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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写人作文:他

2022-09-07 08:25:1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超级无敌大头”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7篇高二写人作文:他,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高二写人作文:他,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二写人作文:他

篇1:高二写人作文:他

我们班有这样一个人,他今年12周岁,马上要上初中了,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上架着一副黑边框的眼镜,为他增添了几分博士气息。

记得一次科学大赛,有一场运用科学排气法的喷水比赛,初赛只有8名选手入选,他便是其中一名,他通过先省力后发力的战术先发制人,成功打入决赛。进入决赛的有4名选手,他们都巧妙的运用着科学知识将比赛推入高潮。最后时刻,他和另一名选手一决胜负,两人却都没露出一丝破绽,最后两人成绩不相上下,共同得冠,为班级拿下了一项荣誉。他是不是很优秀?

他不但很优秀,而且有许多爱好。篮球、游戏、电视、读书样样都爱,他尤其喜欢读书,印象最深的是那本名叫《酷虫学校》的书。记得有一次,他得到了一本新出版的《酷虫学校》,他太开心了,一直津津有味的读着,晚上吃完饭又去读,读到晚上睡觉还在读,可是被老爸发现没收了,让他赶紧上床睡觉。晚上他怎么也睡不着,书上的故事不断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终于忍不住了,悄悄打开台灯,悄无声息地走到爸爸妈妈的房间,把书偷了出来,打开台灯看了起来,直到看完,他把一切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把灯关上睡觉了,好在有惊无险,第二天他的父母竟也没有发现,真是太幸运了,他是不是太爱读书了。

他还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有一次,公交车上上来了一位老人,他二话没说把座位让给了老人,他怕老人谦让,就故意说自己快到站了,成功将座位让了出去,他可真机智。

你可能会问了他是谁,你为什么这么了解他,因为他就是我,如果你想和我做朋友,欢迎来潍坊高新实验学校来找我。

篇2:高二写人作文:他

他,澄澈的目光中闪烁着自信;他,动人的谈吐中散发着热情;他,甜美的微笑中流露着真诚。他看似平凡,却是一位对教育事业乐于奉献自己的老师。他就是我初中的语文老师,徐老师。

第一次见到徐老师的时候,只觉得,他眼睛有些大,就像两盏明亮的灯,他个子高高的,却没有给人那种可望不可及的感觉。七尺上,徐老师语调轻柔地介绍着,如一股暖流浇灌着我们的,如沐春风般的舒畅。声音平缓,却又隐隐透露出一种教师独有的威严。那个时候,他抑扬顿挫地说:“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处处是语文,处处离不开语文。因此,我们要学好语文,就应该做到自求,循序渐进,熟读精思。”除此之外,他还每天抽出一点时间来让我们轮流进行比赛。并且还我们天天写随笔,让我们不断对学习感兴趣,不断提高写作水平。他的,一举一动,无不令我们深受,现在回忆起来仍记忆犹新,仿佛历历在目。

渐渐的,与老师接触的日子久了,便发现他十分细心,总能猜透我们的心思;他待人十分友善,胸怀如大海般宽广,总能容纳下我们的。他时常如朋友般地向我们诉说他学生时代的酸酸甜甜的故事,他讲课很有方法,在课堂上陈词,每字每句都如磁铁般深深吸引着我们,教室里,欢快活跃的气氛时常漫延着。

他关爱学生,对学生永不言弃,孜孜不倦地着我们语文的知识和技巧;不辞劳苦地引导着我们选择正确的道;认认真真地着我们成绩的起伏原因。上课时,他常常与我们讲述一些语言运用的.奇闻轶事,这让我们看到了徐老师卓越的见识,激发了我们对这门学科的浓厚兴趣,更加带动了大家对学习的积极性。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遇见他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这份奉献的价值,这份的真谛,这份难以言喻的!他如春蚕,吐尽珍丝,他如蜡炬,燃尽年华。他为了教育,奉献了自己如花的年华;奉献了自己寒窗苦读来的硕果;奉献了自己的一切。

他前方的道是明亮的,他自己就是道的火把,他也了我们的道,让我们充满自信与希望,让我们明天会更加美好,让我们也学会了去点燃自己别人的道,给予更多的人希望之光。

他是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他像我们一样充满着活力与朝气。他和蔼的笑容安抚着同学躁动的心灵,他的宽容使犯错的同学。

他是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他有独特的教学方式,新颖的思维方式与技巧,不但提高了教学品质更让同学们从中懂得了,创新――又是提高另一基础。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一名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好老师!

篇3:高二写人作文:他

从南京回上海,在高铁站候车,闲着无聊就看来来往往的陌生人解闷。有人背着公文包快步疾走,有人带着一家子说说笑笑。不经意间,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他静静地站在那里,身边是大大小小的行李,最夺目的是他怀里一大捧淡黄色的花,每一支都开得清新脱俗,极为悦目,让人看了心情不自觉地愉悦起来。不一会,他开始向我们这个方向走来,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慢慢向前挪动,样子有点可笑。

上次回上海,妈妈也带着别人送的一大捧鲜花,这样的礼物是一种美丽的麻烦,你要时时刻刻注意大包小包的行李,又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把花捧在怀里。当我们狼狈地回到家时,鲜花也已经不再娇艳了。“可惜啊!”最后妈妈叹了声气,摇了摇头,还是把花扔进了垃圾桶。

有过这样的经历,我带着嘲笑般的心态看那个男人究竟会如何处置这些娇嫩的主子。

只见他缓缓走到人群的一端,脸上显出些犹豫,踌躇了片刻,他撕开花束外面的纸,微笑着,将花朵轻轻递给每一个人,同时,对每一个人说着谢谢,这让大家更不好意思。人群中微微有了波澜,快到我了,我竟有一些紧张,像是小孩在等待将要分到的甜甜的糖果。

我一直觉得鲜花是世上最虚妄不过的东西了,收到的时候心情是喜悦的,照相的时候抱着是娇美的,在房间里插着的时候是芬芳的,但即使它再美丽芬芳,也很快会枯萎,然后被扔进垃圾桶,结局颓然。如同太多稍纵即逝的美好,甚至如同人生。

而眼前这个男人,他不仅看透了虚妄,而且即使这样,依旧有分享的诚意和赠送的热情。这美丽的花朵,也托他的福,幸福地作为花朵,绽放到了人生的最后一刻。

篇4:高二写人作文:他

他,是一个幼稚的人。

这天,他把自己的一支笔放到了黄雨田的桌子上,眼睛里满是期待。我们都明白他想要做什么――斗笔。然而,黄雨田并不想和他斗笔,缓缓举起右手,“啪”的一声,把他的笔弹飞了。

但是他似乎并不愿就此罢休。捡起了笔,他又将它放在了黄雨田的桌上。随即又是一声清脆的声音――笔被皱着眉头的黄雨田弹飞了。他露出了笑容。

他再一次捡起了笔放在桌上,还是那个地方,还是那声清脆的“啪”,黄雨田的眉头皱着更紧了,略带一些怒色,而他却笑得更欢了。

在他又这么干了一次后,黄雨田被彻底激怒了,冲着他大喊:“哎呀,你干什么呀!”他也半玩笑半挑衅地回:“你干什么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面对这么一个幼稚鬼,实在也没啥办法。

他,是一个成熟的人。

中午十一点半是我们吃午饭的时间。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从四班多出的饭里拿七盒放在我们班不到三十九盒的箱子里,好让每个同学都有饭吃。之后,他开始了自己的主业――盛汤。

这学期刚开始的时候,不知何故,沈宏轩不再为大家盛汤。正当我们为没人来盛汤而发愁时,他来了。他拿起汤勺,热情地为每个同学盛汤,直到现在亦如此。常常当第一个吃完饭的同学出现时,他才吃了几口。

没人逼他这么做,那他为什么不像我们一样仅仅做好自己的事呢?

可能他认为保证其他同学的正常用餐也是他责任的一部分吧。面对这样一个成熟的人,我们中有谁不是自愧不如呢?

他叫吴悠扬。如他的名字,他张扬,招人讨厌;他悠然沉稳,令人喜爱。谁都不是只有优点或缺点的,那你呢,又是怎样一个人呢?

