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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施工合同书

2024-07-01 08:03:3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寒石溦云”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电气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电气工程施工合同书,供大家阅读参考。

电气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工程施工合同书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概况: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按**设计的施工图纸。

(五)、承包造价:按招标价承包,结算时按摊投施工期的《造价管理与信息》及市场价格。

二、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年 月 日前负责做好建筑物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2、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二)、乙方

1、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三、工程期限

(一)根据施工单位的工期承诺,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必须接期交工。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一)本工程竣工质量按要求为:合格等级。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用于工程(包括特殊情况下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下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派驻代表应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单24小时之内进行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送甲方派驻代表和有关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建筑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签证后实施;

4、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二套。

(四)乙方应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它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五、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文件施工,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乞改。

(二)、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资料交给甲方,甲方十五天内付清工程费。

二、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七天内审查完毕,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提请造价管理部门审定。

三、下列情况工程价款必须调整:

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结算按  年 (省份)定额直接费进行结算。

2、人力不可抗拒而发生的自然性灾害。

七、奖罚条件

(一)工期

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延误竣工,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造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奖罚总额不得超过建安总价的3‰。

(二)签订合同后,甲方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不能继续施工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三)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的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协商办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2: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篇3: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施工合同书

一、词语涵义

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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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 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内。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4.6 提供测量基准

发包人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第33条、第35条和第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人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人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人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人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 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订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人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人。

五、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或发包人的义务、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人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易人应由发包人及时通知承包人。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监理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人的指示

(1)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人对监理人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监理人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人。若监理人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人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人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人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人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人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人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联络

8 联络

8.1 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

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 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仅作为承包人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仅作为发包人选择中标人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人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人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期限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则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人的批复不免除承包人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施工图纸的修改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人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期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图纸的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按第1.2款(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 转让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得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人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人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人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人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人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偿的权利转让给承包人的保险人。

11 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分包出去。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人同意的部分分包工作,亦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人征得监理人同意。(1)按第12.1款的规定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1)发包人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人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人的其他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人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人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人的同意,此时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因此项分包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人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而又属承包人的安排和监督责任所无法控制的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也应直接向指定分包人追索,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

12 承包人的人员

12.1 承包人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人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相应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人项目经理

(1)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承包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报告。

(2)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应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人。

13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人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人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的调动应报监理人同意。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人应在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人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承包人的人员

承包人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措施。若其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人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经与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人。

14.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抄送发包人。监理人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人,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交货时,承包人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人批准,否则由于承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货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5 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人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人需更换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时,须经监理人批准。

15.2 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人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人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人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人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人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人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人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人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人拟向承包人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人的施工设备。若承包人计划租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人从其他人处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15.5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 交通运输

16.1 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人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人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人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人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人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 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在施工总进度计划批准前,应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人。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报送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如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 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人延误开工

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8.3 承包人延误进点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赶工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8.4 完工日期

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人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第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 暂停施工

19.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人许可的承包人擅自停工。

(6)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3 监理人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人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向其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人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人在下达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仍未给予承包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若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第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人;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人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 工期延误

20.1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他可能发生的延误情况。

20.2 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第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若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人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人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说明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人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人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人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人。

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人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若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构成违约时,应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1 工期提前

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比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人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 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人报送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及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22.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22.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篇4:工程施工合同书

8.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8.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8.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9、工程款的支付

9.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10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80%。

9.2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3%,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15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违约责任

10.1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10.2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12、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13、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政府处理,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 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10 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工程施工合同书

为了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法库县***(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将****工程,承包给***(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新建工程

二、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三、工程总造价:大写(¥******元)

四、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必须符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标准,对该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品。

五、约定施工工期:*月*日——20*月*日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标准拨付。(扣10%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到期返还)

七、资金来源:省、市、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八、甲乙双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乙方应在开工前仔细核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如发现施工图存在偏差或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解释权由甲方确定。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施工中若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九、质保期(一年):此工程质保期*年(***年*月**日—均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生效,并结清全部款项,随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工程施工合同书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建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国家安全检查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三、施工工期:全部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组织每月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会议,安排施工有关事项

3、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按上级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5、根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按第六条2、3款规定提供施工用资金。

五、乙方责任:

1、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执行ISO 9002质量标准、

2、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安排好施工进度(包括每月施工进度),保证合同工期按时完成,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签证手续。

4、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施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由安全部办理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书,工程部办理工程管理目标书,并严格执行)。

5、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应先由乙方自检,然后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录,整理、编制、归档。

7、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并接受因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处罚。

8、凡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方规定办理有关合法手续,拨付后再使用。

9、凡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财务、材料等有关手续往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上经济纠纷,项目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0、乙方负责归集真实的工程票据,如经有关部门检查,出现成本归集不真实而进行的税务惩罚或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标准:

