务的,对学校各个方面发展影响很大。

因此,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应主要立足于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点

当前高校规模日趋扩大,内部二级单位众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必须抓住重点,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收入方面

1、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和其他收入,是否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应注意检查事业发票管理与使用状况,检查有无使用事业发票而收入未纳入学校的情况,特别是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使用的发票。

2、学校组织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应注意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

(二)支出方面

1、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应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2、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列支出、以领代报、利用往来科目隐瞒收支等问题。

应特别注意专项基金的计提,计提专项基金如果没有法规依据,则属于虚列支出。

3、专项资金是否按照拨款要求使用,有无改变用途和不按照时间使用等问题。

应对照拨款通知书的要求,看实际使用情况与通知书要求是否相符。

(三)资产方面

1、货币资金方面,应着重对其安全性进行审查,对于活期存款,应结合银行对帐单进行检查;对于定期存款和其他存款,应查验定期存单和相关存单。

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号文件《关于清理检查直属高校资金往来情况,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要求:各直属高校的财务处长对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必须认真审核,审核签字后,再交由本校的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报经主管财务的校长审签后与当月的会计凭证一同保存。

因此,在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可以充分利于平时学校对银行存款审计审签的结果,对资金安全进行重点分析,特别是对存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

2、债权方面,应检查应收及暂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帐等问题,对于坏帐应予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应着重检查这类资产的质量。

3、实物资产方面:应检查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的购置有无审批手续;验收、领用、保管、报废、调出、变卖等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流失等问题;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帐帐、帐卡、帐物是否相符;并应着重检查账实关系,有否存在帐外资产等问题。

4、对外投资,应着重检查这类资产投资回报情况,有无明显减值的情况,有无投资无收益的情况;还应检查是否存在对外投资未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的问题。

(四)负债方面

1、对各项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是否按照不同性质分别管理,管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将收入列入应付及暂存款的问题;

2、关注表外负债,如担保、财务承诺等。

(五)净资产方面

1、经营收支结余是否单独反映,会计处理是否合规;结余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的提取,以及学校提取或设置的其他基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及时足额提取;

3、有无违规乱设名目,提取基金的问题。

(六)决算报表方面

1、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编报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2、决算报表数字是否准确、决算说明中有关数字与报表是否一致、决算说明是否真实、准确。

3、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收支状况是否纳入决算报表反映,纳入的方法是否准确。

(七)其它

建立校内结算中心的学校宜同时对结算中心进行审查。

篇3: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广东省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已完成,但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至2014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48.67亿元、所属单位87.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67.6万元;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13.8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131.3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6.3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减排量“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水泥厂脱硝奖励资金、污染减排预留资金、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8.3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1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2.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

3.有6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其中有1个市2012和20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成;有3个市2012和2013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仅完成4座,有11座未按计划完成。

4.有7个市的.81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占7个市133座污水处理厂的60.9%,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5.有4个市的35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其中有21座运营1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到60%的标准。

6.有4个市的1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投资额8.65亿元。

(二)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专项和政策性能繁母猪、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业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2类资金1.60亿元,占资金总量7.31亿元的21.89%。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推广涉农保险存在硬性摊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背商业保险自愿原则,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硬性任务分解下达,有的将参保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有的甚至采取与休渔补助等其他惠民政策相捆绑的形式,导致个别地区为完成投保任务弄虚作假。如有1个市的3个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种植投保任务而制造虚假标的投保,造成多支付财政资金51.2万元;有1个市的1个村虚构耕地承包合同为不愿投保农户集中投保;有5个市为完成农村住房保险投保任务,利用财政资金统一为农户购买保险,但农户没有承担相应的保费。

2.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一是参保率低。8个市的能繁母猪保险平均参保率仅为35%,其中有2个市没有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二是资金压力大。由于统计部门提供的能繁母猪数远低于农业部门核实的数据,有关部门预拨的资金不足,各市代垫付资金的压力大,造成8个市均未能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到位。有3个市渔业保险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资金159.9万元。

3.承保机构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不到位。一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的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不能识别保单日期录入错误,可以随意删改相关信息,投保价值填报存在随意性。二是对投保农户服务不到位。有3个市的部分承保机构查勘定损、理赔不及时。三是水稻种植保险的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对投保、报损和理赔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参保信息不准确,对理赔的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72万户(套)。审计结果表明,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70.8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8.37亿元,银行贷款32.47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93万户(套),完成率13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3.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2092.3万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涉及金额116万元。

4.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规使用土地共73.65万平方米。

6.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1个县2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74.7万元;有3个市本级、3个县9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即开工建设;有1个市本级、1个县2个项目的448户(套)棚户区改造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即进行施工;有1个县1个项目的117户(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篇4: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四)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由于配套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

施不完善,当地住房保障待遇准入门槛过高等原因,9个市、40个县的1.29万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臵状态。其中4个市、22个县4870套保障性住房未及时分配使用而空臵6个月以上。

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为解决灌区功能萎缩、设施落后等问题,国家启动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计划基本完成。省和17个市审计机关对列入国家规划的50个大型灌区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灌区基础设施薄弱。我省大型灌区大多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限于当时的条件,工程设计标准低,配套程度差。近年来,节水改造工程使我省灌区基础设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多,资金投入不足,灌区绝大多数干渠以下工程没有安排续建、改造,渠道老化失修、功能衰减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有三分之二的灌区灌溉渠道完好率低于80%,其中有20个低于50%。

(二)资金缺口较大。,国家批准我省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至20规划总投资为108.24亿元,截至20末,中央累计下达我省50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303个,计划投资67.07亿元,批准规划剩余投资为41.17亿元。但按照现时价格水平测算,完成规划剩余工程需投资123亿元,资金缺口约82亿元。

(三)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目前,中央和省级投资占比为43%,市县配套比例为57%。由于市、县级财政比较困难,有些灌区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至的80个项目中,有51个项目市县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累计少配套6.05亿元,分别占项目数的

63.8%和应配套资金的36.34%,导致部分项目不能按期完工,三个年度的项目实际完工率为67%,完工验收率不到50%。

(四)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招标未招标,部分施工项目评标行为不规范,串通投标和违规转包等问题在一些灌区工程中还比较突出。审计调查发现,有67项勘察设计任务采取直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方式,涉及合同金额3536.07万元;56家施工、监理单位在11个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中串通投标或违规转包,涉及金额1.91亿元。一些项目法人未按规定使用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工程量,有 5个项目挪用、滞留和虚假配套资金4899.28万元。

六、体育彩票公益金审计情况

省和17市审计机关对全省2009至2012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据统计,四年全省共销售体育彩票300.46亿元,筹集体彩公益金77.38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各分成38.6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育,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快速开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分配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到位。财政部门制定的分配政策不明确、不统一。7个市财政部门未制定体彩公益金分配管理办法,10个市制定的分配管理办法未明确市、县分成比例。市级留用省返还体彩公益金的比例过高,不符合适当向基层倾斜的分成原则。15个市本级留用体彩公益金占省返还金额的50%以上,其中5个市本级留用比例高于70%,日照市本级留用高达85.33%。

(二)体彩公益金结存较大。截至2012年末,各级财政结转结存体彩公益金达10.86亿元,其中省级3.09亿元、市级5.45亿元、县级2.32亿元;有5个市、80个县财政部门结转结存的体彩公益金占当年返还金额的50%以上。体育部门有4.25亿元体彩公益金未使用,其中省级1.23亿元、市级1.61亿元、县级1.41亿元;有4个市、34个县体育部门未使用体彩公益金占当年拨入金额的50%以上。

(三)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省及10个市、64个县体育部门的1551个体彩公益金项目未按财政批复的内容分项核算,涉及资金

5.35亿元。省及8个市、62个县体育部门将应用于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整修和增建体育设施的体彩公益金3447.28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办公楼维修及车辆购臵等。

七、海域使用金审计情况

省和3市审计机关对省、6个市及所辖部分县至2012年海域使用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近三年,全省新确权海域1022宗,面积9.77万公顷, 累计征缴海域使用金19.86亿元,分配使用海域使用金19.25亿元,主要用于海域规划、海域整治保护、海域监察执法等。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了海域资源的有效利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欠征和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省及烟台、威海、日照3个市累计欠征海域使用金3.36亿元,占应征海域使用金的16.26%。4个市、县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2029.62万元,如荣成市违规减免1

户企业海珍品深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金1370.95万元。

(二)违规支出。省及5个市扩大范围安排使用海域使用金

2.34亿元。如烟台市将海域使用金用于港口建设1.3亿元;东营市河口区用海域使用金支付乡镇渔民补贴536.7万元、办公经费107万元。日照市和3个县的财政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虚列支出4.09亿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有4个海洋牧场项目在没有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有20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在批复时间内完工,占审计项目的18.5%。部分填海项目竣工验收迟缓,近三年省级确权登记的填海项目161个,向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只有33个,占确权项目的20.5%。

八、省管企业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枣庄矿业集团、XXXXX省交通工业集团、肥城矿业集团、华鲁控股集团、XXXXX鲁华能源集团和XXXXX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等6户省管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上述企业积极调整发展战略,优化产业布局,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经批准转让、核销资产和提供担保。3户企业在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对外投资等方面,存在手续不完备、转让程序未经批准等问题,涉及金额1.3亿元;2户企业未经批准清理核销资产9088.37万元;2户企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1.92亿元。

(二)决策不当、管理不善形成损失。4户企业的10个投资项目,因论证不充分、市场形势变化和管理不善,形成不良资产等

损失21.45亿元。1户企业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投资建设氧化铝项目,项目建成后亏损严重,造成经济损失5.89亿元。

(三)侵占国有权益。1户企业未及时清退内部职工持股、通过工会为职工垫资入股2.66亿元;2户企业向职工高息集资1.4亿元;5户企业未经批准发放奖金、补贴等845.39万元。

(四)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1户企业闲臵未用财政资金

1.21亿元;1户企业获得中央补助专项资金12亿元,该企业多次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周转。

九、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尽快整改;对政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5件,移送其他主管部门5件。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省审计厅已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项报告,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按照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落实。

省政府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等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真对待查出的问题;对不认真整改和屡查屡犯的单位,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注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具体整改落实情况,还将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决算对比分析,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各类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大公务卡结算推行力度,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实现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和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纳税申报真实性审核,遏制多征、少征、延缓征收或提前征收税款等问题,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二)强化经费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在今年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的基础上,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完善预算编审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增强预算约束,切实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法制意识、节约意识和预算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通过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形成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修订完善论证、申报、审核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资金跟踪问效,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四)规范企业决策程序,强化内部管理控制。完善投资和对外担保等决策审批、审查制度,规范审批、审查程序,做到有效预

警控制,避免决策重大失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对经济活动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及时纠正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增强企业自我约束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篇5: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封面规格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报告>文书格式的通知》(审办办发[]44号)规定:

(一)《审计报告》封面纸一般采用A4型幅面(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版心尺寸为长225毫米、宽156毫米。

(二)审计机关名称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1号加粗;“审计报告”的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初号加粗。

书面文件已由局统一印制,无需自行设置;电子版存档请各审计组按照此标准设置字体字号,WORD中无此字体的,可到内网下载区下载安装。

“编号”的字体为楷体3号;“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的字体为宋体3号加粗,其内容为楷体3号。

(三)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黑体3号字(无需加粗设置),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1字。

(四)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上版心23毫米(至A4上边缘60毫米)。

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文书编号下边缘50毫米。

“审计报告”四个字的下一行为编号。不是在页面中央,请注意审计机关名称、“审计报告”、文书编号水平位置均居中排列。

文书编号下边缘至“被审计单位”上边缘80毫米。

“被审计单位”下空一行为“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至左版心17毫米(至A4左边缘45毫米)。(左边距为2.8厘米时首行缩进1.7厘米)

二、《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规格

(一)《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用印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审计机关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审办办发[]21号)执行。注意事项:

纸的规格:A4

页边距:上3.7下3.5左2.7右2.7(或左2.8厘米,右2.6厘米)。每行28个汉字,每页22行。

编号:3号仿宋GB2312

签发人:3号宋体,姓名:3号楷体,注意:签发人只有审计机关的上行文有,平行文和下行文没有。

公文大标题使用2号(不是小2号)长城小标宋体或宋体(不要加粗,不要使用黑体、仿宋体),两行以上的行距为2号字高度的八分之七(约为WORD“段落”37磅),标题除引用法规、规章使用书名号外,其他情况一般不应出现标点符号。排版水平位置应当居中(不要有首行缩进,不要手工加空格居中),如果字数一行安排不下时可以折行。折两行时通常为上短下长,折三行时多为中间长、上下短。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排列为正梯形或倒梯形。但折行时要兼顾词语的完整性,不能把一个词拆开分别安排到两行中。

正文:3号仿宋GB2312

正文内小标题为宋体字或黑体字(建议使用黑体字,不要加粗)。二级及其以下小标题,均与正文文字相同,使用3号仿宋_GB2312字。

序号标点运用:第一层次汉字数字小写用顿号,如一、XXX;第二层次带括号的汉字小写不用标点,如(一)XXX;第三层次阿拉伯数字用圆实点,如1.XXX(不是顿号1、XXX);第四层次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不用标点,如(1)XXX。

“成文日期”的水平位置,以“日”字距公文版心右侧4个汉字距离为准。“成文日期”的垂直位置是以印章盖好后,其上弧与正文(或附件说明)最后一行不重叠,且距离不超过一行文字的间隔为准,以防他人添加文字变造公文。据此,用A4纸按照标准的公文排版规格和审计机关印章的印文图案、直径尺寸测算,审计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位置与正文(或附件说明)之间的垂直距离约为3至4行文字的间隔。

如果最后一页无正文,主题词以下部分压缩到上页;文件有附件的,标识上附件与正文空一行。

“主题词:”三字为3号黑体字;词目为3号小标宋体(或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个汉字距离。其余部分均为3号仿宋体字,每行头尾各缩进一字空格。

3.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黑色反线。(选择“边框和底纹”菜单设置,线宽为1.5磅,线长与版心宽度相同)

4.版记行间距与正文的行间距设置相同。

如:

主题词:审计决定书

抄送:xx市XXXXXX、xx市XXXXXXXXXXXXX、xx市××

改革委员会。

局内分送:局领导(5),存(4)。

烟台市审计局办公室20x月30日印发

页码:文件只有1页,不标页码;2页以上的文件需标页码,页码为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全角一字线,如“—2—”。

(二)为了消除变造《审计报告》的隐患,签发日期和审计机关印章移至正文之后。

三、审计报告正文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审计通知书列明的审计内容,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表述为: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及****等**个所属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被审计单位简称)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被审计单位简称)的责任是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适用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提高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我们的责任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是市政府直属主管***的工作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等×个职能科室,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实有××人。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个:***,***,编制××人,实有××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个:***,***,编制××人,实有××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个:***,***,企业×个:***,***。另有×个社团组织。

