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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作文1000字

2024-05-02 08:17:0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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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作文1000字

篇1: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某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篇2: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尘埃落定》是阿来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做爱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篇3: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4: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5:《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尘埃落定》是阿来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篇6: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左右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小说描写了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书中的傻子实际是谙熟这些道理的聪明人,他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他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所有事,他不追求过多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并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最后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一一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

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器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看完书,想到曾经和学生说过的一句话“真正的聪明人总是把自己当作傻子,只有那些自以为很聪明的人总是把别人当作傻子”。很多自以为是的聪明人用尽一生汲汲营营自己的名利、财富,在此过程中,忘却自己的初心,丢失自己的信仰,而老去之后却什么都带不走,仅剩的财富还会引起自己血亲之间的纷争。我也特别厌弃“名次”观念教育下的我,做什么事都争强好胜,每一次成长的过程带给我的不是充实,而是因为没有争夺到第一的失落感,那时候自己可能收获过别人未曾收获的一些成绩,但是只有内心知晓自己过得并不愉快。后来的我变得开始享受生活,享受每一次的竞争,无所谓结果,其实结果又有何用,常言道:好汉不提当年勇。名利、财富都只是一时的,只有过程中获得的知识、习得的技能才能够陪伴自己一生。百年之后,所有我们珍视的东西都带不走,所以请给拥挤的内心放放假,好好活在当下,倾听内心的声音。

篇7: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是百度对这本书的简介。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好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也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的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篇8: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左右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子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子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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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后感作文1000字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时代的精英,是祖国的希望。而“八荣八耻”却为我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指明了方向并为我们青少年的成长提出了艰巨的任务。在老师发给我《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读本》的第一页里很清楚的把哪八荣八耻写了出来:“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并且列出了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人的事例和关于祖国的诗歌、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是什么时候,八荣八耻的根本就是如何学会做人,做一个对社会负责,对祖国人民有贡献的人。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这只是“八荣八耻”其中之一,可这仅仅的十四个字却让我回忆起了往事,还记得三年级有一次语文单元考试,由于我的马虎,导致我失去了一个第一名----99分,我哭了。因为我因马虎失去了6分,只要仔细一点就行了。虽然,我的93分还在全班前5名,但是,我知道我的成绩就算在班里前5名之内,可是,如果因我的马虎造成了我名次的改变,我妈妈还是会说我的。正不知怎么处理的时候,谁知老师却让把卷拿回家,请家长签字,这着实让我慌了起来。回到家,我忐忑不安的写着作业,生怕妈妈发现了那张卷子。这可怎么办呢?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的头脑中灵光一闪,想出一个主意――自己冒名签字,可是,这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可我不想遭到妈妈的批评,也不想让她失望,于是我用笔照着妈妈的曾在我达标手册上签过的名字,一笔一画的写了下来。因为我心虚,怕签的名字不像,可以改。签完了,我轻轻吁了一口气。之后,我写起了另外的回家作业。一边写,一边想着刚才的事情。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作业一点一点的完成。就这样,直到快睡觉的时候我终于决定把试卷给妈妈签名。我拿着试卷和笔,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妈妈面前,给妈妈签名。虽然,我被骂了,可是心中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诚实守信就是我们的一份责任,因而,我们必须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诚信立行,诚信立身,严守诚信。

既然我们是民族的未来,从小就应该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诚实守信的观念,要明辨是非、知荣辱、辨善恶、鉴美丑,自觉做到“知荣而行,知耻而止”。“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多给红领巾增光添彩,做一名健康快乐、遵纪守法的阳光少年!

