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总结>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基层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基层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2024-10-22 07:42:3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s391120”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基层优秀心得总结精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基层优秀心得总结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基层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篇1: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基层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2019扫黑除恶心得

扫黑除恶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扫黑除恶事关社会风清气正;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海晏河清、天下大同是古人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时代,我们正在开足马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满怀信心攻坚克难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同心同德、奋勇前行共同实现民族百年复兴的伟大梦想。

要实现伟大的梦想,要建设伟大的工程,要开创伟大的事业。今天就更加是需要一个清正和谐的社会环境,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

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更加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的清风正气。更加能抵制社会上有些人所讲“黑恶势力在某种程度上是经济发展的飞行器,贪污腐败在某种上是发展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润滑剂”。经济社会发展一定靠的是良好的、安全的、清廉的社会环境,要达到这些目标一定是与扫黑除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党员干部不能被有些假象所迷惑了双眼,一定如战士一般,向黑恶势力开战。

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更加能为党的执政根基浇灌营养液。黑恶势力有时候不仅仅欺压群众、威胁人民,有的甚至是渗透基层政权、把持基层政权、祸害一方,俨然有做“土皇帝”的形势,广大党员就必须若战士一般,将这样的黑恶势力毫不犹豫地干净、彻底、完全的歼灭,将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得更加坚强,确保的党政策方针在哪里都能顺利得到实现。

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更加能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革命战争年代人民群众将最后一粒米送去当军粮;将最后一尺布送去做军装;将最后一个儿子送他上战场,在硝烟烽火中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祖国。今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加憧憬,我们绝不能允许黑恶势力将这样大好的局面破坏,辜负人民群众的企盼和希望。做好扫黑除恶的战士,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的心同党的心、国的心,联系得更加牢不可破,携手并肩共同谱写实现中国梦的新篇章。

2019扫黑除恶总结

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旨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正确把握扫黑除恶和发展经济的一致性。地方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清醒、眼光放长。扫黑除恶是推动经济健康、绿色振兴发展的有力抓手。黑恶势力大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表面上看对地方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但同样也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是阻碍社会公平的畸形发展。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根本上清除了这些“毒瘤”。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聚焦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来。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扫黑、打伞、反腐相结合,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贪腐”和“保护伞”,对于涉案的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去,还党政机关以良好形象。

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组织功能,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喊打、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把黑恶势力干扰村务和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整顿重点,在村两委换届工作前,对村两委干部展开拉网式排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对涉黑涉恶、软弱涣散整治不力的村干部,提前进行调整。

扫黑除恶是一场耐心与决心的拉锯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方面,个别地方搞“一阵风”,时松时紧,对扫黑除恶不够重视,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面。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包括领导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党委领导认为扫黑除恶是公安机关的任务,以为行政单位只要拉几幅条幅、发几份传单、开几次会议就是完成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阶段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工作短板,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中心,持续推进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2019扫黑除恶收获

纪检干部要把基层反腐“拍蝇”主动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干部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立场上,积极主动融入到专项斗争中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同时对涉黑涉恶倾向问题线索坚持“从快从严”,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既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显性“保护伞”,又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隐性“保护伞”,要严肃追究中落实专项斗争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坚持“打早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性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小错、小案、小节“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督促基层党组织担当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改善基层整治生态,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切实调度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不能进行深入、到位,群众有发言权和评价权。纪检干部要以案为台,发动群众、依赖群众,以问题导向,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与黑恶势力斗争。同时,也要以案为媒,宣扬党纪、尊崇党章,做新时代党章党纪的守护人,在扫黑除恶中贡献纪检力量。

2019扫黑除恶感想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暑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近年来,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较快、再生能力趋强,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开展扫黑除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要把扫黑除恶当做人民战争来发动,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举报,人人喊打,让黑恶势力惶惶不可终日,自动投案、主动自首。

扫黑除恶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每位党员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带头支持参与;要认真学习领会“扫黑除恶”相关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动团结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与黑恶势力做斗争,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2019扫黑除恶体会

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展开。扫黑除恶涉及到社会各阶层方方面面,既要扫除黑恶势力,又要重点打击“黑保护伞”,既要涤荡社会污泥浊水,又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既要除暴安良,又要建立常态管理,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又一次全面出击。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与会代表时强调,要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世情国情党情,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20,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对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更加聚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20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20篇。

首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防范处置了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得益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是我国的传统优势。扫黑除恶,同样需要各级党委“守土有责”,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增强震慑威力。

其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黑恶势力并非突然间冒出来,而是经过长期的潜伏与滋生,既隐蔽又顽固。同时,也存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其更快滋生的情况,打击黑恶势力,必须从源头清理。这其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十分重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部门自身过硬,依法办事、铁面无私,黑恶势力就不敢抬头嚣张。

