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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

2022-10-04 08:30:2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冷酷甜心鱼摆摆”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

篇1: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法律体系主要由《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交易与发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收购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格式等规范性文件构成。就规范的效力而言,我国采取的是第二种模式即所有规范均具有强制力;从内容上看,这些规范函盖了收购程序、信息披露、收购监管等问题。

我国现行上市公司收购法律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上市公司收购立法层次过多,而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规范以行政规章为主,效力层次有欠缺。其次,尚欠缺关于反垄断的规定,而这与我国整体上欠缺反垄断法律制度有关。

上市公司收购的当事人

上市公司收购是一项复杂的交易,牵涉到收购人、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董事会等各方当事人。这些当事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其中处于主要地位的是收购人和目标公司股东。

收购人是指通过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或者试图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承担信息披露、发出强制性收购要约等义务。但收购人往往通过某种安排和其他人一起购买目标公司股份,以规避这些义务。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各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大都引入了一致行动人的概念。综观各国有关规定,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某种安排,互相之间积极合作,通过其中任何人取得某公司股份以取得或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的人。一致行动人的概念存在以下特点:存在行动的合意、取得一个目标公司的投票权、积极地进行合作、以获得或巩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

我国《披露办法》也对一致行动人做出了界定: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见我国在一致行动人定义中增加了对其在行使表决权时的“一致行动性”的要求,我们认为这样的限制固然可以增加一致行动人认定的准确性,但同时又可能造成困境。因为行使表决权是取得股份的结果,而认定一致行动人的意义在于其取得或者将取得股份时令其承担一定义务,但是此时其可能尚未行使过表决权,而等到行使表决权再认定其构成“一致行动人”,则认定意义已经丧失。因此,我们诊断不应把行使表决权时的一致意思表示作为认定一致行动人的必要条件。

被收购人是指上市公司收购所指向的目标,即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被收购人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其内涵不是很明确。在我国《收购办法》中,被收购人有三种表述,即被收购公司、被收购人公司的股东和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这种表述比较科学、合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协议收购还是要约收购,交易标的虽然均为上市公司的股票,但收购人的交易对方为持有该等股票的股东,这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此外,由于被收购公司、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和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所以从理论上讲,应当对他们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区分,不能加以混淆。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综观各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主要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集中竞价交易收购,本文主要讨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一)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要约人通过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在要约期满后以一定价格购买其持有的股份的意思表示而进行的收购。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是按照一定价格购买股份的意思表示。由于控制权本身具有价值,因此一般认为收购价格应该高于市场价格;第二,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份持有人做出;第三,除收购失败的约定以外,要约不得附有条件。

根据收购人是否自愿发出收购要约为标准,要约收购可以分为强制要约收购和主动要约收购。前者是指收购人已经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并拟继续增持或者从一定比例以下拟增持并超过该比例股份时,必须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购买其持有的股份的要约,以完成收购;后者是指收购人自主决定通过发出收购要约以增持目标公司股份而进行的收购。

根据要约收购的标的是否是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要约收购可以分为全面要约收购和部分要约收购,前者是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为标的的要约收购,后者是指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的一部分为标的的要约收购。

强制要约收购是一个颇多争议的制度,采用的国家主要有法国、英国及其原属殖民地。支持该制度的观点认为,收购人在收购成功后可能会以其控股地位侵害少数股东利益。因此,有必要要求已获得控制权的收购人以不低于其为取得控股权所支付的价格向其余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为小股东提供退出机会。

反对该制度的观点认为,首先,强制要约收购不过赋予受要约人全部出售其股份的机会,不能消除要约过程中小股东的受“压迫”问题。其次,强制要约制度会大大增加收购人的收购成本,减弱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在我国,《股票条例》和《证券法》建立了强制要约收购制度,证监会颁布的《收购办法》对该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持股比例定在30%,规定收购人不论以何种方式从30%以下拟增持至30%以上,或者已持有30%而拟继续增持的,均应发出收购要约。

主动要约收购因其收购股份比例一般低于100%,因此各国在对待主动要约收购的态度上各不相同。如英国采取个案审批主义,《城市守则》规定,所有主动要约收购均应取得收购与兼并专门小组的同意。如果要约不会引致要约人持有目标公司30%以上投票权,该要约收购通常会获得同意。如果要约可引致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30%以上股份,则一般不能获得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要求进行强制要约收购。而美国等国家对此则采取法律许可主义,收购人可自由地进行要约收购,这些国家通常没有强制要约收购制度。

我国《收购办法》确立的主动要约收购制度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不同,即如果要约收购30%以下的股份,采取法律许可主义;当收购方预定收购的股份超过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30%,又只打算继续进行部分要约收购时,必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强制要约收购。从这点看,这种情形则又采取个案审批主义。简而言之,我们认为,根据现行规定,收购人可以主动要约的方法收购目标公司30%以下的股份,也可以以主动要约的方法向全部股东的全部股份发出要约。但是如果要以主动要约的方式向全部股东介于30%-100%的部分股份发出要约,则必须事先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二)协议收购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通过和目标公司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受让其持有股份而进行的上市公司收购。协议收购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协议收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协议收购的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特定股东,受让方为收购人。而要约收购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出让方都是不特定的。第二,协议收购以收购人和目标公司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为形式要件。第三,协议收购的交易程序和法律规制相对简单,交易手续费低廉,可以迅速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第四,协议收购方式可以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同时使用,而要约

收购只能单独运用。第五,虽然《收购办法》明文规定允许协议收购上市公司流通股,但在实践中协议收购的标的主要是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原由在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股份都是非流通股,往往只有收购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才能达到控股目的,而且其收购成本远较要约收购低。

《收购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协议收购流通股的相关程序,对《证券法》规定的协议收购的标的是否包括流通股做出了明确,体现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监管与时俱进的精神。这些合理规定有必要通过《证券法》的修改,上升为法律。

收购中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之价值目标在于:保证收购各当事人处于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尤其是保障目标公司中小股东免受收购人在收购过程中类似突袭行为以及有关当事人内幕交易、操纵价格等行为的侵害。因此,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是整个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中的重点,也是监管机关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管的有效手段。

和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出发点相同,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目的也在于使投资者充分获得信息,避免因为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目标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损、操纵价格等现象发生。但是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又具有不同于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限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收购人也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第二,在信息披露的具体制度上不仅要求收购人披露收购交易的详细内容,还要求收购人根据其持股情况逐步披露其持股情况,用以提醒目标公司股东上市公司收购的情况。

和国外相关制度比较,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首先,信息披露制度缺乏弹性,更多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例如,在信息披露的持股信息披露制度中,未根据披露人是否具有取得控制权的意图对股东持股变动的披露义务做出区别。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不一定是出于获得控制权的意图。再加上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非常集中,使得对于不具有取得控制权意图的股东来说,根据持股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所作的信息披露似乎过于严格。因此,本文认为可根据购买股票的意图确定披露内容,一方面既可以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同时也节约整个社会信息披露的成本。

其次,信息披露制度在遵循重要性原则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所谓重要性原则主要是指信息披露不是越全面越好,而应将那些足以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予以披露。这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及时准确地获知信息,而不至于很多重要信息被湮没在信息的海洋中;另外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和收购过程来看,则可以达到节约成本与提高收购效率的双重目标。

第三,在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的一些具体规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确定收购人意向阶段,潜在收购人是否应当披露有关信息,这些信息的具体内容如何规定等。

第四,目标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制度中,没有规定在发生收购活动时,目标公司董事会应在可知晓的范围内披露自身利益与要约收购成功与否之间的关系。而《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规定:董事会应声明公司全体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如有利益冲突,相关的董事已经予以回避。这一规定令人费解,因为出具董事会报告是一项披露义务,并非就一项决议进行表决,有利益冲突的`董事应当重点披露,何来回避之说?我们认为应予以完善。

最后,我国现行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对违反有关收购信息披露规定的法律责任问题内容涉及比较少。《收购办法》涉及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规定只有两条,而且这两条主要是针对收购人的,而对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没有涉及。我们认为,应当就进一步细化收购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

国外对上市公司收购监管的模式大体可分为集中型、自律型、综合型三种类型。所谓监管模式一般包括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监管主体设置及监管方式等。集中型监管体系模式是政府设有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它是以统一的证券监管立法为基础,以权威的证券监管机构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特色的体系。美国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自律型监管体系模式指政府相对较少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干预,而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依靠证券交易所、证券商协会等组织实施自律性监管。它是以非独立性的证券立法为基础,以自律组织为中心,以自律监管为特色的体系。英国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综合型监管模式是介于集中监管型与自律型监管体系模式之间的一种监管模式。既强调集中统一的立法管理,又注重自律约束。实施该模式的国家以德国为典型,其特点是证券监管既有立法管制的成分,又不失自律管制的色彩,而两者的结合又不同于集中管理的美国模式与自律管理的英国模式。

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框架是以各国的证券法为主,各个相关法律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章程和业务规则为辅,形成对证券市场的全面覆盖。从国际范围来看,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市场监管方面的职责已经越来越明确,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监管分工的一般模式是:证监会主要监督整个证券市场的法律执行情况。证券交易所则负责上市公司信息的持续披露、防止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对市场参与者的一般违规行为按照交易所规则进行处罚。

《收购办法》中对于监管主体在上市公司收购中的定位是,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赋予的职责及其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日常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可以设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就具体交易事项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当事人应当如何履行相关义务、具体交易事项是否影响被收购公司的持续上市地位以及其他相关实体、程序事宜提出意见。但是,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收购进行监管仍然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上市公司收购监管中缺乏反垄断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在上市公司收购的反垄断方面依然是盲区,处于无法可依的阶段。第二,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的效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主要体现在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监管以及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等三个方面。在实践层面,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权限还有待明确。例如,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涉及到非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证券交易所是否有权监管,如何监管,能采取什么样的监管行动。只有解决好此类具体问题,才能有效发挥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的监管职能。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改善,第一,制定反垄断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针对收购过程中有关市场垄断的禁止收购规则。第二,在证券交易所成立收购与兼并专家小组,该小组主要由金融、证券、会计、财务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以及交易所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属相对松散型的。其主要职能是对具体的上市公司收购个案中涉及到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做出决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现行制度跟不上实践的矛盾。第三,设立一个基于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信用管理系统。由于证券交易所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裁量权不清和效力不足的局面,交易所通过其先进的信息披露系统,可以建立一套专门针对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信用管理系统,主要收集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收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信用记录,并定期或不定期予以披露。

收购监管的法律冲突和国际协调

各国证券市场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国际化过程,随着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上市公司收购过程常常涉及外国因素,导致多个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试图对同一项收购予以监管,由于各个国家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法规在收购程序、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等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因此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法律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带有公法冲突的性质。为了促进收购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进行,同时使收购各方特别是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妥善安排,各国证券监管机构试图协调其监管职能,消除法律冲突带来的消极影响。

综观各国解决法律冲突的模式,一般存在以下几种:第一,单方面主动限制本国法的域外适用,例如为了鼓励收购人向美国股份持有人发出要约,美国证监会出台了主动限制美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法适用范围的豁免规定――《跨境要约收购和易券要约、商业合并和向股东募集股份》。第二,单方面主动限制本国法的域内适用,比如法国证券交易所执行委员会在4月实行的《第-04号关于向在受到监管的市场上交易的金融票据做出的公开交股要约的规定》就规定已在外国证券市场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豁免本规定下的义务。第三,订立双边协议协调监管法律冲突,如美国证监会和加拿大三个省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的多重管辖权信息披露制度,根据该制度,依据一方证券监管法规制作信息披露文件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以在另一方得到承认而无需根据另一方证券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有关义务。第四,通过国际组织协调法律冲突,比如欧盟月提出了《关于要约收购的指令草案》,规定了欧盟成员国之间证券市场上发生的要约收购的统一规则。

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冲突协调的规定几近空白,《收购办法》也没有涉及到上市公司收购监管的协调问题。我国虽然和其他国家也订有谅解备忘录,但是内容限于无约束力的信息技术交流等事项,对于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没有实质性规定。这一问题上法律规定的空白对于维护我国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秩序,无疑是不利的。我们认为在我国证券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应当对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法律冲突问题做出规定:首先在层次较高的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涉外上市公司收购的管辖和法律适用,并规定在一定条件下限制法规的域外效力;其次,积极通过国际组织或者双边谈判,协调各自对跨国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由此形成一套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法律涉外适用的规则,使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更加完善。

篇2: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法律体系主要由《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交易与发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收购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格式等规范性文件构成。就规范的效力而言,我国采取的是第二种模式即所有规范均具有强制力;从内容上看,这些规范函盖了收购程序、信息披露、收购监管等问题。

我国现行上市公司收购法律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上市公司收购立法层次过多,而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规范以行政规章为主,效力层次有欠缺。其次,尚欠缺关于反垄断的规定,而这与我国整体上欠缺反垄断法律制度有关。