1、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以支票支付。

2、工程款在收回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进度支付乙方,如因工程急需,超支必须经部队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3、本工程基础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全额工程款的50%,做为程材料费。

4、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35%。

5、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乙双方决算厚,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10%。

6、剩余工程款5%做为工程保修费,乙方无条件保修,如果乙不按时保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为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7: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xxxxxx

(二)工程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工程承包范围

安全维护及整改

3、合同工期 30天

4、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xxxxxxxxxxxxxxxxxxx 元整

5、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5.2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5.2.2本工程适用的地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湖南省标准规程。

6、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7、工程计价

7.1 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40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修缮定额》、《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标准》、2006《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标准》及工程消耗标准动态调整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7.2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37号文件综合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执行。

7.3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8、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8.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找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时降雨200mm或200mm以上(以长沙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篇8:电气工程施工方面论文

电气工程施工方面论文

电气工程施工方面论文论文范文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序探讨

摘要:国民经济建设进程中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推动经济进步的首要条件。

为凸显建筑项目实用性,应有效加强电气工程施工建设。

本文就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序展开进一步分析,对有效预防不规范现象,提升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水平,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序

1.1做好前期准备

电气工程施工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尤为重要,首先应加强勘测.在安装施工前期,工作人员应深入现场细化考核分析,就施工现场环境条件以及具体特征做整体把控,明确施工区域当前的属性。

如建筑工程规模、具体楼层、电气工程分布范围与建筑应用功能等。

建筑图纸就好比建筑工程的缩影,为此施工人员应做好图纸分析,明确其有否同现实场地相契合,认真细致的掌握图纸的各项细节,特别是区分好强电以及弱电施工环节,避免图纸错识的问题。

承包方在要求时间段之中做完扫管处理后需要同建筑团队进行交接。

为合理预防施工任务叠加问题,杜绝交接以及防线处理同步开展,应快速顺畅进行交接,提升工作效率,赢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穿线工作为建筑电气工程核心基础,其整体水平关系到电气施工后续质量,为此实施穿线阶段中应配备必要的监督管理员工,依照穿线工作现实装配实时完成补管。

另外,依照电气工程具体需要,应组建补管工作小组,实施单独处置,进而全面提升补管处理效率,合理预防遗漏问题的发生。

由于土建施工以及电气施工同步开展,因而两方应积极配合才能全面提升项目质量,预防工期拖延的问题,有效缩减成本,提升工程建设整体效益水平。

由于两方承担任务量、专业技术方向并不相同,因此会存在思考问题、处理问题角度不同的现象,为此在遇到需要两方配合方能处理的问题时,应主动交流探讨,结合两方建议。

而在单独施工之时,则可为对方提出更加专业化的建议。

1.2加强安装施工

建筑工程安装施工为主体环节,需要把握好处理流程。

在防雷接地处理过程中,应将柱钢筋作为电极,做好干线处理、安装支架系统以及防雷系统,辐射防雷引线。

辐射钢管过程则包含随墙配管以及墙体配管两类,前一类是将赫兹与短管相接,利用焊接完成固定处理,各个管口以及盒子、箱口应位于相同水平线。

第二类则是不包含介入短管,而是直接完成盒子同箱子的焊接处理。

辐射电缆过程也包含人力处理或是机械处理两类。

水平状况下通常利用人力完成拉因处理。

而在垂直状态下,则应通过机械设备完成牵引处理,借助卷扬机可将电缆移动到合理的方位。

配线施工过程中则可通过边拆除、边清扫的方法完成扫管,如此一来不但可预防堵管问题,还可及时快速的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做好后续穿线工作。

安装变压器过程中可直接通过吊车移动变压器至变压室,或是通过轨道连接吊链方法将变压器装置牵拉至合理方位。

在安装配电箱过程中,应依照设计标准,同土建施工合理配合。

利用穿线使配电线路以及箱体开关移动到合适方位。

1.3建筑电气工程设备安装工序

为保证电气工程设备安装环节严格依照流程实施,应做好综合管控,根据设计标准与我国行业要求标准完成安装处理。

对于线路的总体长度、横截面积尺寸、管道体积、设备系统整体质量均应加强管控,确保设备系统运行应用可靠性,有效降低引发安全问题的机率。

后期工作中应加强监督管控,针对建筑电气工程各项流程做全面核查检验,做好漏洞环节的分析与整改。

尤其应针对穿线施工以及配管施工加强控制,注重接线预留是否合理,安装防雷系统有否契合接地标准,安装设备有否可靠安全,质量水平是否合乎标准,这些均是重点防控的环节。

针对检测分析查出的问题应快速进行处理,预防漏洞环节导致更大的影响与破坏。

针对较易引发安全隐患的方位应不断核查,保证整体建筑电气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2有效预防建筑电气施工工序不规范问题