第5篇

篇10:读后感作文1000字

读后感 《怒气收集袋》是大名鼎鼎的管家琪写的。管家琪写过很多作品,有:《小婉心》、《珍珠奶茶的诱惑》、《真情水果派》……这些作品都曾得过奖。《怒气收集袋》只是其中一本。《怒气收集袋》里有25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很好听。但我个人认为《阿瘦跳水》比较好看。那是一个锻炼人意志力的故事。 有一天,小青蛙阿瘦闲来无事。 「 日子过得真?]意思。」他闷闷地想着。 其实阿瘦一直有个梦想,做一点特?e的事情,让所有的青蛙都知 道他。 「一定要只有我会做,?e人都不会。」阿瘦认真地思考着。 「还要十分困难,大家没有想过的]忽然,阿瘦灵机一动,有了一个奇特的想法。 「住在这里的每只青蛙,都会跳远、跳水这些老把戏。我不如创造个高空跳水。」 想着,阿瘦跳上伸到了湖面上方枝桠。 阿瘦往下一看,好高啊!比想象中的还要高。 跳不跳呢?阿瘦有点犹豫。苗条的双腿发抖了。 有只青蛙发现了阿瘦,问:“阿瘦!你在干什么啊?”?x那 间,所有的青蛙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阿瘦老实地回答:“我想练习高空跳水。”同伴们一听,都嘲笑起他 来。 一次次跳,嘲笑声一次次比一次次厉害。但阿瘦越来越不在乎。 夏天?去。阿瘦已经练成高空跳水,而且姿势非常优美。 青蛙们都不敢相信,看着阿瘦表演,还忙不迭地赞美他。 然而,有一天,阿瘦又宣布说:“我想在跳进水里前,先 在空中翻一个跟斗。” 大伙儿都觉得不可思议。 一个月之後,阿瘦学会了自创的花式跳水,比以往还精彩。 大家每天都如痴如醉地看著阿瘦跳水,还时发出惊叹声! 后来,阿瘦又说:“我要翻两个。” 大家这时都没有嘲笑他。 「哈哈!我的梦想实现了!」阿瘦愉快地想着。 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情。 在一个夏天,我去学习蛙泳。可是快要学好的时候,最后一项――换气,难倒了我。我一连好几天都不想去游泳馆。妈妈知道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陈哲,你要克服困难,困难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学会如何解决困难,不要去逃避它,也不能气馁,要勇敢地去战胜它。”听了妈妈的话,我惭愧极了!接着,我更加奋力地学习蛙泳。最终,我学会了蛙泳。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会打败他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只要不放弃,就一定能获得成功。

第8篇

篇11:读后感作文1000字

读后感 今天,我在《故事会》中读到了一篇令我深有感触的故事――《一个半朋友》,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以前,有位富商叫范咏,他为人宽厚仁爱,仗义疏财,可偏偏这个大好人有一个让他伤透脑筋的儿子――范学好,他不学无术,整天和一批狐朋狗友吃喝玩乐,不务正业,为此范咏十分生气,他一次又一次的告诫范学好不要和那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范学好不信,非说自己的朋友是生死之交。范咏见儿子不听自己的劝告,只能用计谋让儿子知道错。于是,他让儿子假扮杀人犯,让儿子的朋友出主意,但那些所谓的朋友都怕引火上身,都找理由跑回了家。范学好终于明白,自己交的朋友全是酒肉朋友,根本靠不住。于是,范咏带着儿子去了自己朋友的家,想让儿子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朋友。 他们来到范咏的半个朋友家,主人亲自迎接,范咏也不客气,他一脸愁容的对主任说,范学好杀了人,现已性命不保,请朋友出个主意。主人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他用颤抖的声音说:“小弟无能,只能奉上五百两银子,还请大哥见谅!” 范咏接过银子,放在桌上说:“多谢贤弟,银子先放这儿,待用是我再来取。”说完便告了辞。 范咏又带着儿子去了他那一个朋友家,一进屋,主人就问范咏出了什么事,于是,他便按原计划把编好的故事说了一遍,朋友脸色一沉,对范咏说,让他回去,由自己的儿子去顶罪。范学好听后,再也忍不住了,他“扑通”一声跪在了父亲面前,向父亲认了错。 这个故事是多么耐人寻味,朋友是多么重要,谁也不能没有朋友。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公元前4世纪,意大利的一个叫皮斯阿司的小伙子触犯了暴虐的国君犹奥尼索司,被判处绞刑。身为孝子的他请求回家与老父老母诀别,可始终得不到暴君的同意。就在这时,他的朋友达蒙暂代他服刑,并同意:“皮斯阿司若不如期赶回,我可替他临刑。”这样暴君才勉强应允。 行刑之期临近,皮斯阿司却杳无踪迹,人们都嘲笑达蒙,傻到竟然用生命来担保友情!当达蒙被带上绞刑架,人们都悄无声息于这悲剧性的一幕时,突然,远方出现了皮斯阿司,飞奔在暴雨中的他高喊:“我回来了!”既而热泪盈眶地拥抱着达蒙做最后的诀别。这时,所有的人都在拭泪。国君出奇地特赦了皮斯阿司:我愿倾其所有来结识这样的朋友。 这两个故事都是写的朋友,都告诉了我们:只有肯真正为朋友付出,才是好朋友!你有这样的朋友吗?