上市公司收购的当事人

上市公司收购是一项复杂的交易,牵涉到收购人、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董事会等各方当事人。这些当事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其中处于主要地位的是收购人和目标公司股东。

收购人是指通过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或者试图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承担信息披露、发出强制性收购要约等义务。但收购人往往通过某种安排和其他人一起购买目标公司股份,以规避这些义务。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各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大都引入了一致行动人的概念。综观各国有关规定,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某种安排,互相之间积极合作,通过其中任何人取得某公司股份以取得或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的人。一致行动人的概念存在以下特点:存在行动的合意、取得一个目标公司的投票权、积极地进行合作、以获得或巩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

我国《披露办法》也对一致行动人做出了界定: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见我国在一致行动人定义中增加了对其在行使表决权时的“一致行动性”的要求,我们认为这样的限制固然可以增加一致行动人认定的准确性,但同时又可能造成困境。因为行使表决权是取得股份的结果,而认定一致行动人的意义在于其取得或者将取得股份时令其承担一定义务,但是此时其可能尚未行使过表决权,而等到行使表决权再认定其构成“一致行动人”,则认定意义已经丧失。因此,我们诊断不应把行使表决权时的一致意思表示作为认定一致行动人的必要条件。

被收购人是指上市公司收购所指向的目标,即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被收购人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其内涵不是很明确。在我国《收购办法》中,被收购人有三种表述,即被收购公司、被收购人公司的股东和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这种表述比较科学、合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协议收购还是要约收购,交易标的虽然均为上市公司的股票,但收购人的交易对方为持有该等股票的`股东,这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此外,由于被收购公司、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和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所以从理论上讲,应当对他们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区分,不能加以混淆。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综观各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主要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集中竞价交易收购,本文主要讨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一)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要约人通过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在要约期满后以一定价格购买其持有的股份的意思表示而进行的收购。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是按照一定价格购买股份的意思表示。由于控制权本身具有价值,因此一般认为收购价格应该高于市场价格;第二,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份持有人做出;第三,除收购失败的约定以外,要约不得附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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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证联合研究计划成果斐然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成果斐然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成果斐然自设立以来先后开展了十期,共105个研究课题

本报上海电(记者 华 强 刘欲晓)12月18日,在迎来建所13周年之际,上海证券交易所召开了“上证联合研究计划优秀成果颁奖会暨第十期课题汇报会”,对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自20启动以来的工作成绩进行了回顾,并对评选出来的10篇优秀论文进行了奖励,同时也对刚刚结束的第十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进行了总结。来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课题承接单位和学术界的5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自年设立以来,已先后开展了十期,共105个研究课题,近百家单位参与了课题研究工作。通过3年来的持续努力,通过整合证券经营机构与高等院校的研究资源,该计划显著拓展了中国证券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了研究水平,为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贡献了一批高质量、有政策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研究最知名的品牌。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的许多成果引起了证券管理部门的重视,成为管理部门推出改革措施的参考,其中一些政策建议得到采纳并予以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过去十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的组织和实施,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先进的联合研究计划组织管理模式,对课题从选题、招标、组织研究到评审与质量控制等各环节进行管理。

据悉,刚刚结束的第十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完成了11个课题,共17份研究报告,围绕证券市场开放、新产品创新、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上市公司运行机制和投资者行为五个方面展开。

据了解,在对过去十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上海证券交易所聘请海内外金融学专家,评选出十项优秀研究成果。这十项成果及课题承接单位分别是:“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南京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课题组);“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防范体系研究”(东北财经大学课题组);“并购重组是否创造价值”(南开大学课题组);“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市场对股价指数编制影响研究”(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与华东师大联合课题组);“沪深股票市场重组绩效实证研究”(国信证券公司与海通证券联合课题组);“收盘价格操纵和收盘价格研究”(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盈利水平研究”(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与复旦大学联合课题组);“ETFs的套利成本分析”(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新产品开发工作小组);“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管理层收购(MBO)国际比较研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课题组)。在昨天的会议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这十项成果的承接单位进行了表彰。(证券时报)

篇4:[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系列课题] 上市公司反收购亟待规制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系列课题] 上市公司反收购亟待规制

得益于收购政策的不断完善,中国的并购市场日益活跃。如何规制反收购行为的问题也凸现了出来。

规范反收购行为最根本的原则是程序公正、透明规范,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又不至于压抑并购市场。而规制的重点在于明确目标公司管理层可以采取的反收购措施,以及在并购过程中目标公司管理层应做到的尽责和诚信义务。

一项对中国沪深交易所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56起整体并购、6起控股式并购的研究发现:整体并购的,经营业绩改善为58.93%,经营业绩没有改善以至恶化的为41.07%;控股式并购的,改善的和未改善、恶化的分别占比33.33%和66.67%。这表明,中国证券市场确实既有好的并购,也有坏的并购。目标公司管理层进行反收购、监管当局进行反收购规制都很有必要。

但是,迄今为止包括《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在内的规范企业行为与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涉及到上市公司的反收购规制问题。《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12月1日施行)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七条对反收购行为有原则性的规制。但对于目标公司可以采用的其他措施以及目标公司进行反收购的权利和自由空间仍然没有具体规范。而这些是需要法律尽快明确的。

目标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当然有权自由地决定是否采取反收购措施。因此所谓的反收购措施规制实际上是指对目标公司管理部门采取反收购措施的规制。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利益是反收购规制的总指针。一方面,反收购可以防止敌意收购的负面作用,这符合股东利益,所以在规制上应给予目标公司管理层反收购以空间;另方面,敌意收购也有正面作用,这也符合股东利益,所以在规制上应给予目标公司管理层反收购以限制。

我国股市的不成熟性更使规制尤为迫切。本来,如果股市的效率比较高,管理层反收购行动的合理性与是否成功还可以从股价波动上反映出来。而中国的股价投机性较强,股价不能反映公司的业绩前景。

对反收购行为的规制主要指通过制定反收购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来明确反收购行为的合法及非法,从而规范上市公司的反收购。针对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现状,对反收购行为的规制重点在于明确反收购决定权之归属、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和程序、反收购条款的规范以及建立相关司法救济制度。

基本原则

在中国,对于反收购的立法和监管来说,最根本原则是程序公正、透明规范,既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又不至于压抑并购市场。

一、给予反收购适当的生存空间

中国的证券市场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处于信息弱势。因此,根据公司法关于董事责任的法理,公司管理部门应尽到合理的仔细和勤勉,并诚实地为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行事。目标公司管理层必须洞悉收购者获得控股权的目的,即到底是扶持上市公司做强做大,还是把上市公司作为圈钱渠道。如果是后者,目标公司管理层就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免公司股东利益受到侵害。在司法实践上,如果目标公司董事会有充分事实和理由证明反收购行为不是为维护其个人私利,反收购行为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就可以适当免责。

二、股东享有最终并购防御决定权

股东是公司利益的最终享有者,公司是股东的公司,而非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作为出资者的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权利是法定的,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不容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剥夺和限制,公司董事会也不应当以任何理由予以阻挠。同时,《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董事会行使10项职权,没有任何一项职权使董事会具有决定股权转让的权力。我国的上市公司运作实际状况也强化了需要由股东享有最终的并购防御决定权的理由。

因此,采取反并购措施的决定权原则上应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在没有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之前,不能决定或采取任何抵抗行动。

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特殊,国有股一股独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实际掌控于大股东手中,因而董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与大股东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大股东的利益也不是简单地为了公司增值,更多地掺杂了集团、个人利益。所以,对于国有股公司来说,常见的不是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矛盾,而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矛盾。

公司收购涉及到收购者、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管理层,以及其他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相互交叉,错综复杂。然而公司收购立法的首要目的在于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尤其是目标公司的小股东的利益。原因在于:(1)收购者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不平等。 在信息的掌握与分析上,目标公司小股东远比不上收购者。(2)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不平等。目标公司的大股东有较强的与收购者讨价还价的能力,小股东却没有这种力量。根据公司法理,“公司在基于股东资格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中,不得在股东间实行不合理的不平等待遇,……”因此须进行法律规制。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需要制度上的构建:(1)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反并购决定必须以2/3的多数票通过。(2)赋予少数股东就反并购问题以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3)赋予少数股东提请法院撤消修改公司章程条文决定的权利。英国公司法中的少数股东条款规定:达到全体股东人数15%的少数股东可在21日内要求法院撤消修改公司章程条文的决定。(4)建立派生诉讼制度。若大股东操纵的股东大会通过的反收购决议直接侵害了某个或某一类股东的权益时,单个或少数股东可以直接以自己名义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四、鼓励收购、严格规制反收购行为

公开收购所具有的公司控制权转移功能,就是重新调配资源,对于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整合意义的十分重大。严格限制董事会采取反收购措施,有利于通过出价收购,发

挥兼并收购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使资产从无能低效的经营者转移到高效率的经营者手中。

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权的保护机制薄弱。由于管理层对收购的不合作、采取反收购措施,将收购消灭于无形,从而使得投资者难以获得溢价转让股票的好处,尤其是多年管理不善的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23条规定:“董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因此目标公司管理层采取反收购措施的目的,应当是基于维护股东利益,而不是维护自己在公司的地位。

规制重点之一: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反收购措施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已对禁止的目标公司反收购措施作了列举。有此规定,国外所谓焦土术、毒丸术等反收购措施便被明文禁止。对并购后的目标公司管理层待遇,我国虽无明文规定,但诸如引入金降落伞、灰降落伞或锡降落伞等,也可归入重大合同加以禁止。因为,这些极有可能是变相的瓜分公司资产或国有资产。许可的目标公司管理层反收购措施有:

一、相互持股制度

相互持股,即关联公司或关系友好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股权,在其中一方受到收购威胁时,另一方施以援手。我国有关法律尚未对相互持股作出明确的规定。不过,互控股份需要占用双方公司大量资金,实质上是相互出资。在我国上市公司普遍饥渴圈钱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未必愿意或能够如此行动。

二、在公司章程中置入反收购条款

一是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即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的更换每年只能改选1/4或1/3等。二是多数条款。即由公司规定涉及重大事项(比如公司合并、分立、任命董事长等)的决议须经过绝大多数表决权同意通过。

三、管理层收购

在我国,实行管理层收购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如收购主体的合法性、收购资金来源问题。所以,目前在我国要实施管理层收购,还需要作一些变通。比如,根据《公司法》,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这样,若管理层已持有一定股份,也将有效制约收购者。又如,管理层可寻找一个友好的公司(“白衣骑士”),使其以更高的价格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要约,以挫败敌意收购者。

四、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在我国存在法律障碍。《公司法》第149条原则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国有股的回购价格也难以确定。因此,我国的股份公司很难也很少操作股票回购。但还可以采取间接的方法,如:目标公司可以联络一家收购公司,先让该收购公司注册一家公司以收购目标公司股票,然后再由目标公司从汪册的新公司手中收购股票。

五、司法救济

诉讼策略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在反收购中常用的措施。诉讼的理由主要有三条:一是披露不充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对收购人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事项作了详细的10项列举;二是反垄断;三是收购操作过程存在欺诈等犯罪行为。运用诉讼策略,至少延缓了收购时间,便于目标公司管理层采取进一步的反收购措施。

规制重点之二: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尽职诚信义务

一、充分的收购信息披露

要保证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就必须实行充分的收购信息披露。美国的`《威廉姆斯法案》被认为是一部披露法。披露的内容包括:(1)公司接到的或觉察到的所有有关收购信息,如大量持股变动;(2)目标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这种披露还要得到目标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认可;(3)收购者对目标公司管理层的许诺;(4)收购人的收购意图、收购要约以及与收购有关的信息,特别是收购人的财务信息。

我国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证券法》,均未对目标公司管理层的信息披露义务作出规范。结果带来了很多问题。《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了很大进步,其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对目标公司管理层的披露义务、提供决策支援义务作了详细规定,第五章还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强调的是,董事会就收购问题向股东大会出具的意见书,必须真实、准确、客观,不得有欺诈或误导性陈述。当董事会内部成员间关于收购问题意见发生分歧时,少数派董事的意见必须同样予以通报,以使股东全面权衡。

二、对股东选择提供决策支援

前已述及,目标公司股东与收购人在并购交易中处于信息弱势。目标公司管理层有义务利用其经营管理信息、专业技能,对股东选择提供决策支援。《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收购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禁止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第八条规定:“收购人对其所收购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并应当就其承诺的具体事项提供充分有效的履行保证。”收购人的上述行为需要目标公司管理层来监控。

目标公司管理层在洞悉收购公司欲实施收购后,应首先分析收购者的收购动机及其实力,明晓自身对收购方的吸引力在何处,判断对方的收购意图是否真实。董事必须本着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要求,具体分析收购要约的性质和后果,尤其要考虑收购要约的报价是否充分,收购要约的时间安排是否适当,收购是否有违法行为,收购对债权人、客户、公司雇员等相关利益者有何影响,收购不能完成的风险有多大,作为收购对价的证券品质是否优良,等等。