篇6: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了审计。审计工作持续关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服务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并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积极服务全省改革发展。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省体育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科协、省文联、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路局等17个部门,以及机构改革中已撤并的9个行管事务办和原省国防科工局、原省农办、原省乡镇企业局等单位,同时,根据财政资金流向,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并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了审计。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省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人大有关决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财政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非税收入占比持续下降。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0.61亿元,较上年增加87.14亿元,增长10.7%,高于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2个百分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12.5%,较上年下降6.7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xx年,中央安排我省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增量94.16亿元已全部下达市县;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308.5亿元,较上年增加137.8亿元,增长11.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一般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1092.12亿元,占比67%,其中,住房保障支出39.3亿元,较上年增长156%。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预算公开及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争取成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拉动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进预算公开,省级部门预算、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和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除涉密内容外,已全部向社会公开;开展“三公”经费、“吃空饷”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了多项管理制度。20xx年,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8.52亿元,较上年减少0.85亿元,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减少0.56亿元,下降13%。

但审计也发现,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财政资金绩效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0xx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428.93亿元,为年度收入预算的139%;支出3,234.8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1%;结余结转194.05亿元。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87.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支出272.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3%;结转下年115.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0.7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1%;支出139.6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当年结余71.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2.3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5.5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7%;支出4.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调出资金0.65亿元。本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性基金利用率低,存量大

至20xx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115.3亿元,有15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其中5项基金年末结余超过当年收入。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年结转8,394.13万元,当年征收3,087.78万元,支出702.19万元,结转下年1.08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上年结转2,668.62万元,当年征收650.05万元,支出533.5万元,结转下年2,785.17万元。

(二)资金下达不及时

一是抽查上年结转资金,有11.69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77%,其中有6.51亿元至年末尚未下达。

二是抽查省级二次分配资金,有16.85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1%。

三是抽查中央专项资金,有87.1亿元未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9%。

(三)调剂使用粮食风险基金

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垫支家庭农场补助资金3,000万元、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5,150万元、危仓老库维修资金9,456万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清理

抽查发现,原电动车发展专项资金和韶山南环线工程资金2个专户结余资金未进行清理收回,20xx年末2个账户余额近4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17个部门和机构改革中撤并的12家单位预算执行的绩效。20xx年,上述部门单位机关预算22.81亿元,决算17.78亿元,完成预算的78%;人均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下降8.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规范

一是8个部门漏报少编收入预算44.64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少编中央提前下达我省燃油税收入预算40.35亿元;省监狱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结余资金3.3亿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是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规范。如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驾驶许可考试费年初部门预算征收计划2.6亿元,仅为当年征收入库的56%、上年征收入库的76%;原省农业厅年初预算安排蔬菜工作经费、大型会议费等8项经费395万元,实际支出141万元,结余254万元,占比64%。

三是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原省机械行管办、冶金行管办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上年结余2,219万元,当年收支分别为587万元、2,43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依托部门职能摊派费用

省科技厅主管的《企业技术开发》等2家杂志社向有关企业(单位)摊派,通过余某等3个自然人在至20xx年变相收取会费1,362.51万元,并按到账收入45-65%的比例给余某3人提成683.35万元。

(三)非税收入执收不规范

一是 11个部门非税收入4.97亿元留存单位,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省高管局将投资收益4.49亿元,未缴财政,直接用于还贷等;省体育局将机关办公楼等房产交由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对外承包经营,取得租金收入192.87万元,未缴财政,用于该中心装修费用和弥补日常开支。

二是省委党校学费及教材款125.96万元,未收缴财政。

(四)挤占挪用、套取专项经费

一是5个部门机关日常经费挤占项目支出,涉及金额876.59万元。如原省国防科工局办公费等基本支出挤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等3个项目支出302.58万元;省文联将文化产业资金24.5万元用于机关大院的改造等。

二是2个部门将机关项目经费安排其他单位使用,金额264万元。如省科技厅未经评审评估,从机关经费结余中安排项目库以外的娄底市方达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的8个项目,涉及金额174万元。省知识产权局以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名义,从专利执法等项目中拨付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从机关经费中拨付湖南惟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30万元,用作筹备工作经费。

三是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把关不严,4家项目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179.86万元。如抽查省商务厅分配的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发现,邵东县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民营企业伙同邵东县有关职能部门,以假合同、假竣工资料,获取专项资金80万元。

四是省公路局在机关经费中列支职工宿舍区物业管理费和职工私家车停车服务费59.23万元。

(五)专项资金未有效整合,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

一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种类过多,多头管理。有的尽管形式上整合为一个专项,但实质上其多个子项的管理制度、分配办法等仍相互独立。如省商务厅管理或参与分配的专项资金24大类、94小项,共计25.88亿元,由10多个处室分别管理,由于部门之间、处室之间信息沟通不充分,重复安排时有发生。该厅安排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扶持资金1,000万元,其补贴内容与其他部门重复,抽查3家担保企业,多头申报、重复获取多部门财政补贴达1,662.23万元;对湖南天华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安排6项专项资金,合计115.47万元。省科技厅年初设定18类专项,金额5.58亿元,该厅按内设处室职能将18大项再细分为85小项,安排项目3,594个,其中5万元以下项目2,102个,占58%。如“科技支撑”专项1.23亿元,由8个处室切块分配,其中农业处负责1,700万元,该处再细分为农业成果转化、科技支撑一般项目等10个小项。

二是4个部门主管的14项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如省经信委主管的《湖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失效,未及时修订;省体育局主管的群众体育活动等4项资金未建立项目库。

三是4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分配不合规,涉及金额5,082万元,主要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等问题。如省经信委同一年度对同一企业安排不同类别的专项资金,涉及张家界三川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477万元;省商务厅安排专项资金51万元,给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涉嫌非法集资或被审计查处违规的企业。

(六)资金下达不及时,结余结转多,使用效益低

一是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或转发下达。其中:5个部门省级专项资金74.89亿元,未在6月底前下达,占其主管省级专项资金的70%。如省经信委年初预算二次分配资金15.46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才分配下达,占比82%。3个部门中央专项资金61.93亿元,未按规定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其主管中央专项资金的47%。如省交通运输厅未及时转发下达中央专项资金60.19亿元,占比47%,其中6个月以上的有1.85亿元。

二是2个部门预算执行率低,结余结转金额大。其中:省经信委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4.07亿元,当年财政已支付1.99亿元,年末结余结转2.08亿元,预算执行率49%;省体育局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7亿元,当年支出3.75亿元,结余结转3.25亿元,预算执行率54%。

三是6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额5.88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宁乡金洲大道西线工程等38个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补助资金3.6亿元,至20xx年底项目尚未开工。省科技厅设立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该院将科技专项资金8,600万元,以股权、债权、引导支持等三种模式,分别投入24家企业的24个项目。该院未制订相关的投资管理办法,对所投入的资金也未进行有效监管,投资效果不佳。

四是5个部门资金闲置2,228.64万元。如省煤田地质局重大地质找矿设备购置资金1,930万元,至审计时未采购;原省机械行管办挂靠管理的省机械工业协会,以湖南机械行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等2个平台建设名义,申请财政资金115万元未使用,2个平台建设无进展。

(七)国有股权债权管理不规范,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

一是省经信委将原工业发展、技术改造和电力建设等专项资金,投入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形成的股权11.84亿元,交由所属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和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持股;投入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172家企业单位的债权5.45亿元,由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持有。上述16家企业的股权收益和172家企业的债权收益计入2家单位的经营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1995年至20xx年底,已实现股权和债权收益3.78亿元。

二是省商务厅未将所属深圳市凯利实业有限公司至20xx年的国有资产收益1,91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一直留存在企业。

三是原省商业事务办继承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账面价值55.82万元,至3月总资产500.01万元,浮动收益444.19万元。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资本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

(八)部分省直单位资产底子不清,管理缺失

一是4个部门存在账外资产,个别资产原值无从考证。如省体育局以土地与湖南依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造奥克大厦,获取房产14套4,272.08㎡,总价值2,034.22万元,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至今未登记入账。

二是7个部门共计5.42亿元资产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实不符。如原省国防科工局综合楼实际投资1.12亿元,竣工交付使用,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也未计入固定资产。

三是3个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省社科院将综合楼等总面积5,320㎡的`非经营性资产,无偿交由长沙远航工程技术咨询公司(原省社科院生活服务中心)出租,20至20xx年,远航公司收取租金245.62万元。

(九)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消,资金存量大

17个部门及撤并的12个单位(含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共有各类账户348个,其中特设专户218个。上述账户20xx年末余额15.45亿元,与上年末持平。其中:待支付专款7.61亿元,往来结算资金1.9亿元,历年结余1.99亿元,其他3.95亿元,结余资金长期沉淀于特设专户,未及时纳入部门预算。如省体育局及所属18个二级预算单位尚有19个特设专户,账户总余额5,736.54万元,其中历年结余3,260.8万元;省有色地勘局机关财务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在特设专户之外,违规设立银行账户3个。

(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不规范

一是6个部门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504.25万元。如省体育局40项政府购买服务均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600.89万元。

二是省监狱管理局所属永州监狱监管区大门建设项目,在主体工程接近完工时,才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东富公司以报价612.17万元中标。

(十一)部分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

一是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159个中,有138项以行政会议代替专家评审,占87%。

二是2个地勘单位违规转包或出借资质。省煤田地质局所属9个单位将承揽的土地整治项目163个,转包给当地自然人实施,涉及财政性资金4.83亿元,按合同金额的1%-10%收取管理费。省有色地勘局将取得的土地整理、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及探采矿权项目等48个违规转包他人,涉及合同金额1.22亿元。

(十二)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

一是省监狱管理局未及时废除无效合同。原局长刘万清(已判刑)在收受巨额贿赂后,将综合办公大楼低价出租给湖南省明珠置业有限公司,租期,年均租金360万元。刘万清受贿案宣判后,该无效合同一直继续执行。该综合楼的租金仅够支付其修建时部分银行贷款利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省煤田地质局向银行贷款3,300万元,拟购土地进行项目开发。至20xx年末一直未启动,资金闲置,已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等386.13万元。

三是省科技厅所属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以前年度对外投资失误或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3.46万元。

四是省科协所属科普实业发展总公司因多年以前盲目投资、经营不善等,已资不抵债。至审计时,公司仍欠银行贷款1,175万元、职工个人集资款156万元;现有职工27人,而公司已无任何业务,主要靠代收部分房租、水电费以及省科协每年拨付财政资金20万元交纳职工社会保险等维持。

(十三)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一是省科技厅机关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岗位职责分工违背不兼容原则,部分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手续不全。如出纳人员未履行借款审批手续,以备用金名义从特设专户分5次自行提取款项共计50万元,脱离账户时间分别长达6至10个月,资金安全和使用存在风险隐患。

二是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将学费、教材分成款195.31万元转入吕某和廖某个人账户,再转入省工商局、岳麓区委党校和邵阳等8个学区的有关个人账户。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一)社会抚养费审计

为摸清我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底数,揭示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省审计厅对湘阴等30个县市至20xx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30个县市两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9.03亿元,以前年度结转2.63亿元,支出11.13亿元,累计结余0.53亿元。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引导计划生育行为,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30个县市应征社会抚养费28.01亿元,实征9.03亿元,少征18.98亿元,征收到位率仅32%。

二是公款私存或坐支社会抚养费。宁远县等6个县市部分乡镇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686.57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储;双峰县等6个县市从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或个人存款户坐支社会抚养费1,349.53万元。

三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比例低,政策发挥效应不够。30个县市社会抚养费用于计划生育导向支出的平均占比31%,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

四是征收成本高。30个县市两年征收成本为6.43亿元,占征收总额的55%,最高的达73%。有26个县市成立了专门征收机构,专职人员488人,年人均经费8.15万元;乡镇政府参与征收人员3.23万人,人均征收支出1.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优化支出结构等建议。

(二)政府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0xx年,省政府投融资建设的36条在建高速公路年计划投资190.4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22.16亿元,完成计划的117%;其中当年新通车4条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69公里;至年底,我省通车里程已升至全国第4位,连南通北、承东接西的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通过继续实施跟踪审计,当年核减工程造价和节约投资4.5亿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单位非法转包获利。炎汝高速第34合同段由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娄底三路公司,娄底三路公司再转包给张某等个人承包,娄底三路公司从中获利1,200万元。

二是项目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致变更较多,形成损失浪费。如郴宁高速、炎汝高速等项目中个别路段,因勘察设计不到位导致变更或停工改线,致使增加造价6,800余万元。

三是部分已通车项目变更尚未得到批复。抽查16个20底以前通车的项目,有12个项目3,858项变更未批复,涉及资金8.16亿元,致使后续结算、竣工决算审计以及竣工验收工作不能及时跟进。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健全施工和监理企业管理、积极协调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办证问题等建议。

四、审计整改及案件移送情况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省审计厅以《审计要情》和《审计情况专报》等形式,上报了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监察、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整改,相关单位要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本着“落小落细落实”的原则,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整改,专人负责督查督办,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并明确要求将此次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作为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的现实材料。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一些问题已得到处理和纠正;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有的部门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上述审计项目,省审计厅共发现案件线索13条,其中移送省纪委7条、省检察院3条、省公安厅2条、主管部门1条。目前,已刑事立案2起,刑拘4人,另有5人正在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这些案件线索集中发生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共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主要涉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等问题。如茶陵县农业局农环站站长陈柏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农业专项资金99万余元;此案还带出该县农业局粮油站站长谭忠海涉嫌职务犯罪,2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茶陵县土肥公司经理陈珍新在耕地治理项目中,涉嫌与供应商勾结牟利,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明晰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职权关系。针对目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资金下达较晚、执行进度较慢、执行效益不佳等问题,以及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晰等情况,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晰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位裁判员、教练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关系,建立权责统一的预算管理责任制度。负有资金分配权的省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项目立项和规划管理,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建立健全项目库,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指导和跟踪监督,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反馈机制,落实奖惩责任制,确保资金用到位、用得好、有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对省直部门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拓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覆盖范围,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比例,归口财政统一管理,逐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进一步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将全面加强存量资金的实时监管,充分盘活存量资金,切实降低财政筹资的机会成本。对财政储备性资金,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对结余资金、超过两年无法支出或不需要支出的项目结转资金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用于重点建设;对不足两年的项目结转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执行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或调剂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篇7: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去年以来,省审计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主题,坚持以“提面、提质、提效、提能”为总抓手,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管理,大力推进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国有企业、重大专项资金、资源环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着力促进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从审计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度财政预算任务,全省财政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均保持在合理区间。

——着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省安排42亿元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进34个省级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73亿元,重点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加大对革命老区、皖北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财政政策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地区财政收入增长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8和3.8个百分点。

