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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试题

2023-10-19 08:46:5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yunliu78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试题,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试题,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试题

篇1: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试题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试题

1、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

a、组织b、群众组织c自发组织

2、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的产假。

a、60天

b、90天

c、半年

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15日

b、30日

c、60日

5、妇女享受的与男子平等的()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a、住房继承权

b、财产继承权

c、姓氏继承权

6、禁止招收未满()周岁的女工。

a、15

b、16

c、17

7、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产假增加()。

a、15天

b、20天

c、30天

8、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的工资报酬。

a、百分之一百五十

b、百分之二百

c、百分之三百

9、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a、15

b、20

c、30

10、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能采取哪种途径?

a、直接向法院起诉

b、申请仲裁

c、对仲裁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

1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的原则判决。

a、子女或弱者权益

b、女方或弱者权益

c、子女和女方权益

12、离婚后,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a、子女的权益

b、女方的权益

c、弱者的权益

13、《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境内的所有企业和()。

a、女职工

b、职工

c、女工人

1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

a、基本职责

b、基本权利

c、基本义务

15、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中有女会员()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

a、1010

b、1515

c、20xx

16、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舆论

b、政策

c、法律

17、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a、女性儿童少年

b、女性儿童

c、女性少年

18、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

a、产假期间

b、子女一周岁以前

c、生产、哺乳期间

19、我们日常所说的“四期保护”是指()。

a、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b、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c、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20、哺乳时间和在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

a、休息时间

b、劳动时间

c、哺乳时间

2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创造条件。

a、丧失生育能力

b、丧失劳动能力

c、丧失行动能力

22、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的影响。

a、子女代位继承

b、法定继承

c、遗嘱继承

23、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妇女的身体

a、搜查

b、检查

c、侵犯

24、宣传更年期生理卫生知识,使进入更年期的女职工得到社会广泛的()

a、注意

b、关怀

c、照顾

25、妇女的名誉权和()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a、人身自由

b、人身权

c、人格尊严

26、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a、婚姻自主

b、人身自由

c、恋爱自主

27、工会通过(),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a、劳动合同制度

b、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2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对妇女提高录用条件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a、协商解决

b、责令改正

c、适当改正

29、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用实行(),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a、包干使用

b、社会保险

c、社会统筹

30、职工个人()生育保险费。

a、全部缴纳

b、不缴纳

c、部分缴纳

31、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

a、生活保护

b、保险待遇

c、劳动保护

3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由社会保险机构从()中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即原产假工资)、一次性营养费、医疗费用补偿。

a、生育统筹金

b、生育保险基金

c、生育统筹机构

33、企业弄虚作假冒领生育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机构应追回全部冒领金额,并由()给予处罚。

a、劳动行政部门

b、司法行政部门

c、公安部门

34、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

a、劳动时间

b、休息时间

c、请假时间

35、女职工难产的`,在原来休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天。

a、10

b、15

c、20

36、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a、本单位

b、医疗部门

c、卫生部门

37、《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xx-)》提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以上的目标。

a、40%

b、45%

c、50%

38、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造成的特殊困难。

a、生理特点

b、身体不适

c、妇科疾病

39、工会()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a、代表

b、帮助、指导

c、可以代替

40、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

a、保险合同

b、劳动合同

c、集体合同

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我国宪法对妇女权利的规定?

a、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b、男女同工同酬

c、国家在招工、岗位安排、离退休等方面给与妇女个别的保护

d、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女职工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不得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a、更年期

b、经期

c、怀孕期间

d、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3、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企业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c、经劳动部门同意,企业可以不向裁减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d、企业在减员后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4、劳动者哪些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a、退休

b、患病

c、失业

d、生育

5、女方在下列那些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怀孕期间

b、严重慢性病发病期间

c、分娩后一年内

d、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6、发生下列那些情形时,企事业单位在经工会交涉以后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a、克扣职工工资的

b、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c、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d、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7、以下哪些情况被视为妇女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犯?

a、溺、弃、残害女婴

b、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

c、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

d、虐待、遗弃老年妇女

8、在农村,妇女结婚、离婚后,其()等,应当受到保障。

a、责任田

b、口粮田

c、自留田

d、宅基地

9、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哪些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

10、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a、矿山井下作业

b、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c、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d、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单选题答案:

1—5.bbbbb

6—10.bacca

11—15.cabaa

16—20.caaab

21—25.baabc

26—30.acbcb

31—35.cbaab

36—40.baabc

多项选择

1.abd

2.bcd

3.abd

4.abcd

5.acd

6.abcd

7.abcd

8.abd

9.abcd

10.abc

篇2:妇女权益保障知识试题

1、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谁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基本法?( ) A、公民 B、妇女 C、妇女儿童

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哪六大权益?( )

A、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利、财产权益、人身自由权以及婚姻家庭权益

B、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以及婚姻家庭权益

C、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利、财产权益、生命健康权以及婚姻家庭权益

3、以下三个答案中,哪一项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

A、男女同工同酬 B、男女平等 C、实行按劳分配

4、下面三项内容,哪一项是国务院制定的新时期妇女发展的总体规划?( )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C、《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