三、争取对股东最有利的被收购条件

收购者为了能够顺利完成收购,往往给予持有股份数量较多的股东以一定的优

惠条件,这构成了对中小股东的歧视、不公正。因此,各国法律都规定了价格平等、价格最高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美国还贯彻所谓“拍卖义务”理论,即如果目标公司被收购是不可避免的,则反收购措施的唯一合法目的就是通过类似拍卖的程序,为股东获得最佳的收购条件,而不得挫败收购人的收购。所以,目标公司管理层必须要为全体股东争取到最有利的收购条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对收购人确定要约收购价格作了量化的原则性规定,以最大限度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利益。

四、禁止收购双方管理层共谋

收购双方管理层的共谋普遍存在。在我国,一方面国有公司所有者缺位,企业内部控制松弛;另一方面股票价格也还不能正确反映股票的价值。这样,收购双方管理层的共谋将更加严重,共同瓜分国有和中小股东的财产。尤其在管理层收购中,管理层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调剂或隐瞒利润的方法扩大帐面亏损,从而压低股价;甚至直至上市公司被ST后再以更低股价收购。而一旦MBO完成,管理层再通过调帐等方式使隐藏利润合法再现,提高年底公司分红。

对此种共谋行为,必须严厉禁止。主要是要在上市公司内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制衡的内控机制以及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在法律上,列明管理层隐瞒收购信息、欺诈股东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将违反忠实义务所得及利息归入公司。对于MBO,还应规定给予原股东在MBO完成后的一定时期保留对原公司财务状况的知情、质询、追查的权利。

反垄断也是反收购规制的重点。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对合并越来越多地采取宽容政策。我国应重点控制政府主导的企业合并行为,宽容市场自发的合并行为;同时将横向合并作为控制的重点,对垂直合并和混合合并采取宽容的控制政策。加入WTO后,外资并购逐渐成为热点。为限制其消极作用,有必要严格规制外资股权并购行为,如确立大型外资并购审查制度、实施外资并购的产业政策限制、限制外资并购的超国民待遇、力求公正的国有资产评估价格。

成熟市场的四大反收购措施

针对收购兼并的价值源泉及实质合并的操作过程,成熟资本市场目标公司的各种反收购措施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类型之一:毒丸术

提高收购者的收购成本,降低目标公司的收购价值。主要有毒丸术、金降落伞、降低公司收购价值的财务措施等。

就提高成本而言,主要措施是设立专门的企业章程,规定一旦企业被敌意收购者控制,收购者要向企业的各利益主体,如原有的股东、债权人以及企业的高级管理者支付一笔客观的补偿金额,从而给收购设置极高的附加成本,驱赶潜在的套利者。具体的措施包括,一旦企业控制权转移,就向原有股东低价发行新股票或者要求收购者立即兑付企业原先债券的毒丸术(poisonpill);在企业章程中规定,管理层重组时收购者需向企业原来的高级管理者支付巨额的补偿金的金降落伞计划(Goldparachute);就降低企业在敌意收购者眼中的价值而言,被收购方可以采取出售或者分拆被收购者看重的优良资产、增加企业的负债额以提高企业的杠杆比率、向股东发放额外的红利等一般性的财务性措施。

类型之二:白衣骑士

提高相关者的持股比例,增加收购者取得控股权的难度。主要有防御性的股权结构设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股份回购、白衣骑士战略、帕克曼防御术等。

具体的措施有:在没有收到并购要约前就采取措施增加目标企业相关者的持股比率,如绝对的自我控股设计、与关联企业的交叉持股结构、推行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收购(MBO)、回购企业在外的流通股等等;在受到外部敌意并购威胁时,邀请与企业较为友好的“白衣骑士”持有股份、采取主动的措施收购收购者的母公司股票以收回并购要约,即帕克曼防御术(PacMan)。以上的措施分别从事前和事中提高了收购者获取企业控股权的难度。

类型之三:分类董事会

制定策略性的公司章程,提高外部人改组管理层的难度。主要有绝对多数条款、公平价格条款、分类董事会等。

具体的措施包括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企业是否接受合并等重大事项须经大多数股东而不是半数股东同意才能有效;公平价格条款即外部收购者需向所有股东提供一个较高的相同价格的收购要约;分级董事会制度即董事会的轮选必须分年分批进行,而不能一次全部更换;投票权不是一股一票,而是各类型的股东投票权有所区别;等等,这一类的措施使得即使收购者在名义上掌握了企业的控股权,也很难真正对目标企业采取财务上、金融上的反收购措施,实现并购的预期效果。

类型之四:绿色邮件

贿赂外部收购者,以现金流换取管理层的稳定,主要是绿色邮件。

通过给予收购者一定的经济利益,促使目标企业和收购方达成一定的妥协,收购方最终收回收购要约,从而使得目标公司达到反收购的目的。主要的手段是所谓的绿色邮件(Greenmail)。但是由于这种政策直接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来换取管理层的稳定,一般受到各国监管当局的严格禁止,基本上属于公司私下里的行为。一旦发现,管理层通常被处以严重的惩罚。

据美国学者RichardEpstein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美国在反收购立法上越来越倾向于保护管理层,如允许毒丸术的运用,使得80年代一度盛行的敌意收购在90年代迅速减少。另外一项由哈佛大学学者主持的研究表明,分类董事会制度使得任何一个敌意收购者在取得控股权后至少等待一年、经过两次时间上分离的董事会选举才有可能掌握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这些表明,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加强反收购措施已经使得敌意收购变得非常困难。

中国的反收购实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2条对上市公司收购加以定义:“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

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反收购,则是指目标公司管理层为了防止公司控制权转移而采取的旨在预防或挫败收购者收购本公司的行为。可见,反收购的核心在于防止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上市公司的收购是从1993年9月“宝延**”开始的。19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沪深市场上发生的并购事件就有999起,其中整体并购56起、控股式并购6起。收购、反收购之争不断发生。若干反收购案例,如延中与宝安、爱使股份与大港油田、方正科技与上海高清、济南百货与华建电子,引起极大市场震动。

20,得益于收购、反收购政策的不断完善,年中国的并购市场异常活跃。汤姆逊财务公司称,中国是2002年第二季度亚洲并购最为活跃的市场,期间共进行了155笔交易,价值高达119亿美元。另据统计,2002年1至10月我国上市公司涉及的并购共有495笔,并购金额达到410亿元人民币。

中国上市公司的反收购运作环境

一、外部环境

外部环境是指所有影响反收购行为和过程的公司外部条件。可以把对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外部环境分成以下三类:

在经济政策环境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六大报告。《决定》提出了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是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重要方式;十六大报告则推出了新的国有资产分级管理制度。特别是国有资产分级管理制度如果得以实行,将大大加快上市公司的重组步伐。

在法律环境方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涉及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对反收购行为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

在金融市场环境方面,上市公司在金融市场上进行并购活动时仍面临着较严重的制度约束,如金融资本市场筹资功能的缺失,金融工具缺少和市场中介发展不成熟等等。

二、内部环境

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内部环境是指影响反收购行为和过程的公司内部状况,主要包括公司的股权结构、组织结构以及内部激励机制等涉及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各个方面。

在股权结构方面,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占据控股优势的首先是国家股股东,其次是法人股股东。由于这两大持股集团所持股票均不允许流通,从而形成了非流通股股东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不正常股权分配格局。

在组织结构方面,由于许多公司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治理结构,使得不仅是股东大会,而且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很大程度上也形同虚设。

在内部激励机制方面,当前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大多数董事和经理人员都不是竞争条件下产生的,基本上不存在什么约束机制,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激励机制。

国有股过度集中,并且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极大地增加了兼并收购的难度,使得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失效。

课题主持 周春生 吴治宇 黄金老

课题研究与协调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卢文莹

课题研究员 周春生 黄金老 吴治宇 常海林 武清成 冯安铭 徐则荣 程永康

篇5: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调整证券交易费用有多大效应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调整证券交易费用有多大效应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交易费用的大小和调整将带来多层次的影响。从证券市场的角度出发,我国目前推行的印花税及佣金制度实际上就是证券市场制度中交易费用最直接的体现,其如何变动会对证券市场的微观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从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实践经验来看,适当的印花税与佣金调整是监管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与其密切相关,譬如投资者成本问题等。现在理论与实

践的焦点是:(1)我国证券市场交易费用的调整会对市场的波动性和噪声交易带来什么影响;(2)我国证券市场交易费用的调整对股价水平的影响如何;(3)我国证券市场交易费用的调整会对整个税收收入带来什么影响。

为了更直接、更准确地说明问题和提供政策建议,有必要通过严格的经济计量和实证检验对交易费用的市场效应进行深入研究。

一、证券印花税变动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

1、事件研究和数据选取

本部分采取的是事件研究方法。事件研究通常用来分析某一事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在市场参与者理性的假设下,某一事件的影响和效用将被迅速反映到资产的价格变化之上。这样,某一事件的经济效应就可以通过在某一相对较短时期中对资产价格变化的观测来加以度量。

由于我国印花税调整基本上是当天公布当天实施,因此我们认为,印花税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产生于实施之日。由于1992年之前的印花税调整事件时间较早,中国股市发育刚刚处于起步阶段,投资者不够理性或市场不成熟,而且印花税开征也刚刚处于探索阶段,制度规范难以保证,所以我们仅选取5月、6月和11月的印花税调整事件为主要研究对象。196月的印花税调整主要针对B股市场,考虑到B股市场作为A股市场的一个补充,此处不再作特殊处理。

2、实证结果

(1)沪深股价指数与印花税调整的关系。我们首先选取标准样本,然后选取印花税调整后的研究样本,将研究样本的收益率均值与标准样本的均值进行比较,并且就t检验值的大小分析是否存在显著区别。在研究中,我们分别选取了上海A指和深圳成指A(见表1)作参照。

由表1知,19印花税提高后,上证A指和深成指A事件后30天收益率的平均值分别为-0.428%和-0.549%,t检验值分别为10.077和10.783,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然是显著的。这表明在30天的时间中,印花税税率的上升使股票价格指数下跌;对于19和20的印花税下调,当天收益率的变化验证了印花税下调会导致股价指数当天的上升,对应的t检验统计上也表现显著。但两市事件后30天收益率的平均值的t检验值不显著,考虑30个交易日的时间段是可能过长,因此我们对印花税冲击效应分别进行10天和20天的检验,结果表明两次印花税下调后,两市事件后30天收益率的平均值都为正,并且在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因此,印花税税率的下调使股票价格指数上升。

(2)沪深股票市场个股与印花税调整之间的关系。为了测量印花税税率调整对沪市和深市单只股票的冲击效应,我们在上证30和深成指中分别随机地选取20和12只股票,采用事件研究方法,根据不同的样本区间长度来选择事件前后的时间长度,一般取为10、20及30个交易日不等,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

(a)概括来说,单只股票对印花税调整将会作出反应。具体说来,就是税率下调将会使股价上升,得到一个正的异常收益;税率上升,会使股价下跌,得到一个负的异常收益。

(b)从数量上来讲,单只股票对印花税调整的反应不是很明显。一方面取决于当时印花税税率调整的幅度。一般说来,税率调整幅度越大,股票价格的反应也就越明显。另一方面还取决于既有的政策组合以及本来的股市运动形态。

(c)从时间上来说,单只股票对印花税调整随着时间推移而衰减。一般说来,印花税调整公布实施后10个交易日中表现比较显著。

二、交易费用变化对股票收益波动性的影响

1、研究方法及样本选取

我们的目的是检验税收变化前后市场的波动性是否发生变化,所以我们进行的第1个零假设检验为:

HO

:σH=σL(1)

其中,σH为在高税率(佣金率)期间的标准差;σL为在低税率(佣金率)期间的标准差。美国研究者利用美国的数据研究得出:个人投资者交易小公司股票的比例远远超过大公司的股票,个人投资者的情绪指数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释小公司股票的收益方差,噪声成分对于小公司股票(股票组合)来说更重要。因此,为了增加检验的解释力,我们将针对整个市场和两个组合(小公司和大公司),分别研究交易费用的变化对收益波动性的影响。

在检验过程中,我们利用下列市场模型来测量市场中噪声成分:

rpt=α+β1rmt+eit(2)

其中,rpt为t期的组合受益;rmt为市场收益;eit为组合的噪声收益率。

研究主要考虑年、年和年三次的印花税调整,我们使用的是指数收益率,用区间标准差来反映波动性情况,在每个区间内分变化前后30日和120日,大盘指数分别为上海综指、上海A指、上海B指、深圳综指、深圳A指和深圳B指。

为了估计噪声,我们构造了四个市值权重组合:上海、深圳市场大、小组合。其选取的依据是:2001年流通市值最大、最小并且在1997年1月1日已经上市交易的股票。每个组合都由15只股票组成。其时间为税率调整前后大盘60个交易的收益日。组合的收益率为各股票收益率的简单平均值。