第7篇

篇12: 读后感1000字作文

读后感1000字作文

“死亡”一词其实几乎贯穿了整部《雷雨》的脉络。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鬼神论,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为了爱而萌生出的忏悔和执着,最终直指那些为爱徇情的无知青年,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弥漫着对死亡的轻声叹息。 周萍的死倒并不算意外,或者说是我完全料想之中“该死”的角色,这个男人的一生应该算是极其卑微潦倒的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不能忘却前世与继母的失足情网,也不能割舍后世对鲁四凤的爱恋纠缠,他活得过于矫情,淡薄了尊严,丢弃了理想,湮灭了自,结余的那些生命就只独守着一个“情”字不了而已。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但是在于他的评价我只能说懦弱得几近使人唾弃。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同样惨遭不幸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到认为周冲是个极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结尾他又被周繁漪无情地拉出来,眼见了残酷的事实,最终被亲生母亲手丢弃在暴风雷雨之中。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在这里我唯一想说的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在我看来,周蘩漪并不是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到不失是半边天空的一个鲜明代表――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然而更可悲的是周蘩漪最终没有获得死亡超脱的权利,她将终生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篇13:读后感1000字作文

朦胧的月光洒在广阔的草原上,一声悠远的长吼划破深邃的夜空。你可知道这是草原上的精灵用歌声对着月亮祈祷?奔跑、跳跃、速度、力量,我无时无刻不感到书中的文字在我的脑海中激荡。

一部描写狼的旷世奇书,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个草原上的精这些精灵有耐心,为了猎物可以等上几个甚至十几个小时,一动不动;他们团结,从不丢下老弱病残,而是将食物平均分配;他们从不单独行动,而是统一听从指挥。

它们是兵法的创始者,进退自如,行动神速,可以说《孙子兵法》就是来源于狼的智慧;而我们在欣赏韵律悠长曲折的蒙古歌曲时,岂知这也是源于那位天才的歌唱家——狼。

狼的智慧多到足以与人类争斗了上千年,它的毅力、坚忍不拔,让我为它赞叹,然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它那不可动摇的尊严。狼的耳朵永远直立着,不像狗一样耷拉下来,狼的尾巴永远不会像狗那样翘起来摇摆,狗可牵,狼不可牵。我在动物园里看到过各种各样动物,但从未见过狼,他们独守着那份骄傲,那份尊严,永不低头。

人类是万物之灵,但在这些方面,又能比狼强多少。有多少人半途而废,总是向挫折低头,有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不惜不顾尊严,卑躬屈膝;又有多少人因为自私自利而不顾朋友家人;。

更可笑的是,人们竟然因为狼损害了他们的一己之利,就把他们作为邪恶的一方编入故事不断传说,像《狼和小羊》、《小红帽》竟也成了我们要学习的内容,这使许多人对狼的看法根深蒂固。

有时,一群狼捕到许多黄羊,人们本来应该给它们留下一些,却贪婪地全部把狼的成果运走,还反过来责备狼偷吃他们的羊,却不想想他们对狼又做了什么?