5、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谁的责任?( )

A、各级妇联组织 B、各级政府的 C、全社会的共同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是哪个?( )

A、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B、团委 C、妇联

7、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职能是什么?( )

A

B

C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是谁?( )

A、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9、谁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

A、工会 B、共产主义青年团 C、中华全国妇www.wenku1.com女联合会

10、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谁的意见?”( )

A、妇女联合会 B、基层组织 C、国家健全机制

11、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哪类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

A、有关妇女问题的 B、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 C、男女平等问题的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多少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等限制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A、年满16周岁B、年满14周岁C、年满18周岁

1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的名额比例应该是怎样的?( )

A、一定的名额 B、适当的名额 C、适当的比例

14、妇女广泛参与哪一方面的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反映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程度?( )

A、宏观经济 B、国家和社会事务 C、基层工作

15、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益包括的内容下面哪一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权利;

B、妇女儿童的教育;C、拒绝扫盲教育的权利

16、女职工被用人单位录用时,应当要求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维护女

职工的什么?( )

A、工作岗位 B、劳动权益 C、素质教育

17、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哪些内容。”( )

A、结婚、生育 B、结婚、休假 C、进修、休假

18、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非有国家法律的特别允许的情形,原则上不得录用哪一年龄

段的女性未成年人工作。( )

A、不满16周岁 B、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B、14周岁以下

19、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什么权利,是我国宪法和劳动法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同工同酬原则”的具体体现?( ) A、劳动报酬 B、福利待遇 C、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0、妇女在以下哪四个时期受特殊保护?( )

A、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B、青春期、经期、孕期、产期

C、孕期、产期、更年期、哺乳期

21、为妇女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对产期的女职工给予不少于多少天的产假和生育待遇?( )

A、60 B、90 C、180

22、对于怀孕几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A、6个月 B、7个月 C、8个月

23、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和什么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

A、哺乳期 B、事假 C、病假

2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什么?( )

A、生育保险 B、生育救助 C、生育指导

25、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什么权利?( )

A B C处分

26、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是公、婆什么继承人?( )

A、在遗嘱中可指定的 B、第一顺序法定 C、第二顺序法定

27、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第几次明确

对性骚扰说“不”? ( )

A、首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

28、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下面三种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公安机关应当给与治安处罚;

B、受害妇女可以依照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C、人民检察院不应主动提起公诉。

29、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多长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30、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哪个部门或组织投诉?( )

A、妇女组织 B、卫生行政部门 C、计划生育组织

二、判断题:

3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

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32、因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所以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但没

有被选举权。( ) 33、各单位在录取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

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允许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

34、单位可以随意录用未满16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 )

35、妇女在哺乳期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

36、对于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可以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 )

37、妇女在劳动进程中的发展权,仅是指妇女享有在劳动过程中的晋职、晋级的权利。( )

38、私人企业在录用女职工时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39、对产期的女职工给予不少于180天的产假。( )

40、对哺乳期妇女在不影响其哺乳的情况下,可适应安排加班。( )

41、妇女的产假制度是要求各单位强制实施的。( )

42、为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不受影响,单位可以强迫女职工提前退休。( )

43、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44、妇女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其劳动(聘用)合同。( )

45、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

46、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核心内容是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47、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

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

48、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是从婚姻家庭角度,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对妇女的某些婚姻家庭权益加以特殊的确认和保护。( )

49、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

50、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不能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答案:

一、选择题:

1-5、B B B C A 6-10、A A C C A 11-15、B C B B A 16-20、B A A A C A 21-25、B B A C B 26-30、B A B B A

二、判断题:

30-50、√ X X X √ √ X X X X

√ X √ X √ √ √ X √ X

篇3: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工作报告

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按照省总精神,我们重点对漯河市郾城区雷鸣鞋业有限公司,(制造业)利思达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服务业)郾城大酒店、(饭店餐饮业)三家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调查,这三家非公有企业都属于女职工密集型企业,共有职工306名,其中女职工175名,女农民工155名,我们共走访工会干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未婚和已婚各层面女职工36名,调查以座谈、问卷的形式进行,现将情况归纳如下:

一、非公有企业的现状

1、组织比较健全。这三家企业都有工会组织,有女职工工作者。有的还制作有工会规章制度的版面,比如雷鸣鞋业有限公司,不但有组织,而且做到制度上墙,并且签有集体合同。

2、没有侵权现象。从调查情况看。这三个企业都能正常运转,效益较好,工资都能正常发放,没有发现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也没有劳动争议案件和上访案件发生,企业都能照章纳税,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3、注重劳动保护。这三家非公有制企业都属无毒无害作业,比较重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天气炎热的夏天,女职工在劳动时都能享受降温待遇,工厂有风扇,超市、酒店有空调,女职工劳动时发有工作服、工作帽等。对待劳动保护和安全问题都能够执行劳动保障局和安全局的有关规定,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工会女职工工作,特别是对工会法、工会知识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规不了解、不执行、认为只要照章交税、文明经商、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表面上看没有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现象,但实际上,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纳五种保险,不组织妇科病检查、不签订集体合同,(个别签订集体合同的也流于形式)企业只是签订用工合同,职工了解的只是厂规厂纪和有关生产方面的问题。