2、检验结果

(1)印花税调整对收益波动性的影响。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只给出A股市场的检验结果见表2。表2给出了印花税调整对上海A股和深圳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影响的检验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对于沪市,无论是前后30天还是前后120天,其F检验的P值都小于10%,这说明在10%的置信度下可以拒绝原假设,即三次印花税调整都对上海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产生了影响。因此,印花税的调整对上海A股市场的波动性的影响较大。

与沪市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印花税调整对深圳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的影响没有对上海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的影响那么明确。从前后30日的角度来看,1997年、1998年的印花税调整使深圳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发生了变化,而2001年印花税调整没有影响大盘收益的波动性;从前后120日的角度来看,1997年印花税调整没有改变深圳A股市场大盘收益的波动性,而1998年、2001年印花税调整则使大盘收益的波动性发生了变化。

对于B股市场,从前后30日角度来看,只有2001年印花税调整改变了市场大盘收益的波动性,其余三次印花税调整没有影响波动性;从前后120日角度来看,除了1998年印花税调整没有影响上海B股市场大盘收益的波动性之外,其余三次印

花税调整均使波动性发生了变化。与印花税调整对上海B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影响不一样的是,无论从前后30日还是前后120日的角度来看,四次印花税调整都改变了深圳B股市场大盘收益的波动性。

对于印花税调整对大盘收益波动性影响,与上海A股类似,除了2001年印花税调整没有影响上海市场综合大盘收益前后120日的波动性之外,其余的印花税调整都改变了前后30日、120日的波动性。印花税调整对深圳市场综合大盘收益波动性影响与A股的基本相同。这和我国证券市场以A股市场为主的情况也是相符的。

(2)印花税调整对噪声收益波动性的影响。从单独一次税率调整对噪声波动性的影响来看,对小组合噪声收益波动性的影响要大于对大组合噪声收益波动性的影响,其原因是小组合更多地由小投资者持有,而小投资者的预期要弱于市场平均预期。而且,我们发现无论何时小组合的噪声波动性都要大于大组合的噪声波动。具体影响模式为:税率调高导致噪声波动性上升;税率调低导致噪声波动性下降,但是这种效果不十分明显。从税率调整对噪声波动性影响的相互比较来看,税率下调使深圳市场大组合噪声波动性较之税率上调的波动性要低,其原因是大组合中的投资者一般为机构投资者,而税率上调导致价格的变化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更大。税率下调对上海市场大组合的噪声波动没有太大的影响,可能是上海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和小投资者的比重小于深圳市场。

(3)佣金调整对收益波动性的影响及其“宣布效应”。佣金变化对收益波动性影响如何见表3 ,从表3中可以看出,佣金调整对大盘收益波动性几乎都没有影响。既然佣金的调整意味着交易成本的变化,为什么佣金调整对大盘收益的波动性没有影响呢?这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佣金下调意味着交易成本的下降,有些投资者比较在意成本的上升但并不在意成本的下降;第二,在我国证券市场中,“返佣现象”是普遍的,佣金下调对这部分的投资者没有任何影响。

同时我们还研究了2002年(4月5日宣布,5月1日正式实施)佣金下调的“宣布效应”,结果显示这次佣金下调明显存在着“宣布效应”。

三、印花税调整对税收收入和券商收入的影响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证券市场交易成本不仅构成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而且还更多地作为管理层对市场的一种调控工具而出现,甚至还部分担当了增进国家财政收入的角色。因此,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对此问题作出一些探讨。

1、税率调整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由于数据的限制,我们采用税率乘以成交量的方法来估计印花税税收收入。为了不受市场扩容因素的影响,我们采取上海30指数(2002年7月1日后改为180指数,但这已经在我们观测样本外)和深圳成份A指的成交量作为成交量的指标。观测样本期间为税率调整前后60个交易日。由于对上海30指数和对深圳成份A指的分析结果基本一致,所以下面详细分析了以上海30指数的成交量来估计的税收收入的变化。

这里列出了印花税调整对印花税收入影响的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税收收入的变化和税率的变化呈现相同的方向,税率调高后税收收入增加,税率下调后税收收入下降。从表中的弹性可以看出,税收的税率弹性都为正,当税率调高时税收为低弹性,而当税率调低时税收为高弹性,税率调高

时的税收弹性小于税率调低时的税收弹性。

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虽然税率调整影响了价格,但对综合了价格和成交股数的成交金额影响不大,税率调高减少了成交量,但幅度不如税率上调的幅度大,并且税率下调对成交量几乎没有影响。税收收入同时取决于税率和成交量,因此税收收入和税率呈现相同方向的变化,并且税率下调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更大。

2、税率调整对券商佣金收入的影响

佣金收入是我国券商目前最主要的收入,因此研究影响佣金收入变化的因素对券商具有重要意义。佣金收入和佣金率、成交量有着直接的关系,但由于“返佣现象”的普遍存在,法定佣金率的调整对大户交易的佣金率没有很大的影响。而券商不能决定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税率的调整影响了所有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并有可能影响成交量,因此印花税税率调整对券商佣金收入可能具有一定的影响。

这里的样本为一个成交量全国排名前列的营业部的佣金收入。由于数据的缺乏,我们只能分析1998年、2001年两次税率调整对该券商佣金收入的影响。我们首先对其均值进行t统计量的统计检验,然后为了分析税率对佣金收入的影响程度,我们对佣金收入建立了一个自回归的方程来度量。结果显示1998年税率调整影响了券商的佣金收入,而2001年税率调整对券商的佣金收入则没有明显的影响。

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1、对股票价格水平的影响。(a)沪深两市无论是大盘指数还是单只股票对印花税调整都有很敏感的反应,印花税税率的调整会引起股票价格指数的反向变动;(b)就反应的时效而言,沪深两市和单只股票均会及时作出反应。而且在10个交易日内市场反应最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应效应逐渐减少。当达到30个交易日的时候,反应效应已经很微弱了。

2、对波动性的影响。(a)印花税调整对市场的综合收益波动性的影响和对A股市场收益波动性的影响大体一致;(b)总体来说,提高印花税会导致市场收益波动性的加大(较明显),印花税下调会使市场收益的波动性降低(不显著);(c)税率调整对小组合的噪声交易影响要大于对大组合噪声交易的影响;(d)佣金调整存在着“宣布效应”,但佣金调整对市场收益波动性却没有影响。

3、对税收收入和券商收入的影响。(a)税率变动同税收收入变动的方向是一致的,并且税率下调对税收的影响要大于税率上调对税收的影响;(b)税率调整对券商佣金收入没有明显影响。

二、政策建议

从国际上来看,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成员中的发达国家出于资本流动性的考虑,大部分停征证券交易印花税,只有英国、瑞士、澳大利亚、比利时等国家还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但其税率普遍是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大部分征收印花税,其税率水平在0.1%左右,而且是单边征收。

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的印花税是双边征收的,单边买卖的印花税成本各为0.2%,远远高于国际水平。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和本文的结论出发,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为了降低市场波动性和噪声波动性,应该进一步下调印花税税率,以提高市场效率。波动性意味着不确定,它和投资者要求的投资回报水平成正向关系。从本文的结论可知,进一步下调印花税税率会使市场波动性下降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噪声波动性,同时会使资本成本下降,从而提高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增长。

2、实行“宽税基,低税率”政策。由于证券市场印花税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印花税税率调整和印花税收入变动之

间的同向关系,应实行“宽税基,低税率”的政策,即在下调税率的同时扩大印花税征税范围。

沪深两市对印花税调整反应敏感

通过计量分析,我们得出如下结论:(a)沪深两市对印花税调整有很敏感的反应,具体反应模式为当印花税税率下调时,股票价格指数上升,价格指数的收益率为正;当印花税税率上调时,股票价格指数下降,价格指数的收益率为负。(b)就反应数量而言,所造成的数量效应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每次印花税税率调整的数量不同,当调整幅度较大时,相应的股票价格指数变化较大;当调整幅度较小时,股票价格指数变动也较小。另一方面与每一次公布实施时股票市场原来的运动趋势有关,还与相近几次接连发布的政策措施有关。(c)就反应的时效而言,沪深两市均会及时作出反应,而且在10个交易日内市场反应最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应效应逐渐减少。当达到30个交易日时,反应效应已经很微弱了。

第四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系列课题之六---调整证券交易费用有多大效应 2002-11-06 05:20:41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交易费用的大小和调整将带来多层次的影响。从证券市场的角度出发,我国目前推行的印花税及佣金制度实际上就是证券市场制度中交易费用最直接的体现,其如何变动会对证券市场的微观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从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实践经验来看,适当的印花税与佣金调整是监管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与其密切相关,譬如投资者成本问题等。现在理论与实践的焦点是:(1)我国证券市场交易费用的调整会对市场的波动性和噪声交易带来什么影响;(2)我国证券市场交易费用的调整对股价水平的影响如何;(3)我国证券市场交易费用的调整会对整个税收收入带来什么影响。 为了更直接、更准确地说明问题和提供政策建议,有必要通过严格的经济计量和实证检验对交易费用的市场效应进行深入研究。 一、证券印花税变动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 1、事件研究和数据选取 本部分采取的是事件研究方法。事件研究通常用来分析某一事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在市场参与者理性的假设下,某一事件的影响和效用将被迅速反映到资产的价格变化之上。这样,某一事件的经济效应就可以通过在某一相对较短时期中对资产价格变化的观测来加以度量。 由于我国印花税调整基本上是当天公布当天实施,因此我们认为,印花税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产生于实施之日。由于1992年之前的印花税调整事件时间较早,中国股市发育刚刚处于起步阶段,投资者不够理性或市场不成熟,而且印花税开征也刚刚处于探索阶段,制度规范难以保证,所以我们仅选取1997年5月、1998年6月和2001年11月的印花税调整事件为主要研究对象。年6月的印花税调整主要针对B股市场,考虑到B股市场作为A股市场的一个补充,此处不再作特殊处理。 2、实证结果 (1)沪深股价指数与印花税调整的关系。我们首先选取标准样本,然后选取印花税调整后的研究样本,将研究样本的收益率均值与标准样本的均值进行比较,并且就t检验值的大小分析是否存在显著区别。在研究中,我们分别选取了上海A指和深圳成指A(见表1)作参照。 由表1知,1997年印花税提高后,上证A指和深成指A事件后30天收益率的平均值分别为-0.428%和-0.549%,t检验值分别为10.077和10.783,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然是显著的。这表明在30天的时间中,印花税税率的上升使股票价格指数下跌;对于1998年和2001年的印花税下调,当天收益率的变化验证了印花税下调会导致股价指数当天的上升,对应的t检验统计上也表现显著。但两市事件后30天收益率的平均值的t检验值不显著,考虑30个交易日的时间段是可能过长,因此我们对印花税冲击效应分别进行10天和20天的检验,结果表明两次印花税下调后,两市事件后30天收益率的平均值都为正,并且在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因此,印花税税率的下调使股票价格指数上升。 (2)沪深股票市场个股与印花税调整之间的关系。为了测量印花税税率调整对沪市和深市单只股票的冲击效应,我们在上证30和深成指中分别随机地选取20和12只股票,采用事件研究方法,根据不同的样本区间长度来选择事件前后的时间长度,一般取为10、20及30个交易日不等,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 (a)概括来说,单只股票对印花税调整将会作出反应。具体说来,就是税率下调将会使股价上升,得到一个正的异常收益;税率上升,会使股价下跌,得到一个负的异常收益。 (b)从数量上来讲,单只股票对印花税调整的反应不是很明显。一方面取决于当时印花税税率调整的幅度。一般说来,税率调整幅度越大,股票价格的反应也就越明显。另一方面还取决于既有的政策组合以及本来的股市运动形态。 (c)从时间上来说,单只股票对印花税调整随着时间推移而衰减。一般说来,印花税调整公布实施后10个交易日中表现比较显著。 二、交易费用变化对股票收益波动性的影响 1、研究方法及样本选取 我们的目的是检验税收变化前后市场的波动性是否发生变化,所以我们进行的第1个零假设检验为: HO :σH=σL(1) 其中,σH为在高税率(佣金率)期间的标准差;σL为在低税率(佣金率)期间的标准差。美国研究者利用美国的数据研究得出:个人投资者交易小公司股票的比例远远超过大公司的股票,个人投资者的情绪指数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释小公司股票的收益方差,噪声成分对于小公司股票(股票组合)来说更重要。因此,为了增加检验的解释力,我们将针对整个市场和两个组合(小公司和大公司),分别研究交易费用的变化对收益波动性的影响。 在检验过程中,我们利用下列市场模型来测量市场中噪声成分: rpt=α+β1rmt+eit(2) 其中,rpt为t期的组合受益;rmt为市场收益;eit为组合的噪声收益率。 研究主要考虑1997年、1998年和2001年三次的印花税调整,我们使用的是指数收益率,用区间标准差来反映波动性情况,在每个区间内分变化前后30日和120日,大盘指数分别为上海综指、上海A指、上海B指、深圳综指、深圳A指和深圳B指。 为了估计噪声,我们构造了四个市值权重组合:上海、深圳市场大、小组合。其选取的依据是:2001年流通市值最大、最小并且在1997年1月1日已经上市交易的股票。每个组合都由15只股票组成。其时间为税率调整前后大盘60个交易的收益日。组合的收益率为各股票收益率的简单平均值。 2、检验结果 (1)印花税调整对收益波动性的影响。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只给出A股市场的检验结果 见表2 。表2给出了印花税调整对上海A股和深圳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影响的检验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对于沪市,无论是前后30天还是前后120天,其F检验的P值都小于10%,这说明在10%的置信度下可以拒绝原假设,即三次印花税调整都对上海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产生了