篇5:高二写人作文:他

饭桌旁。

一碟清汤,干硬的馒头夹着青菜。妻子给孩子喂稀的小米粥,桌上半燃的蜡烛被外界的风吹得左右不定,忽明忽暗。

夜间,劳累过后,三人相继而睡。

“哎,着两年,苦了你们了,如今,躺于着湿透之床,是何等地委屈你和孩儿。”窗外黯淡的雨下着,没有月光,谁又能发现杜甫削瘦的侧脸。

“没事,只是苦了孩子。”床边妻子轻描淡写。

“哎,但愿天下爱书之人,与吾等不同。”

“安史之乱’让多少人受苦,此时却要在此荒废度日。”一行清泪落下,抱着孩子的手松了几分。

“爱国,爱国,我如今这般落寞,将如何报之国家,爱书,爱文,爱学,谁又能让天下穷苦读书人过得好一些!”杜甫握拳“谁能?我连自己的妻儿都不能保温保饥,我有何用?天下读书人又会如何!”话中夹杂着万分无奈与悲愤。

僵硬着起床,点燃烛火,临桌挥笔写下《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妻子给杜甫披上旧衣,孩童啼哭。

“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手冻死亦足!”停笔,妻子几行泪洒落于纸上,杜甫起身面床落泪。

“哪里有保暖之屋给天下寒士,我宁愿死去,也会满足!”

杜甫潸然不止。

清晨,风雨退去,天边挂上一道彩虹,书桌上书写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刚劲有力,洒脱不凡。

终伴着小茅屋永垂不朽。

杜甫之志。

永垂不朽。

篇6:高二写人作文:他

他,就是我的爸爸。他不仅是一个称职的爸爸,还是一个抖音迷。

就他喜欢刷抖音,太无聊的时候他就会刷抖音。刷到搞笑的或者好看的、好玩的,他就会先收藏一下,然后下班到家的时候就让我扮演一下带道具的那个人,然后发出去。看着我滑稽的样子,他笑了,我也笑了!爸爸真喜欢刷抖音啊!

今天爸爸刷抖音刷到了一个会变脸的,首先,第一个是阿拉伯国王,然后我甩一下头,就变成第二个是胖国王,紧接着我又甩了一次头,就变成了第三个是瘦国王。然后让我扮演一下。我一眼就看中了这个视频,觉得不错,实在是很搞笑。于是我让爸爸给我拍了一下,首先我甩了一下头变成了第一个阿拉伯国王,然后又变成了第二个胖国王,最后又变成了瘦国王。真奇妙啊!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变脸的感觉,无比的开心!爸爸真喜欢刷抖音啊!

今天爸爸又找了一个很好的,说让我拍。嗯,爸爸又在搞什么名堂啊?于是我看看爸爸收藏的那个视频,是一个会缩小会放大的愤怒小鸟在跳舞。嗯,的确不错。于是我让爸爸给我拍了。我坐在床上,爸爸把屏幕上的愤怒小鸟一下放到我的手上,然后找一个音乐开始录了。起先这个愤怒小鸟非常非常小,像一个指头一样大,然后院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变得比我还大哩!这个视频真不错啊!爸爸真喜欢刷抖音啊!

爸爸真是个抖音迷!爸爸我爱您!

篇7:高二写人作文:他

每当我想起他那渐渐远去的背影,我的泪水总会不由自主的向着眼眶外面源源不断的涌出……

这是一个星期四的下午,因为崴了脚在家休息的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忽然楼下传来一阵吆喝:“收酒瓶咯――收酒瓶咯!”我转过头看到客厅的角落有几个空酒瓶,便摇摇晃晃的走到窗台上,俯瞰整个小区,寻找着那个收酒瓶的人,突然间,我发现收酒瓶的是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时,我愣住了!这真叫人难以置信。

正想将那些酒瓶拿下去时我想到:我一次也拿不了那么多,而且又崴了脚。于是高声招呼他上楼来。我远远望着他:蓬乱的头发长而密,令人看不到他的面孔,身穿着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棉袄。

他放下手中的竹筐,抬起头数了数楼层,走进了楼道。我走到门口,一开门,只见他已站在我家的门前,这下我看清了:他瘦而矮,但却显得很结实。可能是因为经历太多风吹、雨淋、日晒的原故,皮肤黝黑,头发就如同烟熏过一般枯黄,失去了原来的光泽。浓密的眉毛下,深陷的眼窝中,忽闪着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显得憨厚善良。高而挺的鼻子和那张小小的嘴巴,却又显得聪明与伶俐。

很快,他把酒瓶都放到了竹筐里,并将八元钱放到了我手里,当他提起沉甸甸的竹筐,转身准备向楼下走去时,我突然想起今天是星期四,他不应该在学校吗?不由脱口问道:“你怎不去上学?”“我……我妈不让我上。”他低下头小声地说。“你想上吗?”我又问。他毫不犹豫的抬起头大声的对我说:“那当然!”然后头也不回的下了楼。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不禁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使我感到这世界多么的无情与残酷。我多么希望他――那个收酒瓶的小男孩,可以像我一样在明亮的教室里,在知识的海洋里翱游。

篇8:高二写人作文:他

他,浓眉大眼,挺挺的鼻梁,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他就是我们班班长DD刘明屹。说起刘明屹,了解他的人,没有人不夸他。

老师赞扬他,因为他不仅成绩好,而且管理班级的能力很强。在一次语文月考中,我们都在绞尽脑汁地思考题目,而他却奋笔疾书,整张试卷几乎是一气呵成。最终取得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在中辅导时,他站在讲台上,仿佛就是小老师。大家都在安静地做作业,偶尔有同学嬉笑、打闹,他就会走过来严厉地制止他们,让他们心服口服。

同学们赞扬他,因为他乐于助人。不管谁在学习上遇到什么难题,他总是热情地为他们讲解。在同学们心目中,他俨然就是一位热心的老师。有一次,一个同学遇到了一道难题,向他身边一位成绩好的同学请教。那位同学却非常傲慢,说:“一边去,一边去,别打扰我看书,问其他人去。”那位同学很伤心,只好自己低头思索着。这时,刘明屹走来,将解题的过程一步一步地讲给他听,那位同学由衷地说:“班长,谢谢你。”

小伙伴们赞扬他,因为他诚实守信、宽容待人。那天,刘明屹和一个小伙伴约好在小区门口相见,然后一起去新华书店看书。刘明屹到那时,已经开始下雨,那位同学还没到。刘明屹就打着伞一直在那里等。一个小时过去了,邻居们见了都劝他回去,而他依然在那等,一直等到天黑,他爸爸妈妈回来时,将他带回家。到了家,他发烧了。第二天醒来,那位同学亲自上门赔礼,原来昨天他看下雨了,以为刘明屹不会去,所以就没去。刘明屹并没有怪他,而是给了他一个友好的微笑。

刘明屹――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然而,他却又极不普通,我们都喜欢他!

篇9:高二写人作文:他

有一天,弟弟连蹦带跳地跑着,抬着头,活像一只得胜归来,昂首挺胸的小公鸡。他把糖高高举在空中,好像在向大家展示一件战利品似的,嘴里一直兴奋地说:看看,看看,这是什么?我问:这是哪里来的糖呀?他兴奋地回答:这是幼儿园穿衣服比赛得的。弟弟大方的对我说:咱们一人一半吧!我用刀把糖分成了两半,弟弟把糖含在嘴里,不停地说:甜,好甜!