——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定向调控,突出简政放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负添力。省财政安排31亿元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拨付5亿元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改善。建成财政涉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财政资金投向更加精准。进一步完善创新型省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政策体系,重点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和集聚发展。

——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建设。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持续下降,比预算减少2.2亿元。全省33项民生工程财政投入6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3.3%。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统筹安排4亿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注重整合财政资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预算制度和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省直一级预算单位(涉密部门除外)预决算全面公开。省财政加大对历年项目结转、专户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将清理收回的资金和当年部分超收收入等55.3亿元,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收入2.6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审批、风险监控机制,规范政府举债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今年,省审计厅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等部门组织20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审计。按照省级预算单位五年轮审一遍的原则要求,对省民政厅等20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比上年多审计2个部门。将全省20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纳入本报告。省审计厅还就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省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今年3月10日,省审计厅向社会公告了具体整改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协同推进改革,加强统筹管理,省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也发现,省本级财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度收入预算为199.7亿元,完成收入229.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5%,比上年增长7%。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316.1亿元、政府债券收入173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2,875.3亿元。经综合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686.5亿元,实际支出630.2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1.8%,增长5.7%。加省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1,946.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33.1亿元,以及上解中央、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818.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亿元,其中结转下年56.3亿元。审计指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省财政厅批复的201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中,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236.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的有59.3亿元,占25.1%。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不高。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可执行支出预算指标为61.2亿元,当年申报采购计划60.3亿元,已签采购合同的金额45.6亿元,占预算指标75.6%。

3.部分涉企专项资金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 2014年,省财政在财政部下达的基建投资预算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9亿元。该部分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分配由省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当年安排48户企业2.8亿元,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

4.部分财政结转项目资金未清理。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监狱系统人员补贴9,967.4万元超过两年未安排使用;因项目取消或资金结余收回的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资金2,256万元,已无具体执行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收入预算56亿元,完成收入60.2亿元,为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长1.9%。加中央补助、下级上解收入等,收入总计163.2亿元。当年支出预算63亿元,实际支出18.6亿元,为预算的29.5%,增长92.9%。加上解中央、补助市县支出等,支出总计118.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4亿元。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

1.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2014年度基金收入预算未编列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但决算草案分别列报两项收入3,191.9万元、4,200万元。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彩票公益金、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安排的5项支出34,009.3万元,当年有33,889.2万元未执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93,45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9.4%,增长76.7%;当年支出97,67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6.4%。当年收支相抵,加上年结余4,549.1万元,年终结余327.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少数单位滞留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安徽江汽集团、铜陵有色(000630,股吧)集团根据省国资委的安排,向省产权交易中心累计转入股权转让款10,001.9万元、股利10.1万元。省产权交易中心直至2014年8月才将股权转让款上交省财政。至审计时,上述股利10.1万元及相应利息收入283.1万元,仍未上交省财政。截至2014年底,铜陵有色集团应缴未缴股权转让款及股利2,564.9万元,直至3月才上交省财政。

2.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根据省国资委安排,20底,安徽江汽集团将回购国有股的部分价款6,717万元,直接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并从中支付安徽旺众投资有限公司(江汽集团原股东)相关股权转让款6,665.9万元;江汽集团按省国资委批复,将省国资委持股应分得的利润24,854万元,全部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上收支没有按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3.个别项目支出效益不佳。 2014年预算安排省盐业总公司“徽盐连锁”直营店建设项目2,000万元,计划建成380家直营便利店。截至203月,省盐业总公司已投入1,154.9万元。首批建成的28家直营店,因经营亏损,目前存续经营的还剩15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含省统筹资金)完成收入221.6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16%,其中各项保险费收入103.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1.4亿元。实际支出103.7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12%,其中保险待遇支出97.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1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5.3亿元。主要问题是:

1.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我省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有237家省直事业单位4.3万人参保。 省政府机构改革后,省人社厅接管该项养老保险基金,由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中心负责运营管理,但未纳入社保基金预算。2014年底,该项基金滚存结余2,313.9万元。

2.少征缴社会保险费。审计抽查20家参保单位,有10户企业因少申报缴费基数,少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487.2万元;6家单位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涉及欠缴金额1,468.6万元。

(五)省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收入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省级预算收入征管方面的主要问题是:

1.纳税申报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10户企业,有8户企业少申报缴纳税费2,118.7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900.6万元。 1户企业向关联方融通资金未计利息收入,少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2.应征税款未足额入库。 2014年,省地税局选择12户纳税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审查鉴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 12户企业应补缴税款3,923.6万元,至审计时,征缴入库2,753.9万元。 1户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的20企业所得税366万元,延期结束后仍未征缴入库。

3.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一是该系统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方面的一些异常情况,难以实施有效监控并及时纠正。如纳税人未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无提示预警。二是涉税信息处理、冗余数据清理不及时。如对跨地区经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存在分支机构已缴纳而应抵扣的税务数据录入不完整、处理不及时的现象。

(六)政府投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中央和我省共同投资项目、省本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合计480.2亿元,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交通等13大项。当年实际支出479.5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9.9%。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如下:

1.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省财政安排的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支出46.3亿元,未细化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占该部分年初预算的46.8%;省统筹投资预算未细化安排的,有重要河段治理、服务业发展等9项4.5亿元,占省统筹投资预算的41.1%。

2.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省财政安排的综合交通项目、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资金36亿元,未按规定于当年10月底之前下达,占全年支出预算的28.3%;省统筹投资部分未按时下达的资金9,09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3%。

3.项目资金分配存在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预警作用发挥不到位。 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系统显示有关部门核准企业项目信息的时间为年3月,实际上是先下达资金、后审核项目信息。二是未按项目评审结果分配资金。省经信委分配工业强省有关项目资金,2家评审名次居后的企业,在预留资金中得到安排。三是省统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分配不合理。省发改委及所属单位当年安排了有关经费3,188万元,实际支出944.9万元。

4.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部分市县项目实施迟缓。从2014年起,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和合肥市、六安市出资组成,专项用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六安市、岳西县补助资金12,000万元。至审计时,两市县的具体项目均未实施。

(2)监管工作不到位,存在“报大建小”的问题。滁州市实施的河东高排涝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2,608.4万元,实际投资1,563.8万元,投资概算所列的堤防新建工程等4项内容未实施。肥东县的众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省发改委批复投资概算13,985.1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445万元于到位。经肥东县年7月申请,省水利厅于2014年1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投资调减为10,788.7万元。至审计时,省发改委尚未批复该项目设计变更,但该项目已按设计变更方案和建设内容实施建设。

(3)项目单位资金不到位,造成项目进展缓慢。 2014年7月,蚌埠市政府、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签订投资协议,共同组建中建材(蚌埠)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采用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自主创新技术,建设一条高强度盖板玻璃(金刚玻璃(300093,股吧))生产线,计划2014年底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竣工投产。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双方各出资7,000万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余由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014年9月,蚌埠市政府将省里已切块下达的201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专项资金6,000万元(中央2,500万元、省级3,500万元),全部安排给该项目。至审计时,双方出资及项目单位融资均未到位,仅完成购地156.7亩,实际发生支出3,500万元。

(4)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工作缺乏力度。 2014年全省计划提前淘汰黄标车50840辆,省财政奖补资金17,678万元已下达到位。审计抽查的9个市,当年计划提前淘汰35695辆,实际只淘汰139辆,大部分市尚处在筹备实施方案阶段。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实施的沿江泵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土地治理项目,当年到位资金6,802万元,实际支出698.6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10.3%。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了省直工委、省委党校、省政府驻沪办、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统计局、省金融办、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供销社、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侨联、省贸促会、省农发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20个省直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所属单位55个。 20个部门2014年度决算草案列报支出10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成本,“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预算减少12.4%,比上年下降24.2%;重视堵塞漏洞,预算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通过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涉及金额15亿元(涉密部门除外),其中违规问题金额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亿元,主要是:

(一)部门预算编报方面

1.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商务厅、省外办、省统计局、省贸促会等部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76,624.4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2.省统计局、省直工委、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侨联等部门未将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814.7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省科技厅、省文联等部门年初预算中,项目支出410.7万元未细化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

2.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政府驻沪办、省文联、省外办、省金融办等部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641.3万元。

3.省商务厅未以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数额为依据,分配加工贸易企业贴息资金,涉及8户企业425万元。

4.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964万元。如省商务厅超出规定时间范围安排“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涉及12户企业627万元。

5.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统计局、省农发局、省住建厅、省政府驻沪办等部门的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有38,948.8万元尚未使用。如省交通厅安排各市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37,194.4万元,实际支出6,272.6万元,30,921.8万元滞留在各市港航管理局,预算执行率仅为16.9%。

6.省商务厅、省直工委、省文联、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委党校、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社科联、省档案局、省金融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住建厅等部门的部分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470.9万元。如省商务厅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企业,建设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会场(省内)展台,提供厅办公楼物业管理和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涉及支出290.4万元;所属安徽国际职业学院自行购买网络中心机房设备、空调等,涉及支出149.4万元。

(三)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方面

1.省民政厅、省文联、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省直工委、省档案局、省统计局、省贸促会等部门及所属单位收费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1,247万元。在省政府明确规定自2013年8月起,缓收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的'情况下,省贸促会所属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自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仍收取该项费用16.5万元。省科技厅所属中澳职业学院多收教材费124.6万元,违规收取食堂承包单位资产占用费13.1万元。省供销社所属财贸职业学院违规收取食堂托管费105.3万元,无依据收取自主招生报名费12.1万元。

2.省委党校、省直工委、省档案局、省政府驻沪办、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345.8万元。省委党校培训费收入、停车费收入和所属单位代收的房租收入等469.7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3.省文联、省社科联所属部分协会或二级单位设立账外账、公款私存,涉及金额704.7万元。省文联所属3个协会的5名经办人员,将单位收入489.8万元存入个人银行卡,从中购买理财产品、个别人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欠款和挪作私用。省文联所属2个协会,账外办理下属9个专业委员会收支业务,涉及金额108.7万元。省社科联所属《学术界》杂志社自以来,隐匿广告费、课题出版费等收入106.2万元,至审计时,向个人有偿出借47万元,累计支出45.7万元,结存13.5万元。

4.省政府驻沪办、省侨联等部门违规出借银行账户,涉及金额487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方面

1.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供销社等部门“三公”经费或会议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97.6万元。如省科技厅所属2个单位无预算报销出国费用50万元。

2.省统计局、省民政厅、省社科联等部门决算草案列报“三公”经费或会议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27.6万元。如省统计局以会议费名义支付酒店17.8万元,其中办理酒店储值卡7.3万元,非会议期间餐饮客房消费5.9万元,结存4.6万元。

3.省民政厅、省金融办、省外办、省商务厅、省委党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科技厅、省档案局等部门“三公”经费或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全,有的会议未编制计划、费用报销未附会议通知和签到表,有的公务接待费报销缺少审批单、报销单据不够规范,涉及金额219.2万元。

4.省文联所属4个协会组织出国考察活动,无外事部门批文,先后有22人持因私护照出国,公款支付部分出国费用14.7万元。208月,省社科联所属单位《学术界》杂志社1人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出国,公款报销因私出国费用6.7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省住建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档案局等部门未入账核算的固定资产有3,727.9万元。如省住建厅所属建设服务中心的一处拆迁补偿房产,按照超补偿面积支付的145万元价款入账,该房产依据产权登记日网上备案均价计算应为2,928万元,账面反映不完整。

2.省委党校、省科技厅、省档案局等部门处置核销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金额950.3万元。

3.省委党校有7幢办公、教学和学员宿舍楼(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3,272.9万元),无房屋所有权证,权属关系不清晰。

(六)部门决算草案编报方面

省住建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文联、省委党校、省政府驻沪办、省供销社、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省直工委、省贸促会、省侨联、省社科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等部门账务处理不当或报表填列不准确,影响部门决算草案的完整性、真实性,涉及金额7,743万元。如省住建厅滨湖新区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3,657.9万元,在当年决算报表中未完整反映;所属建设干校虚列支出266万元,造成当年支出列报不实。

三、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署驻南京特派办与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方面的问题。9个市县少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570.5万元。6个市县挪用资金1,935.2万元。 6个市县工程进展缓慢,有35,160.3万元资金闲置超过一年。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供应与使用不合规。4个市县7个项目建设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涉及用地61.1万平方米。 2个市县以毛地供应等方式,违规供应项目用地36.9万平方米。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44个项目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池州市15个项目8765套住房未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障对象的甄别管理工作有待加强。16个市县1066户虚报家庭收入等资料,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二是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完善。 30个市县1010户不再符合保障待遇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45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73.9万元。三是后续管理亟需规范。 30个小区14286套已竣工保障性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 62个小区的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王学军强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按时限要求整改销号。今年1月13日,省政府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省审计厅向各市、各部门通报了近年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的问题,要亲自过问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7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李锦斌代省长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总体来看,相关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一方面,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另一方面,主动与审计机关加强沟通,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抓整改、促规范。下一步,省审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促,10月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省政府将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以新《预算法》施行为契机,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预算的统筹力度。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的支出,要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与管理办法,避免交叉重复安排。加大国资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预算的力度,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工作。重点解决部门预算编报粗放、项目支出不够细化等问题,提高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安排的到位率,压实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促进我省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要调整安排到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定向调控政策,切实做到项目从严把关,分配规范透明,资金下达及时,跟踪问效到位。要适应形势和环境变化,研究改进财政投入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报告,同时向本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采取专项治理等措施,全面加以整改。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倒逼”整改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

(四)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一是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经济运行安全、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资金使用绩效、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二是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以实现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探索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技术应用的审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自觉接受审计,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强化审计工作联系机制,重视发挥审计预警功能,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服务成果、审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让审计监督成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强大助推力。

篇8: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年,省财政厅不断规范预算管理,年初预算到位率明显提高;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前11个月省级支出进度达到90.6%,比上

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继续推进财政改革,选择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15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试点,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投资计划和资金分配管理,年初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批复率达到77%;积极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的时效性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审核批复部门预算不够严格。2012年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初部门预算中,有103个部门单位应编未编会议费支出预算,36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接待支出预算,35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用车支出预算,279个部门单位应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7.38亿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不到位。去年审计指出的预算单位违规转款、有些支出应实行未实行直接支付等问题,至今年审计时改进效果不明显。

1.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836个省级预算单位中,仍有515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66.22亿元转至其他自有账户,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授权支付金额的61.6%和20%。如XXXXX中医药大学将省级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等资金1.22亿元转至单位工会账户,占该单位授权支付金额的53.65%。

2.省级预算单位中有519个单位的相关支出未按规定实行直接支付,涉及金额75.78亿元,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商品服务支出总额的62.08%和49.69%;8所高校未按规定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归还银行贷款,涉及金额2.56亿元。