影响。因此,印花税的调整对上海A股市场的波动性的影响较大。 与沪市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印花税调整对深圳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的影响没有对上海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的影响那么明确。从前后30日的角度来看,1997年、1998年的印花税调整使深圳A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发生了变化,而2001年印花税调整没有影响大盘收益的波动性;从前后120日的角度来看,1997年印花税调整没有改变深圳A股市场大盘收益的波动性,而1998年、2001年印花税调整则使大盘收益的波动性发生了变化。 对于B股市场,从前后30日角度来看,只有2001年印花税调整改变了市场大盘收益的波动性,其余三次印花税调整没有影响波动性;从前后120日角度来看,除了1998年印花税调整没有影响上海B股市场大盘收益的波动性之外,其余三次印花税调整均使波动性发生了变化。与印花税调整对上海B股市场大盘收益波动性影响不一样的是,无论从前后30日还是前后120日的角度来看,四次印花税调整都改变了深圳B股市场大盘收益的波动性。 对于印花税调整对大盘收益波动性影响,与上海A股类似,除了2001年印花税调整没有影响上海市场综合大盘收益前后120日的波动性之外,其余的印花税调整都改变了前后30日、120日的波动性。印花税调整对深圳市场综合大盘收益波动性影响与A股的基本相同。这和我国证券市场以A股市场为主的情况也是相符的。 (2)印花税调整对噪声收益波动性的影响。从单独一次税率调整对噪声波动性的影响来看,对小组合噪声收益波动性的影响要大于对大组合噪声收益波动性的`影响,其原因是小组合更多地由小投资者持有,而小投资者的预期要弱于市场平均预期。而且,我们发现无论何时小组合的噪声波动性都要大于大组合的噪声波动。具体影响模式为:税率调高导致噪声波动性上升;税率调低导致噪声波动性下降,但是这种效果不十分明显。从税率调整对噪声波动性影响的相互比较来看,税率下调使深圳市场大组合噪声波动性较之税率上调的波动性要低,其原因是大组合中的投资者一般为机构投资者,而税率上调导致价格的变化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更大。税率下调对上海市场大组合的噪声波动没有太大的影响,可能是上海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和小投资者的比重小于深圳市场。 (3)佣金调整对收益波动性的影响及其“宣布效应”。佣金变化对收益波动性影响如何 见表3 ,从表3中可以看出,佣金调整对大盘收益波动性几乎都没有影响。既然佣金的调整意味着交易成本的变化,为什么佣金调整对大盘收益的波动性没有影响呢?这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佣金下调意味着交易成本的下降,有些投资者比较在意成本的上升但并不在意成本的下降;第二,在我国证券市场中,“返佣现象”是普遍的,佣金下调对这部分的投资者没有任何影响。 同时我们还研究了2002年(4月5日宣布,5月1日正式实施)佣金下调的“宣布效应”,结果显示这次佣金下调明显存在着“宣布效应”。 三、印花税调整对税收收入和券商收入的影响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证券市场交易成本不仅构成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而且还更多地作为管理层对市场的一种调控工具而出现,甚至还部分担当了增进国家财政收入的角色。因此,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对此问题作出一些探讨。 1、税率调整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由于数据的限制,我们采用税率乘以成交量的方法来估计印花税税收收入。为了不受市场扩容因素的影响,我们采取上海30指数(2002年7月1日后改为180指数,但这已经在我们观测样本外)和深圳成份A指的成交量作为成交量的指标。观测样本期间为税率调整前后60个交易日。由于对上海30指数和对深圳成份A指的分析结果基本一致,所以下面详细分析了以上海30指数的成交量来估计的税收收入的变化。 这里列出了印花税调整对印花税收入影响的结果 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税收收入的变化和税率的变化呈现相同的方向,税率调高后税收收入增加,税率下调后税收收入下降。从表中的弹性可以看出,税收的税率弹性都为正,当税率调高时税收为低弹性,而当税率调低时税收为高弹性,税率调高 时的税收弹性小于税率调低时的税收弹性。 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虽然税率调整影响了价格,但对综合了价格和成交股数的成交金额影响不大,税率调高减少了成交量,但幅度不如税率上调的幅度大,并且税率下调对成交量几乎没有影响。税收收入同时取决于税率和成交量,因此税收收入和税率呈现相同方向的变化,并且税率下调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更大。 2、税率调整对券商佣金收入的影响 佣金收入是我国券商目前最主要的收入,因此研究影响佣金收入变化的因素对券商具有重要意义。佣金收入和佣金率、成交量有着直接的关系,但由于“返佣现象”的普遍存在,法定佣金率的调整对大户交易的佣金率没有很大的影响。而券商不能决定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税率的调整影响了所有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并有可能影响成交量,因此印花税税率调整对券商佣金收入可能具有一定的影响。 这里的样本为一个成交量全国排名前列的营业部的佣金收入。由于数据的缺乏,我们只能分析1998年、2001年两次税率调整对该券商佣金收入的影响。我们首先对其均值进行t统计量的统计检验,然后为了分析税率对佣金收入的影响程度,我们对佣金收入建立了一个自回归的方程来度量。结果显示1998年税率调整影响了券商的佣金收入,而2001年税率调整对券商的佣金收入则没有明显的影响。 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1、对股票价格水平的影响。(a)沪深两市无论是大盘指数还是单只股票对印花税调整都有很敏感的反应,印花税税率的调整会引起股票价格指数的反向变动;(b)就反应的时效而言,沪深两市和单只股票均会及时作出反应。而且在10个交易日内市场反应最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应效应逐渐减少。当达到30个交易日的时候,反应效应已经很微弱了。 2、对波动性的影响。(a)印花税调整对市场的综合收益波动性的影响和对A股市场收益波动性的影响大体一致;(b)总体来说,提高印花税会导致市场收益波动性的加大(较明显),印花税下调会使市场收益的波动性降低(不显著);(c)税率调整对小组合的噪声交易影响要大于对大组合噪声交易的影响;(d)佣金调整存在着“宣布效应”,但佣金调整对市场收益波动性却没有影响。 3、对税收收入和券商收入的影响。(a)税率变动同税收收入变动的方向是一致的,并且税率下调对税收的影响要大于税率上调对税收的影响;(b)税率调整对券商佣金收入没有明显影响。 二、政策建议 从国际上来看,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成员中的发达国家出于资本流动性的考虑,大部分停征证券交易印花税,只有英国、瑞士、澳大利亚、比利时等国家还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但其税率普遍是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大部分征收印花税,其税率水平在0.1%左右,而且是单边征收。 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的印花税是双边征收的

,单边买卖的印花税成本各为0.2%,远远高于国际水平。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和本文的结论出发,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为了降低市场波动性和噪声波动性,应该进一步下调印花税税率,以提高市场效率。波动性意味着不确定,它和投资者要求的投资回报水平成正向关系。从本文的结论可知,进一步下调印花税税率会使市场波动性下降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噪声波动性,同时会使资本成本下降,从而提高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增长。 2、实行“宽税基,低税率”政策。由于证券市场印花税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印花税税率调整和印花税收入变动之间的同向关系,应实行“宽税基,低税率”的政策,即在下调税率的同时扩大印花税征税范围。 沪深两市对印花税调整反应敏感 通过计量分析,我们得出如下结论:(a)沪深两市对印花税调整有很敏感的反应,具体反应模式为当印花税税率下调时,股票价格指数上升,价格指数的收益率为正;当印花税税率上调时,股票价格指数下降,价格指数的收益率为负。(b)就反应数量而言,所造成的数量效应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每次印花税税率调整的数量不同,当调整幅度较大时,相应的股票价格指数变化较大;当调整幅度较小时,股票价格指数变动也较小。另一方面与每一次公布实施时股票市场原来的运动趋势有关,还与相近几次接连发布的政策措施有关。(c)就反应的时效而言,沪深两市均会及时作出反应,而且在10个交易日内市场反应最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应效应逐渐减少。当达到30个交易日时,反应效应已经很微弱了。

表1印花税调整对股市的冲击效应

日期             事件                      上海A股指数

指数收益率      30天指数收益

率均值

1997年5月10日  印花税率由0.3%  2.248%(-47.212)*  -0.428%(10.077)*

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  印花税率由0.5%  2.669%(-56.218)*  -0.0724%(2.466)

降为0.4%

2001年11月16日 印花税率由0.4%  1.550%(-32.274)*  0+(0.820)

降为0.2%

深圳成指A

指数收益率    30天指数收益率均值

2.611%(-50.397)*  -0.549%(10.783

)*

2.587%(-49.918)*  -0.172%(2.484)

1.042%(-20.025)*  -0.024%(0.6182)

注:括弧中是检验统计量。*表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无标记意味着不显著。0+表示该值非常接近于零,但符号为正。计算中的真实数值为0.0000419。

表2上海A股市场印花税变动对波动性的影响

印花税率变化情况    1997.5.12    1998.6.12      2001.11.16

(0.3%―0.5%) (0.5%―0.4%)  (0.4%―0.2%)

区间安排          前后   前后    前后   前后   前后     前后

30日  120日    30日  120日   30日     120日

F检验P值 上海A股 0.008  0.0392  0.064  0.0008  1.92E-05 1.52E-09

深圳A股 0.0189 0.1674  0.002  0.001   0.5688   0.651

表3佣金调整对大盘收益波动性的影响

上海  上海  深圳  深圳  沪市  深市

A股   B股   A股   B股

股价收益 变化前20日  0.46  0.77  0.47  0.55  0.46  0.46

波动性   变化后20日  0.59  0.54  0.52  0.48  0.59  0.49

方差F检验            0.30  0.12  0.71  0.51  0.32  0.83

表4印花税税率调整对印花税收入的影响

时间段               97-1  97-2   98-1 98-2    01-1 01-2

税收收入           62.78   72.85  31.95  20.1&nbs

p; 17.73  8.85

税收变化率             16.04%      -37.10%      -50.08%

税收对税率的弹性        0.24        1.86          1.01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与华夏证券研究所联合课题组)

来源:新浪财经

篇6:课题研究计划

一、研究的背景

如何使学生对语文产生兴趣,这是我们每一位语文教师务必思考的问题。很多时候,一堂成功的语文课源于教师合理的导入,然后学生学习兴趣倍增,课堂所显现出的效果也出乎意料。因此,我将“情趣导入”作为语文课堂教学的问题研究。

二、研究的理念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只有勾起了学生的好奇心,让学生有了学习的欲望,他们才能更用心地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

三、研究的目标

1、本课题研究,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用心参与课堂教学,喜欢语文,会运用语文。

2、本课题研究,旨在使教师树立新的教学理念,在指导学生探求新知时,能够因材施法、有章可循。

四、研究的主要资料

(一)质疑导入

教师在检查学生预习状况时,能够抓住学生的疑惑,围绕本课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质疑。便于分解学生的理解困难,易激起学生的求知欲,也有助教师对知识和课堂的驾驭。

(二)故事导入

围绕课文资料选取或编写故事,绘声绘色地讲述,既能够激发学习兴趣,又可起到知识的传授。甚至能够和教学重难点结合起来,加强学生的理解与感悟潜力。

(三)图像导入

能够利用多媒体或挂图,更直观形象地展示与课文有关的资料。这样既能帮忙学生理解课文,又在学生脑中留下了深刻的画面,有助于提高语文课堂的效率……

五、研究的预期成果。

透过本次研究的教学实践,能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兴趣,预期成果如下:

1、问题导入新课,能够拉近文本与学生的距离。

2、小故事揭题,利于学生语言的积累。

3、用谜语揭示课题,利于学生思维的发展。

4、生活搬进课堂,学生乐于参与。

篇7:课题研究计划范本

五、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

(一)教师方面:

通过一年的课题实践研究,转变了教师观念,提高了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我撰写的论文《提高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性》省级论文评选获奖。