弟弟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嘴角常常挂着笑容,好像每一个细胞都写着得意二字。我问弟弟:你记不记得你第一次穿衣服比赛垂头丧气地回来?他说:记得记得。

这不禁让我想起来弟弟第一次垂头丧气地回到家,我问:你为什么这么伤心,是发生了什么事吗?他抽泣着说:今天穿衣服比赛,其他人都穿的很快,只有我比较慢。说完,眨了眨那无辜的大眼睛,一滴眼泪掉了下来。那你可以练一练。我说。

我就把如何穿衣服教给了他,并说:你要多练习练习,就可以穿的很快了。可是他只练习了两次就很不耐烦了,大叫一声:我不练了,太无聊了!我对他说:你只有坚持练习才能练好。他点点头,说:好吧,那我就练一练吧。之后每天都能听到弟弟练习的声音。

我看着弟弟的笑容,问他: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能穿的那么快?他自信地点了一下头说:肯定是因为我练习了呀。说完嘴角就咧到了耳朵边。我对弟弟说:对,因为你练习了,只有一分耕耘才有一分收获。弟弟又得意地笑了。

弟弟今天可真得意呀!

篇10:高二写人作文:他

在一个夜里,正值凌晨三点,整个房间黑得寂寞,黑得可怕。淡淡的月光透过纱窗照了进来,使人隐隐约约看清房间内的摆设。

这个床房间的床上,一个人刚被噩梦惊醒,他望了望窗外,仍是一片漆黑。于是,他准备将眼睛闭上继续睡觉。忽然,他无意中看见了门外墙上的一幕:一片黑暗之中,一道明亮的月光射进来(外面的窗户没有窗帘),一个黑影被清清楚楚地照在了墙上。

他看见后,首先想到了《唐人街探案2》中的一个让他难以忘怀的画面:夜深人静之时,一个公园里,路灯的暗暗灯光之下,一位身着黑大衣,头戴黑帽子的杀手,手持一把尖刀,将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心脏挖出来,消失在黑暗中

他越想越害怕,为了给自己壮胆,小声嚷道:来啊,你敢来我就跟你拼了!随后,他抓起床头柜上的一根棍子,只待杀手一来,他便冲上去和他干。可实际上,他早已做好逃跑的准备。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杀手还没来。他想:或许是杀手想在我睡着时动手。哼!那我就将计就计,打他个措手不及。之后,他假装睡着,还打起呼噜,另一面眯着眼观察动静,他双手紧抓被子,两脚冒汗,全身上下都在颤抖,生怕自己因短小身板和没练过武术而敌不过杀手。

又过了好久,杀手依旧没来,但他等不及了。他咚地一下跳下床,拿着棍子壮着胆,大步走出门外,寻了一番,竟是虚惊一场。原来那是楼梯栏杆的一根长柱子的影子,我暗笑,回到房间继续睡起觉来。

篇11:他写人作文

我身边有很多小事和大事,但这件事让我重新记住。我有一个很严厉的爸爸,一见到他就心情不好。因为我有很多坏习惯平时喜欢调皮,疏于工作,懒惰等,所以爸爸一看到我就总是色眯眯的,说我不懂事,我记忆中很少看到爸爸笑,但有一次。这个寒假的一个晚上,我放学回家,一开门就看到爸爸躺在床上,我很奇怪。爸爸现在怎么在家?我轻轻地把书包放在沙发上,用眼睛的余光瞟了一眼,看到爸爸脸色不太好,想是不是爸爸。我轻轻地走到床前,小声问道。“爸爸,你生病了吗?”“爸爸无力地回答说:“感冒了,没关系。单击看着父亲痛苦的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不好。所以我想好好照顾爸爸。但是该怎么办呢?在我生病的时候,想起妈妈是怎么让我吃的瞬间,我去拿。我找到了我选了一种叫“感冒之灵”的。我一感冒就想清醒过来。一想到这个,我就很高兴吃饭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妈妈不在家,还不明白爸爸生病了。),我又去楼下小卖部买了两袋辣方便面,去食堂买爸爸最喜欢的啤酒和他最喜欢的盐鸡爪。我认为爸爸吃了以后应该流很多汗。那么病不是更好吗?回家后,我急忙开灯烧水,把方便面倒在水里,打了两个鸡蛋,一会儿就熟了。我把热气腾腾的汤端在爸爸面前,小声说。“爸爸,吃吧!”“我的说话声还没有下降,我看到爸爸脸上露出一丝高兴的微笑,我当时看到爸爸对我笑,他说。”儿子,你长大了!“”突然我的心变暖了,窗外的雨滴也不能打扰我们的气氛,当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这就是在我身边发生的难忘的事情!

篇12:他写人作文

他,是我的爸爸,涉及稳私,不便告诉姓名。由于本人黄,同理可证,我的爸爸姓什么,至于45788,只是一种昵称,可它还有一个典故呢!老爸是一个成天做白日梦的人,有时却很现实;有时也很乖,有时却又很淘气。哎!本来是家丑不可外扬,看大家读了这么长,还没抛弃我的文章,我还是坦言相告吧!

上书说到,爸爸因伤赋闲,他的伟大任务就是做家务活。由于他的无怨无悔,每天晚上的电视都由他来“承包”。爸爸很喜欢足彩,但总是没有胆量尝试,却老是念叨着:“不中一百万,中个十八九万也不错啊!”可是若我多花几块钱,他都会说我败家、浪费,“那些钱买彩票、没准还能中呢!”

至于父亲的乖巧,都得仰仗我的妈妈,假若爸爸不去做他的“伟大任务”,妈妈练就的第九层“九阴白骨爪”就会在爸爸的手上留下“历史的见证”。所以这一切的一切,也就不言而喻了。

45788——也许有人会疑惑,其实是爸爸看足彩,想出4×57×××88+1这十个数字,并且很认真呢!于是我便从这十个数中,发挥我的特长——45788

45788我的理解是:是我亲爸爸,但妈妈不能叫,我还打算到世贸中心,注册专利,以完成爸爸发财的“梦想”……

爸爸变得苍老了,原本有力的手,也日渐消瘦;但爸爸在我心中,永远是活力的像征。愿我的788,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百无禁忌,永远年轻。

篇13:他写人作文

说他美味,可是有证据的。比方说中午在饭堂排队领饭的时候,韦铁鸿死死地盯着排在前面的同学,好像想用目光一个个将他们“杀死”,好让自己快点领到饭。领到饭后,韦铁鸿立刻跑去抢一个碗来装汤,而且一装就得装得满满的,然后站在那,赶快喝掉一大口,再装满,生怕自己吃一丁点亏。吃饭时,韦铁鸿的两嘴唇在不停地上下张合,不时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特恶心!光坐在他旁边听那声音,我的胃就已经受不了他,正在翻江倒海中了,更何况坐在他对面一抬头就看到最不愿看到他那狂吃样的“老鹰”小姐了,我甚至可以从“老鹰”小姐眼中看到想把韦铁鸿烧成渣渣的团团烈火。

韦铁鸿终于吃完饭了,我和“老鹰”小姐本以为可以解脱了。哪个知,他眼睛还看着盘子上的一些小米粒与菜汁不放,非要做到所谓的“光盘行动”——用那满是舌苔的厚舌头把整个盘子、包括死角反复舔了几次才恋恋不舍地拖着缓缓的脚步,挺着圆圆的“啤酒肚”倒了骨头果皮并摆设好使餐工具。回到座位后,韦铁鸿在那安静地看书。说看书,那真太抬举他了,他充其量就是手里拿着本书无聊地翻着,双眼却在盯着其他人盘子里的饭菜,恨不能把自己变成长颈鹿,将头直接伸到其他人的饭盘里把饭吃个精光。我瞪大双眼,张大嘴巴深吸了一口冷气,心想:这熊小孩,还想吃!咋那样可以吃呢?小时候天天喝几升的奶呀?排队出饭堂进宿舍时,韦铁鸿还要走在最后,鼻子张得比猪鼻孔还大,拼命嗅着饭堂里的菜味,仿佛回味无穷,要不是后面的人催他快走,韦铁鸿恐怕还会赖在这一辈子不回家呢!

你说,像如此一个人在大家班,这经如何可能好念呢?

篇14:他写人作文

晚上,还不满一周岁的弟弟,不知道为什么哭了起来。

开始她撅起小嘴,眼里泪水不停的打转,而只是发出轻轻的抽泣声。可不一会儿,声音渐渐大了起来,豆大的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哗啦啦往下掉,眼睛哭得又红又肿,活像一双金鱼眼。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惹人怜了,可是声音大的震天动地。比武松打得虎吼声还有大上个三分。!

