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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协议

2023-12-05 08:34:5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今生恋”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协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协议

篇1: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协议

甲方: 公司

乙方: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之规定,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相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制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 公司开发的 的传播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设计、作为销售工具的平面印刷品的设计、公关活动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内容进行合作(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 ,即20_年12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三、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需将本项目有关广告宣传所需的资料提供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 甲方将和乙方共同制定媒体投放计划。

3. 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稿件或打样签字确认以示同意。

4. 在合作期间内,甲方未经双方商讨,不得单方面委托其他广告公司作为广告代理商。

5. 甲方应按期、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以保证服务工作之顺利进行。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细则、执行要求、时间进度、费用预算、计划目标等内容。

2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甲方认可的月度工作计划中所包含的内容,并对甲方委托其他方进行的广告制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3乙方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方案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以上资料在发布之前处于受控状态。

4乙方应保证服务达到甲方要求;并保质、保量,按规定时间准时执行推广工作。

四、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1. 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公关活动等策略、创意、设计以及发布方案,并享有最终签发权。

2. 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广告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3. 甲方有权就乙方设计、策划的广告发布效果进行考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进行改进。

(二)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告相关材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量支付服务费用。

五、广告服务方案认可程序

1. 乙方应在具体服务实施前数日内(平面广告为3~10个工作日、公关活动为10~15

个工作日),提供符合整体营销策略的传播策略以及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定。

2. 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调整已经开会通过的阶段性策划方案或设计方案,

乙方应立即进行相应调整,但乙方当期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六、费用支付办法

(一)费用额

公司整合宣传、公关策划、广告创意、设计(即附件一中的所有内容),本合同合作期限内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壹百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二)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要支付项目基础策划费,金额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300,000.00);

2. 其余款项,按月服务费进行支付:

20_年12月作为前期基础策划工作期,不按月服务费计算;

20_年~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个月共计万元;

20_年~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个月共计万元;

甲方应于次月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即20_年2月5日前支付20_年1月份服务费,其余各月以此类推。

3. 乙方须于收到有关费用同时向甲方出具正规财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超过7个工作日,乙方有权收取每天1‰的滞纳金;若乙方无故拖延致使设计服务工作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减收下月月费的1‰。

2. 如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止所有服务工作,乙方可选择:A、待甲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后方恢复工作 B、终止合作,甲方除按月费标准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务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3.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除按月费标准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务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给乙方作为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4. 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甲方义务第四款之约定,即在合同期限内委托

第二家广告公司做为全案广告代理商,甲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违约金。

八、其他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2.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须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认,其合同或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有关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盖章) 乙方: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篇2: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协议

广告客户(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表现、销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工作要求及内容。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服务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广告推广服务,本项目按甲方项目市场营销额度计取服务费用,费用:甲方项目市场营销额度1%,服务期限 月。在合同执行中,如在未结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或无充分解约理由的前提下,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仍属于违约,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按甲方项目成交情况支付服务费(以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甲方应于项目成交 3 日内支付当前服务费;

2、乙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后,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2、甲方有权在接获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甲方签字确认方为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如乙方无故解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义务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审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若有异议或者修改要求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或同意;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广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7、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络;

8、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9、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体计划、涉及购买及服务费用等商业机密。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本项目合同费用;

2、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及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广告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_”广告字样。

乙方义务

4、乙方须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工作对接,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第七条 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乙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改正或更换项目人员,如仍不见效,甲方拥有提前解约权,但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应予以结清;

3、甲方逾期付款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有索取滞纳金的权利,滞纳金额每日按当前总费用的2‰计算;甲方逾期付款 30 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义务结清拖欠款项、滞纳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不能按期执行本合同项目之下合作内容,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对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

1、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

2、立即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于期满前一个月商定续签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篇3: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

制作要求

第五条 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应手续。

制作周期

第七条 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验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 该广告工程总费用为:__________。

验收

第九条 制作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

付款方式

第十条 甲方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一条 验收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费用,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违约

第十二条 甲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延期时间超过15日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的广告发布,保留起诉权,直至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期制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甲方有责任确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图片等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条款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广告内容审查说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凡涉及如下产品类别:农药、图书或期刊、化妆品、食品、保健补品、医疗器械、医疗、房地产、专利、兽药的,甲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审批证明。