人类大量捕杀狼,他们开着汽车与狼赛跑,使一匹匹狼死在qiāng弹之下。

他们在食物旁放上狼夹,让狼痛苦地挣扎。无非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可是,人们却没有想过,狼没了,羊群、牛群开始大量繁殖,草原被破坏的千疮百孔,老鼠在草原上大量打洞,马腿常常被折断,蚊子也日益增多。草原上唯有草是最珍贵的,但草也是最脆弱的,腾格里把狼派下来保护草原,人们却自以为是地杀害他们。

风沙吹着,好大。大片大片的草原消失在茫茫中,与之消失的还有那些草原上的精灵。我想像着人们没有私心,但人们不可能没有私心;我想想着没有风沙,但不可能没有风沙;我想象着“风吹草低见牛羊”,可是草分明已枯黄。

夜寂静的可怕,我们何时才能再听到草原上精灵的歌唱?

读《花田半亩》有感1000字【二】

温暖的午后,阳光徘徊在窗前。我静静地坐着,手中捧着这本《花田半亩》。桌上那杯浓绿的热茶,早已消散了温度,冰冷的无法入口。我站起身,轻轻合上这本书,叹息牵引着我无限的感慨,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记得,眼眶曾一次次被浸湿,干了,又被新的温热替代。《花田半亩》的作者田维,一位爱花的美丽女孩。15岁时身患绝症,并开始书写博客。

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她对生活的品味,对青春和生命的思考,其文字充满了爱、感恩、坚韧与真诚。书中的《关于天空》撼动着我的心。时刻面临死亡威胁的她,竟能洞察如此美丽的景致。走在归家的'路上,只因抬起头能望见澄澈的天空,她便心怀感激。

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怀?回到家,便拥抱了温暖,从得知病情的那一刻起,惦念家人就成了她宽心的一味药剂。她就这样想着,盼着,似乎每叫一声“妈妈”都是上天对她的恩赐。思亲的孩子啊,回来了!饱受折磨的心有太多的留恋与不舍,只因心头牵挂的那份浓浓的亲情!田维就是如此热爱文字,她用自己的心写下身边的每一处感动,即使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她就这样写着,不曾停歇,仿佛总有她写不完的字,总有她说不完的话,憔悴不堪的她总是在深夜忙碌着,她是在追赶时间!

田维每每写完文章,总是喜欢微闭双眸,轻嗅着,轻嗅着什么呢?

田维的桌子上总是放着一束龙胆花田维最爱的花。她喜欢花,书的彩页都是她与花的合影,千姿百态,在风中开得绚烂。想来,花与田维不是很相像吗?同样美丽的生命,在美丽的年纪,尽情绽放。即使要凋零枯萎,也要微笑面对。

会是在一个无风的夜晚吗?她面对着镜子,偷偷地哭了。病痛蔓延着,她也害怕过,挣扎过。但是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她用信念的光芒,点燃了生命的灯!历经风雨侵袭,依旧闪烁。我不明白,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女孩面对死亡的那份宁静,怎么会如此的从容淡定,一个柔弱的女子又是怎样熬过病痛带来的,可怕的生理与心理的伤害!

一个明明已知道上苍对自己不公的人,却对世界没有任何的抱怨,只是微笑地接受着命运的安排,即使这是残酷和无情的。面对即将逝去的生命,她曾无数次对自己说:“心存感激的生活吧。我们来自偶然,生命是最宝贵的礼物。

无论前途怎样凶险,都要微笑着站定,因为有爱,我们不该恐惧。”正如梁晓声所说:“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不正是这样的人吗?她坚强的与死神对视了七年,这需要怎样的勇气?与之相比,我们口中所谓的坚强又算得了什么?面对死亡的深渊,有谁不惧怕?只有田维是从容的,这才是真正的坚强!