爸爸在一边急得直冒汗,额头上已经湿成一片。他眉头紧皱,坐在床边,轻抚着弟弟的背。嘴中喃喃:“这可怎么办啊?怎么办?……”

姐姐以为他饿了,冲了奶粉。试试温度,轻轻放到他嘴边,可他还是哇哇大哭。,任谁也奈何不了他。

不一会儿,她哭得更厉害了,那哭声怕是能震得老虎抖三抖;震的天上的鸟儿惊掉了下来;震的海里的鲸鱼也耐不住沉得下去;更震的人们的耳膜都破了!

一声开门声发出,妈妈回来了。

听到哭声的妈妈一进门就匆匆放下东西,小跑进屋里,一把抱住了弟弟。小声哄着:“宝宝乖,妈妈来了,妈妈来了!”

弟弟的眼泪立刻刹住,眼角还带着晶亮的泪珠,双眸却不和谐的弯成了月牙儿,嘴角还咧到了后脑勺!姐姐和爸爸看了,也高兴的笑了起来。她的双颊浮起两朵红云,似乎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闪烁着喜悦的光芒。两个小手不受控制地摇着,不安分的摸着妈妈的脸,嘴里咿咿呀呀的叫着,好似在说:“妈妈,妈妈。”头也摇了起来,似乎陶醉了似的。

爸爸和姐姐见弟弟不哭啦!对视一眼发自内心的笑了,那笑中分明再说。这小东西,原来是找妈妈呢!还是和妈妈最亲啊!他们眼中迸发出高兴的光芒。妈妈更是高兴,抱着弟弟摇啊摇,嘴中唱着摇篮歌……

事实证明,对于孩子来说,母亲总是最重要的。而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孩子永远位列第一!

篇15:他写人作文

他,平平凡凡;他,瘦瘦小小;他,一个残疾人,他是一位极普通却又不平凡的修车人。 虽然平常他不爱讲话,但人们能听懂他的心声;虽然他失去了膝盖以下的双脚,但他却不放弃自己;虽然他不及一个小学五年级身高,但在我心中他非常非常高.......

他是离学校附近的一位修车员,平常人们一有什么麻烦事就去找他帮忙,他很是乐意又认真帮忙,他用四分之一的轮胎当做自己的脚,把修车用的工具就放在旁边,整天都是脏兮兮的,他左手拿到钳子,右手拿镊子,随时准备为人们修车,就是为了人们因为车坏了而的带来不便而着想,他就是这样一心一意为他人着想,但是来来往往的人那目光总是不由的往他身上看,或诧异,或惊讶,然而,他总在忙碌,他的笑容更是具有感染力,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总会微笑面对。

还记得那一天,气温急骤下降,寒风凛冽,街道上的人们纷纷都躲进屋里,开着暖气,这时,放学了,我不由得颤了几下,搓搓手就赶紧跑到车棚里拿自行车了。一路上,我快马加鞭,为的就是回家开暖气,但却抵御不了寒风冻红的手在自行车上颤着,突然,脚蹬不住自行车,一下子摔了滑了一下,当我起身时,就发现自行车的链子掉了,车胎也被扎破了,真是糟糕。这时,我想起了学习附近的那位修车员,于是我拖着自行车走了。

“叔叔,你能帮我看一下这辆单车马?”只是他冲我笑了笑,二话不说就拿起工具箱。他拿着一件破旧的军大衣辅在地上,躺下去这边弄弄,那边弄弄,他冻红的双手在我自行车上穿梭,时不时呼一下搓搓手,我颤抖得愈发厉害,他发现了,就示意的弄一下手叫我坐下,而我委婉地拒绝。无奈后只见他动作越来越麻利,脸上的眉毛挤成“川”字,脸色苍白,紫红的嘴唇还吞下口水,手还划破出血了,但他依旧咬紧牙帮我换了个轮胎,套紧了链,最后车修好了,我从书包里搜出10元,他却说什么也不肯收,还叫我赶紧回家别冻着了。 我骑着单车走了,外面没有那么冷了,路边的灯也开了,我回头看了看,他的身影越来越小,但我心里他却越来越大,美丽的他。

篇16:他写人作文

他,长得相貌平平,表面上看,好像没有任何值得我们欣赏的地方。但是,他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大的鼻子似乎能显示出他那严肃的样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说出的道理能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个人,就是我的爸爸。

爸爸虽然没有特别出众的地方,但是,他那教育孩子的方式值得我敬佩。

有一次,他给我出了20道数学乘法计算题。那时我才二年级,他给我出的是三年级的计算题,为的是能让我提高数学。这些题他也给我讲过。但是,我只是囫囵吞枣地听了一遍,没有真正懂,自然就不会。后来,我骗妈妈说自然课要计算器,妈妈也说什么,照样给我。我拿着计算器,心里偷着乐,想着做完题就可以和伙伴去放烟花啦!过了5分钟,那20道计算题就被我“捻”完了。我心里想:这回可以蒙混过关了!OK!我得意地拿去给爸爸看,他看过后问我:

“这些乘法算式的竖式呢?”我理直气壮,大声地说:“我是用口算算的。”爸爸睁大了眼睛说:“口算?我一个大学本科生,口算都算不出来,你是怎么算出来的?”在爸爸威严的眼光下,我说出了事情的真象。可是,我很奇怪,爸爸没骂我也没有打我,只是叫我站在茶几前站40分钟。我满不在乎地想:哼!40分钟,有什么了不起的。

刚开始,我一边用脚打着拍子,一边轻哼着歌,一副很神气的样子。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脚发麻了,腿也站不稳了,不知为什么,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40分钟过后,爸爸很严厉地对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罚你站那么久吗?”我摇摇头,觉得挺委屈的说:“不知道。”爸爸说:“我罚你,第一是因为你撒谎和骗人;第二是让你知道,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不能有半点弄虚作假;做学问,不懂不要紧,要勤学好问,虚心请教;否则,不懂装懂,头皮砸肿。懂吗?”

听了爸爸说的一番话,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以后,每当我想撒谎、骗人,做事情弄虚作假的时候,都会想起爸爸曾经对我说的这番话。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我的爸爸。我为有这样的爸爸很骄傲!

篇17:他写人作文

“你认识她吗?”安逸尘站在轩辕的身后,好奇的指着前面一个女孩的身影,轩辕冷哼一声,“她叫轩怡,劝你不要打塔的主意。”

那他们认识的开始,他和轩怡出宫,却极为不巧,遇到了轩辕的妹妹轩怡也偷偷溜出来玩耍。那日,安逸尘那风流倜傥的'笑容吸引了她。她喜欢上他了。

他说,你是我此生的珍宝。他说,我会一辈子都好好的爱着你。他说,大敌当前,对方要求你去做邻国的公主,我答应了。轩怡被自己至生所爱的人送去了邻国,安国没有灭,但是她的心却永远的灭了。她是在没有想到,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人竟然将她送去了邻国求和。她自入邻国轩国,却从未见到轩国国君,哥哥说,她曾经失去过一段记忆。她在轩国,从未见到过国君,那日,她在御花园瞧见了自己的哥哥身着龙袍。她崩溃了。“为什么,为什么。轩国,可不就是个轩吗?”