第十五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其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 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范文三

甲方: 公司

乙方: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之规定,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相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制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 公司开发的 的传播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设计、作为销售工具的平面印刷品的设计、公关活动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内容进行合作(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 ,即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需将本项目有关广告宣传所需的资料提供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 甲方将和乙方共同制定媒体投放计划。

3. 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稿件或打样签字确认以示同意。

4. 在合作期间内,甲方未经双方商讨,不得单方面委托其他广告公司作为广告代理商。

5. 甲方应按期、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以保证服务工作之顺利进行。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细则、执行要求、时间进度、费用预算、计划目标等内容。

2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甲方认可的月度工作计划中所包含的内容,并对甲方委托其他方进行的广告制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3乙方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方案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以上资料在发布之前处于受控状态。

4乙方应保证服务达到甲方要求;并保质、保量,按规定时间准时执行推广工作。

四、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1. 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公关活动等策略、创意、设计以及发布方案,并享有最终签发权。

2. 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广告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3. 甲方有权就乙方设计、策划的广告发布效果进行考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进行改进。

(二)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告相关材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量支付服务费用。

五、广告服务方案认可程序

1. 乙方应在具体服务实施前数日内(平面广告为3~10个工作日、公关活动为10~15

个工作日),提供符合整体营销策略的传播策略以及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定。

2. 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调整已经开会通过的阶段性策划方案或设计方案,

乙方应立即进行相应调整,但乙方当期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六、费用支付办法

(一)费用额

公司整合宣传、公关策划、广告创意、设计(即附件一中的所有内容),本合同合作期限内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壹百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二)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要支付项目基础策划费,金额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300,000.00);

2. 其余款项,按月服务费进行支付:

月作为前期基础策划工作期,不按月服务费计算;

20~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个月共计万元;

年~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个月共计万元;

甲方应于次月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即年2月5日前支付2005年1月份服务费,其余各月以此类推。

3. 乙方须于收到有关费用同时向甲方出具正规财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超过7个工作日,乙方有权收取每天1‰的滞纳金;若乙方无故拖延致使设计服务工作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减收下月月费的1‰。

2. 如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止所有服务工作,乙方可选择:A、待甲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后方恢复工作 B、终止合作,甲方除按月费标准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务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3.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除按月费标准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务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给乙方作为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4. 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甲方义务第四款之约定,即在合同期限内委托

第二家广告公司做为全案广告代理商,甲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违约金。

八、其他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2.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须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认,其合同或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有关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盖章) 乙方: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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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

二、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的期限 起至 日止,总服务期为 。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性资料(包括产品知识)及市场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对乙方下达工作要求必须以书面的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

四、服务方式

1、甲方将具体的营销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给予乙方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项目的开发、销售进度以及实际需要,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开发、销售进度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广告服务具体方案。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双方高层共同参与的例会(在甲方处召开),评估当月广告效果,以指导未来的广告策略,同时配合市场变化修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周一次工作例会,以确定甲方工作要求和乙方服务进度计划。因实际需要,甲、乙双方都可要求召开会议,召开会议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会议过程,乙方应制作会议记录,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甲方。

3、广告投放后,乙方应进行广告效果跟踪,必要时经甲方同意下,交由专业市场调查机构进行广告效果评估,由乙方负责监控,调查所需费用由甲方与市调机构结算。

4、乙方应随时应甲方要求提供最新的媒体价格、收视率、发行量等。

五、服务费用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项目基本服务费。

1、项目基本服务费:

项目固定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仟整(¥30,000,000.00)(含税金)。

2、上述费用已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的所有费用。

3、影像短片、租片、喷绘制作、扫描、输出/打样、楼书印刷、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媒介发布、公关活动和监督第三方制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项目基本服务费之内。

4、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的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第三方支付。

5、由第三方印刷及制作的物料,乙方提供设计彩打稿一份及光碟盘两份。

(二)、甲方应于每月的10日之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

七、知识产权:

1、按国家著作权法规定,乙方为完成本协议书约定工作范围的一切策划方案、平面设计及创作作品方案的著作权均为甲方拥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著作权费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权。