3.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分专户管理资

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仍采取实拨资金方式拨付到有关单位,涉及金额82.27亿元。

(三)公务卡结算改革进展缓慢。我省从开始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但从审计情况看,此项改革进展比较缓慢。

1.省级预算单位中有82个使用公务卡结算,结算额为2294.8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4.52%和258.91%,但单位覆盖面只有

9.81%;同期各单位现金结算额为10.29亿元,是公务卡结算额的45倍。

2.省财政厅2012月制定省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7个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但未得到全面落实。抽查发现,2012年有269个预算单位仍使用现金结算上述项目,涉及金额3.11亿元。

(四)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省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年初只明确了支出用途,未落实批复到具体项目单位。2012年共分配省级公共财政预算专项资金268.78亿元,其中年初批复到项目单位145.73亿元,只占54.22%。

2.资金分配时间较晚。2012年省财政厅分配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补助经费、农业良种工程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等14项资金全部在12月份才下达,涉及金额5.29亿元,不利于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五)省发展改革委预算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

1.部分投资计划下达时间较晚。2012年11月至12月共下达基

本建设投资项目计划1.21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的12%,不符合财政部关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最晚应于当年10月底之前全部下达的规定。另外,有4.12亿元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于11月下达,占该专项资金的27%,年度内难以发挥效益。

2.评审程序不严格。在未经专家评审的情况下,向大众日报支持两区建设网络信息平台等4个项目,下达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2100万元。

3.超出项目申请额度分配资金。XXXXX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XXX师范大学等7个项目单位共申请建设资金补助4530万元,实际安排7280万元,多安排2750万元,超出申请金额60.71%。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市及12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地税部门,延伸审计了81个纳税单位、17户委托代征或代收单位,以及12个县级财政局和23个乡镇财政所。审计发现,有些地税部门履行征管职责不到位,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

(一)未严格依法征收税款。

1.少征税款。截至2012年末,3个市、12个县地税部门少征收56个纳税单位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22.22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追缴入库18.25亿元。如济宁市地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分局2012年少征收1户企业应当预缴的企业所得税9.82亿元,审计期间已追缴入库;荣成市地税局少征收5户企业个人所得税和应当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等2.86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追缴入库7737.53

万元。

2.多征或提前征收税款。截至2012年末,11个县地税部门对40个纳税单位多征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5.73亿元;5个市、县地税部门对6户企业提前征收税费1.44亿元。如邹平县地税局多征4户企业土地使用税、城建税等8560.52万元;淄博市地税局齐鲁石化分局年度内提前征收1户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4亿元。

3.延缓征收税款。2012年,6个县地税部门对10户企业违规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3.25亿元。如微山县地税局对3户企业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1.91亿元;临沂市地税局兰山分局对2户企业延缓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4424.29万元。

(二)对委托代征单位监管不到位。抽查17个委托代征单位发现,临沂市地税局委托没有代征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该所挪用代征税款2119万元;3个委托代征单位将代征税款975.53万元存放个人账户;9个委托代征单位延压税款7711.73万元。

(三)通过税收过渡户延压税款。有4个县级地税部门设立或使用21个过渡户,延压税款1.35亿元。如至2012年,五莲县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和办税服务大厅通过在银行开设的1个单位账户和8个个人账户,过渡延压税款3885.3万元。截至今年4月,以上账户已全部销户。

(四)改变税种入库,截留上级收入。至2012年,平邑县地税局将5户企业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822.71万元、个人所得税643.75万元,改变为资源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缴入国库,

导致截留上级收入5802.25万元。以上税款已于审计期间调库更正。

(五)虚收空转税收收入。8个县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企业,企业再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等名义缴纳税款,共虚增税收收入13.33亿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18个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73个二级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不细化、不真实。

1.12个部门、11个二级单位年初预算少报上年结转结余、当年收入等14.82亿元,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2.11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年初预算编报上年专项结转694万元,实际结转6.89亿元,少编报6.82亿元。

2.部分预算资金未细化到项目和单位,涉及金额14.28亿元。如省教育厅所属13所大学编报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9.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全部填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省质监局年初预算中信息化建设等10项专项资金7003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3.7个部门单位、9个二级单位部分收入未编入决算、违规编报支出项目,涉及金额6.51亿元。如省广电局所属XXXXX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将差旅费、服装费等业务类项目支出1.26亿元,编入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1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分项核算专项资金,以及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拨列支等问题,涉及金额13.08亿元。如省机关事务局未按批复用途分项核算专项资金2亿元;省社科院挤占科研经费281.17万元用于弥补公费医疗超支等日常公用支出。

2.10个部门单位、7个二级单位2012年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较大,共计结转结余9.87亿元。如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决算报表显示,厅机关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累计结转结余2.86亿元,占当年专项资金总额的38.94%。

(三)落实财政改革制度不到位。

1.部分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2.27亿元,如聊城大学购臵办公设备、教学仪器等1423.05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2.违规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或向其他自有账户划转资金

4.63亿元,如省民政厅所属省荣军总医院将病房楼改造项目等资金1600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账户。

3.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尚未办理使用公务卡;9个部门单位和7个二级单位公务卡使用比例较低,如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2012年使用公务卡结算1.26万元,仅占强制使用公务卡消费支出的2%。

4.6个部门单位、27个二级单位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涉

及金额12.72亿元。其中收取的学费、检验费、房租收入等未实行票款分离7.54亿元;收取的培训费、广告费等应缴未缴国库或财政专户5.18亿元。如XXXXX科技大学将学费、住宿费等2.55亿元,通过学校收取后集中上缴财政,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四)“五项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13个部门单位、12个二级单位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超预算支出2908万元。13个部门单位、10个二级单位“五项经费”列支内容不真实,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2029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后,本次审计的省直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今年1至3月份“五项经费”共计支出11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41%。)

(五)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省农业展览馆等8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设臵账外账、私存私放资金,涉及金额2.18亿元。XXXXX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4个部门单位和14个二级单位,以虚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报销2072万元。省住房建设厅等5个部门向所属二级单位、协会、企业等违规集中资金4404万元。省医科院等8个部门单位和19个二级单位少计收支和结余等1.11亿元。省交通运输厅等5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4.8亿元。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5市(不含济南、青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及分配情况进行了审

计,延伸审计了1576个单位及225个乡镇街道、441个村居、6202户家庭。审计结果表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筹集和管理不到位。7个市、33个县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89亿元,占应安排或提取资金总额的48.05%。9个市、33个县未及时拨付资金7.94亿元,主要是9个市、21个县滞拨上级补助资金4.72亿元;3个市、5个县因安居工程任务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等造成资金闲臵1.8亿元,其中闲臵半年以上的达1.69亿元。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抽查发现,有281个项目在未完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占抽查项目的29.93%。158个项目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环节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9.98亿元。36个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评标、定标、虚假招标、操纵竞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2.82亿元。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不规范。部分市、县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未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方案、分配结果等信息。11个市、42个县尚未建立住房保障与公安、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7个市、38个县的815户居民家庭收入、住房标准等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仍获得审批通过,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篇9: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郴州市审计局对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了审计。审计工作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关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的落实,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并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议,促进全市改革发展。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莽山林管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部门,同时,延伸审计调查了有关单位,并对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及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市级经济实现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普遍困难、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低迷等诸多不利因素,财税部门扎实开展“稳增长保增收”活动,依法加强财税征管,财政综合实力稳中有增,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年度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3.0%,比上年增加4.86亿元,增长7.0%;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为预算的93.5%,比上年增加3.35亿元,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75 %。

——全年实现收支平衡。2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返还性收入19.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24亿元,上年结余2.34亿元,下级上解和调入资金3.05亿元,收入总计76.68亿元;20**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61.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18亿元,上解支出0.54亿元,转贷市辖区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券还本等支出1.58亿元,支出总计75.65亿元,年终滚存净结余1.0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1.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5亿元。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调优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本级全年支出“三公”经费10703.05万元,比上年减少5553.21万元,下降34.16%,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38.29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占支出总额的62.65%,支持“民生100工程”、“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和“交通大建设”活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市财政公开20**年财政预算(草案),市直预算单位公开了20**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部分单位2年以上未使用的存量资金3561万元收回重新安排;四是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和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合并11个财政专户,撤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83个,出台了《郴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五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完成市林业专项资金等13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取消绩效不佳的项目资金安排;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建立了嵌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投资评审监管力度。

但审计也发现,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需规范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一是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收入2.89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初预算未全部落实到部门,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亿元,编入各部门预算支出数为20.17亿元,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为45.65%,其余资金在年中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部门;三是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存在年初按照支出方向“打捆”,在年度执行中再进行分配的现象,如产业引导资金、绿城攻坚等专项资金在年初未细化,而是年中再具体分配。

2.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一是20**年税收比重较税收比重有所下降。20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5%,20**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3%,下降了1.2%;二是存在为完成收入任务采取非正常措施入库的现象,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

3.市直预算单位“其他资金户”收支管理欠规范。为核算市直单位往来资金,市财政局开设了“其他资金户”。截至20**年底,“其他资金户”共有银行存款余额6.27亿元,其中存在非往来资金:一是上级转移专项资金。如苏仙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余额1.83亿元,市房产局廉租住房资金余额1.05亿元;二是单位基建资金。如市公安局基建资金专户资金余额3776.39万元,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基建专户资金余额1580万元;三是部分单位的非税收入。如市房产局收取的廉租配建资金,市公安局收取市保安公司的管理费;四是长期没有单位确认的资金。以上资金不是单位往来资金,这种核算方式影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需清理规范。

4.两个园区财政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规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朽的重要制度屏障。但截至20**年底,郴州市财政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和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未按规定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仍采取实拨方式,存在大量的现金支付行为。

5.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市财政未按规定要求将财政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未对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监管;二是债务资金仍未归口管理,存在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问题;三是资金拨付没有严格按程序办理,资金安排未统一调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房产局、民政局和郴州技师学院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五个部门履行职责,预算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度净结余未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交通局2379.8万元,房产局570.06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真实。市房产局年初预算上缴税款支出113.37万元,实际上不需支付。三是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市林业局编制预算时项目资金1267.48万元未安排具体的项目。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支出超预算。由于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偏低,一些刚性支出未安排预算,单位支出管理不严格等原因导致在执行时不同程度地存在超预算,市交通运输局等五个单位20**年基本支出超预算4956.5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未执行。市房产局年初编制绿城攻坚项目支出1540万元,实际未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预算100万元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及扶贫,实际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和扶贫36.58万元,其余63.42万元未执行,挪用于单位经费。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市交通运输局挪用以前的项目结余资金出借给安仁县交通局等8个单位,截至审计时未收回;市林业局20**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3.08万元用于林业站站房改造和公用经费等。

3.核算不规范,影响财务决算的真实性。一是专项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不利于监督。市林业局将应在项目中列支的专项工作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在一起核算;市老龄委将项目资金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市民政局决算报表与年度会计报表反映20**年末结转与结余数不一致、往来账款余额不实;市林业局非税收入285.92万元未按规定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4.财务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资金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大量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市林业局“其他应收款”和“对外投资”余额为3302.12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26.0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应收款”余额3175.5万元;市民政局“应收账款”余额730.44万元;技师学院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209.68万元。二是固定资产存在问题。市房产局截至20**年管理的直管公房和廉租房总账余额2.72亿元,明细账余额1.27亿元,账账不符,并且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5.市交通运输局截留财政收入1247.58万元。其中截留原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人员经费结余8.19万元、原高等级公路管理站资产处置收入130.37万元、市公路管理局和人员经费结余723.16万元、追回的原高路公司多付工程款384.85万元。

对以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20**年安排了城镇保障安居工程资金、住房公积金等6项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专项资金基本上能专款专用,资金管理较规范,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截至20**年底,全市应缴公积金职工人数为31.13万人,实缴职工人数为24.5万人,覆盖率为78.7%,全市公积金缴存年末余额62.40亿元,公积金贷款年末余额42.50亿元,全市公积金资金结存22.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5亿元。总的来看,市住房公积中心不断完善资金风险管控制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稳步增长,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但仍存在以下不规范的问题。

(1)公积金归集不规范。一是部分个人账户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不符合规定。20**年,全市有270个单位1.57万人缴存基数大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或缴存比例高于12%。二是部分企业欠缴公积金。截止20**年末,全市有105家企业欠缴公积金,欠缴原因主要是企业经营亏损、资金困难。

(2)公积金资金管理欠规范。一是开设银行账户过多。20**年末在13个银行分别开设公积金活期账户27个,定期存单118份。二是个人账户重复汇缴。截止20**年末,全市有305名公积金交款人拥有2个以上汇缴账户,并重复汇缴。三是20**年的增值收益4529.62万元未上缴市财政用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3)公积金发放贷款欠规范。一是违规向未达到首付比例的16名职工发放贷款337万元;二是对2名单缴职工超过上限多贷款4万元。

(4)公积金专项经费结余和手续费结余大。20**年末,历年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结余1174.23万元;20**年度以前手续费结余643.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把“三公”经费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内容;三是对市直40个重点单位和20**年度“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各单位总体上执行情况较好,“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约束意识较强,“三公”经费管理效果较好。但也还存在下列问题:1.个别单位未落实公函接待及接待清单制度;2.个别单位从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中列支高档酒水,列支土特产等;3.个别单位实行按争取资金和创收的比例提取科室经费并包干使用的办法,导致“三公”经费开支把关不严;4.以会议、培训等其他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

针对“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求严格整改。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大多能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但个别单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审计查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问题

(1)会计、出纳短少现金40.75万元。至年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邓某等三人短少现金40.75万元。市审计局将邓某短少现金34.61万元的问题移送市纪委查处,同时责令办事处追回另两名职工短少的现金。

(2)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单位的会计、出纳不相容职务由同一人担任,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未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内部监督缺失。二是会计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缺乏必要的会计知识和专业能力。三是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报账手续极不完备,部分报账单据无附件明细资料,或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瞿海市长批示:“广州办事处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协助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追回流失资金。市政府办要加强对驻外地办事处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管理”。

2.审计查处莽山国有林管局的问题

(1)至2013年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实行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定额包干使用,经费支出控制不严,“三公”经费逐年增加。

(2)部分工程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20至2013年9个工程未经招标直接发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基建投资手续,合同价款657.55万元;二是44个项目没有经过工程预算评审,31个项目合同价款831.88万元,没有经过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而工程款则全部付清。

(3)多付工程款18.1万元。审计抽查一个已全部付完工程款59.57万元的项目,发现多付工程款18.1万元。审计要求该局对较大的工程项目送审,现已核减工程款70多万元。

(4)截留已代扣施工方建安综合税费85.25万元未上缴国库。

(5)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购置资产145.53万元。

(6)未经审批核销单位和个人的应收账款318.83万元,报损材料94.69万元,核销长期投资20万元。

(7)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报销的大额发票手续不完善,原始票据上无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没有购物清单,未注明实物的.用途和去向,涉及金额74.46万元;二是单位内部往来不相符,相差63.3万元。