当日,她从乱石滚下,国君第一次正面来看她。“傻丫头,怎么这么不听哥哥的话?哥哥告诉过你,千万不要爱上安国的男人,特别是姓安的。”“对,哥哥,你说过,你还说过,只要我恢复了记忆,绝对不会再爱上他,对不对。”她显得极为平静,她的哥哥点点头。“那么,哥哥,我恢复记忆了。从乱石跌下脑袋受到碰撞的那一刻。”她显得极为冷静,“而且,是你的皇后推我下来的。”她不慌不忙的说着,她看着哥哥的眼眸一点点充了血。她知道,她成功了,后来,皇后被打入了冷宫。自此以后,她变了,她变得不再温柔可亲,开始嚣张。而她的哥哥,总是什么要求都满足她。

这日,她再次来到那改变自己命运的乱石,她再一次跌了下来,醒来,还是那张熟悉的面孔,熟悉的问候。她扑倒在他怀里,“轩逸,你骗我。你不是我哥哥。”轩辕笑了,“我的阿依啊,总算恢复记忆了。”

她什么都想起来了,轩辕不是她的哥哥,他们两个是情侣。而那日她所说的恢复记忆,不过是理由罢了,可轩辕知道自己在胡说,还是放纵自己,甚至他的皇后。他的皇后是她的青梅竹马,那是先帝立下的诏书,他必须封那个女人为后,他答应了,可是,他心中只要她一人。她生气,跑了,失忆了。而安逸尘,只不过是个过客。她好累啊,她原来害了这么多人。

篇18:他写人作文

在世界上有许多人值得我敬佩,他们就像夜晚的流星一样划过天空,但是,其中最耀眼的一颗是他——卖糖画的老人。

卖糖画的老人个子不高,虽然从表面上看他显得十分苍老,但是他那烔烔有神的眼睛还显得十分有精力,两只耳朵有一点点偏小,从远处看,他的身体那样的瘦小。

我快步走向前,卖糖画的老人随和的问道:“小朋友,你要买糖画吗?”

我望着这位老人的眼睛:“是的,有没有可爱一点的?”我随口问道。

老人热情的拿出一些他画的作品,每一只都小巧玲珑,令人只要看一眼就喜欢上它,有展翅飞翔的蝴蝶;有栩栩如生的小鸟;有淘气的小猴子……

我看着那一个个作品,心里不禁佩服起它来了:“请问一下,有凤凰吗?”

老人亲切的回答道:“你要凤凰是吗?不好意思,卖完了。”

“哦!”我心里像泄了气的皮球随声应道。

“等一下,小朋友,要不我给你画一个吧”卖糖画的老人叫住我:“我给你画一个!”

我回头望去,心里由泄了气转到狂喜,只见卖糖画的老人正准备画。卖糖画的老人从袋子里拿出一把小汤勺,从一个小锅里小心翼翼地打起一些焦糖,开始画起来。他先把在板上画出一个弧形,再把凤凰的身子画出来,接着将凤凰由三根漂亮的七彩色的羽毛画出来,技术显得十分老练。最后将凤凰的眼睛画出来就完成了。我想:这么用心的画,这个糖画一定要收我不少钱。

结果我想的是错的,老人嫣然一笑:“小姑娘,一共五元钱。”看来他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种人。

我正掏兜付钱,结果不幸发生了,我手中的糖画碰到了卖糖画老人的摊子上,凤凰的头碎了,只听“碰”的一声,一个糖画就这样毁了。我失落的低下了头。老人见了,接过我手中毁了的糖画说:“还是可以补的吗?别灰心。”

我的心里顿时暖洋洋的,连忙说道:“谢谢!”

“不用客气。”老人回答到。

不一会儿,“凤凰”的头补好了,就像烈火中重生的一样。老人见我这样,连声说道:“补好啦,小姑娘!”

我十分感激这个老人:“谢谢!”我又对老人说。

路上,我压抑着心中的喜悦,一蹦一跳的回家去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了,但他那种帮助人的精神鼓舞着我。他告诉我,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为自己和帮助别人的。

篇19:高二写人作文

母亲,我亲爱的母亲,我坐在窗前,想着您。

想起母亲,想起小学时的成绩单。母亲不识字,可是每次学期结束,拿了成绩单,我总是拿给母亲看,看着母亲脸上的笑容,我心里非常得意,非常满足。小学时并不知道为何学习,只知道拿着成绩单看母亲的笑脸。是母亲的微笑鼓励我勤奋学习、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想起母亲,想起那杯咸菜炒肉片。高中时,我和姐姐一起离开了家,离开了母亲,住进了学校,一星期回去一次。两人读高中,妹妹又小,一家的负担很重,既想节省开支,又怕我们姐妹俩吃得太苦,影响生长发育和读书,母亲每星期给我和姐姐炒一大碗雪菜炒肉片,满满的、实实的,盛在大杯子里,让我们带到学校去吃,我和姐姐一般可以吃三天。现在,我和姐姐闲聊时常常聊起雪菜肉,感觉特别怀念。

想起母亲,想起那个蓝底带暗花的破棉枕芯。多少年了?二十三年了!我一直珍藏着,舍不得扔掉。二十三年前,我要到浙师大读书,母亲尽她所能为我准备了生活必需的用品:棉被、纹帐、脸盆、热水壶。明天要走了,母亲却发现没有枕头。母亲从箩筐杂乱的衣服堆里找出一块皱皱的蓝底带暗花绸布,就着黄黄的灯光,一针一针缝制成小布袋,再从一纸盒里拉出一些破棉絮,塞进小布袋,缝上口,一个小小的枕芯做成了。看着这个枕芯,我高兴地看着母亲笑,我感觉母亲好了不起,手好巧。母亲也高兴,笑得很宽心。

想起母亲,想起那碟硬硬的、咸咸的、黑黑的酱炒牛肉丝。只记得是大学二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更具体的时间已经记不起来,回家的过程也想不起来,但我清楚地记得那碟酱炒牛肉丝。我到家时已是晚上八点多了,肚子饿得不行,母亲赶紧盛上饭,端出早就炒好的酱炒牛肉丝。牛肉丝硬硬的、咸咸的、黑黑的,母亲说这是用盐腌过的牛肉切丝炒的。因为穷,家里很少有机会吃到牛肉,也不知道这点牛肉是怎样得来,母亲舍不得全吃掉,留下这点腌起来等着我回来吃。她没想到这样的牛肉很老,炒是炒不酥的。但我感觉特别好吃,是我从没有吃到过的菜,至今我依然喜欢吃炒得硬硬的、咸咸的、黑黑的酱炒牛肉丝。

想起母亲,想起母亲在灯下抱着我小侄女轻轻摇晃的身影。小侄女的出生给家里带来欢乐,也给母亲增添了几多辛苦。小侄女特爱哭闹,每天晚上,姐姐困得不行了,她还哭着不肯入睡。母亲心疼女儿也心疼我小侄女,于是,把小侄女抱来和她一起睡,每晚母亲抱着小侄女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哼着哼哼歌摇她入睡,有时半夜她也会醒来哭,母亲又披衣起来抱着她来回走动,哼着哼哼歌摇着她入睡。母亲就在这样的摇晃与哼唱中渐显衰老,但母亲并不以为苦,看着孩子健康聪明地长大,是她最大的幸福。

想起母亲,想起窗外母亲的呼唤声。我生孩子时正值六月中旬,母亲忙于准备“双抢”,田里的活很多也很忙。偏偏我生孩子很不顺,身体也不好,母亲急得不行,我不想母亲因我而耽误农活,让母亲回去,在家一心忙农活。母亲两天没来,我还是有些想她,晚上十点,我们都已睡了。突然,窗外传来母亲叫唤我的声音,我一听赶紧让丈夫去开门,进来的是我母亲和父亲,他们还没洗去白天田头劳动的汗水,又走了两个小时的路,带着一脸的疲劳,跑来看我和孩子,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读大学了,工作了,结婚了,生孩子了,很幸福。而我的父母却依然有做不完的农活,生存状态并没有因我而改变,还要让他们为我操心。我至今想起依然感到心痛。

想起母亲,想起母亲粗糙的手。有一天,和母亲坐在一起晒太阳,我拉着母亲的手看。母亲的手,小小的、黑黑的、粗粗的,硬硬的,母亲的手骨节突出,手指弯曲,我让母亲把手指伸直,母亲努力想伸直,手如同僵了一样,无法伸直,弯曲着,好似握着什么东西。是的,它握着东西,右手握着`刀、柴刀、菜刀,左手握着稻、麦、菜、草。母亲手上有着许多伤疤,她数着伤疤跟我讲她的故事,这个疤是划破的,这个疤是刺破的,这个疤是摔破的,母亲笑着说她的故事,似乎一切都是那样轻描淡写,当时的痛、流血与惊慌早已过去。我只轻轻而又心痛地说:“这一切我怎么都不知道。”

想起母亲,想起母亲的六十六岁。母亲今年六十六岁,按着习俗,女儿要为母亲做一碗红烧肉,有六十六块肉,要买衣服,放鞭炮。母亲对我们姐妹仨没有要求,我们也没有想到。然而,今年春节,母亲收到了很多礼物,有至亲送的,有乡邻送的,母亲感到很满足,比收到女儿的礼物还要高兴。

想起母亲,想起很多很多。想起母亲偷偷给被关的“四类分子”送饭吃;想起母亲给下乡工作干部做饭不计报酬;想起母亲和女知青拉家常成朋友;想起母亲为乡亲托朋友看病救人;想起母亲认无父无母的女孩为干女儿亲如母女;想起母亲,想起许多许多。

母亲,我亲爱的母亲!我坐在窗前,想着您!我亲爱的母亲,我深深地爱着您!我骄傲,我幸福,因为您是我母亲!