2、乙方在合同期结束后,有把项目的创意、制作内容参加评奖的权利,所获得的奖励归乙方所有;在合同期满一年后,乙方拥有将策划方案对外公开的权利,但不得用于第三方项目。

3、所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的创意概念、创作作品、文案、影视故事版本、调查研究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版权均属甲方所有。

4、乙方与乙方创作人员如因本项目创作而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并不得改变甲方拥有著作权的权利。

八、保密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甲方须向乙方说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和保密期限,乙方签名确认,对于确认为商业秘密的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如因乙方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并索赔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任何已经甲方通过及确认但未付实施的策划及创意方案向第三方透露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因此而造成任何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解除协议的条件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该方未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出解除协议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争议处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合作双方一般不得随意终止全面代理关系及合同的执行,如任何一方希望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将负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时,可向法院起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经乙方催款,甲方逾期达十天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之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处理。合作期间书信、传真件等往来正式文本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日期:

乙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范文三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XX房地产报社 乙 方:XX广告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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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 托 方:XX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的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制作协议:

制作项目

第二条 广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6: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

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1月1日―月31日)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方:XX房地产报社

方:XX广告有限公司

表:

表:

(盖章)

(盖章)

篇7: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的 房地产项目位于 ,占地约平方米,以开发商业住宅为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创作及执行等有关事项,本着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广告服务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范围为该项目的商业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务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 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设计创作及执行等全程广告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甲方做好广告推广的日常工作。

2、常规服务范畴:

(1)总体策略方案

其具体内容包括:

A、市场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传播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建议

(3)影视以外的其它平面广告的创意、撰文设计和实行等,包括报纸广告、车体广告、路牌广告、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围墙、户外展板、楼书、DM、销售资料等。(仅限于平面设计,不含建筑外立面图、效果图、户型图等绘制工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代理发布等

(5)售楼部的平面包装设计、样板房的户型牌、社区内功能牌等平面包装设计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监控和执行

(7)针对目标消费者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定性分析)

(8)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补充

3、主动选择使用对甲方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有利的第三方资源。

4、乙方以月为时间单位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成效及竞争对手状况(包括竞争品牌的广告样稿收集及分析)进行客观总结,并提交甲方;甲方有权利及时指出乙方不足,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的期限 起至 日止,总服务期为 。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性资料(包括产品知识)及市场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对乙方下达工作要求必须以书面的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

四、服务方式

1、甲方将具体的营销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给予乙方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项目的开发、销售进度以及实际需要,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开发、销售进度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广告服务具体方案。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双方高层共同参与的例会(在甲方处召开),评估当月广告效果,以指导未来的广告策略,同时配合市场变化修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周一次工作例会,以确定甲方工作要求和乙方服务进度计划。因实际需要,甲、乙双方都可要求召开会议,召开会议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会议过程,乙方应制作会议记录,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甲方。

3、广告投放后,乙方应进行广告效果跟踪,必要时经甲方同意下,交由专业市场调查机构进行广告效果评估,由乙方负责监控,调查所需费用由甲方与市调机构结算。

4、乙方应随时应甲方要求提供最新的媒体价格、收视率、发行量等。

五、服务费用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项目基本服务费。

1、项目基本服务费:

项目固定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仟整(¥30,000,000.00)(含税金)。

2、上述费用已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的所有费用。

3、影像短片、租片、喷绘制作、扫描、输出/打样、楼书印刷、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媒介发布、公关活动和监督第三方制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项目基本服务费之内。

4、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的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第三方支付。

5、由第三方印刷及制作的物料,乙方提供设计彩打稿一份及光碟盘两份。

(二)、甲方应于每月的10日之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

七、知识产权:

1、按国家著作权法规定,乙方为完成本协议书约定工作范围的一切策划方案、平面设计及创作作品方案的著作权均为甲方拥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著作权费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权。

2、乙方在合同期结束后,有把项目的创意、制作内容参加评奖的权利,所获得的奖励归乙方所有;在合同期满一年后,乙方拥有将策划方案对外公开的权利,但不得用于第三方项目。