其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有关部门与政法机关的互动十分重要,联络渠道要畅通。黑恶势力好比盘根错节的瓜藤,理清藤蔓,廓清线索,才能直捣窝点老巢。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在互联网时代,更应发挥信息共享的作用,建立互联互通平台,在第一时间通报涉黑涉恶线索和扫黑除恶动态信息。同时还要着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深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增强扫黑除恶整体性和协同性。

总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在全国铺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铁拳之下,黑恶势力难逃恢恢法网。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笔者愿望:各级党组织和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采取非常规手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一场攻坚战,切实有效保障全国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从过去的“扫黑除恶”到现在的“扫黑除恶”,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背后有着丰富内涵,反映出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充分说明我们不但要治标,而且要治本,既要铲除黑恶势力这个具体对象,也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传递出一种久久为功的定力、韧劲。只有保持这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才能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篇2:扫黑除恶工作的基层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自从今年一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已经取得一定成果,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少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用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因为最近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我们也相信,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打赢这场攻坚战,给我们一个安定环节,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3: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心得总结精选

《通知》着眼于新时代扫黑除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总结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经验基础上,对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惩治重点以及具体措施方法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前所未有的专门政策体系,为新时代开展扫黑除恶新斗争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线图,提供了保障条件。认真领会和切实贯彻《通知》要求,对于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开创扫黑除恶新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扫黑除恶一定要由“严打”转为“常打”,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在黑恶势力的形成阶段或发展初期就予以坚决打击。不要等黑势力坐大,坐实,形成气候,否则会大大增加打击成本。防范黑势力坐强做大,减少黑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使扫黑除恶发挥最佳效果,坚持党对扫黑除恶的严格领导,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法律,在立法上支持扫黑除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在直接损害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对于单独的个人犯罪或一般共同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集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抢劫、伤害和贿赂等于一身,其社会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

凡是黑恶势力能够较长时间存在或比较猖獗的地方、领域,也往往存在着地方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官员腐败和不作为等较严重的问题。要在思想上、组织上、机制上做好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准备;要着眼于社会治理的全局和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直至取得压倒性胜利。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禁止刑讯逼供,把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2019扫黑除恶收获

8月2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督导试点经验,充分利用好督导成果,做的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推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时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打击腐败的深刻认识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决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良好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保障,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切实举措,也是基层党建工作全方位推进的现实需要,两者相辅相成。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共创全民扫黑除恶的良好态势。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担负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利用“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等形式,以专题学习、组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途径深化宣传发动,向广大党员群众传达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的部署安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内容、意义等。严肃组织生活,加强谈心谈话和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鼓励群众主动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基层乃至全社会共创扫黑除恶的强大气场。

着力整治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扫黑除恶的组织战斗力。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消除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薄弱环节是扫除黑恶势力滋长的核心之举。成立软弱涣散整治工作小组,发起动员,组织力量,对软弱涣散党组织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逐项排查。增强为民办实事的服务意识,增强班子带领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政策理论和岗位职责教育。敢于触及矛盾和遗留问题,努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将各类影响稳定与和谐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建立专项整改长效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上下联动、全力攻坚,切实发挥村两委班子和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定期进行跟踪督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着力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杜绝黑恶势力滋生抬头。距离新一轮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仅剩半年时间,在此期间提前谋划,明确选举方案,对“村霸”等影响换届选举正常秩序的潜在黑恶势力要认真摸底排查并严厉打击,严防黑恶势力混进村两委班子队伍,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决维护好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地位。

扫黑除恶是固国之本,安民之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发展,共同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019扫黑除恶感想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纪委监委的同志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两周的清理,把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的再排查,纪委书记指出,要精心组织,细致摸排,重点整治有问题的地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扫黑除恶体会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篇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优秀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如果任由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通知要求,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

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优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人民群众对于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渴求日益上升,在这一背景下,扫黑除恶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另一方面,伴随着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能够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增强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紧跟习近平主席的步伐,我们社会基层服务者要在扫黑除恶的紧要关头做出模范带头作用,不触碰黑恶势力,更要在黑恶势力面前做到遇见了就要管还要举报,不装聋作哑促使黑恶之风在身边蔓延。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甚至给民众带去难以弥补的心理创伤。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要彻底更要全面,深入人心,让百姓们面对黑恶敢于举报,勇于举报,使黑恶之风消失在萌芽中,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健康公平的社会大环境。

篇6: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优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中央、国务院今年年初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市委和区委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和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心向背、人亡政息,事关基层政权巩固发展和国家安定团结,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在这个时间节点做出的政治工作安排,全党同志一定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志们撑腰鼓劲,为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深挖“保护伞”提供组织保障。全党同志一定要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鲜明的立场,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基层党员干部决不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个政治任务上栽跟头。