(8)二级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莽山旅游公司将租金收入46.56万元未纳入法定账册,用于抵单位支出;二是莽山水电站应收未收漂流公司资源管理费50万元。

3.审计查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问题

(1)挪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365.89万元用于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或转成定期存款。一是至黄规主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78.60万元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或转成定期存款,从中牟利20.98万元;二是204月至5月李永军违规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申购基金387.29万元,获得收益0.29万元,与本金同时归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混乱。一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支一个人负责,没有进行正规的会计核算;二是收取保证金不开具任何票据,未按规定标准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擅自少征收或不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是缺少基本的内部牵制,银行专户转账用印鉴章均由出纳保管和使用,款项的存入和转出由一人操作,无人监督;四是未完整提供黄规主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料,实收无法核实。

(3)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一是至20未经批准外出新疆等五地学习考察,报销费用11.06万元;二是20至年以劳动手册工本费的名义收取罚没收入79.16万元;三是年至20自立名目和超标准发放职工奖金补贴26.62万元。

上述(1)(2)的问题专题报告市政府,并移送市纪委依法处理。市长瞿海批示:“性质恶劣,严查彻处。市人社局务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履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20**年7月市纪委对黄规主进行立案查处后,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20**年12月苏仙区人民法院判处黄规主犯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BT项目结算及决算的审计进度的意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1.要求重点业主单位限期向审计机关提交工程预结算资料,加快送审工作进度。2.增加审计力量,购买中介服务。实现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派驻市城投公司审计办、派驻出口加工区审计办“三驾马车”齐驱的政府投资审计格局,整合了审计资源。3.实行BT材料认价工作常态化。市政府要求市造价站定期发布价应涵盖所有BT项目所用材料,对未发布的BT项目材料要事先组织进行询价认价,确定材料采购限价,为结算审计提供依据。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1.对重大项目实施了全面、全过程的跟踪审计。20**年对77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投资总额154亿元)。出具1131项审计事项意见单,为竣工结算审计提供了可靠的工程计量计价证据。2.加快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度。20**年送审137个工程项目,送审金额44.08亿元,其中已审结项目85个,送审金额20.14亿元,审定金额16.92亿元,审计核减3.22亿元;已出具征求意见稿项目52个,送审金额23.94亿元,初步审定金额16.58亿元,核减投资7.36亿元。

(三)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相当一部分已竣工审结的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综合验收手续。2.业主单位财务没有按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有关费用未按规定进行提取、分摊,工程前期成本费用未按规定归集。3.未执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制度。按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但从年以来竣工结算510个项目,都没有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没有转作固定资产。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科学测定收支规模,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支出,将“三公”经费编入预算,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和预算支出的随意性;二要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根据预算单位人员编制、资金、资产等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定额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质量;三要逐步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以项目库建设为纽带,推动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滚动管理;四要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特别要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绩效。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有关单位清理回收出借的财政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银行账户,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三是深化支出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强化对财政投入产出的跟踪问效;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清查、清理历年沉淀下来的财政专项资金,对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要进行及时调整,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发挥资产效益。一是对新增的资产按规定及时组织综合验收,办理财务决算;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存量国有资产和单位往来资金进行清查,特别是对驻外办事处和各临时性机构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规范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发挥国有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效益,力争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化解和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完善政府性债务举借机制,改变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局面;二是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从严控制和审批新增债务,做到债务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三是将政府性债务资金全部归口财政部门管理,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统筹调度所有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加强对BT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对项目预算管理和结算审计监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防止高估冒算和损失浪费。

篇10: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一、《审计报告》封面规格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报告>文书格式的通知》(审办办发[2004]44号)规定:

(一)《审计报告》封面纸一般采用A4型幅面(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版心尺寸为长225毫米、宽156毫米。

(二)审计机关名称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1号加粗;“审计报告”的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初号加粗。

书面文件已由局统一印制,无需自行设置;电子版存档请各审计组按照此标准设置字体字号,WORD中无此字体的,可到内网下载区下载安装。

“编号”的字体为楷体3号;“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的字体为宋体3号加粗,其内容为楷体3号。

(三)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黑体3号字(无需加粗设置),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1字。

(四)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上版心23毫米(至A4上边缘60毫米)。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文书编号下边缘 50毫米。“审计报告”四个字的下一行为编号。不是在页面中央,请注意审计机关名称、“审计报告”、文书编号水平位置均居中排列。文书编号下边缘至“被审计单位”上边缘80毫米。“被审计单位”下空一行为“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至左版心17毫米(至A4左边缘45毫米)。(左边距为2.8厘米时首行缩进1.7厘米)

二、《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规格

(一)《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用印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审计机关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审办办发[]21号) 执行。注意事项:

纸的规格:A4

页边距:上3.7 下3.5 左2.7 右2.7(或左2.8厘米,右2.6厘米)。每行28个汉字,每页22行。

编号:3号仿宋GB2312

签发人:3号宋体,姓名:3号楷体,注意:签发人只有审计机关的上行文有,平行文和下行文没有。

公文大标题使用2号(不是小2号)长城小标宋体或宋体(不要加粗,不要使用黑体、仿宋体),两行以上的行距为2号字高度的八分之七(约为WORD“段落”37磅),标题除引用法规、规章使用书名号外,其他情况一般不应出现标点符号。排版水平位置应当居中(不要有首行缩进,不要手工加空格居中),如果字数一行安排不下时可以折行。折两行时通常为上短下长,折三行时多为中间长、上下短。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排列为正梯形或倒梯形。但折行时要兼顾词语的完整性,不能把一个词拆开分别安排到两行中。

正文:3号仿宋GB2312

正文内小标题为宋体字或黑体字(建议使用黑体字,不要加粗)。二级及其以下小标题,均与正文文字相同,使用3号仿宋_GB2312字。

序号标点运用:第一层次汉字数字小写用顿号,如一、XXX ;第二层次带括号的汉字小写不用标点,如(一)XXX;第三层次阿拉伯数字用圆实点,如1.XXX(不是顿号1、XXX);第四层次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不用标点,如(1)XXX。

“成文日期”的水平位置,以“日”字距公文版心右侧4个汉字距离为准。“成文日期”的垂直位置是以印章盖好后,其上弧与正文(或附件说明)最后一行不重叠,且距离不超过一行文字的间隔为准,以防他人添加文字变造公文。据此,用A4纸按照标准的公文排版规格和审计机关印章的印文图案、直径尺寸测算,审计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位置与正文(或附件说明)之间的垂直距离约为3至4行文字的间隔。

如果最后一页无正文,主题词以下部分压缩到上页;文件有附件的,标识上附件与正文空一行。

“主题词:”三字为3号黑体字;词目为3号小标宋体(或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个汉字距离。其余部分均为3号仿宋体字,每行头尾各缩进一字空格。

3.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黑色反线。(选择“边框和底纹”菜单设置,线宽为1.5磅,线长与版心宽度相同)

4.版记行间距与正文的行间距设置相同。

如:

主题词:审计 决定 书

抄送:xx市XXXXXX、xx市XXXXXXXXXXXXX、xx市××

改革委员会。

局内分送:局领导(5),存(4)。

烟台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1年x月30日印发

页码:文件只有1页,不标页码;2页以上的文件需标页码,页码为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全角一字线,如“— 2 —”。

(二)为了消除变造《审计报告》的隐患,签发日期和审计机关印章移至正文之后。

三、审计报告正文范本

xx市审计局关于***20××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

xx市***:

自20××年×月×日至×月××日,我局对你单位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审计决定:

一、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二、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1.审计决定所列问题应与审计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的标题及排列顺序一致。

2.每项决定都必须有事实、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相应法规依据,且表述应当与审计报告的相关表述一致。)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将本决定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烟台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印章)

二O××年×月×日

主题词:审计 决定 书

抄送:xx市XXXXXX、xx市XXXXXXXXXXXXX

局内分送:局领导(5),存(4)。

xx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1年X月X日印发

五、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参考格式编制说明

本参考格式是根据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一般特点编写的, 只适用于预算执行审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审计报告应按照参考格式编写。县市区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可以结合各地审计实际,按照准则要求完善审计报告格式和内容。

审计报告中单位的名称(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或标准简称,没有标准简称的,第一次称呼应使用全称, 其后如需使用简称,应在第一次使用全称后标注“( 以下简称×× )” 。

审计报告中的数值(包括百分数)除整数值外,小数点后一律保留两位,数值之间存在勾稽关系的,应保持勾稽关系正确。金额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确定,基本情况中可以使用万元或亿元,审计发现问题中一般以“元”为单位,数字如是万元以上的整数,可以使用万元。

审计报告中应明确交代审计范围,包括审计年度和延伸审计单位。审计报告应反映审计认定的收支余情况。

审计组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处罚建议,应依法提出并为业务会议审定留有余地。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报告决定对审计事项加重或增加处罚的,审计报告应当再次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一)关于引言段

引言段应简要说明审计依据、审计对象名称、审计的会计期间、审计事项概括等。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包括审计范围(审计对象范围和时间范围)、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也放在引言段描述。

(二)关于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部分

该部分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职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及定编情况;预算管理体制;预算批复、执行、调整情况;决算报表反映财政、财务收支结余状况等。如所属单位少、资金量小,可以不再表述机关本级预算和决算的基本情况。另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专项审计和调查的内容可分项简要列示。该部分反映的内容一般应与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密切相关,其他内容尽可能少写或不写。

财政拨款:指当年取得的市级财政拨款,包括单位实际收到的预算内拨款、属于该单位预算指标的财政直接支付款和年底未用完结存在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的.资金之和。其中,由财政直接支付养老保险的,由机关事业保险处统一核算收支,不作为部门财政收支。

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指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单位未缴留用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此反映,但需单独表述)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关于审计评价意见部分

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应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并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至少应对如下方面进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预算执行是否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效益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损失浪费;财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按照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地执行;是否严格执行了以前年度的审计决定, 落实了以前年度审计建议;是否重视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也应予以评价。若当年的审计工作方案提出了上述以外的审计事项,也应该在该部分对该审计事项作出审计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评价意见不能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审计评价用语要平实、适度,以写实为主。

(四)关于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部分

该部分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 具体表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并进行适当分类。

1.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增加引言段,概述审计的预算资金金额, 其他资金金额 ( 全年财政批复的综合预算之外的资金,如银行贷款等,不包括预算之外违规形成的资金 ),发现问题金额( 按本级和所属单位划分,区分当年预算执行、以前年度预算执 行 ,分别按违规问题、管理不规范问题和损失浪费问题进行汇总表述,该三类问题的划分标准按照审计统计报表口径,违规问题金额含未上审计决定的违规问题金额,问题金额的构成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 。

2.审计发现的问题分为本级和所属单位两大部分。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分别作为本级和所属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部门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拨付资金等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在本级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列示。

3.审计发现的问题按重要性程度排序。每个问题一般应列有标题,标题一般应包含对问题的定性用语和金额。

4.每个违法违规问题包括三部分内容,即:违法违规事实、定性及依据、处理处罚决定或移送处理决定及依据。

5.事实表述一般应包括违法违规主体、时间、主要情节、金额、截止审计时的状况等,文字要简洁,避免过程或细节描述。

定性用语必须规范、准确,不得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定性和处理处罚决定应列出明确的法规依据,引用法规应准确、规范。一般和常见问题可引用法规名称和条款,其他问题和审计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法规依据可以条款相关具体内容。在引用法律和法规时,一般应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序号;在引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号和具体条款序号。

处理处罚决定应列明金额, 特殊情况无法列明的, 应作出说明。

6.需要移送处理的事项,一般应写入审计报告,并注明该问题已(将)移送处理。对于一些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内容(主要是指涉嫌犯罪的事项),可不写入审计报告。

7.该部分只反映违法违规问题、管理不规范问题和损失浪费问题。如果审计中发现不属于上述三类问题的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且确有必要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则应单独设立一部分反映。

(五)关于审计建议部分

该部分不是审计报告的必备内容,只在必要时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所提意见和建议应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整改。建议的对象一般为被审计单位,如果涉及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单位,应建议被审计单位商有关单位处理。原则上该部分直接提出建议,不再描述具体问题。

六、预算执行审计审计事项及常见违规违纪问题表述方法

如:对“虚列支出”问题的表述

【审计小组的审计报告】包含定性和处理处罚的具体条款:

虚列支出××元。×× 局 年12月将未实现支出的×× 资金×× 元列支转“暂存款”挂账。违反了《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决算各项数字应当以经核实的数字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替代,不得弄虚作假”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一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支出数记账”的规定。依据《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审计机关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规定,责令调整有关账目。

【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包含定性和处理处罚的具体条目,不引用具体条款:

虚列支出××元。×× 局2010 年12月将未实现支出的×× 资金×× 元列支转“暂存款”挂账。违反了《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 责令调整有关账目。

附:重要审计事项及常见查出问题归类

篇11:预算差异分析报告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模板

预算差异报告就是通过比较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目标,确定其差异额及其差异原因。如实际成果与预算标准的差异较大,经营者就要判断是有利于企业效益的差异,还是不利于企业的差异,对于不利的差异经营者应审慎调查,并判定其发生原因,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对于有利的差异经营者更应总结经验,发扬推广。编制预算差异报告时,企业一般要做以下工作:

1、确定分析对象及分解标准

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由预算管理委员会确定预算差异分析的对象与差异分解原则,由财务部门制定预算差异报告模板供各部门使用。

预算差异报告模板要确定差异分析的预算项目,这些项目一般是对预算目标的实现有较重要的影响,如成本项目、费用项目,特别是和收入成线性关系的变动性项目。

还要确定分解标准。预算管理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差异分解原则,制定主要成本、费用项目的差异分解标准,包括:差异分解的程度;各项目差异分解所参照的数据来源及收集方式;差异的各细分部分对应的责任人。

2、差异计算与分解

月度预算执行前、中、后,由预算执行部门根据执行过程的节点计算出各项目的.预算差异,并依据差异分解标准对差异进行分解,预算执行部门要做出差异原因解释,根据不同的差异原因,确定差异的责任人,要求及时改善。

3、判断差异重要程度

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目标达成要求,如要求净利润不得少于预算的5%,成本费用率不得超过收入的5%等,制定差异重要性标准,由预算执行部门按此标准衡量实际发生的预算差异,确定其中重要的、需由相关责任人及时解决的差异。

差异重要性标准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可采取以下形式确定:设定差异率,即超过某一特定百分比的差异即为重要差异;设定差异金额,即超过某一设定金额的差异视为重要差异;差异变动趋势,即连续若干月差异持续增长的差异视为重要差异。