为有效预防建筑电气施工工序不规范问题,应全面提升作业人员专业水平。

在电气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中,经常会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

导致该现象的成因包括:承包方以及开发方采购应用的原材料为劣质产品,这样可使自身赢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另外,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也与工序不规范现象密切相关,如果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意识淡薄,便会导致标准合格的原材料以及设备系统被更换甚至丢失。

应对该类问题的做法是,针对一线生产员工做专业技能与知识培训,加强建筑电气工程安全意识教育,以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感,端正安全负责态度。

同时,还应提升管控力度,奖励规范、惩处不规范行为,以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

建筑电气工程的可靠安全运行同有效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密不可分,通过制度管理可全面预防建筑电气工程建设违规违法行为。

倘若监管制度不完善、包含漏洞,便会令一些非法分子为赢取更大的利益而作奸犯科、铤而走险,最终将对建筑电气工程建设造成严重的影响,引发较大的安全事故。

为此,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机制建设。

同时,应加强安装技术人才培训,特别是安装配电箱、进行穿线处理环节需要配备高精专人才,以确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序更加可靠规范,提升整体实用性。

3结语

总之,为全面提升建筑项目施工建设质量与整体实用性,我们只有加强施工工序管理,针对每一项细节严加管控,遵循施工建设规范,加强人才团队建设,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安装施工管理,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方能真正建设出优质、良好的精品建筑工程,实现又好又快的全面发展。

作者:高美群 单位:哈尔滨市达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孙成龙,王晓霞.浅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控制与管理[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04).

[2]韩威,俞辉.试析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17).

[3]符超;建筑电气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与处理措施探讨[J].四川建材,(03).

[4]李毅.浅谈对建筑电气施工技术的探讨与研究[J].科技资讯,(02).

电气工程施工方面论文范文二: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与措施

摘要:从上文的论述来看,电气工程的施工上普遍存在着电流过载、漏电以及短路火灾等现象,其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安全威胁对施工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对其身体健康具有直接性的影响。

关键词:电气工程施工;安全问题

一、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1、漏电和触电的危险

在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出现触电以及漏电上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实际设计上的不合理或者是安全上的`不规范等问题。

在进行电气设备的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的实际保养不重视或者是相关的保养不够规范,这就降低了设备的实际绝缘能力,这就使得设备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局部过热或者的设备的损坏现象,最为严重的就容易导致保障,对正在工作的施工人员造成了非常大的威胁。

施工人员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接地上的设置不合理以及连接上的不完善等问题造成电气设备零件上的破坏,对于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非常严重的威胁。

总而言之,在进行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由于专业知识上的缺乏以及技术水平上的问题而导致其忽视了该方面的安全威胁,当其事故发生时就容易造成施工人员在生命上的严重威胁。

2、火灾上的威胁

在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火灾事故是其中非常普遍的安全性威胁,其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由于电气。

电气工程施工的工作人员由于缺乏尝试了解,导致了技术上的缺失,诸如,出现私接线等问题,这就容易导致线路在很长的时间之内出现了超载的现象,造成线路出现过热的现象,造成绝缘层的损坏,造成线路上的问题,最终引发了火灾。

此外,在实际的设备施工的过程中,如果设备存在着插头或者是导线等方面的接触短路等现象,这就容易导致在开关的闭合过程中产生电压的瞬间加高,导致电弧出现打火的现象,最终造成火灾。

总而言之,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火灾的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雷电而导致设备或者是线路上出现短路的现象,这就需要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注重防雷工作。

二、电气工程施工中安全问题的对策分析

1、在电气工程施工方面注重绝缘保护

电气工程的施工需要坚持电气材料以及设备上的检查,通过检查以及控制上的加强,实现绝缘性检查的精确性。

在实际的检查与控制的过程中,相关的技术工作人员需要严格的进行相关内容的质量检查与验收,严格的按照标准来进行检查,最终保证施工设备、施工的材料等方面的合格性,实现质量验收标准上的满足。

在进行导线以及电缆等方面需要认证专业性的权威认知,通过认证标志上的确认来提高安全保障,同时还需要保证绝缘层在厚度上的均匀性以及完整性。

在插座以及开关等同极性不见的安装上,需要保证间隙以及爬电距离等不应该超过三毫米,同时还需要保证期固定的绝缘阻值。

在材料以及设备等方面需要特别的注重绝缘性的检查,如果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需要放送到专业性的单位来进行专业性的检查。