2、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较低,在走访中,绝大多数女职工不了解国家关于女职工保护的有关法规,不知道女职工特殊权益有哪些,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就更无从谈起,她们只知道,干一天活挣一天钱,给工资少或不发工资就不干,或另找门路或回家,她们认为如果结婚怀孕就会辞去工作,在家休息,等孩子大了想出来干活时再出来找工作干,她们认为私营企业不是正规单位,干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打算,对签不签集体合同,对合同中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等内容并不在意,认为无所谓。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企业老板不懂工会法。他们认为:企业是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家业,又不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才有职工退休制度,才应该交养老金,私营企业就是给我干活我就给工钱,不给我干活,我当然不给工钱,你上一天班发一天的工资,干一件活算一件活的钱,不存在生孩发工资的问题,再说农民工都有地,老了干不动活没人养时还有村委会照顾,村里“无保”政策、敬老院都有,我们不需要给他们交纳养老金、失业金等等。

2、女职工自身素质低,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国家有关女职工保护的规定;二是认为结婚生孩子回家是应该的,自己为保护好孩子,就不会再出来上班;三是认为自己在家生孩又不给人家干活,当然也不该领工资;四是认为自己有地,出来干活就是挣个活便钱;五是认为自己今天去包饼干,明天去包瓜子,想在哪干就在哪干,也不指望企业养老。

3、客观原因,一是因为郾城以前是农业大县,刚刚转为市区,农民工大都有土地,企业一般实行的是计件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女职工到了怀孕期,就主动辞职回家生孩子,一般等到孩子断奶后再出来工作,这就不存在怀孕调换工种、延长工作时间,大月份孕妇从事夜班劳动,产假报销发工资,哺乳时间等问题,也造成了无侵权案例的表面现象。二是农民工大都住在附近,如果对企业不满意,随时她们就换地方找活干,真正找不来合适的工作,就回家务农,不象大城市的农民工干千里迢迢去打工,得不到工钱,一天吃住就无着落,举目无亲,手中无钱就回不了家。这里的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只好自认倒霉,他们一般不上访,选择的办法是离开,另找干活门路。正因为以上原因,县区的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及侵犯女职工合法权

篇4: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按照省总精神,我们重点对漯河市郾城区雷鸣鞋业有限公司,(制造业)利思达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服务业)郾城大酒店、(饭店餐饮业)三家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调查,这三家非公有企业都属于女职工密集型企业,共有职工306名,其中女职工175名,女农民工155名,我们共走访工会干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未婚和已婚各层面女职工36名,调查以座谈、问卷的形式进行,现将情况归纳如下:

一、非公有企业的现状

1、组织比较健全。这三家企业都有工会组织,有女职工工作者。有的还制作有工会规章制度的版面,比如雷鸣鞋业有限公司,不但有组织,而且做到制度上墙,并且签有集体合同。

2、没有侵权现象。从调查情况看。这三个企业都能正常运转,效益较好,工资都能正常发放,没有发现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也没有劳动争议案件和上访案件发生,企业都能照章纳税,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3、注重劳动保护。这三家非公有制企业都属无毒无害作业,比较重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天气炎热的夏天,女职工在劳动时都能享受降温待遇,工厂有风扇,超市、酒店有空调,女职工劳动时发有工作服、工作帽等。对待劳动保护和安全问题都能够执行劳动保障局和安全局的有关规定,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工会女职工工作,特别是对工会法、工会知识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规不了解、不执行、认为只要照章交税、文明经商、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表面上看没有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现象,但实际上,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纳五种保险,不组织妇科病检查、不签订集体合同,(个别签订集体合同的也流于形式)企业只是签订用工合同,职工了解的只是厂规厂纪和有关生产方面的`问题。

2、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较低,在走访中,绝大多数女职工不了解国家关于女职工保护的有关法规,不知道女职工特殊权益有哪些,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就更无从谈起,她们只知道,干一天活挣一天钱,给工资少或不发工资就不干,或另找门路或回家,她们认为如果结婚怀孕就会辞去工作,在家休息,等孩子大了想出来干活时再出来找工作干,她们认为私营企业不是正规单位,干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打算,对签不签集体合同,对合同中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等内容并不在意,认为无所谓。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企业老板不懂工会法。他们认为:企业是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家业,又不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才有职工退休制度,才应该交养老金,私营企业就是给我干活我就给工钱,不给我干活,我当然不给工钱,你上一天班发一天的工资,干一件活算一件活的钱,不存在生孩发工资的问题,再说农民工都有地,老了干不动活没人养时还有村委会照顾,村里“无保”政策、敬老院都有,我们不需要给他们交纳养老金、失业金等等。

2、女职工自身素质低,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国家有关女职工保护的规定;二是认为结婚生孩子回家是应该的,自己为保护好孩子,就不会再出来上班;三是认为自己在家生孩又不给人家干活,当然也不该领工资;四是认为自己有地,出来干活就是挣个活便钱;五是认为自己今天去包饼干,明天去包瓜子,想在哪干就在哪干,也不指望企业养老。