篇20:高二写人作文

自古成王败寇,历史往往都是由成功者编写的,所以史官会把历代君王最光辉的一面呈现给史书,呈现给后人。妙笔生花的史官记录的都是君王们的正义、善良和对手们的邪恶、凶残,他们甚至把缺点写成优点。所以我们了解的每位成功者都是正义与勇气的化身,都是戴着假面、遮遮掩掩的,最后成为虚伪的存在,与他们写下文字时的初衷大相径庭。魏武帝曹操在距离成功还有一步之遥时失败,终究不能归在成功者之列,当然也不能被称为失败者。正是由于他的这种特殊身份助他逃过此劫,他不必被当做成功者或失败者极力的美化或疯狂的贬低,才得以以最真实的脸庞面对历史,面对你我。我想用几行文字来还原一个真正的王者,一个真正的曹操,请允许我称呼您为曹丞相,就让我手中的笔化成椽柱丈量出您在我心中的高度。

东汉末年,乱臣当道,朝政昏暗,狼烟四起。这正是男儿施展一番报复之时,然而即使是在这样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即使是在这样一个耀眼的背景下,曹操的光芒还是无法被遮掩,当之无愧地屹立在这个年代的峰顶,当选这个年代期刊的封面人物。

当东汉这只巨龙奄奄一息时,当这个曾经纵横华夏大地三百余年的王朝风雨飘摇时,割据一方的诸侯们借镇压黄巾起义的机会,发展自己的力量,地方势力渐渐强大起来。西凉刺史董卓进京,废幼帝,立新主,操纵朝廷。汉献帝即位后,屡屡遭到播迁,需要仰仗权臣的鼻息才能生存下来。正在此时,各路豪杰齐聚洛阳城下,立志铲除残忍嗜杀、祸国殃民的奸臣董卓。我们的主角曹操曾只身一人、手持利刃夜探太师府,却被当场发现,机智的孟德只好以献刀为由,全身而退。从此以后他便回到家乡招兵买马,广纳贤才,惩奸除恶,名震四方。曹操敬才爱才,礼贤下士,礼遇每一位有能力的人,不论是敌是友。就是他的这种精神,把当时的文臣武将一一击中,像一颗巨大的恒星,当他稳居太空中时,把闯入引力范围内的行星一一捕获。这也是我敬重曹丞相的原因,只怪我生不逢时,不能为他尽一份力。我若生在你的.年代,必将披盔戴甲、横刀立马做一名将军为你征战沙场;我若生在你的年代,必将羽扇纶巾、运筹帷幄做一名军师为你出谋划策。可这一切都是不可能再实现的了,所以丞相,原谅我迟到了两千年,而我现在能做到的,也只有站在岁月的另一头,努力的眺望,然后用笔描绘出你的轮廓。

除去《三国演义》这张画皮,曹操还是一名优秀的诗人、作家。曹操平定冀州后,文学的发展获得了一个相当宽松的社会文化环境,文学士人在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的同时,创作出许许多多表现时代精神,反映时代生活,展现时代风貌的文学作品,他领导了当时的文人进入我国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繁荣时期――建安文学时期。曹操是建安文学新局面的开创者,代表人物是曹操和他的两个儿子:曹丕和曹植合称的“三曹”,以及“建安七子”。他们吸收了汉乐府民歌之长,又不失自己的风格。曹操《蒿里行》中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表现他统一天下雄心壮志;《短歌行》中的“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表现了他博大的胸怀和对贤才的渴慕;《龟虽寿》中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表现了他虽已年迈但仍然积极进取精神。曹操还熟读兵法,对《孙子兵法》深入研究并做解,着有《孟德新书》。

曹操一生戎马,镇压黄巾,讨伐董卓。挟天子以令诸侯,发号施令;官渡大战败袁绍,雄踞北方。可正当他踌躇满志的站在长江的岸边时,他首次尝到了失败的滋味。可失败后的他很快振作起来,并勇于承认错误,并不掩盖,我喜欢这种洒脱,男人就该像他这样敢作敢当。曹操有大家风范,有宽宏的度量,他能原谅写《讨贼檄文》痛骂自己的陈琳,宽恕背叛自己的陈宫。曹操用人唯才,尊重人才,他对许攸赤脚相迎,对关羽送马拜侯。曹操也儿女情长,他曾为气走了夫人懊恼一生,也为大乔小乔铸造铜雀台。曹操恩怨分明,有仇必报,他为报父仇兴兵攻打北海孔融。他也有缺点,那就是奸诈,但是我认为那是罗贯中的笔和老百姓的嘴为他赋予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评价,同样是智慧,在曹操身上要叫奸诈、阴谋诡计;在诸葛亮身上要叫聪明、神机妙算。喜欢曹操的率真,不像刘备一样虚伪;喜欢曹操的刚毅,不像孙权一样懦弱。这无疑也注定了其他两个政权灭亡的结局。这每一个特点都逐渐丰盈了曹操的形象,易中天的评价非常准确“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最后的定位是“可爱的枭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曹操,却要被民间传说和戏曲艺术塑造成“奸绝”的形象。罗贯中的笔明显尊刘贬曹,高高捧起那个虚伪、无能、妇人之仁、畏首畏尾却拥有着皇室高贵血统的刘备。然而这样的安排恰好迎合了当时儒家的正统思想,这是封建社会君主专制的产物。他们就是要告诉人们:只有皇帝才能统治天下,他们的权力是上天赋予的,即使君主无德无能,也该由其他皇族继承皇位。而作为臣子犯上作乱、谋权篡位是大逆不道的,是不会有好下场的。统治者面对自己没有能力治理好国家、百姓怨声载道的现状,他们只好禁锢人们的思想,从而方便了自己的统治。曹操就是这样被一种制度,被一本小说误解了,在这里。我要为你正名。

这就是我尊敬的曹丞相,一个真实、洒脱、有血有肉、触手可及的曹操,你在我脑海中比任何一个历史人物都清晰,好像就坐在我的对面。即使我生在两千年后,我仍然能清晰的感受到你的存在,让我不必穿越时空,就能和你一同吟诗作赋,痛饮一番。

篇21:高二写人作文

高二写人作文

我就是我

一袭红袍,包裹着我的人,也包裹着我的心。半醉的我提起纤细的玉手摁抚欲放的玫瑰,轻薄一笑,嘴角妖娆地上扬到最美丽的三十度。

我自命是个可悲的泪人儿,善于用沉默来伪装自己。我心疼,我孤寂,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来抹去我难言的伤痕。只有那一汪清水,那一汪清水里的我,只有我会陪我。

我和我有着相同的面貌,相同的衣着,却比我多了一丝脆弱。我的笑带着光影,斑斓却苍白无力,可我的笑妖娆红艳,是我放纵岁月的无奈。每一次我的眼泪无声地融进那汪清水里了,我就会飘渺地消失,然后再次出现。我知道那是我不想看见我落泪的样子。每当绝望了,我就会睁大眼睛凝视着水边的我,眼神清澈天真,似乎极力想伸出水做的'手抚摸我妩媚的脸庞。我就这样不离不弃地守护在我身边,梦幻般朦胧的喜悦在静音中溢美流年。