总而言之,在电气工程施工方面如果存在着绝缘层破坏的现象,这就需要专业工具来进行修复,如果不能够修复就需要及时的进行更换。

2、施工短路或者电路过载等方面的保护对策

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短路以及过载等问题主要是由于小型的断路器或者是熔断器来进行的,但是在熔断器的选择过程中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针对性的选择,

根据配电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故障来进行熔断器的配备以及选择,但是在熔断器的额定电流以及额定的电压进行十分明确的标示,保证额定电流与设备上额定电流的比例。

当存在着电路的过载问题,这就需要通过自动性质的开关来进行解决,但是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保证自动开关的电流设置能够与负载电流相一致,能够充分的发挥自动开关的过载保护功能。

此外,电气工程施工中漏电问题并不容易发现,在进行漏电保护的过程中需要采取线路的末端保护与线路的分支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线路末端的保护。

系统漏电的保护方式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漏电上的故障,不断的缩小故障范围,为故障工作的进行提供发展的便利,提高其可靠性。

总而言之,在进行漏电保护措施的实际实施的过程中,需要选择符合国家漏电保护标准的保护器,根据其保护的级别来实现协调,提高其保护有效性。

3、注重施工安全上的接地性保护

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方面的接地保护非常的重要,需要注重电气设备和大地接触的有效性。

当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的过程中,需要保障设备产生故障的电流能够充分的分散到大地上,提高设备的安全性以及有效性,降低触电上的事故。

由于电气设备以及接地环境等方面的差别就使得接地的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这就需要根据接地的科学标准以及科学的规范来进行安全性的保障。

在进行接地保护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的标准以及严格的规范来进行,最终避免出现接地以及漏接等现象。

三、结语

从上文的论述来看,电气工程的施工上普遍存在着电流过载、漏电以及短路火灾等现象,其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安全威胁对施工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对其身体健康具有直接性的影响。

篇9:电气工程施工论文

电气工程施工论文范文一:电气工程施工安全性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以及科技的发展,电气工程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为各行各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在电气工程广泛应用的同时,其施工安全性也得到了非常大的关注。

本文主要介绍了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性问题,并且阐述了相关的保护对策,希望对相关人士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电气工程施工;安全性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对电气工程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电气工程也随着科技的进步向着更加智能化方向发展。

这些都使得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相关的安全性问题,主要包括火灾危险、漏触电危险、电磁危险以及静电危险等等,这些危险严重威胁着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全以及财产安全,一定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保护,确保电气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篇10:电气工程施工论文

1.1施工过程中火灾的危险

在进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会遭遇火灾的危险,造成此种危险的主要原因包括几方面:首先,电气工程施工人员专业技能相对较差,对电力安全性方面的知识了解得不够深入,造成对施工安全性认识不足。

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私自接线的问题,此种问题就会造成施工线路始终处在超负荷情况下运行,长时间运行会造成施工线路严重过热,破坏相关电器的绝缘层,最终发生火灾危险。

其次,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是某些设备的插头或者导线出现短接造成短路时,相关电气设备在开关的瞬间就会产生非常大的电压,从而造成电弧打火的情况,进而引起火灾发生。

再次,雷电的出现也可能造成电气工程发生火灾。

这就要求相关施工人员要足够重视这些影响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

1.2施工过程中漏、触电的危险

在进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漏电以及触电的危险,造成此种危险的主要原因包括几方面:首先,设计方面的不合理造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漏、触电的问题;其次,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置安全措施。

再次,在相关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其进行良好的保养,这样就会造成电气设备的绝缘能力较差,在电气设备实际使用过程中,这些问题就会造成设备的局部过热或者设备的损坏,严重的时候会使得设备出现漏电的情况,从而造成施工人员出现触电危险,严重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最后,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水平有限,施工过程中很容易造成漏电、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3施工过程中的电磁危险

电气工程职工过程中主要的安全问题之一就是电磁危险,此种危险对于施工人员的健康会有非常严重的影响。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某些电气设备的电磁屏蔽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对于某些频率较高的参数不能正确的调整,这就造成了设备运行过程中会有高于自然电磁辐射几十倍的电磁辐射量,这会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1.4施工过程中的静电危险

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静电危险的主要原因为:没有科学合理的接地、连接装置不够完善以及设备维护相对较差等。

静电危险会对电气设备内部的元件有一定的破坏作用,甚至会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有较大的威胁。

同时,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静电危险是比较常见的,并且因为静电能量较小所以较容易被施工人员忽略。

2电气工程施工中安全性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人员要在工程施工之前审查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保证其符合工程施工建设等级需求,为电气工程施工安全提供基础性保证。