3、客观原因,一是因为郾城以前是农业大县,刚刚转为市区,农民工大都有土地,企业一般实行的是计件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女职工到了怀孕期,就主动辞职回家生孩子,一般等到孩子断奶后再出来工作,这就不存在怀孕调换工种、延长工作时间,大月份孕妇从事夜班劳动,产假报销发工资,哺乳时间等问题,也造成了无侵权案例的表面现象。二是农民工大都住在附近,如果对企业不满意,随时她们就换地方找活干,真正找不来合适的工作,就回家务农,不象大城市的农民工干千里迢迢去打工,得不到工钱,一天吃住就无着落,举目无亲,手中无钱就回不了家。

这里的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只好自认倒霉,他们一般不上访,选择的办法是离开,另找干活门路。正因为以上原因,县区的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及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发生率相对较低,表面上看是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执行的好,但实际并非如此,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随着土地的逐渐减少和市区中心的不断扩大,随着经济全球化各类新兴企业的拓展和民营经济的迅速掘起,随着观念的转变、城市居民政策的放宽和农民特别是年轻女性外出做工比例的增高,一些不良老板在大城市已无立身之地他们就会把目光转向郾城这样的小城区,而这些小城区也正在极力招商引资,以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各地老板前来经商,因此,农民工维权问题就显得日益重要,特别是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问题已成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之一,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因为不远的将来,广州、深圳的企业掘起浪潮就会波及像郾城这样土地资源丰富,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交通便利,极富吸引力的小城市。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女职工工作,高度重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

建议如下:

1、民营企业工会组织要规范,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履行职责,正常开展活动。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企业虽然建有工会,但是不规范,特别是女工干部经过培训的寥寥无几,工会干部不清楚自己的职责,认为工会可有可无,女职工问题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没有列入议事日程。

2、要提高女职工素质,让她们知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维护的能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知道国家政策是什么、怎样以法讨回公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自我维护的能力。

3、要加强对企业老板的教育,尽管企业老板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加,但是对工会法特别是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规定还知之不多,有些即便清楚也不愿意遵守执行,这就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辅之以检查监督,使执法检查的过程变为私企老板提高认识,自觉遵守落实法规的具体行动。只有老板重视,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和维权工作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篇5: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

单项选择题

1、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A)。

A.基本国策 B.基本政策 C.根本原则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女职工进行(C)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女职工。

A.上岗前                 B.离岗时

C.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3、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B)的共同责任。

A.各级政府   B.全社会    C.各级党委

4、女职工是(C)的统称。

A.女工人      B.女职员

C.女职员和女工人

5、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女职工权益包括(A )。

A.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

B.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C.政治权利、劳动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6、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 B )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A.较少数量  B.适当数量  C.相当数量

7、(A)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A.丧偶  B.离婚    C.独身

8、妇女的(B)受到法律保护,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它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A.名誉权  B.人格权    C.肖像权

9、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 B )。

A.男女平等 B.同工同酬 C.利益平等

10、工会有女会员(B)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A.25人  B.10人  C.8人

1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适用于(C)。

A.单位固定女职工、合同制女职工、不包括临时女职工

B.全民、城镇集体企业女职工,不包括非公有制单位女职工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12、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 B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年龄   B.性别          C.学历

13、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

( C )。

A.生活保护   B.保险待遇 C.劳动保护

14、禁止招收未满(B)周岁的女工。

A.15   B.16   C.17

15、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  B  )周岁的劳动者。

A.17   B.18   C.19

16、女职工产假为(A)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A)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A)天。

A.128  15  15  B.180  30  30

C.90  20  15

17、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

(C)。

A.不应作为劳动时间

B.若领导同意可视为劳动时间

C.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18、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B)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它劳动。

A.半周岁  B.1周岁  C.2周岁

19、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C)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A.公安机关     B.工会

C.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20、国家保护妇女的(B)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A.人身自由 B.婚姻自主 C.恋爱自由

2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B)周岁。

A.22   B.20   C.23

22、已婚妇女(C)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A.23    B.20   C.24

23、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B)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A.7    B.15    C.10

24、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A)、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A.使用  B.分配  C.馈赠

25、因履行保护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C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依法提起诉讼。

A.女职工  B.女职工委员会   C.工会

篇6: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什么时间修改的?修改后什么时间执行的?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是1992年4月3日颁布的,8月28日第十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的,月1日起执行的。

2、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共几章,多少条?

答: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共9章,61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十大亮点是什么?

答:一是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二是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三是进一步明确妇联的职责;四是提高人大女性代表比例;五是禁止招生中的性别歧视;六是防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七是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八是禁止性骚扰;九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十是强化法律责任。

4、《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什么?

答:(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2)促进男女平等 ;(3)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5、为什么要制定妇女保障法?

答: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1) 为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2) 为了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施行对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逐渐显现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年8月2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对其进行了修正。

6、为什么要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妇女权益保障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是正确的,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也是切实可行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且当时立法所依赖的经济社会条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因此,为了解决在政治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保障妇女的焕发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

7、《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遵循什么原则和思路?

