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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

2022-11-09 09:33:2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木大大”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

篇1: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

需方:

供方:

签订时间:

经供需双方平等协商,就需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二、需方购买供方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

单价等:

备注:

1、表内价格不含运费、泵送费

2、运输费20元/立方(含10km),每增加1km增加运输费1.00元/立方

3、砼泵送费20元/立方,泵送高度≥40m,每立方米增加3.00元;≥80m每立方米增加6.00元

4、加防冻型加20元/立方米。抗渗P6加30元/立方米,抗渗P8加50元/立方米,抗折加60元/立方米。细石加10元/立方米。

三、计量方法:

以交货运输单签字为准,需方可以派人随机抽车过磅验证。

四、付款方式:

五、技术要求:

1、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要求供货,如果需方需要超出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应当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没有另行协商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供货。

2、商品混凝土的现场质量验收,应当在供需双方和监理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制作试块,需方要按规范、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时间拆模、养护,其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以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以标养试块检测的结果为准。

3、需方未按照规范要求送检制作的试块,而得出与供方不利的结论,没有法律效力,供方不予承认。

4、需方应按规范要求对商品混凝土(包括试块)进行规范施工和保养,因需方没有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或者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保养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责任。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14902—《预拌混凝土》 、GB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在混凝土供应中,供方应出具送料单(一车一单),标明工程名称、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发车时间等、由混凝土搅拌车携带,进入需方工地由需方指定人员签收,需方工地指定收货人员为: 。如果需方工地收货人员发生变动,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应当诚信履行,不得无故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供需双方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者,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对方承担毁约责任。

2、如果需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拖欠10日以内,供方有权暂停供货,拖欠20日内,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拖欠工程款总额的5‰/日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需方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通报供料计划,以便供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需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因需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货,一切责任由需方负责。

3、需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30分钟书面明确通知供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以便供方合理安排。

4、供方应按需方提出的供货要求,并根据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向需方提供所有相关的预拌混凝土资料。

5、如因供方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供方负责;供方根据需方指令,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若因需方施工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需方负责。

6、供方在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如遇到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供方应当提前通知需方,以便需方重新安排。

7、砼泵安装及相关配件的砼泵管连接,固定与拆装,清洗等由供需双方负责,供方派人指导,需方派人配合。供方设备进入需方场地后,由需方负责看护,需方应保证供方设备安全无损。造成损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

九、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年月日:

篇2: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与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士韵家园二标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红临路、浦星公路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新龙华分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上述单价已包括运输费和泵车费,如不用泵车单价扣20元/m³。用45米(不含45米)以上泵的混凝土单价在原单价基础上加5元/m³。

2、约定事项:在施工中若加UEA或HEA,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提供甲方需要的技术资料。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计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供方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三天确认供应量,必须在每月26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总金额,则认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预拌(商品)混凝土发货单”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每月结算一次,春节前付30%至50%的砼款,结构封顶(205月)后的第三个月(年8月)付清总砼款的70%,余款在结构封顶后的随后6个月逐月按比例付清,即全部砼款最迟在春节前付清。

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有权解除合同,及时告知上海市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如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³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BJ08-227-97《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上海市标准)等执行。

3、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才能实施。

4、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一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有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等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经济损失。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上海市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裁定;也可向供应预拌混凝土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预拌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 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书面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市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本项目灌注、结构、车库、地坪等全部砼单价均按要求的砼确认,供方不再收取任何相应的技术措施费用。

8、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9、当混凝土原料价格有波动时在供应数量达到合同相应等级数量的50%时,甲乙双方协商调价,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采购申请登记表,供有关管理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混凝土分中心办理交易时存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3: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时间3月1号至3月1号。

二、预订购总方量7500m3,合同货款约总价280万元。

三、通用混凝土强度等级:

四、遇不可抗拒因素及市场原材料紧张等因素造成价格波动较大时由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五、每月25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当月发生混凝土随车送货单为依据,双方对账单后结付,月结月清(次月25日前付清)。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违约行为按相关法律条款追究。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委托人(签字): 法定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混泥土购销合同