同时,要仔细审查电气工程施工所用材料以及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确保采用的是正规厂家的产品。

对于工程施工中某些较为特殊的机电设备来说,需要经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要获得政府部门颁布的文件证书,确保从根本上杜绝工程安全问题。

2.2加强电气工程施工中的绝缘保护

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检查进场的电气材料以及设备,尤其是对绝缘性的检查。

对于某些国家实行强制许可证管理的电工产品来说,产品厂家的供应商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认证文件资料,同时在施工现场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抽检,可以根据有关的质量标准规范进行具体的检查工作,要确保施工所用材料、设备以及成品的合格率。

要保证施工用的导线以及电缆等具有质量认证机构发布的质量认证标志,并且要确保其具有符合标准的绝缘层厚度。

在检查过程中,若是发现材料以及设备绝缘性出现异常,就要将其送到相关单位进行深层检测。

若是施工过程中材料以及设备绝缘层出现损坏的情况,就要采用绝缘胶布对其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就要进行更换。

2.3加强电气工程施工短路以及过载的保护

对于电气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短路以及过载情况,一般都是采用小型的熔断器以及断路器进行电路保护。

在选择熔断器具体型号时,要按照配电单位发生短路问题时出现的最大电流来选择,使熔断器满足故障电流的要求。

同时要明确的将熔断器额定电压以及额定电流标示出来,要保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在设备额定电流1.5倍以上。

对于电路出现的过载问题来说,可以通过自动开关进行解决,但是一定要确保自动开关的额定电流和负载电流相匹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动开关过载保护可以真正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4加强对漏电、触电的保护

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系统的复杂性导致系统漏电并不容易被发现。

比较常用的漏电保护措施主要为对系统线路末端的保护和分支的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并且要以线路的末端保护作为主要形式。

通过此种漏电保护措施,可以在电力系统出现漏电事故后最大程度的缩小故障发生的区域,这样可以方便的进行故障查找,确保电气工程供电系统具有安全性以及可靠性。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以及使用漏电保护措施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要具有CCEE标志,确保漏电保护器的质量,同时要按照分级保护协调的原则确保漏电保护动作的'有效性。

2.5加强电气工程施工接地的保护

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接地保护是最为重要的保护措施之一。

所谓的接地保护主要就是指将施工中的电气设备和大地进行充分有效的连接,这样可以确保在相关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可以将发生故障的设备电流经过接地系统传递到大地,从而有效保护好电气设备的安全性,防止出现触电事故。

对于类型不同的电气设备以及不同的接地环境来说,所具有的接地方式都是不相同的,都具有自身特色的接地标准以及接地规范。

在具体的接地保护措施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照相关的规范以及标准进行施工,防止出现漏接以及重复接地的情况。

2.6加强电气工程系统的消防保护

在电气工程中一定要保证消防设备以及应急系统能够可靠的供电(保证消防系统具有独立性),在火灾发生时,保证消防设备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进行电气系统设计,保证电气工程中消防系统的电源负荷等级是整个系统中最高等级。

3结束语

根据上述相关内容来看,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危险、漏触电危险、电磁危险以及静电危险等等,这些危险严重威胁着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甚至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所以,电气施工企业要根据具体施工情况采取电气施工保护措施,主要可以采用加强电气工程施工中的绝缘保护、加强电气工程施工短路以及过载的保护、加强对漏电,触电的保护以及加强电气工程施工接地的保护等方式提升电气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从而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我国电力工程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孙进 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荆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陈雅烹.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性问题与保护措施[J].山东工业技术,(23):15-17.

[2]曲开元.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性问题研究[J].山东工业技术,(23):18-19.

[3]姚旺.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性问题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22):88-91.

[4]王圣涵.试论电气工程施工的问题和解决对策[J].山东工业技术,2015(20):22-25.

电气工程施工论文范文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漏电保护技术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在建筑行业方面的飞速发展,有关电气方面的施工在整个建筑工程当中实际的应用越加广泛。

对于建筑电气工程的相关施工过程当中,时常会出现触电事故,给所有的电气施工人员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应用漏电保护的有关技术,对于电气工程系统当中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极大的减少施工人员发生触电的几率。

关键词:建筑;电气工程;漏电保护;技术

漏电保护的有关技术在我国有着多年的应用,对于技术使用等相关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但是对于建筑电气工程实际的施工当中,有关漏电保护方面的技术应用还比较欠缺。

漏电故障对于施工人员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了非常大的威胁,再加上当今阶段我国整个建筑行业正处在飞速进步的新时期,强化漏电保护的有关技术在整个建筑电气工程的相关施工过程中的应用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1漏电保护相关技术具体的工作原理