——聚焦涉黑涉恶重点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得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除得是各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一是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二是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同时依法依规办案。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快处置,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四是坚持依法迅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清除黑恶势力物质基础。五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切实承担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使命,法定职权必须为。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谨防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最大程度挤压黑恶势力存在的土壤。要建立完善线索发现移交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把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转送。政法机关也要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依法依规向相关执法机关提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永远在路上。各职能部门及党员干部要恪尽职守、奋发进取、敢于斗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要全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上保持高度统一,我们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一定会以雷霆万钧之势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空间,还党和人民一个朗朗乾坤。

篇7: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总结心得精选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初显。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体现出中央对于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经济社会维持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扫黑除恶不可少。

扫黑除恶重点主体是政府,参与者是全体人民群众,政府牵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政府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首先必须得要坚持高位推动,发挥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扫黑除恶不是政府一家之事,更重要的其实还应该是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调动广大民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整合资源,投入最优的力量,促进群众心中“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和强化,确保我们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同时也应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到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队伍中,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一来切实感受到国家对于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感受扫黑除恶带来的好处,例如安全感提升等等。人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扫黑除恶,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的解决了之后,才会有生活愉快,有未来憧憬的“蓝天”。

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工作方法,人民群众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胜利之源。群众是是哦我们扫黑除恶工作的受益者,要持续长久让人民群众放心还有安心,扫黑除恶工作中,不应只是活动般的一阵风。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保持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清理打击黑恶势力,推动扫黑除恶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准情况,不搞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定方案,定计划,行成制度与规则,做到扫黑除恶有依据,有动力,有实施的具体程序、步骤,可以从源头思考,从源头杜绝黑恶势力的抬头。

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出重拳,出长拳,把黑恶扫除,打扫出希望无限的“蓝天”。

2019扫黑除恶体会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集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要大力发动群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篇8: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总结心得精选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2019扫黑除恶感想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该《通知》一出台,广大网友纷纷点赞留言“扫黑除恶,大快人心!”

黑恶犯罪是重要的治安问题,也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山东聊城护母命案就是最好的佐证。山东护母案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追债方的非法拘禁等暴力行为分不开。而暴力讨债如此猖獗的背后是高利贷与黑社会的“相依为命”,黑社会是高利贷的谋财手段,高利贷是黑社会的物质基础。

黑恶势力的存在和我们追求美好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扫黑除恶工作不仅直接关乎到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也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更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也突出强调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正如《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扫黑除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梳理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努力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扫黑除恶更离不开多部门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格局。同时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以高压态势进行严厉打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月18日发布了一则信息,强揽工程的村霸被惩处,这一消息的公布让我们更加坚信十九大之后,中央对于扫黑除恶工作和基层腐败治理的力度会持续加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会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19扫黑除恶收获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乡镇纪委应发挥监督职能,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各级乡镇纪委应通过村广播播放“两高两部”《通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平安大曹的态度和决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争。同时,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社情民意和问题线索,充分动员群防群治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联合日常监管,对黑恶势力一扫到底。对于易滋生贪腐和黑恶势力的重点区,乡镇纪委应坚持多管齐下,联合综治、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摸清底数,排查漏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于黑恶势力早发现、早防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百姓的安全感,维护区域的和谐稳定。

加大惩戒问责力度,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一旦发现黑恶势力现象,就要立即行动、绝不姑息,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对违反条例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坚决拔起黑恶势力的根基,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打击治理“村霸”行动,将黑恶势力扼杀铲除。对于执行纪律不到位、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实现天朗气清的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篇9: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9扫黑除恶收获

20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随着通知的层层下发,各级政府积极行动掀开了全国扫黑除恶的大序幕。

在村里的大街小巷上,刷满了扫黑除恶的标语“扫黑先打伞”“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村里的大喇叭里播放着扫黑除恶的宣传材料,街头巷尾的人群中,议论着临近的某村的哪个村霸被公安局抓了起来…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也加入到这场战斗中来,我们把印制好的宣传页发放到村民手中,再解释的过程中一个村民拉着我们的手说:“党的政策真是好,是时候跟这些黑恶势力算算总账了,党为老百姓出口恶气。”

“扫黑先扫伞”,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扫除保护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防止黑恶势力闻风散,再萌芽。

“扫黑务除尽”,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9扫黑除恶感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2019扫黑除恶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我镇轰轰烈烈的展开。扫黑除恶涉及到社会各阶层方方面面,既要扫除黑恶势力,又要重点打击“黑保护伞”,既要涤荡社会污泥浊水,又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既要除暴安良,又要建立常态管理,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又一次全面出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在我镇铺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铁拳之下,黑恶势力难逃恢恢法网。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我镇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和各企业,一定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采取非常规手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一场攻坚战,切实有效保障我镇村民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安定有序。

篇10: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从今年开展,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随着专项工作的部署,各地都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条幅、宣传海报一夜之间遍布大街小巷,宣传氛围越来越浓厚,无疑是对黑恶势力的极大震慑。

但是,我们也要警惕专项斗争中存在的形式主义,比如有的地方虽然设立了举报箱,但是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做做样子,从来没有开启过;有的地方开启举报箱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规定,随意开启,无人监督;更有甚者收到举报信随意处置,不做移交,举报箱完完全全成了摆设。再比如工作要留痕,材料要存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开展三年,而一些镇街,材料的具体内容是否严谨、详实先不说,现在开始就把表面功夫做得很足,专门花钱制作统一的档案盒、封皮、标签等,这个状况表面看来可能没什么,但是可怕的是跟风,一家这么做,家家这么做,材料都差不多,谁愿在材料外貌上输。这不仅是一种形式主义,更是铺张浪费!材料内容更重要,质量更重要,党政工作应该是朴实无华的,为什么要在应付检查上准备那么多额外功夫呢?