1、研究出小组合作学习分组的原则和方法

合作学习小组一般不提倡学生自愿组合,学生个人意愿只能作为参考。合作小组的人员搭配一定要遵循“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教师应按照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性格特征、性别等差异进行分组,让不同特质,不同层次的学生优化组合,使每个小组都有高、中、低三个层次的学生。每一学习小组6人,都按照高、中、低三个层次进行编号。高层次编为1号、2号;中层次的学生编为3号、4号;低层次的学生编为5号、6号。这样保证每一组的对应号都在同一水平上。由于每个小组成员都是异质的,所以就连带产生了全班各小组间的同质性,这就充分体现了“组内异质、组间同质”原则。组内异质为小组成员间的互相帮助、互相促进提供了可能,而组间同质又为全班各小组创设了公平竞争的宽松环境。在构建好学习小组后,教师还要帮助各小组进行合理的人员分工,明确任务职责,只有这样学习时才不会盲目随从。一般情况下,在每个合作小组内要设组长、记录员、展示员各一名。组长负责本组学习活动的组织、分工、监督等,让每次合作学习有序开展。记录员要负责将小组讨论、探究的要点记录下来便于向全班交流汇报。展示员负责向全班展示交流本组讨论、探究的结果。这种角色分工不是长期固定的,组内成员要轮流担任,实现小组角色的互换,增进生生互动的有效性。并对合作学习小组进行合作能力培训。

2、探索并总结出小组合作学习内容选择的原则

(1)情景表演问题

情景体验是政治课学生内化知识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一个必备途径。学生个人是无法独立完成或无法很好地完成的,这时必须由小组成员协同配合才能完成。

(2)教学难点需要讨论的问题

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和能力水平,对某个知识点难以理解时,由学生合作学习讨论解决。

(3)有争议的需要辩论的问题

学生对某个问题在认识上有争议需要辩论才能明确或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时

(4)问题的答案是多元的开放的

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以从多个角度分析解决。

(5)小结拓展:

在新课学完,小结时教师可以说“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学到了什么?”组内交流,相互检查巩固,构建知识网络。

(6)比较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

如调查本地区的水污染问题需要从多个途径和角度调查查询资料、问卷调查走访调查,找出污染源和水污染的危害,并提出整治方案等。这些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完成。

3、建立了合理全面的评价机制。

(1)学习过程评价与学习结果评价相结合,侧重于对过程的评价。

(2)组内自评、组际互评和教师导评相结合。特别注意的是对小组成员的评价,要体现“不求人人成功,但求人人进步”的理念,侧重于评价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参与度及是否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到小组的合作中去。

对小组选择合适的激励方法。根据小组学生表现每周评价一次,评出最佳参与个人,学习优胜小组,尤其突出对小组的整体评价。每月汇总一次,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主要是精神奖励,发证书并张贴在教室本小组的荣誉栏上,以激发学生持久学习的动力。

4、探讨出小组合作学习的步骤:

(1)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精心设计预习提纲,学生自主学习。

(2)小组内学生在组长的指导下相互讨论学习心得,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疑点;

(3)小组汇报,以小组为单位汇报学习中的收获,学习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4)教师针对学生的汇报采取集中讨论式教学,利用学生自主、教师帮助等形式解决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存在的未能解决的问题,教师重点为学生解惑。

5、总结出教师在小组合作学习中的作用:

教师是小组合作学习的参与者、引导者、组织者、调控者、是组间竞争的挑起者。

通过课题研究,转变了教师观念,提高了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我撰写的论文《提高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性》省级论文评选获奖。

(二)学生方面

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了,提高了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学习质量整体提高,学生积极参与课堂的比例和对课堂的满意度也由实验前的47.2%提高到如今的91.67%,学习成绩也有较大进步。

六、课题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设想

课题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课题研究的本身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为了提高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性,,发挥其积极作用,本课题还有许多方面尚待进一步深入的研究,今后,我要继续探索,进一步完善所取得的成果,争取在全年级乃至全校推广。本课题研究有许多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同仁们给予指正。

课题研究计划范本(三)

一、研究思路

以“绿色教育”为指导,以班级文化建设为突破口,开展“定班花——解花性——悟花品——学花神”系列活动,自主设计 班级文化标识,画班徽、制班旗、定班风、编口号,构建“绿色班级”班风建设的模式。继续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生”、“绿色小组”的研究,建立完善各 种评价体系,探索绿色德育的多种途径,总结德育的经验,提高绿色德育的实效。

二、研究要求

1、开展班级文化建设和班风建设研究,构建“绿色班级”班风建设的模式。

2、通过绿色德育的研究与实践,建立“绿色小学生”、“绿色小组”、“绿色班队”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家庭”的评价体系。

三、研究内容

1、“绿色班队”创建的研究。

2、“绿色德育”校本教材运用的研究。

3、各种评价体系制定与实施的研究。

四、研究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寻找理论的支撑点。课题组成员结合自己研究的子课题,查阅、搜索资料,有针对性地做摘录,丰富理论素养。本学期将利用每月第三周的课题研究活动,有重点地学习,学习时全员参与,不做旁观者,不做听众,各抒己见。通过学习,确实有收获,从而提高学习效果。

2、强过程研究,课题组成员要摒弃只注重每月一次课题研究活动的思想,注重平时的研究,在研究中,注意积累、记载、反思,重要问题、重大收获待每月一次课题活动时进行交流。

3、成立德育课题研究中心组。

顾问: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定期活动,定期学习,定期交流,定期展示,发挥榜样作用、迁移作用、辐射作用。

五、研究方法:

积极开展“定、学、谈、订、评、行、写、改、再学、再实验……”系列研究活动。

1、定。每位成员根据自己的情况和班级实际情况选择一个研究专题作为“绿色德育”的子课题。

2、学。结合个人研究的子课题学习一些有关理论,阅读一些有关报刊杂志。

3、联系子课题研究内容与领导、与顾问、与老师交流学习后的感受、体会、打算,相互取长补短。

4、订。订出子课题研究计划。

5、行。按照计划研究、上课或开展实验活动,把计划付诸实践。

6、评。上过研究课后,开展实验活动后,进行自评、互评,总结经验教训。

7、写。把各人实践后的心得体会写成教后感或个案,或案例,或调查报告,或小论文。

8、改。对写出来的材料进行思考、推敲、修改,准备交流或参赛,或发表。

9、再学。带着实验中的问题学习,再讨论研究,以发扬成绩,解决新问题。

10、再实验。在新的起点,以新的角度、新的高度再进行实验……形成“十字”系列研究实验管理模式。

附:课题组活动安排:

第4周:第一次沙龙(学习课题组计划、交流定班化活动开展情况)。

第8周:观摩评价实验班级活动。

第12周:第二次沙龙活动(交流本班的班徽、班旗、班风、口号)。

第16周:第三次沙龙,观摩评价实验活动。

第20周:交流、总结子课题实验活动。

篇8:课题研究计划范本

课题名称: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调研地区:包头市市政府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农牧局、九原区、土右旗及其部

分乡村(基地)

调研时间:10月19—30日

调研方式:召开座谈会与实地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

调研目的: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这一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影响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制约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正确认识我市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调研内容:

一、我市土地流转的现状的摸底调查

计划从今年年初开始调查我市农村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针对“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调查以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合同档案管理为目的,着力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排查问题、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几个阶段工作情况的调研。

二、土地流转工作方面的成效论证

1、是否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让干部群众满意。

2、是否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通过土地流转,农村中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更多地离家外出打工,或到城镇经商置业,就近服务于二、三产业,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

3、是否起到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

4、是否有利于加快了现代农业的进程。主要是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调查我市农村、城郊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5、是否建立了土地流转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l、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状况。

例如最典型地表现在: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认识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有的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2、乡(镇)和村组干部对流转工作认识是否统一,行为上是否步调一致。

3、土地流转是否存在中介服务组织匮乏,流转机制不完善的情况。

四、通过调研认真研究对今后完善土地流转加强基础设施等工作的建议的实证

1、要充分认识规范土地流转,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人口变化引发的土地调整的需求。

2、学习先进经验同时要因地制宜做好工作。

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4、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为土地合理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5、加强农村、近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建设,结合我市的具体市情,在生产关系大幅度调整的同时,不仅不能减损农村生产力,而且,要利用土地流转带来的新活力,形成农近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自我更新、大力发展的新机制,以其获得更大更高的农业生产效率。

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整理调研资料,于11月底完成课题论文。

篇9:课题研究计划范本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小组合作学习是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当前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重要途径。但是在许多学校的实际课堂教学中,出现了小组合作学习流于形式和表面的现象,不但没有实现小组合作学习的高效,反而变成了低效课堂。因此本人研究这个课题,就是要通过对学习小组的分组、小组合作学习的基本要素、过程监控和指导、评价、来探寻提高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性,从而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课题研究的理论支撑:

1.合作学习理论:课堂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人际关系的互动,是实现学生群体合作目标的基本手段。在合作中,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能力、人际关系的发展。

2、生态式教育理论:把教育看作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生态式教育强调平衡、和谐、整体的相互联系的教育,特别是人际生态理论,更注重师生、生生之间团结、合作的人际生态的良好关系。

3、多元智能理论:加德纳对八种智能作了简介,其中也强调了有效地理解别人和与人交往的能力的人际关系智能。

三、课题研究的内容及研究方法

1、研究内容:

(1)合作学习小组的划分及合作学习能力的培训

(2)小组合作学习内容的选择。

(3)教师在小组合作学习中的作用

(4)研究评价机制在小组合作学习中的作用

2、研究方法:

围绕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性进行研究,我主要采取以下研究方法:

(1)调查问卷:第一阶段,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对小组合作学习的态度、需求,研究学生在合作学习过程中真实所想、所需。

(2)研讨法:第二阶段抓好教学案例研究,总结在合作学习中的误区,从中探索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方法、途径。

(3)经验总结法:第三阶段在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结合调查分析得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及时撰写论文,形成成果。

四、 课题研究学习计划以及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月——3月(准备阶段)

1、 认真学习《合作学习的理论与实践》

2、 通过阅读、搜集、学习、相关的文献资料,了解国内外作为本课题的理论指导。

3、撰写课题研究方案。

第二阶段:203月——2月(实施阶段)

朱慕菊《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阅读时间(年3月—4月)完成读书笔记 《合作学习的理论与实践》阅读时间(2016年4月——5月)完成读书笔记和课例分析 孙亚《课堂教学有效性标准研究》阅读时间(2016年9月—10月)完成读书笔记

马兰《合作学习》阅读时间(2016年10月——202月)完成读书笔记和课例分析

第三阶段:年2月——3月(总结阶段)

总结推广研究成果,完成研究论文,撰写研究方案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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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课题研究计划

课题研究实施计划

课题名称

XXX

主持人

XXX

成员

XXX

指导思想

关注学生对STSE的认识和生活实际能够启发学生的对生活的热爱,对科学、技术、社会的认识,启发并稳固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其学习的进取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在有限的时间里,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的关键。经过对课题的研究,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很大发展,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展示,促进教师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究目标

1.转变教学思想和观念,理化生教师要进取参与教学设计的优化,课堂教学中渗透STSE,同时也可把课堂拓展到课外实践中去,让学生在课外实践中获取知识,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

2.关注理化生教学的本源和灵魂。在义务教育人教版课程中,物理教材中设计的STS科学技术社会,化学教材中设计的化学技术社会,生物教材中设计的科学技术社会,使其在理化生教育教学中的功能更强、作用更大、效果更好。充分挖掘渗透STSE教育带来的教学效益。

3.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把目光从教学转向学生的发展,转变教学策略。教师必须要思考,自我能为学生供给什么样的教学资料,怎样优化和创新教学设计,这些做法对学生今后的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提升教师自身的教研和教学本事。此刻的教学已经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落实学科素养需要理化生教师具备课程意识、学科意识、教学意识,提升教材的整合本事、教学框架的建设本事,新课程倡导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研究理化生课堂教学渗透STSE的教育,让理化生教师站在科学、技术、社会发展的最前沿,不仅仅能够提高理化生课堂教学效能,并且还有益于提高自身的本事素养,将成为理化生教师成长的助推器。

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月)

筹备立项及开题论证阶段,采用文献法和调查法对提出的课题背景及研究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学习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知识,提高认识,完成申报工作。

①设计课题,初步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题会。

②组织与培训课题研究人员,提高思想认识。

③落实任务,制定中学理化生工作坊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年12月—8月)

制定实施方案,深入课堂实践研究,提炼典型案例,进行讨论交流,不断修正和完善实施方案,举行示范观摩研讨课,并做好资料的整理和阶段小结。

①各位研究成员对本校初中理化生课堂教学现状进行前期调查,撰写《初中理化生课堂教学现状调查分析》

②在理化生课堂教学中,教师如何渗透STSE教育的方法研究进行理性分析。

③教学设计和优化过程中,如何激发学生关注科学,技术,社会,环境意识方法和策略,注重学生的课外学习和课外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9月—年10月)