答: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以宪法为依据,注重与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协调、衔接,维护法律的统一;二是立足国情,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步,符合妇女权益保障的现实要求;三是保持基本框架,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现有的基础上,针对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思路:消除妇女发展的障碍,采取特别措施保障妇女切实有效地实现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对弱势群体给予倾斜保护与救济扶助的基本思路。

8、《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2)促进男女平等;(3)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9、《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最主要内容是哪些?

答:共对32个条文做出了修改,条文总数也有原来的54条增加到61条。修改的重点内容有:

一是总则方面:(1)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2)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3)规范了妇联的职能和作用。

二是妇女权益领域:(1)政治权利方面;(2)文化教育权益方面;(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4)财产权益方面;(5)人身权益方面;(6)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补充规定。

三是法律责任部分: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内容上增设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全局性保障措施,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措施,重点突出政府部门的职责,增强了可操作性。

10、《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哪些权益?

答:(1)政治权利 (2)文化教育权利 (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4)财产权益 (5)人身权利 (6)婚姻家庭权益。

11、《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是哪些?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了以下三项基本原则(1)男女权利平等的原则;(2)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和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的原则;(3)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的原则;

12、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形式有哪些?

答: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形式包括(1)选举、监督、罢免人大代表,通过国家权利机关管理国家事务;(2)以干部身份直接管理国家事务;(3)通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途径和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4)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5)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6)参加妇女组织、工会、共青团等,参与民主管理活动。

13、学校在录取学生时,可以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吗?

答: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14、妇女文化权益包括哪些方面?

答:包括(1)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2)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利益的权利;(3)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的权利;(4)自由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的权利;

15、对妇女的特殊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妇女的特殊保护包括:(1)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2)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16、对农村妇女财产权利的保障应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两性平等权;(2)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面的两性平等权;(3)在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方面的两性平等权;(4)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两性平等权。

17、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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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家和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承担什么职责?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19、家庭暴力实施者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3)刑事责任。当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当这种暴力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属性时,就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20、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法律救助?

答: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寻求救助:一是要求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二是依法申请仲裁;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21、侵害妇女权益者要承担哪些责任?

答: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分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什么是男女平等原则?

答:男女权利平等的基本含义是:男女在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婚姻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不允许以性别为基础而有所歧视,尤其是不允许以性别为基础对妇女进行歧视。

23、为什么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答:

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的政策进入法律,可以运用法律的强制性来保证政策的贯彻实施。因此,《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灭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这是本次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大突破和亮点,体现了宪法原则和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反映了广大妇女的共同愿望,履行了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对于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消除对妇女的一切歧视与实行男女平等是国际人权法与妇女人权法对国家的义务性要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3条要求缔约国“应承担在所有领域,特别是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领域,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保证妇女得到充分发展和进步,其目的是为确保她们在与男子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和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将实行男女平等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其实也是政府在履行国际条约义务。

24、什么是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的原则?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对妇女权益实特殊保护原则有两层内容:(1)国家依法保护妇女基于其性别特征的特殊权益。如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中的权益,国家应当给予充分保护。(2)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为了消除男女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国家有必要在法律上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特殊保护措施,逐步完善对妇女的权益保障制度,以保障妇女权益得到全面实现。这也是国家的义务。

25、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承担什么职责?

答:妇联是代表妇女利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各级妇联的根本宗旨。各级妇联组织应该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26、什么是文化教育权利?

答:文化教育权利,是指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27、为什么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答:由于妇女是否享有文化教育权利以及享有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到民族的文明程度,关系到妇女自身的解放,因此,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28、为什么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具有利益冲突的各方相融,尤其是劳资关系协调,只要存在歧视,社会就不公正。不公正的社会不会和谐。任何人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的行为,均属于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他不仅违反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也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29、单位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吗?

答:(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中提供就业机会的一方,有权自主招用职员;劳动者是自由就业的主体,双方只要订立了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彼此便产生了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才能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

(2)我国劳动法第1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基于上述理由,女职工被用人单位录用时,应当要求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30、什么是财产权利?

答:财产权利是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包括所有权、债权、继承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

31、为什么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这是实现我国宪法男女平等权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实现财产权利男女平等,切实维护妇女在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2、什么是人身权利?

答:人身权,是指人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33、为什么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6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其内容主要是:(1)法律确定妇女人格独立,具有与男子平等的主体资格;(2)法律确认妇女享有与男子相同的人身权利;(3)法律对妇女的人身权利与男子的人身权利给予平等的保护。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是对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和制度的彻底否定,是男女平等在人身权利方面的体现。

34、什么是人格权?

答: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种,是指人所固有的为维护自身独立人格所必备的、以人格为客体的权利。

35、为什么要保护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

答:妇女的名誉权是指妇女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妇女的荣誉权是指妇女获得、保持、利用荣誉并享有其所生利益的权利。妇女的隐私权是指妇女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妇女的肖像权是指妇女对通过造型艺术或其他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

36、如何保障妇女的人格权?