黑恶势力的危害,无需多言,各级政府、公检法部门,基层群众心里都有一本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生死较量,不能有半点虚伪和骄傲,更不能有”做做样子“的形式主义,那是要害死人的。严谨、科学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应该贯穿于整个工作中,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从根本上改变,提高全体人员的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对形式主义者给予一定的处分才会让其他人知道,形式主义是不被允许的,是不应该的,而不是大费周章的跟风学习坏喜好,给工作本身添加不必要的负担。

2019扫黑除恶体会

自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坚持深挖排查,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和涉黑“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人民群众为此拍手称快。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难以毕其功于一役,如何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度、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面临的困难建议等,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认为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宣传,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当前,一些地方宣传方式依然停留在拉横额、贴标语、出宣传栏等老传统老做法上,宣传效果不理想;一些地方宣传阵地不足,长期处于“无米下锅”的窘迫境地;一些地方宣传不够深入,仅仅停留在党员干部上,进村入户的少,群众知晓率低等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需要依靠人民、齐心协力的斗争,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采取贴近群众思想实际、形式新颖、群众乐于接受的创新宣传方式,例如针对青年群众,应加大微博、微信、微视频等网络阵地建设,采取答题、互动、适当物资奖励等方式;针对老年朋友,应该采取广场舞、会议汇演等方式,同时利用好农村广播,定期播放宣传音频等。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是党中央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的一项主要部署,但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不了解,对推动工作热情不高,一些党员干部不敢为群众利益挺身而出积极履行自身职责、面对黑恶势力“绕道走”,还有一些党员干部本身没有参与涉黑涉恶,但抱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心态无为而治,希望与黑恶势力能和平共处等。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克服消极懈怠的情绪,发挥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树立“黑恶不除,绝不收兵”的斗志。

三是加强线索摸排 加大打击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还存在一些基层乡镇、村社收集线索的意识不强,敏锐度不高;一些地方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少;对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的问责力度还不够,缺少典型案例发挥治本功能等问题。因此要加大对涉黑涉恶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不仅要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分子,更要打击背后的“保护势力”,同时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派出所、组织部等单位要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篇11: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集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要大力发动群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员干部要争当先锋模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旗帜鲜明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线索,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做好政策宣传第一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学透、弄懂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深入群众,把政策宣传到每一名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让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无处遁行。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2019扫黑除恶感想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高点占位发力。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zd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深排细查,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作为发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深入研判、超前谋划、动员全警的基础上,落实《xx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各所队“一把手”分别签订了《xx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状》,严格规范奖惩措施,形成严密有序的责任体系,做到一切为了专项斗争,一切服从专项斗争,一切服务专项斗争,为全县有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深挖细查发力。紧紧围绕专项斗争目标要求,做到认真细查涉黑涉恶线索不放松,做到线索排查“不留死角”,把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落地查实。建立与检、法、司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重大案件的会商处理,把握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建立与纪委、监察委的联动机制,确保打击黑恶势力铲除保护伞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9扫黑除恶收获

围绕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调研组的反馈意见,市公安局日前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整改动员部署暨“雷霆行动”推进会。会议通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下一步工作要按照提高站位抓整改、瞄准问题抓整改、夯实责任抓整改、统筹推进抓整改等“四个整改”的具体要求。

提高站位抓整改。全市公安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抓好整改。要清醒认识目前站位,多从自身看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以主动认领的自觉、敢于担当的品格,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改立行地抓好整改。要立足公安机关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辖区特点,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抓好整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瞄准问题抓整改。全市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分解任务、逐条细化措施、逐件明确责任,对不同性质的问题要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措施和办法去解决。同时,对所有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切实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夯实责任抓整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市公安局扫黑队对立案侦办的涉黑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要逐案固定专人盯案指导、强力推进,并商请检察院、法院等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帮助完善证据,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确保办案质量。市公安局纪检部门要按照“两个一律”要求,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市公安局政工部门要综合运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市公安局督察支队要立即针对此次整改落实工作制订专门的督导方案,对查出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统筹推进抓整改。全市公安机关要抓住机遇、珍惜机遇、用好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检法司等zd部门的主动协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全面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面投入到以扫黑除恶为引领的各项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要迅速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破解制约当前工作发展的难题,以积极有为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中原更加出彩贡献xx公安力量。