4、对重要差异进行解释

预算差异产生的原因很多,通过差异分解只揭示并排除了其中一部分原因,对预算差异的全面解释,需要各责任部门在差异分解的基础上,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深入的、定量的分析,并对其可控性及在后续月度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判断。

预算差异分析是保证年度预算的执行的前提,必须贯穿整个经营管理环节。对于年度预算的执行要落实到月度预算上,而月度预算的执行可以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环节,因此要通过对这三个环节的分析来指出差异在预算管理执行中的情况,对差异分析的跟进要以预算管理流程为基础,这是各部门经理每月要做的基本工作。

在月度预算的事前控制中,每月月初各部预算责任人根据部门年度预算和预算执行计划结合各部门上月指标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营业收入,需修正制定本月度预算,对调整费用,必须报财务部审核与平衡,由总经理审批。月度预算不是总预算在各月份间的简单分配,而是根据上月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总预算的进度,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重新作出的更符合实际的安排。这里就有一个以上月预算差异分析结果为基础的修正。所以在事前控制中要利用差异分析的结果。

月度预算的事中控制主要是财务对预算支出审核,即各级财务部门根据下达的财务指标对各级业务部门的日常费用进行审核,特别是对付现费用和成本的审核,是非常关键的,这是目前许多财务经理比较薄弱的地方,也是影响企业对现金流管控绩效的原因。为保障预算目标的实现,营销部门也要每周编制差异分析报告来监控预算收入进度和销售回款情况。这里的重点环节是监控预算收入进度和销售回款情况。

月度预算的事后控制是通过差异分析报告来反映预算执行进度、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它要达到三个目的:解释经营状况;指导下月工作;提供考核依据。月度预算差异分析必须贯穿整个环节,对监督各个部门的经营绩效的提升起到了主导作用。但是,一些企业只在事后由财务去编写预算差异报告,把差异分析看成月度预算的事后控制环节,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不仅影响预算目标的达成,也把预算变成了僵化的财务表格,这正是一些企业“只做预算不会执行,预算是纸上谈兵”的原因。编写预算差异报告是所有预算责任人的基本工作,而且贯彻全部的经营过程,正是通过这种机制,它把每月的预算和总预算有机地联系了起来,有效保证了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预算差异分析有利于及时发现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其控制和评价经营业绩赖以提升企业效益的最重要的基本手段。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预算差异进行分析:

1、预算差异数量分析。对于预算执行过程要完成什么、要达到什么效果,是预算差异数量分析的重点,也是判断数量差异对目标影响的依据。数量分析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盈亏平衡分析法等方法,从定量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和潜力,从产销量、品种结构、价格、变动成本、边际收益、费用等诸因素进行分析。从盈亏的形成过程看,差异的形成可以归为两大方面:销售收入差异和成本差异;根据销售收入和成本的构成,销售收入差异和成本差异又不外乎包括价格差异和数量差异两大类。所谓价格差异,是指由于价格因素变动而导致的差异额;所谓数量差异,是指由于数量变动而导致的差异额。差异分析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从综合性的财务指标入手,逐步分解,最后落实到具体的经营管理指标上。

2、预算差异原因分析。预算差异原因分析主要目的是找到数量差异的原因,对预算差异原因所涉及部门该经理、主管、甚至是领班及其他人员开会检讨,分析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流程、业务协调、执行效果,以及其他存在的主观因素;对于存在的问题由直接负责人进行实地解决,由预算责任人进行更进,要确保影响效益的原因及时解决。

3、预算差异类型分析。在评估与调查差异发生时要判断差异的类型,有些差异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也可能差异是由于报告上的错误所致,比如部门预算责任人对预算差异分析流程、要点不熟悉,或是财务部门所提供的预算资料,未检查书写上有无错误所致。例如:因一笔费用误记到某部门,便可能促使该部门发生不利差异,而造成另一部门的有利差异;差异可能是由于特定的经营决策所致,比如为了提升效率,或为了应付某些紧急事故,上级追加强费用而导致差异的发生,或者进行以往没有预算的新增广告项目等。这类的差异发生并不能直接归于经营管理的失误;也有差异可能是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例如“非典”损失等,都是要特别注意差异。

篇12:预算分析报告制度

预算分析报告制度

1、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

由预算委员会负责召开,研究、落实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全面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纠正预算的执行偏差。

2、开展预算执行分析

由财务部门及各下属单位执行,针对预算的执行偏差,充分、客观地分析产生的原因,

提出相应的解决 措施或建议,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定期组织预算审计

目的是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维护预算严肃性。最后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预算委员会以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

4、预算报告制度

年终,预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预算完成情况和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5、预算考核

预算的有关数据是关键业绩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和基本参照,预算的执行情况应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将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的奖惩挂钩,并对此作出相应奖惩。

篇13:市预算执行与预算的报告

市预算执行与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2004预算执行与2005预算草案的报告――*月20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20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一、20预算执行情况2004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抢抓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两个机遇,克服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津贴合并及其他政策性减收增支等不利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7389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上划收入47118万元,增长8.1%;地方财政收入50271万元,增长11%。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46135万元,增长8.4%;基金收入4136万元,增长54.6%。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262199万元,增长20.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8897万元,增长15.7%;基金支出13302万元,增长336.4%,主要是省专项比上年增加。200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64962万元,增长8.1%。其中:上划收入32138万元,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32824万元,增长8.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30663万元,增长8.2%;基金收入2161万元,增长8.7%。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12960万元,增长12.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0364万元,增长12.7%;基金支出2596万元,增长20.3%。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04年全市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结余112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89万元。以上收支及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和各县(市)快报汇总数,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决算后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过去的一年,全市财税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大财源建设工作力度,支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们抢抓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电机、煤机、哈啤佳凤等一批老的骨干企业焕发了生机,重新确立了财源支柱企业的地位。立足我市地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畜牧养殖和旅游业,壮大了一批龙头企业,培植了新兴基础财源。桦南鸿源米业、汤原佳明乳品、抚远水产联营公司等企业发展迅猛,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加大,特色旅游成效显著。以经营城市为切入点,加大城市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解决了城建资金不足的矛盾。市政府投入8000万元,用于港务局搬迁,并与大连海昌集团合作,港粮小区开发开始施工。坚持招商引资,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为我市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后续财源。全市招商引资15.5亿元,光明集团、大商集团、新高潮集团、天野牧业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落户我市。向国家和省申报了13个国债项目和81个见效快、发展后劲强,对财政增收拉动作用大的立市立县财源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全民创业,全年共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931万元,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第二,强化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落实征管责任制,重点加强了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等流动性强的难点税源的监管,通过严格税务登记手续和发票管理等手段,有效规范了市场税收秩序。继续在餐饮业推行即开型刮奖式发票,餐饮等服务业的税收与同期相比有大幅度的增长。通过实行税收专管员制度和以票管税办法,加强重点税源的监督管理,防止欠税发生,并大力回收陈欠。通过严格税收执法,加强税收稽查,严厉查处税收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回收了查补税款。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加强对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和契税的征收管理,有效地防止了坐收坐支问题。通过开展混库清查及设立税收直属分局,明确了收入缴库级次,规范了税收秩序。第三,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认真清理财政供养人口。通过单位自报、逐人核实等方式清理市直不符合财政供养范围和吃空饷人员153人,每年节约财政资金250万元。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对会议费、招待费继续实行五大委秘书长包干办法;对市直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经费一次性包死,超支不补,增强了预算刚性。合理调度资金。在财政资金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全力以赴保工资、保稳定。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证了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提高了我市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制定并实施了大病救助和教育救助制度;补发了部分以前年度企业拖欠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建立了企业参保离休人员医疗待遇的保障机制;妥善解决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三费”问题。第四,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市直和各县(市)区全面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了会计核算,统一了支出标准,减少了中间环节,从制度上解决了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问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了采购范围,拓宽了采购领域。全市实现政府采购支出7702万元,综合节支率为7.04%。推动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出台了《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程序》,建立了产权交易网站,实现了市场联网。全面落实“一免两补”惠民政策。初步建立起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积极争取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资金。上报并轨国有企业246户,并轨职工45,420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57亿元。第五,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清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对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串用的问题;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问题;是否按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等内容。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实行了严格的会计上岗“准入证”制度。同时,举办了财会从业人员培训班,提高了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组织开展三项清理工作。对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党政干部拖欠公款以及统一着装进行了清理整顿,对清理出的欠款进行收回,对违规着装按规定进行了收缴封存。各位代表,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比较好的,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预算执行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经济运行质量不高,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问题仍很突出,经济总量偏小,收入增长乏力;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比重过大,收入增长质量不高;个别企业和单位部门利益严重,依法交纳税费的意识不强,拖欠税款和坐收坐支应缴财政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资金紧张,但个别单位铺张浪费的问题依然存在,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纠正和解决。二、2005年全市预算草案2005年是推进“富民兴佳”新跨越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虽然我市财政仍很困难,但今年的财政工作面临着较为有利的宏观环境。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财税政策陆续出台,国际制造业转移和南资北上趋势日趋明显,为我市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一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企业生产经营形势趋于好转,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保障;财源建设卓有成效,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扩大经济总量,壮大财政经济实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些都是我们做好财政工作的'有利条件。根据上述形势分析,依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2005年全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富民兴佳”新跨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依法加强财税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到“四个确保”,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量入为出,确保实现预算平衡。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如下: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101713万元,按照《预算法》关于“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的规定,对上年一次性的罚没等收入给予了剔除,可比口径(下同)增长8%。其中:上划收入51046万元,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50667万元,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47588万元,增长8%。全市财政总支出安排173979万元,增长1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70900万元,增长11%。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67837万元,增长9%。其中:上划收入34600万元,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33237万元,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30903万元,增长8%。市本级财政总支出安排72774万元,增长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0440万元,增长9%。三、坚定信心,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开创全市财政工作的新局面。第一,围绕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财源建设的层次和水平。牢固树立向调整要效益、要财源的发展观,充分利用当前有利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政策优势,突出财源建设大上项目,上大项目,逐步建立有利于经济自主增长和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园区建设。支持搞好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特别是加快医药园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木材加工园区、煤化工园区和对俄经贸园区建设,打造项目落地的主平台,形成产业群体,发挥聚集效应。进一步整合现有企业资源,集中优势产业,实现产业密集化。做好省财源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在落实2004年申报项目的同时,积极做好申报2005年项目的准备,着力申报一批高质量、高效益、低消耗的财源项目。加快企业结构调整步伐,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做大做强机械制造、绿色食品加工、医药化工优势支柱产业,努力振兴造纸、纺织和建材产业。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抓住国际制造业转移和南资北上的机遇,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电机、煤机等骨干企业进行高端承接,进行高起点技术改造,提升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同时要借助现有条件和优势,吸引外来资本,在我市投资发展高精尖技术和产品的新型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放宽民间资本的准入领域,降低创业门槛,在税费政策上,对国有、集体、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给予同等待遇。继续发挥担保公司的功能,完善机制,提高效率,培育一批创业小老板,兴办一批民营经济实体。第二,坚持依法治税,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解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继续整顿和规范财税征管秩序,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严格税务登记管理,从税收起点抓好收入征管工作。继续抓好税源普查工作,加强税收动态管理,实行重点税源月报制度,对重点税源实施实时监控。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积极挖掘增收潜力。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维护税法尊严。加强征管手段和征管方式创新,加快科技兴税步伐,推广应用CTAIS税收征管系统,及时研究和解决收入征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改组改造及资产重组后的企业税收入库级次进行界定,明确收入归属。加强建安及各类市场的税收征管,规范征收秩序,增加财政收入。通过签订清欠责任状和实行欠税公告等办法,清缴企业欠税。努力提高全民纳税意识,特别是通过实行财源骨干企业税收奖励办法,鼓励企业积极纳税,增加财政收入。继续抓好非税收入的征管,加大查处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的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第三,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公共财政和统筹发展的内在要求,清理和逐步减少不属于公共财政范畴和不属于统筹发展方向的支出,盘活资金存量,用好资金增量,有效归并整合财政性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继续坚持“保工资、保稳定”的原则,严格控制其他支出,除工资性支出、事关社会稳定的支出外,都要从严控制。通过加强资金调度,完善管理办法等措施,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口。抓住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契机,财政、人事及编制部门搞好配合,严格界定事业单位类型,按类型实行不同的财政供养政策,进一步规范财政供养范围。同时,严格财政供养人口减员撤卡制度,减人撤卡,停发工资。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实行会议费包干及定点接待、汽车维修和加油定点等办法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做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加快节奏,努力完成3万人的并轨任务。第四,积极深化财政改革,推动公共财政建设,努力解决财政发展中的问题。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支出管理制度的创新,不断完善财政运行机制。进行预算编制改革。今年在市直预算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统一安排预算内外财力,以解决目前部门分配不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达到预期目的。加快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的各项改革。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按照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补贴工作的统一部署,抓好取消农业税后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六项改革和良种补贴的发放工作,建立起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逐步增加纳入中心管理的单位户数,扩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覆盖面,不断完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继续搞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拓宽政府采购范围,重点在工程类采购项目上取得突破,对财政投资达到50%的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实行集中采购。深化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截留、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的行为;加大财政统筹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第五,全方位争取资金,缓解财政困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面对我市财政困难的现状,靠自身能力难以筹集保工资、保稳定、促发展所需的资金,必须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继续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层次。认真贯彻市委把招商引资作为“要务之要务、重点之重点、中心之中心”来抓的要求,推进招商引资战略升级,加快引进一批有影响的战略投资者参与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继续争取省财政临时借款。由于我市收入规模小,资金调度能力差,本级收入很难满足支出需要,积极争取省财政临时借款,以保证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资金需要,这是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积极争取省政府财源建设资金的支持。要加大争取力度,努力在项目数量和规模上实现新的突破,尽快培育出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的支柱财源。积极争取政策性投资。争取国家对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投资和国家扶持粮食主产区的建设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开发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城市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培植新的财源,并多方筹措偿债资金,形成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各位代表,今年财政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今年财政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富民兴佳”新跨越做出应有的贡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

篇14:市预算执行与预算的报告

――2005年*月20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抢抓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两个机遇,克服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津贴合并及其他政策性减收增支等不利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7389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上划收入47118万元,增长8.1%;地方财政收入50271万元,增长11%。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46135万元,增长8.4%;基金收入4136万元,增长54.6%。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262199万元,增长20.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8897万元,增长15.7%;基金支出13302万元,增长336.4%,主要是省专项比上年增加。

200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64962万元,增长8.1%。其中:上划收入32138万元,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32824万元,增长8.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30663万元,增长8.2%;基金收入2161万元,增长8.7%。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12960万元,增长12.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0364万元,增长12.7%;基金支出2596万元,增长20.3%。

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04年全市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结余112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89万元。