汇编研究文集,教学案例,展示研究成果,完成结题报告,做好鉴定准备。

①整理前期优秀个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作品。

②反思研究过程,整理研究相关资料,撰写结题报告。

研究措施

1、成立课题组、有组织、按课题实施方案有计划的进行课题研究。

2、组织教师不间断对的学习,把教师的自我学习和课题组组织的集中学习、外出学习相结合,大范围收集信息,利用因特网资源,专家资源和其他子课题研究资源,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

3、要求各科研究成员,研究教材和课标弄清设计STSE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更新传统的教学观念,主动优化教学设计,要有创新的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让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提高。

4、要求各科研究成员,研究此刻的理化生课堂教学现状如何在理化生课堂教学中渗透STSE,激发学生学习理化生学科的进取性,让学生认识科学课程的目标不仅仅是科学知识,还要注重自身的科学素养的提高,实现立德树人的教学功能。

5、立足实践,要求每一位教师要勇于实践,努力探索在课堂教学中如何有效渗透STSE的方法和技巧,对学生的学习有极大帮忙,从每一节课做起,并注意积累实验的原始资料,要经常和学校教师、课题组其他教师交流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得与失,互相学习,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6、结合课题研究,进取组织和开展以理化生的课外实践活动,如:课外阅读科普知识、课外调查,课外参观和学习等活动。

7、及时总结和反思,推进课题研究顺利进行,并不断地深入。

任务分工

XXX:课题负责人,主要职责:完成课题规划和课题立项申请报告,课题实施方案的设计和开题报告,全面负责本课题的研究进程,总结整理本课题的研究成果,撰写结题报告。

研究成员的职责:具体实施行动研究,并积累典型案例和经验,收集第一手资料,进行反思研究,提炼研究成果,并将成果及时运用于教学实践,让学生及时收益,并提升自我的业务素质,具体分工如下:

XXX:物理课堂问卷调查及分析报告

XXX:整理化学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

XXX:化学课堂现状问卷调查分析和研究报告

XXX:整理物理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

XXX:收集各项文档、影像资料

XXX:化学课堂问卷调查及分析报告

XXX:生物问卷调查及分析报告和整理生物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

篇11:课题研究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验区有关文件精神,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为宗旨,以培养具有信息化素养的高素质教师和学生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解决实际问题本事为重点,以全面提高任课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本事为保障,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

二、工作目标

1、经过培训提高教师独立制作网页课件的本事。经过各种竞赛评比活动,提高教师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本事。

2、经过此课题的研究确实起到服务学生,服务教学,真正意义上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做好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经过培训、讲座等形式,逐步提高全校教师的操作本事,降低设备的故障率。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要及时维修,尽量不耽误教学使用。

4、做好校资源库建设工作。硬件要想发挥作用,就必须有软件支持。为了提高设备利用率,丰富校资源库,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共享,我们将继续经过自制、下载和购置相结合的多种渠道,为各科教师供给教学资源。

三、具体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验校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课题研究小组等,各组职责明确,措施具体,成员分工明确,保证学校的实验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硬件建设。

继续加强信息化、网络教学所需的设备建设,建成学校网络系统,建立栏目功能全、实用性强的学校网站,并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作用。在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我们还将成立以信息技术教师为主的信息中心,从硬件维护、网站建设、技术培训等方应对信息中心进行合理划分,确保学校网及教学对于信息技术的要求。同时从三个层面上进行人力资源的建设,构建学校、教研组、个人三级结构。学校为教师的研究供给丰富的网络资源及操作平台,发挥常规教研的作用,

3、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

(1)学习现代教育理论。采取团体组织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给每个教师配发业务学习笔记本,规定学习资料与学习要求,定期检查督导。对全体教师进行学科培训,构成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评价观,提高教育理论水平,有效地指导日常教学工作。

(2)进行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本事的校本培训。如课件制作培训、计算机网络知识培训等,异常是要以国家级信息技术培训为契机,加大对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力度,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全部考试合格。为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整合奠定坚实基础。

(3)、学校进取鼓励教师自我制作课件,提高教学效率。学期末,开展教师教师个人网络空间展评。

4、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

(1)、认真上好计算机课。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本事和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处理信息的本事;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和自学本事。学会应用信息技术分析、处理并解决实际问题。

(2)、继续完善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校本课程建设,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本事。

(3)、开展各种计算机竞赛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培养兴趣、锻炼意志、提高本事。

5、课题牵动,进一步构建课堂教学模式。

开展信息技术与英语教学整合模式的研究工作,初步探索信息技术与本学科整合的有效策略,进行典型课例的研究,初步构建信息技术与单学科整合的教学模式。

6、按照课题组的要求,搞好课题验收,进取准备好各种实验材料,迎接课题组的检查验收。

四、各月主要工作安排:

九月

1、制定计划。

2、技能培训

十月

1、整合课课堂教学研讨

2、准备实验材料,迎接课题组验收

十一月

1、教师课件制作比赛

2、教师说课比赛

十二月

案例交流

一月

整理学校资源库

三月

典型教学设计评比

四月

课题研讨活动

五月

1、教师个人空间展评。

2参加各种大赛

六月

教师说课比赛

七月

1、教师个人网络空间展评。

2、整理学校资源库

篇12:课题研究计划

一、课题的提出

现阶段,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广泛地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研究,是旨在经过对现行的以知识为主要教学目标,教师传授为主要特征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使教学过程真正建立在学生自主活动的基础上,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把学生的个性探索与小组的合作探索有机结合,调动全体学生学习进取性,促进学生主体性、创造精神、实践本事及合作意识、交往品质等多方面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本事是时代的呼唤,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靠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处于课程改革的新时期,小学数学教学要领悟改革的真谛,顺应改革的思路,以课程改革的精神和《课标》的精神为指导,确立以“人的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大力改革课堂教学,探寻一种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提出“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一)理论建构

心理学理论证明: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促进学生的认知、情感和行为三种不一样层次的学习心理状态的提高。小组合作学习为学生创设了一个能在课堂上进取交往的机会,对于学生构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及在交往中促进学生三种不一样层次的学习心理状态是有极大帮忙的。学习交往理论认为,思维的进取性在很大程度上受课堂教学气氛的影响,多项交往的组织形式,信息交流量大,交流渠道多,有利于构成进取的课堂气氛,有利于课内信息的沟通,有利于学生们间互帮互学,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思维。

《数学课程标准》中也强调指出: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学生学习活动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而实施小组合作学习就是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经过自主研究、民主探索、平等合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实践创新本事、增加学习质量和个体素质,构成一种生动活泼、潜力无尽、人人参与、主动进取学习的活动形式。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期望自我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在儿童的精神世界里,这种需要异常强烈。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知识的获得是一种主动的认识活动,学习者不应是信息的被动理解者,而应当是知识获取过程的主动参与者。小组合作学习正是为学生供给了这样一种参与实践活动的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孩子们这种与生俱来的天性,充分挖掘这种极难得的宝贵的教育资源。

(二)研究目的

1.分析目前在小学数学课堂中开展的广泛的小组自主合作学习中存在的误区,寻找对策,构建科学的、合理的小组合作学习理论体系,探索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2.探索在小组自主合作学习中师生主角的转变。合作学习要协调师生、学生同伴之间的关系,让学生在小组合作学习中学会合作,学会交流,学会学习,从而为未来发展供给良好的基点。

3.科学的、合理的小组自主合作学习,增强学生合作的意识,培养学生合作的本事,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培养学生参与、互助、民主、合群、合作、竞争、交往等道德观念和现代意识。要使学生对数学学习有兴趣,有明确的目的,进取主动地始终参与探索学习的全过程。

三、研究的资料

(一)目前数学小组合作学习中存在的误区原因分析。

1.过于强调合作的形式。

合作学习并没有从资料的需要和学生的角度出发,而是盲目地去让学生进行合作学习,只是为了合作而合作,在教学活动中只注重合作学习这一形式而不重视合作学习的实效,使我们的合作学习趋于形式化,浮于表面,不利于学生的发展

2.没有明确的合作任务或合作的任务缺乏挑战性。

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没有对学生的合作学习提出明确的学习任务,而直接让学生去合作,无所是事,不知所措。只是几个人围在一齐,漫无目的的合作。另一种情景是在学生大家都能直接解决问题的情景下,让学生进行合作交流,合作的资料缺乏挑战性。

3.忽略了学生在合作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在教学中不敢放手让学生合作,不相信学生的本事,学生的合作学习还是在教师统一的“安排”下进行的,学生的合作缺乏自主性,在教师的指导下按部就班,充其量可是是一种表面上的假象,只是师生之间的互动,而在那里的互动中,教师主宰了一切。

4.忽视了对学生合作习惯的培养。

此刻有些课堂中的合作学习,有三种极端的表现:第一种情景是,教室里乱成一锅粥,学生在合作交流中常规极差,自我做自我的,或者谈一些与合作的资料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第二种情景是,学生在合作中只是敷衍了事,自我做自我的,只是几个人聚集在一齐,做着自我的事,毫无合作可言,与其说是在进行合作学习,不如说是几个学生围在一齐进行自学;第三种情景是,一部分学生在大讲特讲,另一部分学生无所是事,不会倾听,把自我排除在小组之外。

5.合作学习中忽视了学生良好个性的培养。

合作小组是几个人为了共同的学习目标而组合在一齐的学习共同体,往往我们在合作学习中只看重某一小组学得怎样样,却忽视了小组的组成——每个学生在小组学习中获得的发展,忽略了对每个学生良好个性的培养。

6.合作学习忽视了学生学习的差异性。

学生在合作学习中的表现与其自身内在因素有很大的联系。学生自我的不一样的个人因素,自我原有知识水平不一样的层次,学习本事的不一样层次,表达本事的不一样层次等等,都决定了学生在合作中不一样的表现。合作学习中学生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学生会在合作学习中迷失自我。

对小学数学小组自主合作学习除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外,我们拟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构建小组合作学习的策略体系。

(二)小学数学小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策略的构建。

1.增强合作意识

(1)经过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

为学生供给尽可能多的机会去发展自我的数学思想,去倾听别人的想法,去学会进行数学交流,以增强整体合作意识,那么如何让学生体会到合作的重要性呢?平时,教师要根据教学资料和学生的兴趣特点,设计一些适合于小组合作学习的活动,并经过激励性的评价,使学生体会到每个人都有自我的长处,每个人的长处都能在团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2)经过数学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合作意识。

让数学走进学生的生活,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的本事,是现代课堂教学的必然趋势。所以,教师能够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组织一些合作参与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进行合作,并让学生在生动、活泼、趣味的学科活动中体会到合作的作用、合作的乐趣。

2.训练合作技能

学生在合作学习中,主要是经过讨论、争辩、表达、倾听及参与实践等形式来展开的。为了提高合作的有效性,必须重视合作技能的培养。

(1)学会倾听

在小组讨论过程中,要求1人先说,其他人必须认真听并且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要能听出别人发言的重点,对别人的发言做出确定,有自我的补充或独到见解,在这样要求下训练,学生不但养成了专心听的习惯,并且培养了学生相互尊重的品质。这种品质的功能也能延续到学生的一生发展。

(2)学会讨论

合作学习中,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再经过共同讨论、相互启发,从而到达合作的目的。为了提高讨论的质量,教师要教给学生讨论的方法:各组由一人汇报自学或独立思考的资料,其它成员必须认真听,并且有自我的补充和见解,最终,还应将各自遇到的问题供给给全组成员讨论,对达成共识和未能解决的问题分别归纳整理,准备发言。

(3)学会表达

在合作学习中,学生的友好交流和自我表达都离不开语言的表述,为了到达训练目标,首先教师要供给讨论的时间和空间,使学生敢说、会说,培养学生善于倾听、思考、确定、选择和补充别人意见的好习惯。其次要求小组成员人人都说,并且要能大胆完整地说,要鼓励礼貌用语。如对某一问题有不一样看法时,起来补充或纠正时能够这样说:“我对第X小组XXX同学的意见有补充或有不一样看法。”听、说技能是合作学习的基本技能,它是在学生独立思考的基础上,经过讨论和探索构成的。学生在合作学习中相互帮忙,相互启发,实现了学习互补,促进了学生的自主发展。

(4)学会组织

合作讨论的成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内的组织者,具体做法是:指导组织者进行组内分工、归纳组内意见、帮忙别人评价等,另外,为了体现小组内的主体性,可定期培训、及时更换组织者。经过训练不但提高了合作学习的效率,并且为学生今后立足于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学会评价

合作学习活动中评价不只是教师对学生做出的简单的评价,其中包括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等。教学中能够经过教师的范评引导学生互评,如让学生倾听他人发言后,用手势表示对或错,用准确流畅的语言评价,以增强评价的本事勇气、提高评价的水平。

(三)、选择合作的时机

合作学习强调团体荣誉和个人职责,能充分发挥小组内成员的主体性,但合作学习必须建立在个人独立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学习的关键是:教师供给合作学习的资料必须适合每位学生参与,使学生有话讲,有必须的争论性,能激发学生的合作兴趣。在课堂教学中适时恰当地把握时机,选择有讨论价值的资料,组织学生合作学习,既发扬了教学民主,又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了机会。在合作中,人人参与、个个发言、相互启发、取长补短,增加了课堂信息交流量,促进了学生的知识和本事的发展。