篇12:扫黑除恶的基层干警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扫黑除恶的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2019扫黑除恶心得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攻坚阶段。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完善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要认真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聚焦三年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一要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加强案件办理、依法有效打击上下功夫。统筹办案资源,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案件攻坚。着眼于把黑恶势力打垮,彻底摧毁违法犯罪的经济基础,绝不给其死灰复燃的机会。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要深挖彻查,在打“关系网”“保护伞”上下功夫。狠抓线索、办案、督导、协同和治理。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下功夫。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坚决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严格执行候选人资格部门联审制度,落实“五好、十不能”资格条件,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条件特别是“村霸”、涉黑涉恶人员混入村干部队伍。四要加强标本兼治,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上下功夫。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加大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形成依法打击惩治与行业监管治理的合力。

2019扫黑除恶体会

和谐安稳的生活是每个人都渴求的,然而,因为社会上有了黑恶势力,人民的生活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近年来,新闻里屡屡曝光那些令人发指的黑恶事件,无不让人深恶痛绝。

因此扫黑除恶意义重大,需要全国人民的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

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基层干部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具体方案,成立扫黑除恶领导班子,确保扎实有序的深入开展。

二是树立思想,提升思想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村组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自信心、自尊心和荣誉感,坚持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扫黑除恶工作成效的要求和标准。

三是广泛宣传,通过院坝会、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会、拉横幅等多种形式结合宣传。

四是进一步夯实党建基层,村组干部要打开“我是谁,为了谁”的思想总开关,以开阔的胸襟、为民的情怀,着力构建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大格局。通过专项斗争的开展,扫出浩然正气、扫出朗朗乾坤,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是充分发挥群众,村组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时时想着群众,事事依靠群众。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履行好村组干部应尽的职责,在夯实筑牢基层防黑防恶的堤坝中发挥应有作用,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推动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2019扫黑除恶总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指出,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维护好农村的社会治安,让农村重新兴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良好社会风气。

针对目前社会焦点话题引起广大群众强烈反应,关于加强扫黑除恶斗争,让农村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群众回到60年代以前,让大家回味起那时候的人们对生活的向往简单而朴实,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着,忙碌着,大家一条心,无论在何时何地,每当遇见坏人,就会自觉的站在一起,共同与坏人做斗争,所有人都懂的相互帮助,互相尊重,大家就一个目标共同爱护我们的大家庭,大家过着无忧无虑幸福的日子。

扫黑除恶共同努力,自开展以来,各个部门都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尤其针对农村入室盗窃、入室抢劫、虐待老人和儿童以及利用封建迷信进行的犯罪,严厉打击此类事件的发生,有些对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刑事案件,我们还要积极参与黑势力作斗争,维护好农村的社会治安,让农村重新兴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良好社会风气。

扫黑除恶共同抗争,我们要把一切危害我们大家利益的社会势力连根拔出,不给他们留一点点作恶空间,通过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身边的各个行业也得到公平竞争,社会秩序井然有序,社会得到了稳定,人民群众生活有了保证。维护好农村的社会治安,也是我党执政为民的切实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支持这样的行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为党中央英明领点赞。

扫黑除恶共建设,要做好农村的涉环保案件,使发生在农村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真真正正地实现农村绿色发展,保护好农村的青山绿水,让我们一起努力建设我们美丽的家乡,为实现新农村的建设和自然环境的美奉献青春。

2019扫黑除恶感想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横行一方,祸害乡里,严重危害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广大群众深恶痛绝。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有利于社会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转变阶段,我们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再鼓干劲,再接再厉,持续加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就是要紧紧依靠群众,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深入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打消知情群众思想顾虑,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人民群众既是黑恶势力的受害者,也是知情者。只有让群众更加自觉地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才能真正形成扫黑除恶的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夺取新胜利。

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要固本强基、标本兼治,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

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就是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实现专项斗争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标准,加大人民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只要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就一定能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遵义追赶超越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019扫黑除恶收获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篇13: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优秀心得总结

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山东省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扫黑除恶是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一举,对于提高广大群众的认可度、幸福感、安全感,保障居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截至9月25日,山东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个,刑拘犯罪嫌疑人人,285人投案自首;起诉黑恶势力犯罪57件338人,判决黑恶势力犯罪47件294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7起300人。

扫黑除恶要坚持一个“稳”字。“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服务人民的事业,是固本之举,是浚源之措。扫黑除恶不应是一时的“兴起”而应是长久的“兴趣”,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形成打击黑恶势力长效机制,使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真实所想,畅通扫黑除恶举报通道,广泛宣传,鼓励群众通过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络举报等多种方式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同时保护举报人隐私,使群众没有后顾之忧。多措并举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温床。