3、所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的创意概念、创作作品、文案、影视故事版本、调查研究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版权均属甲方所有。

4、乙方与乙方创作人员如因本项目创作而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并不得改变甲方拥有著作权的权利。

八、保密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甲方须向乙方说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和保密期限,乙方签名确认,对于确认为商业秘密的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如因乙方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并索赔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任何已经甲方通过及确认但未付实施的策划及创意方案向第三方透露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因此而造成任何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解除协议的条件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该方未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出解除协议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争议处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合作双方一般不得随意终止全面代理关系及合同的执行,如任何一方希望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将负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时,可向法院起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经乙方催款,甲方逾期达十天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之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处理。合作期间书信、传真件等往来正式文本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日期:

乙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篇8:房地产广告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甲方:广州z地产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市z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的广州“凯旋z广场”房地产项目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海清路,占地约10.7万平方米,以开发商业住宅为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凯旋z广场”的整体广告策略、创作及执行等有关事项,本着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广告服务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范围为该项目的商业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务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凯旋z广场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设计创作及执行等全程广告策划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甲方做好广告推广的日常工作。

2、常规服务范畴:

(1)总体策略方案

其具体内容包括:

A、市场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传播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建议

(3)影视以外的其它平面广告的创意、撰文设计等,包括报纸广告、车体广告、路牌广告、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围墙、户外展板、楼书、DM、销售资料等。(仅限于平面设计,不含建筑外立面图、效果图、户型图等绘制工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等

(5)售楼部的平面包装设计、样板房的户型牌、社区内功能牌等平面包装设计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监控

(7)针对目标消费者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定性分析)

(8)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补充

3、主动选择使用对甲方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有利的第三方资源。

4、乙方以月为时间单位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成效及竞争对手状况(包括竞争品牌的广告样稿收集及分析)进行客观总结,并提交甲方;甲方有权利及时指出乙方不足,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策划服务的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总服务期为六个月。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性资料(包括产品知识)及市场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对乙方下达工作要求必须以书面的“工作委托单”形式,对于口头传达或无负责人签署的'“工作委托单”,对方可不接受;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四、服务方式

1、甲方将具体的营销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给予乙方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项目的开发、销售进度以及实际需要,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开发、销售进度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广告服务具体方案。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双方高层共同参与的例会(在甲方处召开),评估当月广告效果,以指导未来的广告策略,同时配合市场变化修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周一次工作例会,以确定甲方工作要求和乙方服务进度计划。因实际需要,甲、乙双方都可要求召开会议,召开会议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会议过程,乙方应制作会议记录,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甲方。

3、广告投放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广告效果跟踪,必要时经甲方同意下,交由专业市场调查机构进行广告效果评估,由乙方负责监控,调查所需费用由甲方与市调机构结算。

4、乙方应随时应甲方要求提供最新的媒体价格、收视率、发行量等。

五、服务费用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项目基本服务费。

1、项目基本服务费:

凯旋z项目固定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已含税金)。

2、上述费用已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的所有费用(不含菲林输出、租用图片等第三方费用)。

(二)、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媒体广告投放,则由双方另行签订媒体代理协议。

(三)、甲方应于每月的15日之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

(四)、甲方支付乙方代理月费包含以下内容:

(1)广告代理公司及专业人员之工作费;

(2)企划人员日常为广告客户之企划工作费用;

(3)创意及平面设计费用;

(4)活动的监制费用(乙方所负责的活动)。

(5)由上述工作导致的行政开支(通讯/办公设备/美术材料/薪金福利)。

(6)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合理的相关费用(合同列明须由甲方另外支付的除外)

六、其他费用:(具体情况以单项合同为准)

1、影、模特儿、租片、喷绘制作、扫描、输出/打样、楼书印刷、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结算(如乙方制作的价格和质量更具优势,则乙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媒介发布、公关活动和监督第三方制作,则乙方向甲方收取各项实际发生费用的5%作为监制代理费,然后在此基础上另加8.63%的税金(电视片制作除外),

2、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的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

3、由第三方印刷及制作的物料,乙方提供设计彩打稿一份及光碟盘一份。

七、知识产权:

1、按国家着作权法规定,乙方为完成本协议书约定工作范围的一切策划方案、平面设计及创作作品方案的着作权均为甲方拥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着作权费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权。

2、乙方在合同期结束后,有把项目的创意、制作内容参加评奖的权利,所获得的奖励归乙方所有;在合同期满一年后,乙方拥有将策划方案对外公开的权利,但不得用于第三方项目。

3、所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的创意概念、创作作品、文案、影视故事版本、调查研究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版权均属甲方所有。

4、乙方与乙方创作人员如因本项目创作而发生着作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不得改变甲方拥有着作权的权利。

八、保密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甲方须向乙方说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和保密期限,乙方签名确认,对于确认为商业秘密的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如因乙方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并索赔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任何已经甲方通过及确认但未付实施的策划及创意方案向第三方透露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因此而造成任何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解除协议的条件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该方未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出解除协议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争议处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合作双方一般不得随意终止全面代理关系及合同的执行,如任何一方希望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将负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时,可向法院起诉。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经乙方催款,甲方逾期达十天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之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处理。合作期间书信、传真件等往来正式文本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广州z地产策划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xx年1月1日

乙方:

广州市z广告有限公司

篇9:新版广告代理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属“__________”品牌提供综合广告代理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的合作期为 12 个月,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 ___日止。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结束前两个月,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作合同。

三、合作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广告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

1、品牌传播策略,品牌关系规划与建议。

2、新产品上市整合推广方案。

3、广告策略、创意、设计与文案撰写。

4、促销及活动:促销及活动的策划、监控执行、促销及活动的管理文件拟订及相关的创意、制作工作等等。

5、媒介服务:媒介策略、媒介计划、媒介购买、媒介分析、监播及评估。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纸、户外、互联网等等。

6、定期(按月)提供与甲方有关之行业资讯与竞争对手资讯。

7、按照甲方要求对重点市场进行走访。

8、其他甲方要求并经双方同意但未列入之工作。

四、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营销方案、销售进度和与推广有关的销售资料。

2、甲方应定期与乙方沟通相关产品上月销售情况及市场反馈情况。

3、甲方对乙方提供之策划方案、广告方案等修改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知会乙方。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5、第三方制作项目如果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供应商提供相同报价,乙方享有优先权。

乙方责任:

1、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7 日内,乙方成立“_品牌小组”正式开展全面工作。乙方将提供“×

×品牌小组”人员清单,并保证小组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动,乙方将至少提前2周书面通知甲方人员变动的情况,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个人意愿离职除外)。(参见附件1《 服务小组》)

2、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以工作进度表为准)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

3、乙方每月一次与甲方举行例行会议(会议地点:在会前由双方书面确定)。每次例行会议,乙方之总经理、创作总监或客户总监三者至少一位列席。

4、乙方将对甲方主要市场进行走访。

5、由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

五、广告服务费用

1、广告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12个月费用为:人民币

2、广告服务界定之范围:“_____________”所有的产品及品牌

3、广告服务费所包含之工作内容:

1) 业务品牌年度整合传播推广策略;

2) 产品整合上市推广策略,及与之相关的广告策划、创意与执行;

3) 品牌与产品传播表现,广告与各种宣传品之创意、设计、文案撰写等;

4) 媒介服务,包括媒介策略、媒介计划、媒介购买、媒介评估等,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纸、户外、互联网等;

5) 促销及活动行销:促销及活动行销的策划、监控执行,促销及活动行销之管理文件拟订及相关的创意、制作监制工作等;

6) 公共关系:以广告代理商角度对企业公关进行相关规划建议和执行监控,协助企业公关公司进行相应的公关工作;

7) 竞争动态追踪,定期(按月)提供与客户有关之客车行业资讯;

8) 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广告档案(传真/会议记录/提案/创作稿/发布稿等)供企业存档整理;

9) 月度例会导致的差旅费。月费中包括因例会而导致的差旅费用限定为8人次/月的范围,如因为例会而导致的超出此范围差旅费用,由双方协商而定;

10) 客户要求并经双方同意但未列入之服务 。

4、广告服务费未包含之内容:

1) 所有平面设计第一次完稿之后由于甲方要求而导致的第二次及以上的完稿费用(具体费用额度参见附件2《_第三方制作报价》)。第二次完稿界定是同内容、同尺寸、同用途之文件由于客户原因导致的重复完稿,如同一视觉应用在不同用途上(如海报、吊旗、DM等)不计算为第二次完稿;

2) 每月例会以外的因客户要求出差(如市场走访等)而产生的差旅费用,差旅费用标准为机票费用+机场建设费+住宿/交通/餐食费用(500元/每人每天);

3) 制作费用。甲方认可乙方提出的广告创意,决定开始执行以后,所发生的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称作制作费 (例如:摄影费、影片制作费、喷修费、插画费等)。乙方将评估并选择最合适的制作公司或供应商,并承担监督与保证质量的责任;

4) 制作监制导致的差旅和杂费。因监制具体制作项目而导致的监制差旅费用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交通等)。此类费用制作前由乙方开列《估价单》,由甲方签署后执行;执行完毕,直接开列发票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费用。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决定,变动金额超过10%的,须经甲方同意。

5) 乙方开具第三方费用发票时,甲方同意承担支付第三方费用所产生的税款(北京地区税务标准为8.5%);

6) 客户要求之超出第2条范围界定之内的工作项目。但所有甲方委托之其他工作,乙方应给予甲方最优惠之价格。

5、其他费用

由甲方确认乙方进行监控之市场调查项目,乙方视实际调查规模、调查深度、调查范围确立预算,收取执行服务费。但因市场调查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用标准参见“广告服务费用”中第4条第2款)。所有在此合同以外的费用发生,均以双方另行签署的《估价单》为执行依据(格式参见

附件3《估价单》)。

6、费用发生:所有未包含在广告服务费中的费用,必须在甲方提前书面确认的情况下方可发生,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六、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计算。

2、月服务费:乙方每月3日前送达本月月费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在当月25日支付相应费用。

3、单项合同费用:所有单项合同包括制作、活动实施等费用按该项目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如

第三方需要支付预付款,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

4、杂费:胶片输出、运输等费用,乙方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供当月清单和《估价单》给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10日与月服务费一同付款。

5、媒体购买费用:所有媒体费用之收取根据客户签署之媒介计划之要求按期收取,代理商依其成本,另加5%佣金计算收费。如遇媒体要求预付款,则甲方亦应预付款项。(以上3项乙方也应开具相应发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为甲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且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或乙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担责任。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作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乙方保证其为甲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其它完成本协议的工作内容的行为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且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知识产权:

1、按国家著作权法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所有设计及策划方案之著作权。

2、乙方的创意设计经甲方签字确认、并支付全额款项后,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有把项目的策划、设计、制作内容参加评奖的权力、所获得的奖励归乙方所有。

4、如乙方之广告作品出现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责。且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由乙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插图画家、模特、演讲者、歌手等,甲方可根据事前合同约定及确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限制该使用权。

九、保密

1、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及乙方在完成本协议工作的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其它资料和技术等信息,视为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除非乙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3、双方合同终止时,应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十、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未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3、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结清款项后本协议终止。如未能提前60天提出而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60天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且违约方还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如涉及媒介购买项目,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根据正在执行的媒介订单收取所有媒介广告费用,除非甲方、乙方与媒介另行签署独立合同确保之前乙方的媒介订单之付款责任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

5、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画稿、制版、录象/录音带、软片等,涉及媒介购买乙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同移交甲方或新广告代理商。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 号:

签约日期:二○○X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 号: 签约日期:二○○X 年 月 日

篇10:广告代理协议的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电影院影院广告独家代理商,乙方享有橙天国际汤原影院映前广告独家招商代理权,合同期内,甲方不可与其他媒体或个人签署广告招商、代理等业务。如违约,甲方应将所得广告全部金额赔偿乙方,并处以三倍违约罚金。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对其所属影院广告的运作。涉足行业不包括电信,移动,联通,以及各大银行。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在影院发布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由乙方继续接洽。

一、合作事宜: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 电影映前 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涉足行业不包括电信,移动,联通,以及各大银行。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能再增设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体,独自运营。乙方在不破坏影院整体布局及美观的前提下,可以对部分广告媒体进行调整或增设。