甲方: (购货单位)

乙方: (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 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

三、质量检验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的发货时间为准。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时间段付款的办法进行分阶段付款。货款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提出书面异议并出具处理意见,在验收完毕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篇5:混泥土购销合同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亦可拒绝提货。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泥土购销合同范文3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

(GB/T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材料结算员: 现场指定签单人:

(二)、因现场抽样检验的试块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主体工程验收时,采取回弹或抽芯检测砼强度,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该工程主体验收不合格,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如该工程砼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检验,以专家组根据检验结果作出的分析结论作为裁决依据,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1)、因交货前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施工或养护、浇注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如因其他原因引起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四)、混凝土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在2小时内卸完,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须在大方量砼浇筑时派专人在现场协调调度车辆,监督砼质量。

(五)、双方应在每月3日前结算完上月砼数量及金额,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按时完成结算,则甲乙将视同确认乙方结算单为准。

(六)、当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乙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

(七)混凝土卸料及浇注过程中甲方不得加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八)若本工程中途停工或缓建,甲方须在停工或缓建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若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同意。若遇不可抗力时间抗力事件影响履约,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 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将所有砼配合比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送达甲方技术办公室。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3

(简称甲方)

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³。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m³ S8抗渗加15元/m³ S10抗渗加18元/m³防冻剂加10元/m³ 早强剂加10元/m³ 细石砼加10元/m³膨胀剂加10元/m³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m³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 图纸含量 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³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³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发生的量按此次单车计量为准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并承担乙方为实现责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乙方聘请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 ( 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相关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备案存档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甲方承建的宝安区环路西乡段接线工程由乙方供应商品混凝土。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原材料的其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技术标准:

(一)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14902—《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二) 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为准。

(三) 其它需列出的标准:普通 砼饿他落度为120MM以内(含20㎜)。

三. 订货与发货方式:

(一) 甲方每次要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写明浇筑时间、混凝土标号、数量和所用部位。由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调度关系,以乙方调度的电话记录为准。

(二) 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语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 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部位和签发时间。

四、交货方式:

(一) 甲方应在有监理人员作见证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验。养护至规定龄期后,送相关质检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以此抽样检验的结果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

(二) 本合应在施工现场派专人指挥车辆进出和卸料,提供夜间照明,保证保证车辆安全;并提供水源冲洗搅拌车,确保不带泥土上路。

(三) 本合同履行地为深圳宝安区所在地。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派专人歉收,确认混凝土数量和使用部位,防止其它工程的砼或不同标号的砼用错地方。

五、混凝土量计算方法:

1、甲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上数量计算;

2、甲方若对混凝土数量有怀疑,可以用地磅称重形式抽查(当批三车平均值做为抽查结果),在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容重±2%的范围内为合格,结算方量按送货单方量计算不做调整,若抽检结果负偏差超过±2%的范围时,则当批混凝土数量可按偏差值折算扣减。

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月结算一次,并在次月10前支付月度结算货款的测合格,30日内付清余款。

篇8:预拌混凝土购销国家标准合同

预拌混凝土购销国家标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范本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汉寿泰湘农牧业有限公司蒋家嘴科技大楼

二、工程地点 :汉寿县蒋家嘴镇芙蓉路

三、供应混凝土量:供方按需方实际需要及时足量供应

四、供货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结构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含泵送费;

3、以上单价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 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需方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在需方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如果不能按订单按时按量送货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因为供方原因不能顺利施工给需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篇10: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范本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范文3

甲方(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 程 名 称: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 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 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 同信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数量、单价、运输费、泵送费、合价等见下表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供货时间:

3、交货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现场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 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由乙方负责组织联系运输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随商 品混凝土到达的应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开盘鉴定等其他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证件,乙方 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应听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服从指 挥。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专人验收并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 搅拌量不足,运输能力不足及不可预见意外特殊情况(如高压线路停电、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保证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况下保证工 程混凝土的连续性浇筑。

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

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3、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4、砂子:中砂。