答:为了保障妇女的人格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的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37、什么是人身自由?

答: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侵犯,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的自由。

38、如何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答:要保障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就必须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39、在农村妇女相关财产权益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针对妇女因婚姻状况带来的权益受侵害问题,妇女法强调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针对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权益受到侵害的突出问题,规定“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40、什么是对妇女的性骚扰?

答:对妇女的'性骚扰就是“以语言或行动形式,带有黄色或性要求性质,具有性取向的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和冒犯,或带有性色彩的话语。”

41、妇女受到性骚扰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在受到性骚扰时:(1)向对方所在的单位投诉;(2)到公安机关报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3)直接向法院起诉;(4)可以到妇联投诉,请求帮助。

42、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有关部门负有什么责任?

答:妇女法第46条第3款规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有权提出请求,村(居)委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有权提出请求,村(居)委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施暴者予以行政处罚。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检察院,对防治家庭暴力负有重要的职责。受害妇女可以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3、什么是婚姻家庭权利?

答:是指当事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婚姻家庭中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方面的内容。

44、什么是婚姻自主权?

答:是指作为婚姻当事人的妇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45、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包括那些内容?

答:一是结婚自主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二是离婚自主权,指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46、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男方在哪三个时期不得提出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 ;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47、在学校录取学生方面,新修订的妇女法有什么新规定?

答:为了制止学校录取学生时的性别歧视行为,妇女法规定:“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48、在哪些情形下,单位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答:(1)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婴儿;(2)女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女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9、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受到怎样的法律保护?

答: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的时候,除了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工作岗位以外,均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与女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不得在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退休制度,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50、在农村妇女相关财产权益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答:针对妇女因婚姻状况带来的权益受侵害问题,妇女法强调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针对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权益受到侵害的突出问题,规定“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51、什么是代位继承权?

答: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52、代位继承人必须具备哪几种条件?

答:(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53、如何保护丧偶儿媳的继承权?

答:丧偶妇女对公、婆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是公、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丧偶妇女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有权处分,任何人不得干涉。

5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答:按照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5、哪些财产是夫妻一方财产?

答:(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6、夫妻间能否对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或某项财产收入做法定财产之外的约定,即将婚前或婚后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或所得约定为某一方所有。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的时间。

(2)约定的范围。

(3)约定的内容。

(4)约定的方式。

(5)约定的优先力。

(6)约定的约束力。

57、夫妻在家庭中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答: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3)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义务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58、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女方有权拒绝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59、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

答:婚姻法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

60、夫妻共有的房屋,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集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1、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应如何解决?

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62、我国有那些法律法规对保障妇女权益作了明确规定?

答: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规定》等专项法律、法规亦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企业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监狱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有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

63、我国《宪法》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有那些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第49 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64、《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自身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答:妇女应当努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65、《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权益实行特殊保护的原则是什么?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对妇女权益实特殊保护原则有两层内容:(1)国家依法保护妇女基于其性别特征的特殊权益。如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中的权益,国家应当给予充分保护。(2)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为了消除男女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国家有必要在法律上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特殊保护措施,逐步完善对妇女的权益保障制度,以保障妇女权益得到全面实现。这也是国家的义务。

66、妇女通过什么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

答:妇女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管理,有以下一些途径和形式:

(1)我国妇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参与政治生活。

(2)我国妇女通过加入中国共产党来行使政治权利,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3)我国妇女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来参政议政,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

(4)我国妇女通过各级妇女联合会来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5)我国妇女通过参加政府工作来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管理。

(6)其他途径,如通过信访、媒体等。

67、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妇女接受平等教育权有那些具体规定?

答: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是指妇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一) 禁止学校录取学生时的性别歧视;

(二) 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 对妇女的继续教育。

68、国家为什么要推行生育保险制度?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是基于以下原因:

(1)在现代社会中,生育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2)生育保险制度的受益者绝不仅仅是广大妇女,而是全体社会成员。

(3)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已经实践了多年,并积累起一定的经验,推行生育保险制度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应当抓住现有的大好时机全面推行该制度,保障妇女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

69、因结婚男到女家落户的,对男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婚姻法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篇7: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何时起施行?(     )

A、1992年10月1日  B、2005年8月28日

C 、2005年12月1日

2、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几章?多少条 ?(     )

A、六章、五十四条   B、九章、五十四条

C、九章、六十一条

3、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     )、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A、组织             B、教育            C、培训

4、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第几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     )

A、首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

5、哪个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

A、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6、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分配             B、使用             C、行使

7、夫妻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     )。

A、赔偿损失      B、孩子抚养权归无过错方

C、离婚后不能再结婚

8、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致害人予以(     )。

A、警告       B、拘役或管制     C、行政处罚

9、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     )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A、哺乳期         B、事假            C、病假

10、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     ),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A、有关妇女问题的   B、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

C、男女平等问题的

11、“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     )。

A、国策            B、原则             C、政策

12、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     )。

A、技术培训    B、业务学习     C、文化教育

1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     )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A、女性儿童少年  B、女性儿童    C、女性少年

14、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年龄            B、性别             C、身高