1.1建筑电气漏电的有关原因

在施工现场对于相关的电气设备准备接线时,对于熔断电阻丝应用的不合理,有关承载通过的具体电流超过了相关电路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载,进行超负荷工作时,无法起到阻断的有关作用,电流持续通过导线,

使热量堆积升高,在其热量升到外部绝缘层相关的融化点时,导线就会直接暴露到外面,导致漏电事故的发生;电气设备在应用了一段时间之后没有定期对其做出检查,某些电子元件或者是导线被氧化的非常严重,

而橡胶绝缘层也会逐渐的失去弹性,一旦将其移动或者是弯折机会产生裂痕,当再次有电流通过导线时就会出现电弧。

而稳压器损坏会导致整条电路之中通过的电流不够稳定,在设备使用的过程当中通过导体的相关瞬间电流过大,导致零件被烧毁,进而造成用电系统极易发生漏电事故。

1.2漏电保护器具体的工作原理

当电气设备出现漏电情况或者是有某些工作人员意外触碰到电源时,就会触发漏电开关,进而阻断电流继续通过,呈断路的有关状态。

对于这种保护器来说,能够有效的应对漏电事故以及反应触电等相关的突发情况。

在设备的安装过程中,在电源上的输出端接入相关的漏电保护器,同时也就是相关用电设备上的输入端,在其内部有一个能够感应具体通过电流的相关变压器,将其接入到通过交流电的有关导线所组成的线圈,

在线圈的另外一端接上相关的断电器,其中互感线圈之内是由簧片以及弹簧组成,在通路的有关状态下,簧片会受到磁场的有关作用被吸附到电流通过的地方。

2电气施工之中的不安全因素

对于建筑电气的相关施工来说,可以威胁电气工程安全的相关因素有很多,其主要都有:在有关穿线工程当中,相关的导管细以及导线繁多致使管内空间拥挤,散热不足,同时再加上某些相关施工人员自身的技术素质比较低,不能按图进行施工。

这种情况导致了导线绝缘层具体的老化速度加快,减少了工程实际的使用寿命。

没有把腐蚀剂处理干净,在开关方面的处理没有切断有关的相线,甚至是把相线接在了灯头螺口的相关线柱上。

篇11:电气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 孟滦小区27号、28号楼

质量等级: 合格

承包项目: 强、弱点工程

合同单价: 元/㎡ 承包内容:设计蓝图以内的全部强弱电安装及避雷接地安装施工

第二部分:管理要求

一、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进场工人的工伤保险费缴纳,凡乙方进场员工需先登记身份证并由甲方

上缴保费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若乙方员工未提前登记身份证而被乙方要求上岗

者,视为乙方主动放弃保险服务,若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甲方不承担工伤所发

生的各项费用。

2、出现工伤事故,乙方需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附近医院,并在事故发生4小时以内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甲方相关管理人员,延后不报的视为放弃求偿权。

3、出现工伤事故,甲方负责受伤人员的住院费及医疗费,乙方负责工人陪护费等其它费用。

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管理和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施工。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必须为合格的防护用品。

5、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物料认真堆放,垃圾及时清理。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管理要求的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罚。

6、甲方在施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如乙方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发包人): 承德市热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汤景森其停止作业。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野蛮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甲方除配合工伤保险外,其他责任乙方自负。

7、乙方内部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处罚。若同其它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处责任方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执法部门处理。

二、进度管理

1、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工长沟通,确保按工长指令尽早完成工作内容。

2、乙方必须组织充足且素质高的劳动力进行施工,对素质差的劳动力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必须及时更换。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进度计划,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进度,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质量管理

1. 质量验收应以甲方技术人员结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的现场标准为准,乙方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以达到此标准。

2.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交底,按交底和图纸设计进行施工,对甲方的交底和通知(包括口头通知)认真领会执行。

3.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和通知,乙方应立即整改,不得消极拖延。若甲方提出问题后,乙方不进行整改和整改不利,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清出现场,前期人工费不予结算。

4. 乙方应克服质量通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返修,由乙方承担全部返工和返修所需的机械及材料费用及甲方的经济处罚。

四、材料管理及其他

1、严格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方面的合理处罚。

2、乙方必须树立节约意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乙方出现的材料浪费现象,甲方将以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罚款。

3、对甲方提供的机具应认真使用和保养,由于恶意人为造成的机具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维修费用。

4、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物料认真堆放,垃圾及时清理。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管理要求的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应自行配备所需证件(如身份证、特殊工种作业证等),并保证进场工人无违法犯罪人员。

6、讲好宿舍、个人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对于住宿及伙食改善要求应以正常渠道上报,甲乙双方协商提高。