扫黑除恶要突出一个“准”字。找准方法,找准对象,事半而功倍。明确扫黑除恶范围,对于群众反映的线索要逐一建档、深入细致排查,不查清楚绝不放过。纪委、政法、信访、公安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可能会出现的黑恶势力、解决已经发现的黑恶势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要贯彻一个“狠”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对黑恶势力的打击要有力度、有深度、有广度。有力度就是对于已经查实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打击到底,出重拳,下狠手,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打击黑恶势力高压态势。有深度就是要有恶必除、除恶必尽、深挖彻查。严打“保护伞”,使黑恶势力暴露在阳光之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有广度就是对于打击黑恶势力工作要贯彻到所有工作的始终,覆盖到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广大干部心中警钟长鸣。

2019扫黑除恶工作收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月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

目前,部分单位仅以简单的文件、方案、会议等形式落实该项工作。笔者认为,要抓好当前这项工作,务必全面务实靠牢,把文件、方案、会议等落实到行动上来,抓人员到位、抓责任落实、抓工作实效、抓机制建设。一要全面彻底摸底。要根据中央和上级的大政方针,全面落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做到管辖区域全覆盖摸底排查,对存在苗头的地域和个人要严格监管,确保把“黑恶”势力扼杀在萌芽状态;对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事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二要狠抓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监督防控体系,在当前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基础上再探索,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实施有偿举报等措施对管辖区域内全方位监管对象,狠抓不稳定因素和黑恶苗头的萌发;要加强部门联动,结合司法、公安等部门的相关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等部分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管理,防制其思想行动再变化。三要强化执法力度。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排查出的苗头要彻底打击,重点监督;重点要加大对违法犯罪事件的依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不出现冤假错案。四要常抓警示教育。“黑恶势力”的预防要抓早抓小,全面防控。相关单位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更要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常态化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全面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群众不仅要学法懂法用法,还要不违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019扫黑除恶工作体会

扫黑除恶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依法治国的要求。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正持续深入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一方面,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对其进行有效打击和综合治理也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手段。因此,扫黑除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需;另一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检验我国法治建设成果和水平的一次契机。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为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同时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019扫黑除恶工作感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心得体会。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

这就要求我们坚定政治立场,时刻以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目标,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发现黑恶、敢于阻止黑恶、敢于斗争黑恶,切实把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保和街道团结社区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领导班子及时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布置会,通报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内容以及重大意义,针对容易出现黑恶势力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通过在辖区各院落悬挂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和QQ工作群、召开专题宣传会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有效提升参与率、知晓率

三是社区班子成员、网格人员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进行排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实践证明,扫黑除恶斗争是一场主动仗,也是一场攻坚仗、整体仗。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以更主动作为求深入、扩战果,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和核查力度,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不仅要重视群众提供的线索,更要深入群众,深入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主动摸情况、找线索,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取得更大成效。

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必须坚持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在深度打击上下功夫,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做到敢想善谋,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完成好“打伞”各项工作任务,用坚决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提高群众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在3年内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必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地有力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拓宽举报渠道、强化执纪审查、严肃问责追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基层各单位要畅通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新战果。

篇14:公安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20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旨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正确把握扫黑除恶和发展经济的一致性。地方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清醒、眼光放长。扫黑除恶是推动经济健康、绿色振兴发展的有力抓手。黑恶势力大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表面上看对地方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但同样也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是阻碍社会公平的畸形发展。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根本上清除了这些“毒瘤”。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聚焦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来。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扫黑、打伞、反腐相结合,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贪腐”和“保护伞”,对于涉案的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去,还党政机关以良好形象。

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组织功能,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喊打、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把黑恶势力干扰村务和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整顿重点,在村两委换届工作前,对村两委干部展开拉网式排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对涉黑涉恶、软弱涣散整治不力的村干部,提前进行调整。

扫黑除恶是一场耐心与决心的拉锯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方面,个别地方搞“一阵风”,时松时紧,对扫黑除恶不够重视,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面。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包括领导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党委领导认为扫黑除恶是公安机关的任务,以为行政单位只要拉几幅条幅、发几份传单、开几次会议就是完成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阶段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工作短板,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中心,持续推进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2019扫黑除恶工作收获

纪检干部要把基层反腐“拍蝇”主动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干部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立场上,积极主动融入到专项斗争中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同时对涉黑涉恶倾向问题线索坚持“从快从严”,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既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显性“保护伞”,又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隐性“保护伞”,要严肃追究中落实专项斗争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坚持“打早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性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小错、小案、小节“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督促基层党组织担当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改善基层整治生态,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切实调度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不能进行深入、到位,群众有发言权和评价权。纪检干部要以案为台,发动群众、依赖群众,以问题导向,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与黑恶势力斗争。同时,也要以案为媒,宣扬党纪、尊崇党章,做新时代党章党纪的守护人,在扫黑除恶中贡献纪检力量。13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暑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近年来,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较快、再生能力趋强,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开展扫黑除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要把扫黑除恶当做人民战争来发动,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举报,人人喊打,让黑恶势力惶惶不可终日,自动投案、主动自首。