15、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     )妇女的身体。

A、搜查          B、检查          C、侵犯

16、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按照照顾女方和(     )的原则协议解决。

A、弱者权益     B、子女权益    C、女方权益

17、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     )应当给予支持。

A、行政机关     B、司法机关    C、妇女组织

18、(     )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A、丧偶          B、离婚          C、再婚

19、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A、行政          B、刑事          C、民事

2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由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     )。

A、行政处分    B、行政处罚    C、治安处罚

21、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舆论          B、政策          C、法律

22、在(     )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A、婚姻、家庭    B、家庭         C、婚姻

23、妇女在政治的、(     )、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A、教育的        B、经济的        C、人身的

2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     )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A、住房继承权       B、财产继承权

C、姓氏继承权

25、妇女的名誉权和(     )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A、人身自由     B、人身权      C、人格尊严

26、国家保护妇女的(     )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A、婚姻自主    B、人身自由    C、恋爱自主

27、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     )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28、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     )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A、妇女组织或者仲裁机构

B、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C、行政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29、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对妇女提高录用条件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     ),并可根据具体情祝,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A、协商解决     B、责令改正    C、适当修正

30、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3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     )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创造条件。

A、丧失生育能力  B、丧失劳动能力

C、丧失行动能力

32、禁止录用未满(     )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八周岁

33、对于怀孕(     )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6个月         B、7个月         C、8个月

34、《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正式颁布实施。

A、1月1日      B、5月22日    C、8月1日

35、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不少于(     )的产假。

A、三十天        B、六十天        C、九十天

36、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     )。

A、生活保护    B、保险待遇    C、劳动保护

37、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    )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A、弱者权益    B、子女权益    C、女方权益

38、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     )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A、妇女组织      B、党委          C、政府

39、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     )

A、事假          B、劳动时间      C、病假

40、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     ),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婚姻自主      C、平等

二、多选题

4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男方在哪三个时期不得提出离婚?(     )

A、女方在怀孕期间     B、分娩后一年内

C、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哺乳期内

42、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了:(     )

A、国民经济规划     B、妇女发展规划

C、社会发展规划     D、妇女医疗保健规划

43、目前被我国列为基本国策有:(     )

A、科教兴国             B、男女平等

C、环境保护             D、计划生育

44、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教育妇女要树立“四自”精神,“四自”指自尊、自信和(     )。

A、自立     B、自重    C、自爱     D、自强

45、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     )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A、抚育子女               B、照料老人

C、协助男方工作         D、自身工作

46、《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     )

A、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B、促进男女平等

C、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D、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47、妇女在哪些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A、政治方面   B、经济方面   C、文化方面

D、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

48、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哪些事务?(     )

A、管理国家事务     B、管理经济事业

C、管理文化事业     D、管理社会事务

49、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哪些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A、入学、升学        B、毕业分配

C、授予学位             D、派出留学等方面

50、国家发展(     ),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福利           D、医疗卫生事业

51、妇女的哪些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

5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应做到以下哪几点?(     )

A、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B、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C、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D、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53、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     )推荐女干部。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企业单位           D、事业单位

54、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要求解决?(     )

A、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

B、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人民法院起诉    D、向公安机关报案

55、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     )妇女。

A、歧视     B、虐待    C、遗弃     D、残害

56、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而降低其工资

B、单位可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C、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

D、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产假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7、在晋职、(     )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A、晋级                  B、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C、技术职称            D、专业职务

58、妇女在(     )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B、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

C、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

D、宅基地使用

59、(     ),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A、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

B、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社会团体      D、妇女联合会

60、夫妻离婚时,一方有下列(     )情形之一,另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A、重婚的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C、实施家庭暴力的

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三、判断题

61、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62、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男女平分共享的    原则判决。(     )

6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     )

64、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受子女代位继    承的影响。(     )

65、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不得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

66、各单位在录取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允许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

67、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核心内容是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68、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69、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      )

70、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71、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

72、未经本人同意,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

73、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

74、因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所以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      )

75、甲某与乙某离婚,孩子随甲某生活,因此,乙某就没有权利探视孩子。(      )

76、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77、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    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7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妇女,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征地补偿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79、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80、离婚后,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不必登记即自动恢复。(      )

81、国家机关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      )

8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    权益。(      )

83、小李每月工资一万元,妻子下岗在家无收入。小李对妻子说,钱是他赚的,家里的财产妻子只能用,    但没有份。(      )

8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

85、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      )

四、案例题

父母有祖传房子六间,生有三个儿子,三个儿子成家后,每人分得房屋一间,父母自己留三间。去年,小儿子生一孙子,要求母亲到他家带孙子,如不来父母的生活费就不给;大儿子说,如母亲到弟弟家带小孩他就不管父母的生活费了;母亲说,去不去带孙子我自己决定;二儿子说,不能由母亲自己决定,应该由我们三兄弟商量决定。今年,父亲死亡,大儿子说,父母的三间房屋三兄弟每人分一间;二儿子说,父母的三间房屋由母亲和我们三兄弟平分;三儿子说,怎么分由母亲决定;母亲说,我还没死,房子都是我的。根据本案的叙述,请你判断,正确的选A,错误的选B。