四、研究方法

(一)该课题主要采取以下研究方法:

1.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方法行动研究法:在必须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构成研究假设,选择研究对象,实施教育行为,以验证假设。其它方法如:经验总结法、观察法等。

2.调查法:了解当前我校学生小组合作学习的意识与本事情景。

3.问卷法:了解学生对小组合作学习的态度、需求,研究学生在合作学习过程中真实所想、所需。

4.研讨法:针对实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研讨、分析,借以不断完善操作方法,提高实验操作水平。

5.理性思辨:我们拟经过理性思辨,思考在合作学习中的误区,从中探索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方法、途径。

(二)研究策略

1.激活性策略:要学生始终坚持自主探索、合作学习的活力,教师首先要成功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其次,要营造民主、自由、安全的学习气氛,建立鼓励创新的舆论环境和融洽的师生关系。要向学生渗透合作的意识,让他们懂得在学习上仅有互相帮忙才能共同提高。此外教师本人要作出民主、创新的表率。

2.弹性结构的策略:模式的实施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教材性质、课堂类型对操作流程作适当调整,或省略或合并调换或分解。

3.分合策略:独立学习与合作学习是本模式的主要形式。独立学习后须进行合作学习,使人人都独立思考,人人都发表意见,调动全体学生的进取性。另外,可经过师生讨论规定几条小组合作规则。

4.教师主角“淡化”策略:与传统教学相比,教师不再以教学活动的主宰者面目出现,教师的作用主要体此刻两个方面,一是点拨:为避免学生探索的盲目性,在知识疑难之外、学习受阻之时作引导点拨、精讲释疑,提升学生的感受力、确定力、联系力和创造力;二是激活:为坚持学生学习热情、避免部分学生对团体产生依靠心理,及时进行激励、评价。教师始终以学生为主体,在学生归纳、答题后,不作或迟作评判、讲解,尽量让学生发表意见;学习过程允许学生有不一样想法,尽量让学生自我做决定。对于学困生,引导他们从团体中寻求帮忙。

五、研究的对象和范围

每个年级确定1—2位实验教师,每个实验教师以自我所教班级的学生为实验对象。

六、课题研究阶段计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10月)

1.建立健全课题组。

2.分析自主探究、合作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3.广泛收集资料学习有关小组自主合作学习等方面的文献资料。

4.拟定课题实施方案,进行开题论证。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9月~209月)

1.课题组按照操作方案初步实施研究。采取边实验边思考,边学习边总结的方法,不断完善课题研究的方案。

2.定期开展研究活动。

3.每学期定期开展专题性的研究。

4.课题组积累资料。

5.请专家指导。

第三阶段:总结鉴定阶段(年10月)

1.做好后测工作,分析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

2.撰写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报告以及有关论文。

3.收集资料,健全资料台帐。

4.邀请专家予以鉴定。

七、课题组成员

1.课题负责人:XXX

2.课题领导小组组长:XXX

3.课题组成员:XXX

八、预期成果

1.建构“自主、合作、探索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

2.探索“自主、合作、探索研究性学习”的教学规律。培养学生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本事。

3.探寻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索研究性学习的教学策略。培养学生学会分享与合作,培养学生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

九、实验保证

1.组织保证:成立课题实验小组

2.实行行政决策主体,科研理论主体,学校实践主体三结合科研体制。

3.加强实验过程管理,坚持定期召开实验交流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等。

4.保证经费。

5.供给图书资料、音像资料、实验设备等。

十、主要参考文献

1.《新课程中课堂行为的变化》

2.《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

3.教育网上的与“小学数学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相关资料

篇13:课题研究计划

一、题目: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在中学教学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二、课题研究任务的目标和意义

1、增强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的意识;2、提高课件制作水平;3、提高驾驭多媒体课堂教学及整体应用的本事;4、提高课题研究本事;5、提高归纳、总结、提升教学经验的本事。

三、课题研究方法

课堂实践法

四、前期工作

1、认真学习开题会议文件及学习资料,明确总课题目标和要求。

2、寻找并学习下列资料:

①学习应用多媒体辅助教学的相关理论及文章。

②认真赏识与本专业相关的:a、优秀教学设计一节;b、示范课的课堂实录一节;c、优秀文章一篇。

3、学生调查问卷(视需要而定)

五、研究工作实施规划表(附件一)

六、保障措施

将研究工作实施规划表和执行计划表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要求学校支持协调相关工作:相关设备设施优先使用;解决必要的课程调整问题;协助和帮忙完成需要协作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实践与反思(收集评价意见)

八、课题总结及成果上送

篇14:课题研究计划

一、研究报告的题目

《七年级美术教学室外写生的研究》

二、研究问题的提出

七年级是从小学到中学的过渡期,特别是在农村,学生来自不同的学校,美术知识知之甚少,教材内容无法适应。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比较喜欢上写生课,积极性很高,乐于去表现,问题是学生画得有些盲目,不知从何下笔,想表现但不知如何去表现,我认为有必要进行写生训练。进行室外写生,能满足他们自由表现的欲望,不用局限于一定的美术技法,学生观察世界,满眼都是奇妙的事物,他们以极大的兴趣观察着一切,富有创造性的把看到的景物、人和事及其心灵中美好的愿望或情感表现在画纸上,表达他们对周围事物独特的艺术感受,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作能力很有效,在绘画中愉悦自己,学生的主体性、个性及情感的表达都得到充分发挥。

三、课题研究的方法

研究对象和方法:

研究对象:七年级优等生、中等生、后进生各7名。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别人的经验和方法,从中得出理论和方法的启示,更好的开展本课题的研究。

2.调查法:通过设计有关问卷和学生座谈,了解学生在写生中存在的问题。

3.行动研究法:定期进行作业展示,作业评析,从中发现问题,最后解决问题。

4.个案研究法:在研究过程中,对某一个特殊的学生进行调查分析研究

四、课题研究的结果

1. 通过室外写生训练,提高了学生的观察力,使他们在观察中有所发现、有所认识。培养了学生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热爱之情,启发学生灵活运用表现技法和创造各种方法来大胆表现大自然的美,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能力和创造想象能力。

2. 虽然他们还不怎么会画风景,但是还是很努力的描绘着,我觉得他们更多的是在描绘自己的心情!

3. 感受大自然的风光、陶冶学生的情操,通过训练,学生对以后的学习目的会更加明确,对美的感受更加深刻,对人对物有了许多新的认识,不同角度去观察,不同位置去分析,得到的就不同,能够多角度的看问题。

4. 培养了学生对自然风景和环境的感受力,室外写生课的进行,让学生开心的是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这也说明了写生不仅仅在于画画,更多的是对美的感悟。也使学生更多更深一层次的去欣赏去思考美术。

五、课题研究的思考

美术教学只重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传授,把学习仅仅局限在书本上,脱离学生的日常生活实际,在这种学习观念下,不仅很难培养出学生的创造精神,而且会泯灭学生学习的兴趣,最终影响学生的发展。

课改后初中美术课更重视的是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要积极为学生创设好的学习环境,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学生在美术创作活动中,创造性的运用美术语言。列宁说:“缺乏情感的认识便失去了认识的深入,人的思想只有被浓厚的情感渗透时,才能得到力量,引起积极的注意、记忆和思维。”

加强教学中师生的双边关系,既重视教师的教,也重视学生的学。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提倡师生间的情感交流和平等关系。现代教学论提出: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就是师生之间的互动,即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及共同发展。

风景写生是美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它让学生走出课堂,借实践之机,见课堂之不能见,得课堂之不能学,拓宽思维并完善人格,使学生个体在行为思想上和学习上处于更加主动的地位,并逐步迈向成熟的季节 我认为,过于重视技能训练,必将带来一系列的评判优劣的标准。这些标准的客观存在,使美术教育中的创造性、丰富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压制,从而在根本上导致学生学习动力不足。苏霍姆林斯基说:“让学生体验到一种自己亲自参与掌握知识的情感,乃是唤起少年特有的对知识兴趣的重要条件”,为了让全体学生体验并参与其中,我经常组织一些集体写生、集体去创作,通过这种教学设计,既让学生明白了美是可以自己创造的,还可以体会到集体创作的力量,更重要的是从中体会到创造美的惊喜,真正成为了学习的主体,改变了学习动力不足的根本现象。

通常在上课结束时,我会抽出几分钟时间,让学生谈自己在这堂课上的收获,提出自己不满意的地方,也可以讨论下一堂课怎么上,自己做那些准备工作,给学生介入教学设计的机会。师生间交流对教学的想法,学生会觉得老师的备课中有自己的思路,带着这是我的课的想法,更积极的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还因为得到教师的尊重而增强自信心和对教师的亲近感。作为教师则从中得到了课堂的反馈信息,得以改进自己的教学。

教师应鼓励学生进行综合性与探究性的学习,加强美术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与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和综合探究的能力。教师应重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研究,引导学生以感受、观察、体验、表现以及收集资料等学习方法,进行自主学习与合作交流。

新课改倡导的美术教学,既要重视学生对艺术的感受、表现和创造力的培养,还要注重美术更多地与文化、历史、生活相联系,创建多维互动的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组织形式,让学生在宽松的氛围中感受美,让学生在活动中学,在玩中学,让学生围绕目标自主选择内容、材料和方法,让学生在只是探索的过程中发现规律。我在教学中,努力用新的理念来组织教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不要让我们所谓权威的说教代替了学生的直观体验,扼杀了学生探索的自由,要让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人。在教学中我们还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关注学生的情感,改进教学和组织形式,才能实现教学目的,创设教学的新境界。

篇15:课题研究计划

一、课题名称

《“学案导学”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验》

二、指导思想

实施“学案导学”教学模式,必须以新课改理念为指导,以学习、实践、创新为原则,以“一切为了学生发展,一切适应学生发展,一切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以改革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效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大面积、大幅度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实施目标

1、认真学习外地经验,深入研究“学案导学”教学模式的结构、方法、原则、定位等,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2、 实验教师要真正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研究实践“学案导学”教学模式,真正领会教学模式的精神实质,把教学模式与自己的课堂教学进行整合,走出具有自己风格的教学路子。

3、挖掘实验教师潜能,发挥实验教师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实验教师的合作、交流、研讨、探究的精神,力争在短的时间内出经验出成果。

四、研究原则

1、课时化原则

学案的编制主要按课时进行,与教师上课同步。

2、问题化原则

将知识点转变为探索性的问题点,能力点,通过对知识点的设疑(以问题形式设计成题组),质疑,释疑,培养学生的思维品质和创新素质。

3、参与化原则

在学案设计中应考虑让学生进行参与性学习。通过学案创造人人参与的机会,激励人人参与的热情,提高人人参与的能力,激励人人参与的意识,让学生在参与中学习。

4、方法化原则

强化学法指导。通过学案教学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同时注意学法指导的基础性与发展性。

5、层次化原则

在编写学案时应该将难易不一,杂乱无序的学习内容处理成有序的,阶梯性的,符合每阶层学生认知规律的学习方案,从而达到提高全体学生素质,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课题研究的措拖

1、加强培训、学习。进行了解和完善“学案导学”课堂教学模式,阶段性的进行学案使用、学法指导、小组全作等培训性的学习。

2、加强交流以。学期中和同行不定期进行课题研究交流会,理论知识交流会,实现资源的共享。

3、积极发现与解决课题研究中的困惑。

4、把课堂作为课题研究的主阵地。

总之,严格按照方案的目标,开展“学案导学”教学模式课堂教学活动,并以多元化的活动提升教师的课改理念,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案导学”教学模式的教学平台,

相信经过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学案导学”教学模式定会在我的教学中结出丰硕成果!

六、课题研究方法

1、行动研究法

2、调查法

3、观察法

4、经验总结法

5、个案研究法

七、课题实施日程安排

三月份:

1、制定个人课题研究计划。

2、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分组开展《“学案导学”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验》的理论学习,明确学案导学相关概念。

四月份:

1、在本班进行课题相关的问卷调查。

2、开展“三同”(同备一堂课,同听一堂课,同评一堂课)活动。

3、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完成2片学案。

4、上交一份教学案例。

五月份:

1、根据本学科特点设计和编制符合要求的学案。

2、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开展《“学案导学”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验》的'理论学习。

3、开展“请进课堂”活动。(实验教师邀请课题组成员听课)

4、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至少完成2片学案。

六月份:

1、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每人完成2片学案。

2、上交一份“学案导学”课堂教学反思。

七月份:

个人进行阶段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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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题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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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题研究阶段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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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村小学课题研究计划

7.学校教师课题研究计划

8.学校新学期课题研究计划

9.美术教研课题研究计划

10.个人课题研究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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