扫黑除恶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每位党员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带头支持参与;要认真学习领会“扫黑除恶”相关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动团结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与黑恶势力做斗争,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2019扫黑除恶工作体会

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展开。扫黑除恶涉及到社会各阶层方方面面,既要扫除黑恶势力,又要重点打击“黑保护伞”,既要涤荡社会污泥浊水,又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既要除暴安良,又要建立常态管理,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又一次全面出击。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与会代表时强调,要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世情国情党情,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年,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对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更加聚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20篇20篇。

首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防范处置了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得益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是我国的传统优势。扫黑除恶,同样需要各级党委“守土有责”,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增强震慑威力。

其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黑恶势力并非突然间冒出来,而是经过长期的潜伏与滋生,既隐蔽又顽固。同时,也存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其更快滋生的情况,打击黑恶势力,必须从源头清理。这其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十分重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部门自身过硬,依法办事、铁面无私,黑恶势力就不敢抬头嚣张。

其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有关部门与政法机关的互动十分重要,联络渠道要畅通。黑恶势力好比盘根错节的瓜藤,理清藤蔓,廓清线索,才能直捣窝点老巢。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在互联网时代,更应发挥信息共享的作用,建立互联互通平台,在第一时间通报涉黑涉恶线索和扫黑除恶动态信息。同时还要着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深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增强扫黑除恶整体性和协同性。

总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在全国铺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铁拳之下,黑恶势力难逃恢恢法网。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笔者愿望:各级党组织和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采取非常规手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一场攻坚战,切实有效保障全国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从过去的“扫黑除恶”到现在的“扫黑除恶”,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背后有着丰富内涵,反映出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充分说明我们不但要治标,而且要治本,既要铲除黑恶势力这个具体对象,也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传递出一种久久为功的定力、韧劲。只有保持这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才能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盛世当清明,岂容黑恶当道?

2019扫黑除恶工作感想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一定能在全国范围内打赢这场攻坚战。

篇15: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优秀心得总结

扫黑除恶工作心得

扫黑除恶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也突出强调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深入扫黑除恶,必须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的迅速蔓延,有恃无恐,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用金钱开道,把一批批党政干部拉下了水,在党政机关甚至政法队伍中撑起一顶顶“保护伞”。扫黑除恶,必须要深挖和严惩黑势力在党政机关、司法队伍中的“保护伞”和“黑后台”,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后台,包庇、纵容犯罪,甚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论是谁,都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扫黑除恶要充分发动群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提高深度打击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切实排除干扰和阻力,深挖彻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政法机关要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要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指导政法各单位和广大干警吃透中央精神,提高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着力提高黑恶势力犯罪源头治理水平。

黑恶势力影响最大的就是基层,黑恶势力对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治安,群众的人心向背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依据木桶理论,一个基层政府执政水平,社区综合治理情况,民众的获得感决定于黑恶势力治理力度。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份子,积极参与。对基层政府落实中央政策进行监督,推动基层“微腐败”、“微权力”治理,营造和谐、法治的社会生活环境

扫黑除恶工作收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月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

目前,部分单位仅以简单的文件、方案、会议等形式落实该项工作。笔者认为,要抓好当前这项工作,务必全面务实靠牢,把文件、方案、会议等落实到行动上来,抓人员到位、抓责任落实、抓工作实效、抓机制建设。一要全面彻底摸底。要根据中央和上级的大政方针,全面落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做到管辖区域全覆盖摸底排查,对存在苗头的地域和个人要严格监管,确保把“黑恶”势力扼杀在萌芽状态;对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事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二要狠抓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监督防控体系,在当前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基础上再探索,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实施有偿举报等措施对管辖区域内全方位监管对象,狠抓不稳定因素和黑恶苗头的萌发;要加强部门联动,结合司法、公安等部门的相关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等部分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管理,防制其思想行动再变化。三要强化执法力度。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排查出的苗头要彻底打击,重点监督;重点要加大对违法犯罪事件的依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不出现冤假错案。四要常抓警示教育。“黑恶势力”的预防要抓早抓小,全面防控。相关单位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更要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常态化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全面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群众不仅要学法懂法用法,还要不违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扫黑除恶工作体会

扫黑除恶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依法治国的要求。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正持续深入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一方面,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对其进行有效打击和综合治理也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手段。因此,扫黑除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需;另一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检验我国法治建设成果和水平的一次契机。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为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同时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扫黑除恶工作感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心得体会。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

这就要求我们坚定政治立场,时刻以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目标,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发现黑恶、敢于阻止黑恶、敢于斗争黑恶,切实把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保和街道团结社区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领导班子及时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布置会,通报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内容以及重大意义,针对容易出现黑恶势力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通过在辖区各院落悬挂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和QQ工作群、召开专题宣传会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有效提升参与率、知晓率