5、石子:连续级配5—25mm。

6、塌落度为: mm。

四、订货、送货

1、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 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传真通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浇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 天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五、计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收料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2、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土购销负责人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发货单 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混凝土符合JGJ55—;J64—2000标准(容重2350kg —2450kg/m3之间)。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 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

六、质量验收

1、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实验 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工作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由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 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及施工过程中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属于混凝土质量问题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办法

1、结算方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实际数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数量每满1500m3时,双方在五日内完成本阶段结算,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阶段结算款的80%货款(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材料款未支付为由中断混凝土的供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余款在本合同项下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资料齐全、无质量问题结算45天内全部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付本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同时甲方根 据欠款金额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混凝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九、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②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③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 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廊坊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允协议与 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达 成之前,以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更改合同内容。

十二、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 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 资料。如为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时终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预拌砂浆供货合同

供方:

需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说明:

1、以上合同数为暂估数,具体按实发数结算。(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平米)

2、需方在使用预拌砂浆的前一天,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供方申报要货计划,以便合理安排生产,确保砂浆的按时供应。发货重量以过磅单为准,砂浆罐电子显示器只作供货参考。

3、散装砂浆的运输费用由 供方 承担。

4、需方确定的委托人员签字即视为完成收货程序:对账(结算)人员在对账单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既视为有效。需方确定的委托现场收货及对账签字。

5、信息价按工程所在地为准。

三、预拌砂浆数量结算:

1、计量以双方认可的经技术监督局核检合格的计量器具检磅为准或以供方送货单为准,需方可随时抽查,磅差在5%以内,以供方送货单为准,磅差超过5%双方约商确认。

2、需方必须在每月底确定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砂浆供应量及总金额,次月15日前按合同支付上月货款。每次付款必须以双方确定的结算数为依据,该结算数以供方送达场地经需方确认的.当期货物单据为准。

四、预拌砂浆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汇票、支票。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材料款承兑按市场行情贴息。凡本合同货款必须汇至 帐户,开户行: ,帐号需方承担一切责任。

2、付款方式:

3、需方若不如约支付砂浆款,经供方催告后,需方仍不支付或未作说 明,供方有权停止供应砂浆,并有权解除合同,所有货款应在一个月内付清,供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五、技术要求:

1、供方应按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生产供应产品,应按需方提出的地方标准或现行行业标准GB/T25181—20xx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产品。

2、需方应该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必要时做好施工现场指导工作。

3、供方应在砂浆供应及养护时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需方在使用及操作过程中应符合《预拌砂浆使用说明》。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GB/T25181《预拌砂浆》。

2、预拌砂浆使用后,如需方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

3、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预拌砂浆出厂质量证明书,二十八天强度补报单。

4、经质量部门鉴定后,确认由于预拌砂浆质量不合格,供方应赔偿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双方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等有关条款。需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并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供方违约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应承担需方全部损失。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砂浆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裁定,签订双方地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散装设备的使用与需方内运输道路

1、散装设备由供方有偿提供,需方应承担散装设备租金每月600.00元/台。砂浆罐进出场费:_____________ 。

2、需方应按照供方提供的砂浆罐基础(见附件)施工图纸做好设备基础设施和要求将水、电配置到砂浆罐一米内,如不按照供方要求施工设备基础,所发生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并赔偿供方损失。

3、散装设备设置于现场,需方应安排专业人员管理、维护保养与使用,严禁现场人员随意使用;正常使用中,易损件由供方负责更换,未按说明使用造成设备损坏、损失(包括拆卸脚手架、进出车辆碰撞),均由需方承担,如丢失照价赔偿(每只50000元)。

4、需方必须提供能安全载重砂浆车辆进出工地的道路,如道路条件不符合要求造成供方车辆事故或损坏的,则由需方进行除保险外的合理赔偿。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供、需双方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违约必究。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可免除双方违约的责任。

2、预拌砂浆价格实行随行就市,当原材料价格波动时,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签署调价确认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3、供方延期供货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均视为违约。

4、供方应按需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地方预拌砂浆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需方提供相关的预拌砂浆技术资料。