半面纱掩半世痛,半面妆画半世愁。半灰尘遮半杯酒,半泪人唱半情歌。

我笑了。不知是那个我先笑的,还是这个我先笑的。“呵”的一声苦笑,捶散了心中尘封已久的郁闷。我像发疯了一样欺负着自己的身体,疯狂地享受雪白肌肤被刺痛而带来的快感。从我身体里流出的液体将那个我染成了鲜艳的血红色。我又笑了,可那个我却哭了!我笑得越狂,便哭得越凶。我望着我呜嚎着被推向死亡。我妖红的视线里,瞬间闪现一颗晶莹纯洁的心……

在我第一次对我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假的。我只是自己一个可悲的化身罢了。我给了自己一份纯色的佯装,其实从最开始我就知道,我的自欺欺人迟早会付出一桩惨烈而独特的代价。

我不会再依赖那汪水来描摹我沙哑的幸福。我是我,所以我爱我,我不忍心让我陪自己出演这一场极具戏剧美的荒唐独角戏。

和妈妈一起长大

世界上只有一位最好的女性,她便是慈爱的母亲;世界上只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母亲,像一堵墙,为我们遮住了风雨,挡住了烈日,好让我们这些不经风雨的小树苗能茁壮成长;母亲,像慈祥的鸟妈妈,每天都用充满爱的手抚摸着我们稚嫩的羽毛,鼓励我们去搏击万里长空。

我的妈妈长得很漂亮,可是由于工作忙,没有时间打扮自己。已经变得很黑了,皱纹和色斑都部满了她的眼角和两腮,但她在我心中,比天使还要美丽!

那天放学,天突然变黑了,下起了毛毛细雨,我正庆幸雨下得不大,不然父母不在,我又没带雨具。忽然,我听到背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哦,是妈妈的声音,是那么熟悉又温暖的声音。我转过身子一看,果然是妈妈!在茫茫细雨中,她身上披着雨衣,手撑着伞,正向我走来。我高兴极了,急忙跑过去。妈妈说:“你又忘了带伞了,快,我们回家吧!”妈妈迅速撑起雨伞遮着我,走出校门。我就这样子随妈妈回到家里,我看见妈妈的衣服湿得很厉害。怎么妈妈不怕淋湿?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久。我终于想明白了,是因为妈妈怕我被淋湿,她太疼我。很多年过去了,我在妈妈的关爱下渐渐长大了,尽管我还是小学生,但我却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母爱很平凡,但平凡的母爱是世间一座最高大的山峰。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在人生的道路上给我们最多爱的人就是母亲。记得米尔曾经说过:“母亲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所以母亲的爱是最伟大的爱,是母亲在我们成长道路上增添了一份温暖,一份温馨。

妈妈,我爱你!!

篇22:高二写人作文

老,也只有老,让你不知所措.

晚饭后,与父亲共处在客厅.

“雯,爸爸给你看样东西,好吗”父亲边说着边走进房间.在那儿打着饱嗝,无聊的转换电视机频道的我刹时来了精神.摸摸肚子,幻想着父亲能有什么稀世珍宝与我一起观赏呢!嘿,父亲出来了,有好戏

篇23:高二写人作文

今天是马大哈出狱的日子!

说起马的哈,我们全村人没有一个人人不认识他。其实马大哈的本名不叫马大哈,叫刘毅!因为他特别马虎,粗心,还爱欺负人所以我们给他取名叫马大哈,对此他居然没有多大意见,太不可思议了。他是从外地来到我们村子的,所以不受多几个人爱戴!

当然也不是我们偏见。说起他,我们就来气。仗着自己力气大,又欺负人,你看那窗外的那个小伙子又被别人打了。你看村外的那个小伙子,都把别人打进医院。连女生都不放过,你看那个中年妇女,都快把人家貌美如花的脸蛋给刮花了。你看看跪在街边乞讨的那个老爷子,都把别人的脚给打断了……但说来也奇怪,不少打抱不平的小伙子在他面前挑衅,不管怎么样,马大哈从来没有真正的动过手!

直到那年5月,马大哈打了警察的儿子,终于被抓走了……!我们整个村子的人都特别开心,终于不用看到马大哈绕着走,那个蛮不讲理暴力鬼终于受到了惩罚!哈哈哈~

可就在马大哈抓走的第二天。村长的房间就挤满了人,你们猜他们要干什么!说出来,把你们吓一跳,居然是位马大哈求情,不敢相信,也会有人帮马大哈!那天我正好给村长送资料,听到他们的谈话,心里是对马大哈,满满的愧疚。

原来村外的那个小伙子,是个痞子,经常去,欺负我那些守寡的老人保护费;而那个中年妇女则特别恶心,看到比她漂亮的小女孩,她就会用自己的指甲或者剪刀去刮花那些孩子的脸蛋。在村子里没有谁会,因为这些孩子而得罪这些个女人;说起那个乞丐,原来就是个骗子,经常去抢别人的钱!有一次被马大哈撞见他在 抢钱还理直气壮的欺负人。马大哈气的直接把他的腿给打残了。原来……原来马大哈做的都是用自己的力量保护着我们。我们只看到被马大哈欺负的。那些人却没有去为什么欺负他们。我们都被眼前的是物给迷惑了双眼……

马大哈 …马大哈啊……你说你为什么不和我们解释呢,将自己的委屈都埋在心里。记忆中的你那么粗心,那么暴力却没想到你都用在了是坏人,你用你的善良却保护了那些受欺负的人。我们不该因为你是外地来的,而对你有所歧视…谢谢你这么默默无闻的保护着那些受欺负的人。我们村子都人会等你的马大哈!我们要找你算账,既然要保护,别人一个人怎么行,应该叫上我们……

马大哈,我们来了……

篇24:高二写人作文

每个人都是上帝笔下的神话故事!

我曾经无比的期待,将来可以拥有一个女儿,一个漂亮的女儿,我可以每天把她打扮的很漂亮,送她去练舞蹈,学钢琴。

有一次我生病住院了,那是一个小医院,所以病房里住的人会比较杂乱,有一天我睡醒了,旁边有个人抱着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哼着歌曲,她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的慈祥和庆幸,说到小孩子,没生过孩子的我们都很感兴趣那开十指的疼痛,就是因为这个话题,我和她聊了起来。

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和我说,我真的很庆幸这是个男孩,当时我就想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传统思想吗,想要继承家业,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没有消失吗,我就不理解为什么她会说这样的话。

她给我说她刚怀孕的时候,趴在马桶边上吐得直不起腰的时候,她从心底盼望,肚子里的是一个男孩,因为他可以只在旁边拍着我的肩膀心疼我一下,甚至都不用心疼我。

当她怀孕5.6周的时候,每天工作下班回家以后,饭也不想吃,什么都不想做,只想躺下就睡,那时候,她从心底盼望,一定要是个男孩啊!因为他可以从1楼爬到5楼不用喘气,还可以和他的朋友唱歌、喝酒……

当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日渐肥胖的时候,自己的体重上升到150斤的时候,脸上的雀斑越来越多的时候,肚子上的妊娠纹越来越明显的时候,她多么希望自己肚子里面的是个男孩啊,因为他可以随时保持着身材,也可以去健身房健身!

当开十指而无法顺产的时候,要去感受那剖腹产的冰冷和麻醉的疼痛,当手术后麻醉过后那刀口的疼痛已经不能忍受的时候,我真的很庆幸,他是个男孩,因为他只需要在旁边拍着老婆的手说了一句“你辛苦了”

当初生的喜悦感慢慢渐退的时候,忙碌的日子又要来了,照顾孩子是一个辛苦活,我真的很庆幸,他是个男孩,他不需要在炎热的夏天,洗澡洗头的时候特别注意,也不需要整天喝着淡淡无味的汤,不必一个晚上起来几次喂奶,他只需要享受做一个父亲的喜悦和自豪!