三是社区班子成员、网格人员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进行排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实践证明,扫黑除恶斗争是一场主动仗,也是一场攻坚仗、整体仗。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以更主动作为求深入、扩战果,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和核查力度,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不仅要重视群众提供的线索,更要深入群众,深入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主动摸情况、找线索,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取得更大成效。

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必须坚持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在深度打击上下功夫,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做到敢想善谋,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完成好“打伞”各项工作任务,用坚决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提高群众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在3年内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必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地有力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拓宽举报渠道、强化执纪审查、严肃问责追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基层各单位要畅通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新战果。

篇16:扫黑除恶工作年度总结心得

黑社会是社会的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危害,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繁荣发展。扫黑除恶是对黑恶势力的清楚,有利于社会稳定。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扫黑除恶的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扫黑除恶心得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扫黑除恶体会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扫黑除恶感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中央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自觉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除恶务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真正的“保护伞”。

要切实担起扫黑除恶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扫黑除恶提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指出:“‘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从过去已经开展多年的“扫黑除恶”斗争到总书记提出的“扫黑除恶”斗争,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专项斗争的发生了重大变化,重视程度更是前所未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零容忍”。我们要牢牢抓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这个关键,加大检查督办力度,使党委、纪委真正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大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力度,逐步改善基层政治生态,清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要把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中之重。黑恶势力欺行霸市、胡作非为,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无不深恶痛绝。过去查处曝光的一批典型案件已经证明,一个地方黑恶势力猖狂横行,不是我们的法制不健全,而是个别部门和党员干部的不作为所致,甚至某些党员干部直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因此,我们必须深刻的认识到,扫黑除恶的过程也是反腐败的过程。我们一定要坚决惩治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坚决、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以案谋私,甚至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

要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衔接。基层涉黑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政治腐败与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经济腐败相互交织,污染地方政治生态,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问题线索,反映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反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建立单独台账,分类管理,专项督办,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到“零放过”,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要全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眼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现对所有基层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一个地方存不存在黑恶势力,我们有可能第一时间发现不了,但我们在基层的基层纪检委员一定能够察觉到。任何一个黑恶势力的形成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发挥好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不仅能够及时发现上报问题线索,更能够帮助我们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因此,基层纪委一定要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把基层纪检委员监督网络用起来,把监督前哨亮出来,让有涉黑涉恶苗头的人员,知敬畏、行有止。同时,要坚决为基层纪检委员打气撑腰,严格做好问题线索的保密工作,绝对不能出现对基层纪检委员的打击报复情况,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纪委监委要坚决做到履职尽责不辱使命。监委的成立,让我们监督的范围更广了、职能更强了、责任也更大了。如何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打赢着这场硬仗是对各级纪委监委的一次严峻考验。首先,要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衔接。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双向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纪律审查、政治巡察发现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其次,要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快查快办快结。要按照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快查快结,严查严处的办案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处置流程,每一个环节都要依纪依法依程序进行,确保案件线索来之能办、办之必快、快而又好。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认真会商、逐案筛查、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坚决揪出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同时,坚决保护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为政法干警扫黑除恶撑腰壮胆。

扫黑除恶有感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尤其是作为吴学占等人涉黑专案组的一员,深切体会到黑社会的猖獗狂妄、敛财无度,体会到群众受到欺压时的委曲求全、有苦难言。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纪检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在实际办理涉黑案件的过程中也深有体会,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侦查监督干警,必须坚定信念,对审查逮捕的涉黑案件,自觉屏蔽阻力,审查证据,及时督促侦查人员补充完善证据,为后续的诉讼程序夯实基础;在审查其他类型案件时,要注重审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对涉及犯罪的,坚决监督立案,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纪检人员,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纪检人员,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扫黑除恶学习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成为近期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自2018年开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的根本在于要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身为单位工作中的一员,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首先要自律其身,洁身自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不能出现扫黑还没扫,自身就“黑”的情况,要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在心,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将腐朽势力淹没于汪洋大海中,给人民群众一个安稳的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不只是一个口号,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反腐败斗争、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我个人认为,在做好自身清正廉洁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知识,让人民群众参加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显著的提升。同时还要做到坚持“一案三查”,在接到举报后,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相信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的大整治工作后,我们人民的生活将得到更安全的保障,同时人们的生活会更加的舒适。同时在加强基层党建后,党的执政根基也将得到更好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可以得到更好地基础保障。因此我们身为国家的一员,对扫黑除恶的工作应该给以积极的配合,将隐藏在人民大海中的黑恶势力一网打尽,还人民一片宁静的大海。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基层优秀心得总结精选】相关文章:

1.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

2.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参考

3.扫黑除恶工作心得体会精选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优秀

5.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精选

6.中学开展扫黑除恶教育活动总结

7.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8.扫黑除恶事迹材料

9.扫黑除恶标语

10.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下载word文档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基层优秀心得总结精选.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