5、散装设备超过一个月未进货又不归还供方或存放非本公司产品,租赁费每天100元/台计算。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需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号并盖上公章,供有关管理部门查检及存档。

十三、供方应具备杭州市有关管理部门对预拌砂浆生产、供货单位的各相关条件要求,如生产资质、进杭许可等。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方执 贰 份,需方执 贰 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12:商混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供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甲方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3)国家标准以及相关地方管理规定等,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榆林市开发区商业步行街A标段

2、建设单位:榆林市普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特点: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约22万平方米。地下两层,多层商业、高层写字楼、高层住宅楼综合开发

5、工程地点:榆林市开发区阳光广场西侧

二、商品混凝土单价及要求:

三、商品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采用卵石、碎石应符合GB/T14865-。采用砂应符合GB/T14864-2001。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

(6)现行国家关于商砼强制性标准;

(7)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当地管理规定。

四、供货方式、质量的验收: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有: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报告等;

2、乙方负责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且费用与运输风险均由乙方自负。

(1)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商品混凝土,应保持混凝土的连续性,保证施工的技术要求。

(2)乙方应保证落塌度符合要求,若需方在工地发现落差度过大或过小,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 “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发货单等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5)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9)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现行的《预拌混凝土》(GB/T14092-2003)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注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10)在发货数量上,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若发现乙方发货单与实际数量不符,一经查实,每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11)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12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会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交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注不及或振捣、养护不当、过早拆模等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

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现场取样,经标准的养护的检验式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五、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扣除混凝土中的钢筋所占的体积、含损耗2%)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变更。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发货单载明并经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付款方式:

(1)工程正负零以下部分,乙方累计送货款每达到肆佰万后,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的80%。在正负零结束时,未达到肆佰万部分货款按80%支付。剩余20%的款项至项目全部封顶后一个月内付清。

(2)工程正负零以上部分,按月支付80%已送货款。即每月25日乙方向加甲方申报工程已浇筑部分图纸的混凝土预算量,甲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已送混凝土款的80%。剩余款至项目全部封顶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施工地点如需通行证出入时,甲方应负责给乙方砼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施工地点如果需要临时占道,甲方还应负责为乙方办理相关占道证等证明。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

(3)给乙方借结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一套,以便办理结算,并提供查看建筑施工图的便利;安排专人及时配合乙方预算员办理结算。

(4)应于12小时前将混凝土需求信息(等级、部位、楼层、轴线、时间、数量、技术要求等)报给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安排。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半个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5)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如甲方对外承担了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

(6)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及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并于合同签订后提供指派专人、调度名单及联系电话。

(7)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8)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不允许乙方在工地现场及其周围清理罐车,否则造成的污染、罚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保证混凝土颜色一致,乙方应使用同一种水泥和外加剂,变更水泥或外加剂,须经甲方及监理公司书面同意。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承担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应付款的1%。

2、除去乙方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其他情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已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

八、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以保证现场施工为准则。 乙方若因争议影响施工,则视为其违约,并承担全部损失。

3、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争议、延误工期或乙方有其他违约情形等,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商品混凝土的供应的部位及日期,由甲方自主决定。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7、后附《商品混凝土供应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商混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质量标准按国家或部颁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执行。

2、必须保证混凝土强度合格。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保证交付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在质量、规格和性能方面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2、产品的检验与验收,甲方在施工现场做混凝土试块进行检验。

3、乙方每次供货至现场时,应向甲方交付该批次成套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证明。

第四条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第五条 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供货期限: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随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一直到甲方施工结束时为止。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卸货。

第八条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条件

货物所有权自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验收后转移。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验收标准:按照乙方产品样本及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按供、需双方书面确认的产品技术条款的标准执行。

2、货到交货地点后,双方对货物的型号、数量进行共同验收。甲方若对产品验收有异议的,应在货到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供、需双方应另行书面约定交货日期,对异议部分产品由乙方负责调整或更换。