她给我说她结婚时候抱着母亲痛哭的时候,无比庆幸是个男孩,因为当他结婚的时候不用离开一个生活20多年的家庭,不用害怕新的家庭没人疼,没人爱,所以等我的儿子长大了,我一定要告诉他,好好爱那个女孩,感谢她能嫁给你,感谢她给你生小孩,因为在家的时候,她也是个公主啊……

听到这儿的时候,我也希望以后我的孩子是个男孩,一个有孝心有责任心的男孩。

篇25:高二写人作文

山里,朦胧的云雾还未散尽,公鸡也该打鸣,也窝在那圈中迟迟不起。穿着鞋,背着包,山里孩子又要走到十里路外的小学去上课。黑蛋,本来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却为了胖胖的小子,却为了帮爷爷奶奶,皮肤晒得黝黑,爷爷奶奶也心疼他,被其他孩子戏谑为黑蛋。

黑蛋气呼呼地往学校赶着,还有好几里路,可天都快亮了。他也顾不了那么多,快走吧!路旁的小山包里,几头贼头贼老的孩子望着他,“三,二,一”一哄而上,黑蛋的包被残忍的拉开,奶奶才o的奶糖,没了。黑蛋也想追,看自己那生来麻痹的右腿,约束了他太多,跑着不在一个节拍,一不小心还得摔得个大跤。黑蛋无奈拾起书包,拍拍灰土,这次他把包抱在胸前,一瘸一拐地走着。

坐在作为上,黑蛋恶狠狠的望着刚刚几个同学,却又羞愧地望望自己的脚,因为他听到,窃窃私语声中有在嘲笑他的脚。

小学的张老师,是一年级至三年级的老师,斑驳的黑板上,写着运动会。多令人兴奋的消息,全班都炸开了锅,唯有黑蛋低着头。这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一堂课总算度过,黑蛋舒了一口气,老师却叫住了他,“黑蛋,老师知道你的自卑,可不要紧,老师给你报个接力,加油!”一番挣扎,黑蛋就这么要参加接力赛了!一个瘸子,竟要...黑蛋自己也不敢相信。回家的路上,黑蛋试着跑了几步,果然,一个踉跄绊得他疼痛,幸好没人,可黑蛋自己却觉得鸡在笑,鸭在笑。就连村里公舍的老母猪,也在笑。

黑蛋羞红了脸,一声不吭往家里走。爷爷奶奶见着孙子不开心,也忙问着咋了?黑蛋如实说了。爷爷说这是好事,奶奶却心疼孙子受罪黑的心一横,我一定要参加。

第二天全校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一下课,同学们都来给黑蛋打气,黑蛋也在小操场上练习着。其他班的同学见了,都嗤了一下笑个不停。黑蛋眼一闭,又想着张老师说:“你能行。“这句话。

运动会那天,天果真晴朗,连以往几片云也见不着了。黑蛋要上场前穿着爷爷给自己买的运动鞋,他现在可正斗志昂扬呢!

第一棒,第二棒...黑蛋心都跳出来了,没辙,他是最后一棒,终于也快到他了,黑蛋抓着棒天步流星地走出去,是走,他却走得那么敏捷,右腿借着惯性甩出去,落地,同学们紧张地叫着:“黑蛋,加油!”那次,他被同学们竟抛上了天。

黑蛋当天夜里还在做梦,梦见自己在一个特大的操场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同学们都在,还有张老师,喊着:“黑蛋,快跑!”。

有一天,黑蛋在残奥运会上会实现的!

篇26:他就是我写人作文

他就是我写人作文

冬姑娘带着刺骨的北风悄悄地走了,迎来的是春姑娘温暖的气息。早晨,天空一碧如洗,一束阳光透过绿叶的缝隙,照在我的身上。我翻身起床,来到镜子前,望着镜中的他。我笑,他也笑;我哭,他也哭;我朝他挥舞着双臂,没想到他也毫不客气地朝我舞动双臂。

镜中的他有一头乌黑蓬松的头发,一对神采飞扬的眉毛又浓又黑,活像两条毛毛虫;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一眨,好似天空中最亮的星星。

他属牛,因此做事情总是带着一股牛劲。他喜欢看书,甚至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当他专心致志地埋头苦读时,周身仿佛开启了自动屏蔽仪,任何事情都休想影响到他。

他还是一个喜欢钻研、乐于动手的男孩。他喜欢跟着爸爸去郊外踏青,寻找大自然的足迹,问各种各样的问题。他还喜欢捣鼓捣鼓小东西,跟爸爸一起做些科学小实验,他最爱的是摆拼电子积木,经常一钻研就是大半天,有时甚至可以用废寝忘食来形容。他一直牢记妈妈的话:成功是给有准备的人的。不瞒你说,他还真小有成就呢!他发明的电子感应式电蚊香在全市几千个作品中脱颖而出,在首届宁波市中小学生创客大赛中获得优秀创客个人奖。我为他喝彩,为他自豪!

他有自己五彩的梦想:他想当个作家,用自己的笔描绘祖国的大好河山,写尽人间的'悲欢离合;他想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让人们免于疾病的痛苦;他最想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翱翔于知识的海洋中,探索在未知的世界里,为祖国的明天画上自己辉煌的一笔!

我慢慢地远离了镜子,走了。呀,他竟然也消失了。哈哈,你们终于明白了吧,原来他就是我——方钦扬。

篇27:七年级写人作文:他

七年级写人作文:他

天空的阴暗传染到了地上的小草,灰头土脸的小草再也没了往日的神气,空气中的压抑气氛传递到每一个人。

他好像得了郁闷病,脸都灰暗了,完全和天空的背景一色了,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双腿在不受控制地抖动,就这样艰难的走着,不——应该说是爬。突然,他一下子坐到了地上,全身的肉抖动了一下,大地也似乎微微抖动了一下。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爬不动了,休息一会儿。”他的声音中带着一种嘶哑,好像嘴里有痰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刚一坐下,他立马大腿搭二腿,快活地抖动起来。也许是因为累吧,他的呼吸特别快,身上的肉一张一弛地附和着。他头上的大汗在淋漓着,似乎是被人当头泼了一脸的水;头发上有许多汗珠,仿佛是一下子从地底里升腾出来的。豆大的汗,顺着他的脸颊泻下,掉在了地上,留下了一个个水印。

应该说是饿狼扑食吧,他快速地从包里拿了一瓶水。打开水瓶盖时,手在颤抖着,他咬紧牙关,紧握拳头,青筋暴起,似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水瓶还是打不开。他向我笑了笑,把水瓶递给了我,示意让我打开。我很轻松地拧开了瓶子递给了他,他用发抖的手接住了水瓶,嘴角抽了抽,把瓶口塞进了嘴中,然后闭上眼,笑了起来。咕噜咕噜……喉咙的喉结不停的上下律动,好像在享受一般。瓶子里的水位线急速下降,水很快地从瓶子里转移到了他的身体里。喝完之后,他长叹一声,一脸满足,仿佛在蟠桃胜会上喝够了美味的玉液琼浆。这时,汗水已经湿透了他的衣服。

希望就在前方,又要出发了。他双腿又随之抖动着起来,双手向前抓去,他要紧紧抓住每一根救命的稻草。但他好像非常吃力,腿抬一下,走一下,都成了电影中的慢镜头。他脸上的肉全都挤在了一起,好像在忍受煎熬的痛苦。他的已经麻木的手都已经成为白色,脸色也变成了一种虚脱的煞白。身上披着一件已经湿透的衣服,好像在水里泡过一般。向上看去,山顶还很远。蝉不耐烦地叫着,整个大地好像被闷在微波炉一般。无情的水泥地把热量传递给了我们,就算是隔着一层鞋,也能感受到水泥地散发出来的热量。

望着前面的路,好像绵延没有尽头,连鸟儿好像也只能在那里空叫着热。他早已经受不了了,可他还在坚持,哪怕汗水再多再累,他也要爬上山顶。他就让人知道,他并非一无是处,他也可以像我一样爬上山顶,他想证明他跟我们一样!他累得没有力气咬紧牙关了,也没有力气挥动手臂了,就快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全神贯注,不再看远方的路,而是低头看着脚下的路,因为他相信:路就在脚下,只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就能到达终点。

他的手早已被汗水浸泡湿透,但他已经没有力气为成功而高兴了。他躺在了地上,我相信他的内心在为他欢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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