86、父母的三间房屋中的一半是父亲的遗产,由母亲和三兄弟平分。(      )

A、对         B、错

87、父母的三间房屋由三兄弟平分。(      )

A、对         B、错

88、母亲去不去带孙子应由三兄弟决定。(      )

A、对         B、错

89、母亲到小儿子家带孙子,大儿子可以不给生活费。(      )

A、对         B、错

90、带不带孙子由母亲自己决定。(      )

A、对         B、错

篇8: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 维护女职工劳动就业权利汇报

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 维护女职工劳动就业权利汇报

保障广大妇女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为此,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徐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徐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要求,最大限度地履行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促进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依法维护妇女在社会保障和劳动工资收入方面的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有力促进了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到2005年底,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3.36万人,其中女性为1.74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0.26万人,其中女性为28.8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76.7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68.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33.3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30.44万人,其中享受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数达到0.57万人。

主要做法是:

(一)全力做好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

就业平等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妇女就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近几年,在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了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其中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占多数,且再就业难度比较大。根据这种情况,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将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长、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就业层次不断提高。

1、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做好就业服务。一是引导和鼓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免费为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同时举办了专门面向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的专场招聘洽谈会。二是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表彰和树立一批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典型,引导和激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大胆创业,激励她们的创业积极性。三是对40岁此文来源于本网网:wmjy.net以上女性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通过政府购买工作岗位,购买培训成果,大力开发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适合妇女劳动特点的就业岗位,将这些岗位优先提供给大龄女性就业困难人员。

2、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我市的妇女就业培训工作以提高妇女就业素质为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针对妇女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在专业选择和办班形式上注意向妇女倾斜,先后开设了家政服务、月嫂、插花和布艺制作等十余个专业(工种)。同时针对妇女家务事较多的特点,在上课时间安排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开办了白班、晚班或全日制班、半日制班、周六、周日班,方面了妇女参加培训,受到了她们的欢迎。二是根据下岗失业女性年龄、文化程度、求职愿望,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培训。对具有较高文化的年青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组织其参加计算机操作、食用菌栽培等新技术领域的培训;对技能单一、文化基础较低的壮年女性,组织参加家政服务等技能相对简单、就业面广的劳动密集型职业的技能培训;对年龄较大的女性“40”人员,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培训。三是实行推荐妇女培训就业奖励机制。凡培训机构培训妇女合格率达85%以上,且培训合格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并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就业人数,在按中标价格支付培训单位培训经费的基础上另按照中标价格的25-35%予以奖励。四是搞好培训与就业的对接,提高女性培训就业率。将经培训结业后的女性失业下岗人员输入职业介绍网络,并采取举办劳动力洽谈现场会等多种形式积极联系用工单位,为培训学员提供寻找岗位的平台,同时对自谋职业或创办企业的学员提供义务的后续帮助服务,确保成功就业。

3、加强劳务输出协调,做好转移就业。近年来,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实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为主要措施,实行“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劳务输出组织网络,加大劳务资金投入,发展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采取“政府发动、典型带动、市场拉动、培训推动、企业促动、南北联动”等形式,使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不断增加、层次不断提升、范围不断扩展、协作不断深化、贡献不断加大,基本做到了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技能、创业有平台、权益有保障。其中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尤其是农村女青年劳务输出工作,在市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在各级妇联、劳动、农业、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增加农村家庭收入、促进妇女就业、提高妇女地位做出积极的贡献。至2005年末,全市在外务工的农村女性劳动力48.47万人,占全市在外务工总人数的46%,占全市农村女性劳动力总量的30%。2005年全市在外务工的农村女性劳动力带回劳务收入近27亿元,相当于每个农村女性增加了劳务收入920元。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近年来,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不断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已初步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城镇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和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其中,生育保险是专门针对妇女生育问题、为保障妇女权益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经过艰苦努力,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1、逐步健全生育保险制度。我市生育保险从1997年10月实施以来,有关政策在不断完善。2002年市政府确定了有关提取比例、支付待遇项目和标准等基础政策,2005年我们针对我市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较多,支付项目和标准已明显偏低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各协议医院和现行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项目及标准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为今后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待遇标准、扩大支付项目和维护女职工权益做好了准备工作。

2、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为确保生育保险扩面工作的完成,我市加大了扩面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目标领导,成立了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会议,分解落实了扩面工作指标。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进行排查,并到六县(市)、贾汪区专门督促检查扩面工作情况,将参保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积极争取未参保单位参保。三是加强政策完善,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办法,稳步推进生育保险扩面工作。至2005年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0.44万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维护广大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同时,我们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妇女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合法权益。

1、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格执行有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工时、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严肃查处使用童工案件,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2、贯彻按劳分配、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收入。在企业内部建立岗位工资制度,除了不适于女性职工的工作岗位外,实行竞争上岗,以岗定薪,同工同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女职工的工资收入。

3、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注重维护妇女在劳动争议方面的权益。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妇女的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我们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突出落实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重点查处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强迫女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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