以上收支及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和各县(市)快报汇总数,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决算后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全市财税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大财源建设工作力度,支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们抢抓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电机、煤机、哈啤佳凤等一批老的骨干企业焕发了生机,重新确立了财源支柱企业的地位。立足我市地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畜牧养殖和旅游业,壮大了一批龙头企业,培植了新兴基础财源。桦南鸿源米业、汤原佳明乳品、抚远水产联营公司等企业发展迅猛,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加大,特色旅游成效显著。以经营城市为切入点,加大城市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解决了城建资金不足的矛盾。市政府投入8000万元,用于港务局搬迁,并与大连海昌集团合作,港粮小区开发开始施工。坚持招商引资,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为我市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后续财源。全市招商引资15.5亿元,光明集团、大商集团、新高潮集团、天野牧业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落户我市。向国家和省申报了13个国债项目和81个见效快、发展后劲强,对财政增收拉动作用大的立市立县财源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全民创业,全年共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931万元,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

第二,强化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落实征管责任制,重点加强了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等流动性强的难点税源的监管,通过严格税务登记手续和发票管理等手段,有效规范了市场税收秩序。继续在餐饮业推行即开型刮奖式发票,餐饮等服务业的税收与同期相比有大幅度的增长。通过实行税收专管员制度和以票管税办法,加强重点税源的监督管理,防止欠税发生,并大力回收陈欠。通过严格税收执法,加强税收稽查,严厉查处税收违法违规案

篇15: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参考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效率有待提高。

行政审批存在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不好,少数部门没有将审批权下放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窗口办理审批权限不够,影响审批效率。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系统网络与公安、工商等内部专门网络未联通,在办理审批事项时存在两套系统分别录入业务数据,既造成重复劳动,降低工作效率,又增加了出错机率。

对取消、承接的519项行政审批事项宣传不够好,部分办事群众不知晓,需进一步加强。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区审计局对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使用、分配、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截止20**年底,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债余额361,384.00万元,其中:3家银行贷款102,350.00万元,企业发债150,000.00万元,社会融资109,034.00万元。共建成保障房33742套(含廉租房5872套,安置房13071套),251.25万㎡,累计通过租赁补贴、配租房屋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4817户,10473人。其中,20**年新增符合条件住房困难家庭住房982户、2170人。通过审核退出的保障家庭136户、292人。审计发现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住房保障中心公租房等租赁收入257.00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解缴入库。

2.用不实资料获取保障房待遇。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抽查区产权登记中心系统数据和20**年保障对象信息发现,有95户被保障家庭私有房产人均面积标准超过保障资格家庭人均住房上限13㎡标准。

审计采集了区社保缴费基数系统数据和被保障家庭收入数据,运用SQL分析方法筛查,抽查集中申请公租房的5户企业,发现有81户家庭通过虚报收入获取了保障性住房。

3.乐至公司寿城水岸廉租住房、晏家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彩票公益金审计调查情况。

-20**年度,全区共筹集彩票公益金3,811.00万元(体彩1,162万元,福彩2,649万元),结余68万元。2012-20**年度支出3,272.00万元,累计结余607万元。资助完成项目536个。在帮扶残疾人、救助困难群众、支持社区服务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使用彩票公益资金220.15万元。区财政局未安排残疾人体育事业资金6.00万元。云集镇政府重复支付项目工程款12.00万元。文化委(原体育局)行政支出挤占彩票公盆金1.15万元,铁人三项赛购买服务项目35.00万元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区民政局、区文化委违规调整公益金建设项目10个,金额166.6万元。

2.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10个街镇敬老院等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晏家社区服务中心设备购置等4个项目未实施,涉及金额303.00万元。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体彩公益金项目评审机制未建立、部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闲置,项目建设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三)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年,全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5大类24项专项资金总额22,034.00万元,当年支出20,720.00万元,涉及政策享受对象16.57万人。总体上看,区民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制度建设,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在解决弱势群体困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民营医院涉嫌套取医保基金、民政救助金51万元。调查发现,部分民营医院以到镇街敬老院为五保老人免费体检为幌子,以免费接送、住院包吃住、零自费等优惠条件相引诱,组织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人员到医院住院看病,采取小病大医、扩大检验、挂床住院等过度诊疗、虚假治疗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和民政救助。审计抽查了6个街镇70名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人员20**年的住院情况发现,70人累计住院246次,每人年住院3.5次,平均每人(次)住院为7天(床)。医院结算总费用60.90万元,其中获取医保报销36.00万元,获民政救助金15.00万元。医院免除个人自负费用9.70万元后,医院获利41.50万元。

2.重领、多支补助金l2.04万元。其中7人重复领取优抚金5.30万元,超限额救助伤残军人9人5.17万元,1名五保户死亡3年,其亲属仍持续领取五保金1.28万元,向1名五保户多支付6个月五保金0.29万元。

3.111户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人员领取了低保补助。

此外,审计还发现部分款项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救助专项资金在财政民政街镇环节结存量大、财务核算不规范,财政低保统发系统数据与民政低保基础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

(四)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年度我区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以下简称粮食补贴资金)总额14,342.00万元,兑付粮食补贴14,327.00万元,其中一般农户14,272.00万元,种粮大户55.00万元。粮食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政策执行及效果方面。一是违规向蔬菜、经果林、畜禽养殖、生态保护、撂荒等非种粮耕地发放粮食补贴1969万元,种粮直补异化为耕地直补。二是由于补贴标准低,该政策对提高种粮积极性、规模种粮和促农增收的作用有限。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审计抽查15街镇发现,部分村(社)干部将集体机动地以个人名义申报套取粮食补贴45.36万元。二是违规将粮食补贴抵扣村(社)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等费用10.46万元。三是27.42万元粮食补贴被违规代领。四是因农户上报的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补贴资金14.00万元未在规定时限内兑付。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我局依法对69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69个项目的送审金额61,440.00万元,审定金额为57,268.00万元,审减4,172.00万元,审减率为6.79%。总的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建设程序规定,加强项目前期、施工、验收和预结(决)算管理,严格控制造价,努力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为推动长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但审计中仍发现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违规直接发包。如林投公司负责建设的桃渡片区渡南一路绿化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直接选取长龙公司承建。

(二)项目施工管理。虚假签证、高估冒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晏家工业园区拓展区与北部新区森林屏障工程,监理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工作人员虚假签证等。

(三)设计变更未按有关规定报批。如葛兰卫生院整体迁建工程及林投公司负责建设的绿化项目等。

(四)部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对项目建设的缺乏有效监管。如公路工程土石方部分,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无地勘和现场收方资料;“两山一带”绿化项目,苗木搬迁只有搬迁数量,无迁往的`具体地点和数量,导致对其真实性无法进行核实。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依法对12个单位18名区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区级部门单位6个6名,街(镇)6个12名。重点审计了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经济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和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被审计领导干部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任期经济责任目标明确,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依法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情况总体较好,未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但也发现少数单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混乱,决策不当造成损失等问题。如洪湖镇政府机关团购房款事项决策不当,导致支付购房款利息支出损失财政资金43.73万元,白条(借款)顶库97.00万元,采用作废“三联单”并未经审批程序发放民政救济款62.00万元,违规报销0.51万元;区教师进修校违规发教职工培训补助费3.00万元,区教育学会与进修校合署办公并违规发放中小学试卷命题费和阅卷费29.14万元、列支进修校退休人员体检费8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审计决定书并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规范;对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对长龙等5所驾校涉嫌偷税和重庆建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公司)、重庆市建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跟踪审计单位)涉嫌弄虚作假虚增工程造价案件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八、审计整改情况

为强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增强监督实效,根据有关规定,区审计局对20**年度审结的117个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117份审计报告中反映的181个问题,有173个问题得到整改,整改率为95.5%;出具审计决定96份,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率达100%。回访结果表明: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效果总体较好。但至回访时止,仍有少数单位的7个问题未得有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一)区经信委工业振兴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我区城市一卡通升级工程至今未实施。

(二)区建委实施的2012-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有1241户计划未完成,92.00万元危改资金未拨付。

(三)林业局实施的-20退耕还林专项资金荒山荒地造林项目有1000亩未实施;结存滞留退耕还林专项资金790.00万元未支付。

(四)万顺镇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仍有552.84万元未按规定清理处置到位。

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的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建立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政收入征缴管理,提高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的效率,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促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统筹管理。加强对各项专项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资金使用单位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实现政策的预期目标。对不能实施和项目实施完成结余结存的资金,要及时清理,提出统筹使用方案,重新安排使用,发挥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稽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从近年来审计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配备不足、更换频繁、专业素质不高,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负责人的职业资格管理,并保持稳定,加强履职培训,提高职业素质和依法理财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部门单位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篇16: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江阴市20xx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江苏省审计条例》的规定,江阴市审计局对20xx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按照“评价总体、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主要开展财政预算管理、税费征管质量、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执行、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五个主题的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次主要报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审计评价

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和有关预算执行单位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较好地实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20xx年,全市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4259521万元,比上年减少4.28%,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71918万元,比上年增长9.01%;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为83.28%,比上年降低3.16个百分点。

——政策护航,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对严峻的财税增收形势,市政府出台了有关鼓励企业发展和加强财税征管的政策,下发了《关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奖励意见》、《关于支持企业稳增长促进财政稳收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协税护税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20xx年度财政收入考核奖惩办法》等政策文件。通过强化任务分解、明确奖惩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财税收入保增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转型升级,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扶持方法,安排9121万元装备投入贴息资金支持鼓励全市136家工业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大力支持扩大内需、产业振兴、科技创新等重点项目的申报,累计对上争取中央、省级各类专项扶持资金12.5亿元。引导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帮助200多家企业银企对接,累计授信额度超过300亿元。

——民生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全面落实。财政支出更加突出民生,把民生保障的重点放在“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劳有所得”上,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力做好城保“并轨”资金筹集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大投入促进就业新机制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将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上,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均衡化,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改革深化,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积极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费支出标准,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的准备工作。深化预算绩效管理,20xx年继续扩大专项绩效评审范围,评价重点项目15个,资金达22770万元。积极试行股权投资,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实现了政企双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103家经济实体进行了清理整顿;二是对国有经营性房屋公开拍租,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20xx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xx年我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719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680906万元的99.5%,同口径比上年1533727万元增加138191万元,增长9.01%。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xx年我市地方可用财力为1652944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71918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112995万元。(3)本年国债转贷收入18000万元。(4)其他资金调入5272万元。(5)上年结转下年支出69107万元。(6)上年结余1642万元。当年公共财政支出154000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1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0297万元,地方财力与财政支出总额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累计净结余164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xx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基本能按预算计划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及时纠正并加以完善。

1.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实。20xx年政府专项预算399577.85万元,经预算调整后,实际下达指标398940.02万元,指标使用301496.24万元,年底指标结余97443.78万元,占下达指标的24.43%,其中:收回指标54319.80万元,占下达指标的13.62%;结转2043123.98万元,占下达指标的10.81%。

当年未实施项目有41个,占项目总数的22.91%,指标合计19082.87万元,其中:26个项目年底收回指标、15个项目指标全部结转2013年。

2.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

(1)部分人员经费结余未及时收回。根据《市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年终结余全部收回财政。审计发现,有11个单位人员经费结余468.77万元连续两年结转下一年度,未及时收回。

(2)装备贴息专项指标结余未及时收回。20xx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装备贴息专项资金15000.00万元,实际支出9121.50万元,结余指标5878.50万元。经市政府审定后,2013年从该专项结余指标中安排其他支出2772.76万元,其中:20xx年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847.10万元、20xx年热源点整合整治及关停化工企业奖励资金104.11万元、20xx年专利资金1821.55万元。至2013年4月末,结余指标3105.74万元未收回。

(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情况

20xx年非税收入170961.39万元,支出34416.50万元,当年结余136544.89万元。审计重点抽查了20xx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减免情况,以及20xx年至20xx年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管情况。

1.20xx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减免情况

20xx年7月10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实施办法》,统一了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规划局负责征收,明确了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减免范围及减免程序。20xx年1月18日之前仍由镇(街道)负责收取;20xx年1月18日至7月9日,由规划局负责征收,其征收标准仍按原文件执行;20xx年7月9日以后,按照新《办法》执行。

20xx年累计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1745.51万元。审计反映,市规划局能认真执行新《办法》,对符合减免范围以及经市政府批准减免后的项目按照新《办法》规定,向市财政局报送备案。自20xx年7月10日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备案127项,减免金额15105.66万元。

2.20xx、20xx年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管审计情况

市政府依据江苏省、无锡市关于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管理规定,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筹集方法和标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并严格执行。20xx、20xx年,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入15257.40万元,其中:20xx年7919.16万元、20xx年7338.2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民防局能较好执行关于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管理相关政策,对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通过集体讨论研究,以出台具体细则的方式,加以规范和落实。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审批进程公开透明;人防建设工程及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核算较规范,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审计发现市民防局在某商品房项目审批过程中,对未配建人防工程的普通地下室,没有计算人防易地建设费,少收28.64万元。审计提出问题后,市民防局承诺将在该项目竣工验收时对单位进行补收。

(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审计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澄委发〔20xx〕39号)要求,20xx年对水利农机局、卫生局等24个部门103家未脱钩经济实体进行了清理整顿,确定歇业清算45家、国资退出28家、整合归并30家。目前已完成83家单位的财务审计。37家单位已歇业,其中12家单位完成了工商注销;22家国资退出单位完成国有股权拍卖;2家单位完成整合归并。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经济实体脱钩未按规定时间推进,进度缓慢。根据工作部署,要求在20xx年10月底前清理完毕。至20xx年末,歇业清算的45家单位中,仅有12家单位完成了工商注销,占应歇业清算单位总数的26.67%;整合归并的30家单位中,仅有2家单位完成了整合归并,占应整合归并单位总数的6.67%;国资退出的28家单位中,有22家单位完成了国资退出,占应国资退出单位总数的78.57%。目前,尚有67家单位未完成经济实体脱钩,占此次103家脱钩经济实体的65.05%。

(2)部分歇业清算单位人员未得到妥善安置。歇业清算的45家单位主要采取分流及解散等安置方式,共涉及在职人员424人,其中:事业人员46人,合同人员299人,临时工及其他人员共79人。至审计日,仅8家单位上报了人员安置情况,完成人员安置63人。

(四)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xx年税费征管质量的审计结果表明,税务部门能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全力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努力实现税收持续增长。一方面强化税收预测分析,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工作,强化重点税种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征缴,优化地方税收法制环境;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收入,确保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全年完成税收收入3096124万元,其中:中央级税收1623472万元,同比减少5.12%;省级税收80211万元,同比增长30.52%;市县级税收1392441万元,同比增长5.02%。同时,还组织社保费、统一收费等非税收入747332万元。审计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企业未按期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23.02万元。审计重点抽查15个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缴纳情况发现,至2013年4月30日,有3家企业未按期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23.02万元。审计期间企业已全部补缴入库。