五、工程款支付

甲方应根据形象进度及时拨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错误造成乙方的返工,甲方应据实签证,负担乙方因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违约:对于所干工程不符合要求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对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各单项工程均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价值从人工费中扣除。

第四部分: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发生的其它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人员、设备、材料的损失。但不可抗力的时间发生时,乙方应主动采取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电气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基本建设与工程管理的规定,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本着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签订单位: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建设规模:10KV配电工程

五、工程合同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中所列项目内容的工程物资采购和施工。

六、工程合同承包内容:

1、工程安装:10KV配电变压器安装、调试及送电;高压电缆预埋,包括电缆管道敷设以及电缆敷设。

2、工程物资: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备和线缆等工程物资按照国家电网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由乙方进行采购。

3、土建施工:红线范围内。

七、工程建设工期:甲方施工场地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 天 内完成工程施工,工程完工且具备送电条件后 日内完成工程送电。

八、工程承包方式: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费用和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费用的大包干方式。

九、工程合同价款:包干费用为: 万元整(¥ 万元整)

十、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小写:¥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 主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小写:¥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合同价款余款(小写:¥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十一、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转账

十二、双方责任:

1、工程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由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验收标准:

(1)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2) 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 国家和部颁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

(4) 整套设备、线路带负荷正常运行,不能中断。

3、双方责任:

(1)甲方:

①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发放工程施工相关资料。

②负责审定线路停电过渡方案以及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

③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④负责工程停、送电协调工作。

(1)乙方:

①负责施工区域内的用电、用水、临时设施的施工。

②负责工程施工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三措”的编写,并提交甲方审查。

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提出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此项工作。

④严格按国家、部颁的“规范”、“规程”、“标准”、供电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保质量地完成并交付使用,并参与保电和保电前的工程物资保护等工作。

⑤负责工程物资质量(注:物资供应商应为国家电力行业的合格供应商)。

⑥负责对已完成的线路、设备移交前的保管工作。

⑦妥善处理施工关系,协调处理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 ⑧承担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和质量责任。 十三、其他: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工艺存在问题的工作项目做出限期整、返工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增加工程费用,需由甲方签证认可。

3、乙方应承担在工程物资移交前,工程物资被盗、损坏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控,并处以处罚。

5、工程未经甲方验收提前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有效期: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五、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

十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电气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友爱安置区一期单体楼号防护栏杆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庆区康居友爱安置区一期17#、18#、19#、20#、21#、

2、工程内容:阳台、空调板防护栏杆及一层窗防盗栏工程(主要包括:下料、焊接、焊缝打磨、油漆、安装等)。

二、工程价款

1、单价:阳台防护栏杆 60 元/个;空调板栏杆 25 元/个;窗防盗栏 元/个。

2、合同总价:结算时以实际施工具体楼号的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三、工期: 5月 8日— 20 6月30日。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只提供方管,辅材全部由乙方自理)。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以进度款的形式支付,乙方完成所有工程量的50%后甲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25%;完成所有工程量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一月内,甲方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0%,其余10%的工程款在小区整体工程交工后半年内付清。

2、甲方付款时,乙方不出具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全额工程发票,甲方不扣税金。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负责提供施工用电电源。

3、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各项工程验收接收手续。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报甲方审核,经审核合格后交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图纸施工。乙方开工前,提交开工报告,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签证后开工。

2、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自行从总电源接通施工用电,并承担接通费用和用电电费。

4、严格按协议工期安排进度,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5、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并提供完整报验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技术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盖章,乙方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返工后重新验收。

6、乙方编制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资料和功能检验资料等所有工程技术资料。

7、乙方负责保护已完工成品,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8、乙方负责因施工造成的返工或维修。

9、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土建施工,接受甲方和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或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七、违约

1、乙方超过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三日还不开工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担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连续延误三天工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开工、完工工期顺延。

2、乙方安装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协议总价20%的赔偿金。

3、乙方施工时,每道工序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不报验或资料不全,乙方自动放弃工程款结算权利。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设备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明显在协议工期内无法完成承包工程建设任务或工程质量缺陷较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施工,并要求乙方赔偿由其造成的损失,已完工分项工程款不予结算。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组织好安全施工,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乙方随时负责清(整)理现场材料,保持物料码放整齐,现场整洁。

3、每检查出一次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扣减工程款500元。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达成协议。

3、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市政工程施工合同书

8、工程质量:

乙方按照施工图纸,根据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符合北京电力公司通州供电公司验收标准。

二、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发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中处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存在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原定工期顺延,若发生增加费用,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甲乙双方办理工程洽商手续,洽商工程部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同时支付洽商工程款。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由于上述原因延期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责任方承担。