三、代理期限为: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年整,合同期满前10天,甲乙双方商议续约问题,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广告代理价格(包含一号厅,二号厅,三号厅)金额为¥(大写:),广告最低投放时间期限为:1个月,每部广告片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广告播放时间为每日、每场次电影前广告5分钟。

付款方式:审核广告通过,试播一天后结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是加入正规院线放映同步片源的法人企业,签约范围为整个影院广告媒体。

2、甲方承诺随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投放广告业务所需要的各种授权及证明。

3、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按时按序播放广告,不得发生错播、漏播、任意删减等违规的现象。

4、甲方完全按照乙方要求安排映前广告,或其他广告后有权要求及时结算广告费用。

5、甲方承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

6、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保证放映设备及其他广告媒体都能够正常运作。

7、乙方与个企业洽谈广告合同必须由甲方质量审核盖章后方可投放生效。

(1)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并及时更新真实有效的包括但不限于厅数、座位数、设备情况、影片排期、场次、人次、会员情况以便于进行广告推广销售,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照片等形式提供上述信息。

2、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运输等相关费用,甲方负责转换视频格式。

3、乙方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己方所投放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并依照国家法律及行业管理规定设置、安排广告时段。且甲方有权对投放广告进行二次质量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投放。

4、乙方负责将具体执行计划提前3天交予甲方,以便于甲方安排放映,如遇特殊加急情况,甲方应积极及时配合乙方实施并事先确认后执行。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享有影院映前广告独家代理经营权,且在续约上,拥有优先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及素材涉及违法或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期把广告素材提供给甲方)而导致未能按时放映,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因甲方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影院装修、停映、政府占地、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广告监播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播出证明。

2. 若甲方有漏播的现象发生,须按漏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若甲方有错播的现象发生,须按错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漏播,错播场次补偿后,甲方无须再作出其他补偿。

3. 若甲方在进行补播的过程中仍有错播、漏播的现象发生,则此条广告的广告费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4. 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外界人为因素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广告停播或终止,甲方应自上述原

因出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相关书面证明通知乙方,并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若甲方延时出具书面证明且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则此条广告的费用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五、合作的终止和变更

1. 任何一方解散、破产或丧失主体资格。

2. 除合同已有明确的约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中的责任、义务,经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不改正的,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且在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出具由权威机构提供的关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4. 除以上3点外,此合作协议在合同期内为不可撤销协议。

5.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约的优先权。

六、保密义务

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使本协议及基于此协议基础上签署合作的子协议的内容(对方资料、信息、报价等)应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将由此引发的违约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该格守协议条款,若双方就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的事宜发生争执,包括有关违约、终止和有效性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争议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则该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全部仲裁程序将依据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广告代理协议的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金昌日报社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作为___金昌日报_______广告业务代理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及其相关资质。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乙方产品的合法知识产权,并经营其所属媒体广告业务。

2、相关定义:

2.1广告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或甲方客户发布广告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用。

2.2代理商:本质为特约经销商,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约定的条件和办法,向乙方购买其所属的《金昌日报》及《金昌日报˙周末版》等报纸媒体后进行再次经营或销售;甲方独立做出产品再次销售的行为,保证在乙方《金昌日报》及《金昌日报˙周末版》等报纸媒体发布的所有产品、信息均属合法销售产品,并独立承担再次销售的责任,甲方与其他客户之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任何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代理商并不表示甲方的行为代表乙方,从而导致乙方向本合同外的第三人承担任何之责任,且不论该等行为符合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3甲方客户:指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的对象,甲方负有要求甲方客户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对甲方客户的行为向乙方承担责任。

3、合同概要

3.1乙方授权甲方拥有__媒体的代理权。

3.2代理的条件如下:

3.2.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广告预付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1000000_元;或在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元)后,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广告预付款,每季度支付广告预付款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250000元)。

3.2.2甲方必须保证所有推广之产品的质量、品质与广告宣传内容准确无误,并且保证所有宣传之活动、服务执行到位。其中包括:配送物流;客服售前及售后的服务等方面(合同签署同时需签署附件中《代理商所售产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3.2.3如甲方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因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事件,则与乙方无关,甲方须负全责,而乙方有权单方取消甲方之代理权。反之,乙方保障甲方有续约的优先权。