2.部分企业未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作应税收入,导致税收流失。审计重点抽查7个企业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的税收缴纳情况,累计返还土地出让金6890.53万元,均未作应税收入反映,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审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890.53万元,其中5家企业应减少以后年度弥补亏损额3402.78万元;5家企业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487.75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71.94万元。审计后有2家企业已补缴企业所得税104.00万元,尚有3家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767.94万元,审计局将出具审计决定书,由国地税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五)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为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行为,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今年采取数据集中分析、疑点分散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对交通局、建设局、住保房管局、民防局、安监局、发改委、计生委、总工会、工商联等9个部门及下属32个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xx年下达预算指标55015.82万元,当年指标使用50780.43万元,年末指标结余4235.39万元。实际支出46523.2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建设局等6个部门共计1970.24万元项目资金未使用;计生委等7个部门共计3002.36万元项目资金当年虽已实施但执行率不足50%。

2.部分单位未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定点公务印刷。交通局等6个部门公车维修15.79万元未在定点单位进行;民防局等3个部门公务印刷47.25万元未在定点单位进行。

3.公务卡未得到有效推广。9家部门中仅3家使用过公务卡,且使用次数极少,全年结算额仅17.46万元,而现金使用量达220.72万元。

(六)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1.第一轮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审计调查

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市自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对全市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的19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了第一轮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审计调查反映,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过程中,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市人社局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药监局不断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的监管;财政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投入。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后,切实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权益,有力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但审计也发现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品种过少。审计抽查的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平均库存269种,29家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平均库存94种,药品配备品种过少限制了群众就近去社区就医,转而去二级医院看病。二是基本药物信息化程度低。市卫生局使用的医院资源管理平台企业版和无锡、省使用的软件无接口,故药品名称、规格、产地等药品信息全部为人工输入,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江阴药品库数据无法与江苏省基本药品目录完全匹配,另外平台设计未对各单位药品的采购进行统一管理。

审计后,市卫生局、医改办已召开系统会议专题研究,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落实。

2.20xx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装备贴息政策执行审计

根据《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装备投入的意见》(澄委发〔20xx〕32号)要求,市财政设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装备投入贴息扶持资金1500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装备投入。20xx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装备投入贴息申报项目139个,最终核定享受装备贴息项目136个,装备投入总额218025.63万元,安排装备贴息9121.50万元,于2013年3月29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审计结果表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装备贴息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能认真组织企业进行项目计划申报和资金申请,严格审核,并及时拨付资金,为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装备投入提供了资金扶持,切实提高了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但审计也发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未书面明确。对项目贴息范围、工业投入设备的具体标准等具体问题的处理存有疑义时,通过会议集体讨论或向市领导请示的方式予以明确,未能形成书面记录。例如:在外地登记注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是否享有补贴的问题;投入设备以不含税价还是以含税价作为计算补助贴息资金金额的依据;跨年度项目按年度补还是按项目补。

(七)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xx年,江阴市审计局完成政府重点重大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21项,上报结算141936.32万元,审定117323.26万元,核减24613.06万元,核减率17.34%,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45条。目前在审结算项目38项,现场跟踪审计32项。通过审计,促进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审计发现政府投资项目过程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建设程序执行不规范。部分项目概算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未经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就加以实施;项目实施中常由于拆迁不到位,导致工期延误,影响项目的投入使用和建造成本控制;部分建设单位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部分项目招投标环节不规范,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且未按规定审批;工程施工实行了招标,而设计、监理等未招标;主体工程实行了招标,但部分单位工程、暂定价材料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2.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部分项目签证变更随意导致重复施工,造成结算价远超合同价的问题;部分工程变更不及时,重大变更未实行先审核论证后实施的程序,导致工程投资无法有效控制;部分工程竣工结算把关不严,送审资料不全,竣工图没有监理单位签字和盖章,没有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3.合同管理不严格。部分合同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甚至存在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的情况;部分合同条款不合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争议大;部分合同外增加工程项目没有签订补充协议以及明确相应的结算方式等。

(八)征收(拆迁)项目及拆迁补偿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1.20xx年度征收(拆迁)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xx年,市审计局对一江一河、两路一河工程等28个项目的`前期征收(拆迁)实施跟踪审计,共涉及民房9577户,企业及公房733户;送审面积2812137.75平方米,审定面积2673085.33平方米,核减面积139052.42平方米;送审金额768209.42万元,审定金额664058.71万元,减少财政支出104150.71万元;出具审核意见291份,提出审计意见2330条。

通过全程参与、严格审核,确保了征收(拆迁)评估时执行政策不走样,避免征收(拆迁)工作的暗箱操作,为征收(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审计监督服务。但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征收(拆迁)项目评估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外地公司对江阴征收(拆迁)评估政策不熟悉,执行政策不一致,造成补偿标准不一,影响征收推进进度。二是被征收单位不配合或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导致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三是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不够,有些专业设备未有专业人员把关,造成评估结果质量不高。

2.20xx年市级征收(拆迁)安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xx年度市级征收(拆迁)安置资金支出合计382355.03万元,其中:城投公司支付26个建设项目安置资金150706.01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63个土地收储项目安置资金231649.02万元。市审计局重点对“两路一河”项目的6个镇(街道)市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至2013年2月28日,抽查的6个镇(街道)共收到财政补贴资金150880.92万元,总支出125963.39万元,其中:拆迁补偿支出80433.28万元,安置房建设支出6659.26万元,已安置应分摊建设成本(包括腾地拆迁安置)支出38870.8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镇(街道)对市财政拆迁补贴资金能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但个别乡镇将拆迁补贴资金部分用于弥补镇财政资金缺口。

三、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全市经济稳中求进和转型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方向要求,真正做到全口径预算,把所有的财政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安排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融资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确保收支平衡。深化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二)加强并规范税收征管,努力提高征管质量。进一步加大税法法制宣传,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使广大纳税人全面了解有关税收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形成依法纳税的氛围。进一步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建立房土两税税源户监控制度,及时更新房土信息,完善税源控管体系,保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三)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范征管程序。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意见》,加强各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保证非税收入足额征收。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并理顺减免范围,强化并严格执行减免审批程序,完善减免备案制度,确保征收率不断提高。

(四)深化国有资产管理,落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应抓紧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清理整合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实现人员、资产的彻底脱钩;妥善安置脱钩经济实体员工,进一步规范经济实体拍卖程序;对单位经营混乱、损失严重的情况应重点关注,对剥离资产做好备案登记,跟踪督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规范政府投资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标投标的环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同时,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备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施工企业的信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六)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规范征收(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市财政及有关镇(街道)应进一步规范拆迁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核算。由于各镇(街道)安置房建设采用回购方式,大量的资金支付主要集中在,因此要做好风险应急防范机制,统筹安排市、镇(街道)财政资金,确保安置房能及时回购,拆迁安置户能及时顺利得到安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下,20xx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已顺利完成。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扣主题主线,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思路创新,突出项目质量,突出业务规范,加快推进审计转型,为江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篇17: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教育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XX年11月至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际交流协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XX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 700 552.9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 903 227.5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7 325.3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 759 160.5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6.4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5 385.84万元,均为当年问题金额;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 346.33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所属中央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电教馆)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项目预算3020万元,至年底实际支出8.6万元,结转3011.4万元;1个项目申报预算440万元,项目完成实际支出XX.75万元,多申报426.25万元。

2.20XX年,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协会等4家单位扩大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涉及金额共计23 817.02万元。

3.20XX年,所属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6家单位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多计列支出共计8366.30万元。

4.20XX年,所属国际交流协会通过编制虚假会议费决算表套取财政资金46.80万元,其中用于其他会议等19.06万元、转为协会事业收入27.74万元。

5.20XX年,所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国际交流协会的3个团组未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团组人员持因私护照出国。

6.20XX年,部本级有1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111.54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涉及金额31.81万元;4个三类会议未纳入计划;2个会议人数超出标准;1个会议向办会单位转嫁会议费10万元。

7.20XX年,部本级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389.22万元;电教馆等3个单位未经公开招标采购3861.59万元;北京林业大学自行采购应执行集中采购的计算机等315.36万元;北京化工大学未报经财政部批准采购进口设备5030.3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XX年底,部本级历年财政资金滚存利息6490万元未上缴国库。

2.至20XX年底,所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少计财政结转资金XX5.57万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将应确认为结余的21 730.76万元在往来账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申报项目预算;对多报项目预算问题,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套取财政拨款问题,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国(境)团组违规问题,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转嫁会议费及部分会议不规范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退回转嫁的费用;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要求及时缴入国库并调整账目;对少计财政结转结余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财政部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向办会单位转嫁的会议费正在办理退还手续;对部属各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资助中心对少计财政结转资金问题已进行调账处理;交流协会已将套取的财政拨款归还原资金渠道;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已着手清理往来款项。具体整改结果由教育部向社会公告。

篇18: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XX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遵照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部本级及所属外交学院有6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325.10万元。

2.20XX年,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在项目支出和驻外机构基本支出中,扩大支出范围列支其他无关支出627.50万元。

3.20XX年,部本级自行设立奖项,为部内单位发放奖金71.30万元。

4.20XX年,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215.67万元。

(1)部本级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实施信息化基础运维工作服务,合同金额178万元;

(2)1个项目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选择定点施工企业名单外的3家单位作为邀请招标对象,涉及金额191.61万元;

(3)7个项目50万元以下的工程监理服务未按规定执行定点采购,自行委托3家单位实施,涉及金额107.72万元;

(4)1个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合同金额659.71万元;

(5)1个项目违规签订补充合同,涉及金额242.93万元;

(6)所属外交学院在补充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前,自行实施20个项目的采购工作,涉及金额3835.70万元。

5.20XX年,部本级10个三类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0.08万元;XX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36个会议人数、会期超过规定标准;5个三类以上会议未纳入会议计划。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部本级在2个项目未取得发票情况下报销资料费39.70万元。

2.至20XX年2月,所属外交学院于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校区一期项目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3.20XX年,所属外交学院XX.2万元工程结余材料未纳入账内核算和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对扩大支出范围列支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对自行设立奖项为部内单位发放奖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奖励办法;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对部分会议管理及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管理有关标准;对支付资料费未取得发票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对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结余材料未入账管理问题,要求尽快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加强结余材料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加强政府采购和会议费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所属外交学院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外交学院已对有关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将4个项目的涉事公司列入黑名单。具体整改结果由外交部向社会公告。

您可能还感兴趣的内容:

1.信用社主任离任审计报告

篇19: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审计署对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等1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为1XX XX4.7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 740.5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9 384.2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3 599.4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75.38万元,其中20XX年9356.7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92.61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XX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所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下属培训中心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2.20XX年,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本级、经济研究所等6家单位多列报人员24名多申领人员经费预算。

3.20XX年,所属国家节能中心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项目经费超预算支出163.09万元,未履行备案手续;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和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将日常公用经费68.93万元、33.66万元,自行调剂用于人员经费;国家节能中心、国际合作中心等3家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超预算3585.63万元。

4.20XX年,所属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小城镇中心)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涉及金额3575.75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少计收支。

5.至20XX年底,委本级拨付宏观经济研究院、国际合作中心等XX家所属单位的委托课题费和培训费,已全部列支出,但实际结存XX32.89万元,其中20XX年10XX.23万元。

6.20XX年11月,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支付课题经费45万元,并全部列支出,但至20XX年底,实际结存36.33万元。

7.20XX年,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使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16.7万元,向职工发放移动电话通信费等;能源研究所下属《中国能源》杂志社、投资研究所下属《中国投资》杂志社和产业研究所使用虚假票据等分别套取现金55.71万元、16.11万元和3.65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劳务费等。

8.20XX年,委本级接受24家单位资助33人次出国(境)费用共计157.03万元;4个出国(境)团组存在未经批准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超标准列支住宿费6.XX万元、违规拆分报批等问题;还有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

9.至20XX年底,委本级和所属离退休干部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1辆;至20XX年2月底,委本级尚未完成核定的9辆超编车辆的处置工作,7辆已上交的公务用车未核销固定资产。

10.20XX年,所属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等3家单位非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费和公车运维费超预算支出40.54万元,均未履行备案手续。

11.20XX年,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93.XX万元。

XX.20XX年,委本级1个国际会议超标准支出会议费163.9万元;5个会议向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企业转嫁费用52.02万元;7个国际会议违规列支管理费4.XX万元;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1个会议人数超标准。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至20XX年,所属价格认证中心以办培训班的形式,违规开展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收取培训费183.52万元,其中20XX年XX8.16万元。

2.20XX年,所属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自定项目,收取制冷空调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和煤矿设备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审验费53万元。

3.所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将部分考试项目委托与协会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实施,20XX年收取考务费等741.9万元,且未纳入协会预决算。

4.所属对外开放咨询中心违规改变厦门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用途,与企业合作建设酒店式公寓,20XX年该中心将上述相关权益转让,收取费用211.86万元。

5.20XX年7月,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未经批准,同意所属北京国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下属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价格XX15万元。

6.20XX年,所属小城镇中心未经批准,以自有资金570万元在张家口市购买酒店式商品房8套。

7.至,所属价格监测中心使用自有资金17.49万元以个人名义购置3套房屋作为职工宿舍,中国开发区协会使用自有资金74.9万元以个人名义购置3套房屋作为职工宿舍,相关房屋产权均登记在个人名下,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

8.20XX年,委本级少计固定资产693.94万元;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投资研究所和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少计对外投资231万元。

9.截至20XX年底,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下属经济研究所等9个基层预算单位尚未申请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该院20XX年3月未报财政部备案开立定期存款账户,转入资金5000万元,存款本息已于20XX年1月归还至单位基本账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多申请人员经费预算、超预算收支未履行备案手续、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问题,要求完整、准确编报部门预算,严格履行备案手续、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和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问题,要求取得真实凭证,调整会计账目,并依法缴纳税款;对因公出国(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超编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清理不到位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加快资产核销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和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清理收费行为,取消自定收费项目;对项目建设和处置不合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资产购置不合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报批手续和妥善解决房屋产权问题,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少记资产、对外投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按规定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报和管理工作,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对外投资等经济活动,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问题,已有37个团组补交了出访报告;对中国设备协会违规收费问题,已研究明确取消收费项目,对少计对外投资30万元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产业研究所对以虚假票据报销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调整了会计账目,依法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对违规开设定期存款账户的问题,宏观经济研究院已纠正。具体整改结果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告。

附表:1.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篇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相关文章:

1.预算分析报告

2.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3.预算财务分析报告

4.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参考

5.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参考

6.管理会计视角下预算执行措施分析论文

7.经费预算报告

8.市场预算报告范文

9.预算实习报告范文

10.施工图预算实习报告

下载word文档
《预算执行分析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