然而天妒英才,8月13日,年仅21岁的田维一位有着深厚文学造诣的坚强的女子,遗憾地放下手中的笔,化蝶而去,留下一部50余万字的《花田半亩》,延续着她对生命的思考。

这般美丽的生命,有谁会不感到惋惜?温暖的午后,我坐在椅子上,品着刚续的热茶。仔细想来,田维真的离开了吗?我手中捧着这本《花田半亩》,阳光下,它飘出淡淡的芳香……

篇14:关于《尘埃落定》精选心得体会1000字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尽管你是颗很有主见的尘埃,难免也会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我”是一个傻子,是麦其土司喝醉酒后与汉人太太生的傻少爷。“我”傻,却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我”会对下人们的意见和建议加与考虑,这使“我”在下人们的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我”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建立了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变得更为强盛。由此可见,“我”不是真的傻子。

“我”的父亲听从了黄特派员的建议,在领地上种满了罂粟花,从而富裕起来,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其余的土司眼见“我”家因鸦片富裕起来,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取罂粟种子广泛播种,而“我”却鬼使神差地建议改种麦子。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使得麦琪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我”却没有趁火打劫,而是开仓卖粮,公平交易。很快在“我”的官寨旁边出现了几顶帐篷,进而是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我”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我”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我”哥哥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篇15:关于《尘埃落定》精选心得体会1000字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子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子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篇16:关于《尘埃落定》精选心得体会1000字

在《尘埃落定》的历史叙述中,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或叙事重心,并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采取的一项统御少数民族的政治怀柔政策,元明清时期广泛在西南等民族地区施行,“以土制土”是这一政策的主要形式,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统治。

清雍正以后,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大体趋于解体,但因特殊的文化、历史因素,一些地方的土司制度残余仍延续到20世纪上半叶。

《尘埃落定》所描述的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嘉绒”部族,正是属于这一情形。对“嘉绒”部族来讲,土司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表征了他们在特定历史时期政治生活的具体状态与文化,这在麦其土司司主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对内,他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有着“清朝皇帝颁发的五品官印”,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与“三百多个寨子,两千多户”的百姓,向百姓征收赋税,在辖区内权力至高无上,有自己的官寨、专门的行刑人、书记官(二者也为世袭),有保卫自己的卫队和为自己服务的**、喇嘛等宗教僧侣阶层,甚至拥有相当数量的。

如此,统治者、土地或领地、人民以及内部政治、经济制度等等,在民族部族内部结成了一个政治生活的实体。对外,他一方面绝对服从中央王朝的政治统治,一方面则与汪波、拉雪巴、茸贡等其他土司往来,也与汉族人进行经济、文化往来。

土司制度在“嘉绒”部族流行了数百年,是民族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复合物。而作为政治制度,它集中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之间、部族内部以及他们与中原统治者的复杂政治、外交等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民族的历史生存样态。

在描述土司制度的同时,《尘埃落定》也大量地描绘了嘉绒部族文化生活的情景,在表现民族思维与心理习惯中透视了藏族独特的民族文化。与其他国内少数民族一样,藏族是中国一个拥有着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与独特民族文化精神的民族,有着自己的民族独特的宗教信仰、心理习惯与情感表现。

这对《尘埃落定》中描写的、生活在汉藏交接地带的嘉绒部族来说也是如此。在麦其土司内部,如果说,麦其土司司主是土司权力象征的话,那么,济嘎**、门巴喇嘛、翁波意西书记官等人则是藏族民族文化精神的载体。

济嘎**是敏珠宁寺的和尚首领,他的身上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传佛教的教义与独特宗教信仰。他推崇佛法,慈悲为怀;坚持宗教的救赎精神,反对麦其土司种,以期遏制人们特别是民族上层统治者世俗欲望的恶性膨胀。而当强大的土司权力阻碍了他的教义传布,特别是他为此不得不与世俗权力形成妥协时,他作为宗教家的内心痛苦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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