4、甲方不得有直接或间接地实施诋毁、贬损乙方及乙方报纸信誉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取消甲方的代理资格,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对甲方是否实施诋毁、贬损乙方报纸信誉的判断标准和解释权均在乙方)。

二、代理期限:

甲方的代理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甲方(代理商)职责

1、广告发布的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以书面或E-mail 方式交付乙方;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广告或宣传服务内容、产品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符合所有适用于乙方的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国际法律标准;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3、甲方保证对其提供的广告等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4、若对广告的投放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发、漏发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发布情况),甲方应在每次广告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广告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完毕。

5、甲方就乙方产品及服务向客户出具的说明不得超越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范围。

6、若甲方单方中止对客户的服务或严重违反合同(广告发布合同)导致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出现上述情形时,为维护乙方品牌形象及客户利益,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自行或委托其他代理商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广告发布服务。

7、如甲方怠于行使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广告发布合同)所约定的限制性条款,或由于甲方解散、终止因而丧失主张该权利的民事行为能力时,乙方有权直接和该客户交涉、处理。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及报刊管理规定,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并不断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效果,以扩大产品及服务知名度。

2、甲方应按照乙方发布的媒体标准版本(版面尺寸)进行销售,乙方原则上不提供专项开发服务。特殊情况需要乙方对客户进行专项开发时,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需求,乙方核准报价后收到甲方的专项开发费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专项开发媒体。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发布的广告中所有涉及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的,均由甲方负责解答或由甲方负责联系产品生产厂家提供技术支持。

2、甲方发展的广告客户有权对甲方的服务质量提出书面投诉,也可以要求乙方更换代理商,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原因,并且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1本合同期限届满;

1.2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

1.3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的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停止广告发布服务,也不得以乙方代理商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为保障客户服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受影响,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全部客户名单提交乙方并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后续服务。

4、合同届期终止前,甲方有义务将全部已购买续费的广告单发布完毕或转售给二级代理商或下线客户。

5、在合同解除全部归责于乙方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购买续费的最低价格标准将甲方未发布完的金额退还甲方。在其他情况下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未消费的续费金额。

6、乙方按本合同退还给甲方已付的款项时,可扣除退款中所包含的税款.

八、争议的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信息产业部门规章。

九、其他规定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合同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合同所附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5、本合同与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附件明细:

附件一:《代理商发布广告责任承诺书》

附件二:《媒体广告发布确认单》

附件三:《媒体广告代理商登记表》

附件一:

代理商发布广告责任承诺书

本公司在乙方_ _《金昌日报》及《金昌日报˙周末版》___上发布各类广告的过程中,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公司发布的广告真实可靠;乙方有权审查本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

2、严格遵守国家《广告法》,对在__《金昌日报》及《金昌日报˙周末版》_发布的各类广告内容把关,保证发布的广告内容健康、合法。

3、本公司保证发布的各类广告不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允许乙方对通过本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时间等备份,且保持6个月以上,在国家机关进行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5、若发现所发布的广告内容明显属于第3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停止,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6、对使用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一时难以辨别是否属于第二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及时报送乙方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7、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本公司保证:在代理乙方广告业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对以上条款若有违反,乙方有权随时中断广告代理权,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由此引发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承诺人: 公司

(签章)

2013年月日

附件二、

广告发布业务确认单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1、甲方是乙方的 □直接客户 □代理商 □其他 ;

2、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署的《媒体(产品)广告代理合同书》的附件。

4、上述广告发布的有效期为______个月,到期作废,同时乙方的广告发布管理系统对甲方上述过期的广告自动删除。

3、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内容时,应填写下表,并按照要求执行: 附件三:

媒体(产品)广告代理商登记表

代理商名称地址

主要联系人

填表日期填表人

广告主

媒体版位及规格□ □ □ □上线日期

下线日期

需求说明

客户确认 客户负责人 客户经理

美工制作人员

联系电话 网址E-MAIL

公司基本情况

简介

备注 附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产品生产及销售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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