三、双方责任 :

1、甲方负责 :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开通施工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重要交通干道,满足工地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的申报批准手续(复印件)。

2、乙方负责:

(1)工程质量部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竣工验收与保修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发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通过北京电力公司通州供电公司验收。工程竣工后,因施工质量问题,半年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五、补充条款;本工程预算金额需经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审查机构,审定价格。

六、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订立本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共同遵守,违约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不含12M宽道路的花岗岩面层,沥青面层,栏杆)。

2、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合双方确定的综合单价(含税)进行调整。(附包干单价一份)

四、合同期限:

1、工程工期:

2、开工日期:

3、竣工日期:月日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因基础变化增加深度或改变结构形式;

3、因本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造成停工;

4、由于双方协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五、工程质量:按现行质量验收评标准,达到合格。

六、双方职责:

1、甲方代表: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为2、甲方工作:

(1) 甲方在开工前七天提供施工图肆分及其他施工技术资料、文件、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签发会审纪要。

(2) 负责提供开工前施工现场现状的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清除地面障碍物,并负责办理开工手续,提供现场排水出口。

(3) 向现场派驻管理和监理人员,对质量、技术、进度及现场管理施工全面管理监督,办理签证手续并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

(4) 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验、验收、办理有关手续。若乙方通知甲方验收,而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组织相关部门验收,乙方视为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序和施工质量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

(5) 甲方派驻现场负责人签订的所有工程量的资料视同甲方最后的审定资料。

(6) 甲乙双方现场共同测量的原始数据的资料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由甲方派驻现场负责人签字,且甲乙双方共同认可此数据真实有效,事后双方不得有任何疑意。

(7) 该合同内容现定的工程完工后甲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已完工工程验收并办理结算。在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完整的付款手续且对乙方付款。

3、乙方代表: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4、乙方工作:

(1) 负责建筑物轴线测量放线、定位,并在固定物上标明;负责控制点的保护工作。

(2) 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合同工程质量。

(3) 必须服从发包人及监理方现场办公司统一指导,加强现场管理,文明施工。

(4) 负责施工安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其他全部责任。

(5) 参加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 负责做好施工记录及施工日志,及时提供竣工资料。

(7)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整理好隐蔽工程资料。

(8) 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退场地,办理现场及技术质量和竣工资料的移交手续。

(9) 如若需甲方提供的验收资料,而在乙方移交资料前未提供,7个工作日内乙方视为资料移交合同。

七、材料供应与验收:

1、没有甲方和监理的批准,不得采用任何替代材料;

2、材料搬运与存储,均应保证质量不受损,环境不受污染;

八、竣工与结算:

1、工程竣工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15天内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图纸一份。

2、付款方式:工程开工至道路土路基施工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90%余款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整理完善后交由甲方存档。

九、违约责任: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设计图纸、有关规定、规范和合同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低劣,经检查发现后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承包人按合同工期延迟工期,按每天贰佰元进行罚款。

十、合同变更与解除:

合同变更与解除,均以书面通知或双方协议为准,如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一、双方协商同意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过程中洽商记录、会议纪要,连通涉及本合同的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均做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国家规定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安全保卫: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一切安全保卫、防护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十四、环境保护:乙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施工现场的环境得到良好的保护。

十五、工程照顾:自开工之日起,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及用于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施的照管至工程验收合格,在此期间发生的损害损失,无论什么原因,乙方均应自行弥补损失损害。

十六、文明施工:乙方应保证在施工现场按行业规程或民俗文明施工。

十七、施工机械:乙方用于施工的一切机械设备,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性能和状态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不至于让相邻的物件损毁或破坏。

十八、缺陷责任:

1、本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从全部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后12个月。

2、缺陷责任期内,下列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自理负责:

(1) 乙方所用的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

(2) 乙方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乙方规定的义务;

十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分,甲乙双方各执贰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现因施工需要,经与乙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劳武桥至古镇两边墙面装饰及围墙

工程地点:窑湾镇古建筑附近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约: 元(人民币) ¥约:

二、承包范围和方式:

1、承包范围:劳武桥两边所有墙面均用水泥、砂浆抹灰后刮白泥、刷白涂料,然后分格(100×300)粘白胶带,最后刷深灰色乳胶漆两遍,围墙用砂灰青砖砌筑,白灰膏勾缝,具体数量以双方实际测量尺寸、面积为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计算及调整:

1、乙方根据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执行。

2、本项目工程造价采用按实结算的方式,其计算及调整依据如下: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综合单价表》

(2)《江苏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3)《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版)

(4)《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单价表》(2004年)

4、工程办理决算依据根据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全部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协议书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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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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