第十条 产品验收异议时间及方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3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第十一条 双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交货时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甲方拒绝使用或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并承担费用。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导致的迟延交货,每迟延一日应按延期交货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提前与乙方协商。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本合同共一式 贰 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混煤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

数量:

原 煤 产 地 :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标准时间运输,原煤购销合同范本。

四、质量标准(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鷖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鷄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标准,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标准,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标准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合同范本《原煤购销合同范本》。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标准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标准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标准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标准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篇15:混泥土搅拌车租赁合同

甲 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租赁搅拌车 台,车型 产地 功率 即日在公司营运。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乙方优先续租。

三、、租赁价格:以立方单位计算运费,十五公里以内(含十五公里)运送砼单价为每立方二十五元;超过十五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以每立方砼增加壹元运费计算。送水洗车洗管每车补油费100元,卸料时间超过3小时以后部分,(凭工地签字调度认可)每超过1小时补燃油费50元。

四、结算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30号凭小票给乙方实行清算核对运费,扣除油费开支;开具结算证明及有关财务手续,次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上月所有运费,不含发票税。

五、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乙方搅拌车所需油料,由甲方垫资保障供给,确保正常运输,油料费用在乙方当月运费结算中扣除,按当时当地石油公司的零售价计价。

2、在甲方指定安排乙方工程运输车辆工作范围内,甲方必须安排合理。如出现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及人生安全,甲方应协助乙方尽快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的责任及权利

1、乙方的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的统一安排,听从调度指挥。

2、乙方驾驶人员应严格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经常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每月正常开工维修保养车辆2天,尽量避开生产工期,确保甲方正常运输。

3、乙方驾驶员必须注意安全,严禁违章行车,凡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聘请司机的费用,车辆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需为每台车购买保险。因乙方司机技术、车况等原因和责任造成甲方混凝土的浪费和报废,其材料损失费按实际成本由乙方负责赔偿,事故责任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积极帮助乙方进行处理。所需费用乙方负担。

6、乙方因特殊情况终止合同(车辆退场)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给乙方结清运费。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公正、公平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16:商品混泥土供货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用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供货范围(m3)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

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

四、交货条件

1、需方应提前24小时向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需求计划,需求计划需方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专人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供方,需方计划要把需求的部位、型号、数量、时间提供准确,供方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提报情况合理安排供货计划后通知需方具体的`供货时间。

2、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厂区道路坚实,保证供方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施工部位,若搅拌运输车、泵车没有按需方人员指挥造成的车辆事故由供方负责。

3、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做好运输车、泵车工作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臂架式泵车布料杆活动范围内无高压线;拖式泵车工作地点上方搭防护棚,保证人机安全。

4、需方应保证供方在施工现场的水电畅通。

5、因供方操作人员不按时到岗,或供方商品砼未按需方要求的 2

时间到场,每拖延一小时,应承担需方人员窝工、设备闲置、周转材料费用、影响工期等损失,每小时按元计算。

6、供货过程中,供方不能及时供应砼时需方有权指定另一家商品砼供应商供货。

7、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8、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乙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乙方有权退货处理。

9、乙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乙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2.5小时,春冬季3小时),甲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1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乙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12、交货地点和收货人:

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现场卸货负责人:

五、质量标准

1、供方所供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GB/T-14902-2003。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砂、石符合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3、水泥符合GB175—2007《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标准、GB8077—2000《混泥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5、砼用粉煤灰符合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6、砼用水符合JGJ63—2006《混泥土用水标准》。

六、验收标准

1、检验标准: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执行。

2、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需方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 M仍按100 M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J107—87《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并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03进行 4 333

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砼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

4、需方委托的验收人按供方运单对混凝土数量进行签字验收,否则其他人签字无效。需方有权随时抽查供方单车数量,如抽检量与供应量不符时,在1000 M内抽查五次按五次量的平均值记量,凡在此前所供量均按抽检量的方量计量。

七、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

施工完结后进行结算,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并以加盖双方公章的购销结算单进行结算,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二)支付方式

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八、合同生效与解除

(一)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份。双方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供方货款结清之日失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解除

1、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时;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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